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物资盘点管理制度(通用19篇)

  • 上传日期:2023-11-26 09:55:02 |
  • zdfb |
  • 8页

对待人际关系要懂得尊重和理解,才能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通过收集和整理相关资料,增加总结的详实性和可信度。这里列举了一些行业领先者的总结案例,希望对您有所启发。

物资盘点管理制度篇一

(—)为了加强对公司存货的管理和控制,保证存货的安全完整,提高存货运营效率,保证合理确认存货价值,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存货业务中的各种差错和舞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存货,是指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主要包括毛料仓库的各类原材料、展厅内的衣服产成品、办公用品等。

(三)库存物资内部控制中的不相容职务应当分离,其中包括:

(1)实物的验收保管与采购应分离;

(2)审批发料的计划员与存货保管员相分离;

(3)存货盘点应由会计、出纳及仓管等人员共同进行;

(4)若某职位空缺或相关人员临时外出,应指定替代人员或临时人员负责,避免暂时的职务重叠。

(一)职责分工。

(3)采购部负责外购品入库业务指令的下达、起始表单的填制和报账、付款事宜;

(4)质量控制处(可修改)负责相关物资出入库的质量检测事宜。

(二)各部门领用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消耗性库存物资需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领用与本部门职责无关的库存物资或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如风扇、座椅、电脑等)需要在人事部进行登记,由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核后由分管领导签字批准,才有权批准领用该库存物资。

(三)库存物资的盘盈、盘亏的处理决定权由公司仓储部门与财务部门行使,并报公司负责物资管理的分管领导和财务主管、总经理审核批准。库存物资的变质老化、报废毁损的处理决定权由公司仓管部、财务部及采购行使,并报公司负责物资管理的领导和财务主管、总经理审核批准,根据相关法规制度的规定作出处理决定并进行会计核算。

(一)公司的原材料请购采购业务的执行,由采购部根据销售部下达的原料需求计划进行采购。对于原材料的采购需申请人填写《采购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销售主管及总经理的批准。仓储处、采购部分别对入库原材及产品的数量、质量、技术规格等方面进行检查与验收,保证存货符合采购要求。

(二)外购原材料验收后,由仓库管理员填写“收货单”,经检验合格的原料,仓管员方可办理入库手续。对供应商错发、少发或不合格原材料,仓管部应及时通知采购部予以退货或补货。

(三)对于入库展厅的成衣产成品,由销售部生产跟单对其进行检验并予以标识,只有检验合格的产成品,仓管部才可以作为存货办理入库相关手续。

(四)仓管部必须定期对毛料仓库的存货进行检查,加强存货的日常保管工作。

(1)仓库应按材料名称及规格型号一物一卡准确标识,存卡应逐笔登记材料的收、发、存,各项内容应填写齐全、准确。

(2)上架保管的材料,应做到分门别类按行次-层次-位置排序摆放,标志明显,易于存取和保管。

(3)同种牌号的库位应集中设置,每一个货架托盘物料只能堆放一个品种,不得混堆;

(4)每一货架中的每种物料必须在货架标识牌上注明牌号、批号及数量;

(11)发料时,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发料,先到先发,应先集中发同一批次的物料,发完后再发另一批次的物料;发货时,同一生产批号所需原材料集中发出,集中放置。

(五)人事部、销售部、设计部对展厅的产生品成衣的共同进行管理。

(1)展厅内所有成衣的数量由人事部负责登记进仓及出仓,定期每月进行盘点登记并录入电脑系统。

(3)展厅摆设由销售部、设计部同事一起整理,清洁由阿姨打扫;

(5)成衣产成品有新款放进展厅的,需统一到人事部前台出处登记,如未登记,造成衣服杂乱或不见的,由销售部或设计部负责人自行处理。

(6)展厅开放时间为正常上班时间,由人事部前台打开,如晚上需使用展厅必须提前跟人事部前台沟通,前台可安排仓库管理员关门,如周六日要使用的,可告知仓库管理员。

(六)仓管部及人事部必须对入库的存货(毛料及产成品衣服)建立存货明细账,详细登记存货类别、编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量单位等内容,并定期与财务管理部就存货品种、数量、金额等进行核对。

(七)入库记录不得随意修改。如确需修改入库记录,必须经部门经理及相关部门的批准。

(八)对于已售商品退货的入库,仓管处应根据生产部填写的“退料单”办理入库手续,视乎退的毛料的数量来决定是否进行废毛处理。

(九)入仓库人员均须经过仓管员的同意,并经过登记之后,方可在仓管员的陪同下进入仓库,进入仓库的人员一律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仓库内吸烟。

(一)生产部领用材料,应当持有生产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核准的领料单。

仓管员需凭经批准的领料单,核对物资数量、品名、规格后发料。如实行限额领料,对超出领料限额的,应当经过相关部门和领导的特别授权。生产部需确认仓管人员填制的“发料单”无误后,才能把毛料领出仓库。

(二)月末,生产部已领用但尚未耗用完的物资(包括残余料),应及时退回仓库,如果是下批生产仍要用的物资,其物资实体可不退回仓库。

(一)财务管理部设置erp系统和excel表格对物资进行登记,各存货仓库设置数量、金额的存货明细账,并按照存货的品名、规格反映入库、发出和结存情况。

(二)财务管理部的存货核算人员每月对仓库存货收、发、存进行稽核,并与总账核对,对存货系统和总账系统差异要查明原因,及时调整。

(一)仓管部、财务部、采购部、销售部、人事部组成盘存小组,定期和不定期对存货的毛料仓库和展厅进行盘点,盘点方式为抽盘和全盘。定期盘点分为月度盘点、半年度盘点和年度盘点。月度盘点采用抽盘方式,半年度和年度盘点采用全盘方式。月度抽盘的存货数量不低于总量的60%。

对用量或金额较大、领用次数频繁的存货应每月盘点一次。

(二)月度盘点时间为每月1日上午9:00,半年盘点时间为7月1日上午9:00,年度盘点时间为元月1日上午9:00。

(三)仓管部必须制定详细的盘点计划,合理安排人员,对月度盘点可分原料和成品二组进行抽盘并固定小组成员,半年度和年度盘点可由相关参与盘存部门抽调人员分多组进行,每一盘存小组每个部门必须保证有一人参与,对月度、半年度及年度盘点须确定盘存小组组长负责本组的盘存工作。

(四)仓储处应充分做好盘存前准备工作,具体盘存要求如下:

(1)将盘存工作所需用具和“库存盘点表”预先准备妥当。

(2)仓库内物料应分别摆放,实施区分并标识。

(3)存货应有序摆放,应力求整齐、集中、分类,并置标识牌。

(4)盘存期间已收到料而未办妥入帐手续的存货,应另行分别存放,并予以标示。

(5)盘存期间除紧急用料外,暂停收发料。生产部盘存期间所需用料的领料应提前进行,材料可不移动,但必须标示出。

(五)所有盘存数据必须进行现场盘点,不得以猜想数据、伪造数据记录于盘存表中。盘存数据若需修改,均须经盘存人员签字方能生效。

所有参加盘存工作的人员,盘存当日一律禁止休假,并须依时间提早到达指定的工作地点向盘存小组组长报到,接受工作安排。如有特殊情况,须由部门负责人请示盘存小组组长,并指定代理人,否则以旷工论处。若有事确需离开,应经盘存小组组长的同意后方可离开,各有关人员不得擅自离开。

