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大全8篇)

  • 上传日期:2023-10-04 08:50:19 |
  • 紫薇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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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观看完一部作品后,一定有不少感悟吧,这时候十分有必须要写一篇读后感了!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知道读后感怎么写才比较好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读后感精彩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篇一

雷秋。乔伊斯所著《一个人的朝圣》,吸引我读下去的不仅仅是特别的叙事风格和一路风景的细腻观察和多种写作技法的揉合,还有描述主人翁不仅仅是用生命在走的路途,并且是用灵魂在涂抹一路的灿烂,哈罗德的美是内敛的、绵长的、悠远的,仿佛从远古而来,又掐着时间的脉搏回去了,留下的刻度,是那么隽永、那么明亮、那么平淡、那么开怀、那么深沉……是真实的朴风流韵和感人至深,主人翁与书中人物的相互融合,使《一个人的朝圣》不仅接地气,而且平民化生活的状态活灵活现,有极强的可读性,以回忆形式,在简洁的文章体积中蕴含了丰富的内容,开辟了小说叙事方法的另一种路径或先河。

在我看来,小说的结尾片段非常重要,奎妮最后还是去世了,这是现实的生活,这是存在的真实,这是不可抗拒的情理。哈罗德和妻子的隔阂正在冰雪消融,在暮年又重新了解、认识了对方,很平凡很自然的发生,不是轰然的顿悟,不是大脑的发热,而是灵魂的渐渐苏醒,只要灵魂有苏醒的一天,世界上所有的“哈罗德”都会继续走下去。

《一个人的朝圣》是与选择、困惑、纠结、坚定、信念、勇气、友情、亲情、爱情有关的书,不是简单的行走与文字组合的书,它是一本触及灵魂深处,一个人的灵魂攀登到达巅峰的例子。好书是夜的光亮,是冬夜冻僵之人的暖炉,是饥渴者求进的美味,是繁重工作之余的盛宴,是浮躁心灵的憩园,是迷茫时刻的指灯,书中主人翁所遇到的这些人和那些事看似往往不期而遇,但似乎早已注定在生活中不容半分错过,注定将在大多数人的人生路上给予力量的和引导。真的不知道是感动还是感慨,从主人翁身上,我看到了,原来一个人的灵魂可以那么从容,那样优雅,那样坚强,那样平实,那样真实。当然,这绝对是少不了一种对生活的绝对追求,也许这份执著是天生自带的,但我更加相信更多的一定是后天的修养,是那种发自于心底的温暖和纯真、善良与质朴、不甘与勇气撮合而成的。

人们常说,命由运生,境由心造,可以想象,《一个人的朝圣》对于修心的人们是多么的难得和重要,我不知道,追求爱情的、选择善良的、热爱自然的、尊重生命的人算不算得上是一种对自身的修养?这些是不是灵魂在攀登过程中的风景?答案是肯定的。从来我都不怀疑,所有挚爱于生命、生活的人们,应该都是善良的、认真生活的人,应该都是对世间美好事物有着独特审美的人,应该都是对生活存在感动和感恩的人。只因经历了人生中的那些失败、彷徨、抗争、面对、逃避的人或有那样一些心结的人才会更深懂得哈罗德的心情。或许,才会对生活的透彻了然,也或许是因为对生活真实的无言以对,突然就让人找回了那对生活的依恋和重生的感觉,找回了那种有了生活便有了一切的安宁感受。原来在自己内心深处,或许从来就没有真正放弃对生活的爱,就像从来未放弃过对生命中美好事物的追求一样。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篇二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书评:

这本书是在苏州诚品书店所购,书的腰封极尽赞誉之词,封面图片清新淡雅、悠远深长,当即收入囊中。

故事并不复杂,一个普通的退休老人——哈罗德·弗莱,和感情冷淡接近破裂的妻子平静地生活英国的乡村,因为接到多年前同事的来信,他在悲痛震惊的情绪下回了信,然而在回信的路途中,他作出了从英格兰最南部徒步穿越英格兰、到苏格兰西部去看望和鼓励同事的决定,并立即付之行动。整本书细腻地描绘了他的徒步经历和他的心路旅程。

