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带薪年休假请假条(优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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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与合作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只有相互沟通与合作才能共同进步。4、合理运用逻辑推理和论证的方法可以使总结更加有力。阅读下面这些范文,能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写作的要点。
带薪年休假请假条篇一
部门。
科室。
职位。
入职时间。
工龄。
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天,恳请领导批准,谢谢。
假期工作安排。
部门领导意见。
主管副总意见。
人力资源部意见。
总经理意见。
备注。
1:年月日-年月日入职年休假3天;
2:-年月日前入职,年休假4天;
3:年月日之前入职,年休假6天。
带薪年休假请假条篇二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20080918施行)。
第三条:。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第四条:
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第十三条:
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的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年休假天数、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高于法定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约定或者规定执行。
第九条:
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解读: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带薪年休假请假条篇三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
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职工与单位因年休假发生的争议,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国务院人事部门、国务院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分别制定本条例的实施办法。
本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带薪年休假请假条篇四
条例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带薪年休假请假条篇五
假条并不难写,一般的。
请假条。
文字都很简短,重点是把请假的原因写清楚,你知道带薪年休假请假条该怎么写吗?下面就让本站小编带大家看看一系列的带薪年休假请假条。望大家采纳。
申请人____部门______岗位____。
联系方式。
休年假时间。
年月日----年月日共天。
入职时间。
家庭住址。
申请理由:
备注。
签批人。
人力资源中心意见。
尊敬的(科长、处长、主任):
根据国家和单位关于带薪年休假的有关规定,我拟于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休假天。请给予批准为盼!
特此申请。
申请人:
尊敬的领导: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单位的相关规定,本人拟申请休公假天,即月日至月日,恳请领导予以批准为感!
申请人(签名):
带薪年休假请假条篇六
带薪休年假是每个员工应有的权利,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事业单位带薪年休假条例”,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
第9号。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已经人事部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人事部部长尹蔚民。
二〇〇八年二月十五日。
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制度,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条例》第二条中所称“连续工作”的时间和第三条、第四条中所称“累计工作”的时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均按工作年限计算。
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满2019年、满20年后,从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
第三条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工作人员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条例》第四条第(二)、(三)、(四)、(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
第五条依法应享受寒暑假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未休寒暑假的,所在单位应当安排其休年休假;因工作需要休寒暑假天数少于年休假天数的,所在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其年休假天数。
第六条工作人员因承担野外地质勘查、野外测绘、远洋科学考察、极地科学考察以及其他特殊工作任务,所在单位不能在本年度安排其休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第七条机关、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不安排工作人员休年休假,应当征求工作人员本人的意见。
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工作人员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对其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支付标准是:每应休未休1天,按照本人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工作人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工作人员年休假工资报酬中,除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收入外,其余部分应当由所在单位在下一年第一季度一次性支付,所需经费按现行经费渠道解决。实行工资统发的单位,应当纳入工资统发。
第八条工作人员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计算办法是:本人全年工资收入除以全年计薪天数(261天)。
机关工作人员的全年工资收入,为本人全年应发的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全年工资收入,为本人全年应发的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之和。其中,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不含根据住房、用车等制度改革向工作人员直接发放的货币补贴。
第九条机关、事业单位已安排年休假,工作人员未休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只享受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二)请事假累计已超过本人应休年休假天数,但不足20天的。
第十条机关、事业单位根据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工作人员本人意愿,统筹安排,保证工作人员享受年休假。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年休假管理,严格考勤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应当依据职权,主动对机关、事业单位执行年休假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机关、事业单位不安排工作人员休年休假又不按本办法规定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工作人员加付赔偿金。
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责令支付;属于其他事业单位的,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由同级人事行政部门或工作人员本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因年休假发生的争议,依照国家有关公务员申诉控告和人事争议处理的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驻港澳地区内派人员以及机关、事业单位驻外非外交人员的年休假,按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按照国家规定经批准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的其他单位工作人员的年休假,参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带薪年休假请假条篇七
中国劳动法对带薪年休假作了原则性规定,但没有规定带薪年休假的休假时间及具体操作办法,而是指定由国务院制定相应的具体办法。下文是上海带薪年休假条例,欢迎阅读!