(一)公司管理层不定期对存货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也可结合财务检查、审计等工作进行。

(二)存货内部控制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1)存货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象。

(2)存货业务授权批准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

(3)存货收发、保管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存货取得是否真实、合理,存货验收手续是否健全,存货保管的岗位责任制是否落实,存货清查、盘点是否及时、正确。

(4)存货处置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存货处置是否经过授权批准,处置方式是否合理。

(5)存货会计核算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存货记录是否真实、完整、及时。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存货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负责监督检查的部门应当告知仓管部,仓管部应当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三)监督检查部门应当按照内部管理权限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存货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情况和有关部门的整改情况。

本制度经审议批准,并发布后生效,修改时亦同,本制度解释权归财务部和总经理办。

物资盘点管理制度篇二

为了加强物资材料的仓储管理,提高物资使用效率,确保库存物资数量准确、保管完好,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此项制度适用于项目剩余物资的管理。

三、职责划分。

1、项目部:负责将项目剩余物资送达公司仓库,并组织仓库管理员和财务人员进行验收及盘点,办理入库手续;对物资的实用性进行检验。

2、仓库管理员(现阶段由采购员兼任):协助项目部和采购部办理出入库,对库存物资进行定期盘点,妥善保管库存物资;负责定期将剩余物资明细发送给技术部、采购部及工程部,实现信息共享。

3、采购部:负责组织技术部、工程部及运营部对现有物资的实用性进行检验;负责办理出库手续。

4、技术部:负责库存物资的消化处理,设计时,将库存物资考虑进去。

5、财务人员:负责监督库存物资的验收及盘点。

(3)阀门管件类:阀门管件类,合格品由采购部负责退回厂家或由项目经理运到仓库并办理入库,不合格品由项目经理就地处理。

2、入库。

项目完成后,对于确定入库的物资,由项目经理负责办理入库手续,项目经理组织技术部和运营部对入库物资进行验收,组织仓库管理员和财务人员进行盘点,完成入库;帐外物资单独入库,详见附件入库单。

3、出库。

根据需要,采购部负责办理出库手续,领取库存物资,仓库管理员予以备案,财务人员进行监督,详见附件出库单。

库存物资明细每次更新后2日内,由仓库管理员发送给技术部、采购部、工程部及运营部全体人员,达到信息共享。项目设计阶段,设计人员负责结合库存物资进行设计,采购部负责在每次设计前,组织设计人员、项目经理及运营部经理对可选用物资进行检验;采购阶段,采购部负责领取可用物资,办理出库手续。

库存物资的盘点于每年的12月31日前完成,由仓库管理员负责进行盘点;每次办理出库或入库后一周内,仓库管理员负责将库存进行更新,盘点及更新结果发送给技术部、采购部、工程部及运营部全体人员,详见附件库存物资明细表。

6、报废处理。

(1)出库前报废:每次设计工作开始前及每年一次的盘点,采购部都会组织相关部门专业工程师对库存物资进行检验,对于不合格品,采购部负责在每年6月份进行集中处理。

(2)出库后报废:在物资进行到货验收后,项目部发现物资不合格时,由采购部组织相关部门专业工程师进行现场检验,不合格品由项目经理就地处理,处理结果抄送给设计人员、采购部经理、财务负责人。

7、奖惩机制惩罚:

(1)库存有而未被利用:设计人员忽略的情况,由设计人员承担可用物资采购价的20%的责任,技术部经理承担10%的责任;设计文件中有,采购部忽略的情况,采购员承担20%的责任,采购部经理承担10%的责任。

(2)物资丢失:因仓库管理员疏忽造成物资丢失的情况,仓库管理员承担丢失物资采购价的20%的责任;物资失窃,损失由公司承担。奖励:

库存得到消化后,所消化物资采购价的20%用以奖励相关人员,由采购部负责此项资金的分配。

物资盘点管理制度篇三

为保证存货及财产盘点的正确性,使盘点工作处理有章遵循,并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以达到财产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盘点范围。

(一)存货盘点:系指原料、物料、商品、餐辅料、工程材料、零件保养材料等。

(二)财务盘点:系指现金、票据、有价证券。

(三)财产盘点:系指固定资产、代保管资产、低值易耗品等的盘点。

1、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生产器具等。

2、代保管资产:系由供货商提供,使用后结帐的物品。

3、低值易耗品:购入的价值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等。

第三条.盘点方式、时间。

(一)年中、年终盘点。

1、存货:由各管理部门、采购员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行全面总清点一次,时间为:年中盘点时间是6月30日、31日;年终盘点时间是12月30日、31日。

2、财务:由财务部主管会计盘点。

3、财产:由各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清点。

(二)月末盘点。

每月末所有存货,由各部门及财务部实施全面清点一次,时间为每月30日。

第四条.人员的`指派与职责。

(一)总盘人:由总经理任命、负责盘点工作的总指挥,督导盘点工作的进行及异常事项的上报总经理裁决。

(二)主盘人:由各部门负责人担任,负责实际盘点工作的推动和实施。

(三)盘点人:由各部门指派,负责点计数量。

(四)监盘人:由总经理派人担任。

(五)会点人:由财务部指派,负责会点并记录,与盘点人分段核对,确实数据工作。

(六)协盘人:由各部门指派,负责盘点时料品搬运及整理工作。

(七)特定项目按月盘点及不定期抽点的盘点工作,亦应设置盘点人、会点人、抽点人,其职责相同。

第五条.盘点前的准备事项。

(一)盘点编组:由财务部于每次盘点前,事先依盘点种类、项目编排“盘点人员编组表”、盘点时间等,交总经理审批后,公布实施。

(二)各部门将应用于盘点的工具预先准备妥当,所需盘点表格,由财务部准备。

1、存货的堆置,应力求整齐、集中、分类。

2、现金、有价证券等,应按类别整理并列清单。

3、各项财产卡依编号顺序,事先准备妥当,以备盘点。

4、各项财产帐册应于盘点前登记完毕,并将有关单据如:入库单、领料单等装订成册(一月一本)。

第六条.盘点实施要求。

1、要求主盘人、盘点人、协点人等严格按照盘点程序进行,不得徇私舞弊。

2、盘点时要力求物品的安全。

3、盘点结束时,要求盘点小组各成员均按职责划分签名确认。

4、盘点结束后,由财务部将盘点情况进行总结,上报总经理,特殊情况要着重指出,盘点结果进行存档。

5、根据盘点情况,对盘亏盘盈等情况做出处理决定,并存档。

物资盘点管理制度篇四

为确保erp系统商品数据与实物数据一致,及时发现管理漏洞,有效控制商品损耗,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门店运营效率,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xx区域下属各门店及xx号仓。

