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方案(模板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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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有效的方案应该具备清晰的目标、可行的步骤和切实可行的执行计划。在制定方案时,我们还需要考虑资源的分配和利用情况,确保方案的可行性。以下是一些行之有效的方案范本,欢迎大家一起学习和探讨。
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方案篇一
工作计划是对未来重要工作的最佳安排,具有很强的方向性和指导性。它是应用写作的计划风格之一。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根据xx县信访工作专题会议精神,按照县信访局继续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的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订全镇开展信访积案化解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通过开展信访积案化解专项整治行动,努力解决一批疑难复杂的重点信访问题,教育转化部分坚持过高要求、无理缠访人员,依法处理部分非正常上访人员,使去年累计信访积案化解率达到100%以上,今年新增信访积案化解率达到90%以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党的十八大的召开和“平安高唐”建设作出贡献。
列入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信访积案范围包括:@@县信访局交办的积案和本镇自行排查的积案。
今年信访积案化解专项整治行动从1月份开始到12月份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中旬)。本阶段主要任务是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为积案化解专项整治行动打好基础。一是思想发动。研究制订行动方案,通过召开动员会、专题工作会等形式,进行广泛动员,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责任,形成强大声势。二是排查梳理。由镇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牵头,采取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排查梳理各类信访积案。三是分线分片交办。对于排查梳理出的信访积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由镇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进行交办。
(二)集中化解阶段(2月中旬至10月)。本阶段主要任务是集中人力、物力、财力调处化解信访积案,形成上下联动、相互配合、共同化解的强大合力。一是落实责任。对列入专项整治行动的信访积案,要按照一件信访积案、一名包案领导、一个化解工作小组、一次协调会交办、一套稳控措施、一个解决期限、与信访人见面一次的要求,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包案领导、承办人员、化解措施和办结时限,信访积案均由镇班子领导包案,化解工作小组长原则上必须是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二是讲究方法。各包案领导、化解工作小组要深入分析案情,找准问题症结,因地、因人、因事制宜,结合运用政策、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通过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开听证、救助救济、复查复核、思想教育、心理疏导等方法,切实加以化解。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至12月)。本阶段主要任务是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对已化解信访积案要进行回头看。一是审核验收信访积案化解质量。镇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于12月上旬对信访积案进行集中审核验收,重点做好信访户的回访工作,检查信访积案是否彻底化解或有反弹的现象,一经发现信访积案有反弹现象,将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补救,使其案件彻底终结。二是总结信访积案专项整理活动经验。对开展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并将化解信访积案一些好的方法和措施形成固定下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信访积案化解专项整治行动涉及面广,难度大,任务重,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形成合力。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成立信访积案化解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信访工作的@@@担任,综治信访办成员和各村(居)总支部书记担任成员。各班子成员和各村(居)要把信访积案化解专项整治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做到亲自抓,周密安排部署,积极组织化解。
(二)强化工作推进。要认真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每个月月底要召开一次相关人员信访积案专项整治行动汇报会,总结一个月来的工作,部署下一个月的推进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
(三)强化统筹兼顾。要坚持统筹兼顾,把信访积案化解专项整治行动与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是我镇今年平安建设重大专项整治行动之一,信访积案化解有可能涉及方方面面,要同其他专项整治行动和本镇重点工程、重点工作结合起来,通过信访积案化解将推进全镇各项工作的开展。
2021年,扶风县信访局以信访矛盾攻坚战为抓手,坚持把积案化解作为信访工作的重中之重,创新方法,多措并举,全力以赴推进积案化解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赴市以上越级重复访与往年相比下降70%,进京非访实现了“零上访”,一些“骨头案、钉子案”得到彻底化解。2021年度被国家信访局评为全国信访“三无”县区,全省上榜县区只有22家。做好积案化解具体要在“五个化解”上下功夫,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成立专班化解。县上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的积案化解攻坚领导小组,分管信访工作的政法委书记、县政府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的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对重点信访积案坚持听、议、明、定、考的“五字工作法”:听取积案化解工作推进情况,加强统筹协调和提供必要支持,强化化解工作的执行力;审议讨论并进一步优化、细化职能部门提出的积案化解方案;明确积案化解的主责单位、次责单位、配合单位;确定化解工作路径、资金来源和时限要求。同时严格考核,确保工作真正取得实效。我们加大了对积案化解的考核分值,并纳入季度加减分进行考核,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激励镇(街)、部门化解信访积案的主动性。对一些长期得不到的信访积案,采取直接约谈责任单位主要领导等制度,确保信访积案化解“清仓见底”。
(二)联合协作化解。我们对一些“骨头案、钉子案”高位谋划、高位推动、集体会审、因案施策,逐案落实责任,明确办结时限,推动问题解决。县政府常务会把信访老户韩马常列入议题,集体会诊,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县委办牵头,县政府办、县国土局、县财政局、县信访局、县水利局以及城关街道办共同参与,出主意,想办法,动员各方力量,先后召开协调会、推进会10余次,走访知情人20多人,听取意见,正面引导,打开心结,使27年上访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三)倾情帮扶化解。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把群众的事当家事,带着感情和责任面对面交心,了解家庭困难,疏通情绪、帮扶解困,确保息诉罢访。城关街道办李宗来因非法传销一案,从2003年开始上访,要求补偿当年扣押车辆造成的经济损失。本人长期因诉求无法满足而反复缠访闹访,包案领导和责任单位积极结对帮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民政救济、司法救助、疑难资金等途径以家庭生活困难的形式筹集15万元,使这一问题得到了彻底解决,本人息诉罢访。
(四)律师引导化解。坚持法治信访、分类处理的原则,将问题复杂、专业要求高、化解难度大的信访突出问题,我们聘请律师通过法律引导以案调解,成效明显。县供销联社信访老户任乃全要求解决养老保险问题,其反映的问题年代久远,情况复杂,政策性强,加之本人诉求较高,问题久拖不决。县上成立的工作专班多次给其做耐心的思想疏导工作,但收效甚微。县委副书记傅宇听取案件汇报后,要求转变工作思路,让律师参与调解工作,从法律层面寻求解决问题的突破口,通过不懈努力,使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
(五)听证评议化解。坚持组织相关单位或专业人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人士参与,通过听证评议,在澄清事实、还原本质的基础上,形成处理意见,有效化解信访积案。诸如城关街道办李安儒要求解决做临时工期间养老保险问题。我们采取听证评议会的方法,邀请李安儒本人,单位同事,当事领导,政协委员,法律顾问,公证员在信访局接待大厅采用个别谈话和集中会商的办法,使事情本相得以还原,他也不再固执己见,事情达成了圆满解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要求,紧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坚持以人为本,以“事要解决”为核心,依法按政策办事,解决问题,教育疏导与困难救助相结合;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信访工作原则,抓预防、抓排查、抓化解、抓查处、抓责任,确保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通过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重点化解一批本辖区的信访积案,化解一批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积案,化解一批人户分离、人事分离、人事户分离的信访积案,最大限度地推动“事要解决”,最大限度地减少信访“存量”,努力探索形成化解信访积案的长效机制,推动信访形势继续向好的方向发展,为海西经济区建设、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第一阶段:5月31日前为动员部署阶段。学习贯彻中央、省和三明及以及市联席会议关于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我街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的具体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6月1日至6月15日为深入排查阶段。重点排查时间跨度长、处理难度大,案情复杂、久拖未决的信访事项,逐案明确责任主体,落实承办人员、化解措施、办结时限。
第三阶段:6月16日至9月15日为化解积案阶段。排查出来的信访积案,由包案领导亲自落实包掌握情况、包思想转化、包解决化解、包息诉息访的“四包”责任制,确保信访积案始终有责任人在跟踪办理,直至妥善处理。
第四阶段:9月16日至12月15日为检查总结阶段。各村(居)挂包领导做好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及时把落实情况反馈给街道信访办,信访办做好迎接省、三明市、永安市督促检查的准备工作。
1、要充分认识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的`重要性。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有利于进一步强化责任,整合资源,推动复杂疑难信访事项的及时化解,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有利于节约处理信访问题的行政成本和信访人的信访成本,促进形成“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有利于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有效地减少重信重访,推动信访形势好转,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今年是建国60周年,是推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实现新发展的关键一年。爱国际金融危机和全球性经济衰退的影响,各种经济、政治、社会和境外因素相互作用,各种矛盾叠加,大量的问题会通过信访渠道反映出来,在这种情况下,化解信访积案,减少总量积累尤为重要。村、居挂包领导要高度重视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的开展,精心谋划、认真组织,切实抓出成效。
2、要切实加强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的组织领导。信访积案化解工作难度大、任务重,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深入实施。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领导下进行,街道信访办、综治办负责组织实施。各村、居挂点领导对所挂村居的信访积案,要深入分析案情,掌握实际情况,找准问题症结,因地因人因事制宜,采取针对性、实效性强的化解措施。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显规定的,要一次性解决到位;对诉求合理但坚持过高要求的,在解决合理诉求的同时,要耐心细致地教育疏导、理顺情绪,并促使案结事了;对诉求不合理但生产生活确实有困难的,要综合采取政府救济、社会和民间救助等多种方式帮助解决,努力使其息诉息访;对坚持无理诉求并缠访闹访的涉嫌违法人员,由司法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3、要突出工作重点着力化解信访积案。街道以重信重访中尚未化解的信访积案和集体越级上访的信访突出问题为重点,共排查出涉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方面的信访积案6件,按信访工作原则进行逐案分解下发,请各村(居)挂点领导认真抓好落实,做好化解工作。并于*月*日前将信访积案化解情况报送街道信访办。
2021年××月××日。
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方案篇二
通过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活动,实现县交办的信访积案**x%办结,信访人员撤底息诉息访,确保上访人员不再发生进京、省、市集体上访和异常上访的目标。
(一)坚持领导包案责任制。
(二)坚持依法息访、力求成效。
(一)认定交办阶段(x月x日至x月**)。局信访办根据县联席会交办的信访积案进行全面梳理,建立台帐,并明确办结时限。
(二)处理化解阶段(x月**至x月**日)。针对信访积案制定化解方案,x月底之前与信访人见面一次,做好思想稳定工作。
(三)审理结案阶段(x月**日至x月**日)。县联席办的信访积案办结后,按照案件上报材料的“六有”标准,即有基本案情材料、交办案件台帐及交办函、确定包案领导和责任人的文件或纪要、包案领导签字的查办报告及相关材料、答复信访人的书面材料和回访材料、目前采取的稳控措施等。对已有复查复核意见的信访积案,要建档造册,逐级上报,并与化解相关职能部门和信访工作机构搞好衔接,统一答复口径,做到以后不登记、不受理、不交办,但应当做好相应的疏导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在县委、县政府、县联席办的统一领导下,我局成立信访积案化解活动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企业负责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信访办,要求对积案化解工作进度向县联席办、信访局定期报告。
(二)讲求方法,措施得力。集中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活动,要在深入分析案情、找准问题症结的基础上,把问题和矛盾真正解决,做到案结事了、息诉息访,而不是对信访积案再走一次程序。要认真总结信访积案化解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分析研究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积极探索重信重访的特点和规律,建立健全化解信访积案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严格责任,加强督查。坚持领导包案制度,对信访积案以及当前信访突出问题,实行领导包案,建立分健全“信访积案化解”活动工作督查制度,对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及时进行督查督办。
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方案篇三
平塘县严格按照“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要求,多措并举,下大力清理化解信访积案。目前,全县清理排查出的21件信访积案正在积极化解之中。
该县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细化信访工作分解任务,将责任明确到具体单位、部门、岗位和人员。并在各乡镇成立以乡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积案化解工作领导小组,认真排查信访苗头和隐患。对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容易升级激化,并带有普遍性的疑难复杂问题,由属地主要领导带头实行包掌握情况、包思想教育、包解决问题、包息诉息访的“四包”责任制,一包到底。
在州、县、乡三级联动的基础上,该县进一步建立健全乡(镇)、村信访网络,各村明确一名信访联络员,建立和完善以信访、综治、民调、司法为主体的“四位一体”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基层党员干部调解矛盾纠纷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塘边镇新店村退伍军人龚显恩反映的土地承包问题,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最终得到处理。老知青刘开叶反映多年的生活困难问题也得到妥善解决。
该县还把信访工作作为乡镇和部门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个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有政策法律依据应解决的问题坚决督促到位,彻底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就做出承诺限期解决;对复杂疑难问题,采取分割剥离的办法,有序解决。大塘镇西关村村民石霞多年反映的土地纠纷问题,案情复杂,时间跨度大,通过县专项工作小组多次专题研究,最终得到合理解决。
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方案篇四
各村(居)委会、镇有关单位:
根据省联席会议4月3日下发《关于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的实施意见》(赣信联发[2009]2号)、《关于报送“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情况通知》(赣信联办[2009]22号)和《关于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安信访联发[2009]1号)文件要求,为妥善化解信访积案,逐步消化问题积累,减少重复上访、缠访闹访和非正常上访,经镇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在今年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今年是建国60周年,是应对国际国内环境重大挑战、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实现新发展的关键一年。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推动“事要解决”,最大限度地减少信访“存量”,努力探索形成化解信访积案的长效机制,推动信访形势向好的方面发展,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信访积案是指时间跨度长、处理难度大,案情复杂、久拖未决的信访事项。根据《关于集中开展重信重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中信联发[2008]4号)和《江西省关于全面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赣信联发[2007]8号)文件精神,坚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坚持以人为本,以“事要解决”为核心,依法解决问题,教育疏导与困难救助相结合;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着力化解一批本地本部门的信访积案,化解一批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积案,化解一批人户分离、人事分离、人事户分离的信访积案,化解一批“无头案”、“钉子案”、“骨头案”。进一步明确任务、强化责任,整合资源,做到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有效地减少重信重访,形成“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
(一)抓重点,明确任务。各地各部门要以尚未化解的信访积案为重点,着力化解涉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涉法涉诉、劳动保障、环境保护、教育卫生、“三农”等方面的疑难复杂信访问题,逐案明确责任主体。具体承办的责任单位要逐一落实承办人员,化解措施、办结时限。对“三跨三分离”信访积案,由同级或上级联席会议明确主办责任单位和协办责任单位;发生信访问题的地方或部门是解决信访问题的责任主体,要主动协商有关单位或部门推动解决,信访人户籍地和常住地要积极配合、协助化解。