“朝圣”,百度百科里这么说:“是一项具有重大的道德或灵性意义的旅程或探寻。”用这个词语来代指哈罗德·弗莱的旅程真是再恰当不过了。

哈罗德·弗莱的旅程,最初的困难只是:从未经历过的野外自然环境、糟糕的身体状况、难以承受的经济条件,伴随而来是不断涌入脑海的悲惨回忆。他的亲人、家庭给他一生带来的痛苦创伤:离家出走的母亲、不闻不问的父亲、聪明但抑郁自杀的儿子、关系破裂的妻子,身体在行走中,他的思绪却在翻腾。他在回忆、在反省、在自责、在渐悟,然后思想在改变,生活最终也将改变。

他在行走中,完成了逃离、迷茫、思索、探寻、醒悟这样一个心灵朝圣的过程。

看完书,掩卷长叹,也许生活就是这样,在平淡中经历不平凡,原来平凡人也可以尝试不平凡的事,也可以完成不平凡的历程。正如文中所说,或许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点理性,多一点信念。我们会经历一些痛苦的事件,当它来临时,我们会难以置信,会不断挣扎,然后会被现实打倒,直到终于接受事实。但即使这样,我们依然可以去相信、去接受一些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的一些事情。

我感动于哈罗德·弗莱的勇气,撕开那些尘封多年的往事,就好象揭开已经结疤但底下仍发炎化脓的伤口,鲜血淋淋,痛苦万分。然而唯有这样才能改变,凤凰浴火,涅槃而生。这正是给我的最大启示和思考,生命无常,人生苦短,每个人的人生、每个家庭,或多或少会遇到困难,困难在我们没有防备时撞击而来,我们甚至会被它撞击的痛苦摔倒,可是我们终将要学会爬起来。

掩卷之余,我陷入沉思,我的生命中最重要的是什么,我想要的是什么,我希望家人得到什么,我曾经做错什么,我现在应该怎么做。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篇三

读一本好书,我总有一个习惯,粗略的读过,然后,回头再慢慢地品,最后,再写一篇读后感。我的观点:没有思考、没有感悟、没有思索着把这感悟写下来就不算真正意义上的读书。

《一个人的朝圣》,在阅读这本书的时候,依然是这样的想法,但是,随着阅读的慢慢深入,我需要一遍遍的说服自己:先读完,等回头细品的时候再写感悟。但,终究是敌不过对它的喜欢。就让阅读与思索并行吧!

87天,627公里,一双帆布鞋,没有预兆的出发……

哈罗德?弗莱、莫琳、奎妮?轩尼斯、戴维、加油站女孩、银发绅士、纳比尔……每个人都有存在的理由,也都有存在的意义。

生活平庸无趣,一成不变,但随着慢慢的行走,一切悄悄的发生了改变,一切都变得鲜活而有意义,连伤痛的回忆也变得可爱而值得珍惜。

我被路途中偶遇的一个个人感动了,温暖了,哪怕是简短的错身经过,一个个小小的事例,小小的沟通,都透露着温情,或者在生活中我们无法敞开心扉,但,这样的偶遇,从此错过,交流中是最真实的内心,最真实的情感。最坦诚的求助,最真诚的建议。

只是一封信、一个决定、不再逃避与路上的坚持,就有了一场救赎和这个感人的故事。一场朝圣,足以逆转二十年的时光,仿佛生活从头重新演绎一遍,让主人公重新感受到爱与快乐,也温暖了我们。

哈罗德选择行走的方式,以自己的力量对生活做着温和的反抗。而鼓舞人心的是,虽然奎妮的死无法避免,但不管是哈罗德还是莫琳,亦或是奎妮、戴维,以及一路上那些形形色色的人,都因为这一场行走有所收获,得到更多。生活也终于不再只是没完没了、日复一日的重复,有新的生机漾开,开出花来,让人欣喜地重新笑出来。

在阅读的时候,我不止一次的想,为什么这本书能如此吸引我,甚至在此时一种疯狂的躁动的状态下,我想就是哈罗德在行走过程中渐渐改变的生活中的滋味,不再是机械的、简单枯燥的,而有了细细的体味,慢慢浸润的感动。

