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公安机关提交请示范文 公安机关呈请报告书范文(七篇)

  • 上传日期:2023-01-17 14:48: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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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有关向公安机关提交请示范文(精)一

公正观念在人民警察的职业生涯中使用得相当广泛,如“秉公执法”、“公断是非”、“办事公道”等。公正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其含义包括公平、平等、正当、正义等。具体来说,公正执法既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遵循平等和正当的原则,也要求执法人员做出的各种决定体现公平和正义的精神。法律面前应该人人平等,执法面前更应该人人平等。无论行为人具有什么样的身份和地位,他们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应该在执法机关面前得到正当平等的对待,因为他们都是执法活动的平等对象。这里所说的“正当平等的对待”,既包括违法必究的含义,当然也包括权利保护的含义。总之,公正执法应该是执法活动的一条基本原则。

人民警察除了具备熟练掌握法律、政策进行工作的业务水平外,做到执法公正,不偏不倚,不仅展示出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而且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我们这支执法队伍敢于并善于向国家、向人民负责任的道德责任感。人民警察执法公正,有利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各种合法权益,而且有利于加快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

人民警察所从事的工作有极强的法律性和政策性,容不得丝毫的偏差,如若执法不公,就会充斥大量“油水案、人情案、金钱美女案”、“冤、假、错”案,刑讯逼供层出不穷,警匪一家,人民怨声载道,社会秩序混乱无章。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的任何不公,就会在一定程度上轻视乃至忽略了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的意志和利益。从总体上看,广大人民警察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都能遵纪守法,严格执法,秉公办事,文明办案,自觉地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但勿庸讳言,目前执法队伍良莠不齐,优劣并存,少数执法者的枉法、不法的行为,已成为我们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大障碍。

执法不公,是长期困扰公安机关正确执法的一个现实问题,它是市场经济中各种消极因素在执法活动中的综合反映,也是当前社会各界反映较多的一个热点问题。客观地说,全国的执法状况总体上是好的,维护了社会局势的稳定,保护了公民和全社会的合法权益。但也要清醒地看到,人民警察执法不公的现象在执法过程的环节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执法不严、执法犯法的社会危害性,仅以其对社会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所直接造成的有形损害来衡量是远远不够的,还应当对执法不公所引起的社会价值观念失衡及其不良影响有充分的认识。执法不严、执法犯法的危害主要在于:

第一,妨害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使国家法律形同虚设,导致社会无序化的蔓延,极大地妨害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发展;第二,破坏了我国法制的尊严和权威,弱化与消减了公民的法制观念;第三,损毁了公安机关的威信,疏淡了警民、干群关系;第四,侵害了法律精神的根基——公正与正义。一次不公平的执法活动,其恶果甚至超过数次犯罪。因为犯罪虽然是无视法律——这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执法则毁坏了法律——就好比污染了水源。就现行的法律体制而言,完善法制固然重要,但防止执法不公却更重要。总的来讲,公安执法工作近几年来有了很大变化,执法意识有了进一步增强,执法水平有了一定提高,执法形象有了较大改善。但是依然存在不少值得注意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执法公正问题的认识不足

有人认为,无论程序如何,无论手段如何,只要处理结论是公正的,就是执法公正了。这种观念是需要纠正的。另一种错误观念是片面地强调打击犯罪和片面地追求执法效率,忽视执法活动的公正性和文明性,忽视对当事人正当权利的保障。另外,有的执法人员把文明执法消极理解为放松管理甚至不敢管理,存在执法不严、不公、不作为的现象。

(二)少数警察执法责任意识不强

工作方法简单,执法素质和执法水平不高,基础工作不够规范。主要表现为:

1、该处理的不处理。表现为该报捕的案件不报捕;该劳教的不劳教;该治安处罚的不处罚;案件虽立上了,却一拖再拖,迟迟不作处理,最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了了之。有的案件立案后不是积极去处理,而是等人来说情;有的案件填表拘留时,问题不少,人一送至看守所,却不管不问,拘留期限一到就放人,这类案件,是执法不公的一个主要方面。