盘点分为全场盘点、抽盘及零星盘点三种。

全场盘点每季度末进行一次,抽盘和零星盘点视情况随时进行。

盘点由区域营运管理部统一组织,区域财务部、理货部、集团信息技术部及门店相关人员协助进行。门店经理或第一负责人是本单位的第一盘点责任人,门店财务主管为第二盘点责任人。全场盘点原则上须安排在非营业时间段进行;抽盘和零星盘点可随时安排。

区域财务、门店、理货等部门,以及集团信息技术部可根据其监控结果或运作需求,向区域营运管理部申请各类型盘点。运营管理部视情况决定是否盘点、如何盘点及制定盘点计划。各门店不得擅自安排任何盘点或延长计划规定的盘点时间。

1、盘点开始前,由门店经理组织清理所有异常单据,删除废弃的盘点表,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门店经理召集盘点人员(文员、导购员、理货员、仓管、财务人员及门店指定的盘点操作人)开会,讲解盘点注意事项,安排盘点工作。

2、门店盘点操作人根据盘点要求提前制作初盘表并打印出来。在盘点开始前由经理安排将盘点表分发给参加盘点的相关人员并作记录。盘点开始前一刻由盘点操作人冻结被盘商品,同时禁止任何进出货过帐和实物移动。盘点必须坚持以实物为准的原则,盘点过程中禁止查对sap系统库存。盘点当天禁止列表新商品到商场和新列表商品进货。

3、参盘人员按分工对商品进行初盘,区域营运管理部和财务部人员对盘点过程进行巡回监督。

4、初盘完毕,由盘点操作人负责回收初盘表,并核对初盘表发放记录。核对无误后,由盘点操作人或其指定的门店理货或仓管人员对初盘结果进行录入并复核。盘点操作人负责并表和上传数据。

5、盘点操作人在系统生成复盘结果后,负责制表、打印、分发和记录。

6、复盘由门店盘点人员和门店财务人员共同进行。复盘数据的录入和更改由门店财务人员操作。所有与初盘结果不同而需修改的数据,必须经财务人员现场核实复盘数据与实物数据相一致,方可更改。运营管理部或门店财务人员有权根据当次盘点状况决定是否追加抽盘检验。运营管理部有权根据盘点状况决定当次盘点是否有效。

7、门店财务人员负责回收复盘表,核对分发记录,录入复盘结果并生成差异表。此差异表一式三份,经门店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在此差异表上签字确认后,一份留门店,一份交财务,一份交运营管理部,另将此表电子文档提交运营管理部。随后,门店财务人员做盘点过帐。盘点后两日内,门店财务人员应制作按供应商、代购销汇总的差异表,交由门店经理、财务主管和区域总经理加签确认后,用作记帐凭证。盘点结束后,由门店经理收存所有初盘表、复盘表和差异表,保存期为一个盘点周期。

8、在每个盘点周期内,区域运营管理部视需要每月对各门店安排数次抽盘。抽盘采取不定期、不预告盘点范围、即到、即冻结、即打表、即盘、即处理的小批量巡回抽盘的方法。参加抽盘的人员由运营管理部临时从区域财务部、理货部门和集团信息技术部抽人组成,门店相关人员必须密切配合。

9、零星盘点是为及时纠正盘点错误、确认异常数据及其他经营临时需求而设置的。

未进系统的自用品由门店文员负责盘点登记,门店财务人员复核,并报门店经理签字确认,每季度末盘点一次。

由营运管理部和财务部依照《商品损耗管理(试行)办法》和《关于sap违规操作的处罚(试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对盘点结果进行认定和处理。

抽盘、零星盘点的结果当月单独处理,不并入每季度的全盘结果。

因门店准备不足或实施不力而造成盘点无效,将视具体情节给予门店第一盘点负责人和第二盘点负责人经济处罚,罚款额为其当月总收入的10%~30%。

(一)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施行,此前与本办法相抵触的规定、办法同时废止。

(二)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区域营运管理部。

物资盘点管理制度篇五

1.1为加强公司存货资产管理,特制订本制度,以期达到以下目的:

1.1.1使公司存货盘点制度化,有依可循;

1.1.3通过盘点得到准确的库存数据,以便于财务记账。

1.2本制度所规范存货包括:原片、半成品、成品以及备品备件等等,固定资产、财务现金等非存货资产遵循相关盘点制度,不在此制度规范以内。

2.1我司内部存货流转流程(不考虑各环节销售):

2.1.1原片、半成品及成品等存货流转图:

(略)

2.1.2备品备件仅限于入库和领用,库存仓库仅有备品备件仓。

2.2针对以上存货流转及仓库,盘点范围涵盖:原片仓、隔离仓、封存仓、半成品仓、收集片仓、成品仓、外发仓(外发仓指外发加工存货)、生产在线存货、ct在线、ct成品仓、备品备件仓库。

2.3以上仓库仅指各种物品分类进行存货管理,并非实际物理仓库。

3.1月度盘点

3.1.1盘点方式:仓库全盘,财务抽盘约30%;

3.2季度盘点:

3.2.1盘点方式:仓库与财务全盘;

3.2.2具体方式:每个季度末在财务月结日前仓库打印盘点表进行盘点,仓库与财务部共同实行全盘,商务部报关组视具体情况可选择参与盘点。

3.3年度大盘

3.3.1盘点方式:仓库预盘,与财务、审计公司一起全盘;

3.3.2具体方式:每年底,财务视关账日和审计时间的安排,通知仓库预盘及全盘时间,预盘日由仓库进行全盘,全盘日由财务部和仓库共同进行全面盘点,并视具体情况可能与财务年度审计事务所一起盘点。

4.3已报废存货进行销售处理的,销售款交财务进行账务处理;

4.4以上报废过程需详细保存相关单证,仓库还需对报废存货进行拍照留存,报废全程需按相关规定报海关及税局。

5.3所有盘点报表仓库须在盘点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供给财务部。

6.2如通过反复核实,可以消除差异或找到原因,按照具体情况处理;

6.3如经过核实,确认差异存在,并无法找到明确原因,应填写《盘盈(盘亏)调整单》(附件三),经仓库主管、生产经理签字,交厂长、总经理审批;审批后交财务做账务处理。

7.3财务部每月初提供财务账上存货数据(此数据与仓库实存一致)给商务部,由商务部核对海关数据,如有差异需查明原因并纠正,直至双方数据一致。

8.本规定制定于现行生产核算流程下,自批准公布之日起实施。用友erp上线后视具体流程进行修改。

物资盘点管理制度篇六

月末盘点,由仓库负责组织,财务部负责稽核。

1:盘点采用实盘实点方式。

2:盘点时注意物料的摆放,盘点后需要对物料进行整理,保持原来的'或合理的顺序。

由库房准备夹板,盘点表,盘点前仓库账务需要全部处理完毕。

四、厨房原材料盘点:

厨房原材料盘点为实地盘点制,每月末最后一天晚7:30仓库管理财务人员会同各厨房负责人根据当天剩余原材料库存进行盘点,盘点表填制要求书写清晰,品名,单价,数量,金额填写要规范,参与盘点人必须在盘点表上签字。

五、酒超盘点:

酒超盘点为永续盘点制,每月初1日早8:30由保管员打印商品盘点表,财务人员会同保管员依据盘点表对照实物进行盘点。盘点结束后,财务根据盘点结果及时处理当月盘盈盘亏商品。经领导批准后做相关账务处理。

六、仓库物品盘点:

仓库物品盘点为永续盘点制,保管员每天按规定做好收发业务,并根据入库单,领料单随时登记仓库账簿,做到日清日结,帐实相符,每月末收发业务完毕后根据仓库账面库存数量,对照实物进行盘点,做到帐实相符,于次日将盘点结果报送财务部。

物资盘点管理制度篇七

为了进一步规范仓储部库房账、物、卡管理,及时了解库存信息,提高库房账、物、卡的准确性,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仓储部各库房。

本制度实施日期为20xx年第一版本

4.1盘点工作标准

仓储部统计对仓储库房库存物料及产品每月至少盘点两次,且盘点表必须要有保管签字确认。

统计可以单独盘点也可以集体进行盘点,每月盘点次数至少两次,但每月必须查出至少3条账务卡问题。

具体盘点时间依据实际情况而定,相关盘点记录保存期限为半年以上。

盘点完毕后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将盘点结果发至相关人员。

在统计日常盘点库房时,保管必须保证库存数据、标识与实物相符。

每月财务人员进行盘点库房时,各保管必须积极配合,同时对财务盘点结果认真核实。

4.2查帐工作标准

每天早9:30前保管将前一天单据处理完毕并将前一天的入库单及部分领料单交于统计处,统计收到单据后检查填写是否标准(日期、名称、数量、厂家名称)。

由统计每日检查保管库存数据,如有不符再根据每日的出入库量进行核对,最终使每日的出入库量在系统帐上清楚体现。

保管员做手工台帐时必须书写规范,且每登录一笔均得有可靠性票据支持,不得随意涂改,如确需改账,均需要有效票据支持。

保管员必须保护手工台帐及各类票据的完好不得随意丢弃,已用过的台帐必须留存两年以上。

具体考核标准如下:

(1)未进行库房盘点,对责任人负激励10元/次;

(2)盘点未发现3条问题,对责任人负激励10元/月;

(3)盘点记录保管员未签字确认视为未盘点,对责任人负激励10元/次;

(4)盘点结果未在规定时间内发至相关人员,对责任人负激励10元/天;

(5)统计发现问题隐瞒,对统计与保管各负激励50元/次;

(6)盘点记录保存出现问题,对责任人负激励10元/次;

(9)出现盘盈盘亏情况时依物料含税价10%对第一责任人考核,直接上级50%连带考核,封顶考核1000元。

物资盘点管理制度篇八

为了更准确的做好仓库原材料及产成品的盘点工作,使仓库账实相符,为公司原材料及产成品仓库的管理提供可靠的数据,规范原材料及产成品仓库合理的盘点作业流程,通过仓库盘点发现作业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规范公司的管理制度,做出相应的措施,从而提高原材料及产成品仓库库存管理水平,减少损失特制定此规定。

2、范围。

盘点范围:各生产厂所有库存原材料及产成品。

3.1定期盘点。

保管员负责每天对仓库合格进库的原材料及生产的产成品进行实物盘点。

2)月末盘点。

3)年末盘点。

3.2不定期盘点。

不定期盘点由调度中心自行安排,对仓库原材料急产成品的库存情况实。

5、盘点方法。

仓库保管员盘点需采用实地盘点法,目测、估计数量;盘点完毕后需出具“仓库盘点表”,并由生产厂、调度中心同意后签字确认。

驻厂核算员负责抽盘,保管员需配合好驻厂核算员的抽盘工作。驻厂核算员在抽盘时若发现盘点数据差异,立即对保管员的盘点数据查明原因,保管员需对驻厂额核算员收发盘点表的数据签字确认。

6、盘点后的稽核工作。

盘点完毕后,各生产厂驻厂核算员对由生产厂提供的库存原材料的盘点数据进行分别整理盘点表,并由生产厂、调度中心、技术部、财务部签字确认后,最后交给公司财务人员。

在盘点过程中需要本着“细心、负责、诚实”的原则进行盘点;。

盘点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虚报数据,盘点粗心大意导致漏盘、少盘、多盘。对在盘点过程中造成的盘盈、盘亏现象需做如下处理:

1、盘盈数量2.5%以内的,需提出按盘盈实物成本价的一定比例对生产厂进行考核,并由生产厂自行分解责任部门;盘盈数量在2.5%以上的,需由效能监察室对生产厂提出考核,并由生产厂找出责任部门,责任分解后交由公司效能监察室,由公司根据情况恶劣性决定考核金额。

2、盘亏数量在2.5%以内的,需由效能监察室提出按盘亏实物成本价的一定比例对生产厂进行考核,并由生产厂自行分解责任部门;盘亏数量在一百吨以上的,需由效能监察室对生产厂提出考核,并由生产厂找出责任部门,责任分解后交由公司效能监察室,由公司根据情况恶劣性决定考核金额。

物资盘点管理制度篇九

为加强库存物资和药品的申购、使用及保管管理,提高流动资产利用效率,规范我院库存物资和药品核算,依据《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建立“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

库存物资和药品由医院统一采购,并对纳入政府采购和药品集中采购范围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建立健全库存物资和药品岗位责任制,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加强制约和监督。

药材科负责药品的申购和保管工作。

医疗设备处负责卫生材料、器械低值易耗品、器械其他材料的申购和保管工作。

总务处负责总务低值易耗品、总务其他材料的申购和保管工作。

检验科负责血液制品的申购和保管工作。

科室设立二级库,科室领入的物资和药品纳入二级库管理。科室设立核算员一名,负责二级库的详细登记和盘点工作。

二、制定科学规范的库存物资及药品管理流程。明确计划编制、审批、取得、验收入库、付款、仓储保管、领用发出与处置等环节的控制要求,设置相应凭证,完备请购手续、采购合同、验收证明、入库凭证、发票等文件和凭证的核对工作,确保全过程得到有效控制。

(一)、加强库存物资及药品采购业务的预算管理。具有请购权的归口管理部门按照预算执行进度办理请购手续。对于超预算和预算外采购项目,归口管理部门按规定追加预算后再办理请购手续。

(二)、明确库存物资及药品采购审批权限,审批人不得超越权限审批。重大或重要采购业务由院“工程项目及物品采购招标管理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根据库存物资及药品的用量和性质,加强安全库存量与储备定额管理,根据供应情况及业务需求确定批量采购或零星采购:。

1、确定安全存量,实行储备定额计划控制;

2、加强采购量的控制与监督,确定经济采购量;

4、小额零星采购由经授权的部门对价格、质量、供应商等有关内容进行审查、筛选,按规定审批。

(三)、严格库存物资和药品验收入库管理。根据验收入库制度和经批准的合同等采购文件,由保管员对品种、规格、数量、质量等内容进行验收并及时入库;所有物资和药品必须经过验收入库才能领用,不验收入库,一律不准办理资金结算。所有退货都有准确记录,注明品名、型号、规格、数量和退货原因,并经主管领导审批。

