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张爱玲的读书笔记(优质13篇)

  • 上传日期:2023-11-09 19:19: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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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的读书笔记篇一

前些时候,在语文课上老师给我们讲解了张爱玲的《天才梦》,我发现她是一位很独特的作家。之后,我去图书馆借了一本《张爱玲传》,想了解一下张爱玲。

我看完《张爱玲传》,知道了一些她的生活背景。张爱玲,本名张瑛,河北丰润人,生于上海。她的祖父张佩纶是清末清流派名臣,有这显赫的家庭背景。而她的童年并不快乐。她的父母离婚之后,父亲一度扬言要杀死她,而她逃出父亲的家去母亲那里,母亲不久去了英国,她本来考上了伦敦大学,却因为赶上了太平洋战争,只得去读香港大学,要毕业了,香港又沦陷,只得回到上海。她与胡兰成的婚姻也是一个大的不幸,最后只得远走他乡。1939年,年仅18岁得张爱玲《西风》月刊上发表第一篇作品《天才梦》。因此在文坛上崭露头角。她的代表做有小说集《传奇》,散文集《流言》,长篇小说《秧歌》《赤地之恋》。也许是因为她性格中的矛盾,她的作品既有古典的韵味,又具有现实的气息。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名门之后,贵族小姐,却骄傲的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悲天怜人,时时洞见芸芸众生:“可笑”背后的“可怜”,但实际生活却县得冷漠寡情;她通达人情世故,但她自己无论待人穿衣均是我行我素,独标孤高:她在文章里同读者拉家常,但却始终保持着距离,不让外人窥测她的内心;她在40年代的上海大红大紫,然而几十年后,她在美国又深居简出,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以至有人说:“只有张爱玲才可以同时承受灿烂并且在喧闹与极度中孤寂。”

张爱玲的作品在香港很受欢迎,用现在的流行语说,她有许多的粉丝。但因其涉及对大陆社会状态描写而被视为反动作品。直到二十世纪后期,她的作品才在大陆得到了流传和热爱。她现在仍是读者心中最有感染力的现代作家之一。可以说张爱玲是一个传奇。在过去的'日子里她引起了三轮热潮,一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港台文化初入内地,张爱玲和沈从文一起被发现的“出土文物”;二、1995年她在美国去世,文坛开始回顾和讨论她的作品和人生,她的书热卖;三、21世纪初,张爱玲以小资鼻祖的身份再次成为热门词汇。

在张爱玲的散文中,我最喜欢的是《天才梦》。她使我大吃一惊,18岁的人,尽写出如此沧桑,如此悲凉的内容。大多是因为她生活的环境吧!因为有显赫的家庭,她什么家务都不用做而在她离家出走,和母亲生活在一起时,她发现她有太多的东西不会。她是一个天才,但她在生活上却是低能者。她三岁能背唐诗,七岁写一部小说,但18岁得她却无法面对现实生活中的种种问题。在这篇散文中我最为喜欢的一句话是“生活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张爱玲是一个兰心惠质,感觉敏锐,心理细腻的人,所以,她认识到了更加美丽的生命,把生命比作华美的袍,但同时有因为他敏锐的感觉,使得她是以个孤独的人,不善于交际,也使她认识到世界的丑陋和生活的艰辛。所以热爱生命就要正确和经历那些艰辛和苦恼。

在读她写的内容时,心中不由得有些伤感,不由得想到了她的一生。只有她哪样的人,才可以细腻而又伤感的文字。也许在当今作家辈出的日子里大家都已不在怎么关心张爱玲,但她的作品,她的灵魂永远流传下来,影响着那么一些人,那么一些事。希望大家有时间也阅读一些张爱玲的作品,定有所感悟、认知。

张爱玲的读书笔记篇二

至少现在提到张爱玲,我们不必像十几年前那样,从最起码的abc的介绍开始了。那时一般的读者固然不知张爱玲何许人也,即使研究现代文学的人,对这位作家也多半是知其名,而未见其书。如今说张爱玲在祖国大陆家喻户晓,肯定是夸张,但若说她在今天的读者中是最有号召力的现代作家之一,则不算过分。知名度可以来自学术界的肯定,更可来自传媒的作用,张爱玲于二者都沾点边,同时沾光沾得都不算大:与许多新文学作家相比,她在文学史上被给予的地位不算高,得到评价介绍的机会也不算多。此外,她的作品甚少被改编成电影、电视剧之类,即或有改作,也影响甚微。所以她的名声日高,靠的还是一种“原始积累”——她的小说散文渐渐俘虏越来越多的读者,多半还是仗着三五人的谈论,口口相传的推荐、介绍。也许这样慢慢建立起来的名声比起传媒造成的轰动效应是更靠得住的。

喜欢张爱玲的读者对她的书真是喜欢,阅读的本身即能给他们莫大的快感。乐趣还可以来自其他,是关于张爱玲的一切,那就是非同一般地喜欢,可以为这“不同一般地喜欢”作证的是,由港台那边传过来的“张迷”一词,在祖国大陆是越来越有市场了。怎么个“迷”法?寻觅她的书是一端,市面上换了各种名目出版的张氏作品多相重复,只要有一篇未见过,必要不避多数地重复买了来;搜罗有关张爱玲其人的种种又是一端,张爱玲的一言一动,不管是现在的还是过去的,再扩大一点,但凡与张有关系的人的情形,都想知道,知道并不满足,还要各就自己对张的判断,说长道短一番。而大多数人此类举动,并无功利的目的,既无当作家的宏愿,也无做研究的打算,这就是“迷”的境界了。祖国大陆的“张迷”资历尚浅,还可看看海峡的那一边。几年前台湾《联合文学》曾举办过一个活动——“谁最像张爱玲?”一是看长相,参加者将自己的照片寄了去;一是看文章,谁人所作最像出自张的手笔。此举是有组织的“迷张”,由一家纯文学杂志搞这样的活动,极是少见,从中也可看出张在港台的号召力,足以使她被当做——至少是在一个不算小的'圈子里——一个明星式的公众人物来对待。

近年来张爱玲风靡祖国大陆的原委,可以有多种解释。现代文学史得到修正,一些一度不见“经传”,未云禁毁而形同禁毁的作家——如周作人、钱钟书、张爱玲、林语堂、梁实秋等人,其作品重新得到与祖国大陆读者见面的机缘,一读之下喜出望外,这是其一;意识形态的喧嚣平息下来,张爱玲入世近俗的态度,她执著于饮食男女、吃穿用度、身边琐事等人生之常的内容令读者油然生出返朴归真的亲切感,这是其二。此外更有属于她而别的作家没有的独特韵味,等等。不管怎么说,在祖国大陆,“张迷”的队伍是日渐壮大了。

然则许多人崇拜鲁迅,并不称做“鲁迷”;不少人服膺周作人,并不称做“周迷”,何以嗜张的人称做“张迷”?以文学而论,我们知道有“金庸迷”、“琼瑶迷”,却很少听说有人以之称呼喜欢严肃作家的人。张爱玲的作品恰好有通俗的一面。有一类作家,为人为文极富英雄气概和悲剧的崇高感,在读者心中激起的,更多是高山仰止的崇敬之情,像鲁迅;有一类作家,学识渊博,所作出经入史,旁征博引,普通读者难入堂奥,知者亦唯有叹服,像周作人、钱钟书;有些作家所写虽是身边事,然而游戏三昧,生活被过于经意地“艺术”化,如林语堂、梁实秋,也还是雅人深致。不论为斗士,为隐士,为名士,为饱学之士,有一共同点——那不是常人或曰“俗人”的境界。张爱玲之“通”俗,不仅在于她写过《十八春》这样的通俗小说,亦不仅在于她的某些小说的可读性、趣味性,更在于她对人生的关怀是近于常人的,由此而在阅读中无形产生的亲近感无疑是众多读者可以对其人其书入“迷”的重要原因。

另一个解释是,张爱玲是个女作家。尽管她对将女作家“特别分作一栏加以评论”心有不甘,可是一般读者对女作家另眼相看,更怀有普遍的好奇心,看来却是不可免的事实。而且,阅读女作家的作品,读者更容易做人、文合一之观,迅速越过其作品而寻求对作者本人的了解,甚至往往对本人的兴趣超过了作品,这也是“迷”之为“迷”的一端。翻翻现代文学史,女作家的生平经历、个人生活显然要比男作家更能挑起普通读者张看的欲望,也更容易被涂染上传奇色彩。有的作家,像白薇,其作品时过境迁,不大有人读了,其传记倒不乏读者,即如丁玲、萧红,读者对其传记的兴趣也绝不在其作品之下。

对于读者大众,女作家似乎天生就带着神秘感和传奇性。张爱玲其人在“张迷”眼中是更带传奇色彩的。她的几篇自传性散文道出了她早年生活中的不幸与她内心的孤独,她与汪伪政府高官、长她十五岁的胡兰成的一段没有结果的婚恋更是一段不寻常的经历。假如说她的生平与萧红、丁玲、白薇诸人的经历相比尚不够浪漫或富于戏剧性的话,那她奇特的出身背景,她的衡之以常理常情可称冷漠怪僻的性情,对读者的好“奇”心是一种大大的补偿。她的性格中聚集了一大堆矛盾: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人生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名门之后,贵府千金,却骄傲地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悲天悯人,时时洞见芸芸众生“可笑”后面的“可怜”,但在实际生活中却显得冷漠寡情;她通达人情世故,但她自己行来却是从衣着打扮到待人接物,均是我行我素,独标孤高;她在文章里同读者套近乎、拉家常,但始终保持着距离,不让外人窥测她的内心;她在40年代的上海大红大紫,风头出尽,几乎得到电影明星般的风光,然而几十年后,她在美国又深居简出,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以致有人说:“只有张爱玲才可以同时承受灿烂夺目的喧闹及极度的孤寂。”凡此种种,均使张爱玲成为一个谜一样的人物,而谜,往往更使人入“迷”。

然而,如果要在传奇上做文章,我们最好还是去寻思张爱玲作为一个作家的传奇——她的有异于众的创作历程。张爱玲名作《传奇》、《流言》中的全部作品均写于二十五岁以前,那时她对人性已有独到的、稳定的把握,技巧已相当圆熟,文字则更臻于化境,这样的早熟早慧,求诸现代文学史,再无第二人;现代女作家中有以机智聪慧见长者,有以抒发情感著称者,但是能将才与情打成一片,在作品中既深深进入又保持超脱的,张爱玲之外,再无第二人;张爱玲既写纯文艺作品,也写言情小说,《金锁记》、《秧歌》等令行家击节称赏,《十八春》、《不了情》则能让读者大众如醉如痴,这样身跨两界、亦雅亦俗的作家,一时无两;她的中学、大学教育均在西式学堂里完成,但她却钟情于中国的小说艺术,在创作中自觉地师承《红楼梦》、《金瓶梅》的传统,新文学作家中,走这条路子的人,少而又少。

