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制度文化(优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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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总结,可以总结经验教训,避免犯同样的错误。编写一篇完美的总结,首先需要明确总结的目的和范围。遇到不懂的问题,可以请教老师或同学,一起解决。

幼儿园制度文化篇一

为了确保学校师生的安全和校舍的安全使用,特制订本制度。

1、凡学校教职工都要树立安全意识,密切关心和注重学校校舍及其他建筑物的安全使用情况,对使用的建筑物有责任做好监督工作,有权拒绝在有危险的建筑物下进行学校教育活动。

2、学校校舍安全工作由中心校校长负责,总务处选派一名工作责任心强、懂业务的人员具体做到此项工作。

3、校舍安全检查工作要做到经常性与季节性、突击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经常性工作指每学期开学初必须经本校负责等人员进行检查无误后方可让学生到校上课,平时每天都要注意校舍等建筑物的安全情况。季节性工作指上半年梅雨季前和下半年冬季雪季前的安全检查工作。突击性工作指上级有关部门及本校组织的各项有关校舍安全检查工作。

4、校舍安全检查工作过程中要做到全面、细致,不漏检一个地方、项目,不漏检死角。

5、检查出的校舍等建筑物有安全隐患或危险迹象,应及时报告中心校及所在村民委员会,中心校在接到报告后3天内必须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到该校实地察看,提出相应措施。报中心校长同意后与村民委员会协商解决有关事宜。检查确定为危险房屋的校舍立即封闭严禁师生进入。

6、校舍安全检查应包括学校使用的所有房屋(含租用、借用),各灯辅导建筑物设施(如体育设施),师生进出的主要路途建筑物(含他人的),学校校舍内的用电线路、电器等,涉及师生人身安全的固定性物品。

7、总务处应建立学校校舍安全档案,并对档案内容及时进行调整、记载。

幼儿园制度文化篇二

1.评鉴委员素质不一,能够参与专业对话者较少,宜提升评鉴委员的幼教专业素养。

大部分教师对近年来评鉴委员的素质比较满意,但仍有少数教师对若干评鉴委员主观性太强、专业性不足感到失望。只有培养研究生以上学的幼教工作者为评鉴委员的储备人员,才不至于仓促成军,才能保证在评鉴现场有比较深入又有见解的专业对话。

2.评鉴委员所持标准笼统,宜建立具体明确的评鉴标准,突出评鉴的辅导功能。

较多的幼儿园教师认为有些评鉴委员的标准相当笼统,虽以手册内容为依据,但各人解读不同。评鉴手册的每一细项如能列出具体指标,不但每位评鉴委员能有较客观的评鉴标准,也能使一线教师有较明确的努力方向。幼儿园最希望遇到问题或困难时有人指导,评鉴如要发挥辅导功能,则需在评鉴前就提供辅导,并配备可随时请教的专职教授,这样会比评鉴当天的指导更实际有效。

1.初评与复评时预先通知或不通知各有利弊。

由于评鉴与奖金有关,曾有幼儿园作假。例如,出现借师资现象(合格幼儿园教师有教师证),或短时间赶制资料,或从别家借游戏器材充数等。目前台北市采取初评事先通知,复评不事先通知的做法,但仍有走漏复评消息的现象存在,值得有关部门思考。

2.自我评鉴机制仍难落实,宜加强辅导。

台北市的评鉴手册很重视自我评鉴机制,计划中的评鉴程序都列有自我评鉴,要求各幼儿园先组成自我评鉴小组,召开园务会议共同讨论,填写基本资料及园方自评说明,送年度承办评鉴的学校汇总。大多数教师反映,所在幼儿园如该年度未轮到评鉴,通常由园长填完自评表就上交,而能真正成立自评小组,通过全体教职工分工合作建立自评机制的幼儿园并不多。

1.评鉴结果与奖励挂钩,降低了辅导功能,宜把评鉴结果与奖励分开。

评鉴的意义在于向园方提供“健康”检查,突出访视辅导的功能,但由于教育主管部门的计划中明文规定“绩优奖”占该年度受评园数的1/5,每园除奖牌(状)外另发20万元(台币)奖励金,因而加剧了竞争,甚至发生作假现象,未能真正发挥访视辅导、“健康”检查的功能。

