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业务招待费管理制度(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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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对过去一段时间的经验和教训的归纳和总结,能够起到反思和提高的作用。接受反馈和批评是个人成长的重要一环。最后,希望大家在总结写作中能够灵活运用这些范文中的写作技巧,写出更优秀的总结。

业务招待费管理制度篇一

摘要:业务招待费是每个企业都会发生的一项费用,如何合理划分业务招待费,做好业务招待费的税收筹划和正确的会计处理,规避法律风险是每个企业都应该考虑和重视的问题。

业务招待费的含义就是当公司进行经营管理的时候,拓展业务所产生的成本,同时属于公司在缴纳所得税中比较重要的部分,如何正确的列支,就需要会计对的相关会计规定和税法相关规定都要有全面的了解,在日常财务核算中正确列支了,才能在税前扣除,因此要引起财务人员的高度重视。

传统的概念中,业务招待费就等同于餐费,实际不然,虽然在会计制度和税法上都未有明确的范围,总结实际业务业务招待费的范围如下:

(一)与企业业务相关的宴请和工作餐支出,主要是指外部交际应酬的相关费用,区别于员工的午餐和一些个人消费。

(二)与企业业务相关的礼品赠送,主要是指正常的业务赠送,区别于给客户的回扣等非法支出。

(三)与企业业务相关的参观费用、客户的差旅费用等,主要是客户考察和公关过程发生的正当费用,区别于企业员工的差旅费及旅游成本。

(四)跟企业业务相关的当业务员进行出差活动的费用支出,邀请客户及专家产生的差旅费用等。

(一)各种渠道发生餐费的会计处理。

很多财务人员看到餐费就计入业务招待费,其实是不正确的,要根据餐费产生的缘由来分解到对应的会计科目,具体分解如下:

1.职工福利性质的餐费:企业自办的食堂或未办食堂统一就餐的午餐支出,作为职工福利支出,如果是按标准发放的午餐补贴,应计入职工工资,不能列入职工福利费的支出。

2.工作餐费: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必要的工作餐费应计入相关成本费用;如果员工出差过程中产生的个人用餐费用,应计入差旅费;如果召开会议过程中产生的餐费,应计入会议费;召开董事会产生的餐费应计入董事会费;以上的列举都要非常合理,不能随意归集。

在日常财务核算中,对大额的餐费一定要补充好原始单据,对招待时间和地点、商业目的等做必要的补充说明,以免时间长了,在年终汇算清缴或税务稽查时不能说明其用途和真实性,造成税前不能扣除。

3.出差中发生的餐费:正常的出差餐费补贴是可以计入差旅费的,但出差过程中发生的宴请客户的费用则不能计入差旅费,只能计入业务招待费。

会议费中可以列支合理的招待费用,但很多企业有意无意的将部分不合理的业务招待费隐藏在会议费中,在近几年的税务稽查中会议费早已成了关注的重点,其中也不乏一些商业贿赂的存在。

在日常核算中,要注意会议费的会计处理,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当中第五十二条条例,在进行经营管理活动的时候当纳税人付出了一定的费用,其中包括会议费用以及出差费用,公司需要向税务部门出示相关证明材料,纳税人需要提供真实合法的票据,不然不能在税前进行扣除。

需要通过会议的人物、地点、时间、目标、内容、费用要求以及支付票据等材料来证明会议费用。

在进行常规核对的时候要采集相关的资料数据,避免税务稽查时对会议的真实性提出异议。

业务宣传费的含义就是当公司进行宣传业务的时候所损失的成本,一般来说就是在媒体外的广告推广费用,其中包括公司在礼物以及纪念品上印有公司标志的费用。

在核算“业务宣传费”的时候包括展销会议、洽谈业务会议的各项吃住费用以及从各合法途径得到的产品作为礼物向客户派发,这就需要在日常核算中对礼品、纪念品等要一个区分,不能一律进入业务招待费。

从2008年推出的《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中可以看到,当公司的业务接待费用用于生产经营的时候,招待费根据数额的60%进行扣除,同时不能够高于该年年度收入的5‰。

考虑到筹建规划中的特殊程度,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15号)条例,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同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1.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需要扣除其他折扣和销售退回后的净额,其中接受捐赠、体现在资本公积内的'重组债务盈利以及根据会计制度进行核算的其他收入都算作是其他业务收入等符合当期确认的其他收入,视同销售收入是指会计上不作为收入而税法上确认为收入的商品或劳务的转移行为。

2.公司进行股权投资所得到的股权转让收入、利息还有红利。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8条条例,针对企业总部以及创业投资公司进行投资股权的公司,能够根据在进行投资活动所得到的股权转让收益、利息还有红利,通过一定比例来进行业务招待费的扣除。