归根结底,张爱玲是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位杰出作家,而不是作为一个怪人、异人而存在的。也许她将不仅仅属于现代文学史。遥想几十年、几百年后,她会像她欣赏的李清照一样,在整个中国文学史上占据一个稳定的位置也说不定,而我们知道,那时候今天为我们所熟知的许多现代作家肯定都将被忽略不计了。还可以肯定的是,那时候的人们如被张吸引,重要的将不是她的传奇经历,而是她的作品散发的独特的芬芳。假如张爱玲真像她在《天才梦》中戏称的那样,“除了天才的梦之外一无所有——有的只是天才的怪僻缺点”,那我们不必如此认真地对待她,虽然仔细想来,每一个普通人的生活作为个案都有分析的必要,但也只是“必要”,不大可能。另一方面,即使是一个天才,他的怪僻、逸闻之类,也只配充当茶余饭后的谈资,单纯的称奇足以造谜而无助于解惑。如果我们追求的是一种理解,是对张爱玲的完整的认识,那么我们对待这位作家,最好还是采取她本人看人看世的态度:“在传奇中寻找普通人”——将“传奇”归于不奇,倾听她所乐道的“通常的人生的回响”。

张爱玲这位作家的内心世界和常人太不一样了,显赫家世她有,写作奇才她有,乱世情缘她有,但在这背后却是很多人意想不到的父母离异,遭父虐待出走,香港大学求学,深爱着的丈夫背叛,出走大陆到香港,最后美国定居的人生经历。她追寻单纯的爱情,可以完全不顾世俗,胡兰成有家有室,但她爱也就全然不顾世俗的眼光了,投入的彻底,却也因为受到背叛决绝的彻底。这样的女性生在20世纪40年代的上海只能说是那个年代的产物,有这样的经历、背景、无所畏惧的性格造就了这样一位让人感慨其人生、赞叹其才情的女性。

胭脂红,美人泪。旷世奇才,才艺倾天下。生花妙笔真性情,临水自怜,谁解其中意?

情已了,泪难收。梦回千里,惆怅还依旧。多情女子空牵挂,轻叹红尘,误落凡世花。

上个世纪的旧上海,撩拨起一段段往事,拂去了岁月的尘埃,翻阅那一段泛黄的历史,一个身影伴着熠熠的光芒渐渐清晰,带着些历尽沧桑的落寞,带着些照花自怜的孤傲,穿过那一片摇曳的,绚丽的旗袍,经过那一段动荡时局下的流光溢彩,跨越了岁月的间隔,徐徐走出。张爱玲,一个拥有着旷世之才的奇女子,一个拥有过铭心之恋的痴女子,一个历经磨难而又隐退于现实之中的不平凡的女子,一朵误谪凡尘的花。

旧上海的洋房里,华丽的装饰蒙上了陈旧的色彩,像是岁月雕刻过的痕迹,出生在这样一个落魄的家族,她没有赶上这个家族的热闹,她来的太晚了,家族的显赫繁华已成为过去,她只看到一个灰暗的,巨大而又虚浮的王朝的背影,带着没落贵族的陈腐味。父母激烈的争吵,经济的压力,母亲远赴法国的离去,父亲不由分说的打骂,继母刻薄狠毒的恶言恶语,使她过早的体会到了心灵的创痛,积累了最初的人生悲剧意识,也正是这些经历使她在日后的作品中,以“入世挑剔者”的眼光无情剖析着人情世事的阴暗丑恶。

才华横溢,这是张爱玲不幸中的万幸。家族的没落,动荡社会的沉落,没能摧毁她的前程,却成就了一个奇才的诞生,圆了一个乱世天才之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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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的读书笔记篇三

“夜深闻私语,月落如金盆”。这个时候,关了灯,躺在床上,和一部手机吐露出来的也是真真切切的心腹话了吧。那这篇读书笔记就记录自己絮絮叨叨的心里话。

《流言》是张爱玲的散文集之一。不知道为什么,特别喜欢张爱玲。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高中班级有一个叫做张玲的女孩,让我听张爱玲这个名字就觉得亲近。我喜欢张爱玲三个字读起来响亮。张爱玲原名张瑛,母亲送她上学第一天,填名字录,觉得自己的名字读起来暗调调的,遂由英文名改成爱玲。通俗得越读越喜欢,也就不再换了。

第一次接触张爱玲(我文中所有出现的张爱玲,意思是有关写张爱玲的书籍或者是她写得书)是在母校所在地——淮南,毕业半年正值冬天,因为孤身一人,漂泊了竟然想回到母校的怀抱,求她收留我,终究还是离开了。我在等火车之寄,百无聊赖,走进新华书店,不经意拿了一本书,讲得就是张爱玲的身世。

因为自己当时孤独无依的处境,看到张爱玲凄惨的身世,不免觉得我同她一样。可惜要乘车,只读到3/4的样子,她去香港求学就戛然而止了。终究没看到她与她爱的人之间的故事,很是遗憾。可是,那本书的名字,封面是什么样,全然不记得了。记忆中冷冰冰的下午,一个书架,一排排书,一个女孩子窝在书架的脚下看同她一样可怜的人的身世,女孩的内心彷徨无助,脸上的神情却是同情张爱玲,也是在同情自己。这个画面轻飘飘,雾蒙蒙的不清楚,可是却怎么也散不去,深深地停留在心中某个角落。

后来见到张爱玲一句极其经典的话: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玫瑰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玫瑰成了“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玫瑰就成了饭桌上的一颗饭黏子,红的成了心口上的朱砂痣。

写婚姻中爱情的逝去,几个比喻,就将爱情败给了时间,现实,琐碎,幻想说得是多么的通彻。然而她得有多爱胡兰成,才能写得痛彻心扉,是有多才情,才能有如此妙语。

直到现在,决定认认真真博览群书,才下了决心,买了一套张爱玲,誓必要弄清楚张爱玲,尤其是她与胡兰成的爱情。

保留着对张爱玲爱情故事的好奇心,《流言》里收集的散文,无一篇与此相关。不搞清楚不罢休的心态,竟然想接着一本一本地读。

看《流言》时无时无刻不感叹张爱玲的想象与细腻。最后一篇《太太万岁题记》里,切开的青椒,成为耳朵的样式。主妇们清理每一瓣里面的籽和丝丝缕缕的棉毛,是在给孩子掏耳朵。还有“头发落下,披披拂拂”这样的叠词,我真是极爱极爱得。

张爱玲看戏,看画,读诗,品他们出来的语言却又一种按她的喜好,鸡蛋里挑骨头的嫌弃。她也说过,相对于同龄人,他瞧不上得。所以我读得时候不免会想,既然你看不上,还看它干什么?心生厌恶之情。可是厌恶了,还要去看,是真爱了吧。

我还极佩服张爱玲创作的素材都是身边之事,比如《被窝》,《说胡萝卜》,《雨伞下》。《说胡萝卜》行文二百字不到,就是说的一种用胡萝卜做得汤,没了。《雨伞下》更短,描写了下雨,没伞的人往撑伞的人身边躲,反而被伞边的雨帘子淋得更湿。穷人巴结富人,下场终究是不好的。冬日睡晚了,窝在《被窝》里睡不着的所思所想,中国人的,日本人的,欧美人的被子,床单之间的区别。这些都是一个人生活的情趣吧,看到觉得有意思的`事,用有意思的语言写出来,回头再读,又觉得有意思,那么生活就是有意思了。

《流言》中看得最伤心的一篇是《私语》,读了两遍,每遍都会抹眼泪。张爱玲自叙身世,凄凄惨惨戚戚,说她姑姑家无它本身是完整的,她是个外来人,所以才会经常打坏东西。她想念自己在天津的家。我想念很多人,为什么想念,就是因为见不到呀!我现在在上海如一场梦似的,不知是醒着还是睡着。就算和爸妈生活在一起,也觉得这儿于我不是我的家,我只是借住一段时间,借我爸妈一段时间。从小到大,跟着奶奶,暑假寄居在舅舅,姑妈家,从来没有觉得我有个家庭。所以我是极渴望有个家的,然后就是越渴望越没有。现在和爸妈一起时间渐渐长了,家庭的嬉笑怒骂也算体验到了,烦人但也甚是喜欢。

《流言》中让我最惊叹的是《中国人的宗教》。“表面上中国人是没有宗教可言的。中国知识阶级许多年来一直是无神论者。佛教对于中国哲学的影响又是一个问题。可是佛教在普通人的教育上似乎留下很少的痕迹。就因为对一切都怀疑,中国文学里弥漫着大的悲哀。只有在物质的细节上,它得到欢悦——因此《金瓶梅》,《红楼梦》仔仔细细开出整桌的菜单,毫无倦意,不知为什么,就因为喜欢——细节往往是和美畅快,引人入胜的,而主题永远悲观。一切对于人生的笼统观察都指向虚无。

世界各国的人都有类似感觉,中国人与众不同的地方是:这“虚无的空虚,一切都是虚空”的感觉总像个新发现,并且就停留在这阶段。一个一个中国人看见花落水流,于是临风洒泪,对月长吁,感到生命之暂,但是他们就到这里为止,不往前想了。灭亡是不可避免的,然而他们并不因此就灰心,绝望,放浪,贪嘴,荒淫——对于欧洲人,那似乎是合逻辑的反应。像文艺复兴时代的欧洲人,一旦不相信死后的永生了,便大大地作乐而且作恶,闹得天翻地覆。”

其他有关写作的《天才梦》,《写什么》,《诗与胡说》也给了我看书,写作上的指点。我学习写作的方式是看别人的文章,并且一点儿都不学习写作的章法,因为我怕拘泥了我的想象,所以总觉得我是野路子,写出来的东西不够正常,高潮,铺垫,留白……胡乱排序。所以也没那个自信向别人炫耀我写了一篇文章,你看看呗。更像日记,但是鲁迅不也是写日记出身的么,或许我这个也有可读之处吧。

昨晚把《流言》放回到书架上,因为经常摩挲,封面边角泛白,我又想到我现在学得摄影,线条的艺术,只是又不太懂,只是觉得好看,有意思。用了“点兵点将”的方式挑到了张爱玲的《倾城倾恋》,取下可以活动的封面,想让她永久保留干净如新的样子。内页第一张的颜色是石灰泥色,一个字也没有。再看封面,一大群水墨蓝,像花,其他的也看不出来了。

张爱玲的读书笔记篇四

扣了张爱玲和读书笔记两个高帽子,惶恐自己承受不住自己对下文的期待,竟不知怎么写下去了。

“夜深闻私语,月落如金盆”。这个时候,关了灯,躺在床上,和一部手机吐露出来的也是真真切切的心腹话了吧。

那这篇读书笔记就记录自己絮絮叨叨的心里话。

《流言》是张爱玲的散文集之一。不知道为什么,特别喜欢张爱玲。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高中班级有一个叫做张玲的女孩,让我听张爱玲这个名字就觉得亲近。我喜欢张爱玲三个字读起来响亮。张爱玲原名张瑛,母亲送她上学第一天,填名字录,觉得自己的名字读起来暗调调的,遂由英文名改成爱玲。通俗得越读越喜欢,也就不再换了。

