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精神病人管理方案(大全15篇)

  • 上传日期:2023-11-10 05:4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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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方案还需要与相关人员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方案制定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广泛收集信息和意见,做到全面考虑。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可以学习一些优秀的方案,以提升自己的方案制定能力。

精神病人管理方案篇一

实施方案是指对某项工作,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及工作步骤等做出全面、具体而又明确安排的计划类文书,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文体。实施方案其中最常要用到是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也叫项目执行方案,是指正式开始为完成某项目而进行的活动或努力工作。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集合3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按照“全面摸排、重点管控”的原则和“精准、完整,鲜活、到位”的要求,综合运用多种工作措施,对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开展摸排管控,实现底数清、情况明,全救治、全救助、管得住。对每名摸排确诊的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逐人建立社区关爱帮扶小组,落实着护人员及其责任,采取针对性救助和服务管理措施,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推动建立健全全覆盖、责任化、精准化、动态化的摸排管控工作机制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以及社区康复服务体系,进一步细化部门职责任务、工作流程,强化医疗救治和保障,加强患者信息共享、实战应用,提高预警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件的发生,有力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加强摸排管控工作的组织领导,镇平安办成立全镇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排管控工作领导小组,镇人大主席任领导小组组长,政法委员担任副组长,综治办、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民政办、财政所、人社所、卫生院负责同志等为领导小组成员。

综治办:负责此次摸排管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将此次摸排管控工作融入市域社会治理、基层社会治理推动;督促指导各村(街)和各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好摸排管控工作。

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对摸排出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开展危险性评估工作;牵头逐人建立关爱帮扶小组,牵头落实救治、救助、收治工作。

镇公安派出所:负责此次摸排的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名单汇总和信息交换工作;梳理在公安机关治安重点人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公安库”)中的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及时将核实或者补充的患者信息反馈给卫生健康部门;对卫生健康部门通报的符合录入公安库条件的患者,及时入库管控;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对摸排出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开展危险性评估工作。

卫生院:组织人员对摸排出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诊断、危险性评估;逐人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档案并视情会同公安、民政、残联等部门按要求随访,提出就诊指导意见,加强服药管理;将司法所、公安派出所通报的由司法鉴定机构、监管场所提供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及时录入卫健库;对确诊并危险性评估3级(含)以上患者信息,及时通报公安派出所、民政办。

民政办:督促指导社会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摸排收留的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及时通报公安派出所;根据公安派出所、卫生院提供的入库人员信息,按职责做好符合条件的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做好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等工作。梳理办理精神类别残疾人证的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及时通报公安派出所;配合卫生院等部门做好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随访、走访工作;掌握符合残疾标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情况;配合指导做好社区康复工作。

司法所:及时将社区矫正人员、安置帮教对象中摸排出的以及司法鉴定机构掌握的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通报公安派出所,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和服务管理机制。

财政所:按照现行经费开支渠道做好相关工作的经费保障,支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正常开展。

人社所:按规定做好参保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基本医疗保障工作,加强医保基金支付管理。

此次摸排、采集、诊断、评估、管理等工作,按照居住地为主、户籍地为辅的原则开展,患者在省内人户分离的,由发现地发现单位的县级部门报请对应上级部门通报患者主要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患者跨省人户分离的,由发现地发现单位的县级部门逐级报请对应省级部门通报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摸排管控的范围是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祸类、肇事类、其他高风险类等3类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疑似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其他高风险类患者是指除肇祸、肇事类外其他危险性等级评估在3级(含)以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为加强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监护、治疗和管理,保障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市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按照市统一部署,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综合运用多种工作措施,扎实做好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排查、救助、服务、管理工作。按照“以人为本、属地管理、底数摸清、处置有力、救助到位、依法管理”的原则,做到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有人管、不脱管、管得住、管得好”。

到2012年底,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救助服务与管理工作协作联动机制,形成以“预防为主、收治为先、及时处置、后续管理”的服务管理工作格局,提升我区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工作的科学化、系统化、制度化水平,实现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实行动态管理,保障其合法权益,有效预防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的工作目标。

区成立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综治工作的副区张铁炎任组,综治、公安、民政、财政、卫生、残联、人社、司法等部门和街道(乡、镇)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综治办,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陈海东担任。

(一)区综治办:牵头组织开展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全区各部门、各单位落实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收治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对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工作情况及有关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督办。

(二)区公安分局:牵头组织民政、卫生、残联等相关部门和街道(乡、镇)、社区(村)开展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排查,制定排查方案。协调相关部门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进行诊断和风险评估,制定管控方案。组织相关部门对治愈出院后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进行跟踪管理。移送有暴力倾向或正在实施肇事肇祸行为的精神病人到定点医院救治。对正在实施违法犯罪、对本人及他人的安全有威胁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在保证其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对其采取保护性的约束措施。

(三)区民政局:负责协助公安、卫生部门开展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排查工作。收集、梳理民政系统所属福利机构和救助站收治的精神疾病患者相关信息及时通报公安、卫生部门。督促指导所属精神卫生机构协助卫生部门开展走访、诊断和风险评估等工作。负责精神病人医疗救助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对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精神病人予以相应的社会救助。协助做好流浪乞讨精神病人的救助工作。

(四)区卫生局:负责协助公安部门开展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工作。组织精神病医疗机构或有执业资质的医生对公安机关移送或本部门排查出的精神病人进行诊断和风险评估,并将评估等级为3级以上的重性精神病人及时通报公安部门。向社会公布有资质对精神病人进行诊断和风险评估的医疗机构。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积极开展医疗救治、病员信息采集和监测工作。监督精神病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

(五)区残联:负责排查掌握本系统中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底数,将基本信息及时通报公安、卫生部门。开展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社会防治康复工作。向符合残疾条件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发放该病人的残疾人证件。

(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制定和完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社保政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做好该类病人的医疗参保工作。按政策落实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医疗费用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报销。为康复后有劳动能力的该类病人提供就业服务。

(七)区司法局:应加强与有肇事肇祸行为精神病人家属及监护人的联系,协调司法鉴定机构对符合条件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进行法律援助,并加强对鉴定机构的监督管理。

(八)区财政局:负责落实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医疗救治经费。对无法查清原籍或外市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发生的救治费用,审核拨付并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九)各街道(乡、镇)及社区(村):协助公安机关对本辖区内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进行排查,发现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及时向公安、卫生、民政等部门报告。协助相关部门开展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危险性评估、随访管理、应急处置工作。落实本辖区内贫困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医疗、生活救助政策。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事关社会稳定大局,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街道(乡、镇)、区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以加强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为基础,摸清底数;以建立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治疗与监管的社会联动机制为根本,实施综合治理;以提高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收治与医疗为手段,改善和稳定患者病情;以全面做好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监管为重点,强化管理工作;以增强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处置工作为保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二)完善措施,认真履职。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在2012年3月底前完成对本实施方案的细化,制定出台具体落实措施;街道(乡、镇)要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辖区内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的管理工作。

(三)依法操作,注重配合。各部门在实施服务管理工作中要严格依法办事,注重工作方式方法,切实保护精神疾病患者个人隐私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在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发现、评估、服务、管理、信息报告等环节加强信息互通,密切配合,共同推进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救助和管理工作的开展。

为建立综合预防和控制重性精神病人肇事肇祸行为的长效机制,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现就加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收治和管理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1、有本省户籍或外省(市、自治区)流入本省又无亲属、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发生以下肇事肇祸行为之一的精神病人应予以收治监护。

(1)杀人、伤害等严重侵害他人人身权利的;

(2)放火、爆炸、投毒、破坏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

(3)抢夺、损毁公私财物的;

(4)严重扰乱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常工作、生产秩序的;

(5)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后果的;

2、遇有重要活动或重大突发事件期间,收治管理对象范围可酌情扩大。

1、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有法定监护人(单位)的,其监护人(单位)不得随意放任流落社会,造成危害行为发生。发生危害结果的要追究监护人(单位)的责任。

2、街道、社区居(村)委会要对辖区内重性精神病人进行有效监控,如精神病人发生肇事肇祸行为或出现肇事肇祸倾向,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报告。

3、公安派出所接到街道、社区居(村)委会报告后,对发生肇事肇祸行为(或有肇事肇祸倾向)的疑似精神病人,应及时与设区市精神病院联系进行精神医学鉴定。

4、经鉴定确认发生肇事肇祸行为或有肇事肇祸倾向的精神病人,公安派出所应强制送精神病院治疗,同时逐级上报,并由设区市公安机关签发《收治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入院通知书》,交由精神病院治疗。

5、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经一个疗程治疗后,病情难以稳定且反复发作的,由精神病院继续给予住院治疗。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病情已稳定或痊愈需出院,由监护人或患者所在单位领回。

(二)对流落社会的精神病人的收治管理。

1、对流落社会的精神病人,公安部门应将其送精神病院进行精神医学鉴定,精神病院要无条件接收。

2、经鉴定确认无肇事肇祸倾向且病情稳定的精神病人,由公安部门送民政部门流浪乞讨救助机构给予救助。民政部门流浪乞讨救助机构可视患者情况商公安、精神病院协助送返原籍。

3、经鉴定为肇事肇祸或有肇事肇祸倾向的精神病人,给予强制留院治疗。经一个疗程治疗后,病情难以稳定且反复发作的,由精神病院继续给予治疗。病情已稳定或痊愈,可查清其身份、监护人或所在单位的,由监护人或患者所在单位办理出院手续后领回;因其监护人家庭贫困、无力抚养而拒不领回或无法查清原籍、监护人或所在单位的,经设区市民政部门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赣府发[2007]21号文件精神,由民政部门所属精神卫生机构接收和治疗。

(三)对家庭贫困的重性精神病人和经公安部门送治后出院的贫困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由各级残联对其免费发放维持治疗期间的基本治疗药品,社区居(村)委会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实施日常管理,确保其按时用药。

1、对公安机关强制送治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精神医学鉴定费用、基本治疗用药费用由财政给予报销,住院床位费减半,伙食费等其他费用由个人负担。

2、凡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治疗费用由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符合城乡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条件的,还可给予相应的医疗救助,救助金额从宽掌握。未参加医疗保险,但家庭有支付能力的由家庭负担。

3、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属城乡低保户的,除按规定在城乡合作医疗和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中报销部分费用外,当地政府还可视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4、对无法查清原籍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精神医学鉴定、收治应急处置、住院治疗和收容期间相关费用由财政负担。

5、对交由民政部门安置和病情长期无法稳定仍由精神病院监护住院治疗、且无法查清其法定监护人(单位)的精神病人,财政部门按城镇低保标准核拨其生活费,按基本治疗用药标准核拨其免费用药费用。

6、对家庭贫困的重性精神病人和经公安部门送治后出院的贫困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免费发放维持治疗期间的基本治疗药品,所需经费由财政负担。

7、按每强制收治一名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补助100元的标准,适当增加公安部门强制收治管理专项经费。工作经费由公安部门按收治人数据实申报,并提交设区市公安机关签发并有收治精神病院盖章确认的《收治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入院通知书》和精神病院同意精神病人出院的证明,送财政部门审核后予以核拨。经费每半年结算一次,上半年结算时间为6月20日,下半年为12月20日。

8、建立省、市两级负担机制。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收治管理经费由省、设区市二级财政按6:4比例负担,省级负担的经费从2008年列入预算基数。设区市应严格按规定落实配套资金,并在财政专户中设立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收治管理经费专账,实行专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9、建立简便的费用结算机制。精神病院凭送治病人的精神医学鉴定书、设区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收治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入院通知书》、住院费用清单、出院小结等凭证,定期将强制收治的精神病人治疗费用报设区市财政部门审核,审核后确认的经费由财政直接拨付至精神病院。

为落实责任,由设区市政府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内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收治管理的所有工作。省级只对经费实行专项补助,指导工作开展。各设区市要建立由综治办牵头,公安、卫生、民政、残联、劳动保障、财政等部门参加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收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专项负责此项工作,确保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收治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1)综治办:牵头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落实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收治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对辖区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工作情况及有关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2)公安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进行全面深入的排查,逐一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对危害公共安全的肇事肇祸精神疾病患者实施强制收治。

(3)卫生部门:承担精神卫生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的指导、预防、监测工作。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费的审核、报销、拨付工作。

(4)民政部门:承担在服役期间患精神疾病复员、退伍军人的救治任务;认真做好流落社会的精神病人救助及送返原籍等相关工作;对因监护人家庭贫困、无力抚养而拒不领回,以及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查清原籍和监护人的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由民政部门所属精神卫生机构接收和治疗;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实行城乡大病医疗救助,报销有关费用。

(5)残联:认真完成精神疾病社会防治康复任务,对家庭贫困重性精神病人和治疗出院后贫困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免费发放维持治疗的基本治疗药品。

(6)劳动保障部门:按政策落实重性精神病患者的医疗费用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报销,促进康复后有劳动能力的精神病患者就业。

(7)财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精神卫生工作需要,逐步增加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收治管理工作的财政投入,核拨有关经费,加强资金监管。

(8)社区居(村)委会:协助开展精神病患者的肇事肇祸危险性评估、随访管理、应急处置;落实本辖区内贫困重性精神病人和治疗出院后的贫困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医疗救助政策。

(9)精神病院:对精神病人进行鉴定;凭设区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收治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入院通知书》办理交接入院手续,制定治疗方案。严格执行物价部门的相关规定和基本用药目录,控制有关费用,实行保本微利原则。完善安全设施,防止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住院治疗期间外逃、伤害和自杀等事件发生。

