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大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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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一种自我观察的过程,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的优点和不足。总结应该突出重点,对关键的信息和经验进行概括和提炼。总结是一个积累和总结的过程,我们可以从他人的总结中获得借鉴和启发。

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篇一

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学生乘车安全,明确车队及驾驶员与学校对学生安全所应承担的'义务与责任,经双方商讨,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队所派车辆必须具有齐全的票证,车况良好,无安全隐患,司机必须安全驾驶,不酒后驾车,不野蛮驾车,行速60公里/小时。

二、车内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客货不混载,乘客与学生不混载,因司机违章时,一切后果由车主、车队负责。

三、车主要适时接送学生(双方协议),因车辆出现临时故障不能接送学生时,车主要解决学生乘车问题。

四、车队驾驶员没有按规定地点进行停放,导致学生上、下车出现事故,一切后果由车主、车队负责。

五、学校必须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规则,并教育学生认真严格遵守交通秩序。

六、学校必须向学生讲清楚乘坐车辆的相关规定,不得损坏所乘车辆。

七、在乘坐符合规定的车辆时,学校要教育学生等车辆停稳后,方可上车、下车,上车、下车要讲究秩序,不拥挤打闹,注意观察,防止被其它车辆撞伤。

八、学校要教育学生不在车内追逐打闹,不要将头手等身体部位伸到车窗外。不向车外乱扔石块、纸屑、果皮等垃圾。

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周,协议期间违约的,由违约当事人负责。

车队驾驶员(签名):xxx。

20xx年xx月xx日。

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篇二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关爱特异体质学生,保证特异体质学生及学校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双方愿达成如下协议:

1、主动向学生或者学生的父母及其他监护人了解其身体健康情况。涉及学生隐私的,甲方应当保密。

2、教学期间,必要时,对不适宜在校学习的特殊体质学生,建议其请假或者休学。

3、特异体质学生在校期间有异常反应,甲方应及时与家长联系,并告知家长在校时的异常情况。

1、特异体质学生或其监护人在入校前必须告知学校学生身体情况和病情,并详细向班主任说清应注意事项。

2、乙方应尽量做好对子女的监护工作,以免发生意外。

3、乙方应按医院相关要求做好对子女的'身体治疗、复查工作,避免发生意外。

4、特异体质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或请假、休学期间,乙方要特别关照,专人接送,在此期间出现的任何意外与学校无关。

1、如特殊体质学生因不听从学校的要求违反规定、自身或其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情况下发生意外事故,甲方不承担责任。

2、特异体质学生因自身特异体质原因造成事故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甲方对特殊体质学生一视同仁,不得侵犯学生的隐私。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xxx乙方(签字):xxx。

(签章)(签章)。

20xx年xx月x日20xx年xx月x日。

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篇三

为强化学校安全工作,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的安全事故,维护学生和学校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其他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将学校与家长(监护人)、学生三方各自承担的安全责任告之于后,三方都应认真履行相应的义务与责任。

一、学校应承担的义务与责任:

(一)学校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严肃校纪校规,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积极消除教育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预防安全事故。

(二)学校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学校未依法履行职责,导致学生出现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二、家长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一)家长(监护人)必须加强对自己子女(被监护人)进行安全教育,父母或监护人应依法对学生履行教育和监护责任,不能因工作忙或其他理由对孩子不管不问,将父母(监护人)应尽的教育和监护责任推给学校承担。按法律规定,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

(二)父母或监护人应坚持对孩子进行正面引导和教育,方法不能简单、粗暴,不能当着孩子的面发泄对社会、对人生的不满,以免让孩子对未来失去信心而产生极端行为,导致发生安全事故。

(三)家长或监护人应积极配合学校对孩子进行常规管理教育,不能袒护学生的缺点错误,特别是当着老师、学生的面,使用暴力语言和暴力行为袒护学生的缺点错误,以免滋长学生的不良行为和扭曲学生的健康人格,加剧双方的矛盾而引发安全事故。家长(监护人)必须严格要求子女做到:1、不准未满____岁儿童骑自行车及驾驶机动车辆;走路靠右行,横穿公路时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不抢道、不攀不爬机动车辆,不乘坐拖拉机和非营运的车辆,不在公路上踢球、游玩、奔跑、戏闹,时时处处注意交通安全。

