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学校健康单位申报理由(4篇)

  • 上传日期:2023-03-17 19:4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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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健康单位申报理由篇一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增强广大企业和职工的健康意识、提高健康水平为目标,全面深化“健康企业”创建活动,营造安全健康的生产和工作环境,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不断提高企业职工的健康素质和生活品质,促进企业科学发展、健康发展、和谐发展。

年,全县规模企业创建“健康企业”达到20%以上,年达到30%以上,年达到50%以上,年达到70%以上。

(一)生产安全标准。

(1)具备《安全生产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2)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相关制度;

(3)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职工掌握本岗位应知应会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和操作规程;

(5)消防器材设施齐全,性能完好;

(6)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经费,保障劳动保护费用支出,按岗位需要,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

(7)安全防护设施运转正常,有完善的检查、维修、养护制度;

(8)为全体职工按时足额缴纳国家规定的工伤等社会保险费;

(9)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职工开展演练,并及时对演练工作进行评估、总结;

(10)无工伤死亡事故(煤矿、冶金、化工、建筑等高危行业死亡率不超过国家控制指标),此项为一票否决条件。

(二)职业卫生标准。

(1)企业安全卫生、职业病防治基础资料齐全、准确;

(2)每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检测合格率达90%;

(3)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对职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性健康检查;

(4)职业病体检的时间和检查项目应符合《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要求,根据检查结果,对不适宜继续从事本岗位工作的职工及时调离;

(5)每2年对职工进行一次全员健康体检,建立高血压、心脏病等心脑血管疾病管理体系,进行跟踪管理,对职业禁忌人员及时调整工作岗位;

(6)企业职工健康档案资料真实、完整,建档率达100%;

(7)设置职业病危害及防治措施的公告栏、宣传栏,定期公示有关信息;

(8)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9)对接触有毒有害因素的职工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按需配置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按时发放保健津贴;

(10)职业防护设备运转正常,有完善的检查、维修、养护记录;

(11)制定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2)定期开展职业危害事故救援演练,并做好评估、总结;

(13)无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此项为一票否决条件;

(14)企业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引进项目中严格履行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手续。

(三)环境卫生标准。

(1)企业建筑规范,环境整洁,厂房外墙清洁干净;

(2)厂内道路平整、硬化,无坑洼、排水畅通,无积水;

(3)环境绿化美化,厂区绿化率达到市“环保绿色企业”标准(厂区绿化率达到30%以上);

(4)根据行业特点,使用安全、清洁燃料,工业废水、废气按照国家标准达标排放;

(5)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或处置率达到80%,无工业危险废弃物排放;

(6)合理设置停车场,划线管理,停放有序;

(7)厂内运输车辆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8)办公区室内环境整洁美观,窗明几净,物放有序;

学校健康单位申报理由篇二

为贯彻落实全国爱卫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7部门《关于推进健康企业建设的通知》要求,深入推进健康崇义建设,促进健康“细胞”建设广泛开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关注影响职业人群健康的因素、保障劳动者身心健康为目标,营造安全健康的生产和工作环境,不断提升职工的健康素养和生活品质。

全县各级各类企业。

县工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各负责本领域企业的创建工作(有帮扶单位的企业由县工信局负责,无帮扶单位的企业由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下同),根据综合评估,择优推荐2家以上企业(即:县工信局推荐2家以上,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推荐2家以上)申报健康企业。

创建工作实施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筹备动员阶段(8月中旬之前)。县工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督促各企业根据创建工作需求,落实专人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分解目标任务,做好组织动员和宣传工作。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8月下旬-9月)。县工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督促各企业参照《健康企业建设规范(试行)》(附件1)要求,开展自查评估,完善各类工作项目及相关资料整理建档,确保各项工作指标达到健康企业标准。并于9月30日前按照树立典型的工作要求将《健康企业建设示范单位申报表》(附件2)及相关工作台账资料报送县健康崇义建设办公室。

第三阶段:考核验收阶段(10月底之前)。健康崇义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县工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推荐的企业名单,依据《健康企业建设规范(试行)》标准,对推荐企业进行创建效果评估考核。

