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幼儿园制度文化(精选19篇)

  • 上传日期:2023-11-25 11:18: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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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在学习和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对于提高思维和分析能力以及提升综合素质都具有积极意义。如何有效地管理时间是每个人都面临的挑战之一。范文中的写作技巧和语言表达可以为我们写好一篇总结提供一些借鉴和参考。

幼儿园制度文化篇一

一、幼儿来园和离园教师负责照顾,交接班不能有空档,必须清点幼儿人数。

二、幼儿户外活动要有明确的目的,要注意动静交替;要适合幼儿的年龄特点,时间不宜过长,活动前后一定要清点幼儿人数,确保幼儿的安全。

三、向幼儿进行安全教育,不要打闹乱跑,进园后不得擅自离开幼儿园。增强幼儿自我保护意识,使幼儿知道幼儿园的`名称、具体地址、父母姓名等,防止意外事故,提高幼儿自我保护能力。四、加强每天晨、午检工作,教育幼儿不要带危险品来园(如:别针、纽扣、尖针、玻璃球、小刀、小豆豆等),防止异物落入鼻腔、口腔、耳内。

五、园内各活动室要定期消毒,消毒时防止人员入内。六、每天下班前要对全园各活动室进行检查。如:教室、厕所等,防止幼儿遗留在室内。

七、园长每天早晚要巡视一遍园所,发现有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处理,教师在活动中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

八、意外事故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包括家长工作。然后必须写出事故报告,并根据产生影响程度、情节轻重给予处理。户外活动和放学老师负责,其他时间由当班老师负责。

九、热开水要放在幼儿碰不到的地方,防止烫伤事故。

幼儿园制度文化篇二

第一条教师必须以《规程》和《纲要》为依据,研究制订好各类教育教学计划。

第二条认真学习教育理论知识,不断吸收新的信息,指导运用于备课。

第三条深入钻研教材,结合本班幼儿年龄特点和实际发展水平备好课,突出重点,突破难点。

第四条按时按质制订好系列计划,如:学期计划、月计划、周计划、日计划、课时计划、游戏计划等,每周写一篇以上的观察笔记和教育反思。每周星期五上午准时将下周计划和笔记交园领导审阅。

第五条备课时光除做案头工作外,还必须制作教育活动所需的各种教具、学具,准备供给各种玩具、材料。

第六条坚持团体备课与个人备课相结合。每周一次平行班团体备课。

第七条备课时不得外出或闲谈,不做与备课无关的事情。

第一条每学期组织教师相互听课不少于20次,并认真做好记录和评议工作。

第二条园长每学期必须有针对性地下班听课20次以上,教学主任干事下班听课40次以上,做好听课记录,及时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提出提议和期望。

第三条骨干教师每学期必须做示范课一次。

第四条青年教师每周自觉听老教师活动,并主动征求意见。

第一条凡本园教师都必须按时理解工作质量的评价考核。

第二条幼儿园成立工作质量考核领导小组。由园长担任组长,各组组长参加。考核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拟定考核资料及评价标准。

2、确定考核方法。

3、定考核时光。

4、研究奖惩办法。

5、写考核总结。

6、根据考核中发现的情景提出改善、提高工作的意见和提议。

第三条考核资料包括:出勤情景、工作态度、履行本岗职责情景、工作效果等。由考核领导小组根据不一样时期的要求拟定详细考核提纲。

第四条考核结果填入业务档案。考核结果作为教师晋级、职称评定、选先进及选送外出学习的重要参考资料。

第一条为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幼儿园逐步开展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全面评估工作。

第二条成立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小组,由主管教育工作的园长担任组长,教研组长及教师代表、保育员代表参加。

第三条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小组在全面教育质量评估的基础上参考本园每个学期教育工作重点,研究确定评估的资料,制订评估标准,确定评估的方法及时光,并将评估后的材料进行分析,做出评估总结报告,提出本园改善教育工作的意见及提议。

第四条每学期末开展评估活动。

第五条教育质量结果与奖惩制度挂勾。

第六条每学期教育质量评估总结应作为下阶段制订教育工作计划的重要参考资料。

幼儿园制度文化篇三

为了确保幼儿园的绝对安全,幼儿园建立了24小时校园巡查制,并安排1~2名安全巡查人员轮换巡查。具体制度如下:

1、幼儿园实行昼夜24小时巡查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擅自离岗或私自让他人替岗,严禁进行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任何活动。定时对自己负责的范围进行巡查,细致地检查每—个角落。认真做好巡查记录。

2、值班巡查人员要按时到岗,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做到不漏岗,不脱岗,保证值班巡查工作正常、连续运转。未处理完的当班事务,要给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3、做好全天候校内巡查工作,特别加强对幼儿园重点部位的巡查查看。放学时间巡查,要注意查巡各楼层、各教室的'门窗、用电设备的关闭情况,做好防火防盗、防触电工作,确保师生人身安全,保证公私财物不受损失。白天巡查的主要任务是维护校园正常秩序,夜晚巡查的主要任务是保护好各栋教学楼、办公楼及各专用室的公共设施、财产和物资的安全,保护好师生的安全。

4、值班巡查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要有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会妥善处理本岗位的险肇事故,会报警。