2.“后设评鉴”仍待努力。

“自我评鉴”要求评鉴的最后阶段做到“后设评鉴”,即能再审查最初的规划、近中长程发展目标、swot、评估评鉴的质量,以保证绩效。在这方面大部分园长表示自己能力有限,能针对评鉴委员的意见开次检讨会就不错了,事实上能做到“后设评鉴”的幼儿园并不多。“自我评鉴”往往成为幼儿园掩饰缺点,应付外部评鉴的手段。有学者认为,宜努力将幼儿园评鉴发展成为幼儿园自动动作的内在机制,这才是积极可为的方向。

1.到底何者应接受追踪辅导宜再明确。

台北市会将初评成绩欠佳者列入追踪辅导对象,但有些市县近几年常常在下一年度对受评的幼儿园进行全面追踪辅导,获特优者亦不例外。两种做法当然后者较优,但牵涉经费开支及辅导人才的培育,值得进一步研究。

2.辅导的实质与资源投入宜求公平合理。

对需要追踪辅导的幼儿园来说,它们先天不良、后天失调,尤其在今日美语补习班争抢生源的状况下,有些备案幼儿园的生存状况堪忧。按台北市规定,三年内未见改善的幼儿园就不能再获得教育主管部门任何补助经费,这更是雪上加霜。因此,如要以“辅导”名义来追踪是否应投入资源,不管是派专家辅导或给予补助,都应考虑评鉴能否雪中送炭,使它们起死回生,造福乡里。这是大部分幼儿园教师的感受与建议。

幼儿园评鉴本意是追求先进幼儿教育理念的实现,其目的在于发现问题,精益求精。我们审视当前台北市的评鉴制度,期望能使一向由官方主导的评鉴工作成为基层人员主动参与、鞭策自己的动力。

幼儿园制度文化篇三

1、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无关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2、凡进入校园的师生,一律核验身份,进行体温检测,并登记相关信息,确认符合相关规定后,方可进入校园。

3、发现发热、干咳、乏力、体温超过37。3度的,一律不得进入校园,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进行处置。

4、因公确需进入的外来人员,须经当日值班校(园)级领导批准,核验身份证件。并履行“外来人员”登记、测温、消毒手续。发现情况异常的,一律禁止进入校园。外来人员须由校内人员陪同,严格控制活动区域,完成相关工作后迅即离开校园。

5、谢绝一切因私来访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因私来访的外来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来访者与被访人在园外会面。被访者返回后,履行测温、消毒手续。

6、门卫管理人员为进入校园人员测量体温时,要专区专用,要与被测人员保持适当距离,减少对话,用体温枪等手持仪器测量时要严格按照使用说明规范操作,不得与被检测人员发生肢体接触。

7、禁止一切外来车辆入园。运送幼儿食材的'超市配送车辆,在园外停放。运送人员需经过体温检测,无异常并进行手部消毒及“外来人员登记”后方可将食材送到食堂。

二、离校管理。

1、未按学校规定执行或非经学校批准同意,教职员工一律不得离开校园。必要的教师员工外出活动要进行记录备案。教师离园时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从外返回园内,必须再接受传达室人员体温测量,体温正常方可入园。

2、来园幼儿没有极特殊情况,不允许家长中途接走幼儿。如必须接走,家长需提前与本班教师说明情况,待本班教师同意的情况下,由本班教师将幼儿送至幼儿园大门口处,将幼儿接走,家长不得进入校园。

3、实行分批、错峰放学,避免校门口人员聚集。组织家长和幼儿快速离开校园,减少逗留时间。

幼儿园制度文化篇四

如音体室、会议室等所陈设的体育器械、电器设备、教具、玩具、桌椅床铺等均由后勤园长立册登记、管理。此类物资未经后勤园长同意不得擅自搬动,挪作部门使用。若有违反,后勤园长有权追究责任,对毁坏、遗失者要处理并赔偿。

