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法院诉源治理经验汇报材料(汇总9篇)

  • 上传日期:2023-11-20 23:0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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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要具备客观性与主观评价相结合的特点,避免敷衍和过于主观的情绪色彩。写总结时要注意语言简练,不要过多使用修饰词。接下来是一些总结范文,希望能为大家提供一些启示和思考的方向。

法院诉源治理经验汇报材料篇一

为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全面加强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机制建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部署,制定本方案。

紧紧围绕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机制的决策部署,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政府支持,主动融入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一站式”服务,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萌芽、化解在诉前,为推动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建设要求。

1.人力配备。建立由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和辅助人员组成的结构合理的专门工作团队,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法律咨询、纠纷分流、联系社区(村组)、调解指导、多元解纷、司法确认、诉调对接、诉讼服务等工作。工作团队负责人原则上由员额法官担任。

2.物质保障。诉讼服务中心应当配备服务柜台、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等必要的办公设施,在线音视频调解、诉讼风险评估等信息化设备,方便为人民群众提供线上“一站式”服务。

(二)工作职能。

1.强化工作联动。分析矛盾纠纷多发领域呈现的特点、问题和各乡镇(街道)收案形势,向党委政府及时报告,有针对性地提出司法建议。围绕当地重大项目、主导产业等矛盾纠纷多发领域,与相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组织加强协调联动,发挥司法大数据对矛盾风险态势发展的评估和预测预警作用,提前防控化解重大矛盾风险。依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台,会同乡镇、派出所、司法所等单位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对接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对重大案件、群体性纠纷、敏感事件和突发性事件及时反馈和应急处置,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为各类纠纷调处工作提供法律指引和示范裁判案例,加强对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的日常联络、业务指导和工作培训,推动诉讼与非诉讼解决方式有机衔接,对调解过程中发现的疑难问题,及时进行业务指导。

2.就地化解纠纷。对适宜调解的纠纷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解决,做好立案前委派调解、先行调解等工作;根据当事人请求,对经调解成功达成调解协议的,依法进行司法确认或出具调解书;调解不成的,及时转入立案程序,简易案件由分调裁审团队就地开展速裁快审工作,实现快速解纷。

3.前置诉讼服务。充分发挥“一站式”建设成果,将诉讼服务关口前移,实现诉前委托鉴定、在线音视频调解、指导立案、组织庭前会议、协助送达等审判辅助功能,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通为群众诉讼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强化信息化应用,大力推广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会同相关部门将当地调解资源全部纳入,突出抓好在线音视频调解工作,鼓励支持社会调解组织利用诉源治理工作站场地和设备开展在线音视频调解,汇聚线上多元解纷合力。利用信息化设备,指导当事人进行诉讼风险评估、网上立案、跨域立案、自助立案,推动诉讼服务事务“一网通办”。

(一)加强统筹协调。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精心做好部署,及时听取汇报,研究解决困难问题。建立由立案信访部门负责牵头协调实施,各相关部门主动支持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积极争取支持。本院要主动将诉源治理工作情况向当地党委政府、党委政法委汇报,积极争取支持。要积极争取经费保障,形成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要加大与有关部门、基层组织在诉非分流对接、多元解纷方面的衔接联动,为诉源治理建设创造有利条件。

(三)加强宣传推广。通过报纸杂志、电视网站、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等各类媒体,大力宣传诉源治理工作进展和工作成效,采取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流程、优势,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增强群众认同感,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工作良好氛围,促进大量纠纷通过非诉讼方式解决。

(四)抓好目标落实。注重工作实效,依托诉源治理工作站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工作,力争本院一审民事、行政案件出现较大幅度的下降。本院将加大督导力度,将诉源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及审判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巩固年活动考核。

法院诉源治理经验汇报材料篇二

一、集成“三化”模块,解锁更灵敏的调解工具。一是标准化案由分流,匹配更加精准。根据民商事收案量排名,进一步细化前端原有的23类一级案由,设置成150项二级案由,进行标准化智能分流和委派,促进调解力量精准匹配。二是智能化预警研判,决策更加高效。聚焦重大风险防控,针对涉刑涉众涉稳群体性纠纷增强了研判能力,增设案件自动化查重功能,对可能涉刑、涉稳、涉群体性的案件,进行自动化预警和标识,实现分析能力提档升级,推动维稳安保防线前移。三是精细化考核评价,管理更加科学。设置当事人评价功能模块,设定38%的最低调解成功率,对调解员工作情况进行五星评价管理和积分制排名考核,开展超额累进式薪酬分配和金牌调解员评选,充分调动调解员工作积极性,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二、汇聚“三力”资源,提供更专业的调解服务。一是打破资源壁垒,做大调解合力。充分发挥律师调解员的专业优势,有效弥补专业调解力量不足的短板,打破地域限制整合全市60多家律所的1400余名律师,加入“一码解纠纷”专业调解队伍,5月24日,“一码解纠纷”律师调解模块正式上线。二是诉前引调分类,发挥专业能力。根据律师调解员的业务范围和专业能力,将借贷纠纷、涉企纠纷、合同纠纷、金融纠纷等7类案件自动匹配分案,进一步提升调解质效。截至目前,已分流律师调解案件221件。如“法视界”律师调解室,成功化解了涉及70余人的某奶茶加盟商涉稳维权纠纷。三是明确收费标准,调动市场活力。坚持收费调解和公益调解相结合,制定了律师市场化调解收费标准,达到规定标的额的案件可进行收费调解,有效调动律师积极性。5月27日,“一码解纠纷”律师调解模块上线的第3天,第一起诉前律师商事调解案件诞生,市场化调解活力得到有效释放。