5、值班巡查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危险时刻挺身而出,勇于同违法、违规、违纪人员做斗争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制止或处理,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6、随时完成处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

7、对在值班巡查期间擅自外出、玩忽职守,发生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造成国家财产、集体财产、人身安全损害者,幼儿园将追究责任。

幼儿园制度文化篇四

1、教职工因事假必须经园长批准,病假须出具学校医务室的转诊证明及医院病假单方能生效,凡未请假或请假未经园长批准而离开岗位者按旷工论处。

2、因事需临时调班,必须保教主任批准,无大事不能随便调班。

3、凡园规定的学习教研活动时间及集体活动时间,晚到者以迟到论处,不到者(特殊情况除外)按旷工论处。

4、当班或值班时间,一律不接待亲友,不接私事电话,不能因私事离开孩子。

5、一月公布一次出勤。并将考勤列入奖惩、评比条例中。、教师保育员要以幼儿为中心。关注幼儿在各项活动家中的安全。

6、上班人员交接时一定要认真清点幼儿人数,户外活动外出返回均要认真清点人数,激来接孩子一定要按学校的接送程序进行,不能违返。

7、值午睡班时,工作人员勤巡视,细心观察防止幼儿在被窝内发生意外。

8、经常检查幼儿的口袋,不让幼儿玩带玻璃、硬币等呈尖角的危险物品,以防伤害幼儿。

9、必须妥善保管药物,喂药时要仔细核对,有毒物品由专人管理,严禁在班上存放,药物的保管和服用由医务人员负责。

10、开水瓶要加锁,热汤热粥时要加盖,防止发生烫伤和中毒事故。

11、注意房屋、场地、家具、用具、玩具、活动器械、电器设备的安全使用,每月检查一次,大型体育器械、电器每周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避免触电、砸伤和摔伤等事故发生。

12、发生人身事故的必须交医务人员处理,由校医室诊断伤势。

13、事故责任人必须在一天内写出报告,园内召开事故分析会,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

14、每天召开一次全园安全工作会议,由各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安全小组,加强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15、任何人不得私自留人在幼儿园住宿,如有亲属要暂时留宿,必须先报告给园长审批同意后方能留宿。

16、幼儿园安全检查小组每周检查一次幼儿园电路、电器、防火设备情况,做好记录,消除隐患。

17、幼儿园的所有电器(电热水器、电吹风、洗衣机、电视机、录象机等)在用完后,马上拔出插头并要放置在干燥地方,以保安全。

18、保育员下班前,要关好所有电器,电热水器每天晚上要切断电源,不能开过夜。

19、各班睡室、活动室之间的门口,通道要保持畅通,孩子在室内时,不准上锁,发生火灾事故时,教师、保育员要沉着镇静,迅速从安全通道疏散幼儿,不能丢下孩子不管。

20、经常对幼儿进行防火安全教育,使幼儿懂得不能玩电插头,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大人。、幼儿安全教育“五不”。不触摸各种电器开关;不乱食花、草、种子、药物、食品;不把小物件衔在口中;不放脏东西和危险品在口袋里;不离开老师。

幼儿园制度文化篇五

1、幼儿来园和离园值班教师负责照顾,交接班不能有空档,必须清点幼儿人数,作好记录,签字确认。

2、幼儿户外活动要有明确的目的;要注意动静交替;要适合幼儿的年龄特点,时间不宜过长,活动前后一定要清点幼儿人数,确保幼儿的安全。

3、向幼儿进行安全教育,不要打闹乱跑,进园后不得擅自离开幼儿园。

增强幼儿自我保护意识,使幼儿知道幼儿园的名称、具体地址、父母姓名等,防止意外事故,提高幼儿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每天晨、午检工作,教育幼儿不要带危险品来园(如:别针、纽扣、尖针、玻璃球、小刀、小豆豆等),防止异物落入鼻腔、口腔、耳内。

5、园内各活动室要定期用紫外线消毒,消毒时防止人员入内。

6、每天下班前要对全园各活动室进行检查。

如:教室、厕所等,防止幼儿遗留在室内。

7、值班教师负责保管幼儿药物。

给幼儿服药必须核对(姓名、剂量),防止发生错误。

8、园长每天早晚要巡视一遍园所,发现有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处理,教师在活动中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

9、意外事故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包括家长工作。然后必须写出事故报告,并根据产生影响程度、情节轻重给予处理。户外活动和放学由两位老师负责,其他时间由当班老师负责。

10、厨房严禁幼儿入内,热汤、热菜、热开水要放在幼儿碰不到的地方,开饭时一定要注意稍凉后再给幼儿吃,防止烫伤事故。

11、凡是幼儿经过的地方及活动场地要经常检查,不准乱放杂物。

12、幼儿玩大型玩具要加强监护,随时纠正幼儿的不安全动作,组织活动要有秩序。活动完后,要清点幼儿人数。

幼儿园制度文化篇六

1.全体教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考勤制度。每天由值班人员负责检查出勤情况并记载。

2.全体教职员工因病、事等其它原因请假者,需做到事先请假、事后销假。

凡请假半天者,由分管主任批准并记录;

请假一天至三天(含三天)者,需写请假条(病假者持医院诊断书),由分管园长批准;

