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论文的写法特点(实用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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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对过去经历和所得经验的总结和归纳。阅读不同类型的文章可以帮助我们学习不同的写作风格和技巧。每个人的总结风格和内容都有所不同,可以从中找到自己适合的写作方式。

议论文的写法特点篇一

故事是文学体裁的一种,侧重于事件发展过程的描述。强调情节的生动性和连贯性,较适于口头讲述。下面是百分网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故事的特点有哪些写法,希望能帮到大家!

语言富于动性。

故事不需要有过多的心理活动描写、大段的对话和繁复细腻的景物描写、人物形象的刻画,作者不应该在故事中对人物或事件大加评论。作者始终要注意推进故事情节的流动,进展。语言富于动性,不需着意刻画其中的人物就会鲜活起来。

爱情故事主要指男女之间相爱的故事,用故事记录下来,发表在网络或者杂志。以描写男女爱情为基调,爱情文章探讨爱情意义,描写爱情的形式。可以用真实的事件做为写作背景,或是美化了的言情故事。

故事:通过叙述的方式,讲一个带有寓意的事件。

某些故事是人类对自身历史的一种记忆行为,人们通过多种故事形式。记忆和传播着一定社会的文化传统和价值观念,引导着社会性格的形成。故事通过对过去的事的记忆和讲述,描述某个范围社会的文化形态,也有说法认为,故事并不是一种文体,它是通过叙述的方式讲一个带有寓意的事件。他对于研究历史上文化的传播与分布具有很大作用。

是儿童文学少儿的一类。指0周岁到6周岁的幼儿。故事用作讲述的事情,凡有情节、有头有尾的皆称故事。这个事可能是真实的事,也可能是虚构的事。它是通过叙述的方式讲一个带有寓意的事件。侧重于事件过程的描述,强调情节的生动性和连贯性,较适于口头讲述。文学体裁的一种。幼儿故事,以幼儿为对象,富有幼儿特点,适合幼儿理解、表演,也就是适合幼儿听、读、讲的故事。

幼儿故事寓教于乐,适合幼儿的心理特点,开启智慧,丰富头脑,能有效地拓宽他们的知识面,培养孩子对知识的感知兴趣,对孩子的课外启蒙教育有很好的效果。是开启儿童智慧大门的一把钥匙。听故事可以丰富儿童知识,同时提升思维能力和想象能力,促进儿童的思维更加细微准确,想象更加斑斓、开阔。

神话是人类最早的幻想性口头散文作品, 是人类历史发展童年时期的产物,文学的先河。神话产生的基础是远古时代生产力水平低下和人们为争取生存、提高生产能力而产生的认识自然、支配自然的积极要求。

神话产生于人类远古时代。作为民间文学的源头之一,有力的证明了劳动人民从来就是精神文明的创造者,也揭示了民间文学从一开始就与人民的生活和历史有着密切的联系。

神话的本质是:任何神话都是用想象和借助想象以征服自然力,支配自然力,把自然力加以形象化;神话是已经通过人民的幻想用一种不自觉的艺术方式加工过的自然和社会形式本身。

神话作为民间文学的一种形式,是远古时代的人民所创造的反映自然界、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社会形态的具有高度幻想性的故事。

神话的产生和原始人类为了自身生存而进行的同大自然的斗争结合在一起。当时生产根据简陋,变幻莫测的自然力对人类形成严重的威胁。与此同时,原始人对客观世界的认识,也处于极为幼稚的阶段。举凡日月的运行、昼夜的变化、水旱灾害的产生,生老病死等,都使他们迷惑、惊奇和恐慌。诸如此类的自然现象,都和原始人类的生产、生活有密切关系,他们迫切地希望认识自然,于是便以自身为依据,想象天地万物都和人一样,有着生命、意志的;对于自然现象的过程和因果关系,也加以人间形式的假设和幻想,并以为自然界的一切都受有灵感的神的主宰。在这种思想支配下,所有的自然物和自然力都被神化了。原始人不想屈服,与大自然展开了不懈的斗争,一心渴望认识自然、征服自然,减轻劳动,保障生活。他们把这一意志和愿望通过不自觉的想象化为具体的形象和生动的情节,于是便有了神话的产生。由此可见,神话是原始人在那极为困难的条件下,企图认识自然、控制自然的一种精神活动。

神话的产生还取决于当时的社会性质。当时人们必须依靠集体,共同获得生活资料,抵御野兽和敌人;劳动所得有限,必须平均分配。在原始公社制度下,人与自然的主要矛盾,成为人民注意的中心。因此,解释自然和制服自然,就成为神话的主要内容。同时,由于人们的利益一致,在集体生产中涌现出来的技艺超群、勇敢刚强的人物,受到全体成员的崇敬,被赋予神奇的能力而成为神或半神。在他们身上,寄托了原始人制服自然的愿望。

