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实施方案(模板8篇)

  • 上传日期:2023-11-20 04:37: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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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的失败可能来源于对问题的认识不准确或对资源的估算不足。在制定方案之前,我们首先需要明确问题或目标的背景和要求。了解一些成功的案例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改进和完善自己的方案。

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实施方案篇一

一、推进社区民族工作进程。20xx年,全市社区民族工作以建设团结和谐民族大家庭为目标,立足实际,强化服务意识,创新工作载体,突出重点、创造亮点,按照保持一个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创建两个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培育三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的规划,促进社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有针对性地举办一期社区民族工作专题培训班,推进县区和镇(街道办)和社区进一步深化对社区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大力普及宣传民族政策法规和基本知识,加强社区少数民族服务体系建设,维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各民族间的团结和谐,创新城市社区民族工作体制机制。

二、发挥先进典型引领作用。推动各县区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加强社区创建经验学习交流,使示范社区的好经验好做法广为人知、深入人心,互相促进,共同发展。

三、丰富社区民族工作载体。积极协调各方,主动地为示范社区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帮助示范社区不断提高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水平。充分发挥各自载体作用进一步加大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举办政策法规和民族知识有奖竞赛。加强文化娱乐和体育健身活动,促进各民族群众和谐相处。广泛宣传、推荐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加强少数民族困难群众的慰问帮扶工作。扶持少数民族就业创业。进一步加强流动少数民族人员服务和管理工作。

四、来信来访接待制度。

社区统战干部要认真做好少数民族来信来访和接待工作,将少数民族反映的情况和困难记录在册,并报请有关部门视情况给予帮助解决,对因各种原因不能解决的应及时说明情况。

五、处理突发事件制度。

社区要按确保一方平安的原则,及时处理本地区由于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事件,要及时了解情况,掌握信息动态,配合有关部门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尽量在社区内予以解决。

六、双向服务制度。

社区确立,全心全意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的理念,实行五个心须服务。一是落实民族政策,必须服务;二是利益受到重大损害,全力提供帮助支持;三是家有下岗失业的,优先介绍优先提供公益性岗位;四是居家养老全力提供优质服务;五是家政服务,由社区爱心服务社提供优惠服务。积极引导、鼓励少数民族参加社区志愿者服务活动,共同参与文明社区创建工作。

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实施方案篇二

89。

坚持。

“自愿、公正、及时、便民、属地”原则,依托司法行政、卫生行政、法院、综治、财政、公安、信访、民政等部门大力支持,社会广泛参与的人民调解工作格局,探索建立便捷、公正、高效的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医疗纠纷中的重要作用。

成立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区司法局、区卫计委、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综治办、区信访办等区级有关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政策,领导、协调、推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有关的重大事宜;听取成员单位的工作报告,研究解决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事项。建立区领导小组会议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或根据需要适时召开。

成立领导小组联络员制度,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区各医疗机构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联络员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或根据需要适时召开。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主要负责通报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情况;对医疗纠纷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对重大、疑难、复杂的医疗纠纷进行分析研究,提出解决纠纷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区医调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协调解决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中的困难与问题。

1.

区司法局。

决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中的困难与问题;会同区法院、区卫计委等部门对区医调委的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

2.

区卫计委。

负责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管理指导和监督,提高医疗质量,预防和减少医疗纠纷发生;规范医疗机构内部的医疗纠纷处理流程,妥善处理医疗矛盾;督促医疗机构通过人民调解化解医疗纠纷;组建医学专家库;加强对典型医疗纠纷及其特点的分析,预防和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支持人民调解组织调处医疗纠纷,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调处进行指导;加强同公安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维护医疗机构的正常秩序。

3.

区公安分局。

加强对医院及周边的治安管理,指导、监督医疗机构加强内部治安防范工作,保障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和医疗机构的正常秩序,对扰乱医疗机构和医疗纠纷调解场所秩序的行为依法及时处置。

4.

区法院。

负责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工作的业务指导、诉讼衔接的沟通、适用法律的释明。

5.

