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学校防火安全工作通知(优秀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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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防火安全工作通知篇一

公司各所、院、公司:

国庆即将来临,此时正是火灾、偷盗等现象的多发季节,为创建平安、和谐的办公环境,保证全体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就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加强对防火防盗安全工作的领导。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一定要以对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防盗抢和防火等安全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加大安全防范工作管理力度,切实将各项防范工作做细、做深、做实,确保安全无事故。

二、加强用电管理,员工下班前将区域内所有用电设备(除报警设施)切断电源(包括照明、空调、电脑等)、关好门窗。做到人离灯熄、人离落锁。严禁在办公区内焚纸张、垃圾等。

三、加强办公区域的防火、防盗安全管理。员工要严格遵守公司安全管理规定,不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在公司内乱拉私接电线,不使用劣质的电器设备。妥善保管好手机、钱包、机密资料等贵重物品。员工外出、回家、上班途中注意人身、财产安全。

四、及时进行情况反馈。各部门如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较大的问题须向上级报告。

五、放假期间,注意人身安全,离徐的员工要向本部门负责人汇报去向,各部门负责人同时要每天掌握本部门人员情况,保持通讯畅通。

六、因个人原因造成单位或个人财产损失,按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资源保障部。

二0xx年九月二十九日。

学校防火安全工作通知篇二

学校安全关系到师生生命安全,关系到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建国以来党和国家一贯的安全生产方针,也是学校正常工作开展的保障。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安全教育,努力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强化日常管理,狠抓各项科学预防措施的落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安全发展的观念,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紧紧围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的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安全工作法律、法规,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学生假期安全、教育教学安全、消防安全等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大力拓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面,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为全体师生创设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努力保障学校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工作。

1、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努力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深入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活动。各教学班班主任要利用班会课经常对学生进行各方面的安全教育。让安全二字深深地刻在他们幼小的心里,懂得哪些行为是安全的,哪些行为是不安全的,达到他们行为的规范化。任课教师,不管是什么课(包括室内室外课),都要对学生的安全负责,要坚守岗位,保护学生的人生安全。若需要做实验,教师实验要规范,把安全问题考虑周全。

经常利用集中学习时间,认真组织全体教师、职工,特别是班主任学习有关学校安全的法律法规、常见事故的预防和突发事件的处置及用水、用火、用电等安全等安全知识。要加强对职工遵守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和本岗位操作规程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责任意识和保护能力。每学期要组织全体学生开展一次紧急疏散、逃生自救演练,增强全体教职工和学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不断完善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

学校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安排后勤人员和督促相关人员排除。

牢固确立校长是学校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的意识。把学校安全管理列入学校日常工作的重要议题,定期研究、分析安全工作形势,及时处理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逐级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不断完善安全工作目标管理办法,加强对各部门、教职员工安全管理工作的考核,落实奖惩措施。制定和完善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严格执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及时上报并协助查处各类事故,认真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对每一起事故,都要按照四不放过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要求处理。

经常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活动,认真执行每月一次、开学、放假前以及恶劣天气前后的安全检查制度,及时消除各类不安全因素。全面排查重大危险源,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并登记建档,定期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制定并实施应急预案,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3、注重设施设备的投入,确保安全管理的各项活动和措施落实到位。

在注意教育性投入的同时注意安全设施设备的投入,将安全教育、培训、活动的经费列入学校支出预算。按规定完善和规范学校消防、防盗、防暴等各类安全设施设备,确保学校安全,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要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1.建立安全工作领导管理机构,构建学校安全管理网络健全。

四、具体措施。

(2)加强校园防盗安全管理。逐步建立起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动静结合,点线面结合,各项防范措施相互配套衔接。切实做到校园不发案、不出事。要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管理,做到制度齐全,措施到位。严格落实教职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应按时到岗,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擅离职守。值班人员要熟知报警装置和报警方法,做好值班记录。学校领导在重大节假日期间要保持通信工具畅通,保证紧急情况下领导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

(3)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加强校园内消防设施建设,加强维护管理,确保消防安全。学校应组织师生定期开展消防演练,保证紧急情况下能遏制和消除火情,有序组织师生撤离火灾现场。

(4)加强校园用电安全管理。学校应严格遵守行业规定,加强校园用电设备和线路规范化建设,电气设备工作性能正常,无超负荷或缺相工作现象出现。

(5)加强校舍安全管理。学校定期进行校舍勘验检查,发现险情应立即处理。从实际出发,在学生出操、集合、放学,适当错开时间消除安全隐患。

(6)加强体育安全管理。切实加强体育课、课间活动的组织管理,认真做好技术要领、运动准备、整理活动等方面的指导与安全保护,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7)师生心理健康和心理安全教育。加强师德教育和教师心理调适工作,学校教职员工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严禁教师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师资的配备、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的开设,努力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和心理负担,帮助学生克服各种心理压力,防止和减少学生因心理疾病而发生的伤害事故。

(8)与其他部门协作做好校园周边整治工作。对学生进行游泳、骑车、用火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提高防范自救能力。

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对安全工作我们决不能含糊,只有安全工作做到了,工作才能顺利;做事才能井井有条,工作才能有绩效。我们要把无安全事故作为衡量一个班级、教研组或个人工作质量的重要标准,把安全工作纳入到教育教学工作考核中去,实行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对年内发生过安全事故的班级、教研组及个人,不得评为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

学校防火安全工作通知篇三

各县(市、区)住建局: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厅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有关安全工作的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省住建厅《关于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值班值守和督促检查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和1月29日省厅召开的“全省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和信息报送工作有关要求,切实加强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县(市、区)住建局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总体要求,各县(市、区)住建局主要领导要切实抓好建设系统所属行业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完善制度,认真落实,确保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认真开展春节前和节日期间安全检查

按照省厅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在节前对建筑施工、市政基础设施、燃气、供热、供水、排水、广场公园、路灯、污水处理、道路桥梁、垃圾处理、物业等单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责令立即整改并挂牌督办,督促企业落实整改责任。要加大越冬防护工程抽查力度,重点检查建筑工地消防安全隐患、消防设备的配备情况及越冬工程留守人员使用的取暖用电设备,保证冬停项目越冬安全和消防安全等重点进行全面排查。具体内容包括:

责任分工,落实责任到位情况;安全隐患、施工围挡、警示牌情况;道路井盖、户外广告、幕墙情况;供水安全情况;日常各项安全巡视情况、值守履责情况;应急队伍落实值班人员,节日不饮酒情况,手机开机状态;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应急措施情况。

建设系统所属各行业排查及处理情况(书面材料及电子版)于2月5日前报市住建局安全科。

三、安排部署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工作

节日期间各地要严格按照市委要求执行三级值班制度,带班领导白天在岗带班、干部24小时在岗值班,手机24小时联络畅通。各县(市、区)住建局于2月5日前将值班值宿人员及带班领导名单、时间、联系电话报市住建局安全科。坚决杜绝擅离职守和非岗顶班现象,市住建局将在节日期间按照市委要求采取电话查岗等方式对各县(市、区)值班情况进行抽查。遇有紧急情况或事故,严格按有关规定上报,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四、加强节日期间信息报送工作

各地和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事故及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各级住建主管部门、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保持24小时手机开机。春节放假期间实行安全生产日报制度,有事故(事件)报送相关信息,无事故报空表,不接受电话“打招呼”。

学校防火安全工作通知篇四

成立学院安全防火工作组织机构,明确各级工作内容及相应职责,实行安全防火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党政主要领导为学院安全防火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院师生安全防火工作的组织、教育、督促、检查工作;分管领导为学院安全防火工作具体责任人;科室负责人为部门安全防火工作的具体实施人,除做好重要时期,关键部位的安全防火防范工作外,要经常进行安全防火意识和安全防火知识的教育,加强日常管理,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负责全院师生安全防火工作的组织、教育、督促、检查工作;

负责系、教务科、考试工作等安全防火的督促、检查、教育工作;

负院办公室、档案室、会议室、公有车辆管理等财产的保管、安全工作;

(一)适时建立安全防火责任管理制度。

明确学院安全防火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职责,及时建立安全防火工作责任制度。本学年制度建设思路:突出重点,照顾一般。首先,修订班级安全防火工作小组制度、维护安全稳定工作预案和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等;其次,学院与科室、系、班主任签订安全防火稳定工作责任书;第三,成立班级学生安全防火稳定工作小组和学院安全防火义务消防队;第四,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二)加强师生安全防火教育工作。

加强安全防火信息沟通,树立安全无小事意识及观念,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做到及时组织师生学习上级和学校关于安全稳定的文件、会议、讲话精神,如通过职工大会对教师进行安全知识教育,通过主题班会、团学活动、消防知识讲座等对学生进行安全防火意识教育,学会如何使用消防器具、自救和施救。每月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防火教育。

(三)及时处理安全防火突发事件。

制定安全防火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有关责任人员职责,及时开展工作,做到相关责任人在教师、学生发生重大人身或财产伤害事件时,能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理事件,尽全力维护安全稳定。

(四)做好安全防火稳定日常管理。

加强自查工作,落实责任人,做到期初期中期末有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进行检查,防范于未然,力争安全防火工作人人重视,努力形成安全防火工作网络;日常安全防火工作由分管领导负责检查,督促下属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关键部位、重点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如办公室、档案室、一体化实验室、学生宿舍、学生实习等,做好防范工作。

(五)严格档案涉密事务管理。

建立学院档案管理制度,设置专人管理文档,做到“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严格各种档案保管与收发手续制度,建立档案分类管理制度,查阅登记制度,涉密档案专人管理制度。

学校防火安全工作通知篇五

宾馆各租户:

进入6月以来,我市连续多日炎热高温,空气异常干燥,安全防火形势极为严峻。为切实保证各租户门面房的消防安全,维持正常经营秩序,严防高温天气下火灾事故的发生,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特通知如下:

四、要配备消防器材。各租户都应配备小型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员工都要掌握使用方法,能够扑救初起火灾,将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特此通知。

信 阳 宾 馆

2017年7月1日

目前已进入炎热的夏季,用电负荷剧增,日常工作中稍不留意就容易引发火灾。因此,为避免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设备监管中心根据夏季特点,提醒各项目工程部注意以下事项:

1、注意安全用电:夏季进入用电高峰期,设备用电负荷较大,在注意安全用电的同时,避免电器设备长时间运行引起开关高温跳闸或烧坏线路。

2、加强火灾防范:夏季气温较高,天干物燥,各岗位人员要加强机房巡视,随时观察机房设备温度,做好应急预案的同时,加强演练,随时警惕电器设备或线路因高温引发的火灾。

3、加强设备机房安全防范:各班次人员进入机房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机房打开时,钥匙要拔下来随身携带,杜绝不拔钥匙的现象。严格控制非运行人员或陌生人进入机房,禁止已离职人员进入机房,机房内谢绝待客。非运行人员或陌生人进入机房须经部门经理级以上管理负责人批准,凡未执行好此项规定的,按重大过失处理。

4、加强夏季防火重要性的宣传:各项目工程部经理要在本项目的例会上强调夏季防火的重要性,提高大家的防火意识,共同监控所有危险源,达到夏季防火工作的共防、共管的目的,用实际行动为公司规避风险。

5、认真做好设备设施保养及检查工作:公司二季度工程专项质检在6月中下旬就要开始,各工程部在公司质检前要做好设备设施保养和自检工作,根据二季度工作特点及设备监管中心下发的二季度检查项目逐一进行排查,及时消灭隐患,保证再管设备的正常运行。

学校防火安全工作通知篇六

各村(居)、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两节期间全镇安全稳定。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现将我镇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目前正值岁末年初,人流、物流、车流相对集中,春节又是返乡和春运的高峰期,极易发生火灾、交通等安全事故。各村(居)、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要认真学习和贯彻总书记、总理等中央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和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各村(居)、有关单位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把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提到重要议程,各村(居)挂点领导和驻村书记要加强对挂点村的安全生产工作检查指导,要督促村主干部署和安排“两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并亲自带队检查,把“两节”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迅速采取行动,把“两节”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实。