(二)抓包案,推动化解。信访积案化解要按照重大疑难复杂信访问题由领导包案处理的制度、全部落实领导包案,并采取适当方式公开包案情况。包案领导要落实包掌握情况、包思想转化、包解决化解、包息访息诉的“四包”责任制,不得由部门或他人代替。对重大复杂的信访积案,主要领导要带头包案处理,直接推动问题得到彻底化解。
(三)抓措施,重在落实。承办责任单位和包案领导要深入分析案情,批准问题症结,因地因人因事制宜,采取针对性、实效性强的化解措施。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一次性解决到位;对坚持过高要求的诉求,在解决合理诉求的同时,要耐心细致地教育疏导,理顺情绪,并促使案结事了;对诉求不合理但生产生活确有困难的,要综合采取政府救济、社会和民间救助等多种方式帮助解决,努力使其息诉息访;对极少数屡教不改,制造事端、坚持无理诉求肆意缠访闹访的涉嫌违法人员,由司法机关依法严肃处理,并公开曝光,以案释法,做到处理一个,教育一片。
(四)抓机制,增强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机制优势,形成上下联动,各方配合,共同化解信访积案的强大合力。要分期分批排查突出矛盾纠纷和信访积案,组织联合会办督办协调处理重点疑难案件,督促抓好信访积案的化解落实。要建立健全办理、复查、复核三级终结机制。对信访积案逐案按程序予以终结。注重运用信访听证等方式,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发挥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司法工作者、老医务工作人员的作用,做好老上访户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心理疏导、困难帮扶工作,做到案结事了、息访息诉。各村(居)委会、镇有关单位具体组织协调化解本单位、本地的信访积案,要协同配合,加强合作,齐心协力推动问题解决。
(五)抓投入,提供保障。各村(居)委会、镇有关单位要为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支持,确保此项活动顺利实施。筹集信访积案化解工作专项资金,为化解“无头案”、“钉子案”、“骨头案”提供救助金。明确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办法,做到既有利于问题解决,又要防止引发新的攀比。
(六)抓督导,确保实效。联席会议在活动期间将组织有关部门,采取重点指导、协调调度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到重点地方和部门指导工作,推动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扎实开展,确保取得实际效果。进一步明确各村(居)委会、镇有关单位化解信访积案工作的绩效纳入全年信访工作考评的内容。
信访积案化解工作难度大、任务重,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深入实施。镇联席会议党政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工作,各村(居)委会、镇有关单位“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应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要切实把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定期听取活动情况汇报,及时进行指导,推动化解。对化解信访积案工作重视不够,推诿扯皮、“挂帐空转”,甚至弄虚作假的地方和部门,要视情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极端事件或群体性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要认真总结推广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分析研究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进一步研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一)各村(居)委会、镇有关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定专人负责此工作。镇联席会议办公室特定期对“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并对近期群众信访问题进行了排查梳理,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尽快妥善处理到位(见附表一)。
(二)请镇包案领导按照“一岗双责”原则,及时组织有关责任单位开展调处化解工作。各责任单位应积极主动向镇包案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力争将包案信访件(见附表一)在60日内(2009年8月30日前)处理完结。届时,各责任单位须将处理情况形成书面材料,经包案镇领导审核并县有关领导签名认可,加盖单位公章,送县“活动办”(联席会议办公室)。
一是2009年7月10日前,报送该《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情况和有关工作方案。内容包括:传达部署情况、组织实施工作情况及确定工作重点和方法步骤、本村(居)今年1至6月排查出来的信访积案情况(见附表二)等。
二是2009年7月30日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内容包括:排查梳理情况、领导包案情况、解决和化解信访积案情况、采取的工作措施以及好的经验和做法,本村(居)、单位今年7月份新增排查化解积案情况(见附表二)等。
三是2009年9月15日前,报送解决和化解积案情况,内容包括:信访积案化解的进度、研究和提供专项资金情况、及好的经验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及本村(居)、单位8、9两个月新增的排查化解积案情况(见附表二)等。
各地各单位收到本方案后,应抓紧部署实施,按要求及时报告信访积案化解活动进展情况,重要情况可随时报送。要高度重视报送材料质量,客观反映本部门的工作情况和水平,确保报送材料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数据真实、措施得力、效果明显。为加强报送工作,加强协调联络,请各村(居)委会、镇有关单位确定一名干部负责这项工作,并填写附表三,于7月10日一并报镇“活动办”(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系人:熊有典,电话:0971—3422150,传真:0971—3425001。
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方案篇五
在新的形势下,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政府各部门工作量的增加,群众信访也发生了新的变化,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其表现出的负面效应严重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积极化解信访积案仍然是当前党委和政府的亟待解决的重点问题。
分析近几年的信访积案,尽管诉求内容、群体构成、形成原因等多种多样,但仍具有共同特征。
(一)信访主体特殊,问题复杂。“年老体弱、生活拮据、固执己见、心理失衡”是这些上访群体的主体,反映的问题往往比较复杂。有的是几年、十几年的事情;有的是几个问题连在一起,这个问题连着那个问题;有的是经过多个机关、部门处理,仍然不服的遗留问题。同时绝大多数信访人的现实处境令人同情,部分信访人的诉求有一定的合理性,但缺乏政策和法律依据。
(二)化解难。信访积案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绝大多数涉及个人、家庭或者群体的切身利益问题,往往时间跨度较大,情况复杂,有的依据、政策不明确,调查难度大。加之信访老户具有强烈的对立情绪,对其处理就显得十分困难,这就要求信访维稳办公室要做好牵头,信访工作人员要有清醒的认识,要充分了解信访人的诉求,联合信访人所在单位或村,反复协商,既要坚持原则性,又要有一定的灵活性。
(三)上访方式多样。上访人长期反复信访,对信访工作运行机制非常熟悉,择机、择时、择地上访是这些信访人的行动规律。
(四)重复上访。上访人为了获得利益的最大化采取反复上访的方式向信访部门和有关单位施压。有些上访户随着上访次数的增多,诉求问题也在不断变换。对于解决问题的方案反复不定,而且诉求内容又有所增加,标准又有所提高,循环往复,不断重复上访。
信访积案的存在,使有些群众的合法利益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维护,对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留下诸多方面的不良影响。从发生信访积案产生的原因上剖析,既有历史、政策、群众思想观念等方面的因素,也有信访机制体制不健全导致一些信访问题得不到解决的原因。因此,为进一步做好信访积案工作,构建和谐的工作环境,信访工作部门应加强与各级各部门配合,提高认识,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创新工作办法,着力解决上访群众的实际问题,认真做好上访人的思想疏导工作。
(一)树立责任意识,树立执政为民的思想观念。要自觉把清理化解信访积案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明确责任,限期化解,力求从源头抓起,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信访案件;要坚决克服“群众来上访就是来找麻烦”的思想,要学会换位思考,任何时候都不能把上访人当做刁民,都不能对上访老户产生厌烦甚至是抵触等消极情绪;要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观念,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以实事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能敷衍塞责。
(二)完善信访工作机制,畅通信息沟通渠道。要建立健全信访接待机制,制定领导接待实施办法,设立领导信箱,实行领导定期接访制度;领导经常性地阅处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了解和掌握社情民意。要及时阅批部门上报的和有关方面转送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妥善予以处理。
(三)建立积案化解台账,分类处理。信访工作部门对所有信访积案进行清理排查,逐件登记建档,汇集案卷,把排查出的信访积案分解到各责任单位,下发信访积案交办单,明确责任人,落实包保领导,牵头单位,工作要求和办理时限,以化解矛盾,息诉息访为目标,细化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教育疏导措施。
(四)加大法制宣传力度,严格依法办事。利用网络、视频、宣传手册等宣传载体做好信访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其熟悉信访人的权利和义务,依法依规上访,明白信访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督办程序及法律责任等,引导其通过正确途径和程序反映问题,教育其正确使用民主权利,规范自己的信访行为。同时,要认真做好信访事项办理、复查、复核工作,着力整顿信访秩序,对上访人在上访时的违法行为,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并向上级主管信访工作部门报告,避免事项进一步扩散。
(五)加大督查督办力度,严格实行责任追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专人定期不定期对群众信访情况进行督导、巡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根据职责分工,下发承办任务通知单,限期给予解决,要以及时化解矛盾为先,坚决把民怨、民难、民忧、民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总之,各级信访工作部门只要树立责任意识和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意识,积极主动深入群众生活了解情况,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为群众排忧解难,就能将信访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从而有效规避信访积案的发生,打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方案篇六
化解信访积案集中攻坚是国家信访局20xx年部署的重点工作。根据《国家信访局关于开展化解信访积案集中攻坚的通知》(国信发〔2017〕2号)、《省信访局关于开展化解信访积案集中攻坚的通知》(赣信发〔2017〕4号)、《市信访局关于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洪信访发字〔2017〕3号)、《县信访局关于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南信发〔2017〕3号)文件精神及部署要求,现制定我委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信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千方百计化解信访积案和难题,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通过化解信访积案集中攻坚,努力实现我委信访积案“清仓见底”的工作目标。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构建我县打造全市核心增长极的重要战略支点作出我委应有的贡献。
积案化解攻坚年的总体要求是“抓巩固,防反弹;抓落实,防空转;抓难点,防极端”,重点是信访积案化解。《国家信访局关于开展化解信访积案集中攻坚的通知》明确指出,信访积案是指在《信访条例》规定的时限内没有化解的信访事项。除涉法涉诉以及已经复查复核并报省信访局备案终结的信访事项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信访事项均要纳入积案化解范围:(1)交办转送后超期未办结的;(2)办结后群众重复信访,仍未停访息诉的;(3)对处理结果评价不满意的。做到应查尽查、没有遗漏。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注重学习培训。
一方面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市、县有关精神;另一方面积极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积案化解业务培训和指导活动。不断提高积案化解的技能与水平。
(三)做好集中化解。
1、因案施策,集中化解。组织专门力量,集中时间,对信访积案产生的原因进行专题研究分析,找准问题症结,协调有关方面,因案施策、多措并举,集中化解。
2、做好迎检基础工作。做好“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文件资料的整理、信访积案化解台账立档,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迎接各级督导检查。
(一)各包案组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做好各自维稳对象及重点包案对象的维稳工作。
(二)根据既分工又协作的工作原则,对重、特大突发事件或特殊疑难事件的发生,由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安排,成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三)要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采取听证、救助、协商、调解、评议等方式方法,加大化解信访积案力度。
(四)要把“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作为今年信访工作的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成立工作专班,专题研究方案,精心组织落实。主要领导亲自包案,化解重大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实行通报、约谈、问责,以责任到位真正促进工作到位。
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方案篇七
化解工作分为动员部署、排查摸底、集中化解3个阶段,三个阶段是一个有机整体,要做到协调配合、前后衔接、梯次推进。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x月底前)
乡镇建立工作专班,充实工作人员,落实工作责任。召开信访积案化解工作部署会,讲清讲透专项工作重要意义和各项要求,确保积案化解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抓得紧管到位。
(二)排查摸底阶段(2022年x月底前)
一要做好自查梳理。机关以各室(站、所、中心)为单位,各村(社区)、镇辖各单位以支部为单位,针对5年以来所办理的来信、来访、电话访(举报)、网络访(举报)及上级领导、上级单位交办的信访事项进行全面自查摸排。二要做好主动走访。各室(站、所、中心)、村(社区)要在认真分析的基础上,针对干部调整、换届工作、改革工作、群众日常需求等信访易发多发领域,组织力量开展大走访、大接访活动,务求彻底摸清信访积案底数。三要分类建立台账。实行“领导包案,一案一策”制,对排查出的信访问题,按照“组织人事问题类、民生问题类、其它遗留问题类”进行分类登记造册,每一项问题都要明确责任人、工作措施和化解时限,特别是未办结和重信重访的突出问题要重点关注。
(三)集中化解阶段(2022年x月至2022年x月)
1.化解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属于哪个地方就由哪个地方负责,属于哪一级就由哪一级负责,属于哪个部门的职责就由哪个部门负责,做到层层负责、件件落实。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坚持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秉承“事要解决”的理念,对“组织人事”问题,要主动认领,积极作为,化解问题矛盾;对民生问题,要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整治、基层治理等工作,千方百计解决群众的现实问题;对遗留问题要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统一,敢于担当、敢于负责,力求工作实效。
2.化解步骤。按照先组织人事类,次民生问题类,再历史遗留问题类的顺序,整体谋划,步步为营。坚持边走访边解决,边解决边巩固,种好责任田,办好关心事,有序有力化解信访积案。同时,对《“喜迎二十大信访大化解”信访积案排查化解情况统计表》实行“动态管理”和“月报制”,及时动态更新“办理情况”栏,并于每月20日前将当月信访积案化解情况反馈镇党建办。
3.化解方法。按照“五步工作法”开展好工作。一是分层分级再调解。各级党组织要强化统筹协调,各级领导干部要真正下深水,既听汇报又看卷宗,既问干部也访群众,既旁敲侧击又亲力亲为,真正掌握信访问题的来龙去脉、症结所在。要分类施策,摸清哪些诉求属于可以解决的范畴,哪些诉求属于无理诉求。特别是针对无理诉求,要摸清信访当事人心里预期底数,有效掌握化解难易程度,切实做到一案一策、有的放矢。每一个信访积案,自源头地所在的村、居、单位起,向上经乡镇(街道)、主管部门,自下而上逐级开展多层次调解工作。二是真情关爱多帮助。平时要主动多过问。通过走访尽力帮助上访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平日多联系,主动上门拜访,弄清他们的思想动态和新的诉求,换位思考,给予更多人性化的关怀,做到以情动人、以爱动心。重要节日多看望。在春节、元旦等重要传统节日,以及重点上访群众过生日、红白喜事时主动上门,送上慰问品,加强感情交流,寻求支持。合理诉求及时解。对老上访户提出的合理化诉求,第一时间进行有效解决,避免夜长梦多形成新的上访理由,做到信访问题抓小抓早抓苗头。综合运用民政等多种救济途径,保证信访人合理诉求有效解决,基本生活有效保障,让信访人感受到党委政府的关心和温暖。三是司法维权强支撑。对调解不成功的,通过司法诉讼程序解决,明确告知政策底线,把解决矛盾纠纷引导至司法渠道。要综合运用政法、公安、检察、法院、专业律师力量从源头上强化依法治访。通过律师接访会诊、心理教育疏导、提供司法援助等多种方式,协调帮助信访积案上访人员依法维权。四是公开评议正舆论。用好老干部、新乡贤、热心群众等力量,通过院坝会教育、协商调解、公开评审会、专题研讨会等方式综合施策,共同做好信访人工作,做到“我有所为、民有所知”。对于个别信访终结和不服司法解决的当事人,探索推行公开评议制度,组织相关专业人士、邻里乡亲、亲朋好友,来评、来述、来说,用舆论的力量来教育、影响、感化当事人,形成正面舆论导向。五是依法打击促转变。对无化解政策依据,且做了大量思想疏导及化解稳控工作后,仍采取违法上访、缠访、闹访等极端方式上访的人员,加大证据收集力度,坚决依法进行打击,并将处理结果广而告之,树立一批反面典型,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促使群众由“信访”向“信法”转变,巩固信访积案化解成果。
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方案篇八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要求,紧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坚持以人为本,以“事要解决”为核心,依法按政策办事,解决问题,教育疏导与困难救助相结合;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信访工作原则,抓预防、抓排查、抓化解、抓查处、抓责任,确保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通过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重点化解一批本辖区的信访积案,化解一批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积案,化解一批人户分离、人事分离、人事户分离的信访积案,最大限度地推动“事要解决”,最大限度地减少信访“存量”,努力探索形成化解信访积案的长效机制,推动信访形势继续向好的方向发展,为海西经济区建设、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第一阶段:5月31日前为动员部署阶段。学习贯彻中央、省和三明及以及市联席会议关于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我街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的具体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6月1日至6月15日为深入排查阶段。重点排查时间跨度长、处理难度大,案情复杂、久拖未决的信访事项,逐案明确责任主体,落实承办人员、化解措施、办结时限。
