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优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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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是充满了各种经历和感悟,总结能够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把握生活的真谛。写作时,我们应该注重语言表达的准确性和文采的优美。下面是一些专家的建议和经验分享,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篇一

为确保我单位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计算机信息网络使用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计算机信息安全及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信息网络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网络信息安全及保密管理工作。

二、网络中心必须由专人负责,各种设备的技术参数由中心负责,以确保信息网络的安全运行。其他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网络设备,不得擅自修改设备技术参数。

三、网络中心负责单位局域网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及用户管理。计算机ip地址采取与网卡物理地址绑定,由中心统一管理并登记备案,严禁外单位或个人联入中心局域网。

四、入网部门和个人必须接受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对采取的必要措施给予配合。单位网页内容和新闻动态等信息服务由指定的职能部门负责维护和服务,未被授权的任何部门或个人不能更改其内容。

五、所有部门和个人在网络上都应自觉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有关规定。不允许出现任何方式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网络设备安全的活动;不允许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服务器和网络系统;不允许以不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不允许窃取他人账号、口令;不允许盗用未经合法申请的ip地址入网;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动ip地址设置。

六、禁止下载互联网上任何未经确认其安全性的软件,严禁使用盗版软件及游戏软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单位分配的个人电子邮箱上公网注册信息,不得访问恶意网站和不健康网站,不要随意打开陌生邮件。

七、所有账号、口令等密码3个月更改一次,数据库、重要文件等每天备份一次,网络系统的所有软件均不准私自拷贝出来赠送其它单位或个人,违者将严肃处理。

八、严禁随意使用u盘、光盘等存储介质,如工作需要,外来u盘、光盘须在没联网的单机上检查病毒,确认无毒后方可上网使用。私自使用造成病毒侵害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严禁以任何途径和媒体传播计算机病毒,对于传播计算机病毒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制造病毒或修改病毒程序者,要给予严肃处理。

十一、发现病毒,应及时对感染病毒的设备进行隔离,情况严重时报相关部门并及时妥善处理。实时进行防病毒监控,做好防病毒软件和病毒库的智能升级。

十二、应当注意保护网络数据信息的安全,对于存储在数据库中的关键数据,以及关键的应用系统进行及时数据备份,及时更新数据库和防病毒软件病毒库,定期对所有数据库进行漏洞扫描、补丁修复,保证重要数据的安全。

十三、任何人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活动。任何人不得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伤风败俗的信息。违反本管理规定,且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中心可提出警告、停止其使用网络,情节严重者,提交行政部门或有关司法部门处理。

十四、在我单位的计算机网络发生安全事件或者事故的情况下,网络中心积极处置,跟进、快速地协调、处理各种事件或者事故;及时响应、处置上级网监部门的预警和问题通报。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篇二

网络安全已经成为当今社会中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人们在日常生活中越来越依赖于网络,而网络的安全性也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在这个背景下,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体系应运而生,作为一种技术和管理手段,它在保护网络安全、降低安全风险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对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的学习和实践,我收获了很多体会和心得,下面将就此进行分享。

首先,我意识到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的重要性。在数字化时代,信息安全已经成为了各个领域的支柱,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是确保信息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这一保护体系可以帮助企业和个人建立起完整的安全保障体系,提供了一种系统的方法来评估和提高网络安全等级。只有通过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才能避免因网络攻击、数据泄漏等导致的损失和风险。

其次,我在实践中体会到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的好处。通过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我在工作和个人生活中更加注重数据的安全性,加强了密码管理、数据备份等工作。我还学会了合理使用防火墙、网络安全软件等工具来防范网络攻击。在实践中,我也深刻体会到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的若干挑战,比如保护策略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中的复杂性,以及各种新型攻击手段对网络安全的威胁。

在实践中,我发现加强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还有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首先,要加强对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的意识宣传,提高整个社会对网络安全的重视程度。其次,要加强相关的技术研发,特别是对新型攻击手段的预警和防范。此外,还需要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的法律法规,对违规行为进行打击和处罚,形成对网络安全的坚实防线。

第五段:总结与展望。

通过实践和体会,我认为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课题。它要求我们不断学习和更新知识,用科学的方法评估和提升网络安全性。只有在全社会共同努力下,才能真正保障网络安全,为数字化时代的发展提供稳定和可靠的基础。

总而言之,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在当今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通过学习和实践,我深刻认识到了它的重要性和好处,同时也意识到了其中存在的挑战和需要改进的地方。未来,我希望能够继续加强对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的研究和实践,为网络安全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篇三

校园网是学校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为全体师生提供一种先进、可靠、安全的`计算机网络环境,支持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为充分发挥校园网的作用,特制订本条例,希望广大师生共同遵守。

1、校园网使用者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

2、校网络管理服务器开放时间为工作日的正常上班时间,服务器由专人负责开启和关闭,任何人员未经学校授权不能擅自使用学校的网络服务器。

3、校园网的所有用户必须接受学校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和采取的必要措施。不得随意将文件(夹)设为共享。对校园网的所有设备要精心使用,如有损坏要按价赔偿。

4、需要使用网络下载资料的师生,可以下载与学校教育教学有关的学习资料、软件和课件等。

5、学生上机必须有老师的具体指导,教师要引导学生正确、安全、健康地使用网络进行查阅资料、收集资料、利用资料等教育教学活动。

6、上机师生必须遵守学校的管理制度,爱护网络设备,正确使用网络设备,保证网络设备的正常运行。

7、为了使学校的网络畅通无阻,发挥网络的积极作用,具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网络使用者的任何部门、任何人,一旦发现,经教育仍不改正者,将对该使用者取消上网资格,对部门将采取切断网络等相关措施。

(1)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的:

a、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b、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c、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d、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e、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f、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活动;

g、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2)访问国家命令禁止的非法网站、国内外的xxx、迷信、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网站。

(3)下载游戏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内容、下载并传播一些迷信、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内容。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篇四

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网络安全问题日益突出,企业和个人信息安全正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为了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在国家相关政策的推动下,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应运而生,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在实施这一制度的过程中,我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

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中,首要的是确保信息的机密性。在信息传输和存储过程中,必须采取相应的技术手段,保证信息只能被授权人员访问和使用。为此,我们需要使用加密技术,将重要的信息进行加密,确保信息在传输和存储过程中不容易被黑客窃取。同时,应建立起权限管理机制,限制不同用户对信息的访问和操作,提高信息的机密性。

除了机密性,信息的完整性也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的重要内容。信息的完整性指的是信息没有被篡改或者毁坏。为了保证信息的完整性,我们应采用数字签名和数据备份等技术手段。利用数字签名技术,可以确保信息在传输过程中不会被篡改。而数据备份则可以通过定期备份重要的信息,防止信息因为意外事件造成的毁坏和丢失。这样可以有效保障信息的完整性。

此外,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中还需要注意信息的可用性。信息的可用性指的是信息可以正常地被用户访问和使用。为了保障信息的可用性,我们应采取相应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例如,建立高可用性的服务器和网络设备,通过冗余技术和负载均衡等手段,确保信息系统的稳定运行。同时,在应急情况下,应有备份计划和恢复策略,以便及时恢复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还需要加强对内部人员的安全管理。员工是信息系统中最重要的安全环节之一。作为员工,我们应加强对网络安全的认识,增强安全意识。同样作为管理者,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其对网络安全的认识和能力。另外,要加强网络安全的监控和审计工作,及时发现和防范内部人员的安全风险。

最后,网络安全等级保护需要形成全社会的共识和参与。网络安全问题不仅仅是企业和个人的事情,也是国家安全的重大问题。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中,需要各个方面的支持和参与。政府要加大对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的宣传和推动力度,为企业和个人提供更好的政策和技术支持。同时,各个企业和个人也要积极行动起来,加强网络安全意识,完善信息保护措施。

