厕所管理制度(模板11篇)

  • 上传日期:2023-11-11 08:0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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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回顾写总结时,我们需要注意总结的篇幅和字数,以免过度冗长或过于简单。通过阅读这些总结范文,我们可以看到不同人在总结过程中的思考和反思,对我们的写作会有很大的帮助。

厕所管理制度篇一

一、切实加强对公共厕所(盥洗室)的管理,落实专人负责清洁卫生和设施维护工作。

二、公共厕所(盥洗室)每天至少打扫二次,保持地面、便槽、洗水池内无垃圾杂物。每周一卫生大扫除,安排专人打扫,重点清除墙面、门窗灰尘、污垢。

三、确保公共厕所(盥洗室)正常供水,在频繁使用时段, 保持水冲式厕所间歇冲水,防止粪便堆积、外溢。

四、每周两次以上对公共厕所(盥洗室)进行消毒除臭处理苍蝇、蚊虫孳生季节积极采取灭杀措施。

五、经常检查公共厕所(盥洗室)供水和水冲设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定期清理化粪池和出口通道,保证畅通无堵塞。

六、干部职工要文明如厕,爱护公共厕所(盥洗室)设施, 讲究清洁卫生,节约用水。大小便要入槽,便后要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抛杂物,不乱涂墙壁。

厕所管理制度篇二

为了创建文明工地和国家卫生城市,搞好厕所卫生,提高健康水平,减少疾病,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厕所每天至少打扫二次,由专人负责保洁。

2、厕所内不准乱涂乱画,发现一次除擦掉以外,罚款10元。

3、用指定的`草纸,不能用报纸,香烟纸及其它不易冲洗的硬质纸,以防止下水道堵塞,如发现每次罚10元。

4、每个职工都有使用和保洁的义务,大便要入沟,不能站在大便坑外小便,以免弄脏蹲坑。

5、每个职工都有监督,检举制止不卫生行为,对举报者给予适当的经济奖励。

6、每个月由生活卫生管理负责人组织人员进行检查。

厕所管理制度篇三

一、切实加强厕所管理,落实专人负责清洁卫生和设施维护工作。

二、厕所每天打扫一次,确保地面、便槽、洗手池内无垃圾杂物。

三、厕所每周进行二次扫除,负责班级重点清理墙面、门窗灰尘、污垢等。

四、每周对厕所进行消毒除臭处理。苍蝇、蚊虫孳生季节积极采取灭杀措施。

五、师生文明入厕,爱护厕所设施,讲究清洁卫生,节约用水。小便要入槽,便后要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抛杂物,不乱涂墙壁。

六、师生若违不文明条例者,学校将通报批评。

厕所管理制度篇四

1、保持地面洁净,禁止在厕所里随地吐痰、乱扔瓜皮果核、废纸屑等。

2、禁止在厕所的墙壁、隔板乱涂乱画。

3、小心爱护卫生间内的公共财物(门、窗、水池、水龙头、磁砖等等),无意损坏者,及时做出赔偿。不爱护,有意毁坏者,严厉处罚。

4、节约水电,使用后请及时关上。

5、如厕时,垃圾入篓或扔入便渠,不得扔于地面。

6、便池课间要随时冲净。

7、地面保持无垃圾,要勤拖,保证干净清洁的卫生间。(拖把拧干水后再拖地,以防地面积水。)。

8、磁砖擦干净,不留污迹。(包括盥洗台下的部分)。

厕所管理制度篇五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建设和管理,提高公民的公共卫生意识,根据《沈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共厕所,是指供城市居民和流动人口共同使用的厕所。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和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地区公共厕所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第四条市城市建设管理局是本市公共厕所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的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办法的实施。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具体负责本区公共厕所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第五条本市车站、机场、商店、宾馆、饭店、医院等公共服务单位的内部厕所务必免费开放,供公众使用。鼓励沿街机关、企事业单位及非经营性场所免费对外开放内部厕所。

第六条本市公共厕所的使用不得向公众收费。

第七条本市公共厕所的建设应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公共厕所总体规划由公共厕所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编制。

第八条下列地区和场所应当按规划建设公共厕所:

(一)广场和主要街路两侧;

(二)火车站、汽车站、机场、展览馆、商店、体育场馆、影剧院、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

(三)各类市场;

(四)居民住宅区。

第九条公共厕所建设间距应当贴合下列标准

(一)一、二级街路为500米至800米;

(二)流动人口高度密集的区域为300米至500米;

(三)一般街路为800米至1000米;

(四)新建居民区为500米至800米,未改造的居民区为100米至150米。

第十条公共厕所建设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与工程总体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竣工投入使用,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工程建设总体费用中。新建的公共厕所务必是水冲型或生态环保型。

