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工作职责(通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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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工作职责篇一
县住建局将立足于20xx年工作目标,严格遵循科学化发展、人性化建设、规范化管理的原则,积极做好重大项目建设,切实提升行业管理水平。切实维护好群众权益,着力解决好宜居问题,使城乡发展的成果惠及广大群众。
凡涉及民生的基础设施建设,要进一步提升细节设计水平,充分考虑对残疾人、妇女、儿童、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关爱,努力让城市的每一项公共设施都能尊重老百姓的意愿,符合群众的利益需求。要强调规划的经济性,要形成一个经济的方案、共赢的方案。坚持地下空间、平面空间、垂直空间一并规划,统筹好地下管线、地面路网和城市空间的布局,尽可能减少资源的浪费。要紧紧抓住__的区位优势,立足于大湖湿地、水韵__的城市特色,加强生态与环境规划,建设一个充满活力的五五四湖滨新城。协助各个乡镇做好总规编制及修编工作,引导乡镇开展控规编制及镇村布局规划,做好乡镇建筑方案及集中居住点方案审批工作。
重点做好城市核心区建设的规划编制研究,推进商业核心区城市设计、主要道路景观提升和街景整治规划研究、加强居住小区的规划设计控制标准,努力提高城市的建成率、配套率和达标率,促进城市生活布局均衡协调发展,促进中心城市功能提升与集聚发展。依靠贴地而行的措施和行动,完善基础功能、提升商业质态。充分挖掘__的历史传承、民俗风物,把水韵__、多彩__、激情__的文化因子融入到城市细节中,使每幢建筑、每处景观都有主题、有内涵,着力打造苏北最具文化魅力的县城。在园林景观塑造中突出对传统文化和民俗风情的延续、提升,构建人、建筑、环境和谐统一的城市文化。在丰富林荫大道色彩、打造城市花海等方面做文章。迅速推进“1561”工程,即以黄山丽景南侧地块为中心,建设一个城市湿地;对人民路、开发大道、建设路、淮河路、洪泽湖大街等道路的各个路段进行行道树及侧分带的绿化栽植,形成五条林荫道;对汴河路、黄山路、团结河路、健康路、嵩山路、双沟路等路段,利用不同植物的季相色彩变化,营造六条彩叶道,栽植一万株乡土乔木,让城市四季洋溢生机与活力。
清理、细化相关管理标准和规范,明确管理范围和内容,制定管理、考核细则,依法推进行业管理、作风建设,干成事不出事””。要突出规划引领,严格标准规范,注重功能提升,完善长效机制,切实增强规划的公信力与执行力及规划实施的连续性、权威性和严肃性。如大到城市主干道、大型公园、街头游园,小到背景街巷、小区绿地、地下管网等均要进行严格规划审查,避免无序建设;杜绝道路、绿化、路灯衔接上出现问题;杜绝同一路段出现地下管网高程不一、口径不一等现象,提高建设水平,提升发展质态。
实行重大项目全程跟踪辅导、行政监管劝勉、执法事项提示等举措,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动态追踪管理和定期巡查,切实保证工程的施工进度和工艺质量标准,提升城市建设水平。加大城市综合执法力度,建立健全城市市政公共设施的跟踪监督管理机制,避免无序建设,肆意损毁等行为,积极构建部门联动、条块结合、社会参与的管理格局,有效维护城市建设成果。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建立健全上下联动和部门协同的监管机制,对群众投诉反映房地产企业经营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依法加大查处和曝光力度。注重老百姓的需求,科学编排工程项目,加大对棚户区、危旧片区改造力度。全力推进民生工程建设,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公共管理和服务平台,努力提升市民的居住环境。
市住建局工作职责篇二
1、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
2、负责城市建设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城市供水、节水、排水、垃圾污水处理、燃气、热力等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公用道路、管网配套、路灯、垃圾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维护、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城区河道管理和城市防汛工作;按照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负责城乡建设档案工作。
3、负责指导城市园林绿化、环境艺术、风景名胜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4、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县村镇建设的责任。
5、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
6、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城镇节水等城镇减排工作,配合推进城镇垃圾处理减排工作。
7、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住建局工作职责篇三
上半年,我局紧紧围绕全市体制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立足于牵头的两项目标任务,狠抓贯彻落实,全面深入推进,现将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继续推进镇村建设“125工程”,不断提高城镇建设水平。
(一)注重政府主导,提升重点镇村发展合力。各市(区)根据市(区)、镇两级党委换届工作情况,适时调整充实重点镇村建设协调指导小组,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持续、稳定推进“125”工程。重点城镇的新班子都把推进新型城镇化,加快城镇发展作为中心工作。泰兴市加大考核奖励力度,新增1000万元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奖励资金。人行泰州中心支行出台《关于金融支持强镇兴村工程的实施意见》,确定重点城镇为全市金融资源倾斜区,三年内实现信贷总量翻番,在全市重点培育200个“银镇共建”特色示范点,进一步培育镇村特色产业。
(二)注重规划引导,提升规划编制管理水平。重点城镇规划编制有序进行,上半年6个镇完成至2030年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评审,靖江市帮助8个镇全面编制绿地系统规划。
(三)注重项目建设,提升重点城镇发展功能。扎实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增强城镇综合承载力。安丰镇以“内通外畅”为要求,加快实施“三路三桥”建设;白米镇围绕创建生态镇、园林镇,围绕“八个一”打造绿色宜居小城市。新投入使用的戴南人民医院硬件设施达到二甲标准,并与南京医科大学二附院合作成立戴南分院,安丰社区教育中心、虹桥医院、西来农耕文化陈列馆、大泗宣传文化中心等一批社会服务项目陆续开工建设。张甸镇坚持“城镇经营”理念,做活房地产开发,全高层小区御景名都即将开工。
(五)注重环境整治,提升重点镇村管理水平。通过开展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健全市政设施、绿化管护和环境卫生管理,完善城镇管理体制。靖江、泰兴等地不断深化农村道路、绿化、河道、村庄“四位一体”管护。各地以创建园林镇、生态镇等为有效载体,溱潼、娄庄等*个镇通过国家生态镇省级验收,戴南、白米、西来等镇正在积极申报国家、省园林小城镇。
(六)注重改革创新,提升重点城镇发展活力。各市(区)积极完善重点城镇内设机构,探索“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双重管理体制,提高行政效能,建立权责一致、灵敏高效的管理体制,靖江市将在新桥、新港建立行政审批分中心,虹桥、九龙等镇进一步整合园区、镇两块资源,部分重点城镇实行党政正职“一肩挑”。
二、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着力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全市新增保障性住房1.25万套,市区新开工建设拆迁安置房200万平方米以上。
(一)房地产市场调控。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市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结合我市市区实际,出台了《关于贯彻国务院房地产调控政策进一步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通知》按照国家、省相关政策,结合市区实际,明确规定20xx年度市区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即新建住房价格上涨幅度低于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并从住房信贷政策、税收征管、加大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给等方面加以调控。
《通知》规定自3月29日起,市区各商业银行开始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停止向三次(含)以上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也将暂停发放贷款。
《通知》还对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做了调整,要求首付款比例最少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对于职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可以申请第二次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同期首次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
