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竞业协议,不签劳动合同有效吗 竞业协议不签字有效吗(四篇)

  • 上传日期:2024-04-09 15:4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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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合同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合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竞业协议,不签劳动合同有效吗 竞业协议不签字有效吗篇一

甲方:(以下简称“公司”)

乙方:(以下简称“员工”)

鉴于:

1、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能够接触、掌握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

2、员工理解并确认,员工离职后从事与公司有竞争业务的工作,将会严重损害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经济利益或使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处于非常不利的竞争地位。

现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公司所在地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竞业限制

1.1 竞业限制期限为员工与公司任何一方与对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不论终止或解除的理由,亦不论终止或者解除是否有理由)之日起的【法定最长不超过24个月】个月内,员工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有竞争的业务。

1.2 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不得为以下单位工作或任职:

1.2.1 与公司业务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附件1所列明的单位);

1.2.2 与公司有业务竞争关系的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公司关联企业所在的其他任何

地方直接或间接的设立、参股、控股、实际控制的公司、企业、研发机构、咨询调查机构等经济组织;

1.2.3 其他与公司有竞争业务的单位。

1.3 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不得进行下列行为:

1.3.1 与公司的客户发生商业接触。该种商业接触包括为其提供信息、提供服务、收取订单、直接或间接转移公司的业务的行为以及其他各种对公司的业务产生或有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行为,不论是否获得利益;

1.3.2 直接或间接在本协议第1.2条所列单位中拥有股份或利益、接受服务或获取利益;

1.3.3 员工本人或与他人合作直接参与生产、经营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1.3.4 直接或间接引诱、要求、劝说、雇用或鼓励公司的其他员工离职,或试图引诱、要求、劝说、雇用、鼓励或带走公司的其他员工,不论何种理由或有无理由,不论是否为自身或任何其他人或组织的利益。不得以其个人名义或以任何第三方名义怂恿或诱使公司的任何员工在其他单位任职;

1.3.5 向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单位直接或间接提供任何形式的咨询服务、合作或劳务。

1.4 不论员工因何种原因离开公司,员工均应在进入新用人单位就职前向公司书面说明新的用人单位的名称、性质和主营业务。

第二条 义务的履行和解除

2.1 员工在离开公司时即承担竞业限制义务,但公司可在员工离职前或离职后通过书面通知的形式解除员工的竞业限制义务;本协议所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自上述通知指定之日起解除,同时公司将不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2.2 在员工完全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况下,公司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超过三个月的,员工可以依法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双方如因竞业限制补偿金发生争议的,在争议解决期间,员工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第三条 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3.1 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不论在任何情况下与公司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在竞业限制期间内,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协议有关竞业限制的规定,公司则向员工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3.2 竞业限制补偿金为员工离职前月平均工资的【法定要求不低于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 】,公司按月支付,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3 员工应当在每季第一个月以亲自送达或挂号邮寄的方式向公司提供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证明,该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其所就职单位的证明以及员工作出的保证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书面承诺。

3.4 员工应在离职前向公司书面提供其本人的银行账户用于公司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员工未提供账户、提供账户错误、账户注销等各种原因导致公司无法支付该等竞业限制补偿金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员工自行承担,且在此期间不免除员工的竞业限制义务。

3.5 员工拒绝接受、自行放弃、不领取竞业限制补偿金,或因员工原因导致公司无法正常发放竞业限制补偿金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员工自行承担,且不免除员工的竞业限制义务。

3.6 若本合同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低于公司所在地政府强制性规定的最低标准的,则公司在竞业限制期限届满前予以补足到最低标准,在此之前,员工仍应履行竞业限制的义务。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如员工违反本协议约定,公司将停止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并有权利要求员工纠正违约行为。

4.2 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如违反本协议,应当一次性向公司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协议第3.2条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总额的【建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酌定】倍。违约金不足弥补公司实际损失的,公司还有权要求员工按照实际损失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4.3 员工依照本协议约定承担赔偿损失和其他民事责任后,公司仍保留提请司法途径追究员工刑事及行