其中,只能计算在进行投资活动所得到的股权转让收益、利息还有红利,不能算上根据权益法进行核算的账面投资收入,还有根据公允价值来计算的相关的公允价值变动。

3.对收入进行查漏补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查增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0号)第一条条例,对收入进行查补能够抵消其他会计年的亏损。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口径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29号)明确了如何对税收数额进行确定填报。

从条例来看,查漏补缺的收入属于销售收入,跟其他业务收入以及主营业务收入类似,所以在补充申报时需要算入“销售收入合计”中,因此能够用于业务招待费计提。

由于从税收的角度上已经把收入进行确认了,所以能够作为扣除基数进行税收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五条条例,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发生广告费用以及业务宣传费用的支出全数算作公司的筹办费用,同时在税前进行扣除。

另外,当公司在筹办的过程中产生了费用的时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条例处理,也就是在新税法的规定中在不被确定的费用作为长期待摊费用,能够在经营之后全数扣除,也能够进行相关处理,不过不能随意更改方法。

新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业务招待费进行了双重控制,采用实际发生额60%和营业收入的5‰之间孰小的原则,将这个扣除原则进行数学计算,假设营业收入设为x,业务招待费设为y,将双重控制两者相等,即:5‰x=60%y,得到y=8.33‰x,那么在8.33‰这个临界值上,做到了用足了业务招待费,同时也做到了最少的业务招待费汇算调整。

我们将上述计算公式进行举例来应用,让大家有更直观的感受,假设2015年a公司的营业收入为5000万元,按照8.33‰的临街值来计算,临界值为41.67万元,如果2015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是41.67万元,调整是一样的,我们通过三组数据来看实际税负:

1.假定2015年的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额为41.67万元,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来计算,则基数可以扣除的为25万元,按照营业收入的5‰计算可扣除的是25万元,按照孰小的原则,实际可扣除的为25万元,则调增的为16.67万元,按照目前所得税率25%计算,要缴纳的所得税是4.16万元,税负为4.16/41.67=10%。

2.假定2015年的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额为60万元,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来计算,则基数可以扣除的为36万元,按照营业收入的5‰计算可扣除的是25万元,按照孰小的原则,实际可扣除的为25万元,则调增的为35万元,按照目前所得税率25%计算,要缴纳的所得税是8.75万元,税负为8.75/60=14.58%。

3.假定2015年的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额为20万元,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来计算,则基数可以扣除的为12万元,按照营业收入的5‰计算可扣除的是25万元,按照孰小的原则,实际可扣除的为12万元,则调增的为8万元,按照目前所得税率25%计算,要缴纳的所得税是8万元,税负为2/320=10%。

对以上数据分析得出,当业务招待费超过营业收入的8.33%时,税负在不断加大,如果低于营业收入的8.33‰时,税负始终会保持在10%左右。

在年度预算时,根据预算的营业收入来计算业务招待费临界点,进行合理的预算控制。

业务招待费的内部控制主要从报销制度、预算、事前审批、报销审核、监督等方面着手,业务招待费的内部控制,不能仅仅依靠财务部门,要从上到下都要高度重视。

各部门要重视预算执行,财务在日常审核中要加强对票据审核,附件要完整,关于票据开具的明细,要进行事前规范,比如会议餐费将整个会议的费用全部开具为“会议费”、培训中的餐费直接开具为“培训费”、业务宣传中的有限开具为“业务宣传费”等等,从原始票据上来规范,才能在核算时明确计入相关费用,当然一切的前提是真实的费用,而不是为了规避而规避。

在预算执行中,加强预警,做好业务招待的内部控制,不仅仅是为了加强税务管理,也让员工养成良好的节约习惯,敬畏公司的每一分钱,用好公司每一分钱。

日常涉税管理中,一般都要进行税收筹划,合法性是筹划与逃税、偷税的根本标志,将业务招待费隐藏在管理费用-其他等科目都是不可取的,包括虚列一些会议费等,一切前提都是要真实的费用,而不是弄虚作假,一旦税务稽查这些问题都会暴露,一旦成立,将面临企业信誉和补税的风险。

(二)建立良好的税企关系。

业务招待费的的核算必须满足“实际发生、与取得收入有关合理”,这些都需要税务部门的认可,日常核算中,财务人员拿不准或是有疑问的时候,都需要及时咨询税务相关人员,良好的税企关系保证了与税务的良好的沟通,为降低涉税风险起到了积极作用。

综上所述,公司要重视业务招待费的管理,一方面要做好日常财务核算,准确的判定是否属于业主招待费,将统计数据及时报送相关部门,做好与预算的对比及分析工作,避免业务招待费的急剧增加。

另一方面要做好业务招待费的税收筹划,要利用:“拉长企业杠杆”,消化超标的业务招待费。

参考文献:

[1]詹奎芳.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调增应税所得政策解析[j].潍坊学院报,2010(03).