二、认真部署,开展“两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各村(居)、有关单位要根据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立即行动起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要认真组织开展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各村(居)要充分发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作用,积极引导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关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安全生产标准,正确处理生产与安全、效益与安全的关系,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督促其对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各类关键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督促其要结合冬季和两节安全生产的特点,组织和发动职工进行事故隐患排查,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和整改,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督促其组织各级管理人员、重要岗位作业人员和新上岗人员进行针对性培训,增强事故防范意识,提高作业技能和预防事故的能力;督促其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重点危险部位必须专人监控,发现问题要采取果断措施并及时上报。

三、突出重点、强化安全监管。

各村(居)、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集中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进行专项检查,认真排查整改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各部门负责人要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部署落实;分管领导要做好具体安排,督促、指导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及时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抓好重点整改落实。

(一)是强化交通运输安全管理。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两节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对客运车辆安全的监督管理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检查,派出所、道安办、农机、公路站等单位要以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重点,不断深化和拓展“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一是整顿驾驶人员队伍,强化驾驶人员素质教育和培训。二是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针对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违法超车、违法停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检查。要加强农用车路面管控。

(二)是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各村(居)、有关单位要加大对建筑施工项目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和管理规定。严格掌握施工作业安全条件。杜绝违章违规施工。要加强对建筑设备、施工工地、高空作业、室外作业等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施工现场的塔吊、脚手架、高支模、深基坑、围挡墙、临建设施以及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使用情况,加强施工现场防火、防坠落、防触电、防坍塌的安全生产管理,防止高空坠落、触电、物体打击和坍塌事故的发生。

(三)是加强消防安全监管。针对元旦、春节期间消防工作的特点,各村(居)、有关单位要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合用场所、“十小场所”反复进行排查,切实查找消防工作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确保消防安全责任制得到落实,确保消防设施完好、疏散通道畅通,确保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得到明显增强,确保火灾隐患得到及时消除;各村(居)、有关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各项措施,重点加强对商场、宾馆、酒店、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对排查出火灾隐患的单位,要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其加大整改力度,确保按期完成整改,短时间内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一整改销号。

(四)是强化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各村(居)、有关单位要对危险化学品加强安全检查,督促生产经营企业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加强对危险工艺、设备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控,做好储罐和压力容器、管道等设备设施的防冻、防火、防爆、防泄漏工作。

(五)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各村(居)、有关单位要加大对各种特种设备的监控力度,特别是对一些危害较大的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要定人员、定措施、定责任,实行动态管理,跟踪监控,督促业主要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加强压力容器的检测、保养和维护,从业人员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对瓶装气体要防止气瓶超装、混装引发事故。

(六)烟花爆竹和瓶装液化气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各村(居)、有关单位要针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和瓶装液化气使用进入旺季,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可能抬头的情况,各村(居)要充分发挥排查和监管作用,针对两节期间强化日常排查力度。一是发现辖区内有非治经营,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开展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和居民区储存液化气专项检查行动。进一步加大对辖区内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和储存液化气行为的日常排查力度,对重点村及重点户进行重点排查,对发现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要坚决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行为,依法处罚,并及时向上级部门通报情况;对无证无照的烟花爆竹生产窝点和经营摊位要坚决依法取缔。二是规范合法。强化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和瓶装液化气的监管,严格控制储存数量,坚决实行定点经营。

(七)强化建盏作坊用电和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当前建盏已进入销售旺季,为防止个别业主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出现超负荷用电、不按报机容量用电、私自加装电炉等现象,给用电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极易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为防范于未来,各村(居)主干要亲自带队入户宣传,采用走访入户的形式进行宣传,以此强化广大建盏业主安全意识,入户过程中发现有私自接拉电线、增加电炉和木制房屋又是“三合一、多合一”的生产经营场所,要及时上报。各挂村领导要督促村主干抓好建盏作坊安全用电和消防宣传教育和巡查工作。确保辖区内建盏作坊安全生产。

五、安排好生产经营和节日值班工作。

在节日期间,各村(居)、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认真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学校防火安全工作通知篇七

幼儿园应建立房屋、设备、消防、交通等安全防护和检查制度;建立食品、药物等管理制度和幼儿接送制度,防止发生各种意外事故。应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为指导思想。

二、班况分析:

我班现有幼儿38名,小班幼儿的自我保护本事较差,安全意识薄弱。

三、工作目标:

1.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2.防止幼儿意外事故的发生。

四、具体实施方案:

(一)一日活动中的体现:

1.早上来园时,带班教师要注意幼儿的健康状况,稳定幼儿情绪,异常是个别要往外跑的小朋友,要注意不让他们往门外跑,不让他们离开自我的视线。要注意小朋友是否带有危险物品,如:别针、纽扣、小刀、硬币、铁丝、玻璃器皿等到幼儿园。如果有,教师要及时将其收藏,以免吞进肚里或刺伤其他小朋友。

2.幼儿生活活动时,必须要有保育教师跟着,以免幼儿在上厕所时滑倒摔伤;洗手时注意幼儿不要把水龙头开的太大,以免弄湿衣服;喝水时要注意开水的冷热,避免烫伤。

3.晨间谈话或教育活动时,教师要教育幼儿不动插座、电板,以防触电,不将手指放在门、窗处,以防夹伤,注意不玩水、火、肥皂以及消毒物品,教育幼儿入厕时不推不挤,以防撞伤、碰伤。来园要与教师相互问好,不在园内其他地方逗留;离园时必须与教师道别,并说明来接者的身份,不跟陌生人离开或擅自离园。要教幼儿识别特殊号码的用途(如110、119、120)。遇到危险时,教育幼儿学会躲避。培养幼儿多做力所能及的事,学会自理。在带班时,每一天都要注意是否有小朋友遗留在厕所等地。教育活动时避免幼儿在教室乱跑乱撞。

4.幼儿进餐、午睡时,教师要注意带刺带骨食物安全,以免幼儿卡喉。盛热菜热汤时要注意避开幼儿,以免幼儿烫伤。吃饭时,教师要教育幼儿不要边吃边说话,或边吃边笑,以防食物呛入气管。午睡时要巡视幼儿是否蒙头睡觉,有否在玩衣物(如:扣子、珠子、发夹、拉链等物品),要注意有嗜好的幼儿吮吸手指、被角或饰物。