第一次接触张爱玲(我文中所有出现的张爱玲,意思是有关写张爱玲的书籍或者是她写得书)是在母校所在地——淮南,毕业半年正值冬天,因为孤身一人,漂泊了竟然想回到母校的怀抱,求她收留我,终究还是离开了。我在等火车之寄,百无聊赖,走进新华书店,不经意拿了一本书,讲得就是张爱玲的身世。

因为自己当时孤独无依的处境,看到张爱玲凄惨的身世,不免觉得我同她一样。可惜要乘车,只读到3/4的样子,她去香港求学就戛然而止了。终究没看到她与她爱的人之间的故事,很是遗憾。可是,那本书的名字,封面是什么样,全然不记得了。记忆中冷冰冰的下午,一个书架,一排排书,一个女孩子窝在书架的脚下看同她一样可怜的人的身世,女孩的内心彷徨无助,脸上的神情却是同情张爱玲,也是在同情自己。这个画面轻飘飘,雾蒙蒙的不清楚,可是却怎么也散不去,深深地停留在心中某个角落。

后来见到张爱玲一句极其经典的话: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玫瑰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玫瑰成了“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玫瑰就成了饭桌上的一颗饭黏子,红的成了心口上的朱砂痣。

写婚姻中爱情的逝去,几个比喻,就将爱情败给了时间,现实,琐碎,幻想说得是多么的通彻。然而她得有多爱胡兰成,才能写得痛彻心扉,是有多才情,才能有如此妙语。

直到现在,决定认认真真博览群书,才下了决心,买了一套张爱玲,誓必要弄清楚张爱玲,尤其是她与胡兰成的爱情。

保留着对张爱玲爱情故事的好奇心,《流言》里收集的散文,无一篇与此相关。不搞清楚不罢休的心态,竟然想接着一本一本地读。

看《流言》时无时无刻不感叹张爱玲的想象与细腻。最后一篇《太太万岁题记》里,切开的青椒,成为耳朵的样式。主妇们清理每一瓣里面的籽和丝丝缕缕的棉毛,是在给孩子掏耳朵。还有“头发落下,披披拂拂”这样的叠词,我真是极爱极爱得。

张爱玲看戏,看画,读诗,品他们出来的语言却又一种按她的喜好,鸡蛋里挑骨头的.嫌弃。她也说过,相对于同龄人,他瞧不上得。所以我读得时候不免会想,既然你看不上,还看它干什么?心生厌恶之情。可是厌恶了,还要去看,是真爱了吧。

我还极佩服张爱玲创作的素材都是身边之事,比如《被窝》,《说胡萝卜》,《雨伞下》。《说胡萝卜》行文二百字不到,就是说的一种用胡萝卜做得汤,没了。《雨伞下》更短,描写了下雨,没伞的人往撑伞的人身边躲,反而被伞边的雨帘子淋得更湿。穷人巴结富人,下场终究是不好的。冬日睡晚了,窝在《被窝》里睡不着的所思所想,中国人的,日本人的,欧美人的被子,床单之间的区别。这些都是一个人生活的情趣吧,看到觉得有意思的事,用有意思的语言写出来,回头再读,又觉得有意思,那么生活就是有意思了。

《流言》中看得最伤心的一篇是《私语》,读了两遍,每遍都会抹眼泪。张爱玲自叙身世,凄凄惨惨戚戚,说她姑姑家无它本身是完整的,她是个外来人,所以才会经常打坏东西。她想念自己在天津的家。我想念很多人,为什么想念,就是因为见不到呀!我现在在上海如一场梦似的,不知是醒着还是睡着。就算和爸妈生活在一起,也觉得这儿于我不是我的家,我只是借住一段时间,借我爸妈一段时间。读书笔记从小到大,跟着奶奶,暑假寄居在舅舅,姑妈家,从来没有觉得我有个家庭。所以我是极渴望有个家的,然后就是越渴望越没有。现在和爸妈一起时间渐渐长了,家庭的嬉笑怒骂也算体验到了,烦人但也甚是喜欢。

《流言》中让我最惊叹的是《中国人的宗教》。“表面上中国人是没有宗教可言的。中国知识阶级许多年来一直是无神论者。佛教对于中国哲学的影响又是一个问题。可是佛教在普通人的教育上似乎留下很少的痕迹。就因为对一切都怀疑,感觉中国文学里弥漫着大的悲哀。只有在物质的细节上,它得到欢悦——因此《金瓶梅》,《红楼梦》仔仔细细开出整桌的菜单,毫无倦意,不知为什么,就因为喜欢——细节往往是和美畅快,引人入胜的,而主题永远悲观。一切对于人生的笼统观察都指向虚无。

世界各国的人都有类似感觉,中国人与众不同的地方是:这“虚无的空虚,一切都是虚空”的感觉总像个新发现,并且就停留在这阶段。一个一个中国人看见花落水流,于是临风洒泪,对月长吁,感到生命之暂,但是他们就到这里为止,不往前想了。灭亡是不可避免的,然而他们并不因此就灰心,绝望,放浪,贪嘴——对于欧洲人,那似乎是合逻辑的反应。像文艺复兴时代的欧洲人,一旦不相信死后的永生了,便大大地作乐而且作恶,闹得天翻地覆。”

其他有关写作的《天才梦》,《写什么》,《诗与胡说》也给了我看书,写作上的指点。我学习写作的方式是看别人的文章,并且一点儿都不学习写作的章法,因为我怕拘泥了我的想象,所以总觉得我是野路子,写出来的东西不够正常,高潮,铺垫,留白……胡乱排序。所以也没那个自信向别人炫耀我写了一篇文章,你看看呗。更像日记,但是鲁迅不也是写日记出身的么,或许我这个也有可读之处吧。

昨晚把《流言》放回到书架上,因为经常摩挲,封面边角泛白,我又想到我现在学得摄影,线条的艺术,只是又不太懂,只是觉得好看,有意思。用了“点兵点将”的方式挑到了张爱玲的《倾城倾恋》,取下可以活动的封面,想让她永久保留干净如新的样子。内页第一张的颜色是石灰泥色,一个字也没有。再看封面,一大群水墨蓝,像花,其他的也看不出来了。

张爱玲的读书笔记篇五

终于读完了手头的这本《张爱玲传》。说终于是因为断断续续读了有一段时间了,每天下午休息的时候会读几页,但是其实读得很认真,因为我一直希望能有一个机会看她的生平,而不只是她创作盛年时的作品和人们眼中她的作派。

我算不上她多么铁杆的迷,因为性格里浅薄的一面让我本能地不太愿意看悱恻凄迷的故事,如果是故事,我更喜欢喜剧的结局,如果是散文,那另当别论。最近可以看一点情节曲折复杂或者一些从开始注定结局无奈的故事了,但也只是浅尝辄止,以前是更加囫囵吞枣地匆匆略过很多不愿意看到的关于人性恶的细节的。但是我对她有些好奇,可能是因为不太了解她去国离家之后的境遇,以前所有看到的都是关于她在上海出名出得辉煌灿烂以及这些年再次卷起的热潮,可我知道,那短暂的几年肯定不可能是一个人的一生。

我不太喜欢斩钉截铁地评价一本书或者一个人,因为觉得自己可能不完全了解背后的故事。从这本书我得到我想要的信息,这大概就够了。作者体会得比较细腻,对张爱玲的描述多引自张爱玲自己的散文集子里的原话,这大概是因为,对张爱玲这样一个人生平的描述得到第一手的资料有一定的难度。有一点恼人的是,偶尔有错别字,还有就是有些大约是比较经典的话在不同段落里重复很多次的引用,使整个文章的气息也跟着压抑起来,也可能是因为在写张爱玲的缘故,而她的很多故事是那样一种调调。不过,我还是很勇敢地把它给看完了。关于她在美国三十多年的生活只占整本书的很小的一部分,想来一是因为资料有限,二则她最出名的作品都是在上海的日子里写就的,但这一小部分我仍然看得仔细,因为觉得,人生被隐去的大部分的岁月其实是平淡和挣扎。

看的过程里,时常会停下来,想一想,总觉得是有很多话要说的。看完后,又在心里沉淀了几天,却突然觉得,说什么好像也都是花架子,再重复或者引用原文也没有意义。只感叹,人生,是一件很真实的事。

张爱玲的读书笔记篇六

有人说:“她要的就是没有一朵花,没有一瓣眼泪送她退场,一个世纪的喧嚣华丽风流云散的寓言”。

张爱玲出身贵族,才华非凡,性情怪僻,两次成功的出走,两次无论如何都算不得成功的婚姻,一个传奇的女人,无数的人甚至说不清是为她的文字所折服,还是为她的'传奇所吸引。

我想正是因为她这一生的苍凉传奇,才写出了如此苦的《茉莉香片》,正如一壶茉莉香片,太苦了。

这个故事是发生在香港——一个华美的但是悲哀的城。

以至到最后传庆有了要丹朱死的念头,。当我读到“他用一只手臂紧扶住她的双肩,另一只手工劳动和就将她的头拼命地向地按,似乎要她的头缩回到腔子里去”。我感受到当时传庆多年的怨恨发了。身世的卑微,命运的坎坷,生活的不如。一下子全涌出了这个未曾了解世事的少年的心,他内心的恶恨终于在这一时刻彻底释放。他忽视了那夜满天眨眼的星星,看不到他眼前那个美丽善良的姑娘,心中浓烈的怨气让他透不过气,忽视了一切只知道报仇。他把怨气全部出在了言丹朱身上,言丹朱成为这一切悲剧的替罪羔羊,悲哀!

尘世有多么繁华热闹,张爱玲随手轻轻一揭,却让我们看见繁华似锦的幕布后哀凉的人生荒漠,在一般的感觉里,苍凉就应该是灰蒙蒙的那种,有些恍惚;有些谜离;而她的苍凉偏不如此,五光十色的,温暖的,舒适的,但后来总归让你沉下去,沉下去,成了朵云轩信笺上的一滴泪珠。成了朵云轩笺轩上的一滴泪球也不要紧,好歹仍是一个红黄的湿晕。

张爱玲笔下的苍凉总是湿润的,才分外的动人。

张爱玲的读书笔记篇七

《郁金香》张爱玲著载于《上海文学》2005年第十期尘封58年的张爱玲佚文《郁金香》近日出土。初读之下感觉故事比较平淡,不及《倾城之恋》的华丽苍凉,也不及《金锁记》的撼人心魄。但语言还是十足的张爱玲味,比如这样的描写:“一枝花的黑影斜贯一轮明月。一明,一暗;一明,一暗”。还有结尾处宝初“站在窗户跟前,背灯立着,背后那里女人的笑语啁啾一时都显得朦胧了,倒是街上过路的一个盲人的磬声,一声一声,听得非常清楚。听着,仿佛这夜是更黑,也更深了”,都是典型的张派风格。

