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机关值班制度(优秀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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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机关值班制度篇一

各村、镇直各单位、党(总)支部:

为发挥村干部服务群众的作用,全力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结合党的“三严三实”和“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决定在村级组织中建立村干部轮流值班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值班职责

1、处理村内日常事务,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协调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2、做好“民-意”收集和来访群众的接待登记工作,解答党员群众提出的问题,调解和处理群众各类矛盾纠纷。

3、处置突发性事件,发生重大事件时立即向村“两委”负责人和镇党委、政府报告。

4、为党员群众提供政策、村务等咨询服务,代为办理各类事项。

5、维护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环境卫生和财产安全。

6、组织党员群众点播收看远程教育节目。

7、接待上级公务来人,做好上级和村“两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工作内容

1、明确值班人员和时间。轮值坐班人员为在职村“两委”干部,每周一至周五至少有一名人员在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坐班,如遇镇上有重大活动安排可不安排人员值班。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必须安排人员值班,值班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各村要制定轮流值班安排表,并将轮值坐班人员姓名、职务、分管工作、联系电话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村民聚集地公开,以方便党员群众联系办事和接受社会监督。

2、做好服务工作。建立首问负责制,按照“谁受理、谁处置、谁反馈”的原则,处理村内日常事务,帮助党员群众解决各种问题。值班人员对群众反应的事项无法解决的及时反馈给村“两委”,并向群众进行说明,由“两委”主要负责人,协调有关方面予以解决。群众反应事项需转交他人办理的,要由当日值班人员负责跟踪落实,并向当事人反馈办理结果。对属于须上级办理的相关事项,由轮值坐班人员按程序代为办理,确保受理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3、建立值班台账。各村党支部要建立《信访接待登记薄》和《群众办事登记薄》。村值班人员要对当日来访接待工作,为民服务工作事项、信访接待事项做好登记,并将办理结果、矛盾纠纷和突发事件处置等认真进行记录,归档备查。

三、工作要求

1、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在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坚守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得擅离职守。值班人员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请假时,要找好替班人员,并经村支部书记批准后方可离岗。

2、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值班人员对群众提出的各种事项,能办的马上就办,不拖不推。暂时不能办的要耐心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向群众说明原因。不属于职责范围的,要告知群众到相关单位办理,并帮助做好联系工作。

3、不断改善服务质量。对前来办事的群众,要热情周到,态度和蔼,要主动和群众打招呼,询问群众须服务事项,切忌态度生硬,方法简单。

4、严格保持廉洁自律。值班人员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严禁借为民办事之机向群众索要钱物,谋取不正当利益,切实维护村干部清正廉洁、干净干事的良好形象。

四、保障措施

1、认真组织实施。村书记是此项工作的具体负责人,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严密组织实施,进一步明确值班人员的工作职责,细化分解工作任务,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村干部轮流值班制度落到实处。

2、严格考核。把村干部在岗值班列为村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与村干部绩效工资、评先评优相挂钩,出现一次不值班的.情况扣绩效考核分1分,两次扣2分,并依次叠加。出现10次不值班的实行诫勉谈话。该村将被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其村支部书记也将做出书面检查。

3、强化督促检查。镇党委将不定期到各村督查村干部轮值制度执行情况,并将督查情况通报全镇。对发现值班期间擅自脱岗、工作态度恶劣、无理拒绝受理事项的要通报批评,对在值班时间贻误工作、处置突发事件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甚至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2015年7月9日

各科室:

为了更好地巩固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果,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加强档案查阅利用接待工作,进一步改进作风,提高政府工作效率,以实际行动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建立档案查阅利用大厅领导值班工作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参加值班的领导为局领导班子全体人员;

5、大厅工作人员做好当日值班记录,对领导的批示负责跟踪督查落实。

附:领导轮值表

宁波市北仑区档案局

二o一o年三月二十二日

局各科室:

为建立健全应急值守工作制度,及时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根据泉政办明发〔2015〕155号通知精神,现将我局“双休日”、“节假日”值班带班制度通知如下:

一、“双休日”、“节假日”期间将在全局范围内安排一名值班人员和一名带班领导,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值班期间24小时值守值班手机,白天按正常上班时间,晚上19:00至21:00,在各自办公室内值守,其余时间段可不在办公室值守,但须确保值班手机24小时开机及通讯畅通。遇突发事件或接到紧急通知时,应及时做好记录并立即报告带班领导。领导带班期间,发生或接报突发事件时,要确保半小时内赶到当地政府和部门办公地点或应急指挥机构,快速组织,及时协调,解决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有关请示和报告,按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范围和时限规定,指令值班人员及时向上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二、值班手机号码为:22212801(一号双机),值班人员值班时要做好值班手机的交接。“双休日”、“节假日”放假前,本期值班的第一岗到局办公室领取值班手机,交接岗时须将值班手机及值班情况交接下一岗,本期值班最后一岗于放假结束后将值班手机交局办公室保存。

三、值班人员值班期间须在岗在位,若被发现脱岗漏岗将按相关规定做出严肃处理。如遇市效能办检查,应尽力做好配合。局效能办将加强值班工作的督查,促进应急值班工作制度的落实。

泉州市审计局办公室         

                    

乡镇机关值班制度篇二

为了加强对全镇值班工作的管理,确保镇政府的安全和正常公务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关值班工作实行领导带班,机关干部值班制度。

二、值班时间

(一)双休日、节假日值班:实行早晨8:30至次日早晨8:30,24小时值班。值班期间如出现突发事件,所有值班组成员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二)星期一至星期五值班:

1、实行当日上午12点下班后至下午2点半上班前值班;

(一)处理公务来电,答复公务电话的查询;

(二)接待来访群众,处理一般的来访事件;

(三)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公务;

(四)向领导报告重要事件和重要情况,承办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

(五)做好机关的安全防护,并作好值班记录。

四、对值班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记录处理各类公务来电。值班人员应在《值班记录表》中记录清楚如下内容:来电话人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电话内容,并将电话内容及时报告给带班领导,由带班领导作出相应的处理。

(二)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值班人员接到突发事件的报告后,除少数人留守电话外,其余人员应在带班领导的带领下,迅速赶到事件现场并进行相应的处理,若遇重大的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镇主要领导,然后通知相关人员。

(三)对各类会议通知和电话通知,要记录清楚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及会议要求;如遇紧急会议通知,应在10分钟内通知参会人员参加会议,一般通知则交由党政办视情况办理。

(四)值班期间如遇上级检查工作,值班人员应负责接待;如遇群众来访,应认真听取来访者的意见,做好记录,做好思想工作,不得推诿不办。

(五)值班期间如收到上级下发给党政主要领导的紧急公文或紧急信函,值班人员要在10分钟内将有关情况报告主要领导,并及时按领导指示办理。

五、值班纪律

(一)加强领导和管理。双休日、节假日、工作日值班,由党政办负责计划和安排。如个人有特殊情况需临时换班,必须自行找人调换,并提前向镇主要领导说明情况。不请假无故不值班、缺岗者,每发现一次,在例会上作通报批评;多次违反纪律者,由镇纪委按规定处理。