有一部分神话表现了部落间的战争。这部分神话主要产生在原始公社制的后期。当时公社制趋于解体,但部落间为了占有生活资料而产生的斗争仍是全民的`事业。战争的胜利和领导者的业绩被看作集体的威力和光荣的标志。因此,人们同样自发地通过幻想把战争过程和指挥者予以神化,使这部分故事成为神话的一个组成部分。

神话所反映的是原始人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是一种反映现实的观念形态,是产生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只是由于神话反映客观世界是通过人类童年期自发的、幼稚的幻想的折光,因而呈现出独特的形态。

民间故事就是劳动人民创作并传颂的、具有虚构内容的散文形式的口头文学作品,是所有民间散文作品的通称。有的地方叫“瞎话”、“古话”、“古经”等等;民间故事是从远古时代起就在人们口头流传的一种以奇异的语言和象征的形式讲述人与人之间的种种关系,题材广泛而又充满幻想的叙事体故事。民间故事从生活本身出发,但又并不局限于实际情况以及人们认为真实的和合理范围之内。它们往往包含着超自然的、异想天开的成分。

童话故事是儿童文学的重要体裁。是一种具有浓厚幻想色彩的虚构故事,多采用夸张、拟人、象征等表现手法去编织奇异的情节。幻想是童话的基本特征,也是童话反映生活的特殊艺术手段。童话主要描绘虚拟的事物和境界,出现于其中的“人物”,是并非真有的假想形象,所讲述的故事,也是不可能发生的。但是童话中的种种幻想,都植根于现实,是生活的一种折光。童话创作一般运用夸张和拟人化手法,并遵循一定的事理逻辑去开展离奇的情节,造成浓烈的幻想氛围以及超越时空制约,亦虚亦实,似幻犹真的境界。此外,它也常常采用象征手法塑造幻想形象以影射、概括现实中的人事关系。

儿童睡前故事是指在儿童睡觉之前由父母亲自讲给孩子的故事,内容根据宝宝的兴趣爱好选择,目的在于哄孩子睡觉,并且对孩子进行教育和引导,有助于培养孩子的阅读情趣,切有助于提高孩子的学习成绩。

(1)儿童故事本身对儿童的人格塑造起着示范和启蒙的作用.。

(2)儿童故事开阔了儿童的视野.满足了儿童的好奇心和求知欲.。

(3)儿童故事适合儿童的心理,纯洁,富有想象!

(4)故事可以让小朋友学到更多的知识,通过故事学习更容易被接受。

(5)故事可以教给小朋友做人的道理:例如 孔融让梨 等等。

(6)开发小朋友的思维能力:例如 司马光砸缸,曹冲秤象等等。

(1)在成人眼中,小兔乖乖的故事永远无法和《哈利波特》相媲美,但是,宝宝们却不这么认为。这就好比在成人面前放一本时尚杂志和一本高等数学,多数人宁可承认自己没有品位也不会读那种晦涩的文字。同样,宝宝也只对自己听得懂的故事情有独钟。

(2)睡前故事的日日常新,说到底只是家长的一厢情愿,宝宝其实并不讨厌重复的听一个故事。他们每重听一次,就会和记忆中的情节相对比,所以,有时候你会发现,这些故事你只讲了前半段,他们会立马接上后续的部分。

(3)带有恐怖色彩的故事是不可以在睡前讲给孩子听的,就好像成人睡前不适合看恐怖片一样在孩子。

议论文的写法特点篇二

细则多是主体法律、法规、规章的从属性文件,它具有如下特点:

规范性。

细则是对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补充说明或辅助性的规定,自然具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范特点。

补充性和辅助性。

细则是主体法律、法规、规章的从属性文件,它对法令、条例、规定或其部分条文进行解释和说明,制定细则的目的是为了补充法律、法规、规章条文原则性强而操作性弱的不足,以利于贯彻执行。

操作性强。

细则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基本概念进行界定,规定具体适用的标准及执行程序,从而使主体规范性文件具有更强的操作性。

议论文的写法特点篇三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总结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通过对过去一阶段工作的回顾和分析评价,判明得失利弊,提高理性认识,用以指导今后工作的一种常用文书。

总结可以使本系统、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某一项工作的实践活动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以便发扬成绩,克服缺点,吸取经验教训,使今后的工作少走弯路,多出成果。它可以为各级领导和机关提供基层工作的情况和经验,以便加强科学管理和指导。它还可以用于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交流推广先进经验,指导和推动面上的工作,促进两个文明建设的发展。

(一)内容的自我性。

总结是自身活动实践的产物。它以客观评价自身工作活动的经验教训为目的,以回顾自身工作情况为基本内容,以自身工作实践的事实为材料,其所总结出来的理性认识也应该反映自身工作实践的规律。所以内容的自我性是总结的本质特点。

(二)回顾的理论性。

总结应当忠实于自身工作实践活动,但是,总结不是工作实践活动的记录,不能完全照搬工作实践活动的全过程。它是对工作实践活动的本质概括,要在回顾工作实践活动全过程的基础上,进行分析研究,归纳出能够反映事物本质的规律,把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这正是总结的价值所在。

