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西晋中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公告时间(汇总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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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中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公告时间篇一

由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http://)、安顺党建网(http://)、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gzas/216172782113783808)等网站发布遴选工作公告。报考者如需咨询遴选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遴选职位表》(附件2)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单位联系。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统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考生须认真对照公告规定的遴选对象、遴选条件、以及遴选职位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属于遴选对象范围并符合遴选条件后,再根据职位表选择符合要求的与本人现任相同职务层次的职位进行填报。

考生须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安顺党建网、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下载《安顺市2017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信息表》(附件1)并仔细阅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将《安顺市2017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信息表》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或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在报名时限内将《报名信息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照4张,交至各遴选单位指定的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不符合条件的,应当面告知其理由。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8月14日9:00-8月18日18:00(工作时间)。

本次公开遴选不收取报名费。

2.资格审查。

各遴选单位在24小时内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并采取电话通知的方式反馈资格审查结果。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应说明理由。

各公开遴选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2:1。职位遴选计划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比例的,减少或取消遴选计划数。职位遴选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遴选计划取消的,可改报一次,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改报限1次。职位改报时间为8月21日9:00-8月22日18:00。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遴选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

报名结束后,在网上将减少遴选计划人数和取消的职位进行公示。

3.领取笔试准考证。

4.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总成绩占50%的比例按百分制折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由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基层工作实务等综合素质。报考者须持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公示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安顺党建网和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报考者可在网上进行查询。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遴选职数从高到低分按1:3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对达不到比例的职位,进入面试环节考生的笔试成绩需达到参加笔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其面试成绩需达到最低分数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由遴选机关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竞岗演说和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现场公布。

5.考察。

考察工作由遴选机关负责组织实施。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遴选计划人数与拟考察人选1:2的比例进入考察环节,对形不成差额的职位可进行等额考察,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一并进入考察环节。

各遴选单位要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考察人选到现在单位工作不满2年的,一般要到其上一个工作单位进行延伸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组要查阅干部档案,如实写出考察报告。

各单位党委党组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选调对象,提出拟遴选人员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经单位党委党组会议研究没有合适选调对象的,可以取消遴选职位,由单位党委党组向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出书面说明,并做好考察人选的解释工作。

6.公示与调动。

(1)公示。拟遴选人员须分别在遴选部门和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遴选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公开遴选,待查实后再作出决定。

(2)调动。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由各遴选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审批手续。

五、纪律监督。

山西晋中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公告时间篇二

笔试考试时间:8月20日9:00—12:00。

笔试主要测试参加遴选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知识水平和文字表达能力等能力素质。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考生可于8月24日12:00后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审。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人数与遴选职位人数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武汉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携带身份证、《武汉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需经工作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和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盖章)、诚信承诺书、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工作业绩证明、近2年岗位责任书等材料原件及《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在各遴选机关(单位)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该职位复审对象。通过资格复审参加面试人员与职位遴选人数比例低于3:1的,取消该职位或相应核减公开遴选计划数。

(三)面试。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资格复审情况,在武汉人事考试网上发布面试公告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及地点参加面试。进入面试后放弃面试的人员,需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材料,由遴选机关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该职位符合条件人员。

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测试参加遴选人员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心理素质等能力素质。

遴选机关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以组织进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并在职位公告中明确。

(四)计算综合成绩。

采用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综合成绩。进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职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40%,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占20%计算综合成绩。

山西晋中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公告时间篇三

用人单位将符合条件的拟遴选人员,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用人单位要在公示期满15日内,将拟遴选人员名单按管理权限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期手续。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的人事、工资关系仍在原单位保留。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试用期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转任手续。考核不合格者,仍回原单位工作。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遴选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公务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中共晋中市委组织部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8日。

山西晋中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公告时间篇四

2.安顺市县(自治县、区)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在编在岗的参照国家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4.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6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体要求以职位表为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遴选。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领导干部尚在任职试用期或提任现职不满1年的;

6.新提任为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不满3年的;

7.由下级机关转任到本级机关工作不满1年的;

8.尚在新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试用期的;

9.公开遴选方案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山西晋中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公告时间篇五

本市范围内,县区及以下机关副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副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不含省垂直管理单位)。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2.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年9月7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具有与报考职位要求相当的工作经历、任职经历和任职资格条件;

7.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其他不适宜参加遴选的。

三、遴选程序。

山西晋中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公告时间篇六

本次遴选采取现场报名方法,按照个人自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中共淮北市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市行政大楼714房间)。

