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收费管理制度(通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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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分类会帮助我们更全面地了解学习和工作生活等的相关话题。怎样写一篇内容充实、有深度的学习总结?这里有一些总结写作的实用技巧和方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培训收费管理制度篇一

为加强和规范收费管理,认真执行市、区教育局、物价局的有在规定,严格收费标准,规范我校的教育收费行为,增强我校教育收费的.透明度,特制定监督管理制度如下:

一、全校教职工应严格执行市、区教育局、物价局颁布的各项收费标准,学校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准擅自乱收费,并实行月查制度。

二、所有服务性收费坚持申报审核审批制度,并及时向家长发告家长书,遵循必需、自愿节约、分项结算、公开透明的原则,不利用服务性收费搞创收或拿回扣谋私利。

三、不以节假日教育培训为名进行文化补课和收取费用。

四、不向学生收取规定以外的赞助费、借读费等其他任何费用。

五、由专人坚持每月查阅财务帐目,严格票据使用情况,发现不规范情况,及时批评纠正。

六、对于学生代办费每学期应有结算清单,增加收支透明度,接受家长监督,由家长签名同意,并有回执。

安定区李家堡初级中学。

预算编制领导小组。

组长:成。

组员:周。

为了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管理,规范我校各项支出,提高经费使用效益,达到民主管理,民主理财的目的,根据《甘肃省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学校成立义务教育经费领导小组,人员由校长、会计、出纳、后勤人员、教师代表组成。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

2、学校按照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管理细则,制定公用经费内部监督办法,细化各项管理制度,完善票据审批及签字程序。

3、学校的支出严格按照义务教育保障经费预算范围和开支标准。

执行。

4、较大额支出项目必须事先提交校务会研究决定,并在全体教师会议上予以公布。

5、各类支出票据必须经分管领导“一支笔”审批,杜绝乱支乱花现象。

6、加大内部审计力度,对审计出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纠正。

7、学校要坚持校务公开制度,对学校经费使用情况每学期向校内外公布,接受师生和群众的监督。

8、自觉接收财政、审计、物价、监察、教育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培训收费管理制度篇二

为维护本园及入园幼儿的合法权益,保障幼儿园正常的保育教育秩序,依据《北京市幼儿园管理规定》,结合本园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收费项目:入园幼儿按月收取保教费及伙食费,其他代办服务性收费按照“确有必要,家长自愿”的原则收取。

2、收费标准:保教费、伙食费按月收取,保教费每人每月430元,伙食费每人每月170元。

3、收费时间:每月10日至15日收取下月的保教费及伙食费。

4、幼儿因特殊原因长期不能来园者,家长应及时到园长办公室办理退园手续。

1、幼儿因自身原因不能来园者,应及时向班主任请假。当月全部缺勤时,退还当月全部保教费,只收200元学位费。

2、幼儿连续缺勤5天以上(不含节假日)应退伙食费,伙食费按连续缺勤天数计算,每天8元(如继续在本园上学的可在下月顺延),未履行请假手续者不与退费。

3、星期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放假不退费。

4、代办服务性收费按实际发生予以结算,如有余额予以退还。

培训收费管理制度篇三

1.1维修基金在物业的交付使用时按政府规定向用户收取。

1.2基金须存入指定的银行帐户之内(所得的利息成为基金的一部分),利息归用户,每季结转一次。

1.3维修基金的使用执行《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专项用于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

1.4在用户委员会成立前,基金的动用须经总经理批核,最后由公司董事会审批;在用户委员会成立后,可由各小用户及业委会按《管理公约》规定审批。

2.维修基金的管理。

2.1维修基金须按《管理公约》规定,用户应自接到《物业维修基金缴款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将应缴款存入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用户名下的银行帐户。

2.2维修基金金额须按政府规定收取,当维修基金发生开支,财务部向用户发出缴交基金差额,使维修基金保持原有金额水平。

2.3维修基金根据《管理公约》是不可退还的,但当有关用户转让其单元时,在无责无债及签妥承诺书的情况下,可将维修基金转移给新用户。

2.4维修基金以专门帐户储存,利息仍归该帐户,累积使用。

3.管理费用的收取。

3.1除财务部外,其他员工无权取管理费。

3.2管理费于每月五日前收取。

3.3物业管理公司于每月7日向尚未缴款的租户发出第一份催款通知书,15日发出第二份催款通知书。

3.4一个月内尚未缴款的,于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发出第三份催款通知书,以后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再发出催款通知书。

3.5两个月内尚未缴款的',依《管理公约》规定对欠交管理费的单位进行停水停电行动或提出诉讼。

4.水费、电费的收取。

4.1水费、电费须按各租户每月实际用量,并根据有关供应单位的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公司财务部代为统一收取。

4.2水电周转金在用户/用户办理入伙手续时按15元/。

培训收费管理制度篇四

教育收费执行《收费许可证制度》。学校的各项收费,均须按程序到市物价主管部门领取收费许可证。按规定接受物价部门对收费许可证的年审。

为加强学校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暂行规定。

1、收费依据。学校向学生收费,必须以有权部门文件为依据,无合法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2、收费审批。学校所有面向学生的收费都必须履行审批手续。校内部门向学生收费前,需提供收费依据,经学校总务部门审核,报校长批准。学校向学生收费由总务处统一办理,未经学校领导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3、收费票据。学校向学生收费,必须提供合法收费票据,得无票据收费,不得使用违规票据收费。开学收费,票据需在3日内发到学生。收费票据需说明收费项目和标准。