第三阶段:6月16日至9月15日为化解积案阶段。排查出来的信访积案,由包案领导亲自落实包掌握情况、包思想转化、包解决化解、包息诉息访的“四包”责任制,确保信访积案始终有责任人在跟踪办理,直至妥善处理。
第四阶段:9月16日至12月15日为检查总结阶段。各村(居)挂包领导做好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及时把落实情况反馈给街道信访办,信访办做好迎接省、三明市、永安市督促检查的准备工作。
1、要充分认识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的`重要性。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有利于进一步强化责任,整合资源,推动复杂疑难信访事项的及时化解,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有利于节约处理信访问题的行政成本和信访人的信访成本,促进形成“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有利于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有效地减少重信重访,推动信访形势好转,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今年是建国60周年,是推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实现新发展的关键一年。爱国际金融危机和全球性经济衰退的影响,各种经济、政治、社会和境外因素相互作用,各种矛盾叠加,大量的问题会通过信访渠道反映出来,在这种情况下,化解信访积案,减少总量积累尤为重要。村、居挂包领导要高度重视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的开展,精心谋划、认真组织,切实抓出成效。
2、要切实加强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的组织领导。信访积案化解工作难度大、任务重,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深入实施。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领导下进行,街道信访办、综治办负责组织实施。各村、居挂点领导对所挂村居的信访积案,要深入分析案情,掌握实际情况,找准问题症结,因地因人因事制宜,采取针对性、实效性强的化解措施。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显规定的,要一次性解决到位;对诉求合理但坚持过高要求的,在解决合理诉求的同时,要耐心细致地教育疏导、理顺情绪,并促使案结事了;对诉求不合理但生产生活确实有困难的,要综合采取政府救济、社会和民间救助等多种方式帮助解决,努力使其息诉息访;对坚持无理诉求并缠访闹访的涉嫌违法人员,由司法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3、要突出工作重点着力化解信访积案。街道以重信重访中尚未化解的信访积案和集体越级上访的信访突出问题为重点,共排查出涉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方面的信访积案6件,按信访工作原则进行逐案分解下发,请各村(居)挂点领导认真抓好落实,做好化解工作。并于*月*日前将信访积案化解情况报送街道信访办。
2021年××月××日。
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方案篇九
工作方案是对未来要做的重要工作做了最佳安排,并具有较强的方向性、导性粗线条的筹划,是应用写作的计划性文体之一。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李克强总理关于信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以及市信访工作联席办、信访局的要求,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整合资源,千方百计化解信访积案和信访难题,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为促进我县社会和谐稳定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通过开展化解信访积案集中攻坚活动,全面排查梳理信访积案,制定务实管用、针对性强的分类化解措施,依法依规化解信访积案和“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确保实现信访积案“清仓见底”的工作目标。
三、方法措施(一)加强学习。今年以来,**、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就信访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批示,自治区党委彭清华书记在党委常委会上强调,下大力气再化解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突出问题。自治区陈武主席在政府常务会上要求,全面梳理排查当前我区突出的信访问题和信访积案,分类由自治区政府分管领导督办落实。对此,各乡镇、县直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中央、自治区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把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定期分析研究和部署,认真组织推动。要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体制,要坚持领导干部接访下访解决问题和信访案例分析会制度,推动复杂疑难信访问题有效化解。
(二)明确责任。对上级交办的信访积案,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要全部落实主要领导包案,严格落实“一名包案领导、一个工作班子,一套化解方案、一套稳控措施、一个化解时限,一个化解纪要、一个化解报告”的“七个一”和“包掌握情况、包解决困难、包教育转化、包稳控管理、包依法处理”的“五包”工作责任制。对重大复杂的信访积案,主要领导要亲自接待信访人、亲自研究化解方案,亲自牵头协商会办、亲自落实工作措施,推动问题化解;县信访联席办作为化解“三跨三分离”信访积案的协调机构,要负责本县“三跨三分离”信访积案化解的组织协调;县信访局要负责积案化解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动,督促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压实责任,及时就地解决问题。
(三)创新方法。一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信访。
积案化解,调动每一个党员、每一个干部都参与到积案化解中,把化解积案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有效载体和重要内容,做到学习教育见行动有实效;二是运用多元化解信访积案工作机制化解积案.对办结后群众继续信访和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的信访事项,要采取律师参与、第三方评议等方式进行化解;三是运用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化解一批“钉子案”“骨头案”;四是依法处理一批信访违法行为,对无理缠访闹访、非正常上访的,要坚决依法处理,树立正确信访导向,维护正常信访秩序。同时加大对无理缠访闹访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引导群众正确行使权利,理性反映诉求,树立正确导向。
(四)总结经验。各有关乡镇、县直单位要认真总结信访积案化解攻坚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对具有指导性、借鉴性的做法,要进行固化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指导工作实践。
全县化解信访积案攻坚活动从4月1日开始到9月1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日至4月15日)。
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分别召开化解信访积案攻坚活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总体要求上来。在此基础上,制定活动方案,确保组织落实、领导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和工作落实。
(二)排查梳理阶段(4月16日至4月30日)。
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要按照要求,认真排查梳理在《信访条例》规定时限内没有化解的信访事项;超期未办结、办结后群众继续信访和对处理结果评价不满意的信访事项。排查梳理工作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此次确定的信访积案均需录入国家信访信息系统;信访积案实行“谁登记、谁标示”。登记录入工作要对照积案台帐,在信访人再次反映同一信访事项时作为重复信访件录入系统,并标注“积案”标识,属“三跨三分离”的标注“三跨三分离”标识;信访积案化解情况以报告信息(汇报)的形式录入国家信访信息系统。
(三)集中攻坚阶段(5月1日至8月30日)。
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对每一件信访积案,要按照“五个一”的工作机制,集中时间、人力、财力、物力,综合运用政策、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以及教育、协商、调解、听证等方法,因案施策,分类化解,逐案攻坚。
(四)检查验收阶段(9月1日至9月10日)。
对信访积案化解集中攻竖活动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围绕交办案件是否化解、处理程序是否合法、认定手续是否完备、处理结论是否准确、息访息诉目标是否实现等情况进行验收。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于9月10日报县信访联席办。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信访联席办、县信访局将成立活动领导小组,负责信访积案化解集中攻坚活动组织协调,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把信访积案化解集中攻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工作专班,专题研究方案,精心组织落实,确保集中攻坚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查督办。县将组织相关部门加大对积案化解情况的全程跟踪,加强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进信访积案及时就地化解。
(三)严格考评问责。化解信访积案集中攻坚是2017年信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自治区信访局、贺州市信访局将积案化解开展情况纳入年度信访工作考核。县信访局也将此工作纳入2017年度绩效考评。要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对工作进展快的乡镇和单位,给予表扬鼓励;对工作重视不够、推诿扯皮、“挂账空转”,甚至弄虚作假的乡镇和单位,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并整改补课,直至任务完成;对损害群众利益,造成信访突出问题以及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推诿扯皮、不认真解决,造成不良影响的,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以责任落实推动工作的落实。
为深入贯彻《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下基层、解民忧、办实事、促发展”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委办[2017]24号),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以“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保障发展”为工作思路,以“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为原则,形成领导亲自接待,解决群众信访问题,努力探索建立化解城市管理信访积案的长效机制,推动信访工作的顺利开展,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格局。
1、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积极开展联合下访,形成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的工作合力。
2、坚持依法按照政策办事的原则。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依法按照政策解决到位;对群众诉求依法按政策不能解决的,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决不能为求得一时一事的解决而突破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引起攀比和新的矛盾。强化思想疏导工作,在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的同时,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切实做好情绪疏导工作。对无理缠访闹访和有违法行为的,加强法制教育;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予以处理。
3、强化信息互通。对下访受理的不属于我局管辖处理的信访事项,应及时转送有管辖权的相关责任单位依法处理。
四
(一)下访时间。
每月第一周周一。
(二)下访人员。
1、分管下访乡镇(街道)的局领导。
2、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综合执法股、督查中队各派一名人员参加,下访乡镇(街道)的辖区中队要有3名人员参加。
(三)接访重点。
涉及本系统的已按“路线图”处理,信访人仍不服的信访事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信访突出问题;带有区域性、普遍性、苗头性的信访突出问题。
(四)下访活动的组织。
1、办公室主要负责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应于下访活动开展前10天与下访街道取得联系,确定下访时间、下访地点,并由下访街道就接访领导、接访时间、接访地点、接访要求等事项进行安排,提前5天在当地进行公示;下访活动开展过程中,引导群众有序信访,维持现场秩序,确保接访活动顺利进行。
2、政策法规股主要负责下访活动中涉及的法律法规问题。主要包括对信访事件适用法律法规的`认定,做好适用法律法规的解释,加强法制宣讲,依法处理无理缠访闹访和违法行为。
3、综合执法股负责综合协调下访活动,并于每月第一周周五前将当月参加信访的领导干部姓名、职务、接访时间、地点、受理的信访事项、处理情况及相关数据书面报送区联席办;负责接访工作的登记。
4、督查中队负责督查下访受理的信访案件的处理落实情况,收集汇总相关材料,于每月第一周周四上午前将材料送至综合执法股。
5、各中队负责协助办公室维持现场秩序;负责信访案件的具体办理,并及时将相关材料送至督查中队。
1、包案分工。
我局对信访案件实行逐一包案。领导包案原则上实行一人(辖区分管领导)包一案或包几案,不实行两人或两人以上重复包一案。
2、包案工作内容。
包案领导按照“谁包案,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办案方向、具体责任人、具体办案人、结案和汇报时间,并督促案件的办理,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沟通协调。包案领导应深入了解案情,按照法律法规、依照党和国家的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对合理的要求,尽快解决落实;对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向群众宣传政策,讲明情况;对个别坚持过高要求,无理取闹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和依法处理。
3、包案完成时限。
领导包案原则上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如因情况复杂,经主要领导批准,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
根据中央联席会议《关于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的指导意见》和省、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安排、部署,区联席办决定在全区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去年,按照中、省、市关于信访工作部署和要求,扎实地开展了重信重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我区集中解决了一批疑难复杂信访问题。但由于各种原因,一些信访积案还没有得到妥善化解,仍然是困扰当前信访工作的一个难题。因此,各镇(办)、区直各部门要在“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中,认真做好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力争解决一批信访积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把化解信访积案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方协同配合,坚持以人为本、严格依法按政策办事,坚持多措并举、综合施治,切实提高信访积案的办理质量,彻底解决和化解一批本辖区、本部门的信访积案。
工作目标:通过“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的开展,力争年底前在破解信访积案上有所突破,解决和化解一批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积案,解决和化解一批人户分离、人事分离、人事户分离的信访积案,解决和化解一批重复赴省集体访和重复进京非正常访的积案,最大限度地推动案结事了、息诉罢访,最大限度地减少赴省集访和进京非正常访。充分运用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的成果,使行之有效的办法和措施制度化,形成预防和处理信访积案的长效机制,继续推动信访形势向好的方向发展,为我区“进位创强”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信访积案是指时间跨度长、处理难度大、案情复杂、久拖未决,群众反映诉求有一定合理成份的信访事项。区联席会议决定将年1月至年5月赴省集体访和进京非正常访列入信访积案化解范围,并将重复赴省集体访、重复进京非正常访、进京集体访和“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作为信访积案化解的工作重点。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要坚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坚持以人为本,以事要解决为核心,依法按照政策办事,解决问题、教育疏导与困难救助相结合,有效地减少重信重访,努力实现息诉罢访;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明确任务、强化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取得明显成效。主要方法步骤是:
(一)认真排查梳理、逐案进行责任交办。各镇办要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为具体负责人,抽调得力人员担任工作成员;区直各部门要由一把手负总责,并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本部门积案化解工作。以去年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工作中尚未解决的信访积案和年1月至年5月重复赴省集体访、重复进京非正常访、进京集体访及“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为重点,对涉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涉法涉诉、劳动保障、环境保护、教育卫生、涉军稳定、居民小区物业管理、“三农”等方面的疑难复杂信访问题,进行全面分析和排查梳理,并逐案建立台账。对梳理出的信访积案,一方面要上报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另一方面镇办、部门要落实具体责任人、包案领导、稳控措施,并限期办案。
(二)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办理责任。各镇办、区直各部门对交办的信访积案要逐案落实责任主体,具体承办的责任单位要逐一落实承办人员、化解措施、办结时限。凡中、省、市交办的信访积案,各单位必须落实一名班子成员包案处理,对辖区、本部门排查梳理的信访积案,也要逐案落实领导包案。对领导包案情况要上报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单位一把手要亲自落实包掌握情况、包思想转化、包解决化解、包息诉罢访的“四包”责任制,不得由部门或他人代替。对重大复杂的信访积案主要领导要带头包案处理,直接推动问题得到彻底化解。
(三)复查梳理案情,分析查找原因。对交办和排查的信访积案要通过调阅案卷、取证、听取当事人意见、知情群众参与核查等办法,确实搞清搞准案件的来龙去脉,确保核查结果的公正性,核查结果要形成书面报告,并经参与核查人员多数同意,同时将不同意见记录在案。在摸清案情的基础上,召开有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有关方面专业人士及经办人参加的集体会商会,针对以往多次处理而问题没有得到解决的情况,从法规政策执行的实体和程序等各方面,客观、公正地查找症结所在,把造成信访积案的原因搞清楚。
