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小区停车收费申请书(精选8篇)

  • 上传日期:2023-11-23 00:2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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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是一种持续不断的过程,我想我们需要保持学习的热情和精力。写一篇完美的总结需要我们对过去的经历和成果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估。通过阅读这些总结范文,我们可以了解到不同人在总结中的思路和方法。

小区停车收费申请书篇一

自20xx年10月1日开始实施城区道路停车收费管理以来,有效缓解了停车供需矛盾,改善了市民停车及出行环境,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文明停放行为,保障城区道路交通畅通有序,合理使用城市公共资源,本着"畅通为民、有偿使用"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施停车收费以来我区实际情况,区政府决定在城区道路继续实施停车收费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自20xx年11月1日起实施。

二、实施范围:长寿主城区符合条件的车行道、人行道及市政设施用地。

三、实施主体:由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负责停车泊位勘划,区市政局负责道路机动车停车费的征收,区财政负责对停车泊位收费收入使用的管理。

四、收费标准及收费时段:执行区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特殊路段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区市政管理部门另行设置。

五、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加强对城市道路违章停车、违章设置泊位等行为的`巡查监管,及时查处违章行为;区市政局加强对人行道违章停车的巡查监管,及时查处违章行为;区公安、建设、发改、工商、财政等部门依法加强对机动车停放管理的监督检查。

六、对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通告由区市政局负责解释,《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区道路实施停车收费管理的通告》(长寿府发〔20xx〕99号)同时废止。

xx人民政府。

20xx年xx月xx日。

小区停车收费申请书篇二

尊敬的xx业主、租户:

您好!

由于我小区内道路狭窄,地面进出和停放的机动车辆过多,严重影响了老人、小孩和行人的出行安全,同时也影响了部分业户的正常休息,给小区带来了一定的不安全隐患。时逢汛期,为了避免意外情况的发生,保证小区内道路(消防通道)畅通和广大业主及使用人的人身安全,特通知如下:

3、请在地下停车场停车的业主及使用人自觉的将自己的机动车辆按规定的位置停放,不按规定位置停放或停放在车位外的车辆,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该车辆自行承担。

为了维护您和他人的利益,希望有机动车辆的业主及使用人不要将车停、堵在大门口侧及消防通道上,以避免损害其他业主的正当权益;如在小区内出现紧急情况时,因车辆停、堵在大门口,至使救援抢险的车辆(如:急救、火警、110车等)无法及时进入小区,而延误时间,所造成的严重后果,由停、堵住大门车辆的车主负全部责任。望广大业主及使用人积极配合,共同维护小区的秩序,创造更加和谐有序的小区环境。

小区停车收费申请书篇三

尊敬的xx业主、租户:

您好!

近期业主反映小区门岗执勤力度不够,车辆检查不够严格,车辆乱停放和占用他人车位情况严重,车辆刮蹭偶有发生。为加强小区的安全性,方便各业主,营造一个让业主放心的和谐小区,物业公司定于11月17日起实施车辆管理和通行证制度:

一、小区车辆凭《中海xx庄园专用车证》进入小区。

二、没有本小区车辆通行证的车辆未经核实不允许进入小区。

三、所有访客和车辆需在门岗与业主核实后方可进入。

四、装修送货车辆凭装修出入证进出。

五、严禁车辆乱停乱放和占用他人停车位。

六、请不要为非本小区车辆代办出入证。

未办理车证的业主请您到物业办公室登记办理,没有领取车证的业主请您尽快到物业办公室领取,已有车证的业主请您在进出小区门岗时放在车辆明显位置以便于安管人员查看,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车辆通行制度将于本月十七日正式实施!

请广大业主予以理解和积极配合!

小区停车收费申请书篇四

尊敬的各位业主/住户:。

小区地下停车场已于20xx年1月1日正式交付使用,设施设备已可正常运行。为维护业主的利益及更好管理地下停车场秩序,经研究决定自20xx年2月11日起正式启动永基·世纪名门地下停车场收费系统。具体临时管理条例如下:。

一、已购买汽车停车位业主(车主):。

凭申购合同及业主有效证件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蓝牙识别出入卡,汽车蓝牙卡100元/张,并按《业主临时管理规约》交纳每月25元物业服务费,半年缴纳一次费用.