[2]戴文琛.企业业务招待费的筹划管理研究[j].中国集体经济,2015(19).

[3]赵诗云,刘厚兵.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应注意五细节[j].注册税务师,2014(09).

业务招待费管理制度篇二

2、外地有关单位的访问、参观、联系工作等;

3、乡镇及局、集团以外的本县盐业企业前来接洽工作;

4、局、集团城圈外下属单位工作人员前来办理公务;

5、会议;

6、主要领导决定的其他事由。

二、招待的资料。

招待的资料包括用餐、住宿、烟酒、水果等。

(一)餐费及陪客人员数标准:餐费标准含菜、酒、烟、饭等发生在用餐时的所有费用。陪客人员的餐费标准按相应招待对象计算。

1、接待局、集团城圈外下属企业人员,安排工作餐,午、晚餐25元/人以内。

2、接待本县有关部门、乡镇及局、集团以外单位领导人员及随行人员,午、晚餐35元/人以内;非领导人员来访,午、晚餐30元/人以内。

3、接待本市各县盐业部门领导及随行人员,午、晚餐35元/人以内;非领导人员来访,30元/人以内。

4、接待省、市部门领导或本市以外的部门领导及随行人员,早餐15元/人以内,午、晚餐45元/人以内;非领导人员来访,早餐10元/人以内,午、晚餐40元/人以内。

5、营销业务交往或招商引资等特殊状况,招待标准由主要负责人酌定。

6、未经批准而超出标准的招待费,有招待申报人自负。

7、陪餐人员数一般控制在2-3人,应为接洽工作的处室负责人及具体办事人员,必要时由局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出面,但陪餐人员最多不超过4人。

(一)用餐招待。

1、用餐招待实行对口申报。即哪个处室的业务由哪个处室的负责人(或分管此处室的局领导)申报。申报时首先由申报人到办公室填写派餐单。派餐单各项目务必真实、全面、正确填写,项目不全的不予批准。派餐单填写后,交办公室进行审批(办公室接待由分管领导审批),签字批准后,由申报人持派餐单到指定地点就餐,并将派餐单交于饭店,结账时附于账单后。用餐申报人员务必在饭店账单上填写金额大写,但一律不准签名。凡有签名者,不论有无派餐单,局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财务的领导不予以签字报销(主要负责人用餐招待除外)。

2、派餐单务必事先取得。如分管招待的办公室负责人不在局内,可向主要领导申请批准。主要领导不在局内时,要在电话中请示批准。在电话中请示被批准的,在补办派餐单时,务必由主要领导和分管本处室的领导签发补办派餐单批准证明,申报人持此证明到办公室补办派餐单手续,凡无此证明的,办公室一律不得带给派餐单,否则追究办公室人员的职责。

3、急需招待而又因故无法取得与办公室负责人或主要领导联系而进行的招待,要补办派餐单。首先由接待人写出申请,说明为什么未事先取得派餐单,为什么事先未能与领导电话联系,为什么招待等。申请要交局主要领导审批。凡被批准的,持有主要领导人签字的申请到办公室补写派餐单,否则,办公室一律不准带给派餐单。派餐单补办完毕后,由申报人交相应饭店,并附于账单后。

4、凡无派餐单或有派餐单而在帐单上有签名(县外发生的用餐单据除外)的用餐单一律不予签字报销。否则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职责。

5、本局人员外出在无棣境外需就餐或回无棣后需就餐,每人每次不超过25元。如遇特殊状况,需超过此标准的,要向主要负责人电话请示和批准。此状况均要交纳现金,单据要有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办理。

(二)招待用茶、烟由办公室根据领导指示办理,其他资料的招待由局领导指定人员办理。

(三)凡工作餐,午后一律不准饮酒;其他招待外来人员的用餐场合,陪餐人员务必饮酒的,务必适量,不得因酒误事或损害单位形象。

五、本制度自二0一五年五月日执行。

业务招待费管理制度篇三

为了加强并规范公司的业务招待费支出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业务费:是指因业务需要发生的礼金、礼品、赞助费及因业务需要赠送的烟、酒等。

招待费:是指因工作关系招待有关人员就餐费、娱乐费用;因公接待相关单位人员发生的差旅费、住宿费等;在公司食堂招待时发生的就餐费;因招待领用的酒水、饮料及香烟等。

业务招待费应坚决贯彻“可接待可不接待,不接待”,“可参与可不参与接待人员,不参与”,“可发生可不发生费用,不发生”,“态度热情,费用从简”的原则。

1、按照公司签定职责状时下达的年度指标,在限额内使用业务招待费,严禁超支现象发生。所有的招待实行事前审批制度。

2、招待费由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的权限审批。

3、坚决控制非业务性接待,适当控制业务接待。业务接待应尽量安排在公司食堂,全年招待费用总额中的食堂招待额度要占总额的50%以上。各部门因工作确实需要在公司外安排招待时,参加本条第二款执行。