《郁金香》的故事并不复杂,一如张爱玲过去的作品,在新旧杂糅掩映之中,展开旧式大家庭衰微的背景之下,两个少爷宝初、宝余与丫头金香之间的或明或暗,或轻薄或深婉的关系。情节看似单纯,但是结构非常讲究。作品以金香推门亮相始,以宝初的凄然回忆终,金香仿佛迎面而来,转身远去。在人物关系的发展中,可谓明修栈道,暗渡陈仓。作品开头写宝余狂追金香,使人误以为是要写金香与宝余之间的纠葛,并引出宝初与阎小姐之间的恋爱,然而山重水复之后才发觉金香爱的是宝初,而宝余最终与阎小姐成了婚。作品前半部分节奏缓慢,极力铺陈旧家庭中两三天间的日常生活情态,交待错综的人物关系。后半部分节奏骤然加快,倏忽已到中年。这种节奏类似于《金锁记》。后半部宝初渐成主角,金香等人退出画面之外,成为侧写的对象。结尾处,宝初与金香之间本有重逢的机会,然而在拥挤的电梯里,只听到别人喊她的名字,却无法分辨她的身影,两人擦身而过但却并未谋面。这与《红玫瑰与白玫瑰》结尾写振保与娇蕊在公共汽车上相遇的情景大异其趣。作品故事虽然简练,但是线索明暗交错,起伏有致,充分显示了张爱玲结构小说的才华。

作品中三个最主要的人物宝初、宝余兄弟和金香之间的三角恋关系,从框架上看多少有点《边城》的味道,然而内涵是迥然不同的。宝余是张爱玲笔下最擅长的花花公子形象,是那种既轻佻又世俗的角色。宝初和宝余同是庶出,但是同父异母。由于母亲早逝,宝初由宝余的母亲养大,并一起寄居在宝余的亲姐姐阮太太家里。这样的成长环境养成了宝初沉静、忧郁的性格。与宝余对金香的轻浮举止不同,宝初是认真的,含蓄的。他尊重金香,爱护她,但他的爱是有限的,也是软弱的。

对浪漫爱的拆解,尤其是对男x的怀疑一直是张爱玲早期小说的主题。只有到了《多少恨》《小艾》以及《十八春》(后改写为《半生缘》)里,张爱玲才渐渐露出温情的面目。而这篇写于1947年的《郁金香》,通过宝初对金香的感情描写,透露出刚刚经历感情创痛的张爱玲对爱情的怀疑。作品写宝初出门的时候,金香将一个精心缝制的小礼物悄悄装到他的口袋里:一个白缎子糊的小夹子,缎子的夹层下还生出短短一截黄纸绊带,是装市民证和防疫证用的`。金香设想得非常精细,大约她认为给男人随身携带的东西没有比这更为大方得体的了,然而宝初并未珍惜,反而心里有点鄙夷、轻蔑,觉得这东西看上去实在有一点寒酸可笑,也不大合用。而且每“一看见,心里就是一阵凄惨”。可是“怎么着也不忍心丢掉它”,于是故意夹到书本里,让人家去摔掉它罢。这个看起来温文稳重、诚挚内向的宝初对金香的爱不过如此!陈子善先生说宝初的身上有《半生缘》里沈世钧的影子,我觉得从沉静、平和的性格来看自然相像,然而在对待爱情的态度上是不能同日而语的。

张爱玲前期作品的爱情描写,多的是现实利益的斤斤计较,少的是花前月下的浪漫诗意,然而却不能说她是个爱的虚无主义者。她笔下的女人多少都带点怨女的气质。在男女爱情的“两个人的战争”中,女人往往是失败者。她们付出的感情总比男人多,对爱情的期待总比男人高,如葛薇龙之于乔琪乔,曹七巧之于姜季泽,王娇蕊之于佟振保,而金香之于宝初也不例外。从老太太的嘴里,我们得以约略了解金香后来凄苦悲惨的生活:嫁人,生孩子,男人待她不好,还不给她钱,她只能出来找事情做,养活两个孩子。读到这里,一个身份卑微的女子在艰难的生活中辛苦辗转的身影闪现在画面之中,一种郁郁苍苍的身世之感漫上心头,留给我们无限的叹息和惆怅。这时候,我们才真正领略到这篇小说题目的深长意味:“郁金香”原来是要把郁和金香拆开来读的。金香带着青春活泼的气息扑面而来,却连一个匆忙落寞的身影都未及留下。张爱玲又一次将她的“荒凉”抛洒在我们对“郁金香”的华丽想象之中。

张爱玲的读书笔记篇八

交上了卷子,如同领回了离婚证。早知道是过不了的,也得把最后一丝幻想用2b铅笔涂黑才行。人事尽到,天命知足,后面的伤心和前面的耽心总归是不一样的。谁说生活中没个目标就有不能承受的轻……松?放纵不用学,还得控制。昨晚看完莎朗·斯通介绍《蚁哥正传》,本来该睡了,又觉得有必要对前些天的精心和规矩反动一下,随手抓到张爱玲的《对照记》,一百页出头的小册子,不留神就翻完了。

张爱玲在大陆又红起来的那阵子,老光还勉强算是年轻,为着讨好一个姑娘,买了一套海南出版社(?)的《张爱玲文集》。自己留下最后一本考证红楼的,其他都打了水漂。先是还记得姑娘,后来连张爱玲也忘了。大约是去年,谭子自掏腰包推荐花城新版的《倾城之恋》。其实也是一套里一本。随后也就陆续又买了《第一炉香》和《张看》。不愿意一套都买回来的原因,一是心疼钱,想到没买的还有机会碰到些特价打折之类;一是心疼书,总觉得自己那几个纸箱就像是深宫,锁了进去,只有蟑螂还苦心惦记着。

这本《对照记》是今年七月份买的,回来随手就扔下了。现在拉来看算是早的。说是《对照记》,其中还收了《罗阑观感》、《被窝》、《关于〈倾城之恋〉的老实话》、《“嗄?”?》、《草炉饼》、《笑纹》等六篇文章,大致五分之一的篇幅。

最近这种“对照”的形式非常流行。据我的记忆,好象是源于山东画报出版社《老照片》的热销。现在坊间架上“镜头”、“照片”满眼都是,大有方兴未艾的劲头。我买的`《老照片》就已经出到了第七辑,一印就有六万册,看来销路确实不错。

前些年刘心武曾经在《收获》上开了一个“私人照相簿”的专栏。印象很好,但当时影响似乎并不太大,也许主要是“私人”的缘故。就是几张合影、单人照,又面生,恐怕一般也提不起十足的兴趣。不象现在,私人公众当朝在野一起扑面而来,摆出“总有一款适合你”的阵势,躲都躲不及。另一个方向上,“私人”也就“私”得彻底,别人的“私事”你无所谓,“私语”呢?“隐私”?或者“非常隐私”?可见刘心武开了好头,却不会发扬,难怪畅销不了。都说现在小说难写,其实也有小说家自己的问题。人家柯云路及时改了行,卖些绝传秘方什么的,也混得挺好啊。五十多岁的人了,为万民的生计四处奔波,精神得跟李向南似的。

“对照”的形式,刘心武的专栏当然不是首创,张爱玲的集子也未必就是最早。这一节我不太清楚,不过单从时间来看,也真是算不得很早。里面的最后一张照片是1968年的,但书中有“1984年我在洛杉矶”如何如何的句子,想来也应该是比较晚的了。

在引子里,张爱玲写道:“‘三搬当一烧’,我搬家的次数太多,平时也就‘丢三落四’的,一累了精神涣散,越是怕丢的东西越是要丢。幸存的老照片就都收入全集内,藉此保存。”收入的共有五十四张,大约有三分之一是亲戚家人的,对照的文章也有很大篇幅是祖辈的,她说:“祖父母的姻缘色彩鲜明,给了我很大的满足”。相反,父母的关系却不好,后来竟至离婚,继母女间也不融洽,父亲还是个烟鬼。从家里出来,张爱玲用了“逃”字。

张爱玲不漂亮,身材瘦长,脸型窄长,五官有向外的趋势,特别是眼睛,有点突出来。在中国人里,张的侧面像是比较有型的。但她的下巴比较尖,该算缺陷。在我看来,张爱玲最好的两张照片都不是正面的。一是图四十三,她在旗袍外披了一件碎花浴衣,侧身,头轻转回来,低眉顺眼,嘴边渗出微笑,头发半长、蓬松,漫不经心地稍微遮住了脸,人显得有点含羞。这张照片,花城版的整套作品集都用了作封面,很好看。

另一张是图四十九,张爱玲穿高领短袖大襟衫,衣服好象是缎子作的,闪着亮,人也半昂着头,眼睛朝侧上方看,短发,朝后,整个人利落,很精神。当时是54年,她从上海到了香港。对照的文字有:“1984年我在洛杉矶搬家理行李,看到这张照片上兰心照相馆的署名与日期,刚巧整三十年,不禁自题‘怅望卅秋一洒泪,萧条异代不同时。’”这里的感慨自然露出晚年凄凉的感受,但就是在当时,也未必不会有“一洒泪”的冲动。看看照片就知道,张爱玲的神情,无论如何是有些落寞在里面的。

对照的另一半是文字。张爱玲的文字不用多说了。看这本书时,我倒有一个感觉,仿佛她的语气,总是“呵,出名要趁早呀!”那个年纪的,不论她老到什么时候,也不见得会更罗嗦。或者更沉静稳重。她极有把握,会在写得过于顺畅流利,神采飞扬时,流露一点怯怯的表情。

张爱玲的小说49年后在大陆的遭遇有些黑色幽默的味道。阿城在新出的《闲话闲说》里提到:“记得是八四年底,忽然有一天翻上海的《收获》杂志,见到《倾城之恋》,读后纳闷了好几天,心想上海真是藏龙卧虎之地,这‘张爱玲’不知是躲在哪个里弄工厂的高手,偶然投的一篇就如此惊人。心下惭愧自己当年刚发了一篇,这张爱玲不知如何冷笑呢。”阿城对语言的敏感有他自己的小说为证,相投的是文字的底蕴。而汉语文学史则在这冷笑中显得有些尴尬。

据说张爱玲晚年在美国,邻居都不知道这个瘦瘦的东方老太太的来历。这是很无可奈何的事情。她的英文也好,但毕竟母语才是风格所在。希望不懂汉语的人了解爱惜张爱玲的文字,也真是太难了。

张爱玲的读书笔记篇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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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张爱玲是一个传奇,她写尽了大上海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她书写的每个故事都令我感慨万千。而最爱的便是那读了千百遍的《金锁记》。

张爱玲的小说《金锁记》,写了一个大的封建家族中一个只有名份但却出身低微、没有地位、不受尊重的女人的大半生,她既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同时也是害人者。主人公的名叫曹七巧,是麻油店小老板的女儿,之所以能够嫁到姜公馆这样的公侯之家,是因为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而且姜家又出了很多钱。但嫁到姜家之后,她因出身低微,倍受婆婆、妯娌乃至自已的丫环的蔑视和冷落,得不到起码的尊重。她心里喜欢小叔子姜季泽,但季泽却是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于是本来要强、泼辣的她就愈发口无遮拦,疯疯颠颠,别人也就愈瞧不起她。只有她的哥哥嫂子让着她,是因为向她要东西。十年后成了寡妇的她分到了自已的公馆,有了家产,她就把全部心力用在了护住钱财上,为自已带上了一套金色但沉重的枷锁。为了钱,她撵走了有意找她的姜季泽,病态地拆散了女儿的婚姻,故意在儿子、儿媳间制造矛盾。“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年轻的人想着三十年前的月亮该是铜钱大的一个洪荒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糊。老年人回忆中的三十年前的月亮是欢愉的,比眼前的月亮大、圆、白;然而隔着三十年的辛苦路望回看,再好的月色也不免带点凄凉”。

