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麦田》读后感300字(大全8篇)

  • 上传日期:2023-11-13 07:10: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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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是对读完一本书后的个人感受和思考的一种表达方式,它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评价所读的内容,我觉得写一篇读后感是挺有必要的呢。读后感是读者对于书籍内容的理解和思考的一种表达方式,通过写读后感可以使我们更深入地思考和理解书中的主题和观点。通过写读后感,我们可以将自己的思考和感受与他人分享,也可以帮助他人更好地了解这本书的价值和意义。读后感是一种对所读书籍的总结和回忆,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把握书中的精华和观点。读后感通过个人的思考和感悟,可以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体会书中蕴含的智慧和哲理。读后感是对所读书籍的一种总结和概括,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书中的主题和观点。读后感是对阅读过程和读书收获的一种总结和概括,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提升自己的阅读能力和思考能力。读后感是对所读书籍的个人感受和思考的一种表达方式,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评价所读的内容。读后感是对书籍中的主题和观点的一种思考和概括,可以帮助我们更深入地理解和探索书中的内涵。在写读后感之前,可以先做一些阅读笔记,以帮助整理思路和回忆细节。随后是一些读者对不同类别书籍的读后感,您可以选择您感兴趣的参考阅读。

《红麦田》读后感300字篇一

朋友推荐这本小说,当时只是简单介绍这本书书名典出于《旧约》中的《出埃及记》,意在表现农村人走出农村,融入城市的艰难过程。听到他滔滔不绝,我也动心了,翻开手机便被作者朴实、风趣深深的吸引到了,如饥似渴的从上午读到黄昏,当手机显示已是最后一页时,却觉得意犹未尽,书店买来书本反复拜读。

小说作者潘沈斌是河南商丘人,作家、诗人、编剧。生于1986年2月,至,大学期间完成60万字长篇小说《出麦田记》,是一个执着的文学追梦人。作者也算是我半个老乡,我的年龄比他还大几岁,小说对豫东春夏麦田的描述,把我带到了童年的故乡,我仿佛可以肆意的吮吸着弥漫在空气里的油菜花、槐花、桐花花香,更有那温热之夏风送来阵阵麦香,还能隐隐听到麦田的海洋中传来同伴们的打闹嬉戏声。一种说不出的亲切感。

书中的“麦田”暗指农村,“出麦田”便是指农村人想要走出农村融入城市的过程。“麦田”是一座大围城,走出农村,走出麦田成了麦田人的理想。但经过千辛万苦走出麦田的人却找不到人生的门、心灵的门、爱情的门,迷茫地在农村与城市,高考与成功,爱情与事业、真挚与虚荣中困顿彷徨。

小说以麦田为主线,描述三个主要人物,三个年代,三种命运。八十年代的夏念祥,他走出了麦田,实现了人生价值,却迷失了自我;九十年代的许运动最终搁浅在麦田里面,被世俗的折磨成了一个疯子;二十一世纪初的许依桐,参加高考却落榜,是想出麦田而不得,想回麦田也不得的尴尬处境。

书中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九十年代的许运动,他则是更为典型的农村人形象,而且敢与尝试改变的一个人,许运动没有接受良好的教育,无法通过知识来改变命运。但是村里进城打工的第一人,那个时候农村人认为进城打工等同于不务正业,当大家都认为农民就应该守着几亩天地过平静的生活时,他第一个尝到打工的甜头。后来因为他内心骨子里的正义感,敢与同村里的恶势力做斗争,敢与同几千年来人们墨守成规的观念作斗争,在遭受肉体上的折磨后,又遭遇精神上的摧残。最后,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被这无情的世俗观念所逼疯。