5.户外活动时,教师要事先检查幼儿衣着是否整齐,衣服要束在裤子里并系紧鞋带,以防摔跤。要教育幼儿遵守活动规则,不携带危险物品进行游戏(如:剪刀、玩具等尖锐物件),游戏中不做危险动作(如:头朝下滑滑梯、由下向上爬滑梯、不攀爬等),不擅自离开团体,同伴间友好相处,互相谦让,不挤不撞,不(打、推、咬、抓)人。要稳定幼儿情绪,不让幼儿太激动,以免乱奔乱跑,发生意外。教师要注意大型器械玩具的转弯拐角处,以免幼儿碰撞。活动时教师必须要在旁边看着,不要让一个幼儿离开自我的视线范围。排队集合时,不能让幼儿拥挤,在转弯抹角的地方不能跑,防止碰撞。

6.离园接送时,两位教师都必须在场,一个教师必须要把孩子亲手交给家长,一个教师管好其他小朋友。与家长交流时,一个教师必须在看小朋友,不能两个教师同时与家长交流。如有陌生人来接,要问清是幼儿的什么人防止陌生人接走幼儿。

7.幼儿离园后,教师要再次检查活动室、寝室、盥洗室是否有遗留的孩子,要拔掉电器插头,关掉电源,关掉锁好门窗后才能离开。

(二)家长工作中的体现。

1.向家长宣传安全教育的重要性,以及幼儿园的安全教育活动,请家长进取配合幼儿园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家居生活安全与家居活动环境安全(如:烧伤、烫伤、触电、中毒、摔伤等预防教育工作),进取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让家长配合班级安全教育活动的开展,告诉幼儿一些安全知识以及一些防范措施。如熟记自家住址、电话号码、父母姓名等,训练引导幼儿识别方向,告诫幼儿不要轻信陌生人,若一人在家,不可随意开门等。

(三)教师工作中的体现。

1.教师要有强烈的安全保护意识,要加强职责心,要时刻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保证每位幼儿的安全。

2.教师要及时排除班内不安全隐患:要检查教室每一个角落,将危险物品放到幼儿触摸不到的地方,(如热水瓶不能随意放置、插座要放到幼儿够不着的地方、药品要放进药箱里并锁好等)。

3.保育教师要做好午睡值班工作:要认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教师要经常利用一日生活中的各个环节,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培养幼儿初步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本事。

总之,我们要把安全问题放在工作的首位,对孩子要做到:“放手不放眼,放眼不放心。”以上是我们班的安全工作计划,我们将尽自我的一切本事保护好幼儿,防止事故的发生,促进幼儿健康成长。

学校防火安全工作通知篇八

公司全体员工:

公司近期发生被盗事件,为了加强全厂防盗安全工作,保证全厂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办公室的.财产安全:

1、不将贵重的物品放在办公室内,贵重物品随身携带。

2、每天下班后,最后离开办公室的人负责锁好门窗,并检查确认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如有安全隐患应立即处理。

3、每天下班后,所有电器、设备(包括所有不必要点灯)必须处于关闭状态。

二、各员工的财产安全:

1、各员工应提高安全防盗意识。车辆及时上锁,并将头盔放于后尾箱内。

2、各员工应妥善保管好自身贵重物品,不将贵重的物品随意丢放,以防丢失。

3、若因保管不善造成财产丢失由个人负责。

公司整体的安全离不开全体员工的支持与配合,为了全体员工自身的安全,让我们共同做好防盗工作,保证自身利益不受损失。

办公室。

二0xx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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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防火安全工作通知篇九

公司全体员工:

公司近期发生被盗事件,为了加强全厂防盗安全工作,保证全厂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不将贵重的物品放在办公室内,贵重物品随身携带。

2、每天下班后,最后离开办公室的人负责锁好门窗,并检查确认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如有安全隐患应立即处理。

3、每天下班后,所有电器、设备(包括所有不必要点灯)必须处于关闭状态。

1、各员工应提高安全防盗意识。车辆及时上锁,并将头盔放于后尾箱内。

2、各员工应妥善保管好自身贵重物品,不将贵重的物品随意丢放,以防丢失。

3、若因保管不善造成财产丢失由个人负责。

公司整体的安全离不开全体员工的支持与配合,为了全体员工自身的安全,让我们共同做好防盗工作,保证自身利益不受损失。

办公室。

二0xx年十月二十八日。

学校防火安全工作通知篇十

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确保全市人民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春节,根据《关于印发固原市今冬明春维护社会稳定和整治安全生产隐患“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固党发〔)117号)和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做好20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通知》(宁商通〔2017)205号)要求,结合全市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强化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针对春节期间商贸流通领域的特点,提前研判可能出现的各种安全风险,制定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扎实做好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发现的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事故发生。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主要领导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贵”,亲自研究部署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和消防安全工作。要严格履行“三个必须”的总要求,切实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商贸流通企业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带班,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员工,做到安全生产、安全经营。

二、加强隐患排查,切实整治存在的问题。

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关于印发固原市今冬明春维护社会稳定和整治安全生产隐患“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固党发〔2017)117号)和《关于做好全市商贸流通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和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固商务发〔2017〕184号)要求,全力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要逐一复查,加强跟踪检查,强力督促整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要严密监控并落实好安全措施。要认真总结大检查工作经验和不足总结经验做法,进一步强化事故防控工作,坚决防止风险管控不到位、隐患整治不彻底而发生事故。针对节日商贸促销活动增多的特点,要切实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防冻、防火、防爆、防滑、防裂和防泄漏、防碰撞、防踩踏等安全防范措施。对于公开举办的各类商业促销活动,要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报备制度,提前制订安全保障措施,安排足够力量,加强巡逻值守和隐患排查。

三、狠抓专项治理,完善安全生产保障措施。

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安监、卫生、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针对当前商贸流通领域生产经营活动和气候特点,认真做好商场、超市、商贸服务业(餐饮、住宿)、二手车、报废汽车拆解、加油站等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清理和整治,特别要加强对地下空间场所的商场、超市、餐饮等领域隐患排查;开展电梯、燃气、消防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检查企业落实冬季安全防范措施,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强化关键设施装置安全运行维护等情况。重点加强检查成品油流通企业油库和加油站(点)安全运营情况以及涉氨制冷冷库液氨使用、二手车交易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等方面安全生产情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完善安全生产保障措施。严格执行大型促销活动报批程序,合理安排促销经营时段,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进一步深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严防商贸展览、促销活动中火灾、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