精神病人管理方案篇二

1、积极宣传认真执行“保密法”,增强保密意识。

2、设专人负责重性精神疾病的管理工作。重性精神疾病的专职管理人员并应当具备相应的管理知识和精神疾病相关专业知识,具备基本的网络安全知识和保密意识,定期参加重性精神疾病作息管理培训及考核。基具体职责包括:负责本中心与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有关的文件、资料、作息的收发、存档及管理;负责重性精神患者基本信息、治疗与随访及精神卫生工作报表的审核、录入系统及质量控制等。

3、应定期备份系统中本辖区患者信息及统计报表,并妥善保管。未经同级行政部门许可,不得向其他机构和个人透露。

4、卫生部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发布全国或本地区重性精神疾病信息。其他部门、机构和人民无权向社会发布相关备案。

5、卫生系统内的相关机构或个人因工作需要使用重性精神病相关信息,需出示相关证明并经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备案。

6、卫生系统外的其他部门和机构因工作需要查阅或使用重性精神疾病信息,需携带本系统业务主管部门证明,征得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同意并备案后方可进行。

8、对违犯保密制度,造成泄密事故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不同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精神病人管理方案篇三

对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资金管理问题,相关部门还应提高认识,联合起来共同商讨制定新的方案,以保证资金的有效使用。笔者根据多年的工作经验,认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1.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责任和管理重点。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资金管理决定着服务能够持续健康发展,因此各级政府都十分重视这一问题,也多次下发文件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指导。我县在多年的实践中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也存在诸多问题。只有挖掘问题的实质,进行深入的分析,才能有效解决。本文认为可从明确政府相关部门的责任入手,加强财政局和卫生局之间的沟通,加强预算管理,减少资金拨付环节,落实考核机制,实行项目专账、管理专人,希望能对以后的工作有指导意义。

精神病人管理方案篇四

为加强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监护、治疗和管理,保障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市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按照市统一部署,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综合运用多种工作措施,扎实做好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排查、救助、服务、管理工作。按照“以人为本、属地管理、底数摸清、处置有力、救助到位、依法管理”的原则,做到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有人管、不脱管、管得住、管得好”。

到2012年底,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救助服务与管理工作协作联动机制,形成以“预防为主、收治为先、及时处置、后续管理”的服务管理工作格局,提升我区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工作的科学化、系统化、制度化水平,实现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实行动态管理,保障其合法权益,有效预防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的工作目标。

区成立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综治工作的副区张铁炎任组,综治、公安、民政、财政、卫生、残联、人社、司法等部门和街道(乡、镇)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综治办,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陈海东担任。

(一)区综治办:牵头组织开展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全区各部门、各单位落实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收治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对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工作情况及有关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督办。

(二)区公安分局:牵头组织民政、卫生、残联等相关部门和街道(乡、镇)、社区(村)开展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排查,制定排查方案。协调相关部门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进行诊断和风险评估,制定管控方案。组织相关部门对治愈出院后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进行跟踪管理。移送有暴力倾向或正在实施肇事肇祸行为的精神病人到定点医院救治。对正在实施违法犯罪、对本人及他人的安全有威胁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在保证其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对其采取保护性的约束措施。

(三)区民政局:负责协助公安、卫生部门开展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排查工作。收集、梳理民政系统所属福利机构和救助站收治的精神疾病患者相关信息及时通报公安、卫生部门。督促指导所属精神卫生机构协助卫生部门开展走访、诊断和风险评估等工作。负责精神病人医疗救助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对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精神病人予以相应的社会救助。协助做好流浪乞讨精神病人的救助工作。

(四)区卫生局:负责协助公安部门开展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工作。组织精神病医疗机构或有执业资质的医生对公安机关移送或本部门排查出的精神病人进行诊断和风险评估,并将评估等级为3级以上的重性精神病人及时通报公安部门。向社会公布有资质对精神病人进行诊断和风险评估的医疗机构。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积极开展医疗救治、病员信息采集和监测工作。监督精神病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

(五)区残联:负责排查掌握本系统中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底数,将基本信息及时通报公安、卫生部门。开展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社会防治康复工作。向符合残疾条件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发放该病人的残疾人证件。

(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制定和完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社保政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做好该类病人的医疗参保工作。按政策落实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医疗费用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报销。为康复后有劳动能力的该类病人提供就业服务。

(七)区司法局:应加强与有肇事肇祸行为精神病人家属及监护人的联系,协调司法鉴定机构对符合条件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进行法律援助,并加强对鉴定机构的监督管理。

(八)区财政局:负责落实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医疗救治经费。对无法查清原籍或外市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发生的救治费用,审核拨付并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九)各街道(乡、镇)及社区(村):协助公安机关对本辖区内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进行排查,发现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及时向公安、卫生、民政等部门。

报告。

协助相关部门开展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危险性评估、随访管理、应急处置工作落实本辖区内贫困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医疗、生活救助政策。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事关社会稳定大局,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街道(乡、镇)、区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以加强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为基础,摸清底数;以建立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治疗与监管的社会联动机制为根本,实施综合治理;以提高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收治与医疗为手段,改善和稳定患者病情;以全面做好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监管为重点,强化管理工作;以增强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处置工作为保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二)完善措施,认真履职。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在2012年3月底前完成对本实施方案的细化,制定出台具体落实措施;街道(乡、镇)要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辖区内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的管理工作。

(三)依法操作,注重配合。各部门在实施服务管理工作中要严格依法办事,注重工作方式方法,切实保护精神疾病患者个人隐私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在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发现、评估、服务、管理、信息。

报告。

等环节加强信息互通,密切配合,共同推进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救助和管理工作的开展。

精神病人管理方案篇五

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作为十二项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项目之一,是我们基层卫生服务工作者必须要完成的任务。这项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又有相当难度,对此,我们非常重视这项工作,在年初把它列入今年中心中重点工作之一,首先成立领导组,制定《重性精神病患者项目管理实施计划》和不断完善工作流程,通过对重性精神病患者开展较规范管理,已收到初步成效,现将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转变观念,真正重视,制定计划,重在落实。

国家非常重视重性精神病患者的管理,已把它纳入十二项均等化公共卫生服务之一,同时成立了由院长组成的项目领导小组和督查小组具体负责落实,为做好这项工作奠定组织和领导基础。

二、工作流程科学化,任务职责明确化,实行项目人员负责制、村医包干制。

我们结合居民健康档案和慢性病管理的经验,考虑到辖区居民重性精神病患者分布多少的不同,要求他们结合以前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登记并与村委会联系,逐户摸底,同时各村医注意将搬迁或租住到其它地方的患者进行登记造册并管理。

对重性精神病患者的管理是今年必须完成的主要任务之一,只有明确任务,分工到人,责任到人,才能保证完成项目目标所规定的任务。因此本院和各村村医为该项目的具体负责人和执行人。为了做好落实,我们制定工作进度表,如规定各村卫生室负责人在一个月内对辖区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登记并管理,为了确保按时、按量、按质完成任务,本院项目负责人全程参与,以便掌握第一手资料和进行督查。目前对辖区30名精神病患者进行规范管理,定期随访。

三、加大宣传,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结合慢性病管理和送温暖活动,营造关心精神病患者,关爱精神病患者的的氛围。

重性精神病患者是容易受歧视的群体,我们要宣传普及精神卫生知识,提高精神病防康复意识。只有通过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普及精神卫生常识,让大家了解和掌握精神病康复知识,使全社会都来关心、理解,帮助精神病人。

四、强化培训、指导,确保项目质量;规范管理,加强监管力度。

由于这项工作对我们是项全新的工作,不管从专业知识、管理经验都十分缺乏,要把这项工作做到位还很困难。因此项目领导小组和相关人员除自学相关精神病防治知识外,还要积极参加市县开展的关于精神病防治知识培训活动,才有技术力量为重性精神病人在基本医疗、生活照料、娱乐活动、功能训练、技术培训等康复服务方面提供咨询和指导。

精神病人管理方案篇六

卫生院重性精神病管理工作总结精神病患者管理作为公共卫生均等服务项目之一,是我们基层卫生服务工作者必须要完成的任务。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进管理重型精神病患者,对此,我们非常重视这项工作,在年初把它列入今年卫生院中重点工作之一,成立领导组,制定《重性精神病管理制度》,通过半年来对重性精神病患者开展较规范管理,以收到初步成效,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国家非常重视重性精神病患者的管理,已把它纳入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重点之一,因此我院首先召开动员大会,将制订的《2017年重性精神病管理制度》及《重性精神病管理项目计划》等文件交由大家学习和讨论,达成共识;同时成立了由我院长组成的项目领导小组和督查小组具体负责落实,为做好这项工作奠定组织和领导基础。

我们结合居民健康档案和慢性病管理经验,考虑到辖区居民重性精神病患者分布多少的不同及个别家属封建思想等问题,对各管理人员召开会议,要求结合以前的精神病患者登记并与村卫生室、村委会干部联系,逐户摸底动员,及时进行登记造册并管理。

对重性精神病患者的管理是我卫生院今年必须完成的主要任务之一,只有明确任务,分工到人,责任到人,才能保证完成项目目标具体负责人和执行人。为了做好落实,我们制定工作进度表,如规定各村卫生室每月内对辖区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登记、随访并管理,为了确保按时、按量、按质完成任务,卫生院派人全程参与,以便掌握第一手资料和进行督查。上半年无新确诊重性精神病,死亡1人,在管人数为139。

残疾人是弱势群体,而重性精神病患者则是更容易受歧视的'群体,我们要宣传普及精神卫生知识,提高精神病防康复意识。只有通过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普及精神卫生常识,让大家了解和掌握精神病康复知识,使全社会都来关心、理解,帮助精神病人。在工作中我们体会到,要使残疾人真正康复,必须是躯体、精神、貧困等三者的康复,因此,我们每年不仅对残疾病人免费检查并实行优惠,力所能及的减免费用。

由于这项工作对我们是项全新的工作,管理经验都十分缺乏,要把这项工作做到位还很困难,为此我们要逐步培养一支较专业、有爱心的团队,时刻学习康复服务方面知识。照项目方案做好残疾人筛查、病情评估和定期随访,卫生院每季度组织开展自查1次,每半年进行1次项目年度总结,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一是把好排查关,确保辖区内所有精神障碍患者纳入服务管理。由综治中心牵头,每季度组织派出所、卫生院和村委会,对辖区内的精神障碍患者进行摸排走访,登记造册,完善三级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档案,及时掌控患者动态信息。对于新发现的精神障碍患者,及时纳入管理台账,实时掌握动向。

二是把好处置关,及时消除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隐患。落实日常管控责任。坚持以村为主的原则,镇政府与村、村与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签订责任书,村干部不定期与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村民组长对接联系,落实监管责任,实现应控尽控。完善应急处置机制。派出所制定严格的应急处置预案,将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应急处置纳入警务技能培训,加强演练。针对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可能出现的突发状况,一旦接到报警,派出所立即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行为的社会危害。

三是把好救治关,切实解决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问题。严格按照要求设立精神障碍患者救治基金,凡我镇户籍、精神残疾在县精神病医院治疗的患者,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的,可以申请由政府代为支付治疗费用,同时,镇政府积极与民政、残联等部门对接,及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纳入低保补助和残疾补助范围。

精神病人管理方案篇七

工作计划的制定有利于对工作的控制:工作计划确定了组织活动的目标、指标、步骤、进度和预期结果,是控制活动的标准和依据。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1,为加强公司食堂的统筹管理,做好后勤服务工作,保证员工就餐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本规定包括食堂菜谱财务结算及物品管理、食堂进货管理、食堂炊事器具安全操作管理、员工就餐管理、食堂清洁工作。3,本制度适用公司食堂及全体员工。

1,食堂定时采购,严格实物验收,交至管理部做好成本核算,日。

清月结,账物相符入档,认真执行公司财务制度每二个月后结算上次费用。

2,工作人员严禁私拿菜物、物品回家,违者处罚10元/次,严重者视情节处理、记过。

3,食堂的一切设备、设施、餐具均要建立物品台账,要专物专用,不得擅自挪作他用。

1,食堂责任人要严把质量关,对于变质,过期食品一律退回。2,责任人应努力做到价格低、质量好、足斤足两。3,采购货物应有公司认可的票据。

4,购进货物必须逐项上账,包括品种、数量、价格、日期。5,食堂需要大量进货时,事先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6,食堂货物入库必须按品种生熟分类放置,不得随意摆放,确保。

物品在保质期内加工。

7,食堂班长负责全面指导、监督和安排食堂员工的日常工作,每。

月不定期到市场了解物品价格,控制采购成本,食堂负责人核实每日采购物品的数量、质量,如统计差异要告知管理部或酌情处理。

1,炊事员必须了解各种炊事器具和设备、设施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否则不得使用。

2,所有电源开关不准用湿手开启,以防触电事故发生。3,电动炊事器具、设备要经常检查,在通风、干燥处放置。4,食堂操作间严禁闲人进入,以确保安全。

5,每日下班时必须保证人走火灭,以防火灾发生。

6,每日下班时必须检查餐厅所有门窗,所有电源是否关闭,以确保公司财物安全。

7,掌握冰柜、消毒柜的使用,做好保养维护工作,发现问题应及。

时断电,迅速向管理部报修,并协助维修,做好相应记录,绝不能带病使用。

8,使用液化气之前要确保液化气管道无损坏漏气现象。

9,发现漏气及时关掉阀门,打开门窗使室内通风透气,分散人员,如有中毒者立刻送往医院救治,再进行维修或更换设备。

10,对于液化气软接处要作到每半年更换一次,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1,中午12:00------12:30就餐,晚餐20:30------21:00员工不。