区财政局。

6

区民政局。

按有关规定配合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中的患者死亡后遗体火化和困难患者的临时救助。

7.

区综治办。

坚持把化解医疗纠纷矛盾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任务,负责加强医疗纠纷化解的综合协调,对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疑难、复杂医疗纠纷的化解处置承担督查督办职责。

8.

区信访办。

大力推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对于信访事项中属于医疗纠纷的,要积极引导进入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程序,协调监督配合医调办等部门就地及时化解医疗纠纷矛盾,实现信访与人民调解的有效衔接。

各镇(街)要及时了解掌握本地区医疗纠纷情况,对辖区内发生的医疗纠纷要积极协助配合做好化解工作。其他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积极参与配合做好医疗纠纷化解工作。

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区医调办)在区司法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区医调办负责组织、指导和管理全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

2.

3.

4.

5.

6.

加强与相关部门、医疗机构的联系,研究解决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中的困难与问题;

7.

总结、宣传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经验和先进典型,做好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表彰工作;

8.

9.

10.

区医调委是依法设立并从事调解医疗纠纷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接受区医调办指导。区法院、公安分局、司法局、卫计委等有关部门应当紧紧依靠党委领导,积极争取政府支持,鼓励社会各界参与,联合指导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下称区医调委)的设立,形成由区政府主导,区司法局、区卫计委、区人民法院、区公安分局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组织。区医调委下设人民调解工作室,作为区医调委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调处医调委受理的各类医疗纠纷。

区医调委设主任。

1

名,专职人民调解员。

名,工作人员。

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由区司法局、区卫计委从经验丰富的退休医务人员、退休法官、专业律师和有一定调解经验的人民调解员中推荐,区医调委择优聘用。

区医调委按照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要求,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并将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予以公示。

区医调委主要负责:对涉及本区各类医疗机构的医疗纠纷进行调解;通过调解工作,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医学知识;向区司法局、区计委局报告医疗纠纷调解工作的情况;分析医疗纠纷发生的原因,向医疗机构提出医疗纠纷防范意见和建议;提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咨询服务。

区医调委受理医疗纠纷的范围:

1.

患方索赔金额超过。

1

万元并同意人民调解的;

2.

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自愿申请的(不论索赔金额大小)。

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调解申请,区医调委应在。

3

个工作日内予以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分别向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了解纠纷的事实经过,询问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及其主要理由,根据需要向有关方面调查核实。医疗机构应根据区医调委的要求,对医疗纠纷进行先期核查并及时向区医调委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区医调委调解医疗纠纷,原则上应当自受理医疗纠纷之日起。

1

个月内调解完毕。经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可延长。

1

个月,届时仍未达成调解协议的,视为调解不成,终止调解。

1.

2

名以上与本案无利害关系的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承担调查核实、纠纷调解、制作调解协议、督促协议履行和回访当事人等相关工作。医疗机构要积极配合区医调委开展调解工作。

2.

30。

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3.

对调解不成的,人民调解员应避免矛盾激化,并引导当事人通过其他法定途径解决医疗纠纷。

区医调委应当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程序,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宣传,不断提高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公信力,促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进一步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网络建设,一是区级层面设立区医调委,负责调处医疗纠纷,并指导街镇调委会和医疗机构的医疗纠纷案件的人民调解工作;二是街镇层面,依托街镇调委会和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平台,设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站和医疗纠纷咨询点,调处辖区内简单的医疗纠纷案件;三是在各医疗机构设立医疗纠纷联络员,由各医疗机构选择熟悉卫生业务和管理,有一定医疗纠纷调处经验的同志担任,加强与区医调委、各街镇调委会的联系沟通,配合做好医疗纠纷的前期调查和调解工作,及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初期,解决在萌芽状态。

一是建立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全区公立医疗机构应投保医疗责任保险,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投保医疗责任保险。医疗责任保险承保公司在保险合同的范围内,承担医疗机构因医疗纠纷发生的赔偿。

