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民政工作主要工作职责 社区的民政工作5篇(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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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民政工作主要工作职责 社区的民政工作篇一

【篇1:社区及各岗位工作职责】

社区及各岗位工作职责

社区工作职责:

1、宣传宪法、法律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依法履行应尽的义务,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2、努力办好辖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共事业。

3、调解好民事纠纷,促进居民内部的团结友爱、户帮互助。 4、协助有关部门维护社会治安,确保辖区的安定团结。

5、协助上级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敬老爱幼等工作。 6、组织社区居民积极参与辖区的各项自治活动。7、组织社区便民月服务工作,为市民排有忧解难。

8、负责向上级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并提出建议。

民政工作职责:

1.协助街民政办做好本社区社会救济,孤老户,低保户,军烈属,伤残军人的救济款发放工作。

2.对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按有关政策要求,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到应保尽保,接受群众的监督。

3.建立救灾应急预案防控体系,实施自然灾害等特殊应急救助。倡导发挥政府救助,社会资助和个人捐助的互补作用,努力建立起社会扶助的保障网络。

4.按着上级部署做好本社区居委会及机关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积极扩大居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

5.组织居民群众在“八 一”等重大节目开展丰富多采的活动,慰问部队官兵。做好军烈属及退伍军人的优抚和社会救济。老龄工作职责: 1、宣传党和政府老龄工作政策,接受上级老龄委的业务指导。2、制订社区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社区老年人开展适宜老年人的文化、体育、教育、维权等活动,不断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4、负责辖区内老年人的管理教育、医疗服务、权益维护等涉老工作的联系、协调工作。 5、了解、掌握辖区老年人的基本情况并建立有详细的卡册,为60岁以上的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组织志愿者为老年残疾人、困难老人提供上门服务。

6、按照老年人兴趣爱好成立各种活动队伍。 7、管理好为老年人服务的公益性设施。

8、收集、整理老龄工作的有关情况、信息总结、交流老龄工作先进经验,及时反映老年人的要求和愿望。

计划生育工作职责:

1.年初指定本社区的半年人口规划和下半年的人口预测。 2.各类统计报表及时准确,表,卡,薄,单,相册等。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统计准确。4.申请生育指标手续齐全。5.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健全。6.做好药具发放工作。

7.坚持经常查,补,落工作。

流动人口协管员工作职责:

1、宣传《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浙江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杭州市农村私有房屋租赁管理暂行规定》、《杭州市建筑施工场所治安管理规定》等有关暂住人口、出租私房、建筑工地管理的法律法规。

2、协助派出所、计生办依法对出租私房、建筑工地单位(场所)的流动人口进行日常的管理,按规定查验“三证” (身份证、务工证、计生证明),并做好检验记录,对暂住三天以上的流动人口及时做好登记工作,登记率达90%以上,暂住人口离萧时及时注销,并收回暂住 证,做到来登去销。

3、协助警务站民警做好出租私房、出借公(私)房的登记备案工作。 4、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暂住证工本费5元,开具收费凭证。

5、准确、清晰、完整地填写各类簿、表、卡、册,并在三天内录入暂住人口信息库存或派出所动态信息系统,及时做好有关资料的统计上报工作。

6、配合警务站民警对辖区流动人口分层次管理,对出租私房,建筑工地、单位场所中的流动人口实施经常性与突击性的查验。对有违法犯罪记录和不到半年又无正当职业及来自高危地区的“不放心户”须每旬上门查验一次;对有相对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暂住时间较长、又无违法犯罪记录的“放心户”须每月查验一次,并做好查验记录。7、积极主动发现流动人口中的违法犯罪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查控,抓获违法犯罪分子,协助警务站民警查处出租私房房东、用工单位业主的违法违规行为。

8、协助警务站民警做好日常治安管理工作。

社区残联工作职责:

一、配合社区居民委员会做好社区残疾人工作。

二、掌握残疾人的基本情况,建档立卡。

三、了解残疾人的实际需要,协调有关方面,为残疾人提供生活保障、康复、教育、就业、维权、文体活动等服务。

四、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社区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管理。

五、密切联系残疾人,反映其呼声,维护其合法权益。

六、宣传残疾人事业,结合“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国际盲人节”、“国际聋人节”等残疾人节日,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助残宣传活动。

七、倡导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组织开展“红领巾助残”、“志愿者助残”、“邻里助残”等帮扶活动,解决残疾人的实际困难。

八、激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团结、教育、带领残疾人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和社会生活。

九、协助上级残联开展其他业务工作

综治工作职责:

1、法制宣传。结合形势和任务,充分利用会议、板报、有线广播、宣传橱窗等,进行常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干部群众法制观念和道德水准;

2、治安防范。全面落实社会治安基础防范各项措施,积极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开展治安防范工作,在辖区组织治安巡逻,落实防范措施;

3、民间纠纷调解。学习推广“枫桥经验”,认真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治保调解组织作用,妥善处理群众信访事宜,及时化解家庭矛盾和邻里纠纷,防止“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事件;

4、归正人员帮教。建立帮教小组,落实帮教责任人,对归正人员、失足青少年、监外人员等,要认真落实安置帮教措施,做到有人管、不失控;

5、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认真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严格规范出租私房和用工单位的治安管理责任,定期组织清查“三无”人员,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6、无毒害社区创建。加大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的力度,坚持禁吸、禁种、禁制并举防毒品的蔓延和危害,确保无涉毒人员; 7、消防及安全生产。建立健全各项治安保卫制度和措施,经常进行消防、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消除安全隐患,严防火灾事故和生产责任事故;

