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犯记录申请书 申请无犯罪记录申请书(三篇)

  • 上传日期:2023-01-17 15:37: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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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最新无罪犯记录申请书一

故意伤害罪无罪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相关规定,律师事务所律师接受被告人l某家属的委托,担任其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的辩护人,我们仔细查阅了案件所有证据材料,会见了被告人l某,对本案有了清楚的了解,结合庭审活动,根据证据证明的事实与相关法律规定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供法庭审理时参考:

在发表正式辩护意见之前,辩护人首先对这起伤害案件中遭受不幸的被害人深表痛心。在此,被告人及其亲属也委托辩护人向被害人家属转达其最深深的忏悔!但是,痛心之余,作为被告人的辩护律师,也有责任依法就本案事实认定以及法律适用问题予以阐述,以协助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朱某作出公正的判决。

一、同意被告人y某的辩护人关于y某过失致人死亡的辩护观点。由于过失不能构成共犯,如果y某过失致人死亡罪成立,那么,被告人l某、p某不构成犯罪。

二、起诉书指控的故意伤害罪不成立,被告人l某不构成犯罪。辩护人在此作无罪辩护。

(一)被告人l某、p某由始到终没有伤害f某的故意。

第一,根据y某、l某的供述,......l某与f某没有仇恨,没有伤害f某的动机。

第二,根据被告人y某的供述,y某与f某是认识的,可以说得上是朋友关系......说明y某本来是没有伤害故意的,l某、p某就更加不可能产生伤害的故意。

第三,l某关于“感觉到y某可能要打f某”口供中的表述只是一种猜测,更加没有与y某达成共识,甚至共谋。

综上所述,l某没有产生过伤害f某的故意,也没有产生过帮忙他人伤害f某的故意。

(二)被告人l某与p某没有对f某实施故意伤害的行为

(具体描述)

(三)l某没有因故意或者过失而置f某于危险境地。

l某不是f某有特定义务的人,也没有与f某存在法律上或者合同上的关系,双方都是成年人,l某没有照顾f某的义务......

(四)被告人l某对f某受到伤害无法预见,对f某的处境存在危险也无法预见。

(根据供词等证据相互印证说明)

综上所述,被告人l某没有伤害的故意与行为,无法预见特定的危险性,故意伤害罪不成立,无需承担刑事责任。本案是一起命案,固然要慎重处理,必须严格把握刑诉法的证据标准,必须达到证据确凿充分,排除合理怀疑。该判无罪就应当判无罪。

三、在法院认定l某有罪的情况下,请考虑以下从轻处罚情节:

1、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自动投案:虽然归案时没有如实供述,但起码是自愿地、自动投案,可以酌定从轻处罚。

3、l某是家中独子,家中还有接近六十岁的母亲需要赡养;而且还有一个两周岁的孩子需要抚养。请求法庭予以考量。

以上辩护意见请法庭考虑、接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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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无罪犯记录申请书二

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2条第1款的规定,我接受_________________(主要犯

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案由)一案的犯罪嫌疑人

_________________的委托,担任他的辩护人,为他进行辩护。

在此之前,我研究了______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对本案的起诉书,查阅了卷宗材料,会见了

犯罪嫌疑人,走访了有关证人,并且对现场进行了勘察,获得充分的事实材料和证据。

我认为起诉书在认定事实上有重大出入(或者事实不清、定性不当等)。理由如下:

________________

综上所述

我认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__________条第__________款之规定,请求检察机关对本案犯罪嫌疑人

_________________不予起诉(或请求法庭对被告人宣告无罪或免除处罚或从轻、减轻处罚)。

辩护人:_______________

最新无罪犯记录申请书三

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__________县人民检察院指控刘__________勇犯非法采矿罪一案,__________律师依法接受辩护委托后,仔细查阅案卷材料,会见犯罪嫌疑人,研究起诉书,又自始至终的参与今天的庭审活动,现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与公诉人商榷,供合议庭考对该案合议时采纳。