总之,在实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的过程中,我们要注重信息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加强对内部人员的安全管理,形成全社会的共识和参与。只有通过多方面的努力,才能更好地保护网络安全,确保信息的安全和可靠性。从而为社会的稳定发展和人民的幸福生活提供坚实的保障。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篇五

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按照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和定级指南,自主确定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有上级主管部门的,应当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跨省或全国统一联网运行的信息系统可以由其主管部门统一确定安全保护等级。虽然说的是自主定级,但主要还是根据系统实际情况去定级,有行业指导文件的根据指导文件来,没有文件的需要根据定级指南来,总之一句话合理定级,该是几级就是几级,不要定的高也不要定的低。

二、备案。

第二级以上信息系统定级市级单位到所在地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省级单位到省公安厅网安总队备案,各地市单位一般直接到市级网安支队备案,也有部分地市区县单位的定级备案资料是先交到区县网监大队的,具体根据各地市要求来。

三、系统安全建设。

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确定后,运营使用单位按照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选择管理办法要求的信息安全产品,建设符合等级要求的信息安全设施,建立安全组织,制定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四、等级测评。

信息系统建设完成后,运营使用单位选择符合管理办法要求的检测机构,对信息系统安全等级状况开展等级测评。测评完成之后根据发现的安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特别是高危风险。测评的结论分为:不符合、基本符合、符合。当然符合基本是不可能的,那是理想状态。

五、监督检查。

公安机关依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规范及《网络安全法》相关条款,监督检查运营使用单位开展等级保护工作,定期对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检查。运营使用单位应当接受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材料。

其中定级、备案工作原则上是由用户单位自己填写定级备案表交给网监部门去进行备案工作,但考虑到实际情况,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用户单位在测评机构的协助下完成这些工作。系统安全建设和等级测评的工作不一定要严格按照这个顺序开展,可以先测评再整改,也可以先建设再测评。具体还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来办。注:选择的测评机构很重要,测评机构的权威性,测评质量直接关系到单位信息系统后期整改内容,提前发现问题提前整改,可以有效降低被攻击的风险,提高信息安全防护能力。

等级保护测评有哪些技术类型?具体指标如何?

等级保护主要从技术要求和管理要求两方面进行综合测评,而根据等级保护测评的三种不同技术类型,其测评的指标要求也有所不同。

等保测评并非相当于iso0系列的信息技术服务管理认证,也并非于iso27000系列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级保护制度是国家信息安全管理的制度,是国家意志的体现。落实等级保护制度为了国家法律法规的合规需求。很多人认为,完成等保测评就万事大吉。其实,等保制度只是基线的要求,通过测评、整改,落实等级保护制度,确实可以规避大部分的安全风险。但就目前的测评结果来看,几乎没有任何一个被测系统能全部满足等保要求。一般情况下,目前等保测评过程中,只要没发现高危安全风险,都可以通过测评。但是,安全是一个动态而非静止的过程,而不是通过一次测评,就可以一劳永逸的。企业通过落实等保安全要求,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基本能做到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但依然不能百分百保证系统的安全性。因此,更重要是提升企业安全防护能力,及时把工作做到位。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篇六

1、学校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系统设备管理维护工作由信息中心负责,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2、不准通过学校内部网络发布和工作无关的信息;不准通过电子邮件、bbs、chat等方式发布不健康的、xxx的、或者和工作无关的信息。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在学校计算机网络上传送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体信息),录阅、传送淫秽、色情资料。

3、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服务器或工作站。不准通过内部网络从事和工作无关的活动,包括:不准攻击内部或者外部的任何机器。不得以任何方式对服务器、工作站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这些行为视为对学校计算机网络安全运行的破坏行为。

4、不准将工作用机交给非校内人员使用。不准擅自使用他人的机器;不准通过他人的机器从事违反规定的活动。

5、任何部门不得在学校计算机网络上从事对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对其他网站的恶意攻击或黑客攻击行动。

6、严禁在计算机上安装游戏软件,严禁使用来历不明,易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来历不明的可能引起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使用公安部门推荐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7、各处室、教研组对上网计算机的使用要严格管理,部门负责人为网络安全责任人。公共机房不准对社会开放。

8、所有教师必须认真保管自己的机器账号和网管部授权使用的账号;所有账号至少要每个季度更新一次。

9、网管部门要加强监控和管理;在学校网关上要配置防火墙和监控服务器;对外部ip加强管理,落实到人头;服务器账号要加强管理,落实责任人。

10、以上规定,请大家自觉遵守。如有违背,学校将酌情处理;必要的时候,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篇七

一、校园网络设施系学校贵重财产和精密设备,学校师生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二、校园网络要有完备的防火、防潮、防盗、防磁、防雷、防触电、防病毒和防黑客侵入等设备和措施。中心机房应安装空调,保持室温、温度稳定。

三、学校应制定《网络事故安全预案》,全校师生应掌握其相关内容。当发生紧急事件时按照《网络事故安全预案》进行处理。

四、校园网络管理人员负责监控校园网络的运行状态,随时了解网络运行情况,如有异常,应及时处理,保证学校的教育教学和各项管理正常进行。

五、校园网络管理人员应随时查看网络日志,屏蔽含有有害数据的网页。

六、全校师生不得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有害信息(包括计算机病毒、反动信息等)、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和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禁止访问不明网站。

七、学校师生不得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和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

八、学校师生在发现有害信息或数据时,应及时向校园网络管理人员报告,并保护现场及相关资料。

九、全校教职工应对所使用的数据做好定期备份,在紧急时刻应立即备份。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篇八

建立等级保护制度是实现网络安全的保障。结合网络系统的网络结构、系统组成、服务模式等基本情况,建立等级保护制度实施的规范和标准。制定安全区域边界和内部实施相应的安全防护的策略,科学进行框架结构、系统部署等内容设计,建立一个适应性和可行性较强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通过科学的建模分析方法,结合网络结构模型和对应的技术进行细致分析及思考。笔者针对如何建立适应性较强的网络安全体系提出一些思路,并构建出了具体的框架,提出具体的建模分析方法。

1当前等级保护制度研究的现状。

我国网络技术迅猛发展,网络技术的应用已经渗透到各行各业中。由于网络信息系统的类型很多,因此各国实施的系统建设标准各有不同,同时系统针对应用场景适应性也各有差异,还有其他一些的因素都是造成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难以进行推广的原因。针对基于等级保护的网络安全体系的建立和实施过程中的困难,有很多专家学者对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进行了探讨和研究。针对基于安全等级保护的网络安全体系的研究,是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相关要求和标准角度,参考全球信息安全领域的安全保护原则与评估方法,进行科学的对比分析,常用的方法包括统计分析、系统建模等。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探索应用主要是在一些特定的对信息收集、处理标准较高的信息系统上,常见的比如,电子商务、媒体与信息服务、企业信息管理系统等。在特定领域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研究,要求结合行业领域的特点进行分析,还有一些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要求。

2等级保护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所谓基于等级保护的网络安全体系是指处理信息和其载体,需要结合信息的重要性,进行等级的分级别,提高信息安全保护的效率的一种体系制度。要求是对一些专有的重要信息或者公开信息进行专项的存储、处理时,按照信息系统中内容的等级实施对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实现对安全体系下的信息安全事件进行分等级的处置工作。实现系统的安全的相应要求不同于一般的技术安全要求标准。从物理、网络、应用等层面,制定对不同等级的信息系统的建设标准。再根据实现方式的差异,提出基本的安全要求,分技术和管理要求两个基本的类别。安全技术要求要对应安全层面的内容,一些安全技术的实施标准的要求是能够与特定层面相适应,例如防雷、防火等这些物理层面的安全要求。而一些安全要求是对应多个层面进行实施的,如进行身份的鉴别、系统访问的控制等。