4、集团来人除领导视察外,一律在员工食堂自费就餐;集团内各兄弟单位、关联企业因公出差到公司,原则上用工作餐接待。

5、外协单位除合同标明供给安装食宿及接风、送行外,一律不安排免费伙食。确需接风、送行的,在公司招待费中开支。

6、严格执行分档次接待原则,各档次选定1-2家酒家、宾馆,对应接待。禁止越档次接待。

7、接待用餐时,严格控制陪客人数,实行对口接待。坚持执行中、高档接待司机不参与陪客就餐规定。同时,原则上陪客人数不得超过2人,若公司陪同用餐人员多于2人时,应事先经过总经理批准。

业务费:一律由集团分管领导控制,其他部门和个人一律不得安排业务费。

招待费:对于在公司食堂安排的招待,副总经理审批单次预算1000元(含酒水,下同)以内限额的招待费,总经理审批单次元以内限额的招待费,2000元以上标准报集团分管领导同意后执行。

第六条公司食堂招待费的审批程序与开支标准。

食堂招待分为工作餐和客餐两种(工作餐即指平时供应员工的饭菜,客餐即指除工作餐外专门为客人烹制的菜肴和酒水)。

工作餐招待的审批程序:对口接待单位(部门)向综合部提出申请,并由综合部开具工作餐通知单(附件一),客人凭工作餐通知单到食堂窗口打饭、菜用餐。

客餐招待的审批程序:经公司分管领导同意,由对口接待单位(部门),填写客餐申请单(附件二)送综合部确定用餐标准,并按本办法第五条权限核准后,交综合部准备膳食和酒水。

(二)公司食堂招待开支标准。

1、因工作关系外单位一般来人来客,一律用工作餐招待。工作餐计费标准按食堂当日公布的每份饭菜金额标准收取。

2、政府部门、上级机关、关联单位主办以上人员来公司办理公务,需在公司食堂用餐,原则上用客餐招待(操作程序按第六条第一款执行)。用餐后,接待单位需在食堂客餐结算表、酒水消耗领用表上签证。

3、招待一般来宾来客,每席餐费不超过300元(含酒水等),酒水标准白酒控制在150元瓶以下。

4、招待政府部门正股级以上副局级(含副局级)以下干部、集团部门经理级别人员每席不超过1000元(含酒水等),酒水标准白酒控制在200元瓶以下。

5、招待政府部门正局级及分局一把手每席不超过1200元(含酒水),酒水标准白酒控制在300元瓶以下。

6、招待用白酒一般不超过2瓶,特殊情景最多一次不能超过3瓶(每席标准),并且白酒不得超过标准。

7、招待政府主要领导及政府部门关键领导、集团副总裁以上领导,费用标准由集团分管领导同意后执行。

外部招待是指因工作需要而在公司食堂以外进行的招待。对外招待实行事前报总经理同意审批制度,按本办法第五条权限核准后方可执行。

(二)外部招待开支标准。

1、招待一般来宾来客,每席餐费不超过500元(含酒水等),酒水标准白酒控制在100元瓶以下。

2、招待政府部门正股级以上副局级(含副局级)以下干部、集团部门经理级别人员每席不超过1200元(含酒水等),酒水标准白酒控制在300元瓶以下。

3、招待政府部门正局级及分局一把手每席不超过18000元(含酒水),酒水标准白酒控制在400元瓶以下。

4、招待用白酒一般不超过2瓶,特殊情景最多一次不能超过3瓶(每席标准),并且白酒不得超过标准。

5、招待政府主要领导及政府部门关键领导、集团副总裁以上领导,费用标准由集团分管领导同意后执行。

第八条财务控制与监督。

1、财务部应严格审查业务招待费发生的业务是否真实、票据是否合法、单据是否齐全、审批是否完整。

2、财务部有权拒绝不贴合业务招待标准、报销流程、审批权限的业务招待费的报销。

3、业务招待费报销遵循谁经手谁报销的原则,不得由他人代报业务招待费。业务招待同时有多个经办人参与招待,应由最高职务经办人报帐。

4、公司外来单位或人员(包括集团内兄弟单位、关联企业和个人)在公司食堂就餐收费标准,由综合部另行发文规定。

5、单餐消费50元人以上的,需向酒家索取清单或清单复印件,提交给总经理、财务部审核人员作为报销依据。库存酒水核销单应与对应的餐费报销单一齐提交总经理审批、财务部复核。餐费报销单上应注明公司参与接待的人员、接待的客人人数。