同时,重申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统一按销售收入全额征税。
《通知》明确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要求通过新建、改建、购买、长期租赁等方式,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房源,逐步扩大住房保障制度覆盖面。进一步降低住房保障申请准入门槛,将住房保障覆盖到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高住房保障实物配租比例,全年确保新增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3320间(套)。
另外,为遏制开发企业市场炒作,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以商品房建设项目为单位组织开发建设;对开发建设规模较大,实行分期开发、分期销售和分期交付的商品房项目,每次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申请预售许可建筑面积不得低于3万平方米;项目规模小于3万平方米的,必须一次性申请办理预售许可。
(二)保障房建设。
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把握关键,狠抓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均达到或超过序时进度,多项任务提前完成,总体进展良好。
1、廉租住房建设情况。
截止6月底,我市新增(在建)廉租住房509套,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01.8%,其中,市区新增369套,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15.3%;靖江市新增30套,泰兴市新增10套,均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姜堰市拟在8月份开工的中天二村项目中新建40套,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征地、立项和规划设计;兴化市在文昌路南一期经济适用房项目中配建100套,目前已开工。
2、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情况。
今年省下达我市新开工经济适用住房3000套,其中市区940套、靖江市200套、泰兴市300套、姜堰市500套、兴化市1060套。
截止6月底,我市新开工经济适用住房1497套,占年度目标任务的49.9%,其中,市区泰和园二期1540套已完成土地征用手续,正处于规划设计阶段,预计8月底开工建设;靖江市城北经济适用房200套已完成项目选址和立项,拟于9月份开工建设;泰兴市城南经济适用房二期400套已开工建设,局部已封顶;姜堰市中天新村99套已完成主体封顶,中天二村401套已完成征地、立项和规划设计,拟于8月份开工建设;兴化市文昌南路一期998套已开工建设,葛家马场基经济适用房项目346套已完成项目选址、立项和规划设计,预计8月份开工建设。
3、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情况。
今年省下达我市新增公共租赁住房6000套(间),其中市区3000套(间)、靖江市800套(间)、泰兴市800套(间)、姜堰市700套(间)、兴化市700套(间)。
截止6月底,我市新增公共租赁住房6004套(间),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01.06%,其中,市区已筹集3532套(间),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17.73%;靖江市新时代造船厂200套职工宿舍已交付使用,新港园区800套(间)已完成项目选址和立项,拟于8月份开工建设,城北西周80套在建;泰兴市泰隆职工公寓150套(间)已交付使用,济川制药职工公寓660套(间)已完成主体封顶;姜堰市拟在中天新村收购120套(间),在中天二村经济适用房项目中安排60套(间),其余520套(间)已由相关企业落实,均已主体封顶;兴化市文昌路一期300套(间)、戴南公寓楼522套(间)均已开工建设。
4、限价商品住房建设情况。
今年省下达我市新开工限价商品住房3000套,均集中在市区建设。目前已新开工1804套,占年度目标任务的60.13%。其中,海陵区韵梅苑1430套已完成征地和规划设计,拟于8月底开工建设。高港区新城花园600套、兴洲花苑二期730套、蔡滩花苑464套都处在主体施工阶段。
市住建局工作职责篇四
实施情况的报告。
县发改局:
一、项目实施情况。
人大、政协、工会办公区置换开发项目总投资2亿元,其中,征地拆迁及补偿安置费用1亿元,2011年计划投资1亿元。为确保该项目的顺利推进,县人民政府抽调国土、住建等相关部门人员组建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工作组,出台了《道真自治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发布了人大、政协、工会办公区房屋的征收决定,并完成了土地拍卖,现正在开展征收拆迁及补偿安置工作等前期工作,累计完成投资8800万元,占年度计划的80%。预计10月底完成征收拆迁及补偿安置工作,11月初全面动工改造。
二、存在的问题。
该项目因涉及工会、人大、政协、县委、文广局及网络公司六个单位和39户住户,征收拆迁工作难度较大,尤其是住户对拆迁提出一些不合理要求,漫天要价;或以拆迁安置费用太少为由,拒不搬迁,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项目实施的进度。
三、下步工作打算。
进一步加大房屋征收拆迁工作力度,确保项目顺利开工;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和服务,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建设质量。
二0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市住建局工作职责篇五
加快推进潼湖永平污水处理厂、潼湖三和污水处理厂二期、仲恺生活污泥处理厂推进,确保年内全面完工投入使用。根据全区排水专项规划及内涝治理实施方案,做好城市内涝治理工作,规划、新建一批初雨调蓄措施,对易涝点开展整治。
二、科学统筹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强化城市建设各环节统筹协调,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强化系统性保护,充分统筹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和城市更新、乡村振兴、文化建设等工作,加强制度、政策的协调对接。积极推进仲恺大道沿线“亮化”工程,持续推进市政工程、海绵城市、绿色社区创建、城市体检、美丽圩镇建设、农村危房改造长效管理、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三年整治、农村削坡建房、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三年整治和保障性租赁住房和人才住房建设等等重点工作,进一步增强基础设施保障能力。规范优化地下管线工程审批,将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等各类管线工程建设项目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施统一高效管理。强化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力度,因地制宜推进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稳步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加强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建设和建筑能源能耗审计公示工作,全面提升我区建筑节能发展水平。
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全面推广我区装配式建筑的实施工作;
在xg规划布点范围内,推广我区xg基站房屋建筑方面的建设工作。
并依实际选择若干优秀、诚信企业为试点企业,实施一批有利于建筑企业工人队伍发展壮大的试点项目,扶持区内中小型建筑企业做大做强。促进全区建筑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同时强化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五、着力承接好机构改革新划转的职责。严格按照区委关于机构改革工作的安排,积极稳妥做好新划转职责的承接工作,在原先取得良好成绩的基础上,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六、狠抓矛盾化解和存量问题缩减。科学分析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妥善应对意识形态领域、网络舆情出现的问题,把握正确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及时做好上通下达工作,确保意识形态安全。不断提高对不稳定因素的防控和处置能力,围绕目前房地产行业部分企业资金链断裂引起“暴雷”的问题,坚定不移抓重点、防风险、补短板、强弱项,坚持不懈做好问题楼盘社会矛盾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制订预警防范出现问题楼盘工作方案,积极推进佳兆业等项目的复工复产工作。利用实名制系统管理建筑工地用工管理,达到根治建筑工地拖欠工人工资问题。按照“有访即办、有信即复”的原则,加强信访突出问题等社会矛盾的协调处理工作力度,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七、始终抓紧新冠疫情防控不放松。深入贯彻习近平总。
书记。
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区三级工作安排,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进一步压实“四方责任”,毫不松懈抓好各项防控工作,坚决守住和巩固好来之不易的抗疫成果。