班级若因授课需要移动使用后,应负责放回存放地点。有损坏时应向该室负责人报告及时检修。

专人保管,每学期清点一次,发现毁、损、错、漏要报告后勤园长,检查原因。各班级向教具室、资料室借用的教材教具要登记,定期退还。若有遗失或损坏,视情节轻重由其负责修理或赔偿。医疗室除搞好医疗器材的`保管外,还要进行药物建账核算,每学期清点一次。

1、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物品要整齐。每日一小扫,每周五一大扫。

2、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日早晨、中午起床后开窗换气。

4、班上厕所每天随用随清洗,周五用洁厕精洗1次。

5、班上活动室每天拖地3次。周五用消毒水拖地1次。桌椅柜每天抹1次。

7、床上用品每月洗晒1次。

1、幼儿饭前便后要用肥皂洗手,饭后漱口擦嘴。每周剪一次指甲。

2、工作人员要保持仪表整洁,不留长指甲。

1、餐具和餐巾每餐后洗净蒸20分钟,水杯每天洗后蒸20分钟,毛巾每天换洗并蒸20分钟。

2、每天用紫外线消毒灯消毒一次睡室和活动室,每次20分钟(幼儿不在场时)。门把手、楼梯扶手等处每天用消毒液擦洗一次。

3、幼儿玩具用每0.3%的消毒水泡15分钟,不能浸泡的玩教具及书籍在阳光下晒1小时或紫外线灯下照20分钟。

幼儿园制度文化篇五

二、口杯、刷牙杯消毒。每日早晚用流水清洗口杯,每日消毒一次。

三、毛巾消毒。擦手、洗脚、洗脸、用水毛巾要求每日消毒一次,并每周清洗、暴晒一次。

四、桌椅、床拦消毒。要求每日用消毒液擦洗一次。

五、门把手消毒。教学区幼儿在园期间,每一天用消毒液擦洗一次。

六、玩具消毒。幼儿玩具每周用消毒液浸泡一次,并晒干。

七、厕所消毒。持续厕所清洁卫生,每日用厕清或消毒水冲洗消毒。

八、床上用品消毒。床单、被套每月清洗、消毒一次,枕套每月两次。被子、垫被、枕头每月至少暴晒一次。

九、做好幼儿每日晨、晚检,每一天早上坚持为幼儿喷喉,预防疾病。

十、如遇传染病毒传播时期等特殊状况,将另行通知加强卫生消毒工作。

幼儿园制度文化篇六

一、未经许可,一切闲杂人员不得进入幼儿寝室。

二、幼儿进寝室后,保育员应提醒幼儿立即脱衣上床睡觉,不得大声喧哗和玩耍、疯闹。

三、值班人员在值班时,不得擅自离开寝室,不得打瞌睡、做私事,教师之间不闲谈,要不断巡视,幼儿睡眠情况,做好护理工作。

四、提醒幼儿中途解便,特别注意个别特殊儿童的护理工作。

五、中途幼儿有身体不适或不安全情况出现时,应及时汇报;及时和保育医生及家长取得联系及时医治。

六、早班看护幼儿午睡的教师,幼儿起床后需整理好幼儿的床铺,清理好地面垃圾,保持幼儿寝室干净整洁。

七、每天坚持使用消毒灯。

消毒时间一般在40分钟左右安排在儿童不在寝室的时间进行消毒、即上午9:00—10:00、下午2:30—3:30分随时观察消毒灯使用情况。

八、如遇不安全情况,首先把幼儿撤离,切断不安全因素,立即向上级汇报。

幼儿园制度文化篇七

一、按照食品卫生法,检查食品原料的卫生质量,保证食品原料新鲜。

二、食品加工做到先洗后切,冰冻的肉、禽、水产品在常温下要彻底解冻。

三、食品做到分池清洗,荤菜食品不能放在蔬菜池中清洗,清洁厨房用具的水池必须与清洗食品的水池分开。

四、严格执行生熟分开,厨房容器和用具(刀、砧板、湓、筐、抹布等)均做好生熟标记,不得混用。每天使用后洗刷干净,用前消毒。

五、炊事员要钻研烹调技术,主动听取教师、保育员及幼儿对伙食、点心的意见,根据幼儿的特点做到切菜细致,注意花色品种及色香、味和营养元素的调配,增强幼儿的食欲,保证幼儿有足够的营养。