二、未购汽车车位已入住的业主(车主):

如需进入地下停车场长期停放车辆的,可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车位租用手续,需停放在划定租用车位内,汽车车位租用费300元/月/位(已含物业服务费),办理蓝牙识别出入卡(押金100元/张),并签订临时停放协议。

三、装修阶段未入住的业主:

如带有装修材料需进入地下停车场卸货的,经确认登记后,可进入地下停车场,卸货后迅速驶离(不超3小时)则免收场地资源费。超出免费时间按第四项收费标准收取费用,装修完毕入住之日起,车辆如需进入地下停车场停放,按以上第一项或者第二项执行.

四、来访人员(包括业主亲属)汽车:

五、业主摩托车、电动车:

已购买车位的业主请凭认购合同及业主有效证件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出入卡权限,并按《业主临时管理规约》交纳每位5元/月物业管理服务费,电动车/摩托车车位租用费15元/月/位(已含物业服务费),费用均不包含电动车充电费,充电费另计;来访车辆请停放小区外公共区域(免费停放)。

六、外来装修人员及装有装修材料车辆:

经秩序员确认登记后可进入地下停车场卸货,卸完货迅速驶离。如不驶离,从入门时间计起停放2小时内免收停车场地资源费,超过2小时起至4小时内按人民币5元/辆收取场地资源费;超过4小时至8小时内按人民币10元/辆计收,超8小时至24小时内按人民币20元/天/辆计收。

七、租用停车位不得擅自转让和转借。在进出、停放地下停车场的过程中应遵守相关管理规定,服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做到安全出入,有序停车。

八、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和人员均应维护好各类标识、标志,不得损坏或故意破坏停车场内的设备、设施,发生碰撞损坏须按价赔偿。

请已购买地下停车场车位的业主尽快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相关使用手续,暂未购买停车位需停放车辆到地下停车场的业主,请及时到金悦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租用手续。以免给您的出行造成不便,谢谢您的合作!

xx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小区停车收费申请书篇五

今年,我街党工委、办事处根据区城建工作会议的精神和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关于城市建设和管理的总体规划及推进小区物业管理的具体要求,坚持社区建设与管理水*同步发展的原则,结合我街物业管理工作推进情况,在去年工作思路的基础上,对我街物业管理的任务和思路及时进行了调整:在对辖内各社区进行实地调查、科学研究的基础上,以条件是否成熟为标准,采用全封闭、半封闭、强制型三种模式,按照“示范带动,街群互动,全面推动”的思路,力争达到全街物业管理覆盖率100%,接受验收85%的目标。

一、物业管理工作的推进情况。

1、领导重视,思路明确。今年区实事求是地对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思路进行了调整,为我街的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了方向。街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物业管理工作,在党工委会议、全街工作会议、中心组学习等各级各次会议上反复强调,并专题讨论,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对物业管理和物业管理公司的概念有了更清醒的认识。并及时转变观念,物业管理工作从小范围开展转向在15个社区全面推进。以此为基础,年初即确定了今年的工作思路是实现三项重点工作的突破,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必须有所突破,小区物业管理必须有所突破,社区民主自治、议行分设工作必须有所突破。这三项工作是互相关联、互相促进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龙头,小区物业管理是突破口,社区民主自治是基础,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作为改善社会治安的基础措施、推动社区三个文明建设的实现手段,一定要抓紧抓好。

2、成立推进物业管理工作组。

3月底,成立以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各线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的街推进物业管理工作组,每位副主任负责2个小区整治建设及推进工作的组织、管理、协调。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管科,负责日常推进工作。同时,以各社区居委会为单位分别成立以社区居委会主任为组长的社区推进物业管理工作组,负责具体的推进工作,由城管科统一管理和跟进。