8、场所特业管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对本辖区内的公共娱乐场所、旅馆等特种行业的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疏导、化解,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9、协助公安政法机关办案。主动配合协助政法机关在本辖区内开展打击违法犯罪分子和开展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和反邪教等工作; 10、及时办理上级交办的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其他事项。劳动保障工作职责:

一、按国家政策规定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的核发工作。

三、为自谋职业的下岗失业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办理有关手续。

四、大力开发社区公益性岗位,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和再就业。

五、积极发展并组织实施社区就业项目开发,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六、动员组织未能继续升学的新成长劳动力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

七、组织开展就业服务,全面落实就业服务的各项政策。

八、负责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

九、协助有关部门在退休人员中建立健全中国共产党的组织。

十、组织下岗失业人员、退休人员等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 十一、指导帮助社会服务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十二、做好劳动保障统计调查工作。

城管工作职责:

一、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社区黑板报、墙报、宣传标语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有关城市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城市管理工作及“创建”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参与整治活动。

二、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1、包卫生:地面无废弃物;无乱贴、乱画、乱挂、乱放、乱占、乱倒;招牌、橱窗、遮阳蓬、墙面整洁、美观、规范、完好;生活垃圾实行袋装,盛放废弃物的容器实行密闭,无暴露垃圾。

2、包绿化:负责管护门前花草树木,保持区内绿化完好,无垃圾杂物、枯叶残枝、无擅自占用和人为损害。 3、包秩序:维护门前社会治安,门前无乱摆摊设点,乱搭乱建、乱占乱挖、乱停乱放,保证公共设施完好、整洁、无破损。

三、加强对社区居民的督促检查和批评教育力度,广泛开展创建文

【篇2:社区民政福利委员会职责】

社区民政福利委员会职责

1、宣传执行国家有关社会福利的政策和规定,积极做好本社区的社会福利工作。负责社区服务的规划,指导和考评。2、负责社区服务站的业务工作。

3、建立面向社区居民的求助电话服务网络。

4、积极扶持和培育社区志愿者队伍和中介组织,有计划地对社区服务人员的进行培训,不断壮大社区服务队伍。

5、积极开展拥军优属活动,认真落实优抚政策,组织发动群众做好对烈属、军属、残废军人服务工作。

6、开展面向老年人、残疾人、贫困人、优抚对象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服务,面向社区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务和面向辖区单位的社会化服务。

7、积极发展社区服务,大力兴办服务事业,搞好经营和管理,发动居民开展互助活动。

8、负责社区居民失业,就业社会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9、积极拓展社区再就业渠道,为失业,下岗人员就业提供服务。 10、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支持社区单位积极吸纳下岗、失业人员从事社区服务业。

11、向人民政府和民政部门反映社区福利工作情况、意 见和提出建议。

【篇3:西社区民政工作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永兴路社区民政工作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试行)

为了进一步创新社区民政工作的管理与服务方式,健全服务网络,激活社区资源,强化服务功能,提高工作效能,按照社区网格化管理,社区民政服务站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于民,实现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原则,建立快速有效的社区网格化管理有效机制。现结合永兴路社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网格化为依托,以新体制为保障。构建起横到边,纵到底,职能到位,责任到人的全覆盖管理服务网格,使社区民政工作进一步标准化,规范化,网格化,精细化和科学化,以适应现代城市社区建设和发展的需要。

二、基本原则

建立起条块结合,以居民院落划分为主,上下联动,整体推进,重心下沉,夯实基础,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一岗多职,一专多能的监管网络,以及权职明确,任务清晰,流程规范,运转灵活的工作机制。

三、总体目标

通过创新社区民政工作管理机制和实践,建立科学的分

工协作机制,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规范的监督考核机制,实现社区管理与服务的扁平化,精神化,信息化,全覆盖化和全天候零距离的服务。

四、组织建设

永兴路社区成立民政工作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对网格管理的总体协调和系统管理工作,总体实施及各网格综合事务的调处。

组长:于鑫(社区书记)

副组长:热沙来提〃热提(社区主任)

成员:鲍瑞荣(社区民警)

马英(社区干部)

热依拉(社区干部)

马月玲(社区干部)

蒋红(社区干部)

地力夏提(社区干部)

马 萍(社区一小区区长)

刘亚荣(社区二小区区长)

穆尼热(社区三小区区长)

马艳萍(社区四小区区长)

孙建立(社区五小区区长)

五、划分网格,明确网格责任人

按照任务相适应,方便管理,界定清楚的要求。根据自

管辖区楼院,单位等分类。依据户籍人口,活动人口,和管辖面积,辖区单位等合理设置社区网格,原则上按照辖区院落分布划分网格。驻社区单位就近划入网格,网格负责人一般由社区民政站长担任,同时制定网格划分网络图。各网格成员由社区民政服务站工作人员全部划分入网格。主要划分如下:

阿斯热6巷----阿斯热11巷、热哈提1巷---热哈提9巷

六、工作职责

社区民政网格化管理实行人员、职能、任务三落实。具体承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住房保障、社会救助、基层政权、区划地名(门牌号管理)、老龄工作、拥军优属、殡葬管理、残疾人工作、7.5善后等社会事务。协办党建、创建、综治、共驻共建、安全消防等工作任务。网格责任人的管理和服务,要以身作则带领网格工作人员贴近居民群众合理需求和诉求的实际。关注民生问题和社区居民对物质,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负责信息收集全民服务简易问题处理等。对于涉及面大,深层次复杂的问题,以及当前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反馈到社区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综合处理或上报社区管委会和区直有关部门处理。七、工作程序