读这本书时我常常被作者似笑话的语言所吸引。每每读到生动又讽刺的比喻时,忍俊不禁。看到书中对豫东村庄、麦田、甚至村里人精神状态的描写时,我仿佛回到了家乡,熟悉的味道、熟悉的场景、熟悉的故事。我也是来自农村,也是通过努力学习考上大学才出了麦田,来到了焦作。小说中主人公成长经历我仿佛看到了自己,看待很多问题的角度也自然而然地相近。农民那种贫苦的生活状态,村庄古朴又迷人的景色,村里人走出麦田进入城市的惶恐、无助、拼搏和改变等等,所有这些经历,都在身边发生着。自己作为农村孩子走进城市之后的那种窘态,作者都写的很真实。

书最后一行小字:“一部最纯洁、最干净的当代小说,与世俗无关”,起初不明白作者用意,书中满满的世俗,怎和世俗无关?当看到作者这样说:“艺术来源于现实,不存在绝对意义上的杜撰。我本人也是出自麦田,不管在城市多久,我的心依旧还在麦田中徘徊游荡。我有过书中人物的生活,有着书中人物同样的困惑与焦虑。《出麦田记》表达了我的理想,有很强的理想成分在里面。但又鞭挞了现实,因为我本人迄今怀揣理想在现实中挣扎。我想,这就是大多数人的写照:头在云端,脚在泥沼。”

大概是我们向往的纯洁与干净吧?

《红麦田》读后感300字篇二

《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是一个令我产生憧憬的书名。怀着一颗真切期待的心情我打开了这本书。

杰罗姆・大卫・塞林格,美国作家,1919年1月1日生于纽约。父亲是犹太进口商。他的这篇著名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被认为是二十世纪美国文学的经典作品之一。而文中的小主人公――霍尔顿・考尔菲德,他在文中满口污言秽语给了我很大的触动。他几次被学校开除,然后又被潘西中学开除,他不敢贸然回家,便一个人在美国的纽约城游荡了一天两夜。他住在小客店,逛夜总会,滥交女友,抽烟酗酒,过着浑浑噩噩的生活。他在电影院里消磨时光,与虚荣庸俗但颇具美色的女友搂搂抱抱。霍尔顿的生活环境深深震撼了我的内心,而我对于这样一个社会最大的感触就是虚伪。学校里有着装模做样的老师,假仁假义的只会巴结开汽车的家长的校长,星期天家长来接送孩子便在星期六准备一道好菜――牛排,电影院的妇女会一场虚情假意的电影哭得死去活来。而霍尔顿内心也是苦闷,他企图逃出这种世界去寻找纯洁与真诚的经历和感受。这种内心的矛盾使他彻底的崩溃,躺在精神病院里。

虽然霍尔顿不文明,生活环境糟糕得要命,但是他是一个善良的孩子。他恨人不用真皮箱子,因为他恨自己的真皮箱子会让别人自卑,甚至藏起来;他尖酸的嘲讽所看到的一切,但又由衷地为所看到的'一切感到害怕和难受;为他衰老的历史老师的沉闷生活,为旅馆里为他抬行李的老头的潦倒职业,为他死去的弟弟,为他妈妈向店员问了“百万个愚蠢的问题”后为他买了冰鞋而他被开除,甚至为受人宠爱的钢琴手欧尼永远无法知道自己的钢琴其实弹的很糟糕,这一切让他感到难受。他憎恨没脑子的姑娘,但却比谁都尊敬她们,他爱那些真正聪明的姑娘,用心去爱,爱到让我无法去相信一个青春期的男生会有这么细腻和温柔的情绪。

而这篇文章中还有一个小女孩,她的出现就像是一片灿烂的阳光打破阴翳的天空,她是霍尔顿的妹妹菲比,她是一个天真且淳朴的女孩,她喜欢和霍尔顿在一起。也许是因为菲比的率真,让霍尔顿最想见她,他给菲比买音乐盒还悄悄回家见菲比。霍尔顿想要离开,菲比听说以后便放弃自己的表演和霍尔顿一起走。小女孩的懵懂总会带来那么些温馨的画面,让人心中有一丝温暖在这个虚伪的世界中。

《红麦田》读后感300字篇三

《麦田里的守望者》通过第一人称以一个青少年的说话口吻,生动而细致地描绘了一个中产阶级子弟的苦闷,彷徨的精神世界,从主人公这一个侧面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追求物质。

生活精神生活荒芜的社会风气,道出了资本主义的实质.