八、守住底线严格抓好安全生产监管。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加强疫情宣贯督导,继续强化区安全生产联合检查小组的检查频次和效果,坚持每周不少于x次安全生产联合检查。继续发挥第三方安全巡查、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对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的辅助监控作用,积极运用监控成果,督促建筑工地做好安全隐患整改和信用考评工作。加强对报建项目的施工合同重点检查,遏制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根据《xx市气瓶安全监管改革实施方案》,理顺气瓶各环节权责关系,健全区气瓶安全监管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九、提升新时代党的建设质量。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巩固和拓展。
党史。
学习教育成果,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是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着力强化理论武装,深入推进第一议题学习常态化制度化,推进办实事成果转化制度落实落地。二是要落实好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意识,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认真履行。
党建。
“一岗双责”,全面提高党建质量。三是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着力推进正风肃纪,着力加强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廉政风险。
防控。
机制建设,努力创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四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抓好日常监督管理,严管厚爱,严字当头,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最大限度激发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五是加强住建系统宣传统筹谋划,提升宣传。
工作。
水平。
市住建局工作职责篇六
(一)环保工作。继续牵头推进县城水环境综合整治及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县城污水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强化施工现场扬尘整治和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进一步落实施工现场“x个xxx%”要求,进一步加大扬尘污染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强化违规责任追究。
(二)实现中水回用一期工程运行,组织实施新区污水管网清淤工作,做好凤凰湖新区污水管网日常管养工作。
(三)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完成xx年老旧小区改造x个。
(四)继续加大建筑市场管理力度。
建筑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抓好重点时段安全管控、加强危大工程安全管控、加强起重机械管控,进一步强化“六项机制”建设,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质量监管:切实做好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积极准备迎接省住建厅对我县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检查;组织开展预拌砼质量专项检查。开展创质量优质工程,实行样板引路,力争实现市级质量标准化工地x项,创市级优质工程“舜耕杯”奖x项。
(五)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继续开展农村四类重点人员住房安全鉴定及房屋改造提升工作。确保农村贫困人员不住危房。
(六)住房保障工作。逐步规范公租房的日常管理,继续做好公租房租赁补贴的审核发放工作;xxxx年我县暂无棚户区改造新开工计划,下一步我们将对历年来所有在建未竣工分配入住项目进行梳理,督促各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单位紧跟时间,紧抓工期,紧赶进度,按时完成我县棚户区改造任务。
(七)做好人民防空工作。继续抓好人防地下指挥所后续工程建设。修订完善城市防空袭基本方案,按平战要求修订完善防灾减灾应急预案,加强训练演练,搞好应急建设与管理。
(八)做好燃气进乡村工作。督促中燃公司做好燃气进乡镇利用工程的实施进度,做好液化气市场安全管理联合检查,并形成常态化。
(九)做好网签网备工作。加快推进信息互通共享,做好不动产登记等部门与房屋网签备案工作衔接,实现数据信息互通共享。
(十)加强城市地下管网智能化、精细化管理。推进完成地下管线安全监测信息系统平台建设。
(十二)做好消防验收工作。加强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专业人员培训和项目审查验收备案信息化建设,与消防救援机构共享建筑总平面、建筑平面、消防设施系统图等与消防安全检查和灭火救援有关的图纸资料,以及消防验收结果等信息。
市住建局工作职责篇七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城乡建设的全过程,加快推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镇,实现美丽中国、永续发展的目标,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等,我部制定了《“十二五”绿色建筑和绿色生态城区发展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3年4月3日。
《“十二五”绿色建筑和绿色生态城区发展规划》。
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快速发展的历史时期,人口、资源、环境的压力日益凸显。为探索可持续发展的城镇化道路,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直接指导下,我国先后在天津、上海、深圳、青岛、无锡等地开展了生态城区规划建设,并启动了一批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建设绿色生态城区、加快发展绿色建筑,不仅是转变我国建筑业发展方式和城乡建设模式的重大问题,也直接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国家的长远利益。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绿色生态城区和绿色建筑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镇,实现美丽中国、永续发展的目标,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等,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目标、指导思想、发展战略和实施路径(一)规划目标。
到“十二五”期末,绿色发展的理念为社会普遍接受,推动绿色建筑和绿色生态城区发展的经济激励机制基本形成,技术标准体系逐步完善,创新研发能力不断提高,产业规模初步形成,示范带动作用明显,基本实现城乡建设模式的科学转型。新建绿色建筑10亿平方米,建设一批绿色生态城区、绿色农房,引导农村建筑按绿色建筑的原则进行设计和建造。“十二五”时期具体目标如下:
1.实施100个绿色生态城区示范建设。选择100个城市新建区域(规划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等)按照绿色生态城区标准规划、建设和运行。
2.政府投资的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建筑,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省会城市建设的保障性住房,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2014年起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3.引导商业房地产开发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绿色住宅小区,2015年起,直辖市及东部沿海省市城镇的新建房地产项目力争50%以上达到绿色建筑标准。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紧紧抓住城镇化、工业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的战略机遇期,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以绿色建筑发展与绿色生态城区建设为抓手,引导我国城乡建设模式和建筑业发展方式的转变,促进城镇化进程的低碳、生态、绿色转型;以绿色建筑发展与公益性和大型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建设、城镇旧城更新等惠及民生的实事工程相结合,促进城镇人居环境品质的全面提升;以绿色建筑产业发展引领传统建筑业的改造提升,占领材料、新能源等新兴产业的制高点,促进低碳经济的形成与发展。
(二)发展战略。
一是规模化推进。根据各地区气候、资源、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不同特点,因地制宜地进行绿色生态城区规划和建设,逐步推动先行地区和新建园区(学校、医院、文化等园区)的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
二是新旧结合推进。将新建区域和旧城更新作为规模化推进绿色建筑的重要手段。新建区域的建设注重将绿色建筑的单项技术发展延伸至能源、交通、环境、建筑、景观等多项技术的集成化创新,实现区域资源效率的整体提升。旧城更新应在合理规划的基础上,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统筹规划进行老旧小区环境整治;老旧基础设施更新改造;老旧建筑的抗震及节能改造。