3网络安全体系的框架构建分析。

构建科学的网络安全体系,需要考虑诸多方面的内容,比如安全组织、技术、和具体的实施等一系列的情况。在网络安全体系中的内容,必须符合我国当前的网络方面的相关法律和标准,能够适应各类的场景和应用环境来实现框架的构建思路,科学的安全体系应当具备适用于各种应用场景的特点,进行安全场景的建模分析。基于等级保护的网络安全体系,先要从需求角度进行分析,着重对体系建立的相关内容进行思考,网络安全体系框架的'构建要求重点对网络安全体系和安全目标、安全边界多方面,通过建模方法进行分析,然后用具体明白的表述做好跟安全管理工作的对接。对安全目标的建模方法具体分析,要结合安全体系建立的需求,建立有针对性的安全目标。设立安全目标的内容,通常会包括了业务的范围、功能以及业务实施流程等方面的内容。业务功能是指在网络平台上进行的特定相关业务的能力。通常业务功能可以按照模块进行分解,目标的不同可能导致描述粒度要求的不同。针对安全目标的建立模型进行分析,由于业务需求与安全需求的内容上存在很多类似的地方,因此,需要设定相同的分析对象再进行建模,运用的建模方法为:进行业务功能方面的建模,要结合网络安全体系中的特定业务目标,深入分析业务的功能内容,进行相关描述时,要结合具体的目标和特定的需要,同时还要针对对业务功能的内容方面进行探讨,对名称的标识描述要突出,控制描述内容的质量,可以使用一些可视性例图进行描述,这样能起到帮助用户更深入理解系统功能的目的。分析业务开展的范围要结合相关的业务功能,在业务覆盖的范围内阐述网络覆盖的业务实施和各个环节的相关性,可以借助类图法对相关业务范围进行刻画。

4基于等级保护网络安全体系中的安全边界建模方法分析。

利用网络安全边界理论进行安全界定时,要服从于网络安全体系可以涵盖所有范围的基本设立目标。利用sb=来对安全边界模型的相关要素进行表示,在模型构建的元素中以lnb表示边界的连通,以smb表示安全措施边界。应用lnb对联通的边界进行相关的分析,通过网络上的软件和硬件进行结合的内容,进行的连通边界的描述,同时还需要结合组件的运行和通信,对模型进行详细的补充。

4.1针对安全体系要素的建模。

对安全体系的要素进行建模分析要求结合安全机制和安全威胁进行建模分析,对安全机制的相关要素和安全威胁的相关内容要进行科学全面的思考,提高建模分析的准确性和科学性。要应用模态逻辑对安全体系的要素进行分析,包括了必然和可能等相关的概念逻辑。

4.2安全措施分析。

对网络信息技术进行分析制定,防止网络信息系统受到侵害,及时对一些安全事故进行分析处理,这是安全技术措施的主要内容,安全管理措施是对网络信息系统的检查和分析,实施对机构体制和系统操作人员的相关管理,还包括了对于提高系统的安全系数的工作内容。

4.3安全管理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分析比较。

安全管理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两者十分类似,但在措施的实施方面有实际的差异。前者针对的管理的相关规则,而后者却是针对技术制定相应的规则。进行模态逻辑的应用的时候,建立安全体系的模型,实现模拟逻辑的应用推导,利用安全体系中的有效性进行科学的推导和相应的分析,同时,利用强推理和弱推理的相关的规则进行对比分析,可以发现其中存在的一些关系。

5对网络安全体系建模方法的验证分析。

用科学的方法建立模型,从安全目标和安全边界角度以及安全要素等进行了模型的分析。下面就结合模型的验证结果,分析安全目标的实现程度。主要针对安全要素计算法进行具体的分析如下:把特定的业务相关状态的内容进行模型的输入和输出操作,设定特定业务流程内业务状态的相应安全要素集,所谓安全要素集,是指若系统承载业务操作资产也成为了是安全威胁目标,那么该安全威胁就应该在此业务状态下需要应对的安全威胁攻击的集内。通过测定安全要素是否在安全边界中,实现对业务操作的性质的区分,定性是属于安全性还是威胁性的。其中有2个主要步骤:

(1)界定安全威胁攻击目标是否在物理连通的边界范围中;

(2)对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中制定的相关措施状态,对比该安全措施边界的模型定义和状态的情况是否一致。

若业务操作中有安全威胁,但没有解决该安全威胁的安全技术措施,那么这个业务操作就形成了一定程度的存在安全风险;再对这一安全威胁的安全技术措施的模态进行判断,若发现“可能”针对这一模态的相应安全措施,根据弱推理规则对安全措施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进行推导判断,否则就根据强推理规则进行推导,结合最终的结果,进行安全风险的处置。制定科学的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方面的保护措施,需要界定安全要素是否包含在相应的安全边界内,同时要求对安群威胁进行分析,根据最终系统是否受到攻击的实际情况,结合安全管理的对象和相应的技术规范的时,检测物理连接是否有效,连接的状态是否发生了改变以及是否满足要求,按照安全等级进行建模分析。结合上述的相关建模分析方法,安全管理部门可以细致的了解网络安全的相关内容,加深对网络安全风险状态的科学认知,并制定有针对性的标准和流程,保证业务操作的安全性和效率。

6结语。

本文对网络安全体系建模分析的相关方法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并进行了验证方法的阐述,满足了网络安全体系建模的方法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要求。在具体的基于等级保护制度建立的网络安全体系框架内,对于建模上的规范性和功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结合对网络安全体系建模分析,讨论了对此类网络安全建模分析方法科学性进行验证的方法。

作者:马荣华单位: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引用:

[1]布宁,刘玉岭,连一峰,黄亮.一种基于uml的网络安全体系建模分析方法[j].计算机研究与发展,.

[2]范一乐.基于uml的网络安全体系建模分析方法[j].信息通信,.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篇九

为了保护学校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1、校园网络使用者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

2、校园网络的所有用户必须接受学校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和采取的必要措施。遵守学校的管理制度,爱护网络设备,正确使用网络设备,保证网络设备的正常运行。

3、网络管理中心机房要装置调温、调湿、稳压、接地、防雷、防火、防盗等设备,保证网络设备的安全运行,要建立完整、规范的校园网设备运行情况档案及网络设备账目,认真做好各项资料(软件)的记录、分类和妥善保存工作。

4、除信息处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校园网后台管理端,不得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

5、校园网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发布信息的学校部门负责人审核,交校办公室审核备案,由信息处从技术上开通其对外的信息服务。

6、网络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账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校园网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7、为防范黑客攻击,校园网出口处应设置硬件防火墙。若遭到黑客攻击,网络管理中心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县以上公安机关报告。

8、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及可能引发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外来软件应使用经公安部门颁发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9、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联网计算机上传送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体信息)、录阅传送淫秽、色情资料。

10、校园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信息资源分不同的保密等级对学校各部门开放。

11、对校园网站内各交互栏目实现管理员24小时巡查制度,双休日、节假日,要有专人检查网络运行情况。

12、学校网络管理中心必须遵守国家公安部及省公安厅关于网络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合理对系统进行安全配置,落实各项网络安全技术防护措施,完善系统定期维护更新措施,落实垃圾邮件、有害信息过滤、封堵技术措施,严格防范病毒、木马、黑客等网络攻击。

13、服务器系统及各类网络服务系统的系统日志、网络运行日志、用户使用日志等均应严格按照保留60天的要求设置,邮件服务器系统严禁使用匿名转发功能。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篇十

为加强网络管理,保障网络畅通,杜绝利用网络进行非法活动,使之更好地方便游客,特制定本制度。

1.组织管理员认真学习《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及《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提高工作人员的维护网络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2.对所有网络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用户自觉遵守和维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具备基本的网络安全知识。