2、该严肃处理的却降格处理。在查处治安案件中,该报劳教的不劳教,该拘留的不拘留,治安拘留占查处案件总数的比例也一直在下降,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降格处理的问题。

3、该处理的难处理。对犯罪和违法行为本可以依法处理,却因客观外界因素的限制而不得不改变处理方式。如有的地方个别领导不能正确处理权与法的关系,干扰对具体案件的处理,使案件的办理增加了很大的难度。

4、该严肃处理的罚款处理。即以罚代刑、以罚代拘、以罚代教、以罚代审,罚款成为了万能钥匙。对已经查清的案件,一不看情节,二不看轻重,三不看社会效果,一律罚款了事。有的干警在开取罚没款中徇私舞弊,大肆贪污,“涌”出不少“公安大款”,这种行为是人民警察利用职权犯罪的最典型表现,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

5、执法随意性大。主要反映在少数干警查处赌博、卖淫嫖娼、传播淫秽物品案件时,不能准确把握罚款幅度,不看情节轻重、危害程度,一律给予最高额罚款,搞创收,设“小金库”,利用违法人员怕出丑、怕曝光的心态,大罚特罚,开口就是三千、五千,甚至上万。在此情况下,有的被处罚人千方百计找熟人说情,一旦遇到得力的说情人,办案人员大笔一挥又改成几百元,甚至全部勾消,这种处罚的随意性,严重损害了干警在群众中的形象。

6、有的干警为获取口供,对犯罪嫌疑人简单粗暴,刑讯逼供,屈打成招,致人伤残,酿成冤案。

7、少数干部大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如私放犯人,庇护犯罪,充当保护伞,收取好处费。

人民警察执法中存在的上述问题,严重玷污了公安机关声誉,败坏了社会风气。

存在干警执法不公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客观上讲,有体制不顺的影响,又有市场经济环境下社会诸多消极因素的综合影响。从主观上讲,既有干警自身素质问题,又有思想观念、思想意识问题,这些原因归纳起来主要有:

(一)行政干预的影响

公安机关执法活动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受社会上某些不正之风的影响,某些行政领导法制意识淡薄,长官意志严重,出于团体或个人利益,错误的预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行为的正确性,造成了程度不同的执法不公。

(二)体制不顺的影响

目前公安机关在人员编制、经费、设备、后勤保障等诸多方面要受到一定的限制,执法时不得不左请示,右汇报,干警在执法中与某些地方利益、单位利益相冲突时,有的地方利用执法机关在人、财、物等方面由当地管理的现行体制,在许多方面采取卡、压等手段,迫使干警秉承其旨意行事。有的干警因严格执法得罪当地负责人,被撤换、调离,以致有的干警为照顾各种关系,束手束脚,不敢大胆依法办事。

(三)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目前关于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虽然不少,但有些条文比较笼统,对执法程序也不够重视。像《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就给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留有过大的空间,对证据和程序的规定也不是很清晰,造成警察权力很大。在这种情况下,难免不发生极个别警察徇私舞弊的问题。所以应当尽快修改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少数干警政治、业务素质不高