参保医疗机构的保险费用从业务费中列支,按规定计入医疗机构成本。医疗机构不得因参加医疗责任保险提高现有收费标准或变相增加患者负担。二是发生医疗纠纷后,医疗机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医疗责任保险承保公司报告出险情况及医疗纠纷的有关情况,医疗责任保险承保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可以调查核实,医疗机构应积极配合。对保险公司承保责任范围内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协议书应作为保险理赔的依据。保险公司应早期介入,掌握情况,及时赔付,以有效维护医疗双方合法权益,切实做到案结事了。三是建立医疗纠纷赔偿准备金制度。具体由卫计委商各医院落实制度的制定履行并加强监管。

积极探索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联调联动机制,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全力化解医疗纠纷,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依托区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加强诉调对接,协助做好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协议书的司法确认和委托人民调解工作。区卫计委加强对医调委工作的业务指导,做好医疗纠纷案件的指导协调工作。医调委对通过人民调解方式无法解决的纠纷要及时引导当事人通过行政调处、民事诉讼等途径解决。根据案件调处的需要,组织动员患方所在单位、基层组织参与医疗纠纷的化解工作。对扰乱医疗机构和医疗纠纷调解场所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要依法及时处置。各医疗机构要协助配合人民调解组织做好案件的调处化解工作。

各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加强协作配合,逐步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衔接制度,推动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建设。

区医调委调解医疗纠纷,不向双方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当事人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申请人按规定缴纳鉴定费用)。

区医调委的运行经费由区财政予以保障。

区医调委的保障经费列入区司法局的财政预算,由区司法局负责使用管理,每年由区司法局制定预算报区财政审批。

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实施方案篇三

    20xx年是“五五普法”的第五年,结合社区实际,在“五五普法”和经验和不足的基础上,围绕深化创建“平安社区”这一主题,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社区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个领域的法治化水平。为此,特制定20xx年普法宣传日如下:

社区要把法制宣传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要有年度计划和检查总结。要建立和调整工作小组,坚持社区主要领导亲自抓,同时把社区工作指导员作为参与和指导社区普法工作的重点,加强培训学习,使之成为普法宣传骨干,成为推动社区普法宣传教育的排头兵。

1、充分利用有线广播电视的宣传功能,增加时间时段,扩大宣传内容,要有法律知识、典型案例、法在身边等内容。

2、要充分利用黑板报、橱窗、标语、横幅等简易实际,易行、易记的传统手段进行广泛动员宣传。

3、加强各级干部的法制教育。主要学习《行政许可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

4、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重点宣传《义务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治安处罚法》。青少年法制教育要具体结合教育部门的计划。

5、加强企业和外来人口的法制教育,重点是《交通法》、《安全生产法》、《流动人口管理条例》、《消防法》等内容。

6、完善以会代训制度,加强法制宣传骨干的培训工作。

7、积极开展与平安创建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大政方针的宣传教育。

进一步提高广大公民的法治观念和法制意识,促进全镇依法治理工作,把各类违法犯罪现象控制在最小程度,各种矛盾纠纷控制在最小范围,为社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加强检查,抓好督促落实。

1、落实普法经费,做到专款专用,确保“普法宣传”工作和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2、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措施,规范台帐资料,做到年度有计划、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

3、强化依法行政,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实施方案篇四

一、推进社区民族工作进程。20**年,全市社区民族工作以建设团结和谐民族大家庭为目标,立足实际,强化服务意识,创新工作载体,突出重点、创造亮点,按照保持一个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创建两个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培育三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的规划,促进社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有针对性地举办一期社区民族工作专题培训班,推进县区和镇(街道办)和社区进一步深化对社区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大力普及宣传民族政策法规和基本知识,加强社区少数民族服务体系建设,维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各民族间的团结和谐,创新城市社区民族工作体制机制。

二、发挥先进典型引领作用。推动各县区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加强社区创建经验学习交流,使示范社区的好经验好做法广为人知、深入人心,互相促进,共同发展。

