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教育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大全(通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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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的评估是一个不可忽视的环节,它可以帮助我们找到不足之处,并做出改进。方案的制定过程需要一定的方法和技巧,以确保其有效性和可行性。以下是一些关于方案制定的常用方法和技巧,供大家参考。下面为大家分享一些成功实施的方案范例,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教育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篇一
为积极推进美好城乡建设,加快改善村庄环境面貌和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根据省市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年度目标任务,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20xx年12月底前前完成的10个自然村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村庄环境整治行动全面改变脏、乱、差现象,建立健全环卫保洁组织和管理体系,落实长效管理机制,达到环境整洁、村容美观、生态良好、乡风文明的总体目标。
二、整治及验收时间。
20xx年9月底至20xx年12月底前,徐淮路两侧十个自然组全面整治完成。验收时间为20xx年12月中旬,并对十个自然村进行考核验收。
三、整治内容。
按《江苏省村庄环境整治标准》及《环境整洁村》评分办法内容进行整治,有关内容详见附表1。
四、整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要成立环境整治领导组,村书记任组长,村主任任副组长,其他村委成员任组员,责任到每个自然组。
(二)镇政府抽调13名工作人员责任到13个自然组指导工作。
(三)拨款计划:
1、每个自然村拨款_元。
2、每个自然组先划拨20%的启动资金。
3、按整治序时进度拨款。
4、整治结束后由村申请,经镇领导同意后拨款70%。
5、整治结束,经省市县领导验收合格后拨款100%。
(四)强化营造宣传氛围:
各村要广泛利用宣传标语、广播等形式进行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氛围,提高环境卫生整治意识。
教育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篇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部署,根据省委《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结合我x实际,现就全x深入开展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思路。
在前段工作基础上,按照专项整治“关键在专,要害在治”的要求,重点抓好8个方面专项整治任务,对症下药,精准发力,结合工作实际,查找突出问题,分类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具体措施,定一项改一项,改一项成一项,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确保整治成效经得起群众检验。
二、目标任务、整治措施和责任分工。
目标任务:着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聚焦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在乎、装样子、做选择、搞变通,空泛表态、敷衍塞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等问题进行整治,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抓到底落到位。
整治措施:以“一张清单”为抓手开展整治。具体是:
1.对照梳理,建立台账清单。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逐条梳理,建立台账清单,自查自纠。
2.督查督办,推动落实。对照台账逐项对表,跟踪督办。对已经落实的,抓好巩固提高;对应付了事、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的,一一查明原因,明确时限要求和工作措施;对存在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等问题的,严肃问责处理。
3.建章立制,补齐短板。查找制度短板,补齐制度“缺位”。
4.形成整治情况专项报告。
牵头单位:办公室、机关党委参与单位:教育训练处、新闻宣传处,各处室、直属单位。
(二)整治干事创业精气神不够,患得患失,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
目标任务:针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抓好整治,激励党员干部把干净和担当、勤政和廉政统一起来,勇于挑重担子、啃硬骨头、接烫手山芋;践行新时代好干部标准,不做政治麻木、办事糊涂的昏官,不做饱食终日、无所用心的懒官,不做推诿扯皮、不思进取的庸官,不做以权谋私、蜕化变质的贪官。
整治措施:以落实中央政策、省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为抓手开展整治。具体是:
1.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全x党员干部、特别是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对干事创业精气神不够,患得患失,不担当不作为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线索,迅速进行核查核实。一是在维护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领导方面,立场坚定不坚定、旗帜鲜明不鲜明;二是在贯彻落实方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打折扣,搞变通;三是对歪风邪气不敢亮剑,听之任之,集体讨论研究问题不表态或表态模糊;四是存在阳奉阴违或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只做表面文章,没有实际行动和措施;五是责任意识不强、畏难情绪严重,等待观望,不担当不创新。对查实的问题,坚持有责必问、有错必纠,视情形进行谈心谈话、谈话提醒、批评教育,问题严重、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对相关责任人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给予纪律处分。
牵头处室:人事处参与处室:机关党委(纪委),各处室、直属单位。
2.争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严格遵循和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指示要求,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
牵头处室:人事处参与处室:驻x纪检监察组、机关纪委。
3.构建科学完善的考核体系。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激励作用,切实解决干与不干、干多与干少、干好与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合理设置干部考核指标,强化分类考核,对不同岗位的干部有不同的考核要求,突出政治考核、作风考核、实绩考核,突出经常性、制度化、全覆盖。坚持事业为上,鲜明树立讲担当重担当的用人导向。
牵头处室:人事处、教育训练处参与处室:政策法规处、调查统计处。
(三)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目标任务:把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反复出现就专项整治什么问题,聚焦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聚焦隐形变异问题加大治理力度,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在深入学习上下功夫,在落实“关键在专,要害在治”上下功夫,在主题教育与业务工作相互促进上下功夫。
整治措施:以省x党组下发《关于严禁违规收受红包礼金以及规范管理参加评审、验收、招投标、兼职取酬等活动的通知》为抓手开展整治。具体是:
1.全面自查自纠。聚焦整治重点,开展自查自纠。全x党员干部,特别是副处以上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是否存在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红包礼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对变异公款吃喝、不吃公款吃老板、借机公款旅游、私车公养、收送电子红包、违规公款购买和消费“定制酒”、分批异地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隐形变异问题,对违规参加各类研讨会、论坛等问题,一一说清楚,交“明白账”。
2.严格执纪问责。加大明察暗访、重点督办工作力度,把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审查调查重点,对相关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对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在主题教育期间顶风违纪的,一律从严处理。
3.加大通报力度。对违纪行为发生在党的十九大之后、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党员干部,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选取典型案例编辑案例释读,以案明纪、以案释规。
4.推动建章立制。结合职责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配套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查找制度漏洞,及时出台、完善、修订出差开会旅差费、公务接待、公车改革等方面制度,补齐制度短板,逐步形成科学、严密、有效的制度体系。
目标任务:认真落实中央办公x《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以及“基层减负年”有关要求,聚焦层层发文、层层开会、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等问题抓实整改,以省应急管理x名义印发的文件数量减少30%以上;以省应急管理x名义召开的会议数量减少30%以上;对市县和厂矿企业学校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减少50%以上;严格落实清理规范“一票否决”和签订责任状事项要求。
整治措施:以《x党组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20条(含整治新“变异”问题补充)措施》为抓手开展整治。具体是:
1.实行计划管控。建立“文会”和“督检考”总控机制,加强过程监督,定期对标理账,自查自纠。
2.加强跟踪督办。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广泛听取干部群众对整治情况的评价意见,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3.推动建章立制。完善整治措施,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目标任务:进一步规范全x党员干部,特别是副处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谋取非法利益问题,推动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秉公用权。
整治措施:以落实《关于坚决抵制和严肃查处利用领导干部名义“打牌子”办事的规定》为抓手开展整治。具体是:
1.开展自查自纠。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对照2019年填报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情况,填好《湖南省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情况报告表》,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95、97条和我省有关规定,认真梳理是否有违规违纪行为,主动抓好自查自纠。
2.组织抽查核实。根据自查自纠的汇总情况,结合个人有关事项填报表、一些问题线索和群众举报信息,人事处、机关纪委有重点地组织开展抽查核实工作。发现问题线索及时提交驻x纪检监察组。
3.严肃处理问责。根据抽查核实的情况,将梳理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驻x纪检监察组。问题属实的,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问责。
牵头处室:驻x纪检监察组参与处室:人事处、机关纪委。
目标任务:聚焦利用行政许可、执法处罚索拿卡要,冒领、挪用救灾款物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聚焦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进行集中治理,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整治措施:以治理行政许可、执法处罚、救灾等领域突出问题为抓手开展整治。具体是:
1.规范和完善行政执法系统。杜绝行政执法文书在执法系统进行体外循环,做好执法情况定期通报,督促市(州)县建立完善法制审核制度。
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参与处室:危化烟花处、非煤工贸处、教育训练处、规财处。
2.严肃查处虚报冒领、挪用救灾款物等问题。相关处室通过定期和不定期抽查基层救灾款物发放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交有关部门处理;关注网络舆情,及时回应处理各方反映的救灾款物使用方面的突出问题。
牵头处室:救灾保障处参与处室:机关纪委、新闻宣传处。
3.制订完善省应急管理x行政许可、行政执法以及自然灾害救助款物的相关制度和办法,并加强贯彻落实。
4.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在基层一线解决索拿卡要的问题,对信访反映的索拿卡要问题线索,要建立清单,逐条调查处理。
牵头处室:机关纪委参与处室:驻x纪检监察组。
5.对利用行政许可权、执法处罚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索拿卡要,冒领、挪用救灾款物,以及救灾款物发放不及时、不公开、优亲厚友的行为及时曝光,放大监督执纪问责的效果。
牵头处室:机关纪委参与处室:教育训练处、新闻宣传处。
(七)整治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员教育管理宽松软,基层党建主体责任缺失的问题。
目标任务:以各处室党支部、各直属单位党组织为单位,对软弱涣散党支部、党组织进行排查摸底,找准突出问题,精准施策,集中整治。
整治措施:以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开展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开展整治。具体是:
1.大力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摸底排查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支部主题党日等制度。
2.切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以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为重点,分批开展支部书记、党员轮训,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严把党员发展“入口关”,严禁弄虚作假、“带病入党”及严重违反发展党员程序等问题。
3.建立完善基层党建主体责任制度。落实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健全完善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从严落实基层党建主体责任,基层党建述职评议没有评为“好”的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规定。
牵头处室:机关党委、新闻宣传处参与处室:各处室、直属单位党支部。
目标任务:将应急管理系统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反腐败斗争结合起来,依法严惩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净化安全生产环境,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整治措施:以中央、省委扫黑除恶督导反馈问题中涉及到应急管理系统问题的整改落实为抓手开展整治。具体是:
1.开展认真核查。对反馈问题中涉及到应急管理系统内黄赌毒和黑恶势力的问题,特别是可能存在的黑矿、非法生产背后“保护伞”,进行情况了解和核查。
牵头处室:非煤工贸处参与处室:机关纪委、各业务处室。
2.强化整改问责。进一步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查处“保护伞”重视不够的督促整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牵头处室:驻x纪检监察组参与处室:机关纪委、各业务处室。
三、工作要求。
全x上下要严格对标对表中央、省委开展主题教育的要求,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把专项整治与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衔接起来,并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整治需要整治的突出问题。x领导、各牵头处室、参与处室主要负责人按照责任分工,真刀真枪推动措施落实落地、问题跟进解决,确保改到位、改彻底。切实防止专项整治虎头蛇尾、敷衍塞责,防止在整治中产生新的突出问题。x主题教育小组办公室及各专门工作小组要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强化协调督导。机关党委委员指导组要采取多种方式对专项整治跟踪指导,重点查访,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报告、严肃批评、督促改正。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xx区纪委机关、港南区监察委员会关于印发《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xx市司法局《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坚决纠正执法不公、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全区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与目标。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坚持以人民利益为中心,坚持“统筹协调、问题导向、立足职责、源头治理”的工作原则,围绕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结合实际,找准切入点、着力点,坚决纠正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滥用职权、野蛮执法、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吃拿卡要等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提高行政处罚、行政审批、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服务效能的法治化水平,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行政执法环境和良好的营商环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本次专项整治的时间为2019年8月至12月底。
专项整治的对象是全区各级依法履行行政监管职责过程中实施的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审批、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的行政执法机关(含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重点是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城市管理、治安管理、道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农村农业、食品药品、生态环境保护等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严格执法方面。主要包括对执行规定打折扣,发现问题不处理,受理投诉不及时,办理案件超时效;案件监管缺位,重大突发案件应急管控不到位;该报告的不报告,该移送的不移送等问题。
2、公正执法方面。主要包括违反规定重复执法,选择性执法;滥用自由裁量权,同案异罚,畸轻畸重,办关系案、人情案;执法不透明,以罚代管,弄虚作假等问题。
3、规范执法方面。主要包括执法主体执法不按法定权限,不遵守法定程序,适用法律不准确,执法文书制作不规范,辅助人员滥执法等问题。
4、廉洁执法方面。主要包括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吃、拿、卡、要、报”,收受或索取财物;违反规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指定购买商品服务、接受指定有偿服务;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或插手案件办理等问题。
5、文明执法方面。主要包括设置障碍,刁难群众,不严格执行有关文明执法的规定;对待群众态度冷漠、简单粗暴,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
6、执法监管方面。主要包括对执法监管不力,以罚代管,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与本机关业务经费、福利待遇挂钩等问题。
四、工作措施。
(一)认真查找突出问题。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要紧紧围绕这次专项整治重点解决的6个方面问题,根据本部门监管事项,召开监管对象代表座谈会,广泛听取监管对象对本部门执法活动的意见和建议。广泛征集群众、新闻媒体等反映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要求,认真组织召开自查分析会,认真检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二)坚决纠正突出问题。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对发现的突出问题,深入研究,细化措施、逐条整改、逐件落实。整改工作要明确责任部门、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及时依法依规纠正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三)严肃查处典型案件。通过自查、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和联合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强化典型案件的查处。对执法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批典型案件。既要查处行政执法机关所发生的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等违纪违法案件,又要查处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执法甚至为不法分子充当“保护伞”的案件。
(四)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在专项整治过程中,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立足源头整治,加强对各环节的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
(五)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监督部门要通过公布投诉电话、地址和网址,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让群众知道怎么举报,向谁举报,及时回应群众诉求。
五、工作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切实认识到执法不公、随意性执法、选择性执法等问题是滥用行政权力的具体表现,是公权私用、产生基层贪腐问题的重要原因,是影响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是影响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的重要因素,思想上务必要高度重视,结合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抓落实、促发展、惠民生。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将专项整治工作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同部署、同安排,认真研究、查找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见实效。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整治的具体内容、目标要求、工作措施、进度安排、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积极推进专项整治。区司法局要在同级党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和区纪委机关、监察委员会的领导和指导下,认真履行牵头职责,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三)创新工作方式。鼓励支持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用切实可行的措施和手段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用机制制度创新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精准发力,从最突出的问题治起,从最紧迫的任务抓起,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取信于民。
(四)强化监督检查。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坚持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全面督导与重点监督相配套,抓好工作落实。区司法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执法督查、联合执法检查、执法案卷评查、不定期抽查、明察暗访等监督检查活动;严肃查处行政执法工作中滥用职权、办事不公、假公济私等行为;对纵容姑息、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或抵制检查、包庇个人的部门,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典型的案件,及时向社会通报;对涉嫌违纪违法的,及时将有关线索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五)定期报送情况。各镇人民政府和区本级行政执法机关负责对本机关及其直属执法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即时进行收集和小结,明确1名联络员专门向区司法局专项整治办公室(设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每旬(至少提前一天)书面报送进展情况,每月23日前书面报送当月专项整治工作进展、解决的突出问题、查办的典型案例等情况并填报统计表(附件1略)。年底整治结束前提交总体情况报告。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党组织:
根据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扎实成效,特制定局党组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专项整治9个方面重点问题是确保主题教育取得实效的重要举措,机关各处室、各单位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一抓到底。要以专项整治为契机,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四项重点措施贯通起来,探索方法、创新形式,以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真刀真枪解决问题,推动主题教育专项整治不断深化、取得实效。