财务处对验收手续及批准的计划、合同、协议、发票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核。审核无误后及时记账,每月定期与医疗设备处、检验科、总务处、药材科核对账目,保证账账、账实相符。对会计期末物资、药品已到,发票未到的,可暂估入账,下月收到票据据实调整。

(四)、库存物资及药品的储存与保管要实行限制接触控制。指定专人负责领用,制定领用限额或定额;建立高值耗材、低值易耗品的领、用、存辅助账。由医疗设备处会计、总务处会计记账。各科室定额领用低值易耗品,在定额内领有低值易耗品,需以旧换新。

医疗设备处界定高值卫生材料和普通卫生材料,高值卫生材料一般是指单位价值在300元以上,一次性使用的卫生材料。对由收费项目的高值耗料执行“以用定领”的核销办法,对无收费项目的高值耗材纳入耗材定额管理。

科室的核算员对当月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并制作盘点表。其中详细记载高值耗材的使用情况,并注明住院号、姓名等,每月的盘点表在科内进行公示。

(五)、加强药品处置管理,明确处置权限。规范处置程序:

1、药房药品退库时,须填写“药品退库申请单”,药库保管员复核曾经发货药品的批号、数量,经药材科主任批准后,通知药房保管员退回药品。药库保管员认真核对“药品退库申请单”所列药品品名、批号,规格和有效期后签字收货。拒收非药库发出的药品,情况上报药材科主任。

2、过期药品退货时,需填写“药品过期失效报告表”,交药库保管员与实物核对。药库保管员填写“药品退库申请单”并按规定程序和审批手续后办理药品退库手续。药库会计和财务处会计按规定办理账务处理手续。

不合格药品报损处理时,保管员填写“报损药品清单”,报经药材科主任审核后,上报主管院长、财务处处长、院长审批,财务处进行账务处理。批准报损的药品专人、专区管理。对于不合格药品,药材科应查明原因,及时纠正,采取预防措施。非正常原因报损,应追究责任人责任,由科室当月奖金中全额扣除。

(六)、严格实行医院成本核算制度。加强管理、堵塞漏洞,降低医疗服务成本和药品、物资消耗。

三、完善库存物资及药品盘点制度,由医疗设备处。总务处、财务处、药材科、检验科、纪检委等科室组成监盘组,分组到各科室进行盘点。对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查明原因,报请科主任、主管院长及财务院长审批后,按规定处理,调整账务,达到帐实相符。如属非正常损失,由科室当月奖金中全额扣除。

行政后勤科室领用的物资也由科室一人详细登记物资用途,月底同样汇总登记并接受监盘,非正常损失扣罚科室奖金。

以上自规定之日起执行。

物资盘点管理制度篇十

为保证存货及财产盘点工作的正确性、准确性和时效性,以切实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心,确保公司财产完整无损,特制定本管理方法。

第一条 财产盘点范围:固定资产、工程材料、低值易耗品、开发产品、出租开发产品、周转房、现金、银行存款等。

第二条 盘点前准备:盘点前,根据现有的资产台帐,填写盘点表中盘点资产的名称、数量/单位、存放地点、保管人。

第三条固定资产的清查:固定资产的清查工作拟在每年十二月进行,由财务部、办公室会同使用部门组成资产清查小组,按照固定资产卡片、台账,进行实地盘查,对固定资产的性能、存放地点,附属设备的完整性作记录。

第四条 存货的清查:

1、低值易耗品由办公室建立台账,每月末将购入、领用、库存情况汇总交与财务部。由财务部和办公室在年终进行实地盘点。

2、商品房应由营销部按类别、区(摊位)号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并建立”出租产品卡片”,详细登记出租房的坐落地点、结构、层数、面积、租金单价等情况。

3、材料由物资部和财务部定期进行清查。

4、提供给物业公司的备品、备件由物管部和财务部定期进行清查。

第五条 盘点情况处理:盘点结束后,将各分项盘点表汇总装订成册,作为下一次盘点的基础表,并进行书面总结,财务部编制盘点汇报。盘点汇报由盘点部门经理、财务部经理确认签字后,上报分管副总、总经理,领导审批后,和盘点表一同在总办存档备查。

物资盘点管理制度篇十一

为了更好准确的做好仓库原材料盘点工作,使仓库账实物相符,为公司原材料仓库的管理提供可靠的数据,规范原材料仓库合理的盘点作业流程,通过仓库盘点发现作业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体现仓库收发员的工作绩效,做出相应的措施,从而提高原材料仓库库存管理水平,减少损失制定此规定。

2范围。

盘点范围:仓储工区原材料仓库所有库存原材料。

3.1定期盘点。

仓库收发员须每天下班前对仓库合格进库的原材料进行实物盘点。

2)月末盘点。

3)年末盘点。

3.不定期盘点。

不定期盘点由公司自行安排,对仓库原材料库存情况进行抽盘,

检查各仓库账物卡相符情况。

4.盘点方法。

仓库收发员盘点须采用实盘实点方式,禁止目测数量、估计数量;各仓库收发员对所负责区域内原材料进行全面盘点完毕并按要求做相应详细记录;盘点完毕后须需“仓库盘点表”,仓库统计员负责抽盘,收发员需配合好统计员抽盘工作。统计员在抽盘时若发现盘点数据差异,立即对收发员的盘点数据查明原因。收发员须对统计员抽查盘点表的数据签字确认。

5.盘点后的稽核工作。

在盘点过程中需要本着“细心、负责、诚实”的原则进行盘点;盘点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虚报数据,对在盘点过程中表现特别优异和特别差的人员公司根据最终“盘点差异表”数据及原因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考核。

物资盘点管理制度篇十二

为了保证公司存货及财产盘点的正确性,盘点事务处理有所遵循,并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以达到财产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一)存货盘点:系指原料、油料、物料、在制品、制成品、商品、零件保养材料、外协加工料品、下脚品。

(二)财务盘点:系指现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

(三)财产盘点:系指固定资产、保管资产、保管品等的盘点而言。

1、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生产器具等资本支出购置者。

2、保管资产:凡属固定资产性质,但以费用报支的杂项设备。

3、保管品:以费用购置者。

(一)年中、年终盘点

1、存货:由资材部门或经管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2、财务:由财务科与会计科共同盘点。

3、财产:由经管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二)月末盘点

每月末所有存货,由经管部门及财务部门实施全面清点一次。(经管项目500项以上时,得采取重点盘点。

(三)月份检查

由检核部门(总经理室)或财务部门照会其部门主管后,会同经管部门,做存货随机抽样盘点。

(一)总盘人:由总经理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总指挥,督导盘点工作的进行及异常事项的裁决。