她是一个被罪恶欺骗的少女,被一个封建的旧家庭和一个残废的男人无辜的夺去了一个女人最宝贵的的青春,可她仍得不到甚至是一个丫鬟的正视。于是,活泼动人的天性在绝望中窒息成一种乖戾,演变成一种粗鲁与泼辣。她在一个纸醉金迷奢靡华丽的旧家庭,亦是一个旧社会中的夹缝中艰难生存,愤怒到无力。分家是她最后的一点点希望,可命运仍不罢手。

走出大家庭,她终于有机会去追求自己的幸福,可对于她早已动了情弦的季泽,她仍惴惴不安的担心着他的意图。人心的恶在她心中打下了深深的烙印,她自已亦是被命运的黄金网丝缠的无从挣脱。她强悍的骂跑了季泽,内心却确是那般空虚无助;于是,她越发疯癫了起来,可又有谁知道,她只是在掩饰内心最无力的脆弱。“她捏着自己的脚,想起了想她钱的一个男人;却又冷笑了起来……”

她自将堕落,却把命运的恐怖梦魇又带给了她的女儿;她本是一个善良而又胆怯的女人,可在宏大的宗法伦理构架中储存着恶,见习着恶,只等时间一到便向着更年轻一代的女孩泼洒。她的女儿便是悲剧的延续。面对心爱的世舫,长安是渴望幸福的,可她却无力把握幸福,亦没有勇气去承受这份幸福;她向母亲屈服了,向这个丑陋的社会屈服了,只是将自己的爱情与青春,又托付给了曹七巧式的命运。在她的臆想中,也许七巧会因为她的自我牺牲这个“美丽苍凉的手势”而觉得感动、快乐,于是她便在这空虚的假想中获得了一种凄楚的甜味。

人的心灵就像是一面镜子,扭曲的心灵只会映照出一个扭曲的世界。

七巧的心灵就是一面被混乱的社会扭曲的镜子,映照出当时中国最时新的东西却也是旧社会最腐朽僵化的渣滓。金钱所带给她的抽象的、虚假的满足从未让她真正快乐,反而更深刻地让她感觉到可怕的空虚。这时金钱唯一能暂时地缓解她内心痛苦的作用,便是成为她奴役折磨别人亦是自己的工具。“七巧似睡非睡横在烟铺上。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

七巧人性的扭曲与黑暗早已被时代风云变幻的浪潮掩埋,可又是时代铸就了这一切。时代在发展,然而人性这本善亦是恶的书还未读完——完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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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夜,窗外小雨淅沥,十分安静。一向热闹甚至有些浮躁的心顿时沉寂了下来,外在的纷扰一下被排空了。也许都是如此,人潮拥挤,我们忙着看热闹;形单影只,才开始写心情。只有在空旷寂静之时,我们才会去真正地倾听自己的呼吸、心跳,才会认真地去梳理杂乱的万千心绪。

找出《倾城之恋》,再读。

一直觉得张爱玲是个清冷的女子,用一双冷寂眼神看世间所有繁华热闹,写感情总是毫不留情地剥去种种温情的外表,直接暴露出人的本然,没有任何修饰。让人看了顿生悲凉。《白玫瑰与红玫瑰》中那段最为经典的话语“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就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短短几十,就揭示一切男子真情下所有的本质。这个女子就是这样,将残忍的真话隐在自己淡淡的哀愁里不经意地说出来,让人分明感觉到悲哀却又拿她毫无办法。《心经》里父女之间的畸恋,《金锁记》中无爱的曹七巧,扭曲的人性,疯狂的报复,一切让人感觉的都是冰冷的,人与人之间最为温暖的感情,也只不过是一种利益的表达,这种种,只是人的一种绝望的挣扎。

而《倾城之恋》应该是张爱玲冰冷的笔下,唯一温暖而琐碎的爱情。可是这段情感的圆满又非常不幸地以一个大悲惨为前题为背景。那便是一个城市在战争中的陷落。其中生、死、离、别,都只在毫厘之间,只有片刻之差,所有的一切都拳在命运手里,故事里的男女主人公只是命运手中牵串拉扯的玩偶,比起外界的力量,他们的力量只是渺小,根本做不了主,他们能做的只是相爱,剩下的事,交给命运,而这一次,命运通过一场战争成全了他们。

柳原看着白流苏道:“这堵墙,不知为什么使我想起地老天荒那一类的话…有一天,我们的文明整个的毁掉了,什么都完了——烧完了,炸完了,坍完了,也许还剩下这堵墙。流苏,如果我那时候再在这墙根底下遇见了…流苏,也许我会对你有一点真心。”白流苏和范柳原这一对现实庸俗的男女,在战争的兵荒马乱之中被命运掷骰子般地掷到了一起,于“一刹那”体会到了“一对平凡的夫妻”之间的“一点真心”……看到范柳原在电话里对白流苏说“生死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时,不可抑制得哭了。这是一个爱情故事,却有别于时下的爱情故事,它没有那么强烈的肉欲,没有那么多的甜言蜜语,它有的,更多的,是一种带着淡淡哀伤的压抑的与时代与命运相系的感情。

小说中最经典的一句话,也是常常被人引用的,“他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子,她不过是一个自私的女人”,但终,一对自私的男女成就了一段俗世的真实的爱情。

也是,这也是张爱玲内心所期许所向往的,“可是总有地方容得下一对平凡的夫妻的。”也许爱情最大的快乐,莫过于做平凡的夫妻。“愿使岁月静好现世安稳”,正如她也曾经这样许愿。但终成空,只是镜花水月。

她那样清高孤傲的女子,写尽人间风月把世情看得玲珑剔透,也逃不过情的劫难。有一种人本质上冷而清冽,如张爱玲。不轻易付出,一旦投入,就凝聚所有光华,烧得炙热璀灿,爱得千回百转。为了胡兰成,她说“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为了他,她原谅了他跟另一个女人一起,甚至生活费却仍然是她给的。于胡兰成的种种自私、劣迹,种种遭常人谴责处,而张爱玲仅仅一句说话:“因为懂得,所以慈悲。”就将所有言语化为烟灰。为了爱情,她这样一个孤高的女子,也变得卑微,将自己低到尘埃里,只求一段平凡的爱情,但,她全身心的付出也终只换回满心神伤和黯然憔悴。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但这个曾经懂她的人,终让这朵开在尘埃里的花萎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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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不怎么关注文学作品的我因为老师留作业的原因读了一些张爱玲的作品,起初对张爱玲的了解仅限于一些影视作品和戏剧作品,当拿到张爱玲作品集开始阅读时,每每觉得她的作品却有独特之处,这么一个身世离奇的女人写的作品读起来完全能够折射出作者的人生经历。

据我了解张爱玲在二十岁时便以一系列的小说震动文坛,是四十年代上海最红的女作家,在中国文学上占有重要的一席。五十年代,张爱玲已完成她最主要的创作,包括《倾城之恋》、《金销记》、《赤地之恋》、《半生缘》等等。她的作品,主要以上海、南京和香港为故事场景,在荒凉和颓废的大城市中铺张旷男怨女,演义着堕落及繁华。她的文章,犹如会上瘾的毒品,不去碰它,甚麽事都没有,一碰就欲罢不能。

张爱玲的小说吸引人,她的感情生活也是大家注目的焦点,最令大家津津乐道的是她和胡兰成的爱情传奇,虽然短暂,却也轰轰烈烈。晚年,张爱玲独居洛杉矶,她深居简出的生活更增添她的神秘感。

张爱玲的文章中,之前几乎没看过,这次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倾城之恋》,尤其是它的结尾。不仅仅是一个较美好的结局,四嫂离婚,想学流苏嫁给一个更好的人。这样的念头,不禁使人发笑。

倾城之恋虽然也是有人的猜忌,也依然毫不留情的显露在笔下,但一场战争,炸毁了几座城市、多少人的命,却彷佛也炸毁了每个人的面具,还有那些伪装,俗话说:「患难见真情」。我想,应该就是指向这样的情况吧!似乎突然意识到,爱的人可能会再下一秒就消失不见,而放下那些无味的计算、猜疑,让他们最后在一起。

其实不只他们怕受伤害,每个人都是,经不起一再的失望,所以为了保护自己,而在别人面前筑起一到厚厚高高的墙;为了不让自己吃亏,而斤斤计较的处处盘算。但在同时,是否也会失去一些珍贵的东西,像是真诚的情感,那些最早、最原始的心。把自己弄得像一只虚伪的刺猬,这样真的好吗?我不禁这样问自己。

我认为,令她的小说能够让大众喜爱的原因,除了典雅的词句,最重要的,还是她本人曾经亲身体验过再加上世事的千锤百炼后,所写下的事,融入了许多感情,才得以传于后世。

20世纪的前几十年,中国文坛受益于国家动荡的激励,思想自由和中西合璧的教育成效,产生了一大批爱国忧民的人文、科学和艺术大家,就文学而言,鲁迅以其思想解剖的娴熟,艺术表达的活跃和简约,近乎于漫画表达的突击力而受到文学史的尊崇。与鲁迅的战斗性和火药味截然不同的是上海滩的一位女作家,以上海滩的琐屑生活写作而备受当时和后代读者惊爱的张爱玲。

只是大陆读者略微有些不幸,因为政治气候的变异,几十年功夫里,几代读者都没有读到张的作品,直到“改革开放”带来的文艺气候的好转,这位被尘封了很多年的女作家和作品迅速飘红大陆,带给很多人阅读趣味。

其实“张热”是久远的事情,当年傅雷先生就十分钟爱张爱玲的作品,还以长篇累牍的热情诠释张爱玲的艺术特色,好在大陆文艺和政治气候是暂时掩盖了作品,并没有改变作品自身的魅力和历史公正。

《重访边城》是爱玲一些笔记整理而成的集子,里面谈到的艾默生的生平和著作,评论十分让人喜爱:“他的书像珊瑚一样,在海底缓慢形成,他自己的进展也非常迟缓,经过许多年的暗中摸索。”从这句话来看,爱玲对艾默生五十年如一日的研究性写作的惊人毅力是十分敬仰的。

梭罗和艾默生关系密切的,霍桑也生在康考特,这个地方真特殊,出了三个世界知名的作家,霍桑写了一部《红》,里面讲述了一个女人因为爱情和勇敢被世俗摧残的故事,其中人性的剥离,令人叹惋。

爱玲对梭罗的评价很高,她说:……他虽然天资甚高,而且终日手不释卷,可是在这著名学府中他并不见得如何出人头地,也许那时因为他只是潜心钻研自己心爱的读物,对校中课程和分数成绩却漠不关心的缘故。爱玲写的是梭罗在学校读书的状况,看来梭罗有偏科和独自探索的习惯吧。好在是美国,要是在高考盛行的中国,大概也该去街头修皮鞋了。