(一)提高思想认识。劳动者是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是社会财富、精神文明的创造者。开展健康企业建设,是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xxx职业病防治法》、《健康江西2030规划纲要》等有关要求,是践行“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实施健康中国在职业健康领域的具体实践,推进健康企业建设,指导各类企业开展健康建设,是健康崇义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健康企业创建以政府领导、部门统筹协调、企业负责、专业机构指导、全员共建共享为指导方针,把健康企业创建纳入健康崇义建设总体部署。县卫健委负责卫生与健康服务指导,开展职业病防治和职业健康有关工作,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知识普及。县工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发挥行业管理作用,引导和促进企业积极参与,做好创建企业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申报。县生态环境局负责监督管理影响劳动者健康的生态环境问题。县总工会要维护劳动者权益,倡导劳动者积极参与。团县委、县妇联要维护青年、妇女的健康权益。

(三)强化技术指导。各单位要充分发挥专业技术机构和专家作用,为健康企业创建的技术指导、标准解读、人员培训、考核提供技术支撑。县卫健委、县疾控中心为健康企业创建技术指导单位。各企业参照《健康企业建设规范(试行)》要求,定期对创建效果进行评估。

(四)广泛宣传动员。各单位、各企业充分利用各类传媒,加强对健康企业创建工作的宣传,推动全社会关心、关注、支持健康企业建设,促进全县健康企业建设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学校健康单位申报理由篇三

为深入推进国家级健康促进县建设,顺利完成健康县城创建任务,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健康水平,根据《溆浦县创建国家健康县城实施方案》和《溆浦县创建健康促进县及国家健康县城“健康细胞”工程建设目标任务及指导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分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健康中国建设为指导,把干部职工的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按照《溆浦县创建健康促进县及国家健康县城“健康细胞”工程建设目标任务和指导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强化健康优先理念,积极营造健康环境, 优化健康服务, 构建健康单位, 培育健康人群,持续改进健康影响因素,完善健康设施与制度,开展“健康单位”示范建设工作,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促进机关文明健康与和谐发展。

1、制定相关制度。局办公室负责制定促进健康单位建设和健康管理的相关制度,规范机关干部职工日常管理;负责设立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标识,组织制定各股室、站、队卫生清扫及评比制度,提高卫生管理目标,提升健康生活水准。

2、宣传健康知识。在单位设置健康教育专栏,宣传膳食营养和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开展健康教育讲座,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心理健康等知识;组织健康知识竞赛,提高健康素养。

3、开展控烟活动。开展禁烟宣传活动,提高干部职工对吸烟危害的认识,增强控烟意识。在办公楼门口、楼梯间、会议室、办公室、卫生间等公共区域张贴禁烟标识;制定明确的控烟奖惩制度,配备控烟督导员,打造单位公共场所为无烟环境。

4、营造健康环境。设立固定宣传栏、报架,提供健康宣传资料,配备血压计、血糖仪、身高体重计等设施;保持单位环境整洁,每周组织干部职工清理和打扫办公室卫生,评比出最干净、最整洁股室,确保门窗净洁、地面干净、物品用具摆放整齐,环境清爽。单位大院车辆停放有序,楼道照明良好,通畅防滑。

5、丰富健身活动。建立健康促进和健康管理相关制度,如工间操、办公室运动操、运动会等;办公环境配备健康促进设施,如小哑铃、弹力带、减压球等。每半年开展一次文体娱乐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参与跑步、登山、球类和健身等活动,提高干部职工身心素质。

6、开展健康体检。每年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到县人民医院进行健康体检,准确掌握自己的身体状况,达到“早诊断、早预防、早治疗”的目的,确保干部职工身体健康。

1、统一思想认识。全体干部职工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建设健康单位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始终坚持把建设健康单位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

2、大力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微信群、宣传栏和干部职工会等,广泛宣传健康机关建设的目的、意义和内容等,提升单位干部职工参与建设健康单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建设健康单位的良好氛围。

3、携手整体推进。科学安排人力物力财力,统筹单位各股室,携手奋进,相互支持,相互配合,不断提高创建工作水平和质量,确保创建健康单位目标如期实现。

学校健康单位申报理由篇四

以xxx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平安”、“平安”的战略目标,在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全面深入地开展“省、市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建立和规范校园安全工作机制,落实安全管理的措施和责任,促进学校安全稳定,营造优良的教书育人环境。

一、组织领导

“省、市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实现党政领导、综治指导、主管部门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按照“一家为主、多家参与、条抓块包、齐创共建”的办法组织实施。成立我县平安校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县教育局为牵头单位,县教育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县教育局、综治办、公安局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县司法局、劳动局、城管局、卫生局、工商局、文化局、新闻出版局、团县委、县保险行业协会等单位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一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承担日常工作,县教育局分管领导兼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担任办公室成员。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见附件1.