四、完善应急机制,推动安全防范能力建设。

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行业实际,利用好各种媒体渠道,广泛宣传冬季安全生产知识和用电、用气、消防等安全常识,确保宣传教育实现全覆盖,做到安全工作标本兼治。要指导督促商贸流通企业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努力实现“一企一标准,一岗一清单”,形成可操作、能落实的制度措施,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健全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及时掌握灾害性天气情况,督促指导商贸流通企业有效防范应对.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关键岗位加强值班制度,保障通讯畅通,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要严格落实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迅速安排部署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主要商贸流通企业。

(二)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在年1月30日前完成辖区商贸流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于2月23日前报送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春节前,市商务局将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检查。

(三)安全生产要做到闭环式管理,请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于2018年1月8目前,将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值班安排情况及值班电话报市商务局市场科。

联系人:张银刚台晓斌。

联系电话:2088529邮箱:ngysswj@。

学校防火安全工作通知篇十一

各村(居)、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2018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两节期间全镇安全稳定。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现将我镇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目前正值岁末年初,人流、物流、车流相对集中,春节又是返乡和春运的高峰期,极易发生火灾、交通等安全事故。各村(居)、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要认真学习和贯彻总书记、总理等中央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和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各村(居)、有关单位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把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提到重要议程,各村(居)挂点领导和驻村书记要加强对挂点村的安全生产工作检查指导,要督促村主干部署和安排“两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并亲自带队检查,把“两节”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迅速采取行动,把“两节”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实。

各村(居)、有关单位要根据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立即行动起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要认真组织开展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各村(居)要充分发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作用,积极引导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关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安全生产标准,正确处理生产与安全、效益与安全的关系,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督促其对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各类关键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督促其要结合冬季和两节安全生产的特点,组织和发动职工进行事故隐患排查,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和整改,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督促其组织各级管理人员、重要岗位作业人员和新上岗人员进行针对性培训,增强事故防范意识,提高作业技能和预防事故的能力;督促其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重点危险部位必须专人监控,发现问题要采取果断措施并及时上报。

各村(居)、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集中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进行专项检查,认真排查整改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各部门负责人要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部署落实;分管领导要做好具体安排,督促、指导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及时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一)是强化交通运输安全管理。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两节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对客运车辆安全的监督管理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检查,派出所、道安办、农机、公路站等单位要以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重点,不断深化和拓展“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一是整顿驾驶人员队伍,强化驾驶人员素质教育和培训。二是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针对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违法超车、违法停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检查。要加强农用车路面管控。

(二)是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各村(居)、有关单位要加大对建筑施工项目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和管理规定。严格掌握施工作业安全条件。杜绝违章违规施工。要加强对建筑设备、施工工地、高空作业、室外作业等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施工现场的塔吊、脚手架、高支模、深基坑、围挡墙、临建设施以及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使用情况,加强施工现场防火、防坠落、防触电、防坍塌的安全生产管理,防止高空坠落、触电、物体打击和坍塌事故的发生。

(三)是加强消防安全监管。针对元旦、春节期间消防工作的特点,各村(居)、有关单位要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合用场所、“十小场所”反复进行排查,切实查找消防工作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确保消防安全责任制得到落实,确保消防设施完好、疏散通道畅通,确保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得到明显增强,确保火灾隐患得到及时消除;各村(居)、有关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各项措施,重点加强对商场、宾馆、酒店、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对排查出火灾隐患的单位,要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其加大整改力度,确保按期完成整改,短时间内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一整改销号。

(四)是强化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各村(居)、有关单位要对危险化学品加强安全检查,督促生产经营企业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加强对危险工艺、设备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控,做好储罐和压力容器、管道等设备设施的防冻、防火、防爆、防泄漏工作。

(五)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各村(居)、有关单位要加大对各种特种设备的监控力度,特别是对一些危害较大的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要定人员、定措施、定责任,实行动态管理,跟踪监控,督促业主要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加强压力容器的检测、保养和维护,从业人员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对瓶装气体要防止气瓶超装、混装引发事故。

(六)烟花爆竹和瓶装液化气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各村(居)、有关单位要针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和瓶装液化气使用进入旺季,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可能抬头的情况,各村(居)要充分发挥排查和监管作用,针对两节期间强化日常排查力度。一是发现辖区内有非治经营,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开展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和居民区储存液化气专项检查行动。进一步加大对辖区内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和储存液化气行为的日常排查力度,对重点村及重点户进行重点排查,对发现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要坚决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行为,依法处罚,并及时向上级部门通报情况;对无证无照的烟花爆竹生产窝点和经营摊位要坚决依法取缔。二是规范合法。强化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和瓶装液化气的监管,严格控制储存数量,坚决实行定点经营。

(七)强化建盏作坊用电和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当前建盏已进入销售旺季,为防止个别业主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出现超负荷用电、不按报机容量用电、私自加装电炉等现象,给用电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极易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为防范于未来,各村(居)主干要亲自带队入户宣传,采用走访入户的形式进行宣传,以此强化广大建盏业主安全意识,入户过程中发现有私自接拉电线、增加电炉和木制房屋又是“三合一、多合一”的生产经营场所,要及时上报。各挂村领导要督促村主干抓好建盏作坊安全用电和消防宣传教育和巡查工作。确保辖区内建盏作坊安全生产。

在节日期间,各村(居)、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认真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学校防火安全工作通知篇十二

各科室、各部门:

随着春节来临,进入火灾事故多发期。为全面做好春节期间防火安全工作,坚决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现就冬季防火安全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科室、各部门按照“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要求,坚持严防、严管、严处的原则,切实抓好防火工作;针对冬季天气干燥、用电增加的特点,加强安全防火教育,提高工作人员消防安全意识。