厕所管理制度篇六

为提高学校卫生保洁工作水平,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特制定厕所保洁工作管理制度如下:

1、要保持地面干净,无脏物、积水、烟头、纸屑及废弃物。

2、保持门窗、墙壁清洁,无蜘蛛网、积灰、无乱帖乱画现象。定期用洁厕精等重点去污,保持瓷砖、地面、水盆台面洁净,保持地面、便槽、洗手盆及拖把池内无垃圾杂物。

3、经常检查厕所(盥洗室)供水和水冲设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4、厕所要坚持日冲4次,做到无臭味,便池无尿碱,便槽无积垢。冲刷时间为上午8:009:00、10:3011:30;下午:2:00300、4:305:30。

5、便卫生纸筐,每天要清理一次,讲究清洁。保持厕所通风良好。

6、对各种清洁用具,要注意保养、维修,并妥善保管,以延长其使用期。

7、师生要文明用厕,爱护厕所(盥洗室)设施,讲究清洁卫生,节约用水。

4、小学学校厕所卫生管理制度

1、管理人员要切实负起职责,加强管理。夏季高温期要开窗通风,雨天或冬季低温要关掉窗户,挂上保温门帘。

2、便后要手纸入篓,严禁投入池内,切勿将废塑料、垃圾等杂物投入池内。

3、小便入池,严禁在厕所随意随地小便。

4、筏作人员严禁使用冲厕系统。

5、卫生厕所粪池严禁使用农药及有害化学药品。

6、持续地面、墙体、屋顶干净卫生,严禁在墙面乱写乱画。

7、按时打扫厕所卫生。各班级学生轮流每一天清扫两次(早上7:10―7:40,下午1:00―1:30),不能将污水排入便池内,不能在厕所内的水龙头上涮拖把。

8、学校把卫生厕所打扫纳入班级评估,如打扫不彻底将扣除班级积分。

9、如果检查发现将手纸没有投入纸篓,要进行处罚。

10、每个学生要爱护厕所及沼气池内设施。

厕所管理制度篇七

1、服从管理,工作态度用心、主动。

2、言行举止礼貌,精神面貌好。

3、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4、清洁用品和工具节约使用,负责保管。

5、爱护公物,经常检查,发现走廊、楼梯、厕所、会议室等公共场所门窗、设施、灯具等损坏及时向总务处报告,并催促及时维修。持续校园设施设备完好。

6、休息间、工具间干净整洁,不乱堆乱放。

二、日常工作。

7、每一天上下午各打扫教学办公楼厕所卫生一次,做到地面干燥,大小便槽内无尿碱尿渍,无明显臭味。

8、厕所卫生纸篓垃圾每一天下班前清倒干净;厕所里拖把每一天清洗干净,挂放整齐;厕所墙顶、水管上做到无蜘蛛网和灰尘。

9、每年暑期用药水将保洁区域的厕所清厕一次。

三、其他。

10、节假日、寒暑假等按规定时间休息外,要认真完成总务处布置的假期保洁工作。

11、用心主动认真完成总务处布置的其他临时任务。

厕所管理制度篇八

一、切实加强厕所管理,落实专人负责清洁卫生和设施维护工作。

二、厕所每天打扫3次,确保地面、便槽、洗手池内无垃圾杂物。

三、厕所每周进行二次大扫除,清洁工人重点清理墙面、门窗灰尘、污垢等。

四、每周对厕所进行消毒除臭处理。苍蝇、蚊虫孳生季节积极采取灭杀措施。

五、师生文明入厕,爱护厕所设施,讲究清洁卫生,节约用水。大小便要入槽,便后要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抛杂物,不乱涂墙壁。

六、师生若违反不文明条例者,学校将通报批评。厕所卫生管理人员职责。

1、厕所管理专人负责,并进行定期检查。

2、禁止在厕所里随地吐痰、乱扔瓜皮、果核、纸屑等废弃物。

3、禁止厕所的墙壁、隔板乱涂乱画。

4、大小便池要随时冲洗,并及时清查厕所内垃圾。

5、保持洗手池、地面、大小便池的清洁干净,做到无积水、无尿碱、无污物、无异味。

6、加强师生清洁理念教育,注意卫生、文明如厕。

厕所管理制度篇九

1、厕所搭建必须远离食堂不小于30m,男女厕所要有明显标志。

2、搭建厕所要有符合规定的化粪池,严禁粪便直接排入河道或下水道。

3、厕所大便槽小便池必须用白瓷砖铺贴,保持瓷砖洁白,无黄斑、尿迹,无臭味。

4、厕所要装置自动冲洗水箱,坑位数与项目人数相适应,冲洗设施、照明设施要保持完好。

5、厕所要指定专责保洁员加强管理,厕所门窗清洁,地面整洁,无积水,厕所内无垃圾、无臭气,保持清洁。

6、高层建筑三层以上,每隔一层设简易厕所,要有围护及标志,有专人打扫。

厕所管理制度篇十

第三章:城市公厕的建设和维修管理。

第四章:城市公厕的保洁和使用管理。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礼貌建设,加强城市公厕管理,提高城市公厕卫生水平,方便群众使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城市(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的公厕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厕,是指供城市居民和流动人口共同使用的厕所,包括公共建筑(如车站、码头、商店、饭店、影剧院、体育场馆、展览馆、办公楼等)附设的公厕。

