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离职证明范文
- 上传日期:2024-11-30 12:5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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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我单位职工(身份证)于××年× ×月至××年××月曾在我公司任职,任职期间的劳动保险手续已办理,该职工离职后,社保手续已于××年××月转出,特此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月××日
一、社保局可以开离职证明吗
不可以,去原来的公司开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没开离职证明怎么办理
单位不开离职证明可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诉、控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民法典补办离职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可以请原单位补一张。
目前单位需要当事人出具原来公司的离职证明,主要原因是依照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的,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在员工依法办理离职还交接手续后,用人单位必须为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即离职证明),同时劳动者的工资、押金和经济补偿是必须结清和退还。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减或者拖欠不退,当事人可以在办理离职手续时要求结清。否则可以去劳动局申诉或者举报用人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
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一、没有离职证明能转社保吗
没有办理离职手续,也没有离职证明,没办法办理社保转移。
1、养老保险转移手续如下:第一步是携带包括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居民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目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第二步是带齐这些手续,填写《转移接续申请表》,向转移地的社保机构提出转入申请。此后,就不需要再操心其他事宜,新旧参保地两地社会部门将处理转移事项。只要审核通过,参保者将在45个工作日后接收到社保部门完成转移的通知。
2、医保账户可随人划转,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的《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从20xx年7月1日开始,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只要你在新就业地参保医疗保险时提供足够真实的参保信息,那么所有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的事情你都不用再费心了。
3、失业保险的申领及转移、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都需要离职证明。
4、工伤及生育保险,这两种保险属于“当期交纳当期享受”的险种,并不存在转移的问题。
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没有离职证明影响员工入职吗
离职证明开不了是会影响入职的。离职证明也是许多单位在录用新员工时要求其必须出具的证明。
离职员工可以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填发离职证明书,人力资源部发出的离职证明书只证明离职员工的受雇日期、职位及其离职原因。一般被开除的职工是填发开除证明书而不填发离职证明书。
离职证明的证明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二是证明离职员工的离职是按照正常手续办理的,其与原单位对此没有纠纷;
三是证明离职员工已经是自由人,可以申请失业金或应聘新的岗位;四是可以凭此证明转移离职员工的人事关系、社保、公积金等;五是可以证明离职员工在原单位的相关工作经验,有利于相关职位的应聘。
一、办理社保转移需要离职证明吗?
办理社保转移需要离职证明,新公司转移社保的时候是需要离职证明的,劳动者辞职到期以后,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以及社保转移手续。离职后,原单位从其公司账户内做减员处理,然后劳动者可以自己按自由职业者的身份自己继续缴纳社会保险,也可以转到新公司账户内,让新公司继续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与社保类似。办理社保转移的步骤如下:
第一步:准备相关材料
1)社保卡,并确保有余额
2)离职证明,并确保公司已经把社保处于“停用”状态
3)个人身份证
第二步:到当前所买社保的`区社保局的社保服务中心区办理社保转出业务。
第三步:进入社保局后,不需要拿号排队,可直接在社保自助终端机上根据提示办理。
1)在自助终端机上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这两个凭证在一张纸上,并且已经盖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专用章。
2)个人建议将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一并打印,很多地方都会用到这个证明,以备不时之需。
3)问工作人员,填一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结算申请表》
第四步:最后,持盖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专用章的缴费凭证至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转移手续即可。
二、《社会保险法》对于社保经办的规定
第七十二条统筹地区设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在本统筹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
第七十三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业务、财务、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
第七十四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对于社保转移的具体情况,显然是需要严格基于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处理的,特别是不同的社保类型所认定的转移事项是不同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不清楚的,可以咨询社保部门的有关工作人员来进行合法的认定。
员工______,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自________年____月至今在我处办理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缴费正常,未有间断。特此证明。
______单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兹证明(先生/女士)曾在本公司担任×部一职。劳动合同期限×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现于×年××月×日双方共同(√×)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其在本公司共实际工作×年×月(×年××月×日至×年××月×日)。
×有限公司(盖章)
×年××月×日
兹证明(先生/女士)曾在本公司担任x部一职。劳动合同期限x年,自x月x日至x年xx月x日止。现于x年xx月x日双方共同(√x)解除(√x)终止劳动关系。其在本公司共实际工作x年x月(x月x日至xx年xx月x日)。
备注:
本证明一式三份,公司、员工、失业保险机构各持一份
xx有限公司(盖章)
xx年x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