二、安全管理。

1.各科室、各部门防火安全员要切实负起责任,带头做好防火工作,掌握防火常识、火灾逃生基本技能;熟知消防设施和灭火器的摆放位置及掌握正确使用的方法;督促本科室、本部门其他人员遵守安全管理规定;定期检查本科室、本部门的电器使用管理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2.在房间内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在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热毯、小太阳取暖器等加热、取暖设备。

3.不得在房间内燃烧废纸、文件、资料或使用明火照明。4.办公室严禁吸烟,在宿舍内吸烟时应注意防火,严禁在床铺上吸烟,严禁随意丢弃烟头,以免引起火灾事故。

5.禁止在办公区以及东西广场站区内燃放烟花爆竹。6.及时清理房间杂物,保持房间整洁,消除安全隐患。7.最后一名工作人员离开房间(办公室、宿舍、值班岗亭等)时,应关闭所有电器开关,确保房间内电器设施电源全部断开。

8.若发生意外火灾,现场工作人员应果断采取措施,争取把损失降到最低点,并及时报告值班领导。如火灾较大,及时报火警。

9.禁止私自挪用、损坏灭火器和消防器材。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年x月x日。

学校防火安全工作通知篇十三

根据区教发[20__]45号《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关于开展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拟定工作方案如下。

认真学习、提高认识。

安全工作是保护国家财产和学校财产的安全,保护广大师生的根本利益和生命安全,保障正常教学秩序的需要。我们要从讲政治、促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对人民群众负责,对师生负责的高度认识,处理好学校安全工作与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关系。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为师生营造了一个安全祥和的工作和学习环境。

二、加强领导、责任到人。

学校成立以刘泽勇为组长,吴永刚为副组长,彭永庆、叶忠华、娄秀红、董登斌、丁琼、胡生龙、顾安文、吴月明、叶忠智、罗涛、董汝平、齐庆友为组员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体成员本着对学校负责的思想和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各施其职,保障全体师生能在良好的环境中工作、学习。

三、工作内容。

1、加强教师安全防范的责任意识,教育学生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层层签定安全责任书,让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认识到自己是班级、课堂教育教学过程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组织各种活动教育学生提高认识。

2、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对校舍、电器设备等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

3、加强学校消防安全检查。对实验室、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专人专锁。定期检查设备设施,排除隐患。

4、加强森林放火宣传。特别要加强春季“清明”期间防火宣传教育,各班主任利用班会课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学生和老师的安全意识。

5、加强校内学生活动的安全教育,要求学生不做危险性游戏。学校学校开展升降旗和课间操活动解散要有序,防止由于人多发生踩压事件。

四、隐患排除。

通过学校开展安全检查和安全宣传教育后,全校师生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感。同时,对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排除,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学校防火安全工作通知篇十四

为努力完成学校20xx年治安、防火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所规定任务,按照“责任分解,分级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我院治安、防火安全工作计划,其内容如下:

成立学院安全防火工作组织机构,明确各级工作内容及相应职责,实行安全防火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党政主要领导为学院安全防火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院师生安全防火工作的组织、教育、督促、检查工作;分管领导为学院安全防火工作具体责任人;科室负责人为部门安全防火工作的具体实施人,除做好重要时期,关键部位的安全防火防范工作外,要经常进行安全防火意识和安全防火知识的教育,加强日常管理,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会计学院安全防火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负责全院师生安全防火工作的组织、教育、督促、检查工作;

负责一体化实验室、研究所、学术活动等安全防火的督促、检查、教育工作;

负责系、教务科、考试工作等安全防火的督促、检查、教育工作;

负院办公室、档案室、会议室、公有车辆管理等财产的保管、安全工作;

负责培训中心办公室、培训班级学员、各种文档保管等资料和财产的保管、安全工作;

(一)适时建立安全防火责任管理制度。

明确学院安全防火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职责,及时建立安全防火工作责任制度。本学年制度建设思路:突出重点,照顾一般。首先,修订班级安全防火工作小组制度、维护安全稳定工作预案和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等;其次,学院与科室、系、班主任签订安全防火稳定工作责任书;第三,成立班级学生安全防火稳定工作小组和学院安全防火义务消防队;第四,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加强安全防火信息沟通,树立安全无小事意识及观念,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做到及时组织师生学习上级和学校关于安全稳定的文件、会议、讲话精神,如通过职工大会对教师进行安全知识教育,通过主题班会、团学活动、消防知识讲座等对学生进行安全防火意识教育,学会如何使用消防器具、自救和施救。每月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防火教育。

(三)及时处理安全防火突发事件。

制定安全防火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有关责任人员职责,及时开展工作,做到相关责任人在教师、学生发生重大人身或财产伤害事件时,能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理事件,尽全力维护安全稳定。

(四)做好安全防火稳定日常管理。

加强自查工作,落实责任人,做到期初期中期末有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进行检查,防范于未然,力争安全防火工作人人重视,努力形成安全防火工作网络;日常安全防火工作由分管领导负责检查,督促下属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关键部位、重点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如办公室、档案室、一体化实验室、学生宿舍、学生实习等,做好防范工作。

(五)严格档案涉密事务管理。

建立学院档案管理制度,设置专人管理文档,做到“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严格各种档案保管与收发手续制度,建立档案分类管理制度,查阅登记制度,涉密档案专人管理制度。

学校防火安全工作通知篇十五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高等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消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驻校内其他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按照本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学校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条 学校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五条 学校应当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消防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技能。

第六条 学校各单位和师生员工应当依法履行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扑救初起火灾等维护消防安全的义务。

第七条 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履行对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职责,检查、指导和监督高等学校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督促高等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公安机关依法履行对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加强消防监督检查,指导和监督高等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二章 消防安全责任

第八条 学校法定代表人是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二)批准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定期召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三)提供消防安全经费保障和组织保障;

(四)督促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五)依法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

(六)与学校二级单位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七)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八)促进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九条 分管学校消防安全的校领导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协助学校法定代表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组织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和协调校内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

(三)审核消防安全工作年度经费预算;

(四)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六)组织管理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

(八)协助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好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其他校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工作负有领导、监督、检查、教育和管理职责。

第十条 学校必须设立或者明确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学校消防机构),配备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二)监督检查校内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四)确定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并监督指导其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七)定期对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进行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培训;