一般性工作网络责任人现场处理,登记备案。需要协调处理的工作,网格责任人现场受理,带回社区商讨处理,处理结果报社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反馈服务管理对象,社会性工作网格负责人立即上报,社区及管委会相关部门紧急处理,网格责任人现场跟踪。需要审批的工作,网格责任人掌握信息,社区受现界定,上报社区管委会,区职能部门审批,同时实行三级公示制度。

八、工作要求

1、岗位要求:网格责任人要强化责任意识,做到脑勤、腿勤、手勤、嘴勤、笔勤。成为发现、受理、处置、协调、报告第一人。启动阶段网格责任人实行“双岗双责”,要尽快熟悉相关政策和工作流程,过渡到“一岗多责”。能够发现问题,善于处置问题,及时报告问题。推行错时工作制,坚持每天至少到网格巡查—次,主动与社区居民沟通,增进感情,及时了解掌握社情民意。认真填写网格责任人工作日志,做到工作日清周结。动态信息及时录入,注重自身形象,严格保守服务管理对象的个人隐私和不便公开的个人信息。

2、加强宣传:多渠道、多形式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提高居民群众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在社区宣传栏,人员密集场所,各个楼栋张贴宣传材料。在醒目位置设置网格化图谱,公布网格责任人照片、姓名、联系电话,工作内容和管理服务职责等信息。向每个住户发放网格责任人服务联系卡。

3、完善功能:要强化以下五种功能。一是信息联通功能,准确快速完整的获取和反馈信息;二是处置快速功能、处置环环她,运转快速;三是资源配置功能,对党的基层组织,行政资源,社会资源和市场资源,善于整合利用;四是全民服务功能,社区居民能够就近、及时、便捷的获得多样化、高质量的服务;五是社会教助功能,为社区居民,尤其是弱势群体提供社会救助。

4、整合资源:立足自身与借助外力相结合,与社区单位共柱合理分割各自的责任和义务。社区自治组织,居民组长,楼栋长,热心社区的同志及社区自愿者等作为义务信息员,监督员,视情给予适当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九、考核奖惩

对两格责任人及格内人员实行定期考核制度。考核办法另行制定,对长期不能适应工作要求的,汇报社区两委班子按有关规定予以转岗。网格责任人要自觉接受上及监督,内部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对以权谋私,玩忽职守等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永兴路社区

2012年6月14日

社区民政工作主要工作职责 社区的民政工作篇二

民政办岗位职责

【篇1:民政办工作职责】

民政办工作职责

1:根据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我镇民政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救灾救济工作。核实,掌握和上报灾情;申报、发放、管理救灾款物;募捐,接受和分配救灾捐款;指导灾区生产自救;负责五保户给养工作;负责困难户救济。

3:负责社会福利事业。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实施和全镇福利事业单位的管理;维护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监督实施残疾人就业和社会福利生产扶持保护政策;对社会福利生产进行宏观管理。

4:负责拥军拥属、优抚、抚恤、烈士褒扬工作、负责双拥日常工作;组织实施优抚对象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优待抚恤工作。5:指导农村开展村民自治建设。

6: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行政区划的有关工作。负责行政村的设立、撤消、更名和界线变更的申报。

7:负责民间组织,社团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全镇民间组织和社团,登记的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婚姻登记、弃婴收养、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工作。9:负责民政事业财务工作。

10:承办镇党委、政府和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篇2:乡镇民政办工作职责】

大佛镇民政办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民政工作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协助分管领导搞好民政工作。

二、贯彻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动态管理。

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老龄事业的政策、法规,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

四、负责本镇优抚对象抚恤金、优待金、定期定量补助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承担拥军优属的日常工作。

五、负责本镇因灾生活困难群众的救济和社会临时救济工作,检查灾情,做好灾情上报工作。 六、负责婚姻、收养登记等有关规定的宣传和咨询工作。

七、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八、负责民政信访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

九、按时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大佛镇民政办人员分工情况

李清武:民政办主任,负责民政办全面工作,主管红鞍片区。张时德:民政办工作人员,负责医疗救助、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收养登记、殡葬改革等工作,主管大堰片区。袁志坚:民政办工作人员,负责优抚、婚姻登记宣传、民政

汪荣先:民政办工作人员,负责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殡葬

信访、地名等工作,协助做好镇残联相关工作,主 管东禅片区。改革、救灾救济、高龄津贴、基层组织建设等工作,主管大佛片区。

【篇3:民政办工作职责】

镇民政办工作职责

一、负责做好辖区民政对象的稳定工作。

二、负责本辖区救灾救济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三、负责本辖区城乡低保、五保。农村特困的审核通报。

四、负责做好本辖区优抚和老龄工作。

五、负责管理发放好上级下拨的各项民政款物。

六、负责上级布置的其他各项民政事物的落实。

七、加强自身修养、强化学习、转变作风,努力搞好业务水平。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民政工作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编制本乡镇民政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乡镇领导搞好民政工作。

2、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实施乡镇的抗灾救灾工作,制定本镇的抗灾救济应急预案,及时,准确上报灾情,管理,分

配,发放救灾款物,组织指导社会募捐,负责本乡镇救济对象的生产、生活困难和社会临时救济。

3、负责对本乡镇优抚对象的优待定期抚恤金和现役军人家属优待补助金的发放工作。

4、拟定乡镇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推进农村敬老院的建设和发展,组织有奖募捐,开展好社会福利彩票的销售发行工作。

5、贯彻执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申报、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实行动态管理,实现应保尽保。该保才保。

社区民政工作主要工作职责 社区的民政工作篇三

民政科岗位职责

【篇1:民政局工作职责】

民政局工作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规章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区域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编制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民政事业发展。 2、负责辖区社团登记和年度检查;监督社团活动非法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3、负责辖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指导、监督地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