三、建强“三线”组织,打造更多元的调解生态。一是做强人民调解阵线。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调解工作的若干意见》,积极探索退休政法干警开展矛盾纠纷化解,今年5月,正式筹建“天平调解工作室”,招录3名退休干警进驻矛调中心开展矛盾化解,提高源头纠纷化解能力。二是做大行业调解阵线。继续做强“和滨江”特色基层治理品牌,全面推广“七心调解法”,坚持“一般纠纷当天结,疑难纠纷15日解”,以细致用心专业的调解方式开展物业纠纷化解,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萌芽状态。在长租公寓爆雷事件中,“和滨江”发挥了主力军作用,累计化解房屋租赁纠纷463件。三是做优诉前调解阵线。以法院示范性判决案例为参考,促成前端调解,达到“判决一个,调解一批”的效果。如,促成了200余件著作权侵权案件一揽子调解,避免双方频繁互讼,形成涉稳风险。

法院诉源治理经验汇报材料篇三

开展“少捕慎诉、权益保障”专项活动,2019年1-8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逮捕案件524件906人,审结517件883人,其中批捕705人,不捕178人,不捕率为20.2%,同比下降5个百分点。受理审查起诉案件974件1741人,审结892件1594人,起诉1296人,不诉18.4%,同比上升5.7个百分点。两项数据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存在问题。

1.不诉率还是过于依赖危险驾驶等轻刑案件,一旦此类案件数量减少则不诉率必然下降。

2.公安机关强化慎刑意识,对于罪轻可能不捕的犯罪嫌疑人,不提请逮捕,从案源上减少了不捕人数。

3.外地户籍犯罪人员逮捕率较高。因不捕不诉前置风险评估程序需前期与犯罪嫌疑人户籍所在地司法局对接进行社会调查,此过程需大量时间成本和司法资源。

20-年1-8月,全市认罪认罚案件适用率为50%。市院会同公安、司法、法院等6家单位联合出台《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对值班律师、量刑建议等问题作出具体规定。由市公安局牵头的《轻微刑事案件适用刑拘直诉快速办理机制的若干意见》也已出台。

(二)存在问题。

1.认罪认罚操作过程中,侦查机关参与度不足,没有充分发挥认罪认罚在侦查阶段的作用,下一步可以牵头从侦查阶段开始,由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协议,实现阶梯化、可操作化的量刑幅度,更加体现认罪认罚的效果。

2.认罪认罚案件量刑精准度有待提升,目前我们在量刑过程中仍旧以幅度量刑为主,精准量刑也只是在部分的盗窃案件中,下一步在与法院充分沟通,自身总结提炼的情况下,提高量刑的精准度,以体现认罪认罚的价值。

3.户籍地在外地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建议适用缓刑的,如何解决当地司法局不能在短时间内提供社会调查函及相关证明的情形,因为这会导致无法在量刑建议中提出缓刑,影响认罪认罚的效果。

4.县区院在具体落实值班律师制度的过程中需要与县区的司法局进一步衔接沟通。

20-年1-8月,检察环节刑事和解后作出不起诉的有28人,占全部不起诉人数的9.1%。在法院审理阶段因刑事和解而提出从宽量刑建议的有22人,占比为1.1%。

(二)存在问题。

1.由于诉讼进程的客观规律,对于有意愿进行刑事和解的犯罪嫌疑人,往往在公安侦查阶段就已经刑事和解,剩余有条件进行刑事和解的案件,一般是由于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之间难以达成赔偿协议,而犯罪嫌疑人对于刑事和解后与其密切相关的具体刑期不确定,故相比于检察阶段,更愿意在量刑情况更为明确的法院审理阶段进行刑事和解。

2.加害人认罪悔罪,愿意赔偿被害人的损失,但因经济条件所限,无法实现对被害人的全部赔偿,当事双方可能因此而丧失和解机会。如果过分地追求和解,通过一方高额赔偿或一方降低受偿数额来达到和解,造成“拿钱买刑”“赔钱免刑”,一定程度影响司法公信力。如何达成双方自愿和解,需要检察官提升群众工作能力。

20-年1-8月,全市办理国家司法救助10件10人,发放救助金共11.2万元。定海区院与区扶贫办、司法局、民政局、慈善总会联合签署《关于建立三助融合绿色通道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

(二)存在问题。

1.案件线索较少。本地刑事案件数量较少,案件以轻刑案件为主,很多案件被害人获得赔偿或达成谅解,可供开展国家司法救助的案件线索少。

2.尚未建立国家司法救助支持扶贫攻坚机制。前期虽已开展国家司法救助支持扶贫攻坚工作,但未与扶贫办等建立书面协作机制,工作主要围绕个案开展,需要在下步工作中改进完善,建立常态化机制。

1-8月份,控申部门共受理群众信访150件,受理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线索287条,成案18件,有效线索率2.7%。

(二)存在问题。

1.线索质量不高。全市举报中心工作总体开展平稳有序,但接收线索来源渠道有限,接收线索质量不高,移送线索成案率低。

2.各部门之间信息不对称。实践中,由于各个单位、部门之间信息壁垒尚未完全消除,对于涉及多单位、多部门,以及信访人多头信访的动态、诉求等情况,存在了解掌握不全面、不及时的现象,一定程度上会影响矛盾化解的时机和效果。

3.有重复访和缠访现象,其中少数为涉检的老信访户,息诉罢访的难度很大。

1.建立不起诉观护帮教工作机制,对接相关企业、社会组织,进一步落实专业化的帮教力量和帮教基地。全市现已设立普陀志愿者之家等社会帮教基地4个,今年以来开展不捕不诉观护帮教8人次。