(八)推进消防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做好技术防范人员上岗培训工作;

(十)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工作档案及消防安全隐患台账;

(十一)按照工作要求上报有关信息数据;

(十二)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火灾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二级单位和其他驻校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二)建立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考核、奖惩制度;

(三)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演练;

(四)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六)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并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七)消防控制室配备消防值班人员,制定值班岗位职责,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八)新建、扩建、改建及装饰装修工程报学校消防机构备案;

(九)按照规定的程序与措施处置火灾事故;

(十)学校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二条 校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驻校内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三条 除本规定第十一条外,学生宿舍管理部门还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职责:

(一)建立由学生参加的志愿消防组织,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二)加强学生宿舍用火、用电安全教育与检查;

(三)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发现火灾立即组织扑救和疏散学生。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 学校应当将下列单位(部位)列为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

(二)学校网络、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传媒部门和驻校内邮政、通信、金融等单位;

(三)车库、油库、加油站等部位;

(四)图书馆、展览馆、档案馆、博物馆、文物古建筑;

(五)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系统;

(六)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使用部门;

(八)学校保密要害部门及部位;

(九)高层建筑及地下室、半地下室;

(十)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以及有人员居住的临时性建筑;

(十一)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部位)。

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的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 在学校内举办文艺、体育、集会、招生和就业咨询等大型活动和展览,主办单位应当确定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明确并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和措施,保证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并经学校消防机构对活动现场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依法应当报请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的,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举办。

第十六条 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每年组织检测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学校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第十七条 学校进行新建、改建、扩建、装修、装饰等活动,必须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并依法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备案手续。学校各项工程及驻校内各单位在校内的各项工程消防设施的招标和验收,应当有学校消防机构参加。

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并接受学校消防机构的监督、检查。竣工后,建筑工程的有关图纸、资料、文件等应当报学校档案机构和消防机构备案。

第十八条 地下室、半地下室和用于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场所的建筑不得用作学生宿舍。

生产、经营、储存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学生宿舍等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学生宿舍、教室和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在门窗、阳台等部位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十九条 利用地下空间开设公共活动场所,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报学校消防机构备案。

第二十条 学校消防控制室应当配备专职值班人员,持证上岗。

消防控制室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一条 学校购买、储存、使用和销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和防范措施。

学校对管理和操作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培训,持证上岗。

第二十二条 学校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确需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单位和人员应当向学校消防机构申办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管人,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第二十三条 学校内出租房屋的,当事人应当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出租方负责对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学校授权的管理单位应当加强监督检查。

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由校内用人单位负责。

第二十四条 发生火灾时,学校应当及时报警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扑救初起火灾,及时疏散人员。

学校应当在火灾事故发生后两个小时内向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较大以上火灾同时报教育部。

火灾扑灭后,事故单位应当保护现场并接受事故调查,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第二十五条 学校及其重点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

消防档案应当全面反映消防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第四章 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改

第二十六条 学校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培训情况;

(二)消防安全制度及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消防安全工作档案建立健全情况;

(四)单位防火检查及每日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五)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六)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组织消防演练情况;

(八)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第二十七条 学校消防安全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或者相关人员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发现火灾隐患应当及时填发《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

第二十八条 校内各单位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及其完好、有效情况;

(六)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七)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八)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管理情况;

(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防火安全情况;

(十)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设备运行、记录情况;

(十一)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九条 校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校医院、学生宿舍、公共教室、实验室、文物古建筑等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消防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通知人员疏散、及时扑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第三十条 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检查、巡查人员应当责成有关人员改正并督促落实: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八)违章进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等场所的;

(九)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十)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十一)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十二)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 学校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指出的各类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核查、消除。

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学校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

第三十二条 对不能及时消除的火灾隐患,隐患单位应当及时向学校及相关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报告,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火灾隐患尚未消除的,隐患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对于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或停业整改。

第三十三条 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等学校无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学校应当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第三十四条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整改单位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相应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第五章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三十五条 学校应当将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纳入学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消防法律、法规;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火灾预防知识和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互救技能;

(五)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方法。

第三十六条 学校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使其了解防火、灭火知识,掌握报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方法。

(二)根据消防安全教育的需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和培训内容;

(三)对每届新生进行不低于4学时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四)对进入实验室的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规程培训;

(五)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并在校园网络、广播、校内报刊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

第三十七条 学校二级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对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第三十八条 下列人员应当依法接受消防安全培训:

(一)学校及各二级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学生宿舍管理人员;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四)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培训的人员。

前款规定中的第(三)项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六章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

第三十九条 学校、二级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当制定相应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员、装备等保障。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组织机构:指挥协调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六)其他需要明确的内容。

第四十条 学校实验室应当有针对性地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将应急处置预案涉及到的生物、化学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种类、性质、数量、危险性和应对措施及处置药品的名称、产地和储备等内容报学校消防机构备案。

第四十一条 校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消防演练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第七章 消防经费

第四十二条 学校应当将消防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保证消防经费投入,保障消防工作的需要。

第四十三条 学校日常消防经费用于校内灭火器材的配置、维修、更新,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备用设施、材料,以及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保证学校消防工作正常开展。

第四十四条 学校安排专项经费,用于解决火灾隐患,维修、检测、改造消防专用给水管网、消防专用供水系统、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通讯系统、消防监控系统等消防设施。

第四十五条 消防经费使用坚持专款专用、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消防经费。

第八章 奖 惩

第四十六条 学校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校内评估考核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四十七条 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擅自挪用、损坏、破坏消防器材、设施等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学校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等相应的处分。

前款涉及民事损失、损害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 学校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或者发生重特大火灾的,除依据消防法的规定进行处罚外,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取消其当年评优资格,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分。

第九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学校应当依据本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校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高等学校以外的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五十条 本规定所称学校二级单位,包括学院、系、处、所、中心等。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建立义务消-防-队,并正常开展消防管理活动。办公室加强消-防-队员的技术防范训练,发挥其实击作用。总务处要做好消防器材维修、交换等工作。

2、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3、按照国家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4、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5、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6、学校举办集体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大型集体活动须报公安消防机构审批。

7、严格遵守《学校用火管理制度》、《学校电气线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发现火警,应及时拨“119”报警;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单位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火灾。

8、合理布局全校消防设施,经常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整改,并详细记录,存档备查。

9、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学校应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防火安全工作通知篇十六

通知,是运用广泛的知照性公文。以下是小编收集的春节期间安全工作通知,欢迎查看!

