2023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实用8篇)

  • 上传日期:2023-11-12 08:49: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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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的成功与否往往取决于方案的设计和实施的质量。深入了解问题的背景和相关信息,进行充分的调研和分析。下面是一些经过验证的实用方案,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启发。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篇一

为认真落实省、市、县各级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精神,进一步有效预防和遏制近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高发势头,按照《临沂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执法百日攻坚行的通知》(临安办发〔2021〕27号)和《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执法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通知》(临建办发〔2021〕18号)工作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到6月30日,开展全县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执法百日攻坚行动。

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结合全县住建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全县建筑施工领域隐患排查,突出“危大工程”及施工重点部位、环节的巡查检查力度,不断强化各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防范意识,加大部门监管力度和属地管理责任,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全县建成区内所有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建设工程。

(一)房屋建筑工程。

1.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建设、监理、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使用等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授权书、承诺书签订及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2.重大安全隐患源管理情况。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37号)落实情况;依照《山东省房屋市政施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开展深基坑、起重机械、脚手架及模板支撑体系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情况;深基坑开挖、支护及监测情况;脚手架及模板支撑体系搭设、验收、管理情况;起重机械设备检测、维修、保养及各种安全装置、限位装置可靠情况;临建房屋加固及日常管理情况等。

3.临时用电管理情况。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批是否符合规定;施工现场是否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设置,是否按“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设置电箱;接地(接零)系统是否完善,熔断丝的材质与规格是否符合要求;电工及其他用电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外电线路及电气设备防护是否符合规范。生活区、办公区、宿舍等安全用电使用情况。

4.建筑起重机械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是否按要求定期检查检测、维护保养,有完备的技术档案管理;安装单位是否具备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安装人员、司机和信号司索工是否持证上岗;安装单位编制的建筑起重杠械安装、顶升、拆卸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经本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需专家论证的是否按有关规定要求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是否参与对施工作业人员的技术交底;建筑起重机械主要受力部位、设备基础、连接部位、安全保护装置、附墙装置的完好性情况;标准节和附着装置是否由原制造厂家制造;设备检测单位是否严格按检测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对设备进行检测,并及时、如实出具检测报告。

5.脚手架安全管理情况。现场脚手架搭设人员是否取得建筑施工脚手架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钢管、扣件材料进场的验收记录、产品合格证及抽样复试报告是否完备;脚手架搭设前,是否对现场管理人员、操作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是否留存资料并存档;脚手架搭设完成后,是否对脚手架材质、现场搭设情况组织检查与验收,是否留存资料并存档。

6.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情况。模板支撑系统是否按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内容和审批、论证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模板及支架用材料是否符合标准规定,是否进场报验;模板及支架是否满足承载力、刚度和整体稳固性要求;搭设完成后是否组织验收;拆除前是否履行拆模审批手续。

7.临时设施管理情况。现场临时用房选址是否考虑周边水文和地质情况、是否符合消防要求;是否与作业区分开设置,是否与周边堆放的建筑材料、设备、建筑垃圾以及高压电线保持安全距离;临时用房是否制定倒塌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8.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建立;施工现场总平面图是否符合消防有关规定,是否按图设置消防设施;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是否全部持证上岗;重点防火部位的消防器材、消防设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临建房屋板材夹芯材料阻燃性能等级是否为a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9.危险化学品管理情况。危化品采购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按计划限量进场;施工现场是否设专区专库存放危化品,并配备足量消防设施;是否设置醒目的警告标志;使用危化品时是否有专人领用管理和调配。

(二)市政建设工程。

1.市政施工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省、市各级安全生产工作文件及专题会议精神情况,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顿情况,是否组织安全生产技能培训,尤其是一线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2.大型桥梁,地下管廊等工程的安全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3.交通疏导、施工用电、支架搭设、模板工程、沟槽施工、基坑支护、起重吊装等方面,是否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预案,组织安全应急演练。

4.地下管廊、供水、排水、供热、供气工程中的基坑(槽)隧道、地下暗挖、顶管作业等事故易发环节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落实情况;对工程周边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保护及抢修应急预案落实情况;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情况;全过程风险防控情况。