六、加工食品必须加热充分,大块食品的中心温度需达70°c以上,防止外热里生。

七、幼儿的菜不能烧的太硬或太生。夏天做到(饭、菜、汤、茶)”四冷“,冬天做到(饭、菜、汤、茶)“四热”,保证幼儿吃饱、吃好。

八、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备餐间前不超过2小时。

九、保持厨房清洁、整齐、干净、如有杂物应及时清理。

幼儿园制度文化篇八

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中小学、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学校安全管理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

第四条。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三)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五)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等。

第七条。

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四)制定校园安全的应急预案,指导、监督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安全工作;。

(五)协调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对学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教育督导机构应当组织学校安全工作的专项督导。

第八条。

公安机关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二)指导和监督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三)协助学校处理校园突发事件。

第九条。

卫生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检查、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二)监督、检查学校食堂、学校饮用水和游泳池的卫生状况。

第十条。

建设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二)指导校舍安全检查鉴定工作;。

(四)依法督促学校定期检验、维修和更新学校相关设施设备。

第十四条。

举办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应当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三)定期对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对需要维修的,及时予以维修;对确认的危房,及时予以改造。举办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障师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有条件的,学校举办者应当为学校购买责任保险。

第十六条。

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应当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明确其安全保卫职责。

第十七条。

学校应当健全门卫制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学校门卫应当由专职保安或者其他能够切实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

第十八条。

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学校应当在校内高地、水池、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者采取防护设施。

第十九条。

学校应当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对于政府保障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并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第二十条。

学校应当建立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或者按照规定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者损毁的,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第二十一条。

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检查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状况,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第二十二条。

学校应当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并将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置于实验室显著位置。学校应当严格建立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的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等制度,保证将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存放在安全地点。

第二十三条。

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学生常见病的治疗,并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有条件的学校,应当设立卫生(保健)室。新生入学应当提交体检证明。托幼机构与小学在入托、入学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档案,组织学生定期体检。

第二十四条。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第二十五条。

有寄宿生的学校应当建立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学校应当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学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第二十六条。

学校购买或者租用机动车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应当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并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

接送学生专用校车应当粘贴统一标识。标识样式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学校不得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

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当身体健康,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

第二十九条。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应当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一)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二)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三)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

(四)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

第三十条。

学校应当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教学计划组织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并根据教学要求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帮助措施。

学校组织学生开展体育活动,应当避开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开展大型体育活动以及其他大型学生活动,必须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当事先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共同研究并落实安全措施。

第三十一条。

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低年级学生、幼儿上下学时接送的交接制度,不得将晚离学校的低年级学生、幼儿交与无关人员。

第三十二条。

学生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同时安排人员巡查,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晚自习学生没有离校之前,学校应当有负责人和教师值班、巡查。

第三十五条。

学校教职工应当符合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要求。学校不得聘用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的人,或者有精神病史的人担任教职工。

学校教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纪律,不得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并与学生监护人沟通。

第三十七条。

监护人发现被监护人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应当及时告知学校。

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应当休学,由监护人安排治疗、休养。

第三十九条。

学校应当在开学初、放假前,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新生入校后,学校应当帮助学生及时了解相关的学校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

第四十一条。

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安全防范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自我保护技能,应对不法侵害。

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交通规则和行为规范。

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有条件的可以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和体验,使学生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提高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的能力。

学校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到江河湖海、水库等地方戏水、游泳的安全卫生教育。

第四十二条。

学校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事故预防演练。

学校应当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第四十四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组织负责安全管理的主管人员、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和学校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人员,定期接受有关安全管理培训。

第四十八条。

建设、公安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周边建设工程的执法检查,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在学校围墙或者建筑物边建设工程,在校园周边设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场所或者设施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场所或者设施。

第四十九条。

公安机关应当把学校周边地区作为重点治安巡逻区域,在治安情况复杂的学校周边地区增设治安岗亭和报警点,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处置扰乱学校秩序和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五十条。

公安、建设和交通部门应当依法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施划人行横线,根据需要设置交通信号灯、减速带、过街天桥等设施。