《重访边城》里面还收藏了很多序跋之类的小文章,也有一些长篇累牍的读书笔记,但梭罗,艾默生和霍桑都是我喜爱的美国作家,就在我的笔记里略微写了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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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中年以后的人,十年八年都好像是指缝间的事。可是对于年青人,三年五载就可以是一生一世,他和曼桢从认识到分手,不过几年的工夫,这几年里面却经过这么许多事情,仿佛把生老病死一切的哀乐都经历到了。

他所爱的人也爱他,想必也是极普通的事情,但是对于身当其境的人,却好象是千载难逢的巧合。

他们在沉默中听着那苍老的呼声渐渐远去。这一天的光阴也跟着那呼声一同消逝了。

他终于微笑着向她微微一点头。但是他实在不知道说什么好,再也找不出一句话来,脑子里空得像洗过了一样,两人默默相对,只觉得那似水流年在那里滔滔地流着。

中年以后的人常有这种寂寞之感,觉得睁开眼来,全是倚靠他的人,而没有一个人是可以倚靠的,连一个可以商量商量的人都没有。

走出这家店铺,在马路上茫然地走着,淡淡的斜阳照在地上,他觉得世界之大,他竟没有一个地方可去似的。

曼桢看着她那孩子的傻相,不由得要笑,但是一面笑着,眼眶里的泪水已经滴下来了。

我要你知道,这世界上有一个人是永远等着你的,不管是在什么时候,不管你是在什么地方,反正你知道,总有这样一个人。

要是真的自杀,死了倒也就完了,生命却是比死更可怕的,生命可以无限制地发展下去,变得更坏,更坏,比当初想象中最不堪的境界还要不堪。

他们很久很久没有说话。这许多年来使他们觉得困惑与痛苦的那些事情,现在终于知道了内中的真相,但是到了现在这时候,知道与不知道也没有多大分别了。--不过--对于他们,还是有很大的分别,至少她现在知道,他那时候是一心一意爱着她的,他也知道她对他是一心一意的,就也感到一种凄凉的满足。

——《十八春》by张爱玲。

张爱玲是我接触较早也较为全面的女作家,非常奇妙也是我唯一完全没有感情色彩的作家。不偏不倚,无喜无恶,平静至极,连半分微微的感情倾向都没有。如我这般感觉用事的人,这种情况是少见的。

读书是看缘份的。同一作家的作品,同一时代读到的作品,却会有天壤之别的感受差异。

张爱玲的四部长篇《十八春》、《怨女》、《连环套》和《小艾》。有的很喜欢,有的完全没感觉。

最先接触的是《十八春》和《怨女》。高中时候。某巨蟹女生借我的合订本。《十八春》我一见如故。《怨女》则看了两三遍只记得开头结尾处有人拍门叫大姑娘,中间好像有人在吸鸦片烟。。。其余的完全没了印象。

《连环套》也是不错的。写过读书笔记。不赘述。《小艾》则又没多大印象,连好句子都没有记,好像是个可怜生生的女子的故事,后期是解放以后的事,张爱玲努力想写出她解放翻身以后的幸福生活,但是无奈她骨子里对就缺乏深刻的认识和信任,因而显得造作而怀疑,狗尾续貂。

《十八春》,又名《半生缘》,典型的文艺小说。平淡却惆怅的口吻,像河水一般缓缓流淌。含蓄的主角,鲜明的人物,悲情的故事,无奈的错过,兵荒马乱的时代背景。是第一部打开我认识张爱玲世界窗口的书。也是迄今为止我感情最深的她的作品。

《十八春》有这样一段话:“曼桢有这么个脾气,一样东西一旦属于她了,她总是越看越好,以为它是世界上最好的。”当年借给我书的女生用笔划出来,旁边做了笔记,大意说很少见很奇怪的思维。不过我却非常非常认同,从小到大就是这样,不爱我的我不爱,不是我的我不要,只有真正属于我的,我才想去认真。敝帚自珍,阿q到家。所以当时,我对曼桢这个角色就平添了许多许多好感。

97年许鞍华导演携黎明、吴倩莲把这部作品搬上大银幕。很经典的片子。黎明的玉面很符合沈世钧斯文儒雅的气质,而吴倩莲也映合了我心中的曼桢——我喜爱的女性形象,虽然朴素不惊艳,但是坚强、温柔、重感情。葛优扮演的祝鸿才,也真的是“不笑像老鼠,笑起来像猫。”

电影里多加了一个镜头,我记忆犹新。曼桢被囚禁在阁楼的时候,握着世钧的手套思念爱人;她背后的窗户里,世均从一层大门走出,遭到曼璐欺骗以为曼桢嫁作他人,寥落孤寂的背影。就这样错过了。这一段原著没有。但真算神来之笔。也只有女导演才能拍出如此婉转细腻的感觉。

后期《半生缘》的电视剧,林心如扮相的曼桢太漂亮了,缺少了曼桢敦厚粗糙的气质。蒋勤勤扮演的曼璐倒是很出彩,艳丽又精明;电影中这角色是由梅艳芳扮演,扮相略老,塑造其无奈、艰辛和悲苦的一面,侧重点不同。

不过两个版本的结局我都不喜欢。就像《神雕侠侣》里,两人十六年后的重逢,没有一个版本让我满意。这么多年的再见,绝对不该是狂喜或者狂悲的,只是平静,麻木,茫然,一丝丝隐约的伤痛,无际的怅惘。我更不喜欢《半生缘》中世钧问是否可以重新开始的情节。那一定不是世钧。有些事情过去就是过去了。“无缘”二,把什么都解释得很圆满,人类能做到的,只是“认命”。

这是相当惆怅的故事。张爱玲把她荒凉冷漠的文风发展到极致,以至于出现过温暖幸福片断,都如此恍惚不真实。她的惆怅不浓烈,淡淡的,却揉碎在里行间。如果说悲虐成性的文是撕心裂肺的痛哭,张爱玲的文就是一声叹息。空洞。孤寂。渺茫。

如此含蓄斯文的爱情固然美丽,但是会无端酿造一生遗恨。两人最终还是对彼此信任不够坚定。所以看完这本书以后,我就发誓,以后的每段关系,分分合合都要当面说清楚,千万不要拖泥带水,不要胡思乱想,不要遗留容易造成误会的空间。

人世沧桑。世事无常。

张爱玲的读书笔记篇十

前几天看刚从省图(山东省图书馆)借的张爱玲文集这本书,其中有《倾城之恋》这部,经过几天的斗争终于看完这本书,书中的女主角是流苏,男主角柳原。流苏是一位白家六小姐,结过婚有了一个小女孩,之后一点小事,离了婚,在那个时代,离婚是不光彩的事。现如今带着回娘家避难,自己平时也赚了点钱,钱当初三年那他的钱炒股输了,家里人三嫂说流苏是扫把星,老公得了病,把娘家吃穷了。

现在流苏要钱没钱,离家也离不开,在家受气还看不下去。正巧徐太太给白家七小姐说们,介绍一家大户人家,说出国留学生,家里好多财产,白家条件这么好,那我们家七小姐配不上,然而之后有些四太太和别人说;"男的看不上七小姐的话,也带着她的两个女儿,别人说他的两个女儿小,比男的小二十,不行,四太太说,男人喜欢嫩的。"可同时刚好七小姐在旁边听到了这话生气的回了房间。

可是别人又说:“以前有好多阔家太太纷纷把自己女儿许配给他,他都没看上,从那他就把女人放在脚下踩。”之后老太太把家里的值钱的宝贝都给七小姐带,还有好的布料拿去做衣服,就这样让七小姐和那男的见面。终于到见面的时间了,司机开车,然而只有一辆,只能坐五人,七小姐和六小姐都坐在了前面,后面有一位徐太太,此时四太太没急着上车,说;“等两个女儿,七小姐听了很生气,六小姐小下车,七小姐不让下,之后他们赶紧催着要走,实在是坐不下,只好那两个女儿没去成。”

七小姐相亲回来了。此时的她不高兴,急忙把首饰摘下,太太们问怎么了。太太们就问去的人,之后听说是看电影她在那等的妆都掉了,然而又说跳舞,七小姐明明不会跳舞,就这样流舒和那个男的跳起了舞。太太们在流舒的房间附近出特意让流舒听到:“说流舒跟她老公学会了这招,会勾引男,说的话处处伤人。”很长时间徐太太都没有来白家。

要不我们去香港,六小姐也去,顺便照顾我的孩子,路费我出,此时徐太太等六小姐的回话,六小姐之后就答应了。”他们收拾了行李,就这样坐上了轮船,抵达了香港,流舒不知道柳原在香港等她。靠了岸,下了船,流舒看见海边的风景,男男女女……,之后顾不上看风景,急忙回到旅馆,此时柳原在旅馆等他们到来,徐太太一家把行李拖到房间,随后流舒和柳原说话,你怎么没去新加坡,柳原笑里长刀回答道:“我在这等你。”流舒没再说什么。

就这样柳原带着流舒去了好多地方玩,有舞场、海边,大家都认为流舒和柳原是一对,然而柳原却不明说,也不告诉流舒,说爱她这些。自我感觉,男的好折磨人(自我小感慨)。然而流舒很明显的爱柳原。徐太太说:“柳原不对六小姐说明,发生事后不用承担责任,反正没确认关系。”当时听到这话我很生气,男的就这得行(还是我的小感慨哦)。流舒的房间隔壁分别是徐太太的房子和柳原的房子,然而柳原半夜给流舒打电话说:“我爱你”之后就挂了,吓得流舒没缓过身来,柳原之后又打过去问:“你爱不爱我”流舒没说什么,又挂了。

柳原只是带着流舒玩,在别人看来,他们俩早发生过什么,实际上并没有什么。只有柳原说国,之后把流舒安排好住处,还请了保姆,自柳原走后,流舒感到孤独,房子大,很凄凉,没有人和她在这房子里生活,感觉又回到了从前,孤苦伶仃。(感受:房子再大,经济物质再好,没有和亲人在一起也是不幸福的。)然而此时外面炮声连连,突然把流舒住的房子和炮亲密接触了一下,房子坏了,保姆看这情况就想跑出去躲,流舒不让,觉得外面更危,流舒和保姆还有孩子抱在一起。

张爱玲的读书笔记篇十一

那是最浓烈也最甘醇的美酒,岁月的蹉跎亦不曾泯灭其原始的野性分毫。炉中的沉香屑燃得正旺,通过酒盅边精致的孔环,你迷离了醉眼,向我问道:“世间有没有一座城市的陷落只为成全一段倾城的恋情?”我无言以对,才发现,是泪水浸得书卷沉甸甸。

三十年代,上海的月亮该是铜钱大的一个红黄的湿晕,像云朵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糊。整座城市在霓虹与陋巷交错间晕染,点点的光像半空中漂浮着的茧,包裹着不同的情绪。

相思黄叶落,白露点青苔。多情的女子呵,泠泠的白露,莫非是积蓄的泪水,为何不能畅流?千百度的回首,灯火阑珊处依旧一片寂寥。年年岁岁花相似,孰知岁岁年年人已不同。等得累了,也倦了,收起流不尽的相思红泪掩进一隅,静观人间百态,世事沧桑,只微牵嘴角,冷笑不发一言。