(二)严格遵守值班时间。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保证全员到岗,严禁出现脱岗现象;不能聚众打牌、打瞌睡、聊天。值班人员玩忽职守,引起安全问题,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严格交接班制度。值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交接班实行签字确认制度,保证值班工作正常、连续运转。当班的事务原则上要处理完毕,做到不拖拉、不推诿,未处理完毕的事情,要给接班的同志交待清楚。遇重大情况立即向镇主要领导报告。

(四)严格登记制度。带班领导对本班情况要认真据实填写《值班记录表》,及时准确记录有关部门通报的天气等灾害情况和来客来访登记等重要事件,对接收电话要注明接收时间,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五)保持值班室卫生。值班地点在党政办,值班人员必须保持值班室的卫生,要干净整洁。

(六)值班人员负责值班期间的财物安全,如造成损失,由值班人员负责赔偿。对值班期间勇于负责,抓住不法犯罪分子的值班人员,给予重奖,每次奖现金500元,并通报表扬。

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乡镇机关值班制度篇三

为了加强对机关值班工作的管理,确保机关的安全和正常公务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全员分组轮流值班,每个值班组由一名副职担任组长,机关干部任成员。由办公室具体负责编制机关人员轮流值班表,并做好值班协调。并负责值班情况的督促检查。

实行早9:00至次日9:00,24小时值班。出现突发事件,所有值班组成员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一)处理公务来电,答复公务电话的查询;

(二)接待来访群众,处理一般的来访事件;

(三)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公务;

(四)向领导报告重要事件和重要情况,承办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

(五)做好机关的安全防护,作好值班记录。

(一)记录处理各类公务来电,值班人员应在《值班记录》中记录清楚如下内容:来电话人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电话内容,并将电话内容及时报告值班负责人,由值班负责人作出相应的处理。

(二)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值班组接到突发事件的报告后,除少数人留守电话外,其余人员应在值班领导的带领下,迅速赶到事件现场并进行相应的处理,若遇重大的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党政主要领导,然后通知相关人员。

(三)对各类会议通知和电话通知,要记录清楚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及会议要求;如遇紧急会议通知,应在10分钟内通知参会人员参加会议,一般通知则交由办公室办理。

(四)值班期间如遇上级检查工作,值班组应负责接待;如遇群众来访,应认真听取来访者的意见,做好记录,做好思想工作,不得推诿不办。

(五)值班期间如收到上级下发给党政主要领导的紧急公文或紧急信函,值班组要在10分钟内将有关情况报告主要领导,并及时按领导意图办理。

(一)加强领导和管理。双休日、节假日、工作日值班,由办公室负责计划和安排。如个人有特殊情况需临时换班,必须自行找人调换,并提前向办公室说明。镇分管机关领导或政府办公室主任对值班情况实行抽查,每周不少于2次。凡发现因值班不到位造成工作失误的,按《机关考勤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二)严格遵守值班时间。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禁出现脱岗现象;不能聚众打牌、打瞌睡、聊天。值班人员玩忽职守,引起安全问题,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严格交接班制度。值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交接班实行签字确认制度,保证值班工作正常、连续运转。当班的事务原则上要处理完毕,做到不拖拉、不推诿,未处理完毕的事情,要给接班的同志交待清楚。遇重大情况立即向领导报告。

(四)严格登记制度。对本班情况要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及时准确记录有关部门通报的天气等灾害情况和来客来访登记,对接收电话要注明接收时间,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乡镇机关值班制度篇四

第一条(目的与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和政府机关的值班工作,确保信息畅通,依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本市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值班工作。

第三条(基本原则)

值班工作遵循有情必报、运转高效、反应迅速、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四条(值班工作职责)

值班工作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日常值班和紧急事务的处理;

(二)建立值班信息网络,确保联络畅通;

(三)建立健全值班工作各项制度和规范,推进值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五)及时报告和协助领导处置突发公共事件;

(六)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章 值班工作制度

第五条(值班组织形式)

市、区(县)政府设立总值班室,各级政府所属部门设立值班室,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

(二)承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议事协调机构值班室值班人员原则上以专职值班为主;

(三)政府机关其他部门值班室值班人员原则上由办公室(或秘书处)和相关职能处室人员轮流担任。

第六条(值班安排)

市、区(县)政府总值班室值班工作由本级应急办负责安排。政府机关各部门值班室值班工作由办公室(或秘书处)负责安排。值班表每月至少编排一次,经应急办(办公室或秘书处)负责人审核后组织实施。

第七条(节假日值班)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照下列要求组织值班:

(一)值班时间按照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通知执行;

(三)节假日期间,加强值班力量,各级领导要轮流到岗带班;

(四)各区(县)政府总值班室、应急管理协调机构值班室在节假日最后一日下午5时前,书面向市政府总值班室报送节假日值班综合情况。

第八条(值班记录)

严格执行值班记录制度,制作规范的值班记录簿。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应将发生的事项和处理情况在值班记录簿上作详细记载,记录应字迹清楚、要素齐全、详略得当。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应按时间顺序详细记录处置过程。值班记录簿须编号归档。

第九条(值班交接)

搞好值班交接。交接手续在值班室履行,接班人员须提前到岗,交接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并由交接双方签字确认。

第十条(保密工作)

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涉密信息。使用电话、传真和计算机网络传递有关信息,要区分明件和密件,密来密复,严禁明密混用。

第十一条(设备管理)

值班人员应熟练使用并妥善维护值班室的各种设备,确保设备完好,保证信息传递畅通。

第十二条(检查指导)

各级政府机关要定期组织值班工作检查。

上级值班部门负责对下级值班部门的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检查情况应及时通报,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三章 信息报告制度

第十三条(报告内容)

凡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值班人员应立即向主管部门和上级值班部门报告。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起因、事件性质、物资损失情况、人员伤亡情况、已采取的措施和可能造成的进一步危害以及要求帮助解决的问题。

第十四条(报告要求)

信息报告应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公共事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第十五条(报告形式)

市、区(县)政府总值班室和政府机关各部门值班室要及时汇总上报突发公共事件的重要信息和情况。信息一般采取书面形式报告,也可通过传真或计算机网络传递,特别紧急的事项可先电话报告,但必须迅速补报书面材料。

第十六条(报告时限)

发生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市政府总值班室(市应急办)在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国务院应急办报告,区、县政府总值班室(区、县应急办)和政府部门值班室1小时内以口头形式、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市应急办)。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级别较低,但随着事件的发展和演化,可能造成重大危害或重大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也要及时向市政府总值班室(市应急办)报告。特别重大情况应立即报告。

前项所称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级标准,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专项应急预案的规定执行。凡本市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事件,均列为重大事件。

第十七条(跟踪反馈)

突发公共事件处理过程中,值班人员应主动与政府机关职能部门值班室和事发单位保持联系,及时传达领导和上级部门的处理意见,催办落实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及时跟踪事态进展,随时续报反馈相关信息。

第十八条(综合报告)

突发公共事件处理完毕,政府职能部门应向本级政府、下级政府应向上级政府报告综合情况,包括事件简况、事故损失、处置经过、对事故责任重者处理情况及教训等。

第四章值班工作保障

第十九条(队伍建设)

加强值班队伍建设,要选派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业务熟悉,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的同志担任值班工作。各级领导要关心值班人员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不断改善值班人员的工作条件。

第二十条(业务培训)

各级政府机关应加强对值班人员上岗前和常规性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值班人员的专业技能。