根据内容的不同,可以把总结分为工作总结、生产总结、学习总结、教学总结、会议总结等等。

根据范围的不同,可以分为全国性总结、地区性总结、部门性总结、本单位总结、班组总结等。

根据时间的不同,可以分为月总结、季总结、年度总结、阶段性总结等。

从内容和性质的不同,可以分为全面总结和专题总结两类。

总结一般由标题、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标题。总结的标题大体上有两类构成形式:一类是公文式标题;

一类是非公文式标题。公文式标题由单位名称、时间、事由、文种组成,如《××集团公司2000年度思想政治工作总结》、《××县2000年普法工作总结》,有的只写《工作总结》等。非公文式标题则比较灵活,有的为双行标题,如《增强体质,全面贯彻执行教育方针——开展多种形式的体育活动》,有的为单行标题,如《推动人才交流,培植人才资源》等。

(二)正文。总结正文的结构由前言、主体、结尾组成。

1、前言。即正文的开头,一般简明扼要地概述基本情况,交代背景,点明主旨或说明成绩,为主体内容的展开做必要的铺垫。例如:

“群众富不富,关键在支部;

干部强不强,关键在班长”。能否选配好支部“一把手”,是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核心。

在工作中,我们积极围绕支部班子建设这个重点,紧紧抓住配好支部书记这个关键,着力走好“选人”、“育人”、“用人”这三步棋,努力把工作引向深入。

2、主体。这是总结的核心部分,其内容包括做法和体会,成绩和问题,经验和教训等。这一部分要求在全面回顾工作情况的基础上,深刻、透彻地分析取得成绩的原因、条件、做法、以及存在问题的根源和教训,揭示工作中带有规律性的东西。回顾要全面,分析要透彻。

不同类型的总结,内容有所侧重,全面性总结其主体包括两个层次,即成绩和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教训。对于一般的工作总结,重点放在成绩和经验上。

总结正文的结构,主要采用逻辑结构形式。全面性总结根据过去一段工作中的成绩和问题,或者经验和教训的内在联系去组织材料。专题性总结以经验为轴心去组织材料。

3、结尾。可以概述全文,可以说明好经验带来的效果,可以提出今后努力方向或改进意见。例如:

通过上述工作,促使支部书记和班子整体作用的发挥。不少村支部书记提出“任职一届、致富一方”,也出现了一批“舍小家,顾大家”的支部书记先进典型。

(三)尾部。包括署名和时间两项内容。如果标题中已有署名,这里可不再写。

撰写总结应注意的问题:

对问题,不要轻描淡写。

谈存在问题,要写清是什么问题,为什么会出现这种问题,其性质是什么,教训是什么。这样的总结,才能对前一段的工作有所反思,并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

(三)总结要用第一人称。即要从本单位、本部门的角度来撰写。表达方式以叙述、议论为主,说明为辅,可以夹叙夹议说。

议论文的写法特点篇四

标题的写法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构成。在事由中一般将下级机关及请示的事由和问题写进去。

(2)主送机关。

主送机关一般只有一个,是报送请示的下级机关。其位置同一般行政公文,写于标题之下,正文之前,左起顶格。批复不能越级行文,当所请示的机关不能答复下级机关的问题而需要向更上一级机关转报“请示”时,更上一级机关所作批复的主机关不应是原请示机关,而是转报机关。

(3)正文。

批复引语要点出批复对象,一般称收到某文,或某文收悉。

批复意见是针对请示中提出的`问题所作的答复和指示,意思要明确,语气要适当,什么同意,什么不同意,为什么某些条款不同意,注意事项等都要写清楚。

批复要求(其实可以单独算做结尾),是从上级机关的角度提出的一些补充性意见,或是表明希望、提出号召。

(4)落款。

这部分写在批复正文右下方,署成文日期并加盖公章,成文日期用阿拉伯数字(新规)。

议论文的写法特点篇五

1.纪实性。会议纪要必须是会议宗旨、基本精神和所议定事项的概要纪实,不能随意增减和更改内容,任何不真实的材料都不得写进会议纪要。

2.概括性。会议纪要必须精其髓,概其要,以极为简洁精炼的文字高度概括会议的内容和结论。既要反映与会者的一致意见,又可兼顾个别同志有价值的看法。有的会议纪要,还要有一定的分析说理。

3.条理性。会议纪要要对会议精神和议定事项分类别、分层次予以归纳、概括,使之眉目清晰、条理清楚。

根据会议性质、规模、议题等不同,大致可以有以下几种写法:

集中概述法。

这种写法是把会议的基本情况,讨论研究的主要问题,与会人员的认识、议定的有关事项(包括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和要求等),用概括叙述的方法,进行整体的阐述和说明。这种写法多用于召开小型会议,而且讨论的问题比较集中单一,意见比较统一,容易贯彻操作,写的篇幅相对短小。如果会议的议题较多,可分条列述。