二、整治内容及要求。
整治重点:
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囫囵吞枣、浅尝辄止、浮于表面的问题;。
3.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的问题;。
4.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不严肃的问题。
整治要求:
1.对标对表。要根据甬党发〔2019〕26号文件精神,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宁波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逐一对照检查、逐条细化落实、不断校正纠偏。组织开展工作对账、任务对标,对尚在落实中或落实不到位的,分析原因、见事见人,进一步明确时限要求和工作措施;对需长期坚持的,评估落实进展情况,完善工作措施,抓好巩固提高。有关情况经梳理汇总后,于8月8日前报市委督查室。
2.查漏补缺。对照中央和省、市委对本条线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结合2019年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就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一次专项核查,深入检视、全面自查,找出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剖析问题的实质和根源,提出改进的办法和措施,拿出详细的问题清单、落实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切实抓好整改落实。进行对照检查后,对有关情况进行梳理汇总,于8月8日前报市委办公x、市政府办公x和市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牵头领导:陈寿旦、xx、沈祥苗。
配合部门: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整治重点:
1.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问题;。
2.推进深化改革攻坚克难不力问题;。
3.贯彻新发展理念抓落实不力问题;。
4.落实化解矛盾应对危机不力问题;。
5.推动社会发展改善民生不力问题。
整治要求:
1.自查自纠。对照初心使命,对照岗位职责要求,对照工作落实情况,对照整治重点内容,查找工作短板,深刻检视精气神不足、担当作为不够等问题,分别列出“三张清单”: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自查问题清单、住建系统不担当不作为共性问题清单以及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典型问题清单。将《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线索移交单》、《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自查自纠及问责处理情况统计表》、《澄清干部问题情况统计表》、《干部容错纠错情况统计表》于8月2日前报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
2.督查检查。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对一些履职不勤、工作不力,做事不催不办、不推不动、推诿扯皮,工作庸懒散、“中梗阻”的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聚焦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推进不力,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突发事件处置和扫黑除恶不力,工作长期落后打不开局面,发生或者多次发生群体性事件,一些长期未能解决的老大难问题,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违规选人用人问题,抓党风廉政建设不严不实不力、出现系统性腐败等10个方面问题,进行责任倒查,查清事实、区分责任、评估后果,把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的责任明确到具体人。
牵头领导:xx。
配合部门: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整治重点:
1.领导干部违规个人出书、印发讲话汇编问题;。
2.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共性问题;。
4.变异公款吃喝,不吃公款吃老板、吃“公函”(一张公函吃好几顿、伪造公函)、私车公养、收送电子红包、违规公款购买和消费烟酒、以学习培训考察及其他公务差旅为名公款旅游、分批异地操办酒席、领导干部违规参加各类研讨会、论坛等“四风”问题。
整治要求:
1.自查自纠。一是对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以来领导干部违规个人出书、印发讲话汇编问题进行全面自查,汇总情况于8月5日前报市纪委市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二是对党在十八大以来领导干部收送礼品礼金问题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登记,并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是否存在用公款购买赠送礼品问题进行自查自纠,相关情况于8月5日前报市纪委市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三是对2018年度津贴补贴、奖金、福利发放情况进行自查,自查情况报告、自查表于7月23日前送财政部门、人社部门和国资委。
2.监督检查。紧盯重要节点、重要部门和重点人群,不定期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监督检查,并配合主题教育正风肃纪工作小组开展督查工作。
牵头领导:xx。
配合部门:计划财务处、局属各单位。
整治重点:
1.文山会海整治不力、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2.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过度留痕的问题;。
4.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装样子、搞形式等问题。
整治要求:
1.动真格坚决整治“文山会海”。大力精简文件简报,统筹压缩各类会议,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要求,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和会议数量,并制定相关制度。
2.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实行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年度计划管理,严格执行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审批报备制度,严禁未按程序报批擅自开展督查检查考核。取消形式化“人为留痕”,杜绝基层“应付性”突击制作各类台账报表。
3.管好涉村(社区)职责事项、机构牌子、制度上墙和政务app(公众号)。市直单位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工作类微信公众号或app,并设置基层窗口,下级部门不再单独开发相应的公众号和app。对系统条线上工作内容相同的软件系统,建立统一或兼容的软件平台。
4.开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活动。深入推进“问忧解难”“提效暖心”“减负降压”为主题的系列服务活动,认真做好调研和服务的“后半篇文章”。
牵头领导:xxx。
配合部门: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六)基层选人用人和干部因私出国(境)违规违纪问题专项整治。
整治重点:
1.基层选人用人违规违纪问题。一是选人用人导向扶正纠偏不力问题;二是干部违规入编和提拔任用问题;三是违反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规定问题。
2.干部因私出国(境)违规问题。一是登记备案人员信息是否做到“应备尽备”;二是干部因私出入境证件是否做到“应交尽交”;三是干部因私出国(境)申请是否做到“应审尽审”;四是干部因私出国(境)违规违纪问题是否做到“应查尽查”。
整治要求:
1.自查自纠。要对照3个方面30项整治重点内容,认真梳理分析近年来选人用人情况和信访举报、干部人事档案审核以及巡视巡察、专项检查整改落实情况,逐条逐项进行查摆检视问题,全面排查、摸清底数;要对通过调任进入公务员队伍人员、未经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人员等12个方面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自查情况统计需经单位领导签字把关后上报。要及时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填报本人持有因私出入境证件和因私出(国)境情况,对人员登记备案、因私出入境证件集中保管、因私出国(境)审核审批等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对账检查。要对近年来通过巡视巡察、专项检查、信访举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途径了解掌握的选人用人问题线索做好综合分析,与各单位上报情况进行对账检查,出入较大的将进行重点抽查。对干部因私出国(境)违规问题,重点检查“应交尽交”“应查尽查”“应备尽备”“应审尽审”制度要求的落实情况。
牵头领导:xxx。
牵头部门:组织人事处。
配合部门: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整治重点:
1.党员教育管理存有漏洞和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
2.党内基本制度执行不够刚性的问题;。
3.两新党建尚存在点强面不均的问题。
整治要求:
1.自查自纠。压实拧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任期规定,组织任期届满基层党组织进行换届选举。对预备党员逾期未转正情况定期排查。严格落实党员按期缴纳党费制度。
2.对账检查。深入推进“三整一合”工作,加强行业党建协同提质、落实发展党员管理工作。
牵头领导:xxx。
牵头部门:机关党委。
配合部门: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八)扶贫及帮扶、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
整治重点:
1.扶贫及帮扶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3.损公肥私、以权谋私、办事不公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
5.统计造假问题。
整治要求:
1.明确整治项目。从具体人、事入手,深入排查并选择若干个本领域行业的不正之风和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列出集中整治项目、具体举措等,于7月26日前报市纪委市监委机关。
2.推进集中整治。围绕本地、本部门的集中整治项目,统筹工作力量,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开展集中整治,并通过情况通报、新闻发布、公示公告等形式,及时公开整治进展和结果。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及工作情况及时通报市纪委市监委机关。
牵头领导:xxx。
配合部门: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九)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加听之任之、失职失责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问题专项整治。
整治重点:
1.涉黑涉恶造法犯罪;。
2.黄赌毒违法犯罪;。
3.“套路贷”违法犯罪;。
4.非法网贷app类违法犯罪;。
5.行业监管不力、不作为或存在失职读职行为;。
6.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
整治要求:
1.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中央、省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攻坚年活动的总体安排,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犯罪,配合侦破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的大要案件,使建设工程等群众集中反映领域的黑恶违法犯罪得到严厉打击。
2.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监管与整治。围绕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较为集中的行业领域,进一步压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管等方面的主体责任,建立部门情况分析制度,重点关注、主动排查行业领域内有关黄赌毒和黑恶犯罪的情况,提升发现问题、加强监管的能力,落实相关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综合运用治理手段,预防和治理黄赌毒和涉黑恶违法犯罪突出问题。
牵头领导:xxx。
牵头部门:建筑市场处。
配合部门: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坚持上下联动,层层落实、全面覆盖。各处室、各单位要对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问题主动认账、主动担责,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同时要结合实际,在9个方面专项整治之外,有针对性地整治需要整治的突出问题。各牵头处室要主动负责,抓好统筹推进。各配合部门要主动对号入座,抓好配合落实。
(二)聚焦问题,狠抓整治。以求真务实的作风,逐项抓好整治。要围绕9项整治具体工作任务,逐项认真研究解决对策,细化整治时间和整治目标,制定切实管用的整治措施。各牵头处室(单位)要明确职责,明确具体办结时限和办理要求,认真落实。各处室、各单位要通过专项整治,固化一批制度成果,确保制定措施管长久、整改问题不反弹,并将1-2个典型整改案例报送局主题教育办公室。
(三)强化督查,保障落实。综合运用思想教育、督促整改、处理处分等手段,坚决防止出现专项整治“走过场”、“做虚功”。对专项整治中发现检视问题蜻蜓点水、隔靴搔痒,解决问题空喊口号、坐而论道,整改问题避重就轻、避实就虚,甚至搞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等严重问题,要给予组织处理。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自治区纪委机关、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以下简称《通知》),根据有关要求,结合全市住房和城乡系统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特制定此《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坚决纠正执法不公、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与目标。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坚持以人民利益为中心,坚持“统筹协调、问题导向、立足职责、源头治理”的工作原则,围绕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结合实际,找准切入点、着力点,坚决纠正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滥用职权、野蛮执法、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吃拿卡要等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提高行政处罚、行政审批、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服务效能的法治化水平,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行政执法环境和良好的营商环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本次专项整治的时间为2019年8月至12月底。
专项整治的对象是全市各级依法履行行政监管职责过程中实施的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审批、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的行政执法机关(含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重点是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住房和城乡建设、房屋拆迁等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严格执法方面。主要包括对执行规定打折扣,发现问题不处理,受理投诉不及时,办理案件超时效;案件监管缺位,重大突发案件应急管控不到位;该报告的不报告,该移送的不移送等问题。
2.公正执法方面。主要包括违反规定重复执法,选择性执法;滥用自由裁量权,同案异罚,畸轻畸重,办关系案、人情案;执法不透明,以罚代管,弄虚作假等问题。
3.规范执法方面。主要包括执法主体执法不按法定权限,不遵守法定程序,适用法律不准确,执法文书制作不规范,辅助人员滥执法等问题。
4.廉洁执法方面。主要包括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吃、拿、卡、要、报”,收受或索取财物;违反规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指定购买商品服务、接受指定有偿服务;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或插手案件办理等问题。
5.文明执法方面。主要包括设置障碍,刁难群众,不严格执行有关文明执法的规定;对待群众态度冷漠、简单粗暴,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
6.执法监管方面。主要包括对执法监管不力,以罚代管,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与本机关业务经费、福利待遇挂钩等问题。
四、工作措施。
(一)认真查找突出问题。各单位和执法人员要紧紧围绕这次专项整治重点解决的6个方面问题,根据本部门监管事项,召开监管对象代表座谈会,广泛听取监管对象对本部门执法活动的意见和建议。广泛征集群众、新闻媒体等反映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要求,认真组织召开自查分析会,认真检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二)坚决纠治突出问题。各单位要对发现的突出问题,深入研究,细化措施、逐条整改、逐件落实。整改工作要明确责任部门、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及时依法依规纠正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三)严肃查处典型案件。通过自查、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和联合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强化典型案件的查处。对执法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批典型案件。既要查处本单位所发生的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等违纪违法案件,又要查处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执法甚至为不法分子充当“保护伞”的案件。
(四)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各单位在专项整治过程中,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立足源头整治,加强对各环节的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
(五)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各单位的执法监督部门要通过公布投诉电话、地址和网址,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让群众知道怎么举报,向谁举报,及时回应群众诉求。
五、工作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各单位要切实认识到执法不公、随意性执法、选择性执法等问题是滥用行政权力的具体表现,是公权私用、产生基层贪腐问题的重要原因,是影响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是影响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的重要因素,思想上务必要高度重视,结合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抓落实、促发展、惠民生。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将专项整治工作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同部署、同安排,认真研究、查找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见实效。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整治的具体内容、目标要求、工作措施、进度安排、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积极推进专项整治。各单位要在同级党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和同级纪委机关、监察委员会的领导和指导下,认真履行牵头职责,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三)创新工作方式。鼓励支持各单位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用切实可行的措施和手段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用机制制度创新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精准发力,从最突出的问题治起,从最紧迫的任务抓起,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取信于民。
(四)强化监督检查。各单位要坚持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全面督导与重点监督相配套,抓好工作落实。活动期间要配合自治区专项督查组组织开展的专项执法督查、联合执法检查、执法案卷评查、不定期抽查、明察暗访等监督检查活动;严肃查处行政执法工作中滥用职权、办事不公、假公济私等行为;对纵容姑息、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或抵制检查、包庇个人的部门,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典型的案件,及时向社会通报;对涉嫌违纪违法的,及时将有关线索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五)定期报送情况。各单位要负责对本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即时进行收集和小结,明确1名具体负责人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并于9月19日前将具体负责人名单报送到局法规科(附件3)。各单位具体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严格按要求向局法规科报送经单位领导签字的整治材料,必须于每月4日、14日、24日前(每遇节假日提前)书面报送《执法不公、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统计表》(附件1),每月6日、20日前(每遇节假日提前)书面报送《钦州市住建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分解表(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附件2),每月20日前(每遇节假日提前)报送当月专项整治工作进展、解决的突出问题、查办的典型案例等。
总结。
情况;12月20日前提交全年总体整治情况报告。
(六)整治工作资料要及时收集建档,并将工作进度报告和整治过程中的图片、报表等台账及时并交汇于局法规科,以便汇总上报和作为检查督查通报问责的重要依据。
根据市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镇教发〔2019〕x号)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扎实成效,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开展专项整治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专项整治8个方面重点问题是确保主题教育取得实效的重要举措,局机关各处室、各单位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一抓到底。要以专项整治为契机,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四项重点措施贯通起来,探索方法、创新形式,以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真刀真枪解决问题,推动主题教育专项整治不断深化、取得实效。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着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聚焦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在乎、装样子、做选择、搞变通,空泛表态、敷衍塞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等问题进行整治,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抓到底落到位。
局机关各处室、局单位党组织要按照中办发电〔2018〕xx号及x办发电〔2018〕xx号通知要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特别是对xx、xx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开展“回头看”和自查自纠情况逐条进行梳理;对习近平总书记今年以来对交通运输行业的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情况逐条进行梳理,评估进展情况和实际效果,建立台账。要重点看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的要求有没有落实、问题有没有解决、现状有没有改变。对已经落实的,要抓好巩固提高;对尚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要一一查明原因,明确时限要求和工作措施;对存在不扎实、不落实问题的,要区别情况予以问责。整治情况要形成专项报告。
牵头部门:局办公室;参与单位(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企事业单位。
(二)整治干事创业精气神不够,患得患失,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
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紧紧围绕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推进三大攻坚战,特别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破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难题、解决关键领域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解决党的建设面临的紧迫问题,紧紧围绕推进“六个高质量”、融入长x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着力解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短板等重点工作,紧紧围绕本部门、本单位中心任务,聚焦工作思路措施不当、指导推动不力,不敢面对问题、触及矛盾,工作长期没有实质性进展、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等问题,对照“九个有没有”、“xx发展三问”和xx交通发展深层次问题,深查细纠精神不振、不担当不作为的具体表现,结合深入推进解放思想、落实“三项机制”,一项一项进行整治。