第二十一条(基础建设)

值班室须配备计算机、传真机、复印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和有线无线电话、800兆数字集群电话等先进通讯设备。同时,要加强维护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二十二条(软件建设)

各级政府机关值班室应配备本单位及所属单位人员通讯录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各类预案,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的值班管理软件,确保值班工作反应灵敏、应对迅速、处置及时。

第五章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三条(明确责任)

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和政府部门办公室(或秘书处)是值班工作的责任主体,分管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值班室主要负责人和当班值班人员是直接责任人。

第二十四条(表彰奖励)

各级政府对下级政府及本级政府部门在值班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五条(责任追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对有关责任单位和直接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要依法追究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二)值班人员脱岗、漏岗的;

(三)迟报、漏报、瞒报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

(四)上报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与事实严重不符的;

(五)在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处置过程中,相互推诿,对领导和上级机关的指示、批示落实不力的。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解释权限)

本规范由市应急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制订细则)

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可依照本规范,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八条(参照执行)

本市企事业单位可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第二十九条(试行日期)

本规范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乡镇机关值班制度篇五

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增强安全防范能力,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镇党委政府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值班制度,值班方式为轮流值班。

二、值班时间

值班工作组由主要领导、带班领导和值班工作人员组成,每组当班一个星期,除遇国庆节、春节放假调休另行安排值班外,元旦、清明、“五一”、端午、中秋等节假日值班按镇《年度值班安排表》执行。

三、值班要求

1.提前10分钟到岗,负责开启镇政府办公楼楼梯间及值班室大门,在下班后负责锁镇政府办公楼楼梯间及值班室大门。

2.检查镇政府办公楼每间办公室的保洁情况,督促干部职工及时搞好办公室卫生。

3.加强巡查,做好防盗、防火等安全防范工作,尤其要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监管,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或向带班领导和联系领导报告。

4.负责下班后的电话值班工作,及时准确向带班领导和联系领导报告值班情况。

5.保证通讯联络畅通。

四、值班纪律

1.必须遵守值班纪律,按时交接-班,有事须先请假,以便安排临时代替人员。

2.值班工作人员必须按时到位,凡值班时间内发现缺位人员,必须严格按旷工论处,每旷工1天扣其工资100元。

能住镇值班的,需自行与其他班子领导协商代其带班,并事先与党委书记或镇长说明情况。

4.值班联系领导和带班领导如值班时遇到紧急情况的,必须第一时间亲自赶到现场(从接到电话时间算起),否则视为工作渎职,并按旷工论处,每次扣其工资100元。

5.如遇紧急情况,接到报告后,值班人员要有详细值班记录、上报和处理结果,并在事后10分钟内及时准确地向带班领导和值班联系领导汇报,凡迟报1次扣其工资50元,凡有事不报的扣其工资100元,并进行组织处理。

6.值班期间,要求联系领导、带班领导、值班人员的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开通,如在值班时间内手机不开通或不接电话造成影响的,每次扣其工资100元,并按旷工论处。

五、接听值班电话注意事项

1.接听电话应主动通报单位名称,如对方未通报单位名称,应客气地询问清楚。

2.使用语言文明,切忌粗声粗气。

3.对重要或较长的电话内容,可请对方复述一遍,并做好记录。

4.对打听事情、咨询事项的电话,要做到态度和蔼、礼貌对待、恰到好处地回答。

六、值班人员未认真履行值班职责、未及时报告和处理有关事项,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七、干部职工履行值班职责的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的内容之一。

八、本制度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了方便群众办事,使群众来信来访能够及时得到处理,彻底解决干部遇事互相推诿扯皮、等、靠的依赖思想,逐步树立“务实、高效”的机关政府新形象,特制定干部轮流值班制度。

一、全体领导及干部遵循轮流值班制度,乡上副职领导每人带一组,每组值一天,按序轮流值班。

二、值班人员安排如下:

第一组:组长:副组长: 成员:

第二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

第三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

第四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

第五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

第六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

三、值班领导及值班人员负责处理值班期内群众来信来访、民事纠纷等一般日常事务,负责传递有关信息,如有特殊情况,值班领导未能做出处理意见的,要及时向主要领导请示汇报,反映情况。

四、严格执行值班人员负责制,值班领导为值班期内的第一责任人,对值班期的工作负责,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服从值班领导调配。

五、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确需请假的按有关程序办理,并记旷工。一经发现擅自离岗一天罚款100元,擅自离岗三天或三天以上者,落聘待岗,全年旷工满25天者,年度考评为不称职或不合格。

六、其他非值班人员要认真完成各自本职工作,非休息日要正常上班,及时做好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如遇紧急工作要服从临时调配。要按时参加乡上的各类集体活动。

(一) 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夜间值班和节假日值班。夜间值班时间为:当天下午下班开始到第二天8:30;节假日值班时间为:当天8:30到第二天8:30时。

(二) 值班人员除因工作需要外,一律不准外出。值班室必须要有人值班,夜间必须到10:30才能离开值班室,并认真做好电话接听、记录,处理好突发事件,如遇重大事件应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次日与有关人员交换意见。

(三) 机关工作人员值班因事请假必须征得值班班长同意,要向镇纪委书记请假,同时要上交书面假条,并如实在值班考勤薄上登记,擅自离岗的,每次扣除奖金50元。

(四) 机关工作人员须在征得值班班长同意后方可相互调班,不准代班。互相调班的`,必须是与之相对的人员。同时凡是相互调班的不再享受值班补助。

(五) 值班期间吃饭,原则上不离镇。

(六) 值夜班期间,如发现无人值班,追究值班人员责任,每次扣除值班班长200元,其他班员100元/人。如发现值班室无人值班扣除100元/人;值班期间发生被盗,扣除400元/人。

(七) 交接-班必须由值班班长负责。

(八) 值班领导每月向党政办反馈一次值班考勤情况,由党政办汇总后报财政所备案。

一、为加强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为民服务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实行乡镇领导定期到便民服务中心带班值班制度。

二、乡镇领导到便民服务中心带班值班的主要工作任务是:了解中心情况,跟踪督导工作,接待群众来访,现场解决问题。

三、乡镇党政正职领导一般每月应安排一天到便民服务中心值班,分管中心工作的乡镇领导每天都必须安排一定的时间到便民服务中心带班,其他领导应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到便民服务中心办公,保证每天有一位乡镇领导干部在中心接待群众来访。

四、实行领导带班值班接访公示制度。每月末对下一月党政领导干部带班值班接访日进行安排,在便民服务中心显著位置向群众公示。

五、参加带班值班接访日的领导干部坚持“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群众来访的接待和反映信访事项的处理。属于本级受理的群众上访事项,能够当场解决的,当场予以解决;当场解决不了的,明确责任和期限,限期解决;应当通过法定途径解决的,明确告知上访人,并做好思想引导工作。

六、党政领导干部带班值班接访落实情况纳入干部工作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内容,由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考核。

乡镇机关值班制度篇六

第一条为使局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公文质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厅机关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局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国家和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做到准确、及时、安全、保密。

第三条局办公室主管机局关并负责指导下级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主要任务是:

(二)负责机局关的收、发文办理及公文的管理、立卷归档等工作;

(三)起草、校核以和局局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

(四)负责公文处理中的督促检查工作;

(五)负责公文处理中的安全保密工作;