6、所有宴请、业务费用开支必须列明事由、招待对象。

7、业务招待费核算范围及要求。

(1)招待费一律记入“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中,不允许在其他科目中列支。合同标明供给安装食宿支出的入账科目与合同标的入账科目相同。

(2)招待费包括因公接待相关单位人员发生的差旅费、住宿费等。

(3)招待费包括因公接待从综合部领用的烟、酒、饮料等,依据领用单,由综合部开具《烟酒出库单》记入招待费。

(4)公司食堂接待的菜金应合理标价,因公在食堂接待发生的招待费,点菜单上须按照菜金标价记录金额,并经负责接待人签字确认,月底凭点菜单从福利费中转出记入招待费。合同标明的供给食宿,在规定的标准内,依据实际发生额,从福利费中转出记入相关科目。

(5)公司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用,如存在票据本身与业务实质不相符之费用,必须还原成“业务招待费用”列示,并说明原因。

(6)原则上无票据开支必须有证明人。

第九条其他。

1、本办法自1月1日起开始执行。

2、本办法解释权在公司财务部和综合部。

业务招待费管理制度篇四

1。1为了加强公司业务招待费的管理工作,堵塞漏洞,减少不合理支出,公司行政部对一切业务招待费进行统一管理。

1。2业务招待费要贴合公司规定,只能用于公司业务上的招待支出。

1。3业务招待费使用必须对促进公司安全生产、经济合作、企业管理起到进取的作用。

2。使用范围。

2。1政府部门到我公司检查指导工作及业务单位之间因公招待。

2。2公司承办的各种会议招待。

2。3各部门对工作的必要招待。

3。管理。

3。1公司财务部每年应对公司业务招待费做总的规划,根据公司销售收入确定比例,然后将其分解到各部门使用,严格招待费定额管理制度,并做好招待费的考核工作。

3。2公司行政部对招待费的使用程序及每次就餐标准负责把关。具体程序是:由接待业务的部门填写《招待申请单》经部门主管同意,总经理批准,行政部根据招待人数及级别确定用餐标准和招待饭店,接待部门凭《申请单》招待用餐。特殊情景须电话请示(总经理例外)。

3。3接待客人时,限定在公司内部食堂或定点饭店,就餐完毕后由行政部授权签单,每月由行政部按当月申请单对所签单据进行确认,对各部门的单据进行分类,然后由财务部按招待费用的金额划归至各部门费用中,付款由财务部按行政部认可的票据统一付款。

4。级别分类。

4。1客人是公司总经理,政府部门处级以上级别,招待标准为通程大酒店,称甲等。

4。2客人为公司副总经理,政府部门科级或部门一把手,招待标准为新江天大酒店,称乙等。

4。3客人为部门经理以上,政府部门主管相关工作人员,招待标准为金都大酒店,称丙等。

4。4一般业务往来,如需要用餐一律在公司食堂接待工作餐,如有特殊要求公司行政部视情景提高招待标准。

5。其它规定。

5。1各部门应严格按照此招待费管理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执行,凡没有完善手续或超出标准的招待费一律自理。

5。2招待用餐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一般情景下,陪餐人员只限于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直接业务人员,陪餐人数一般不能超过客人人数。

5。3公司陪同员工中午严禁喝酒,因喝酒影响工作的按公司考勤制度有关规定作缺勤论处。

5。4特殊情景如需安排娱乐活动须先报请总经理同意方可安排,一般应安排在晚上以免影响工作。

5。5除公司指定的程序和指定人能够签单外,严禁任何部门任何个人在外签单消费,否则行政部不予确认。

5。6外来客人因工作需要,须招待住宿的,按同样程序进行。

6。流程特殊情景请示。

7。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行政部所有。

业务招待费管理制度篇五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科学、有效地利用办公经费,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景,经镇班子会研究决定,现就公务接待及招待费作如下规定:

一、接待范围。

1、到本单位指导检查工作的县、市机关部门领导同志;

2、各兄弟乡镇单位领导;

3、市县相关部门领导;

4、外出接待上级有关领导。

二、公务接待资料。

1、公务接待费用包括餐饮、接待烟、住宿等费用。

2、因处理紧急、重大以及突发性事件,造成工作人员误餐的,可安排工作餐。

3、党代会、人代会等重大会议,上级临时安排的重大会议、重大活动所发生的公务接待,其费用支出能够计入会议或活动费用,但入帐时必须要有会议或活动通知、签到表。其他会议及活动不得搞任何形式的聚餐,可按每人每一天(20-50元)的标准发放会议、活动伙食补贴,该项支出不作为接待费统计。