享受生命的历程,不枉此生!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篇四

这个寒假,我读完了蕾秋·乔伊斯的《一个人的朝圣》,本书记叙了英国一位普通人主人公哈罗德·弗莱平凡生活中的一件小事,他以为人生就这么过去了,直到收到那封信。1个人,87天,627英里,有关自我发现、爱的回归、日常生活的信念以及万物之美。哈罗德·弗莱,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代表后默默退休,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都没开。之后他跟隔阂很深的妻儿选择住在英国的乡间,日复一日的过着相同的生活。

一天早晨,他收到一封信,来自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她患了癌症,写信向他告别。哈罗德从讶异到选择无视再到纠结,最终写了回信。在加油站与一位女性服务员交谈中得知她的阿姨也患了癌症。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决定从自己的住处走到老友的住处。他相信,只要他行走下去,他的老友就会有生活下去的动力。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

这是哈罗德千里跋涉的故事。从他脚步迈开的那一刻起,与他六百多英里旅程并行的,是他穿越时光隧道的另一场旅行。

这本小说出自剧作家之手,但是它却并不注重戏剧张力,故事简单,人物平凡,打动人心的是字里行间的安静和细腻,就像春天的第一场雨,秋天将落未落的叶,就像该书的宣传语:“有关自我发现、爱的回归、日常生活的信念以及万物之美”。哈罗德只是一个普通人,他的错误也是我们每一个人可能会犯的错。在路的彼端,在时光的尽头,在人生的末尾,拂去岁月的蒙尘,那一点一滴的遗憾,正是普通人的渺小与孤独牵引我内心的温柔。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日子久了,生活显得暗淡无光,然而每个人的生活又是独特的,每个人都走在不同的道路上,每个人都在追寻自己的圣地。

哈罗德的行为后来引起了公众的关注,很多人参与了进来,却没有人知道哈罗德走路去看奎妮的原因。是爱情故事,或是奇迹;是善举,或是勇气?都只是凭空猜测,哈罗德了然于心的事实和他人自以为了解的情况大相径庭。在路上哈罗德也遇到了很多人,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理解。哈罗德却没有给任何一个人解释,也没有把这件事当成自己炫耀的资本,仅仅是因为自己想要去拯救老友,从自己的世界走出来,拥有一片更美的世界。哈罗德的妻子莫琳,她起初很愤恨,事实上因为儿子戴维的死亡,她已经恨了哈罗德很多年,而随着哈罗德的突然离去,莫琳痛苦、迷惘、挣扎,她第一次试着站在哈罗德的角度看问题,小说最后一段:“两个身影就这样拉着对方的手,站在海边,在笑声中摇晃。”莫琳仍然不明白哈罗德这一趟徒步旅行的原因。但是这有什么要紧呢,这并不妨碍他们又一次牵起对方的手。

“在最内在的精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是孤独的,爱并不能消除这种孤独,但正因为由己及人地领悟到了这种孤独,我们内心才会对别人充满最真挚的爱。”“世上有多少个朝圣者,就会有多少条朝圣路。每一条朝圣的路都是朝圣者自己走出来的,不必相同,也不可能相同。只要你的确走在自己的朝圣路上,你其实并不孤独。”这两句话同样出自周国平散文。不同国家的作者,不同体裁的文章,不同文化的背景,却不约而同地给读者传达了同样的理念。这就是文学跨越时空、跨越国界、跨越民族的普世价值。我们都是靠自己孤独的朝圣加入人类的精神传统,而我们其实不孤独。

朝圣究竟是什么?说到朝圣我们很容易想到的是各地宗教圣地路上一步以后跪下向天朝拜的朝圣者,无尽的路只因为自己心中的信仰,每一步都走的那么坚决、坚定。身体上的创伤根本无法阻止前行的脚步。天下有多少朝圣者就会有多少的朝圣路,一趟旅行中我带着这本书上路了,向着自己梦中的景物前行,以景为圣,一路之行便是朝圣之旅。我也是一名朝圣者,我一个人走在自己的路上,并不孤独,因为有这本书陪伴,一场旅行的结束也读完了这本书。时常感觉哈罗德就在自己的身边,因为自己心中的信念而前行,一路也会遇到一些困难,但朝圣者的路注定不会那么轻易,但每一个朝圣者心中的信念都会帮助克服每一个困难。文章的故事并不复杂,哈罗德用一场旅行改变了自己生活,也因一场旅行拯救了三个人。人生会有多少的朝圣路?其实都在人们的心中,书中有句话如是说到“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最简单的事情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而吃,吃也是一样的。说话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困难。”人生太多简单的事,但恰恰是这些小事组成了我们的生活,小事也可以变成大事。