(六)对下级单位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组织业务交流和业务培训;

(七)负责与公文处理有关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局办公室负责公文处理工作的人员应具有较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工作积极,作风严谨,遵守纪律,恪尽职守,刻苦钻研,乐于奉献。要熟悉各种办公自动化手段,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五条局机关公文处理工作应当贯彻“党政分开”的原则,行政公文不得对党的组织作指示,不处理党内各种事务。

第六条公文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文种行文,公文的种类主要是:

(一)命令(令)

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发布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奖惩有关人员;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

(三)指示

适用于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阐明工作活动的原则。

(四)公告、通告

“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五)通知

适用于批转下级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秒相隶属机关的公文;发布规章;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有关单位需要周知或者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和聘用干部。

(六)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七)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凡请上级机关指示或者批复的公文,不得用“报告”)

(八)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有关事项。(“请示”就是“请示”,不得用“请示报告”)

(九)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十)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复。(即使是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复,也不得用“请示”)

(十一)会议记要

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第七条公文一般由发文机关、秘密等级、紧急程度、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印章、成文时间、附注、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时间等部份组成。

(一)发文机关应当写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可以用主办机关也可以用几家机关的名称,主办机关应当排列在前。(文号应编主办机关的文号)

(二)秘密公文应当分别标明“绝密”、“机密”、“秘密”。文件的秘密等级标注在首页的右上角,密码电报的秘密等级标注在首页的密级栏内。“绝密”、“机密”公文应当标明份数序号。

(三)紧急公文应当分别标明“特急”、“紧急”,标注在首页右角上,有秘级时,收标注在其下方位置。紧急电报应当标首页的等级栏内,标明“特急”、“加级”、“平级”。

(四)发文字号,包括机关代字、年份、序号,不般位于发文机关之下,横格线之上正中位置。年份不能简写,置于中括号内。联合行文,只标明主办机关发文字号。

(五)上报公文,应当标明签发人姓名,一般标注在发文字号右侧。联合上报的签发人姓名上下排列,排列顺序与发文机关一致。

(六)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明扼要地概括公文主要内容,一般应当标明发文机关,并准确标明公文种类,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批转公文,标题应当避免使用重复用语。

(七)主送机关,应当写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位于标题之下、正文之上顶格位置。不便在正文之前列出主送机关的公文,如“决定”、“会议记要”等,主送机关可以列在正文之后。

(八)公文如有附件,应当在正文以后、成文时间之前注明附件名称,如有二个以上附件应当注明附件序号。附件应当在首页左上角注明附件序号。附件一般应当与主件装定在一起,如不能装订在一起,应当在附件首面左上角注明主件发文字号。

(九)公文会议纪要外,应当加盖印章,印章端正盖正成文时间中上方,上沿不压正文,底边在成文时间之下。联合行文,联合发文机关都应当加盖印章,印章从左到右排列,排列顺序与发文机关一致。盖印章的公文一般一再标明发文机关名称。落款需署领导人姓名的,应当冠其职务。如正文末页无空白处盖章,可另加标明成文时间并加盖印章同时在印章左上方标明“(此页无正文)”。

(十)成文时间以领导人签发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领导人的签发时期为准;电报以发出日期为准。

(十一)文件应当标注主题词。上报的文件,应当按照上级机关的要求标注主题词,主题词标注在文件末页抄送机关之上。

(十二)公文件的抄送机关标注在主题词之下、印发机关和印发时间之上。

第八条公文的文字从左至右横写、横排。印制文件标题一般用2号宋体字,正文用3号仿宋体字,每页19行,每行25个字。

公文用纸一般为16开型(260×184),涉外公文采用国际标准a4型(297×210)。左侧装钉。

第九条

上行文:向省人民政府、省人大、省政协、国家交通部报告、请示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向中央有关部委汇报、请示工作。

平行文:向隶属单位和地、州、市交通局布置工作,交办任务,答复请示事项。本局各职能处室不得对外行文,厅办公室可以对外、对下行文,在职权范围内向不相隶属单位行文。

第十条各行业管理局和二级单位在职权范围内可对行文,一般不得越级请示工作、不得越权对外行文。

第十一条本单位可以和同级党委、军队机关、人民团体、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联合行文。

第十二条“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除领导交办事项外,“请示”不得直接送领导个人。

第十三条报告中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第十四条收文办理一般包括传递、签收、登记、分发、拟办、批办、承办、催办、查办、立卷、归档、销毁等程序。

第十五条收文应当有专人负责登记。标明秘密等级的公文、上级机关的公文、报送本机关的公文以及代厅拟文稿、会签文稿、重要的抄送公文,均应编号登记。

第十六条文件分发应当根据文件确定的发送单位、秘密等级、紧急程度、有无附件等情况,查对清楚,编号登记、封发,机密件和绝密件的封口应当加盖密封章或贴密封笺,交机要交通部门投送。

第十七条需要办理的公文,文秘部门应当及时提出拟办意见送领导人批示,或交有关部门办理。紧急公文应当提出办理时限。

第十八条承办单位应当抓紧公文办理,不得延误、推诿。对不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或者说不宜本单位办理的,应当迅速退回交办单位的文秘部门并说明情况。

第十九条拟草公文应当做到:

(一)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如提出新的政策规定,要切实可行,并加以说明。

(二)情况确实,观点明确,条理清楚,文字精炼,书写工整,标点符号准确,编幅力求简短。

(三)人名、地名、数字、引文准确。引用公文应当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日期应当写具体年月日。

(四)转发公文应当转发文件的责任者和公文标题。

(五)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公文结构层次不宜过多。

(六)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七)用词用字准确、规范。文内使用简称,一般应当先用全称,并注明简称。

(八)二级单位代厅拟稿,应当按公文格式打印或者用方格纸誊正,经领导人签署上报。(并附报文稿磁盘)

第二十条公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时间、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码。

第二十一条公文本机关领导人签发。重要的或者涉及面广的,必须由正职或主持的副职签发;经授权,有的公文可以由办公室主任签发。

第二十二条审批公文,主批人应当明确签署意见,并写上姓名和审批时间。其他审批人圈阅,应当视为同意。圈阅要注明时间。

第二十三条草拟、修改和签批公文,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专用签字笔。不得在装订线外书写。

第二十四条公文送领导人签发之前,应当由办公室进行审核。审核的重点是:是否需要行文,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是否和有关部门协商、会签,文字表述、文字使用、公文格式等是否符合《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有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上级行政机关的秘密公文,除绝密和注明不准翻印外,经厅领导人或办公室主任批准,可以翻印、复印,翻印、复印件按机要文件进行管理,密码电报不得翻印、复印。不得密电明复,明电密电混用。

第二十六条传递秘密公文,必须采取保密措施,确保安全。利用计算机、传真机等传输秘密公文,必须采用加密装置。绝密级公文不得利用计算机传输。

第二十七条凡主送我厅和虽未明确主送我厅但需我厅办理的公文,厅收发室应将公文标题、密级、发文字号、发文机关、成文日期、主送机关、份数、收文日期一一登记妥善,保证定期移交档案。

乡镇机关值班制度篇七

1、机关实行节假日白天和防汛等重大事件夜间值班制度。

2、星期六下午和星期日镇机关分别由2名机关人员循环轮流值班,党政办负责值班事项的安排。

3、值班人员要按时到位,忠于职守,做好记录,对能够处理的问题应及时处理;遇到重大事件,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报告,并及时与党政办联系。