3.不定期地邀请公安机关有关人员、设备提供商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信息安全方面的培训,加强对有害信息,特别是影射性有害信息的识别能力,提高防范能力。

1.服务器如果发现漏洞要及时修补漏洞或进行系统升级。

2.网络信息安全员履行对所有上网信息进行审查的职责,根据需要采取措施,监视、记录、检测、制止、查处、防范针对其所管辖网络或入网计算机的人或事。

3.所有用户有责任对所发现或发生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人或事予以制止或向相关部门反映、举报,协助有关部门或管理人员对上述人或事进行调查、取证、处理,应该向调查人员如实提供所需证据。

4.网络管理员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采用新技术调整网络结构、系统功能,变更系统参数和使用方法,及时排除系统隐患。

1.保障网络畅通和网络信息安全。

2.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制定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严格执行我司制定的《网络安全工作制度》,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确保网络安全有序。

3.服务器如果发现漏洞要及时修补漏洞或进行系统升级。

4.网络信息安全员履行对所有上网信息进行审查的职责,根据需要采取措施,监视、记录、检测、制止、查处、防范针对其所管辖网络或入网计算机的人或事。

5.所有用户有责任对所发现或发生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人或事予以制止或向相关部门反映、举报,协助有关部门或管理人员对上述人或事进行调查、取证、处理,应该向调查人员如实提供所需证据。

6.网络管理员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采用新技术调整网络结构、系统功能,变更系统参数和使用方法,及时排除系统隐患。

1.上网ip地址是上网主机在网上的合法用户身份标志,所有上网主机必须到网络管理部门进行登记注册,将本机的重要网络技术资料(包括主机型号,技术参数,用户名,主机名,所在域名或工作组名,网卡类型,网卡的mac地址,网管部门分配的ip地址)详尽备案,以备核查。

2.上网用户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改动本机ip地址的主机。

3.网络管理部门对账号与权限划分要进行有效的备份,以便网络发生故障时进行恢复。

4.账号与操作权限的设置,必须做到专人专管,不得泄密或外借给他人使用。

1.落实网络安全岗位责任制,一旦发现网络违法案件,应详细、如实记录事件经过,保存相关日志,及时通知有关人员部门取得联系。

2.接到有关网络违法案件举报时,要详细记录,对举报人的身份等要严格保密,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并及时与公安部门取得联系。

3.当有关网络安全监察部门进行网络违法案件及其他网络安全检查时,网络安全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必须积极配合。

4.以下行为属于违法使用网络:

(1)破坏网络通讯设施,包括光缆、室内网络布线、室内信息插座、配线间网络设备等。

(2)随意改变网络接入位置。

(4)通过电子邮件、网络、存储介质等途径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

(5)对网络进行恶意侦听和信息截获,在网络上发送干扰正常通信的数据。

(7)访问和传播色情、反动、邪教、谣言等不良信息的。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篇十一

一、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制定的信息安全条例。

二、上网用户必须严格遵循网络安全保密制度。

三、提供的上网信息,必须经过办公主的审核后方可上网,并及时予以登记。

四、用户必须配合有关部门依法进行信息安全检查。

五、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bbs等交互式栏目信息发布的审核,网络运行日志的管理,并将系统运行日志完整仅用3个月以上,以备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

六、"安全专管员"要加强网络信息、监测,定期检查安全情况、计算机是否感染病毒并及时清除,同时应配合网络管理员对各开通服务器的系统日志进行不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汇报与处理。

七、对网络上有害信息及时控制并删除。严防非法用户侵入我方网络从事非法活动,一经发现及时进行相应的技术处理,如及时清除有需信息的传播途径、关闭相应的服务器等,并且保护好相关日志等数据,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八、出现有关网络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办公室,及时处理并作日志。

九、加强对用户数据的管理,发现异常用户,及时处理并上报办公室备案。

十、定期组织网络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学习和培训。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篇十二

第一条 为规范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保障和促进信息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通过制定统一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信息系统分等级实行安全保护,对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条 公安机关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国家保密工作部门负责等级保护工作中有关保密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国家密码管理部门负责等级保护工作中有关密码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涉及其他职能部门管辖范围的事项,由有关职能部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及地方信息化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负责等级保护工作的部门间协调。

第四条 信息系统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办法及相关标准规范,督促、检查、指导本行业、本部门或者本地区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第五条 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及其相关标准规范,履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章 等级划分与保护

第六条 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坚持自主定级、自主保护的原则。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应当根据信息系统在国-家-安-全、经济建设、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程度,信息系统遭到破坏后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危害程度等因素确定。

第七条 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分为以下五级:

第一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第二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严重损害,或者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

第三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损害。

第四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损害。

第五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造成特别严重损害。

第八条 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依据本办法和相关技术标准对信息系统进行保护,国家有关信息安全监管部门对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一级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保护。

第二级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保护。国-家-信-息安全监管部门对该级信息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行指导。

第三级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保护。国-家-信-息安全监管部门对该级信息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级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有关管理规范、技术标准和业务专门需求进行保护。国-家-信-息安全监管部门对该级信息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行强制监督、检查。

第九条 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当按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具体实施等级保护工作。

第十条 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当依据本办法和《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确定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有主管部门的,应当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跨省或者全国统一联网运行的信息系统可以由主管部门统一确定安全保护等级。

对拟确定为第四级以上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请国-家-信-息安全保护等级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

第十一条 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确定后,运营、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满足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需求的信息技术产品,开展信息系统安全建设或者改建工作。

第十二条 在信息系统建设过程中,运营、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gb17859-1999)、《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等技术标准,参照《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通用安全技术要求》(gb/t20271-2015)、《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基础安全技术要求》(gb/t20270-2015)、《信息安全技术 操作系统安全技术要求》(gb/t20272-2015)、《信息安全技术 数据库管理系统安全技术要求》(gb/t20273-2015)、《信息安全技术 服务器技术要求》、《信息安全技术 终端计算机系统安全等级技术要求》(ga/t671-2015)等技术标准同步建设符合该等级要求的信息安全设施。

第十三条 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参照《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要求》(gb/t20269-2015)、《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工程管理要求》(gb/t20282-2015)、《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等管理规范,制定并落实符合本系统安全保护等级要求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 信息系统建设完成后,运营、使用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应当选择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测评机构,依据《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等技术标准,定期对信息系统安全等级状况开展等级测评。第三级信息系统应当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等级测评,第四级信息系统应当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等级测评,第五级信息系统应当依据特殊安全需求进行等级测评。

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信息系统安全状况、安全保护制度及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第三级信息系统应当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自查,第四级信息系统应当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自查,第五级信息系统应当依据特殊安全需求进行自查。

经测评或者自查,信息系统安全状况未达到安全保护等级要求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制定方案进行整改。

第十五条 已运营(运行)的第二级以上信息系统,应当在安全保护等级确定后30日内,由其运营、使用单位到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新建第二级以上信息系统,应当在投入运行后30日内,由其运营、使用单位到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隶属于中央的在京单位,其跨省或者全国统一联网运行并由主管部门统一定级的信息系统,由主管部门向公安部办理备案手续。跨省或者全国统一联网运行的信息系统在各地运行、应用的分支系统,应当向当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备案。

第十六条 办理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备案手续时,应当填写《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表》,第三级以上信息系统应当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一)系统拓扑结构及说明;

(二)系统安全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三)系统安全保护设施设计实施方案或者改建实施方案;

(四)系统使用的信息安全产品清单及其认证、销售许可证明;

(五)测评后符合系统安全保护等级的技术检测评估报告;

(六)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专家评审意见;