第四条:任何人使用城市公厕,都应当自觉维护公厕的清洁、卫生,爱护公厕的设备、设施。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公厕的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城市公厕的监督管理。

城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城市公厕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城市公厕应当按照“全面规划、合理布局、改建并重、卫生适用、方便群众、水厕为主、有利排运”的原则,进行规划建设。

第七条:城市公厕规划是城市环境卫生规划的组成部分,应当由城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及公共建筑设计规范进行编制。

第八条:下列城市公共场所应当设置公厕,并应当设立明显的标志或指路牌:

(一)广场和主要交通干道两侧;

(二)车站、码头、展览馆等公共建筑物附近。

第九条:城市公厕应当修建在明显易找、便于粪便排放或机器抽运的地段。新修建的公厕外观应当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公厕规划用地或者改变其性质。

建设单位经批准征用的土地内含城市公厕规划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城市公厕规划和城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修建公厕,并向社会开放使用。

第十一条:城市公厕的建设和维修管理,按照下列分工,分别由城市环境卫生单位和有关单位负责:

(二)城市各类集贸市场的公厕由集贸市场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三)新建、改建居民楼群和住宅小区的公厕由其管理单位负责;

(四)风景名胜、旅游点的公厕由其主管部门或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五)公共建筑附设的公厕由产权单位负责。

本条前款第二、三、四项中的单位,能够与城市环境卫生单位商签协议,委托其代建和维修管理。

第十二条:新建的公厕应当以水冲式厕所为主。对于原有不贴合卫生标准的旱厕,应当逐步进行改造。

第十三条:影剧院、商店、饭店、车站等公共建筑没有附设公厕或者原有公厕及其卫生设施不足的,应当按照城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新建、扩建或者改造。

第十四条:公共建筑附设的公厕及其卫生设施的设计和安装,应当贴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标准。

第十五条:对于损坏严重或者年久失修的公厕,依照本章第十一条的规定,分别由有关单位负责改造或者重建,但在拆除重建时应当先建临时公厕。

第十六条:独立设置的城市公厕竣工时,建设单位应当通知城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的部门参加验收。凡验收不合格的,不准交付使用。

第十七条:城市公厕产权单位应当依照《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管理好公厕档案。非单一产权的公厕,由城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有关单位代为管理。

第十八条:城市公厕的保洁工作,依照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分别由有关单位负责或者与城市环境卫生单位商签协议,委托代管。

第十九条:城市公厕的保洁,应当逐步做到规范化、标准化,持续公厕的清洁、卫生和设备、设施完好。

城市公厕的保洁标准,由城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条:城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公厕的卫生及设备、设施等进行检查,对于不贴合规定的,应当予以纠正。

第二十一条:在旅游景点、车站、繁华商业区等公共场所独立设置的较高档次公厕,能够适当收费。具体收费办法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方案,经同级人民政府物价、财政部门批准。所收费用专项用于公厕的维修和管理。

第二十二条:城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于在城市公厕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三条: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城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能够根据情节,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或者罚款。

第二十四条:对于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城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能够责令其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处以罚款:

(一)在公厕内乱丢垃圾、污物,随地吐痰,乱涂乱画的;

(二)破坏公厕设施、设备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公厕使用性质的。

第二十五条:对于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擅自收费或者滥收费的,由当地物价部门的物价检查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六条:对于违反本办法,同时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能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来源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八条:未设镇建制的工矿区公厕管理,能够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九条: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能够根据本办法制订实施细则,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发布。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一九九一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厕所管理制度篇十一

1、厕所由行政办公室或物业管理部门指定专人每日保洁二次。

2、厕所地面无积尿、痰迹、污物等现象,门窗、隔断板墙、照明灯具、标牌等设施整洁。

3、小便池无尿碱、水锈、污物,大便池无粪迹,墙围壁无痰迹、蜘蛛网。

4、厕所内无乱贴、乱挂、乱画。

5、痰水盒、洗漱镜清洁明亮。

6、定时喷洒灭蟑、灭蚊蝇药物及除臭剂等,做到厕所内无蟑螂、蚊蝇、无异味。

7、厕所门窗要有纱窗、纱门等防蚊蝇设施。

xxxx中s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