分项叙述法。

召开大中型会议或议题较多的会议,一般要采取分项叙述的办法,即把会议的主要内容分成几个大的问题,然后另上标号或小标题,分项来写。这种写法侧重于横向分析阐述,内容相对全面,问题也说得比较细,常常包括对目的、意义、现状的分析,以及目标、任务、政策措施等的阐述。这种纪要一般用于需要基层全面领会、深入贯彻的会议。

发言提要法。

这种写法是把会上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发言加以整理,提炼出内容要点和精神实质,然后按照发言顺序或不同内容,分别加以阐述说明。这种写法能比较如实地反映与会人员的意见。某些根据上级机关布置,需要了解与会人员不同意见的会议纪要,可采用这种写法。

议论文的写法特点篇六

这部分写在批复正文右下方,署成文日期并加盖公章,成文日期用阿拉伯数字(2012新规)。

批复既是上级机关指示性、政策性较强的公文,又是对下级单位请求指示、批准的答复性公文,因此,撰写批复要慎重及时,根据现行政策法令及办事准则,及时给予答复。撰写时,不管同意与否,批复意见必须十分清楚明白,态度明朗。不能含糊其辞,模棱两可,以免下级无所适从。

同时批复必须有针对性的一文一批复,请示要求解决什么问题,批复就答复什么问题。

需要指出的是,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今天,“批复”这种带有较为明显的计划经济“人治”色彩的公文种类,各级行政机关应当慎用。从既有的批复定义和使用实际看,批复是“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时使用的`文种。依法行政讲究职权法定,每个行政机关都有自己独立的法定职责,需要经过“请示”而为的事项越来越少,上级行政机关面对请示,要看是否有必要“批复”。对于应当由下级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并独立承担责任的事项,虽有请示也不应批复(即使需要指导也应采用其他方式)。这一是便于明晰职权,分清责任,推进依法行政的需要,二是避免文牍主义,提高行政效率的需要,三是便于管理相对人寻求救济需要。

议论文的写法特点篇七

1.形式是自由的。

2.内涵是开放的。

3.意象经营重于修辞。

有高度的概括性、鲜明的形象性、浓烈的抒情性以及和谐的音乐性,形式上分行排列(分行排列、饱含真情、立意新颖、联想自然、跳跃自如、凝练集中、节奏和谐、形象生动、意境优美、虚实相生)。

二、诗歌分类。

1、按照表达方式划分。

分为叙事诗和抒情诗。这是按照作品内容的表达方式划分的。

(1)叙事诗。

诗中有比较完整的故事情节和人物形象,通常以诗人满怀激情的歌唱方式来表现。史诗、故事诗、诗体小说等都属于这一类。史诗如古希腊荷马的《伊里亚特》和《奥德赛》;故事诗如中国诗人李季的《王贵与李香香》;诗体小说如英国诗人拜伦的《唐璜》,俄国诗人普希金的《叶甫盖尼·奥涅金》。

(2)抒情诗。

主要通过直接抒发诗人的思想感情来反映社会生活,不要求描述完整的故事情节和人物形象。如,情歌、颂歌、哀歌、挽歌、牧歌和讽刺诗。

叙事和抒情也不是绝然分割的。叙事诗也有一定的抒情性,不过它的抒情要求要与叙事紧密结合。抒情诗也常有对某些生活片断的叙述,但不能铺展,应服从抒情的需要。

2、按照语言音韵格律和结构形式划分。

分为格律诗、自由诗、散文诗和韵脚诗,这是按照作品语言的音韵格律和结构形式分类的。

(1)格律诗。

是按照一定格式和规则写成的诗歌。它对诗的行数、诗句的字数(或音节)、声调音韵、词语对仗、句式排列等有严格规定,如,中国古代诗歌中的“律诗”“绝句”和“词”“曲”,欧洲的“十四行诗”。

(2)自由诗。

是近代欧美新发展起来的一种诗体。它不受格律限制,无固定格式,注重自然的、内在的节奏,押大致相近的韵或不押韵,字数、行数、句式、音调都比较自由,语言比较通俗。美国诗人惠特曼(1819—1892年)是欧美自由诗的创始人,《草叶集》是他的主要诗集。中国“五四”以来也流行这种诗体。

(3)散文诗。

是兼有散文和诗的`特点的一种文学体裁。作品中有诗的意境和激情,常常富有哲理,注重自然的节奏感和音乐美,篇幅短小,像散文一样不分行,不押韵,如,鲁迅的《野草》。

(4)韵脚诗。

韵脚诗属于文学体裁的一种,顾名思义,泛指每一行诗的结尾均须押韵,诗读起来朗朗上口如同歌谣。这里的韵脚诗指现代韵脚诗,属于一种新型诗体,类似流行于网络的方道文山流素颜韵脚诗。出道于之后。

三、诗的写法实例分析。

(手法一:意境)。

如何是好呢?