(七)主管部门审核批准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的意见。

第十七条 信息系统备案后,公安机关应当对信息系统的备案情况进行审核,对符合等级保护要求的,应当在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颁发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发现不符合本办法及有关标准的,应当在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通知备案单位予以纠正;发现定级不准的,应当在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通知备案单位重新审核确定。

运营、使用单位或者主管部门重新确定信息系统等级后,应当按照本办法向公安机关重新备案。

第十八条 受理备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对第三级、第四级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第三级信息系统每年至少检查一次,对第四级信息系统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对跨省或者全国统一联网运行的信息系统的检查,应当会同其主管部门进行。

对第五级信息系统,应当由国家指定的专门部门进行检查。

公安机关、国家指定的专门部门应当对下列事项进行检查:

(一) 信息系统安全需求是否发生变化,原定保护等级是否准确;

(二) 运营、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制度、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 运营、使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信息系统安全状况的检查情况;

(四) 系统安全等级测评是否符合要求;

(五) 信息安全产品使用是否符合要求;

(六) 信息系统安全整改情况;

(七) 备案材料与运营、使用单位、信息系统的符合情况;

(八) 其他应当进行监督检查的事项。

第十九条 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当接受公安机关、国家指定的专门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如实向公安机关、国家指定的专门部门提供下列有关信息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

(一) 信息系统备案事项变更情况;

(二) 安全组织、人员的变动情况;

(三)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变更情况;

(四) 信息系统运行状况记录;

(五) 运营、使用单位及主管部门定期对信息系统安全状况的检查记录;

(六) 对信息系统开展等级测评的技术测评报告;

(七) 信息安全产品使用的变更情况;

(八) 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结果报告;

(九) 信息系统安全建设、整改结果报告。

第二十条 公安机关检查发现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状况不符合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的,应当向运营、使用单位发出整改通知。运营、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整改通知要求,按照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应当将整改报告向公安机关备案。必要时,公安机关可以对整改情况组织检查。

第二十一条 第三级以上信息系统应当选择使用符合以下条件的信息安全产品:

(二)产品的核心技术、关键部件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

(三)产品研制、生产单位及其主要业务、技术人员无犯罪记录;

(四)产品研制、生产单位声明没有故意留有或者设置漏洞、后门、木马等程序和功能;

(五)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不构成危害;

(六)对已列入信息安全产品认证目录的,应当取得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

第二十二条 第三级以上信息系统应当选择符合下列条件的等级保护测评机构进行测评:

(一)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港澳台地区除外);

(二) 由中国公民投资、中国法人投资或者国家投资的企事业单位(港澳台地区除外);

(三) 从事相关检测评估工作两年以上,无违法记录;

(四) 工作人员仅限于中国公民;

(五) 法人及主要业务、技术人员无犯罪记录;

(六) 使用的技术装备、设施应当符合本办法对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

(八) 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不构成威胁。

第二十三条 从事信息系统安全等级测评的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二)保守在测评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防范测评风险;

(三)对测评人员进行安全保密教育,与其签订安全保密责任书,规定应当履行的安全保密义务和承担的法律责任,并负责检查落实。

第三章 等级保护的实施与管理

第九条 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当按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具体实施等级保护工作。

第十条 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当依据本办法和《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确定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有主管部门的,应当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跨省或者全国统一联网运行的信息系统可以由主管部门统一确定安全保护等级。

对拟确定为第四级以上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请国-家-信-息安全保护等级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

第十一条 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确定后,运营、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满足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需求的信息技术产品,开展信息系统安全建设或者改建工作。

第十二条 在信息系统建设过程中,运营、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gb17859-1999)、《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等技术标准,参照《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通用安全技术要求》(gb/t20271-2015)、《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基础安全技术要求》(gb/t20270-2015)、《信息安全技术 操作系统安全技术要求》(gb/t20272-2015)、《信息安全技术 数据库管理系统安全技术要求》(gb/t20273-2015)、《信息安全技术 服务器技术要求》、《信息安全技术 终端计算机系统安全等级技术要求》(ga/t671-2015)等技术标准同步建设符合该等级要求的信息安全设施。

第十三条 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参照《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要求》(gb/t20269-2015)、《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工程管理要求》(gb/t20282-2015)、《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等管理规范,制定并落实符合本系统安全保护等级要求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 信息系统建设完成后,运营、使用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应当选择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测评机构,依据《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等技术标准,定期对信息系统安全等级状况开展等级测评。第三级信息系统应当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等级测评,第四级信息系统应当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等级测评,第五级信息系统应当依据特殊安全需求进行等级测评。

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信息系统安全状况、安全保护制度及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第三级信息系统应当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自查,第四级信息系统应当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自查,第五级信息系统应当依据特殊安全需求进行自查。

经测评或者自查,信息系统安全状况未达到安全保护等级要求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制定方案进行整改。

第十五条 已运营(运行)的第二级以上信息系统,应当在安全保护等级确定后30日内,由其运营、使用单位到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新建第二级以上信息系统,应当在投入运行后30日内,由其运营、使用单位到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隶属于中央的在京单位,其跨省或者全国统一联网运行并由主管部门统一定级的信息系统,由主管部门向公安部办理备案手续。跨省或者全国统一联网运行的信息系统在各地运行、应用的分支系统,应当向当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备案。

第十六条 办理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备案手续时,应当填写《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表》,第三级以上信息系统应当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一)系统拓扑结构及说明;

(二)系统安全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三)系统安全保护设施设计实施方案或者改建实施方案;

(四)系统使用的信息安全产品清单及其认证、销售许可证明;

(五)测评后符合系统安全保护等级的技术检测评估报告;

(六)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专家评审意见;

(七)主管部门审核批准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的意见。

第十七条 信息系统备案后,公安机关应当对信息系统的备案情况进行审核,对符合等级保护要求的,应当在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颁发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发现不符合本办法及有关标准的,应当在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通知备案单位予以纠正;发现定级不准的,应当在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通知备案单位重新审核确定。

运营、使用单位或者主管部门重新确定信息系统等级后,应当按照本办法向公安机关重新备案。

第十八条 受理备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对第三级、第四级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第三级信息系统每年至少检查一次,对第四级信息系统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对跨省或者全国统一联网运行的信息系统的检查,应当会同其主管部门进行。

对第五级信息系统,应当由国家指定的专门部门进行检查。

公安机关、国家指定的专门部门应当对下列事项进行检查:

(一) 信息系统安全需求是否发生变化,原定保护等级是否准确;

(二) 运营、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制度、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 运营、使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信息系统安全状况的检查情况;

(四) 系统安全等级测评是否符合要求;

(五) 信息安全产品使用是否符合要求;

(六) 信息系统安全整改情况;

(七) 备案材料与运营、使用单位、信息系统的符合情况;

(八) 其他应当进行监督检查的事项。

第十九条 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当接受公安机关、国家指定的`专门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如实向公安机关、国家指定的专门部门提供下列有关信息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

(一) 信息系统备案事项变更情况;

(二) 安全组织、人员的变动情况;

(三)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变更情况;

(四) 信息系统运行状况记录;

(五) 运营、使用单位及主管部门定期对信息系统安全状况的检查记录;

(六) 对信息系统开展等级测评的技术测评报告;

(七) 信息安全产品使用的变更情况;

(八) 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结果报告;

(九) 信息系统安全建设、整改结果报告。

第二十条 公安机关检查发现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状况不符合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的,应当向运营、使用单位发出整改通知。运营、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整改通知要求,按照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应当将整改报告向公安机关备案。必要时,公安机关可以对整改情况组织检查。

第二十一条 第三级以上信息系统应当选择使用符合以下条件的信息安全产品:

(二)产品的核心技术、关键部件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

(三)产品研制、生产单位及其主要业务、技术人员无犯罪记录;

(四)产品研制、生产单位声明没有故意留有或者设置漏洞、后门、木马等程序和功能;