4、组织拥军优属活动;认真执行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标准;负责革命烈士申报、承担全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日常事务。

5、做好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复员干部、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接收安置工作,积极推进军地两用人才建设工作。

6、组织救灾工作,核实、掌握和上报灾情,负责接收救灾物资捐赠,统一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监督检查救灾款物的使用情况,指导灾区生产自救。

7、负责农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指导督促全县乡(镇)实施农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调查了解企业困难职工、下岗职工、退休人员和非农人口中的贫困人口状况,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确保农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正常运行。

8、开展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市居民委员会建设,制定社区工作及社区服务管理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社区建设。9、认真开展婚姻登记工作,指导推进婚姻习俗改革。

10、拟定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村级行政区域的建立、撤销、调整、更名报批;负责镇(街)排列顺序及简称的审核报批。承办本行政区域边界线争议的调处事务,向县人民政府提出仲裁建议,维护好边界“点、线”法定线、界务管理工作。

11、承办本区域行政区划名称、重要的自然地理实体、天体地理实体和边境地名审核报批;规范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12、组织本区域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

13、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和行政管理工作。

14、拟定殡葬工作方针政策,推行殡葬改革。

15、负责收养登记工作。负责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

16、负责民政事业财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用的使用和管理;负责乡(镇)民政干部的业务培训。

17、负责五保户供养工作,指导城乡集体、个体办敬老院的工作,负责城乡困难户定期救济、临时救济。 18、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务。

民政局党组书记职责

1、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决议、决定。

2、负责召集局党组会议、民主生活会和局党组中心组学习。 3、发挥党组集体领导的作用,讨论和决定本部门的重大问题。4、团结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5、指导局机关和局党支部的工作。

6、负责全局党的建设,组织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和干部队伍的管理。

7、调查处理民政系统和上级纪检部门指定的党员、干部违法违纪事项。

8、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政治思想、党建和人事教育工作。 9、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安排的其它工作。

局长职责

1、贯彻县委、县政府的部署,接受县人大监督。 2、制订县级民政发展规划。

3、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民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

4、主管救灾救济、优抚安置、基层政权建设、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行政区划

和地名、民间组织管理等工作。

5、指导和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管理。 6、承担双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7、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务。 民政局副局长职责

1、协助局长搞好全局的行政工作。

2、参与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方针、法律、法规。

3、部署和检查分管科室落实工作计划,及时发现和解决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对重大问题,提交局长办公会或局务会议讨论或请示局长。 4、负责审核分管科室提出的工作计划,参与制定全局工作计划。5、协助局长抓好机关行政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督促分管科室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6、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全面了解、掌握分管工作的基本情况,进行信息反馈,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7、按照分工,负责与有关业务单位的工作协调、指导和联系事宜。 8、组织或承办上级领导和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民政局纪检组长职责

1、主持纪检工作会议,组织研究讨论各项纪检工作。随时检查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对工作中的难点做必要的指导。审定纪检上报和下发的各类重要文件,审定新制订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制度规定。及时传达上级纪委和中心党组对纪检工作的指示,并组织贯彻落实。

2、组织开展党风党纪状况的调查,针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向党组提出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党组重点抓好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遵纪守法,勤政廉政的教育。做好党员干部任职前廉政谈话及诫勉谈话,做好受纪律处分的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的教育转化工作。协助党组抓好自身党

风廉政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实施;协助开好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

3、在局党组的领导下,负责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

4、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加强专兼职纪监干部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学习、培训,提高纪监干部的素质。关心纪监干部的生活和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5、调查和处理党员、干部违纪案件,按照有关干部管理权限提出处理意见。

6、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干部职工违反党纪政纪的检举,受理党员、干部的申诉,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

7、做好上级纪委及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职责

1、协助局领导对全局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局领导的政务活动事宜,积极向局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

2、负责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各类文件的起草、审核和印制工作,做好各种文电的收发、登记、处理、督办、催办和立卷归档工作。

3、负责各种会议的组织、服务和秘书事务,协调局内各股、室和各乡镇,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联系,做好来信来访、提案议案的办理和对外联络、接待工作。

4、负责各类报刊书籍的订购和管理,做好各种信息的统计和整理上报工作,及时为局领导提供各种数据资料和文字材料。

5、负责局机关的行政管理事务、安全保卫、保密工作、车辆管理和安全教育,做好后勤服务,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 6、督促各项廉政措施的落实。7、负责办公用品的购置和管理。

8、负责全局的宣传教育和民政工作信息的审核、编印及上报工作。 9、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职责

1、指导、督促全县各乡(镇)建立、实施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2、调查了解各乡(镇)城市和农村居民、企业困难职工、下岗职工、退休人员中的贫困人口状况,研究实施有关法规、政策,确保城市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正常运行,尽量做到应保尽保。

3、建立健全全县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信息管理系统,保证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正常、有效地使用。

4、负责全县各乡(镇)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5、负责全县各乡镇农村五保户供养工作,不断健全和完善五保户供养制度。

6、负责办理“五.七”职工生活补助工作。 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救灾救济办公室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救灾救济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

2、核实、掌握发布报告灾情,拟定预案,帮助指导各乡(镇)抗灾救灾工作。 3、深入基层及时调查、了解群众生活的贫困,并及时上报县人民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

4、精心管理、及时拨发救灾款物,接收、分配各乡(镇)救灾捐赠款物,监督指导救灾款物的使用。 5、指导农村开展扶贫济困工作。

6、负责全县各乡(镇)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社会福利工作有关政策法规的贯彻实施;指导乡(镇)社会福利事业工作;开展福利彩票发行工作,并承办相关的业务。