你用一个美丽而苍凉的手势,拈起了笔。

残缺如你,《倾城之恋》并不是一个浪漫动人的爱情故事,是一场男挑女逗欲擒故纵费尽心机的把戏和交易。面临生存的焦灼和无奈,白流苏用残存的青春下一次最后的赌注。在新旧生活和中西文化相悖相缠下滋生的范柳原,游戏人生,周旋于女人之中。彼此都把对方看得通透。而城市的突然陷落,使两个人最终走到了一起。当世界复归于平静以后,“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不是又会成为一个梦幻。

倾城的恋情在苍凉的二胡声中展开的“中国情调”,又在二胡声中结束,像一座雕刻精工的翡翠。

或许,月亮也曾是欢愉的,然而隔着三十年的`辛苦路往回看,再好的月色也不免带着点凄凉。

你的笔,触及着人性深处所有隐秘的角落,书写着对脆弱人性的深邃洞察,对人性趋恶的敏感透视。人性,在你的笔下,从来就是另一番景象。

《金锁记》是文集中文化内蕴最为丰富的作品。门第森严的“家”对曹七巧来说是一座布满陷阱的丛林,由于情感的空缺,人性中的阴暗潜滋暗长,强烈的占有欲和疯狂的报复欲,使她由金钱的牺牲品沦为金钱的奴隶,成了一个幽灵禁锢在精神的炼狱里的疯子。

金钱,它如锁链一样锁住了年轻的心,锁住了美丽的梦,更锁住了灵魂。

人性的力量可以如此惊心动魄,让人不寒而栗。好像一个洞悟人生而又难以接近的眼睛,正阴郁而又刻薄地注视着灵魂深处。

写于针尖上,刀尖上,舌尖上的犀利、细碎、冷漠,在苍凉的铺叙中,弹性而触动心灵。

“也许每个男子都有过这样两个女人。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红玫瑰与白玫瑰》,爱情的诗意被消解殆尽。有着“柳下惠”的美名,留学而归的佟振保与友人之妻姘居,极尽欢情。但当王娇蕊禁不住当了真时,他却逃之夭夭,抽身而退。距离,或许会给彼此裹上一层柔光加一重幻彩。可当两个人真要冲破时光的沙滩,淌过空间的湍流,不顾一切飞奔向对方的时候,结果往往是事与愿违的。终是娶了性情保守言行迟缓的女人做妻子。

多年后的偶遇,娇蕊对振保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样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爱的,所以……”

佟振保,这个一向自诩顽硬的男人,竟猛地涌起了令人诧异莫名的泪水,滚淌着,同时裹杂着难堪的妒忌。

“软弱的凡人”最难战胜的是自己心中的魔障,便在双重人格中摇摆挣扎一生。

爱情的本质,或纯粹,或复杂,也许本就缺少诗意。

红尘里浮浮沉沉的梦,捉不住,只能叹息着时光太匆匆。十八春,半生缘,像风来了又走,让心满了又空。小茶馆内,嘴唇在颤抖,声音也在颤抖:“世钧,我们回不去了。”也许,住在心里的那个人,注定要藏在泪中。我想起多年前的那封信:我要你知道,这世界上有一个人是永远等着你的。不管是什么时候,不管是什么地方,反正你知道,总有这么个人。

爱情应该是世俗的、现实的、生活的、缠绵的、琐碎的。所以我们看得到,曼桢与世钧的爱情,发生于小饭馆,发生于吃饭的时候。表达爱意的举动,是在夜色中,冒雨雪到郊外,去为曼桢寻找丢失的一只手套。可是,爱情也是充满遗憾的。

《十八春》,是一段漫长的不了情。

你站在街角,吹着风,看着车马吹成了流云,看着人群吹成了飞鸟,看着过往吹成了回忆。也许每个女人都有过这样一段绮丽的经历,外表平静似水,内心却敏感得如丝绵蕴着胭脂,轻易就洇得一塌糊涂。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荒野里,你所遇见的人,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你只轻轻地问了句:“噢,你也在这里吗?”那个人,曾经让你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心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

《爱》,这样一个故事,凄美而感人。潜在的情感穿越各种迷离,一生永不褪色。“噢,你也在这里吗?”轻轻的,话语简洁得连一个字也容不下去。无声的美让人感到缺憾,以至于历尽种。种苦难之后,这种美变成生命唯以回味的爱恋,现实的无奈同时让这份爱恋倍受时间无情的煎熬。

寂寞开在纯净里的诗意,唇齿生香。

《传奇》,忧郁、敏感、见棱见角。《流言》,乐观、好奇、见情见趣。集大雅大俗于一身。散文中,我们看到一个穿梭于市井中的地地道道的女人,随意坦率,有滋有味地展现着,律动而鲜活。不畏之嫌,也可童言无忌。《私语》中,“我要比林语堂还出风头,我要穿最别致的衣服,周游世界,在上海有自己的房子,过干脆利落的生活。”字里行间跳跃着市井气息,可尝、可闻、可看、可触、可感。

“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天才梦》里的句子充满沧桑感,却如此深刻。《有女同车》,“女人……女人一辈子讲的是男人,念的是男人,怨的是男人,永远永远。”又是多么高明,极具况味。

你说:“我不喜欢壮烈。我是喜欢悲壮,更喜欢苍凉。壮烈只有力,没有美,似乎缺少人性。”

封面上的你着一袭华美的旗袍,流光溢彩,是浓得化不开的绿。细细长长淡娥眉,斜飞入鬓,灵灵清清碧水眼,欲说还休。

张爱玲,有一刹那,我看到了你极爱的那个,美丽而苍凉的手势。

张爱玲的读书笔记篇十二

1.他(ralphwaldoemerson)有强烈的爱憎,对于现社会的罪恶感到极度愤怒,但是他相信过去是未来的母亲,是未来的基础;要改造必须先了解。而他身心改造应当从个人着手。

2.他并不希望有信徒,因为他的目的并非领导人们走向他,二十领导人们走向他们自己,发现他们自己。每一个人都是伟大的,每一个人都应当自己思想。他不信任团体,因为在团体中,思想是一致的。如果他抱有任何主义的话,那是一种健康的个人主义,以此为基础,更进一层向上发展。

3.因为五四运动是对内的,对外只限于输入。我觉得不但我们这一代与上一代,就连大陆上的下一代,尽管反胡适的时候许多青年已经不知道在反些什么,我想只要有心理学家荣(jung)所谓民族回忆这样东西,像“五四”这样的经验是忘不了的,无论湮没多久也还是在思想背景里。荣与弗洛伊德齐名。不免联想到弗洛伊德研究出来的,摩西是被以色列人杀死的。事后他们自己讳言,年代久了又倒过来仍旧信奉他。

4.西方刚发现夏威夷等群岛的时候,单凭岛人的生活情调与性的解放,疯魔了十八世纪欧洲,也是因为状貌风度正符合卢骚“高贵的野蛮人”的理想,所以雅俗共赏,举国若狂。

5.不幸被人笑,我们心里尽管骂他们少见多怪,也治好付之一笑。便宜了他们,大笑一场将来大限已到的时候可以苟延性命若干天。我们譬如慈善家施药,即使不是“乐捐”。

6.也许现代人已经都没见过卫生纸流行以前的草纸,粗糙的草黄色大张厚纸上还看得见压扁的草叶梗,裁成约八寸见方,堆得高高的一叠备用。

7.我觉得大杀风景,但是也可以想像我祖母孀居后坐吃山空的恐惧。就没想到不等到坐吃山空。命运就是这样防不胜防,她的防御又这样微弱可怜。

8.好的文艺里,是非黑白不是没有,而是包含在整个的效果内,不可分的。读者的感受中就有判断。题材也有是很普通的事,而能道人所未道,看了使人想着:“是这样的。”再不然是很少见的事,而使人看过之后会悄然说:“是有这样的。”我觉得文艺沟通心灵的作用不外这两种。二者都是在人类经验的边疆上开发探索,边疆上有它自己的法律。

9.一旦批准出境,马上和颜悦色起来,因为已经是外人了,地位仅次于国际友人。像年底送灶一样,要灶王爷“上天言好事”,代为宣扬中共政府待人民的亲切体贴。

10.纪昀是太平盛世的高官显宦,自然没有《聊斋》的社会意识,有时候有意无意轻描谈写两句,反而收到含蓄的功效,更使异代的读者感到震动。

11.好容易剖开了(俄国黑面包),里面有一根五六寸长的淡黄色直头发,显然是一名青壮年斯拉夫男子手制,验明正身无误,不过已经橘逾淮而为枳了。

12.中国人好吃,我觉得是值得骄傲的,因为是一种最基本的生活艺术。如插花与室内装修,就不是人人都能做得到的,而相形之下又都是小事。“民以食为天”,但看大饼油条的精致,就知道“食”不光是填饱肚子就算了。烧饼是唐朝自西域传入,但是南宋才有油条,因为当时对奸相秦桧的民愤,叫“油炸桧”,至少江南还有这名称。

13.美国现在流行素食,固然是胆固醇恐慌引起的“恐肉症”,认为吃素比肉食健康,一方面也是许多青年对禅宗有兴趣,佛教戒杀生,所以他们也对“吃动物的尸体”感到憎怖。中国人常常嘲笑我们的吃素人念念不忘荤腥;素鸡、素鹅、素鸭、素蛋、素火腿层出不穷,不但求形似,还求味似,也是靠材料丰富,有多样性,光是干燥的豆腐就有豆腐皮、豆腐干、腐竹百叶,大小油豆腐——小球与较松软吸水的三角形大喇叭管——质地性能各各不同。在豆制品上,中国是唯一的先进国。只要有兴趣,一定是中国人第一个发明味道可以乱真的素汉堡。

14.西方童话里超自然的成分,除了女巫与能言的动物,竟全部是小型人,根据小黑人创造的。美妙的童话起源于一个种族的沦亡——这具有事实特有的一种酸甜苦辣说不出的滋味。

15.路易斯也是社会人种学家,首创“贫民文化”(cultureofpoverty)这名词,认为世代的贫穷造成许多特殊的心理与习俗,如只同居不结婚,不积钱,爱买不必要的东西,如小摆设等。这下层文化不分国界,非洲有些部落社会除外。

张爱玲的读书笔记篇十三

我给您沏的这一壶茉莉香片,也许是太苦了一点。我将要说给您听的一段香港传奇,恐怕也是一样的苦——香港是一个华美的但是悲哀的城。

您先倒上一杯茶——当心烫!您尖着嘴轻轻吹着它。在茶烟缭绕中,您可以看见香港的公共汽车顺着柏油出道徐徐地驰下山来。开车的身后站了一个人,抱着一大捆杜鹃花。人倚在窗口,那枝枝丫丫的杜鹃花便伸到后面的一个玻璃窗外,红成一片。后面那一个座位上坐着聂传庆,一个二十上下的男孩子。说他是二十岁,眉梢嘴角却又有点老态。同时他那窄窄的肩膀和细长的脖子又似乎是十六七岁发育未完全的样子。他穿了一件蓝绸子夹袍,捧着一叠书,侧着身子坐着,头抵在玻璃窗上,蒙古型的鹅蛋脸,淡眉毛,吊梢眼,衬着后面粉霞缎一般的花光,很有几分女性美。惟有他的鼻子却是过分地高了一点,与那纤柔的脸庞犯了冲。他嘴里衔着一张桃红色的车票,人仿佛是盹着了。