(四)分类化解,因案施策。各镇办、区直部门要以解决信访积案为目标,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化解方案,明确工作步骤和相关各方的责任、任务。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一次解决到位,不留尾巴;对诉求合理,但坚持过高要求的,在解决其合理诉求的同时,要耐心细致地做好教育疏导工作,努力使其息诉罢访;对信访人诉求不合理,但生活确有困难的,要采取政府救助、社会救济、民间互助等方式,使其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实现案结事了;对坚持无理诉求并缠访闹访的违法人员,要依法严肃处理;对合理诉求与不合理诉求交织的信访积案,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法定程序和途径,采取联合接访、公开听证等办法予以甄别、认定,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合理的部分解决到位,对不合理的部分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工作。同时,要充分考虑到当事人多年信访对生活带来的影响,在力所能及且不引发攀比的前提下尽可能给予关心照顾。
(五)加大经费投入,积极提供各种保障。中、省、市均要求,从中央到地方都要建立解决凝难复杂信访问题专项资金,为彻底化解“无头案”、“钉子案”、“骨头案”提供必要的财力保障。各镇办、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为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财力、物力保障,确保此项活动的顺利开展,并取得明显成效。
(六)落实工作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在信访积案化解过程中,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区联席办将建议区委、区政府予表扬鼓励;对思想不重视、安排部署不力、工作进展迟缓以至于推诿扯皮的单位,要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信访积案化解没有成效,甚至激化矛盾,造成恶劣影响后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依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一)认真做好帮扶工作。对信访积案人员要做到人格上尊重、生活上体贴、生产上扶持,使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社会的关爱。对生活困难、衣食无着的,要通过民政救济渠道予以帮扶,进行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对有劳动能力的,要积极帮助其就业或发展生产。对家庭有特殊困难的,要主动关心、照顾。对经过做工作息诉罢访的,要定期回访,继续给予必要的帮助。
(二)加强和改进教育疏导工作。对因对法律法规和政策不了解或理解有偏差的信访积案人员,要通过法律援助、判后答疑、咨询服务等方式,向他们讲清楚有关法律和政策,促其转变认识。对坚持过高要求的,要通过认真细致的思想教育,使其打消不切实际的想法。对患有心理、精神疾病的,要实行人文关怀,及时给予心理矫治和精神诊疗。对要求无理、以“访”谋利或企图达到不正当目的的,要坚决表明态度,避免形成上访有利可图的错误导向。
(三)强化督导检查。区联席会议将适时组织督导组,到重点镇办和部门检查、协调、指导工作,推动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扎实开展,确保不走过场,取得实际效果。各镇办、部门也要针对信访积案化解工作中存在的工作难点、新问题、新情况及时沟通区联席办。同时,向区联席办提出意见、建议和问题,以便改进工作、完善政策,促进工作更好开展。
(四)加强舆论宣传。各镇办、部门要及时总结推广信访积案化解工作中的成功做法和经验。要精心选取非正常上访的典型案例,以适当方式予以曝光,以案释法、以案说理,督促责任单位依法按政策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教育和引导群众以理性合理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为信访积案化解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信访积案时间跨度长、案情复杂、处理难度大,必须加强领导,周密组织,认真实施。各镇办、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各单位一把手要负责本单位工作的组织和推动,要把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定期听取汇报,加强协调指导。区级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的作用,以推动全区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区委、区政府办下发的《区信访突出问题集中化解月活动实施方案》中(咸秦办字[]27号)排查、交办的17个案件是省、市交办我区的重点突出信访问题和信访积案,请各单位一定要按要求,落实包查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制定稳控措施,着力促进“案结事了”。为了掌握个各镇办、区直各部门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情况和工作动态,年底之前,各镇办、区直各部门要分4次向区联席会办公室报送“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进展情况。
(一)6月10日前,报送《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情况和有关工作方案。内容包括:传达部署情况、制定的实施方案情况、确定的工作方法和步骤以及积案化解台帐、省、市、区交办案件领导包查和办结情况。
(二)7月10日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内容包括:辖区、部门排查情况,领导包案、包查情况、解决和化解信访案件情况、采取的工作措施、好的经验和做法等,并提供排查登记表、未解决案件的具体稳控措施。
(三)8月20日,报送解决和化解案件情况,内容包括:积案化解进展情况、存在问题,有无建议和经验等,并上报书面材料。
根据xx县信访工作专题会议精神,按照县信访局继续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的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订全镇开展信访积案化解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通过开展信访积案化解专项整治行动,努力解决一批疑难复杂的重点信访问题,教育转化部分坚持过高要求、无理缠访人员,依法处理部分非正常上访人员,使去年累计信访积案化解率达到100%以上,今年新增信访积案化解率达到90%以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党的十八大的召开和“平安高唐”建设作出贡献。
列入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信访积案范围包括:@@县信访局交办的积案和本镇自行排查的积案。
今年信访积案化解专项整治行动从1月份开始到12月份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中旬)。本阶段主要任务是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为积案化解专项整治行动打好基础。一是思想发动。研究制订行动方案,通过召开动员会、专题工作会等形式,进行广泛动员,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责任,形成强大声势。二是排查梳理。由镇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牵头,采取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排查梳理各类信访积案。三是分线分片交办。对于排查梳理出的信访积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由镇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进行交办。
(二)集中化解阶段(2月中旬至10月)。本阶段主要任务是集中人力、物力、财力调处化解信访积案,形成上下联动、相互配合、共同化解的强大合力。一是落实责任。对列入专项整治行动的信访积案,要按照一件信访积案、一名包案领导、一个化解工作小组、一次协调会交办、一套稳控措施、一个解决期限、与信访人见面一次的要求,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包案领导、承办人员、化解措施和办结时限,信访积案均由镇班子领导包案,化解工作小组长原则上必须是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二是讲究方法。各包案领导、化解工作小组要深入分析案情,找准问题症结,因地、因人、因事制宜,结合运用政策、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通过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开听证、救助救济、复查复核、思想教育、心理疏导等方法,切实加以化解。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至12月)。本阶段主要任务是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对已化解信访积案要进行回头看。一是审核验收信访积案化解质量。镇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于12月上旬对信访积案进行集中审核验收,重点做好信访户的回访工作,检查信访积案是否彻底化解或有反弹的现象,一经发现信访积案有反弹现象,将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补救,使其案件彻底终结。二是总结信访积案专项整理活动经验。对开展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并将化解信访积案一些好的方法和措施形成固定下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信访积案化解专项整治行动涉及面广,难度大,任务重,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形成合力。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成立信访积案化解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信访工作的@@@担任,综治信访办成员和各村(居)总支部书记担任成员。各班子成员和各村(居)要把信访积案化解专项整治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做到亲自抓,周密安排部署,积极组织化解。
(二)强化工作推进。要认真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每个月月底要召开一次相关人员信访积案专项整治行动汇报会,总结一个月来的工作,部署下一个月的推进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
(三)强化统筹兼顾。要坚持统筹兼顾,把信访积案化解专项整治行动与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是我镇今年平安建设重大专项整治行动之一,信访积案化解有可能涉及方方面面,要同其他专项整治行动和本镇重点工程、重点工作结合起来,通过信访积案化解将推进全镇各项工作的开展。
2021年,扶风县信访局以信访矛盾攻坚战为抓手,坚持把积案化解作为信访工作的重中之重,创新方法,多措并举,全力以赴推进积案化解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赴市以上越级重复访与往年相比下降70%,进京非访实现了“零上访”,一些“骨头案、钉子案”得到彻底化解。2021年度被国家信访局评为全国信访“三无”县区,全省上榜县区只有22家。做好积案化解具体要在“五个化解”上下功夫,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成立专班化解。县上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的积案化解攻坚领导小组,分管信访工作的政法委书记、县政府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的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对重点信访积案坚持听、议、明、定、考的“五字工作法”:听取积案化解工作推进情况,加强统筹协调和提供必要支持,强化化解工作的执行力;审议讨论并进一步优化、细化职能部门提出的积案化解方案;明确积案化解的主责单位、次责单位、配合单位;确定化解工作路径、资金来源和时限要求。同时严格考核,确保工作真正取得实效。我们加大了对积案化解的考核分值,并纳入季度加减分进行考核,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激励镇(街)、部门化解信访积案的主动性。对一些长期得不到的信访积案,采取直接约谈责任单位主要领导等制度,确保信访积案化解“清仓见底”。
(二)联合协作化解。我们对一些“骨头案、钉子案”高位谋划、高位推动、集体会审、因案施策,逐案落实责任,明确办结时限,推动问题解决。县政府常务会把信访老户韩马常列入议题,集体会诊,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县委办牵头,县政府办、县国土局、县财政局、县信访局、县水利局以及城关街道办共同参与,出主意,想办法,动员各方力量,先后召开协调会、推进会10余次,走访知情人20多人,听取意见,正面引导,打开心结,使27年上访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三)倾情帮扶化解。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把群众的事当家事,带着感情和责任面对面交心,了解家庭困难,疏通情绪、帮扶解困,确保息诉罢访。城关街道办李宗来因非法传销一案,从2003年开始上访,要求补偿当年扣押车辆造成的经济损失。本人长期因诉求无法满足而反复缠访闹访,包案领导和责任单位积极结对帮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民政救济、司法救助、疑难资金等途径以家庭生活困难的形式筹集15万元,使这一问题得到了彻底解决,本人息诉罢访。
(四)律师引导化解。坚持法治信访、分类处理的原则,将问题复杂、专业要求高、化解难度大的信访突出问题,我们聘请律师通过法律引导以案调解,成效明显。县供销联社信访老户任乃全要求解决养老保险问题,其反映的问题年代久远,情况复杂,政策性强,加之本人诉求较高,问题久拖不决。县上成立的工作专班多次给其做耐心的思想疏导工作,但收效甚微。县委副书记傅宇听取案件汇报后,要求转变工作思路,让律师参与调解工作,从法律层面寻求解决问题的突破口,通过不懈努力,使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
(五)听证评议化解。坚持组织相关单位或专业人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人士参与,通过听证评议,在澄清事实、还原本质的基础上,形成处理意见,有效化解信访积案。诸如城关街道办李安儒要求解决做临时工期间养老保险问题。我们采取听证评议会的方法,邀请李安儒本人,单位同事,当事领导,政协委员,法律顾问,公证员在信访局接待大厅采用个别谈话和集中会商的办法,使事情本相得以还原,他也不再固执己见,事情达成了圆满解决。
通过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活动,实现县交办的信访积案xxx%办结,信访人员撤底息诉息访,确保上访人员不再发生进京、省、市集体上访和异常上访的目标。
(一)坚持领导包案责任制。
(二)坚持依法息访、力求成效。
(一)认定交办阶段(x月x日至x月xx)。局信访办根据县联席会交办的信访积案进行全面梳理,建立台帐,并明确办结时限。
(二)处理化解阶段(x月xx至x月xx日)。针对信访积案制定化解方案,x月底之前与信访人见面一次,做好思想稳定工作。
(三)审理结案阶段(x月xx日至x月xx日)。县联席办的信访积案办结后,按照案件上报材料的“六有”标准,即有基本案情材料、交办案件台帐及交办函、确定包案领导和责任人的文件或纪要、包案领导签字的查办报告及相关材料、答复信访人的书面材料和回访材料、目前采取的稳控措施等。对已有复查复核意见的信访积案,要建档造册,逐级上报,并与化解相关职能部门和信访工作机构搞好衔接,统一答复口径,做到以后不登记、不受理、不交办,但应当做好相应的疏导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在县委、县政府、县联席办的统一领导下,我局成立信访积案化解活动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企业负责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信访办,要求对积案化解工作进度向县联席办、信访局定期报告。
(二)讲求方法,措施得力。集中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活动,要在深入分析案情、找准问题症结的基础上,把问题和矛盾真正解决,做到案结事了、息诉息访,而不是对信访积案再走一次程序。要认真总结信访积案化解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分析研究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积极探索重信重访的特点和规律,建立健全化解信访积案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严格责任,加强督查。坚持领导包案制度,对信访积案以及当前信访突出问题,实行领导包案,建立分健全“信访积案化解”活动工作督查制度,对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及时进行督查督办。
通过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活动,实现县交办的信访积案xxx%办结,信访人员撤底息诉息访,确保上访人员不再发生进京、省、市集体上访和异常上访的目标。
(一)坚持领导包案责任制。
(二)坚持依法息访、力求成效。
(一)认定交办阶段(x月x日至x月xx)。局信访办根据县联席会交办的信访积案进行全面梳理,建立台帐,并明确办结时限。
(二)处理化解阶段(x月xx至x月xx日)。针对信访积案制定化解方案,x月底之前与信访人见面一次,做好思想稳定工作。
(三)审理结案阶段(x月xx日至x月xx日)。县联席办的信访积案办结后,按照案件上报材料的“六有”标准,即有基本案情材料、交办案件台帐及交办函、确定包案领导和责任人的文件或纪要、包案领导签字的查办报告及相关材料、答复信访人的书面材料和回访材料、目前采取的稳控措施等。对已有复查复核意见的信访积案,要建档造册,逐级上报,并与化解相关职能部门和信访工作机构搞好衔接,统一答复口径,做到以后不登记、不受理、不交办,但应当做好相应的疏导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在县委、县政府、县联席办的统一领导下,我局成立信访积案化解活动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企业负责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信访办,要求对积案化解工作进度向县联席办、信访局定期报告。
(二)讲求方法,措施得力。集中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活动,要在深入分析案情、找准问题症结的基础上,把问题和矛盾真正解决,做到案结事了、息诉息访,而不是对信访积案再走一次程序。要认真总结信访积案化解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分析研究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积极探索重信重访的特点和规律,建立健全化解信访积案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严格责任,加强督查。坚持领导包案制度,对信访积案以及当前信访突出问题,实行领导包案,建立分健全“信访积案化解”活动工作督查制度,对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及时进行督查督办。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要求,紧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坚持以人为本,以“事要解决”为核心,依法按政策办事,解决问题,教育疏导与困难救助相结合;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信访工作原则,抓预防、抓排查、抓化解、抓查处、抓责任,确保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通过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重点化解一批本辖区的信访积案,化解一批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积案,化解一批人户分离、人事分离、人事户分离的信访积案,最大限度地推动“事要解决”,最大限度地减少信访“存量”,努力探索形成化解信访积案的长效机制,推动信访形势继续向好的方向发展,为海西经济区建设、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第一阶段:5月31日前为动员部署阶段。学习贯彻中央、省和三明及以及市联席会议关于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我街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的具体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6月1日至6月15日为深入排查阶段。重点排查时间跨度长、处理难度大,案情复杂、久拖未决的信访事项,逐案明确责任主体,落实承办人员、化解措施、办结时限。
第三阶段:6月16日至9月15日为化解积案阶段。排查出来的信访积案,由包案领导亲自落实包掌握情况、包思想转化、包解决化解、包息诉息访的“四包”责任制,确保信访积案始终有责任人在跟踪办理,直至妥善处理。
第四阶段:9月16日至12月15日为检查总结阶段。各村(居)挂包领导做好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及时把落实情况反馈给街道信访办,信访办做好迎接省、三明市、永安市督促检查的准备工作。
1、要充分认识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的`重要性。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有利于进一步强化责任,整合资源,推动复杂疑难信访事项的及时化解,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有利于节约处理信访问题的行政成本和信访人的信访成本,促进形成“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有利于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有效地减少重信重访,推动信访形势好转,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今年是建国60周年,是推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实现新发展的关键一年。爱国际金融危机和全球性经济衰退的影响,各种经济、政治、社会和境外因素相互作用,各种矛盾叠加,大量的问题会通过信访渠道反映出来,在这种情况下,化解信访积案,减少总量积累尤为重要。村、居挂包领导要高度重视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的开展,精心谋划、认真组织,切实抓出成效。