4、经费管理。学校向学生收费,必须按“收支两条线”规定管理,不得设小金库,不得设账外账。

5、违反上述规定向学生收费,学校必须对责任人严肃处理。

1、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学校实行收费公示制度。

2、学校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告家长书等形式,向学生、家长、

教职工和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

3、《收费许可证》分正本和副本,正本用于在办公场所的明显位置悬挂,购买票据;副本用于亮证收费、年审及其它用途。

4、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

5、在学校校内设立的公示栏、公示牌的制作材料、规格、样式按上级要求制作,开学收费前在醒目处进行公示,同时进行动态管理和长期放置,尽可能独立置放、位置明显、字体端正、实用规范。

6、收费公示的内容,事前必须经过物价局、财政局和教育局的审核。公示收费的内容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

7、遇有政策调整或其它情况变化时,学校对相关内容及时进行公示。

方尹小学。

20xx年9月2日。

培训收费管理制度篇五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学校教育收费领导责任制度,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深入治理和严肃查纠各种乱收费行为,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湖南省事业性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对违反教育收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实施乱收费行为的,除由物价、财政、教育等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作出处理之处,对相关责任人依照本制度实行追究。

第三条学校各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及管理权限,加强监督检查,对乱收费行为可以调整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条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继续对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实施的;

(二)擅自制定或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

(五)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征订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的;

(六)部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发生的乱收费行为不制止、不查处、不纠正的;

(七)不按规定公示收费依据、项目、范围和标准的;

(八)违反规定跨学期或跨学年收费的;

(九)收费时不开具由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的;

(十一)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乱收费行为;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把违反规定收取的费用用于发放奖金、补贴等,或者挥霍浪费的';

(二)学生代办费违反规定开支,侵占学生利益的;

(四)当年同一部门或班级发生两起以上较典型的教育乱收费行为;

(五)因乱收费行为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群众反响强烈的;

(六)其他因乱收费造成恶劣后果的。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一)承办人未经审核人、批准人批准,直接作出教育收费行为,导致乱收费后果发生的:

(二)承办人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致使审核人、批准人未能正确履行审核、批准职责,导致教育乱收费后果发生的。

(三)虽经审核人审核、批准人批准,但承办人不依照审核、批准事顶实施具体收费行为,导致教育乱收费后果发生的。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时或单独追究直接领导责任人(审核人)或主要领导责任人(批准人)的责任:

(一)承办人提出方案或意见有错误,审核人、批准人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或者发现后未予纠正,导致教育乱收费后果发生的,同时追究承办人、审核人、批准人的责任。

(二)审核人不采纳或改变承办人的正确意见,经批准人批准导致教育乱收费后果发生的,追究审核和批准人的责任。

(三)审核人不报请批准人批准直接作出决定,导致教育乱收费后果发生的,追究审核人责任。

(四)批准人不采纳或改变承办人、审核人的正确意见,导致教育乱收费后果发生的,追究批准人责任。

(五)未经承办人拟办、审核人审核,批准人直接作出决定,导致教育乱收费后果发生的,追究批准人责任。

第九条对教育乱收费要按照情节轻重和社会影响程序进行责任追究,对情节特别恶劣、损害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反响特别强烈的可以加重追究责任。

第十条存在教育乱收费行为,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在主观上没有故意,又能及时停止或清退乱收费款项,主动纠正错误行为,可以酌情减轻或免于追究责任。

第十一条对责任人执行责任追究,应当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处分审批权限的有关规定办理。对违反规定的责任人,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必须建议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第十二条因教育乱收费被追究责任,就取消当年度各类评优评先资格。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培训收费管理制度篇六

第一条为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苏政办发〔20xx〕136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公办和民办全日制、寄宿制、半日制幼儿园及小学附设的学前班、幼儿班(以下简称“幼儿园”)。

第三条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幼儿园收费项目实行省级统一管理,幼儿园可以收取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住宿费(仅限寄宿制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幼儿园不得收取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费用。

第四条公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收入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收入纳入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

第五条保教费是幼儿园向幼儿提供保育教育而收取的费用。

第六条幼儿园服务性收费是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提供可供选择的服务而产生的费用。服务性收费包括以下项目:

(一)伙食费。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提供膳食服务收取的费用。

(二)托管费(仅限全日制幼儿园)。幼儿园接受家长委托,非保教时间(保教时间周一至周五每日不少于8小时)向幼儿提供托管服务收取的费用。

第七条幼儿园代收费是幼儿园为方便幼儿教育、生活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包括集中代购被褥、洗漱用品等收取的生活用品费用。

第八条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居民承受能力等情况提出意见,经同级市、县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公办幼儿园住宿费标准、服务性收费标准,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批准。

第九条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按照家庭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原则,考虑政府投入等因素制定。

第十条幼儿园保育教育成本包括以下内容:

(一)教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及福利、社会保障支出、离退休人员费用;。

(二)固定资产折旧费用;。

(三)幼儿活动及学习费用;。

(四)公务费用、业务费用、图书及设备购置费用、修缮费用;。

(五)其他正常办园费用。

前款成本不包括灾害损失、事故、校办产业支出等非正常办园费用。

第十一条提出制定或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意见时,应当如实提供以下材料:

(一)幼儿园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的具体项目;。

(四)办园成本核算及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的依据和理由;。

(五)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对幼儿家长负担及幼儿园收支的影响;。

(六)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二条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实行按类定级收费,依据办园类型、办园条件、地区差异制定差别化收费标准。

无财政拨款的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在同等级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基础上可以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20%。

第十三条公办幼儿园住宿费标准按照实际成本确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第十四条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标准,按照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原则,由民办幼儿园根据保育教育、住宿及服务成本合理确定,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执行。

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标准备案后两年内不得调整。

第十五条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视同公办幼儿园管理。

第十六条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报有关部门备案时,应当如实提供以下材料:

(一)幼儿园的有关情况及其证明;。

(三)申请备案的具体项目及标准,并填写《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备案表》(见附表);。

(四)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七条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应当遵循“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保教费统一收取。

第十八条寒、暑假期间幼儿园为幼儿提供保育教育服务的,保教费收费标准可以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30%。

第十九条幼儿园为未满三周岁婴幼儿提供早期保育教育服务的,收费标准在正常保教费收费标准基础上可以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每生每月50元。

第二十条保教费、住宿费按月或者按学期收取,由各市、县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保教费、住宿费不得跨学期预收。

第二十一条公办幼儿园收取保教费、住宿费使用财政票据,民办幼儿园收取保教费、住宿费使用税务发票。

第二十二条幼儿园退费按月计算。因幼儿自行退(转)园,幼儿在园天数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天数一半(含一半)的,幼儿园应当扣除实际在园天数后退还费用;超过一半的,当月费用不予退还。

幼儿园停课的,幼儿园应当扣除实际在园天数后按月退还相关费用;因幼儿园违反国家相关规定被有关部门关闭或者暂停办学,造成幼儿退园的,幼儿园应当全额退还所收费用。

第二十三条幼儿园服务性收费,按月据实结算。幼儿在园天数不足一个月的,以幼儿提出请假申请计算,扣除实际在园天数后退还费用。

幼儿园代收费即时发生即时收取。

第二十四条公办幼儿园的保教费应当主要用于幼儿保育、教育活动和改善办园条件。

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应当主要用于教职工工资及津贴、补贴及福利、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幼儿活动及学习用品、图书设备购置、房屋修缮、固定资产折旧等正常办园经费支出。

第二十五条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对城乡低保家庭和持《特困职工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子女的保教费,应当按照50%的比例予以减免;对残疾儿童和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人、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及革命烈士或者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的保教费,予以全免。

民办幼儿园可以根据自身能力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给予帮扶。

第二十六条幼儿园不得在保教费外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收取费用;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借读费、赞助费、建园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

第二十七条幼儿园收费按照收费许可证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幼儿园收费实行公示制度,幼儿园应当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幼儿园招生简章应当载明幼儿园性质、办园条件、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优惠减免规定等内容。

第二十九条各级财政、教育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制定本地区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和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确保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不低于5%。

第三十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幼儿园取得的合法收费收入。

第三十一条幼儿园应当配合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监督检查所需资料。

第三十二条各级价格、教育、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督促幼儿园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自觉执行收费管理政策。对违反教育收费相关规定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规定进行查处。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由省物价局会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培训收费管理制度篇七

规范管理处服务收费(包括管理费、水电费),确保用户对服务的满意。

小区物业管理处为用户提供的.有偿服务收费及每月管理费、水电费、车管费的收取。

1、管理处收款员负责办理各项费用的收取工作。

2、管理员负责派发各项收费通知单,并协助收款员做好费用的催缴工作。

3、小区主任负责对有偿服务进行计费。

4、相关部门主管对有偿服务收费进行审核。

(1)管理处应从入伙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向业主收取管理费,管理费的收取标准按物价部门核准及业主委员会决定执行。

(2)管理处每月安排人员准确抄记水、电表度数,收款员根据水、电表度数准确计算收费,具体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3)对固定车位使用费自有车位月租费,自车场投入使用时逐月或按双方约定一次性收取,临时车辆收费执行《交通管理实施规范》,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核准。

(4)管理员每月应及时向用户派发收费通知单,协助收款员做好未交费用户的费用催缴工作。

(5)对逾期不交纳管理费、水电费的用户,管理处应根据省市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2、有偿服务费收取。

(1)管理处在为用户提供有偿服务后,应根据《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计费,并请用户对服务项目进行验收签认。

(2)部门主管在检查有偿服务工作单时应对有偿服务费进行审核,并对于不符合《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的收费应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并在每月月初及时将工作单第三联送交财务室。

(3)财务人员根据服务工作单在收费通知相关栏目中记录收费金额,并由管理员及时向用户派发。

1、《住户手册》。

2、《交通管理实施规范》。

3、《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编制审核。

批准生效日期

培训收费管理制度篇八

为加强和规范收费管理,认真执行市、区教育局、物价局的有在规定,严格收费标准,规范我校的教育收费行为,增强我校教育收费的透明度,特制定监督管理制度如下:

一、全校教职工应严格执行市、区教育局、物价局颁布的各项收费标准,学校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准擅自乱收费,并实行月查制度。

二、所有服务性收费坚持申报审核审批制度,并及时向家长发告家长书,遵循必需、自愿节约、分项结算、公开透明的原则,不利用服务性收费搞创收或拿回扣谋私利。

三、不以节假日教育培训为名进行文化补课和收取费用。

四、不向学生收取规定以外的赞助费、借读费等其他任何费用。

五、由专人坚持每月查阅财务帐目,严格票据使用情况,发现不规范情况,及时批评纠正。

六、对于学生代办费每学期应有结算清单,增加收支透明度,接受家长监督,由家长签名同意,并有回执。

安定区李家堡初级中学。

预算编制领导小组。

组长:成。

组员:周。

为了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管理,规范我校各项支出,提高经费使用效益,达到民主管理,民主理财的目的,根据《甘肃省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学校成立义务教育经费领导小组,人员由校长、会计、出纳、后勤人员、教师代表组成。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

2、学校按照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管理细则,制定公用经费内部监督办法,细化各项管理制度,完善票据审批及签字程序。

3、学校的支出严格按照义务教育保障经费预算范围和开支标准执行。

4、较大额支出项目必须事先提交校务会研究决定,并在全体教师会议上予以公布。

5、各类支出票据必须经分管领导“一支笔”审批,杜绝乱支乱花现象。

6、加大内部审计力度,对审计出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纠正。

7、学校要坚持校务公开制度,对学校经费使用情况每学期向校内外公布,接受师生和群众的监督。

8、自觉接收财政、审计、物价、监察、教育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安定区李家堡初级中学。

培训收费管理制度篇九

为加强学校收费管理,保障学校和学生合法权益,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和国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校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全校各类收费由学校会计室归口管理,分管校长负责。

三、严格执行收费许可证制度,严格按照《许可证》规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严禁各部门、各年级组、各班主任自主立项、擅自提高、扩大收费标准或搭车收费。

四、学校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教育收费的透明度,防止乱收费,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公示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

五、学校通过公示栏和校园网进行收费公示,公示收费的内容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

六、对服务性收费严格坚持申报审核审批制度及服务性收费坚持自愿原则制度。

七、坚持收费程序规范操作及收费票据规范使用管理制度。

八、学费收入是学校经费的重要来源之一。学费由学校会计室统一负责收取,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九、严格实行乱收费考核考评一票否决制度及违规收费责任追究制度。

十、每学期组织对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自查自纠,加强监督。

培训收费管理制度篇十

1.0目的:明确职责:加强管理,确保收费工作有章可依。

2.0适用范围:门岗收费员的管理。

3.0主要内容:。

3.1必须保持车辆进出畅通,无堵塞车辆及人员拥挤现象;。

3.2进出车辆必须先拦停,仔细登记,进入时间及车牌号,后撕票让其进入;。

3.4对月租车及私家车查看管理处发放的`有关证明后给予直接进出;。

3.5若有车辆强行闯入闯出小区,及时通知领班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签名给予证明;。

3.8每班必须交接清楚,若有不清,追究当值队员及领班责任。

3.9协助保安领班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和其它事情。

4.0基本要求:。

4.1必须严格按管理处所定的收费标准进行各项收费工作。

4.2严禁收费不撕票的现象出现。

编写:审核:批准:日期:

培训收费管理制度篇十一

一、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治理乱收费,学校决定在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是学校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便于社会监督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保护学生及其家长自身合法权益的制度。

三、凡上级规定的教育收费,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都应进行公示。

四、学校在校内通过公示栏,公示牌等方式,向学生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学校在开学时或学期结束后,向学生家长报告本学期学校收费情况,让学生家长了解学校的实际收费与规定的收费是否一致。

五、在学校校内设立的公示栏,公示牌,要尽可能独立置放,位置明显,字体端正,实用规范.遇有损坏或字迹不清的,要及时更换,维修或刷新。

六、收费公示的内容,事前必须经过县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公示收费的内容,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禁止将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合法化"。

七、遇有政策调整或其它情况变化时,学校要及时更新公示的有关内容,学校要主动,及时向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育收费政策信息的沟通工作,并做好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更新维护工作。

八、学校要加强对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乱收费,按规定应公示而未公示的收费,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学校要进行相关责任追究。

培训收费管理制度篇十二

1、教育收费根据按照各有关文件规定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2、学校应在所列的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标准范围内,确定本学校的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标准。

3、收费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物价局、教育局的收费文件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学生每次交费必须如实、及时填写收据,列明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时间、收费人员姓名。

4、学生交纳费用时,学校要给学生开具正式收据。学校收取的各项费用,纳入学校财务管理。收据由班主任登记,家长保留。

5、如有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变化的,应从实际情况出发,必须由学校向物价局和教育局提出正式申请报告,经审请核批准后再组织织实施收费,未经报批,不准收费,并实行谁收费谁负责的规定,追究其应负的责任。