得提前进入就餐厅,有特殊原因提前就餐人员须管理部同意后方可。员工听到铃声后按秩序排队就餐,严禁插队。提前进入饭堂者就餐处罚10元/次。

2,员工就餐时须保持安静,文明礼貌,不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就餐。

3,员工就餐以吃饱为原则,不允许剩饭、剩菜,避免浪费。4,严禁餐厅内抽烟,违者罚款20元/次。

5,食堂负责人及食堂员工负责监督、检查就餐情况,发现违纪现。

象应及时制止。对屡教不改者,视情节给予警告、记小过、记大过等处理。

1,食堂工作人员对餐厅内的桌椅排放整齐,保持地面、角落清洁干净。

2,就餐垃圾桶每天保持清洁,食堂外围下水出口经常察看保持清洁畅通。

4,食堂采购管理、物品管理要由食堂班长专人负责,划定范围、包干管理。

5,食堂隔油池每半年清洗一次,做好清理登记记录。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师生政治思想工作,依照江津区教委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以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高全校师生思想政治素质、推动学校全面发展为目标,以学习讨论、调查研究、总结检查为主要形式,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师德师风建设、师生思想政治工作管理,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把全体师生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市委、区委及区教工委的决策部署上,努力把意识形态工作做得更好。

1、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公报,了解其中的主要内容。

2、认真学习贯彻《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切实加强对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职工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3、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对全体师生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及爱国爱校宣传教育。

4、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教职工和学生法律素养。结合普法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加强师生对法律法规的学习,重点学习国家新出台的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学用结合,通过法治教育和法治实践,增强宪法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观念。

5、积极推进校园文化建设。

6、强化宣传工作,把握正确舆论导向。

(一)、宣传动员。

主要任务是抓好组织宣传工作,为活动营造认真对待、积极学习、解放思想、锐意进取的强大舆论声势和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学习讨论。

主要任务是加强学习深入讨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掀起意识形态政治思想工作的高潮。在学习过程中要坚持原本学、及时学,集体学和个人学相结合,开展主题活动及生动活泼的学校讨论,联系实际撰写工作体会。

(三)、调查研究。

主要任务是在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的基础上,按照中央、市、县的关于加强教育系统政治思想教育、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实际和群众等有关要求,环境自身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调查研究。要开展专题调研活动,撰写有质量、有分量的意识形态政治思想工作调研报告。

(四)、总结。

主要任务是总结工作的经验,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研究改进工作的意见,把活动成果化为解决问题、促进工作、推动发展的收集行动。

为确保意识形态思想政治工作取得实效,学校特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杨劲松。

副组长:祝科。

成员:王丽娜、徐波、刘春利、孟毓军、罗万国、谢汝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杨劲松成员:王丽娜、孟毓军。

学校意识形态重点场所要加强管理,学校会议室和功能室不对外开放使用,学校举行论坛讲座等要及时向学区总支、区教委报备,同意后方可实施。

向学区总支和区教育工委及时报送工作计划、学习情况简报、总结等材料;建立健全档案,资料整理归档,以备查。

实行网格化管理是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的重要途径,是强化组织建设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手段。按照市、区两级的安排部署,为深入推进我镇社会管理创新,健全服务网络,强化服务功能,逐步创建和形成唐山特色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新模式,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整合现有各类行政资源,以层级负责为基础,以细分区域为平台,以提高效率为目标,以“定位网格化、内容多元化、项目精细化、服务规范化、管理信息化”为管理手段,全面推行“三级网格、五项机制”的现代化网格化管理模式,实现社会管理由粗放向精细、静态到动态、分散到集中、局部到全面的转变,逐步实现管理的全覆盖与服务的全方位,加强和提升全镇社会管理与服务的综合水平。

通过探索建立以“三级网格、五项机制”为主的社会管理新模式,实现辖区社会管理控制能力明显增强;社会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高;社会治安持续稳定;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明显优化;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率明显上升,打造“美好、宜居、幸福、和谐”新唐山。

为扎实推进网格化管理建设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高效稳定进行,明确具体责任与分工,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成立唐山镇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王学连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丁秀超担任第一副组长;其他副组长由党委班子成员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许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网格化管理工作开展的统筹协调及日常工作,督促、检查、收集、整理工作进展情况。

网格管理的基本内容:将我镇社会管理工作以固定的区域为单位,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实行工作方法上“下去一把抓、上来再分家”的灵活运用。

(一)科学划分网格。

全镇网格化管理分为三级:1、一级网格。即镇政府网格。组建成立社会管理创新办公室,主要对“三级网格”建设及运行提出意见,对重大事项进行综合协调、办理和处置,对下级网格进行考核、评估、监督与管理,做好与上级网格的对接工作。2、二级网格。即各村、社区网格。每个村和山口社区居委会各设一个网格,共13个网格。各村、社区书记、主任为该区域网格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区域网格化管理的指导、监督和考评等日常工作。3、三级网格。即各村民小组、居民小组网格,共115个。按照“网格区划、整体覆盖、精细管理”的原则,以村委会和社区居委会所辖范围为基础,综合地理布局、道路走向、工作量等因素划分居民小组网格。原则上将一个村民小组或居民小组划分为一个网格。责任人为村民小组或居民小组网格长。

(二)绘制网格地图。

镇社会管理创新办绘制全镇网格图,各村、山口社区以本辖区为单位绘制网格地图,界定网格的四至范围,建立网格档案,做到人进户、户进房、房进网格、网格进图,实行网格内全员、全地域、全事务管理。

(三)落实网格职责。

全镇网络化管理实行层级负责制,各个层级网络责任人负责本级网格工作。职责如下:一级网格:指导基层的管理与服务等综合工作;协调重大事宜;定期深入村、社区内听取村民、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其反馈至镇相关部门给予解决;督促与指导下级网格责任人工作落实情况;二级网格:负责做好本网格的管理与服务等综合工作,组织召开下级网格工作例会;每个工作日不少于1小时深入下级网格收集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将各类动态情况反馈至镇相关部门与责任人,协助其给予解决;督导下级网格责任人工作落实情况,检查其网格工作记录等。三级网格:收集与整理责任区内民生、经济、稳定、计生等各类信息资源,建立网格化管理台帐系统;每个工作日不少于2小时深入责任片区,巡查网格内区政、消防、卫生等设施及工作的情况;将责任区内各类动态情况反馈至相关责任人,督促并协助其给予解决;认真做好网格化工作记录。

(四)明确服务内容。

三级网格即基础网格是最重要环节。管理要实行“定格、定员、定责、定岗”的四定原则。每个网格员要努力做到“四知四能”(即知网格概况、知居民家情、知村(社)情民意、知求助对象;能走访调查、能宣传发动、能解决矛盾、能赢得信任)。具体任务如下:1、负责网格内居(村)民信息登记、社情民意收集、社会治安巡查、应急管理、矛盾纠纷调解、政策法规宣传和组织居民参加活动。2、协助做好网格内与居(村)民利益有关的社区党建、社会治安、社区矫正、公共卫生、社区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住房保障、城区管理、环境卫生、文化体育、消费维权以及空巢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流动人口权益保障等工作。3、对网格内供水、供电、供气、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区政服务单位的服务情况进行监督、反馈,指导和监督网格内的社会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公司开展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4、开展便民利民服务,面向空巢老年人、留守儿童、五保户、残疾人、家庭困难居民等弱势群体,开展上门送温暖、康复指导等服务;引领社区志愿者开展结对帮扶和一对多、多对一服务,社区“爱心超区”的慈善服务。5、围绕社区(村)文化建设需要和居(村)民精神生活需求,组织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科普,娱乐等服务活动。

(五)建立公示制度。

建立网格管理服务公示制度,在每个建立公示制度网格内醒目位置设置网格区域管理图和服务指示牌,公布网格管理服务工作人员姓名、联系方式、工作内容、监督电话;社区公共服务场所要设置网格区域平面图和网格划分图,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网格员实行持证(牌)上岗。

本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精神,构建“排查报送、处置反馈、信息管理、督查考核、奖惩表彰”配套工作机制,保障三级网格化的正常运转。

(一)排查报送机制。

1、镇政府各部门应结合工作实际,将工作领域所需求的信息内容分解至社区,各级网格责任人须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按规定要求定期在责任网格内开展信息排查工作。

2、网格责任人应当整合责任区内各类信息资源,创建台帐式的网格化管理系统,并实行动态化管理。

3、三级网格为排查主要环节,网格责任人应认真做好信息记录工作,每个工作日如实填写网格化管理工作日志,全面掌握责任区内基本情况,做到民情动态“全了解”。

4、三级网格责任人将排查收集的问题与信息,整理后按“区分责任、分口处理”的原则,属于社区职责范围内的报送社区责任干部,督促并协助该责任人在规定时限内给予解决和反馈;属于社区职责范围外的上报二级网格责任人与镇相关部门。

5、二级网格责任人应当坚持ab岗工作制,相互协调工作时间定期深入社区,切实做好社区内信息动态的登记,认真记录网格化管理工作日志。

6、二级网络责任人收到三级网格报送的相关问题后,应当根据“分口处理”原则,在一个工作日内报送镇相关部门并认真做好记录,督促并协助镇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限内给予解决。

(二)信息管理机制。

1、全镇在网格化管理中建立信息台账系统,实现社区网格数字化管理。

2、信息台账系统坚持以“一个网格一本台账、一项工作一组数据”为原则,使网格内各类数据信息科学、直观。

3、信息台账系统实行电子版本与纸质版本相结合,电子版本作为数据更新库;纸质版本便于深入网格排查时随手携带。

4、信息台账系统实行分类管理,以工作性质为尺度区分为党群组织、经济财政、综治司法、社会事务、人口计生、劳动保障、城区管理、文教体育等八大项,以及若干小项。

5、信息台账系统实行条块结合式的双向管理。在镇政府层面,社会管理创新办公室负责全镇总台账的管理,各部门负责对口领域的单项台账管理;在村、社区层面,书记、主任负责总台账的管理,各职能社区(村)干部负责对口领域的单项台账以及三级网格责任区的综合台账管理。

6、信息台账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各级网格责任人应当做好信息台账系统的管理,坚持做到有变化时即时充实更改,无变化时定期调整维护,使信息台账系统随着工作的进展而变化。

(三)处置反馈机制。

1、排查收集的各类信息与问题,必须本着“务实、快速、高效”的原则给予处置。

2、在处置责任上,涉及到驻片区单位之间、居民与驻片区单位之间、居民与居民之前的事务,原则上由网格责任领导牵头处理;涉及到区、镇职能部门的事务,原则上由镇相关部门牵头处理。

3、在处置时效上,属社区职责范围内的,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解决,属镇机关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解决,如特殊情况短期内难以解决,应当及时注明原因。

4、在处置协调上,如问题超出镇职责范围,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报送区相关职能部门,并及时将处置进展情况给予反馈。

5、在处置反馈上,所有问题处置办理结果应当让群众知晓,接受群众监督。

(四)督查考核机制。

1、镇党委、政府对网络化管理运转情况实行督查考核,确保该管理模式做到有效、实效、高效。

2、督查考核机构:镇督查考核组负责督查二、三级网格运转情况,并安排交叉开展社区之间的督查考核工作。

3、督查考核对象:各级网格责任人。考核细则另行规定(见附件)。

(五)奖惩表彰机制。

对网络化管理运转情况实行激励机制,奖惩以督查考核结果为依据。

1、在网络化管理中表现突出的社区(村)与社区(村)干部给予表彰。

2、在责任划分上,各社区网格化管理执行不到位,首先追究社区(村)书记、主任责任,再次依据职责划分追究各工作人员责任。在信息排查上,不能切实履行职责掌握网格动态情况者,给予通报批评;在处置反馈上,不能按规定时限办结并反馈者,给予通报批评;因处置失当而造成不良影响者,视情节给予处分。在督查排名上,连续三次在季度评比中位列后两名的社区(村),给予通报批评等相应处罚。

(一)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5月)。

召开社会网格化管理动员大会,成立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唐山镇社会网格化管理试行实施方案》。

(二)第二阶段:全面推进阶段(20xx年6月-11月)。

做好社区(村)网格划分,确定网格队伍,明确职责分工,组织人员培训、完善规章制度等任务。12个村、山口社区,结合本单位实际,全面推进网格化管理工作。

(三)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2月)。

对12个村、山口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召开总结表彰大会,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全镇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不断向前进。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机关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社会网格化管理工作,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要科学整合力量,做到人员下沉、服务前移,改坐班等待、被动受理为主动贴近、登门服务。各村、社区要按照镇党委、政府的总体部署,因地制宜、精心策划、严密组织、狠抓落实,按时完成各阶段的工作任务,稳步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全面实施。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村社区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宣传栏、公共活动场所、各楼栋张贴宣传材料,宣传推行网格化管理的重要意义和服务内容,向每个住户发放网格责任人服务联系卡;在社区悬挂网格示意图,标明责任区位置,建立公示制度,在楼栋、单元等醒目位置公布网格责任人照片、姓名、联系电话、工作内容和服务管理职责等信息,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学习培训。各村、社区要积极参加学习培训,提高网格员的素质和能力,本单位要有计划地开展政策法规、业务知识、职业道德等方面的专题培训。网格员要自觉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更好地完成网格化管理工作任务。