三是梯度化推进。充分发挥东部沿海地区资金充足、产业成熟的有利条件,优先试点强制推广绿色建筑,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中部地区结合自身条件,划分重点区域发展绿色建筑。西部地区扩大单体建筑示范规模,逐步向规模化推进绿色建筑过渡。
四是市场化、产业化推进。培育创新能力,突破关键技术,加快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开发应用节能环保型建筑材料、装备、技术与产品,限制和淘汰高能耗、高污染产品,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技术的综合应用,培育绿色服务产业,形成高效合理的绿色建筑产业链,推进绿色建筑产业化发展。在推动力方面,由政府引导逐步过渡到市场推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提升企业的发展活力,加大市场主体的融资力度,推进绿色建筑市场化发展。
五是系统化推进。统筹规划城乡布局,结合城市和农村实际情况,在城乡规划、建设和更新改造中,因地制宜纳入低碳、绿色和生态指标体系,严格保护耕地、水资源、生态与环境,改善城乡用地、用能、用水、用材结构,促进城乡建设模式转型。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绿色生态城区建设。
在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确定100个左右不小于1.5平方公里的城市新区按照绿色生态城区的标准因地制宜进行规划建设。并及时评估和。
总结。
加快推广。推进绿色生态城区的建设要切实从规划、标准、政策、技术、能力等方面加大力度创新机制全面推进。一是结合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制定绿色生态城区和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因地制宜确定发展目标、路径及相关措施。二是建立并完善适应绿色生态城区规划、建设、运行、监管的体制机制和政策制度以及参考评价体系。三是建立并完善绿色生态城区标准体系。四是加大激励力度形成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和贷款贴息等多样化的激励模式。进行绿色生态城区建设专项监督检查纳入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专项检查制度对各地绿色生态城区的实施效果进行督促检查。五是加大对绿色环保产业扶持力度制定促进相关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提高自主创新和研发能力,推动绿色技术产业化,加快产业基地建设,培育相关设备和产品产业,建立配套服务体系,促进住宅产业化发展。一是加强绿色建筑技术的研发、试验、集成、应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技术集成能力,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创新中心,重点支持绿色建筑新材料、新技术的发展。二是推动绿色建筑产业化,以产业基地为载体,推广技术含量高、规模效益好的绿色建材,并培育绿色建筑相关的工程机械、电子装备等产业。三是加强咨询、规划、设计、施工、评估、测评等企业和机构人员教育和培训。四是大力推进住宅产业化,积极推广适合工业化生产的新型建筑体系,加快形成预制装配式混凝土、钢结构等工业化建筑体系,尽快完成住宅建筑与部品模数协调标准的编制,促进工业化和标准化体系的形成,实现住宅部品通用化,加快建设集设计、生产、施工于一体的工业化基地建设。大力推广住宅全装修,推行新建住宅一次装修到位或菜单式装修,促进个性化装修和产业化装修相统一,对绿色建筑的住宅项目,进行住宅性能评定。五是促进可再生能源建筑的一体化应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适合本地区资源条件及建筑利用条件的可再生能源技术进行强制推广,提高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的绿色建筑的建设比例,积极发展太阳能采暖等综合利用方式,大力推进工业余热应用于居民采暖,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高水平应用。六是促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积极推进地级以上城市全面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系统推行建筑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再利用等各项工作,加快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装备研发推广,实行建筑垃圾集中处理和分级利用,建立专门的建筑垃圾集中处理基地。
(五)着力进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动老旧城区的生态化更新改造。
一是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实施意见,加强指导和监督,建立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长效工作机制。二是制定既有居住、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标准及相关规范。三是设立专项补贴资金,各地方财政应安排必要的引导资金予以支持,并充分利用市场机制,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等建筑节能服务模式,创新资金投入方式,落实改造费用。四是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编制地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工作方案。五是推动城市旧城更新实现“三改三提升”,改造老旧小区环境和安全措施,提升环境质量和安全性,改造供热、供气、供水、供电管网管线,提升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改造老旧建筑的节能和抗震性能,提升建筑的健康性、安全性和舒适性。六是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节能改造实施过程纳入基本建设程序管理,对施工过程进行全过程全方面监管,确保节能改造工程的质量。七是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节能改造中应大力推广应用适合本地区的新型节能技术、材料和产品。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目标责任。
一是健全、完善绿色建筑推广法律法规体系。二是引导和鼓励各地编制促进绿色建筑地方性法规,建立并完善地方绿色建筑法规体系。三是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修订工作,明确从规划阶段抓绿色建筑,从设计、施工、运行和报废等阶段对绿色建筑进行全寿命期监管。四是加强对绿色建筑相关产业发展的规范管理,依法推进绿色建筑。
(三)完善技术标准体系。
实行以下十项制度:一是绿色建筑审查制度,在城市规划审查中增加对绿色生态指标的审查内容,对不符合要求的规划不予以批准,在新建区域、建筑的立项审查中增加绿色生态指标的审查内容。二是建立绿色土地转让制度,将可再生能源利用强度、再生水利用率、建筑材料回用率等涉及绿色建筑发展指标列为土地转让的重要条件。三是绿色建筑设计专项审查制度,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增加绿色建筑专项审查,达不到要求的不予通过。四是施工的绿色许可制度,对于不满足绿色建造要求的建筑不予颁发开工许可证。五是实行民用建筑绿色信息公示制度,建设单位在房屋施工、销售现场,根据审核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把民用建筑的绿色性能以张贴、载明等方式予以明示。六是建立节水器具和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强制推广制度,不使用符合要求产品的项目,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得进行竣工验收备案;对太阳能资源适宜地区及具备条件的建筑强制推行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系统。七是建立建筑的精装修制度,对国家强制推行绿色建筑的项目实行精装修制度,对未按要求实行精装修的绿色建筑不予颁发销售许可证。八是完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制度,建立自愿性标识与强制性标识相结合的推进机制,对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的一般住宅和公共建筑,实行自愿性评价标识,对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的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学校、医院等公益性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率先实行评价标识,并逐步过渡到对所有新建绿色建筑均进行评价标识。九是建立建筑报废审批制度,不符合条件的建筑不予拆除报废;需拆除报废的建筑,所有权人、产权单位应提交拆除后的建筑垃圾回用方案,促进建筑垃圾再生回用。十是建立绿色建筑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全面培训绿色生态城区规划和绿色建筑设计、施工、安装、评估、物业管理、能源服务等方面的人才,实行考证并持证上岗制度。
(五)创新体制机制。