车子突然停住了。他睁开眼一看,上来了一个同学,言教授的女儿言丹朱。他皱了一皱眉毛。他顶恨在公共汽车上碰见熟人,因为车子轰隆轰隆开着,他实在没法听见他们说话。

他的耳朵有点聋,是给他父亲打的。

言丹朱大约是刚洗了头发,还没干,正中挑了一条路子,电烫的发梢不很鬈了,直直地披了下来,像美国漫画里的红印度小孩。滚圆的脸,晒成了赤金色。眉眼浓秀,个子不高,可是很丰满。她一上车就向他笑着点了个头,向这边走了过来,在他身旁坐下,问道:“回家去么?”传庆凑到她跟前,方才听清楚了,答道:“嗳。”

卖票的过来要钱,传庆把手伸到袍子里去掏皮夹子,丹朱道:“我是月季票。”又道:“你这学期选了什么课?”传庆道:“跟从前差不多,没有多大变动。”丹朱笑道:“我爸爸教的文学史,你还念吗?”传庆点点头。丹朱笑道:“你知道么?我也选了这一课。”传庆诧异道:“你打算做你爸爸的学生?”丹朱扑嗤一笑道:“可不是!起先他不肯呢!他弄不惯有个女儿在那里随班听讲,他怕他会觉得窘。还有一层,他在家里跟我们玩笑惯了的,上了堂,也许我倚仗着是自己家里人,照常的问长问短,跟他唠叨。他又板不起脸来!结果我向他赌神罚咒说:上他的课,我无论有什么疑难的地方,绝对不开口。他这才答应了。”

传庆微微地叹了一口气道:“言教授……人是好的!”丹朱笑道:“怎么?他做先生,不好么?你不喜欢上他的课?”传庆道:“你看看我的分数单子,就知道他不喜欢我。”丹朱道:“哪儿来的话?他对你特别严,因为你是上海来的,国文程度比香港的学生高。他常常夸你来着,说你就是有点懒。”

传庆掉过头去不言语,把脸贴在玻璃上。他不能老是凑在她跟前,用全副精神听她说话。让人瞧见了,准得产生某种误会。说闲话的人已经不少了,就是因为言丹朱总是找着他。在学校里,谁都不理他。他自己觉得不得人心,越发的避着人,可是他躲不了丹朱。

丹朱——他不懂她的存心。她并不短少朋友。虽然她才在华南大学读了半年书,已经在校花队里有了相当的地位。凭什么她愿意和他接近?他斜着眼向她一瞟。一件白绒线紧身背心把她的厚实的胸脯子和小小的腰塑成了石膏像。他重新别过头去,把额角在玻璃窗上揉擦着。他不爱看见女孩子,尤其是健全美丽的女孩子,因为她们对于自己分外的感到不满意。

丹朱又说话了。他摆着盾毛勉强笑道:“对不起,没听见。”她提高了声音又说了一遍,说了一半,他又听不仔细了。幸而他是沉默惯了的,她得不到他的答复,也就恬然不以为怪。

我知道你们有个网球场。“传庆笑道:”我们的网球场,很少有机会腾出来打网球。多半是晾满了衣裳,天暖的时候,他们在那里煮鸦片烟。“丹朱顿住了口,说不下去了。

传庆回过头去向着窗外。那公共汽车猛地转了一个弯,人手里的杜鹃花受了震,簌簌乱飞。传庆再看丹朱时,不禁咦了一声道:“你哭了!”丹朱道:“我哭做什么?我从来不哭的!”然而她终于凄哽地质问道:“你……你老是使我觉得我犯了法……仿佛我没有权利这么快乐!其实,我快乐,又不碍着你什么!”传庆取过她手里的书,把上面的水渍子擦了一擦,道:“这是言教授新编的讲义么?我还没有买呢。你想可笑么,我跟他念了半年书,还不知道他的名字。”丹朱道:“我喜欢他的名字。我常常告诉他,他的名字比人漂亮。”传庆在书面上找到了,读出来道:“言子夜……”他把书搁了下来,偏着头想了一想,又拿起来念了一遍道:“言子夜……”这一次,他有点犹疑,仿佛不大认识这几个字。丹朱道:“这名字取得不好么?”传庆笑道:“好!怎么不好!知道你有个好爸爸!什么都好,就是把你惯坏了!”丹朱轻轻地啐了一声,站起身来道:“我该下去了。再见罢!”

她走了,传庆把头靠在玻璃窗上,又仿佛盹着了似的。前面站着的抱着杜鹃花的人也下去了,窗外少了杜鹃花,只剩下灰色的街。他的脸,换了一副背景,也似乎是黄了,暗了。

车再转了个弯。棕榈树沙沙地擦着窗户,他跳起身来,拉了拉铃,车停了,他就下了车。

他家是一座大宅。他们初从上海搬来的时候,满院子的花木。没两三年的工夫,枯的枯,死的死,砍掉的砍掉,太阳光晒着,满眼的荒凉。一个打杂的,在草地上拖翻了一张藤椅子,把一壶滚水浇了上去,杀臭虫。

屋子里面,黑沉沉的穿堂,只看见那朱漆楼梯的扶手上,一线流光,回环曲折,远远的上去了。传庆蹑手蹑脚上了楼,觑人不见,一溜烟向他的卧室里奔去。不料那陈旧的地板吱吱格格一阵响,让刘妈听见了,迎面拦住道:“少爷回来了!见过了老太太没有?”传庆道:“待会儿吃饭的时候总要见到的,忙什么?”刘妈一把揪住他的袖子道:“又来了!你别是又做了什么亏心事?鬼鬼祟祟地躲着人!趁早去罢,打个照面就完事了。不去,又是一场气!”传庆忽然年纪小了七八岁,咬紧了牙,抵死不肯去。刘妈越是推推搡搡,他越是挨挨蹭蹭。刘妈是他母亲当初陪嫁的女佣。在家里,他憎厌刘妈,正如同在学校里他憎厌言丹朱一般。寒天里,人冻得木木的,倒也罢了。一点点的微温,更使他觉得冷的彻骨酸心。

他终于因为憎恶刘妈的缘故,只求脱身,答应去见他父亲与后母。他父亲聂介臣,汗衫外面罩着一件油渍斑斑的雪青软缎小背心,他后母蓬着头,一身黑,面对面躺在烟铺上。他上前呼了“爸爸,妈!”两人都似理非理地哼了一声。传庆心里一块石头方才落了地,猜着今天大约没有事犯到他们手里。他父亲问道:“学费付了?”传庆在烟榻旁边一张沙发椅上坐下,答道:“付了。”他父亲道:“选了几样什么?”传庆道:“英文历史,十九世纪英文散文——”他父亲道:“你那个英文——算了罢!跷脚驴子跟马跑,跑折了腿,也是空的!”他后母笑道:“人家是少爷脾气。大不了,家里请个补课先生,随时给他做枪手。”

他父亲道:“我可没那个闲钱给他请家庭教师。还选了什么?”传庆道:“中国文学史。”

他父亲道:“那可便宜了你!唐诗,宋词,你早读过了。”他后母道:“别的本事没有,就会偷懒!”

传庆把头低了又低,差一点垂到地上去。身子向前伛偻着,一只手握着鞋带的尖端的小铁管,在皮鞋上轻轻刮着。他父亲在烟炕上翻过身来,捏着一卷报纸,在他颈子上刷地敲了一下,喝道:“一双手,闲着没事干,就会糟蹋东西!”他后母道:“去,去,去罢!到那边去烧几个烟泡。”

总有一天罢,钱是他的,他可以任意地在支票簿上签字。他从十二三岁起就那么盼望着,并且他曾经提早练习过了,将他的名字歪歪斜斜,急如风雨地写在一张作废的支票上,左一个,右一个,“聂传庆,聂传庆,聂传庆”,英俊地,雄纠纠地,“聂传庆,聂传庆。”可是他爸爸重重地打了他一个嘴巴子,劈手将支票夺了过来搓成团,向他脸上抛去。

他随手拖过一本教科书来,头枕在袖子上,看了几页。他仿佛又回到了从前那不大识字的年龄,一个字一个字吃力地认,也不知道念的是什么。忽见刘妈走了进来道:“少爷,让开点。”她取下肩上搭着的桌布,铺在桌上,桌脚上缚了带。传庆道:“怎么?要打牌?”

刘妈道:“三缺一,打了电话去请舅老爷去了。”说着,又见打杂的进来换上一只一百支光的电灯泡子。传庆只得收拾了课本,依旧回到楼上来。

他的卧室的角落里堆着一只大藤箱,里面全是破烂的书。他记得有一叠《早潮》杂志在那儿。藤箱上面横缚着一根皮带,他太懒了,也不去脱掉它,就把箱子盖的一头撬了起来,把手伸进去,一阵乱掀乱翻。突然,他想了起来,《早潮》杂志在他们搬家的时候早已散失了,一本也不剩。

他就让两只手夹在箱子里,被箱子盖紧紧压着。头垂着,颈骨仿佛折断了似的。蓝夹袍的领子直竖着,太阳光暖烘烘地从领圈里一直晒进去,晒到颈窝里,可是他有一种奇异的感觉,好像天快黑了——已经黑了。他一个人守在窗子跟前,他心里的天也跟着黑下去。说不出来的昏暗的哀愁……像梦里面似的,那守在窗子前面的人,先是他自己,一刹那间,他看清楚了,那是他母亲。她的前刘海长长地垂着,俯着头,脸庞的尖尖的下半部只是一点白影子,至于那青郁郁的眼与眉,那只是影子里面的影子。然而他肯定地知道那是他死去的母亲冯碧落。他四岁上就没有了母亲,但是他认识她,从她的照片上。她婚前的照片只有一张,她穿着古式的摹本缎袄,有着小小的蝙蝠的暗花。现在,窗子前面的人像渐渐明晰,他可以看见她的秋香色摹本缎袄上的蝙蝠。她在那里等候一个人,一个消息。她明知道消息是不会来的。她心里的天,迟迟地黑了下去。……传庆的身子痛苦地抽搐了一下。他不知道那究竟是他母亲还是他自己。至于那无名的磨人的忧郁,他现在明白了,那就是爱——二十多年前的,绝望的爱。二十多年后,刀子生了锈了,然而还是刀。在他母亲心里的一把刀,又在他心里绞动了。

传庆费了大劲,方始抬起头来。一切的幻像迅速地消灭了。刚才那一会儿,他仿佛是一个旧式的摄影师,钻在黑布里为人拍照片,在摄影机的镜子里瞥见了他母亲。他从箱子盖底下抽出他的手,把嘴凑上去,怔怔地吮着手背上的红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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