1各中资企业:

按照商务部关于做好20**年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春节期间在厄中资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项目及工程质量和安全,请各企业组织对各自项目进行全面安全检查。

二、请做好现场防火、防盗及用电安全等检查,及时排除隐患;。

三、请完善各企业及项目预防突发事件预案和相关应急处置措施;。

四、请各企业及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和安排有关安全生产及管理工作。经商处将适时对相关企业进行抽查。

2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各企业单位:

春节将至,各项工作已进入紧张阶段,生产和市场购销以及交通运输十分繁忙,切实做好春节前后及节日期间的生产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欢乐、安全、祥和的节日,现将有关事项作如下通知: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春节前后及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针对本单位、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及时做好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观念,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已出现的薄弱环节,要加强监控和处理,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止节假日期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切实做到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

二、加强监管,认真督查。

“春节期间是生产和需求旺季,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正确处理生产与安全的关系,切实抓好安全工作,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强化安全认识,坚决杜绝不顾安全掠夺性的短期行为,节假日期间停产检修和节后恢复生产,要采取科学严密的安全措施,认真开展“冬防及春运”排隐患事故等活动。各村(社区)要对自己属地范围内的企业进行有效监控。镇安委会在春节前将组织力量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落实责任,制止出现死伤事故。

节日期间要组织力量对商场、歌舞厅、网吧等公众聚集场所未改造好的的旧棚户区等的安全状况进行一次全面安全大检查。落实以安全为重点的安全责任制,并落实好应急预案。消防设施,安全条件不完善的,要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必须马上停产停业整顿治理,确保万无一失。开展民俗活动、集会,要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安全。

四、坚持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春节期间,各村(社区)、各单位安排专人值班。并把值班人员名单报一份镇政府,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重大问题要应在第一时间向镇政府报告,及时妥善处理。

3各县(市、区)建设局、市直各开发区建设局、局属各单位、市区各燃气企业、市政企业:

20**年春节即将来临。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我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城市设施的安全运行,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加强对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要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安全工作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节日期间继续施工和生产经营的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现场带班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在做好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确保安全生产。各地、各单位要针对春节假期长的特点,认真研究安全工作对策措施,分析可能发生的问题,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和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立足安全教育在先,防范措施在前,使安全责任得到全面落实。

二、认真组织,开展节前安全生产检查。

为确保节日期间有个安全稳定的环境,自即日起到春节前,各地、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节前安全生产检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参加,要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全面检查、不留死角,突出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进行整改,整改工作要有具体的方案,要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安全措施、安全经费,完成时限,确保整改有效。

为确保检查效果,我局将组织督查人员,对市区城市燃气、市政施工、市政设施、公园及游乐设施等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进行督查,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对存在隐患的单位进行督促整改,各地也要督促各行业单位落实安全检查,确保检查不走过场。

三、突出重点,全面落实安全工作措施。

各行业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突出重点,落实措施,加强管理,确保安全。各燃气经营单位要加强燃气设施设备、管线的巡查,做好燃气运输、储存、灌装、供应的安全管理,严格燃气安全配送,进一步加强燃气用户的安全教育,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用气。各公园管理单位要加强对“三山”公园等公园场所以及儿童公园游乐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安全运行,要加强监控,严格公园用火管理,防止发生火灾,确保游客安全。市政设施管理单位要加强对各类市政设施的管理,要加强城市亮化设施、路灯、公共自行车、市区道路、桥梁窨井以及市区绿化等的日常巡查和维护,对损坏的路灯和电器线路等设施及时进行修复,确保城市市政设施安全行运。

各市政工程建设、施工单位要加强对在建施工工地的安全管理,重点做好施工现场围护、临时用电、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工作,对春节期间留守工地的民工要组织进行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能力,防止发生火灾、触电、中毒等事故。各单位要严格春节期间行车安全管理,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做到不酒后开车,不疲劳开车,坚决杜绝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确保行车安全。春节放假期间,各单位要重点加强防火管理,放假前该切断的电源要切断,该消除的火种要消除,并严格控制烟花爆竹,以确保安全。

四、加强值班,做好节日期间应急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严格落实工作责任。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要严格落实企业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撤人命令的决策权和指挥权,严防因处置不当、不及时造成伤亡事故;要严格执行事故及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信息;要落实好节日期间应急救援响应机制,准备好应急队伍,备好应急物资与设施设备,一旦发生事故或遇到紧急情况,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要按规定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并按程序及时上报事故情况。

学校防火安全工作通知篇十七

各院系、各单位:

冬季来临,天气干燥,是火灾的多发季节。近期,全国各地已发生多起火灾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损失严重。为贯彻《消防法》的精神,严格执行消防管理相关规定,切实做好冬季防火和安全工作,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冬季防火工作。各单位要在前阶段防火安全教育的基础上,组织人员排查火灾隐患和“死角”,并进一步落实本部门的防火安全制度、责任制和安全措施。对于发现的消防隐患,凡能当场解决的,要立即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及时上报保卫处并采取必要的应急防范措施。

二、突出重点,落实防火管理。各单位的冬季防火工作要以控制火灾及安全事故为目标,以学生宿舍、图书馆、食堂、重点实验室、学生活动场所、超市、计算中心、网络中心、危险物品仓库、配电房、锅炉房、建筑工地、临时工宿舍等人员、贵重物资集中的场所为重点。要切实加强用电、用火、用气管理,落实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防火宣传教育。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防火宣传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在冬季来临之季,各单位要对师生普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教育,前期未进行该项活动的单位应尽快组织、落实,已进行教育活动的单位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多形式、多渠道地向广大师生员工宣讲防火和自救的'基础知识,增强防火的警觉性和自觉性。

近期,我处将会同公安机关等主管部门对各单位的冬季防火工作进行检查,希望各单位认真做好防火安全工作,确保本单位一方平安。

xx大学保卫处。

xxx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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