6、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立项目、擅自提高标准、扩大范围收费。杜绝乱收费现象,确保收费的规范、透明,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为加强学校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根据市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暂行规定。

1、收费依据。学校向学生收费,必须严格执行物价局、教育局的收费文件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无合法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2、收费程序。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自愿参加的代办收费操作程序,细化操作措施。代办服务性收费必须“事先征求学生家长委员会意见,报教育局、物价局备案,经公示后,书面征求学生家长意见,经学生家长签字同意后方可收费。

3、收费票据。学校向学生收费,必须提供合法收费票据,得无票据收费,不得使用违规票据收费。收费票据需说明收费项目和标准。

4、经费管理。要进一步加强学校代办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的财务管理,为学生代办服务收费应全部纳入单位财务管理,遵循“总量控制”、“多退少不补”和“一事一清”原则,并设立专户核算,不得体外循环。代办服务中不得收受任何形式的回扣,确有折扣、让利等返还的,必须如实入账并在学期结束时及时清退给学生,不得用于其他任何方面的支出。

5、违反上述规定向学生收费,学校必须对责任人严肃处理。

6、本规定自发之日执行。

1、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学校实行收费公示制度。

2、学校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告家长书等形式,向学生、家长、教职工和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学校在招生简章中要注明有关收费项目和标准。在开学时通过收费公示栏等方式向学生家长报告本学期学校收费情况。

3、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各年级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收费减免的政策同时进行公示。

4、在学校校内设立的公示栏、公示牌的制作材料、规格、样式按上级要求制作,开学收费前在醒目处进行公示,同时进行动态管理和长期放置,尽可能独立置放、位置明显、字体端正、实用规范。

5、收费公示的内容,事前必须经过物价局和教育局的审核。公示收费的内容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

6、遇有政策调整或其它情况变化时,学校对相关内容及时进行公示。

1、学校设立收费内部监督检查小组,对上级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进行检查,杜绝自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现象出现。

2、检查收费管理:学校负责人(校长)负责学校的收费及管理、使用工作。会计室和收费员要严格按规定的收费项目、范围和标准收费。其他部门和人员无权收费。

3、检查所收费用是否统一使用正规票据和填写收据。各项收费都要给学生出具财政部门统一规定的收费收据,填写“收据”,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

4、每学期检查费用使用情况。按规定的用途掌握使用好各项收费,定期向学生、家长公布收费及管理使用情况,接受学生、家长的监督。

5、自觉接受教育局对学校收费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审计检查,对违规收费或不按用途管理使用的,除全部清退外,还要通报批评相关责任人。

培训收费管理制度篇十三

结合学校实际,特对公务接待管理问题作出如下规定:

1、坚持热情周到、节俭实效的原则。

2、坚持办公室归口、分线接待的原则。

3、坚持现金结帐、“一支笔”审批的原则。

4、坚持费用统计到人、定期公布公开的原则。

1、宴请标准:副省级以上(含全国著名专家、学者)干部每席500元,正副厅级干部每席400元,正副处级干部每席300元,正副科级干部每席200元,其他客人每席120元—150元。饮料、酒水控制在宴请标准的50%以内。接待范围的客人,原则上只宴请一次,其余均开工作餐(特殊情况按校长的意见办理)。

2、工作餐标准:副省级以上干部每人每餐30元,正副厅级干部每人每餐25元,正副处级干部每人每餐20元,正副科级干部15元,其他客人10元。3人以下应开工作餐。

3、住宿费原则上由客人自理,特殊情况按校长的意见办理。

1、来客一般由各线自行在食堂按接待标准招待,食堂必须在接到各线分管校级领导或办公室主任通知后才能开餐。

2、特殊情况需要在校外招待的,事先必须由分管校级领导在办公室填写招待清单(含酒水),500元以内(含酒水)由办公室主任安排,500元至1000元(含酒水)由分管办公室的校级领导审定,1000元以上(含酒水)由校长批准。

3、校外招待时,高档酒(300元/瓶以上)必须自带,由分管校长凭办公室主任通知到食堂领取。所有来客用烟由办公室统管,一般不发包包烟,特殊情况由分管校长通知办公室主任到学校商店领取,高档烟须经校长批准。食堂、商店烟酒价格只能略高于批发价。

1、食堂就餐可签单,但必须有分管校级领导与经办人2人签字后方才有效,食堂凭单定期到办公室、总务科结帐,由分管办公室的校级领导、办公室主任签字后,到后勤副校长处审批。

2、校外就餐一律实行现金结帐,杜绝签单接待现象。所有发票均须有分管校级领导与经办人2人签字方为有效,然后到财会室会计处审查,再由分管办公室的校级领导审批,1000元以上由校长签字,在办公室主任处登记后,由后勤副校长“一支笔”签批。

