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河北会计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查询(优秀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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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的观点都是主观的,我们要学会尊重别人的不同意见。如何保护环境并实现可持续发展呢?抱着学习借鉴的态度,我们可以从他人的总结范文中发现自己不足之处,提升写作水平。

河北会计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查询篇一

根据河北省统一安排,2015年第一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即将开始,现将廊坊考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以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舞弊的,2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一)报名方式

2015年度全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考生原则上在户籍、居住、工作或者学习所在地的考区考试。

考生在规定的日期内登录河北财政信息网或河北省会计信息网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按系统要求进行操作。

网上缴费使用河北省非税收入网上支付平台,廊坊考区开通的银行有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考生可以从中任选一种银行卡,银行卡需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网上支付时请使用ie浏览器并安装相应银行的网银插件。

考生缴费成功后,务必点击报名系统中的支付成功或同步缴费状态按钮同步缴费状态,确保报名系统中显示“您已缴费成功”。如遇到报名没有成功的情况,请在报名规定时间内与报考考区联系,联系电话:2638023.网上缴纳的各项费用,如需索取票据,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廊坊市财政局会计科领取,领取时间为报名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逾期不予办理)。

(二)报名缴费时间

报名缴费时间为2015年1月26日-31日。

(三)考试时间

考试开始时间为2015年3月9日。

考生应于当期考试开始前5日内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准考证。考试由系统随机编排考场,考试时间一旦确定不能更改,请考生结合自身情况合理选择报名时间。

(一)考试形式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考试的形式,所有科目的考试答题全部通过计算机实现。

(二)考试范围

执行财政部2014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采用财政部统一题库。

(一)考试科目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

考生须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会计电算化和珠算任选其一)。

(二)考试题型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

会计基础: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

会计电算化: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实务操作题。

珠算: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实务操作题。

(三)考试时长

每科目考试时间为60分钟,三科总时长为180分钟;实行连续考试的方式,三科试卷同时发放,可任选科目开始考试;每科目考试时间相对独立,剩余时间其它科目不能续用。

会计电算化科目实务操作题使用财政部题库自带财务软件。

珠算考试科目分为客观题(单选题、多选题和判断题)和实务操作题(加减题、乘法题和除法题)两部分。考试前20分钟为客观题考试,后40分钟为操作题考试,进入操作题考试后,将无法再返回客观题考试。

根据冀价行费〔2007〕34号文件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费为每科次50元,报名费每人10元。

考生全部考试科目完成后当场显示成绩。全省考试成绩于当期考试全部结束20日内在报名网站统一公布。

考试成绩公布后六个月内,通过考试的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到报名时所勾选的“现所在行政区划”地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领手续。

河北会计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查询篇二

考试使用财政部下发的全国统一试题库试题。

1.考试题型。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

《会计基础》: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

《初级会计电算化》: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实务操作题。

2.考试时长。

总时长为180分钟,每科目考试时间均为60分钟,采取连续考试,中间不休息的方式。同时每科目考试时间相对独立,该科目考试结余时间其它科目不能续用。

河北会计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查询篇三

(一)考生应遵守考试纪律,认真备考,诚信参加考试。有关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对违法违规人员进行处理。

(二)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照本地区新冠感染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要求,及时研判情况,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出现突发疫情紧急情况,确实不能正常组织考试的,由市级考试管理机构请示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后,向社会公告暂停有关考区、考点的考试,并向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备案。相关考试管理机构要向考生做好解释工作。

(三)因疫情防控原因不能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已经取得的中级资格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1年。

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30日。

河北会计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查询篇四

(一)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所有考生须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

(二)考试题型。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

会计基础: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

初级会计电算化: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实务操作题。

(三)考试时长。

每科目考试时间为60分钟,三科总时长为180分钟;实行连续考试的方式,三科试卷同时发放,可任选科目开始考试;每科目考试时间相对独立,剩余时间其它科目不能续用。

河北会计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查询篇五

一、考试科目:

(一)初级会计资格考试为《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两个科目;仍需在一个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

(二)中级会计资格考试为《中级会计实务(一)》、《中级会计实务(二)》、《财务管理》、《经济法》四个科目。实行单科累计制度,以两年为一个周期。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二)初级报考条件: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中级报考条件: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三、报名时间:11月18日——12月15日。

四、报名地点:

(一)中、省驻西安地区单位的考生在省级报名点报名,地址:西安市五星街56号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电话7624441,7611487,网址:)。

(二)市级单位的考生到市级报名点报名,地址:西安市南大街27号(民进西安自修学院院内,咨询电话7285722),西安市太白北路3号院西安市会计学会(咨询电话8479346)。

(三)非公有制经济单位的考生在省、市级报名点报名均可。

五、报名程序:

(一)考生在报名点领取报名登记表,加盖单位人事部门、财会部门公章,携带同一底版近期正面免冠黑白布纹1寸照片3张。

(二)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或有效会计证)、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有合格成绩的中级考生还须提供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准考证及单科成绩合格通知单的原件及复印件。

六、报名费:按照省物价局陕价费调发[]22号文件规定,每人每门科目40元。

七、20有合格成绩的中级考生领取成绩单:

省级考生:请到五星街56号省考办领取,联系电话7624441.

市级考生:在原报名点领取。

二oo三年十一月十二日。

河北会计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查询篇六

为使我省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的人员了解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等情况,现将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试分为初级资格考试和中级资格考试。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同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以二年为一个周期,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二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相应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部分科目合格后,由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核发成绩通知单,凡参加二个考试年度的考生每年报名时姓名必须一致,并准确填写(填涂)档案号。

(三)中级资格考试科目衔接问题:

1、在考试中,已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一)科目考试的人员,在20可报名参加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的考试;已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人员,在20度可报名参加中级会计实务(一)科目的'考试;虽已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一)或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人员,在年度也可报名参加调整后的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

2、度未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两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在2005年度报名时需参加调整后的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

3、参加2005年度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两个科目考试的合格成绩,仅在当年有效。自起,停止原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的考试。

4、2005年度首次报名参加中级资格会计实务科目考试的人员,按照调整后的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进行。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通告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通告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酶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学历上不再区分财经专业和非财经专业,也不再强调是否具备初级会计资格或助理会计师职称。

凡20考试严重违纪人员2年内不许报名参加考试。

(四)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本通告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三、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05年底,凡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不得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资格考试,考试前发现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律取消参考资格,考试后发现的,其考试成绩无效,颁发资格证书后发现的,取消资格收回证书。

四、本通告规定适用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五、200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05年5月21、22日举行,报名时间为年10月10日至11月10日,逾期不再补报。中直驻冀单位和省直部门及其直属单位应考人员按照性地原则到当地财政局会计考试办公室规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并参加考试。

六、考生报名时需填写(填涂)考试报名登记表、报名信息卡,持学历证书、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

2005年度参加中级会计实务(一)或中级实务(二)科目的人员,可继续按照20中级会计实务(一)或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大纲的要求复习备考。

2005年度考试大纲由财政部门负责征订发行,考生可在报名时办理订购手续,并预交书款。

八、为保证资格考试客观、公正,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均制定了严格的考场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希望广大应考人员认真自觉遵守,如有违反,将视情节轻重,按《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违纪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二00四年九月二十三日会计。

河北会计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查询篇七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四)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五)本通知“一、考试报名”(二)中所述技校学历,是指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技工院校学历。本通知所述其他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六)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七)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八)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条件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九)考试报名审核方式。2023年度会计资格考试河北考区报名审核方式为前置性审核(考试前审核)。报名方式采取“信息采集、网上报名、自动审核、网上缴费”的方式。即:报考人员登录河北省会计人员管理服务系统(http:///)进行信息采集,填写职称信息时,请选择是否参加会计资格考试,并选择对应的报考级别。报考人员信息采集通过审核后,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选择河北省进行注册报名,报名系统调取信息采集数据自动审核。如符合报名条件,直接缴费报名成功。如不符合报名条件,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信息变更,信息变更审核通过后,重新登录报名系统报名缴费。