(五)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不构成危害;

(六)对已列入信息安全产品认证目录的,应当取得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

第二十二条 第三级以上信息系统应当选择符合下列条件的等级保护测评机构进行测评:

(一)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港澳台地区除外);

(二) 由中国公民投资、中国法人投资或者国家投资的企事业单位(港澳台地区除外);

(三) 从事相关检测评估工作两年以上,无违法记录;

(四) 工作人员仅限于中国公民;

(五) 法人及主要业务、技术人员无犯罪记录;

(六) 使用的技术装备、设施应当符合本办法对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

(八) 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不构成威胁。

第二十三条 从事信息系统安全等级测评的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二)保守在测评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防范测评风险;

(三)对测评人员进行安全保密教育,与其签订安全保密责任书,规定应当履行的安全保密义务和承担的法律责任,并负责检查落实。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第三级以上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国家保密工作部门和国家密码工作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情况,建议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一) 未按本办法规定备案、审批的;

(二) 未按本办法规定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措施的;

(三) 未按本办法规定开展系统安全状况检查的;

(四) 未按本办法规定开展系统安全技术测评的;

(五) 接到整改通知后,拒不整改的;

(六) 未按本办法规定选择使用信息安全产品和测评机构的;

(七) 未按本办法规定如实提供有关文件和证明材料的;

(八) 违反保密管理规定的;

(九) 违反密码管理规定的;

(十) 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

违反前款规定,造成严重损害的,由相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第四十一条 信息安全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已运行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180日内确定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新建信息系统在设计、规划阶段确定安全保护等级。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以上”包含本数(级)。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试行)》(公通字[2015]7号)同时废止。

为加强和规范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2015年12月20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广东省计算机信息统安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将于2015年4月1日正式实施。该《条例》的出台,全面实现了广东省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法制化,为下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工作过程

随着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全面实施,广东省公安厅将《条例》的制定出台工作提上日程。广东省公安厅网警总队组织专门人员起草了《条例》(征求意见稿)和长达5万多字的立法指引,并广泛征求了各市公安网监部门以及省直16个单位意见建议,广东、公安厅厅长梁伟发同志多次关心立法进展,何广平副厅长也多次参与研究讨论,在此基础上形成了送审稿报广东省政府。广东省政府法制办在审查核过程中,在互联网上公开征求了意见,并根据各单位的意见作了进一步的修改后报广东省人大。在广东省人大-法工委主任的牵头组织下,省人大-法工委、内司委和省政府法制办、公安厅落实专门人员逐条进行修订,最终经广东省人大会委员投票,获全票通过。

二、《条例》规定的主要内容

《条例》共46条,分为总则、安全管理、安全秩序、安全监督、法律责任、附则等六章。《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吸收了《关于印发关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公通字[2004]66号)和《信息安全等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15]43号)的核心内容,将国家四部委的规范性文件转化为地方法规予以强制施行,为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提供了依据和保障。

(一)明确了信息系统建设完成后须经等级测评合格才可投入使用。《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了第二级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完成后,运营使用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应当选择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等级测评机构,依据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状况开展等级测评,测评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规定了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确定安全管理责任人。第二级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安全保护组织,并报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同时,《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第二级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应当建立并落实的9项安全管理制度,包括计算机机房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度、网络安全漏洞检测和系统升级制度、系统安全风险管理和应急处置制度、操作权限管理制度、用户登记制度、重要设备、介质管理制度、信息发布审查、登记、保存、清除和备份制度、信息群发服务管理制度,并在第十九条规定了相应的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三)明确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三十四条规定了计算机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的报告义务、预案制定义务、协作义务以及公安机关的应急处置职权,即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发生的案件和重大安全事故,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并保留有关原始记录。第二级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应急处置预案的要求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并服从公安机关和国家指定的专门部门的调度。地级市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为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在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及社会稳定的紧急情况下,可以采取二十四小时内暂时停机、暂停联网、备份数据等措施。

(四)《条例》规范了安全服务行业的管理。《条例》规定公安机关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服务机构的指导,推动安全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的提高。鉴于信息安全产品的双刃剑作用,《条例》第三十条确立对病毒防治、远程控制、密码猜解、漏洞检测、信息群发等技术产品和工具的生产、销售和提供等行为实施备案制度,便于掌握相关情况,确保信息系统安全。同时,为加强对信息安全工作人员的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了地级市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和人事部门应当组织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的安全保护组织成员、管理责任人、信息审查员参加信息安全专业技术培训。

(五)《条例》规定了明确的法律责任。《条例》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对违反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规定的行为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对计算机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违反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相关要求,如系统投入使用前未经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等级测评机构测评合格的,未履行备案义务,未建立安全保护组织,未落实安全措施,在突发事件处置中不服从调度指挥的,公安机关可处以警告、罚款、停机整顿等处罚,为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推进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篇十三

建立等级保护制度是实现网络安全的保障。结合网络系统的网络结构、系统组成、服务模式等基本情况,建立等级保护制度实施的规范和标准。制定安全区域边界和内部实施相应的安全防护的策略,科学进行框架结构、系统部署等内容设计,建立一个适应性和可行性较强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通过科学的建模分析方法,结合网络结构模型和对应的技术进行细致分析及思考。笔者针对如何建立适应性较强的网络安全体系提出一些思路,并构建出了具体的框架,提出具体的建模分析方法。

我国网络技术迅猛发展,网络技术的应用已经渗透到各行各业中。由于网络信息系统的类型很多,因此各国实施的系统建设标准各有不同,同时系统针对应用场景适应性也各有差异,还有其他一些的因素都是造成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难以进行推广的原因。针对基于等级保护的网络安全体系的建立和实施过程中的困难,有很多专家学者对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进行了探讨和研究。针对基于安全等级保护的网络安全体系的研究,是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相关要求和标准角度,参考全球信息安全领域的安全保护原则与评估方法,进行科学的对比分析,常用的方法包括统计分析、系统建模等。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探索应用主要是在一些特定的对信息收集、处理标准较高的信息系统上,常见的比如,电子商务、媒体与信息服务、企业信息管理系统等。在特定领域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研究,要求结合行业领域的特点进行分析,还有一些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要求。

2等级保护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所谓基于等级保护的网络安全体系是指处理信息和其载体,需要结合信息的重要性,进行等级的分级别,提高信息安全保护的效率的一种体系制度。要求是对一些专有的重要信息或者公开信息进行专项的存储、处理时,按照信息系统中内容的等级实施对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实现对安全体系下的信息安全事件进行分等级的处置工作。实现系统的安全的相应要求不同于一般的技术安全要求标准。从物理、网络、应用等层面,制定对不同等级的信息系统的建设标准。再根据实现方式的差异,提出基本的安全要求,分技术和管理要求两个基本的类别。安全技术要求要对应安全层面的内容,一些安全技术的实施标准的要求是能够与特定层面相适应,例如防雷、防火等这些物理层面的安全要求。而一些安全要求是对应多个层面进行实施的,如进行身份的鉴别、系统访问的控制等。