在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学校上下学时间,公安机关应当根据需要部署警力或者交通协管人员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和交通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农村地区交通工具的监督管理,禁止没有资质的车船搭载学生。

第五十二条。

文化部门依法禁止在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并依法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第五十三条。

新闻出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依法取缔学校周边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查处学校周边制售含有淫秽色情、凶杀暴力等内容的出版物的单位和个人。

第五十四条。

卫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校园周边饮食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取缔非法经营的小卖部、饮食摊点。

第五十八条。

发生教职工和学生伤亡等安全事故的,学校应当及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属于重大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逐级上报。

第五十九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报告上一年度学校安全工作和学生伤亡事故情况。

第六十一条。

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不依法履行学校安全监督与管理职责的,由上级部门给予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由上级部门和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二条。

学校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学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学生和教职工伤亡的;。

(二)发生事故后未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瞒报、谎报或者缓报重大事故的;。

(四)妨碍事故调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五)拒绝或者不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第六十三条。

校外单位或者人员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引发学校安全事故的,或者在学校安全事故处理过程中,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造成学校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每年对在园儿童进行一次血色素化验,发现贫血儿童及时采取治疗措施。

幼儿园制度文化篇九

一、熟悉和掌握消防法规和本单位消防工作管理制度及应急措施,熟悉消防重点部位的布局、建筑特点,防火区域及疏散通道走向,消防设备的配置情况。

二、熟练掌握和应用火警监视设备性能,严格操作规程,严格消防设备的使用和管理。

三、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密切监视火灾报警系统,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做到不脱岗、不睡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发现火警信号或接到报警时,要进行实施查看,并及时将着火地点、火势情况、燃烧物质、报告人姓名、扑救情况向有关领导报告,并以最快的速度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做好详细记录。

五、对消防设备要定时进行维修保养,设备发生故障要及时维修,并向领导报告。

六、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当班未处理完的事项及重大问题要交接清楚,并进行实地检查交接和签字。

七、工作人员依照规定接受消防安全专业培训,并做到持证上岗。

八、外单位到中控参观、培训、维修、查阅资料等,均应报保卫部经理同意批准,并按规定进行登记备案。

九、中控室为酒店要害部位,工作人员在中控内不准接待亲友和会客,无关人员一律不得入内。

1、幼儿园的消防安全工作本着“防患于未然”的宗旨,由幼儿园管理事务后勤的老师专门负责。

2、按照消防有关条例,在厨房及各楼道口配置消防灭火器及消防栓,并定期请消防专业人员进行检查、更新。保证各设备使用的有效性和便捷。

3、定期检查幼儿园用电线路以及煤气、电器等器材的使用安全,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请有关的专业人员进行维修解决。

4、在干燥季节,进一步树立安全意识,加强安全巡查,杜绝消防安全隐患。

5、在各班及食堂、仓库等部门建立安全责任制,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向园的消防负责人员汇报,万一发生火灾,首先应迅速组织幼儿按园定的路线进行疏散,严禁组织幼儿参加救火行动。

6、定期向幼儿传授消防安全知识,并组织响应的消防演习活动。严禁幼儿玩火、玩电以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并严把入园关,严禁幼儿带危险物品上幼儿园。

7、各班教师负责做好对家长的消防安全宣传工作,严禁家长在幼儿园内吸烟,或给幼儿购买易燃易爆的物品。

幼儿园制度文化篇十

1、每月开展教研活动不少于1次(园级)、教研组每学期不少于12次,业务学习每周1次。活动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无特殊情况下不请假。活动前准备好有关资料,认真讨论发言,做好活动笔记。

2、活动要求每位教师必须认真参加各级各类教研活动,更新教育观念,优化教育行为,积极创新,不断提高保教质量。

3、内容要求。

1)教研活动以《纲要为指导》,以贯彻《纲要》、进行教学研究为重点,以提高保教重量为目的。

2)学习教育理论和本专业理论,不断充实现代教育理论和学科专业知识,提高全园教师的理论修养。

3)通过学习、观摩、交流、评议、讨论、竞赛等多种形式,开展教研活动,提高教师将正确的教育观念转化为教学实践的能力。

4)学习教育科研理论和方法,通过课题计划的交流,课题观摩、成果交流、评比推广,增强科研意识,提高科研水平。不断完善教科研管理制度,加大科研实施力度,争创市级和嘉兴市级以上科研成果。