一是支持绿色生态城区建设,资金补助基准为5000万元,具体根据绿色生态城区规划建设水平、绿色建筑建设规模、评价等级、能力建设情况等因素综合核定。对规划建设水平高、建设规模大、能力建设突出的绿色生态城区,将相应调增补助额度。支持地方因地制宜开展绿色建筑法规、标准编制和支撑技术、能力、产业体系形成及示范工程。鼓励地方因地制宜创新资金运用方式,放大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对二星级及以上的绿色建筑给予奖励。二星级绿色建筑4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下同),三星级绿色建筑80元/平方米。奖励标准将根据技术进步、成本变化等情况进行调整。三是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绿色建筑定额,据此作为政府投资的绿色建筑项目的增量投资预算额度,对满足绿色建筑要求的项目给予快速立项的优惠。四是绿色建筑奖励及补助资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资金向保障性住房及公益性行业倾斜,达到高星级奖励标准的优先奖励,保障性住房发展一星级绿色建筑达到一定规模的也将优先给予定额补助。五是改进和完善对绿色建筑的金融服务,金融机构可对购买绿色住宅的消费者在购房贷款利率上给予适当优惠。六是研究制定对经标识后的绿色建筑给予开发商容积率返还的优惠政策。
(八)加强能力建设。
一是大力扶持绿色建筑咨询、规划、设计、施工、评价、运行维护企业发展,提供绿色建筑全过程咨询服务。二是完善绿色建筑创新奖评奖机制,奖励绿色建筑领域的新建筑、新创意、新技术的因地制宜应用,大力发展乡土绿色建筑。三是加强绿色建筑全过程包括规划、设计、建造、运营、拆除从业主体的资质准入,保证绿色建筑的质量和市场有序竞争。四是建立绿色建筑从业人员(咨询、规划、设计、施工、评价、运行管理等从业人员)定期培训机制,对绿色建筑现行政策、标准、新技术进行宣贯。五是加强高等学校绿色建筑相关学科建设,培养绿色建筑专业人才。
(九)开展宣传培训。
一是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渠道普及绿色建筑知识,提高群众对绿色建筑的认识,树立绿色节能意识,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加大绿色建筑的相关政策措施和实施效果的宣传力度,使绿色建筑深入人心。三是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促进绿色建筑理念的发展与提升。
市住建局工作职责篇八
(1)制定轮转计划:根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的相关要求,与本专业基地秘书共同商量制定个人轮转计划,并由基地主任签字审核后,报送至规培办。
(2)按要求轮转:一旦轮转计划制定完成,必须严格按轮转计划进行轮转培训,对不按计划进行轮转的培训不予承认。在下一个临床科室轮转前,应携上一临床科室的培训手册和病历本到规培办审核,合格方可领取轮转联系单。
(3)轮转调整:如需调整轮转计划中培训科室的先后顺序,需要填写《住培轮转顺序调整申请》,经所属专业基地主任和被调整的临床科室主任同意并签字后,送交至规培办审批通过后才能对轮转计划的顺序进行调整。
二、临床。
教学。
评价。
在每个轮转科室结束后的5天之内,每个学员需要按规培办要求,在线填写并提交对临床带教老师、住培教学秘书和临床科室的评价表,作为临床教学的重要考评指标。在每年年底,规培办会组织所有住培学员对所属的专业基地进行评价,作为专业基地年度考评指标。
三、
参加培训。
规培办根据具体需求举办针对住培学员的各类培训,住培学员应积极参加,每位学员参与学院开展的培训活动情况将纳入个人年度考评指标。
四、年度考核。
规培办定期举办住培学员的年度考核,住培学员必须按要求参加,年度考核成绩将纳入个人年度考评指标。
五、结业模拟考核。
针对当年需要报名参加省住培结业考核的住培学员,规培办会提前组织结业模拟考核,个人结业模拟考核成绩将作为是否同意报名参加当年省住培结业考核的重要依据。
市住建局工作职责篇九
(1)贯彻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上级机关颁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
(2)深入县域内县、乡、村公路进行巡查、检查、监督辖区内公路工程、养护工程安全生产的落实情况,每季度开展一次全面安全工作检查(特别洪水期、雷雨大风等季节性要对重点路段、桥梁,重点部位的检查),每月进行至少四次的例行巡查,做到有检查记录、事故隐患跟踪及整改措施,抓好检查及整改的落实工作。
总结。
推广安全生产经验,通报表扬安全生产的好人好事。
(4)辖区内如发生事故,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协助处理事故善后工作,并按“三不放过”的原则,提出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5)认真执行、协助分管领导指派的各项工作任务,认真做好各阶段安全工作总结和统计工作,并按期上报各类统计报表。
合阳县农村公路管理局安全监督股制度。
一、承办局安全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落实局安全领导小组的各项决定和部署,协调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有关事项。
二、研究并提出局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报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定。
三、
组织实施对局属各股室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及年度目标责任书。
四、监督检查局属各股室的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组织安排进行各类季节性安全检查或专项检查,督查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
五、负责向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掌握各类安全信息,遇有重大情况及时上报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六、指导安全生产管理队伍建设、安全管理人员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七、传达上级政府、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指示精神,反应局属各股室的安全生产工作建议和意见,完成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
八、监督、检查、指导局属各股室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履行情况。
九、审定并决定启动各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市住建局工作职责篇十
市住建局根据市创卫办创卫工作的安排,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爱国卫生科学长效管理,紧密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工作职能,全面开展爱卫工作,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各项业务工作已基本达标。
1、加强了对建筑工地、施工场地和拆迁工地的管理,做到了文明施工。我局专门对规划区内的施工企业提出了爱卫工作的具体要求,施工场地必须设置隔离护栏(高度不低于1.8米),做到围栏作业;尽量减少工地噪声污染,特别是在平时的夜间和学生高考期间要做到无噪声污染;工地进出口通道要进行硬化,禁止出入车辆撒漏、带泥污染街道等。加强了工地临时厕所、食堂的卫生管理。我局组织对城区在建工地项目进行拉网式卫生大检查20余次,重点检查了建筑工地的打围,工人居住地、食堂卫生、施工场地的卫生死角整治情况及灭鼠灭蝇的环境整治情况,从检查来看,各施工企业都能够严格遵守,工地及周边卫生状况良好。
2、在灭鼠除四害工作中,我局实行了“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各负其责。安监站负责建筑工地的灭鼠除四害工作,征收办负责拆迁场地的灭鼠除四害工作,开发办负责尚未办理移交的开发项目的灭鼠除四害工作,顺利完成了春季灭鼠目标任务。
3认真开展对建筑工地的卫生管理和检查工作。从卫生制度及管理落实、控制工地噪声污染、工地临时厕所及食堂卫生管理、防止建筑垃圾污泥废水带出、工地灭鼠除四害等七个方面提出了考核要求,印发了《建筑工地卫生(国卫)管理检查打分表》。针对施工现场食堂、厕所、围挡、材料堆放、道路硬化等文明卫生设施和安全生产条件进行了20余次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共计12个现场发出了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促进了建筑工地环境卫生状况的有效改善。
4、积极稳妥的推进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认真监督指导物业管理公司保持小区卫生整治工作,同时要求物业服务企业积极申报参评“市级优秀住宅小区”,并把爱国卫生工作作为必检的重要内容。三年来,先后荣获省优秀物业管理单位1次,优秀物业服务小区4个。各物业服务企业在所管理的小区广泛宣传爱国卫生知识,开展以人为本的爱国卫生教育,认真开展小区环境整治和灭四害活动,创造优美环境,90%以上的物业小区卫生状况良好,秩序井然。
二、机关创卫指标完成情况。
为了搞好住建系统爱国卫生工作,构建城市长效管理机制,我局进一步健全了爱卫工作领导机构,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局爱国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具体办事科室,配齐配强了工作人员,使创卫工作做到了“政令通、信息灵、上下协调一致”。按照市爱卫办工作要求,狠抓落实,将爱卫目标任务分解到各科室,确保了爱国卫工作健康顺利开展。
为使健康教育工作落到实处,我局要求系统各科室设置了健康教育专栏,举办健康教育讲座。系统各科室人员积极参加局里组织的爱卫(创卫)工作业务培训。我局先后四次专门邀请了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熊莉讲师为系统干部职工举办了“食品卫生与饮食安全”等主题的知识讲座,举办了“食品卫生与饮食安全”等3期健康知识讲座。累计近400人参加了培训。同时,广泛利用培训会、座谈会等形式,向职工进行“以人为本”的健教宣传,使卫生宣传面达100%,使系统职工健康意识,卫生习惯都有明显增强。局系统专门建立了职工体检档案,局机关每年对全体职工进行体检,职工健康知晓率达100%以上,健康形成率达到90%以上。