报名办法:报考人员自行从公告附件中下载并认真填写《淮北市市直机关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经所在机关(单位)审核同意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到报名点报名,逾期不再补报。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并不得报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报考人员需提供材料为:《报名登记表》(需所在单位同意并盖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4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需标注“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复印单位公章)、近两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需标注“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复印单位公章)及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遴选职位规定的专业要求等有关资格条件,由市遴选办负责解释。

(二)资格审查。

市遴选办按照公布的报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计划数职位的比例不得低于5:1,达不到比例的取消或核减遴选计划。

报考人员通过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因遴选职位取消的报考人员,于9月9日17:30前改报其他已确定开考职位。

资格审查结束后,市遴选办统一发放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工作由市遴选办统一组织实施。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上午8:30-11:30,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增加加分因素,以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满2年为基数,每多工作1年(实际在岗时间,被县区及以上各级机关借调时间扣除)增加0.5分,最高不超过5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须于笔试后3个工作日内,凭乡镇(街道)党(工)委开具的在乡镇(街道)实际工作年限证明(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书记签字),并经县区委组织部审核盖章后,到市遴选办办理审核手续。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市遴选办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四)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遴选办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素质、职位适应和综合能力,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为3:1。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职位遴选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合成确定考试综合成绩。

(五)考察。

考察人选按遴选职位计划数,依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差额确定。遴选职位名额1-2人的,均差额1人;遴选职位名额3人及以上的,均差额2人。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综合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负责实施,遴选单位派出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依据遴选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查阅干部档案,核实考察对象资格条件,如实撰写考察报告。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遴选单位党委(党组)集体研究,提出拟遴选对象名单,报市遴选办审定后,在市遴选办、遴选单位和拟遴选对象工作单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发放报到通知书。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记录。

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遴选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遴选人员正式任职后,须与遴选单位签订不低于2年的最低服务期限协议。

四、信息查询。

山西晋中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公告时间篇七

4、市公安局执法勤务机构下设机构、直属分局,市司法局戒毒管理局所属育新医院、入所教育大队以及5个执法勤务机构,市国土规划局所属各分局等基层单位中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遴选。

2、市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工作人员;。

3、市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各区(开发区)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

山西晋中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公告时间篇八

(一)考生体检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郑州市2014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通知单》参加体检。集合时还需提交已填写好的《公务员录用体检表》第一页(见附件2,下载后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并贴1寸照片)。考生要按要求如实填写,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二)考生要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按照分组分别站队集合报到、验证。未能准时到达的,按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

(三)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须关闭后装入信封并写上本人姓名后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离开医院时领回。

(四)体检过程中,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体检顺序进行体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在体检过程中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的,取消体检资格;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取消选用。

(五)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以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体检费用自理(240元)。

(七)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少吃或不吃高脂类食品,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八)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空腹、禁食、禁水8—12小时。

(九)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十)尿液取检注意取中段尿,避免影响检测结果。

(十一)经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考生取回代保管物品,自行离开体检医院。

(十二)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体检注意事项,并保持电话联络畅通。请提前查询交通路线,适当安排路途时间,注意交通安全并按时到达集合地点。

(十三)考生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放弃相应资格的,将对有关考生情况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报考者诚信档案库,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公务员录用体检表》第一页。

中共郑州市委组织部。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山西晋中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公告时间篇九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公共科目笔试满分为100分。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17年10月21日上午9:00—12:00。

公共科目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由遴选机关分别组织实施。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总分为100分,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按照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测试人选(若出现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相同的情况,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测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2017年10月31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遴选机关通知。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60%、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40%的权重合成笔试成绩。

(二)面试。

进入面试人数与遴选计划的比例一般为3:1(若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情况,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达不到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初步人选。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根据合成后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初步人选。

1、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须向遴选机关提交本人身份证、《报名表》、《报考诚信承诺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年度考核表彰文件、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凡信息不实或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以及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由遴选机关取消其面试资格。出现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从参加测试的人员中递补)。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能力素质、个性特征以及与报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满分为100分。

3、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每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年度考核加分及考察、体检。

山西晋中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公告时间篇十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与内容。

笔试科目为公务员素质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试题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

2018年5月12日(星期六)下午14:30--17: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者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可于2018年6月上旬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

(二)面试。

1、面试资格复审人选的确定。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为3:1。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2、资格复审。