4、值班时,要不定时对大楼科室、食堂、车库等部位进行巡视,发现渗水、物品损坏、偷盗等偶发现象,立即与党政办联系;发现有无人灯、无人空调现象,要及时与有关科室人员联系,维护大楼设施安全。

5、值班人员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值班的,必须事先与党政办联系,党政办要及时做好值班人员变动调整工作;无故不到位值班的,将与机关绩效考核挂钩。

 

 

1.机关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正常工作日的值班时间为下午下班后至次日上班前,节假日的值班时间为早晨8:00至次日8:00。

2.公司领导负责轮流带班,住场固定人员均安排轮流值班。带班领导因事不能住场带班的,应安排值班人员的相关事宜,并对当班的`事件负责。值班人员因事不能值班时,可协商或由办公室安排调整替班,且应报知带班领导或主要领导。

3、值班人员负责值班期间的来客接待、电话接听与办理领导交办的各种事宜。对突发应急事务无法自行处理的,应及时请示领导或组织住场其他人员共同处理。需报告处理结果的应及时报告。

4、对电话请示、报告、通知等要认真填写电话记录,及时报值班领导或分管领导,并按照领导的要求进行办理。

5、对收到的文件材料,若是急件,必须及时向值班领导或分管领导汇报并通知办公室。若是一般文件,要报送办公室,按公文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6、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经常巡视,不得擅自脱岗。节假日白天值班,值班成员必须在办公室值班。

7、值班人员要严格做好安全和保密工作,禁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农场。

8、对值班时承办的事情因故未能处理完毕的,应及时上报并移交处理,保证各项工作无遗漏,无差错。

9、人员安排:

带班领导:按日历日期,单日带班人员:马继辉;

双日带班人员:汤向华。

值班人员:李有勇、王春节、刘家军、王士军、曹强,按顺序轮流安排值班。

乡镇机关值班制度篇八

一、人大会机关值班室设在办公室,工作日办公室安排人员负责值班;节假日由办公室安排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值班,同时安排委室主任、副主任带班。

二、值班人员必须准时到岗,坚守岗位,认真履职,不随意离岗;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岗时,要提前请假并协商他人顶替上岗。

三、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包括电话接听、工作接洽、人员接待、机关当日大事及会领导动向记载、已办和未办事项等。接听电话或接待来宾要认真负责,热情大方,把事情问清楚,重要事项及时向分管领导请示报告,并按领导批示意见办理。

四、值班人员在接听电话时,要根据电话内容,分别交由各相关委室处理;涉及领导出席会议、来宾接待事项的,交由办公室处理。

五、值班人员因失职或擅离职守造成后果的,应在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上公开检讨或接受其他批评,严重的要追究相应责任。

一、节假日或特别防护期,每天有一名领导和一名干部值班,由办公室公布值班名册。

二、值班人员坚守岗位,搞好值班交接,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

三、值班人员必须做好电话记录,接待好来访人员,及时处理好紧急事件。

四、值班人员必须管理好当日报刊、杂志、文件,及时处理好急件。

五、当班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值班者,必须事先找人顶替,并报告值班领导,不得缺席。

为了加强对机关值班工作的管理,确保机关的安全和正常公务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工作的组织领导

1、机关值班工作由会领导分管,由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办公室具体负责值班人员的编排,编制值班表,并对值班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实行全员分组轮流值班,每3人为一个组,一名带班领导,由会领导担任,一名值班负责人,一名值班人员,由各委和办公室人员组成。

二、值班时间规定

周一至周五全天(上午8:00点至下午18:30点),午休时间除外,周六、周日每组可轮流安排一人值班。节假日和重要的大型活动的值班由办公室研究后临时安排。

三、值班人员的主要任务

1、处理公务来电,答复公务电话的查询。

2、接待来访群众,处理一般的来访事件。

3、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公务。

4、向主管领导报告重要事件和重要情况,承办领导交办的关事项。

5、做好机关的安全防护,作好值班记录。

四、对值班工作的具体要求

1、记录处理各类公务来电,值班人员应在《电话记录簿》中记录清楚如下内容:来电话人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电话内容,并将电话内容及时报送值班负责人,由值班负责人作出相应的处理。

2、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值班接到突发事件的报告后,应及时上报主要领导,然后通知相关人员。

3、对会议通知,要记录清楚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及会议要求,并立即通知参会人员参加会议。

五、值班人员的职责和纪律

1、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按时交接-班,值班人员有事须按规定向值班领导请假。

2、值班人员不准在值班期间做与值班无关的事。

3、值班人员应保持办公室室的清洁卫生和整洁。

本制度从即日起实行。

一、值班员要具有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障电话畅通,及时做好上传下达。

二、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现象,电话铃响三声必须有人接听,无人接听视为脱岗。接打电话、接待客人要遵行文明礼仪。

三、严格登记制度。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对接收到的电话、电报,要注明接收时间,以便备查。对报告重要事件、重大问题的电话,要及时报有关领导阅示,并按照领导批示及时办理,不得漏办、迟办、私自更改办理意见,办理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领导反馈。

四、严格交接-班制度。交接时间为早上8点半,交接内容包括未办事宜、值班室卫生和室内物品等。对不符合交接要求的,接-班人员有权拒绝接-班。

五、值班人员短期请假或因公不能正常值班的.,应主动事先自由结合调班,然后报请主管值班工作副主任批准;长期请假或因公不能正常值班的在征得分管副主任同意后,由秘书科负责调整。

六、对擅离职守,影响工作,造成损失的值班人员要追究责任,视其情节给予处理。

为了加强对局机关值班工作的管理,确保局机关的安全和正常公务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工作的组织领导

1、机关值班工作由局党组纪检组长分管,由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办公室具体负责值班人员的编排,按月度编制值班表,并对值班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实行全员轮流值班。

二、值班时间

1、双休日、节假日值班:8:30--22:00。

2、星期一至星期五值班:中午12:00--15:00,晚上18:00--22:00。

三、值班人员的主要任务

1、处理公务来电,答复公务电话的查询。

2、接待来访群众,处理一般的来访事件。

3、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公务。

4、向主管领导报告重要事件和重要情况,承办领导交办的关事项。

5、做好机关的安全防护,作好值班记录。

四、对值班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同离校。门卫严格登记并要妥善保存学生请假资料。

九、门卫负责校门一带卫生保洁,坚持每天清扫一次,并负责收发学校报刊杂志。

十、在值班巡逻期间,能及时发现和处置突发事件成绩显著的、学校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大柳九年一贯制学校

乡镇机关值班制度篇九

为确保机关安全和信息畅通,及时有效应对各种突发事件,保证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全乡实行全员轮流值班制度。分五个组,分别为一组周一,二组周二,以此类推,值班人员全天24小时在岗。双休日五个组轮流值班。

2、值班人员主要职责

(1)处理好突发性事件;

(2)确保公共财产安全;

(3)按规定时间开关大门,做好机关安全保卫工作;

(4)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5)星期天、节假日做好电话接听、记录和上传下达;