为切实搞好局系统爱卫工作,我局要求各科室按照“门前三包,门内达标”的卫生标准要求,对办公室的桌、椅、柜等办公用品进行彻底的大清扫,对办公区域卫生死角进行清除,做到了门前三包、门内达标、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门前三包率达100%。系统各科室对办公区域必须做到每周一大扫,每天一小扫,全天侯保洁。同时局创卫办在元旦、春节、清明、5.1、端午和国庆节前都根据市爱卫办的安排和局系统的实际开展卫生大扫除,局办公大楼公共卫生区域专门聘请2个专职保洁员进行全天候保洁。局办公室每月会对办公楼各科室进行卫生情况检查与评比,并及时指出检查中发现的不足之处要求立即进行整改。不定期地进行卫生抽查,对卫生搞得好的科室予以表扬,对差的单位进行批评,使系统内各单位保持了良好的卫生环境。
灭鼠除四害是一项长期的社会卫生防病工作,是巩固国卫成果,打造精品国家卫生城市的一项基础工作。对此,我局高度重视,以建筑工地、拆迁场地等为重点,积极衔接购买和投放鼠药事宜,确保了灭鼠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在爱卫办的指导下,积极购药,科学投放,在春、秋两季认真扎实开展以灭鼠为重点的除四害工作。具体工作中,我们坚持科学灭鼠和综合防治,进一步整治四害孳生场所,在灭鼠的药物消杀过程中,做到统一投药时间,全方位饱和投药,不漏片,不留死角,达到了控制鼠害,保护人民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目的,使灭鼠防病工作取得突出成效。据统计,近年来共投放鼠药500余公斤,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我局认真贯彻国家6部委局的规定,积极开展禁烟工作,在办公室和会议室均有禁止吸烟的标志,同时,积极创建无烟单位。
根据市爱卫办部署,我局紧紧围绕爱卫月活动主题,积极参加上街设点宣传4次。与此同时,在系统各科室,以多种形式积极开展爱国卫生活动月活动。
创卫工作无止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更加努力地做好系统爱国卫生工作,为国家级卫生城市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市住建局工作职责篇十一
今年以来,区住建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区有关部门的支持、帮助下,围绕打造“国内一流的现代化中心区”的战略部署,以“住建并举、建管并重、品质建设、统筹协调”为工作原则,扎实推进建设与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超额完成扩绿任务。通过千桃园建设、河道整治、道路整治建设等大项目带动,实现新增扩绿面积30万平方米,超额完成全年25万平方米扩绿任务。其中公园绿地16万方米,居住区绿地12.5万平方米,单位绿地1.5万平方米。实施临丁路道侧绿化、艮秋立交西南侧绿化及九堡绕城公路借地绿化提升改造等项目。同时完成千桃园项目主体建设,并顺利通过历史文化碎片的验收工作。立体花坛作品《跨越》以及“美化家园”创建点黎明公园分获得市立体花坛一等奖和“美化家园”工程评比公园类一等奖。
(二)有序推进公共停车场(库)建设。重点推进石德立交(西北角)桥下停车场、石德立交(东北角)桥下公共停车场、杭海路南侧社会停车场、杨公社区公园地下停车场等项目建设。截至10月底,共完成公共停车场(库)项目4个,停车泊位591个;年底前完工项目6个,停车泊位941个;年内开工项目1个,停车泊位214个;开展前期项目5个,停车泊位1780个。
(三)稳步实施屋顶综合整治工程。我局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既有建筑物屋顶进行绿化、美化和序化整治,并委托具有“土建、园林双资质”设计单位进行专项设计,着重在建筑屋顶实施景观改造,增添“第五立面”视觉美感和环境品位。今年,计划实施5.041万平方米屋顶综合整治工程,其中公建屋顶平改绿2.463万平方米,住宅屋顶平改坡0.58万平方米,洁化序化1.998万平方米,截止目前,所有31个项目通过方案设计会审、招投标工作,29个项目已进场施工,其余2个项目即将进场施工,力争在年底前基本完成所有项目施工任务。
(一)加快道路基础设施建设。今年,我区以地铁开通、东站枢纽启用、市政府搬迁等三件大事为核心,重点推进32个道路及排水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其中配合市级建设单位开展征迁的项目24个,由我区全面负责建设的项目8个。截止目前,8个建设项目中,按计划基本完成的项目4个,正在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4个。24个征迁项目中,基本完成征迁的项目9个,继续开展征迁的项目13个,尚未开展征迁的项目2个,预计至年底可基本按目标完成的建设项目共计4个,征迁项目共计13个。全区支路建设共48条,计划完工6条,开工11条。截止目前,已完工6条,开工9条,预计至年底可完工7条,开工10条。其中,由我局实施的17条支小路中,南都环路已经完成,机场路弄、兴稼路、兴安北路等3条道路已经开工,力争年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天秤路正在招标,确保12月份进场施工;笕桥历史街区道路正在办理用地红线和征地手续,其中黎明北区块内5条道路可以确保年底前完成用地上报,历史街区内3条需待规划数据入网后方能办理用地红线。
(二)扎实开展河道综合治理。结转完成将军河1条河道整治工程,序时推进机场港二期(备塘河—黄家村,宣家埠村—江干区界)整治工程,并以围绕水质改善为核心目标,以提高河道配水功能为原则,配合市里开展九沙河(彭埠备塘河—稼东路)整治工程。同时积极做好九号港、六号港一期移交工作以及九号港生态修复技术工作。
(三)稳步推进秋石三期工程建设。成立秋石快速路三期工程建设工作指挥部,内设一办三组,同时在四季青、凯旋、采荷、闸弄口四个街道分别设立了分指挥部,为秋石三期工程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员保障。成立江干区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并以属地街道、社区为依托,对沿线276户居民房屋的收购工作以及涉及6家单位4259㎡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进行调查摸底,通过民主恳谈会,加强与广大群众的联系,争取他们的参与、理解和支持。
(四)全面启动笕桥历史街区。进一步完善了建筑设计方案,获市政府批复。在认真学习借鉴各地历史街区保护经验的基础上,谋划了街区保护的新思路,初步拟定了街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重新测算了街区建设征迁、资金等相关数据,为工作的推进提供了决策依据。同时抓紧前期手续报批,已完成交评、环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招投标工作,目前正在制作中。
(一)规范开展物业管理工作。今年来共对164个住宅小区(大厦)开展检查考核工作,下发整改通知书21份,着力规范专业物管企业的服务行为;及时协调物业管理中的矛盾和纠纷,今年共受理物业管理纠纷各类信访725件,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全力做好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业务指导工作,为确保回迁安置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先后前往东港嘉苑、明桂南苑(北苑)等11个回迁安置小区开展现场指导,研究解决工作的困难问题,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合力解决回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难题。
(二)不断强化房管服务效能。加大应急维修力度,共受理应急维修任务1067件,处置率达到100%;整合力量,加强日常维修,截止目前,共投入日常维修工作资金28万元,大修56万元,平改坡维修76万元,受益居民达2285户次;同时严密把好防汛抗台关,实施24小时值班制度,成立22人防汛防台抢修队,储备相应的应急抢修材料,确保我区安全度汛。
(三)继续深化保障性住房管理。立足现有条件,通过挖潜整合,建立健全了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共租赁房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公开化的房屋管理体系。截止目前,共受理经济适用住房542户,发放选房受理单283户,受理廉租住房71户、公共租赁租房104户,接待来电来访3000多人次,发放各类申请表格1万余张,验证415户,出售公房102套,核查公房100户,收入租金218.4万,入库达100%。同时积极拓宽服务镇、街道及社区渠道,召开镇、街道保障性住房受理政策培训、业务知识解答会议,并制作分发便民服务宣传册,把便民服务落到实处。
(四)进一步加强房产监察力度。充分利用社区、物业、义务监督员等社会资源,借助信息互动平台和工作网络,实行工作重心下移,及时查处各类违章违规房屋装修行为。截止目前完成住宅房屋装修备案2786件,其中住宅装修2270件,非住宅装修16件;办理房屋租赁备案3648件;立案查处住宅违规装修173件、非住宅违规装修9件。开通便民绿色通道,服务于企业和弱势群体,先后为浙江中纺腾龙投资有限公司、杭州自由港休闲服饰有限公司、杭州华浙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等大型企业累计集中办理租赁备案700余件。
(五)有效开展人民防空事业。依托千桃园、笕桥历史街区打造建设应急疏散避难基地和防空防灾教育展示(体验)馆,目前已完成应急疏散避难基地项目中地下管线埋设和应急指挥中心主体建设,人防宣传展示基地项目已启动前期报批工作。同时充分整合资源,将区体育中心和“崇一堂”基督教堂作为我区的应急避难场所。全年新增喊潮警报器1台;在社区、学校、企业等各个层面开展各类人防应急演练3次,参演人员达1000余人;宣传教育200余场次,开展特色人防(民防)宣传咨询活动8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接待服务避暑纳凉市民21625人次;庆春广场连续8年荣获“规范洁美窗口”荣誉,全年配合省、市、区相关部门开展活动80余场次,参加人员达15万余人次。