一、公诉机关起诉书指控:_______________“刘__________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而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点矿种,造成矿产资源破坏,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是错误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和1991年1月15日国发5号《关于将钨、锡、锑、离子型稀土矿产列为国家实行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的通知》的规定,风化花岗岩矿产不属国家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因此公诉机关指控刘__________“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没有法律法规依据,适用法律错误。

二、公诉机关据以指控刘__________犯非法采矿罪的关键或决定性的矿产资源价值鉴定结论证据严重违反法定程序,不能作为定案有罪的证据:

(一)委托鉴定的委托人不符合《刑诉法》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破坏性开采方法以及造成矿产资源破坏或者严重破坏的数额,由省级以上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出具鉴定结论,经查证属实后予以认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的规定,对诉讼涉及的鉴定必须是侦查机关或司法机关。而本案委托鉴定的机关是国土资源主管行政机关,因此不符合《刑诉法》中鉴定结论的委托主体。

(二)本案(20_____)第49号矿产资源价值鉴定书存在严重的程序错误

1、20__________年8月12日__________县国土资源局向湖南省煤炭地质勘查院发出对“__________场__________区刘__________矿场非法开采风化花岗矿矿产资源,进行矿产资源破坏价值鉴定”的委托书,而且在同一天又向湖南省国土资源厅矿产资源破坏价值鉴定委员会申请对__________省煤炭地质勘查院编制的《__________县__________镇__________场__________区刘_______________矿场非法开采风化花岗岩矿产资源破坏矿产资源价值评估报告书》(以下简称《评估报告书》)进行审查,出具审查结论。通过案卷材料,__________省煤炭地质勘查院的《评估报告书》是在20__________年8月25日才制作出来,怎么能在20__________年的8月12日就提交由省国土资源局矿产资源破坏价值鉴定委员会审查呢?

2、20__________年8月25日省煤炭地质勘查院的《评估报告书》或省国土厅矿产资源破坏价值鉴定委员会的_____国土资鉴[20__________]第49号鉴定结论是在行政处罚之后,刑事案件立案之前所作出的,该两份文书既不是行政处罚的证据,亦非刑事案件立案后的鉴定结论,不知其产生的根据和动机。

3、省国土资源厅矿产资源价值鉴定委员会没有对案件现场进行勘查、测量,仅仅是对省煤炭地质勘查院的《评估报告书》进行文证审查后的审查意见,不是该有权鉴定机构自己的鉴定结论,即有权鉴定的鉴定人没有自己的鉴定结论。

4、省煤炭地质勘查院《评估报告书》中的数据未被当事人确认,该《评估报告书》的数据系单方数据,且勘测时的现场被案卷材料中的证人证言所推翻,即证人证实,在刘道勇非法采矿以前,修__________公路时进行了采砂,杨__________进行两年非法采矿,李__________进行非法采矿,当地老百姓修屋在该处进行了采砂,可省煤炭地质勘查院只勘测了一时结果数据,却没有考虑形成勘查结果数据的多因一果的过程数据,将多种原因造成的结果全部栽在刘__________个人头上,有失客观、科学和公正。

所以说作为关键的立案证据的《评估报告书》和第49号破坏矿产资源价值鉴定书,不符合法定程序,不客观、不公正、不科学应不予采信。

三、犯罪嫌疑人刘__________系右上肢高位截肢的残疾人,一家六口,上有两老、下有两小,夫妻又无正常稳定的收入来源,在全县遍地开花的非法采矿活动中,他的所作所为仅仅是为了一家老小的生存,生活所迫,实施违法行为,正如案卷材料反映刘__________捞到的仅仅是几元一方的工钱而已,相比其他非法采矿所获取的暴利是不足为奇的。也难怪刘__________在法庭上称执法对他不公,大肆非法采矿的只要交了罚款就可以逍遥法律,为了谋生少量采矿的却锒铛入狱,何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综上所述,辩护人认为公诉机关指控刘__________犯罪非法采矿罪的证据不足,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应宣告被告人刘__________无罪。

此致

__________县人民法院

辩护人:_______________刘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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