(6)必须在第二天早8:30以前将会议室、楼道、院内、大门口卫生打扫干净。

3、值班人员晚上8点集体在带班领导办公室签到,由各组带班领导负责,不准替签。第二日将值班签到表交办公室留存。值班每人每天补助10元,一月一汇总,于每月10日前由乡长签字后予以公布。

4、值班人员原则上一律不准请假,确需请假的,除履行请假手续外,还需有带班领导批准,但须找人替班。未履行请假程序的,视为无故不值班,一次罚款20元,从值班补助中扣除,每组请假不得多于2人。

5、值班期间,领导或上级部门查岗时无故缺岗漏岗者,除扣除20元值班补助外,并处50元罚款。

6、双休日视工作情况而定,后勤人员和临时工一般不安排双休日,节假日和农忙季节由党政办统一安排值班。

7、未尽事宜按原规定或视情况而定。

8、以上规定由党政办负责执行。

乡镇机关值班制度篇十

一、服从单位领导的安排,按时交接班,做到不脱岗、不醉岗、不睡岗,管好辖区的社会治安。

二、值夜班期间要对办公楼内外的防火、防盗情况进行一次巡查,认真做好夜间来人登记。

三、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坚决同一切不法分子作斗争,发现情况及时报案,并通知带班领导。

四、准时上下班,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有事要做到提前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并要有人替班。

五、执勤人员不准在值班室内喝酒、打牌、睡觉、大声喧哗,如违反此规定将处以50元罚款。

六、无论白天、晚上执勤人员都应有高度的责任心,按时巡逻检查避免各类事件发生。

七、由于值班期间职责不到位,造成单位财产损失的,值班责任人员要承担50%的责任和经济赔偿。

乡镇机关值班制度篇十一

为明确工作职责,严肃值班纪律,实现机关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机关值班制度。

一、值班安排

机关所有工作人员都应履行值班职责,按照要求做好机关值班。由党政综合办公室和综治办负责,做好值班具体安排。

二、值班要求

(1)工作日内值班

正常工作日内白天值班由办公室负责,不再安排机关其他人员。夜间按夜间值班表安排各尽其责,每天18:00--次日早8:30做好值班工作。

(2)周末及节假日值班

周六、周日和节假日值班由镇统一安排值班表,执行24小时值班。

三、值班人员职责

1、值班人员务必坚持24小时值班,确保通讯畅通,在岗在位,认真做好接待来访、上传下达和处理相关事宜。

2、值班期间,带班领导一律不得离开镇政府所在地,值班人员一律不得离开值班室,严禁值班电话呼叫转移。

3、值班人员要切实做好值班接访工作,对来电要认真记录,能答复的按规定答复,不能答复的必须在交接-班之前转告相关部门,并做好跟踪工作;对群众来访严格实行首问责任制,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答,进一步畅通民-意诉求渠道,热心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4、值班人员要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工作。凡发生突发性事件,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必须第一时间靠前指挥。同时,要及时请示主要领导,按规定报送;重大突发性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书记、镇长、分管领导、党政办、应急办;凡是镇领导有批示的,处理情况应及时反馈;事故处理结束,对事故的发生、经过和处理的结果要分别向党政办、应急办写出综合分析报告;凡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严格实行三级倒查。

并严肃处理。

6、值班人员严格按要求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

7、值班情况纳入平时考核,因脱岗,缺岗,工作失职,渎职等原因造成责任事故的,视情节给予值班人员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应责任。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形象,有效地保护和预防机关办公楼(包括办公楼门前)公有及个人的财产利益不受侵害,特制定值班制度:

1、镇机关领导、干部根据值班表,准时交接-班,实行领导带班,干部24小时值班。

2、值班期间,做好门前车辆及卫生的.管理工作,八小时内由值班干部负责,八小时以外由警卫负责,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如出现车辆丢失、公物丢失或损坏的,八小时以内由带班领导负担50%,值班人员负担50%,八小时以外由值班人员负担70%,值班领导负担30%的经济责任。

3、单位职工要增强防范意识,值班员负责检查车辆上锁情况;方案'范文,库.为您.搜集-整理/,凡是摩托车未上锁的罚款10元,自行车未锁的罚款5元;门前车辆按规定摆放整齐,否则发现一次罚当班人员5元。

4、交接-班时要检查值班电话、热水器、值班袖章等设施是否完好无损,损坏丢失的由当班人员负责赔偿。

5、镇聘用的清洁工负责门前两个花坛的浇水、施肥、锄草等事宜,当班人员自觉打扫值班室卫生(包括玻璃),如未打扫罚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各3元。

6、值班期间严禁脱岗、断岗、睡岗,严禁喝酒,脱岗30分钟的按旷到计算,月底扣去一天工资,30分钟以上累计计算。双休日值班人员按正常上班对待。

7、八小时外如出现水笼头漏水,楼道及办公室进水,造成的损失,由带班领导负责60%,值班人员负责40%,下班后自觉关闭电灯,对违反者进行相关处理。

一、实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带班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负责做好值班人员考勤。值班干部必须服从值班安排,夜间值班时间为下午下班至早晨上班之前,无故不到者给与批评教育并扣发值班补助。

二、严格交接-班,交接-班时间为工作日下午5:30至第二天早上8:30。节假日为全天,交接-班时间为早上8:30.

三、值班人员必须准时到岗值班,坚守值班岗位,履行值班职责,做好值班记录,保证上传下达、政令畅通。严禁打牌、下棋等影响值班形象的行为。

四、值班人员遇有来电、来访及突发性事件,必须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带班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处理,重要事项应立即向镇长、书记报告。

五、值班人员因公或因事不能值班,必须向带班领导请假,并请人代班,经领导同意后方能离开。

六、值班人员要爱护值班室的设施,保持值班室内清洁卫生。同时负责全镇办公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发现可疑人员要查清问明,确保不出问题。

为确保机关安全和信息畅通,及时有效应对各种突发事件,保证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全乡实行全员轮流值班制度。分五个组,分别为一组周一,二组周二,以此类推,值班人员全天24小时在岗。双休日五个组轮流值班。

2、值班人员主要职责

(1)处理好突发性事件;

(2)确保公共财产安全;

(3)按规定时间开关大门,做好机关安全保卫工作;

(4)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5)星期天、节假日做好电话接听、记录和上传下达;

(6)必须在第二天早8:30以前将会议室、楼道、院内、大门口卫生打扫干净。

3、值班人员晚上8点集体在带班领导办公室签到,由各组带班领导负责,不准替签。第二日将值班签到表交办公室留存。值班每人每天补助10元,一月一汇总,于每月10日前由乡长签字后予以公布。

每组请假不得多于2人。

5、值班期间,领导或上级部门查岗时无故缺岗漏岗者,除扣除20元值班补助外,并处50元罚款。

6、双休日视工作情况而定,后勤人员和临时工一般不安排双休日,节假日和农忙季节由党政办统一安排值班。

7、未尽事宜按原规定或视情况而定。

8、以上规定由党政办负责执行。

乡镇机关值班制度篇十二

为了加强机关管理,进一步规范机关干部的值班行为,构建便民、高效的服务型政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汉薛镇机关干部值班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值班领导及时间

实行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带班制,每班值班时间为48小时,交接-班时间为值班当日早上8:00,值班领导全面负责当日的值班工作。