特别是要围绕中央、省委和市委对交通运输行业的工作要求,聚焦不想担责、不敢定事,层层请示、层层画圈,碰到问题往下推、落实责任往下移,庸政懒政怠政,当“老好人”“圆滑官”“太平官”,对群众意见和诉求置之不理、推诿扯皮等问题,抓好整治。各部门、各单位要聚焦“中梗阻”、“弹簧门”,工作简单粗暴,服务意识淡化等问题,开展整治;党员干部要聚焦回避矛盾问题,奉行“少干事、不出事”,对工作消极应付,对解决群众困难推拖绕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牵头部门:局组织人事处;参与单位(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企事业单位。
(三)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
把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聚焦违规吃喝、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聚焦变异公款吃喝、不吃公款吃老板、私车公养、收送电子红包、违规公款购买和消费“定制酒”、分批异地操办酒席等隐形变异问题,领导干部违规参加各类研讨会、论坛等问题,抓好整治。每个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都要认真查找是否存在以上问题,一一说清楚,交“明白帐”。
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及工作实际,健全制度规范。对商务接待、招商引资接待、驻外机构公务接待、异地交流任职干部探亲福利待遇等存在制度空白的,要补充出台;对新闻报道、公务差旅、公务接待、公车改革、因公出国(境)、领导干部住房等存在制度短板的,要完善修订;对评比达标表彰和庆典节会论坛、津贴补贴和职工福利、办公用房整改、领导干部参加研讨会和论坛等存在“模糊地带”的,要明确细化。
牵头部门:局办公室;参与单位(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企事业单位。
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2019年“基层减负年”各项部署和工作措施,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主题教育重要内容,聚焦层层发文、层层开会、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等问题,一件一件抓实整改。
各部门、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形式主义问题大排查,把自己摆进去,查找问题,深挖根源,扎实整改。重点解决随意要求基层填表报数报材料,督查检查考核重“痕”不重“绩”,脱离实际向基层发号施令等问题。重视纠正将红头文件改为白头文件、明传电报、便函等“隐性文件”,以调研指导、学习考察为名变相开展督查检查考核等以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镇办发〔2019〕xx号文件有关要求,在摸清2018年文件、会议和督查检查考核等底数,确定2019年精简目标的基础上,对上半年文件、会议和督查检查考核情况进行统计,严格执行审批报备制度,确保实现各部门、各单位发至县级的文件减少30%--50%,需要基层签订的责任状、填报的报表、使用的政务app减少50%以上,对交通运输企业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减少50%以上等目标。全面清理规范“一票否决”和签订责任状事项。
牵头单位:局办公室;参与单位(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企事业单位。
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要求,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谋取非法利益问题,推动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秉公用权。
领导干部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95、97条规定的精神,进行个人申报,干部所在单位对申报情况进行汇总登记,有重点地进行抽查核实。
牵头单位:局组织人事处;参与单位(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企事业单位。
聚焦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聚焦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进行集中治理,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局机关各处室和局直属单位要加强对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统筹安排和具体指导,从基层反映的问题中检视自身存在的问题,上下联动整改。结合职能职责,对行业不正之风进行集中治理。县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结合调查研究、听取意见,下功夫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执法不公、搞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以及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问题。
牵头单位:局组织人事处;参与单位(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企事业单位。
(七)整治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员教育管理宽松软,基层党建主体责任缺失的问题。
对交通运输系统软弱涣散党组织进行集中排查,不设比例、应整尽整。各单位党组织书记要带头挂点整顿,组织部门具体负责,结合整顿工作清单,制定整顿措施。研究制定整顿验收合格标准、工作流程,确保工作实效。
要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整治基层党建主体责任缺失的问题,从全面排查、分析认定、整改处理、总结提升入手,重点解决弄虚作假、“带病入党”、干部近亲属违规入党、违规“异地入党”、“人情党员”以及严重违反程序发展党员等问题。适时启动发展党员全面排查工作。
(八)整治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的问题。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黄赌毒、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同步推进“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督导问题清单,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广泛开展层层谈话、评查评议等活动,全面杜绝行业监管不力、不作为或存在失职渎职、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发生。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市局成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局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各基层单位主要领导任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组织人事处,成立工作专班和专门工作小组,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整体谋划、组织推进和督促检查等。各牵头部门是第一责任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和推进落实,明确工作职责,分解落实任务,研究相关政策,会同参与部门和单位尽快拿出具体实施方案。各参与单位(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配合、抓好落实。
2.聚焦问题,狠抓整治。把开展专项整治与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衔接起来,贯通于我局即将开展的主题教育全过程,加强上下互动和部门间联动。各部门、各单位要先动起来,逐项细化问题清单,从自身找原因、抓整改,实行项目化推进,找准每个专项整治的切入点,落细落实落小,实事求是地确定在主题教育期间能够实现的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主体、进度时限和工作措施,逐条逐项推进落实。各部门、各单位还要结合实际,在8个方面专项整治之外,有针对性地列出需要整治的突出问题。
3.强化督查,落实责任。在我局主题教育开展期间,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将采取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过程评价、跟踪问效,加强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对问题较多、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重点查访,对专项整治开展不力或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肃批评、督促整改,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报告。切实防止专项整治虎头蛇尾、敷衍塞责,不能在整治中产生新的突出问题。
4.开门整改,群众监督。采取情况通报、媒体公示等方式,请群众参与、让群众评判、受群众监督。对发现的典型案例及专项整治情况,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干部群众通报。主题教育结束前,通过群众满意度测评、走访座谈、实地调研等,面对面、背靠背地听取党员干部群众对专项整治情况的评价,以基层干部群众的所感所获检验专项整治效果。在此基础上,作出定量、定性的评估。
5.真学真做,务求实效。对在主题教育期间能够解决的问题,要立查立改、即知即改;对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制定阶段目标,盯住不放、持续整治,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群众不认可不罢休。坚持以好的作风推进专项整治,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为基层减负的要求,减少不必要的统计报表,避免增加基层负担。各牵头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报市局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教育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篇三
根据市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扎实成效,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开展专项整治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专项整治8个方面重点问题是确保主题教育取得实效的重要举措,局机关各处室、各单位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一抓到底。要以专项整治为契机,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四项重点措施贯通起来,探索方法、创新形式,以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真刀真枪解决问题,推动主题教育专项整治不断深化、取得实效。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着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聚焦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在乎、装样子、做选择、搞变通,空泛表态、敷衍塞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等问题进行整治,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抓到底落到位。
局机关各处室、局单位党组织要按照中办发电〔2018〕39号及苏办发电〔2018〕89号通知要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特别是对江苏、镇江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开展“回头看”和自查自纠情况逐条进行梳理;对习近平总书记今年以来对交通运输行业的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情况逐条进行梳理,评估进展情况和实际效果,建立台账。要重点看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的要求有没有落实、问题有没有解决、现状有没有改变。对已经落实的,要抓好巩固提高;对尚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要一一查明原因,明确时限要求和工作措施;对存在不扎实、不落实问题的,要区别情况予以问责。整治情况要形成专项报告。
牵头部门:局办公室;参与单位(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企事业单位。
(二)整治干事创业精气神不够,患得患失,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
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紧紧围绕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推进三大攻坚战,特别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破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难题、解决关键领域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解决党的建设面临的紧迫问题,紧紧围绕推进“六个高质量”、融入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着力解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短板等重点工作,紧紧围绕本部门、本单位中心任务,聚焦工作思路措施不当、指导推动不力,不敢面对问题、触及矛盾,工作长期没有实质性进展、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等问题,对照“九个有没有”、“江苏发展三问”和镇江交通发展深层次问题,深查细纠精神不振、不担当不作为的具体表现,结合深入推进解放思想、落实“三项机制”,一项一项进行整治。
特别是要围绕中央、省委和市委对交通运输行业的工作要求,聚焦不想担责、不敢定事,层层请示、层层画圈,碰到问题往下推、落实责任往下移,庸政懒政怠政,当“老好人”“圆滑官”“太平官”,对群众意见和诉求置之不理、推诿扯皮等问题,抓好整治。各部门、各单位要聚焦“中梗阻”、“弹簧门”,工作简单粗暴,服务意识淡化等问题,开展整治;党员干部要聚焦回避矛盾问题,奉行“少干事、不出事”,对工作消极应付,对解决群众困难推拖绕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牵头部门:局组织人事处;参与单位(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企事业单位。
(三)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
把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聚焦违规吃喝、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聚焦变异公款吃喝、不吃公款吃老板、私车公养、收送电子红包、违规公款购买和消费“定制酒”、分批异地操办酒席等隐形变异问题,领导干部违规参加各类研讨会、论坛等问题,抓好整治。每个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都要认真查找是否存在以上问题,一一说清楚,交“明白帐”。
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及工作实际,健全制度规范。对商务接待、招商引资接待、驻外机构公务接待、异地交流任职干部探亲福利待遇等存在制度空白的,要补充出台;对新闻报道、公务差旅、公务接待、公车改革、因公出国(境)、领导干部住房等存在制度短板的,要完善修订;对评比达标表彰和庆典节会论坛、津贴补贴和职工福利、办公用房整改、领导干部参加研讨会和论坛等存在“模糊地带”的,要明确细化。
牵头部门:局办公室;参与单位(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企事业单位。
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2019年“基层减负年”各项部署和工作措施,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主题教育重要内容,聚焦层层发文、层层开会、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等问题,一件一件抓实整改。
各部门、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形式主义问题大排查,把自己摆进去,查找问题,深挖根源,扎实整改。重点解决随意要求基层填表报数报材料,督查检查考核重“痕”不重“绩”,脱离实际向基层发号施令等问题。重视纠正将红头文件改为白头文件、明传电报、便函等“隐性文件”,以调研指导、学习考察为名变相开展督查检查考核等以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镇办发〔2019〕31号文件有关要求,在摸清2018年文件、会议和督查检查考核等底数,确定2019年精简目标的基础上,对上半年文件、会议和督查检查考核情况进行统计,严格执行审批报备制度,确保实现各部门、各单位发至县级的文件减少30%--50%,需要基层签订的责任状、填报的报表、使用的政务app减少50%以上,对交通运输企业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减少50%以上等目标。全面清理规范“一票否决”和签订责任状事项。
牵头单位:局办公室;参与单位(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企事业单位。
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要求,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谋取非法利益问题,推动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秉公用权。
领导干部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95、97条规定的精神,进行个人申报,干部所在单位对申报情况进行汇总登记,有重点地进行抽查核实。
牵头单位:局组织人事处;参与单位(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企事业单位。
聚焦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聚焦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进行集中治理,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局机关各处室和局直属单位要加强对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统筹安排和具体指导,从基层反映的问题中检视自身存在的问题,上下联动整改。结合职能职责,对行业不正之风进行集中治理。县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结合调查研究、听取意见,下功夫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执法不公、搞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以及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问题。
牵头单位:局组织人事处;参与单位(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企事业单位。
(七)整治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员教育管理宽松软,基层党建主体责任缺失的问题。
对交通运输系统软弱涣散党组织进行集中排查,不设比例、应整尽整。各单位党组织书记要带头挂点整顿,组织部门具体负责,结合整顿工作清单,制定整顿措施。研究制定整顿验收合格标准、工作流程,确保工作实效。
总结。
提升入手,重点解决弄虚作假、“带病入党”、干部近亲属违规入党、违规“异地入党”、“人情党员”以及严重违反程序发展党员等问题。适时启动发展党员全面排查工作。
(八)整治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的问题。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黄赌毒、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同步推进“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督导问题清单,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广泛开展层层谈话、评查评议等活动,全面杜绝行业监管不力、不作为或存在失职渎职、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发生。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市局成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局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各基层单位主要领导任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组织人事处,成立工作专班和专门工作小组,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整体谋划、组织推进和督促检查等。各牵头部门是第一责任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和推进落实,明确工作职责,分解落实任务,研究相关政策,会同参与部门和单位尽快拿出具体实施方案。各参与单位(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配合、抓好落实。
2.聚焦问题,狠抓整治。把开展专项整治与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衔接起来,贯通于我局即将开展的主题教育全过程,加强上下互动和部门间联动。各部门、各单位要先动起来,逐项细化问题清单,从自身找原因、抓整改,实行项目化推进,找准每个专项整治的切入点,落细落实落小,实事求是地确定在主题教育期间能够实现的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主体、进度时限和工作措施,逐条逐项推进落实。各部门、各单位还要结合实际,在8个方面专项整治之外,有针对性地列出需要整治的突出问题。
3.强化督查,落实责任。在我局主题教育开展期间,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将采取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过程评价、跟踪问效,加强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对问题较多、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重点查访,对专项整治开展不力或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肃批评、督促整改,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报告。切实防止专项整治虎头蛇尾、敷衍塞责,不能在整治中产生新的突出问题。
4.开门整改,群众监督。采取情况通报、媒体公示等方式,请群众参与、让群众评判、受群众监督。对发现的典型案例及专项整治情况,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干部群众通报。主题教育结束前,通过群众满意度测评、走访座谈、实地调研等,面对面、背靠背地听取党员干部群众对专项整治情况的评价,以基层干部群众的所感所获检验专项整治效果。在此基础上,作出定量、定性的评估。
5.真学真做,务求实效。对在主题教育期间能够解决的问题,要立查立改、即知即改;对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制定阶段目标,盯住不放、持续整治,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群众不认可不罢休。坚持以好的作风推进专项整治,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为基层减负的要求,减少不必要的统计报表,避免增加基层负担。各牵头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报市局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教育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篇四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开展民生领域整治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自治区十届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根据松山区教育局《松山区教育系统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自治区十届纪委五次全会和松山区教育局《松山区教育系统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针对民生政策落实特别是民生项目资金使用中的突出问题,整治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全力与腐败作斗争,构建保障民生的廉洁防护墙、安全网。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紧盯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零容忍的态度整治和查处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校实际,重点整治和查处学校领导干部和教师中存在的下列问题:一是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部分教师不遵守职业道德,不安心教书育人,不专心研究教学,抵不住诱惑,目无法纪,心存侥幸,从事有偿家教、办班补习或第二职业,个人从中牟利,给家长增添负担。尤其要整治和查处课上不讲课外讲,唆使、动员、暗示、强迫学生参加辅导班问题;二是乱收费乱订资料、推荐托班、辅导班。收费公开不到位,搭车收费、巧立名目乱收费。通过统一或变相统一征订教辅资料,强令或变相强迫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资料,变相收取费用,推荐托班、辅导班,个人谋取私利,增加学生负担,引发家长不满;三是从教不廉洁不公正。“人情关系”思想严重,利用职务之便,借入学、转学、分班、调座次等时机,“倒扒皮”或搞“关系班”、“人情位”,接受家长礼品礼金、宴请馈赠,请托家长办事。受利益驱使,对“关系生”关爱有加,多有照顾,对其他学生特别是学困生缺乏爱心,不管不问;四是落实惠民政策中的违规问题。在贫困生资助、国家助学金发放等惠民政策落实中,违反原则,拉关系、讲人情,打招呼、跑门路,暗箱操作、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套取资金、优亲厚友、处事不公。尤其是克扣学生资助款,或借给学生办理资助,唆使家长宴请、收取所谓操心费等;五是“三务公开”不到位。“三务公开”程序内容不规范,公开时间不够及时,许多本应定期公开的内容被人为拖延,丧失了公开的时效性,或内容不够全面,对群众意见的“热点”问题遮遮掩掩,避重就轻;六是违反财务管理制度。学校财务管理混乱,不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及中央八项规定,不定期进行财务公开,大宗物品采购及工程建设该招标的不招标,造成单位学校财产损失或贪腐现象,给教育发展带来严重影响;七是工作失职渎职。由于个人工作失误,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由于单位管理不严,造成存有吃空饷和大面积庸懒散现象,在工作中履责不力、监管不严、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盲目决策、弄虚作假、脱离实际、滥用职权、办事不公、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问题,给单位和系统造成重大恶劣影响;八是各类教育违规行为。不关注学生身体和心理健康,擅自更改课时安排和作息时间,过重加大学生课业负担。强制或变相统一要求学生和家长购买商品或接受营利性商业服务。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歧视侮辱学生等。
通过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使我校民生政策落实得更好,民生领域的违法违纪行为得到有效查处,人民群众、学生对民生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升;进一步完善健全民生工作机制,职责定位更加规范准确,队伍建设得到加强,保障更加有力。