主人公霍尔顿是四门功课不及格而被学校开除的15岁少年。他倒扣鸭舌帽,穿大号风衣,抽烟、醺酒,满嘴“他妈的、混帐”。因被开除而又不敢回家而开始了他维持几日的流浪生活。他厌恶这个世界,他认为大人叫他读书就是为了以后能买辆“混帐凯迪拉克”,他讨厌这个金钱至上的社会,自己却挥霍无度,说自己“不是把钱花了就是扔了,是个十足的败家子。讨厌别人谈论酒和女人,自己却醺酒、恋美色,并且在流浪的几天里糊里糊涂地找来了妓女。自己想的和做的无法统一使他痛苦万分,他所唯一敬爱的老师也竟是个同性恋。就在这重重矛盾中,他无法自拔,最终躺在了精神病医院中。

表面上霍尔顿是个玩世不恭的坏孩子,但实际上他却有颗纯净善良的心。他爱自己的妹妹,就在见她的'那晚,霍尔顿说出了这段话:“我只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霍尔顿说,他想像着在一大片麦田里,几千几万个小孩子在游戏,周围除了他没有一个大人。他就站在麦田边上的悬崖旁守望着,看哪个孩子朝悬崖奔过来就捉住他,不让他掉下悬崖。这是他的一个美好理想,也是他美好心灵的见证,他希望那些快乐的孩子不要跌入悬崖,而是永远快乐的奔跑,而那麦田似乎象征着物质世界,他希望生活在充满物质主义精神世界的孩子不要迷失自我,走向悬崖。

美国的五十年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二战的阴云尚未散去,冷战硝烟又起.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而另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背景下,过着混混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抽烟酗酒,不求上进,但是,他还不至于沦落到吸毒,群居的地步,因为在他心底,一直还存有美丽而遥远的理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我们生活的这个国度,这个时代正处于巨大的变革之中,一切都在日新月异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与50年代的美国确实有些相象.社会不断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很多人开始迷茫,消沉,他们逐渐遗忘自己的理想,没有了最初的热情,开始向往平庸.

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孩子,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使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久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

是的,有理想就有希望,希望就在明天,明天会更美好!

《红麦田》读后感300字篇四

为改变命运,一代代的青年“理性”地选择走出麦田。然而,在他们人生或近或远的某个阶段中的某一天里,他们会发现自己已经无法回头,而自己生存曾经依附过的整个世界,以及所有那些过去,却已失落。

曾经幻想得到的那一切在真正得到之后,总是会显得那么样的平淡无奇,而我们所失去的却如此的宝贵。这让我们不禁问自己,当初走出麦田的选择是否是对的。

《红麦田》读后感300字篇五

这本书分成三部分:

第一部分是讲偏态,偶然事件。还谈了很多与概率相关的问题。

第二部分是讲存活着偏差,由于我们只看到了成功者,而因此形成了对机遇的歪曲看法。

第三部分是讲路径依赖的,人们过去做出的选择决定了他们现在及未来可能的选择。

三部分内容的划分是明确的,但是作者的很多想法则在其中不断重复和穿插着出现。

1.作者的投资策略:

谨慎投资,防止“炸毁”。真正优秀的交易员不在于在短期赚钱,而是要让自己活下去,警惕偶然事件稀有事件。不让那些稀有事件毁了自己,在稀有事件发生的时候,要及时调头。不要执迷于一些错误的信念。这些信念可能来自于经济学或者统计学,但这是很可怕的。因为经济学、统计学总结的规律是基于历史事件,有些则是巧合。并不是永恒不变的真理!