第一条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20xx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20xx年不满20xx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xx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20xx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20xx年不满20xx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xx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
第七条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八条职工与单位因年休假发生的争议,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九条国务院人事部门、国务院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分别制定本条例的实施办法。
第十条本条例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缓解旅游产业各部门的供求压力,实现旅游资源的有效配置。
由于旅游需求产生的特点和旅游供给实现上的特点决定了旅游产业不能以需求高峰时期来配置旅游供给,所以要同时保证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缓解假日集中旅游对民航、铁路、公路、城建、商业、景区、住宿等各部门带来的巨大供给压力,就只能把重点放在“分源”上。
推行带薪休假制度,人们可以自由地选择出游时间和地点,客观上能够起到从空间和时间上分流短时间内集中的旅游客源的作用。这样不仅能够缓解假日各旅游部门“吃不下”的巨大压力,还能一定程度上解决平时各旅游部门因为客源少而“吃不饱”的问题。从而促进旅游资源的充分利用,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
促使旅游产业提高服务质量,巩固休假人员出游热情。
带薪休假的推行,会有利于形成稳定的旅游客源,减轻旅游产业的成本压力,促使其提高服务质量。同时巩固休假人员的出游热情,推动旅游客源的稳定增长,从而有利于形成旅游行业可持续的良性发展。
带薪年休假请假条篇八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有什么规定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供大家阅读参考。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需要明确的是: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其中的累计,不是只考虑在一家单位的工作年限,而是指本人累计的工作年限。
连续工作一年以上享受带薪休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带薪休假天数。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不享受当年年休假的情形。(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年休假安排。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年休假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
处罚措施。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带薪年休假请假条篇九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推荐阅读:工时休假国家公休假新。
国家公休假新规定是怎样的?
中顾网律师解答: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国家公休假新的相关知识:
带薪年休假请假条篇十
尊敬的.(科长、处长、主任):
根据国家和单位关于带薪年休假的有关规定,我拟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休假天。请给予批准为盼!
特此申请。
申请人: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带薪年休假请假条篇十一
春节期间,演员马伊琍炮轰我国公共场所母婴室条件简陋,成为网友热议的话题。省旅游局局长秦景安表示,我省今年已经全面启动提升旅游公共服务的专项行动。对城市公共厕所进行提升改造,特别是对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的厕所进行升级。秦景安特别提到,目前我省公共场所母婴室数量还不够,设计上也有不足,因此将在公共场所增建母婴室,健全母婴室配套设施,提升我省的旅游整体形象和面貌。
为贯彻国务院颁发的《职工带薪休假条例》,条例第二十七条在落实职工带薪休假治堵和鼓励错峰休假两方面,明确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责任,要求政府鼓励旅游者利用带薪休假,错峰出行,满足人民群众旅游休闲需求,推进旅游休闲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规划建设房车露营地、自驾游基地,完善自驾旅游服务保障体系,为自驾旅游者提供道路指引、医疗救助、安全救援等方面的服务。鼓励旅游经营者开发自驾旅游产品,鼓励汽车租赁公司开展异地还车业务。
条例在控制旅游景区门票价格上涨方面作了哪些规定呢?