园中失窃的13号楼,

那老人已病入膏肓……。

一只年迈的猫,

静卧在窗台的角落里,

肮脏的身体抖落最后的颤栗。

我涕泗滂沱,

坐在湖畔的丑石上,

凝望一扇久未开启的门。

初夏,不知名的小花开了,

簇拥起许多沉积久远的思念。

曲径的悲剧已上演,我只身躺下,

守候曾经的柳絮落脚在泪湿的衣襟。

(手法二:抒情)。

从何处跌落下了这片梧桐,

在哪年的秋天,黄昏的时刻?

噢!难道我真的已忘却了,

那嵌入眼底的天蓝与小道林荫。

从何处跌落下了这片梧桐,

在诗本的第几页,当成书签?

噢!我怎么也无法想起,

那披肩的长发和回眸时的笑脸。

我的思念之地,阔别你太久,

垂死坚持的梦已被稀释得惨淡。

回到这棵树下,我真心愿意,

把自己做成标本,将体肤都剔除,

静静地、悄悄地葬在一册书里。

(手法三:叙述)。

自从有一天,突然间,

我变成个一塌糊涂的人。

那时,我的理想又获新生,

接着就无知无畏地狂傲起来,

简直象只花俏的公鸡,孰不知,

在今后的战斗中即将要惨败而归。

给自己起个了绰号,叫“诗痴”,

设计个别别扭扭的口头禅“有影无”。

揣着几本哲学书,戴副高度眼镜,

一天到晚装模作样地出入在图书馆里。

为附和自己的名,决定写点的东西,

不管它算不算、叫不叫、成不成“诗”。

我是个会生育的男人,十月怀胎,

尝尽坚苦分娩出了属于自己的孩子。

这些孩子全和我长得很象,一个一个,

都高声疾呼着要有的“自由”和“理想”。

当然,这是比方,“孩子”就是我的诗,

这里没有高超的意象,也没有深远的隐喻。

(手法四:意象)。

临行一别,我试问君知否,

那未来之路可会有雄鹰盘踞?

你把沉厚的手掌落在我的肩头,

宛尔一笑,唤起了数年以后的我。

苏醒时,我用双手搭个菱形,

放在胸口匡扶一夜凄清的内心。

黑暗已过去,闯过弥留之际的人,

吮吸着来自远方的绿林制造的氧气。

第26层,每层楼高约是2.5米,

那么我该是在65米的高空眺望了。

我见到身穿蓝色卡其布中山装的老人,

轻而易举地用百年的智慧垒成了高山。

而我,在先知的面前显得如此贫瘠,

甚至不得其门而入,失了皈依的方位。

我那同窗多年的朋友,你们在哪里,

是否有同样的遭遇和渴望自由的心情?

(手法五:隐喻)。

我的骨,在停止了生长的时刻,

学会了膜拜一种无限向上的力量。

我曾是湖中的水妖,困在塔的倒影,

春泥的芳香和青鸟的欢唱将我解救,

我将以生命谱成高昂的诗歌以作报还。

犯上失语症的人,多灾多难的生涯,

被侵略的头颅忘却了属于种族的声音。

敬请归于我金色的语调,依我磬声,

在风雨飘摇的甲板上,整装待发,

紧随我的号令驶向自由与理想的国度。

别错失这一场战役,年青的人,

应该手举武器为独立的灵魂斗争。

冷落的秋千,畏葸不前的马儿,

精神的旷野不曾弥散午餐的气味,

十月的收获只为着流血的人而预备。

(手法六:象征)。

我在自己身上寻找,

想看一看是哪里制造的,

出厂日期是什么时候,

以及保质期会有多长多久。

我羞于找到这些答案,

甚至害怕见到生产车间,

以及流水线上统一的作业。

我不想认模具作为母亲,

更不愿意被贴上可恶的标签。

我是产品吗?一张证书,

恰恰标明这是件什么东西。

真正的生命惨死在屠夫刀下,

面目相似的傀儡一起手舞足蹈。

莘莘征夫,新时代铸造的铁军,

原来都只是一堆没有灵魂的废品。

议论文的写法特点篇八

这一点总结与计划正好相反。计划是预想未来,对将要开展的工作进行安排。总结是回顾过去,对前一段的工作进行检验,但目的还是为了做好下一段的工作。所以总结和计划这两种文体的关系是十分密切的,一方面,计划是总结的标准和依据,另一方面,总结又是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的重要参考。

议论文的写法特点篇九

情感性:饱含情感,真挚赞美人物的事迹与精神,以达到以情感人的艺术效果。

深刻性:对人物事迹的评价,必须体现一定的深度,触及人物的精神内核,将人物的壮举提升到一定的思想高度。

简洁性:颁奖词非常精练简洁。为适应电视节目的播出时间要求,寥寥数句,即见人物的神韵与风采。

系列性:在颁奖典礼上,授奖对象一般不是单个的,因此,这类文稿的写作往往是一个系列。尽管主题相同,但是具体人物对象的事迹不同。这就要求写作时必须做到因人定论、因事定调,有针对性地表达出每个人的个性特点。