关于归纳问题,塔勒布也引用休谟在人性论中那个著名的例子:我们看到白天鹅的数目再多也无法推论所有天鹅都是白的,但是只要看到一只黑天鹅就可以推翻这个推论。不对称性存在于知识的基础中。

既然我们身处一个充满随机性的世界,那我们能做些什么呢?可以利用统计学和归纳的方法积极下注,但是不会用它们管理承受的风险。积极止损,以免受到黑天鹅的冲击。

则作者更绝的是他的反向投资策略:

在稀有事件上赚钱,他认为稀有事件因为出现的可能性小,所以价值往往被低估!“固定收益的债券往往有这种机会,以反向稀有事件为生的交易员,平时可能赔钱,但是一遇到稀有事件则能大大的赚一笔。”

我认为的确很多时候,很多机会会被低估,因此存在套利空间。

这里说点题外话,我认为套利的空间始终都是存在的。通过经验,我们的确可以判断是否存在套利空间,但是随着越来越多的人知道套利空间,套利空间会消失,交易者会修正预期。但是套利空间还是不断会涌现。隐藏的机会总是多过我们掌握的信息。不过是商业还是资本市场。塔勒布能不能长期靠这个漏洞赚钱,其实也不一定。因为有些套利空间是明确的,比如同一个商品在不同市场的价格不同。(同一个时间);而大部分的套利空间只存在于人的预期之中,预计这么做会赚钱,举个商业上的例子,比如现在是冬天,我以低价收购空调;等到夏天,我再高价出售(现在与未来)。塔勒布的策略也属于这种情况。

除此之外,塔勒布的投资策略还有:看好后市的情况下,还是放空一些,因为如果跌会跌得很惨。因为他认为投资人要赚的不是概率,而是钱。利润的大小比出现的概率更重要。不过我倒觉得这和大部分的策略一样,很难评价,就让市场来评价它吧。

2.吐槽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有用吗?我去年年初的时候就想过这个问题?风险管理是必要的,但是专门弄个人来控制风险,我也觉得挺可笑的。

要赚钱就要冒风险,但是风险控制往往失去很多赚钱机会,尤其是事后看来。而且很多风险,你无法计量,大多还是凭借经验。我靠,问题来了。每个人的经验都不一样,你怎么知道你的经验就比别人的经验正确?当然这不是最大的问题,最大的问题就是权责不对等。出现风险问题,责任是交易员承担还是风险管理者?这是所有设立风险管理官的企业在机制设计的时候都会遇到的问题。由于无法解决这个问题,于是出现政治手腕,既不错报也不漏报,看起来合理,其实只是官僚病罢了。最终企业会毁在这种官僚病上。最好的办法还是交易员来承担风险。

当然对于风险控制的管理手段无法面面俱到,就像是资本市场上所有的策略都无法屡试不爽,终究还是要取决于市场的检验。

3.我们总是盲目的:

我们总是盲目的,被现实的假象所迷惑。存活者偏差里说了挺多的。例如,我们总是看到周围的人混得好,就以为自己混得很差。其实比自己混得还差的人要多得多。要看清真相很难,在怀疑论者的眼中,我们无法看清真相,我们以为我们不那么无知了,或者以为自己比过去不那么无知。但是开启上帝视角后,会发现人类始终还是无知的。作者举了个俄罗斯转盘的例子。我们往往只看到成功的人,但是对失败的人则无意或有意地忽视了。而如果用“俄罗斯转盘”来做类比的话,这些所谓成功的人,只不过是运气好罢了。同一事件随着时间重复发生,通过运气得来的东西迟早会被运气拿走。而现实生活比“俄罗斯转盘”,更为复杂,你无法了解它运作的原理,也无法精确计算概率,粗略计算也很困难。而很多时候人受着赌徒心态的驱使,会本能拒斥随机性。也就是说,不认为自己的成功是运气带来的,或者忽视了未来发生的事件中的随机性。

不过我们的成功真的完全靠运气吗?至少现在我不这么认为了。作者估计也不认为都是靠运气,经验还是有用的,至少从作者以历史为师的看法中,他至少不反对这个说法的。虽然,作者不认为凯撒的胜利,与他们谋略有关。只承认他们聪明、高贵,但认为他们的命运完全取决于外部力量。

把预测和预言混为一谈,是人类对随机性的无知。人类可以预测,但无法预知和预言未来。大部分的概率结果往往违背直觉,所以大多数的时候,人们都会忽视概率。而作者也谈到认识到概率,其实不是谈机运的问题,而是我们相信有另类的结果、原因和动机的存在。

4.作者如何屏蔽噪音?