面试前,用人单位负责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遴选职位要求的其它资格证件等。

在规定的资格复审时间内,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以下两种情况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一是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确认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二是报考者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或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复审,视作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

3、面试形式。

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为10分钟。

4、综合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遴选计划数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环节。笔试、面试和考试综合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出现2名以上报考者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如报考者笔试成绩均相同的,同时进入考察环节。

面试结束后,用人单位要在本单位网站发布公告,公告内容包括面试人员姓名、准考证号、报考职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考察人员名单等内容。

山西晋中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公告时间篇十一

(一)报名范围:

1.遴选职位面向本市县(区)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公务员;本市县(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选调职位面向省内各级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公务员;省内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中央机关设在地方的单位(包括垂直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7年9月)。

除选调生外,由下级机关转任到本级机关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乡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人社厅发〔2010〕59号文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条件和任职经历。

5.年龄以职位表要求为准,年龄28周岁以下(1988年9月4日以后出生),年龄32周岁以下(1984年9月4日以后出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4日以后出生)。

6.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7.身体健康。

8.符合公开遴选、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山西晋中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公告时间篇十二

2017年8月29日在淮南先锋网(/)、淮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http://)、淮南人事考试网()发布遴选公告及职位表。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有关事项,可按照职位表中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单位联系。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淮南人事考试网,提交报名申请时间为2017年9月4日9:00至9月8日16:00。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照片底色为淡蓝色,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为20-100kb)。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本次公开遴选采用报名人员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在提交报名信息后从淮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2017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并报请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任免机关根据报名人员档案记录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认真审核填报信息,签署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人员须于9月10日16:00前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报送或传真至报考单位。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淮南人事考试网上进行,须于9月11日16:00之前完成。各遴选单位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具体要求,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报送或传真报名表的,各遴选单位将不予资格审查。

4.报名确认。

报名人员可于9月11日16:00前随时登录淮南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9月11日16:00前改报其他职位,并将改报后的报名表报任免机关审核后提交至报考单位。遴选单位应在9月11日17:00前完成改报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应于9月12日12:00前登录淮南人事考试网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或易宝)缴纳笔试费用(40元/人)。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遴选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未达到比例的,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或相应减少该职位遴选计划数。被取消遴选职位的报名人员,可于9月13日10:00—16:00改报其他职位。各遴选单位应于9月13日17:00前完成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

5.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确认后,报名人员应于9月20日至9月23日从淮南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或面试合成成绩)按照6:4的比例合成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

1.笔试。

笔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星期日)上午8:30—11:30,考场统一设在田家庵区,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017年10月15日10:00以后,报名人员可登录淮南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统一组织实施。

面试前,各遴选单位须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报名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合格人选参加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名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为3:1。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实际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遴选职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各遴选单位负责组织。

体检、考察对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缺额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

各遴选单位可根据职位需要决定是否统一组织体检。统一组织体检的,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如不组织体检,须要求报名人员提供最近6个月内市内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出具的健康状况体检表。

各遴选单位将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情况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等情况,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五)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各遴选单位根据报名人员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遴选人员,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遴选单位所属网站以及拟遴选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办理试用或者转任、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是否实行试用期,由各遴选单位根据职位需要确定,实行试用期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

考务和技术咨询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淮南市委组织部。

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29日。

公务员考试栏目精心推荐:

山西晋中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公告时间篇十三

考生近3年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年度综合考核获得优秀等次的,在笔试面试后遴选总成绩中予以加分,按每获得一个优秀等次加0.5分计算。年度考核结果由考生在报名时填报,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交相关书面证明材料。

(二)考察。

考生遴选总成绩由考试总成绩及年度考核优秀加分合计得出。根据遴选职位名额和考生遴选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遴选总成绩相同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也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确定;如笔试成绩再相同,则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数形不成竞争的职位的考察人选,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其他职位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考察人选确定后,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下,遴选机关负责进行考察。遴选机关要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作风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写出考察材料。被考察对象所在机关要积极配合,客观反映报考人员的实际情况。

考察发现干部档案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和身份(简称“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基本信息涂改、重要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遴选机关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视情节暂缓考察或取消考察对象资格。

(三)体检。

体检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具体组织工作由遴选机关负责。综合考察情况,按遴选职位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出现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情况,由遴选机关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需要递补的,从考察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依次确定递补人选。体检结束后,报考人员放弃遴选的,要向遴选机关写出书面申请,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取消其遴选资格。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