4、购送土特产支出需严格控制,财务科目单列,另行统计;县内公务活动一律不准购送土特产。

三、公务接待标准。

1、用餐:机关部门到乡镇指导检查工作或乡镇之间交流工作原则上安排工作餐,标准控制每桌400元。因上级重要来宾或重大工作活动,确实需要宴请的,应遵循热情务实俭朴、厉行节俭原则。

2、住宿:工作人员因公外出的住宿费用,一律带回原单位报销。

四、审批程序。

1、按照来宾实行对口接待的原则,由接待领导或科室告知镇办公室并报请主要领导同意后,由镇办公室统一安排。自行安排的,接待费用自理,镇办公室负责人员不得违规事后补充手续。

2、出差外地招待,亦按以上规定办理。

1、烟酒由镇办公室统一管理,按照来宾级别核定招待烟酒档次,接待人员按核定的标准领取烟酒,自购烟酒一律不予报销。

2、接待人员要严格按标准执行,不准随意扩大接待范围,提高接待标准,否则超标部分费用自理。

1、系统内来客一般不予招待。确因特殊原因需招待的,按照接待审批程序,由主要领导同意后,镇办公室安排工作餐。

2、镇本级工作人员确因工作不能离开岗位,需要在外就餐的,如搞宣传活动等,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镇办公室统一安排工作餐,按每人每餐30元标准执行。

七、招待费实行团体审核,各口于每季季未将招待费票据,送镇办公室集中登记后上交镇财政监督领导小组审核,镇长签署核销。

八、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各办事处参照执行。

业务招待费管理制度篇六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业务招待费管理,控制业务招待费超支,禁止铺张浪费,实现降本增效,特制定本规定。

1.业务招待费本着“必需、节俭、适当”的原则使用。

1。1要体现:该招待的要热情招待,充分表达对来宾的礼节。

1。2要做到:热情有礼貌,大方不俗套,体面不浪费。

1。3经过认真搞好业务招待,树立企业良好形象,彰显企业文化理念。

2.业务招待范围包括:与公司有业务关系的客户、供应商、银行、税务、政府及其相关主管部门的工作检查、考察、调研等;公司上级领导以及其他所需招待的客人。业务招待费用具体包括就餐费、住宿费、交通费和会务费、庆典费、馈赠礼品、办公接待等有关费用。

4.用于业务招待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用,按照公司《差旅费报销规定》执行。

二、就餐费使用规定和标准。

1.内部食堂招待:

1。1在公司食堂招待客人就餐,或安排客人免费就餐、吃工作餐,以及因突发事件员工加班误餐公司安排工作餐等,实行《公司内部招待就餐审批单》制度,由经办人履行报批程序,综合部办公室确定就餐标准,公司领导签批后安排。

1。2一般性业务招待原则上在公司食堂(二楼)接待就餐,

目前新办公楼未建好,可视情安排在一般排档就餐。由各部门负责人向对口分管领导请示同意后,综合部办公室根据实际情景确定招待标准。在公司食堂招待客人时原则上不允许上烟,招待用酒水价格要控制在40元瓶以内,公司陪同人员不应超过2人。

1。3外来宾客到公司联系业务需要招待的,第一天按照职工就餐标准免费就餐,第二天需继续就餐的,餐费自付。

1。4。1总公司总经理等高管级领导在公司食堂就餐,由公司综合部办公室安排就餐,根据情景能够安排吃招待饭或职工餐。

1。4。2总公司及各分(子)公司的员工来公司办理业务,三天以内按工作餐标准凭综合办发放的用餐券免费就餐,从第四天开始按本公司员工就餐标准凭就餐卡自费就餐。

1。5因突发事件,公司安排员工加班误餐,可在员工食堂安排工作餐,餐中不得消费烟酒,其标准不得突破每人每餐10元的标准。

2。外部招待:

2。1确需在外部招待的每位就餐者就餐标准在50元以下的一般性招待,由综合部统一安排就餐地点,公司分管领导根据客人情景具体决定招待标准,原则上不允许消费招待烟与高档酒。

2。2确需在外部招待的每位就餐者用餐标准在50元以上的招待饭,要经公司总经理或分管招待费审批的领导同意方可安排。

3.严格控制馈赠礼品,对特殊情景确需馈赠礼品,必须由部门申请、分管领导核实再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购买。

4。坚持对口接待。各接待部门或接待者要严格控制宴请规模。

及招待次数,减少陪客人数(原则上每桌陪客不超过3人),接待时严禁无关业务人员作陪。司机一般情景下陪同客方司机到非主桌就餐或就近吃工作餐。

5.对因忙于接待客人而不能就餐的秘书、司机、业务员等,根据情景可凭就餐发票报销,每餐标准不超过30元(在同一家酒店就餐定额内可联桌报销);因领导在就餐消费较高的酒店用餐,司机又无法抽身在近处找就餐地点,经安排接待的领导同意,可实报实销。