2、要切实加强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的组织领导。信访积案化解工作难度大、任务重,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深入实施。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领导下进行,街道信访办、综治办负责组织实施。各村、居挂点领导对所挂村居的信访积案,要深入分析案情,掌握实际情况,找准问题症结,因地因人因事制宜,采取针对性、实效性强的化解措施。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显规定的,要一次性解决到位;对诉求合理但坚持过高要求的,在解决合理诉求的同时,要耐心细致地教育疏导、理顺情绪,并促使案结事了;对诉求不合理但生产生活确实有困难的,要综合采取政府救济、社会和民间救助等多种方式帮助解决,努力使其息诉息访;对坚持无理诉求并缠访闹访的涉嫌违法人员,由司法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3、要突出工作重点着力化解信访积案。街道以重信重访中尚未化解的信访积案和集体越级上访的信访突出问题为重点,共排查出涉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方面的信访积案6件,按信访工作原则进行逐案分解下发,请各村(居)挂点领导认真抓好落实,做好化解工作。并于*月*日前将信访积案化解情况报送街道信访办。
2021年××月××日。
化解信访积案集中攻坚是国家信访局2017年部署的重点工作。根据《国家信访局关于开展化解信访积案集中攻坚的通知》(国信发〔2017〕2号)、《省信访局关于开展化解信访积案集中攻坚的通知》(赣信发〔2017〕4号)、《市信访局关于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洪信访发字〔2017〕3号)、《县信访局关于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南信发〔2017〕3号)文件精神及部署要求,现制定我委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信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千方百计化解信访积案和难题,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通过化解信访积案集中攻坚,努力实现我委信访积案“清仓见底”的工作目标。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构建我县打造全市核心增长极的重要战略支点作出我委应有的贡献。
积案化解攻坚年的总体要求是“抓巩固,防反弹;抓落实,防空转;抓难点,防极端”,重点是信访积案化解。《国家信访局关于开展化解信访积案集中攻坚的通知》明确指出,信访积案是指在《信访条例》规定的时限内没有化解的信访事项。除涉法涉诉以及已经复查复核并报省信访局备案终结的信访事项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信访事项均要纳入积案化解范围:(1)交办转送后超期未办结的;(2)办结后群众重复信访,仍未停访息诉的;(3)对处理结果评价不满意的。做到应查尽查、没有遗漏。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注重学习培训。
一方面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市、县有关精神;另一方面积极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积案化解业务培训和指导活动。不断提高积案化解的技能与水平。
(三)做好集中化解。
1、因案施策,集中化解。组织专门力量,集中时间,对信访积案产生的原因进行专题研究分析,找准问题症结,协调有关方面,因案施策、多措并举,集中化解。
2、做好迎检基础工作。做好“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文件资料的整理、信访积案化解台账立档,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迎接各级督导检查。
(一)各包案组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做好各自维稳对象及重点包案对象的维稳工作。
(二)根据既分工又协作的工作原则,对重、特大突发事件或特殊疑难事件的发生,由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安排,成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三)要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采取听证、救助、协商、调解、评议等方式方法,加大化解信访积案力度。
(四)要把“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作为今年信访工作的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成立工作专班,专题研究方案,精心组织落实。主要领导亲自包案,化解重大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实行通报、约谈、问责,以责任到位真正促进工作到位。
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方案篇十
化解信访积案集中攻坚是国家信访局2017年部署的重点工作。根据《国家信访局关于开展化解信访积案集中攻坚的通知》(国信发〔2017〕2号)、《省信访局关于开展化解信访积案集中攻坚的通知》(赣信发〔2017〕4号)、《市信访局关于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洪信访发字〔2017〕3号)、《县信访局关于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南信发〔2017〕3号)文件精神及部署要求,现制定我委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信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千方百计化解信访积案和难题,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通过化解信访积案集中攻坚,努力实现我委信访积案“清仓见底”的工作目标。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构建我县打造全市核心增长极的重要战略支点作出我委应有的贡献。
积案化解攻坚年的总体要求是“抓巩固,防反弹;抓落实,防空转;抓难点,防极端”,重点是信访积案化解。《国家信访局关于开展化解信访积案集中攻坚的通知》明确指出,信访积案是指在《信访条例》规定的时限内没有化解的信访事项。除涉法涉诉以及已经复查复核并报省信访局备案终结的信访事项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信访事项均要纳入积案化解范围:(1)交办转送后超期未办结的;(2)办结后群众重复信访,仍未停访息诉的;(3)对处理结果评价不满意的。做到应查尽查、没有遗漏。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注重学习培训。
一方面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市、县有关精神;另一方面积极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积案化解业务培训和指导活动。不断提高积案化解的技能与水平。
(三)做好集中化解。
1、因案施策,集中化解。组织专门力量,集中时间,对信访积案产生的原因进行专题研究分析,找准问题症结,协调有关方面,因案施策、多措并举,集中化解。
2、做好迎检基础工作。做好“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文件资料的整理、信访积案化解台账立档,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迎接各级督导检查。
(一)各包案组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做好各自维稳对象及重点包案对象的维稳工作。
(二)根据既分工又协作的工作原则,对重、特大突发事件或特殊疑难事件的发生,由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安排,成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三)要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采取听证、救助、协商、调解、评议等方式方法,加大化解信访积案力度。
(四)要把“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作为今年信访工作的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成立工作专班,专题研究方案,精心组织落实。主要领导亲自包案,化解重大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实行通报、约谈、问责,以责任到位真正促进工作到位。
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方案篇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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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信访积案集中攻坚是国家信访局2017年部署的重点工作。根据《国家信访局关于开展化解信访积案集中攻坚的通知》(国信发〔2017〕2号)、《省信访局关于开展化解信访积案集中攻坚的通知》(赣信发〔2017〕4号)、《市信访局关于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洪信访发字〔2017〕3号)、《县信访局关于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南信发〔2017〕3号)文件精神及部署要求,现制定我委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信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千方百计化解信访积案和难题,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通过化解信访积案集中攻坚,努力实现我委信访积案“清仓见底”的工作目标。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构建我县打造全市核心增长极的重要战略支点作出我委应有的贡献。
积案化解攻坚年的总体要求是“抓巩固,防反弹;抓落实,防空转;抓难点,防极端”,重点是信访积案化解。《国家信访局关于开展化解信访积案集中攻坚的通知》明确指出,信访积案是指在《信访条例》规定的时限内没有化解的信访事项。除涉法涉诉以及已经复查复核并报省信访局备案终结的信访事项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信访事项均要纳入积案化解范围:(1)交办转送后超期未办结的;(2)办结后群众重复信访,仍未停访息诉的;(3)对处理结果评价不满意的。做到应查尽查、没有遗漏。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注重学习培训。
一方面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市、县有关精神;另一方面积极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积案化解业务培训和指导活动。不断提高积案化解的技能与水平。
(三)做好集中化解。
1、因案施策,集中化解。组织专门力量,集中时间,对信访积案产生的原因进行专题研究分析,找准问题症结,协调有关方面,因案施策、多措并举,集中化解。
2、做好迎检基础工作。做好“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文件资料的整理、信访积案化解台账立档,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迎接各级督导检查。
(一)各包案组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做好各自维稳对象及重点包案对象的维稳工作。
(二)根据既分工又协作的工作原则,对重、特大突发事件或特殊疑难事件的发生,由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安排,成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三)要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采取听证、救助、协商、调解、评议等方式方法,加大化解信访积案力度。
(四)要把“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作为今年信访工作的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成立工作专班,专题研究方案,精心组织落实。主要领导亲自包案,化解重大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实行通报、约谈、问责,以责任到位真正促进工作到位。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要求,紧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坚持以人为本,以“事要解决”为核心,依法按政策办事,解决问题,教育疏导与困难救助相结合;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信访工作原则,抓预防、抓排查、抓化解、抓查处、抓责任,确保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通过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重点化解一批本辖区的信访积案,化解一批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积案,化解一批人户分离、人事分离、人事户分离的信访积案,最大限度地推动“事要解决”,最大限度地减少信访“存量”,努力探索形成化解信访积案的长效机制,推动信访形势继续向好的方向发展,为海西经济区建设、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第一阶段:5月31日前为动员部署阶段。学习贯彻中央、省和三明及以及市联席会议关于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我街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的具体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6月1日至6月15日为深入排查阶段。重点排查时间跨度长、处理难度大,案情复杂、久拖未决的信访事项,逐案明确责任主体,落实承办人员、化解措施、办结时限。
第三阶段:6月16日至9月15日为化解积案阶段。排查出来的信访积案,由包案领导亲自落实包掌握情况、包思想转化、包解决化解、包息诉息访的“四包”责任制,确保信访积案始终有责任人在跟踪办理,直至妥善处理。
第四阶段:9月16日至12月15日为检查总结阶段。各村(居)挂包领导做好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及时把落实情况反馈给街道信访办,信访办做好迎接省、三明市、永安市督促检查的准备工作。
1、要充分认识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的`重要性。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有利于进一步强化责任,整合资源,推动复杂疑难信访事项的及时化解,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有利于节约处理信访问题的行政成本和信访人的信访成本,促进形成“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有利于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有效地减少重信重访,推动信访形势好转,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今年是建国60周年,是推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实现新发展的关键一年。爱国际金融危机和全球性经济衰退的影响,各种经济、政治、社会和境外因素相互作用,各种矛盾叠加,大量的问题会通过信访渠道反映出来,在这种情况下,化解信访积案,减少总量积累尤为重要。村、居挂包领导要高度重视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的开展,精心谋划、认真组织,切实抓出成效。
2、要切实加强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的组织领导。信访积案化解工作难度大、任务重,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深入实施。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领导下进行,街道信访办、综治办负责组织实施。各村、居挂点领导对所挂村居的信访积案,要深入分析案情,掌握实际情况,找准问题症结,因地因人因事制宜,采取针对性、实效性强的化解措施。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显规定的,要一次性解决到位;对诉求合理但坚持过高要求的,在解决合理诉求的同时,要耐心细致地教育疏导、理顺情绪,并促使案结事了;对诉求不合理但生产生活确实有困难的,要综合采取政府救济、社会和民间救助等多种方式帮助解决,努力使其息诉息访;对坚持无理诉求并缠访闹访的涉嫌违法人员,由司法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3、要突出工作重点着力化解信访积案。街道以重信重访中尚未化解的信访积案和集体越级上访的信访突出问题为重点,共排查出涉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方面的信访积案6件,按信访工作原则进行逐案分解下发,请各村(居)挂点领导认真抓好落实,做好化解工作。并于*月*日前将信访积案化解情况报送街道信访办。
2021年××月××日。
平塘县严格按照“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要求,多措并举,下大力清理化解信访积案。目前,全县清理排查出的21件信访积案正在积极化解之中。
该县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细化信访工作分解任务,将责任明确到具体单位、部门、岗位和人员。并在各乡镇成立以乡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积案化解工作领导小组,认真排查信访苗头和隐患。对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容易升级激化,并带有普遍性的疑难复杂问题,由属地主要领导带头实行包掌握情况、包思想教育、包解决问题、包息诉息访的“四包”责任制,一包到底。
在州、县、乡三级联动的基础上,该县进一步建立健全乡(镇)、村信访网络,各村明确一名信访联络员,建立和完善以信访、综治、民调、司法为主体的“四位一体”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基层党员干部调解矛盾纠纷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塘边镇新店村退伍军人龚显恩反映的土地承包问题,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最终得到处理。老知青刘开叶反映多年的生活困难问题也得到妥善解决。
该县还把信访工作作为乡镇和部门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个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有政策法律依据应解决的问题坚决督促到位,彻底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就做出承诺限期解决;对复杂疑难问题,采取分割剥离的办法,有序解决。大塘镇西关村村民石霞多年反映的土地纠纷问题,案情复杂,时间跨度大,通过县专项工作小组多次专题研究,最终得到合理解决。
根据中央联席会议《关于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的指导意见》和省、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安排、部署,区联席办决定在全区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去年,按照中、省、市关于信访工作部署和要求,扎实地开展了重信重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我区集中解决了一批疑难复杂信访问题。但由于各种原因,一些信访积案还没有得到妥善化解,仍然是困扰当前信访工作的一个难题。因此,各镇(办)、区直各部门要在“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中,认真做好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力争解决一批信访积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把化解信访积案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方协同配合,坚持以人为本、严格依法按政策办事,坚持多措并举、综合施治,切实提高信访积案的办理质量,彻底解决和化解一批本辖区、本部门的信访积案。