培训收费管理制度篇十四

为了提高收费透明度,加强监督力度,我校幼儿园全面实行收费退费公示制度。

1、幼儿每生每学期收取管理费、保育费、代办费、杂费450元,教材费50元,共计500元。

3、夏季6、7、8每月加收空调费用15元;冬季11、12、2、每月加收取暖费20元。

4、代收费:幼儿入园时一次性收取幼儿被褥费(未定,离园时归个人带走)和校服费、保险费。

二、退费须知。

1、幼儿交费后一律不退费,学期末统一结算,根据情况转入下学期。

2、管理费、保育费、代办费、杂费:因特殊情况连续2个月以上不来园者,退所交以上费用的40%,连续不来园不足2个月者,不再退以上费用。

3、连续一周内(不包含节假日、周日)不来园者每天退生活费2元,连续不来园不足一周者,不退生活费。

三、优惠须知。

1、我校(中心小学、中心园)教职工享受优惠收费,每生每学期收取管理费、保育费、教材费200元,生活费不再优惠。

2、特困家庭幼儿(父母不健全或有疾病,家庭无经济收入),持乡镇、村队两级证明和中小特别审批单(学前办办理,校长签字),可以享受以上优惠收费。

八湖镇中心幼儿园。

20xx年1月6日。

培训收费管理制度篇十五

为规范停车场管理,保障车辆在进出项目停车场内的安全性。

停车场。

停车场收费员要按时交接班,接班员要提前20分钟到场做好车辆和停车卡的.清点、帐目核对等接班准备工作;交接班时要相互清点车辆数量和停车卡数量,保证车与卡数量相符,核实无误后双方签字交接,若因未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以及工作疏忽而造成的掉卡或车辆被盗当班人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确认交接班后,下班员要及时登出,上班人员要准时登录系统,不得相互使用用户密码,不得擅自登录他人密码。

二、车场收费员要认真记录好商家或客户的免(优惠)凭证及金额,以便与财务交接和对帐。

三、每一班收取的费用要转交下一班,第二天值班人员按照财务收费管理制度将帐款上交财务。

四、对在当班期间因特殊情况未收到的停车费要由公司值班经理(或主管停车场负责人)签字确认。

五、对进入车场的车辆要严格把关,随时监控取读卡情况,进场车辆必须取卡进场,车辆离开时要主动收回停车卡,若有丢失或损坏,应要求赔偿并详细核实三证(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进行详细记录备案并向经理汇报。

六、要灵活处理在车场内发生的各类事件、并及时报告和做好记录。

七、收费员必须将收取的费用按时全部上交财务,严禁借用和挪用停车费用。

八、不得有违反以上规定或与公司相关规定的行为,凡有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将处以50)―5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培训收费管理制度篇十六

为了提高收费透明度,加强监督力度,我校幼儿园全面实行收费退费公示制度。

1、幼儿每生每学期收取管理费、保育费、代办费、杂费450元,教材费50元,共计500元。

4、代收费:幼儿入园时一次性收取幼儿被褥费(未定,离园时归个人带走)和校服费、保险费。

1、幼儿交费后一律不退费,学期末统一结算,根据情况转入下学期。

2、管理费、保育费、代办费、杂费:因特殊情况连续2个月以上不来园者,退所交以上费用的40%,连续不来园不足2个月者,不再退以上费用。

3、连续一周内(不包含节假日、周日)不来园者每天退生活费2元,连续不来园不足一周者,不退生活费。

1、我校(中心小学、中心园)教职工享受优惠收费,每生每学期收取管理费、保育费、教材费200元,生活费不再优惠。

2、特困家庭幼儿(父母不健全或有疾病,家庭无经济收入),持乡镇、村队两级证明和中小特别审批单(学前办办理,校长签字),可以享受以上优惠收费。

培训收费管理制度篇十七

1、物管公司收款使用的收款收据由集团财务管理中心统一登记发放,并可派驻专人负责。物管公司根据收费项目专人领取、保管收款收据,并按规定进行领用、退回登记。

2、收据保管人员对收据须妥善保管,如出现丢失、被盗现象,要及时向集团财务管理中心报告,由此造成集团损失,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3、收款人员收到现金,须在当日下午下班前上交集团财务管理中心,或将现金缴存指定的公司银行账户,并须于次日上午上班时凭银行缴款回单到集团财务管理中心结账。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财务结账的,必须征得物业公司及集团财务总监的同意。

4、收费的同时须向业主开具集团统一的收款收据,杜绝出现收款不开票以及违规擅用白条代票的行为发生。一经发现,均视为贪污处理,除须追回相关款项外,将对当事人处以违规收款金额50%的罚款,并予以开除处理。

5、严禁出现收款不上交以及挪用公款行为的发生。一经发现,除相关款项外,集团将对当事人处以未交款项或挪用公款金额30%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6、收取租金物管费须做到“一人开票,一人收款”,尽量减少现金交易,物管人员须告知经营户缴纳租金、物管费时,可直接到银行转账或者存现金到集团指定的银行账号上,经营户凭银行转账单或现金缴款单到物管部开票,物管人员再凭转账单或现金缴款单到财务结账,以提高工作效率,及避免收假钞和收缴双方的现金在途风险。

7、收款人员在日常收款过程中要认真鉴别钱币的真伪,收到伪钞由经办人自行负责。

8、物管公司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严禁将收到的款项坐支有关开支(退装修押金除外),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的,须征得物业公司负责人和集团财务总监的同意。