(四)做好工作衔接。网格员要尽快适应新要求、熟悉新业务,逐步过渡到“一岗多责”。要处理好专职网格工作与村、社区工作的关系,网格员在履行好网格工作职责的同时,要服村和社区的调度,与有关方面通力配合、密切协作。注重处理好推行社区网格化管理与抓好社区日常工作之间的关系,要把社区(村)日常工作统一到网格化管理中去,保持社区(村)工作的平稳和有效衔接。

(五)严格考核奖惩。对网格责任人的考核纳入年终评先评优,对长期不适应工作要求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转岗、辞退,网格责任人要自觉接受上级监督、内部监督和群众监督,对以权谋私、玩忽职守等行为,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当前正值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关键阶段,为加强各类食堂管理,保障就餐人员身体健康,2月2日,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就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食堂就餐管理工作发布提示。

重要提示。

1严禁无证经营和对外开放。

食堂,指设于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供应内部职工、学生等集中就餐的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堂严禁无证经营,严禁承接宴席和对外开放。

2严格管理责任。

要在当地卫健、疾控部门指导下落实食堂卫生防疫各项要求。卫健、疾控部门提出禁止或暂缓供餐的单位食堂,要坚决停止供餐。

3坚持进货查验制度。

禁止采购、食用野生动物和不明来源的活体动物、动物源性食品,对肉及肉制品做好索证索票工作。

4严格加工操作规程。

做好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和加工,肉禽类食品需烧熟煮透,食品加工要烧熟、煮透,确保熟制食品的中心温度不低于70°c。从业人员应穿戴工作衣帽、口罩上岗,且及时更换口罩。严禁在餐饮服务场所内饲养和宰杀畜禽等动物。

5严格消毒保洁制度。

确保餐饮用具清洗消毒后使用,每天对保洁设施和就餐场所进行消毒,保持加工场所和就餐场所空气流通。

6加强人员健康管理。

要通过晨检等手段做好厨房操作人员和就餐人员摸排工作,发现有武汉旅居、接触史人员以及发热、咳嗽、无力等症状人员立即上报并隔离。

7严格洗手消毒制度。

从业人员在制备食物前、加工生食或熟食之后、餐前便后、接触垃圾后等暂时离开返岗前,均要采用六步洗手法清洁手部卫生。配备洗手消毒物质,在显著位置提醒职工就餐前洗手。

8倡导轮流和分散就餐。

有条件的食堂可采用轮流或分散的方式就餐,避免集中用餐发生交叉感染。倡导自带餐具,分散就餐。

精神病人管理方案篇八

在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收治管控工作中,安徽省宿松县公安局汇口派出所社区民警在实践中总结出了“入户访、家属控、共同盯、积极治、真情帮”的收治管控“五步工作法”。截至目前,汇口派出所共列管肇事肇祸精神病人16名、其他精神病人42名,没有发生一起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管控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第一步:“入户访”。

今年3月,该所积极牵头镇综治、民政、卫生、财政等部门成立了排查行动领导小组,制订工作方案,组织社区民警按照“村不漏组、组不漏户”的要求,对精神疾患人员进行全面调查,做到逐人见面、逐人筛查,摸清底数。

通过认真细致的排查,摸清了辖区患有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等精神疾病的人员,以及严重精神发育迟滞的精神疾患人员底数,并积极开展危险性评估,逐人制订救治、服务、管控措施,落实监管人、看护人员和责任。同时,全面采集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详细信息和照片资料,逐一建立档案,更新相关信息系统数据,为日常管控奠定坚实的信息基础。

第二步:“家属控”。

将排查出的42名病情较轻、家人能自行管理且日常活动范围都处于家人可控的视线范围内的精神病人,采取辖区民警与其家属签订协议的方式,提出要求,明确责任,做好日常自行看管,保证不闹事、不肇祸。

第三步:“共同盯”。

将间歇性、病情相对稳定、有一定工作和生活自理能力的精神病人列为关注级。这部分人员日常活动能力较强,但范围相对稳定,在发病时有可能会发生一些过激行为。对于他们,通过工作,委托其家庭所在村的村干部和周边领导做好日常监测,如发现病情复发、情绪不稳、活动范围反常等情况,要及时报告,果断采取强制治疗措施。今年5月11日,辖区三洲村村民反映该村精神病人员何某近来情绪不稳定,有肇事肇祸的倾向。何某患精神病多年,病发后曾有持刀追人、砍人的现象。为防止何某病发后肇事肇祸,该所社区民警在镇综治办的协助下及时将其送往医院进行治疗,及时消除了隐患。

第四步:“积极治”。

对病情较重、有暴力倾向、曾有肇事肇祸史的精神病人进行严控。针对该类人员具有较大的潜在危害可能、其家人和周边干部群众管控难度较大的特点,该所积极协调当地党委、政府及民政部门,向家属讲明利害关系,动员他们支持精神病人管理工作,将重症患者集中到精神病康复医院进行治疗。今年以来,共有3名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被其家人送往精神病医院治疗。第五步:“真情帮”。

针对部分病人家庭条件困难、无力支付后续服药治疗费用等实际情况,该所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由镇民政部门结合实际给予患者家庭力所能及的帮助,将暴力性精神病人纳入农村低保范畴,列入农村医疗合作对象实施关爱救助,减轻了监护人的经济负担,增强监护人的监护责任心;协调卫生部门,积极动员暴力性精神病人家属配合做好病人的医治救助工作,对暴力性强、社会危害倾向大的精神病人,配合监护人送往精神病医院进行医治;对无经济来源医治的家庭,开辟绿色救助渠道,协调政府部门给予救助。

精神病人管理方案篇九

重性精神疾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双相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分裂情感障碍等。发病时,患者丧失对疾病的自知力或者对行为的控制力,并可能导致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长期患病者可以造成社会功能严重损害。因此,加强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工作成为我省精神卫生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一)规范重性精神疾病防治网络及档案。

(二)随访。

建立健康档案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为患者提供精神卫生、用药和家庭护理等方面的信息,督导患者服药,防止复发,及时发现疾病复发或加重的征兆,给予相应处置或转诊,并进行紧急处理。

(三)提高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率以及规范管理率。

(四)开展精神疾病康复服务。

二、职责分工。

(一)卫生防疫站职责。

(1)协助卫生局起草有关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协助相关部门规范区域内精神疾病社区康复网络的管理;开展重性精神疾病防治健康教育和宣传。

(2)协助重性精神疾病防治专家组组织诊断、复核诊断。

(3)组织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每年的筛查、治疗、网络及档案管理。

(4)指导乡镇卫生院、制定乡镇管理工作方案,开展工作效果评估;定期统计、分析、评估和报告乡镇卫生院管理的相关数据和工作信息,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完成每月的工作报表。

(5)组织开展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街道和乡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和管理培训,开展培训效果评估。

(6)承担卫生局交办的其他临时性任务。

(二)精神疾病防治专家组职责。

1、协助卫生防疫站起草精神疾病防治规划、实施方案等文件。

2、承担我市精神疾病防治培训、技术指导。

3、承担重性精神疾病筛查中病例诊断和复核诊断工作。

(三)基层医疗机构。

1、乡镇卫生院主要职责:

a.承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信息收集与报告工作,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线索调查并登记、上报卫生防疫站;登记已确诊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并建立健康档案。

b.在精神疾病防治专家组指导下,定期随访患者,指导患者服药,向患者家庭成员提供护理指导。

c.协助中医院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应急医疗处置。

d.向市中医院及上级精神疾病医疗机构转诊疾病复发患者。

e.参与重性精神疾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工作。

2、村卫生室主要职责:

a.协助乡镇卫生院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线索调查、登记、报告和患者家庭成员护理指导工作。b.协助精神疾病医疗机构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应急医疗处置。

c.定期随访患者,指导监护人督促患者按时按量服药和按时复诊。

d.参与重性精神疾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工作。

3、其他医疗机构。

对发现的疑似重性精神疾病、但未经精神科执业医师确诊者,转诊到就近精神疾病医疗机构确诊,或联络会诊。向就近精神疾病医疗机构转诊确诊的、病情严重的患者。

三、工作内容。

(一)人员培训。

1.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包括卫生局行政管理人员、医疗卫生机构精神疾病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等专业人员;市卫生防疫站管理人员;乡、村卫生机构中从事精神疾病防治工作的医生、护士等基层医疗卫生工作人员;患者家属、公安机关人员、居委会(村委会)干部等其他相关人员。

2.培训内容及方式。

培训内容包括:重性精神疾病防治工作管理、患者规范化治疗、个案管理、网络数据管理与质量控制、患者家属护理教育、民警和居委会人员相关知识与技能等。

3.培训评估。

培训举办单位应在每次培训结束时,对培训效果、内容、教材、教员、培训班组织管理等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改进培训。

(二)健康教育与宣传。

1.对首次确诊为重性精神疾病的患者及其亲属,在进行临床治疗的同时开出健康教育处方,降低患者及家属的病耻感,提高他们对于重性精神疾病的应对能力,预防向慢性和残疾转化。

2.对于慢性精神病病人,健康教育要以提高自知力和社会适应能力为主。

3.以提高乡村医生对于常见重性精神疾病早期症状的识别能力和跟踪随访治疗能力为主,重点培养乡镇卫生院兼职人员,熟悉重性精神疾病防治的宣传要点和核心信息,利用广播、电视和宣传材料等对农村常住及流动人口、乡镇企业工人等进行宣传教育。

4.开展重性精神疾病防治知识的普及宣传工作。积极倡导居民对已经患有重性精神疾病的患者和家庭给予理解和关心,平等对待病人,促进和谐稳定。

5.学校健康教育与宣传。有条件的学校应配备心理辅导老师,掌握重性精神疾病早期症状,开展学生心理咨询和行为干预,及时发现和干预行为异常者,防止发生重性精神疾病患者。

(三)发现和登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

对常住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本市内有固定居所,包括家庭、康复与照料机构等,连续居住时间在半年以上)进行线索调查。

1.疑似患者线索调查。

卫生防疫站在精神疾病防治专家组的指导下组织乡镇卫生院、一级医院、村卫生室实施重性精神疾病疑似患者调查,填写《行为异常人员线索调查问卷》。在线索调查中,要充分依靠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当地民政、残联、救助管理站等的力量,提供搜集信息。

在征得监护人同意后,将发现的疑似患者情况填入《重性精神疾病线索调查登记表》,报市卫生防疫站。

2.患者报告。

乡镇卫生院、一级医院、村卫生室,以及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发现有危及他人生命安全或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形象行为者为疑似精神疾病患者时,应立即拨打110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务的人员送往就近或者卫生局指定的医疗机构明确诊断。

卫生防疫站组织、协助精神疾病防治专家组进行诊断或复核诊断。依据《临床诊疗指南-精神病学分册》、《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及相关诊疗规范,结合患者精神状况检查、既往病史、体检和辅助检查等做出诊断。不能确定诊断的提请上级精神疾病防治专家组会诊。

4.出院病例通知。

医疗机构在征得患者本人、监护人或近亲属同意并签署《参加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知情同意书》后,应在患者出院时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出院信息单》每月定期通知卫生防疫站。卫生防疫站及时将《出院信息单》转至患者治疗管理和随访单位。

5.患者登记管理。

确诊重性精神疾病的本地居住患者,在征得患者本人、监护人或近亲属同意并签署《参加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知情同意书》后,乡镇卫生院、一级医院将其纳入当地重性精神疾病治疗管理对象,进行登记管理。

(四)建立健康档案、随访、服务流程。

重症精神疾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随访要求和服务流程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执行,为每位患者填写《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并开始进行随访,每次随访应填写《重精神疾病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患者死亡、外出打工、迁居他处、走失等原因,连续3次失访,随访医生应填写《重性精神疾病失访(死亡)患者登记表》,每月定期上报卫生防疫站。

四、资料信息管理。

卫生防疫站负责收集、整理、审核、汇总、分析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资料信息,按照附表8与附表9的要求,于每年的1月10日、4月10日、7月10日和10月10日分别将上一季度工作进展情况报**市疾控中心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科。

实行书面报表和电子报表两种形式,书面报表应加盖公章。

五、督导与评价。

卫生局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各级精神疾病防治机构要定期对基层精神疾病防治工作进展进行督导和评估。

1、督导目的。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技术或管理问题,提高项目工作质量。

2、督导覆盖率。每季度对所有乡镇督导一次。

3、督导内容。项目管理质量和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管理进度与质量。

4、督导方法。

(1)远程督导。利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定期对下级单位上报的各种报表、数据等资料进行审核、评估,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反馈意见。

(2)现场督导。组成督导组,对相关机构现场检查指导,完成督导报告。

精神病人管理方案篇十

精神残疾的社会防治工作是关系到病人的健康,家庭安宁,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街办事处及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为患有精神疾病的人建档183人,并为其管理。每季度定期进行一次跟踪随访。

在这管理的183人中,其中精神分裂症113人,老年痴呆6人,情感性精神病7人,偏执型精神障碍1人,抑郁症14人,癫痫性精神障碍1人,强迫症3人,精神发育迟滞33人,恐惧症3人,其他精神疾患2人。今年我中心应管理估算精神疾患166人,实际管理183人,精神疾病患者的健康管理率为110.24%。年内要求规范管理率80%,实际规范管理率为100%。重性精神病患者要求管理稳定率达到50%,我中心管理的患者稳定率达到173人稳定率为74.68%。