2.推动“法治进校园”活动常态化,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联合市教育局推进菜单式法治宣讲进校园、编纂全省首例未成年人法治教材,深化全市未检法治教育品牌建设,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二)存在问题。

1.涉罪未成年人“少捕慎诉”工作推进缓慢,不捕不诉率偏低。

2.虽然近年来检察机关与教育部门、专业机构建立了心理帮助协作机制,但专业力量仍显不足,又因被害人家属不愿配合等原因,对未成年被害人心理帮扶工作进展较慢。

3.涉罪未成年人刑满释放后就学、就业及回归社会难度大,易面临经济困境,引发再犯风险,案后救助保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起草《关于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办法(试行)》(暂定名),拟于下半年与市中院联合发布该办法。目前该办法已完成草拟,正征求市中院意见中。

(二)存在问题。

对于涉及生态环境、资源环保等领域的行政争议案件,相关部门基本上不会主动邀请检察机关派员参与,无机制推动该项工作。

(一)总体思路。

以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抓手,全面履行“四大检察”职能,探索完善诉源治理工作的有效路径,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风险控制在当地,实现诉讼案件逐年下降,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

(二)具体举措。

1.进一步细化“少捕慎诉”适用标准,认真分析研究危险驾驶、盗窃、轻伤害、普通诈骗等多发易发轻微刑事犯罪案件的不捕不诉具体标准,促进源头控案。

2.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确保该项制度全面落地落实。

3.进一步健全完善刑事和解制度,最大限度地提高刑事和解适用率,修复社会关系。

4.加强对民营企业、未成年人、外来人员等特殊群体的利益保障,加强对被害人的心理疏导、结对帮扶和司法救助等工作,促进社会善治。

5.深化检务公开,充分运用释法说理和公开听证制度,增强不捕不诉案件办理的透明度,提升检察机关加强诉源治理工作的司法公信力。

6.深入推进检调对接,坚持“在调解中监督、在监督中调解”,加强对不支持监督案件的矛盾化解,落实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7.深入开展风险预警防控,及时预判可能出现的涉检涉诉上访、群体性事件等不稳定因素,抓早抓实源头防控。

8.对案件办理中发现的领域、行业共性问题,特别是扫黑除恶、p2p金融、劳资纠纷、食药医环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领域问题,及时分析研判,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有效参与社会治理。

9.积极争取党委政法委的支持,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律协以及相关行政机关、调解组织的协调配合,实现诉源共治、效果共赢。

10.大力推进智慧检务工程,积极对接“最多跑一次”改革和政府基层治理“四平台”,推进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建设。探索“检察+网格”信访化解模式,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减少群众诉累,就地化解矛盾。

法院诉源治理经验汇报材料篇四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主要做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为加快我乡经济发展步伐,增加农民收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乡党委、政府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列入年内党委工作要点,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综合治理方案,调整和充实了综合治理领导机构,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有领导,有机构,有人员,有办公地点,每季度坚持召开综合治理全体成员会议,积极搜集掌握本乡不稳定因素并进行分析研究,制定预案。

我乡靠近县城,交通便利,各种社会治安问题比较突出,犯罪分子作案相当猖獗。针对我乡社会治安状况,我们认真分析,排查对治安混乱的村屯和单位开展专项斗争和重点整顿。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一年来共接受报警122起,全部出警和处警,其中立刑事案件14起,破案14起(其中辖区外案件5起),受理治安案件11起,查处11起,通过查破案件,打打击和处理各类违法人员39人(其中逮捕7人,行政拘留5人),缴获摩托车3辆,耕牛3头,气枪4支,管制刀具5把。在开展严打和重点整冶斗争中公安机关加大对刑事案件的侦察力度,刑事案件比去年下降6.7%、刑事结案率达100%。治安案件查结案率达100%,农村偷车盗马减少了,各种盗窃案件明显下降。此外我们根据县委、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关于严打利用“六合彩”非法彩票进行赌博行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本乡实际,认真组织民警开展打击“六合彩”赌博专项整治活动。取得明显效果。在加大力度打击“六合彩”赌博活动的同时,我们对其它赌博行为的查处力度也绝不手软,自今年元月份以来。我们查处赌博案件共6起,其中“六合彩”赌博3起,共获涉赌人员26人,有效净化了辖区社会风气。

《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工作总结》。没有发生影响全国、全区、全市、全县的重大群体事件,维护了社会稳定。

一年来,我们始终把安全生产列入党委、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负责“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重大政治责任,开展对安全生产进行专项排查清理,组织公安、治安、交通、农机、国土等部门对辖区内的采石场,饭店、煤气销售点,学校食堂、冶金等行业和乡村道路进行了全面的安全检查,责成存在隐患的单位和个人,限期整改,对四个采石场进行查封整顿,确保矿山的安全生产。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增强群众的交通意识,交通事故明显减少,我们对预防地质灾害的监控也不放松,多次对万吉村渠刚屯后山危石进行监控,制定消除隐患的应急措施,有大暴雨或台风预告,及时警示告知,并组织群众搞撤离危险地带。此外,我们还认真做好公共卫生疾病灾害的预防工作,对乙脑、结核病,对人畜共患的禽流感的防治和对“五号脖的预防措施,都保持高度重视。

基层基础工作扎实,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关键所在,我们认真组织实施“三十百千”工程,加强群防群治,建立治安联防队伍,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辖区内村街进行治安防范巡逻,组织做好各项活动和节假日的安全保卫,加强基层基础建设,配齐综治工作的党政副职,按自治区编委《关于全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及人员编制问题的通知》(桂编发7号)配齐乡综治办工作机构及专职人员,村委会有专人抓综合治理,健全治保调解会组织,派出所、法庭、司法所认真履行职责,各部门整体联动,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村,屯和单位活动,抓好人口流动管理,强化对刑满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对学校周边治安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开展“无毒小区”和“不让毒品进我家”活动,辖区内无一人吸毒贩毒现象。