(一)部署阶段(4月上旬)。县住建局安委会各专业组按照总体要求,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认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执法百日攻坚行动动员部署,进行广泛发动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二)企业自查阶段(4月中、下旬)。以排查风险隐患、抓问题整改为主线,全面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结合建筑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调动企业职工全面参与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各企业要建立台账,逐项落实整改责任、措施、时限。

(三)属地检查阶段(5月至6月上、中旬)。县住建局安委会各专业组要针对前期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暨百日攻坚行动发现的隐患,强化跟踪督办和整改落实,按照隐患排查清单,督促企业按照规定时间整改完毕销号。要组织行业专家对建筑工地实现“全覆盖”无缝隙检查,查出的问题要记录在案,跟踪整改,确保落实闭环管理。

(四)异地交叉检查阶段(检查时间随机)。市住建局安委会办公室将统一安排异地交叉检查,从安质服务中心、各县区分别抽调5名专家成立执法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市直管工地项目及各县区建筑施工项目随机排序开展异地交叉执法检查,检查人员对检查结果负责。检查组每个县区抽查不少于5个项目(房屋建筑工程3个、市政建设工程2个),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填写《异地执法检查问题移交表》并提出执法检查建议,经执法检查组、受检县区住建主管部门双方签字后,一式三份,移交受检县区住建主管部门并由检查单位报市住建局登记备案,同时受检县区住建主管部门落实整改,整改结果(经分管领导签字、盖章)5日内报市住建局。届时,县住建局将按照市住建局安委会办公室的要求,抽调精兵强将参与异地交叉检查。

(五)总结提升阶段(6月下旬)。县住建局安委会各专业组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成果,形成总结报告报送县住建局安委会办公室。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住建局安委会各专业组要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坚决态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百日攻坚行动。严格对照重点任务时间节点和要求,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明确企业整改责任人和各专业组监管责任人,限期完成整改、予以销号。

(二)强化部门合作。加强与公安、应急、城管执法等部门的工作联动,齐抓共管,坚决落实“检查必执法,执法必处罚”的要求,着力解决执法“宽松软”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违法违规行为,对排查隐患走过场、问题整改不到位、同类问题反复发生的,一律依法移交当地执法部门。

(三)加大曝光力度。强化社会监督,全面宣传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执法百日攻坚行动,全过程接受媒体、群众监督。各县区住建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好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制度作用,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各类生产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建设行为。对拒不执行监管指令、重大安全隐患未按期整改以及存在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企业,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

(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项目的每个岗位和个人。同时要求施工单位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应急救援演练,重视一线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处置解决安全隐患的工作能力。要求建设单位加大安全生产经费支出,严禁压缩工程项目合理工期和造价。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篇二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树立建筑工地良好形象,夯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基础,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决策部署,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按照“工作标准化、标准程序化、程序公开化”的工作原则,围绕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特点,扎实开展文明施工“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工地现场存在的“脏、乱、差”问题,以标准化促进文明施工闭环管理,使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大幅跃升。专项整治结束后,通过建立长效机制,努力将建筑工地打造成展现青岛特色、传播文明风尚的城市靓丽“风景线”。

围绕大门管理、围挡管理、施工现场、办公住宿、扬尘治理等8个大项,按照《房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标准要求》(附件1),细化标准,明确内容,把握重点,逐条逐项抓好整治提升,建章立制打造“洁序净美”的建筑工地。其中,2022年7月25日之后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项目,统一使用新式装配式围挡(格式详见附件2)。

专项整治行动从2022年7月开始,10月下旬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7月20日)。

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查摸底,找准问题症结,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各项目严格对照《房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标准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牵头负责,各参建单位分工配合,对本项目文明施工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拉单列项、挂账销号、立整立改,确保高标准完成各项整改措施。7月20日前,确定主干道、主要部位、主要区域范围内建筑工地整治提升任务,报送工作台账(格式详见附件3)。

(二)整治提升阶段(2022年7月21日至8月30日)。

各区市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建筑工地文明施工自查自纠情况开展督查核查,逐个项目进行验收,对文明施工整治工作推进缓慢的,提出整改意见,对问题严重、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7月底前,通过项目自查和主管部门督查,完成主干道、主要部位、主要区域范围内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8月底前完成全部整改工作,并上报全部项目台账(格式详见附件3)。

