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法院专项工作报告(优秀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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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专项工作报告篇一
根据公司《关于集中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规定,xxx积极贯彻、落实公司“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认真、细致地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在自查自纠工作中未发现存在私设“小金库”违法违纪问题,并通过自查自纠,进一步加强了本部门管理人员和“六管”人员执行财经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意识。现将自查自纠阶段工作报告如下:
为确保此次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xxx成立了专门的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由本部办公室牵头具体负责此次专项治理工作。
理工作的通知》文件和公司有关领导的讲话精神,布臵了xxx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具体要求,规定了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自查自纠阶段的时间,要求本部门各室、网点要正确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提高思想认识,严肃认真对待“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要求积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自查自纠工作不能流于形式,发现存在“小金库”问题,不隐瞒、不回避,坚决清查,按要求处理,并及时上报。
按照自查自纠工作计划的要求,20xx年3月11日至20xx年3月20日,xxx自下而上开始自查自纠工作。自查自纠的主要目标为货币资金的使用和资产使用情况,参加自查自纠人员为xxx“小金库”专项治理办公室成员以及“六管”人员。自查自纠工作的重点是检查xxx货币资金使用、存货管理、应收应付款的管理、资产处臵和各项经费的使用是否符合财务制度要求。20xx年3月18日至3月20,治理工作办公室对各室、网点上报的承诺书、自查自纠报告及自查自纠报表进行了汇总整理和复核,并于3月20日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了公示。截止到本部门上报公司报告期间未收到信件及电话。
通过此次自查自纠工作,提高了xxx各级管理人员及“六管”人员对“小金库”存在的危害性和严重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强了本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和“六管”人员执行财经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意识。在今后的工作中,xxx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建立防范“小金库”问题长效机制措施:
1、从源头抓起,全面治理。从源头抓起,铲除“小金库”滋生的基础。如对外所发生的必要业务招待费,xxx将根据实际情况,出台一些符合实际的政策,使其没必要设立“小金库”。加强银行账户监管,各室、网点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开设银行账户,对取得的各项收入严禁搞“资金体外循环”。规范本部门经营性资产管理、节约和控制成本支出、加强对发票管理、合同管理的检查,防止“白条”收入不入账形成“小金库”。
2、加强资产管理。加强资产产权管理,对本部门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办公设备等资产全面实施精细化、规范化管理,防止国有资产闲臵、浪费甚至流失,避免通过固定资产采购、处臵环节来谋取“小金库”。
3、加强群众监督,加大查处力度,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设立“小金库”问题举报箱,公布专门举报电话。对违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绝不姑息迁就。加大对本部门管理人员及“六管”人员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起到警钟长鸣作用。
五、自查自纠发现“小金库”情况。
在此次“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中,并未发现本部门存在“小金库”等情况。
法院专项工作报告篇二
为了积极推动我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强对全市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全市统一领导,区县(自治县、市)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市政府成立了以包叙定市长为组长、许忠民、吴家农副市长为副组长的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我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经委主任兼任整规办主任),负责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日常工作。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成立了由区县(自治县、市)长挂帅的领导小组,建立了精干的日常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的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为了加强对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在市整规领导小组的领导之下,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检局、市药监局等部门分别成立了由局长或分管局长任组长的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具体负责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和相关部门都成立了相应的专门工作班子,负责本地区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全市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由市工商局牵头,会同市经委、市公安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检局、市卫生局、市药监局、市商委、市农委、市建委等部门负责指导和协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和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查处,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建立健全市场监管措施和制度;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集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盗窃、扒窃、抢劫、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建立和完善治安防范机构,维护好市场治安秩序;税务机关负责集贸市场税收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偷逃税款等违法行为,建立科学的市场税收征管机制;质检部门负责商品的质量监管执法和打假,建立联合打假工作机制,加强对强制检验商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和经营者使用的计量器具的监管;卫生部门负责对集贸市场各类食品进行有害物质检测及卫生安全性评价鉴定,严厉查处制售伪劣食品行为;药监部门负责对中药材市场的监管,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药品的行为和违法分子。