一年来,我们组织广大干部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公安部《五条禁令》,开展“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教育整顿活动,要求广大干警以“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为根本要求,转变执法观念,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公正执法水平树立“公正执法”的良好形象,全年政法队伍内部没有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和办冤、假、错案的现象,积极开展“四五”普法学习活动,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依法治国的意识,增强了依法行政水平。

一年来,我们加强领导,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责任意识,开展了严打整治斗争,加强三大纠纷和民间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消除了各种社会矛盾,我乡的社会稳定,促进了我乡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同时,我们还积极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消除各种不安全全隐患,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但是由于各种条件的制约,今年我乡综治工作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普法工作任务艰巨,村民学法用法的意识仍不强;

2、治安整治有待加强,治安案件仍时有发生;

3、赌博尤其是利用“六合彩”进行赌博的现象仍没有彻底铲除;

4、农村三大纠纷和民间纠纷多,一些积案仍没有彻底调解。

法院诉源治理经验汇报材料篇五

为加快我乡经济发展步伐,增加农民收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乡党委、政府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列入年内党委工作要点,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综合治理方案,调整和充实了综合治理领导机构,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有领导,有机构,有人员,有办公地点,每季度坚持召开综合治理全体成员会议,积极搜集掌握本乡不稳定因素并进行分析研究,制定预案。

我乡靠近县城,交通便利,各种社会治安问题比较突出,犯罪分子作案相当猖獗。针对我乡社会治安状况,我们认真分析,排查对治安混乱的村屯和单位开展专项斗争和重点整顿。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一年来共接受报警122起,全部出警和处警,其中立刑事案件14起,破案14起(其中辖区外案件5起),受理治安案件11起,查处11起,通过查破案件,打打击和处理各类违法人员39人(其中逮捕7人,行政拘留5人),缴获摩托车3辆,耕牛3头,气枪4支,管制刀具5把。在开展严打和重点整冶斗争中公安机关加大对刑事案件的侦察力度,刑事案件比去年下降6.7%、刑事结案率达100%。治安案件查结案率达100%,农村偷车盗马减少了,各种盗窃案件明显下降。此外我们根据县委、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关于严打利用“六合彩”非法彩票进行赌博行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本乡实际,认真组织民警开展打击“六合彩”赌博专项整治活动。取得明显效果。在加大力度打击“六合彩”赌博活动的同时,我们对其它赌博行为的查处力度也绝不手软,自今年元月份以来。我们查处赌博案件共6起,其中“六合彩”赌博3起,共获涉赌人员26人,有效净化了辖区社会风气。

一年来,我们始终把安全生产列入党委、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负责“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重大政治责任,开展对安全生产进行专项排查清理,组织公安、治安、交通、农机、国土等部门对辖区内的采石场,饭店、煤气销售点,学校食堂、冶金等行业和乡村道路进行了全面的安全检查,责成存在隐患的单位和个人,限期整改,对四个采石场进行查封整顿,确保矿山的安全生产。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增强群众的交通意识,交通事故明显减少,我们对预防地质灾害的监控也不放松,多次对万吉村渠刚屯后山危石进行监控,制定消除隐患的应急措施,有大暴雨或台风预告,及时警示告知,并组织群众搞撤离危险地带。此外,我们还认真做好公共卫生疾病灾害的预防工作,对乙脑、结核病,对人畜共患的禽流感的防治和对“五号脖的预防措施,都保持高度重视。

基层基础工作扎实,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关键所在,我们认真组织实施“三十百千”工程,加强群防群治,建立治安联防队伍,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辖区内村街进行治安防范巡逻,组织做好各项活动和节假日的安全保卫,加强基层基础建设,配齐综治工作的党政副职,按自治区编委《关于全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及人员编制问题的通知》(桂编发7号)配齐乡综治办工作机构及专职人员,村委会有专人抓综合治理,健全治保调解会组织,派出所、法庭、司法所认真履行职责,各部门整体联动,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村,屯和单位活动,抓好人口流动管理,强化对刑满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对学校周边治安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开展“无毒小区”和“不让毒品进我家”活动,辖区内无一人吸毒贩毒现象。

一年来,我们组织广大干部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公安部《五条禁令》,开展“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教育整顿活动,要求广大干警以“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为根本要求,转变执法观念,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公正执法水平树立“公正执法”的良好形象,全年政法队伍内部没有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和办冤、假、错案的现象,积极开展“四五”普法学习活动,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依法治国的意识,增强了依法行政水平。

一年来,我们加强领导,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责任意识,开展了严打整治斗争,加强三大纠纷和民间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消除了各种社会矛盾,我乡的社会稳定,促进了我乡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同时,我们还积极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消除各种不安全全隐患,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但是由于各种条件的制约,今年我乡综治工作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普法工作任务艰巨,村民学法用法的意识仍不强;

2、治安整治有待加强,治安案件仍时有发生;

3、赌博尤其是利用“六合彩”进行赌博的现象仍没有彻底铲除;

4、农村三大纠纷和民间纠纷多,一些积案仍没有彻底调解。

法院诉源治理经验汇报材料篇六

一、织密“一横两纵”网格,夯实诉调对接基础体系。市相关部门联合印发《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建立“一横两纵”的诉源治理机制。“一横”是指以市矛调中心为主导,统筹整合市级各部门的诉前化解资源和力量开展矛盾纠纷诉前化解,形成市级职能部门的高效协作联动。“两纵”是指分别以市法院和市矛调中心为主导,统筹整合镇、村两级的调解资源和力量,形成上下信息互通、流转有序、紧密协作的纵向力量联动。依托“一横两纵”诉源治理网络建设,形成纠纷联调、问题联治、工作联动的“网格连心、组团服务”格局,构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分层化解体系。