2、不准私自下溪、河、池塘、水库等水域洗澡游泳或游玩,不在水边戏水、钓鱼等。

3、不准到施工场地或危险房屋、危险地段、桥梁游玩和逗留。

4、不准攀爬电杆、树木、房屋栏杆,不得翻越围墙,不在教室、校园围墙及危险区域嘻闹和做游戏。不得爬门钻窗,不往门、窗外投掷杂物。

5、不准玩火,不准私自外出,不接触易燃易爆物品,不燃放烟花爆竹。

6、不准随便接触电源和带电电器;不得在教室、办公室私接电源,使用电炉和其他用电器或点蜡烛,不得在雷雨时躲避于树下、电线杆下或其他容易引发雷电击伤的地方。

7、不准随便吃零食、野果,不买“三无”产品,不吃过期和霉烂变质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8、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不得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

9、不准进行不安全的戏闹,如抛石头、土块、杂物、弹弹弓,拿竹木棍、铁器、刀具等追逐打闹。

10、不准未经家长同意私自外出、外宿和远游,防止被不法分子绑架、拐骗和走失。

11、不准参与非法组织活动,不偷、不抢、不骗、不打架斗殴、不酗酒闹事,不吸食,不参与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

12、严禁未成年人参加农村封建迷信活动,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不看不良书刊、音像,不摆阔气乱花钱。严禁小学生在进入“三厅、两室、一吧”活动。

13、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规范基本言行,培养良好习惯。

1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互助友爱,遵纪守法,弘扬社会公德,讲文明,讲礼貌,不干扰他人正常学习、生活,不早恋等。

15、爱护国家公共财产及学校的各项设施设备,花草树木,做到公物完好无损,损坏公物要按价赔偿。

16、不得携带、窝藏管制刀具、棍棒、、红外线手电筒等器具进入校园。

17、不得无故旷课,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应先征得班主任同意后,按请假制度办理手续。

18、发现外来干扰、影响学校正常秩序的社会不法分子和外校学生的,要规劝其离校;发现违法乱纪者,应及时向老师和学校报告,努力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19、加强对孩子的心理健康教育,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矫治和帮助,培养他们树立远大理想和健全的人格,避免误入歧途。

20、教育孩子不要与品性不端的社会闲杂人员接触和鬼混,以防孩子犯罪和受到伤害;

21、《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期间,应当遵守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从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动。”

23、督促学生要准时上学,放学按时回家,不要在路上逗留玩耍或未经家长许可擅自到同学或亲戚朋友家玩,放学后也不要在校园里逗留玩耍。

24、《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新生入学应当提交体检证明并验预防接种证。

25、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要求,我校幼儿园、小学一至三年级学生家长应每天按时接送,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为确保学生安全,接送学生家长及车辆不允许进入校园,必须在校大门口两侧等候。接孩子时教育孩子有礼貌地和老师告别,使班主任心中有数。请家长嘱咐孩子不得提前到校,否则责任自负。

26、学生违反以上各条规定的,由校方老师及家长给予严肃批评教育;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按有关法律法规条款规定处罚;造成事故及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因以上原因出现的学生伤害事故应由其监护人(家长)承担责任。

(四)安全事故责任,除以上条款外,出现《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所列相关事故者,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执行。

(一)学生在校应遵守学校的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因违犯校纪校规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本人承担。

(二)学生在校应虚心接受老师及管理人员的批评教育,对个别教师的教育有不同的意见,可以按正规渠道向学校领导反映,不得故意闹事,扩大矛盾,更不得蓄意报复老师。

(三)在实验操作中要按规定正确操作,不得违规操作;在体育活动或集体活动中,要服从指挥,统一行动,不得单独行动或从自己兴趣出发自行其是,另搞一套。如果由此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本人负责。

四、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一)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三)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四)学生自杀、自伤的;

(五)在对抗性或者具有危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规定认定:

(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二)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四)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六、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成年学生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若出现学生意外伤害事故,任何一方都必须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按规按序妥善处理,不得无理取闹,《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学校、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的,学校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可以依法要求赔偿。”

八、本协议书自学生家长签订之日生效,至学生离开本校(含毕业或签订新的安全责任书)时失效。

____小学(盖章)。

责任人(班主任)签名:

学生家长(监护人)签名:

盖章:

年级:年级。

姓名:

住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年____月____日。

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篇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未满十六周岁的青少年不准在道路上骑电瓶车。为保证学生的安全,学校建议家长不要让您的孩子骑电动车、摩托车上学。经学校多次思想工作后,学生因为家远仍坚持让孩子骑电动车、摩托车上学的,为加强学校对骑电动车、摩托车学生的管理,切实保证学生人身的安全,本着对学生、家长和社会负责的原则,家长需签订以下协议:

第一条:学校、家长双方均应经常向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常识教育,教育学生文明骑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家长教育孩子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平时经常检查孩子的'车况,并对孩子校外骑车状况进行监控,以防意外的发生。

第二条:家长同意学生骑电动车、摩托车上学的,需教育和引导孩子做到如下几点:

1、严禁骑车进入校园。

2、要经常检修车,确保车况完好。车刹、喇叭声响是否灵敏、正常。

3、骑车要在非机动车道上靠右边行驶,不逆行;转弯时不抢行猛拐,要提前减慢速度,看清四周情况,打开转向灯或以明确的手势示意后再转弯。

4、经过交叉路口,要减速慢行、注意来往的行人、车辆。

5、骑车时不多人并骑,不互相攀扶,不互相追逐、打闹。

6、骑车时不不载过重的东西,不骑车带人,不在骑车时戴耳机听音乐等。

7、骑车时,必须带头盔。

8、学习、掌握基本的交通规则知识。

第三条:学生在骑电动车、摩托车上学、放学途中或外出、离校期间发生事故,造成本人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学校应积极配合处理,但不承担任何责任。

学生家长(签字):学生(签字):

___中学。

__年__月__日。

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篇五

为规范和加强我校接送教师车辆管理,建立优良的运营秩序,确保教师乘车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责任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甲方职责:

校长是接送教师车辆管理第一责任人,必须负总责,亲自抓,把接送教师车辆的安全管理列入学校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常抓不懈。分管领导要靠上去抓,管理人员要专人专车,确保不出现管理死角,不发生安全事故。并将教师接送车辆管理工作情况纳入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年终考核内容。

1、学校对教师接送车辆和驾驶人信息、接送方案登记造册,建立台帐。

2、学校负责统计参加接送的教师数及居住分布情况,会同交通、公安等部门制定行车路线,并代收接送车费与承运人统一结算。

3、严格检查接送教师车辆运营资格。接送学校教师的车辆,无论其权属如何,学校都有责任和义务对其安全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接送教师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落实教师接送的安全管理措施。

1、安排专人组织教师乘车,维持秩序,承运车辆必须服从学校的指挥调度。

2、如遇大雾、雨、雪等恶劣天气,车辆出行前,主动联系车辆驾驶员强化安全措施后,方可出行,若车辆不能出行,由学校负责通知乘车教师。

3、监督接送教师车辆时速限制在安全系数以内。如出现超速,及时阻止,驾驶员必须服从,否则后果自负。

4、监督检查驾驶员有无饮酒现象、是否换用驾驶员等,出现上述情况,要停止组织教师乘车,及时报告值班领导。

6、安排专人每天一次对车辆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统计汇总。

每个教师每月80元,单趟40元,学校每月补助1750元

乙方责任:

1、接送车须30座以上客车,具备合法手续及有效行驶证。严格禁止使用货运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或者拼装车以及达到国家规定报废标准的客运车辆接送教师。

2、接送车辆必须参保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险和乘车人员保险。

4、学生接送车的驾驶员必须持有准驾车型三年以上的驾驶资格,并具备相应期间的安全驾驶经历,驾驶记录良好,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严禁没有相应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接送教师的车辆。

5、承运人与被接送教师之间建立承运合同关系,承运费用按物价部门的定价与学校统一结算,不得随意加价,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接送教师,否则须承担赔偿责任。