报名时使用的照片,将用于制作准考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考生须准备标准证件数字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对报名照片格式进行预处理后再进行上传。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报名条件,对填写和上传的基本信息、照片和相关资料的规范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因填写或上传虚假信息、资料,经查实后,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或取消考试成绩,并将其列入我省会计行业失信人员名单。

河北会计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查询篇八

1、考生应认真选择预约日期,预约日期选定后,考生将不可修改预约日期,如在预约时间未到现场确认,将视为自动放弃。

2、考生须上传彩色近照到网站。如未上传照片,将禁止下载报名表。

3、考生填写报名信息后应立即下载并用a4纸打印网上报名表,报名表需要word文件支持。

4、考生填写报名信息后需记住密码,考生如遗失密码,可以凭报名时填写的电子邮件找回密码。每次报名后,考生除姓名、身份证号不可修改,其他基本信息均可修改。

5、报名表需填写单位名称或社区名称并加盖单位或社区公章。

6、网上报名成功后,请考生按照预约时间准时到报名点缴费、确认。

7、考生首次报名时,请点击“报名”,开始网上报名,已报过名未参加考试或考试未合格考生可以重新选择报名点报名。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东奥会计在线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河北会计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查询篇九

各县市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市直各有关事位:

根据省会计考办《关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鄂会考办[2004]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情况,现就我市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条件按财政部、人事部联合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11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对符合《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按照《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规定的通知》有关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居民在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证明材料。

二、考试科目、考试成绩管理和考试科目衔接。

(一)考试科目。

20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3个科目;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2个科目。

(二)考试成绩管理。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科目衔接。

1、在度考试中,已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一)科目考试的人员,在2005年度可报名参加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的考试;已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人员,在2005年度可报名参加中级会计实务(一)科目的考试;虽已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一)或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人员,在2005年度也可报名参加调整后的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

2、2004年度未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人员,在2005年度报名时需参加调整后的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

3、参加2005年度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两个科目考试的合格成绩,仅在当年有效。自度起,停止原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两个科目的考试。

4、2005年度首次报名参加中级资格会计实务科目考试的人员,按照调整后的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进行。

三、考试大纲。

(一)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重新修订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用于2005年度的考试。

(二)2005年度参加中级会计实务(一)或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人员,可继续按照2004年度中级会计实务(一)或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大纲的要求复习备考。

四、考试考务日程安排。

(一)2004年10月10日前各县市区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200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试级别、考试科目、报名日期、报名地点及报名方法等相关事项。

(二)报名截止时间:2004年10月31日。

(三)2004年月10日31日,各县市区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向市会计考办书面报送报名情况和考试用书征订情况。同时按规定标准将考务费、资料费汇缴市会计考办。

开户行:市东山商行,

帐号:000060601005000001254;

开户单位:宜昌市会计考办。

(四)2005年3月1日前,由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向省会计考办报送《200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及试卷预订表》及本地区考场设置情况。

(五)2005年4月30日前,由市会计管理机构完成考试资格审查工作并按规定向考生核发准考证。

(六)2005年5月21、22日举行考试,各考试科目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考试科目

初级资格5月21日09:00--11:30经济法基础。

5月21日14:00--17:00初级会计实务。

中级资格5月21日09:00--11:30财务管理。

5月21日14:00--16:30经济法。

5月22日09:00--12:00中级会计实务。

5月22日09:00--11:30中级会计实务(一)。

5月22日09:00--11:30中级会计实务(二)。

五、报名程序及要求。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手册》,仔细填涂《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卡》和《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信息卡不得折叠、卷揉,使用固体胶粘贴照片。信息卡所列各项信息点都应使用2b铅笔准确填涂。报名表各栏目内必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核实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持报名卡、身份证(军队会计人员报名时持军人有效证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证明和本人近期(半年内)免冠同底黑白一寸布纹照片2张(参加200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单科合格人员持原底照片)报名,报名时应带的证件均需原件、复印件无效。