7、做好殡葬的管理、指导,积极推行殡葬改革。 8、负责办理收养登记和敬老院的管理工作。

9、负责对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 10、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2:民政工作人员的主要职责】

民政工作职责:

民政办是负责乡镇民政工作的专职部门,行政上属乡镇人民政府领导,业务上受县民政局指导。履行下列职责:

1、贯彻国家、省、市民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制订乡镇民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抗灾救灾工作;做好灾情预报,掌握灾情、核查灾情,筹措和管理救灾款物;检查、监督救灾款物的使用情况;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灾区优惠政策。

3、负责社会救济工作;了解符合社会救济条件人员的定期救济、临时救济以及其他特殊救灾对象的救济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严格按规定审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4、负责优抚、双拥和烈士慰问工作,组织落实国家对各种优抚对象及国家伤残机关工作人员抚恤优待政策和标准。

5、负责退伍军人、参战士兵、伤残军人和军队复员干部优待金的发放,及时掌握家庭生活情况,为生活困难的办理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7、负责殡葬管理、孤儿遣送工作;负责组织落实殡葬管理法规,制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行殡葬改革;协助流浪乞讨人员的遣送工作。

8、负责民政信访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 9、承办镇党委、镇政府交办其他工作。

民政工作办事程序: {城镇低保资格认定:

1、二级以上残疾人员,持户口本、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2、“三无”人员,持户口本、身份证、当地政府证明及财产情况证明; 3、重病人员,出具县级医院以上的住院诊断证明、住院发票、有效化验报告单;

4、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持户口本、身份证、赡养人低保证及单位和社区出具的无赡养能力证明;

5、享受城市低保待遇家庭中正在就读大学(大专)、高中(中专、职业高中、技校)的学生,持户口本、身份证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证明;

6、多胞胎未成年子女,持户口本、身份证、出生证。

城镇低保申请程序:

1、户主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由该村低保评议小组通过,证明材料盖村公章;

2、向镇政府提交申请表格,并附户主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

3、由镇民政办调查审核; 4、送县民政局审批。

农村低保资格认定:

持有本县常住农村户口的农村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上年度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批准,可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1、因病、因残和因年老体弱缺乏劳动能力或劳动能力低下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特困户。

2、因自然灾害、社会公益、福利事业失地等客观因素造成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特困户。

3、县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殊生活困难的农村居民。 4、在确定具体低保对象时,计划生育手术后遗症患者、伤残军人及烈属家庭、离任村干部(连续任职10年以上)、两女户家庭在同等条件下应予以优先保障。

农村低保申请程序:

1、村民本人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书面申请 (附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收入情况证明,其他相关证明),由村民小组投票通过; 2、由村委会将初审意见及申报材料,报镇民政办调查审核; 3、报县民政局审批核定。}

农村五保供养资格:

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并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农村五保申请程序

1、村民本人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附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收入情况证明,五保申请表),由村委会审核通过;

2、由村委会将评议意见和相关材料,递交镇民政办调查审核; 3、报县民政局审批核定。{临时救助资格认定:

1、因治疗危重疾病,在扣除各种医疗保险、医疗救助报销部分和其他社会帮困

救助资金后,需个人负担的医疗数额太大,直接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城乡困难家庭;

2、因遇到突发性、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家庭生活发生特殊困难的城乡困难家庭;

3、当地政府认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临时救济申请程序:

1 本人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2 村委会审核并加盖公章; 3 报镇民政办调查核实;

4 由分管领导或镇长审批。}

【篇3:民政局岗位工作职责】

民政局局长工作职责

一、根据国家、省民政事业发展和林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林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指导林区民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二、负责林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简称民间组织)的登记和年度检查,查处林区民间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间组织;指导林区系统内的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

三、组织林区系统内的拥军优属活动;负责优待抚恤工作;负责革命烈士的审核上报、因公伤亡人员的褒扬工作及森工林区烈士纪念建筑设施的管理。

四、负责林区辖区内的退伍义务兵、退伍志愿兵和复员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 五、组织、协调林区系统内的救灾工作,接收、管理、分配林区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六、林区与辖区地方政府共同建立实施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组织和指导扶贫帮困等社会互助活动,指导林区的社会救济工作。

七、指导林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推进林区社区建设。

八、负责林区内婚姻法的贯彻实施,承担林区婚姻登记和 婚姻管理工作。

九、负责林区殡葬改革的宣传管理工作。

十、负责有关边界争议调查处理和地名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林区困难户的临时救济及特殊救济对象的救济工作;指导各类福利设施建设工作

十二、负责林区内有奖募捐和社会福利彩票发行工作。 十三、承办森工总局民政局、和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民政局副局长工作职责

一、根据国家、省民政事业发展和林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林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指导林区民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二、负责林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简称民间组织)的登记和年度检查,查处林区民间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间组织;指导林区系统内的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

三、组织林区系统内的拥军优属活动;负责优待抚恤工作;负责革命烈士的审核上报、因公伤亡人员的褒扬工作及森工林区烈士纪念建筑设施的管理。

四、负责林区辖区内的退伍义务兵、退伍志愿兵和复员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

五、组织、协调林区系统内的救灾工作,接收、管理、分 配林区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六、林区与辖区地方政府共同建立实施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组织和指导扶贫帮困等社会互助活动,指导林区的社会救济工作。