在管理工作过程中,发现患者症状有轻有重,我们根据其症状进行指导用药,对患者病情较重又不稳定的两周进行一次追踪随访,待其症状稳定后仍每季度进行一次随访。对老年痴呆,精神发育迟滞的病人。在做好其生活护理的同时,多与其交流,做一些简单的劳动。对经常服药的病人,告其家属药物的副作用,并征得家属同意参与中心组织的年度体检,为精神病患者进行心电图、生化、血常规、尿常规等辅助检查。今年我中心为109名精神病患者进行了年度体检。对于不配合的我们要耐心解释宣传政府及上级规定及管理意义争取合作,享受到政府提供的免费公共卫生服务。

1、精神疾患人群存在包括死亡、搬迁、户在人不在、长期外出、住院等客观因素、所以此人群为特殊人群,导致管理上变动性和难度较大。

(1)档案书写仍存在不规范的问题、药品化学名书写不符合要求。

(2)慢病系统管理中,有的患者随访后未调整用药,或对未用药者没有措施。

(3)精神学科专业性较强,社区责任医生技术水平不平衡,部分责任医生专业技术水平仍有待于提高。

(4)仍有部分居民对接受公益性服务有误解,出于对患者和医生的保护而不能配合,虽然多次电话、上门预约项目检查,明确表示不接受服务。

1、进一步完善档案输入,增加内涵,保证档案的质和量。

2、将项目检查时间和随访时间科学分配,使工作科学、合理,有计划性。

3、及时调整用药,强化控制效果。对未用药患者和不遵医嘱的患者提出建议,采取措施,使其得到真正管理。

4、增加专业培训频次,加强责任医生队伍素质建设,加强责任医生技术技能的提升,提高工作水平。

5、加强宣传力度和增加宣传方法方法,让居民了解我们的服务内容和次数,提高服务满意度。

我们在以往的工作中还存在许多不足,在以后的工作中要不断完善,使工作更加科学合理,档案做的更加完善,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精神病人管理方案篇十一

为有效预防精神病人肇事肇祸案(事)件的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精神病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对重性精神病患者动态服务与管理,保障其合法权益,有效预防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的工作目标。现就加强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的救助服务与管理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综合运用多种工作措施,扎实做好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的排查、救助、服务、管理工作。按照“以人为本、属地管理、底数摸清、项目带动、救助到位、管理得当,处置有力、依法管理”的原则,做到易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有人管、不脱管、不失控、管得住、管的好”。

二、工作目标和项目要求。

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救助服务与管理工作协作联动机制,形成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预防为主、收治为先、及时处置、后续照管”的服务管理工作格局,实现“对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实行动态管理,保障其合法权益,有效预防肇事肇祸案(事)件的发生”的项目工作目标,提升我区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社会管理工作的科学化、系统化、制度化水平。

三、组织领导。

由镇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镇综治办、残联、民政、卫生、派出所,各村、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成立凉伞镇易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救助服务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明确部门分工,整合部门资源,协调部门行动,加强督查督办,会聚工作合力,形成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救助服务与管理工作协作联动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民政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

四、部门职责。

(一)镇综治办将易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排查、救助、管理等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对各、各部门以及有关部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

(三)镇民政所对“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扶养人和抚养人)对象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实施救助;对流浪乞讨人员中无监护人、近亲属或户籍地在县外的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予以救助并护送回原籍;从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中为贫困精神病患者代缴其个人应负担的参合、参保资金。

(四)镇卫生院负责建立健全三级预防网络,逐步与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相衔接;负责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入院治疗期间的管理;组织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治疗和康复工作的监督、检查、评估和技术指导;开展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调查和信息收集,建立监测、诊断、风险等级评估、定点强制治疗“四位一体”工作体系;普及精神卫生知识,做好重点人群心理干预。

(五)凉伞派出所建立定期排查收治机制,及时摸清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包括曾经和潜在)底数并录入《全国重性精神病人信息管理系统》。制定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方案。做好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的处置工作;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依法委托相关机构做好司法鉴定,并送定点医院强制治疗;负责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出院交接接回后的就地管理;配合镇民政开展流浪乞讨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并负责查找患者原籍。

(六)各村、各单位按照全县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要求,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做好本辖区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救助服务与管理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救助服务与管理,事关社会稳定大局,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村、各单位,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以加强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为基础,摸清底数;以建立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治疗与监管的社会联动机制为根本,实施综合治理;以提高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收治与医疗为手段,改善和稳定患者病情;以全面做好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监管重点,强化管理工作;以增强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处置工作为保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二)切实履责,加强配合。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救助服务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按照责任分工,负责本辖区易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的管理工作。

(三)依法操作,共享信息。各部门在实施服务管理工作中要严格依法办事,注重工作方式方法,切实保护精神疾病患者个人隐私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在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发现、评估、服务、管理、信息报告等环节加强信息互通,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救助和管理工作的开展。

凉伞镇人民政府。

二0一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精神病人管理方案篇十二

为建立综合预防和控制重性精神病人肇事肇祸行为的长效机制,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现就加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收治和管理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1、有本省户籍或外省(市、自治区)流入本省又无亲属、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发生以下肇事肇祸行为之一的精神病人应予以收治监护。

(1)杀人、伤害等严重侵害他人人身权利的;

(2)放火、爆炸、投毒、破坏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

(3)抢夺、损毁公私财物的;

(4)严重扰乱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常工作、生产秩序的;

(5)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后果的;

 2、遇有重要活动或重大突发事件期间,收治管理对象范围可酌情扩大。

1、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有法定监护人(单位)的,其监护人(单位)不得随意放任流落社会,造成危害行为发生。发生危害结果的要追究监护人(单位)的责任。

2、街道、社区居(村)委会要对辖区内重性精神病人进行有效监控,如精神病人发生肇事肇祸行为或出现肇事肇祸倾向,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报告。

3、公安派出所接到街道、社区居(村)委会报告后,对发生肇事肇祸行为(或有肇事肇祸倾向)的疑似精神病人,应及时与设区市精神病院联系进行精神医学鉴定。

4、经鉴定确认发生肇事肇祸行为或有肇事肇祸倾向的精神病人,公安派出所应强制送精神病院治疗,同时逐级上报,并由设区市公安机关签发《收治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入院通知书》,交由精神病院治疗。

5、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经一个疗程治疗后,病情难以稳定且反复发作的,由精神病院继续给予住院治疗。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病情已稳定或痊愈需出院,由监护人或患者所在单位领回。

1、对流落社会的精神病人,公安部门应将其送精神病院进行精神医学鉴定,精神病院要无条件接收。

2、经鉴定确认无肇事肇祸倾向且病情稳定的精神病人,由公安部门送民政部门流浪乞讨救助机构给予救助。民政部门流浪乞讨救助机构可视患者情况商公安、精神病院协助送返原籍。

3、经鉴定为肇事肇祸或有肇事肇祸倾向的精神病人,给予强制留院治疗。经一个疗程治疗后,病情难以稳定且反复发作的,由精神病院继续给予治疗。病情已稳定或痊愈,可查清其身份、监护人或所在单位的,由监护人或患者所在单位办理出院手续后领回;因其监护人家庭贫困、无力抚养而拒不领回或无法查清原籍、监护人或所在单位的,经设区市民政部门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赣府发[2007]21号文件精神,由民政部门所属精神卫生机构接收和治疗。

(三)对家庭贫困的重性精神病人和经公安部门送治后出院的贫困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由各级残联对其免费发放维持治疗期间的基本治疗药品,社区居(村)委会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实施日常管理,确保其按时用药。

1、对公安机关强制送治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精神医学鉴定费用、基本治疗用药费用由财政给予报销,住院床位费减半,伙食费等其他费用由个人负担。

2、凡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治疗费用由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符合城乡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条件的,还可给予相应的医疗救助,救助金额从宽掌握。未参加医疗保险,但家庭有支付能力的由家庭负担。

3、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属城乡低保户的,除按规定在城乡合作医疗和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中报销部分费用外,当地政府还可视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4、对无法查清原籍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精神医学鉴定、收治应急处置、住院治疗和收容期间相关费用由财政负担。

5、对交由民政部门安置和病情长期无法稳定仍由精神病院监护住院治疗、且无法查清其法定监护人(单位)的精神病人,财政部门按城镇低保标准核拨其生活费,按基本治疗用药标准核拨其免费用药费用。

6、对家庭贫困的重性精神病人和经公安部门送治后出院的贫困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免费发放维持治疗期间的基本治疗药品,所需经费由财政负担。

7、按每强制收治一名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补助100元的标准,适当增加公安部门强制收治管理专项经费。工作经费由公安部门按收治人数据实申报,并提交设区市公安机关签发并有收治精神病院盖章确认的《收治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入院通知书》和精神病院同意精神病人出院的证明,送财政部门审核后予以核拨。经费每半年结算一次,上半年结算时间为6月20日,下半年为12月20日。

8、建立省、市两级负担机制。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收治管理经费由省、设区市二级财政按6:4比例负担,省级负担的经费从2008年列入预算基数。设区市应严格按规定落实配套资金,并在财政专户中设立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收治管理经费专账,实行专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9、建立简便的费用结算机制。精神病院凭送治病人的精神医学鉴定书、设区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收治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入院通知书》、住院费用清单、出院小结等凭证,定期将强制收治的精神病人治疗费用报设区市财政部门审核,审核后确认的经费由财政直接拨付至精神病院。

为落实责任,由设区市政府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内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收治管理的所有工作。省级只对经费实行专项补助,指导工作开展。各设区市要建立由综治办牵头,公安、卫生、民政、残联、劳动保障、财政等部门参加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收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专项负责此项工作,确保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收治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1)综治办:牵头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落实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收治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对辖区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工作情况及有关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2)公安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进行全面深入的排查,逐一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对危害公共安全的肇事肇祸精神疾病患者实施强制收治。

(3)卫生部门:承担精神卫生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的指导、预防、监测工作。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费的审核、报销、拨付工作。

(4)民政部门:承担在服役期间患精神疾病复员、退伍军人的救治任务;认真做好流落社会的精神病人救助及送返原籍等相关工作;对因监护人家庭贫困、无力抚养而拒不领回,以及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查清原籍和监护人的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由民政部门所属精神卫生机构接收和治疗;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实行城乡大病医疗救助,报销有关费用。

(5)残联:认真完成精神疾病社会防治康复任务,对家庭贫困重性精神病人和治疗出院后贫困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免费发放维持治疗的基本治疗药品。

(6)劳动保障部门:按政策落实重性精神病患者的医疗费用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报销,促进康复后有劳动能力的精神病患者就业。

(7)财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精神卫生工作需要,逐步增加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收治管理工作的财政投入,核拨有关经费,加强资金监管。

(8)社区居(村)委会:协助开展精神病患者的肇事肇祸危险性评估、随访管理、应急处置;落实本辖区内贫困重性精神病人和治疗出院后的贫困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医疗救助政策。

(9)精神病院:对精神病人进行鉴定;凭设区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收治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入院通知书》办理交接入院手续,制定治疗方案。严格执行物价部门的相关规定和基本用药目录,控制有关费用,实行保本微利原则。完善安全设施,防止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住院治疗期间外逃、伤害和自杀等事件发生。

精神病人管理方案篇十三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推动我镇禁毒工作深入开展,全面提升我镇毒品综合治理水平,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以提升群众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为目标,以深入推进禁毒人民战争为抓手,多措并举强化毒品治理,全力遏制毒品问题发展蔓延,不断推动禁毒工作在既有基础上不断取得新成效,努力创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

成立禁毒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委副书记、镇长项漪为组长,党委副书记臧明日为副组长,派出所、卫生院、司法所、民政所、人保所、戒毒所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社戒社康工作站。具体负责协调开展日常工作,落实领导责任,履行职责任务,完善责任机制,全力推进创建全省禁毒示范城市工作。

加强预防教育,营造全民参与禁毒工作新态势。建立健全镇党委牵头,由派出所、司法所、卫生院、中心学校等单位开展毒品预防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农村等系列活动,通过科学评估实现社会宣传教育全覆盖。

加强缉毒执法,形成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坚持开展排查管控,健全服毒人员立体化查控机制。联合公安、综治、司法、卫计、禁毒办等部门协同各村居委会,开展吸毒人员摸底排查,进村入户等方式。做好底数清,情说明。确保社会面无漏管失控吸毒人员,实现吸毒人员引发肇事肇祸案事件“零发生”。

1、提高思想认识,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创建全省缉毒示范震惊城市对于贯彻中央、省、市关于禁毒工作的决策部署。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治理与巩固并重,深入推进毒品安全治理。

严格督查问责,镇禁毒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各社区,各村进行督查检查,严格落实《鄱阳县禁毒工作责任制》对创建责任履行不到位重视不够,工作不力而影响全县创建成效的单位和社区,实行年终考核一票否决,采取通报批评、约谈。党纪政纪处分等措施。严格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县安委会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30日,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和“三个必须”要求,在全县各行业领域、各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集中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査大管控大整治”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红线意识、底线思维扎实开展全面、系统、彻底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战,努力实现重大风险全面管控和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坚决遏制事故多发势头,坚决稳住安全生产稳定向好态势,坚决防范自然灾害引发重大人员伤亡,力争全县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按照《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相关要求,围绕查大系统、控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突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矿山、工贸行业、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着重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合法合规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制定与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全设施配备与运行管理情况,安全经费投入情况,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特别是针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制定清单,切实做到隐患整改“五落实”(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做好重大隐患的整改销号工作,组织对重大风险管控和重大隐患整改效果进行评估(排前面的为牵头部门)。