处于不确定的决策者应该少接触媒体。注重老思想,注重与那些存活下来的老交易员交流。人存在情绪上的缺陷,所以少看盘比多看盘要好。太密切注意随机性的人,会在情绪上精疲力尽。

5.进化论:

作者认为新事物未必就比旧事物好,人们吹捧新事物,往往看到成功者,却把失败者给忽略。所以说新的未必就是好的。认为进化论是事物朝着完美方向发展,(也就是承认存在即合理)会导致对进化论的误用。达尔文学说的适应性是用于长期发展的物种,而不是短期观察到的现象。时间积累消除了随机性的大部分效应,噪音互相抵消而取得均衡。进化只能是存在于某一时间序列,而不是所有可能环境的平均值。

6.概率和期望。

《红麦田》读后感300字篇六

头在云端,脚在泥沼。

——题记。

离开了生活三年的大学,初入职场感到有些迷茫,于是开始寻找一部文学作品洗涤心灵,问朋友最近有什么书最值得读?他说有一本书他看了几遍——《出麦田记》正巧的是男友也向我推荐了这本书,我好奇了,非得看看这是一本怎样的书,令两位文学青年极力推荐。拿到书那一刻心里很欣喜,翻开精美的扉页,注意到了作者写的一句话,“我最敬佩为崇高理想而暂时卑微活着的人”,下面还有作者的邮箱,带着疑惑揣度这个作者是一位怎么样的人又写了一部关于什么的故事?开始了边工作边看书的历程。

“麦田”便指农村,“出麦田”是指农村人想要走出农村融入城市的艰难。麦田围绕农村,包围着城市,城市在麦海之中如一个小岛,我们都是岛上的生物。

小说里的三个男主人公,分别是八十年代的夏念祥,他走出了麦田,实现了人生价值,但却迷失在麦田之外,找不到了自我;九十年代的许运动则没有走出麦田,最终搁浅在麦田里面,被世俗的麦芒刺穿,成为一个疯子;而二十一世纪初的许依桐,参加高考却落榜,是属于想出麦田而不得,想回麦田也不得的尴尬处境。三个年代,三种命运,三悲合一。

等不及看完我怀着激动和忐忑的心情冒昧的给作者写了一封邮件,出乎意料的是作者与我取得联系了,他问我看完有何感觉?一下子感觉自己词穷了,我简单的回答:厚重、纯洁、干净、找不到更适合的词汇,在华丽的词藻面前顿觉黯然失色。大学三年在图书馆没有找到一本能使我沉浸其中的书,而今在办公室读《出麦田记》如无人之境。《出麦田记》把我带进了麦田,又带出了麦田,时而又感觉在麦田徘徊,时而却被麦芒扎着疼,时而被麦穗的金黄闪烁刺眼,时而被风吹麦浪的感觉吸引。未成熟的麦穗直刺刺地向上伸长而成熟的麦穗总是低着头。

随着小说里人物的喜怒哀乐自己也跟着悲欢不已。我迫不及待想知道故事的结局,初次读时对里面人物形象印象以及心理变化把握不深,所以看到后面又忘记前面又翻到前面,很难将故事和人物联系起来。确定里面的人物主要人物有夏念祥、端木钰晴、胥水儿、许依桐、许依禾。我为胥先重敢于承担守护哑巴女人的行为刮目相看,我为夏桂花的刁钻蛮狠感到唏嘘不已,我为傻运动无忧的躺在麦垛上望着蔚蓝无垠的天空,深夜受冻捧着河水充饥在麦田游走的黑影感到悲悯。