(一)开展自查自纠(5月15日前)。聚焦本次整治的重点任务,深入查摆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人,落实工作责任,边查边改、立查立改。自查自纠结束后,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总结,查摆问题,分析原因,制定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建立教师管理、督查检查、问责处理等方面的长效机制,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强化源头管控,形成自查报告。
(二)深化专项整治(5月31日前)。按照重点整治任务事项,逐项深入开展专项整治。
组织宣誓承诺。通过召开家长会、学校开放周、家长电话抽测、学生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征求家长和学生意见建议了解本校教师是否存在有偿家教等违规行为。落实好周末及节假日值班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严肃处理。
2.坚决治理教育“三乱”。学区和基层校要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禁另立名目、超标准收费;严禁采取强制或变相强制手段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严禁学校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或班委会等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接受有偿服务或强制收费行为;严禁统一或变相统一组织学生征订规定范围之外的教辅资料;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所有收费行为实施前,学校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学生家长;严禁学校、教师推荐托班、辅导班。
3.严肃整治吃拿卡要行为。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要加强行风建设,加强师德教育、廉政廉洁教育,严肃纪律规矩,规范开展各项工作,堵塞各种问题关口,提高工作透明度,确保干部教师都能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各项工作纪律;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挥各方面监督作用。
4.严格落实教育惠民政策。秉承“以人为本,服务学生”的资助工作理念,抓住评审、公示、发放三个关键环节,切实做到资助工作公开、公正、公平。要关口前移,跟踪督查,加强运行监管,重点把好受资助人员的确定关和公示关,维护资助政策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坚决杜绝各类弄虚作假和不正之风。学区中心校将配合教育局对惠民资金使用过程中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对虚报套取、克扣冒领、贪污挪用、徇私舞弊等行为,从严查处、严肃问责、公开通报。
5.进一步规范“三务”公开工作。凡是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规定允许公开的内容和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必须按程序及时予以公开,切实解决“三务”公开不透明、不到位、不全面、不及时等问题。
6.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及中央八项规定。在招投标等事项上严格按规定履行手续。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坐收坐支。所有收入必须全额入帐。收费必须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程序或物价部门核定的项目和标准进行。
7.从严规范办学和从教行为。严格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规范办学行为和从教行为有关规定,以人为本,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和长远发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要强化师德考核,健全制度机制,加强纪律约束,织笼子、架红线,杜绝各类教育违规问题发生。
(三)严肃查处问责。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学校和教师违规违纪问题,将严肃问责。涉及问题严重的将上报教育局,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坚决予以查处。同时,实行“一案双查”、“责任捆绑”,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严肃直接领导的责任。
(四)完善长效机制。要从教育、制度、监督等多个方面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查找在制度层面存在的漏洞,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强化刚性执行,加强廉洁自律,逐步健全工作长效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教育系统开展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直接抓、具体抓,其他班子成员要按照分工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落实情况要全程留痕、可追可查。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方案要向全体教职工公开。
(二)加强督导执纪。党小组要真正把管党治党责任体现在专项整治工作中,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学校成立检查组深入班级和社区,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整治工作不扎实、组织领导不力、工作不配合、自查自纠不认真、问题线索调查不彻底,走过场、搞形式、做表面文章,以及整治工作启动后出现的顶风违纪问题,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也要追究领导责任。对发现违规违纪的重大问题线索要上报教育局,力求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教育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篇五
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动员全市上下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优化环境,坚持科学发展,为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崛起、建设新德州提供有力的保障,这又是我市建设史上的一个创举。通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使我市干部队伍保持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始终站在时代前列,必将有力地促进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作用的充分发挥。我们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要完成好党所肩负的执政任务、历史责任,广大干部就必须始终保持先进性,充分发挥干部先锋模范作用。
通过这次开展的主题教育活动,并经过这段时间的教育学习、整改、提高,使我们的认识有新的提高:
一、强化进取意识,大力发扬奋发有为的工作作风,确保真抓实干。始终保持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自己饱满的工作激情,把心思凝聚到统计事业上,把功夫下到抓贯彻落实上,迎难而上,积极营造出一门心思干事业的氛围。
二、强化服务意识,牢记党的宗旨,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终生追求和义不容辞的责任,实实在在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同时加强组织纪律性,做到活到老、学到老、改造到老,只有思想上保持了先进性,才能在行动上体现先进性。
三、强化学习,提高素质。一定要自觉加强理论学习,提高理论素养,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学习做好本职工作、争创一流业绩的本领;同时增强驾驭市场经济的本领、做群众工作的本领、处理复杂问题的本领、履行岗位职责的本领。
四、树立为民形象、优化发展环境。要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不搞浮夸虚报的假政绩,不搞徒有虚名的达标升级活动,不搞沽名钓誉的“形象工程”,把有限的资金集中用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领域和项目上来,用在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上来。树立务实形象。广大党员要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勇于治“虚”治“假”,敢于治“漂”治“浮”,切实做到讲实话、知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把时间和精力都放到工作的落实上去。树立清廉形象。要坚持“两个务必”,进一步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
在新时期里,我们每个干部要以饱满的热情、旺盛的精力、创新的精神,积极投入这次活动中去,用实际行动,更加努力地做好本职工作,为实现新崛起贡献自己的力量!
教育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篇六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扎实有效开展“****、****”主题教育专项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突出主题教育的实践性,坚持把“改”字贯穿主题教育始终,抓紧抓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部署的10个专项整治,勇于揭丑、敢于亮剑,能当下改的,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一时解决不了的,盯住不放,明确阶段目标,实行清单化管理,持续推进整改,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以看得见、感受得到的成效取信于民。
二、整治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聚焦问题、直面矛盾,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建立台账、分类处置、综合施策、挂账销号,用抓铁有痕、踏石有印的实招硬招,推动各方面工作改进提高,以问题整改成果检验专项整治工作成效。
(二)坚持上下联动、形成合力。要把专项整治与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结合起来,坚持边学边查边改,把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作为评估主题教育效果的重要依据;形成全局联动抓整治的工作合力。
(三)坚持开门整治、接受监督。专项整治情况要以适当方式向党员干部群众进行通报,接受各方面监督。其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专项整治,措施、进度、成效要让群众知晓,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坚持统筹兼顾、协调推进。把抓好专项整治同做好稳增长、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同今年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和正在做的事结合起来,做到有机结合、相互促进。
三、
整治任务。
(一)开展“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定部署置若罔闻、应付了事、弄虚作假、阳奉阴违问题”专项整治。
存在问题: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在学懂弄通上存在差距,议政讨论不足、开展不够。
整改措施:以自学和集体学习的形式组织中心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深刻内涵,并以考试等形式验收。把议政列入每月党日活动计划中,提高党员干部对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认识。
责任部门:办公室、党办。
责任人:xxx、xx。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31日。
(二)开展“干事创业精气神不够,患得患失,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整治。
存在问题:由于机构改革人员调整,我中心几名从事党务的同志调转到其他单位,现只有一名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导致任务重,压力大,干事创业精神气不够。
整改措施:近期将召开中心党组会议,计划重新调整股室人员分工,确保党务工作人员数量充足,提升工作积极性,保持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加强基层党组织活力。
责任部门:办公室、党办。
责任人:xxx、xx。
整改时限:2019年8月31日。
(三)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存在问题:我中心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摸排,发现部分同志存在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不深刻、认识模糊等问题,如参加亲属朋友等操办的升学宴、满月酒等情形。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组织观看反面典型案例纪录片,发挥警示教育作用。三是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发现顶风违纪一律严肃处理。
责任部门:党办。
责任人:xx。
整改时限:2019年8月31日。
(四)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整治。
存在问题:在检查企业和开展执法过程中,个别工作人员还存在“官本位”思想,没做到站在企业角度考虑问题。
整改措施:我中心将于8月中旬召开组织生活会,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增强公仆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杜绝“官本位”思想。
牵头部门:党办。
责任人:xx。
整改时限:2019年8月31日。
(五)开展“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甚至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为其经商办企业谋取非法利益问题”专项整治。
存在问题:一些领导干部对违规经商办企业的概念认识不清、界定模糊。
整改措施:组织中心领导干部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文件精神并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摸底、核查并登记造册。
牵头部门:办公室。
责任人:xxx。
整改时限:2019年8月31日。
(六)开展“对群众关心的利益问题漠然处之,空头承诺,推诿扯皮,以及办事不公、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
存在问题: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渠道不畅通,服务企业、群众态度不够热情。对南康庄煤矿农民工讨薪问题未做到主动介入,未能急民之所急。
整改措施:在走访检查中要主动贴近群众,多与一线工人、百姓交流,听取意见建议,及时掌握涉及群众利益等相关情况。积极协调南康庄煤矿农民工讨薪问题,争取早日帮助其解决困难,解决好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责任部门:执法大队。
责任人:xxx、xx。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31日。
(七)开展“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员教育管理宽松软,基层党建主体责任缺失问题”专项整治。
存在问题:xx县应急事务服务中心是新组建事业单位,中心党支部成立不足四个月,支部工作人员缺乏工作经验,中心各项党建工作制度还有待完善。
整改措施:近期将召开中心党组会议,配备充足党务工作人员,并以老带新的工作方式,提高党务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组织深入学习《党组工作条例》、《党支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严肃组织生活纪律,完善党员教育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各项党建工作制度,强化基层党建主体责任。
责任部门:党办。
责任人:xx。
整改时限:2019年8月31日。
(八)开展“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问题”专项整治。
存在问题:个别党员干部对此项工作认识不清,思想上不够重视。
整改措施: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做到不出入高档场所、不接触黑恶势力,绝不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
责任部门:党办。
责任人:xx。
整改时限:2019年8月31日。
(九)开展“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存在问题:应急事务服务中心是新组建部门,暂未发生信访事件,全体干部职工思想上有所放松,警惕性不够。
整改措施:中心办公室将全面开展信访突发事件预防工作,近期将制定本中心信访工作应急预案,提高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对易发生信访问题事件提前介入,做到早发现,早解决。
责任部门:办公室。
责任人:xxx。
整改时限:2019年8月31日。
(十)开展“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存在问题:在工作中存在重执法轻服务的现象。
整改措施:以服务为宗旨,做好全年执法工作计划,避免重复检查,加重企业负担,全面提升企业认同感,着力解决企业实际困难,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责任部门:执法大队。
责任人:xxx、xx、xx、xxx。
整改时限:2019年8月31日。
四、组织领导。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中心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强化抓好专项整治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将细化整改措施,坚持工程化设计、项目化推进,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压实工作责任。成立应急中心党组“****、****”主题教育领导小组。树立大局意识和“一盘棋”思想,充分发挥各股室职能作用,齐抓共管、密切配合,推动各项任务落实。
教育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篇七
实施计划是指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法、工作步骤等方面对某项工作做出全面、具体、明确安排的计划文件。这是一种应用写作风格。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成立县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县教育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县教育局副局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未保办,办公室主任(县教育局未保办主任)。
1.广泛开展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2.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3.继续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立校舍安全信息系统;4.加强校内外活动安全管理;5.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和学校化学危险品管理;6.加强校园治安整治,预防学生受侵害事件发生;7.加强学生交通及校车安全管理工作;8.积极开展夏季防学生溺水工作,防范学生溺水事故;9.加强饮食卫生安全管理;10.加强外口子女、留守子女等特殊群体的安全和法制教育与管理;11.深入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工作。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0日至4月10日):各学校组织开展“综治宣传月”、“中小学安全宣传日”、“学校安全教育周”和5分钟安全教育等教育活动,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
(二)检查整改、完善措施阶段(4月11日至8月31日):重点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游泳安全、饮食卫生安全、学校化学危险品管理及学校危房检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三)检查验收阶段(9月1日至11月30日):9月1日至9月30日,小学中心校对所属学校进行检查验收,并向县教育局上报检查情况;10月10日至11月30日县教育局对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四)总结巩固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县教育局对各校检查验收情况进行总结,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1.各校应将开展学校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于5月16日前报送县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教育局未保办)。
2.在学校安全专项整治过程中,如发现不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各校要及时将专项整治的有关信息及阶段工作开展情况书面小结汇总上报(每季度至少一次)县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教育局未保办)。
3.县教育局将根据活动开展情况,不定期组织抽查。
今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的领导和指导下,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安全工作的部署,加强责任落实,依法监管,有效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将我局4月份以来集中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暨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总结如下: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及县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以局党委书记、局长喻鸿为组长,组织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学习上级关于加强安全工作一系列文件,通报学习分析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研究部署近期安全生产工作,强调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强化红线意识。
组织运输企业、维修企业、驾培机构、客运站负责人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培训2次,督促各运输企业每月开展2次教育培训会,进一步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弘扬安全文化,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其中,在“迎大庆、保平安”节前安全检查中发现行包安检x光机老化、驻站人员上班迟到、站内无安保人员、乘客没有系安全带等情况。在4.5事故和5.10事故后,我局组织3个隐患排查组,排查出隐患300余处,督促各镇乡排查隐患880余处,并于8月投入资金1700余万元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治,目前正在实施过程中。6.17地震后,我局成立5个检查组对全县县道、桥梁22座、隧道1个、涵洞20个和海瀛超限检测站开展地震后安全隐患排查。
(一)道路运输。
1.严格履行“三关一监督”职责。一是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严禁没有安全保障运输经营业主进入运输市场,加强营运车辆和驾驶员从业人员资格审查,加大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督促企业每月不少于2次教育培训,企业驾驶员及从业人员受教育率必须达100%。二是严把车辆技术状况关。督促企业每天做好班线车辆的安全列检,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严禁“问题”车辆上路。三是严把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关。主要是严格实行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制度,在公安部门对驾驶员操作技术考试合格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营运驾驶员进行职业道德、安全意识教育和运输法规、业务等知识的培训、考核,确保营运驾驶员素质符合要求。四是搞好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监督。督促汽车客运站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站、上车,不放超员车辆出站。
查处客车违规8台,货车违规2台,共处罚金330200元。
(二)隐患排查与整治。
并完成了筠落路k1+300处弯道加宽工程、镇高路17公里烂路整治、团林水毁工程、联合、高坪、蒿坝通乡公路水毁修复工程、筠落路k10+200挡墙修复、龙蒿路水毁工程、s206-县城烂路整治工作、公路烂路临时修补等工程,共计投入资金700余万元。
(三)公路路政管理方面。
1.路政巡查工作情况。4月以来,组织人员上路巡查580次,巡查里程13475km,查处损坏公路路产的违法行为33起,清理占道堆物作业117处,查处公路摆设宴席专项整治22次,纠正污染公路违法行为8起。
2.超限治理工作情况。4月以来,海海瀛、腾达两个超限站共投入执法力量2000余人次,检查货运车辆129781辆,查处超限车辆167辆,强制卸载2555.6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7件次,罚款11.9万元,向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反馈超限信息167件次,反馈源头企业有关超限信息20次,共同督促企业落实源头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形成“齐抓共管、严密高效”新格局。
(四)在建工程方面。
始终坚持施工安全第一的原则,按照施工规范和安全要求,对在建的工程进行了安全检查与督导。并与施工企业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指导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在施工前,设置安全警示牌,悬挂横幅,排查各类施工机械、施工人员人身安全的防护措施,组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规程学习,将安全工作宣传到位,同时排查施工路段坍塌、滑坡、落石等险情,针对险情及时制定方案,做好修复工作。
(五)汛期应急保障工作。
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汛期雨情等,及时传递预警信息,提前做好防范措施。切实做好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制定《县交通运输局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值班制度》,明确工作责任,严肃值班纪律,做到定岗、定时、定位、定责。从5月1日起至今,按照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并做到一天一记录。