七、指导林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推进林区社区建设。

八、负责林区内婚姻法的贯彻实施,承担林区婚姻登记和婚姻管理工作。

九、负责林区殡葬改革的宣传管理工作。

十、负责有关边界争议调查处理和地名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林区困难户的临时救济及特殊救济对象的救济工作;指导各类福利设施建设工作 十二、负责林区内有奖募捐和社会福利彩票发行工作。十三、承办森工总局民政局、和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民政局科员工作职责

一、根据国家、省民政事业发展和林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林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指导林区民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二、负责林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简称民间组织)的登记和年度检查,查处林区民间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间组织;指导林区系统内的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

三、组织林区系统内的拥军优属活动;负责优待抚恤工作;负责革命烈士的审核上报、因公伤亡人员的褒扬工作及森工林区烈士纪念建筑设施的管理。

四、负责林区辖区内的退伍义务兵、退伍志愿兵和复员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

五、组织、协调林区系统内的救灾工作,接收、管理、分配林区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六、林区与辖区地方政府共同建立实施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组织和指导扶贫帮困等社会互助活动,指导林区的社会救济工作。

七、指导林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推进林区社区建设。

八、负责林区内婚姻法的贯彻实施,承担林区婚姻登记和婚姻管理工作。

九、负责林区殡葬改革的宣传管理工作。

十、负责有关边界争议调查处理和地名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林区困难户的临时救济及特殊救济对象的救济工作;指导各类福利设施建设工作

十二、负责林区内有奖募捐和社会福利彩票发行工作。 十三、承办森工总局民政局、和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社区民政工作主要工作职责 社区的民政工作篇四

民政助理员岗位职责

【篇1:助理值班员岗位责任制】

助理值班员岗位责任制

1.在车站值班员的领导下,认真做好接发列车和规定的其他工作,并对车站值班员在工作中的疏漏负有提醒和防止作用。

2.严格按《接发列车作业标准》接发列车。负责检查、确认进路、交接凭证、指示发车,迎送列车等工作。

3.负责调车工作,保证按时完成各项调车任务。严格执行《铁路调车作业国家标准》及《技规》、《行规》、《站细》等有关规定,确保行车安全和人身安全(配有调车组的车站必要时也应按车站值班员指示负责调车工作)。负责停留车的防溜工作及手推调车的制动工作(配有调车组的车站除外)。

4.负责管理站内现车。认真填记并按时上报有关统计报表(设有车号员的车站除外)。

5.负责运转室各项备品的齐全、完好。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制止闲杂人员在室内逗留。

【篇2:党委宣传助理员岗位职责】

党委宣传助理员岗位职责

1、在站党委领导下,负责党委宣传全面工作。 2、负责车站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3、负责组织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了解和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状况,提出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建议并组织实施。

4、负责宣传教育工作意见的总结起草,并培养典型,表彰先进,组织经验交流。

5、负责党委中心组和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计划的制定,并负责筹办理论学习班,经验交流会和辅导报告等。

6、围绕安全、经营、稳定等中心工作,开展形势任务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确保安全、增运增收。

7、负责日常思想政治工作的检查考核及管理工作。

8、负责党和国家重大政治活动、重要节日的宣传教育和庆祝纪念活动。

9、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篇3:社会工作者岗位职责】

无锡市滨湖区社会福利中心社会工作者岗位职责

第一章 总则

一、服务宗旨

以人为本、持续改善、全面照顾、重点关怀

二、服务理念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助人自助的社工理念,透过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的社工服务,使服务对象在身体、心理、社交及灵性上得到全面、优质、持续的照顾,提高晚年生活品质和生命质量。

三、服务目标

1.帮助入住老人获得所需资源,争取老人所拥有的权益。

2.帮助入住老人增强其能力,以克服生活中的困难,解决所面临的问题。

3.协助入住老人积极参与社会活动,促进与他人的互动,使其的晚年生活更为充实。

4.为入住老人及其家属提供咨询,帮助老人了解和接受老年期生活。 5.为中心员工提供咨询,使其轻减工作压力。

6.影响有关老人的社会政策及中心规章制度,改善入住老人的生活环境。

四、工作原则

1.相信老年人能够改变 2.尊重不同老年人的需求

3.耐心主动地与老年人进行有效的沟通 4.建立相互信任的工作关系

5.尊重老年人的自决权利,多肯定老年人 6.为老年人保守秘密

第二章 服务内容

一、专业辅导与转介服务

1.机构适应计划:为新入住院友或不能适应机构生活的院友提供导向、咨询和辅导服务,并联络转介相关的服务和资源给有需要的院友,帮助其尽快适应和融入机构生活。

2.个案咨询辅导:为有心理情绪和行为问题的个案,提供一对一的专业咨询和辅导,协助其解决个人、社交、家庭等问题,满足个别化需要。

3.个案管理:针对老年痴呆症个案、宁养个案及其他复杂个案,由社工、心理咨询师、医护 人员等构成跨专业团队,进行综合评估和介入,并通过个案会议定期评估服务成效。

4.治疗性小组:为有共同需要和问题的院友或员工提供小组服务,让他们在互动性的游戏和分享过程中,获得潜能发展、社交康乐和解决问题。

5.心理咨询与测量:心理咨询师为有需要的院友及员工进行个别面谈或团体心理咨询,并通过专业心理测量软件系统和量表,进行有关智能、人格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测量。

6.沙盘游戏治疗:这是一种应用非语言的象征方式表达潜意识中内容的心灵疗法,需由专业的心理咨询师或社工进行引导和分析。 7.音乐舒缓服务:以心理治疗的理论和方法为基础,运用音乐特有的心理、生理效应,使服务对象在音乐师的参与下,通过各种专门的音乐行为,经历音乐体验,达到消除心理障碍,恢复或增进身心健康的目的。