人生可以过得麻木也可以过得有意义,我们见过太多单人环游世界的故事。之后就成为了英雄,但哈罗德只是为了救自己的老友,因为自己一直行走老友就有了生活下去的信念,从此他的生活有了不一样的颜色。哈罗德敞开自己伤痕累累的心,让世界走进来。每一步走的都那么困难却又坚决,脚下起水泡或是抽筋,简单处理后又会走上路,人生也是一条长路,我们每一个都是朝圣者,什么是我们行走下去的动力?是生活,所以每一个人有了朝圣的方向。

班主任简评:

胡蕾的这篇读后感让我感触良多。人生就是一段旅程,从生到死,每个人都逃脱不了这个方向和规律。然而,这段旅程因人而异。有的长如大江之水,有的则短若朝露;有的如夏花之绚烂,有的如秋叶之静美;有的人死留名,有的则与草木同腐;有的相悦相伴、朝朝暮暮,有的则相思相牵、会少离多;……。有多少个人,就有多少种旅程。不管旅程差别多大,旅程中的人们都是一个朝圣者,都有自己的一个目标,或大或小,或简单或复杂。不过,真真正正完成朝圣,却不是那么简单的,要着眼于大方向,也要关注点滴小事。非常喜欢胡蕾的这句总结“人生太多简单的事,但恰恰是这些小事组成了我们的生活,小事也可以变成大事”。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篇五

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笨拙,木讷,内向,无宗教信仰,交流障碍,甚至不知道如何表达对儿子的爱,穿着一双帆船鞋,一件防水夹克。什么都没有准备,就凭着自己强烈的意念,走路87天,627公里,难以想象。我很钦佩哈罗德的勇气和毅力。以前我一直觉得,没有信仰就很难完成很多事,没有伟大的梦想,就很难到达远方。看完这本书,原来没有信仰也可以走完一个人的朝圣之路,没有伟大的梦想,依旧可以依靠强大的信念到达你想抵达的地方,或许那不是成功的山顶,但那却是你的精神故园。

生活在21世纪。智能手机变成了生活的遥控器,交通工具成为了身体之外的双腿,电视电脑取代了自然生活,高楼大厦替代了树木花草……当我看到哈罗德没有手机、没有电脑,甚至没有专业的徒步鞋时,我想到我们,这些日渐被高科技操纵的人,我们离不开手机,放不开自己的身心,每天只是局限在城市的一隅。我忽然感到羞愧。我想到自己之所以想看着这本书是因为我手机摔坏了很无聊不然根本不会想起,于是更加羞愧。

多久没有好好看书,好好写读书笔记了?高中时每天被语数外史地政淹没,我就在想,等到了大学,我一定要看很多很多书,把这几年没有看的、想看的书都看完。大一刚开学的班会上,我在心愿墙上写下我要在这四年里看完600本书。可是这么久了,其实根本没有好好看完几本书。有时间的时候,都在看视频、玩手机、聊天扯谈。看吧,拖延症就这样浪费了近一年时间。

哈罗德让我明白,我们可以做很多事。只要拥有自己的信念,那么就一定能够看到路的方向。对,中途一定也会有迷惑。但要相信那一句话“当一个人真正想做一件事时,全世界都会来帮你”。

于是我又想到了我们身边都存在的那些穷游者。他们有的.搭车去柏林,有的骑行川藏线,有的徒步穿越亚欧。都是灰头土脸,吃尽苦头,经历了无数的挫折和磨难,体验着难以想象的身体疼痛。他们的勇气,来源于对梦想的执着,对信念的坚持。

每个人都曾经有过关于穿越世界的旅行的梦想,可是,大多数人的梦想都淹没在生活的琐事里,就像五月天的歌词“期待一场旅程精彩万分你却还在等等到荒废青春用尽体温才开始悔恨”。我希望有一天,我真的能有勇气去开始一场说走就走的旅程,我能去做那些只敢想不敢做的事,我不再奢求所有人的理解而真正听从我内心的声音。说偏了,下面说回去。