今年1-4月,全省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上升1.1%,道路交通事故丝袜人数占各类事故丝袜人数的90.8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8个百分点。特别是“五一”期间,我省连续发生4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十分严峻,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关注。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指示精神,有效认知道路交通事故尤其是较大以上事故多发的势头,决定自2011年5月中旬至2011年底,在全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
通过综合整治,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客运市场和车辆通行秩序进一步规范,事故多发点段和危险等路段得到有效治理,各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更加明晰,广大群众安全出行意识明显提高,道路交通事故其数和伤亡人数明显降低,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式持续稳定好转。
综合整治工作重点包括: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管理整治、机动车辆检测维修和报废回收整治、公路及城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整治、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运场站整治、路面行车秩序整治、重点车辆安全整治、提升事故应急救援和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八个方面。具体任务及责任分工如下:
(一)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管理整治。
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整治。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驾驶员(农机操作手)、机动车教练员、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资质和培训资粮的监管,认真实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有效落实优胜劣汰机制,严把机动车教练员和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发证关(省交通运输厅、农业厅牵头,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等有关部门配合)。
2、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发证整治。加强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发证的监管和整治,规范考试场地和考试程序管理制度,严肃查处考试把关不严、违规办理驾驶证等行为,对3年以内驾龄驾驶员发生道路交通死亡责任事故的要严格实施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认真实施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险费率浮动制度等(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农业厅牵头,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保监局、安监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二)机动车检测维修和报废回收整治。
1、机动车检测维修整治。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综合性能检测以及机动车维修企业的综合整治。重点检查企业经营资质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规定条件,安全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是否存在未持证上岗、超经营范围维修、使用假冒零配件、检测把关不严、二级维护弄虚作假等问题,对因检测检验货维修把关不严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要实行责任倒查,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省质监局、交通运输厅、公安厅交警总队牵头,省工商局、安监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2、机动车报废回收整治。经贸部门负责报废汽车回收、旧机动车交易的监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利用报废回收改装、拼装车的非法电;工商部门在责任范围内依法查处非法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活动的企业和个人,语法查处报废汽车和拼装车辆进入市场交易等行为;公安交警部门依法查处报废汽车上路行驶行为,建立报废汽车信息库,并定期向社会公布。(省经贸委、工商局、公安厅交警总队牵头,省质监局、农业厅、水利厅等有关部门配合)。
(三)公路及城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整治。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公路及城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完善安保设施工作,加大资金投入,及时整治和消除安全隐患。一是各级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加大对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校园周边等重点部位安全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对今年已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列入今年隐患整治工作计划,并限期文成整治。二是省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有关部门部署开展全省公路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已排查出的隐患大道省级(市级、县级)督办标准的,按照《福建省公路隐患路段排查与督办标准》,分类逐级督办;对高速公路的隐患排查,按照省级督办标准和要求,经批准后,由省高速公路公司负责整治。三是新建公路的安保设施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新的标准规范建设施工,并严格落实新建、改建和扩建公路、城市道路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已建的公路安保设施不符合国家新标准的,由省交通运输厅抓紧提出方案,分歧实施改造。四是加强对公路养护施工单位的监管,严格按《公路养护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养护工作等。(道路交通隐患排查、论证和整改验收工作由省预防办牵头,省交通运输艇、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监局、公安交警总队配合;城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整治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安监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四)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运场站整治。
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运场站的安全监管,清华对客运驾驶员考核培训,推行“不适岗名单”公布制度,严厉查处各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督促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运场站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和整治,严格落实动态监管制度,到2011年底,对旅游客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客运市场秩序;公安交警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卫星定位装置系统平台信息共享,充分利用卫星定位装置系统信息,每天抽查不低于1%0包邮客运车辆,强化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根据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采集的监控记录资料,加大对客运车辆超速等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理力度(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公安交警总队、安监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五)路面行车秩序和客运市场秩序整治。
1、路面行车秩序整治。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判和分析,依托省际交通安全服务站和各高速公路出口处,并在市际、县际主要道路增设执勤点,在重点时段,对进出省际7座以上客运车辆实施全面检查,与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加强恶劣天气条件下的倒库交通安全宣传和警示,依托乡镇派出所,加强警力调配,加强乡村、偏远地区道路交通路面管控;加大城区和郊区警力部署,加大科技兴安资金投入,确保路面行车秩序畅通安全,并有效落实客运车辆交通违法信息抄告制度。(省公安厅、公安厅交警总队牵头,省交通运输厅、农业厅、气象局等有关你部门配合)。
2、客运市场秩序整治。定期分析客运市场秩序,加大整治力度,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客运车辆不按规定进站经营、无证经营、不按规定线路经营等违法行为,并将其违法行为列为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的重要内容(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安监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六)重点车辆安全整治。
加强渣土车、是公共车车、摩托车、出租车以及学校校车、集中接送车等重点车辆的安全整治,结合客运隐患专项整治,严厉查处渣土车、施工工程车无证、无照、超速以及为按规定线路行驶行为,督促出租车、县内班线客车等车辆安装符合国家规定的卫星装置系统;进一步强化学校校车安全管理,严格按照要求督促学校校车和其他社会接送学生车辆安装符合归家规定的卫星定位装置,有效遏制重点车辆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出租车路面秩序整治由地方政府负责牵头,省公安交警总队分工负责;出租车卫星定位装置工作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牵头,省交通运输厅分工负责,省安监局、通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配合;渣土车、施工工程车整治,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公安交警总队、安监局、交通运输厅等有关部门配合;学校校车整治由省教育厅公安交警总队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其他社会接送学生车辆、摩托车整治由省公安交警总队牵头,省交通运输厅等有关部门配合)。
(七)提升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认真制定本单位道路交通事故印记救援预防,搞好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保障,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有效解决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反应慢、救援不协调等问题(地方政府牵头,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分工负责)。
(八)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宣传。
各级政府要加大宣传经费投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鸡积极营造良好的安全出行氛围;教育部门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列入教学计划;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介刊播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开辟专题专栏宣传道路交通安全;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运输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农业部门要认真开展“平安农机”宣传教育活动;公安交警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吧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逐步引向深入。
(一)细化实施方案。各级各部门特别是牵头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际以及当前正在开展“打非”和客运隐患专项行动,进一步细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制定贯彻落实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有效落实责任。各级政府要有效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加大道路交通安保工程资金投入,强化道路交通公共安全宣传教育,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路段应当纳入政府挂牌督办;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一岗双责”,认真抓好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指导、更总、督促和检查等工作;道路交通营运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和机关事业公车单位要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车辆、驾驶员管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三)强化指标考核。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正政府道路交通安全目标责任,层层分解,强化道路交通事故指标特别是安全生产经营性事故指标考核。要加强对道路交通事故多发或事故控制指标超时序的哟管政府、部门及单位的监督检查,实行约诫勉、预警通报等制度,确保道路交通事故指标严格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范围之内。
(四)开展联合执法。各级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农业、安监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密切协作配合,严厉打击酒后行驶、超速行驶、客运车辆超员、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及拖拉机(变型、多功能)违法载人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遏制“三超”现象,进一步改善道路通行秩序。
(五)实施挂牌督办。各级政府安委会要对道路交通事故查处情况实施挂牌督办制度,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要对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查处情况实施挂牌督办,严格审核事故性质、原因分析、事故责任处理以及防范措施,严肃处理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并及时将事故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六)严格检查落实。各级政府要突出本地区道路交通特点,量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考核标准,定期组织专项督察和考核,并及时予以通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地各相关部门综合政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并根据各地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实际情况,于6月底组织省级督察组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一次专项督导,毒草情况上报省政府并通报全省,确保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牢固树立“人命关天、安全为天”,“事故可防、事在人为”,“有责必履、执法必严”的理念,齐抓共管,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着力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严格源头监管,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加大重点车辆、重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全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确保综合管控效应明显提升。
成立以局长於旌方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系统各相关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百日会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办。联系人:,具体负责“百日会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一)排查整治一批重点运输企业。
1、大力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督促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大力开展“营转非”客车清理,严把驾驶人聘用管理关和营运车辆安全状况关。(责任单位:运管所)。
2、加强重点运输车辆安全监管。
对运输企业所属客货运车辆,特别是长途客车、卧铺客车、校车和危险品运输车辆安全性能开展一次全面检查,杜绝隐患车辆上路行驶。全面排查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辆挂靠情况,对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道路运输运输企业,要依法责令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要依法予以关闭取缔。督促客运企业严格落实国务院“84220”规定。(责任单位:运管所)。
3、加强重点客货运驾驶人安全管理。督促运输企业加强驾驶人聘用管理,对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准驾车型不符或者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客运驾驶人,严格依法处罚并通报企业,督促企业解除聘用合同。对于因企业负责人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交通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导致客货运车辆发生事故构成犯罪的,以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罪追究企业负责人的刑事责任。(责任单位:运管所)。
4、加强重点客货运车辆动态监管。深入客货运企业检查三类以上班线客车、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辆和校车是否按规定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监控主体责任,落实专人实行24小时动态监管,及时发现、提醒、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对规定不落实的,严肃追究企业管理责任,责令立即整改、停止营运。(责任单位:运管所)。
5、开展重点车辆违法清理。每月对客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等五类车辆进行排查,发现存在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和交通违法未处理3次以上等情况的,责令运输企业及驾驶人限期清理。(责任单位:运管所)。
(二)排查治理一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6、排查公路安全隐患底数。6月底前,按照《公路安全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组织力量集中对所有省道、县乡公路、村村通交通安全隐患点段和事故多发点段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公路安全隐患底数,健全隐患基础台账。(责任单位:公路局、农村局)。
7、开展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全面开展乡道及以上农村公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连续下坡、视距不良、平面交叉等重点隐患大排查,建立底数台账。报请政府,落实整改资金,逐步开展隐患治理,改善道路通行环境。(责任单位:农村局)。
(三)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8、加强重点运输企业及驾驶人交通安全警示和提示教育。每月深入客运企业、危化品运输公司等重点运输企业,采取集中授课、典型案例宣讲、满分学习教育等形式,加强对重点运输企业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提升重点驾驶人群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文明交通常识知晓率。(责任单位:运管所)。
(四)严厉查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9、组织开展整治行动。紧紧围绕道路交通事故防控中心任务,针对影响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突出问题,协调公安等部门开展整治行动,严厉查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构建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
(五)持续开展联合治超行动。
10、按照市政府的相关部署,以205省道超限超载检测站固定治超站点为依托,联合公安、国土等部门,持续开展联合治超行动,实现“城市形象有效改观,公路设施有效保护,通行条件明显改善,交通事故明显减少”的目标。(责任部门:治超办)。
一是重点打击路面超限超载行为。重点查处车货总重超过55吨和超限超载率100%以上的严重超限超载车辆,特别是运输砂石料、钢材的重型车辆以及无覆盖车辆,同一车辆连续两次以上(含)因严重超限超载、抛洒滴漏被查处的,一律按处罚标准上限严处。对货源单位允许非法改装车辆进、出场(厂)配载货物的,抄告其主管部门依法严处。
二是重点打击非法改装行为。对于路面查处的超限超载货运车辆,要依据规定予以处罚和切割。
三是加强重点货源单位源头监管。要加大对货源单位的源头监管,督促源头单位落实岗位责任制,杜绝非法改装车辆和超限超载车辆进、出场(厂)。
四是严厉打击恶意闯卡、遮挡牌照等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
(一)统一思想,精心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会战”,是市委、市政府为有效遏制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频发势头,彻底扭转被动局面而做出的重要部署。系统各单位、各部门,尤其是相关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具体指挥、具体检查,细化措施、落实责任、主动谋求与相关部门的配合,狠抓落实。
(二)摸排底数,找准问题。各责任单位要全面摸清辖区内重点运输企业、重点运输车辆、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事故易发段底数,切实把握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基本情况,认真组织分析和研判,找准问题,制定切实有效管控措施。
(三)突出重点,细化任务。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把握系统“百日行动”工作重点,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突出挂靠车辆及所属企业安全监管,严把“两客一危”、农村面包车、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关口,加大事故多发、易发地段整改,切实做到隐患漏洞整改“零容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严执法”,履行管理职责“重实效”。
(四)强化督查,从严追责。县局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不定期组织督查,对督查结果进行通报。对于监管制度和责任不落实、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单位和企业,一律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彻查责任,严格依法依规予以责任追究。凡是管理混乱、安全隐患突出的企业必须黄牌警告,限期整改到位;凡是不安全的客货车辆必须坚决停运,不准上路;凡是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运输企业必须挂牌整顿,坚决追究责任;凡是构成犯罪的必须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的、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市委、县委有关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扎实推进全县学校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有效遏制学校安全责任事故,全力保障师生安全,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通过开展全县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依法治安能力大幅提高,积极创建平安校园,筑牢“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安全工作体系逐级建立,工作机制畅通有力,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加强全县教育系统安全人员培训,全面提升业务素质和能力;落实公共安全教育规定,推动学校公共安全教育做到计划、课时、师资、读本、考核“五有五落实”,师生安全意识及遵守制度、维护安全的自觉行为和应急避险的能力得到大幅提升;校内建筑和设施设备等符合相关质量和安全标准,加强日常维护和隐患排查整治,保持硬件设施安全运行状态;严格落实学校安全法规和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发生校园安全责任事故,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管理井然有序,教育教学秩序良好。
(一)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
1.各学校要将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工作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强大声势。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燕赵行”“119消防宣传月”等活动,在学校公共场所设置专题展板或条幅标语。
2.集中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深刻理解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分专题开展学习研讨。各学校要通过新媒体广泛推送、宣传、解读,方便师生和家长学习观看,扩大受众面和影响力。