6、承运车辆只能专业从事教师接送营运,不得用于其他营运活动,如有违法则直接取消接送资格。

7、承运人必须服从学校的调度指挥。在规定的时间到位接送,因故不能正常运营时,应当及时通知学校。

8、承运人须对车辆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确保车辆运行安全。

9、承运人要做到“三定”,即定人、定车、定线路。定人:即每辆车要有固定的驾驶员,不能随意更换,如要更换,必须到交警部门备案,经审核方可更换;定车:即接送教师的车必须是固定的车辆,且车况良好。定线路:即接送教师必须沿固定的线路行驶,不能随意更改,避免给教师造成不便。

10、在接送途中,驾驶员不得有顺路载客、超载、超速、随意接听电话、吸烟、酒后驾驶等违规行为。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教育局备案,本协议签订时效为壹年,即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双方签字后开始生效。

甲方:乙方:

________年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月____日

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篇六

学生安全,责任重大。做好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建设平安和谐校园,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具体行动。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各级各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的要求和规定,按照沙湾区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安全工作实际,为切实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强化监管工作,防范、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安全,特制订本安全管理责任书。

1、利用升旗仪式和班会时间,经常性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充实、针对性强。

2、积极宣传学校的各项安全制度;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有专门的帮教措施。平时加强巡查,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

3、加强交通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交通法规和行为规范;不上超载车、船,不乘坐违规交通工具。

4、教育学生不私自下河、塘、堰、库游泳,防止溺水事故发生。

5、开展多种形式的学生楼道疏散、安全自救演练;教育师生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提高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学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加强森林防火教育和防止狂犬病教育。

6、加强住校生管理和用电安全教育,经常性排查住校生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7、对学生开展安全防范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自我防护技能,应对不法侵害。

8、利用家长会或家长学校等形式,对家长开展相关的安全教育宣传,使家长与学校(园)互相配合,在日常生活中加强对学生安全教育;建立课件下载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到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之家长;学校组织学生活动和作息时间变更等事项,应及时告之家长;学校要鼓励和提倡监护人自愿为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9、教育学生要友善待人,不要在同学间惹事生非,打架闹事,逞能好强;不准攀爬校园内树木、球桩、橱窗等建筑物;不准在校园内滑冰和骑自行车玩耍;不准在教学楼、实验楼、宿舍楼等阳台、围栏上坐、骑、蹲、立;不准上楼顶;不准翻爬校门、围墙、窗户等;不准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到校,校园内严禁燃放爆竹;不准往窗外、楼下及任何场合乱扔杂物课件下载,防止伤人;不准擅自开展其它具有危险性的活动。

10、严格门卫制度,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盘查,对暂住人口进行登记,保障校产及校内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

11、对全校师生应经常性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知识教育,强化全校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

12、及时处理学生中发生的偶发事件。

13、加强对保卫科工作检查,确保全校师生员工及财产安全。

14、分管领导要加强巡视发现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处理,因管理疏忽造成的安全损失或财产损失由分管领导负责。

15、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和部门负责人各一份。

考核单位:

负责人:

责任部门:分管副校长。

责任人:

责任书签定时间:

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篇七

为明确学校和学生在暑假留校期间的安全责任与义务,保障学生的安全,维护学校的稳定,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2号)及其他有关规定,特拟订如下安全责任书。经学校授权,本安全责任书由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与学生签订。

六、学生在暑假留校期间,在校内外发生违法犯罪、扰乱社会治安行为的,责任自负;

十一、此安全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十二、此安全责任书一式两份,学生本人、学院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学院(盖章):班级学号:

党总支负责人签字:学生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篇八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责任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为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3条处理。

3、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和财产受到伤害的,应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因自身造成伤害的,由本人负责。如给他人造成伤害的,一般由学生或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学校有过错的,按学校过错的大小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学生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学校无过错:

(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

(3)损害事件不属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直接所致;

(4)地震、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或来自校外突发性、偶发性的侵害造成的损害。

5、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或教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住校生原则上只能在规定时间才可出校,若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造成的事故者,责任自负。学生上学、放学、离校、返校途中发生的伤害事故,以及课间、中午休息和虽在校内但是由学生之间造成伤害事故,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禁止学生在校内“疯打闹”,如果不听从教育发生事故者,责任自负。节假日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事故,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6、严禁教职工侮辱、殴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职工本人负责或由教职员工和学校共同负责,学校还可根据情节对教职员工进行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但教职员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学校不负责任。