我知道我已被这片麦田深深淹没。但是有一点很疑惑,我始终没有找到故事里谁是绝对的主角和配角,虽然看似没有联系却又有脉络使他们紧密相连。也许主角是端木钰晴和夏念祥,也许是依桐和水儿,也许是依禾或许是许运动,总之,侧重点各有不同,当中的每一个人都可能是主角。之所以说它厚重是因为这是作者呕心沥血之作,写作长达六年之久。悉闻这还是一部删减之后的作品,不知道潘沈斌花了多少个日夜去构思,当中一些婚嫁的风俗习惯又是他走访了多少民间去记载。记得他所说的一句话,心之所向,笔之所往。对于文学功底深厚的作者来说应该信手拈来吧!

《出麦田记》里面写了三种最平常最美丽的花,油菜花,桐树花,槐花,它们没有牡丹花的雍容华贵,没有玫瑰花的娇艳欲滴,没有君子兰的芳香淡雅。这三种花把本来枯藤老树昏鸦的南许村点缀得格外鲜亮,尤其通过端木钰晴那乌黑的双瞳看这红瓦绿树碧海蓝天的景象更平添了几分色彩。只可惜,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不同人,一个在天堂观望一个在人间欣赏。

描写依桐的部分则重点侧重于写小时候与水儿青梅竹马,相互依存,其次是描写他高三后半学期的生活与学习。这使得我深受其感,高考倒计时,堆积如山的习题和试卷,把考生弄得像热锅上的蚂蚁,焦虑不安,直至黑色的六月六日,拿准考证就好像拿到斩首令牌。宣布刑期将至只等到午时三刻问斩了。

高考时有人怯场晕倒,有人浑身发抖,令人窒息的感觉直到高考结束,又像宣布无罪释放的囚犯一样把书抛上天空欢呼雀跃,感觉整个人被抽空了一样,回到宿舍躺了半晌午,什么都不想,什么也不做。看着里面的情节好像重新经历了高考那样真切,对小说里描写祝效华高考发挥失常而坠楼一事感到触目惊心,他母亲几次哭晕倒而休克,让我看到了高考的弊端给一个时代的人造成的伤害。

在《出麦田记》里许运动是一个铁铮铮的好汉,他是南许村第一个走出麦田的人,他利用智慧与谋略为村民出了一口恶气,使得洛宁镇的人闻风丧胆。他创造了一个小村官胆敢与乡长叫板的神话,敢于站出来说话,可是却没有人听,到最后当南许村民拔掉药材种庄稼的时候才意识到原来那“傻子”说的是对的,多么滑稽,因为他重情义把自己在城市打拼的机会让给了弟弟许运亮,回家照顾妻女,而一九九八年的一个秋天一场突如其来的事情打破了他平静的生活,当他面临巨债到城里向弟弟借钱却吃闭门羹,许运动虽捉襟见肘却有骨气,铁青了脸给了那顿酒肉钱。

许运亮的忘恩负义使他精神受了很大刺激,甚至感到绝望,加之村民的冷嘲热讽,后来宁自强的拳脚相加再到后来妻子在集会时一去不回与别人私奔,留下年迈的老母亲和两个嗷嗷待哺的幼女,回来离婚时,他真的一无所有了,等法院宣判时,他脸上有些迷茫,显得有些高兴,在他眼里已经没有爱也没有恨了。也许只有蓝天最真实,所以他总是没事坐在齐渡河河岸的麦垛上仰望天空,也许在别人眼中他就像林场一样就是个傻子,但是在许运动眼中所有的人不过是浮云而已。

水儿的出生就意味着她要受苦,她的母亲以生命换来了她的降临,世界上有多少人如端木钰晴死去,又有多少人正陪同水儿诞生,谁的悲喜与谁相关,谁正缓步朝谁走来?谁正无情离开?可惜上帝并没有对这个水灵灵的女孩垂怜,让她饱尝世间所有的痛苦和折磨,性格忧郁。