1、建筑业市场进一步做强。面对宏观调控给建筑业带来前所未有的不利因素,我局从服务企业出发,加大对企业服务的力度,共走访企业205家(次),及时掌握企业的需求,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同时做好企业在建造师注册、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中高级职称评定等材料申报过程中的把关工作,全年申报建筑业企业资质获批准的共36家,56项专业,其中一级资质2家2项,二级资质11家11项,三级资质23家43项;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续41家,新批安全生产许可证13家;一、二级建造师注册通过2736人;三类人员能力考核通过489人,办理延期1006人。全区建筑业预计产值可达215亿元,与去年基本持平。
2、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加强。牢固树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意识,不断加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截止目前,新受理质监的建设工程30项,建筑面积131万平方米,在建工地93个,面积449.39万平方米,今年已竣工工程40项,竣工面积214.6万平方米。开展10次专项检查,结合日常检查共检查工地500余次,签发整改单236份,实施简易行政处罚3起,停工项目5个,局部停工16个;积极帮助、推动企业创优夺杯,创建“西湖杯”优质工程3个、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样板工地6个。
(三)小型建设工程管理进一步规范。着重在程序规范、操作规范、管理规范上下功夫。建立违规档案,加强对项目经理的监管,细化落实代理机构规范管理工作,进一步促进程序公正。今年以来,小型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共受理项目总数210项,其中房屋市政类项目报建数量186项,总投资额为19170.811万元,实际中标价为14625.85万元,核减率为23.71%;监理类项目6项,中标价格合计为136.4414万元,设计类项目11项,代建类项目4项,基坑监测及桩基检测项目1项,探查测量项目1项。
(一)抓实创先争优活动。积极开展“进户入企、服务基层”大走访活动,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组织机关28名党员干部赴三个村(社区)开展大走访活动,共走访农户140户,企业14家,发放调查表154份,收集问题、意见、建议96条。先后组织召开纪念建党91周年大会和创先争优总结交流会,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邀请优秀代表--江干区法院预审庭庭长朱学军介绍先进事迹,进一步激励和动员全局各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以创先争优活动激党员强大活力。
(二)强化组织建设。对领导班子内部制度重新进行梳理,组织全体班子成员认真开展学习并给予贯彻落实;对基层党组织进行分类定级,自评出“优秀”党组织1个,“规范”党组织7个,“达标”党组织4个。针对自评出暴露出来的问题各党组织制订整改方案,开展各类行动推动组织晋位升级;积极推行党务公开,通过建立党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使我局党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权利得到了较好保障;参加江干区“喜迎十八大、为党献贺礼”红色dv创作大赛并获得三等奖。
市住建局工作职责篇十二
住建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设事业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订全区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编制并实施全区建设事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规划,做好住建局。
20xx年以来,本人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兄弟处室和同道们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下,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牢围绕年初局党委制定的中心工作,加强学习,自我要求,勤勤奋恳办事,清清白白做人,爱岗敬业,认真履职,廉洁自律,较好的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现就述德、述学、述职、述法、述廉情况汇报以下:
一、述德情况本人时刻牢记自己是一位我党员的身份,坚持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和荣辱观,做到“慎独”、“慎微”、“慎初”,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做到品行端正,作风正直,尊老爱幼,家庭和睦,老实取信。同时严于律己,当好榜样,建立单位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1、忠于中国特点社会主义事业,拥戴中国我党领导;时刻忠于国家利益,维护党和政府形象和权威;遵守国家宪法,模范遵遵法律法规。
2、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老实取信。酷爱本职工作,身体力行,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为增进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作出积极的努力。
3、具有勇于担当的责任意识;具有实现“在全市率先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刻苦研究业务知识、工作精益求精的敬业精神。
4、坚持为政以廉、出于公心、公道正直的原则,用自己的一言一行,为身旁人和处室全体职员作出榜样。
二、述学情况一直以来,本人牢固建立活到老学到老学习理念,坚持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有经验的老同道学、向四周学。
1、天天坚持看书、读报阅读新闻,了解国家大政方针,及时把握并理解消化。
2、充分利用网络学习平台,认真学习专业知识、财经法律法规、和个人修养等各类学习。
课件。
通过学习,进一步解放了思想,明确了工作思路,开阔了视野,丰富了知识,进步了驾驭工作的能力。
3、建立学习周制度,每周五下午定期和中心全体职员一起学习《会计法》、《审计法》和财经法律法规等专业知识,不断进步自己的业务能力,将自己变成财务和审计的专家内行,业务指导的能手。
三、述职情况(一)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今年以来,本人严格依照市财政局核定的部分年度预算指标,从严从紧控制支出,并定期对各单位、部分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下发通报;同时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强化财务扎口管理,六月份,把局属九家行业协会财务也纳进局财务中心进行同一管理,所有支出须经财务管理中心审核后方可列支避免了支出随便性。
(二)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财务制度管理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支出行为,进步资金使用效力,根据相关财经法律、法规和财务。
规章制度。
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本人相继牵头起草制定了《xx市建设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xx市住建局招标文件和重要。
合同。
监督管理制度》和《关于对固定资产等实行集中同一采购管理的》的通知。《通知》就财务集中核算、预算管理、进账核对、民主理财、报账程序、经费支出、合同和招标文件审批流程、合同签订、招标文件发布和固定资产分散采购管理等方面均作出了明确规定。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以制度增进管理。本人牵头组织对固定资产分散采购实行集中采购以来,已组织集中采购五批,为局机关和局属企事业等我勤俭资金5.945万元(各单位申报价格总额59.685万元,实际采购价格总额53.74万元),降落比例为9.96%(三)加强审计监督,发挥财务监督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对局属企事业单位财务收支的监督管理,推动我局内部审计工作不断深化,今年4月和9-11月,由本人牵头,分别组织对局属各行业协会20xx-20xx年度财务收支和绩效管理和各企事业单位20xx年度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通过审计,找出工作中存在题目,进一步规范了财务收支行为,增进各局属行业协会和企事业单位精益求精工作,更好的履行职责。今年以来,本人不断创新内审工作模式,首次对被审计单位实行投递审计新模式,并首次把被审计单位绩效管理也纳进到审计的范围,获得了明显成效。
上半年,我局紧紧围绕全市体制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立足于牵头的两项目标任务,狠抓贯彻落实,全面深入推进,现将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继续推进镇村建设“125工程”,不断提高城镇建设水平。
(一)注重政府主导,提升重点镇村发展合力。各市(区)根据市(区)、镇两级党委换届工作情况,适时调整充实重点镇村建设协调指导小组,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持续、稳定推进“125”工程。重点城镇的新班子都把推进新型城镇化,加快城镇发展作为中心工作。泰兴市加大考核奖励力度,新增1000万元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奖励资金。人行泰州中心支行出台《关于金融支持强镇兴村工程的实施意见》,确定重点城镇为全市金融资源倾斜区,三年内实现信贷总量翻番,在全市重点培育200个“银镇共建”特色示范点,进一步培育镇村特色产业。