3.各学校要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学深悟透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学校安全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增强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对标对表找差距,聚焦聚力抓落实,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以实而又实、细而又细的态度和作风,时刻保持警醒,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扎实做好相关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二)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责任体系。
根据《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岗位职责指导意见》和《县学校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等法规和文件要求,健全并落实学校安全岗位责任制,强化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建立“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责任体系,健全“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安全责任运行机制。落实教育系统干部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其他负责同志督促抓,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使安全工作和教学业务工作相互渗透,相互促进,共同推进。落实股室监管责任,指导督促学校加强安全管理,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监管机制,推动学校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着力消除盲区漏洞。
(三)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的安全防控体系。
树牢源头防范意识,认真落实县局开展学校风险等级管控和隐患治理(“双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建立风险评估、管控、公告制度,针对学校安全事故的主要特点和突出问题,逐校、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科学划分等级,制定风险平面图,形成风险管控责任清单,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强化源头防控,坚决把风险挺在隐患前面,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要充分利用“省学校安全网格化管理平台”,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逐校建立安全隐患监管网格,提升网格排查责任人的排查率和上报率,提高隐患排查整改的效率,实现隐患排查、登记、整治、报告、销账闭环管理。构建安全工作协同联动机制,加强与政法、市场监管、公安、交通、消防、应急管理等部门协同联动,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食品、消防等问题的综合治理。
(四)积极开展学校安全重点领域专项治理。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对烟雾报警器、疏散逃生门、高低压配电间、油气输送管道、学校食堂燃气储存间、取暖设施设备等重点设施设备和学生公寓、教学楼、图书馆、餐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隐患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结合“网格化管理系统”建立学校安全隐患台帐,及时进行整改并销号“清零”。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提示,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对学生宿舍、教师公寓内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问题集中整治。要加强与消防救援机构协调联动,组织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强化消防安全教育,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2.加强学校食堂和食品安全管理。学校要切实履行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食品安全管理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原材料和餐具的釆购、验收要严格管控,员工健康监测、食品加工、餐具消毒、成品留样等重点环节要严格管理,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大力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定期开展学校生活用水和师生饮用水水质监测,保障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3.加强学校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落实市、县、校三级管理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健全实验教学安全责任制,规范各项工作流程及标准,重点开展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和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治理。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指导学校按要求做好化学危险品存储柜、存储室设备更新和环境改造,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师生实验教学安全教育和培训,定期开展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严防实验安全事故的发生。
4.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督促指导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源头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管理,严厉打击无牌无证、报废或检验不合格等非法从事校车服务的“黑校车”。
5.加强学校建筑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要加大校舍安全隐患查改力度,加强新建改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的监管,加强校舍装修和购置家具用品质量管理,对新竣工交付使用的宿舍及教室等校舍空气质量、新釆购设施设备用品质量进行检测,防止发生校舍室内空气质量不达标的情况,有关检测情况要及时公示。对室内空气质量、室内家具用品等质量不合格的,要及时整改,保障学生健康。要特别关注危旧房屋、楼宇地下室、建筑工地宿舍等重要部位,防止因冰冻雨雪天气发生次生灾害。
要加强学校压力容器、食堂液化气罐和燃气管道、锅炉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明确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有资质的作业人员并持证上岗,定期对作业人员开展安全培训,落实设备定期维修和隐患排查治理,规范操作规程和行为,建立特种设备专项安全管理台帐。严禁使用未经检验、超检验周期、未办理注册登记等存在隐患的特种设备;对达到国家规定使用年限的特种设备进行报废处理;对使用20年以上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由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开展安全性能评估鉴定,根据评估鉴定结论进行处理。
(五)提升安全基础支撑保障能力。
1.全面开展安全管理培训。认真落实省教育厅《学校安全管理培训工作指导意见》,开展省、市、县、校四级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提高管理人员、教职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技能。强化学校安全专家团队建设,充分发挥专家队伍的参谋、智囊和引领作用,提高学校安全应急决策的正确性与科学性。
2.持续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日常教育教学内容,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活动。积极开展时令性、季节性安全宣传和专题教育,普及安全常识。在中小学、幼儿园教学中加入消防知识教育,落实校园消防教育“四有”,组织开展“上好一节消防课”主题教育、儿童消防作文绘画大赛活动。充分把握消防日、安全生产月、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契机,开展科普讲座、亲身体验、专题专栏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宣传活动,以案例警示教育和沉浸式互动体验,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与互救能力。对师生开展网络安全教育,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
3.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推动学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和风险特点,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标准,规范安全管理和监督行为,把安全生产要求贯穿学校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落实教育系统安全事故统计分析制度,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事故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情况。
4.提升学校安全科技化和信息化水平。充分发挥省教育厅安全管理相关在线开放课程作用,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提升应用质量和水平。推动学校建设安全物联网监控系统和安全管理平台,积极推广应用温度传感、烟雾报警、视频监控等技术,加强安全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进行学校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
5.加强学校“三防”建设。落实省、市、县对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达标建设要求,逐步实现“五个达标”。2020年底前,实现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三个100%”工作目标,即:中小学、幼儿园封闭化管理达到100%;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与属地公安机关和市、县教育部门联网率达到100%;城市中小学、幼儿园专职保安员配备率达到100%。到2022年底,全县乡镇、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专职保安或门卫配备率达到100%。
6.强化学校应急处置能力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学校安全条例》《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省学校安全事故处置办法》《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和《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及时处置学校安全事故,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以实际、实用为原则,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应急管理分级响应制度和程序,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及时有效处置学校安全事故。
从2020年7月到2022年12月,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各学校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化实施方案,并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8月至12月)。对照专项整治内容建立工作推进台账(见附件1),逐项明确整治任务、整治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开展巡查、考核、督查,对工作不力的实施责任追究,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重大问题隐患、责任追究、事故查处情况进行公开曝光。
(三)集中攻坚(2021年全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强跟踪整治,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确保按时整改销案,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全年)。深入分析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实施。总结各学校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县推广,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各有关牵头股室、各学校每年12月10日前,总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并报送局法规安全股,汇总梳理后上报县安委办和市教育局。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学校要深刻认识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从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坚决贯彻国家、省、市、县对学校安全工作的一系列要求和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时刻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各学校主要负责同志要坚决担负起“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政治责任,全力以赴抓好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
(二)强化督促检查。县局将学校安全工作纳入对学校教育教学评估的重要内容,建立和完善督促指导机制、检查评估和情况通报机制,加强督促检查,用好明查暗访、执法公示、公开曝光等手段,对发现的重大风险和突出问题,及时向地方党委和政府通报。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措施不落实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学校负责人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将依法严处。
(三)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各学校推进实施“三年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注重发现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为依据,深入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治理行动,防控安全责任事故,努力构建教育系统安全隐患治理长效机制,以安全、稳定、有序、规范、和谐的社会环境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治理行动,促进学校安全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监管,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解决学校安全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坚决遏制学校安全责任事故和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学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根据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市教育局负责市直学校安全隐患的治理工作,并对可能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县区(管委会)所辖学校(幼儿园)的隐患治理进行督查指导;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办)负责辖区所属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的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并及时做好本地区学校安全隐患治理信息的统计报送。各级各类学校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工作的责任主体,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彻底治理隐患,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办)和各学校要按照《莆田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在全面排查和整改本单位在设施设备、教育教学环境、防控手段、安全责任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和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的同时,重点认真排查治理:校园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消防设施设备和避雷设施以及学生宿舍或底层存在的商业场所等。
1、未建立及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未明确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的,要立即改正。
2、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未举办,未制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举行实践演练,要立即改正。
3、学校内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楼梯和建筑安全出口,如被锁闭、封堵或者占用的,要立即整改。
4、学校图书馆、学生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用铁门将消防通道封堵或安装的铁门往内开启的,要限期拆除。
5、学校校内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设置形式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的,要限期改正。
6、学校建筑消防设施失效、过期,影响防火、灭火和辅助安全疏散功能的,要限期改正。
7、在学校人员密集场所储存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要立即改正。
8、在学校人员密集场所周围搭建违章建筑,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要限期改正。
9、学校有存在“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等场所,要立即取缔。
10、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防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要立即整改。
11、在学生宿舍使用明火取暖和明火照明的,私自乱拉乱接插线板的,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电热毯、电暖器等电热器具的,要立即改正,并严禁使用。要严禁学生在寝室吸烟。
12、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未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施工的,要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13、学校防雷装置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检测的,要安排专人负责,积极配合市气象防雷中心做好检测相关工作。
教育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篇八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2020年7月上旬)。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州、县党委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指示精神,按照此通知要求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制定和细化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相关要求、责任分工、工作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任务清、责任明、效果实。各村(居)委会建立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情况、专项整治方案、设立举报渠道等。
(二)全面自查,整改落实(2020年7月中旬—8月20日)。
全面深入开展自查,摸清底数,列出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对标对表,明确整改责任和完成时限,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三)督查检查,确保实效(2020年8月20日—30日)。专项整治期间,镇人民政府将派出工作组,对村(居)委会和各部门专项整治进行业务指导和督查检查,进一步推进整改落实。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各村(居)委会、镇级有关部门要及时向镇人民政府汇报,向上级部门反馈,力争及时解决。
(四)总结报告,完善制度(2020年9月10日前)。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以此为契机举一反三,查遗补缺,着力完善制度措施,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进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9月1日前,各(村)居委会将专项整治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清查统计数据、台账资料等上报镇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镇负责收集汇总后报县民政局。
教育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篇九
各科、所、队、室:
现将《全县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2022年6月17日。
实施方案。
根据《全市公安机关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和县委县政府及县公安局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际,特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省及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有关要求,以除隐患、堵漏洞为重点,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紧紧抓住严重安全隐患、突出安全问题和防范管理的关键性环节,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强化工作措施,夯实工作责任,全力压降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二、组织机构。
组长:张志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大队长。
副组长:周西锋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李志宏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罗天明交警大队车管所所长。
成员:大队所属各科所队室负责人。
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周西锋副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事故科科长马文龙、交管科科长何忠民任办公室副主任、联络员,张海博、牛文洲为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协调、信息汇总、综合上报、督导检查、考核通报等工作。
三、
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底数,彻查管理漏洞短板,严查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严格源头监管和路面管控,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使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排查、有效治理,严重交通违法得到及时查处、有效制止,企业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道路通行秩序得到全面改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率得到有效遏制,把保安全、保畅通的能力提升到一个新水平。
四、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20日前)。根据上级工作要求,结合旬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际,制定具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迅速部署开展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6月至10月)。为全面排查整治阶段,根据《实施方案》确定的排查重点和整治问题,按照大队科所队室包抓路段和路长制及相关工作分工,组织认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并对查纠出来的问题下大力气进行整治,大队领导将对各单位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三)巩固提高阶段(11月至12月)。为巩固提高阶段,在全面排查整治的基础上,认真梳理长期存在又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及时上报大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研判,主动向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进行专题汇报,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和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彻底解决长期困扰交通安全管理的重点难点问题。
五、工作重点。
(一)重点部位。城区: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商业中心、客运站、大型市场、各居民区、公园广场等周边等易致堵路段、路口等;国省、县乡村道:所有长大下坡、隧道、平交路口、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等易发生事故的路段。
(二)重点车辆。中重型货运、工程运输、公路客运、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校车、农用车、面包车、三轮汽车、二轮摩托、电动自行车、老年代步车等车辆及其驾驶人。
(三)重点违法行为。“三超一疲劳”“一盔一带”,涉酒涉毒,涉牌涉证,未成年人多人驾乘摩托车、飙车,行人、非机动车违法、闯红灯,农用车违法载人、超员,机动车乱停放,工程运输车、中重型货运车辆违反禁令、夜间野蛮驾驶等违法行为。
六、工作任务。