(一)危险化学品:重点排查、管控、整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废弃处置、包装物及容器等各领域、各环节的安全风险隐患,固体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设施、场所。(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发改局、各乡镇)。

(二)烟花爆竹:重点排查、整治非法生产、非法销售、非法储存,“三超一改”、“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非法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

(三)非煤矿山:重点排查、管控、整治已明令淘汰和禁止使用的设备设施、地下矿山透水、大面积冒顶片帮、提升运输中毒窒息、露天矿山边坡坍塌、易爆物品爆炸等风险隐患。(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工信局、各乡镇)。

(四)工贸行业:重点排查、管控有限空间、涉爆粉尘等关鍵生产部位、仓储和重大危险源(点),排查治理中毒窒息、容器爆炸、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灼烫触电和防火、防爆等风险隐患。(责任单位:工信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

(五)交通运输:重点排查“两客一危”、校车、农村客运班车及农用车辆、公交、重型载货汽车等重点车辆及所属企业,隧道、桥梁、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尤其是旅游客运车辆的动态监控和站外拉客行为等风险隐患,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行为以及车辆擅自改装、无资质营运等违规违法行为(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交警大队、教育局、文旅广体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六)建筑施工:重点排查城乡在建住房厂房、市政工程、农村建房、隧道、桥梁、水利等建设项目,深基坑、高大支模等危大工程,塔吊等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运行等关键施工环节,严厉打击工程违法分包、施工转包和资质挂靠等行为。(责任单位: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各乡镇)。

(七)消防:重点排査、整治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和文物建筑以及群租房、“三合一”等人员密集场所,电气火灾和电动自行车消防隐患。(责任单位:消防救援大队、公安局、住建局、工信局、民政局、商务局、文旅局、各乡镇)。

(八)特种设备:重点排查大型游乐设施和索道、电站、锅炉的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设备设施,学校、医院、宾馆酒店、商场、公园景区、体育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在建重点工程乘用电梯。严厉打击未登记使用、未经检验使用、超检验期限使用、检验不合格使用、无维保使用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相关部门、各乡镇)。

(九)其他行业领域:旅游、水利、电力、民爆、教育、民政、能源、卫生、林业、供销、商务等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针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可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点位,认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责任单位:有关职能部门、各乡镇)。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月30日)主要工作任务: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依法依规明确本行业(领域)各乡镇重点监管对象,建立重大风险和重大隐患防控体系。全县各部门、各乡镇制定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确定监督检查重点企业名单,设立群众举报电话,广泛进行动员;实行网格化管理,按属地关系和行业管理职能分别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积极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和相关要求,营造浓厚氛围;对之前已发现尚未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进行梳理,列出清单台账。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2月1日至11月30日)主要工作任务:一是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组织自查,要做到“六查六看”:查工作部署,看是否制定了实施方案并进行了贯彻落实;查责任落实,看是否建立企业全员安全责任状;查具体隐患,看是否按照标准规范开展了全覆盖、全方位、全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治;查履职尽责,看各级管理人员和各岗位是否认真落实了隐患排查整治责任;査隐患整改,看已发现的隐患是否整改到位;查隐患上报,看是否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如实上报了安全隐患台账和整改措施。二是企业对无法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治,并针对问题隐患产生的原因,及时修订完善本企业各项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持续落实。三是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各乡镇对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情况进行检查,做到全覆盖,并对排查情况全部如实记录,建立台账对所有重大风险隐患全部拉条挂账,明确整改或管控责任人逐条交办,严格实施闭环管理。各乡镇要对无主的重大风险隐患主动作为,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进行有效监控和整改。四是由安委会办公室和两办督查室组成督查组对各部门、各乡镇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并将督查检查情况在全县范围进行通报。

(一)严格实施风险隐患公示制度。企业要严格落实风险隐患公示制度,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建立台账清单,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必须在企业和生产车间等醒目区域公示。

(二)严格落实“三个一律”措施。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坚决做到“三个一律”:凡是存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凡是存在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依法提请县政府以关闭、凡是在关停整改期间违法组织生产的企业负责人一律依法追究责任。

(三)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应急管理局)定期调度各行业领域、本地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跨地区或下级无法协调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要实施挂牌督办,挂牌后仍不能整治到位的,及时报市安委办挂牌督办。

(四)实施隐患举报奖励。各部门要按程序兑现隐患举报奖,鼓励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重大隐患,要通过电视、网络、公众号、广播、短信推送等方式公开举报电话。企业必须在正门和生产车间等醒目位置公布举报电话,接受职工和人民群众监督。

(一)抓工作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防范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突出在抓落实上下功夫,主要负责同志要专题研究部署、亲自督促落实,坚持铁腕治安、铁面无私、铁石心肠,着力解决落实态度不坚决、落实作风不扎实、落实能力不适应、落实措施不到位等问题。特别是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及矿山、非煤矿山、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工地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等行业领城已发现的重大隐患没有整改的必须立即停产整顿,确保整改到位。

(二)抓实企业主体。企业是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要将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整治贯穿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依法依规依标准进行自查自改,做到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做到有效管控化解风险、彻底消除事故隐患。

企业法人和实际控制人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必须认真履行安全责任,组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织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有效投入,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做到每季度组织召开安委会会议至少1次,每月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至少1次;每月深入生产一线带班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2次,每周跑现场、进班组、到关鍵岗位检查安全工作至少1次。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的部门要通过安全检查、督查,“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深入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检查、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生产,重点检查企业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情况,法人和实际控制人落实带班制度,深入生产一线、班组检查、督促安全生产情况,抽考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情况。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安委办要切实加大督导力度,推动部门和乡镇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三)强化监管执法。要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放管服”改革、督查检查的关系,不能以“放管服”改革和优化发展环境为有限制执法、放松执法,既要避免大帮哄、一阵风,简单化、一刀切”,又要防止监管执法宽松软。持续加大“打非治违”工作力度,对检查发现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等执法措施。要组织“专家指导服务团”和“安全执法服务团”指导和帮助基层弥补专业监管能力不足的问题。

(四)严格任追究。对行动工作不力、不认真履行职责、对隐患整改监督不到位致使逾期未完成整治、对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隐患不依法及时处理和对非法违法活动应依法处置而未依法处置的,一经发现,坚决查处,该问责的坚决问责,决不姑息迁就;对应问责不问责的,追究有关问责部门的责任;行动期间,对工作不认真不落实致使发生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五)及时报送信息。“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工作情况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重点内容。各乡镇、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结合本乡镇、本行业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于1月30日前报县安委办,自行动开始起每月25日向县安委办报送隐患台账、治理措施台账和行动小结,12月25日前报送行动总结。

结合“监管执法年”活动,按照全面、彻底、深入、细致、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全面排查治理游船安全隐患,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和要求,确保旅游交通安全及旅游安全稳定。

2016年7月初起至9月底。

水上交通安全,安全制度是否落实,安全监管机构是否健全,安全基础是否夯实;船舶或船员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运输经营的;客渡船“六不发航”制度、签单发航制度。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为期三个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7月1日至10日):安排部署和宣传发动阶段。结合“安全监管执法年”、“道路运输平安年”等活动,各旅游企业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通过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做好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2、第二阶段(7月11日至8月10日)隐患摸底排查阶段。配合牵头部门对照检查内容开展联合专项督查集中整治,一般隐患立即整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任务、方法和措施,责任人、整改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等。

3、第三阶段(8月11日至9月10日):隐患治理阶段。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开展集中整治活动,排除重大危险源,做到责任明确、措施有力、整治有效。

第四阶段(9月10日至9月底)总结验收阶段。根据专项整治的情况,进行全面验收和总结,把检查整治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苏仙区旅游外事侨务局交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李海涛任组长,局长曹天勇、任副组长,吴伟明、李钟钰、廖继雄、邓玉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钟钰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组织协调和督办落实。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旅游企业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法人为第一责任人,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调度,强化工作保障,有条不紊地扎实推进。

(三)加强督促检查。要坚持“四不两直”的方式,加强督促各旅游企业结合实际情况开展“三大”专项整治,努力推动责任落实。并积极指导各旅游企业对安全隐患进行排除和治理,并对隐患的治理进行全程跟踪检查,确保隐患整治到位。

按照国家、省、市、区、镇相关部署,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指导、落实和规范社会面疫情预防处置工作,进一步提高全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社会面管控工作的科学性、精准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印发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防控技术指南的通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做好社会面防控工作有关事项,制定本实施方案。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发展趋势变化,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加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重点行业管控,着力抓实抓细各项措施,提高疫惰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和针对性。

(一)加强人员社会管控,严防输入和扩散风险。

1.实行人员分类管理。按照国务院印发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要求,对十六类重点人群按防控技术指南操作规范执行。根据居民近期旅行史或居住史、目前健康状况、病例密切接触史等判断其传播疾病风险,将居民划分为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人员,采取针对性的管控措施。高风险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医学观察机构或居家实施严格的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相关部门和社区对其进行严格管控。中风险人员严格落实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要求,自觉接受社区管理。低风险人员体温检测正常可出行和复工。

2.有效落实“四早”措施。有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落实疫情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四早”措施,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要做好新冠肺炎病例、聚集性疫情、社区疫情的监测和报告,鼓励单位和个人发现、报告相关病例和疫情。要综合运用流行病学调查和大数据分析方法,及时发现可疑病例、密切接触者并进行追踪管理。

3.实行动态健康认证。推广个人健康码等信息平台,居民通过网络平台申领电子健康码或通过社区申领纸质版健康码(健康通行卡)。严格落实“一码通行”,积极推进住宿、洗浴、文化娱乐场所、体育游乐场所、医疗场所、交通场所、银行等重点公共场所、人群聚焦场所使用“吉祥码”,全面提高扫码覆盖率和使用率,切实提升疫情联防联控水平。

4.加强对特殊群体的关怀爱护。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各村、社区、相关部门要加大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特殊群众的帮扶和救助力度,加强心理慰藉、抓好政策落实、简化工作程序,切实解决生活中实际困难。

(二)分析研判、做好重点场所防控,严防扩散风险。

按照国务院印发重点场所重点单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要求,对二十类重点场所、十四类重点单位,按防控技术指南操作规范执行。

2.落实用工单位防控责任。用工单位严格落实复工复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返岗员工登记报备并建立员工健康台账。对于需要接受隔离医学观察但无相关症状的员工,经检测筛查排除感染,可适当缩短隔离时间,在做好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提前返岗。做好办公场所、工区及公共区域、职工宿舍的通风消毒、环境清理等工作,为员工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实行“进出检”制度,做好员工日常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实施分区作业、分散错峰就餐,控制会议频次和规模,尽量减少人员聚集。

3.落实院校防控责任。根据疫情发展情况确定开学时间,严禁学生提前返校。院校开学前做好预案和监测设备准备、隔离空间预备、环境卫生改善等工作。开学后学校医务室加强监测,对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和确诊病人有过接触以及有相应症状的学生,采取单独隔离措施。开展“晨午晚检”,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加强因病缺勤管理,对因病缺勤学生和教职员工及时追访和上报。校园实行封闭管理,禁止校外人员进入,不组织大型集体活动。学生和教职员工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应当及时隔离并安排就近就医,发现病例的院校,要及时向辖区疾控机构或医疗机构上报,积极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以班级为单位,确定防控管理场所,排查甄别密接人员,严格采取消毒隔离等针对性防控措施。

4.加强公共服务类场所防控。根据全镇疫情形势对全镇公共服务类场所采取临时停业、分时限流、扫码测温、一米线等制度在精准有序推动开业的同时,严格落实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通风、“进出检”、限流等措施,商超物品尽量提前包装标价,推荐顾客自助购物、自助结算,缩短排队等候时间。提供住宿服务的经营单位要如实登记旅客信息,对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旅客进行排查并及时报告当地疾控机构,按照疾控机构的指导采取相应措施。对公共交通工具和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按要求设立留验站,置备必要人员设备,严格落实体温筛检等防控措施,发现可疑人员应当劝阻其登乘,进行暂时隔离,并立即通知卫生健康部门及时处置。

5.加强特殊场所疫情防控。对养老机构等特殊场所,重点防控输入性疫情和内部疾病传播。要开展预防性卫生措施,全面排查干部、职工、相关人员等,落实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制度,禁止有可疑症状的人员上岗。要密切关注服刑人员、机构老年人、儿童、精神障碍患者的健康状况,一旦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应当立即隔离观察并及时送医排查。要做好防控物资配备,加强日常消毒和环境卫生,加强个人卫生防护。出现确诊、疑似病例,应对其可能活动场所开展全面消杀,规范处置个人物品,对其密切接触者按要求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6.加强农村疫情防控。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以及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作用,组织动员农民群众开展群防群控。减少集市等人群聚集活动,做好出外打工人员防疫常识教育。对各村实行网格化管理,对发现病例的村,对疫点进行终末消毒和环境卫生清理,除有病例村组外,允许其他村组村民有序出行。具备条件且防控措施到位的乡村旅游场所,可逐步有序对外开放,经营主体落实防控责任,确保游客和工作人员健康安全。