(三)持续督查阶段(2022年9月1日至10月30日)。

各区市主管部门要对整治行动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回头看”,总结工作经验,查找工作漏洞,改进工作措施,持续开展督查检查,巩固工作成果。

(四)建章立制阶段(长期)。

强化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动态长效管理措施,保障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各项措施常态化、长效化、精细化,开展定期专项检查,建立每月通报机制,全面推动全市房屋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提质扩面。按照“工作标准化、标准程序化、程序公开化”的工作原则,深入聚焦建筑施工管理难点,将安全、质量、扬尘、疫情等工作一体化推进,开展“四位一体”标准化工地创建,引导行业企业建立与日常管理相适应的企业自主文明施工管理体系,打造建筑施工管理“青岛标准”,争创“青岛建造”品牌。

(一)压紧压实责任。

全市各级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加强房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工作的重要意义,成立“百日攻坚”专项整治工作小组,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分管负责同志要全程盯紧,党员干部要划片包干,精心组织,落实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各区市每月15日、30日上报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好的项目、不好的项目,报告时一并提报现场照片。对于区市推荐得好的项目,经巡查可召开文明施工现场观摩会或简报中进行表彰,并予以一定奖励;对于不好的项目巡查其整改情况并通报。各参建主体应按照本方案要求,建设单位压实首要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压实主体责任,配备专职文明施工管理人员,负责监督落实实施文明施工的各项措施,明确工作重点,细化推进举措,确保文明施工管理标准落到实处。

(二)强化督导检查。

各级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强化部门联动,要摸清掌握整治范围辖区内建筑工地基本情况,督促建设主体全面落实文明施工自查自纠。要对建筑工地开展拉网式检查,按照“一工地一台账一整改一销号”原则,建立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动态销号管控机制,对未能按要求落实文明施工措施的,一经发现要求立即整改;对于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企业、个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查处。市主管部门将组成巡察组,对全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情况进行巡查,以简报形式通报文明施工推进情况。

(三)营造浓厚氛围。

各项目利用专题学习、职工夜校等形式,积极开展文明施工专题教育培训,使广大从业人员进一步明确文明施工管理标准要求,做到人人关注文明施工、人人掌握规定要求、人人参与文明施工管理。要通过宣传栏、微信群等多种形式,持续开展文明施工宣传教育,引导现场施工人员加入到文明施工专项整治行动当中,推进“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

各区市要做好文明施工“百日攻坚”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有关责任,强化宣传监督,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相关材料按照时间节点报送至“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篇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以“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活动为引领,深入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结合近期我院安全生产形势,有效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卫生院决定从即日起至x月中旬,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即日起至20xx年x月中旬,为期100天左右。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动员各科室、各村卫生室负责人员,迅速行动起来,全面排查整治,集中摸排并解决突出问题,坚决消除各类问题和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各科室、村卫生室有关人员要清醒认识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清醒认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极端负责的精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各科室、各村卫生室负责人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医疗安全事故防范,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要严格落实。加强各科室、各村卫生室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动态管理。严格督促各科室、各村卫生室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切实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期间,严格实行限期治理制度,凡隐患限期治理不到位的,该实施处罚的实施处罚、该停业整顿的停业整顿。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排查整治各项事故隐患,及时化解各项安全风险,做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防范和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迅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x月底前,完成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开展广泛排查深度排查,会同各科室开展地毯式大排查,深入了解和掌握安全隐患问题,查找出可能引发的突发事件的各类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对排查出的问题认真梳理分析、查找原因,将排查整治的具体内容、存在问题、整改措施、期限、责任科室、责任人列表统计造册,逐一建立台账。针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措施,立即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严格落实好防范措施并及时上报。

为进一步加强对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卫生院成立院长xxx任组长的百日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宣传信息科,对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的协调组织指导。各科室、各卫生室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责任人责任,落实好本单位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根据我院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彻底排查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做到排查不留死角、防控不留盲区、整治不留后患;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隐患突出的隐患点、及医疗安全隐患等,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各科室、各卫生室要确保做到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并做好记录,形成隐患普查整治台帐。安全隐患要排查出一个整治一个,发现一个消除一个。

凡有可能引发各类安全事故、造成人员健康、财产损失的事故隐患,都是本次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重点。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主要包括:

1.安全管理组织设置,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签订;。

2.各类安全生产、灾害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及应急器材、物资、药品准备情况等;。

3.酒精等各类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及储存场所;。

4.配电房的管理、维护保养;。

5.车辆的管理、维修保养;。

6.医院范围内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通道等;。

7.消防安全技能演练方案、实施。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篇四

为进一步加强镇域安全生产工作,根据省、和市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部署要求,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省、和市工作部署,动员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力量,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企业生产现场,采取计划与随机、专家与专业、指导与执法相结合等方式,推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取得实效,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社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在前期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的基础上,继续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查缺补漏,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隐患大排查,确保到12月底完成15个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任务。

要狠抓隐患整改工作,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督促限期整改,实行闭环管理,做到“整改一处、销号一处”;对风险等级高、短时间不能消除的隐患,要按规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深入开展“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百日攻坚行动期间,镇工会要深入开展“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简称“查保促”活动)。安监办要把“查保促”活动纳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体系,协同配合工会组织指导企业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帮助职工识别、防范、查找安全隐患,及时督导企业做好隐患治理整改落实。要将工业园区、企业聚集区作为“查保促”活动主战场,持续开展“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法”“安全隐患随手拍”“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征集”“安全生产技能竞赛”等活动,并充分利用手机app、qq群、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让广大职工充分参与到活动中来。

(三)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市安委会督导组自11月2日起到12月底,定期不定期对我市进行督导检查,我市安委会也组织成立9个督导组对各镇街园区和部门单位开展督导检查。镇安委会也将成立督导组对各社区和部门开展督导检查。重点督导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市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情况;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和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情况;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化工园区、消防、森林防火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情况。

(四)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从现在起至12月底,各社区和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制定本辖区、本行业系统的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工作方案,采取联合执法等形式组织开展集中执法检查,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加大执法处罚力度,狠抓一批违法违规典型,并在主流媒体曝光。对发现的隐患,坚决采取处置措施,做到处罚到位、整改到位。

(五)开展安全生产问题整改“回头看”。各社区、有关部门单位要针对三年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一次“回头看”,确保以查出的问题按要求整改到位,并举一反三,全面自查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是推动“重点工作攻坚年”各项任务目标圆满完成、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确保全镇安全生产稳定大局的重要举措。镇安委会将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作为安全生产年度评价的重要内容,统一调度、统一督导。各社区、有关部门单位要把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作为抓好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落实,务求工作实效。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总负责,亲自组织、亲自部署、亲自推进,分管负责同志拿出主要精力靠上抓,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全力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

(二)加强督导调度。镇安委会办公室将建立督导调度机制,加强协调调度,统筹推进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各项工作。各社区、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要带头明查暗访,加大督导力度,确保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各社区、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的分析研判,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镇安委会报送工作进展特别是执法检查情况,遇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三)强化宣传发动。各社区、镇直各部门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11月上旬至中旬要集中开展宣传报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全镇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舆论氛围。要依托电视、广播、报纸、网站等媒体平台,深入宣传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等工作中采取的有效、有力举措和取得的成效,同时兼顾对工作推进不力、重大风险防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以及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打击不力等情形开展舆论监督和问题曝光,推动工作落实。

(四)严厉督查问责。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对造成死亡一人、重伤三人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事故,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以及直接从事生产、作业人员的刑事责任。严格落实属地“打非”责任,对存在非法企业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各社区一个月内发现1处非法企业且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将按规定对社区负责人进行严肃问责。

各社区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认真总结推广,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并于2020年12月18日前将及时报送镇安委会办公室。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篇五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xx能监办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和系统内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对公司重点工作领域、重点环节严防死守、铁腕整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厉整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重点对xx及xx生产过程、办公设施消防、用电安全事故防范等领域实施攻坚,对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问题进行重点攻坚。

(一)公司成立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督导组,对公司各单位进行不间断的督导,推进百日攻坚行动的开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组长:

成员:

联系人:

(二)xx公司和xx公司要成立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加强对本单位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