8.怀缅服务:透过旧相片、怀旧物品和怀旧音乐等题材,改善及维持院友的沟通能力,加强院友特别是老年痴呆症患者的自我肯定和自信心。

9.出院跟踪及必要的转介服务:对部分出院的院友进行跟踪服务,及时反馈其意见建议;同时联络有关社会资源为出院院友提供必要的支援服务。

二、发展及教育服务

1.志愿者管理与发展:积极发掘和联络院内外有热情的人士成为志愿者,为院友提供探访等服务。同时,加强志愿者的招募、注册、培训与激励,确保服务质素。

2.老年俱乐部多元化教育课程:协调中心老年俱乐部及其学委会,根据院友的兴趣和需求,合理设置养生保健、综合科普、语言文学、文娱美术等多元化课程,推动“终身学习”理念。

3.自我管理与服务:支持和协调各老年俱乐部按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目标。

4.中国传统文化教育活动:通过太极拳练习、茶文化小组、中医保健课程、诸子百家赏析等活动,加强中国传统文化教育。

5.感官刺激:透过不同的仪器、物品,使服务对象在视觉、听觉、触觉、嗅觉及味觉等不同官能上受到刺激,从而达到治疗目的。 6.现实导向:协助院友重新学习周遭的事物,处理认知和记忆力衰退问题,以增加他们的信心,让他们更容易处理日常生活上的各种活动。

7.生命关怀服务:透过生命教育、人生历程回顾和跨专业的综合照顾,为院友提供身、心、社、灵方面的关怀服务,以提升其生活质素和生命品质。

三、社交康乐活动

1.机构适应计划:为新入住院友或不能适应机构生活的院友提供导向、咨询和辅导服务,并联络转介相关的服务和资源给有需要的院友,帮助其尽快适应和融入机构生活。

2.点心制作:不定期组织院友和员工开展点心制作,加强彼此的沟通和交流。

3.生日会:每月为当月生日的院友组织生日祝寿活动,并进行聚餐,联系社会热心企业派发生日礼物或慰问金。

4.节日主题活动:在春节、母亲节、中秋节、敬老月、重阳节等传统节日,举办主题鲜明、丰富多彩的大型活动,如游园、联欢等。 5.送乐活动:定期组织中心文艺俱乐部成员到各个园区为院友特别是体弱卧床的院友进行慰

问演出,促进长者群体的融合,实现“健老照顾弱老”的目标。

6.外界联谊与探访:协助做好社会各界企业、团体或个人来院探访、慰问和联欢联谊活动,促进院友同社会的融合。

四、介护者支援服务

1.介护技巧培训:协调开展有关老年人介护技巧方面的培训讲座或小组,提升介护者的技术水平。

2.介护者工作坊:如为有需要的员工和家属提供情绪疏导、减压等服务,保持介护者的身心健康。

3.家属联络:定期开放家属开放体验日活动,加强同家属的联系与沟通。

五、灵性服务

1.教友定期聚会:本中心设有基督教聚会点,定期有教友组织聚会活动。

2.祈福和助念:设有观音楼及小佛堂,供有信仰的院友、家属及员工开展祈福等活动。

3.斋食和放生服务:不定期组织教友和信众开展斋食和放生活动。 4.宗教界人士探访慰问:春节等节日期间,宗教界信众来院探访慰问和捐赠。

六、示范辐射服务

1.社工专业学生实习安排:为周边大学等高校社工专业学生提供实习安排和督导服务。

2.参观接待:接待全国各地社工机构代表来院参观考察。

3.课题研究及发表:协助有关机构开展社工课题调研,组织开展了民政部资助课题研究,并在社工专业刊物或会议上发表。

4.试点成果展示与分享:编写本院试点经验汇编,设立社工展览室,主动向其他机构宣传推广试点成果。

5.督导及咨询服务:为有需要的机构提供社工督导和咨询服务,共同推进社会工作发展。

第三章 督导职责

一、督导对社工部负有以下职责:

1.政策建议和倡导职责,按照无锡市社工协会(以下简称市社协)要求定期递交工作或政策建议报告等;

2.积极参与市社协组织的会议论坛、政策研究、培训及其他相关活动等。

二、督导对社工机构及用人单位负有以下职责:

1.参与机构服务质量评估,对有关项目进行审核,并对机构专业服务推广及决策方面给予建议;

2.及时对团队的问题和情况进行总结及建议,调整服务方案,优化服务结构,促进服务效果;

3.配合机构人事部门,对团队内见习督导、督导助理及一线社工的工作进行绩效考核评估,对团队内社工招聘、选拔、培养、调岗、辞退等提出建议;

4.协助社工机构及用人单位设计、规划、监督所负责服务领域工作程序,并根据实际需求与社工机构及用人单位沟通协调,调整服务方案,优化服务结构;

5.协助机构,对团队内社工工作程序、服务质量以及职业操守进行监督、总结,向相关机构提出建议及反馈;

6.根据所督导领域的实际情况,协助社工机构制定该领域内各类服务记录表格及督导、见习督导、督导助理和一线社工的工作程序。

三、督导对见习督导负有以下职责:

1.对见习督导的工作进行绩效考核和评估; 2.指引见习督导介入督导助理个人成长方案的实现,协助其提升统筹管理、实务操作等能力; 指导见习督导具体完成对督导助理和一线社工服务纪录、总结的审阅、批复等。

四、督导对督导助理负有以下职责:

1.培养督导助理的督导能力,包括指导、制定并跟踪落实督导助理个人成长方案,协助其完善年度工作计划等; 2.给予其适当的情绪支持等;