三、丰富社区民族工作载体。积极协调各方,主动地为示范社区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帮助示范社区不断提高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水平。充分发挥各自载体作用进一步加大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举办政策法规和民族知识有奖竞赛。加强文化娱乐和体育健身活动,促进各民族群众和谐相处。广泛宣传、推荐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加强少数民族困难群众的慰问帮扶工作。扶持少数民族就业创业。进一步加强流动少数民族人员服务和管理工作。

四、来信来访接待制度。

社区统战干部要认真做好少数民族来信来访和接待工作,将少数民族反映的情况和困难记录在册,并报请有关部门视情况给予帮助解决,对因各种原因不能解决的应及时说明情况。

五、处理突发事件制度。

社区要按确保一方平安的原则,及时处理本地区由于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事件,要及时了解情况,掌握信息动态,配合有关部门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尽量在社区内予以解决。

六、双向服务制度。

社区确立,全心全意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的理念,实行五个心须服务。一是落实民族政策,必须服务;二是利益受到重大损害,全力提供帮助支持;三是家有下岗失业的,优先介绍优先提供公益性岗位;四是居家养老全力提供优质服务;五是家政服务,由社区爱心服务社提供优惠服务。积极引导、鼓励少数民族参加社区志愿者服务活动,共同参与文明社区创建工作。

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实施方案篇五

为了切实抓好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落实司法厅提出的“有纠纷去调解,有上访找司法”的口号,维护我镇的社会稳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2009年我镇人民调解工作计划如下:

眼长远、统一规划、分级实施的工作思路,逐步实现人民调解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人民调解员队伍。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镇人民调解员工作的目标是:加强组织建设,健全和规范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同时,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力争一年内使广大人民调解员能够了解自我镇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精神,进一步掌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的司法解释和《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明确人民调解工作改革的任务和要求,掌握人民调解的基本程序和方法。规范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三年内使广大人民调解员普遍掌握调解一般民间纠纷常用的法律政策知识,使驻镇人民调解员能够较熟练地运用法律知识调解疑难、复杂的民间纠纷;五年内建立一支熟悉人民调解制度、较系统地掌握与调解民间纠纷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熟练并灵活运用人民调解程序与方法,及时、优质、规范地调解民间纠纷的人民调解员队伍。

一、四落实”的要求,抓好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设立单独的调解室,规范调解文书的制作。

五、是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员年度培训。年度培训是对在岗人民调解员进行的知识更新和技能强化培训,主要任务是帮助人民调解员及时了解有关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法规、新政策,把握人民调解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交流人民调解工作的新经验、新做法,强化调解方法和技能训练,不断适应人民调解工作发展的需要。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整顿调整调解组织,抓好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

2、2月对全镇调委会主任、调解员集中培训一次,主要讲授《人民调解工作基本知识》、《调解工作的方法与技巧》、《土地承包法》、《婚姻法》、《民法》等基本的法律法规知识。

第二阶段具体实施阶段(4—10月份)。

1、4月份争取资金解决调委会组织建设,推动调解组织的规范化建设。

2、6-7月份开展一次大型的矛盾纠纷排查活动。

第三阶段(10月份)对我镇的人民调解工作进行自查,并写出自查材料。

第四阶段(11月份)迎接上级的检查验收。

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实施方案篇六

为全面实施矛盾纠纷源头治理,认真细致高效化解人民群众矛盾纠纷和来信、来访案件,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建设“平安**”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现结合**镇工作实际,经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制定本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源头治理为根本,以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为中心,以规范提高为抓手,以落实责任制为保证,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及时有效化解社会各类矛盾纠纷,切实提升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的能力,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

由镇长**同志任**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政法宣传委员何玉成同志为副主任,成员由各职能办公室负责人及各村(社区)党支部支部书记组成;各村(社区)调解委员会人员不少于x人。