7、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相应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反有关规定,自己造成意外伤害的,由学生承担责任;他人造成伤害的应由他人承担责任。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知道后应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8、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严禁在校内骑自行车,违者出现事故,学校不负责。

9、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锐刃钝器物等,因此发生的赔偿纠纷,应由肇事者承担负责;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学校、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10、严禁学生熄灯后在寝室、教室点蜡烛,否则,因此发生的损害事件,由学生自己负责;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学校、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而不制止的,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11、学生应按学校指定地点食宿,在校外食宿和购买零食吃造成意外后果的,学校不承担责任。学校指定的提供食宿方应按有关要求和学校签订的责任书履行职责,否则造成意外后果的,由提供食宿方负责。如果受害方能证明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学校可承担部分责任。

12、学校应加强校舍等设备设施的检查管理,及时消除隐患。若隐患不能及时消除的,必须加以封闭并增设警示标志,并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隐患又无警示标志,又未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又不属学生故意造成学生伤害的,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学生故意造成的伤害,由本人或监护人负责;他人故意造成的,由他人负责。

13、严禁学生私自到河塘、沟堰等处洗澡,学生违反规定造成意外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14、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应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事后应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限入保的)。

15、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应积极进行协商调解。受伤害的学生的父母(监护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该校学习期间。

该协议书一式二份,班主任存一份,学生及学生家长留一份。

甲方(盖章):

班主任(签字):

乙方(学生):

学生监护人(签字)。

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篇九

各位家长:

为了使你的子女人身财产安全得到保护且养成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学业有成,明确家庭和学校双方在教育和保护青少年使其健康成长方面各自的'责任,充分发挥家长对学生的监护作用,经学校研究决定提出如下协议。

一、学生出现如下情况,家长有领学生回到家中进行教育的义务。

1、在宿舍内抽烟(出现2次)、喝酒、打架斗殴,带管制刀具、铁棒、锐器入校和勾结社会闲散人员入校闹事者。

2、在宿舍楼内或楼后大小便和经常从窗户向外乱泼水、乱扔垃圾,经常不打扫教室、宿舍、环境卫生和个人床铺卫生差者。

3、经常在校园内扔废弃物、踩草坪、攀折花草树木情节严重者。

4、经常不请假上街、私自外出到渔场、庄稼地等非教学运动区者。

5、进网吧、游戏厅,淫秽录像,接触赌博、毒品、邪教者。

6、在课堂上故意顶撞教师,无理取闹者和经常顶撞自治小组成员及班干部者。

7、寄宿生夜不归宿者。

二、学生出现以下情况学校不承担责任。

1、在休假日、上课时间及中午、课外活动、晚读、晚饭时间私自外出打架斗殴、喝酒、惹事生非和游泳造成事故者。

2、在离校和返校途是出现事故者。

3、在请家长过程中离校或逃学者。

4、离校后不按时回家者。

5、威远镇地区学生在休假日不回家而造成事故者。

6、除学校安排的体育活动外,其他时间私自活动而损伤者。

三、以下情况存在学校有权让学生暂时离校、休学或责令转学。

1、患传染性疾病、心脏病和其他随时危及学生生命疾病者。

2、逃学严重给学校管理增加难度者。

3、学校按学籍管理制度处理者。

4、违反以上协议而家长不配合教育者。

四、学生家长同意以上协议,学生方可报到、注册、在校就读。

五、本协议自签字日起生效。

协议人: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篇十

各位家长:

为了使你的子女人身财产安全得到保护且养成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学业有成,明确家庭和学校双方在教育和保护青少年使其健康成长方面各自的责任,充分发挥家长对学生的监护作用,经学校研究决定提出如下协议。