9、物管公司每月须对住户(商家)的情况进行清理,及时掌握应收物管费的情况,并在每月的5日之前将上月度相关情况上报集团财务管理中心登记台账。

10、物管公司按时登记租金、物管费、水电费和垃圾清运费等情况时,列明应收、已收、欠收、减免、优惠金额,集团财务管理中心每季度偕同物管部对账,牵涉到相关费用减免的,除集团另有规定外,一律由物管公司上报集团总裁审批同意后方可减免。

11、收款人员出现调整,须到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办理收据缴销手续,收款人员不得擅自将收据移交给他人负责收费,如出现此类情况而造成的损失概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培训收费管理制度篇十八

一、目的:为规范停车场,加强管理力度,保证停车费及时、全额收取,不漏收、不错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停车场。

三、职责:本部门员工按本工作岗位职责执行。

四、停车场入场登记管理。

1、车辆入场时,由当班登记员对进入的每辆车辆分类进行车牌号台账登记,车辆类型分为小型车辆、大型车辆、特殊免费车辆(此类车辆包括当地政府车辆、本公司车辆等,也包括特殊情况下的免收车辆,以当时实际情况为准),按分类要求登记员必须建立三本台账进行分类登记,免收车辆必须在台账上注明免收原因。

2、登记员在登记入场车辆车牌号时,必须做到及时、准确无误,字迹要工整,账面要清楚,便于交班时核对收费情况。

1、停车场收费标准:小型车辆临停10元/辆,过夜20元/辆;大型车辆临停15元/辆,过夜25元/辆。

2、车辆入场时,由当班收费员对进入的每辆车辆分类进行现金收费,收费时点清收费金额,注意辨别假钞,按客户要求撕去停车发票,做到合理避税。

3、按现金管理要求,收费员手上只留取200元(15张10元、10张5元)找补零钱,找补零钱在上班时统一领取。收费员手上收费金额达到100元(除去本留在手上的找补零钱),将收费款交由停车场主管统一保管,并签字确认交款人、交款金额,最后交班时由停车场主管、当班收费员共同清点当日收费款总额,再与登记员的当天台账进行核对,如发现款与账核对不一致的情况,分责任进行处罚,停车场主管负责已签收的收费款,当班收费员负责未交的收费款及本来手上的预留金200元,分析是哪边出现问题,就由哪边负责赔差额,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4、停车场主管有责任督促当班收费员及时交款,当班收费员有义务做到及时交款,签字确认,起到相互监管的作用。

5、各环节在收取现金时,做到认真清点金额、辨别假钞,收款人确认无误后,签字认可为准,如从中发现金额不符、有假钞的情况,由交款人负全部责任,照金额进行赔偿,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六、停车场票据管理。

1、按需向公司财务领取停车发票,做到合理避税原因,及时将用完的票根交回财务。

2、在领用发票和交回票根时,必须完善签字核对手续,做到有据可查。

七、停车场节假日管理。

1、按经营性质决定本停车场遇节假日属于工作更为繁忙时。

间,必须做好节前工作安排工作,此工作安排先由本部门主管按实际人员情况提前半个月上报管委会,再由管委会提出决定意见提前一周上报公司批示,最终以公司批示意见为准。

2、节假日停车场具体管理办法以当时最终公司批示意见执行。

八、违规处理。

1、禁止任何形式的贪污和挪用收费款,一经发现确认,属于经济违法,一律严肃处理,按贪污、挪用金额的双倍赔偿,并立即开除处理;金额大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公司并保留追诉权。

x有限公司。

20xx年x月x日。

培训收费管理制度篇十九

:随着人们的出行日益增多,高速公路收费站已成为了人们驾驶出行来来往往的必经之处。在长期的接触中,很多人对高速公路收费站有太多的抱怨,其主要原因在于传统的高速公路收费站管理制度存在着诸多的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到了其服务的质量。因此,进行高速公路收费站管理制度的创新已经成为一项亟待解决的问题。但是进行有效的创新还应该立足于对传统管理制度弊端的分析,只有这样才能进行有针对性的创新。