(一)总体目标:实现矛盾纠纷、信访总量及群体性事件明显下降,刑事和治安案件有效控制,社会政治和谐稳定,社会治安持续向好。

(二)具体目标:加大排查力度,确保矛盾纠纷排查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排查率达到**x%;加大调处力度,做到矛盾纠纷调处及时有效,调处率**x%;加大化解力度,化解成功率达**%以上;夯实基层基础,建立完善“矛盾合力排查,问题一线解决”长效工作机制。

(一)明确责任主体,强化各级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责任。

各村(居)民委会和镇级各单位、职能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镇人民政府调解中心、司法、维稳、信访部门是协助镇人民政府具体指导、协调、督促辖区内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单位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协调机构。

(二)深入扎实地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深入基层、了解群众,全面掌握本辖区矛盾纠纷的总体情况,完善预警预测分析机制,及时发现矛盾纠纷的苗头和隐患,尤其对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要高度警惕,及时列入排查调处工作日程,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摸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

(三)完善调处化解机制,筑牢化解纠纷基础防线。

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等手段与教育、协调、疏导等办法相结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推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整合基层综治、维稳、司法、公安、信访等方面的工作力量和社会资源,健全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着力构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紧密协调配合、联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切实形成及时、就地解决矛盾纠纷的长效工作机制。

(四)建立信访工作机制,畅x解矛盾纠纷的诉求渠道。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群众的主渠道,也是掌握社情民意、解决矛盾纠纷的“窗口”。以信访工作经常化、信访机制规范化、信访渠道畅x、信访调解和谐化建设为目标,重点建立全程控制、上下联动、左右协调、运转高效的综合协调机制。

(五)建立目标责任管理机制,为化解矛盾提供领导保证。

1.落实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各业务分管领域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维护稳定第一责任人负责制、“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提高维护稳定、调处矛盾、处理突发事件、共建平安和谐社会的能力和水平。

2.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例会制度。实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例会制度,定期总结报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情况,分析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安定因素,研究重大疑难或跨镇、跨部门、跨村纠纷案件的调处方案,保证矛盾纠纷的及时化解。

3.落实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机制。坚持主动维稳的观念和“预防为主、化解为先、源头治理”的总体思路,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对重大事项可能出现的稳定风险先期预测、先期评估、先期化解,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稳重大问题的发生。

4.落实包案调处机制。对重大矛盾纠纷,实行领导包案、挂牌督办制度,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结果。做到“四定”、“三包”,即定牵头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办结时限,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提高工作效率和调处水平。

5落实督查考核机制。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考核,纳入平安建设动态管理之中。对工作进展缓慢,解决问题不力,措施责任不落实或工作不力、处理不当引发进京赴省上访或群体性事件、重大刑事案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对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年终评优一票否决。

1.调解程序。平常发生的民事纠纷按程序先由村民委员会进行调解处理;村级调解无果或调解不服的,再由村委会报告镇人民政府调解室,由镇人民调解室进行调解;人民调解无果的再由包案领导牵头负责,组织村干部、镇下村干部、辖区司法所调解员或镇级相关人员联合进行调查处理;如果实在解决不了,建议引导走法律途径,上诉解决。

2.调解应注意事项。调解过程要把握好尺度,要站在中立的角度上,不可以将私人感情及关系带到工作中来;在调解中要做到依法依规、不偏不袒、有理有据、公平正义。

3.落实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归口负责”的原则,对各村(居)民委员会、各单位排查出的各类信访及矛盾纠纷事件,落实责任主体和化解责任人(即“x+x+x+x”:x名联村领导、x名驻村干部、x名辖区民警和x名工作人员),对重点信访人员实行专班负责,同时对相关调解责任人加强跟踪督促,限期化解,做到案结事了。

4.提高群众意识。镇直各业务职能部门、各村要提高群众意识。在群众来访时要有耐心、态度要好,尽好自己部门的职责,做到不推诿,努力为群众解决问题,做好接访记录,避免引发群众闹事上访。