写法:

大笔写意,点明人物的事迹。

指从大处着眼,抓住人物最主要的令人钦敬的事迹,简要概述,如同画写意画,力求用最简洁的笔墨,勾勒出丰满的笔下之物。因此,颁奖词不要求详尽地交代人物事迹的来龙去脉或是细枝末节。人物事迹点到为止。

纵深开掘,彰显人物的精神。

对人物精神的赞美是颁奖词写作的重点,也是难点。通过人物的事迹,引出对人物精神的评价。因此,在颁奖词中,要体现出人物的闪光心灵、人格魅力,或是坚强的意志、崇高的思想品质等,最好能体现一定的哲理。

综合表达,事、理、情有机融合。

颁奖词在表达方式上,需要将叙述、议论、抒情这三种表达方式综合运用。将人物事迹、精神以及对人物的赞美之情有机融合在一起。

言简意丰,自然流畅。

颁奖词一般很简短。这就要求语言高度浓缩,言简意赅。这样的语言往往字字珠玑、意蕴丰富,具有生动、形象的特点,同时还要自然流畅,音韵铿锵悦耳,富有音乐美。

(1)高度概括,简洁精炼。颁奖词以极其简洁精炼的语言高度地概括了每一个当选者的崇高精神和闪光点,予以浓墨重彩地展示,既有高度也有深度。

(2)词吻意合,富有特色。颁奖词根据获奖者事迹的不同,或明快,或凝重,或平和,或庄严,于人于事于情于理都显得十分和谐得体。

(3)语句清新,文笔优美。颁奖词语句长短结合,风格刚柔并济,抒情、描写、议论各有侧重,有的还恰当引用了一些名诗名句,尺幅之间,五彩飞扬,读来朗朗上口,给人以美的享受。

(4)言志寓义,饱含深情。颁奖词赞扬的人和事虽然各不相同,但无论是褒扬还是怀念,都洋溢着崇敬之意,一字一句饱含深情。

例子:感动中国颁奖词。

1、杨利伟。

【颁奖辞】那一刻当我们仰望星空,或许会感觉到他注视地球的目光。他承载着中华民族飞天的梦想,他象征着中国走向太空的成功。作为中华飞天第一人,作为中国航天人的杰出代表,他的名字注定要被历史铭记。成就这光彩人生的,是他训练中坚韧执着,飞天时的从容镇定,成功后的理智平和。而这也是几代中国航天人的精神,这精神开启了中国人的太空时代,还将成就我们民族更多更美好的梦想。

2、钟南山。

【颁奖辞】面对突如其来的sars疫情,他冷静、无畏,他以医者的妙手仁心挽救生命,以科学家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应对灾难。他说“在我们这个岗位上,做好防治疾病的工作,就是最大的政治。”这掷地有声的话语,表现出他的人生准则和职业操守。他以令人景仰的学术勇气、高尚的医德和深入的科学探索给予了人们战胜疫情的力量。

3、陈忠和。

【颁奖辞】他带领女排赢得了久违的胜利,而他的贡献不仅仅在于一座阔别了的奖杯,更重要的是,他把自己对人生不幸坎坷的生活态度融入到体育事业中,他不仅在教女排姑娘们怎样打球,更在引导女排如何面对人生荣辱,他使女排真正感受到什么是体育的魅力,他使女排和他一样,无论面对成功还是失败总能面带微笑。这种微笑出自内心,也因此更加动人。

4、尾山宏。

【颁奖辞】一位70岁的日本老人,承受着巨大的压力,用自己大半生的时间对日本政府侵华战争的罪行进行着不懈的追问。在他身上,人们看到了跨越国家和民族的正义力量,这力量启示着人们,在捍卫正义的道路上,人们可以超越一切界限,而唯一不能失去的就是正义响在心中的声音。

5、梁雨润。

【颁奖辞】他视百姓为衣食父母,他以人民利益为根本利益。他有着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他始终不渝地追求着为老百姓办事的政治理想,而这种追求需要莫大的正气和勇气。这样的为官生涯,架起了执政党和百姓之间的桥梁,完整地体现出一个执政党的执政原则: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而这正是百姓和国家的希望所在。

6、巴金。

【颁奖辞】穿越一个世纪,见证沧桑百年,刻画历史巨变,一个生命竟如此厚重。他在字里行间燃烧的激情,点亮多少人灵魂的灯塔;他在人生中真诚地行走,叩响多少人心灵的大门。他贯穿于文字和生命中的热情、忧患、良知,将在文学史册中永远闪耀着璀璨的光辉。

7、高耀洁。

【颁奖辞】这是一位步履蹒跚的老人,但她在实现“但愿人皆健,何妨握独贫”的人生理想的道路上却迈着坚定的脚步。她以渊博的知识、理性的思考驱散着人们的偏见和恐惧,她以母亲的慈爱、无私的热情温暖着弱者的无助冰冷。她尽自己最大的力量推动着人类防治艾滋病这繁重的工程,她把生命中所有的力量化为一缕缕阳光,希望能照进艾滋病患者的心间,照亮他们的未来。