各职能部门按照国务院和市政府的专项整治方案,根据各自分工,通力配合,协同作战,齐抓共管,扎扎实实地开展了专项整治。工商部门一部分区县局与市场业主签订了“集贸市场专项整治目标责任书”,有的建立了科、所联动工作机制,有的依靠“市场协会”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卫生部门层层落实责任制,签定目标责任书,将其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实行整治一票否决制。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根据国办发[xx]15号文件,结合重庆集贸市场现状和经济发展实际,3月8日,市政府召集市工商、公安、税务、卫生、质检、药监、经委、商委、农委、建委等有关部门会议,专题研究贯彻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和15号文件的意见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3月20日,市政府向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市府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下发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渝办发[xx]44号)。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根据市政府文件精神,分别制定了贯彻意见,印发了文件,明确了各部门的整治任务和职责。部分区、县政府召开了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或动员大会,进行统一部署。市工商、公安、税务、卫生、药监、质检等部门分别制定了贯彻意见,下发了文件,召开系统负责人会议进行动员布置,及时开展了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我市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从xx年3月至9月,用6个多月时间,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今年3月底前为安排部署阶段,主要进行摸底排查,弄清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重点市场名单,制定整治方案,开展宣传动员和安排部署;第二阶段,4月至8月为集中整治阶段,各区县(自治县、市)对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商品进行集中整治;第三阶段,9月份为检查总结阶段,各地按照集贸市场专项整治目标,组织力量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总结成绩和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加强监管的治本措施,完善各项管理制度。8月1日,由市整规领导小组组长、市长包叙定主持召开了重庆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专题会议,市整规办主任、市经委主任余远牧、市质监局长孙波、市工商局长金起农、市商委主任王学斯分别就我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上半部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打假专项整治、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加油站专项整治等工作作了专题汇报。市长包叙定、副市长许忠民、吴家农在会上分别作了重要讲话,肯定了上半年的专项整治工作,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对下半年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从9月1日至5日,市整规办和市工商局与市级8个委局分别组织了一次对全市重点整治的集贸市场的督促检查工作。各区县(自治县、市)按照市里统一要求,对重点整治的216个市场进行了督查,并上报了集贸市场。
八、九月份建立和完善集贸市场各项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创诚信市场”、“文明市场”活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巩固整顿成果,防止反弹和回潮。
(一)认真清查、审核市场主体,严把市场准入关。
入整顿范围的1567个交易场所普遍进行了清理,其中办理市场登记证的集贸市场1212个(占77.35%),出租场地或摊位的交易场所256个(占16.34%),将自有或自用场地(或柜台)出租50%以上的商业企业99个(占6.31%);全市集贸市场经营管理机构1112个,其中进行工商登记并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556个(占50%),进行工商登记并领取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146个(占13.13%),“市场管理委员会”及街道办事处、村社等单位410个(占36.87%);全市在集贸市场内的经营者总数为223270户,其中个体工商户213825户(占95.77%),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各类法人和非法人企业9445户(占4.23%)。通过清理整顿市场主体,查处了一批违法企业,取缔了一批无照经营。共清理市场主体239199户(次),查处“三无企业”52户,变更登记17475户,注销企业1900户,吊销营业执照616户,取缔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摊位7522个,取缔无照经营3640户,共罚款576.63万元。
(二)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
假药窝点案、查获无证照无任何冷藏设施非法销售生物制品、血液制品注射液案等,使一大批大要案得到及时查处,涉案人员受到严厉惩处。
同时,全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受理各类举报3413件,受理消费者投诉8275件,查处各类案件5023件(其中10万元以下案件4978件,10—50万元案件30件,50—100万元案件3件,100万元以上案件12件),案值12530.65万元,罚没款1376.25万元。
(三)强化质量监管。
今年以来,市质检局先后两次组织近郊区县质检局对重点大型集贸市场商品质量、计量器具、定量包装进行了大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5万人次,专项检查白酒、茶叶、调味品、化妆品、棉花及制品、日化产品、熟肉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食用油、饮料、卫生巾等建材、木地板等15种商品,共检查专业市场120个,摊点6618个,检查商品质量30030批次,质量合格24047批次,并将茶叶、肉制品、卫生巾抽查结果在新闻媒体上进行质量公告;对定量包装的饮料、小食品、调味品、酒类、茶叶、米面、冷冻食品、食用植物油、洗涤用品等10大类商品的质量、净含量、标准方法等指标进行了检查,共检查580批次,涉及120家生产企业,70家经营户,合格率达到85.9%;检查农贸市场含有的食品摊位1643个,检查批次1437批,查出含吊白块的食品276批次,数量21.26吨;各区县质监局对生产企业进行清查,查获含吊白块的食品73.77吨,货值47.9万元;对主城区大型建材市场销售的细木工板、强化木地板和石材进行突出检查,抽查641批次、9298户经营户、产品货值1260万元,查获假冒伪劣产品标值795.63万元。质检部门还会同工商管理部门对集贸市场计量衡器进行了检查,共检定计量衡器195000台(件),受检率达60%;清理不合格秤支12976台(支)。同时,还有针对性地开展强制检验,将酱油、食醋、粉丝、饮料、熟肉制品、食用油、化妆品等17种商品确定为集贸市场专项整治的重点商品,共强制检验1890批次,其中含吊的块食品强检647批,合格率为71.06%;毛肚产品强检598批,合格率为65.8%;细木工板强检394批,合格率仅为7.6%,并将检测结果在重庆日报上发布质量公告,引起市民强烈反响,促使一些不合格生产企业积极整改,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食品经营户13927户,责令停止生产经营的61户,吊销卫生许可证的4户,查处和销毁不符合卫生要求和假冒伪劣食品20吨,取缔集贸市场及周边地区食品生产加工黑窝点31个,罚款25.92万元。目前全市各区县已分别建立了2—3个食品经营示范市场。
(四)整顿药品流通秩序,强化中药材市场监管。