二、创建范围

“省、市平安校园”的创建范围是: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时间范围是:2011年12月开始至2013年11月止,为期五年。

三、创建标准与目标

“省、市平安校园”的创建标准是:《“省平安校园”创建考核验收细则》(见省三部门通知的附件)以及省三部门通知第二条:目标任务。

创建“省平安校园”: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按《“省平安校园”创建考核验收细则》的考核分数不低于90分,全县中小学每年建成率不低于5%,创建期满“省平安校园”的建成率达25%。

创建“市平安校园”: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按《“省平安校园”创建考核验收细则》的考核分数不低于85分,村级完小不低于80分,全县学校每年建成率不低于20%,力争五年内100%创建成为市级“平安校园”。

幼儿园参照《中小学“省平安校园”创建考核验收细则》执行,创建省级平安校园的考核分数不低于90分;创建市级平安校园不低于80分,每年建成率不低于20%。

四、申报与考核

1.申报

申报“省平安校园”:各县、区教育局会同当地综治办、公安(分)局对所属学校进行考核后,每年按不低于所属学校5%的比例向市教育局申报。申报时均须提交《“省平安校园”创建申报表》(见省三部门通知的附件),申报时间为:2012年至2013年每年5月20日至5月31日。

申报“市平安校园”:各县、区教育局会同当地综治办、公安(分)局对所属学校、幼儿园进行考核后,每年按不低于所属中小学(含中职校)20%的比例向市教育局申报,对幼儿园的申报也按不低于所属幼儿园20%的比例进行。申报时均须提交《“市平安校园”创建申报表》(见附件2),申报时间同申报“省平安校园”的时间。

2.考核

对“省平安校园”的考核:市教育局接申报材料后,由市教育局、综治办、公安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考核验收,对成绩达90分(含)以上的学校,按省定名额向省教育厅申报达标验收。

申报“省平安校园”,经省教育厅牵头会同省有关部门联合组织的考核验收认定合格后,由省授予“省平安校园”称号并颁发铜牌。

对“市平安校园”的考核:市教育局接申报材料后,由市教育局、综治办、公安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考核验收,审核申报材料,对成绩达规定分数以上的学校、幼儿园授予“市平安校园”称号。

“省、市平安校园”创建考核每年度进行一次,5月份,各县、区、学校进行创建活动自评与申报;6月份。市组织考核验收,统一向省申报达标验收;8至9月份,迎接省组织的考核验收认定。

五、工作要求

“省、市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是省、市学校平安建设的一件大事,是新形势下维护学校稳定和保证学校安全的新举措,全县各学校要认真学习领会省、市通知精神,高度重视平安校园创建工作。

1.各学校加强组织领导应成立平安校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实施办法或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广泛宣传发动,精心组织实施。

2.积极推进平安校园创建工作

各学校要围绕创建标准,狠抓创建措施的落实,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序地推进创建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教育局将根据各学校、幼儿园的创建情况,分别排出创建批次。

3.加强平安校园建设

创建活动要做到以评促建,不断提高学校平安建设的水平,增强学校平安建设的实力,对于平安创建硬件设施薄弱的学校,要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达到规定的硬件标准。

县平安校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将对创建活动的开展进行跟踪督查,对创建活动开展扎实的学校及时给以通报表扬,对达标学校及时推荐申报省、市级平安校园,对工作松懈、措施不力、被动落后、影响全县创建大局、甚至发生严重问题的学校,视情况给以通报批评、综治警示、直至一票否决。今年是开展“省、市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第一年,各学校要迅速启动创建工作,做到开头头、起好步、为今后几年的创建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形成校校抓创建、争先进的氛围,通过创建活动全面提升我县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水平,为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提供可靠保证。

本意见未尽事宜,按《省教育厅、省综治办、省公安厅关于开展“省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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