在哈罗德的旅途中他遇到的一个女人对他说:“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最简单的事情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她继续说,“而吃,吃也是一样的,有些人吃起东西来可困难了。说的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

路途的最后,我们从妻子的眼里看到了这八十七天的朝圣之旅对哈罗德的改变:“他当然没有长高长胖,但看着这个满面风霜的男人,黑色牛皮一样的皮肤、卷曲的头发,她突然觉得自己像张白纸一样平平无奇,不堪一击。是他那种生命力使她颤抖,好像他终于成了早该成为的男人。”

有一个细节我觉得很好,书中,哈罗德不嫌负累,买了本《野生植物百科辞典》,带在身边。他从此知道了这土地上许多许多植物的名字,一一问名之后,这些闲花野草,在老头眼前展现出了前所未有的新面目,像直到此刻,它们才真正地具有了耀眼生命一般。看似闲闲带过的一笔,给全书带来了质朴的诗意。来于尘土,行于路上,又归于尘土,土地永远在那里,为人与万物而备。

一本好的小说,能够吸引读者阅读的欲望,能够引起读者的深思,能够让人期待不同的生活,产生与以往不同的想法。

《一个人的朝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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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篇六

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笨拙,木讷,内向,无宗教信仰,交流障碍,甚至不明白如何表达对儿子的爱,穿着一双帆船鞋,一件防水夹克。什么都没有准备,就凭着自我强烈的意念,走路87天,627公里,难以想象。我很钦佩哈罗德的勇气和毅力。以前我一向觉得,没有信仰就很难完成很多事,没有伟大的梦想,就很难到达远方。看完这本书,原先没有信仰也能够走完一个人的朝圣之路,没有伟大的梦想,依旧能够依靠强大的信念到达你想抵达的地方,或许那不是成功的山顶,但那却是你的精神故园。

生活在21世纪。智能手机变成了生活的遥控器,交通工具成为了身体之外的双腿,电视电脑代替了自然生活,高楼大厦替代了树木花草……当我看到哈罗德没有手机、没有电脑,甚至没有专业的徒步鞋时,我想到我们,这些日渐被高科技操纵的人,我们离不开手机,放不开自我的身心,每一天只是局限在城市的一隅。我忽然感到羞愧。我想到自我之所以想看着这本书是因为我手机摔坏了很无聊不然根本不会想起,于是更加羞愧。

多久没有好好看书,好好写读书笔记了?高中时每一天被语数外史地政淹没,我就在想,等到了大学,我必须要看很多很多书,把这几年没有看的、想看的书都看完。大一刚开学的班会上,我在心愿墙上写下我要在这四年里看完600本书。但是这么久了,其实根本没有好好看完几本书。有时光的时候,都在看视频、玩手机、聊天扯谈。看吧,拖延症就这样浪费了近一年时光。

哈罗德让我明白,我们能够做很多事。只要拥有自我的信念,那么就必须能够看到路的方向。对,中途必须也会有迷惑。但要相信那一句话“当一个人真正想做一件事时,全世界都会来帮你”。

于是我又想到了我们身边都存在的那些穷游者。他们有的搭车去柏林,有的骑行川藏线,有的徒步穿越亚欧。都是灰头土脸,吃尽苦头,经历了无数的挫折和磨难,体验着难以想象的身体疼痛。他们的勇气,来源于对梦想的执着,对信念的坚持。

每个人都以前有过关于穿越世界的旅行的梦想,但是,大多数人的梦想都淹没在生活的琐事里,就像五月天的歌词“期盼一场旅程精彩万分你却还在等等到荒废青春用尽体温才开始悔恨”。我期望有一天,我真的能有勇气去开始一场说走就走的旅程,我能去做那些只敢想不敢做的事,我不再奢求所有人的理解而真正听从我内心的声音。说偏了,下方说回去。

在哈罗德的旅途中他遇到的一个女人对他说:“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最简单的事情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她继续说,“而吃,吃也是一样的,有些人吃起东西来可困难了。说的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能够很难。”

路途的最后,我们从妻子的眼里看到了这八十七天的朝圣之旅对哈罗德的改变:“他当然没有长高长胖,但看着这个满面风霜的男人,黑色牛皮一样的皮肤、卷曲的头发,她突然觉得自我像张白纸一样平平无奇,不堪一击。是他那种生命力使她颤抖,好像他最后成了早该成为的男人。”