市药监局在彻底关闭了南岸区南坪二贸易区药品集贸市场的基础上,大力整顿药品流通秩序,取缔非法药品经营活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整治重庆中药材专业市场及周边药品经营户,促进中药材市场的规范经营。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印发了《整顿南坪地区药品流通药品流通秩序的通告》,责令无证照药品经营者停止一切非法经营活动,做到撤货、关门、走人、转向。同时,采取由药监、工商、公安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反复地对城南大道、金山支路、裕佳花园等地区开展重点执法检查与设置联合执勤点蹲点,执法与巡查相结合的办法开展专项整治,使违法经营户既无法开门营业也不能暗地经营,并及时查获了一大批违法经营的药品,查封了一批非法药品库房。另外,还发动群众举报,收到24件举报线索,在公安机关配合下,以查户口方式查获了一批设在民宅中的非法药品仓库。通过专项整治,共取缔非法经营、挂靠经营药品户153户,查处违法经营、假劣药品案24件,没收药品标值110万元,罚款56.95万元。
好转。
(五)开展市场税收专项检查,强化税收征管。
市国税、地税机关按照国办发[xx]15号文件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xx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开展集贸市场税收专项整治。全市国税系统对在集贸市场的经营户办理国税登记的有133934户,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116754户,实行建帐征收的9865户。对109279户进入集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纳税人进行了税收检查,发现有问题户13101户,查补税款1672.94万元,加收滞纳金28.34万元,罚款163.28万元,调整双定户29198户。全市地税系统将年纳税额在300万元以上的集贸市场所有经营户、以批发为主的批发市场所有经营户、其他集贸市场中的经营大户列入税收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从五个方面进行检查:一是双定户实际经营额超过税务机关核定定额的20%不主动申报的;二是建帐业户设置虚假帐户、帐实不符、隐瞒收入、虚假申报的;三是应建帐业户不按规定建帐的;四是发票使用违反管理规定的;五是未办理税务登记,没有纳入税务管理的。通过两个多月的清理检查,共清理出漏征漏管户12684余户,补税及滞纳金罚款共693万余元。同时,还从五个方面加强税收征管力度:一是加强与工商、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国税、地税统一行动,形成合力;二是全面调整定额,调整定额户79238户,平均提高业户税负水平20.81%;三是加强发票管理,强化以票控税;四是坚持查帐征收,积极推进业户建帐工作,对5688户纳税进行了建帐整治;五是大力推行“银税一体化”,对实行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通过银行划转税款,既为11万余个体工商户提供了便利,简化了办税程序,也保证了税务机关重点稽查的实现,加大了对偷逃税行为的查处力度。
(六)开展市场治安整治,净化市场治安环境,维护市场秩序。
2件,破案1170件,破案率为70%;查处治安案件2958件,调解治安纠纷9898件,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6887人,其中逮捕482人,刑事拘留698人,治安拘留3195人,警告787人,罚款1689人,为群众和经营客商挽回经济损失269万余元。在对全国重点市场观音桥农贸市场的治安整治行动中,捉获违法犯罪人员19人,其中逮捕6人,刑事拘留1人,治安拘留4人。尤其是一举捣毁了以谢靖为首的6人牛油垄断经营团伙,查清了他们欺行霸市、敲诈勒索、行凶斗殴的犯罪事实,并将其逮捕法办之后,对违法犯罪分子震慑极大,该市场内的治安问题迅速得到有效遏制,刑事案件较整顿前下降了68.9%。经过整治,86%的经营户认为市场治安秩序有了明显好转,群众对市场治安的满意率在90%以上。北碚区公安分局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摧毁了以王兴强为首的8人地恶团伙。该团伙以武力为后盾,在北碚城区开屠宰场强买强卖,垄断生猪屠宰和销售,经营户因拒绝在其开设的屠宰场买肉而多次被殴打至伤,严重扰乱了肉食品市场秩序。王兴强等6人因强迫经营罪被刑事拘留之后,使北碚城区市场经营秩序明显好转。
在专项整治中,全市公安机关在加强市场违法犯罪活动打击的同时,协同工商、文化、出版等部门,清理美容美发、书摊、电子游戏室、网吧等经营场所18407个,收缴黄色淫秽等非法出版物品49683件。为了切实抓好市场治安防范工作,本着边整整治边建章立制的精神,修改制定了《市场治安(警务)室工作职责》、《值班巡逻制度》、《安全防范措施》、《消防人员岗位职责》、《按处警规定》,使市场治安管理有章可循。督促有条件的大型集贸市场中的重点部位增设电视监控设备,组织市场保安人员、城市低保巡逻队员加强对市场及周边的巡逻防范。根据市场发案特点和市场货运流量,及时调整力量加强巡逻,捉拿偷盗、扒窃、敲诈勒索等现行违法犯罪分子,加强防火安全,做到“打、防、管、控”并举,预防和减少各类案件的发生,促进了市场的繁荣和稳定。
三、制定的措施及建章立制情况。
(一)为了保证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达到国务院提出的预期目标,切实取得成效,我市采取了以下措施:
1.加强分类指导。各区县(自治县、市)分别不同地区、不同市场存在的不同问题,加强分类指导。对全市确定的10个重点市场和各区县确定的216个重点市场,重点抓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有什么问题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依法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制度不完善、消防安全不合格、管理跟不上的市场,重点抓规范;注重对经营户的教育和消防安全的整改。坚持打击与防范、整顿与规范相结合,边查处边整改,加强日常管理,建立治本的长效监管机制。
织了一次集中统一行动,以及食品卫生检查和药品市场、中药材市场专项整治的集中统一行动和联合执法,收到明显效果。
3.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各区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整治期间组织检查组,采取抽查、明察暗访、行评代表评议等形式,对重点地区、重点市场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工作,及时掌握情况,总结经验,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使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深入开展。3月底4月初,市工商局由七位领导率领7个督查组分片到40个区县(自治县、市)检查了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9月2日至4日,市工商局组织2个督查组分别对10个重点市场进行了专项检查。市级有关部门也分别组织了督查活动。
4.加强舆论宣传。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和市场有线广播,广泛宣传集贸市场专项整治的意义、成效,查处的典型案件,使广大人民群众、经营者积极支持专项整治工作,以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5.强化政府责任制,狠抓落实。按照地方政府负责,工商牵头,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方针,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切实负责,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把任务分解到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全市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由市工商局牵头,各部门按照市政府统一的整治方案,根据各自分工,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协同作战,齐抓共管,务求实效。市、区县有关职能部门建立了情况通报制度或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沟通专项整治情况和信息。如国务院七部委检查组来渝检查专项整治工作和这次全市专项督查工作,各部门都能及时将工作情况向市工商局整顿办报送,便于整理全市综合材料。
6.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专项整治中加大了执法力度,建立健全了案件指导、督办制度,广泛发动群众举报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线索,坚决查处影响恶劣、违法性质严重的大要案件和典型案件。在专项整治中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坚决查处执法腐败行为。
(二)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以整顿促规范,边查处边规范,不断强化对集贸市场的监管。在全市集贸市场中,普遍建立和完善了以下监管制度:
1.市场准入制度。根据《重庆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规定,所有市场(包括招商商场)须经市、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工商分(县)局登记注册后方可开业。进入市场的商品经营者必须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工商所按经济区域建立计算机管理的“经济户口”;坚决查处和取缔无照经营。
2.完善和推进市场巡查制度。进一步完善局所两级市场巡查制度,工商所按经济区域建立若干巡查组,分(县)局巡查队与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结合,不定期地对各工商所和重点市场巡查。
3.农贸市场普。
遍建立肉食品、粮食进销台帐制度和食品卫生监督员派驻制。猪、牛、羊肉销售必须有“两章一证”,否则不准入市;对进货及销售情况建立每日记帐的台帐制度。在有条件的综合集贸市场和大型批发市场由卫生局实施卫生监督员派驻制。
4.先行赔偿制度。消费者买到注水肉、病死肉或短斤少两,可在“市场监督岗”向管理人员投诉,市场开办者实行先行补偿或退赔,再由工商所依法对业户进行处理。这项制度已纳入全市工商企业信用工程,在有条件的专业市场中推广开来。
5.建立市场预警制度。对违规市场由区(县)局挂黄牌警告,并登记备案。
6.建立商品销售索证制度。商品交易市场普遍推广使用了“商品信誉卡”或销售凭证(购货单),发现商品质量问题可在规定时间内退换,大正商场、港渝广场等市场向消费者公开承诺:“买到假货包退赔”以加强信用监管。
7.不良经营行为警示制。对集贸市场经营户违法违章情况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建立《违章违法案件登记簿》,记入经济户口档案;对违规者黄牌警告,对违反《食品卫生法》,经销假冒伪劣食品者予以重处。按照市政府“食品卫生一次违规,终身出局”的要求,市整顿办、市卫生局、市工商局等部门正在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由市政府以规范性文件发布后执行。
8.建立市场业主自律管理制度。各区县(自治县、市)根据各自实际认真学习、推广了渝中区在市场业主中建立“商品交易市场协会”的经验,合川市、江津市等地区陆续成立了“商品交易市场协会”或行业协会,充分发挥了市场业主自律管理的作用。
9.经营户责任书制度。工商所与市场经营户签订守法经营责任书,将经营户应履行的义务,享有的权利、销售的商品质量、服务质量的承诺及违规责任等逐项列明,双方签字,并存入“经济户口”档案。
10.建立和完善市场商品质量监测和市场食品污染物监测制。由市质监局不定期地对进入市场的商品质量进行抽检,并将抽查结果在媒体上公告。由市卫生监督所对集贸市场蔬菜、水果中农药残留,畜禽肉中兽药、抗生素、有害添加剂残留及调味品、大米等渗入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情况定期发布公告,以引导消费。
11.市场评比制度。进一步完善每两年一次全市文明市场、每年一次的区(县)文明市场、放心消费市场评比制度和一年一度的“双文明个体工商户”、“信得过摊户”评选活动,逐步建立个体工商户和企业的信用机制。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8月1日市长包叙定在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
法院专项工作报告篇三
为推动公司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维护公司安全稳健运行,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治理体系,根据《宁夏银保监局关于印发宁夏银行业保险业安全生产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银保监发[20xx]27号)及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宁夏分公司相关落实安全生产整治方案要求,我单位及时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提高对安全经营重要性的认识,加大对安全经营工作的监管力度。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为切实做好本年度的安全经营工作,根据实际,成立安全生产经营整治领导小组,由一把手负总责,下设办公室专职安全经营联系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各区部负责人对本辖区的安全经营负责,密切配合,相互协作,明确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完善制度,细化措施。
2、加强新华街车辆管理举措,通过制作车辆通行证进行安全车辆把控,严禁外来车辆的停放,完善安全整治管理。
3、因新华街经营场所为期四个月的标准化职场装修,项目施工作业人员较多,施工现场防护措施不到位,形成安全隐患,积极响应加强施工作业面的防护,楼梯间张贴“安全警示语”、“办公场所提示语”等,进一步强化和完善施工现场的安全。
4、积极建设应急消防、防护、应急器材配备。更换了一批不符合标准的消防、卫生等安全防护用品。
5、密切联系老大楼写字楼办公区域和营业场所物业管理中心,定期检测消防安全用品,并定期检测和消防演习,做到防范于未然。
6、落实中山街营业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于11月28日与宁夏鑫政安消防知识宣传中心联手,针对中山街办公场所,营业场所及各营业部职场进行全面安全隐患的排查,在各营业部职场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知识讲授,强化销售伙伴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1、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经营责任制。搞好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安全经营责任,使企业充分认识到搞好安全经营的重要性,安全就是效益。
2、加大有关安全经营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强化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加强对各区部的安全经营监督管理。
3、进一步巩固安全经营专项整治的成果。
接下来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对安全经营工作的指示精神,突出重点部位,确保安全排查到位;突出规范要求,确保各项措施到位;突出隐患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到位。把安全经营工作深入扎实、明确责任,加大力度,坚持不懈的开展下去,抓出特色,抓出成效,确保安全经营形势的稳定。
法院专项工作报告篇四
根据县委组织部、纪委、财政局、民政局、农委、审计局等六部委联合发文《民基字【20xx】206号》文件要求,我镇及时对全镇5个村民委员会的财务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镇现有5个行政村,90个村民小组,农村人口13063人,耕地面积8359亩。20xx年全镇农村经济总收入2.69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4811元。现有村两委干部35人(不含大学生村官)。
根据安排,结合实际工作具体要求,我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行了财务检查:
1、村财务各项收支情况:
全镇各村未出现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现象,就各村今年至11月30日的收入、支出进行统计,村集体的主要资金来源是村级转移支付资金。全镇村级总收入1126239。15元,其中补助收入699354元;其他收入135290。75元;发包及上交收入5300元;经营收入296294。4元。各村的财务收入及时上交村级资金账户,做到了应收尽收。全镇村级总支出1033371。62元,其中管理费用171392元,其他支出861979。62元。各项支出严格按照三资管理制度进行审批,没有出现招待费、包车费、礼品、白条入账等现象。
2、各种债权、债务情况:
因各村集体经济相当薄弱,除20xx年以前镇政府借用村集体资金12。118161元外,没有发生其他债权经济事项。全镇汇总的村集体现有债务总额441751元,其中包括原贵源村委会办公楼欠账42300元;原贵川村委会办公楼欠账170000元;村办公楼欠账85000元;原小溪村委会办公楼欠账83851元;西村村西村至东太坑机耕路路基欠账53000元。
3、财务开支审批程序和执行情况:
在财务审批程序方面,各村民委员会都能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工程项目的开支等根据规定都召开了相关的会议,进行决策。在检查过程中未发现违规现象,集体资金管理趋于规范化、制度化。
4、财务公开情况:
充分发挥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作用。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由3人组成,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民主理财会,对财务收支进行审核监督,由财务人员对发生的收支情况进行通报,解答群众提出的疑问,并将结果按时上墙公布,做到了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财务,按照“一票据一公开”,使村级财务公开的内容完整,程序规范,格式明了清晰。
5、制度建设情况:
近年来,我镇结合实际,在执行好《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村级财务管理的各项配套制度,制定了《镇村级财务支出管理细则》。如严格执行村级开支审批报账程序、严格控制备用金和现金支付限额、严格控制购买办公用品、压缩办公经费以及通讯费、交通差旅费、招待费等、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等。同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镇村干部和村民对村级财务管理重要性的认识,教育引导村干部熟悉财务法规和财务制度,自觉执行各项制度,遏制不按财务规章制度办事的现象。在具体落实中,始终坚持所有应纳入村级财务管理的收入项目全部纳入到镇农村三资代理中心统一管理。做到凡是收入所有权归村组集体的,一律都要及时交到村级集体资金帐户,严禁集体资金体外循环。
1、大部分村集体经济相当薄弱。村两委没有把应有的集体资产和资源产生经济效益,单靠上级补助资金难以维持村级组织日常运转,村集体经济发展愈显困惑,村级公益事业难以开展,导致村组干部工作积极性难以发挥。
2、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机制没有充分发挥作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不够到位。虽然建立了监督组织,但没有定期开展监督活动。以财务公开为重点的村务公开,在公开的内容、方式和时间上都与相关规定的要求有一定差距。个别村只单纯强调财务公开,而不注重资产资源处置上的公开,对集体发包事项、农村建设项目、强农惠农政策等方面的公开还不全面。
3、村集体资产、资源台账管理不完善。部分村对属于集体的资金、资产和资源家底不清、管理较乱,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界定权属及资产变动情况不能及时准确登记,造成账实不符。
4、经济合同签订不规范。有些村对村集体的资产、资源的经营发包、租赁、产权转让、工程建设、土地承包流转等项目不重视合同签订,合同签订随意性大;个别的不按照民主程序,不公开、不进行招投标、不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有些合同要素不全、条款不明、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不对等、不全面;有的甚至没有书面合同。
1、加强村干部廉洁自律和财经法规教育。
组织村两委和村监委成员认真学习《蓝田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及其他关于村集体财务管理等文件,提高村干部法律和财经管理意识。
2、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完善村级财务收支计划、管理费用开支范围与标准和财务审批制度等村财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经村民代表会议研究通过后组织实施。
3、加强村级组织资产、资源管理。
一是落实登记资产、资源台账,盘查固定资产,并要与财务账簿中固定资产相一致。
二是按照“三资”管理的规定,做好资产、资源对外承包项目的发包、合同签订及结算兑现等程序手续工作,及时将集体的各项收入纳入设立的.村级资金账户和进行财务结报,严禁私存、挪用,设账外账、小金库。
4、执行好村财季度结报制度,规范报销单据及手续。
各村应及时开展财务结算和民主理财活动,每季度按时结报,村监委和报账员应按照程序把好报销单据初审关,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方可给予批准和支付,不规范的原始凭证不得给予批准和支付款项,也不得传送代理会计做账。
5、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报批手续。
严格按照县委及镇党委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定要求,做好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合同签订、预决算、验收等手续,5万元以上项目必须报镇招投标中心组织招投标,5万元以下可由村级安排组织简易招投标。
6、加强村财公开、民主管理。
村级组织应及时将涉及财务方面的重大事项交民主决策程序通过,并将情况在村务公开栏张贴公布。对每季度的《资金收支明细表》、《会计科目余额表》等财务公开资料,由村报账员及时领回,经村两委负责人和村监委主任审阅签字同意后,进行张贴公开,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7、加大对村级财务经办员的培训力度及管理。
用1—2年时间使村级财务经办人员全部取得会计证,使村级财务经办人员应持证上岗。村两委负责人应加强村级财务的管理,经常性地进行检查和督促,对确实不能胜任工作的村级财务经办员应及时撤换。
法院专项工作报告篇五
我乡根据邻农负发〔20xx〕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对全乡农民负担开展了年度检查,现将专项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严格控制农民负担反弹,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切实维护农民权益,是我们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为了搞好这次年度专项自查,我乡成立了专项检查领导小组,乡政府乡长任组长,分管副乡长任副组长,财政所、农技站、党政办、纪委负责人为成员,确保此次检查落实到实处。
乡领导小组成员一个村一个村的检查,每个村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每个村必须检查1-2个社,访问5-10户农民,一个项目一个项目的检查,通过对全乡10个村的检查,汇总起来有五点:
1、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我乡在强农惠农方面严格按上级政策规定办,不该收费的没收,该收费的严格按标准收取,各种收费都进行了公示。
2、“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正常。我乡多数村没有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今年只有1个村鉴于修公路、堰塘等公益事业开展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但数量很小,没有超过上级规定的限额。
3、涉农项目不存在收费问题。今年我乡没有涉农方面的收费。
4、农民负担监管到位。我乡成立了专门的领导机构统帅全乡的农民负担监管,并实施了村财乡管,财务健全的管理制度,坚决不允许村、社乱收费。
5、日常监管落到实处。我乡财政所是唯一的收支部门,不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收取农民费用,凡是合乎政策规定和要求的统一通过财政所收取,有效的避免了乱收费现象的发生,并且经常以开大会的形式宣讲农民负担监管工作。
法院专项工作报告篇六
为认真贯彻国家质监总局的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市局《关于开展部分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精神要求,我局在xx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围绕“两创”要求,切实开展了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基本完成专项整治的目标。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市局关于专项整治的文件下达以后,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我县部分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并多次向县政府汇报,求得政府的大力支持,把此项工作列为今年全局的重点工作。
1、成立组织,学习动员。我局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局长xxx任组长,各科室队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整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督稽查科,副局长xxx兼任办公室主任,召开了动员会议,学习领会相关文件精神,提高认识,统一了思想;同时联系媒体,通过报纸、电台进行宣传发动。