各县市区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要派专人负责对信息卡涂填质量的检查,确保光电一体机读卡质量。还要提示参加200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合格的考生不要填错身份证号、2004年度考试档案号。

六、报名地点。

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在当地财政部门会计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名地点报名。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办理。考生须持各级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在会计考办领取)到财政部门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

市直单位报名地点设在宜昌市会计考办(市青少年宫二楼),联系电话:6221972.市直考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资格审查由市人事考试中心派员在市会计考办集中办理。

七、考场设置。

各县市区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要严格遵守《暂行规定》,按照要求设置考场。我市2005年度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考场全部设在市直。考点原则上设在高考定点学校。

八、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和人事考试中心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按照分工各负其责,认真做好200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及时组织好考试报名工作,不得延迟。

(二)各县市区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在组织考试报名工作时,要树立服务意识,必须严格执行财政部、人事部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名的相关工作。

(三)对于跨省区报考中级资格的人员,如果第一年在原考区考试已经取得部分科目合格成绩的,第二年确需在异地报名考试的,由原考区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出具证明后,到省会计考办办理成绩合格转档证明和档案调转软盘。

各县市区在完成考试报名工作后,必须及时整理和检查报名信息,发现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等错误信息应及时进行更正,并将考生报名信息错误情况报市会计考办。

(四)对于考试报名工作中的问题,要严格按照全国会计考办和省会计考办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遇特殊问题,应及时反应不得自作主张,各行其事。

二00四年十月八日会计。

河北会计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查询篇十

1.网上报名。

(1)报名网址。http://:8080/ahkj/;。

(3)承诺制度。对报考人员实行报名承诺制度。考生通过报名流程,视同对考试相关公告或协议作出承诺。考生报名实行承诺制度,考生注册时同意网上报名协议,视同对考试相关公告或协议作出承诺。

2、报名费用。

考试收费执行省物价局皖价费〔2004〕119号文件,报名费每人每科30元。考生如需要开具非税收入票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件,并提供网上报名序号,在报名后2个月内到合肥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一楼大厅会计服务窗口(潜山南路1号)开具非税收入票据。

河北会计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查询篇十一

报名时间为:2015年4月10日至4月20日。

报名全部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址为:福建省会计信息网。报名咨询电话:86393032、86393082、86393029。

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选择报名点。

考生务请准确填写报名信息表,并在报名缴费前进行二次确认,以免给自己和考试管理机构带来不便。

考试实行同一考试场次连续考试的方式;会计基础、法规与职业道德、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的考试时间各为70分钟。

本季度考试从2015年6月1日开始直到报考本季度考试的考生考试结束。每位考生的具体考试时间、考试场次、座号由考试系统自动生成,不得调整。考试采用无纸化考试方式(考生在电脑上进行答卷、电算化考试使用思诺软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文件的规定,会计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费为每人每科50元。

考试题型:

会计基础: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

法规与职业道德: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

初级会计电算化;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实务操作题。

教材采用随时征订、统一配送的方式,考生可随时登录福建会计信息网通过福建省会计考试教材征订配送网办理教材征订的有关事宜,教材征订及配送情况考生可直接登录福建省会计考试教材征订配送网进行查询。请考生务必写明收件人的详细信息和能保证联系到本人的联系方式,以便教材及时配送。

考生可在5月10日后登录福建省会计信息网自行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及时打印准考证,以便尽早知悉自已的具体考试时间、场次。

考生可在本人本次考试结束并提交试卷后查看本人的考试成绩,也可以在本期考试全部结束的10个工作日后登录福建会计信息网查询。考试通过的考生应在本期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河北会计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查询篇十二

