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工作职责 法官工作职责范围(3篇)

  • 上传日期:2023-02-01 02:47: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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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法官工作职责 法官工作职责范围篇一

1、接待当事人的来访、咨询,引导当事人办理立案、查阅案卷材料等相关事务。

2、对立案诉讼材料进行审查核对,对立案诉讼材料齐备且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材料整理后,交由庭长审批。

3、对所承办案件的卷宗材料进行审查、把关,并协助指导书记员对诉讼材料及裁判文书送达和归档等相关工作。

4、协助主审法官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主审法官的指派,负责所属审判单元的案件调查取证、组织证据交换等工作,办理委托鉴定、评估、出差派车等事宜。

5、代表主审法官召集庭前会议及主持庭前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须经主审法官审核确认。调解不成的,则由主审法官开庭审理,直接裁判。

6、庭前根据案件提出诉讼争执要点,归纳、摘录证据,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参考性资料。

7、旁听并协助主审法官进行开庭、庭后调解。并协助指导书记员记录工作。

8、参加合议庭评议,对合议案件发表口头意见(不记录合议笔录)。

9、根据主审法官的意见草拟法律文书。

10、对法官审批后的法律文书核对及修改。

11、负责把握在法定的时限内审结案件,遇重大疑难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结案的,按规定申请延长办案期限。

12、负责所属审判单元的上网裁判文书的整理。

13、具有审判员或助理审判员资格的法官助理,可作为合议庭的组成人员。

14、必须忠于职守,服从领导,执行命令。

15、保守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不得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

16、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与审判业务相关的辅助性工作。

郭信主

龙川县人民法院

法官工作职责 法官工作职责范围篇二

1、接待当事人的来访、咨询,引导当事人办理立案、查阅案卷材料等相关事务。 2、对立案诉讼材料进行审查核对,对立案诉讼材料齐备且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材料整理后,交由庭长审批。

3、对所承办案件的卷宗材料进行审查、把关,并协助指导书记员对诉讼材料及裁判文书送达和归档等相关工作。

4、协助主审法官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主审法官的指派,负责所属审判单元的案件调查取证、组织证据交换等工作,办理委托鉴定、评估、出差派车等事宜。5、代表主审法官召集庭前会议及主持庭前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须经主审法官审核确认。调解不成的,则由主审法官开庭审理,直接裁判。

6、庭前根据案件提出诉讼争执要点,归纳、摘录证据,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参考性资料。 7、旁听并协助主审法官进行开庭、庭后调解。并协助指导书记员记录工作。8、参加合议庭评议,对合议案件发表口头意见(不记录合议笔录)。9、根据主审法官的意见草拟法律文书。10、对法官审批后的法律文书核对及修改。

11、负责把握在法定的时限内审结案件,遇重大疑难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结案的,按规定申请延长办案期限。

12、负责所属审判单元的上网裁判文书的整理。

13、具有审判员或助理审判员资格的法官助理,可作为合议庭的组成人员。 14、必须忠于职守,服从领导,执行命令。

15、保守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不得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 16、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与审判业务相关的辅助性工作。

法官工作职责 法官工作职责范围篇三

法官工作室职责

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大力实施民生政法工程,预防化解医患矛盾和医疗纠纷,有效维护医疗机构正常秩序,依法保护医患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医患关系和谐及社会稳定,根据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关于共同预防化解医疗纠纷、维护医疗机构秩序、促进医患关系和谐、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制定,特制定本职责。

一、了解患者诉求和医方意见,为医患双方提供法律咨询。在患者与医方之间出现纠纷苗头后,及时介入,充分了解患者的诉求,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引导其理性维权;根据案情、结合法律规定,协助医方预防化解纠纷,尽可能避免双方矛盾加剧。

二、指导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纠纷。以其掌握的法律知识从实体处理和程序处理两方面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调解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帮助,真心实意帮助解决法律上的难题。

三、进行普法宣传。通过法律专题讲座、医疗纠纷案件庭审观摩、司法建议等多种形式,完善医疗机构的医疗风险告知体系,督促医疗机构规范诊疗程序、规范医务行为,进一步降低医疗纠纷发生概率,从源头上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奠定良好的基础。

四、开展诉非联调。加强与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诉调对接,与人民法院院诉讼与非诉讼联调中心对接,对经“医调委”调解达成的协议或诉前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指导和协助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书,告知并释明调解协议的法律后果;当事人请求出具法院调解书或确认书的,协助当事人办理立案登记手续并及时出具民事调解书或确认书,提高矛盾化解效率,使各种纠纷解决方式达成合力,促使医患纠纷尽快解决。

五、协助解决信访问题。及时了解涉医信访问题,协助医方开展化解涉医信访工作,促进社会和谐。

六、人民法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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