高速公路收费站是高管局进行高速公路事物管理运行的一个重要载体,也是高速公路经济效益获取的平台。但同时收费站也是高管局直接和普通民众接触的一个关键点,可以说收费站相关事物开展的情况直接决定了高速公路管理在民众心目中的现象。而收费站的管理制度又从根本上决定了其各项事务的运行情况,所以高速公路收费站管理制度非常重要。但是传统的收费站管理制度存在着诸多的弊端,这些弊端严重影响了收费站各项事务的运营,可以说传统的管理制度已经严重地与这个时代脱轨,因此必须对其进行有效的创新。因此,高速公路收费站管理制度创新已经成为了诸多研究者共同关注的一项问题,并且在相关研究领域已经产生了诸多的研究成果。但是这些成果大多未曾触及到问题的根本,一系列的探讨仅仅停留在问题的表像,这就给进一步的分析留下了巨大的研究空间。所以进行新的研究还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高速公路的修建出现于20世纪八九十年代,而收费站管理制度的制定也大概在那个年代。制度制定于特定的年代,必然会受到时代的限制,因为随着时代的发展,新的思维、新的理念不能够有效地融入进去。这样以来,自然就造成了传统高速公路收费站管理制度必然存在着种种的弊端。这些弊端虽然表现在诸多方面,但是总的来看,其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没有建立完善的收费站管理制度。制度的不完善主要表现在安全管理方面。从现实情况来看,一方面很多过站的司机并没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往往保持较快的速度过站。更有甚者,为了逃脱缴费,往往恶意冲站,以较快的速度直接冲撞过去。这种现象不但给收费站人员的人生安全带来了巨大的威胁,他们自身也往往会产生安全事故[1]。另一方面收费站的疏导工作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不能根据收费站前后的车辆情况进行有效的疏导。所以收费站的安全管理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部分驾驶员因为有了长期驾驶的经验,所以对于高速公路驾驶的漏洞很熟悉,很多人利用这些漏洞逃避收费。有些司机不惜颠倒自己的作息时间,以便可以自由通行。其次,收费站的收入管理和建设经费管理不完善。很多地区的高速路收费站所收费用基本上都是如数上交而无所剩留,但是相关的高速路收费站的建设经费却不能有效下拨,这就造成了高速路收费站在进行相关建设时严重缺乏经费。很多地区高速路收费站的相关设施大多都已陈旧,就连工作人员的宿舍和食堂都长期没有经过新修。经费的不完善,势必会导致收费站的相关设施不健全。我们都知道,破旧老化的设施会使乘客在潜意识里觉得不安全,但就目前来看,这些破旧的设施确实在某种程度上存在着安全隐患。及时完善修缮相关的设施建设,对收费站的`发展都至关重要。如果真的因为这些老旧的设施引发事故,那么收费站的运营是很受影响的。最后,收费站的行政运行模式管理上存在着弊端。我们知道各个收费站基本上都隶属于各地区的高管分局,而这些分局有直接隶属于省高管局。这样就造成了收费站与地方政府机关隶属不同的系统,但是在一些关系处理上却不能进行有效的管理。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机关不能够配合收费站进行一些事物的处理[2];另一方面,收费站经常无视一些地方政府的规定和政策。这样就造成了二者之间关系的紧张。有时高速公路上发生一些交通事故时,相关部门不能做到很好的配合,本来很小的交通事故,却能造成很长时间的交通堵塞,影响其他驾驶人员的正常通行。影响其他人的工作效率,影响其他部门的形象。

面对上述传统高速公路收费站管理制度中存在的种种弊端,我们应该进行全面、客观的思考,从而进行科学的创新。首先,加强收费站的整体管理制度。在靠近收费站的路边设立提示牌,提醒过站司机进行减速。对不减速的过站司机进行必要的批评教育,性质严重的应该进行相应的处罚,对于恶意冲站人员应该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另外收费站相关人员应该进行有效的疏导,根据收费站前后的车辆情况放行,从而保证收费站和过车司机的安全[3]。其次,应该对收费站的收入和经费下拨进行有效的管理。可以通过收费站保留一部分收入和积极下拨建设经费的方式,使收费站的相关建设得到充足的资金保障,这样收费站的相关设施就能够得到更新。及时下拨建设经费,给收费站以适当的运营资本,这样,收费站才能越来越好地运营下去。这其中,管理人员素质的高低至关重要,高素质的管理人员是收费站的形象代表。高素质的管理人员能给人以亲切的形象,加强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培训至关重要。最后,应该加强收费站的行政管理。相关主管部门应该积极进行协调,使收费站和地方政府机关之间能够进行有效的合作,在一些事务上能够相互协助。地方政府机关能够积极配合收费站进行相关工作的展开,收费站也能够自觉遵守地方政府的相关制度规定。

有效进行高速公路收费站管理制度的创新,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收费站收费人员工作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从而有效推动高速公路管理事物的发展[3],最终能够推动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有效进行高速公路收费站管理制度的创新,是相关工作思维的一种转变。打造服务型的政府和事业单位正在形成一种趋势。因此,高速公路收费站管理呈现出“服务型”、“人性化”的状态就是一种必然,在收费相关工作展开中收费人员应该转变思维,培养出一种服务的意识。同时收费站管理制度的创新也是多部门交叉合作开展工作的一种表现,目前各部门的分工虽然越来越细,但是协同开展工作却是不可避免的。

传统高速公路收费站管理制度诞生于特定的年代,故而很多现代的思维和理念还没有很好地融入进去,这样造成了其难免会存在一些弊端。这些弊端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收费人员的相关管理制度不完善,车辆过站速度较快,造成巨大的安全隐患。其次,收费站的收入管理和建设经费管理不完善,造成了收费站建设得不到有效的保障。最后,收费站与地方政府的管理关系不能有效把握,造成了一些纠纷难以处理。传统的管理制度严重影响了收费站各项事务的运行,因此必须对收费站管理制度进行创新。创新实施的方向应立足于改革传统管理制度的弊端,对症下药,这样就能进行有效的创新。可以说进行高速公路收费站管理制度的创新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1]吴忠杰,古鹏翔,蒙海.喀斯特地貌山区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管理技术研究[j].西部交通科技,20xx,(11):7-11,92.

[2]刘学欣,李明杰,付金生,等.河南三淅高速绿色试点公路实践—管理创新篇[j].公路交通科技(应用技术版),20xx,(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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