有一个细节我觉得很好,书中,哈罗德不嫌负累,买了本《野生植物百科辞典》,带在身边。他从此明白了这土地上许多许多植物的名字,一一问名之后,这些闲花野草,在老头眼前展现出了前所未有的新面目,像直到此刻,它们才真正地具有了耀眼生命一般。看似闲闲带过的一笔,给全书带来了质朴的诗意。来于尘土,行于路上,又归于尘土,土地永远在那里,为人与万物而备。

一本好的小说,能够吸引读者阅读的欲望,能够引起读者的深思,能够让人期盼不一样的生活,产生与以往不一样的想法。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篇七

读到一本书能让我几次落泪,轻轻地合上书本,平复一下情绪,好像已经是很久远的事了.我承认,我的泪点低,可文字事,前者通过作者的渲染,极尽煽情之能事,也算正常,却读后抹抹眼泪也就作罢,后者能让读者阅后思索的,我想,应该就是写作者成功了。

《一个人的朝圣》,显然属于后者。这是一个关于自我发现和爱的回归的历程。

哈罗德,一个已经退休的老人,身体不是那么健康,也没什么朋友,与妻子的感情已经淡到形同陌路的地步,夫妇俩住在一个不知名的小镇上过着安宁寂静,平淡无奇的生活,慢慢的漠然的等着生命终结的那一天。忽然有一天,他收到一封来信,是前公司女同事奎妮寄来,告诉他,自己已经身患绝症,将不久于人世。哈罗德出于何种目的迈出第一步?对未来没信心?想到自己的暮年,顾影自怜?冲动!肯定是冲动!他异想天开的认为自己的行走能拯救奎妮,毫无准备,甚至连同妻子也没告别就上路了。(我很疑惑,他带了足够路上用的花销么)。开篇实际上不是很抓人,耐着兴致读了几页后将书合上。

几日前惶惶然想起这本书将送去野草书吧,赶紧读完了事,于是又翻开书页读了下去。怎料随着哈德罗的里程,第一次跟着他的步伐,去发现,去思考,去回归。

或许你现在就可以改变,从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前面开始。

一个人走路是一件很乏味的是。特别是对于一个年老体衰,平日里又没啥运动爱好的人来说。哈德罗在此之前没有信仰,不相信任何宗教。一路走下去,他开始有了自己的信仰,他相信自己如果能一直走下去,走到贝里克的疗养院,奎妮就会脱离死神的召唤。因为咖啡店的姑娘告诉他,她的亲人就是由她的信仰拯救的。

一个人走路是一件很无聊的事。无聊的时候就会想起平日里被我们忽略的淡忘的细节。妻子的冷漠,孩子无法和他的交流,都起源于爱的缺失,以至于不知如何去爱,爱自己,爱别人,因为爱封存太久,已经不会表达了。

一个人走路是件很痛苦的事。没有体力,一天只好走几里路;没有野外生存经验,受伤了不知如何处理。幸运的哈德罗是一个好的倾听者,他从不善于和人交流沟通,到一路得到陌生人的帮助,做一个好的倾听者,还是受益匪浅。原来,除了自己的世界外,陌生人光鲜的外表下也隐藏了很多的无奈、惶恐不安。你不必做什么,你只要倾听就可以了,对一个陌生人而言,也许这辈子都不会再见,所以他们才会肆无忌惮的畅所欲言。

一个人走路是一件很开心的事。哈德罗从不认识路边的植物,转变为可以正确地选择果腹的各种野果菌类;从拂晓天空云彩的变幻,到落日余晖的完美;从没有方向感到可以随着走路时影子的变换,辨出应该去的方位。(当然是走了很多冤枉路的教训)这确实是一件渐入佳境的事情。哈德罗终于相信自己的旅程真正开始,有些时候,你以为自己已经展开了新的一页,实际上却可能只是重复以前的步伐,他直面并克服了自己的短处,所以现在终于可以说他的旅程真正意义上的揭幕了。