6。公司定点饭店招待费标准:

7。公司内部食堂招待就餐标准。

三、住宿费使用原则与接待审批标准。

2、公司来客定点住宿标准:

1.业务招待费报销:报销人持有招待支出开具的有效发票(须附饭菜、酒水消费清单),附有《公司业务招待费报销审批单》,经规定程序审核、签批,按财务制度报销。招待烟一律不予报销。

2.公司内部食堂招待费报销:由食堂管-理-员按照招待费报销程序,附有《公司内部招待就餐审批单》,每月报销一次。由综合部办公室主任审核签字,送有审批权的领导签字,审批经过后按财务制度报销。报销的金额核销食堂费用。

3.外出招待报销程序填写《公司业务招待费报销审批单》,按公司《财务报销审批程序》执行。

3。1公司领导及各部门招待费报销程序:接待部门向公司分管领导提出申请征得同意(如在外地招待应电话申请,回到后补办),经批准后持发票到财务部按照程序办理报销。

3。2公司与酒店协议挂帐的用餐费、住宿费原则上用转帐支票支付,由综合部办公室接待员在一周内持挂帐酒店出具的发票和住宿单、菜单(住宿单、菜单需经办人签字)到财务部办理报销。

1.公司综合部办公室是业务招待费的职责管理部门,具有审批权限的领导是业务招待费使用审批的职责领导,审计部或企管部是业务招待费的监督监察职责机构。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业务招待费使用情景进行审计监察,各级职责者要按照公司规定做好业务招待费的使用、审核和监督。

2.由公司综合部办公室根据不一样接待档次、地方风味特色。

等情景,选择确定招待定点单位,并与定点饭店签订打折优惠协议。协议签订后,可预存部分招待就餐费用,但须按月结帐,不得跨月累积。无特殊情景不得现金结帐。接待当日用餐后,由主陪人员或主陪人员指定人在饭费结帐单上签字(说明原因和主要参加人员),接待人应及时通知综合办结账。

3、在各指定饭店的预付款,不作为业务招待费的报销凭证,须持招待就餐后的发票方可报销。

4、公司内部食堂接待客人就餐,坚持按月结账报销制度,严禁食堂收取现金结算饭款,防止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六、本规定如有与过去通知或制度不符的,一律以本规定为准。

业务招待费管理制度篇七

3.1《大连港集团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连港财字[2014]47号文。4管理内容。

4.1列支范围。

4.1.1业务招待费是指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用于对外会议洽谈、市场营销、招商引资、项目推进、资源和政策争取、渠道建立、沟通联络、客户及公共关系维护、公共交往、来宾接待等方面所发生的费用,列支的具体范围包括如下:

a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招待、宴请或工作餐的开支。b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赠送纪念品的开支。

c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接待发生的住宿费、交通费及其他费用的开支。

4.2使用原则。

4.2.1业务招待费实行‚对口招待,预算管理,注意节约,财务监控‛的管理原则。

4.2.2业务招待费不得用于与本公司经营活动无关的费用。4.2.3业务招待费的使用要符合廉政建设、‚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的有关规定。

4.2.4业务招待费使用必须符合财政法规和财经纪律规定,业务招待费不得用于规定之外用途。

4.2.5业务招待费使用必须对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经济合作、企业管理起到积极的作用。

4.2.6业务招待费应务求节俭,杜绝铺张浪费。

4.2.7业务招待费应在集团规定的使用范围和额度内据实列支。4.3使用要求。

4.3.1业务招待费采用公司总经理‘一支笔’审批。4.3.2公司各部门、各基层单位如有宴请需求需提前请示主管副总,额度超2,000元的需请示公司总经理。

4.3.3业务招待费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费用报销流程。4.3.4财务部对业务招待费进行财务监控,出现下列情形,财务部有权拒绝报销:

a发票等原始凭证不符合要求。b超出预算范围内的业务招待费。

c用于礼品、旅游、营业性高档消费的业务招待费。4.3.5业务招待费审批权限。机关各部室请付招待费时,需先由本部室部长、主管副总审批后,再递交公司总经理审批。基层单位请付招待费需由基层单位负责人审批后,再递交公司总经理审批。