请假三天以上者,需写请假条(病假者持医院诊断书),由园长批准,并按批准要求执行。

3.副园长和中层干部请假须经园长批准。

4.每月28日前,分管主任或园长将分管范围内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统计并交办公室,办公室进行汇总,经园长审批后转会计室,作为当月津贴发放的依据之一。各级人员不得延误汇总时间。

5.教职工如在每月28日前后连续请假,分别在28日前后的两个月中统计并扣除津贴。

6.教职工上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如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

7.教职工上班期间原则上不得中途离园,如擅自离园一次扣2分。

8.教职工旷工半天扣除当月考勤津贴;旷工一天扣除一学期考勤津贴;旷工两天扣除一学年考勤津贴。并在本学年度考核的基础上下降一个等次,在年终兑现岗位责任制津贴时,旷工一天扣除40元。

9.未经主管领导批准私自调班一次,双方均扣2分。

10.集体活动无故缺席一次扣5分。

11.教职工按工龄可享受一定的照顾病假,照顾假期间不扣除考勤津贴。具体标准为:

10年以上(含10年)工龄享受1天;

20年以上(含20年)工龄享受2天;

30年以上(含30年)工龄享受3天。

12.除照顾病假外,教职工请病假半天扣1分,病假3天以上(不含5天)扣除全月考勤津贴。

13.在兑现年终岗位责任制津贴时,除照顾病假外,累计统计教职工年病假情况,每请病假一天扣除元。

14.教职工需请事假者,由本人向主管领导说明原因,亲自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能离园。如确实来不及请假者,必须提前电话联系说明原因并请假,事后补办手续。

15.事假每半天扣2分,事假三天以上(不含三天)扣除当月考勤津贴,事假累计15天(不含节假日),扣当月活工资和考勤津贴。

16.在兑现年终岗位责任制津贴时,累计统计教职工事假情况,事假一天扣除20元。

17.带环怀孕人流手术者,可休息一个月(含节假日)。休息期间不扣除考勤津贴。

18.上环、取环者,均可休息三天。休息期间不扣除考勤津贴。

19.顺产的产假(不含寒暑假)为三个月,如难产或剖腹产的产假为三个半月。产假期间不扣除考勤津贴。

20.女教职工哺乳时间为十个月。要求每天安排在不当班的半天:如上午迟一个小时上班,如下午提前一个小时下班(含路程时间)。

21.如果幼儿园客观条件许可,经园领导批准,女教职工在产假以外可请7个月的哺乳假(含寒暑假),在此期间每月扣除活工资和考勤津贴。

22.凡有子女参加中考或高考的教职工可享受“陪考假”,“陪考假”时间与子女考试日程等同。“陪考假”期间不扣除考勤津贴。

23.经本人申请、园领导批准,参加本专业学历学习进修请假者,每天扣1分(不含节假日)。

24.幼儿园派出参加学习者,不扣除考勤津贴;如果学习期间在节假日而本人又未享受出差补助者,可按园内加班规定发给加班费。

25.教职工符合晚婚年龄可享受婚假五天(不含节假日),婚假期间不扣除日考勤津贴。

26.教职工不隔代亲人去世,丧假为三天加路程。丧假期间不扣除津贴。

27.教职工隔代亲人或亲戚去世,丧假为一天加路程。丧假期间不扣除津贴。

幼儿园制度文化篇七

一、根据《规程》和幼儿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期计划、主题计划、周计划。

二、按时上交各种计划、总结等材料。按要求组织好幼儿的一日活动,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年龄特点,注意个体差异,因人施教,引导幼儿个性健康发展。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

三、每学期期末,组织教育教学情况测查,进行工作总结。每学期每个教师按要求上好公开课和教研课,参加活动观摩与基本功比赛。

四、认真履行保教人员职责,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保证幼儿的安全。

五、定期召开家长会,平时加强家园联系,保证家园教育的'一致性。帮助家长创设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向家长宣传科学育儿知识,指导家长提高育儿水平。

幼儿园制度文化篇八

1.评鉴委员素质不一,能够参与专业对话者较少,宜提升评鉴委员的幼教专业素养。

大部分教师对近年来评鉴委员的素质比较满意,但仍有少数教师对若干评鉴委员主观性太强、专业性不足感到失望。只有培养研究生以上学的幼教工作者为评鉴委员的储备人员,才不至于仓促成军,才能保证在评鉴现场有比较深入又有见解的专业对话。

2.评鉴委员所持标准笼统,宜建立具体明确的评鉴标准,突出评鉴的辅导功能。

较多的幼儿园教师认为有些评鉴委员的标准相当笼统,虽以手册内容为依据,但各人解读不同。评鉴手册的每一细项如能列出具体指标,不但每位评鉴委员能有较客观的评鉴标准,也能使一线教师有较明确的努力方向。幼儿园最希望遇到问题或困难时有人指导,评鉴如要发挥辅导功能,则需在评鉴前就提供辅导,并配备可随时请教的专职教授,这样会比评鉴当天的指导更实际有效。

1.初评与复评时预先通知或不通知各有利弊。

由于评鉴与奖金有关,曾有幼儿园作假。例如,出现借师资现象(合格幼儿园教师有教师证),或短时间赶制资料,或从别家借游戏器材充数等。目前台北市采取初评事先通知,复评不事先通知的做法,但仍有走漏复评消息的现象存在,值得有关部门思考。