七、公示、试用和办理转任手续。

山西晋中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公告时间篇十四

1.党群机关、行政机关和参公管理人民团体群众团体职位遴选对象为:县(市、区)、乡镇(街道)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中已进行登记备案、现在编在岗的副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群团机关工作人员、选调生)。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位遴选对象为:经省批准的县(市、区)、乡镇(街道)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已进行参公登记备案、现在编在岗的副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公务员报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位的,需承诺放弃公务员身份。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2014年前(含2014年)录用或登记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3.2015年、2016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条件和任职经历。

5.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6年9月4日之后出生)。

6.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学士及以上学位。

7.身体健康。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山西晋中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公告时间篇十五

2017年8月29日在宣城先锋网、宣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宣城市人事考试网发布遴选公告及职位表。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有关事项,可按照职位表中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单位联系。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提交报名申请时间为2017年9月4日9:00至9月8日16:00。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照片底色为淡蓝色,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为20-100kb)。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进行,须于9月11日16:00之前完成。各遴选单位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具体要求,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传真报名表的,各遴选单位将不予资格审查。

4.报名确认。

报名人员可于9月11日16:00前随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9月11日16:00前改报其他职位,并将改报后的报名表报任免机关审核后传真至报考单位。遴选单位应在9月11日17:00前完成改报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应于9月12日12: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易宝)缴纳笔试费用(40元/人)。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遴选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未达到比例的,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或相应减少该职位遴选计划数。被取消遴选职位的报名人员,可于9月13日10:00—16:00改报其他职位。各遴选单位应于9月13日17:00前完成改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工作。

5.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确认后,报名人员应于9月20日至9月23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合成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

1.笔试。

笔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上午8:30—11:3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017年10月15日10:00以后,报名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

面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面试公告在宣城先锋网和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遴选单位网站公布。

面试前,各遴选单位须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报名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合格人选参加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名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为3:1。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实际人数少于或等于遴选职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遴选单位负责组织。

考察对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缺额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

各遴选单位需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情况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人员登记表等情况,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五)公示和试用。

各遴选单位根据报名人员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遴选人员,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遴选单位所属网站以及拟遴选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记录。

(六)办理转任手续。

遴选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其间在原单位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咨询电话:

技术服务电话:3036887。

中共宣城市委组织部。

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29日。

公务员考试栏目精心推荐:

山西晋中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公告时间篇十六

具体办法是: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陆公务员遴选网上报名系统(http://)点击网上报名栏目,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报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打印相关材料。报考人员填写提报报考信息后,打印自动生成的《2017年青岛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

3、发送《报名表》电子版(pdf或jpg格式)。报考人员先将《报名表》报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再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审核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将盖章后的《报名表》的电子版发送至用人单位指定的报名邮箱(详见附件1),邮件“主题”格式统一为“报名序号+考生姓名+手机号码”。凡只在网上填写提交报考信息,未发送《报名表》电子版的,用人单位不予资格初审。报名资格一经用人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人员所在单位的职位。报考人员注册虚假报考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同意报考材料或者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其报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4、单位初审。报名期间,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各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网上反馈初审结果。各职位报考人数情况自查询时间开始每天公布两次。

5、网上查询。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用人单位指定邮箱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要于2017年12月13日9:00-12月16日9: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取人数3倍的招考职位,计划录取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取计划;计划录取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取计划。取消核减的计划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予以公布,报考职位取消的考生可在2017年12月4日一次性调整报考其他职位。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遴选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须向用人单位提交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经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并盖章确认的《2017年青岛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及用人单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用人单位提交以上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山西晋中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公告时间篇十七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符合遴选职位专业要求;。

5、在履职尽责中工作表现突出,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履职能力和资格条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参加公开遴选的人员不得报考与遴选机关(单位)公务员有《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中组发〔2011〕31号)所列应予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五年内有严重违反公务员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山西晋中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公告时间篇十八

2、本市各县(区、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聘用制工作人员除外)。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群众公认;。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8日后出生);。

5、具有遴选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6、所在机关层级符合遴选职位要求;。

7、身体健康;。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的;。

2、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山西晋中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公告时间篇十九

(一)报名范围:

1.本市县区级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公务员。

2.本市县区级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工作人员。

中央、省级机关设在地方的单位(包括垂直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7年9月)。

除选调生外,由下级机关转任到本级机关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乡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人社厅发〔2010〕59号文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条件和任职经历。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9月4日之后出生)。

6.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7.身体健康。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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