3.定期安排督导助理个人面见督导和小组督导,每月至少进行两次督导会面。跟进督导助理所转介的疑难个案、小组或其他实务工作等;

4.根据督导助理的实际发展阶段,适当安排其独立开展对一线社工的督导工作,提升其督导能力;

5.指导督导助理制定本督导团队年度服务推行计划,并予以落实; 6.及时处理督导助理反馈的有关一线社工、服务推行等相关情况,并及时与上级部门沟通。

五、督导对一线社工负有以下职责:

1.负责所带领团队业务方向的整体规划,监督并规范其所负责领域的工作程序及社工的职业操守等;

2.给予社工业务指导,按照专业督导程序,定期召开社工个人面见督导及团队督导会议,审阅、批复一线社工服务情况,并按时完成督导记录;

3.提升团队社工自身业务能力,策划并组织实施各类形式的培训等; 4.带领团队发掘、联络相关社会资源,拓展新的服务项目;

5.协调社工机构、用人单位、社工、市社协等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以促使服务的有效开展;

6.定期安排面见社工,每月至少进行两次督导会面,指导一线社工开展小组不低于一个;

7.跟进被督导的社工所转介的疑难个案、小组或其他实务工作等。

第四章 见习督导职责

一、见习督导需取得助理社工师或以上职业资格,具有至少三年以上一线社工实务工作经验,从督导助理中选拔产生,按1(见习督导):2(督导助理)比例配备。二、为保证督导人才的督导能力,处于见习期的见习督导应根据督导要求,落实督导对其进行的培养规划,并保持适量实务工作,具体遵守以下原则:

1.完成上级督导为其制定的个人成长方案;

2.反馈发展中所存在的问题,探讨解决方案并予以跟进; 3.按照规定,每月接受上级督导的个人督导及集体督导; 4.配合完成其他促进行业交流与发展的协调性工作;

5.见习督导实务工作仅指以见习督导为主或单独完成,直接针对服务对象所开展的社工服务(服务记录上社工姓名应为见习督导本人);

6.见习督导一线服务时间原则上每周不得少于3天。

第五章 督导助理职责

一、督导助理需取得助理社工师或以上职业资格,具有至少一年或以上一线社工实务工作经验,从我中心社工中选拔产生,按照1(督导助理):12(一线社工)比例配备。

二、督导助理接受上级督导的业务指导,其具体工作职责由上级督导予以明确,在团队中承担以下职责:

1.在督导指导下,落实完成个人成长方案;

2.在督导指导下,完善本小组的年度工作计划,推进服务开展及其他协调性工作;

3.协助督导规范团队内的工作程序及分工,监督社工的职业操守,帮助团队社工对岗位分工、职责、工作范围等有清晰的了解; 4.协助督导落实完成各类理论、实务操作技巧的培训等;

5.在督导指导下,对一线社工进行实务操作上的指导,跟进一线社工转介的疑难个案、小组等;并可适时适量独立开展对社工个人督导;

6.协助督导对一线社工的工作进行绩效考核和评估;

7.对一线社工给予适当情绪支持,引导新入职社工尽快适应工作等; 8.协助督导收集、整理一线社工的服务记录及其他工作报告,按时递交给督导,督促本组社工落实见习督导的审批、反馈意见。配合机构完成本组社工的考勤及督促、考核每日工作完成情况,及时提交给督导审核;

9.定期向督导进行工作汇报,反馈团队发展中的问题,并予以跟进落实;

10.督导助理一线服务时间原则上每周不得少于3天。 第六章 一线社工职责

一、一线社工需取得助理社工师或以上职业资格,具有至少一年或以上一线社工实务实践经验。从社会及各类大专院校中招聘产生。

二、一线社工接受上级督导的业务指导,其具体工作职责由上级督导予以明确,在团队中承担以下职责:

社区民政工作主要工作职责 社区的民政工作篇五

民政科工作职责-岗位职责

民政工作职能职责

一、指导地区双拥工作,组织开展双拥共建活动,负责地区国防教育,民政科工作职责。 二、按政策调整优抚对象的抚恤金和补助标准,落实各项待遇,组织优抚对象出游,负责走访慰问优抚对象。

三、做好社救工作,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

四、按政策调整地退、军退人员工资标准,落实各项待遇。组织地退、军退人员开展文体活动、负责走访慰问地退教师、护士及有特殊困难的地退人员和地退遗属。五、贯彻有关殡葬管理规定,开展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宣传工作。六、负责地区民族、宗教、侨务工作。七、负责有关民政工作的法规宣传。八、负责区域勘界统计工作。九、负责地区捐款捐物工作。

十、负责爱心家园及敬老院相关工作。

十一、负责地区民政统计台帐信息系统,统计、汇总、报送工作。 十二、负责地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护送工作。十三、负责地去爱心慈善工作。

民政科设科长1名、副科长1名。主要职责是:

一、对辖区内困难群体进行生活保障、医疗、扶贫、帮困等救助,岗位职责《民政科工作职责》(https://unjs)。

二、积极组织、开展社区志愿者各类为民服务活动。 三、负责残疾人联合会的日常工作。

四、负责组织、协调精神病防治工作;开展多形式的居家养老等工作。五、指导社区敬老院的服务管理工作。六、组织社区老年人开展文化体育活动。

七、加强社区基层组织建设、指导居委会开展“四自”建设。

八、为困难对象提供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政策,并做好相关工作。 九、组织开展各项拥军优属活动;提供优抚对象的各类工作;提供优抚对象的各类服务工作。十、负责日常性计划生育及目标管理工作。十一、负责实施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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