工作目标:通过“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的开展,力争年底前在破解信访积案上有所突破,解决和化解一批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积案,解决和化解一批人户分离、人事分离、人事户分离的信访积案,解决和化解一批重复赴省集体访和重复进京非正常访的积案,最大限度地推动案结事了、息诉罢访,最大限度地减少赴省集访和进京非正常访。充分运用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的成果,使行之有效的办法和措施制度化,形成预防和处理信访积案的长效机制,继续推动信访形势向好的方向发展,为我区“进位创强”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信访积案是指时间跨度长、处理难度大、案情复杂、久拖未决,群众反映诉求有一定合理成份的信访事项。区联席会议决定将年1月至年5月赴省集体访和进京非正常访列入信访积案化解范围,并将重复赴省集体访、重复进京非正常访、进京集体访和“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作为信访积案化解的工作重点。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要坚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坚持以人为本,以事要解决为核心,依法按照政策办事,解决问题、教育疏导与困难救助相结合,有效地减少重信重访,努力实现息诉罢访;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明确任务、强化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取得明显成效。主要方法步骤是:
(一)认真排查梳理、逐案进行责任交办。各镇办要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为具体负责人,抽调得力人员担任工作成员;区直各部门要由一把手负总责,并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本部门积案化解工作。以去年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工作中尚未解决的信访积案和年1月至年5月重复赴省集体访、重复进京非正常访、进京集体访及“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为重点,对涉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涉法涉诉、劳动保障、环境保护、教育卫生、涉军稳定、居民小区物业管理、“三农”等方面的疑难复杂信访问题,进行全面分析和排查梳理,并逐案建立台账。对梳理出的信访积案,一方面要上报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另一方面镇办、部门要落实具体责任人、包案领导、稳控措施,并限期办案。
(二)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办理责任。各镇办、区直各部门对交办的信访积案要逐案落实责任主体,具体承办的责任单位要逐一落实承办人员、化解措施、办结时限。凡中、省、市交办的信访积案,各单位必须落实一名班子成员包案处理,对辖区、本部门排查梳理的信访积案,也要逐案落实领导包案。对领导包案情况要上报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单位一把手要亲自落实包掌握情况、包思想转化、包解决化解、包息诉罢访的“四包”责任制,不得由部门或他人代替。对重大复杂的信访积案主要领导要带头包案处理,直接推动问题得到彻底化解。
(三)复查梳理案情,分析查找原因。对交办和排查的信访积案要通过调阅案卷、取证、听取当事人意见、知情群众参与核查等办法,确实搞清搞准案件的来龙去脉,确保核查结果的公正性,核查结果要形成书面报告,并经参与核查人员多数同意,同时将不同意见记录在案。在摸清案情的基础上,召开有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有关方面专业人士及经办人参加的集体会商会,针对以往多次处理而问题没有得到解决的情况,从法规政策执行的实体和程序等各方面,客观、公正地查找症结所在,把造成信访积案的原因搞清楚。
(四)分类化解,因案施策。各镇办、区直部门要以解决信访积案为目标,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化解方案,明确工作步骤和相关各方的责任、任务。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一次解决到位,不留尾巴;对诉求合理,但坚持过高要求的,在解决其合理诉求的同时,要耐心细致地做好教育疏导工作,努力使其息诉罢访;对信访人诉求不合理,但生活确有困难的,要采取政府救助、社会救济、民间互助等方式,使其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实现案结事了;对坚持无理诉求并缠访闹访的违法人员,要依法严肃处理;对合理诉求与不合理诉求交织的信访积案,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法定程序和途径,采取联合接访、公开听证等办法予以甄别、认定,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合理的部分解决到位,对不合理的部分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工作。同时,要充分考虑到当事人多年信访对生活带来的影响,在力所能及且不引发攀比的前提下尽可能给予关心照顾。
(五)加大经费投入,积极提供各种保障。中、省、市均要求,从中央到地方都要建立解决凝难复杂信访问题专项资金,为彻底化解“无头案”、“钉子案”、“骨头案”提供必要的财力保障。各镇办、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为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财力、物力保障,确保此项活动的顺利开展,并取得明显成效。
(六)落实工作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在信访积案化解过程中,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区联席办将建议区委、区政府予表扬鼓励;对思想不重视、安排部署不力、工作进展迟缓以至于推诿扯皮的单位,要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信访积案化解没有成效,甚至激化矛盾,造成恶劣影响后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依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一)认真做好帮扶工作。对信访积案人员要做到人格上尊重、生活上体贴、生产上扶持,使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社会的关爱。对生活困难、衣食无着的,要通过民政救济渠道予以帮扶,进行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对有劳动能力的,要积极帮助其就业或发展生产。对家庭有特殊困难的,要主动关心、照顾。对经过做工作息诉罢访的,要定期回访,继续给予必要的帮助。
(二)加强和改进教育疏导工作。对因对法律法规和政策不了解或理解有偏差的信访积案人员,要通过法律援助、判后答疑、咨询服务等方式,向他们讲清楚有关法律和政策,促其转变认识。对坚持过高要求的,要通过认真细致的思想教育,使其打消不切实际的想法。对患有心理、精神疾病的,要实行人文关怀,及时给予心理矫治和精神诊疗。对要求无理、以“访”谋利或企图达到不正当目的的,要坚决表明态度,避免形成上访有利可图的错误导向。
(三)强化督导检查。区联席会议将适时组织督导组,到重点镇办和部门检查、协调、指导工作,推动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扎实开展,确保不走过场,取得实际效果。各镇办、部门也要针对信访积案化解工作中存在的工作难点、新问题、新情况及时沟通区联席办。同时,向区联席办提出意见、建议和问题,以便改进工作、完善政策,促进工作更好开展。
(四)加强舆论宣传。各镇办、部门要及时总结推广信访积案化解工作中的成功做法和经验。要精心选取非正常上访的典型案例,以适当方式予以曝光,以案释法、以案说理,督促责任单位依法按政策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教育和引导群众以理性合理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为信访积案化解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信访积案时间跨度长、案情复杂、处理难度大,必须加强领导,周密组织,认真实施。各镇办、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各单位一把手要负责本单位工作的组织和推动,要把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定期听取汇报,加强协调指导。区级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的作用,以推动全区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区委、区政府办下发的《区信访突出问题集中化解月活动实施方案》中(咸秦办字[]27号)排查、交办的17个案件是省、市交办我区的重点突出信访问题和信访积案,请各单位一定要按要求,落实包查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制定稳控措施,着力促进“案结事了”。为了掌握个各镇办、区直各部门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情况和工作动态,年底之前,各镇办、区直各部门要分4次向区联席会办公室报送“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进展情况。
(一)6月10日前,报送《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情况和有关工作方案。内容包括:传达部署情况、制定的实施方案情况、确定的工作方法和步骤以及积案化解台帐、省、市、区交办案件领导包查和办结情况。
(二)7月10日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内容包括:辖区、部门排查情况,领导包案、包查情况、解决和化解信访案件情况、采取的工作措施、好的经验和做法等,并提供排查登记表、未解决案件的具体稳控措施。
(三)8月20日,报送解决和化解案件情况,内容包括:积案化解进展情况、存在问题,有无建议和经验等,并上报书面材料。
(四)11月1日前,上报活动总结材料。
为深入贯彻《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下基层、解民忧、办实事、促发展”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委办[2017]24号),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以“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保障发展”为工作思路,以“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为原则,形成领导亲自接待,解决群众信访问题,努力探索建立化解城市管理信访积案的长效机制,推动信访工作的顺利开展,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格局。
1、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积极开展联合下访,形成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的工作合力。
2、坚持依法按照政策办事的原则。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依法按照政策解决到位;对群众诉求依法按政策不能解决的,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决不能为求得一时一事的解决而突破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引起攀比和新的矛盾。强化思想疏导工作,在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的同时,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切实做好情绪疏导工作。对无理缠访闹访和有违法行为的,加强法制教育;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予以处理。
3、强化信息互通。对下访受理的不属于我局管辖处理的信访事项,应及时转送有管辖权的相关责任单位依法处理。
四
(一)下访时间。
每月第一周周一。
(二)下访人员。
1、分管下访乡镇(街道)的局领导。
2、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综合执法股、督查中队各派一名人员参加,下访乡镇(街道)的辖区中队要有3名人员参加。
(三)接访重点。
涉及本系统的已按“路线图”处理,信访人仍不服的信访事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信访突出问题;带有区域性、普遍性、苗头性的信访突出问题。
(四)下访活动的组织。
1、办公室主要负责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应于下访活动开展前10天与下访街道取得联系,确定下访时间、下访地点,并由下访街道就接访领导、接访时间、接访地点、接访要求等事项进行安排,提前5天在当地进行公示;下访活动开展过程中,引导群众有序信访,维持现场秩序,确保接访活动顺利进行。
2、政策法规股主要负责下访活动中涉及的法律法规问题。主要包括对信访事件适用法律法规的`认定,做好适用法律法规的解释,加强法制宣讲,依法处理无理缠访闹访和违法行为。
3、综合执法股负责综合协调下访活动,并于每月第一周周五前将当月参加信访的领导干部姓名、职务、接访时间、地点、受理的信访事项、处理情况及相关数据书面报送区联席办;负责接访工作的登记。
4、督查中队负责督查下访受理的信访案件的处理落实情况,收集汇总相关材料,于每月第一周周四上午前将材料送至综合执法股。
5、各中队负责协助办公室维持现场秩序;负责信访案件的具体办理,并及时将相关材料送至督查中队。
1、包案分工。
我局对信访案件实行逐一包案。领导包案原则上实行一人(辖区分管领导)包一案或包几案,不实行两人或两人以上重复包一案。
2、包案工作内容。
包案领导按照“谁包案,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办案方向、具体责任人、具体办案人、结案和汇报时间,并督促案件的办理,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沟通协调。包案领导应深入了解案情,按照法律法规、依照党和国家的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对合理的要求,尽快解决落实;对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向群众宣传政策,讲明情况;对个别坚持过高要求,无理取闹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和依法处理。
3、包案完成时限。
领导包案原则上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如因情况复杂,经主要领导批准,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
通过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活动,实现县交办的信访积案xxx%办结,信访人员撤底息诉息访,确保上访人员不再发生进京、省、市集体上访和异常上访的目标。
(一)坚持领导包案责任制。
(二)坚持依法息访、力求成效。
(一)认定交办阶段(x月x日至x月xx)。局信访办根据县联席会交办的信访积案进行全面梳理,建立台帐,并明确办结时限。
(二)处理化解阶段(x月xx至x月xx日)。针对信访积案制定化解方案,x月底之前与信访人见面一次,做好思想稳定工作。
(三)审理结案阶段(x月xx日至x月xx日)。县联席办的信访积案办结后,按照案件上报材料的“六有”标准,即有基本案情材料、交办案件台帐及交办函、确定包案领导和责任人的文件或纪要、包案领导签字的查办报告及相关材料、答复信访人的书面材料和回访材料、目前采取的稳控措施等。对已有复查复核意见的信访积案,要建档造册,逐级上报,并与化解相关职能部门和信访工作机构搞好衔接,统一答复口径,做到以后不登记、不受理、不交办,但应当做好相应的疏导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在县委、县政府、县联席办的统一领导下,我局成立信访积案化解活动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企业负责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信访办,要求对积案化解工作进度向县联席办、信访局定期报告。
(二)讲求方法,措施得力。集中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活动,要在深入分析案情、找准问题症结的基础上,把问题和矛盾真正解决,做到案结事了、息诉息访,而不是对信访积案再走一次程序。要认真总结信访积案化解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分析研究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积极探索重信重访的特点和规律,建立健全化解信访积案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严格责任,加强督查。坚持领导包案制度,对信访积案以及当前信访突出问题,实行领导包案,建立分健全“信访积案化解”活动工作督查制度,对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及时进行督查督办。
通过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活动,实现县交办的信访积案xxx%办结,信访人员撤底息诉息访,确保上访人员不再发生进京、省、市集体上访和异常上访的目标。
(一)坚持领导包案责任制。
(二)坚持依法息访、力求成效。
(一)认定交办阶段(x月x日至x月xx)。局信访办根据县联席会交办的信访积案进行全面梳理,建立台帐,并明确办结时限。
(二)处理化解阶段(x月xx至x月xx日)。针对信访积案制定化解方案,x月底之前与信访人见面一次,做好思想稳定工作。
(三)审理结案阶段(x月xx日至x月xx日)。县联席办的信访积案办结后,按照案件上报材料的“六有”标准,即有基本案情材料、交办案件台帐及交办函、确定包案领导和责任人的文件或纪要、包案领导签字的查办报告及相关材料、答复信访人的书面材料和回访材料、目前采取的稳控措施等。对已有复查复核意见的信访积案,要建档造册,逐级上报,并与化解相关职能部门和信访工作机构搞好衔接,统一答复口径,做到以后不登记、不受理、不交办,但应当做好相应的疏导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在县委、县政府、县联席办的统一领导下,我局成立信访积案化解活动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企业负责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信访办,要求对积案化解工作进度向县联席办、信访局定期报告。
(二)讲求方法,措施得力。集中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活动,要在深入分析案情、找准问题症结的基础上,把问题和矛盾真正解决,做到案结事了、息诉息访,而不是对信访积案再走一次程序。要认真总结信访积案化解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分析研究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积极探索重信重访的特点和规律,建立健全化解信访积案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严格责任,加强督查。坚持领导包案制度,对信访积案以及当前信访突出问题,实行领导包案,建立分健全“信访积案化解”活动工作督查制度,对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及时进行督查督办。
信访积案是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的突出问题。全镇各级各部门要以党的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省、市联席会议的部署要求,以国务院《信访条例》和有关法规、政策为依据,以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为根本出发点,以拖久未决,久访未息信访案件为重点,以信访积案当事人停诉息访为落脚点,逐案梳理分析,逐案落实领导责任,逐案明确责任主体,逐案制定工作措施和化解方案,做到确保集体访积案80%以上化解,确保个访积案90%以上停诉息访,确保进京访积案100%以上化解到位。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党政领导负总责的原则。村(社区)、单位要把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担任“第一责任人”,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挂帅办案,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其他领导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信访积案实行“一岗双责”,落实包案责任,包掌握情况、包解决困难、包教育转化、包稳控管理、包依法处理。
2.坚持事发地为主的原则。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化解信访积案工作责任主体,对属于责任主体有争议的疑难复杂信访积案,统一按照“解决问题以事发地为主、以户籍地常住地为辅“的要求,落实信访积案化解责任。
3.坚持情理法结合化解的原则。在逐件核实信访积案案情的基础上,以法律政策为主、帮扶救助为辅,对诉求合理或部分合理的,要依法按政策及时解决;对诉求无政策依据但生活确有困难的,要通过帮扶教育、经济救助等方法,促使上访人主动停诉息访;对无理缠访、闹访、非正常上访且有违法行为的人员,要坚决严肃处理。努力做到“三个到位”,即诉求合理的帮扶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
(二)工作方法。
以强化备案、包案、通报等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为抓手,以落实领导责任为重点,综合采取会办、求助、教育、法制处理等措施,对信访积案进行集中化解。
1.确定界定。信访积案是指信访问题成因复杂、处理难度大,两年内进京上访、到省上访、到以上上访、来市上访三次以上的信访老案。主要包括重复进京上访、重复到省上访、重要重复来信;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三跨”案件;人事分离、人户分离、人事户分离的“三分离”案件;未按信访条例或六步工作法终结的信访事项。各村(社区)要进行认真细致的梳理排查和甄别鉴定,将信访积案全部纳入化解规范,打好积案化解的工作基础。
2.分类负责。逐一明确信访积案的性质、责任主体,分类处理、落实责任。对涉及政策层面、影响较大的疑难信访积案,全部落实领导包案,并将领导包案的情况定期汇报;对涉法涉诉等信访积案由相应工作小组牵头处理;对上报的“三跨”、“三分离”信访积案,由镇牵头上报市联席办。
3.备案公布。在过细排查梳理的基础上,实行镇、村(社区)二级信访积案备案制度。即将信访积案的基本情况,包括信访人、信访诉求。信访行为以及处理化解的责任单位、责任人等情况,以备案文件形式在全镇公开,以明确责任、加强监督。
4.一案一策。逐案分析研究,针对信访人、信访诉求、信访行为的差异性,采取听证、阳光处置、六步工作法、救助、法制教育等方法,做到化解方案明确、化解责任明确、化解时限明确、化解结论明确,确保“案结事了”。