(一)开展xx公司安全专项检查整治。根据消防、防汛、电气设备使用点多面广、安全风险较大的实际,以防火、防汛安全责任落实为重点,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按照公司新发布的《安全管理规定》为检查大纲,采取农场自查、重点督查等多种形式,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开展安全检查,全面覆盖所有生产过程,通过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促进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完善安全管理体系,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二)开展办公场所及职工食堂安全专项检查。根据食堂安全生产特点,以防火、防触电安全责任落实为重点,集中力量,突出重点,以公司安全大检查提纲为依据全面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三)加强和规范消防安全管理,积极防范和有效应对火灾事故。深刻吸取近期电力设施设备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落实电力电气消防管理责任,全面查找整改火灾隐患。加强消防器材检查配备和消防队伍建设,提高装备水平和火灾处置能力,完善消防预案,加强消防培训和演练,加强与地方消防部门的联动,一旦发生火灾,迅速启动预案,实施有效扑救。保障人身、设备安全。

安全月活动期间,组织一次消防应急预案演练。

(一)搞好发动部署。组织开展百日攻坚行动,是推动当前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举措。各部门要讲政治、顾大局,充分认识开展这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坚决打好这次百日攻坚战。

(二)深入落实实施方案。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针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严格的工作要求。明确任务,细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方案的有效实施。

(三)加大督导力度。公司督导组对各部门进行不间断的督导,推进百日攻坚行动的开展。对重点部位,公司督导组将进行蹲点督导,确保万无一失。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篇六

根据省政府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和xx月xx日省政府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的要求,市政府确定自即日起至xx月上旬,在全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主要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事故教训,动员各级各单位和全社会力量,牢牢把握二季度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严防死守、铁腕整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攻坚领域。

全市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对森林防火、油气管线、城市燃气、道路交通、煤矿、非煤矿山、水上交通、渔业生产、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建筑施工、铁路运输等行业领域实施攻坚,对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问题进行重点攻坚。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防火安全监管。深刻吸取近期多起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落实防火管理责任,对重点防火区域、防火单位实行昼夜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不间断地进行监督检查,全面查找整改火灾隐患。加大野外火源管控力度,所有林区要禁止一切野外用火。森林防火巡查队伍、护林员队伍加大巡逻密度,延长巡逻时间。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实施有效扑救。强化防火安全宣传,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知识“进企业、进班组、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教育活动。要加大防火安全投入,完善防火安全设施,健全防火应急处置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加强油气管线和城市燃气安全监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开展好油气管道全面整治工作,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组织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和专家,逐条管道排查隐患,研究提出整改意见。对于城市燃气管线和市政管网的安全整治,住建部门牵头,制定工作方案,经信、安监等部门积极配合,抓紧绘制城市燃气管线、市政管网、油气输送管网普查图。对于城市安全布局问题,住建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抓紧摸清底数,掌握城市内生产、使用、储存、输送易燃易爆和剧毒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评估,提出整改意见,需要搬迁和拆除的,要一律搬迁拆除。对已经排查发现的隐患,逐一建档立案,制定整改计划,排出整改时间表,限期整改。

(三)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继续深化“平安行·你我他”行动,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建设。深刻吸取xxx高速公路隧道“3.1”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加强重点路段和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要认真开展道路交通危险路段排查,严格落实整治措施。交通运输、铁路等单位要加强对相关车站的安全检查,防止乘客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站上车。抓好水上交通安全,交通、港航、水务等部门加强内河、湖泊、水库的航运、船舶和渡口、渡船的安全管理。

(四)加强工矿企业安全监管。深入开展企业主体责任专项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xx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引导企业形成自觉落实主体责任、自觉查纠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的内生动力。在非煤矿山领域开展安全生产攻坚克难,以矿山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信息化、科学化“五化建设”为抓手,学习借鉴煤矿的成功经验,全面推进矿山整顿关闭工作。继续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打好煤矿安全生产攻坚战。开展好“与矿长谈心对话”活动,全面履行矿长安全生产职责。对危险化学品重点镇、重点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攻坚克难,重点监管,全面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认真抓好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等重点领域的安全检查和专项治理。