2.自我评鉴机制仍难落实,宜加强辅导。

台北市的评鉴手册很重视自我评鉴机制,计划中的评鉴程序都列有自我评鉴,要求各幼儿园先组成自我评鉴小组,召开园务会议共同讨论,填写基本资料及园方自评说明,送年度承办评鉴的学校汇总。大多数教师反映,所在幼儿园如该年度未轮到评鉴,通常由园长填完自评表就上交,而能真正成立自评小组,通过全体教职工分工合作建立自评机制的幼儿园并不多。

1.评鉴结果与奖励挂钩,降低了辅导功能,宜把评鉴结果与奖励分开。

评鉴的意义在于向园方提供“健康”检查,突出访视辅导的功能,但由于教育主管部门的计划中明文规定“绩优奖”占该年度受评园数的1/5,每园除奖牌(状)外另发20万元(台币)奖励金,因而加剧了竞争,甚至发生作假现象,未能真正发挥访视辅导、“健康”检查的功能。

2.“后设评鉴”仍待努力。

“自我评鉴”要求评鉴的最后阶段做到“后设评鉴”,即能再审查最初的规划、近中长程发展目标、swot、评估评鉴的质量,以保证绩效。在这方面大部分园长表示自己能力有限,能针对评鉴委员的意见开次检讨会就不错了,事实上能做到“后设评鉴”的幼儿园并不多。“自我评鉴”往往成为幼儿园掩饰缺点,应付外部评鉴的手段。有学者认为,宜努力将幼儿园评鉴发展成为幼儿园自动动作的内在机制,这才是积极可为的方向。

1.到底何者应接受追踪辅导宜再明确。

台北市会将初评成绩欠佳者列入追踪辅导对象,但有些市县近几年常常在下一年度对受评的幼儿园进行全面追踪辅导,获特优者亦不例外。两种做法当然后者较优,但牵涉经费开支及辅导人才的培育,值得进一步研究。

2.辅导的实质与资源投入宜求公平合理。

对需要追踪辅导的幼儿园来说,它们先天不良、后天失调,尤其在今日美语补习班争抢生源的状况下,有些备案幼儿园的生存状况堪忧。按台北市规定,三年内未见改善的幼儿园就不能再获得教育主管部门任何补助经费,这更是雪上加霜。因此,如要以“辅导”名义来追踪是否应投入资源,不管是派专家辅导或给予补助,都应考虑评鉴能否雪中送炭,使它们起死回生,造福乡里。这是大部分幼儿园教师的感受与建议。

幼儿园评鉴本意是追求先进幼儿教育理念的实现,其目的在于发现问题,精益求精。我们审视当前台北市的评鉴制度,期望能使一向由官方主导的评鉴工作成为基层人员主动参与、鞭策自己的动力。

幼儿园制度文化篇九

一、新生入园前后,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幼儿身体健康状况及个性特点。

二、利用家长接送幼儿的时间,与家长交流幼儿在家、园的表现。

三、利用家长园地,公布每月教学活动计划、介绍家教方法和保健常识。

四、每学期向家长开放一次半日活动,增进家园沟通。

五、每年对新生家长举办一届家长学校,介绍幼儿园一日活动及家教保健方法。

六、对因病缺席的幼儿,要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幼儿健康状况。

七、幼儿在园期间发生异常状况,要及时通知家长,并配合做好处理工作。

一、每学期以年级组为单位分别向家长开放一次半日活动。

二、制定开放日活动计划,总结全班幼儿在园表现及其发展情况,开放活动时间向家长全面汇报,主动征求家长意见。

三、做好开放日活动资料收集,按时上报。

四、对个别特殊幼儿的家长,可不定期开放,以便共同配合教育。

一、每学年开学前,对招收的新生,逐户走访,了解其家庭状况、幼儿个性特点。

二、对老生,每学年普访一次,了解、交流幼儿在家在园表现,取得家长支持,共同搞好教育。

三、对缺席三天以上的幼儿,与家长联系后,及时上门家访。

四、家访时严格遵守师德规范,注重教师良好形象。

一、幼儿园成立安全工作小组,保卫和消防工作专人负责,每学期检查安全工作消防技术培训。节假日安排好值班人员,并有领导带班。

二、做好防火、防盗、液化气等各项安全保卫工作,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

三、向全体教职工和幼儿宣传交通安全知识,遵守交通规则。

四、教师要强化工作责任,保证幼儿安全,避免儿童走失、跌伤、碰伤和烫伤等事故发生。

五、教师要严把幼儿入园和离园关,严防儿童走失,不将幼儿交给陌生人带走。

六、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幼儿活动的每个环节都必须有专人负责。工作时间不串班、不聊天、不会客。

七、遵守《幼儿园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严禁体罚与变相体罚幼儿,杜绝因体罚造成的事故发生。

八、门卫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入园登记制度”,异常情况及时汇报,确保电话畅通。

九、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严格执行《炊事人员工作职责》,严防食物中毒,不买、不做、不吃腐烂变质食品。

十、儿童药品必须存放安全处,由专人负责管理,教师亲自给幼儿服用;消毒用品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不得与儿童接触。