4.4财税处理。

4.4.1按照会计制度相关规定,业务招待费计入‚管理费‛等费用的子科目‚业务招待费‛,不得另设其他科目列支。

4.4.2按照税法相关规定计缴所涉及的税金。5附则。

5.1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业务招待费管理制度篇八

信息公开属性:公开。

公司总经理办公室2014年5月28日印发。

附件: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开支范围。

第七章其它有关规定。

第八章附。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化二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业务招待费管理,制止经营管理活动中的铺张浪费行为,促进公司党风廉政建设,深化公司管理提升,进一步减少公司成本费用、堵塞管理漏项、提高公司绩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开支范围。

第二条业务招待费可用于上级主管部门、政府部门到本公司检查、指导工作及兄弟单位来人联系工作的接待。

第三条业务招待费可用于业务关联单位的考察所发生的必要招待。

第四条业务招待费可用于公司各部室外出联系工作所发生的必要招待。

第五条业务招待费可用于招投标过程的必要招待。

第六条业务招待费可用于兄弟单位、业务往来单位正常交往的费用,以及以上接待所需正常礼节性礼品赠送。

第七条业务招待费的使用要符合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业务招待费不得用于旅游、营业性的高档消费。公司在控制业务招待费的同时,要本着“热情、文明、节俭”的原则接待来宾。

第八条业务招待费使用必须符合财政法规和财经纪律规定,符合国务院国资。

委、集团(股份)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

第九条业务招待费使用必须对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经济合作、企业管理起到积极的作用。

第四章。

第十条公司财务部根据总经理办公会批准的业务招待费预算将指标进行。

分解,下达各二级单位的指标。公司纪委、总经理办公室、财务部对业务招待费。

第十一条各单位的业务招待费预算指标一经下达,一般不予调整。如有将导致预算指标产生重大偏差的事项发生,经公司经理办公会批准,可以调整。

第十二条预算指标的调整,应当由出现偏差的单位向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提出书面报告,阐述原因,提出建议。

第十三条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会同财务部对执行单位提出的调整报告进行审核分析,中期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调整方案,报经理办公会通过,然后下达执行。

第十四条各单位在实际中发生超预算开支,应在发生前报告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经经理办公会批准增加预算。

第十五条总经理办公室是公司业务招待费的管理部门,并根据制度和核定的计划指标严格控制使用。

第十六条财务部每年对公司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分项作出分析报告,对一次性。

金额超过1万元的须有单独说明,一次性支出超过2万元的,须提前经总经理办公室审核、总经理批准后进行。分析报告交公司分管领导批示后,由财务部提交全年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统计表,由总会计师在职代会向员工代表做大会报告。

第五章。

第十七条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日常招待物品的集中采购,招待用餐的审批,以及标准和陪同人员审查和控制。总经理办公室应根据来宾的重要程度及业务性质分别确定不同的招待标准。公司招待用烟、酒、茶等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签字同意方可凭发票到财务部报帐。总经理办公室要建立招待物品领用台帐。

第十八条公司各部室在接待工作中或外出联系工作需使用的必要招待物品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同意,可到化建大厦餐厅库房签字领取。一次领用价值超过800元,需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第十九条上级委托公司承办的各种会议需使用招待物品,统一由总经理办公室根据会议的规模、级别核定标准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统一购买。

第二十条有关来客就餐的标准和申请程序:

公司机关及二级单位各类招待用餐原则上一律安排在公司化建大厦餐厅,特殊情况须事前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在外进行招待。

分管领导批准,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审核签字,按客人级别、事由、公司主接待领导。

(二)上级部门委托公司承办的会议如需安排食宿的,可由承办部门事先提出申请,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同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到总经理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后在餐厅就餐。

(三)确因工作需要,双休日或晚上加班的,由部门申请,分管领导批准,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审核签字,在化建大厦餐厅可按工作餐标准就餐。

(四)化建大厦餐厅接待用餐及工作餐标准:

1、工作餐:每人30元;

2、公司部室副职、二级单位副职接待:按每人60元;

3、公司部室正职、二级单位正职接待:按每人80元;

4、公司副总师接待:按每人100元;

5、公司副书记、副总经理接待:按每人120元;

6、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接待:按每人150元.以上接待均不含酒水。

(五)因工作和业务需要在外招待客人,招待标准应事先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填写“业务招待审批单”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公司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招待费用不得超标。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应建立业务招待费定期报告制度。各单位每季度累计发生的招待费金额及消费用途以及与上季度的对比分析需上报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及纪委。

第二十二条公司严禁内部单位请客送礼。公司纪委应加强对招待费的监管、检查,应开设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并将招待费列入每年的综合大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二十三条公司每年在职工代表大会上,由总会计师做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报告,并对各单位使用业务招待费情况分别进行通报。各分(子)公司也应在自己单位的职代会上对本单位发生的招待费进行通报。

第七章。

其它有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

各有关部门应严格执行接待审批程序及就餐标准。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六条。

招待来客时,严格控制陪同人数。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检查和考核。解释权归总经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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