政责任的权利。

第五条 争议处理

5.1 公司与员工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以提请公司注册登记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六条 损失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6.1 公司由于员工违反竞业限制的行为所遭受的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6.2 公司为了调查、处理、纠正员工违反竞业限制的行为所付出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 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评估费、调查取证费等。

第七条 适用法律

7.1 本协议的订立、生效、解释、执行及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2 国家和地方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者修改现行法律、法规时,如果按照法律、法规 规定,本协议适用新的法律法规的,则本合同内容与新的法律、法规抵触之处,按 照新的法律、法规执行。

第八条其他

8.1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参照方便而设,并不限制或从其他角度影响本协议条款的含义和诠释;对本协议条款的修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8.2本协议是甲乙双方签署的劳动合同(合同编号:)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本协议继续有效。

8.3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过本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本协议各条款 的法律含义,并同意遵守执行。

8.4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每份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附件1

与公司业务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名单

竞业协议,不签劳动合同有效吗 竞业协议不签字有效吗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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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用工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需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但用人单位存在用工却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仍然常有发生。殊不知,签订劳动合同不仅仅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同时也是保障用人单位用工权的一种方式。从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用工风险及劳动者维权两个方面,沈斌倜律师与各位分享。

一、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用工风险 第一,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二,用工满一年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将承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本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在“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仍负有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义务。其意义在于自“视为”订立之日起到劳动者退休之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只存在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而不再有终止的问题。第三,虽然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仍不能免除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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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只要发生了用工行为,与劳动者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即使是没有签劳动合同书,劳动者也享有劳动法上规定的各项权利。若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员工可以要求依法缴纳,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责令单位缴纳,甚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即丧失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辞退员工的权利。

倘若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了试用期,企业就能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随时辞退员工并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如果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口头约定的试用期无效,也就不能以这一条为由辞退员工,带来的用工风险显而易见。第五,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不易得到保护。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第九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条款;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如果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约定保密条款或保密协议、明确保密范围和法律责任,用人单位就很难证明哪些属于商业秘密。若员工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违反竞业限制的规定到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无需承担违约责任,这对企业的发展十分不利。最后,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能面临罚款等行政处罚。

即用人单位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除了要支付双倍工资外,还可能受到劳动行政部门的罚款等。比如《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第五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八条规定,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按照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人数,对用人单位处以每人500元罚款。”行政人事管理交流社区系列群:华北1群:226199501 东北1群:219326976华中1群:226198384 华南地区:166951198华北地区:128230006华中地区:166951021华东1群:211736577

现实生活中有些企业员工上百人,如果罚款也是一笔不小的损失,因此应引起用人单位的重视。

二、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员工的维权

如果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员工可通过向劳动监察反映,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单位签订,若还不签订则劳动行政部门可对其罚款。或者直接去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如果申请仲裁,首先,你应当举证证明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有关证据材料包括如下:1)你工作内容的证据,如考勤记录、电子文本,资料,公司相关的其他资料;2)你工作的相关标识,如工作证、员工牌、员工服装等与公司相关的任何证明;3)公司给你的制度依据,最好是盖章或印刷整套、册的资料,比如员工手册、财务制度,员工名册等等;4)公司正式员工或领导与你交流的资料,比如工作安排、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的通知等等;5)你可以提供录音;6)你可以通过人证,其他离开公司的员工的证言,证明你在公司上班;7)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8)其他能与公司有关的材料,均可作为证据使用。其次,你要注意仲裁时效问题,具体的可以咨询当地的劳动部门或者律师。最后,对仲裁结果不服的,你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及时准确地处理劳动争议、强化双方的守法意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从而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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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协议,不签劳动合同有效吗 竞业协议不签字有效吗篇三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

你这分我要定了,我是律师。

首先,你应当举证证明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这要的证据材料包括如下:

1,你工作内容的证据,如电子文本,资料,公司相关的其他资料;

2,你工作的相关标识,如工作信签,员工牌,员工服装等与公司相关的任何证明; 3,公司给你的制度依据,最好是盖章或印刷整套、册的资料,比如员工手册、财务制度,员工名册等等;

4,公司正式员工或领导与你交流的资料,比如工作安排、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的通知等等; 5,你可以尝试与公司主管领导对话,然后录音,并将领导的名字一定要在录音材料里面体现,否则,法院很难确认录音材料的真实性;

6,你可以通过人证,其他离开公司的员工的证言,证明你在公司上班。

7,其他能与公司有关的材料,均可作为证据使用。

随便提醒公司的违法行为有:

1,公司未与你签订劳动,将依法支付双倍的工资;

2,公司未为你购买社保,你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其补缴;

3,公司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将承担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权利的保护:

1,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2,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3,对仲裁结果不服的,你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本法是自2008年1月1日起生效的。

3、因此,你有权到当地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

(1)补发所欠工资;

(2)支付从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

(3)支付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4)不按时发放工资的赔偿金(未发部分的1倍);

(5)补缴欠缴的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

竞业协议,不签劳动合同有效吗 竞业协议不签字有效吗篇四

保密协议以及竞业禁止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劳动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同法》以及《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以及离职后的商业秘密保护、其他保密要求以及竞业禁止等事项,经充分协商,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保密范围:主要为甲方未向社会公开的,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的技术、生产、经营、管理的一切信息、情报和资料。具体如:

1.1 甲方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发展计划、重大经营决策、尚未实施完毕的业务或者项目计划以及进度、公司招投标文件资料以及信息等;

1.2 甲方的客户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来源方式、客户名单、客户档案资料等)、原材料供应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名单、供应商来源方式、供应商档案资料等)、合作伙伴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合作伙伴名单、合作伙伴来源方式、合作伙伴档案资料等)、专利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已经完成或者将要完成的尚未申请专利或者尚未得到专利授权的任何专利性技术)等;

竞业协议 不签劳动合同 一笑,眼睛就眯成了一个小小的月牙。我有一个小小的鼻子,惹人喜欢,像个小樱桃。还有个不大不小的嘴巴,像个装满食物的小袋子。我有一头乌黑的长发,和瀑布一样。我瘦瘦的。有长长的腿,像棍子一样长。我长大以后想当个歌手,因为我很爱唱歌,时不时就会唱一首优美的歌。这就是独一无二的我,你们认识了吗?你们喜欢吗?你们可以和我做朋友吗?【独一无二的我】嵇彬大家好,我叫嵇彬,今年十岁,在东桥小学上学,大家可要记好了,我是属老虎的。我的头发是黑黑的,还有一双又大又明亮的眼睛,像两个紫葡萄,有一个大嘴巴,都能塞下五个大汤圆,我的耳朵大大的,都有手掌心那么大,体重最多是六十七斤,身高是一米三。我的爱好是跑步,我每次吃完

1.3 甲方具体营业状况和财务状况(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现金流、银行存款等);

1.4 甲方拥有或者使用的或者负有保密义务的产品设计图纸、产品配方、研发计划、研发进度、研发工作人员名单、研发资金、研发成果等;

1.5 甲方人员结构(特别是技术人员结构、业务人员名单、项目团队名单、部门主管或者公司工程师以上人员)能力、背景以及参数、联系方式等;

1.6 对外将要签订或者已经签订的所有合同内容以及合同签订过程;

1.7 甲方与客户合作的细节、具体进程、流程、参与人员等;

1.8 甲方与客户往来的所有客户要求保密的信息以及载体;

1.9 甲方与客户或者合作伙伴往来的所有客户要求或者公司注明要保密的文件资料以及信息,无论合作是否成功;

1.10 甲方产品成本、产品报价、内部价等;