二、值班任务及要求

1、值班人员要在值班室坚守岗位,做好来电及群众来访接待工作,并详细记录来电和群众来访的时间、事项以及交办人员。

2、若发生突发事件,应及时上报带班领导,并尽快通知相关人员,除留守电话人员外,其余人员应由值班领导带领迅速赶到事发现场,并进行妥善处理;若发生重特大事件,应立即向镇长、书记报告。

3、值班人员要按时开关大门及二楼楼道门(早7:00、晚9:00),并检点各办公室的用电情况,杜绝“长明灯”现象。

4、值班人员要提高警惕,全面负责机关安全保卫、防火以及保密工作,保证机关内公共财产的安全;若值班期间发生人为财产损失,由值班人员照价赔偿。

5、值班期间,会议室、楼道、楼梯以及领导办公室卫生均由值班人员负责,确保机关整洁卫生。

三、值班纪律

1、严格遵守值班时间:值班人员必须准时到岗,坚守值班岗位,履行值班职责,做好值班记录。

2、严格遵守登记制度: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值班日记,及时准确记录有关部门的通知、通报和来客来访登记,并对值班当天机关所发通知进行记录。

3、严格遵守请假制度:值班人员因公或因事不能值班,必须向带班领导请假,并请同级别人员代班,经带班领导同意后方能离开。

4、严格考勤制度:每月月底,由带班领导将考勤情况进行汇总,报告至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并作为年终奖惩依据。

5、严格奖惩制度:镇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将进行不定期查岗,若发现未经带班领导批准,擅自不值班或值班脱岗者,一次扣除50元,不在岗三次以上,扣发全年奖金,当年不得评选任何先进,并不能作为后备干部使用。

为了维护全镇正常的工作秩序,增强安全防范能力,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7.认真做好防盗、防火等安全防范工作,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并向带班领导报告;

9.值班期间,值班干部每天8:00前认真做好政府大院、值班室及厕所卫生;

10.干部职工履行值班职责的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的内容之一。

为加强机关值班工作管理,严明值班工作纪律,及时应对、处突发事件,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实施

(一)机关值班工作由镇党政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编制机关人员轮流值班表,由镇目督办定期督查,由镇纪委不定期抽查。

(二)实行领导带班,机关干部轮流值班制度。

(三)机关车辆由办公室实行统一调度,机关驾驶员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切实保障机关公务用车和值班期间用车。

二、时间安排

(一)值班干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工作日值班下午6:00至次日上午9:00;休息日值班上午9:00至次日上午9:00;七天以上大假另行安排;小长假按序轮流。

(二)党政领导实行带班制度,工作日带班下午6:00至晚上9:00;节假日带班上午9:00至下午5:00;重大防汛期间及特殊敏感时期、应急处理突发事件期间实行24小时带班。

三、值班地点

值班时间内,值班干部必须坚守值班室,带班领导必须坚守机关办公室,否则视为脱岗。

四、工作职责

(一)处理公务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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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接待来访群众;

(三)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公务;

(四)向领导报告重要事件和重要情况,承办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

(五)定时向区级相关部门报告值班情况;

(六)做好机关安全防护和值班记录、值班室清洁卫生。

五、纪律要求

(一)值班人员必须保证通讯24小时畅通,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脱岗、溜岗,严格实行当面交接-班签字确认制度,未交-班之前,不得私自离开。

(二)值班人员在发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和接报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等紧急情况后,应立即报告带班领导和党政主要领导,经领导同意后,迅速报告上级相关部门。

(三)认真做好来电、来访工作,文明接待,耐心细致,详细记录,规范处理。对比较明确的问题可直接答复,一时无法给予答复的`或重要问题经请示领导后,按规定程序予以答复。

(四)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规定,不得聚众打牌赌博、酗酒误事,不得将无关闲杂人员带入值班室。

(五)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调整的,党政领导必须提前向镇主要领导请假,并在党政领导中找好替班;值班干部必须提前向带班领导请假,并在机关干部中找好替班。值班人员调整变动情况提前报镇党政办备案。

(六)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字迹清楚,要素齐全,详略得当;及时处理值班期间的各项事务,未处理完毕的事项要给接-班的同志交接清楚。

(七)认真做好值班室清洁卫生及防火、防盗,关闭电源、电器开关,整理好相关交接资料。

(八)对值班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每发现1次,带班领导和值班干部各罚款100元。

1、无人值班或脱岗1小时以上;

2、不填写值班记录;

3、不当面履行交接-班签字确认手续;

4、重大突发事件出现漏、迟、瞒报的;

5、对当班的各项工作事务不办理或不及时办理造成重大工作失误的;

6、不及时、认真受理群众来访造成恶劣影响及引发严重后果的;

7、如当日值班工作被市、区各级检查、暗访受通报的,加倍处罚,并在全镇干部大会上作书面检讨。

1、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在值班时间内按照要求本人在值班簿上签名。值班时间为下午5:30至次日早8:30,如遇节假日,值班时间为早8:30至次日早8:30。因公外出,不在滕州境内或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值班的,经主要领导同意后,带班领导方可与其他带班领导调换值班日并告知党政办。经带班领导同意后,值班人员方可与其他值班人员调换值班日。

2、值班人员具体负责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并认真做好来电、来函的接收和处理。

3、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及时转告有关人员,接收的文件要妥善保管,及时转发。对联系公务、来客、来访人员要热情接待,主动询问来者意图,视情况妥善处理,对无理取闹者要及时制止,采取防范措施。

4、当班的情况要及时处理,遇到紧急情况和重大问题,要立即向领导汇报。未处理完的事情要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为了进一步加强镇机关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严肃纪律,反对“四风”,经镇党委、政府、纪委研究决定,特制定以下工作纪律制度,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必须严格认真执行:

一、上下班考勤制度

1、镇机关工作时间为早上8:00至中午12:00,下午2:30至6:00。上班后,所有公职人员务必首先到办公室签到。严禁代签或日后补签!

2、全镇干部应在工作日不折不扣地做到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工作时间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下棋、打扑克、网上聊天、睡觉等等。全体干部职工在工作日中午严禁酗酒。

3、对镇机关组织的学习、会议等集体活动,不得无故缺席、迟到,否则视为旷工。

4、请假必须由请假人事先出具请假条,并在假条上说明事由及请假时段,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出具和送交请假条的,可以委托镇机关其他工作人员代笔。请假条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只能准1天),交镇党政办公室。镇领导班子成员请假,也须写请假条,经镇主要领导批准。请病假的还需向党政办及时提供相关医院诊断书等相关证明,婚假、产假、公休假、丧假等三泉镇需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具体办法参见镇党政办《机关干部考勤管理制度》。

5、上班前或下班以前需要出外办事而不能按时按点上下班的,需及时告知镇分管领导,同时告知党政办去向,镇纪委或党政办工作人员要在“外出去向栏”或“签到表”上注明去向。

二、机关值班制度

1、镇机关实行24小时“无缝对接”常年值班制度,每班的值班时间为:当天上午8:30至次日上午8:30(包括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具体安排要严格执行党政办印发的《三泉镇机关值班表》。