一、学生出现如下情况,家长有领学生回到家中进行教育的义务。

1.在宿舍内抽烟(出现2次)、喝酒、打架斗殴,带管制刀具、铁棒、锐器入校和勾结社会闲散人员入校闹事者。

2、在宿舍楼内或楼后大小便和经常从窗户向外乱泼水、乱扔垃圾,经常不打扫教室、宿舍、环境卫生和个人床铺卫生差者。

3、经常在校园内扔废弃物、踩草坪、攀折花草树木情节严重者。

4、经常不请假上街、私自外出到渔场、庄稼地等非教学运动区者。

5、进网吧、游戏厅,看黄色书籍、淫秽录像,接触赌博、毒品、邪教者。

6、在课堂上故意顶撞教师,无理取闹者和经常顶撞自治小组成员及班干部者。

7、寄宿生夜不归宿者。

二、学生出现以下情况学校不承担责任。

1、在休假日、上课时间及中午、课外活动、晚读、晚饭时间私自外出打架斗殴、喝酒、惹事生非和游泳造成事故者。

2、在离校和返校途是出现事故者。

3、在请家长过程中离校或逃学者。

4、离校后不按时回家者。

5、威远镇地区学生在休假日不回家而造成事故者。

6、除学校安排的体育活动外,其他时间私自活动而损伤者。

三、以下情况存在学校有权让学生暂时离校、休学或责令转学。

1、患传染性疾病、心脏病和其他随时危及学生生命疾病者。

2、逃学严重给学校管理增加难度者。

3、学校按学籍管理制度处理者。

4、违反以上协议而家长不配合教育者。

四、学生家长同意以上协议,学生方可报到、注册、在校就读。

五、本协议自签字日起生效。

协议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篇十一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第14号令)(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做好局直属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强化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管理,严防学校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秩序,特签定:

一、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管理规定》的规定要求,加强对局直属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行政管理,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考核指标纳入教学督导评估体系,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并定期会同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对局直属学校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进行专项检查评比。

二、乙方必须建立由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的学生健康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机构和,并指定专人分管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安全管理工作。明确责任,各施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师生健康安全。

三、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管理规定》、《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按《管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严格把好食品卫生安全关,严防学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四、乙方必须强化食堂从业人员的卫生意识,通过不断培训,提高卫生知识水平,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五、乙方校内的小卖部由校方按食堂管理办法进行规范管理,小卖部不准向学生供应自制饮料,学校内不得单独设立小食店。

六、乙方要认真落实健康教育课时,要经常性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常识教育,特别要开展防止食物中毒常识教育。

七、乙方积极配合,并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20____年__月__日。

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篇十二

甲方:

乙方: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内外的人身安全,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客观公正的原则下协商一致,协议如下:

1、 学校管理制度有疏漏,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

2、 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省、市安全标准的;

3、 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按规定对学生进行必要安全教育的;

4、 学校向学生提供的食品、饮用水或其他物品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卫生、安全标准的;

6、 教职员擅离工作岗位,虽在工作岗位但未履行职责或者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的;

7、 教职员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的;

8、 依法应当由学校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

1、 学生自行上学、放学或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2、 学生违反学校安全管理制度,造成不安全事故发生的;

3、 学生违反交通规则,造成不安全事故发生的;

4、 学生自行外出、自行组织活动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5、 在放学或放假期间,学生自行到校活动或者自行滞留学校期间发生的;

6、 学生有特异体质、异常心理状态或特殊疾病,学生监护人未告知的;

7、 学生突发疾病,学校及时采取救护措施的;

8、 学生自我伤害造成伤残、死亡的;

9、 学生自身或者学生之间原因造成的;

11、在对抗性或者具有危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的意外伤害的;、

12、除学校和学生以外第三人造成的;

13、教职员在校外实施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引起的;

14、不可抗力造成的;

15、依法应当由监护人或者第三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的。

甲方代表(签字) 甲方(公章)

乙方代表(签字)

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篇十三

协议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协议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十、本协议所称的被监护人是乙方在甲方处就读的子或女;

十二、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页,经甲、乙双方签字并捺印后生效;

十四、本协议中的自主回家方式包括骑自行车、乘车、步行等;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篇十四

为明确学校和学生在暑假留校期间的安全责任与义务,保障学生的安全,维护学校的稳定,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2号)及其他有关规定,特拟订如下安全责任书。经学校授权,本安全责任书由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与学生签订。

六、学生在暑假留校期间,在校内外发生违法犯罪、扰乱社会治安行为的,责任自负;

十一、此安全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十二、此安全责任书一式两份,学生本人、学院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学院(盖章): 班级学号:

党总支负责人签字: 学生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篇十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法规,为进一步明确学校、家长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的职责和责任,为了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学生的人生安全,现与学生家长签订安全协议:

一、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的职责和责任:

1、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利用班会、校会和安全法制课对学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消防知识、食品卫生知识、防暴力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学生的防护意识和自救能力。

2、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

3、学校不得使未成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它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

4、学校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5、教职工要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6、对旷课的,学校应当及时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取得联系。

若违背上述各条,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将对责任人视其情节、后果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解聘等处理。情节、后果严重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其民事、刑事责任。

二、家长(监护人)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管理的职责及责任:

1、安全教育职责及责任:家长(监护人)必须加强对自己子女(被监护人)的安全教育,严格要求子女做到:一是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乘坐“三无车船”和“非客运车船”,不得驾驶摩托车、电动(瓶)车、其他机动车辆,文明行路,不在公路上玩耍、踢球、做游戏、追逐车辆等,以防交通事故;二是不吸烟、不玩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以防发生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三是教育孩子不吃零食和不购买“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以防食物中毒;四是教育孩子不要与品性不端的社会闲杂人员接触和交往,以防孩子犯罪和受到伤害;五是教育孩子不要疯、打、闹,不到有危险的地方玩耍和下河、塘、堰洗澡,以防意外伤害事故;六是带孩子开展一些健康有益的活动,不准孩子打牌、赌博、吸烟酗酒,不进网吧、游戏厅等娱乐场所,防孩子养成一些不良习惯,以防学生暴力犯罪;七是教育孩子遵守学校管理制度,遵守学校安全管理相关要求,做到勤学守纪;八是生病或其它原因,不适宜上体育课要提前告诉体育老师和班主任,不能上学时要及时向班主任请假,并递交请假条,请假条要家长签名,如因生病不能到校上课的,须由家长或监护人电话向班主任请假(待返校后完善请假手续);九是督促学生要准时上学,按时回家,不要在路上逗留玩耍或未经家长许可擅自到同学或亲戚朋友家玩,放学后也不要在校园里逗留玩耍;十是教育孩子不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不打架斗殴、不辱骂他人。

因以上原因出现的学生伤害事故应由其监护人(家长)承担责任。

2、安全事故责任,除以上条款外,出现下列情况,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十条: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三)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五)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

第十二条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一)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造成的;

(三)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四)学生自杀、自伤的;

(五)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第十三条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二)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四)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第十四条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或者因学生、教师及其他个人故意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若出现学生意外伤害事故,任何一方都必须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按规按序妥善处理,不得无理取闹,《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学校、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的,学校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可以依法要求赔偿。”

四、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学校、学生监护人各执一份;自学生家长签订之日生效,学年(期)结束(或毕业)时失效。

学生班级:

学生姓名:

学生家长(监护人):

______小学(盖章):

日期:

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篇十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未满十六周岁的青少年不准在道路上骑电瓶车。为保证学生的安全,学校建议家长不要让您的孩子骑电动车、摩托车上学。经学校多次思想工作后,学生因为家远仍坚持让孩子骑电动车、摩托车上学的,为加强学校对骑电动车、摩托车学生的管理,切实保证学生人身的安全,本着对学生、家长和社会负责的原则,家长需签订以下协议:

第一条:学校、家长双方均应经常向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常识教育,教育学生文明骑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家长教育孩子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平时经常检查孩子的车况,并对孩子校外骑车状况进行监控,以防意外的发生。

第二条:家长同意学生骑电动车、摩托车上学的,需教育和引导孩子做到如下几点:

1、严禁骑车进入校园。

2、要经常检修车,确保车况完好。车刹、喇叭声响是否灵敏、正常。

3、骑车要在非机动车道上靠右边行驶,不逆行;转弯时不抢行猛拐,要提前减慢速度,看清四周情况,打开转向灯或以明确的手势示意后再转弯。

4、经过交叉路口,要减速慢行、注意来往的行人、车辆。

5、骑车时不多人并骑,不互相攀扶,不互相追逐、打闹。

6、骑车时不不载过重的东西,不骑车带人,不在骑车时戴耳机听音乐等。

7、骑车时,必须带头盔。

8、学习、掌握基本的交通规则知识。

第三条:学生在骑电动车、摩托车上学、放学途中或外出、离校期间发生事故,造成本人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学校应积极配合处理,但不承担任何责任。

学生家长(签字):学生(签字):

___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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