1.集中排查梳理阶段。各部门负责组织排查本地区、本系统的突出问题和矛盾纠纷。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逐件按诱因、时间、地点、单位、涉及人数、重点人员、事态发展预测、矛盾纠纷类型、化解结果、稳控情况、责任人等要素登记建档,并将相关情况定期报送镇信访办。
2.领导包案化解阶段。信访积案要全部落实领导包案。重大疑难信访积案要有村(社区)领导包案。包案领导要亲自协调、亲自会办。亲自解决,做到一包到底,直至“案结事了”。
3.督查考核阶段。镇信访办对村(社区)“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考核、总结考评。
信访积案化解工作难度大、任务重,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深入实施。
镇要建立积案化解督查和通报制度,定期对信访积案化解工作进行督查,掌握工作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信访积案全部依法按政策处理到位。对领导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导致积案得不到有效化解,造成矛盾激化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将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李克强总理关于信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以及市信访工作联席办、信访局的要求,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整合资源,千方百计化解信访积案和信访难题,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为促进我县社会和谐稳定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通过开展化解信访积案集中攻坚活动,全面排查梳理信访积案,制定务实管用、针对性强的分类化解措施,依法依规化解信访积案和“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确保实现信访积案“清仓见底”的工作目标。
三、方法措施(一)加强学习。今年以来,**、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就信访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批示,自治区党委彭清华书记在党委常委会上强调,下大力气再化解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突出问题。自治区陈武主席在政府常务会上要求,全面梳理排查当前我区突出的信访问题和信访积案,分类由自治区政府分管领导督办落实。对此,各乡镇、县直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中央、自治区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把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定期分析研究和部署,认真组织推动。要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体制,要坚持领导干部接访下访解决问题和信访案例分析会制度,推动复杂疑难信访问题有效化解。
(二)明确责任。对上级交办的信访积案,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要全部落实主要领导包案,严格落实“一名包案领导、一个工作班子,一套化解方案、一套稳控措施、一个化解时限,一个化解纪要、一个化解报告”的“七个一”和“包掌握情况、包解决困难、包教育转化、包稳控管理、包依法处理”的“五包”工作责任制。对重大复杂的信访积案,主要领导要亲自接待信访人、亲自研究化解方案,亲自牵头协商会办、亲自落实工作措施,推动问题化解;县信访联席办作为化解“三跨三分离”信访积案的协调机构,要负责本县“三跨三分离”信访积案化解的组织协调;县信访局要负责积案化解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动,督促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压实责任,及时就地解决问题。
(三)创新方法。一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信访。
积案化解,调动每一个党员、每一个干部都参与到积案化解中,把化解积案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有效载体和重要内容,做到学习教育见行动有实效;二是运用多元化解信访积案工作机制化解积案.对办结后群众继续信访和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的信访事项,要采取律师参与、第三方评议等方式进行化解;三是运用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化解一批“钉子案”“骨头案”;四是依法处理一批信访违法行为,对无理缠访闹访、非正常上访的,要坚决依法处理,树立正确信访导向,维护正常信访秩序。同时加大对无理缠访闹访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引导群众正确行使权利,理性反映诉求,树立正确导向。
(四)总结经验。各有关乡镇、县直单位要认真总结信访积案化解攻坚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对具有指导性、借鉴性的做法,要进行固化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指导工作实践。
全县化解信访积案攻坚活动从4月1日开始到9月1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日至4月15日)。
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分别召开化解信访积案攻坚活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总体要求上来。在此基础上,制定活动方案,确保组织落实、领导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和工作落实。
(二)排查梳理阶段(4月16日至4月30日)。
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要按照要求,认真排查梳理在《信访条例》规定时限内没有化解的信访事项;超期未办结、办结后群众继续信访和对处理结果评价不满意的信访事项。排查梳理工作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此次确定的信访积案均需录入国家信访信息系统;信访积案实行“谁登记、谁标示”。登记录入工作要对照积案台帐,在信访人再次反映同一信访事项时作为重复信访件录入系统,并标注“积案”标识,属“三跨三分离”的标注“三跨三分离”标识;信访积案化解情况以报告信息(汇报)的形式录入国家信访信息系统。
(三)集中攻坚阶段(5月1日至8月30日)。
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对每一件信访积案,要按照“五个一”的工作机制,集中时间、人力、财力、物力,综合运用政策、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以及教育、协商、调解、听证等方法,因案施策,分类化解,逐案攻坚。
(四)检查验收阶段(9月1日至9月10日)。
对信访积案化解集中攻竖活动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围绕交办案件是否化解、处理程序是否合法、认定手续是否完备、处理结论是否准确、息访息诉目标是否实现等情况进行验收。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于9月10日报县信访联席办。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信访联席办、县信访局将成立活动领导小组,负责信访积案化解集中攻坚活动组织协调,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把信访积案化解集中攻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工作专班,专题研究方案,精心组织落实,确保集中攻坚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查督办。县将组织相关部门加大对积案化解情况的全程跟踪,加强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进信访积案及时就地化解。
(三)严格考评问责。化解信访积案集中攻坚是2017年信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自治区信访局、贺州市信访局将积案化解开展情况纳入年度信访工作考核。县信访局也将此工作纳入2017年度绩效考评。要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对工作进展快的乡镇和单位,给予表扬鼓励;对工作重视不够、推诿扯皮、“挂账空转”,甚至弄虚作假的乡镇和单位,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并整改补课,直至任务完成;对损害群众利益,造成信访突出问题以及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推诿扯皮、不认真解决,造成不良影响的,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以责任落实推动工作的落实。
通过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活动,实现县交办的信访积案xxx%办结,信访人员撤底息诉息访,确保上访人员不再发生进京、省、市集体上访和异常上访的目标。
(一)坚持领导包案责任制。
(二)坚持依法息访、力求成效。
(一)认定交办阶段(x月x日至x月xx)。局信访办根据县联席会交办的信访积案进行全面梳理,建立台帐,并明确办结时限。
(二)处理化解阶段(x月xx至x月xx日)。针对信访积案制定化解方案,x月底之前与信访人见面一次,做好思想稳定工作。
(三)审理结案阶段(x月xx日至x月xx日)。县联席办的信访积案办结后,按照案件上报材料的“六有”标准,即有基本案情材料、交办案件台帐及交办函、确定包案领导和责任人的文件或纪要、包案领导签字的查办报告及相关材料、答复信访人的书面材料和回访材料、目前采取的稳控措施等。对已有复查复核意见的信访积案,要建档造册,逐级上报,并与化解相关职能部门和信访工作机构搞好衔接,统一答复口径,做到以后不登记、不受理、不交办,但应当做好相应的疏导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在县委、县政府、县联席办的统一领导下,我局成立信访积案化解活动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企业负责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信访办,要求对积案化解工作进度向县联席办、信访局定期报告。
(二)讲求方法,措施得力。集中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活动,要在深入分析案情、找准问题症结的基础上,把问题和矛盾真正解决,做到案结事了、息诉息访,而不是对信访积案再走一次程序。要认真总结信访积案化解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分析研究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积极探索重信重访的特点和规律,建立健全化解信访积案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严格责任,加强督查。坚持领导包案制度,对信访积案以及当前信访突出问题,实行领导包案,建立分健全“信访积案化解”活动工作督查制度,对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及时进行督查督办。
根据xx县信访工作专题会议精神,按照县信访局继续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的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订全镇开展信访积案化解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通过开展信访积案化解专项整治行动,努力解决一批疑难复杂的重点信访问题,教育转化部分坚持过高要求、无理缠访人员,依法处理部分非正常上访人员,使去年累计信访积案化解率达到100%以上,今年新增信访积案化解率达到90%以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党的十八大的召开和“平安高唐”建设作出贡献。
列入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信访积案范围包括:@@县信访局交办的积案和本镇自行排查的积案。
今年信访积案化解专项整治行动从1月份开始到12月份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中旬)。本阶段主要任务是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为积案化解专项整治行动打好基础。一是思想发动。研究制订行动方案,通过召开动员会、专题工作会等形式,进行广泛动员,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责任,形成强大声势。二是排查梳理。由镇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牵头,采取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排查梳理各类信访积案。三是分线分片交办。对于排查梳理出的信访积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由镇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进行交办。
(二)集中化解阶段(2月中旬至10月)。本阶段主要任务是集中人力、物力、财力调处化解信访积案,形成上下联动、相互配合、共同化解的强大合力。一是落实责任。对列入专项整治行动的信访积案,要按照一件信访积案、一名包案领导、一个化解工作小组、一次协调会交办、一套稳控措施、一个解决期限、与信访人见面一次的要求,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包案领导、承办人员、化解措施和办结时限,信访积案均由镇班子领导包案,化解工作小组长原则上必须是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二是讲究方法。各包案领导、化解工作小组要深入分析案情,找准问题症结,因地、因人、因事制宜,结合运用政策、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通过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开听证、救助救济、复查复核、思想教育、心理疏导等方法,切实加以化解。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至12月)。本阶段主要任务是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对已化解信访积案要进行回头看。一是审核验收信访积案化解质量。镇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于12月上旬对信访积案进行集中审核验收,重点做好信访户的回访工作,检查信访积案是否彻底化解或有反弹的现象,一经发现信访积案有反弹现象,将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补救,使其案件彻底终结。二是总结信访积案专项整理活动经验。对开展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并将化解信访积案一些好的方法和措施形成固定下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信访积案化解专项整治行动涉及面广,难度大,任务重,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形成合力。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成立信访积案化解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信访工作的@@@担任,综治信访办成员和各村(居)总支部书记担任成员。各班子成员和各村(居)要把信访积案化解专项整治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做到亲自抓,周密安排部署,积极组织化解。
(二)强化工作推进。要认真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每个月月底要召开一次相关人员信访积案专项整治行动汇报会,总结一个月来的工作,部署下一个月的推进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
(三)强化统筹兼顾。要坚持统筹兼顾,把信访积案化解专项整治行动与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是我镇今年平安建设重大专项整治行动之一,信访积案化解有可能涉及方方面面,要同其他专项整治行动和本镇重点工程、重点工作结合起来,通过信访积案化解将推进全镇各项工作的开展。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拓宽思路,创新方法,重点化解那些久拖未决、久访未息的信访积案,为进一步减少信访存量,推动全县信访形势继续好转,促进我县全面跨越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以省、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的信访案件,近年重复进京去省集体上访和非正常上访案件,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三跨”案件为重点,全面排查信访积案,通过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工程,对上级交办信访积案实行90%以上彻底结案,85%以上息访。
1、坚持属地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应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法定途径处理信访积案,积极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由相关管辖机关和机构负责处理;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管辖外的信访积案,按照《信访条例》有关程序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处理。
2、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要认真摸底排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全面、客观分析形成信访积案的前因后果,实事求是地提出化解方案。要坚决摈弃“先入为主、简单定案”的错误做法,敢于有错必纠。
2、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要在坚持依法依规审查、按程序办理的基础上,坚持以人为本,重在解决实际问题,做到因案施策、综合施治,实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
4、坚持教育疏导和依法处理相结合的原则。经严格审查,对确属过高要求或无理要求的信访积案当事人,要耐心讲解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不听劝阻,执意以上访为名滋事、闹事的,及时移交相关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从4月份开始至11月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研究部署,制定方案。
学习传达中、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将“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精神传达贯彻到每一名工作人员,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部署要求上来,认真研究部署“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结合我场实施,突出重点,认真研究制定有效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具体责任,提出有关要求,确保“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落到实处。
第二阶段:排查交办,分类化解。
各单位、村要结合实际,全面分析、周密部署,认真排查矛盾纠纷及信访隐患,把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越级上访问题,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历年来久拖未决的信访问题作为此次工作的重点。针对辖区内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和群众关注且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逐一进行摸底排查,全面摸清矛盾纠纷和信访不稳定因素并建立台帐,做到底子清楚,问题明了。
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以及“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工作原则,明确包案领导具体承办人员,层层落实,责任到人,明确解决期限,落实措施,逐案分析,逐一化解,切实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力促“案结事了”。在调处过程中,要把依法按政策办事与特殊个案灵活处理结合起来,对有可能引发集体访、越级上访的隐患问题,要在做好教育、疏导、稳控的同时,主动跟踪劝访、导访,杜绝非正常上访发生;排查和调处同步进行,对符合政策能够解决的问题,要尽快解决。对符合政策一时解决不了的,要综合协调各方力量,详细研究案情,制定调处方案,限期解决。对要求过高或不符合政策的,要做好深入细致思想政治工作和稳控工作。对可能越级上访和可能采取极端行为制造事端的人员,切实加强防范,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稳控,坚决防止发生大规模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对无理取闹、寻衅滋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第三阶段:结案申报,做好总结。