(五)扎实开展资质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按照市政府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资质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xx安发〔20xx〕x号)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内容和时限要求和“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通过“动员部署、制定方案,调查摸底、自查自纠,认真整改、全面治理,认真总结、巩固成效”四个阶段的集中行动,确保到9月底全面完成专项治理任务。结合资质检查,深入开展“打非治违”,深刻吸取xx市xx县“3.15”无证非法开采事故教训,严厉打击各类无证生产、经营、建设、开采、运输等非法违法行为。对因资质问题造成事故的,依法严厉追究责任。

(六)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督促企业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岗位、重要设施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现场作业,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加强员工的安全生产应急知识及技能的培训,使员工了解作业场所危险源分布情况和可能造成人身伤亡的危险因素,熟悉相关应急预案内容,掌握逃生、自救、互救方法,不经过安全培训和不掌握应急技能的职工坚决不能上岗。进一步加强预案管理,督促企业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应急处置程序,严禁盲目施救,防止因施救不当导致伤亡扩大。督促企业根据作业场所的实际情况,为职工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及检测仪器,确保人身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深入宣传发动。这次专项行动是市政府面对当前严峻形势组织开展的一次重要活动。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层层动员部署,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坚决打好这次百日攻坚战。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针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具体的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细化措施,落实责任,提出严格的工作要求。x月x日前将具体方案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三)加大督导力度。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成立督导组,对本行业、本系统进行不间断的督导,推进百日攻坚行动的开展。对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各行业管理部门要组织专家进行蹲点督导,确保万无一失。各部门要将督导组的带队领导及联络员名单,于x月x前报送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四)加强面上巡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成立巡查组,对各镇街和各行业领域开展百日攻坚行动情况进行巡查。重点巡查七个方面:一是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敷衍侥幸心理;二是各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三是百日攻坚行动的发动部署、方案制定、组织领导和实施进展等情况;四是党政领导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的直接监管责任、安监部门的综合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员工岗位责任落实情况;五是开展纠正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情况;六是不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安全事故问题整治情况;七是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看是否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限期进行解决。

(五)建立工作制度。各级各单位百日攻坚行动办公室要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加强情况调度和督导落实。一要建立工作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调度会议,听取有关镇街、部门开展行动进展情况的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二要建立宣传引导制度,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及时报道工作进展情况、典型经验,曝光突出问题。三是建立信息交流制度,通过工作简报反映各单位行动进展情况,加强交流。各镇街、市直有关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汇总上报工作,每月20日前向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报送一次工作情况。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篇七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年底前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部署要求,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动员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力量,迅速行动起来,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企业和生产现场,采取计划与随机、专家与专业、指导与执法相结合等方式,推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取得实效,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努力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行动。10月份,各级各科室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继续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拉网式、地毯式大排查,翻箱倒柜把所有的问题隐患找出来,切实摸清隐患底数。对大排查发现的各类隐患,及时建立台账,形成问题隐患清单,并及时公布。要狠抓隐患整改工作,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督促限期整改,实行闭环管理,做到“整改一处、销号一处”;对风险等级高、短时间不能消除的隐患,要按规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二)深入开展“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百日攻坚期间,各工会成员组织要深入开展“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简称“查保促”活动)。各科室要把“查保促”活动纳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体系,协同配合工会组织指导企业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帮助职工识别、防范、查找安全隐患,及时督导企业做好隐患治理整改落实。要将各科室作为“查保促”活动主战场,持续开展“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法”“安全隐患随手拍”“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征集”“安全生产技能竞赛”等活动,并充分利用手机app、qq群、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让广大职工充分参与到活动中来。

(三)开展安全生产积极配合上级领导督导检查。10月中下旬,省政府安委会从省有关部门抽调部分人员组成16个督导检查组,每个组督导检查1个市,延伸督导检查所属县(市、区)、市属功能区和部分部门单位。重点督导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厅字〔2020〕8号)和《山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和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情况;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化工园区、煤矿、非煤矿山、消防、森林防火等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情况。各科室积极配合督导检查。

(四)积极配合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10月中下旬,负有安全监管执法职能的部门,都要开展集中执法检查,加大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狠抓一批违法违规典型,并在主流媒体曝光,对发现的隐患,坚决采取处置措施,保证处罚到位、整改到位。要坚持凡检查必执法,严格落实“五个当场”工作制度,即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必须当场向企业负责人反馈;能够立即整改的,必须当场完成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当场下达执法文书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涉嫌违法的,必须当场启动调查程序,对关键性、时效性证据进行固定;属于简易处罚的违法行为,当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要认真梳理执法中发现的共性问题,通报给同类型企业,督促企业自查自改,及时跟进执法检查,组织专家或者委托第三方对整改情况进行评估,巩固执法检查成果。各科室积极配合执法检查。