二、推行“双向”互助模式,线上线下齐抓共管。实行纠纷线上流转+人员线下派驻模式。制定矛盾纠纷最多跑一地清单,硖石街道、海洲街道与市法院建立云上联动解纷机制,各镇与派出法庭组建镇级诉源治理工作群,推行调解优先、联动联调、诉讼断后的矛盾纠纷化解格局。全面推行人民法官每周不少于半日驻镇联村(社区)、人民调解员专职派驻+兼职轮驻法庭,有效整合基层调解组织和人民法院各自优势,强化镇矛调中心和人民法庭矛盾纠纷化解协作,提升基层矛盾纠纷治理方式和治理能力。

法院诉源治理经验汇报材料篇七

推进一站式建设,是人民法院一项系统性、基础性、全局性的工作。自20xx年8月最高院部署以来,常州法院高度重视、精密部署,以“一站、集约、集成、在线、融合”为关键,抓重点、破难点、创亮点,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一是多元解纷开创新局面。搭建多元解纷平台,积极对接职能部门、行业协会,建立解纷“菜单库”,类型化、专业化、特定化的诉调对接机制基本形成。深化“一站一室”效能提升工程,驻院(庭)的42个人民调解工作室、律师调解工作站,诉前分流调解了71.45%的案件,有效压降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数量。二是诉讼服务实现新提升。“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逐步建成,涵盖立案、调解、速裁、保全、鉴定、送达、涉诉信访等贯通全流程的一站式诉讼服务。加大信息化建设,全面应用移动微法院,6家法院建成24小时自助服务中心,大力推广网上立案、跨域立案,20xx年至今,全市法院共办理网上立案27848件、跨域立案507件,赋能高效优质诉讼体验。三是诉源治理取得新成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全力落实“审务进基层,法官进网格”工作部署,基本实现了“法院领导对接乡镇(社区),法院干警对接村组网格”的工作格局,涌现出一批基层首创的社会治理“常州模式”。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成效初显,20xx年全市法院呈现案件总量、增幅“双下降”的良好态势,今年以来新收案件增幅整体放缓。

(一)强领导、建机制,打造高质量司法“亮点工程”

将一站式建设作为近年来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系统谋划、一体推进、融合发展,点“亮”高质量司法。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坚持一站式建设的正确政治方向,积极争取党委领导、政府支持,通过联席会议、协商会、推进会等方式,与司法局、金融主管部门等建立多元解纷合作协议,纠纷化解从“单打独斗”向“多元共治”转变。推动全省率先将“民事行政案件万人起诉率”纳入地方综治考核指标体系,为一站式建设不断深化提供动力。市中院开展的“一站一室”效能提升工程、“分调裁审”深化改革工程项目等被列为常州市创新社会治理重点项目,在市委的领导督导下,高质量完成项目验收,获得一致好评。

二是完善建章立制。成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院长担任组长,加强组织推动。制定全市法院推进一站式建设责任分解表,细化5类28项工作任务,明确时序进度、责任部门,对标对表狠抓落实。针对重点任务,出台关于推进民商事速裁案件无纸化办案、财产保全案件流程管理规则、推进一体化集中送达试点工作、12368诉讼服务热线集约化办理等10余份规范性文件,定期通报一站式建设开展情况,确保全市法院一着不让按期完成目标任务。

三是强化示范引领。组织召开现场推进会4次,通过现场参观、听取汇报深入了解一站式建设工作进程,各基层法院交流经验、提炼特色,在全市法院形成比学赶超、创新创优的良好氛围。及时汇编经验材料,相关经验做法被最高院和省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收录4篇,金坛法院、新北法院、天宁法院被确定为“全省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示范法院”。加大宣传力度,召开新闻发布会8次,将跨域立案等工作宣传到地铁上,让人民群众看得懂、用得上。

(二)提质效、优服务,打造司法为民“民心工程”

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抓手,将一站式诉讼服务、全天候自助服务、全市域通办服务等确定为“司法为民十件实事”,持续巩固拓展一站式建设成果。

一是健全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坚持线上线下“两条腿”走路,从传统的大厅现场服务,拓展为“厅网线巡”立体化诉讼服务,为群众诉讼提供“多选项”。实现“一站通办”,在立案大厅配置导诉员迅速分类引导,配备自助立案、自助查询、庭审观看、自助打印文书及预约法官等设备,提供自主式便捷服务。在全省首家实体化运行财产保全中心,集中办理保全案件,做到线上线下申请、实时查看进度。天宁法院“聚焦‘智简快优’打造智慧型诉讼服务中心”典型案例,入选全国《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实现“一网通办”,打造全域诉讼服务网,设立“跨域立案、网上立案”专窗,让“家门口立案”变成现实。溧阳法院20xx年完成跨域立案服务137件,数量位居全省基层法院首位。疫情期间,线上诉讼服务“大显身手”,为群众提供“零跑腿”“不打烊”的诉讼服务,实现“审判执行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止步”。实现“一号通办”,以“百姓有所呼,法院实时应”为目标,在市中院设立12368热线服务中心,对全市法院统一“接单”“派单”,服务更高效规范。