1、加强组织领导。“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中要化解的案件大多时间跨度长、情况复杂、处理难度大,必须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解决重信重访问题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2、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大局观念,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切实做到相互配合、共同推进,坚决打好化解信访积案的主动仗、攻坚仗和整体仗。特别是对“三跨三分离”信访积案,主办和协办等相关单位,要坚持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合力落实问题解决和人员稳控的责任,切实做到案结事了、人稳当地。
3、强化工作责任。要以严格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推动工作落实。对已交办的信访积案,凡信访人再次发生赴省进京重复上访的,一律实行倒查问责。对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造成信访积案得不到有效解决,导致发生群体性事件并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任人,要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的绩效,将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4、建立长效机制。认真总结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积极探索重信重访的特点和规律,建立健全信访事项逐级处理和三级终结机制,完善涉访特困救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办法,逐步建立健全化解信访积案的长效工作机制。
2021年,扶风县信访局以信访矛盾攻坚战为抓手,坚持把积案化解作为信访工作的重中之重,创新方法,多措并举,全力以赴推进积案化解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赴市以上越级重复访与往年相比下降70%,进京非访实现了“零上访”,一些“骨头案、钉子案”得到彻底化解。2021年度被国家信访局评为全国信访“三无”县区,全省上榜县区只有22家。做好积案化解具体要在“五个化解”上下功夫,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成立专班化解。县上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的积案化解攻坚领导小组,分管信访工作的政法委书记、县政府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的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对重点信访积案坚持听、议、明、定、考的“五字工作法”:听取积案化解工作推进情况,加强统筹协调和提供必要支持,强化化解工作的执行力;审议讨论并进一步优化、细化职能部门提出的积案化解方案;明确积案化解的主责单位、次责单位、配合单位;确定化解工作路径、资金来源和时限要求。同时严格考核,确保工作真正取得实效。我们加大了对积案化解的考核分值,并纳入季度加减分进行考核,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激励镇(街)、部门化解信访积案的主动性。对一些长期得不到的信访积案,采取直接约谈责任单位主要领导等制度,确保信访积案化解“清仓见底”。
(二)联合协作化解。我们对一些“骨头案、钉子案”高位谋划、高位推动、集体会审、因案施策,逐案落实责任,明确办结时限,推动问题解决。县政府常务会把信访老户韩马常列入议题,集体会诊,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县委办牵头,县政府办、县国土局、县财政局、县信访局、县水利局以及城关街道办共同参与,出主意,想办法,动员各方力量,先后召开协调会、推进会10余次,走访知情人20多人,听取意见,正面引导,打开心结,使27年上访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三)倾情帮扶化解。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把群众的事当家事,带着感情和责任面对面交心,了解家庭困难,疏通情绪、帮扶解困,确保息诉罢访。城关街道办李宗来因非法传销一案,从2003年开始上访,要求补偿当年扣押车辆造成的经济损失。本人长期因诉求无法满足而反复缠访闹访,包案领导和责任单位积极结对帮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民政救济、司法救助、疑难资金等途径以家庭生活困难的形式筹集15万元,使这一问题得到了彻底解决,本人息诉罢访。
(四)律师引导化解。坚持法治信访、分类处理的原则,将问题复杂、专业要求高、化解难度大的信访突出问题,我们聘请律师通过法律引导以案调解,成效明显。县供销联社信访老户任乃全要求解决养老保险问题,其反映的问题年代久远,情况复杂,政策性强,加之本人诉求较高,问题久拖不决。县上成立的工作专班多次给其做耐心的思想疏导工作,但收效甚微。县委副书记傅宇听取案件汇报后,要求转变工作思路,让律师参与调解工作,从法律层面寻求解决问题的突破口,通过不懈努力,使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
(五)听证评议化解。坚持组织相关单位或专业人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人士参与,通过听证评议,在澄清事实、还原本质的基础上,形成处理意见,有效化解信访积案。诸如城关街道办李安儒要求解决做临时工期间养老保险问题。我们采取听证评议会的方法,邀请李安儒本人,单位同事,当事领导,政协委员,法律顾问,公证员在信访局接待大厅采用个别谈话和集中会商的办法,使事情本相得以还原,他也不再固执己见,事情达成了圆满解决。
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方案篇十二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李克强总理关于信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以及市信访工作联席办、信访局的要求,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整合资源,千方百计化解信访积案和信访难题,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为促进我县社会和谐稳定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通过开展化解信访积案集中攻坚活动,全面排查梳理信访积案,制定务实管用、针对性强的分类化解措施,依法依规化解信访积案和“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确保实现信访积案“清仓见底”的工作目标。
三、方法措施(一)加强学习。今年以来,**、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就信访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批示,自治区党委彭清华书记在党委常委会上强调,下大力气再化解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突出问题。自治区陈武主席在政府常务会上要求,全面梳理排查当前我区突出的信访问题和信访积案,分类由自治区政府分管领导督办落实。对此,各乡镇、县直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中央、自治区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把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定期分析研究和部署,认真组织推动。要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体制,要坚持领导干部接访下访解决问题和信访案例分析会制度,推动复杂疑难信访问题有效化解。
(二)明确责任。对上级交办的信访积案,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要全部落实主要领导包案,严格落实“一名包案领导、一个工作班子,一套化解方案、一套稳控措施、一个化解时限,一个化解纪要、一个化解报告”的“七个一”和“包掌握情况、包解决困难、包教育转化、包稳控管理、包依法处理”的“五包”工作责任制。对重大复杂的信访积案,主要领导要亲自接待信访人、亲自研究化解方案,亲自牵头协商会办、亲自落实工作措施,推动问题化解;县信访联席办作为化解“三跨三分离”信访积案的协调机构,要负责本县“三跨三分离”信访积案化解的组织协调;县信访局要负责积案化解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动,督促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压实责任,及时就地解决问题。
(三)创新方法。一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信访。
积案化解,调动每一个党员、每一个干部都参与到积案化解中,把化解积案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有效载体和重要内容,做到学习教育见行动有实效;二是运用多元化解信访积案工作机制化解积案.对办结后群众继续信访和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的信访事项,要采取律师参与、第三方评议等方式进行化解;三是运用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化解一批“钉子案”“骨头案”;四是依法处理一批信访违法行为,对无理缠访闹访、非正常上访的,要坚决依法处理,树立正确信访导向,维护正常信访秩序。同时加大对无理缠访闹访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引导群众正确行使权利,理性反映诉求,树立正确导向。
(四)总结经验。各有关乡镇、县直单位要认真总结信访积案化解攻坚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对具有指导性、借鉴性的做法,要进行固化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指导工作实践。
全县化解信访积案攻坚活动从4月1日开始到9月1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日至4月15日)。
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分别召开化解信访积案攻坚活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总体要求上来。在此基础上,制定活动方案,确保组织落实、领导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和工作落实。
(二)排查梳理阶段(4月16日至4月30日)。
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要按照要求,认真排查梳理在《信访条例》规定时限内没有化解的信访事项;超期未办结、办结后群众继续信访和对处理结果评价不满意的信访事项。排查梳理工作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此次确定的信访积案均需录入国家信访信息系统;信访积案实行“谁登记、谁标示”。登记录入工作要对照积案台帐,在信访人再次反映同一信访事项时作为重复信访件录入系统,并标注“积案”标识,属“三跨三分离”的标注“三跨三分离”标识;信访积案化解情况以报告信息(汇报)的形式录入国家信访信息系统。
(三)集中攻坚阶段(5月1日至8月30日)。
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对每一件信访积案,要按照“五个一”的工作机制,集中时间、人力、财力、物力,综合运用政策、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以及教育、协商、调解、听证等方法,因案施策,分类化解,逐案攻坚。
(四)检查验收阶段(9月1日至9月10日)。
对信访积案化解集中攻竖活动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围绕交办案件是否化解、处理程序是否合法、认定手续是否完备、处理结论是否准确、息访息诉目标是否实现等情况进行验收。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于9月10日报县信访联席办。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信访联席办、县信访局将成立活动领导小组,负责信访积案化解集中攻坚活动组织协调,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把信访积案化解集中攻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工作专班,专题研究方案,精心组织落实,确保集中攻坚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查督办。县将组织相关部门加大对积案化解情况的全程跟踪,加强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进信访积案及时就地化解。
(三)严格考评问责。化解信访积案集中攻坚是2017年信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自治区信访局、贺州市信访局将积案化解开展情况纳入年度信访工作考核。县信访局也将此工作纳入2017年度绩效考评。要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对工作进展快的乡镇和单位,给予表扬鼓励;对工作重视不够、推诿扯皮、“挂账空转”,甚至弄虚作假的乡镇和单位,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并整改补课,直至任务完成;对损害群众利益,造成信访突出问题以及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推诿扯皮、不认真解决,造成不良影响的,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以责任落实推动工作的落实。
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方案篇十三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拓宽思路,创新方法,重点化解那些久拖未决、久访未息的信访积案,为进一步减少信访存量,推动全县信访形势继续好转,促进我县全面跨越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以省、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的信访案件,近年重复进京去省集体上访和非正常上访案件,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三跨”案件为重点,全面排查信访积案,通过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工程,对上级交办信访积案实行90%以上彻底结案,85%以上息访。
1、坚持属地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应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法定途径处理信访积案,积极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由相关管辖机关和机构负责处理;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管辖外的信访积案,按照《信访条例》有关程序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处理。
2、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要认真摸底排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全面、客观分析形成信访积案的前因后果,实事求是地提出化解方案。要坚决摈弃“先入为主、简单定案”的错误做法,敢于有错必纠。
2、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要在坚持依法依规审查、按程序办理的基础上,坚持以人为本,重在解决实际问题,做到因案施策、综合施治,实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
4、坚持教育疏导和依法处理相结合的原则。经严格审查,对确属过高要求或无理要求的信访积案当事人,要耐心讲解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不听劝阻,执意以上访为名滋事、闹事的,及时移交相关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从4月份开始至11月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研究部署,制定方案。
学习传达中、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将“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精神传达贯彻到每一名工作人员,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部署要求上来,认真研究部署“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结合我场实施,突出重点,认真研究制定有效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具体责任,提出有关要求,确保“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落到实处。
第二阶段:排查交办,分类化解。
各单位、村要结合实际,全面分析、周密部署,认真排查矛盾纠纷及信访隐患,把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越级上访问题,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历年来久拖未决的信访问题作为此次工作的重点。针对辖区内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和群众关注且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逐一进行摸底排查,全面摸清矛盾纠纷和信访不稳定因素并建立台帐,做到底子清楚,问题明了。
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以及“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工作原则,明确包案领导具体承办人员,层层落实,责任到人,明确解决期限,落实措施,逐案分析,逐一化解,切实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力促“案结事了”。在调处过程中,要把依法按政策办事与特殊个案灵活处理结合起来,对有可能引发集体访、越级上访的隐患问题,要在做好教育、疏导、稳控的同时,主动跟踪劝访、导访,杜绝非正常上访发生;排查和调处同步进行,对符合政策能够解决的问题,要尽快解决。对符合政策一时解决不了的,要综合协调各方力量,详细研究案情,制定调处方案,限期解决。对要求过高或不符合政策的,要做好深入细致思想政治工作和稳控工作。对可能越级上访和可能采取极端行为制造事端的人员,切实加强防范,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稳控,坚决防止发生大规模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对无理取闹、寻衅滋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第三阶段:结案申报,做好总结。
场“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进行全面督促检查,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对重新重访案件解决和息访罢访情况再进行复查、复核、“回头看”。各单位、村要认真总结经验,研究探索信访工作中一些带普遍性、根本性的问题,逐步建立健全处理重新重访问题的长效机制。各单位、村要对“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情况形成工作总结,主要包括信访积案的排查和化解情况、主要做法、收获和体会以及意见和建议等,以书面形式于11月5日前报场“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1、加强组织领导。“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中要化解的案件大多时间跨度长、情况复杂、处理难度大,必须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解决重信重访问题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2、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大局观念,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切实做到相互配合、共同推进,坚决打好化解信访积案的主动仗、攻坚仗和整体仗。特别是对“三跨三分离”信访积案,主办和协办等相关单位,要坚持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合力落实问题解决和人员稳控的责任,切实做到案结事了、人稳当地。
3、强化工作责任。要以严格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推动工作落实。对已交办的信访积案,凡信访人再次发生赴省进京重复上访的,一律实行倒查问责。对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造成信访积案得不到有效解决,导致发生群体性事件并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任人,要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的绩效,将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4、建立长效机制。认真总结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积极探索重信重访的特点和规律,建立健全信访事项逐级处理和三级终结机制,完善涉访特困救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办法,逐步建立健全化解信访积案的长效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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