2、组织协调,明确责任。制定《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重点产品专项整治执法行动目标、任务分解表》,明确办公室成员和各科室责任分工,同时,召开了各镇(乡)街道质监员会议,对具体的工作进行了布置,下发了调查表,并对下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保证部分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序开展。
3、建章立制,周密部署。根据市局统一部署,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对全县玩具产品质量整治工作的方案》、《关于质量技术监督局家具产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xxx县开展油漆涂料产品专项整治工作计划》以及包含服装行业整治的《开展重点产品专项整治“三号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了国家级五类重点产品和市级督办的家具产品整治的目标和行动安排,对省级、市级重点产品的整治明确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为了摸清企业基数,建立质量档案,我局组织各科室力量,对全县的第一批五类重点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了调查摸底。一边充分利用工商登记信息和代码登记信息进行重点搜索,一边借助街道(乡镇)的力量排摸企业情况,在最短的时间内基本确定了企业基数,其中家具生产企业12家、玩具生产企业3家、服装生产企业9家、油漆涂料生产企业2家、无仿真饰品生产企业。目前质量档案建档率达100%。另外,还对1家涂料生产企业的进行企业标准备案。对省市重点产品中的五类食品的档案作了进一步的完善,食品科利用半个月的时间,对所有的五类企业进行了逐一走访、登记,目前,桶装饮用水企业9家,豆制品15家,干制海产品5家,茶叶24家,米面制品4家;今年以来,我局监督稽查科还对全县31家十类许可证产品生产企业的档案进行了完善和补充。
我局严格按照方案,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整治工作。
1、国家级重点产品。为了切实解决家具等五类产品中甲醛、苯、重金属、有害芳香胺等有毒有害物资超标问题。我局重点对家具、服装产品、油漆涂料进行整治帮扶。
xxx家具既是国家级重点产品又是市局督办的区域重点产品,全县12家家具生产企业,年销售额上百万的只有5家,基本上属于作坊式生产的小型企业。针对家具企业内部管理薄弱,缺乏产品生产标准意识,产品出厂检验无记录这种情况,我局对家具行业进行分类监管帮扶:4家a类(质量管理现状良好),5家b类(质量管理意识薄弱),3家c类(生产不正常,面临转、停、并)。组织全县家具生产企业参加市局举办的家具企业质量管理宣贯会,提高企业的质量管理意识,增强对家具产品标准认识。对于a类企业,我们主要在进一步规范标准生产的基础上,鼓励企业创立自己的商标品牌,积极导入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对b类企业重点进行帮扶,主要是生产中对标准的理解和标识标注的执行情况,特别是对原材料的进货把关等方面落实责任人。制定落实企业管理制度,通过手把手的帮扶,企业的产品质量意识、人员岗位责任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从最近的一次对家具企业标准执行检查情况来看,除了非最终产品企业,100%企业已有比较规范的家具使用说明书。如华山家具有限公司在以前的监督抽查中出现过甲醛释放量超标问题,通过规范提高,今年二季度的家具监督抽查中成为合格企业。
为全面掌握我县服装企业的产品质量状况,我局在建立质量档案的基础上,配合宁波市纤维检验所对辖区内的二次上报的所有服装生产企业进行实地调查并抽样送检,共抽了四个批次的样品,目前正在检测当中。7月底,监督稽查科、质量科、稽查大队联合对9家服装类产品进行执法检查,目前在生产的企业基本上能按国家标准组织生产,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规范,标注标识规范程度有了明显提高。在油漆涂料方面,我们也进行分类监管。对规模较大的企业,要求严格按已备案的企业标准组织生产3c产品,鼓励企业导入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列入宁波市名牌企业培育规划,进一步提高企业层次,对另一家小规模企业,要求严格按国家标准组织生产,帮扶企业规范标注标识。督促飞轿油漆企业按国家政策要求积极申领油漆涂料生产许可证。目前已上报,计划9月底领证.
2、省、市级重点产品。积极开展茶叶产业提升行动,实地走访18家茶叶生产企业,督促企业抓好基地建设,提升技术标准,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企业生产加工行为,提高基础管理工作水平,原1家qs认证企业生产加工面积只有300平方左右,现通过改造,搬迁至新厂房,生产加工面积达1000多平方。今年全县茶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物合格率达100%,茶园实现无公害茶标准50%达标,30%茶园获得有机茶认证,全面实现厂区环境与过程清洁化,省定初制茶厂达标率达80%,取得qs认证13家,省名牌产品2家。查处了无证生产加工茶叶3家。
扎实开展“两豆”专项整治行动。认真贯彻实施县政府《全县豆类制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领会食安委会印发《xxx县豆制品加工小作坊整顿规范验收基本要求》内容。一是全面清理整顿豆类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按照《浙江省非发酵豆制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条件》和《xxx县市场准入制豆芽生产基本条件》要求进行检查验收。会同食药、工商、卫生、粮贸等部门,对跃龙等四街道11家经生产条件改造要求验收的豆制品小作坊进行核查,责令6家不符生产条件豆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限期整改或关停。二是引导、督促豆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落实日常质量监管、强制检验等措施。目前豆制品已qs认证1家,并有3家豆制品生产加工企业缴请咨询老师现场指导,积极申报qs认证。三是积极扶持发展规模化企业,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投资豆制品、豆芽行业,兼并小企业,鼓励小企业小作坊联合做强做大,形成龙头带动豆类食品健康发展。目前有1家投资380万元生产加工豆制品企业已投入生产,有1家投资400万元生产豆芽企业已开始试生产。
按照《xxx县部分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全面推进部分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组织协调,做到行动前有方案,行动后有总结,检查时做好巡查记录,切实完成安全产品专项执法行动。
1、安全类产品执法行动。一是组织“一号行动”,对本县境内人造板、家具生产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立案查处1家无生产许可证生产人造板企业,对所生产的细木工板予以封存;二是牵头组织“二号行动”,对我县玩具生产企业和以及大型超市的玩具产品进行检查,要求按照标准组织生产,正确使用警示说明标识和认证标识,对不符合销售要求的玩具产品当即责令商家下柜,限期整改,并要求其建立进验货登记台账,向供应商索票索证,严格把关,杜绝采购不合格产品,并对1家销售无3c玩具商店立案查处;同时对验配眼镜单位和燃气器具生产企业进行执法检查,督促1家刚开业的验配眼镜单位及时申证,对2家的燃气调压器进行抽样送检。三是在“三号”行动中,除了对服装企业抽样检测外,组织力量对全县辖区内辖区内建筑防水卷材生产企业进行执法检查,目前仅一家,该企业基本能按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组织生产,未发现超范围生产等违法行为;但还存在产品出厂记录、产品生产记录未及时登记、计量检定小标签未加贴等问题,执法人员要求及时整改落实。
2、部门联动综合执法。注重部门联动,与工商、卫生、药监、贸粮等部门联合开展“两豆”专项整治工作。率先在跃龙街道、桃源街道、梅林街道、西店镇实行豆芽产品市场准入制管理,取缔了17家无证照豆芽产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杜绝了不合格豆芽产品进入市场销售。目前,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50多人次,捣毁三个豆芽加工“黑窝点”,取缔了30家无证照豆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60多份,立案11起,涉及货值达20多万元。同时,我局还开展桶装饮用水整治“回头看”行动。7月份对全县饮用水生产企业进行突击检查,重点对企业的环境条件、生产设施、人员资质、检测能力、质量管理和包装等方面进行认真检查,并对企业的生产水源和饮用水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对1家存在问题较重的签发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8月份,会同稽查大队对水产制品等5家生产企业进行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在生产加工过程中非法使用农药、亚硫酸钠、甲醛等,对1家存在问题企业签发责令整改通知书。