构建科学的网络安全体系,需要考虑诸多方面的内容,比如安全组织、技术、和具体的实施等一系列的情况。在网络安全体系中的内容,必须符合我国当前的网络方面的相关法律和标准,能够适应各类的场景和应用环境来实现框架的构建思路,科学的安全体系应当具备适用于各种应用场景的特点,进行安全场景的建模分析。基于等级保护的网络安全体系,先要从需求角度进行分析,着重对体系建立的相关内容进行思考,网络安全体系框架的'构建要求重点对网络安全体系和安全目标、安全边界多方面,通过建模方法进行分析,然后用具体明白的表述做好跟安全管理工作的对接。对安全目标的建模方法具体分析,要结合安全体系建立的需求,建立有针对性的安全目标。设立安全目标的内容,通常会包括了业务的范围、功能以及业务实施流程等方面的内容。业务功能是指在网络平台上进行的特定相关业务的能力。通常业务功能可以按照模块进行分解,目标的不同可能导致描述粒度要求的不同。针对安全目标的建立模型进行分析,由于业务需求与安全需求的内容上存在很多类似的地方,因此,需要设定相同的分析对象再进行建模,运用的建模方法为:进行业务功能方面的建模,要结合网络安全体系中的特定业务目标,深入分析业务的功能内容,进行相关描述时,要结合具体的目标和特定的需要,同时还要针对对业务功能的内容方面进行探讨,对名称的标识描述要突出,控制描述内容的质量,可以使用一些可视性例图进行描述,这样能起到帮助用户更深入理解系统功能的目的。分析业务开展的范围要结合相关的业务功能,在业务覆盖的范围内阐述网络覆盖的业务实施和各个环节的相关性,可以借助类图法对相关业务范围进行刻画。

4基于等级保护网络安全体系中的安全边界建模方法分析。

利用网络安全边界理论进行安全界定时,要服从于网络安全体系可以涵盖所有范围的基本设立目标。利用sb=来对安全边界模型的相关要素进行表示,在模型构建的元素中以lnb表示边界的连通,以smb表示安全措施边界。应用lnb对联通的边界进行相关的分析,通过网络上的软件和硬件进行结合的内容,进行的连通边界的描述,同时还需要结合组件的运行和通信,对模型进行详细的补充。

4.1针对安全体系要素的建模。

对安全体系的要素进行建模分析要求结合安全机制和安全威胁进行建模分析,对安全机制的相关要素和安全威胁的相关内容要进行科学全面的思考,提高建模分析的准确性和科学性。要应用模态逻辑对安全体系的要素进行分析,包括了必然和可能等相关的概念逻辑。

4.2安全措施分析。

对网络信息技术进行分析制定,防止网络信息系统受到侵害,及时对一些安全事故进行分析处理,这是安全技术措施的主要内容,安全管理措施是对网络信息系统的检查和分析,实施对机构体制和系统操作人员的相关管理,还包括了对于提高系统的安全系数的工作内容。

4.3安全管理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分析比较。

安全管理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两者十分类似,但在措施的实施方面有实际的差异。前者针对的管理的相关规则,而后者却是针对技术制定相应的规则。进行模态逻辑的应用的时候,建立安全体系的模型,实现模拟逻辑的应用推导,利用安全体系中的有效性进行科学的推导和相应的分析,同时,利用强推理和弱推理的相关的规则进行对比分析,可以发现其中存在的一些关系。

用科学的方法建立模型,从安全目标和安全边界角度以及安全要素等进行了模型的分析。下面就结合模型的验证结果,分析安全目标的实现程度。主要针对安全要素计算法进行具体的分析如下:把特定的业务相关状态的内容进行模型的输入和输出操作,设定特定业务流程内业务状态的相应安全要素集,所谓安全要素集,是指若系统承载业务操作资产也成为了是安全威胁目标,那么该安全威胁就应该在此业务状态下需要应对的安全威胁攻击的集内。通过测定安全要素是否在安全边界中,实现对业务操作的性质的区分,定性是属于安全性还是威胁性的。其中有2个主要步骤:

(1)界定安全威胁攻击目标是否在物理连通的边界范围中;

(2)对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中制定的相关措施状态,对比该安全措施边界的模型定义和状态的情况是否一致。

若业务操作中有安全威胁,但没有解决该安全威胁的安全技术措施,那么这个业务操作就形成了一定程度的存在安全风险;再对这一安全威胁的安全技术措施的模态进行判断,若发现“可能”针对这一模态的相应安全措施,根据弱推理规则对安全措施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进行推导判断,否则就根据强推理规则进行推导,结合最终的结果,进行安全风险的处置。制定科学的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方面的保护措施,需要界定安全要素是否包含在相应的安全边界内,同时要求对安群威胁进行分析,根据最终系统是否受到攻击的实际情况,结合安全管理的对象和相应的技术规范的时,检测物理连接是否有效,连接的状态是否发生了改变以及是否满足要求,按照安全等级进行建模分析。结合上述的相关建模分析方法,安全管理部门可以细致的了解网络安全的相关内容,加深对网络安全风险状态的科学认知,并制定有针对性的标准和流程,保证业务操作的安全性和效率。

6结语。

本文对网络安全体系建模分析的相关方法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并进行了验证方法的阐述,满足了网络安全体系建模的方法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要求。在具体的基于等级保护制度建立的网络安全体系框架内,对于建模上的规范性和功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结合对网络安全体系建模分析,讨论了对此类网络安全建模分析方法科学性进行验证的方法。

作者:马荣华单位: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引用:

[1]布宁,刘玉岭,连一峰,黄亮.一种基于uml的网络安全体系建模分析方法[j].计算机研究与发展,2014.

[2]范一乐.基于uml的网络安全体系建模分析方法[j].信息通信,2015.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篇十四

网络安全是当前信息时代的重要议题之一,保护个人隐私与数据安全已成为每个人的关注点。为了更好地保护网络安全,我参与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培训,并在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的心得体会。以下是我对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的感悟和反思。

首先,我认识到网络安全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并非简单的单一措施,而是一系列措施和技术的综合应用。在培训中,我们学习了密码学、安全防护、漏洞挖掘等多个方面的知识。这让我深刻认识到,实现网络安全需要综合运用技术手段,并在实践中不断优化和完善安全措施。只有将不同的技术和方法有效结合,才能提高整体的网络安全水平。

其次,网络安全等级保护需要个人和组织的共同参与。培训中,我们不仅学习了个人防护的重要性,还了解了组织级的安全管理。个人在网络使用中要注意保护自己的隐私和重要信息,使用强密码、定期更新软件是常见的个人防护方法。而组织级的安全管理包括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加强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意识教育等措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需要每个人的参与和共同努力,只有个人和组织合力,才能形成强大的网络安全防线。

此外,我在实践中体会到了网络安全的风险和威胁是时刻存在的。网络安全领域的攻防战从未停止,黑客和病毒不断进化和改进,不断寻找新的漏洞进行攻击。而我们作为网络使用者和保护者,需要时刻警惕和应对各种安全威胁。培训中我们学习了风险评估和危机应对等方法,这对我来说是一次宝贵的经验。我意识到只有经过充分的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防范和应对措施,才能更好地应对网络安全威胁。

另外,在培训中,我对道德黑客的作用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他们能够通过发现并报告系统漏洞,为网络安全作出贡献,并帮助系统的安全性得到提升。这给了我启示,我们应该鼓励和支持道德黑客的工作。他们提供了新的视角和方法来改善系统的安全性,帮助我们及时修复漏洞。因此,我们应该为道德黑客提供一个合适的环境和平台,让他们能够发挥自己的专业技术来保护网络安全。

最后,我相信网络安全等级保护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网络安全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需要各国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合作。各国应加强合作,分享安全情报和经验,共同应对网络安全挑战。同时,企业需要增加网络安全投入,提升员工的网络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网络操作的安全可靠。而个人也应该增强自身的网络安全意识,避免轻易泄露个人隐私和重要信息。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建立起牢不可破的网络安全防线。

总之,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是一项综合性的工程,需要个人和组织的共同参与,要时刻警惕网络安全风险和威胁。我们应该支持道德黑客的工作,并加强国际合作来应对全球性的网络安全挑战。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确保网络安全,保护个人隐私和数据安全。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篇十五