4、做好基础性工作,一是分别摸清小区内已引入和未引入物业管理的大楼数,未引入物业管理的每栋大楼选出楼长,在此基础上,成立物业管理推进委员会;二是摸查辖区内的特困户,以及需安装和维修的防盗门数目,由综治办牵头,争取6月份上门安装和维修防盗门;三是充分发挥3支队伍的作用,即救济户巡逻队、义工巡逻队、保安员队伍。根据救济户每周为社区义务服务2小时的规定,安排救济户义务维护社区治安,并已统一和义工巡逻队统一安排好值班表;四是实行基本型物业管理的小区,增加保安进行巡逻。

5、发挥好示范带动的作用,既要全面推进,又要有所侧重,突出重点和特色。我街以今年创建的住宅小区为示范点,结合对小区的整体规划,积极引导居民群众,争取采取综合物业管理模式。初步决定在物业公司的配合下,小区的物管推进工作分几步走:

(1)环境改观。包括围墙的粉刷,几个横马路的整治,人行道路面按高标准铺设;

(4)改善治安。在主干道路口设拉闸,在部分通道口设路卡,主要路口设治安亭,限制外来人员和车辆的进入,各车辆保管站的保安同时负责本路口或路段的治安,小区内增加保安巡逻,各保安联动,基本上形成一个封闭的小区。

(5)加大宣传力度。在主干道两侧建宣传长廊,物业宣传要进入每家每户、每个机团单位;召开社区论坛,请机团和居民对小区物业管理、社区建设提建议,提高大家对物业管理的认识和支持力度。

小区停车收费申请书篇六

随着停车场管理系统的逐渐增多,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也日趋完善,根据规定停车场必须具有“五有”办场标准,即有完善的开办手续、有安全围栏(围墙)设施、有值班岗亭、有工作责任制度、有专职保管员,同时建立完善的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下面是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中的几点基本要求:

一、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中规定:停车场必须在出入口设立明显的标志,写明停车场名称、性质(白天、日夜)、类别等。

二、机动车保管场的'各种管理制度及收费标准必须张贴在出入口明显的位置,实行“三公开”制度,即公开保管场责任人、公开保管员姓名和照片、公开收费标准。

三、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规定:停车场必须备有消防器材,悬挂在场内各方便取用之处。

四、停车场只作机动车保管之用,停车场内不得进行车辆维修、装卸货物、拉客营运、摆卖等经营活动。

五、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规定:停车场内不准搭棚住人,不准闲杂人员进入或滞留。场内须设置若干垃圾箱,并定期清洁打扫。

六、属永久性固定停车场必须用油漆划出停车位,并按位编号,临时停车场也必须因地制宜,尽可能划位和编号。

七、开办摩托车保管业务的停车场必须统一集中保管,设立摩托车停放架,露天保管的必须搭建整齐规范的摩托车避雨棚,并按位编号。

八、停车场内所有车辆必须摆放整齐划一,通道内严禁停车。装载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车辆禁止进入场内保管。

小区停车收费申请书篇七

尊敬的s城业主(住户)。

您好!为了维护公共环境和您的财产安全,请您自觉遵守业主文明公约,不要将非机动车辆停放在单元门口、单元大厅、楼层过道等公共区域,影响园区安全秩序和他人的出行。

请您将爱车停放在指定地点,具体地点如下:

一期:10号楼4单元负一层、21号楼南侧(自行保管)。

二期:12号楼北侧(自行保管)。

三期:4号楼2单元负一层。

四期:14号楼负一层。

五期:9号楼1单负一层。

对于乱停乱放的现象,物业公司将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如您有其他意见或建议,可致电z物业服务中心24小时电话8xxxx0,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社区需要您我共同维护,感谢您对小区非机动车辆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z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客服部。

二零**年*月*。

小区停车收费申请书篇八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停车收费办法是什么,有哪些相关规定?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小区停车收费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一条 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停车收费行为,促进汽车消费,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0]933号)和《宁波市住 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物业管理公司依法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范围内提供停车管理服务,可按本办法收取停车管理费。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住宅小区,是指达到一定规模,基础设施配套比较齐全的居住生活区,包括居住区、小区、组团。

第四条 住宅小区停车应具备停车场地,并配建照明、通讯、排水、消防等设施,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明显标志标线,保障车辆安全进出。