(一)加大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安全隐患“清零”力度。要充分利用交管大数据全面排查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未报废以及重点驾驶人逾期未审验、未换证等问题,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提示督促所属企业、车主和驾驶人整改。要推动加快淘汰57座以上大客车、卧铺客车、“营转非”大客车等隐患车辆。深入推进机动车登记查验和驾驶人考试集中整治,严查“大吨小标”、非法改装和安全性能不符合标准车辆违规办理登记问题,机动车检验机构不按规定标准检车、减少检验项目等违规行为;健全驾驶人考场管理和退出机制,整改不符合标准的考场。(车管所负责,各科所队全力配合参与)。
(二)加大重点运输企业安全风险整改力度。持续开展重点运输企业交通安全风险评价工作,会同交通运输等部门建立“安全风险研判、画像推送签收、整改情况反馈”的闭环管理工作机制,及时督促高风险企业对照画像报告整改相关问题隐患。要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对辖区重点运输企业集中开展上门检查,重点排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是否配备到位、是否整改车辆和驾驶人隐患问题、动态监控制度是否落实,做到见负责人、见安全管理人、见动态监管人“三见面”。对检查发现的交通安全隐患,集中通报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核查整改。(交管科、电子警察中队负责,各科所队全力配合参与)。
(三)加大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持续推进实施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要会同交通运输部门部署落实任务措施,联合开展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隐患排查治理;要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完善城区及周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隔离护栏、交通监控等设施;要将不放心、风险高的道路隐患集中上报县政府,通报相关部门单位,推动加大隐患整治力度;要督促省、市级挂牌事故多发点段的整改,保证全年任务按时完成;要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道路隐患和事故多发路段,采取设置临时警示牌、加强巡逻、公告提示等方式,加强安全防范。(事故处理中队负责,各科所队全力配合参与)。
总结。
形成可学习、可复制、可借鉴的范例模板,以点带面推动“两项攻坚”任务的全面实施。(事故处理中队、政秘科负责,各科所队全力配合参与)。
(五)加大路面交通秩序管控力度。迅速部署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情况,严厉打击肇事突出的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无证驾驶、逆行、农村“两违”等重点违法;集中开展打非治违行动,要采取措施强化夜间、凌晨、午后等重点时段管控,组织周末、“逢五”“逢十”、节假日统一行动,严查农用车、电动车、三摩车违法载人超员、不戴头盔,摩托车多人驾乘、未成年人飙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落实小微型客车不使用安全带、酒驾、超员交通违法“一车三查”措施,加大头盔佩戴情况的执法查纠,推动建立快递外卖行业路面联合劝导、定期违法抄告、曝光、行业企业惩戒常态化工作机制。(交管科、电子警察中队负责,各科所队全力配合参与)。
(六)加大区域联合整治力度。要紧盯跨省长途行驶的重中型货车、危化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集中查处超限、超载、疲劳驾驶等突出违法行为,加强省际间联勤联动,运用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重点车辆异地协同管控等功能,形成工作合力,打出声势、打出成效。(交管科、电子警察中队、底庙中队负责,各科所队全力配合参与)。
(七)加大精准执法力度。要充分利用交管大数据,发挥好相关平台系统作用,加强对6座以上小型客车、“营转非”大客车、重型货车行驶轨迹的分析研判,精准布控查处疲劳驾驶、超员载客等重点违法行为,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协同治理“非法营运”车辆。(交管科、电子警察中队、车管所负责,各科所队全力配合参与)。
(八)加大交通安全警示提示宣传力度。要依托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重点驾驶人宣传提示、案例警示、违法曝光、服务告知,督促客货运输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组织驾驶人安全宣讲、专题学习,持续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讲,加强农村地区重点人群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持续曝光“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落实重要节假日“两公布一提示”,加强“一盔一带”使用宣传提示和执法劝导,引导驾乘人员自觉使用安全带。(交管科、法制督查科、各中队负责,各科所队全力配合参与)。
(九)加大事故隐患督办整改力度。要落实“发生一起事故,歼灭一类隐患”的要求,开展分级挂账督办,落实事故深度调查,严肃追究相关地方和行业企业责任,按照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及省厅、市局交警部门有关事故通报和督办通知要求,要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改县域内同类问题隐患,及时整改交通事故问题隐患和事故多发路口路段。包抓路段的各中队、各科室要全面细致排查,建立排查整改台账,明确整改目标、任务、措施、人员责任和完成时限,实现大队领导包抓,确保整改任务清零。(事故处理中队、法制督查科负责,各科所队全力配合参与)。
(十)加大交通事故救援救治救助力度。要联合卫生健康部门推进事故报警与“120”联动接警机制建设,实现警医联合接警、统一布警、同步出警。要建立健全交警辅警交通事故伤员急救知识的培训,推动提高交警辅警组织抢救受伤人员能力。要联合相关部门宣传贯彻新修订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按要求及时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事故受害人抢救费用,协助做好相关追偿工作。(事故处理中队负责,各科所队全力配合参与)。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思想认识再强化。今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做好交通安保维稳工作使命关荣、责任重大。我们要坚决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稳定的政治责任,把道路交通安全和问题核查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实、抓细、抓到位,汲取别地事故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扎实做好工作,自觉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治理能力。
(二)紧盯核查隐患,整改进度再加快。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政府统筹、部门负责”的原则,建立责任清单、整改台账和“台账式”管理机制,落实专班负责、抢抓时间、全力攻坚,坚决落实“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对标问题台账、严抓隐患整改、紧抓效能提升、形成责任闭环,把“隐患当作事故处理”,不断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
(三)强化违法整治,农村道路管控再发力。交警要上路,工作在路面,执法要聚焦隐患。要关注老年驾驶员群体,加大“小五类车”违法载人、涉牌涉证、超员超载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提升重点国省干道违法查处占比,始终保持严管严查高压态势。推动各镇(办)积极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发挥“两站两员”基层力量,严把出村、进乡和进城节点,劝导查处农村“双违”(违法超员、违法载人)、不戴头盔,上门签订《“一盔一带”承诺书》《“零酒驾”承诺书》,进村入户摸排全县摩托车、电动车、三摩车、农用车底数,有针对性采取管理措施,切实防范化解农耕农忙节点交通安全风险。
(四)围绕重点群体,宣传教育再深入。协调推进宣传部门的职责优势,把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统筹起来开展宣传教育,营造大矩阵宣传氛围;协调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加强对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素质教育,全力确保校园周边交通安全;协调交通、应急等部门结合管理职责,推动各运输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重点驾驶人日常教育管理。发挥交警主力军作用,以“美丽乡村行”巡回宣讲活动为载体,制作一批身边的典型事故案例视频,利用公安警务站、农村劝导站进行集中宣传报道,着力增强群众的安全意识、规则意识和法治意识。
(五)加强督导检查,责任链条再拧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部署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督导检查、督促整改落实。充分发挥交安委作用,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定期通报、挂牌督办、整改反馈长效机制,推动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主体责任和源头治理、综合治理措施,堵塞风险漏洞。要认真落实各级领导指示要求,对发生每一起较大以上责任事故,都要进行深度调查,依法严肃进行问责。
(六)规范执法行为,树立良好形象。要加强规范执勤执法教育和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执勤执法工作规范和着装、装备配备规定。执勤执法中要坚持宽严相济、态度平和、语言文明,坚决防止因执法不当引发不稳定事端和舆论炒作,自觉维护好交警队伍良好形象,展示交警队伍良好精神风貌。
(七)加强信息报送,切实负起责任。各单位于每月5日前报送工作小结,年底要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大队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及时收集汇总信息,精准分析研判汇总,务必要每月10日前向市局交警支队、县局报送工作小结,不得误报迟报。
教育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篇十
为深入贯彻落实实***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关于深入整治民生领域的“微腐败”、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的工作要求,分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制定印发的《关于开展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集中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市局关于整治食品药品安全聚焦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围绕农村食品市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学校食堂、食品加工黑作坊黑窝点等五个重点,及时组织安排,制定方案,研判问题,着力查处食品药品安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将“四个最严”要求贯穿到食品药品监管全过程,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食品药品消费安全。
一是责任传导。分局成立了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集中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召开了工作安排会、推进会及专题会议,将监管责任层层落实到执法一线。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实行台账管理。按照整治任务安排,认真开展全行业、全方位“网格式”摸排,精准查找民生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部纳入整治范围。建立整治工作台账,对列入台账的事项,明确工作任务、工作措施、目标要求、推进计划、整改时限等内容。台账实行动态管理,由单位主要领导督导调度,促进了各项重点工作及时有序推进,保证了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的完成。
三是宣教引导。在专项行动过程中,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围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操作规范和突发事件应对等内容,对从业人员、行业协会、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负责人等进行了食品药品安全法培训,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业务技能和职业道德素养。
四是检查督导。以业务科室牵头、各市场监管所实施,集中围绕中药饮片、校园周边小食品、文化用品、物业公司、医疗机构收费等涉企收费、短斤少两、大气环境等开展专项整治,开展食品生产经营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检查。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开展自查,对“黑工厂”“黑窝点”拉网式排查,并不断开展整改“回头看”,对立案查处或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的经营户进行二次检查或者不定时突击检查,确保经营户能够一次性整改到位。同时督促经营户开展自查自纠,盘点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围绕餐饮环节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开展随机查餐厅活动,清查过期食品,确保不进、不存、不销过期食品。
五是制度疏导。进一步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及时制定了学校负责人配餐制度、临期食品处置制度、过期食品处置制度,完善了中药饮片购进验收记录、清装斗、养护等各项制度,定期开展集贸市场计量器具校验制度,要求从业人员严格执行,着力构建长效机制。
截止目前,分局在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环节共出动执法人员878人次,查处食品违法案件39件,涉案金额达22.75万元;食品专项抽检1727批次,检测合格率为98.6%;食品快检总批次2388个批次,检测合格率为93.9%,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检查19次,查处非法渠道购进药品5起,使用过期医疗器械1起,经营过期医疗器械1起;开展物业公司违规收费问题1起,退回多收费用6.47元;查处医疗机构违规收费1起,没收非法所得5万元;开展集贸市场计量器具检查30次、燃油专项抽检5次、民用煤专项抽检20次,查处假冒侵权案件7起,产品质量不合格案件24起,查处无照经营14起,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3起,取缔食品加工黑作坊1家。处理分局及各市场监管所的来电来访及石嘴山市议政网舆情投诉114起,受理12315投诉1580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55万元。
教育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篇十一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指示精神,切实推动云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云办发〔2020〕65号)和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楚办发〔2020〕27号)《关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楚办发〔2020〕16号)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通过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合力整治违规开发建设公墓,违规销售超标墓穴,违规建设大墓、豪华墓、活人墓,炒买炒卖墓穴,私自买卖土地建墓,制造和销售土葬用品和封建迷信用品,宗教活动场所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虚假宣传诱导群众消费等问题,进一步强化和规丧葬用品市场监管,遏制非法买卖土地私自建墓、丧葬服务暴利和骨灰装棺土葬行为,整肃殡葬服务和殡葬用品市场秩序,严格落实监管执法责任,推动建立殡葬管理长效机制,促进殡葬行业健康发展。
教育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篇十二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殡葬服务是社会服务链条中的重要一环,是每个人走向生命终点的“最后一公里”,最能体现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兜底保障的终极关怀。要充分认识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作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州、县党委政府领导同志批示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作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造福当代和荫及子孙后代的具体要求,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的具体行动,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立“生老病逝皆民生”的工作理念,采取有力措施保障人民群众“逝有所安”的基本需求,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做起,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同。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工作组织机构,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确保组织实施、问题排查、整治落实等相关工作落到实处。镇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各村(居)委会、镇级各办公室(中心、站所)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确保统一部署、合力推动、责任共担。各村(居)委会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红白理事会等组织作用,依靠群众,摸清情况,加强自我管理,合力做好整治工作。
(三)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整治效果。针对专项整治行动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要求严等实际,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各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坚决杜绝“走过场”,确保专项整治效果。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调查研究,加大风险隐患源头防控。要突出重点、精准发力、综合施策,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对群众反映最强烈最集中的突出问题,坚决予以查处、整治。镇民政办要牵头做好专项整治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导检查,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倡导移风易俗、厚养薄葬、节地生态。派出所要查处丧事活动中违反治安管理、交通管理等违法行为。司法所要加快推进殡葬法规制度完善,做好人民调解等工作。国土所、林业站等部门要加强对非法占用耕地林地建设公墓、建造坟墓行为的检查监督。市场监管所要依法查处殡葬领域乱收费、价格违法行为,查处殡葬行业限制竞争及垄断行为,并配合查处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和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违法行为。各村(居)委会、镇级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要求,结合《殡葬管理工作情况自查和检查表》(见附件)中确定的检查内容,负责牵头整治内容的督查、汇总,报镇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村(居)委会要承担专项整治行动的属地管理责任,细化工作措施,严格按本实施方案规定的工作步骤和进度安排,针对各项整治任务,在自查的基础上,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时间清单,确保各项整治任务按时按质完成。
(四)强化日常监管,建立长效机制。要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围绕殡葬领域易发、多发、矛盾集中的突出问题,强化日常监管,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抓好整改深化工作。要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落实监管责任,要加强殡葬领域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加快完善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文件及规范标准,为殡葬管理提供法治保障。要加强殡葬工作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大力宣传殡葬改革先进典型,用典型案例教育警示干部群众,引导树立移风易俗、厚养薄葬、节地生态的殡葬新风。
教育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篇十三
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法治保障”的殡葬改革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建立领导协调机制,创新监管手段和治理方式,建立长效机制,统筹部署推进;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加强部门协同,强化目标考核,形成工作合力,共同落实整治责任。
依法依规,惩防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的原则,紧紧围绕殡葬领域损害群众利益、影响行业形象的突出问题,对散埋乱葬、建大墓、豪华墓、活人墓、欺行霸市、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等违法违规行为,要重拳出击、坚决整治,严禁以罚代管、放任不管,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立足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大局,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完善法规制度,强化行业自律,健全殡葬服务体系,保障和改善殡葬公共服务供给,形成规范有序的殡葬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分类施策,积极稳妥。对于殡葬领域存在的问题,区分不同情况,明确整治重点,讲究方式方法,做好风险评估和防范化解,做到分类施策、依法依规、不搞“一刀切”。坚持殡葬基本服务的公益属性,既要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也要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教育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篇十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部署,扎实有效开展“xxxx”主题教育有关专项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xxxx”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中央部署的“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置若罔闻、应付了事、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等8项整治内容,省委部署的“深入推进中央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等7项整治内容,市委收集的“群众看病难、看病贵”“政务服务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事难办”“土坯房改造进度缓慢”等10件群众最不满意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和求解思维,严防“两张皮”,以坚定的政治态度、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回应群众期盼、推动问题解决,为打拼全省经济副中心城市提供有力保障。
二、整治内容。
1.开展“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置若罔闻、应付了事、弄虚作假、阳奉阴违问题”专项整治。全面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xx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完善贯彻落实工作机制,加强政治文化教育和监督。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xx工作系列重要指示不用心、不务实、不尽力,落实党中央和省委部署不坚决、不彻底,阳奉阴违、欺上瞒下,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确保中央政令畅通,一贯到底。
2.开展“干事创业精气神不够,患得患失,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各级党组织对干事创业精气神不够,患得患失,不担当不作为问题进行深入调研自查,找差距、找症结,并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逐条梳理市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20条措施”,用好容错纠错和澄清保护机制,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对专项整治中暴露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分析原因,认真查漏补缺,及时建章立制。
3.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违规吃喝、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变相公款吃喝、不吃公款吃老板、私车公养、收送电子红包、违规公款采购、分批异地操办酒席等隐形变异问题,办公用房超标、乱发福利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集中查处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通过“回头看”或专项督查评估,推动各地各单位健全制度、强化机制,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4.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层层加重基层负担,文山会海突出,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问题”专项整治。督促开展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排查,完善考核评价机制,严格落实治理文山会海的硬杠杠、硬要求,切实解决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过度留痕问题,坚决遏制以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全面清理规范“一票否决”和签订目标责任书事项以及创建示范、评比表彰和宣传口号标语,完善问责制度和激励关怀机制,让基层感到实实在在的变化。