十一、幼儿园的房屋、场地、线路、大型玩具及安全设施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确保安全;班内的电器及易碎物品要加强管理,随时检查,确保幼儿安全。

十二、工作人员下班时,关好门窗、水龙头、电灯、空调、录音机、要切断电源,各班组最后离开的人员全面检查后再锁门。值班人员要对全园进行一次全面巡视后将教学楼门锁好。

一、严格执行门卫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履行职责,提高防范意识,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串岗。值班时应穿好制服,文明执勤,行为规范,严把园门第一关,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园内,确保幼儿和教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园产安全。

二、严格执行来人来访登记盘查制度。外来人员到我园办事,原则上在园门口会访,有工作需要须经行政值班人员电话同意,核实登记后方可进园。来人不履行登记手续,不得放行。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入园,发现行为异常、携带不明物入园、或强行闯入者要力加阻止,并立即报告安全领导组或报警。

三、严格执行幼儿接送制度。幼儿入园时,开小校门,只准由一位家长陪同入园,其余人员不得入内;上午9:00后关锁好大门,不得让家长或其他人入内;中途如有家长来接幼儿或办事,要出示“接送卡”,要仔细询问事由并作登记方可入园。

四、严格执行送货人员进出盘查制度。经仔细盘查后登记,方可进园。

五、坚守岗位,严防幼儿自行走出幼儿园大门。如需暂时离开门卫室,领导同意后关锁好大门方可离开。

六、离园时间,门卫人员和保安要分工合作,须密切关注幼儿出园情况(是否有家长带领、情绪是否良好等),严防冒领幼儿的事故发生。

七、放学后,及时进行清场,不得让个别幼儿、家长在园逗留、在园内闲坐聊天,关锁好大门,巡查班级门窗、电灯、空调、是否关好,夜间时加强办公室、保管室、财务室的巡视,以防失窃事件发生,确保幼儿园安全。

八、做好门卫值班室和门前的清洁卫生,主动热情地做好家长接待工作和各类报纸、杂志、信件的收发工作。督促家长遵守安全制度,严禁带宠物入园、园内吸烟、乱扔垃圾等。

九、熟悉110、119、120以及园领导等电话号码,发生事故要及时报告。

十、休假日,不得放外来人员进园玩耍游乐,完成园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为了加强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操作室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作,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规则。

一、监控室值班登记。

1、监控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认真负责完成好幼儿园赋予的安全监控任务,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对监控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及时进行上报和处理。

2、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准随意离岗离位,个人需处理事务时,应征得值班领导的同意并在有人顶岗时方可离开。

3、对监控到的盗窃作案嫌疑人,通知园方进行跟踪,及时抓获盗窃分子,确保幼儿园的治安稳定。

4、每天对监控的情况进行登记,并对值班登记本保留存档。

二、监控系统使用管理。

1、监控人员服从值班领导的领导,认真完成值班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监控人员爱护和管理好监控室的各项装配和设施,严格操作规程,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作。

3、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监控室。师生员工和外来人员需到监控室查询情况和观访者必须经值班领导同意方可进入监控室。

4、不准在监控室聊天、玩耍,不准随意摆弄机器设备,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

5、幼儿园领导及公司领导需到监控室查询情况,值班人员应及时报告值班领导,并热情做好接待工作和给予积极配合。

6、监控人员必须保守秘密,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

三、发现案件线索登记存档。

1、监控人员定期对监控录像进行翻看,发现有价值案件线索及时另存入u盘保留,并作好标记,为业务部门破案提供有效线索。

2、监控人员对幼儿园的打架及盗窃、交通事故、火灾等录像进行另存入u盘存档保留,并做好标记。

3、对上级领导要求保留的录像进行另存入u盘,制作光盘长期存档保留,并做好标记。

四、设备维修登记。

1、监控设备系统发生故障时,做好登记,应及时上报值班领导。

2、保持设备的清洁卫生,坚持每月的系统的维护,确保机器设备的正常运作。

幼儿园制度文化篇十

为进一步完善我园考核制度,充分调动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特制定我园的奖惩制度如下:

1、加强政治思想工作,使教职工进一步树立一切为了孩子的教育思想,为本园的发展作出贡献。

2、力求如实、全面的反映教职工的工作实绩大小,工作任务多少,工作态度好坏,业务水平高低。

3、以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为依据,以按劳分配为原则,奖勤罚懒,奖优罚劣,促进教职工素质及保教质量的提高。

履行岗位职责,职业道德,工作成果,工作负荷,业务进修等方面。

(一)奖:

1、积极乐意做份外事,有利于幼儿园工作。

2、提合理化建议,积极参加园内管理。

3、一学期无事故。

4、工作出全勤。

5、本班幼儿,本职工作在市、区、园各类评比中获名次或出成果。

6、有过硬的职业道德,收到家长或社会各界表扬信的。

7、及时有效地处理突发事件。(如幼儿生急病得到急救或园内突发事件等)。

8、语言文字用语规范。

(二)惩:

1、有体罚、变相体罚,视当事人的认识态度及事态的严重程度予以处理。

2、发生事故或走失幼儿,根据实际情况事故的程度处理。

4、不讲文明、不利于园内工作开展,不利于教职工团结的现象根据情况严重程度处理。

5、损坏公物根据情节按价赔偿。

三、考核方法:

1、以日常随机检查与月、学期、学年考核相结合。

2、考核实行自评、互评、考评方法。

3、学年考评由园考核小组负责进行。

幼儿园制度文化篇十一

一、行政值班人员每天对园内各部门人员的工作进行巡视并做好记录。每日离园做好全园检查,关紧门窗,做好防盗工作。

二、日常值班做好早晚护导工作,要保证安全,不出事故,要妥善组织幼儿各项活动,做好交接班工作。

三、假日值班(包括平时值夜班),值班人员必须准时交接班,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提高警惕,坚守岗位,多次巡逻,检查发现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一般情况在值班簿上写清楚。

四、寒暑假期间必须认真做好保教工作,遵守作息制度,组织好幼儿的一日活动,不得做私活、不带家人来园,不让幼儿放任自流。

五、假期值班期间要做好报刊杂志保管工作,顺序移交,最后一班要负责交到保管人员手里。值班期间做好来电、来信、来访记录。

六、值班者不得随意将园内物品借出,不得私自动用幼儿园各类玩具。

七、轮到值班有特殊情况需要调班者,必须经园领导同意。

7:10—7:30全园安全巡查、进食堂了解菜谱及教工准时上班情况;

7:30—8:15门口值勤,接待幼儿及家长,关心幼儿来园和保健教师工作。

幼儿园制度文化篇十二

幼儿园教师职称可分有高级、一级、二级共三个级别。幼儿教育是教育发展建设的开端,而幼儿教育的管理对今后的学生学习有直接的.影响,也是现代人们最关注的热点之一,毕竟起点好,能够看得更远,所以对于这职称评审时的各项信息是教学行业要注意的方面。

1.任幼儿园一级教师5年以上;。

4.近4年以来,获得校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或1次考核为优秀。

1.大学专科毕业生,见习1年期满,或中等幼师毕业任幼儿园二级教师3年以上;。

3.创造性地进行教育教学工作,具有幼儿教育教学工作的经验,教育教学效果良好。具有指导教育教学工作研究的能力和培养教师的能力。

1.中等幼儿师范学校及职业高中幼儿师范班毕业,见习1年期满;。

3.具有从事幼儿园教育工作必备的文化知识和技能技巧,具有初步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

4.掌握《幼儿园教育纲要》的精神,能胜任幼儿园各班教育教学工作,效果良好。

幼儿园制度文化篇十三

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中小学、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学校安全管理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

第四条。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三)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五)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等。

第七条。

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四)制定校园安全的应急预案,指导、监督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安全工作;。

(五)协调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对学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教育督导机构应当组织学校安全工作的专项督导。

第八条。

公安机关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二)指导和监督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三)协助学校处理校园突发事件。

第九条。

卫生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检查、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二)监督、检查学校食堂、学校饮用水和游泳池的卫生状况。

第十条。

建设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二)指导校舍安全检查鉴定工作;。

(四)依法督促学校定期检验、维修和更新学校相关设施设备。

第十四条。

举办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应当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三)定期对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对需要维修的,及时予以维修;对确认的危房,及时予以改造。举办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障师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有条件的,学校举办者应当为学校购买责任保险。

第十六条。

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应当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明确其安全保卫职责。

第十七条。

学校应当健全门卫制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学校门卫应当由专职保安或者其他能够切实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

第十八条。

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学校应当在校内高地、水池、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者采取防护设施。

第十九条。

学校应当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对于政府保障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并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第二十条。

学校应当建立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或者按照规定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者损毁的,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第二十一条。

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检查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状况,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第二十二条。

学校应当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并将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置于实验室显著位置。学校应当严格建立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的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等制度,保证将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存放在安全地点。

第二十三条。

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学生常见病的治疗,并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有条件的学校,应当设立卫生(保健)室。新生入学应当提交体检证明。托幼机构与小学在入托、入学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档案,组织学生定期体检。

第二十四条。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第二十五条。

有寄宿生的学校应当建立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学校应当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学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第二十六条。

学校购买或者租用机动车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应当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并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

接送学生专用校车应当粘贴统一标识。标识样式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学校不得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

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当身体健康,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

第二十九条。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应当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一)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二)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三)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

(四)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

第三十条。

学校应当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教学计划组织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并根据教学要求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帮助措施。

学校组织学生开展体育活动,应当避开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开展大型体育活动以及其他大型学生活动,必须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当事先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共同研究并落实安全措施。

第三十一条。

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低年级学生、幼儿上下学时接送的交接制度,不得将晚离学校的低年级学生、幼儿交与无关人员。

第三十二条。

学生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同时安排人员巡查,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晚自习学生没有离校之前,学校应当有负责人和教师值班、巡查。

第三十五条。

学校教职工应当符合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要求。学校不得聘用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的人,或者有精神病史的人担任教职工。

学校教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纪律,不得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并与学生监护人沟通。

第三十七条。

监护人发现被监护人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应当及时告知学校。

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应当休学,由监护人安排治疗、休养。

第三十九条。

学校应当在开学初、放假前,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新生入校后,学校应当帮助学生及时了解相关的学校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

第四十一条。

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安全防范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自我保护技能,应对不法侵害。