(一)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工作预案。

各相关部门要精准加强信息共享、联防联控,形成疫情防控合力,针对本部门行管范围作出疫情防控预案,提高防控措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压紧压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家庭责任、个人责任,依法依规落实科学防控、精准施策总要求,推动由全面防控向精准防控、重点防控转变,建立健全职责明确、行为规范、运转有效的领导指挥体系、监督管理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

(三)强化数据报送。

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认真收集当前责任范围内疫情情况,实行“日报制”“零报制”制度,并于每日下午三点前将动态数据汇总后报送到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社会面管控组。

(四)强化分析研判动态评估。

动态评估防控成效,及时调整防控策略,全面提高建章立制规范性、风险识别合理性、措施落实精准性。

针对近期湖北省武汉市等地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xx公司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阻断疫情传播,确保全体参建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我公司实际,建立企业疫情防控内部责任机制方案。

1.结合公司实际制订传疫情防控工作规划、应急预案、处置办法。

2.加强公司日常疫情报告制度的管理和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与评估,并配合xx市各政府部门做好疫情处置工作,降低疫情危害。

1.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疫情防治知识宣传,悬挂横幅、宣传栏张贴传染病防治专题知识等。

2.建立传疫情信息微信群,开展疫情联防联控;。

3.做好每天厂区及人员防控检查、消毒工作及档案留存等;。

4.负责外协人员管理、外来人员管理;。

5.负责防控物资的采购;。

6.负责安排落实公司其他各项防控及应急措施。

第一分组:组长xx,负责协调落实行政职能岗位防疫工作;。

第二分组:组长xx,负责协调落实压贴车间防疫工作;。

第三分组:组长xx,负责协调落实浸渍车间防疫工作;。

第四分组:组长xx,负责协调落实制胶车间防疫工作;。

第五分组:组长xx,负责协调落实饰面板/素板仓库防疫工作;。

第六分组:组长xx,负责协调落实浸渍纸仓库防疫工作;。

第七分组:组长xx、副组长xx,负责协调落实xx路厂区整体防疫工作;。

第八分组:组长xx,负责协调落实食堂防疫工作;。

第九分组:组长xx,负责协调落实厂区空旷地带防疫工作。

第十分组(后备组):组员xx、xx、xx、xx、xx、xx。(后备分组主要职能为出现特殊情况时协助/顶替各分组组长布置防疫工作)。

(一)防控分组长职责。

负责监督所负责区域的防控工作落实情况,每天上午、下午对负责区域进行相关检查,并如实填写检查表,检查表每天下班前交到行政部。如发现问题及时监督解决,无法及时解决的,立即张杰、张留春汇报。销售部应其特殊性,尽量避免出差,如员工必须出差的,应严格做好各项防控措施,第一分组组长每天进行跟踪监督。

(二)部门负责人职责。

1.负责公司各项防控工作的落实工作;。

2.负责公司员工的防控教育、安全教育工作;。

3.加强车间防控管理,防止员工不佩戴口罩、聚集等;。

4.管理好用餐秩序,严禁员工外出就餐、聚集就餐,员工打饭后回各自岗位就餐;。

5.安排好固定人员去别的工段作业或运料,安排好固定人员取餐和分餐;。

6.做好车间环境清洁管理工作;。

7.做好餐余垃圾及废弃口罩管理。

(三)门卫及值班人员职责。

1.每天上班前门卫及值班人员佩戴人个防护(防护口置及一次性橡胶手套),做好秩序维护,应要求员工佩戴好防护口罩,排队时人与人间隔1米以上,值班人员逐个对员工进行体温测量及进行相关询问,并做好登记工作,登记内容包括:检查时间、所在部门(车间)、姓名、年龄、有无症状、有无和湖北有关人员接触。如体温在37.2度以上的,或有与湖北相关人员接触的,有其他症状的,严禁进入公司。考勤机尽量使用人脸识别系统,如考勤机无法识别,采用手工登记方式。

2.一般情况下,防控期间严禁非公司工作人员进入公司,如确需进入公司的,需报请行政部经苏冠琪同意后,门卫按员工检查登记程序执行。

3.每天上班前,行政部应报送当日外协单位在我公司上岗工作人员名单到门卫,门卫对比身份证及名单后按公司员工检查登记程序执行。

4.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允许员工及外协人员离开公司,公众号逍遥文稿整理,如因生产需要确需离开公司的,各车间及外协指定人员名单并报门卫处(非名单内人员严禁进出),门卫做好相关进出记录,如离开厂区范围办事的员工,进公司前应测体温,并做好相关外出路线登记,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公司。

5.严禁快递人员进行公司,所有快递收发由门卫统一负责。相关登记记录汇总后交行政部存档。

(四)员工职责。

1.上班期间所有员工必须佩戴防护口罩;。

2.上班时间严禁串岗,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多人同时作业的,尽量保持安全距离;。

3.严禁人员聚集闲谈,聚集就餐;。

4.废弃口罩、餐盒放置于公司指定地点;。

5.办公室人员应做好对公用办公设备、固定电话的消毒工作;。

6.防疫期间严禁开空调(含中央空调);。

8.打喷嚏捂口鼻,慎揉眼。

9.饭前、如厕后需洗手,接触公共设备后要洗手,洗手应严格按洗手六步法执行;。

10.如发现洗手间准备的肥皂、香皂、消毒液不足,应及时向相关负责人汇报。

11.下班后需外出的请佩戴防护口罩,家中做好通风,本人及家人尽量不要去人员密集场所,与人保持安全距离,不握手,不聚会。

12.如发现咳嗽、发热、呼吸困难等症状的,不得回公司,应及时就医。

(五)消毒及清洁人员职责。

1.消毒作业前应佩戴好个人防护,防护眼镜、防护口罩、一次性橡胶手套。

2.配备消毒液时要小心轻放,避免消毒液触碰身体;。

3.消毒液严格按公司规定的配比进行调配;。

4.办公室公共区域(楼梯、楼道、电梯)、车间地面每天下班后进行喷雾消毒,各办公室下班后自行使用喷壶进行喷雾消毒。

5.会议室、接待区、招聘区使用后即进行消毒,门卫室、洗手间(含办公楼及车间)每天的消毒频次为2次(中午、下班后)。

6.清洁人员应及时对废弃口罩、餐余垃圾进行处理,处理时应佩戴口罩及一次性橡胶手套。

7.做好进入公司所有车辆的消毒灭杀工作。

(六)司机职责。

1.车辆出入严格实行审批制度,外出回公司后应在门卫处登记出行轨迹;。

2.每天下班后对所驾驶车辆进行消毒;。

3.除公司接送车外严禁无关人搭乘;。

4.公司接送车司机上班时应佩戴防护口罩(车上应配备防护口罩及消毒液);。

5.公司接送车司机要督促值班员对员工上车前的体温检测及员工口罩的佩戴。

(七)供应及仓库职责。

1.购买物资前尽量先确定细节,尽量要求其送货,如无法送货的请对方备货后直接上门提货。

2.必须出外采购的,必须佩戴好防护口罩,不去人员密集场所,不握手。

3.购买防控物资时要求其提供产品介绍及相关证书,严防假冒伪劣产品混入其中。

4.所购防控物资应尽量保证公司使用;。

5.回公司时应先在门卫处登记相关活动轨迹,并测量体温,体温正常方得进入公司。

6.物资进库后,由仓库安排固定人员送料到车间岗位。

(八)食堂工作人员职责。

1.严格执行公司食堂管理制度;。

2.外出采购时应佩戴防护口罩;。

3.食堂工作人员上班期间必须佩戴防护口罩,佩戴一次性防护帽;。

4.严禁生熟食混放;。

5.分餐及送餐时一定要注意清洁卫生;。

6.做好厨具及餐具的消毒处理。

外协单位负责人应在上班前一天向行政部苏冠琪报备第二天进厂工作人员名单,相关表格由公司提供。经行政部及总经办审批同意后,发公司门卫,外协工作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门卫按名单逐一核对,按照员工进厂流程操作,名单无报备的,严禁进入公司。外协单位应自行配备防护口罩,进公司后外协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各项防控规定,如有违反,公司可要求违规人员立即离开公司。非必须情况上班时间严禁进入公司。

外来人员(除应聘人员外)来公司前应提前联系确认,非必须情况,所有工作通过电话、微信沟通解决。如必须进行公司的,经行政部xxx批准后,严格按照公司员工进厂流程执行。快递人员严禁进入公司,防疫期间公司拒收一切私人快递,公司快递由门卫统一负责接收,所有快件在室外进行消毒后进行存放/领取。

应聘人员应聘时,应要求其佩戴防护口罩前来面试,到公司门口后,需经与面试邀约人联系,经同意后方能到公司门卫处登记,门卫检测面试人员体温,做好相关记录,体温正常者方能进公司面试,面试地点设置在门卫室(若天气晴朗,面试地点选择为厂区门口空旷地带),严禁面试人员进入公司、办公楼等其他区域。门卫应做好人员管理,避免面试人员离开面试区域。面试结束后,门卫应立即敦促面试人员离开。

1.各部门设立专门的餐余垃圾存放点,所有员工必须定点投放,由清洁人员统一收集处理。

2.各部门设立废弃口罩收集点,所有员工必须定点丢弃,由清洁人员佩戴防护用品(防护口罩、一次性橡胶手套)统一收集等待政府部门回收。

为构建校园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有效降低和管控重大安全风险,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教育局、区安委会工作部署,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学校安全是教育工作的保障线,以《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风险预控、关口前移,全面推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推进事故预防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 。

(二)工作目标。坚持安全发展,全面落实教育系统“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工作机制,强化教育部门监管责任,实现学校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力争至2018年底,全区校园全部建成较为完善、有效运行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

联络人:叶宁,电话:5722662。

(一)排查风险点,建立“一校一册”档案。

学校排查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风险点并逐一登记,建立单位安全风险管控档案,详细记录单位基本信息,风险点名称、风险点情况描述、风险类别、风险点详细位置、安全风险等级、存在危险因素、隐患情况、管控治理措施、管控治理责任部门、责任人及手机号码,形成动态化的“一校一册”管理制度。(见附件:湖里区学校安全风险点名册)。

(二)全面开展学校安全风险辨识与评估。

1.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学校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双重预防机制的建立,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对安全风险的种类、数量和状况登记建档。对不同类别的安全风险,采用相应的风险评估方法确定安全风险等级。安全风险评估过程要突出遏制重特大事故,聚焦实验室、食堂、学生宿舍、在建工程、老旧校舍、大型活动、学生社会实践和周边治安状况。

2.科学评定安全风险等级。学校对排查出来的风险点进行分级,确定风险类别,根据风险的可控程度、可能性、影响范围和可能造成损害的程度等因素,对学校安全风险进行分级,原则上分为iv级(低风险)、iii级(一般风险)、ii级(较大风险)和i级(重大风险)四个等级,依次用蓝、黄、橙、红四种颜色标示,学校绘制成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期间因设施设备改造、技术升级等原因,致使安全条件有较大改善的,应根据情况重新评估并确定风险级别。

iv级: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极小,如发生,可能造成较小财产损失或人员轻微伤害;。

iii级: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很小,如发生,可能造成一般财产损失或人员伤害;。

ii级:风险可能失控,发生事故的可能性较小,如发生,会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

i级:风险失控可能性大,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一旦发生,会造成较大财产损失或群死群伤。

3.教育系统预判。区教育局将结合学校预判情况,针对以往发生事故规律和暴露出的问题,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和学校各个层面人员,必要时邀请专家参与对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安全风险进行分析预判,逐项分析研究,逐类预判评估,加强重大风险源管控,确保学校安全。

(三)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预防机制。

按照“属地管理与分级治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对分析预判的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实施定人定责管控,定期组织评估,确保风险在控可控,及时消除隐患。

1.严格管控。针对风险类别和等级,将风险点逐一明确学校的管控层级(学校、年级、班级、岗位),落实具体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管控措施(包括制度管理措施、视频监控措施、自动化控制措施、应急管理措施等)。

2.风险公告警示。学校要对安全风险分级、分层、分类进行管理,逐一落实安全岗位的管控责任,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或湖里区学校危险因素告知卡,公布本校的主要风险点、风险类别、风险等级、管控措施和应急措施,让每名教职工都了解风险点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对策。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

3.治理隐患。各校园及时收集、汇总相关的风险分级信息,编制学校安全风险清单,区教育局将组织对适时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学校针对各个风险点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标准和清单,明确学校各部门、各岗位、各设施设备排查范围和要求,建立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4.应急管理。学校根据风险预判评估情况,科学编制应急预案。充分发挥与社区、街道及相关部门建立联防联动机制的作用,与相关联防联动部门有关应急预案相衔接。学校要建立专(兼)职应急队伍,重大风险岗位要制定应急处置卡,中小学每月、幼儿园每季度组织一次应急疏散演练,要开展经常性的全员岗位应急知识教育和自救自护、避险逃生技能培训。

(四)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各校园要加强校舍、消防、校车、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断细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实现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改自报的闭环管理。

(五)深入开展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工作。

各校园要进一步深入开展校园治安防控、校园周边环境、校园反恐防暴、消防安全、校车安全和危险化学品等专项整治,建立完善校内风险分级防控制度,扎实推进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各项工作,实现校园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信息化、智能化,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物品和关键环节,加强技术安全防范措施,提高校园安全防控水平,为“平安校园”等级创建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一)动员部署制定方案(2018年4月)。