二是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格局。不断推进人民调解、做优律师调解、健全特邀调解、拓宽行业调解,实现纠纷化解提档升级。实体化运行“诉讼与非诉讼对接中心”“非诉讼服务分中心”,做大做强“一站一室”,矛盾纠纷诉前分流取得实效。全市法院共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29个,聘有驻院(庭)人民调解员75人,设立律师调解工作站13个,聘有律师调解员约100人。打造了金坛法院老葛调解工作室、钟楼法院张再锋调解工作室、新北法院孙伟英调解工作室等一批有口碑、叫得响的调解品牌。20xx年以来,全市法院诉前分流案件41497件,调解成功16315件,调解成功率39.32%。搭建特邀调解平台,与31个特邀调解组织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85名特邀调解员深度参与婚姻家庭、商事纠纷、物业纠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类案纠纷的调解工作,20xx年以来共委派、委托调解纠纷6156件。拓宽行业调解渠道,市中院与侨联侨办建立涉侨纠纷诉调对接机制,为涉侨案件提供专业调解;武进法院与纺织业商会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实现行业纠纷行业解;新北法院在知识产权领域,溧阳、武进法院在物业纠纷领域被确定为“全省类型化纠纷示范点法院”。大力推行线上调解,加大对“江苏微解纷”平台的宣传和使用力度,实现人在家中坐、案件“云”上调。20xx年以来,全市法院通过该平台调解案件12824件,调解成功7860件,调解成功率达61.29%。

三是推进高效化流程机制改革。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会议专题部署推进。建立民事、刑事、行政、执行速裁团队,健全团队配置,明确权责清单,提高运行效率。20xx年以来,全市法院速裁团队审结案件34753件,占全院民商事案件数的58.86%,平均审理天数50天,调撤率52.56%,达到简单案件“门诊”化解、疑难复杂案件“住院”精审的良好效果。推进无纸化办案改革,市中院制定《关于推进民商事速裁案件无纸化办案暨中间库纸质卷宗材料管理的'暂行办法》,通过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实现全市法院速裁案件无纸化办案全覆盖。开展诉讼辅助事务集约化管理,建成覆盖两级法院的“文书集中送达中心”,市中院、金坛法院率先探索引入市场化管理机制,剥离辅助事务,案件平均审理天数缩短10余天。

(三)重预防、深参与,打造法治建设“强基工程”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和强基导向,主动延伸司法职能,深度参与社会治理,筑牢法治社会根基。

一是下沉力量资源。与市委政法委联合出台《全市法院“审务进基层、法官进网格”工作的实施意见》,市中院院领导带头挂钩联系综合网格或专属网格,担任兼职网格长,建立健全“审务进基层、法官进网格”工作长效机制。设立“法官工作室”“审务工作站”59个,537名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下沉一线、融入网格,确保重心下移、服务下倾。全市法院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涌现出一批广为人知的“常州特色”。武进法院嘉泽法庭建立“左邻右理法官工作站”,获中央督导组、市委主要领导和省法院领导调研肯定;溧阳法院依托“百姓议事堂”平台,积极推进“百名法官进百村”;天宁法院打造“‘郑能量’法治堂”“郑在说法”“天宁讲法学堂”等“菜单式”普法“教科书”;经开区法院设立30个“手搀手”社区法官工作联系点,收获了群众的“口碑”。

二是前移解纷关口。推动人民法院定分止争职能向纠纷产生的源头和前端延伸,向引导和疏导用力。全市法院先后与地方党委政府、司法行政机关签订合作协议、工作意见,构筑信息共享、实时联动的互动机制。提前介入纠纷化解,明确定点、定时、定岗、定职“四定”原则,建立“周联系、月驻站、季排查、年总结”的常态化工作机制,20xx年以来全市法院深入网格排查化解矛盾纠纷33248件。推行“无讼”“少讼”理念,积极参与“无讼村居示范点”创建,目前已在全市建立无讼示范点24处。

三是延伸服务触角。突出党建引领,武进法院高新区法庭、天宁法院郑陆法庭所在党支部,分别与辖区村委开展结对共建活动,金坛法院水北法庭与辖区村委建立“轮值书记”制度,武进法院嘉泽法庭明确重要议事必到、突发事件必到、较大纠纷化解必到“三个必到”,提高乡村自治效能。加大对非诉讼解纷力量的业务培训、法律指引和类案指导,助力提升自治先行、自我净化先行的能力水平。积极参与指导对乡规民约、社区公约等自治规定的“破旧立新”,依法规制高价彩礼、侵害外嫁女权益、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不良习气,推动提升乡村文明。嘉泽法庭指导村委修订“外嫁女”土地权益村规民约,一揽子化解该村20余起同类纠纷的典型案例,写进省法院人大报告。以更加主动的姿态“走出去”,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巡回审判等,推动形成学法、懂法、遵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全市法院一站式建设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协同配合不够有力。目前社会基层调解力量还存在薄弱环节,社会各领域参与度还不够高,缺乏一套比较科学完善的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距离“息事罢讼”的诉源治理目标还缺乏齐抓共管的合力。二是信息化建设有待提升。部门之间信息共享的壁垒尚未完全打破,数据资源的高效衔接、互通共享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运用现有智能平台进行司法研判不够深入,在定期排查、搜集潜在风险点和不稳定因素,做好风险识别与预测、深入调查研究和分析研判等方面,仍有较大提升空间。三是经费保障不够到位。从多元化解、诉调对接机制运行的实际情况看,驻院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和调解员补贴经费都未完全按文件落实,普遍待遇较低,无法吸引年轻优秀人才;网格员的“一案一补”问题尚未解决,制约诉调对接工作深入开展。四是改革推进不够彻底。分调裁审方面,配套机制落细落实不到位,繁案简案快慢不分、平均用力的情况仍然存在;立案诉服方面,各类诉服平台不会用、不愿用问题突出,距离全流程、全业务在线办理还有差距;工作推动方面,重点任务的项目化建设不够实,自上而下的分类指导与刚性约束不够严格。面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解决,也恳请人大关心帮助。