1.11 甲方与客户或者合作伙伴的最终报价或者合作价格;

1.12 甲方供应商的供应价格、质量信息、技术标准、供应流程等;

1.13 甲方工资分配政策以及个人薪酬、奖惩制度;

1.14 员工手册等甲方规章管理制度;

1.15 所有标记了“机密”字样的文件及其信息;

1.16 公司未决诉讼、仲裁以及以往诉讼或者仲裁历史;

1.17 公司规章制度要求的其他保密信息和资料。

注:甲、乙双方在此完全清楚某些信息虽然单独不构成商业秘密,但是在特定时间或者特定情况下将构成商业秘密,例如业务员名单,在竞争对手挖掘人员时即构成商业秘密,又

如已经完结的诉讼或仲裁对于竞争对手将构成商业秘密。这些秘密的泄露将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

乙方不得将上述信息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以任何理由泄露给任何人也不得自己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乙方擅自将所知晓甲方商业秘密透露给公司其他员工的,也构成泄露商业秘密,这一点乙方完全清楚。

第二条 保密形式

2.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目的在任何地点以任何理由向任何人泄露甲方商业秘密,除非对方是司法部门为追究刑事犯罪需要而要求予以协助(在该情况下应当依法立即报告公司总经理)。

2.2 乙方无论是因工作岗位得知还是因同事泄露而得知上述甲方商业秘密,均应承担保密义务。

2.3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复印、传真、e-mail、光盘、u盘、硬盘等)拷贝甲方商业秘密,不得使用个人电脑,也不得将载有甲方商业秘密的任何载体带离甲方指定的工作场合,除非得到甲方的许可。

第三条、保密费及支付

甲方每月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中已经包含了保密费,数额为基本工资的百分之十。

甲、乙双方在此均清楚,甲方是否支付保密费并不影响乙方承担保密义务。

第四条、竞业禁止以及兼职规定

(一)、除非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得在下列单位任专、兼职。2.1、经营与甲方同类业务的单位;2.2、经营与甲方相类似业务单位;2.3、其他与甲方有竞争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其他单位。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在上述单位之外的其他单位兼职的,必须在兼职前书面报告甲方,并且不得影响本职工作。违反书面报告义务,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和双方合同约定,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若甲方认为其兼职已经或者将要对本职工作产生严重影响的,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改正,乙方拒绝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关系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二)、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得在任何其他单位任专职,否则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乙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所遭受的实际损失。

(三)、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得自己或者以自己亲友(配偶、自己和配偶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自己以及配偶的兄弟姐妹等)的名义设立或参股或者直接或间接地经营上述三种类型的单位。若在任职以前,自己或者亲友曾经设立、参股或者已经设立、参股上述三种类型单位的应当书面报告甲方。违反该书面告知义务的,视为欺诈,双方劳动合同无效,乙方应当赔偿甲方一切损失。

(四)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自己或者给予其亲友与甲方交易的机会,不得将属于公司的机会交由其自己或者其亲友另行设立、参股的公司。乙方违反该义务的,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和双方合同约定,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五)、乙方在其他单位工作过程中(包括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任何事情均与甲方无关,并且乙方不得泄露或使用甲方商业秘密以及工作信息。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1)、过失泄密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一千元人民币以上为重大损失),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扣罚月工资百分之二十工资作为赔偿金;

(2)、违反竞业禁止或兼职条款的,或故意泄密或过失泄密并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一千元或一千元以上为重大损失)或者影响较坏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与乙方的聘用合同,并依法要求乙方赔偿相当于其年工资、奖金总额两倍的违约金,返还全部保密费,直至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乙方离开甲方公司后,乙方违反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除应退还在任职期间甲方发放的所有保密费外,还应赔偿相当于其两年工资奖金总收入的违约金。乙方违反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并给甲方造成实际损失的,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情形严重的,可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条、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有违反本协议及甲方《保密管理制度》的规定,甲方可单方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并依法不承担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时 间: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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