第一次为哈德罗感动,是在他状态很差将要放弃时得知奎妮仍在坚持等候他,“她在等你,就像你嘱咐的那样”照顾奎妮的义工说。哈德罗大声笑了,冲出电话亭,落下的眼泪回荡在电话亭内“请叫她不要放弃,告诉她我会走下去!”我也笑了,笑中带泪,就在昨夜还在为习琴的事纠结,读到这里,我笑了,哈德罗适时地告诉了我,会一直走下去。

从起点到终点,627英里,87天,一个人。

从渴望爱不会爱到学会爱;从误解到理解;从丧子之痛的自怨自艾和相互指责到执子之手的完美结局。

从一个人的朝圣之旅到一群人的朝圣之旅,包括一只狗,它在哈德罗无助的时候出现,填补了精神空虚的空白,又在旅程即将结束时莫名离开(狗是否预示着他失去的孩子)

一路上我记起了很多东西,很多我都没有意识到的回忆,有些回忆很不容易,但大部分都很美。我很害怕,我怕有天或许很快,我就会把它弄丢,永远都找不回来。(原文)

有些记忆,只有在剥离了坚硬的茧,忽然惊慌失措后,真正柔软的触觉才会被唤醒。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篇八

《一个人的朝圣》,基调是沉闷的,直到读到主人公哈罗德坚持不下去,想要放弃时,给妻子莫琳打电话,莫琳义不容辞挺身而出支持丈夫,含泪鼓励他不要放弃,为他订好宾馆,指明方向,再到后来,即便哈罗德偏离目的地贝里克,莫琳认为哈罗德早晚都会达到目的地的,只是默默关注他的动向,不打扰,到最后,她也知道这趟旅行对他的意义,比看起来要重要得多。要知道,此时的莫琳无时无刻不想丈夫早点回家。而比起自己的私心,她选择成全哈罗德。这些细微细节和心里活动的变化,让我读来很是感动,这种感动和温情来自于夫妻之间的深情、义气、成全。而原本这是一对隔膜了二十年的夫妻。

这本书贯穿了两条主线,一条是哈罗德为了救朋友奎妮,或者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朋友,二十年前消失在彼此的世界里,二十年后因为奎妮身患癌症给哈罗德写的诀别信,又让她和他连接起来,才有了哈罗德独自上路,从哈姆斯南部金斯布里奇村福斯桥路徒步到贝里克郡圣伯纳丁疗养院,历时87天,途经627英里,完成了一个人的孤独之旅;另一条是哈罗德与妻子莫琳之间的情感纠葛,抑或说哈罗德与他家庭之间的故事,通过他在这趟旅途中的所思所想娓娓道来。这两条线索相互交融使得《一个人的朝圣》饱满立体,既富有故事性,亦展现了人性的多面性;既有浪漫和纯真,亦有人性的复杂和现实。或多或少还有自我救赎的意味在其中,哈罗德在一成不变而沉闷的生活中感觉迷失了自己,在第1节“哈罗德与信”的结尾处哈罗德发出了“我是谁?”的疑问,他需要作出改变重新认识自己;另一方面,哈罗德交信时途经加油站,加油站女孩告诉哈罗德信念可以改变一些事情,哈罗德就想到只要他在路上,奎妮就会活着,他要救她,就如当初她救他一样坚决,就这样在没有手机没带钱包,什么也没准备的情况下,靠着脚上的帆船鞋,凭借信念和毅力,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简单重复机械的动作完成了他的独自旅行,而他此时已是六十五岁的老人。

在旅途中,哈罗德满满回忆的都是他的妻子莫琳、儿子戴维,儿子戴维的死是夫妻二人隔膜的原因,虽然同住一个屋檐下,但却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也许分离更容易看清彼此的.真心,因为哈罗德的出走,莫琳也发现她对他的爱未减少一分,而他自始至终都是深爱莫琳的,只是彼此的误会太深,均以为各自都不再需要彼此。我一直觉得相处那么难都不愿离开的,必定是因为爱。而他们就这样错过了二十年的大好时光,都在误解和冷漠中度过,庆幸地是彼此都未曾离开,终因这次孤独之旅,两人终算冰释前嫌破镜重圆。哈哈,我倔强地认为这无疑是作者更想表达的温情,夫妻感情的重塑和回归,更像平常夫妻的真实写照,而无论误会和矛盾如何,患难与共最是平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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