5.开展“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甚至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为其经商办企业谋取非法利益问题”专项整治。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省区市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的通知》以及省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省委组织部联合印发的《xx省集中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工作方案》要求,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6.开展“对群众关心的利益问题漠然处之,空头承诺,推诿扯皮,以及办事不公、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结合中央、省委部署正在做的事和具体实际,重点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统计造假等4类问题开展整治,切实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7.开展“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员教育管理宽松软,基层党建主体责任缺失问题”专项整治。实行项目化推进,在重点整治软弱涣散村党组织的同时,对街道社区、国有企业、高校、公立医院、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其他领域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一并开展整治。通过群众满意度测评、走访座谈、实地调研等,面对面、背靠背听取广大干部群众对专项整治情况的评价,以基层干部群众的所感所获检验专项整治效果。
8.开展“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问题”专项整治。做好学习培训,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和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精神以及市委部署,开展纪检监察和政法系统人员学习培训,提高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能力水平。各地各部门结合专项整治内容,全面梳理本地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深挖根源、明确措施、加强监管。加强问题线索排查,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整治,严厉打击黄赌毒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违纪违法问题,严厉惩处失职失责行为。
1.关于深入推进中央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按照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三点意见”和省委第七巡视组“三个方面”整改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对整改工作进行再明确、再强调,加强监督检查,采取定时不定时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地各单位巡视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整改任务落实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年度。
述职报告。
内容,将整改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和督查督办重要内容。
2.关于深入开展蒲波严重违纪违法案“三项整治”“三项教育”回头看。结合我市实际,全面梳理《关于做好蒲波严重违纪违法“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聚焦2个全覆盖,3项制度机制建立,4类专题教育、5个专项整治、6项重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全面开展“回头看”,严肃查处敷衍整改、推诿扯皮、整改不到位、制度执行不力等问题,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市委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3.关于深入开展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精不准、不严不实问题排查整改。深入排查“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工作中存在的该发现的问题没发现、发现的问题隐瞒不报、排查工作走过场等问题。对各类监督检查发现并反馈的扶贫领域问题进行全面梳理,确保清理不留死角、全部整改到位。对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严肃追究责任。
4.开展“涉农领域惠民工程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面梳理涉农领域惠民工程项目,依照任务及责任分工,对工程项目进度、质量以及资金管理使用等进行跟踪检查,严肃查处项目建设过程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贪污截留、降低质量标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5.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大排查发现问题”专项整治。对照脱贫攻坚“回头看”大排查问题清单,“点对点”开展整治。实行销账制,确保老问题有效减少,新问题不再增加。
6.开展“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结合xx区先行试点经验,聚焦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能力、教育医疗水平、制度机制保障等,全面梳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下一步区划调整工作全面推广提供有效借鉴。
7.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面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把环境质量改善成果不稳固,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落实,长江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推进不力,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解决不到位,环境风险隐患等五个方面作为整治重点,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逐级分解任务,层层传导压力。对生态环境突出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和暗访抽查。按照整治要求,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切实取得成效。
1.开展“‘小二楼’改造迟缓问题”专项整治。深入走访、广泛问计,聚焦“小二楼”居住环境差,违章搭建、乱倒垃圾等现象突出。周边道路、供水、供电等设施设备不配套,消防隐患严重,缺乏公共绿地、体育健身设施,治安隐患较多,恶性案事件时常发生等问题,加大整治改造力度,争取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解决一批该类历史遗留问题。
2.开展“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专项整治。围绕医疗资源不平衡,高水平医疗资源欠缺,大型医院候诊时间长、人员多、检查项目多、费用高,低收入病患就医负担较重等问题,在深入调研基础上,拿出有效解决措施。优化现有医疗人才引进政策,持续加强低收入人群医疗保障。
3.开展“政务服务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事难办问题”专项整治。加快“最多跑一次”改革,强化政务服务窗口单位内部监管机制,提升服务水平,切实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不方便等突出问题。
“土坯房”改造存在的问题,针对群众不愿改、担心改、无处改等情况,深刻分析原因、拿出有力措施,切实推动整改。
5.开展“砂石行业乱象丛生问题”专项整治。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强化水利、公安等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切实整治私挖滥采、噪音扰民、超载超限、暴力采砂等违规违法问题。
6.开展“城市文化中心缺失问题”专项整治。加快我市科技馆、图书馆、博物馆建设进度,结合实际,努力增加群众公共娱乐场地及设施设备,不断提升我市文化建设水平。
7.开展“中心城区公共配套设施不足、管理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聚焦重点点位,针对公共泊车位不足,个别区域乱停乱放、甚至侵占盲道问题突出,公共厕所数量较少、管理不到位、群众如厕难,背街小巷环境脏乱差等,拿出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整治,有效回应群众期盼。
8.开展“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布局不合理、管理脏乱差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城市新区农贸市场布局少、群众生活不便,农贸市场管理不规范,摊外摆摊、店外摆摊普遍存在,农贸市场卫生死角多,脏乱差现象突出等问题。
9.开展“城乡污水处理不及时、进度慢、效果差问题”专项整治。紧盯中心城区4条堰渠,集中力量、限定时间,加快整治。完善管道建设,切实解决私排废水问题。加大物力财力人力投入,加快乡镇污水处理厂(站)建设进度,切实解决农村废水处理问题。
10.开展“中心城区入学难、入园难问题”专项整治。不断加大中心城区基础教育投入,结合实际,增加中心城区幼儿园、小学数量,有效解决公办幼儿园、公办小学学位紧张问题,切实保障适龄少年儿童义务教育。
三、组织保障。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上来,进一步强化专项整治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专项整治实行市领导牵头负责制,相关市领导要加强工作指导,确保整改质效。各责任单位要精心组织,成立专项整治工作机构,统筹推进落实,既要避免只抓下级、不抓本级,也要避免只管本级、不管下级,市县两级要一体推进、形成合力。
(二)压实责任,有力推动落实。各级党委(党组)要扛牢主体责任,自觉开展整治,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主动靠前,坚决推动落实。针对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开展的25项专项整治工作,相关单位要认真谋划、密切沟通、加强配合,要结合实际,细化整治的重点内容,逐一明确责任人员、时间节点,拿出有力措施,深入开展治理。
(三)强化监督,确保工作成效。市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定期对各地各部门的整治情况开展调度。市委主题教育巡回指导组要把专项整治开展情况作为督促指导重要内容,采取调研访谈、随机抽查等方式,对联系的地区部门进行检查指导,确保整治质量。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违法问题,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相关责任部门,依纪依规依法严肃处理。
(四)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官方网站及微信微博等主流媒体和新兴媒体作用,深入宣传中央、省委关于开展专项整治的精神以及市委安排部署情况。要加强正面引导,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专项整治成效,要以适当方式向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进行通报,切实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努力营造主题教育良好氛围。
教育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篇十五
(一)责任制建立。是否建立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一岗双责”和“岗位职责”,是否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日常管理中。制定相关制度,明确责任、任务分工,有工作印证材料。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二)饮用水安全。学校自备水源、水塔、蓄水池、桶装水、饮水设备是否达到饮用水标准,是否落实蓄水池定期清洗消毒等卫生防护措施,严防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发生。
(三)食堂管理。一是食堂从业人员。从业人员是否具有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和培训档案;是否执行每日晨检制度和患病调离制度。二是索证索票。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是否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情况,尤其是采购畜、禽动物肉类及其制品是否索取有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食用油脂、散装食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和索证索票是否规范。三是食品加工。食品加工各个环节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现象。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荤素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是否按规定留样,记录完善;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添加剂现象,添加剂使用是否规范;是否按规定对餐用具进行消毒,设备运行正常,记录完善;库房按要求存放食品、环境整洁、无过期食品;严禁从业人员头发外露、佩戴饰品、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将私人物品、有毒、有害物品带入食品处理区;严禁向学生出售隔餐剩余食品,严禁中小学、托幼机构违规制售凉菜、四季豆、发芽土豆;大中专院校凉菜制作是否具做到专人、专室、专工具、专消毒、专冷餐,操作人员是否佩戴口罩。
(四)学校小超市、小卖部管理。出售食品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存在“三无”(无生产日期、无合格证、无生产厂名称)及超过保质期限食品等。严禁销售“辣条”等调味面制品和冰糕、冰淇淋及同类冷冻食品。
(五)食源性疾病防范情况。强化学校食源性疾病风险提示和消费预警。是否开展了师生食源性疾病预防知识教育,发生食源性聚集性病例时,是否按要求和规范进行调查和报告。
(六)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情况。是否把食品卫生纳入学生、幼儿健康教育的内容;是否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及食物中毒的预防,向学生及学生家长宣传食品卫生安全常识,普及防病防疫防中毒知识。
(七)学校周边。学校周边、门口是否存在无安全保障措施、无证、流动制售摊点。
教育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篇十六
重点检查粮食购销系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整治不力,监管监督长期严重缺位等突出问题,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2022年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希望大家喜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粮食安全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根治粮食购销领域系统性腐败”重要批示精神,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省监委及国家、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xx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粮食安全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紧扣责任、作风、腐败三个主题,突出购、储、销三个环节,紧盯人、财、物三个重点,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为依据,着力发现并解决我县粮食购销领域的腐败问题,真查、真纠、真改,确保粮食安全,在我县粮食系统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从严从重查处涉粮腐败问题,推动我县县委和政府落实粮食购销主体责任,督促有关方面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强化长效机制建设,切实改变监管缺失缺位的状况,确保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得到有效根治,取得持久性成效。
三、基本原则。
深刻领会此次专项整治的精神实质,迅速行动、主动履责、全面自查自纠。增强“四个意识”,坚持问题导向,逐个单位、逐个项目对照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归纳梳理。始终坚持边查边纠、立整立改,通过自查自纠和整改,使履职尽责意识进一步提升,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工作态度进一步端正。
四、组织领导。
为全面加强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按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粮食局)统一部署,在程峰同志领导下,组建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具体组成人员及分组职责详见通知。
五、重点任务。
共包括七个方面16项问题。
(一)检查落实粮食购销主体责任。
1.重点检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专项整治的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着力纠正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等问题。
2.重点检查粮食购销系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整治不力,监管监督长期严重缺位等突出问题,特别是在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有关规定、在粮食购销领域履行领导、管理、监督责任情况,着力纠正放松粮食购销监管、忽视涉粮重大隐患纠治问题。
(二)检查落实监管责任。
3.重点检查粮食购销系统内部管理混乱、监督流于形式等问题;。
4.重点检查管理监督缺失缺位、履职不公、执法不严、失职失责等责任问题;。
5.重点检查内外勾结、设租寻租、贪污受贿等腐败问题;。
6.重点检查敷衍塞责、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
(三)检查解决国有粮食企业特别是基层粮库“靠粮吃粮”问题。
检查辖区内国有粮食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全覆盖、无遗漏,重点检查基层国有粮食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收购、销售、存储政策情况。
7.收购环节,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粮食价格和数量与实际不符,低价入库、高价报账;压级压价,多除皮或有意压秤,虚增粮食收购价格;对收购的质量、标准把关不严,入库粮食水分、杂质超标,造成库存短少、质量下降;入库粮食以次充好、以旧当新,用新旧粮差价谋取非法利益等问题;故意拖欠粮款、冒领补贴,或者先收后转等问题;在粮食化验、检测、司磅、验收过程中故意降低要求和标准,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造成国有资金浪费等问题。
8.销售出库环节,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粮食出库时,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或者拆分规避招投标、围标串标;违规加收出库费用、虚列运费、装卸费等支出项目;空进空出、掺假使假、吃拿卡要,私自出售“升溢粮”,通过虚假销售合同,销售不存在的“空气粮”等问题。
9.存储环节,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规擅自动用政策性粮食,多报粮食损耗、虚报瞒报库存;亏库短量、擅自动用置换、盗卖储备粮等靠粮吃粮问题;以虚报粮食数量、账上序列库存等手段搞“转圈粮”,套取国家财政补贴;在粮食仓储设备等购买、维护、维修过程中是否存在虚报高价套取公款,通过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问题。
(四)从严从重查处一批典型案件。
10.重点检查国有粮食企业落实粮食政策执行责任情况,从严从重查处乱投资,乱担保,钱权交易等问题。
11.结合早稻收购专项检查、粮食流通“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中晚稻收购专项检查开展专项执法,从严从重查处不严格执行政策性粮食经营管理规定、不及时支付售粮款、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未按规定备案等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等损害国家利益、坑害种粮农民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推动完善体制,加强监管,健全长效机制。
12.重点检查《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省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储备粮管理办法》等政策落实情况及具体执行情况,深化粮食购销、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改革等问题。
(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15.专项整治自查自纠中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七)粮食仓储项目建设问题。
16.重点检查粮食仓储设施等项目建设情况审核把关不严,即拨付财政补助资金等,将仓储维修项目直接指定承揽,并放任其利用职务之便做生意等问题。
六、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动员阶段(2021年9月18日至27日)。
成立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或推进会,全面启动自查自纠工作。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9月27日至10月11日)。
(一)全面理清职权。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要求,根据法律法规和定职责、定机构、定编制“三定”规定,摸清职权底数。
(二)查找风险点。采取“自己找、企业提、领导评、组织定”等方式,分层面深入查找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找准每一个具体工作岗位的粮食购销领域风险点,登记造册,建立《粮食购销领域风险排查情况统计表》,实行台账管理。
(三)定期调度阶段。专班成员对辖区内政策性粮食存储库点每月巡查一轮,每半个月向专班联络员(徐祖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第三阶段:整改阶段(2021年10月12日至12月)。
针对查找出的风险点和风险等级,依据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廉政要求、工作职责、工作标准,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具体管用的防控措施。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风险点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坚持边查边整边改,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2022年1月至2022年4月)。
要在巩固前阶段已取得成果的基础上,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健全完善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以及风险点防控的相关配套制度,实现粮食购销领域风险防控的常态化、规范化、程序化。形成责权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管理体系。
七、工作要求。
(一)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要从事关国家粮食安全,事关全面从严治党成效,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省纪委省监委总体部署,准确把握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方法步骤,按照本级纪委监委具体安排,积极主动配合做好各项工作。
(二)主动向县委和政府汇报情况。要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其他中央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系统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要第一时间向*县委和政府汇报重要批示精神,报告相关工作部署,请求给予高度重视、有力指导和大力支持,积极与财政、市场监管、农发行、中储粮直属库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健全机制,形成合力。
(三)全面开展大排查、大起底。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原则,针对关键环节突出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摸清粮食购销领域各类问题。要开展履职尽责情况和工作作风问题自查自纠,对本系统国有粮食企业组织拉网式清查,要在拉网式清查基础上,对矛盾集中、问题突出的企业进行针对性的突击抽查,对自查排查抽查发现问题,要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时限、预期效果和责任人,密切跟踪进展,逐一对号销账。
(四)加快建立健全粮食购销监管长效机制。要坚持守土有责,进一步要压实地方储备粮存储企业的主体责任,强化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属地监管责任。要深入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省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储备粮管理办法》,积极探索建立有利于保障地方储备粮安全的体制机制,协同有关部门研究推动深化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改革。要坚持标本兼治,健全粮食购销系统监管长效机制,推进“穿透式”监管,探索清仓清查制度。
(五)狠抓落实务求取得持久性成效。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狠抓落实。县发展和改革委将建立日常督导调度机制,每半月调度一次情况,并加强精准指导和统筹协调。各国有粮食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实化细化落实措施,每项任务、每个节点、每个环节都要制定具体时间表和路线图,落实责任人,加强督办,一抓到底。
(六)严肃责任追究。专班人员要增强斗争精神,敢于较真碰硬,狠抓责任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承储企业不履行主体责任,怠于管理造成对储备粮安全产生重大影响的;发现问题仍未进行整改,屡查屡犯、反复检查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相关监管部门行政监管不到位、不作为,责任不落实的;出现重大违规案件和网络舆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涉嫌违纪违法的,按规定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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