(二)主盘人:由各事业部主管担任,负责实际盘点工作的推动及实施。

(三)复盘人:由总经理室视需要指派及事业部经管部门的主管(含科长、厂长、处长),负责盘点监督之责。

(四)盘点人:由各事业部财务经管部门指派,负责点计数量。

(五)会点人:由财务部门指派(人员不足时,间接部门支援),负责会点并记录,与盘点人分段核对、确实数据工作。

(六)协点人:由各事业部财务经管部门指派,负责盘点时,料品搬运及整理工作。

(七)特定项目按月盘点及不定期抽点的盘点工作,亦应设置盘点人、会点人、抽点人,其职责亦同。

(八)监点人:由总经理室派员担任。

(一)盘点编组

由财务部门主管于每次盘点前,事先依盘点种类、项目编排“盘点人员编组表”,呈总经理核定后,公布实施。

(二)经管部门将应行盘点的财务及盘点用具,预先准备妥当;所需盘点表格,由财务部门准备。

1、存货的堆置,应力求整齐、集中、分类,并置标示牌。

2、现金、有价证券及租赁契约等,应按类别整理并列清单。

3、各项财产卡依编号顺序,事先准备妥当,以备盘点。

4、各项财务账册应于盘点前登记完毕,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时,应由财务部门将尚未入账的有关单据如缴库单、领料单、退料单、交运单、收料单等利用“结存调整表”一式两联,将账面数调整为正确的账面结存数后,第二联财务部门自存,第一联送经管部门。

(三)盘点期间已收到料而未办妥入账手续的原、物料,应另行分别存放,并予以标示。

(一)财务部门应于呈报总经理,经核准后,签发盘点通知,并负责召集各事业部的盘点负责人召开盘点协调会后,拟订盘点计划表,通知各有关部门,限期办理盘点工作。

(二)盘点期间除紧急用料外,暂停收发料,至于各生产单位于盘点期间所需用料的领料,材料可不移动,但必须标示出。

(三)年中、年终盘点,原则上应采全面盘点方式,如确因事情特殊,无法办理时,应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始得改变方式进行。

(四)盘点应尽量采用精确的计量器,避免用主观的目测方式,每项财物数量,应于确定后,再继续进行下一项,盘点后不得更改。

(五)盘点物品时,会点人均应依据盘点人实际盘点数,详实记录于“盘点统计表”,并每小段应核对一次,无误者于该表上互相签名确认后,将该表编列同一流水号码,各自存一联,备日后查核,若有出入者,必需再重点;盘点完毕,盘点人应将“盘点统计表”汇总编制“盘存表”一式两联,第一联由经管部门自存,第二联送财务部门,供核算盘点盈亏金额。

(一)由总经理室视实际需要,随时指派人员抽点;可由财务部门填具“财务抽点通知单”于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办理。

(二)盘点日期及项目,以不预先通知经营部门为原则。

(三)盘点前应由会计部门利用“结存调整表”将账面数先行调整至盘点的确实账面结存数,再行盘点。

(四)不定期抽点,应填列“盘存表

(一)财务部门应依“盘存表”编制“盘点盈亏报告表”一式三联,送经管部门填列差异原因的说明及对策后,送回财务部门汇总转呈总经理签核,第一联送经管部门,第三联转送总经理室,第二联财务部门自存作为账项调整的依据。

(二)不定期抽点,应于盘点后一星期内将“盘点盈亏报告表”呈报上级核示。年中、年终盘点,应由财务部门于盘点后二星期内将“盘点盈亏报告表”呈报上级核示。

(三)盘点盈亏金额,平时仅列入暂估科目,年终时始以净额转入本期营业外收入的盘点盈余或营业外支出的盘点亏损。

(一)现金、银行存款、零用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等项目,除年中、年终盘点时,应由财务部门会同经管部门共同盘点外,平时,总经理室或财务部门至少每月抽查一次。

(二)现金及票据的盘点,应于盘点当上下班未行收支前或当日下午结账后办理。

(三)盘点前应先将现金存放处封锁,并于核对账册后开启,由会点人员与经管人员共同盘点。

(四)会点人依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列“现金(票据)盘点报告表”一式三联经双方签认后呈核,第一联经管部门存,第二联财务部门存,第三联送总经理室。

(五)有价证券及各项所有权状等应确实核对认定,会点人依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列“有价证券盘点报告表”一式三联,经双方签订后呈核。第一联存经管部门,第二联存财务部门第三联送往总经理室,如有出入,应即呈报总经理批。

(一)存货的盘点,以当月最末一日举行为原则。

(二)存货,原则上采全面盘点,如因成本计算方式,无须全面盘点,或实施上有困难者,应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始得改变盘点方式。

(一)外协加工料品:由各外协加工料品经办人员,会同财务人员,共同赴外盘点,其“外协加工料品盘点表”一式三联。应由代加工厂商签认。第一联存经管部门,第二联财务部门存查,第三联送总经理室。

(二)销货退回的成品,应于盘点前办妥退货手续,含验收及列账。

(三)经管部门将新增加土地、房屋的所有权的影印本,送财务部门核查。

(一)所有参加盘点工作的盘点人员,对于本身的工作职责及应行准备事项,必须深入了解。

(二)盘点人员盘点当日一律停止休假,并须依时间提早到达指定的工作地点向该组复盘人报到,接受工作安排。如有特殊事故而觅妥代理人应经事先报备核准,否则以旷职论处。

(三)所有盘点财务都以静态盘点为原则,因此盘点开始后应停止财物的进出及移动。

(四)盘点使用的单据、报表内所有栏位若遇修改处,均须经盘点人员签认始能生效,否则应查究其责。

(五)所有盘点数据必须以实际清点、磅秤或换算的确实资料为据,不得以猜想数据、伪造数据记录之。

(六)盘点人员超时工作时间得报加班或经主管核准可以轮流编排补休。

(七)盘点开始至工作终了期间,各组盘点人员均受复盘人指挥监督。

(八)盘点终了由各组复盘人向主盘人报告,经核准后始得离开岗位。

(一)盘点工作事务人员要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切实遵照办理。表现优异者,经由主盘人签报,各嘉奖一次,以资奖励。

(二)违反本办法的视其违反情节的轻重,由主盘人签报人事部门议处。

(一)账载数量如因漏账、记错、算错、未结账或账面记载不清者,记账人员应视情节轻重予以申诫以上处分,情况严重者,应层呈总经理议处。

(二)账载数字如有涂改未盖章、签章、签证等凭证可查,凭证未整理难以查核或有虚构数字者一律由直接主管签报总经理议处。

财、物料管理人员、保管人有下列情况者,应送总经理议处或赔偿相同的金额:

(一)对所保管的财物有盗卖、掉换或化公为私等营私舞弊者:

(二)对所保管的财物未经报准而擅自移转、拨借或损坏不报告者:

(三)未尽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致使财物遭受被窃、损失或盘亏者。

物资盘点管理制度篇十三

1、每年年终保管员对自己所管物资要定期盘点一次,并做出明细表册,报上级有关业务部门。盘点后保管员要在自己的保管帐上盖上“上年结转”的印章或划两条红线,以表示上结转的数字。

2、在盘点中发现的差错和盈亏,要查明原因,由保管员填写盈亏明细表册,报上级业务部门审批,经批准后进行帐务处理,没有批准前不得自行改帐。

3、对库存物资保管员每半年应进行一次自点。在自点中发现的盈亏,凡属合理损耗的,保管员可填制单据,报有关业务部门审批,及时进行调整,不属于合理损耗,放在年终一次进行处理。

4、除了上述规定的定期盘点外,保管员应经常进行不定期的自点、自查工作,了解和掌握库存动态,做到心中有数,自点、自查内容如下:

(1)查质量:库存物质的质量是否变化,是否有生锈、霉烂、干裂、虫蛀、变质、鼠咬等情况。

(2)查数量:帐、卡、物是否一致,单价是否准确。(3)查保管条件:堆垛是否合理和稳固,遮盖物是否严密,库房有无漏雨,料区有无积水,门窗通风是否良好。

(4)查安全:各种安全措施和消防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5)查计量工具:磅秤、皮尺是否准确,其他工具是否齐全,使用和保管情况是否良好。

物资盘点管理制度篇十四

:为制定合理的盘点作业管理流程,以确保公司物资盘点的正确性,有效管理公司物资和公司财产,特制定本制度。

1、仓库盘点:仓库所有库存物料及闲置物资及在制品、半成品、成品的日常盘点作业。

2、资产盘点:固定资产盘点作业。

3、承包线盘点:公司所有承包线的物资盘点。

4、资金盘点:

1、仓储部:负责组织、实施仓库每月定期盘点作业及最终盘点数据的查核、校正和盘点总结等工作,并将每月盘点报表交财务部,由财务部进行复查;负责配合和参与仓库及承包线的年中和年终抽盘作业。

2、行政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固定资产的年中和年终盘点作业,并将盘点数据和报告提交财务部进行复查,同时抄送企管部一份。

3、财务部:负责牵头组织、实施仓库的年中和年终抽盘作业,并负责稽核所有盘点作业的数据,反馈其正确性。

4、erp部:负责参与固定资产的年中和年终抽盘作业,并负责月盘、年中盘、年终盘点差异数据在k3系统的批量调整工作。

物资盘点管理制度篇十五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及时掌握公司各项原料、存货等物料的数量及状态,准确核算产品成本和消耗定额,保证公司各项资产的安全、完整,同时也使盘点工作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动态盘点法:在物资发生出入库时,就随之清点物资余额,并与账簿记录的数额相核对。

(二)重点盘点法:对进出频率高的、或易损耗的、或者价值高的物资经常进行盘点的方法。

(三)全面盘点法:对在库、在产的全部物资,在规定的日期全面进行账实清点的方法。

第四条盘点前的准备。

(一)所有进出库单据已于盘点前登录完毕。(二)盘点期间已收货而未办妥入库手续的货物,应另行分别存放,并予以标示。

(三)整理仓库,物资排列整齐,放置标识牌。

(四)财务部提前发出当月盘点通知,包括盘点时间、人员分工、盘点要求等。

(五)打英分发相关盘点表单。第五条盘点工作分工。

(一)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库存盘点工作,包括下发盘点通知、分发及收取盘点表单、监督盘点过程、抽查复核盘点结果、汇总盘点报告及账务处理。

(二)仓储物流部门:划分盘点区域,指定专人进行物资清点,填报盘点表、查实差异原因。

(三)生产部门:清点在产品,放置盘点卡。

(四)销售部门:与主机厂核对异地库房产品,清理退废、返工产品。

第六条盘点工作要求。

(一)月度盘点时间为当月26日,年度盘点时间为12月31日(节假日照常盘点)。原则上盘点当日8-10点停产,库房闭库盘存。如确有生产任务,盘点期间物资不得跨部门流动。(二)仓储物流部门、销售部门应至少提前一天进行自盘,自盘后至盘点时的物资收发及时调整盘点表。盘点完成后由盘点人员和部门领导签字,于盘点日第二天交财务部门。

(三)生产部门在财务部门领取盘点卡,由各生产工段(小组)制品人员负责清点本工段(小组)在制产品,放置盘点卡,本项工作要求在盘点日10点前完成。

(四)财务部门在盘点日当天重点复盘生产部门,指定专人到生产部门收取盘点卡,同时对盘点情况进行复盘。生产部门复盘完成后再对各库房进行复盘。

(五)复盘人员由自盘人员陪同进行实物盘点,复盘比例不低于物料种类的50%,抽查原则上选择有更正项、单价高、数量大、收发频繁的项目进行。

(六)复盘与自盘有差异的,由自盘人员查找差异,经确认有误的,由自盘人员在复盘表上对应栏目签字。复盘时物料种类差错率在5%以上的,要求自盘人员对所管物资重新盘存。

(七)复盘完毕,财务部门收集整理各部门盘点表、盘点卡(按编号收集,不缺不漏)并与财务账进行核对,填写盘点汇总表。

(一)差异查找:盘点结束后,如有盘点数据与财务账簿不符的情况,财务部门应组织物料管理部门查找原因,属于制度或管理类因素引起的应提出管理建议,属于个人能力不足或未尽职尽责,应对个人提出处罚意见。

(二)盈亏处理:存在账实差异的单位应由公司办公会形成处理意见,连同《盘点总结报告》一并上报集团财务审计部,待集团同意后方可调整财务账或实物帐。

(三)资料整理:所有盘点资料由财务部门装订成册,按照会计档案的管理要求保管。

第八条处罚。

(一)对盘点工作组织不力,未按要求进行盘点或未报送盘点表的部门,对其部门领导处以500元/次的罚款。

(二)盘点中弄虚作假、以次充好的部门,对其部门领导处以2000元罚款,直接责任人赔偿全部损失,开除出厂。

(三)有漏盘、重盘现象的部门,对其部门领导处以50元/项的罚款,物资管理人员处以20元/项的罚款。(三)盘点数量与帐面数量有差异的,视其原因由公司办公会提出处理意见,因个人因素引起的应予赔偿,赔偿金额不小于差异金额的30%,涉及监守自盗、违法违规的,追究法律责任。

第九条本制度由财务审计部解释、修订,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物资盘点管理制度篇十六

一、目的:

本办法适用于物流部仓库的盘点。盘点分为定期盘点、不定期盘点、日盘点。定期盘点分为盘点、假期盘点;不定期盘点按公司要求和出现帐务异常情况下组织盘点、日盘点是对贵重物与成品的盘点。

三、盘点采用方式:

仓库盘点采用实地盘存制,禁止目测数量、估计数量;

四、职责。

1、物流部负责盘点准备工作,确定到货入库及供货清单出库的账务处理。

2、物流部负责盘点工作的具体实施,对盘点过程中出现的差异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3、财务部负责盘点通知发布、对盘点过程的监督及结果进行检查、汇总与审核。

五、工作纪律:

1、一旦盘点时间确定,无总经理指示等特殊情况,不得更改;

2、月末盘点现场必须有一名财务人员与一名仓库负责人在场;

3、盘点期间,不能有任何私人电话与事务耽搁工作;

4、物流部负责人应及时分配盘点工作,对盘点结果,负全部责任。

5、如有违反上述规定,违规者罚款50元。

六、工作流程:

1)盘点工作准备:

4、盘点前仓库帐务需要全部处理完毕;

5、确定帐卡物一致:核对物料,确保物料、卡与货位三者一致。

2)盘点库存流程:

2、仓库主管主要协调仓库具体盘点、搬运工作;

4、仓库保管员应将盘点单发放到每一个盘点仓库的盘点人员及监盘人手上;