(二)注重规划引导,提升规划编制管理水平。重点城镇规划编制有序进行,上半年6个镇完成至2030年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评审,靖江市帮助8个镇全面编制绿地系统规划。
(三)注重项目建设,提升重点城镇发展功能。扎实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增强城镇综合承载力。安丰镇以“内通外畅”为要求,加快实施“三路三桥”建设;白米镇围绕创建生态镇、园林镇,围绕“八个一”打造绿色宜居小城市。新投入使用的戴南人民医院硬件设施达到二甲标准,并与南京医科大学二附院合作成立戴南分院,安丰社区教育中心、虹桥医院、西来农耕文化陈列馆、大泗宣传文化中心等一批社会服务项目陆续开工建设。张甸镇坚持“城镇经营”理念,做活房地产开发,全高层小区御景名都即将开工。
(五)注重环境整治,提升重点镇村管理水平。通过开展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健全市政设施、绿化管护和环境卫生管理,完善城镇管理体制。靖江、泰兴等地不断深化农村道路、绿化、河道、村庄“四位一体”管护。各地以创建园林镇、生态镇等为有效载体,溱潼、娄庄等*个镇通过国家生态镇省级验收,戴南、白米、西来等镇正在积极申报国家、省园林小城镇。
(六)注重改革创新,提升重点城镇发展活力。各市(区)积极完善重点城镇内设机构,探索“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双重管理体制,提高行政效能,建立权责一致、灵敏高效的管理体制,靖江市将在新桥、新港建立行政审批分中心,虹桥、九龙等镇进一步整合园区、镇两块资源,部分重点城镇实行党政正职“一肩挑”。
二、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着力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全市新增保障性住房1.25万套,市区新开工建设拆迁安置房200万平方米以上。
(一)房地产市场调控。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市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结合我市市区实际,出台了《关于贯彻国务院房地产调控政策进一步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通知》按照国家、省相关政策,结合市区实际,明确规定20xx年度市区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即新建住房价格上涨幅度低于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并从住房信贷政策、税收征管、加大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给等方面加以调控。
《通知》规定自3月29日起,市区各商业银行开始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停止向三次(含)以上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也将暂停发放贷款。
《通知》还对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做了调整,要求首付款比例最少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对于职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可以申请第二次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同期首次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
同时,重申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统一按销售收入全额征税。
《通知》明确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要求通过新建、改建、购买、长期租赁等方式,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房源,逐步扩大住房保障制度覆盖面。进一步降低住房保障申请准入门槛,将住房保障覆盖到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高住房保障实物配租比例,全年确保新增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3320间(套)。
另外,为遏制开发企业市场炒作,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以商品房建设项目为单位组织开发建设;对开发建设规模较大,实行分期开发、分期销售和分期交付的商品房项目,每次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申请预售许可建筑面积不得低于3万平方米;项目规模小于3万平方米的,必须一次性申请办理预售许可。
(二)保障房建设。
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把握关键,狠抓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均达到或超过序时进度,多项任务提前完成,总体进展良好。
1、廉租住房建设情况。
截止6月底,我市新增(在建)廉租住房509套,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01.8%,其中,市区新增369套,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15.3%;靖江市新增30套,泰兴市新增10套,均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姜堰市拟在8月份开工的中天二村项目中新建40套,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征地、立项和规划设计;兴化市在文昌路南一期经济适用房项目中配建100套,目前已开工。
2、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情况。
今年省下达我市新开工经济适用住房3000套,其中市区940套、靖江市200套、泰兴市300套、姜堰市500套、兴化市1060套。
截止6月底,我市新开工经济适用住房1497套,占年度目标任务的49.9%,其中,市区泰和园二期1540套已完成土地征用手续,正处于规划设计阶段,预计8月底开工建设;靖江市城北经济适用房200套已完成项目选址和立项,拟于9月份开工建设;泰兴市城南经济适用房二期400套已开工建设,局部已封顶;姜堰市中天新村99套已完成主体封顶,中天二村401套已完成征地、立项和规划设计,拟于8月份开工建设;兴化市文昌南路一期998套已开工建设,葛家马场基经济适用房项目346套已完成项目选址、立项和规划设计,预计8月份开工建设。
3、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情况。
今年省下达我市新增公共租赁住房6000套(间),其中市区3000套(间)、靖江市800套(间)、泰兴市800套(间)、姜堰市700套(间)、兴化市700套(间)。
截止6月底,我市新增公共租赁住房6004套(间),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01.06%,其中,市区已筹集3532套(间),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17.73%;靖江市新时代造船厂200套职工宿舍已交付使用,新港园区800套(间)已完成项目选址和立项,拟于8月份开工建设,城北西周80套在建;泰兴市泰隆职工公寓150套(间)已交付使用,济川制药职工公寓660套(间)已完成主体封顶;姜堰市拟在中天新村收购120套(间),在中天二村经济适用房项目中安排60套(间),其余520套(间)已由相关企业落实,均已主体封顶;兴化市文昌路一期300套(间)、戴南公寓楼522套(间)均已开工建设。
4、限价商品住房建设情况。
今年省下达我市新开工限价商品住房3000套,均集中在市区建设。目前已新开工1804套,占年度目标任务的60.13%。其中,海陵区韵梅苑1430套已完成征地和规划设计,拟于8月底开工建设。高港区新城花园600套、兴洲花苑二期730套、蔡滩花苑464套都处在主体施工阶段。
20xx年即将结束,为全面总结全市住建系统年度工作完成情况,梳理成绩经验,查找问题和差距,深入分析形势,进一步理清思路,认真谋划部署新年度工作,请各单位认真总结20xx年各项工作,谋划20xx年。
工作计划。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取得的主要成绩。包括年度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主要成绩、重点工作。
(二)主要经验做法和工作亮点。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四)20xx年工作打算。
二、报送时间和方式。
各单位于20xx年12月20日(下周二)17:30前,将总结材料报局303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邮箱:,联系人:贾小花,电话:)。
三、有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撰写,总结材料完成后,及时呈分管领导审阅、把关、签字后按时上报;各县(市、区)住建局负责汇总本县(市、区)住建系统内各相关单位的工作总结,并经各县(市、区)住建局一把手签字盖章后上报。
二要实事求是。工作总结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反映成绩,找准查实存在问题;要用数据说明问题,包括20xx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增长情况等,数字要准确,内容要详实,分析要深入,总结要全面。
三要简明扼要。总结材料内容要条理清晰、层次分明、言简意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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