3、“民生计量”执法行动。根据《关于开展集贸市场电子秤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于4月份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集贸市场电子秤专项执法行动。首先是调查摸底,掌握基本情况。对辖区范围内的集贸市场的分布情况、电子秤数、公平秤设置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摸底,全县约有1350余台在用电子秤,其中有860台已检,一次检定合格率为97.4%,受检率为63.7%。其次是加强宣传,增强全民计量法制意识。在普查器具的过程中,向集贸市场主办者积极宣传计量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市民自我保护和参与监督意识,形成质监部门、市场和市民共同监督的良好局面,再次是制定了详细的强检计划。计划分3个时间段对18个乡镇26个集贸市场的在用电子秤开展强制检定工作,确保市场公平交易。
4、重点产品监督抽查工作。严格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对重点产品监督抽查豆制品59批次、茶叶18批次、水产品8批次、饮用水23批次。21家获证企业年审时实施检测结果比对,以核查其质量控制能力状况。二是督促企业严格执行认证时的质量管理制度,并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原辅材料进货检验制度和产品出厂检验制度。强化日常监督、定期监督、督促指导等证后监管制度,确保企业持续保持和提高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三是建立企业诚信制度,加强企业产品出厂流向登记制度,对已售出的危及人身健康的不合格产品确保能按有关召回规定与《特别规定》进行追溯与召回。
通过今年的集中整治,我县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取得初步成效。100%摸清了五类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底数,目前建立质量档案率达100%,属于生产许可证和ccc认证管理的产品100%取证(今年开始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的油漆涂料有一家企业正在取证)。切实解决了家具等五类产品中甲醛、苯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问题。应当取得qs证的包装外销食品100%整合取证和无证查处,列入监管的食品加工小作坊100%签定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已取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建立,并执行原辅材料进货索证索票、生产销售台帐、使用添加剂备案、回收食品登记销毁制度。同时,我局采取各种宣传方式,及时宣传报道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绩。到目前为止,通过各类报刊、电视报道、网络发布专项整治相关信息50余篇,在全县范围内营造了开展部分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法院专项工作报告篇七
州局特监科:
为加强我市卫生健康系统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规范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按照甘安办〔20xx〕11号文件要求,康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开展全市医疗卫生机构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确保我市医疗卫生机构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现将医疗机构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我局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分解细化任务措施,全面发动,广泛宣传,营造了卫生健康系统人人重视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的氛围。
按照州局业务科室和市安委会相关要求,我局开展了医疗卫生机构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摸清医院特种设备底数,进一步明白特种设备使用情况。目前,辖区内有17家医疗卫生机构有特种设备(其中有4家乡镇卫生院),共有电梯54台(其中新都桥镇卫生院有4台电梯停用),真空灭菌器4台,医用氧舱2个(其中康定市人民医院1个高压氧舱暂未使用),医用氧气瓶457个,中心供氧系统5套、25个附件。
二是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特种设备自查自纠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措施,排出整改进度,落实专人负责,限定时间进行整改,并形成自查整改台账,向各监管所报备。目前,已有11家医院报备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自查台账。
一是结合前期摸底排查和自查自纠情况,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特种设备开展地毯式全面检查,重点对医院特种设备“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医院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对检查出的隐患提出整改要求,下发监管文书限期整改。
二是指导百草堂专科医院认真开展电梯应急演练,宣传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进一步提升使用单位应急处置能力。
三是对整治阶段发现的隐患组织开展“回头看”,督促医院及时整改存在问题,针对检查中个别医院存在的问题,已下发监管文书4份,要求限期整改。目前2家医院已完成整改,其余正在整改中,整改完成时限6月中旬。
四是结合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活动,积极向医疗卫生机构宣传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医院加强特种设备管理,确保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特种设备安全运行,进一步提高了医疗机构安全使用特种设备的意识。
法院专项工作报告篇八
为认真落实《xx区卫生局xx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xx区公安局重庆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xx区分局关于印发xx区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永卫生〔20xx〕34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着力解决我区非法行医突出问题,结合我院实际情况,通过专项行动,对无证行医及医疗机构违法行医给予了有力打击,净化了医疗服务市场,保证了人民群众的就医安全和根本利益。
(2)检查是否有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
(3)检查是否有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4)检查是否有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
(5)检查是否未经许可擅自发布医疗广告,是否存在虚假宣传。
(7)大力查处未取得相应资质擅自开展诊疗活动;
(9)查处以养生保健为名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10)严厉打击地方单位和人员假冒军队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11)查处违法违规发布医疗广告行为。对于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人员要依法追究责任,对于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宣传动员,布置工作。强调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动员部署打击非法行医工作。