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交通规则和行为规范。

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有条件的可以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和体验,使学生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提高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的能力。

学校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到江河湖海、水库等地方戏水、游泳的安全卫生教育。

第四十二条。

学校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事故预防演练。

学校应当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第四十四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组织负责安全管理的主管人员、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和学校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人员,定期接受有关安全管理培训。

第四十八条。

建设、公安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周边建设工程的执法检查,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在学校围墙或者建筑物边建设工程,在校园周边设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场所或者设施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场所或者设施。

第四十九条。

公安机关应当把学校周边地区作为重点治安巡逻区域,在治安情况复杂的学校周边地区增设治安岗亭和报警点,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处置扰乱学校秩序和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五十条。

公安、建设和交通部门应当依法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施划人行横线,根据需要设置交通信号灯、减速带、过街天桥等设施。

在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学校上下学时间,公安机关应当根据需要部署警力或者交通协管人员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和交通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农村地区交通工具的监督管理,禁止没有资质的车船搭载学生。

第五十二条。

文化部门依法禁止在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并依法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第五十三条。

新闻出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依法取缔学校周边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查处学校周边制售含有淫秽色情、凶杀暴力等内容的出版物的单位和个人。

第五十四条。

卫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校园周边饮食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取缔非法经营的小卖部、饮食摊点。

第五十八条。

发生教职工和学生伤亡等安全事故的,学校应当及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属于重大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逐级上报。

第五十九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报告上一年度学校安全工作和学生伤亡事故情况。

第六十一条。

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不依法履行学校安全监督与管理职责的,由上级部门给予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由上级部门和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二条。

学校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学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学生和教职工伤亡的;。

(二)发生事故后未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瞒报、谎报或者缓报重大事故的;。

(四)妨碍事故调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五)拒绝或者不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第六十三条。

校外单位或者人员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引发学校安全事故的,或者在学校安全事故处理过程中,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造成学校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每年对在园儿童进行一次血色素化验,发现贫血儿童及时采取治疗措施。

幼儿园制度文化篇十四

教学工作安排意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教学计划,并认真执行。

二、学校家长学校要加强对年级家长学校的管理,年级家长学校要加强对专兼职教师的管理,每学年开始,学校家长学校要及时制定下发《教学(活动)计划》,年级家长学校据此制定年级家长学校《教学(活动)计划》,并且指导专兼职教师按“计划”开展家长学员的培训和活动。每学年度进行一次“家长学员学习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水平测试”。

四、经常注意与家长学员的交流与沟通,了解家长学员的成功经验和认识误区。结合省编家长读本的理论知识,有的放矢,增强家长学员培训工作的实效性。

五、家长学校专兼职教师,要重视对家长学员的平常交流与辅导,做到热心、耐心、细心,有目的、有针对性。

六、每学年结束,家长学校专兼职教师应认真总结家长学员培训和开展活动的情况,分别写出家长学员培训教学工作总结和开展活动情况总结(开展活动的总结也可以在活动结束时及时写出,有几次活动写几个活动总结),年级家长学校和学校家长学校分别写出教学工作总结并统一归入学校家长学校工作档案。

文档为doc格式。

幼儿园制度文化篇十五

一、按照食品卫生法,检查食品原料的卫生质量,保证食品原料新鲜。

二、食品加工做到先洗后切,冰冻的肉、禽、水产品在常温下要彻底解冻。

三、食品做到分池清洗,荤菜食品不能放在蔬菜池中清洗,清洁厨房用具的水池必须与清洗食品的水池分开。

四、严格执行生熟分开,厨房容器和用具(刀、砧板、湓、筐、抹布等)均做好生熟标记,不得混用。每天使用后洗刷干净,用前消毒。

五、炊事员要钻研烹调技术,主动听取教师、保育员及幼儿对伙食、点心的意见,根据幼儿的特点做到切菜细致,注意花色品种及色香、味和营养元素的调配,增强幼儿的食欲,保证幼儿有足够的营养。

六、加工食品必须加热充分,大块食品的中心温度需达70°c以上,防止外热里生。

七、幼儿的菜不能烧的太硬或太生。夏天做到(饭、菜、汤、茶)”四冷“,冬天做到(饭、菜、汤、茶)“四热”,保证幼儿吃饱、吃好。

八、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备餐间前不超过2小时。

九、保持厨房清洁、整齐、干净、如有杂物应及时清理。

幼儿园制度文化篇十六

二、口杯、刷牙杯消毒。每日早晚用流水清洗口杯,每日消毒一次。

三、毛巾消毒。擦手、洗脚、洗脸、用水毛巾要求每日消毒一次,并每周清洗、暴晒一次。

四、桌椅、床拦消毒。要求每日用消毒液擦洗一次。

五、门把手消毒。教学区幼儿在园期间,每一天用消毒液擦洗一次。

六、玩具消毒。幼儿玩具每周用消毒液浸泡一次,并晒干。

七、厕所消毒。持续厕所清洁卫生,每日用厕清或消毒水冲洗消毒。

八、床上用品消毒。床单、被套每月清洗、消毒一次,枕套每月两次。被子、垫被、枕头每月至少暴晒一次。

九、做好幼儿每日晨、晚检,每一天早上坚持为幼儿喷喉,预防疾病。

十、如遇传染病毒传播时期等特殊状况,将另行通知加强卫生消毒工作。

幼儿园制度文化篇十七

一、“一把手”负总责制度。学校校长(园长)、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维护校园安全的第一责任。要把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首要的政治任务,亲自抓好。班子成员和内部机构要分工明确,层层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落实到人。做到隐患排查要全覆盖,整改措施要真落实,防范工作要精细化。继续实行安全工作实行“一票否决”。要从人、财、物等方面提供强有力保障,不惜一切代价使安全措施迅速到位。对因工作措施不力,导致发生涉及校园重大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二、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台帐制度。全面扎实细致开展校内安全、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各种矛盾纠纷和危险人员排查工作,并对隐患和整改情况建立台帐,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人,限期整改。