全市法院将以此次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和审议一站式建设为契机,进一步提高站位,认清形势、压紧责任、坚定信心,推动多元化解与诉讼服务各项工作落地见效、长远发展,持续扩大一站式建设“常州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一是党政主导和多方协同结合,形成制度保障优势。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系,依靠党委、政府的力量,更新理念、转变观念,通过推动完善多元共建顶层制度设计和流程管理。严格落实责任制,对各类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对接、早化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将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的有关工作经费按照上级法院要求列入财政预算,切实研究解决基层人民调解员、特邀调解员的工作报酬和奖励问题,充分激发工作积极性,提升工作实效。

二是制度建设和平台建设相结合,形成服务优势。紧紧围绕“法官进网格”“无讼村居(社区)”创建、“两个中心”等平台建设,增强力量配备,完善机制建设,将诉前调解、参与社会治理等工作纳入考核体系,力求全面客观体现法院工作人员业绩,充分激发干事创业热情。推动相关部门完善奖励机制,提高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把握一站式建设的集成性,实现基层自治组织对接全覆盖,进一步整合更多行业协会、特邀调解组织等社会资源,实现跨部门、跨区域的资源相互调用和信息相互共认,建立矛盾纠纷双向反馈和实时查看机制,形成多管齐下、协同作战的矛盾纠纷化解大格局。

三是信息技术和人工智能相结合,形成技术优势。提升智慧法院建设水平,探索建设集在线立案、在线诉讼服务、在线调解、在线司法确认、电子督促、电子送达等功能融为一体的信息化工作平台,打造资源互通、共建共享、开放包容的在线纠纷解决体系。促进调解、仲裁、诉讼等各类纠纷解决机制的跨界融合,形成递进式、漏斗型的矛盾纠纷分层过滤化解机制,推动纠纷处理模式从事后向源头预防转变。加大对数据的分析研判,对纠纷解决进行全程管控、数据采集、信息共享、对比分析,为当事人理性选择解纷方式提供合理预期,为化解纠纷和社会治理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

四是理论研究和队伍建设相结合,形成专业优势。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实际成效促进一站式建设效能提升,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案不立、回应不及时等急难愁盼和堵点痛点问题,强力攻坚、对账销号,提升队伍能力素养。加强与政法院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开展理论研究,推动研究成果的转化,充分发挥理论对司法实践的指导作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各类调解细则,建立健全专家咨询制度,聘请由法学专家、退休法官、相关专业人士等组成专家团队,完善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名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培训机制,着力提升调解员的职业化、专业化水平。

五是重点培育和统一谋划相结合,形成品牌优势。重点挖掘“左邻右理”品牌可复制的成功经验,在全市大力推进一体化建设,部署开展“四个统一”品牌工程,统一理念、统一名称、统一标识、统一推广,将全市所有人民法庭法官服务站统一打造成“左邻右理”工作品牌。着力提升品牌知名度,组织法庭工作人员走进村镇宣传“法官进网格”工作流程、职责内容、联系方式等,让“左邻右理”深入民心,达到群众有困难、有需求,第一时间就能想起“左邻右理”的效果。着力强化工作指导,定期组织对一站式工作开展调研,系统梳理反馈的难点堵点问题,邀请专家学者提供意见建议,针对性予以破解,切实增强工作实效。

法院诉源治理经验汇报材料篇八

为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司法所和公安派出所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前沿阵地作用,实现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与诉前化解,会上,市法院常务副院长蓝晓东、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宝华、市公安局副局长董海芳就本单位在“庭所共建”工作中的重点任务发表讲话。“庭所共建”工作密切了各单位的关系,是一件顺民心、顺民意的事情,一定要把它做好、做实、做到底,做出成绩来,进一步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整体联动、合力共建的社会矛盾纠纷治理新机制。同时,会上专门成立了庭所共建领导小组,并由梅河口法院三个派出法庭庭长同全市二十四个辖区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共同签署了《庭所共建备忘录》。

市委政法委焦立堂副书记要求,法庭、派出所、司法所要按照共建方案和备忘录的工作要求,认真研究,积极探索,不断推出创新举措,为全市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法治保障,为法治、平安梅河口建设增亮添彩。一要解决好认识问题,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发扬优良作风;二要解决好定位问题,选择最适方式,适应时代要求;三要将“庭所共建”与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法治保障结合起来开展,通过“百姓说事、法官说法”促进乡村“三治”融合发展;四要解决好会商、宣传问题,法庭、派出所、司法所要定期召开会议,分析辖区内矛盾纠纷动态,共同协商解决共建活动中出现的突出问题。

在会议现场,市委政法委下发的《关于开展人民法庭与辖区派出所、司法所联动联调共建工作方案》,方案对“一庭两所”在联动联调工作中的任务职责和开展工作建的各项保障机制作了详细明确,操作性强、实战性好。“一庭两所”共建机制与此前人民法院已经建立的“村有人民调解员、乡镇有巡回审判点、社区有法官工作室”多元民事纠纷调解网格,共同组成了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的立体式、多元化的市域治理新模式,升级形成了“枫桥经验”“梅河版”,对于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新时代催生新策略,新策略领航新征程。随着经济建设快速发展的同时,社会矛盾也日趋复杂化,围绕回应人民群众多元解纷需求这一中心,梅河口法院将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推动参与和规范保障作用,以“庭所共建”为起点,凝聚多元力量,落实部署安排,打造新的、更好的矛盾纠纷解决体系,妥善处理群众利益诉求,为创造平安梅河口、法治梅河口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法院诉源治理经验汇报材料篇九