二是要求各内部自查自纠;
三是要求悬挂打击非法行医宣传横幅。四是随时将主要领导汇报,抓紧行动进行跟踪回访,按时将回访情况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1、部分从事医疗服务执业人员,法律意识的淡漠,重效益,轻服务,需要进一步提高医德医风教育和法律法规培训。
2、非法行医的隐蔽性强,流动性大,增加执法难度。
3、跟踪回访过程中也发现有的非法诊所随然经过前期打击治理,在停业一段时间后又有所抬头,容易出现死灰复燃的现象。
4、有的将药品存放他处,有患者时才取出给患者治疗,使回访人员很难发现或发现后拒不承认。
5、对非法行医的整治力度和频率都还不足够。
1、加强宣传。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卫生法律知识和群众安全就医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使非法行医没有可乘之机。
2、加大执法力度,增加监督频率,继续保持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医疗市场的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3、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长效监督管理机制。
4、完善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及时处理和解决群众的投诉。
法院专项工作报告篇九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根据市食安办《关于开展20xx年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文件要求,我乡对学校食品开展了专项检查,现将相关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接到文件,政府高度重视,20xx年3月1日及时召开了由乡、村干部及学校、卫生院、信用社等负责人参加,会上传达学习了《市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安排部署了20xx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内容及时间,成立了由分管食品安全的领导任组长、安监办、畜牧站、司法所、卫生院、农业站等部门组成的检查组,对全乡学校食品进行规模细致的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人员9人次,对乡学校(幼儿园)的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在此次检查的学校中发现,学校由于条件有限,还不能完全做到文件附件里面所涉及的款项及内容,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食堂采购的蔬菜(白菜)有不同程度的腐烂和自主索证不全;
3、食堂员工有1人健康证过期,现场督促立即办理;
1、进一步提高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完善管理机制;包括对硬件设施的投入,管理制度的建立、完善与落实,有计划地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的培训。
2、加强监督力度,督促学校食堂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记录制度。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据。
3、指导学校加强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等,教育学生掌握一定的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做好个人防护。
法院专项工作报告篇十
按照《市环境兴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行业协会、学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司法局及时贯彻落实,认真开展清理整顿工作。局党委书记、局长杨发成亲自召集召开了3次专题会议,把行业协会专项治理作为我局践行群众路线,深化正风肃纪的重要内容之一,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市司法局目前下设4个行业协会,分别是市律师协会、市公证员协会、市司法鉴定人协会、市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
律师协会:成立于1995年12月26日,前身为地区律师协会,1997年撤地设市后改为市律师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属律师行业自律性组织,依法对辖区内律师事务所(含分所)和律师实行行业管理,市律协现有会员444人、律师事务所36家。按照协会《章程》,20xx年5月15日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完成了新一届理事会的选举,经市司法局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及大会选举通过,由市司法局正县级调研员李昂担任会长。
公证员协会:成立于20xx年7月5日,是市民政局登记的社会团体法人,属公证行业自律组织,市公协现有会员40人。20xx年8月8日,经市公证员协会第二届理事选举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由市司法局副局长担任会长。
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成立于20xx年6月21日,是市民政局登记的社会团体法人,属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的自律性组织,市基协现有团体会员76个、个人会员276人。20xx年6月21日,经市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报市委组织部同意,由市司法局副局长担任会长。
司法鉴定人协会:自20xx年11月19日核准登记,20xx年3月9日召开成立大会,20xx年12月28日经第二届司法鉴定人大会选举并报组织部同意,由市司法局副局长担任会长。协会目前有单位会员9个,个人会员162人。
按照“三分离”工作的要求,市司法局针对4个协会的实际情况,分别研究落实了整改措施。
律师协会:协会办公室系借用酒都律师事务所办公场地,不存在与行政机关合署办公。协会设立了独立的财务账号,做到了资产财务与行政机关分开。鉴于律师协会的特殊情况,从上到下均实行行政管理与行业管理两结合的管理体制,全国各地的律师协会普遍由主管部门领导干部担任协会会长,按照《通知》关于“如特殊情况需要兼职的必须重新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审批”的要求,由李昂继续担任会长正在办理报批手续中。
公证员协会:过去由于经费困难,公证协会的办公场地暂与市司法局合署办公,经局党委会研究决定,6月30日前将搬到新的办公场地。市公证协会代省公协办事处收取和支出会费,自身无任何财务收入。副局长即将辞去会长职务,将尽快召开公证员大会选举产生新的会长。
司法鉴定人协会:办公场地暂与市司法局合署办公,经局党委会研究决定,6月30日前将搬到新的办公场地。协会自成立以来就设立了独立的账号,聘请了专门的财务人员,做到了财务资产与行政机关分开。副局长即将辞去会长职务,庚即召开鉴定人大会选举产生新的会长。
基层工作者协会:因经费困难,办公场地暂与市司法局合署办公,经局党委会研究决定,6月30日前将搬到新的办公场地。基协自成立以来就设立了独立的银行账号,实行了独立的财务管理。基协第二届选举工作已经启动,协会会长将由选举大会产生,副局长即将辞去会长职务。
市司法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一直以来十分重视对行业协会的指导、管理和监督、检查。局纪委制定印发了《市司法局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正风肃纪”工作的实施方案》,把对法律服务行业的专项治理作为我局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化“正风肃纪”的重要内容之一,严格按照《廉政准则》的规定,领导干部担任协会会长兼职不兼薪、不兼酬。各协会按照各自《章程》开展日常行业管理工作,不断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行业自律,确保我市法律服务行业健康、规范、有序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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