8、达吾提·阿西木。

【颁奖辞】他隐藏起最深重的`悲痛,他紧握心灵的伤口,在他那颗流血伤痛的心里还装着更多的村民。他以一个共产党员对群众朴素的感情,在百姓中传播着温暖;他以舍我其谁的气魄,在危难的时候担当起百姓的精神支柱;他在废墟中挺起脊梁,他的坚强和无私为刚刚经历了噩梦的村民们撑起重建家园的希望。

9、成龙。

【颁奖辞】作为演员,他对事业的执着追求和顽强的拼搏精神,演绎了精彩的艺术人生,在国际影坛展现出中国影人的形象,为世界打开了一扇了解中国文化的窗口;作为公众人物,他对国家的情感和对社会的爱心影响着他人,在最需要的时候鼓舞着人们的信心,传递着人与之间的温情。

10、衡阳武警消防兵。

【颁奖辞】他们以火一样的激情投身火场,他们怀揣群众利益走向危险,他们用自己的生命捍卫了他人的生命,捍卫了武警消防兵这个崇高的职业。那壮烈的一幕将永存史册,他们勇往直前、舍生忘死的英雄气概更将长留在人们心里,那将是对什么是敬业精神的最好诠释。

议论文的写法特点篇十

议论文在写作手法上以议论为主,但有时也要运用说明、叙述、描写等手法。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的高考议论文写法及特点,欢迎阅读。

议论文主要包括三要素:论点、论据和论证方法。论点必须正确。论据是为说明论点服务的,既要可靠又要充分,事实胜于雄辩,是最好的论据。论据也可以是人们公认的真理,经过实践考验的哲理。论证的方法多种多样,常用的方法有:

1.归纳法。

从分析典型,即分析个别事物入手,找出事物的共同特点,然后得出结论。

2.推理法。

从一般原理出发,对个别事物进行说明、分析,而后得出结论。

3.对照法。

对所有事实、方面进行对照,然后加以分析,得出结论。

4.驳论法。

先列出错误的观点,然后加以逐条批驳,最后阐明自己的观点。

议论文的结构一般有引子、正文和结论句三部分。一般在引子部分提出论点,即文章的主题,在正文部分摆出有利的事实,对论点进行严密的论证,最后根据前面的论证得出结论。

1.确定论点。

论点通常在文章的第一段提出。

2.要有足够的论据,可以列举生活的实例。

3.论证要有严密的逻辑性。

所有事实、原因、理由应紧密地同结论连接起来。

4.层次要清楚。

5.态度诚恳、友好,因为议论文重在说理,以理服人。

议论文在写作手法上以议论为主,但有时也要运用说明、叙述、描写等手法。议论中的说明常为议论的开展创造条件,或是议论的补充;议论文中的叙述和描写应是为论点提供依据的因此,叙述应该是概括的,描写应该是简要的。

6.论据要充分。

欲证明自己的观点必须有充分的证据。作者可以列举事实、展示数据、提供事例、借助常识或利用亲身经历。

作文。

都有提示,因此,论点、论据一般都是确定的,我们首先应准确找出论点、论据及其间的相互关系,也即是要找出要点;然后考虑如何组织材料,也即是论证的方式,短文的写法;还应考虑文章的时态、语态等。议论文常用一般现在时,但述说过去的事实时,可用过去时态;预测将来时,要用将来时态;也经常使用被动语态;有时假设一种虚拟情况时,还需要用上虚拟语气。在考虑了短文的写法、时态、语态等后,可根据行文的需要,使用恰当的连接词,按适当的顺序将写好的句子组合成短文。

满分少年稍有失误辄遭责骂,后进儿童些微进步即迎赞许,而进退步间的衡量标准竟唯系于分数,于如此转折对比中不难看出简单以分数为指标的功利化家庭教育的现实图景,着实令人嗟叹!

孩子是父母爱的结晶,父母对孩子的爱是毋庸置疑的。几乎每个为人父母者皆希冀孩子能够成龙成凤,寄望于其在成长中能有所进益。其出发点绝对是无可非议的,但以分数论实施标准却是有失偏颇的。然而,这种标准取向却又非个例,而是具有一定普遍性的。于是有学者韩桐彦在《素质教育》一书中尖锐地把中国教育模式概括为小学听话教育,中学分数教育,大学方为知识教育。

如此家庭教育中的分数崇拜趋势是考试机制所造就的功利主义的一种集中表露。在当下中国许多家长的思想里,高分与好大学与光明未来之间是存在必然关联的。且在施行高考体制的当下,考试也的确乃是多数人进入高校学校的唯一渠道。由是,功利教育观便有了其存在的现实土壤,且在现实趋动下愈演愈烈。并产生了诸如虎妈、狼爸之类以激进高压手段帮助子女成长的现象,且不乏拥趸。