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旅游景区的门票以及旅游景区内的游览场所、交通工具等另行收费项目,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严格控制价格上涨。另行收费项目已收回投资成本的,应当相应降低价格或者取消收费。”条例对我省过去的门票经济模式做出了适当的调整,以适应我省旅游业转型升级。
我国《旅游法》规定旅行社“不得制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同时又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我省旅游条例对国家旅游法规定中的“除外”情况进行了细化和补充,明确了“不合理低价游”的概念。对于“不合理低价游”,条例还在国家规定的“最低罚款3万元”的基础上,加大了处罚力度,旅行社最低罚款5万元,相关责任人最低罚款5000元。对于旅行社违法规定,利用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游客的,条例将罚款下限从5000元提高到10000元。
《条例》还规定,游客参加跟团游时,在。
合同。
内指定的购物场所购买了假货次品等商品后,可以向旅行社索取赔偿。
条例对游客扰乱公共交通秩序、破坏公共设施和公共卫生、违反旅游地社会风俗、损坏文物古迹、扰乱旅游秩序等六类不文明行为作了规定,对有此行为的游客,相关旅游主管部门应对不文明行为实行记录与通报制度,并及时告知旅游者本人,提示其采取补救措施。也就是说,今后类似大闹航班、在景区内建筑或树木上刻下“到此一游”等不文明行为都将被旅游主管部门记录在案,并通报公安、海关、边检、交通、征信机构等。
条例还规定,“旅游者流量可能达到旅游景区主管部门或者管理机构核定的景区游客最大承载量时,旅游景区应当提前发布公告,并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旅游景区和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采取疏导、分流等措施,保障旅游者人身安全。”
第一条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
第七条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八条职工与单位因年休假发生的争议,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九条国务院人事部门、国务院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分别制定本条例的实施办法。
第十条本条例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带薪年休假请假条篇十二
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
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职工与单位因年休假发生的争议,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国务院人事部门、国务院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分别制定本条例的实施办法。
本条例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带薪年休假请假条篇十三
第一条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
文档为doc格式。
带薪年休假请假条篇十四
尊敬的(科长、处长、主任):
根据国家和单位关于带薪年休假的有关规定,我拟于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休假天。请给予批准为盼!
特此申请。
申请人:
尊敬公司领导:
兹有__________部门/单位,_____(姓名)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需请假,共_____天,请假原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望领导批准为盼!
请假人:部门/单位负责人:主管领导:。
日期:日期:日期:
员工_____申请公休假_____天,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日,特此请假,谢谢!
签字:
领导(签字):
带薪年休假请假条篇十五
用人单位(甲方)。
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员工姓名(乙方)。
身份证住址:
身份证号码:
根据、等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种形式确定劳动合同期:
1、有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从年月日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试用期的约定,采取下列第_____种形式: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为_______个月(天),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劳动合同范本要求注明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部门、工种或职务)为: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三)乙方工作地点是:;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地或外单位工作,应签订补充协议。
(四)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可以合理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包括部门、工种或职务)。
三、劳动合同范本要求注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小时,每周工作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为周期,总工时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小时,每月不得超过小时。
(三)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甲方依法按排乙方休息休假,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依法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费。
四、劳动合同范本要求注明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种形式执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乙方试用期工资元月(日);试用期满工资元月(日)。
2、其他形式:。
(二)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三)甲方可以根据企业人力资源的经营状况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及工作岗位的调整情况,合理调整乙方的工资。
(四)甲方每月日发放乙方上一个月的工资。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六)因乙方过错造成乙方停工,甲方不支付乙方停工期间的工资,并可根据造成的损失,按有关规定相应处理。
(七)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甲方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乙方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甲方没有安排乙方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人力资源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八)乙方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在国家人力资源规定医疗期内,甲方应当依照国家人力资源有关规定支付病伤假期工资。
甲方支付的病伤假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九)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当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新劳动合同范本。
(一)劳动合同期内,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手续,社会保险费按规定的比例,由甲乙双方负责。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人力资源和地方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按医疗保险及其他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人力资源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人力资源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如乙方工作。
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人力资源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劳动合同范本要求注明劳动纪律。
(一)乙方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企业人力资源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顶。
八、劳动合同范本的履行和变更。
(一)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九、劳动合同范本的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由甲方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依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由乙方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无需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因甲方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5、因乙方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按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依照企业人力资源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用人单位(甲方)。
员工姓名(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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