5)根据要求或本园实际情况,积极开展教师教育基本功及技能技巧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专业技能。

6)积极开展各类小、中、大型幼儿活动竞赛,(各班、各组每学期2次以上,园级1~2次)丰富幼儿生活,给每位幼儿提供参与的机会。

幼儿园制度文化篇十一

幼儿园教师职称可分有高级、一级、二级共三个级别。幼儿教育是教育发展建设的开端,而幼儿教育的管理对今后的学生学习有直接的.影响,也是现代人们最关注的热点之一,毕竟起点好,能够看得更远,所以对于这职称评审时的各项信息是教学行业要注意的方面。

1.任幼儿园一级教师5年以上;。

4.近4年以来,获得校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或1次考核为优秀。

1.大学专科毕业生,见习1年期满,或中等幼师毕业任幼儿园二级教师3年以上;。

3.创造性地进行教育教学工作,具有幼儿教育教学工作的经验,教育教学效果良好。具有指导教育教学工作研究的能力和培养教师的能力。

1.中等幼儿师范学校及职业高中幼儿师范班毕业,见习1年期满;。

3.具有从事幼儿园教育工作必备的文化知识和技能技巧,具有初步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

4.掌握《幼儿园教育纲要》的精神,能胜任幼儿园各班教育教学工作,效果良好。

幼儿园制度文化篇十二

幼儿园的考核以促进每一位教工在原有水平上获得提高为目的,以实事求是、严格要求、公平公正为原则。考核的结果作为教工评聘的'主要依据,考核是确保幼儿园保教质量提高的重要手段。

本园考核小组由园长、保教主任、科研主任、人事干部及若干名骨干教师组成,由园长任组长。考核小组负责领导、部署、协调组织全园的考核工作,并对教工的任职情况进行实地考核,同时对接受考核的教工做出书面定性意见。

政治态度和师德修养是教工考核的基本内容。因此,这两项指标考评结果的等第均应在优、良以上,如其中一项为“差”者,则视为不符合任职条件。

教工的考评每月进行,每月反馈,每学期重点考核为随堂和有准备各一次,每学年汇总成绩,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列名次,与本人见面。

教工考核的成绩全部记入本人业务档案。

作为下一年评聘本园教师职称的依据。

作为推荐先进、推荐高一职称评审的依据。

作为奖惩、工资晋级的依据。

考评小组成员要加强自身道德修养,秉公办事,实事求是,不得营私舞弊,滥用职权。

考评小组成员不得收取参评对象赠送的一切礼品,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考评小组成员如违反上述纪律,将撤消其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幼儿园制度文化篇十三

一、幼儿来园和离园教师负责照顾,交接班不能有空档,必须清点幼儿人数。

二、幼儿户外活动要有明确的目的,要注意动静交替;要适合幼儿的年龄特点,时间不宜过长,活动前后一定要清点幼儿人数,确保幼儿的安全。

三、向幼儿进行安全教育,不要打闹乱跑,进园后不得擅自离开幼儿园。增强幼儿自我保护意识,使幼儿知道幼儿园的`名称、具体地址、父母姓名等,防止意外事故,提高幼儿自我保护能力。四、加强每天晨、午检工作,教育幼儿不要带危险品来园(如:别针、纽扣、尖针、玻璃球、小刀、小豆豆等),防止异物落入鼻腔、口腔、耳内。

五、园内各活动室要定期消毒,消毒时防止人员入内。六、每天下班前要对全园各活动室进行检查。如:教室、厕所等,防止幼儿遗留在室内。

七、园长每天早晚要巡视一遍园所,发现有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处理,教师在活动中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

八、意外事故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包括家长工作。然后必须写出事故报告,并根据产生影响程度、情节轻重给予处理。户外活动和放学老师负责,其他时间由当班老师负责。

九、热开水要放在幼儿碰不到的地方,防止烫伤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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