5.加强配合、联动。各业务职能部门、各村之间要加强联动,要紧密配合,如需派出所配合,由镇综治中心协调联系辖区派出所配合。避免把好事办成坏事,要兼顾好相关群众的切身利益,避免引起更大的矛盾纠纷。

6.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全民法制观念。各联村领导、驻村干部、要加大《信访条例》和《人民调解法》的宣传力度,引导群众依法依规,按照信访条例和规定不越级上访。

7.各村、社区、单位每月**日将矛盾纠纷和需要调解的相关信息上报到镇人民政府调解室。

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实施方案篇七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类社会矛盾日益增多,如何充分发挥镇人民调解组织在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中主力军作用显得尤为重要。本年度为了将此项工作顺利的开展下去,根据本镇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方案:

围绕和-谐建设新农村,努力实现人民调解工作六方面具体目标:在构建和完善大调解工作网络上见新成效;在建立健全和规范大调解工作制度上见成效;在建立和健全大调解联动机制上见新成效;在创新调解的方式、方法和保障见新成效;在不断拓展大调解工作领域上见成效;在提高调解队伍素质上见新成效。牢牢抓住综治中心工作平台,把人民调解抓紧、抓实、抓好、抓出新成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完善基层网络,年初开始全面摸底后,目前全镇已建立各类调委会共19个,调解工作人员共290人。健全和完善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分级调处、重大事件预警、特别防护、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信息反愧考核考评以及监督等机制,在上报区司法局的同时,也及时通报区政法委、信访局,真正把人民调解工作的功能作用发挥出来。

今年我镇安排对所辖农村社区的调解人员和负责人进行为期三天的`业务培训,通过业务素质的提高极大地提升人民调解工作在基层的权威性,也使人民调解工作获得基层干部群众的认同。

四、总结推广经验建立情况分析反馈机制,分析民事纠纷出现的新情况、人民调解出现的新问题、排查调处遇到的新困难,及时研究措施,加强人民调解实际工作的指导,在工作中总结经验,用经验指导工作,用经验促进人民调解工作发展。

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实施方案篇八

观湖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将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社区司法调解工作大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司法行政会议精神,大力加强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维护和-谐稳定。为此,为确保全年社区民事调解工作落到实处,巩固,完善和提高,全面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大调,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1、利用宣传栏等社区宣传阵地,张贴法制宣传的各种文字和图片材料。

2、组织人民调解信息员和居民小组组长,通过会议、讲座等形式,宣传讲解人民调解工作业务知识,法律常识并通过他们广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精神。

根据社区人员的变动及工作需要,及时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成员,按时对文化程度,基本素质以及工作积极性等方面不能适应形式发展需要的人员进行更新,确保社区调解组织网络的生机和活力。

提高调解效率,通过公考,公正的操作程序,杜绝人情调解,暗想调解,努力提高群众的满意程度。

本年度的调解工作,仍然以防止民转刑,民间纠纷激化,群众性上访时间作为排查的工作中心,任然调防结合,充分利用社区组织和民间的力量,力争使民间纠纷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达到100%和98%以上。

社区的多样性决定了调解工作的复杂性,因此,本年度将不断拓宽思想,改进工作方法,针对不同矛盾纠纷多讨论,多思考,努力寻求新的工作策略,从多方面吸取经验,以达到好的调解效果,计划从五个方面入手:

1、组织社区调解信息员进行二至三次的培训和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2、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加强宣传,规范调解协议书的制作。

3、进一步完善居民组长,充分发挥他们的信息优势,引导他们全方位发挥群体优势参与到调解工作。

4、深入开展社会矛盾大调解机制建设和运行,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对照执行。

5、依据开发区工作要求,认真组织矛盾纠纷调解数据统计制度,准确按时上报。

要以创市优秀调解委员会为工作目标,按照序时进度,做好每个阶段工作,突出重点,狠抓每个细节,不轻易终止调解,使调解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

总之,本年度调解工作要以提高居民的自身素质为着眼点,不断转变他们的思想理念,以人为本,从多方面来实现民事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标本兼治,努力实现和-谐的社区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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