2、值班必须到岗到位。值班人员负责处理当班事务,对不能处理的事务,应向镇主要领导请示,并将结果报告带班领导;班内有事时,需在党政办填写好《值班记录》;交-班时,特别是在节假日或公休日,带班领导应与下一班当面交接,若本班有事物未处理完毕的,须在交-班时将具体情况明确告知下一班带班领导;若接-班人员未按时到岗,上一班的当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及时向下一班或镇主要领导反映情况;必须确保镇机关24小时除门卫外,平日至少有1人在班。在检查中发现无人值班的,视为旷工。

3、带班领导有责任督促值班人员按时到岗到位,值班人员有急事需请假的或班内需轮值的,应经带班领导同意。在汛期、恶劣天气或重大节假日期间,值班人员要求全班到岗,值班人需请假的,请假人应该找其他工作人员替班;带班领导请假的,必须经镇主要领导同意,并找其他班子成员替补。对无故不到者,按旷工处理。

4、全镇干部职工应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如遇突发事件,要随叫随到,无条件服从镇党委、政府安排。

三、考核办法

1、由镇纪委负责日常督察上下班及值班纪律。每月考核情况经镇领导批准后,于当月月底在镇机关和相关会议上进行公开通报。

2、镇纪委有权随时询问全镇所有领导干部及职工的去向、督促任何人按时签到,有权在工作日期间随时进行突击查岗。发现有未签到、未上班或无故早退的,可以询问分管领导该人的去向,或打电话询问本人去向,被询问人应当在15分钟之内,用所到单位或村的座机电话回复;没有座机电话的,须经所到单位或村的领导回电证明。没有及时回复的,视为旷工。

3、屡次违反以上工作纪律规定的干部职工,经3次以上提醒教育及诫勉谈话仍然无效,或被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发现的,三泉镇纪委在请示镇主要领导同意后,严肃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

4、三泉镇以前的制度与本制度有相互矛盾之处的,一律以本制度为准。本制度从2015年元月起正式执行。

2015年元月8日

乡镇机关值班制度篇十三

1、局机关工作日的值班由办公室负责。在节假日、公休日期间,实行局机关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和局领导轮流带班制度。

2、节假日轮流值班人员,要服从办公室统一安排,严格按值班工作程序办事。

3、值班人员必须认真负责,文明礼貌,忠于职守,不得脱岗,不得从事与值班无关的其他活动。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因擅离岗位,延误时间或处置不当贻误工作的,要追究责任。

4、电话处理。对于上级、各乡镇和各部门单位来电,要认真填写《电话记录》,及时按程序办理;对于领导交办需电话通知的事项,要先拟好电话稿,讲完后再与对方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办结后将办理情况及时向交办领导汇报。

5、文件、传真、邮件的处理。需由局机关接收的文件、传真、邮件等,工作日由办公室或有关股室分别接收,节假日、公休日期间,可由值班人员接收后,按有关程序办理。

6、来访人员处理。对来访人员要热情接待,问明来人身份和事由,并核实有关情况。对来人提出的问题,值班人员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答复和处理,无权答复和处理的,及时请求有关领导并按领导指示办理,或指引其到有关股室办理。当时不能答复处理的,请来人留下联系方式,便于以后联系。处理结果要认真做好记录,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7、突发性事件和重大事件的处理。值班人员接到突发性事件和重大事项的报告或通知后,要认真做好记录,及时报告带班领导(紧急情况,可直接向主要领导报告)。按照领导指示迅速作出处理,并及时将进展情况和处理结果报告有关领导。

乡镇机关值班制度篇十四

为了加强生产过程中,车间与各职能部门的信息沟通与反馈,密切产销衔接与协同,及时协调和解决生产销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满足企业现场管理、生产任务调度、生产计划下达、事故应急处理、生产线流程控制及重点目标监控,借此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实现跨部门的.快速响应,决定自20xx年元月1日期,对机关干部实行轮流值班制,特拟定本制度。

与生产直接相关的部门:生产部、设计开发科、工艺质量科、采购科、销售科,其他部门可酌情派人员值班。

生产部负责协调调度各部门和资源解决生产问题,并如实向公司领导进行汇报。各部门按照生产部的调度安排,解决生产实际问题。

4—1值班时间。

车间安排生产的周末、节假日以及晚班。4—2值班人员。

作日报部门负责人并安排好替班人员。

4—3值班要求。

4—3—1当班的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应正常打卡,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进行与工作无关的事。

4—3—2各部门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做好值班记录,填写信息要及时、准确。对于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问题都应及时响应,及时上报至生产部(值班记录表件附件2)。

4—4值班的机关人员周末值班按程序经上级主管签批以打卡记录安排倒休;节假日值班则按法定标准计发加班工资;晚班值班按每人100元/班发放晚班值班补贴。

机关人员值班工作将内如月度考核,未按照要求值班的,或在值班期间工作出现重大失误,对发生的问题出现误报、漏报的,生产部直接提交到公司考评会进行考核。

人力资源部20xx年12月31日。

附件2:值班记录表。

乡镇机关值班制度篇十五

一、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值班,如有事不能值班,应提前同他人换班,并报办公室。

二、在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三、在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处理好各项事务,落实好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做好值班电话接听和记录。

四、在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提高安全意识,做好机关内的安全保卫和检查工作。

五、值班期间,要认真贯彻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遇有重要事情,要及时向局领导汇报。

六、值班人员要自觉保持值班室的环境卫生,爱护和保管一切财务。

七、对于家中有困难或本人有伤病不能值班的,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可以不安排值班。

八、对于临时外出、学习、开会等原因不能值班的,由办公室进行调剂。

九、女同志值班的,于下周自行倒休一天;男同志值班的,给于适当的值班补助费。

十、节假日期间,实行领导带班制度。

十一、对于因值班缺位和不负责任造成损失、影响的,给与公开批评和和经济处罚。

十二、值班时间安排:男同志负责夜班,晚8点——次日早8点;女同志负责白班,分为2班,早8点——下午2点,下午2点——晚8点。每周值班表由办公室负责印发。

十三、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乡镇机关值班制度篇十六

为加强机关的值班工作,方便群众办事,对机关值班作如下规定。

一、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在值班时间不得无故离岗,值班室必须不断人,值班组主要负责处理突发性事件,接待群众来访,遇到重大事件要及时报告街道有关领导,各值班组长要做好值班交接手续,并作好值班记录,实行零记录制度。

二、因事、因病确需请假的,按机关请销假制度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本值班组的班子成员及值班组长同意,可暂不参加值班,但不发当日的值班补贴。

三、临时因事因病需找本机关其它工作人员代值班的,须先告知本班的值班组长,并落实相应的代班人员。

四、值班半途离开,或不住宿应视为不在岗。

五、成立值班督查组,督查组由副书记、纪工委书记和组织委员组成,检查组经常性地开展督查,督查情况次日公布。

乡镇机关值班制度篇十七

1.要坚守岗位,没有特殊情况,不的擅离岗位,如必须离开,应有代替。

2.要履行换班交接手续,同值班人员交代清楚当天值班情况。

3.要热情接待来访人员,认真听取来访内容,并及时作出答复。

4.要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及群众反映做好上传下达。

5.要提高警惕如发生案件、事故或其他紧急情况应及时报告上级并做好应急处置。

6.要及时调解民事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7.要详细分项记录值班期间的问题。

8.要及时处理职权范围内的事务,维护好本村的日常工作生活秩序。

上述制度望值班人员认真执行。如有失职,造成后果视其情节予以处分,并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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