为配合全省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省应急厅成立16个执法检查组,自10月20日至10月30日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对16个市辖区内企业进行重点抽查,市、县(市、区)应急局开展集中执法检查(具体方案见附件3)。各负有安全监管执法职责的部门都要参照制定本系统内集中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查什么、怎么查、怎么办”,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

(五)积极配合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自11月份开始,省里组成两个巡查组,巡查4个市,延伸巡查部分县(市、区),抽查部分企业、单位。重点巡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落实《山东省实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细则》(鲁厅字〔2018〕47号);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排部署、工作开展情况;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落实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机制,推进城市安全发展情况;依法治安工作开展情况等。具体工作方案另行制定。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是省委、省政府确保安全生产稳定大局,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环境的重要举措。省政府安委会将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纳入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并将其作为省政府安全生产年度评价的重要内容,统一调度、统一督导、统一巡查。各科室要把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作为抓好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落实,务求工作实效。严格落实科室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科室主要负责同志总负责,亲自组织、亲自部署、亲自推进,科室分管负责同志拿出主要精力靠上抓,其他科室领导班子成员全力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

(二)加强督导调度。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建立督导调度机制,加强协调调度,统筹推进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各项工作。各科室负责同志要带头明查暗访,加大督导力度,确保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配合市政府和省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本科室领域专项整治情况的分析研判,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公司报送工作进展特别是执法检查情况,遇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三)强化宣传发动。各会计师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要集中开展宣传报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全省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舆论氛围。要依托电视、广播、报纸、网站等媒体平台,深入宣传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等工作中采取的有效、有力举措和取得的成效,同时兼顾对工作推进不力、重大风险防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以及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打击不力等情形开展舆论监督和问题曝光,推动工作落实。各市也要依托当地主流媒体的应急管理宣传专栏,对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进行广泛宣传报道。

(四)严厉督查问责。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对造成死亡一人、重伤三人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事故,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以及直接从事生产、作业人员的刑事责任。严格落实县、乡属地“打非”责任,对存在非法企业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乡镇辖区一个月内发现1处、县级辖区一个月内发现2处非法企业且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对乡镇、县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一律撤职”的规定。

各科室有关部门要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认真总结推广,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将及时报送公司安全科办公室。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篇八

为认真贯彻落实6月7日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筑府办函[20xx]132号)的要求,为坚决遏制特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为“科技产业集聚区、生态文明先行区、园林城市特色区、美丽乡村示范区”的建设和小康社会目标建设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立即对全公司建设项目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为期三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全面掌握公司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情况,进一步增强企业的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杜绝特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严控一般事故。

为加强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我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任组长,安全生产管理部相关成员组成的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百日攻坚专项行动。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

(一)全面排查和企业自查阶段(20xx年6月8日至7月10日)。

公司各工程处要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对重要岗位、关键部位、薄弱环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工作,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建立台帐,实行分类管理,并立即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措施进行整改,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以大检查为契机,结合“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更加广泛深入地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观念,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项目部要认真组织开展以脚手架、模板工程、卸料平台、深基坑(边坡)、建筑起重机械为重点的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对违章行为坚决制止、对违法行为坚决处罚,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的建筑施工安全。

(二)全面整改和治理阶段(20xx年7月10日至8月10日)。

各项目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资料,限期完成整改。对重大隐患实施排查、并做好整改消项、处置情况记录、隐患排查统计工作。对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制定阶段性治理方案,24小时监测监控。

(三)全面督查和督促整改提高阶段(20xx年8月10日至9月30日)。

对所属项目部检查出来的安全生产隐患,工程处要100%进行督查检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开展综合督查,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全面排除和治理隐患。

(一)项目组织机构是否建立健全,人证是否相符。

(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各种操作规程、项目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在生产作业场所上墙。

(三)是否制定安全生产预案,是否按规定组织进行演练。

(四)是否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是否组织此项工作,是否有记录、有台帐。

(五)项目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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