各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市直各主管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中央、外省市在汉单位、驻汉部队: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人事部办公厅《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规定的通知》(财办会[]25号),以及湖北省会计考办《关于印发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鄂会考办发[2004]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我市200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考试报名条件按财政部、人事部联合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二)中级资格: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作了调整,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合并为中级会计实务。调整后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考试的人员可以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科目衔接:

为保证中级会计实务考试科目调整的平稳过渡,在2005年度,报名参加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按下列要求进行:

1、在考试中,已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一)科目考试的人员,在2005年度可报名参加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的考试;已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人员,在2005年度可报名参加中级会计实务(一)科目的考试;虽已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一)或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人员,在2005年度也可报名参加调整后的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

2、20未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人员,在2005年度报名时需参加调整后的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

3、参加2005年度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两个科目考试的合格成绩,仅在当年有效。自起,停止原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的考试。

4、2005年度首次报名参加中级资格会计实务考试的人员,按照调整后的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进行。

三、考试时间。

考试日期考试科目

初级资格5月21日09:00--11:30经济法基础。

5月21日14:00--17:00初级会计实务。

中级资格5月21日09:00--11:30财务管理。

5月21日14:00--16:30经济法。

5月22日09:00--12:00中级会计实务。

5月22日09:00--11:30中级会计实务(一)。

5月22日09:00--11:30中级会计实务(二)。

四、报名时间。

2004年10月15日―10月29日。

五、报名地点。

(一)各区报名点设在各区财政局会计科;

(二)市考办报名点设在汉口高雄路1号财苑大楼1楼。

六、报名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办法。

1、2004年全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继续按属地原则,实行集体报名为主的办法。市会计考办同时受理无主管部门单位会计人员的个人报名。集体报名组织工作由各区财政局、市直主管单位财务部门负责。各集体报名单位于10月15日前到市会计考办领取报名表、信息卡及报名手册,组织本地区、本部门符合条件的会计人员报名。10月20日―10月29日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在高雄路1号财苑大楼1楼受理各区、市直主管部门的集体报名和无主管部门单位会计人员的个人报名。

2、中央在汉单位、外省市在汉单位、驻汉部队和无主管部门的单位,持单位介绍信领取报名表、信息卡及报名手册,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集体到市会计考办报名。

3、“三资”、私营、民营等企业单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会计人员,按属地原则到所在地区的财政局会计科报名。

4、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按照《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规定的通知》有关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居民在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证明材料。

(二)报名程序。

200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光电阅读器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填涂报名信息卡和填写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报名信息卡所列各信息点,报考人员都应使用2b铅笔按报名手册要求认真准确涂填,考试报名表各栏目内容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核实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持报名表、信息卡、身份证(军队会计人员报名时持军人有效证件)、会计从业资格证、学历证书和本人近期(半年内)免冠同底黑白一寸(布纹)照片2张(参加200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单科合格人员持原底照片)报名。报名时应带的证件均需原件,复印件无效。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报名手册》,仔细涂填报名卡,使用固体胶粘贴照片,不得折叠、卷揉报名卡,确保光电阅读器读卡质量。

各报考单位要派专人负责对信息卡涂填质量进行检查,确保光电一体机读卡质量。还要提醒参加200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合格的考生不要填错身份证号、2004年度考试档案号。

七、考务费用。

八、考试书目。

(一)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重新修订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用于2005年度的考试。

(二)2005年度参加中级会计实务(一)或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人员,可继续按照2004年度中级会计实务(一)或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大纲的要求复习备考。

九、准考证发放。

2005年4月25日至5月20日在汉口高雄路1号财苑大楼1楼发放。按市直、区及有关部门为单位集体领取。

十、报名组织及资格审查要求。

各区财政局、市直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认真做好200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在组织考试报名工作时,要树立服务意识,必须严格执行财政部、人事部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名的资格审查工作。上年度参加中级资格考试有部分科目通过的人员,可携带准考证报名。

河北会计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查询篇十三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铁路系统工作人员,应当参加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所在地财政部门组织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所在地属于石家庄市的铁路系统工作人员,参加省财政厅会计人员服务中心(省直)组织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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