水儿受到夏桂花的虐待即使浑身伤痕累累却从来不流一滴泪,只有看到她钟情的依桐哥时才会委屈的流泪,水儿仿佛一出生就被抛弃,她是孤单的,但是想到她的依桐哥她便觉得等待也是幸福的。造化弄人,偏偏在依桐高考时她却无奈的嫁给了一个不爱的陌生男人,水儿出嫁时,唢呐声摧心肝。

她知道再也等不到危难时挺身而出守护她的依桐了,今日她便已为别人的新娘。她仿佛如一个被抽空灵魂的木偶任人摆弄,此刻她已泪眼婆娑,心灰意冷,万念俱灭。当依桐得知水儿出嫁的消息骑着自行车淋着雨一路狂奔到夏桥村找水儿时,她没有选择见依桐,因为感情应该不留痕迹,不负于人。她爱过,等过,找过,世俗注定她无缘与心爱的人相守。

两代美人,同病相怜,始终没有和相爱的人在一起,文天说只要时间走着等待就不是问题。可端木钰晴等来的是别人成为他的新娘,而水儿等来的是她成为别人的新娘,端木钰晴红颜薄命,水儿痛不欲生。

结尾作者笔锋一转写到工业区开发砍掉了南许村的梧桐树,从此便不会再看到凤凰,更没有《凤求凰》了,结局虽然有点突兀,留下了不少悬念,也许这是作者的别具匠心,可以让读者有更多的空间去想象。

合上书那一刻,我长舒了一口气。感叹这部经典之作。希望夏天能和依桐在一起,因为依桐是在夏天出生的。

《红麦田》读后感300字篇七

暑假,我看了许多书。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数《红麦田》。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红麦田》是一篇优美散文。作者是著名作家董宏猷。他把文章写得非常精彩、仔细而且全面。他用真挚的情感、纯真的美文,去回忆童年的成长和往事。

《红麦田》是一本写了一个家境清贫、渴望读书的小学生,长大后是怎样成为一位著名作家故事的一本书;也是一本写了一个从小就在长江边“拉纤”的小男孩,是怎样成为一个长着大胡子、充满阳刚之气的男子汉的一本书。

作者董宏猷从小就爱读书。儿时的作者,最美的梦,就是当一个图书馆理员。所以,作者从八九岁开始,就每天放学后,便“长途跋涉”,到武汉古旧书店去看书。后来,作者靠暑假“拉纤”的钱买来了许多书,装起来就有几大箱。

光阴似箭,作者从一个小男孩长成了一个大人。他长大后当上了一名乡村教师。作者曾为了给学校每一名学生、每一名教师都买上一盏煤油灯,而跑遍了武汉三镇、所有的大超市、小超市还有小杂货铺,然而在霓虹灯闪烁的大都市里,煤油灯早就无声无息地消失了。

煤油灯竟成了难以寻觅的文物。对于一名乡村男教师来说,这究竟是喜还是忧呢?

城里难寻,作者便向县城挺进。他和妻子寻遍了县城,终于买到了一百盏煤油灯!

我认为《红麦田》这本书是一本与读者朋友娓娓谈心,呼唤独立自信、敢于担当精神的一本好书。这本书既是作者成长之路的大揭密,又是一曲高亢的男子汉之歌,一壶清心明志的心灵茶汤!

《红麦田》读后感300字篇八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做红麦田。这本书十分好看,不信的话,我就给你讲讲吧!