5、实施盘点,由盘点人与搬运人员进行盘点,财务人员复核与监督;

6、财务部收取所有的盘点清单,要求所有清单连号,没有遗漏,并进行汇总。

2、财务再次对复盘结果进行汇总,并与库存帐比较差异。

3、盘点差异的原因有错盘、漏盘、计算错误;异常退货,并且未入账;待查明原因,进行分析差异原因,作详细书面报告,同时提出差异调整申请。

4、财务经理及总经理对差异调查报告及差异调整申请进行审批。

5、仓库根据审批情况作库存差异调整。

6、财务部根据审批情况作库存财务帐差异调整。

1、库管员须配合财务部的定期盘点工作,并在盘点后2日内将核对准确的台账上交财务,如有延后部门负责人罚款20元。

2、月末盘点,原材料根据库存类别分为abc类,a类物资不予出现差异,如有差异,仓库保管员应先进行自查,查无结果,由部门负责人根据采购价按全额赔款60%,仓库保管员根据采购价按全额赔款40%。b类物资盘点差错率应为1%以下,超过1%到5%内的差错率将对仓库负责人与物流部负责人进行绩效扣分,c类物资盘占差错率应为2%,超过2%到5%内的差错率将对仓库负责人与物流部负责人进行绩效扣分,超过5%差错率的将对超出部分做核算由仓库负责人承担。

(盘点差错率=盘点差错的数量/盘点总数量)。

3、成本库不允许出现盘盈亏,如实有盘盈与盘亏现象存在,将对仓库负责人与物流部负责人根据盘盈与盘亏营销价的差额进行扣款。

财务部。

end。

物资盘点管理制度篇十七

规范仓储物资管理,有效降低库存,适时处理存货、盘活公司资产,确保账、卡、物相符。

本制度适用于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坯布(原坯、割绒坯)和成品仓库盘点管理。

财务部储运科负责仓储物资盘点的归口管理,各仓库负责实施,相关部门搭配实施。

本制度盘点对象系指贮存于股份公司所属仓库的原坯、割绒坯和各厂生产入库的成品布。

4.2.1盘点分为月度、季度、年度盘点三种;

4.2.2月度盘点由仓库每月末进行自盘,财务部不定期抽查;4.2.3季度、年度盘点由财务部派人监盘,仓储管理负责人布置仓库人员进行全面盘点。

4.3.2季盘和年度盘点由财务部派出监盘人员,到现场进行监督盘点,财务部要负责编制盘点计划,做好盘前入账结存,并在25号前将盘点计划通知仓库,各仓库主管依据财务部计划布置好仓贮人员进行帐、卡、物现场清点,盘点时财务监盘人必需到现场实施监督,仓库负责做好盘点汇总记录。盘点汇总表一式三份,在下月3号前分别报财务、经营部各一份,仓库留存一份。

4.4.4仓管人员未尽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或误发致使公司财物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应承当相应赔偿责任。

4.5.3财务部负责做好仓库盘点监督管理,发觉仓库不按本制度适时盘点或不能适时供应盘点汇总表的,财务部有权实行经济手段予以惩罚,并责令限期完成盘点和补报盘点汇总表。

物资盘点管理制度篇十八

1.目的:为保证公司商品数量准确,做到账、货一致,特制定此制度。

2.范围:本制度所称盘点范围包含公司库存商品。

3.方式:

3.1每半年进行全面盘点;不定期进行动态盘点,动态盘点品种不低于门店库存数五分之一。

3.2动态盘点重点在于贵重商品及特殊管理药品盘点。

4.人员以及职责:

4.1公司盘点工作由仓储物流部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负责监督盘点及审核盈亏。

4.2公司仓储物流部为资产管理第一责任人。

4.3财务部有权对库存商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盘。

5.1固定盘点前由仓储部发出盘点通知,拟定盘点计划并召集盘点会议布置各项盘点事宜。

5.2不定期盘点可随时进行,不需预先通知。

6.1盘点前各参与盘点人员应对自己须盘商品存放地点、商品规格,批号效期等数据查询熟练掌握。

6.2盘点期间停止开票及收发货物,系统预留相关信息必须及时处理,保证商品账目清晰,实物保持静止状态。

7.1盘点时由两人一组,依据分发的盘点表清点实物并登记。

7.2盘点人员注意掌握盘点技巧,避免误盘、漏盘与重复盘。

7.3实际盘点时应认真核对数量,清点数量后应将商品整齐摆放。盘点人员必须核对库存实物与盘点表记录,按实填写。

8.1盘点完毕,负责人将所有盘点表回收,对照库存表领取情况,保证库存表完整无缺后交由录入人员录入电脑系统。

8.2录入员发现差异应交由复盘人员进行复盘。

8.3盘点差异应注明原因,区分责任人,无原因视同责任人完全过失。

8.4复盘人员将复盘结果交由录入人员录入电脑系统。

9.1盘点结束后,仓储物流部及时与财务部核对差异,核算差异金额。

9.2盘点结果以盘点报告形式出具,全面叙述盘点过程以及发现问题、改进办法。

9.3经总经理批准后盘点差异允许调整。

10.1盘点数据以实际为主,严禁弄虚作假、隐藏、涂改,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10.2盘点人员无条件服从组织人指挥,任何扰乱盘点秩序者,严肃处理。

10.3盘点时间为月底最后一个周六上午,视为工作时间,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11.1、对所保管商品有盗卖、转换或营私舞弊者,涉及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其余则由综合管理部会同财务部决定处理办法。

11.2、对帐务保管不善,遗漏单据、错误处理账务者、帐面不清晰者,给予警告或调离原岗位处理。

11.3、对于未尽职责导致保管商品损失、被窃或者无原因盘亏者,由责任人承担原价赔偿责任。

end。

物资盘点管理制度篇十九

1、由办公室负责管理性文件的收发、传阅、编制清单归类保存。

2、各种档案的文字书写,必须用蓝黑或黑墨水书写,禁用其它笔书写。

3、档案一般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借阅档案时,均应在档案室按有关要求借阅。

4、档案要做到安全保管,定期检查,积极创造档案保管条件,做到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失密,保持经常通风。

5、档案室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使用电器。

6、外单位查阅档案时,必须持有介绍信,注明查阅人的姓名、政治面貌及查阅内容或范围。

7、查阅党组、局长办公会议记录、纪检工作等有关案卷和绝密数字时,需经办公室主任批准;查阅一般档案资料时,档案员需进行登记,经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查阅。

8、凡查阅档案者,一般不准将档案带出档案室,如需要借出时,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查阅者必须按规定查阅,与查阅内容无关的文字材料不准随意翻阅、摘抄。

9、查阅档案者要爱护案卷,不得将案卷拆毁、拆页、勾抹、圈点,严防污染档案;查阅时不得吸烟;也不得将案卷转借他人或带回家中。

10、查档抄录的材料经档案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否则无效。

11、借出的案卷一般不能超过七天,如延期使用,需补办延期手续。借出或还回的案卷,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注销和检查手续,当面点清,如发现差错,及时追究责任,并采取补救措施。

12、资料管理工作作为考核依据之一。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