有效推进诉源治理,必须坚持标本兼治、内外并举,既着力于从内部挖掘潜力,实现源头减量、减少案件存量、缓解案件增量,提升审判质效;又要在党委领导下,充分整合司法资源,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主动融入基层治理,推动社会相关方面形成诉源治理的牢固共识和强大合力。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2019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进一步指出“主动融入党委和政府领导的诉源治理机制建设”。司法实践中,推动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普遍适用,有效推进诉源治理已成为化解矛盾纠纷的现实需要和迫切要求,具有解决当事人纠纷、促进社会和谐、为法官有效减负等现实意义。人民法院需进一步厘清认识、结合自身在诉源治理中的角色定位,协调政府职能部门、行业协会、社区村镇,推动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司法调解等调解方式,形成功能互补、程序衔接的矛盾纠纷有效化解的社会治理体系。

矛盾纠纷化解通常有三道防线,调解被称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第二道防线”是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而司法途径则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三道防线有其各自的功能定位,具有互利共赢的特性,有助于社会关系的及时修复。理想状态下是从第一道防线开始,纠纷由多到少、由简单到复杂逐级递进,形成一个有梯度性的化解结构,寻求各类矛盾化解的最优路径,减少二审、执行、涉诉信访等“衍生案件”数量。

对人民法院而言,有效推进诉源治理,要坚持全域全程、全面覆盖。主要涉及三方面内容:第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好司法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基础治理,努力将各类矛盾纠纷预防在源头、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第二是依托诉调对接、诉非衔接对已产生的矛盾纠纷进行分流化解;第三是关注进入审理程序的纠纷,将前审案件作为后续案件的源头,加强不同审级、不同程序的源头治理,减少进入二审、再审、执行的案件数量。

推动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切实增强矛盾纠纷化解效果,要做实做优“三道防线”,实现多数纠纷通过非诉方式及时解决、少量纠纷通过调解和速裁程序快速解决、疑难案件通过精细化审判解决,形成多层次阶梯式解纷体系。

一是完善协同化治理机制,创新社会治理新理念。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基层法院特别是发挥人民法庭在社会治理中的纽带作用和贴近群众的优势,深化法治宣传,在社区、乡村广泛开展以案说法、以理送法活动,以社区、村为载体,推进司法服务资源力量下沉,构建平台机制共建、矛盾纠纷共治、公平正义共享的诉源治理格局。坚持“预防、化解、治理”的理念,弘扬“和为贵”的优良传统,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推进司法参与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标准化、精细化,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体制,构建富有活力和效率的新型基层社会治理体系,让大量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推动形成“党委政府主导、部门各司其职、多元协同参与、城乡社区自治、司法推动保障”的工作格局,对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调解、协商等非诉讼解决纠纷方式展开进一步的宣传、引导和监督,让人民群众充分了解、自觉认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二是以智慧法院建设为引领,完善多元解纷平台构建。随着人民法院探索人工智能、5g、大数据、区块链等创新手段的不断深入,应切实有效地将技术优势转化为诉源治理网络纠纷的过硬本领,让人民群众在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上有更多获得感。充分借助和发挥“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优势,用好已有信息化系统,搭建线上诉源治理工作平台,实现纠纷解决的案件预判、信息共享、资源整合以及数据分析等功能。全面推动线上多元化纠纷解决平台建设,支持各类非诉解纷主体进驻,发挥解纷平台的分流作用,鼓励和引导当事人合理选择纠纷解决方式。努力将各职能部门、各调解组织、各社会团体化解矛盾纠纷的数据贯通起来,实现信息互通、数据汇聚、成果共享,构建起“资源共享、分层递进、智能解纷”的多元解纷模式,实现线下和线上平台融合,促进多元解纷力量全方位互联互通和全流程互动。为群众提供多途径、多层次、多种类的纠纷解决方式,推动形成“社会调解在前、法院立案在后”的解纷流程。促进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与审判执行工作的顺畅衔接和高效流转,保障当事人及时实现合法权益。对诉前调解不成的案件及时立案及时办理,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

三是健全多层次纠纷化解机制,层层过滤,让大量类型化纠纷止于诉外。诉源治理强调“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就是要广泛发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律师调解等各类调解主体,以及公证机构、仲裁机构、工会、法学会等机构团体的专业优势和行业资源,优先参与到纠纷化解中。相较司法诉讼程序而言,调解或公证、仲裁等非诉纠纷解决方式是更为柔性的解纷方式,也是化纠纷于诉前的关键环节。在诉非协同互补过程中,法院发挥着积极的推动指导作用和不可替代的衔接作用。将前端治理交给基层自治、人民调解等组织,人民法院通过司法审查、司法确认等方式,为前端治理提供坚强后盾,并且按照“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的原则,精准对接各类调解组织,制定完善诉调对接举措与衔接机制。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解决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树立规则导向上来,有助于强化法律在纠纷化解中的权威地位,让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各司其职,相得益彰。积极推动设置重点领域纠纷的先行调解前置程序,进一步整合资源配置,加大对类型化纠纷的专业性业务指导。针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劳动争议纠纷、产品责任纠纷,要充分发挥各单位、各类组织作用,实现类型化纠纷集约化解。

有效推进诉源治理是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大背景下防范纠纷的一项系统性工程,是人民法院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破解案多人少的矛盾的关键举措。只有不断创新路径和方法,引领、推动和保障多元解纷力量资源协调参与,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不断强化司法为民理念,才能进一步提升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和综合效应,促进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大格局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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