各校园要依据本实施方案所列工作目标及重点工作任务,结合实际立即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措施,细化责任分工,抓紧组织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二)开展试点,制定标准规范(2018年5月—6月)。

各校园对照《厦门市学校安全风险清单表》,明确安全风险类别、评估分级的方法和依据,制定隐患排查清单,明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依据,完成制定“一校一册”建档工作。区教育局择优选择一批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管理较好的学校作为试点标杆学校。

(三)组织推广全面实施(2018年6月—11月)。

各校园按照有关标准规范组织开展对标活动,推动学校健全完善内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对安全风险开展全面的排查、辨识、分级、建档、标识和管控,推动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学校要充分认识建立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重大意义,强化组织领导,把推进建立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作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严格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对排查和预判出的风险点,必须严密监控,筑牢双重安全防线,从根本上防范事故发生。

(二)加强业务培训,强化示范带动。学校要加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使其熟悉掌握风险类别、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办法、风险管控措施,以及隐患类别、隐患排查方法与治理措施、应急救援与处置措施等,提升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积极探索总结有效做法,提高安全保障水平。 。

(三)严格落实责任,加强督导检查。各校园要严格落实责任,重点开展工作部署,隐患排查整治,风险摸排管理,制度建立等工作,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区教育局将结合年底综治考评对各校园建立双重预防机制工作落实情况以及学校“一校一册”建档情况进行考评督查。

按照防控领导小组工作要求,根据桦防办发文件《关于制定本单位本行业新冠肺炎常态化工作方案及网格化包保分工表的通知》,结合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切实压实“四方责任”,充分发挥社区、村屯的基层组织在疫情防控中的阻击作用,把防控力量向社区下沉,加强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使所有社区成为疫情防控的坚强堡垒,筑牢“外防输入、内防扩散”最有效的防线,镇防控指挥部决定成立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专班,横到边、竖到底,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按照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压实“四方责任”,成立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机构(详见附件1)。

本工作专班的主要职责依据《省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手册》提练制定,具体内容参照《手册》中相关具体规范及指南落实。

(一)综合协调专班。

组长:

联络员:

成员:党建办、党政办、爱卫办。

主要职责:负责统筹协调疫情防控总体工作;定期组织召开工作部署会,宣贯上级文件精神;定期组织学习培训,深入开展常态化政策文件和技术指南的学习,提升全员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负责综合协调疫情防控工作日常事务;组织起草审核重要文稿,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日报告制度,安排专人每日收集、整理、汇总上报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上报及时、准确、全面,杜绝失泄密问题发生;编写和发布防控工作动态。

(二)个体商户管控专班。

组长:

联络员:、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内所有个体商户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督查指导个体商户做好扫码、测温、登记、消杀等日常工作,严格按照低风险区夏季常态化防控工作防护指南及各项工作手册、指南要求落实。

(三)排查流调专班。

组长:

联络员:

成员:民政办、派出所、各村、社区。

主要职责:负责重点地区及中高风险区返桦来桦人员排查工作,第一时间锁定人员具体位置、身份信息、基本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诊患者、密接、次密接、一般密接和次一般密接者的流调工作,整理数据,24小时内完全流调报告,报至市流调中心、抄送综合协调组;并做好流调相关政策解答工作。

(四)居家隔离管控专班。

组长:

联络员:

成员:纪委监委、综治办、爱卫办、派出所、各村、社区。

主要职责:严格落实五位一体、网格包保责任制,严格按照居家单独隔离医学观察工作规范执行,严格落实“六个闭环”、“六个全覆盖”、“十个必须”、“六个一”要求。对不严格落实居家隔离要求甚至擅自外出的居家隔离人员,采取提级管控措施。依托大数据监测方式,切实加大居家隔离人员动态监管力度,全方位阻断传染源。对违反规定拒不配合人员,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五)医疗救治专班。

组长:

联络员:

成员:

主要职责:制定工作总体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工作责任主体,完善工作流程,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等。指导各村、社区做好居家医学观察、医疗保障等工作;做好预检分诊各项工作,合理设置定点临时隔离观察室,做好发热门诊闭环管理;加强院感防控,保持环境卫生,做好医疗垃圾管理及处置;制定发热人员及居家隔离发病人员的闭环转运方案、流程及救治。

(六)市场监管专班。

组长:

联络员:

成员:市场监管局八道分局、各村、社区。

主要职责:负责职责及所辖区域内餐饮、药店及行管场所的管控工作,做好扫码、消杀、一米线等监督指导,根据疫情形势,采取禁止堂食或关停等必要措施,做好各零售药店对购买治疗发热、咳嗽等药品人员信息登记工作,加强“一退两抗”药品的管控工作,指导好美容、美发、美甲、桶装水等场所的日常防控工作。

(七)交通管控专班。

组长:

联络员:

成员:交安办、爱卫办、派出所、各村、社区、交警大队榆木中队。

主要职责:落实辖区内校车、公共汽车等交通工具的卫生检疫和通风、消毒等措施,做好乘车旅客疫情信息收集工作,及时报告发现的可疑人员,做好辖区内个体运输户管控工作。

(八)文娱场所管控专班。

组长:

联络员:

成员:文化站、派出所、各村、社区。

主要职责:制定应急工作预案,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加强人员健康培训,加强大型活动管理,做好各类文化娱乐等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严控赛事等文体活动;举行大型群体性活动及文化娱乐活动,需实施审批备案管理,经批准后,采取测温、筛查、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九)宗教场所管控专班。

组长:

联络员:

成员:综治办、各村、社区。

主要职责:负责各类宗教活动场所疫情防控工作,严控宗教聚集性活动及其他聚集情形。

(十)特殊场所管控组。

组长:

联络员:

成员:民政办、爱卫办、派出所、各村、社区。

主要职责:严格福利院、养老院等特殊场所行业管控,制定应急工作本产品,加强人员培训,建立健康监测制度,落实扫码测温等工作,严格出租屋、公寓管理,保证不出问题。

(十一)“四类人员”管控专班。

组长:

联络员:

成员:派出所、爱卫办、交安办、各村、社区。

主要职责:进一步强化“四类人员”管控及随访等工作,加强四类人员心理疏导,保证在可控范围。

(十二)企业管控专班。

组长:

联络员:

主要职责:负责督促指导复工复产企业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指南(1.0版);按照防控手册、指南落实防控措施,帮助企业解决复工复产中的困难和问题及安全等工作。

(十三)教育管控专班。

组长:

联络员:

主要职责: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办学机构、托幼机构等重点单位的监管,制定防控应急预案,完善疫情防控联合工作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做好学生复学后各项应对措施,强化对学生的健康教育及知识宣传,落实各学校疫情防控和日常检查措施,加强食堂、宿舍等重点区域的管控。

(十四)吉祥码推广应用专班。

组长:

联络员:

成员:劳保所、市场监管局八道分局、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村、社区。

主要职责:负责在全镇范围推广吉祥码,督促各单位及各类社会主体广泛应用吉祥码。按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提取数据信息,支持人员排查及流调等工作。

(十五)宣传舆情管控专班。

组长:

联络员:

成员:宣传、党建办、党政办、派出所、各村、社区。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及时报道疫情信息及防控工作动态,积极正确引导舆论;加强舆情监控,及时辟谣和澄清事实,依法对传播谣言扰乱视听者进行查处;负责拟定对外宣传口径;加强网上新闻发布的管理和引导。

(十六)防控物资保障专班。

组长:

联络员:

成员:财政所、经贸办、爱卫办、民政办。

主要职责:负责统筹防控应急物资保障和市场供应保障工作,协调防控应急物资市场供需、储备、运输等方面事宜;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并及时汇总整理反馈保障工作信息。负责接收红十字会、慈善总会和其他单位及个人的捐赠,并按有关要求调配分发捐赠物资。根据防控工作需求,做好经费保障及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

(十七)督查督办专班。

组长:

联络员:

成员:纪委监委、党建办、党政办、爱卫办。

主要职责:负责监督检查各村、社区、各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并通报、反馈相关情况;负责查处疫情防控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

以上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分工,各专班组长、联络员和成员单位要在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下,认真开展常态化工作,既要分兵把口又要密切配合、联防联控,以务实举措和严实作风,从严从实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精神病人管理方案篇十四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按照“全面摸排、重点管控”的原则和“精准、完整,鲜活、到位”的要求,综合运用多种工作措施,对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开展摸排管控,实现底数清、情况明,全救治、全救助、管得住。对每名摸排确诊的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逐人建立社区关爱帮扶小组,落实着护人员及其责任,采取针对性救助和服务管理措施,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推动建立健全全覆盖、责任化、精准化、动态化的摸排管控工作机制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以及社区康复服务体系,进一步细化部门职责任务、工作流程,强化医疗救治和保障,加强患者信息共享、实战应用,提高预警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件的发生,有力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加强摸排管控工作的组织领导,镇平安办成立全镇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排管控工作领导小组,镇人大主席任领导小组组长,政法委员担任副组长,综治办、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民政办、财政所、人社所、卫生院负责同志等为领导小组成员。

综治办:负责此次摸排管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将此次摸排管控工作融入市域社会治理、基层社会治理推动;督促指导各村(街)和各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好摸排管控工作。

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对摸排出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开展危险性评估工作;牵头逐人建立关爱帮扶小组,牵头落实救治、救助、收治工作。

镇公安派出所:负责此次摸排的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名单汇总和信息交换工作;梳理在公安机关治安重点人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公安库”)中的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及时将核实或者补充的患者信息反馈给卫生健康部门;对卫生健康部门通报的符合录入公安库条件的患者,及时入库管控;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对摸排出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开展危险性评估工作。

卫生院:组织人员对摸排出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诊断、危险性评估;逐人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档案并视情会同公安、民政、残联等部门按要求随访,提出就诊指导意见,加强服药管理;将司法所、公安派出所通报的由司法鉴定机构、监管场所提供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及时录入卫健库;对确诊并危险性评估3级(含)以上患者信息,及时通报公安派出所、民政办。

民政办:督促指导社会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摸排收留的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及时通报公安派出所;根据公安派出所、卫生院提供的入库人员信息,按职责做好符合条件的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做好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等工作。梳理办理精神类别残疾人证的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及时通报公安派出所;配合卫生院等部门做好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随访、走访工作;掌握符合残疾标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情况;配合指导做好社区康复工作。

司法所:及时将社区矫正人员、安置帮教对象中摸排出的以及司法鉴定机构掌握的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通报公安派出所,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和服务管理机制。

财政所:按照现行经费开支渠道做好相关工作的经费保障,支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正常开展。

人社所:按规定做好参保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基本医疗保障工作,加强医保基金支付管理。

此次摸排、采集、诊断、评估、管理等工作,按照居住地为主、户籍地为辅的原则开展,患者在省内人户分离的,由发现地发现单位的县级部门报请对应上级部门通报患者主要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患者跨省人户分离的,由发现地发现单位的县级部门逐级报请对应省级部门通报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摸排管控的范围是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祸类、肇事类、其他高风险类等3类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疑似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其他高风险类患者是指除肇祸、肇事类外其他危险性等级评估在3级(含)以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精神病人管理方案篇十五

为进一步强化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工作,消除精神病人对社会的危害,确保社会治安大局稳定,根据市、区综治办的要求,九里街道在全处范围内开展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摸底管控工作,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严防精神病人肇事肇祸。

一、调查摸排、分级管理。

12月下旬,街道综治办、派出所对所属辖区内的精神病患者展开全面性的调查,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层层落实管控,实行责任人、监护人双项责任制。办事处、村(社区)委会、责任区民警是主要责任人,精神病患者的近亲属是主要监护人,落实监护人的看管责任;对没有监护人或近亲属的,所在单位、社区、村委会要相应履行监护职责;对生活无着落,流浪街头的精神病患者要积极护送到民政部门并妥善救助。平时密切关注一般性精神病人的动态,落实药物治疗、心里疏导、生活安定措施,加强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二、及时监控,迅速处理。

街道制定了防控工作预案,在遇突发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祸事件时及时出警并控制局面。今年以来,街道加大了对间歇性精神病人的管控力度,对辖区内精神病患者逐一落实监控责任、稳控责任,对病人实行实时监控,一旦发现其病情加重,立即上报,迅速处置,确保其发病前得到有效监护和及时治疗,避免了患者危害社会行为的发生。

三、及时汇报,社会联动。

各村(社区)对摸排调查出的精神病患者的具体情况特别是重点管控人员,做到及时向办事处汇报,一方面联系患者所在社区工作人员,稳定患者情绪,另一方面协调民政部门实施医疗救助,如美尔社区蒲某一人生活,性格孤僻且经常在社区广场转悠,对社区内幼儿园师生人身安全存在着较为严重的安全隐患。龟山派出所协同办事处、美尔社区和二处落实管控措施,商讨解决办法,将其送往医院治疗,以确保社区居民、学生的人身安全。

四、积极动员,根除隐患。

为从根源上消除隐患,龟山派出所民警会同办事处和患者所在社区干部,主动联系患者监护人认真协商,动员监护人及时将病人送往医院治疗,监护任家庭确有困难的由街道筹集医疗费用,由警方护送患者前往精神病院医治或由其监护人带离本地回老家保守治疗。目前,辖区内蒲某、程某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已在医院接受治疗,郜某回山东老家进行治疗,情绪稳定。

2012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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