红麦田作者:董宏猷。现任武汉市文联副主席,武汉作家协会主席。国家一级作家。中国作家协会儿童文学创作委员会委员。曾三次获得中国作家协会“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

他的作品红麦田用真挚的情感、纯真的美文来回忆并记述了他的童年和成长故事。

呼唤是红麦田里的一篇故事。它写到了作者发烧后,路人们说让作者的母亲去把他的魂给叫回来。他的母亲便踏破深山为儿子喊魂,希望让自己的儿子把高烧退了。表现了母亲对作者的爱。红麦田是本书书中唯一一个与书同名的文章。它讲到作者第一次读安徒生童话时的情景,他把他自己比喻成一个麦田的耕耘者兼守望者:有一天,他在梦中梦见一大片红麦田,他看见每一粒麦穗都是一粒粒金色的金粉,洒落在一大片红麦田,这,让他想到了那个姓“安”的叔叔,想起了那个卖火柴的小女孩。

我读了这本书后,知道了以前的生活是多么艰苦,知道了以前挣钱有多么辛苦,知道了以前的每一个农村小孩子是多么渴望拥有一本属于自己的书……现在我们的生活条件越来越好,所以就更加要珍惜父母的钱去好还读书,好好学习,来报答父母对我们的养育之恩。

与这本书相遇是在一个明媚的下午。老师把它递给我,这本书的封面鲜艳而明亮:在金黄色的麦田上,哦,是橙红橙红的麦田上站着几只小兔子。天上的白云又软又大,像一大朵棉花糖,真想抓一大把尝一尝,想必定会充满蓝天的气息吧!

不仅封面好看,内容更为丰富!在充满童真的语言里,作者为我们展现了一个又一个动人的画面。这本书中,无论是写自己,还是写身边的人,作者董宏猷都能把人物生动地描绘出来,使我感受到自己就像走进了书中,那一个个片段都生动地出现在了我的眼前。

在所有的。

散文。

中,使我印象最深的是一篇名叫红烧肉的感觉的文章,里面讲述了学生们在演歌剧时,舞台上有一大盘红烧肉,其中一个演员唱一句词就夹一大块红烧肉,引起了作者的不满,真的与他展开斗争,却更贴合主题,令观众大拍手掌。文章给人的感觉轻松愉快。今天,大家对红烧肉可能不稀罕,但在作者那个年代,红烧肉是许多人都吃不上的佳肴。作者用幽默的语言组织成了一篇充满童趣的散文,令人捧腹大笑之余更让人深思:以前的生活实在太艰苦了。

迎着温暖的阳光,我又一次翻开了红麦田,这一次的阅读体验,说不定又有什么新的感悟。

红麦田这本书的主人公霍尔顿是四门功课不及格而被学校开除的15岁少年。他倒扣鸭舌帽,穿大号风衣,抽烟、醺酒,满嘴“他妈的、混帐”。因被开除而又不敢回家而开始了他维持几日的流浪生活。他厌恶这个世界,他认为大人叫他读书就是为了以后能买辆“混帐凯迪拉克”,他讨厌这个金钱至上的社会,自己却挥霍无度,说自己“不是把钱花了就是扔了,是个十足的败家子。讨厌别人谈论酒和女人,自己却醺酒、恋美色,并且在流浪的几天里糊里糊涂地找来了妓女。自己想的和做的无法统一使他痛苦万分,他所唯一敬爱的老师也竟是个同性恋。就在这重重矛盾中,他无法自拔,最终躺在了精神病医院中。

表面上霍尔顿是个玩世不恭的坏孩子,但实际上他却有颗纯净善良的心。他爱自己的妹妹,就在见她的那晚,霍尔顿说出了这段话:”我只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霍尔顿说,他想像着在一大片麦田里,几千几万个小孩子在游戏,周围除了他没有一个大人。他就站在麦田边上的悬崖旁守望着,看哪个孩子朝悬崖奔过来就捉住他,不让他掉下悬崖。这是他的一个美好理想,也是他美好心灵的见证,他希望那些快乐的孩子不要跌入悬崖,而是永远快乐的奔跑,而那麦田似乎象征着物质世界,他希望生活在充满物质主义精神世界的孩子不要迷失自我,走向悬崖。

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孩子,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使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久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

是的,有理想就有希望,希望就在明天,明天会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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