似此般教育乱象无疑是与苏霍姆林斯基的“人学”、陶行知的真教育相背离的。德国教育学家雅斯贝尔斯曾强调:“教育应是对灵魂的教育,而非理性知识与认识的堆积。”可当下现状许已是本末倒置了。家长、教师、学生往往如赫伯特、马尔库塞所形容的单向度社会中人一般为分数这一单一的指标因素所左右。并且,还沦陷到更深程度的教育领城的异化中去,丧失了支配自我的能力。

而这皆是根源于社会价值取向的单一化及教育体制机制的单一固化。众人皆追利而去,为求高校青睐而千万人同挤一独木桥。竞争的不断激化也使得教育不断畸化。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是在指责高考机制。事实上,高考已是目前实现教育公平的最优化方案之一了。而应是要求个体在此般形态下的自我审视与调整。

德国教育学家乌申斯基有言:“在教育中一切应以教育者的人格为基础。”教育者的过度功利化将致使受教育者的偏离。虽无法脱离考试分数的框架桎梏,但一定程度上对人学本源的回归。卢梭提倡“自然主义”的教育观,倡导遵循自然天性,让孩子在教育中占主动地位。或许现行体制下其难以实现,但逐渐淡化分数意识,呼唤教育回归已实乃当务之急。

议论文的写法特点篇十一

细则一般由首部和正文两部分组成。

首部。

包括标题、制发时间和制发依据等项目。

1)标题。几乎全按“适用范围+实施+文种”构成,适用范围一般多由母体公文标题来充当。一般细则的标题有两种形式:

a.由地区、法(条令、规定)名称和文种组成。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

b.由法(条例、规定)名称和文种组成。如《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

正文。

正文一般由总则、分则和附则三部分组成。总则说明制作本细则的目的、根据、适用范围、执行原则;分则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条款制订出具体的执行标准、实施措施、执行程序和奖惩措施;附则说明解释权和施行时间,有的细则还对一些未尽事宜作出说明。

正文结构形式有两种:章条式和条项式。在章条式中,第一章是总则,最后一章是附则,中间各章是分则,每章有若干条款。条项式细则不分章,各条项内容相当于章条式各条,但项目略少,内容更加具体。一般来说,根据法律制订的细则多采用章条式,根据条例或办法制订的细则多采用条项式。

实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细则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第二章行政赔偿。

第一节赔偿范围。

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五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节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

第六条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

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

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其权利承受人有权要求赔偿。

第七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

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第八条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

第三节赔偿程序。

第九条赔偿义务机关有本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第十条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的任何一个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该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先予赔偿。

第十一条赔偿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要求。

第十二条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二)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

(三)申请的年、月、日。

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

赔偿请求人不是受害人本人的,应当说明与受害人的关系,并提供相应证明。

赔偿请求人当面递交申请书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并注明收讫日期的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赔偿请求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第十三条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第十四条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供证据。

赔偿义务机关采取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期间,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赔偿义务机关的行为与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的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提供证据。

第十六条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第三章刑事赔偿。

第一节赔偿范围。

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第十八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二)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第十九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二)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五)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节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

第二十条赔偿请求人的确定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依照本法的规定应当给予国家赔偿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第三节赔偿程序。

第二十二条赔偿义务机关有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

赔偿请求人提出赔偿请求,适用本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第二十四条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的,赔偿请求人可以依照本条规定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第二十五条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

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第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处理赔偿请求,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供证据。

被羁押人在羁押期间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赔偿义务机关的行为与被羁押人的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提供证据。

第二十七条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处理赔偿请求,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必要时,可以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情况、收集证据。赔偿请求人与赔偿义务机关对损害事实及因果关系有争议的,赔偿委员会可以听取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的陈述和申辩,并可以进行质证。

第二十八条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决定;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第二十九条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设立赔偿委员会,由人民法院三名以上审判员组成,组成人员的人数应当为单数。

赔偿委员会作赔偿决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赔偿委员会作出的赔偿决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决定,必须执行。

第三十条赔偿请求人或者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诉。

赔偿委员会作出的赔偿决定生效后,如发现赔偿决定违反本法规定的,经本院院长决定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指令,赔偿委员会应当在两个月内重新审查并依法作出决定,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也可以直接审查并作出决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发现违反本法规定的,应当向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意见,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应当在两个月内重新审查并依法作出决定。

第三十一条赔偿义务机关赔偿后,应当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作人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一)有本法第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的;。

(二)在处理案件中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第四章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

第三十二条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

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第三十三条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第三十四条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第三十五条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第三十六条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

(四)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六)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八)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第三十七条赔偿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

赔偿请求人凭生效的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赔偿金。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的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支付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赔偿金。

第五章其他规定。

第三十八条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程序,适用本法刑事赔偿程序的规定。

第三十九条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

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第四十条外国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的,适用本法。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不得向赔偿请求人收取任何费用。

对赔偿请求人取得的赔偿金不予征税。

第四十二条本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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