建立等级保护制度是实现网络安全的保障。结合网络系统的网络结构、系统组成、服务模式等基本情况,建立等级保护制度实施的规范和标准。制定安全区域边界和内部实施相应的安全防护的策略,科学进行框架结构、系统部署等内容设计,建立一个适应性和可行性较强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通过科学的建模分析方法,结合网络结构模型和对应的技术进行细致分析及思考。笔者针对如何建立适应性较强的网络安全体系提出一些思路,并构建出了具体的框架,提出具体的建模分析方法。

我国网络技术迅猛发展,网络技术的应用已经渗透到各行各业中。由于网络信息系统的类型很多,因此各国实施的系统建设标准各有不同,同时系统针对应用场景适应性也各有差异,还有其他一些的因素都是造成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难以进行推广的原因。针对基于等级保护的网络安全体系的建立和实施过程中的困难,有很多专家学者对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进行了探讨和研究。针对基于安全等级保护的网络安全体系的研究,是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相关要求和标准角度,参考全球信息安全领域的安全保护原则与评估方法,进行科学的对比分析,常用的方法包括统计分析、系统建模等。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探索应用主要是在一些特定的对信息收集、处理标准较高的信息系统上,常见的比如,电子商务、媒体与信息服务、企业信息管理系统等。在特定领域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研究,要求结合行业领域的特点进行分析,还有一些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要求。

2等级保护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所谓基于等级保护的网络安全体系是指处理信息和其载体,需要结合信息的重要性,进行等级的分级别,提高信息安全保护的效率的一种体系制度。要求是对一些专有的重要信息或者公开信息进行专项的存储、处理时,按照信息系统中内容的等级实施对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实现对安全体系下的信息安全事件进行分等级的处置工作。实现系统的安全的相应要求不同于一般的技术安全要求标准。从物理、网络、应用等层面,制定对不同等级的信息系统的建设标准。再根据实现方式的差异,提出基本的安全要求,分技术和管理要求两个基本的类别。安全技术要求要对应安全层面的内容,一些安全技术的实施标准的要求是能够与特定层面相适应,例如防雷、防火等这些物理层面的安全要求。而一些安全要求是对应多个层面进行实施的,如进行身份的鉴别、系统访问的控制等。

构建科学的网络安全体系,需要考虑诸多方面的内容,比如安全组织、技术、和具体的实施等一系列的情况。在网络安全体系中的内容,必须符合我国当前的网络方面的相关法律和标准,能够适应各类的场景和应用环境来实现框架的构建思路,科学的安全体系应当具备适用于各种应用场景的特点,进行安全场景的建模分析。基于等级保护的网络安全体系,先要从需求角度进行分析,着重对体系建立的相关内容进行思考,网络安全体系框架的'构建要求重点对网络安全体系和安全目标、安全边界多方面,通过建模方法进行分析,然后用具体明白的表述做好跟安全管理工作的对接。对安全目标的建模方法具体分析,要结合安全体系建立的需求,建立有针对性的安全目标。设立安全目标的内容,通常会包括了业务的范围、功能以及业务实施流程等方面的内容。业务功能是指在网络平台上进行的特定相关业务的能力。通常业务功能可以按照模块进行分解,目标的不同可能导致描述粒度要求的不同。针对安全目标的建立模型进行分析,由于业务需求与安全需求的内容上存在很多类似的地方,因此,需要设定相同的分析对象再进行建模,运用的建模方法为:进行业务功能方面的建模,要结合网络安全体系中的特定业务目标,深入分析业务的功能内容,进行相关描述时,要结合具体的目标和特定的需要,同时还要针对对业务功能的内容方面进行探讨,对名称的标识描述要突出,控制描述内容的质量,可以使用一些可视性例图进行描述,这样能起到帮助用户更深入理解系统功能的目的。分析业务开展的范围要结合相关的业务功能,在业务覆盖的范围内阐述网络覆盖的业务实施和各个环节的相关性,可以借助类图法对相关业务范围进行刻画。

4基于等级保护网络安全体系中的安全边界建模方法分析。

利用网络安全边界理论进行安全界定时,要服从于网络安全体系可以涵盖所有范围的基本设立目标。利用sb=来对安全边界模型的相关要素进行表示,在模型构建的元素中以lnb表示边界的连通,以smb表示安全措施边界。应用lnb对联通的边界进行相关的分析,通过网络上的软件和硬件进行结合的内容,进行的连通边界的描述,同时还需要结合组件的运行和通信,对模型进行详细的补充。

4.1针对安全体系要素的建模。

对安全体系的要素进行建模分析要求结合安全机制和安全威胁进行建模分析,对安全机制的相关要素和安全威胁的相关内容要进行科学全面的思考,提高建模分析的准确性和科学性。要应用模态逻辑对安全体系的要素进行分析,包括了必然和可能等相关的概念逻辑。

4.2安全措施分析。

对网络信息技术进行分析制定,防止网络信息系统受到侵害,及时对一些安全事故进行分析处理,这是安全技术措施的主要内容,安全管理措施是对网络信息系统的检查和分析,实施对机构体制和系统操作人员的相关管理,还包括了对于提高系统的安全系数的工作内容。

4.3安全管理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分析比较。

安全管理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两者十分类似,但在措施的实施方面有实际的差异。前者针对的管理的相关规则,而后者却是针对技术制定相应的规则。进行模态逻辑的应用的时候,建立安全体系的模型,实现模拟逻辑的应用推导,利用安全体系中的有效性进行科学的推导和相应的分析,同时,利用强推理和弱推理的相关的规则进行对比分析,可以发现其中存在的一些关系。

用科学的方法建立模型,从安全目标和安全边界角度以及安全要素等进行了模型的分析。下面就结合模型的验证结果,分析安全目标的实现程度。主要针对安全要素计算法进行具体的分析如下:把特定的业务相关状态的内容进行模型的输入和输出操作,设定特定业务流程内业务状态的相应安全要素集,所谓安全要素集,是指若系统承载业务操作资产也成为了是安全威胁目标,那么该安全威胁就应该在此业务状态下需要应对的安全威胁攻击的集内。通过测定安全要素是否在安全边界中,实现对业务操作的性质的区分,定性是属于安全性还是威胁性的。其中有2个主要步骤:

(1)界定安全威胁攻击目标是否在物理连通的边界范围中;

(2)对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中制定的相关措施状态,对比该安全措施边界的模型定义和状态的情况是否一致。

若业务操作中有安全威胁,但没有解决该安全威胁的安全技术措施,那么这个业务操作就形成了一定程度的存在安全风险;再对这一安全威胁的安全技术措施的模态进行判断,若发现“可能”针对这一模态的相应安全措施,根据弱推理规则对安全措施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进行推导判断,否则就根据强推理规则进行推导,结合最终的结果,进行安全风险的处置。制定科学的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方面的保护措施,需要界定安全要素是否包含在相应的安全边界内,同时要求对安群威胁进行分析,根据最终系统是否受到攻击的实际情况,结合安全管理的对象和相应的技术规范的时,检测物理连接是否有效,连接的状态是否发生了改变以及是否满足要求,按照安全等级进行建模分析。结合上述的相关建模分析方法,安全管理部门可以细致的了解网络安全的相关内容,加深对网络安全风险状态的科学认知,并制定有针对性的标准和流程,保证业务操作的安全性和效率。

6结语。

本文对网络安全体系建模分析的相关方法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并进行了验证方法的阐述,满足了网络安全体系建模的方法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要求。在具体的基于等级保护制度建立的网络安全体系框架内,对于建模上的规范性和功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结合对网络安全体系建模分析,讨论了对此类网络安全建模分析方法科学性进行验证的方法。

作者:马荣华单位: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引用:

[1]布宁,刘玉岭,连一峰,黄亮.一种基于uml的网络安全体系建模分析方法[j].计算机研究与发展,2014.

[2]范一乐.基于uml的网络安全体系建模分析方法[j].信息通信,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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