如需在住宅小区内道路设置停车场地的,在不影响正常交通和业主、住用人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征得业主管委会同意后,方可划定车位。

住宅小区道路停车场地仅限于本住宅小区内业主、住用人停车和外来人员临时停车;禁止在住宅小区道路停车场地包月停放大客车、1吨及以上货车和外来车辆。

第五条 停车管理服务内容和职责:(一)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二)对车辆进出进行登记;(三)维护车辆通行和停放秩序,对停放的车俩进行巡查;(四)负责公共停车场地的卫生及其维修;(五)定期清点场内车辆。

第六条 停车管理费分别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

(二)产权属物业管理公司所有(或物业管理公司代理)的停车场地和停车车位(库)的停车管理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第七条 产权属业主共同所有的公共停车场地的停车管理收费标准:

(一)室内集中车库停车管理费

1、包月停车管理费:

(1)住宅小区住用人车辆收费标准:7座以下客车和3吨以下货车每辆每月120元;7座及以上客车每辆每月150元。二轮、三轮摩托车每辆每月30元。三轮非机动车每辆每月20元。

(2)外来车辆收费标准:7座以下客车和3吨以下货车每辆每月180元;7座及以上客车每辆每月220元。二轮、三轮摩托车每辆每月50元。三轮非机动车每辆每月30元。

2、临时停车管理收费标准:4小时内,汽车每辆(次)3元,二轮、三轮摩托车、三轮非机动车每辆(次)2元;超过4小时,汽车加收每4小时3元,二轮、三轮摩托车、三轮非机动车加收每4小时2元;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算。每天(连续时间24小时)收费,汽车超过没辆12元,按12元收取;二轮、三轮摩托车、三轮非机动车超过每辆8元的,按8元收取。

(二)室外露天停车场地停车管理费

1、包月停车管理收费标准:7座及以下客车和1吨以下货车每辆每月120元;二轮、三轮摩托车每辆每月30元。

2、临时停车管理收费标准:1小时内不收费;1小时以上至4小时内,汽车每辆(次)2元,二轮、三轮摩托车每辆每(次)1元;超过4小时,汽车加收每4小时2元,二轮、三轮摩托车加收每4小时1元;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算。

第八条 产权属业主、住用人所有的停车车位(库)的停车管理收费标准:

室内集中车库停车管理费,汽车每车位每月30元。底层独用汽车库不得收费。

第九条 产权属物业管理公司所有(或物业管理公司代理)的停车场地和停车车位(库)的停车管理费,允许物业管理公司在基准价格基础上+/—20%幅度内确定收费标准。

(一)、室内集中车库基准价格标准

1、包月停车收费标准:汽车每辆每月300元,二轮、三轮摩托车、三轮非机动车每辆每月50元。

2、临时停车收费标准:汽车每辆每小时2元,二轮、三轮摩托车、三轮非机动车每辆每小时1元。每辆(次)收费不足2小时的,按2小时收费;2小时以上,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每天(连续时间24小时)收费,汽车超过每辆18元,按18元收取;二轮、三轮摩托车、三轮非机动车超过每辆10元的,按10元收取。

(二)、室外露天停车场地基准价格标准由物业管理公司另行报当地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条 特种车辆执行公务时停放,免收停车管理费。

第十一条 自行车停放,原则上不得收费。如遇特殊情况确需收费的,须另行报当地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 物业管理公司应与车辆包月停放用户签订停车服务协议,明确各自职责。

第十三条 车辆进出实行登记制度,并发放车辆进出时间联系单,严格按规定收费。

第十四条 停车管理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物业管理公司须在停车场地或收费处公开张贴由当地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统一监制的'价目表,标明停车场地产权属性、停放车辆类型、服务内容、计量单位、收费标准和投诉、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依法加强对停车管理收费的监督检查。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进行查处。

第十六条 实施物业管理的高层公寓、别墅等高标准住宅小区,如执行本办法收费标准有困难的,物业管理公司可另行报当地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七条 实施物业管理的非住宅小区的其他住宅,其停车管理费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实施物业管理的的非住宅小区的非住宅,其停车管理费按宁波市物价局有关社会公共停车场收费管理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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