三、安全防范制度。

1、加强门禁管理,坚持门卫盘查验证、登记制度,实行学生在校期间封闭管理,与教学和管理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学校。

2、落实安保人员。加强对门卫和安保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

3、要配备必要的安保器材,安装视频监控和报警设备,并与当地公安派出所联网。

4、立即排查校(园)内容易肇事生祸的危险人员,摸清底数,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和市教育局。

5、坚持预防为主,落实重点部位、每个时段的安全监管人员和责任,加强对学校各种设施设备的检查检修,坚决预防拥挤踩踏事件,防止学生集体食物中毒和群体性疾病发生,防火,防煤气中毒,防溺水。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加强集会管理,配合公安部门加强校内管制刀具的清理等。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加强校车和施工管理等。

6、加强寄宿生夜间管理,坚持每晚点名、查铺登记、领导带班组织力量夜间守护等。

7、各学校、各单位对可能影响安全稳定的重点人、重点事,要确定专门力量负责,稳控到位,确保不发生任何问题。

四、安全教育和预案制度。学校(幼儿园)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给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注重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和完善及时发现、疏导解决心理问题的机制。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加强学生健康体检工作,对特异体质或患病学生要有针对性措施。要完善学校(幼儿园)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安全预警机制和防险救灾应急预案,有计划地按预案组织全体师生进行疏散演练,提高快速有效反应能力。

五、学生集体外出申报批准制度。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活动,不得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救火、抢险等。未经市教育局批准,各学校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外出。

六、家校联系制度。要通过家长会、告家长书等多种形式,增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小学低年级、幼儿园要向家长发放学生接送卡,由家长凭卡在校门口接送学生。建立学校信息化安全管理平台,及时将学生有关信息告知监护人。

七、带班、值班和护校制度。要实行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制度,加强学校(幼儿园)和单位内部值班守护和防范。学校要成立护校队,加强对学校的巡逻和守卫。

八、信息灵通和报告制度。领导和值班人员的通讯要保持随时畅通。重大事项和紧急信息按规定要及时准确报告。

九、领导干部外出请假销假制度。学校(幼儿园)和单位领导外出必须履行请假销假手续,经市教育局领导批准后方能外出。

十、市教育局科室长期包联制度。对局直属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实行市教育局科室长期包联制度。各科室要“一校一人”,立即到校(园),驻校(园)开展安全工作,检查、督查落实安全措施,整改安全隐患。

幼儿园制度文化篇十八

幼儿园的考核以促进每一位教工在原有水平上获得提高为目的,以实事求是、严格要求、公平公正为原则。考核的结果作为教工评聘的'主要依据,考核是确保幼儿园保教质量提高的重要手段。

本园考核小组由园长、保教主任、科研主任、人事干部及若干名骨干教师组成,由园长任组长。考核小组负责领导、部署、协调组织全园的考核工作,并对教工的任职情况进行实地考核,同时对接受考核的教工做出书面定性意见。

政治态度和师德修养是教工考核的基本内容。因此,这两项指标考评结果的等第均应在优、良以上,如其中一项为“差”者,则视为不符合任职条件。

教工的考评每月进行,每月反馈,每学期重点考核为随堂和有准备各一次,每学年汇总成绩,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列名次,与本人见面。

教工考核的成绩全部记入本人业务档案。

作为下一年评聘本园教师职称的依据。

作为推荐先进、推荐高一职称评审的依据。

作为奖惩、工资晋级的依据。

考评小组成员要加强自身道德修养,秉公办事,实事求是,不得营私舞弊,滥用职权。

考评小组成员不得收取参评对象赠送的一切礼品,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考评小组成员如违反上述纪律,将撤消其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幼儿园制度文化篇十九

一、幼儿园要注意房屋、场地、玩具、用具及运动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检查,及时维修,避免触电、砸伤、摔伤、烫伤及火灾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保健医生必须妥善保管幼儿的药品,病儿服药时,必须仔细核对药名、药量、幼儿姓名,按时给幼儿服药。

三、定期向幼儿及家长宣传安全知识,在幼儿园在危险的地方张贴醒目的安全警戒标志,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四、加强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对幼儿坚持正面教育,严禁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体罚或变相体罚。

五、认真贯彻卫生防疫部门下达的有关食品卫生的规定,严把食品的进园关和食品入口关,严防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

六、幼儿园组织的各项活动都应以幼儿的安全为第一要素,进行认真细致的事先准备,考虑周详,严禁带幼儿到有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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