表现在以下几方面:①法律知识欠缺,对法律精神和实质理解肤浅。为适应斗争形势的需要,近的来公安机关充实了相当一部分警力,除正规公安、政法院校毕业的大、中专学生外,也不乏之前从没有接触过法律的人员,而严峻的社会治安形势,繁忙的公安业务工作使部分同志上岗前得不到相应的培训,使匆匆投入业务工作。于是“以罚代法”、“法随口出”者有之;不懂装懂,违法执法者有之;机械执法,有法不依者有之。②缺乏正确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态度。在处理问题时,要么畏首畏尾、互相推诿,要么只知道一味的“和稀泥”,使矛盾得到表面上的平息,并没有有从根源上彻底解决问题。在执法活动中,存在着“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冷、硬、横的办事态度使公安队伍逐渐疏远了同人民群众的关系。③在“权、钱、色”面前抵抗能力较差。公安机关拥有一定的权力,又处于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的第一线,接触阴暗面较多,这种特殊的地位和职权,无疑使民警成为糖衣炮弹袭击的重要目标。公安队伍中的少数意志薄弱者往往经不起考验,一旦权力欲、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恶性膨胀,就会成为权、钱、色的俘虏,以致于私放犯人、庇护犯罪、充当保护伞等案件时有发生。值得深思的是,在整个公安队伍的执法过程中,贪污受贿数额很大的案件为数很少,而被烟、酒、吃、玩而诱入泥潭的则占有很大比重。可以这样说,权力、金钱、美色的腐蚀是当今公正执法的三大障碍,是公安干警执法的三大敌人。④干警个性主观上的惰性。一个人长期从事某一项单一的工作,无形当中就会形成一种惰性,应该说这也是一种自然现象。但人民警察在执法活动中形成惰性,所造成的后果不敢想象。如现场晚去一步,痕迹物证就有可能灭失;证据收集不充分,案犯一翻供,就束手无策;法律文书上哪怕缺一项内容,法庭上就会成为废纸一张。公安机关处在维护两个稳定和管理治安的第一线,任务十分繁重,客观上给学法带来了一定困难,但是不爱学习才是主要因素,以致于许多法律精神没有认真消化吸收。个别干警对入党、提拔、福利待遇问题有看法就发泄在执法活动中,大搞违法乱纪或消极怠工,推卸责任,把案件能否攻克抛之脑后。

(五)制约监督机制不完善

权力一旦缺乏监督,必然产生腐败。古今中外,概莫能外。随着我国法制的不断健全和完善,各级公安机关对如何建立、健全公安执法监督机制,采取了许多措施。但是,目前监督警察的机构仍然缺位,或者是监督机构分散,配套措施没有跟上,即使有一定的监督作用,效力也不大。有的执法机关为完成任务,往往利用罚款作为内部收入来源,甚至下达了“抓人指标”,用这种指标打法律的擦边球,没有任何规章制度可以约束。所以,明知是违法行为,依然活照干,人照抓。根据法律,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检举、控告,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查处。但遗憾的是,老百姓很少有人知道在被警察侵害时还可以获得这样的法律援助。

(六)意志以外的原因

人民警察执法不公,诸多意志以外的因素所产生的消极作用是不容忽视的。

如警力不足,经费紧张,装备落后等严重削弱人民警察的执法力度,也挫伤了干警秉公执法的积极性。

执法公正必须从严治警。公安责任重,万事人为本。解决执法公正问题的关键在人,关键在从严治警。人民警察要牢固树立公正观念。人民警察的公正观和社会主义公正观是一致的。社会主义公正观念的核心就是维护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人民警察树立公正观念,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治体制的客观要求。人民警察树立了公正观念,不仅有利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保障人民群众的各种合法权益,而且将有益于加快发展我国的政治民主制度。

(一)加强教育,端正执法思想

公安机关是国家的重要执法机关,担负着“打击敌人、保护人民、惩治犯罪、服务四化”的职能。公正执法是“依法治国”的要求,是法律公正精神的体现,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律建设的需要,是维护国家政权、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是密切警民关系乃至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需要,更是衡量各级公安机关领导素质和公安民警工作水平的重要标准。就我国目前的社会状况而言,强调公正执法特别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心愿,是民众的心声,因此,要教育广大民警自觉增强法制观念,彻底摒弃“以管人者自居”的思想,按照江--同志“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指示精神,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叫响对法律负责的口号,把对党对人民负责与对法律负责一致起来,从而保证公安机关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

(二)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保障执法公正的规章制度

包括办案程序制度和组织人事制度等。在这方面,我国近年来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例如,系统向公正执法迈进的一个重要步骤。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我国的执法公正保障体制还不够完善,还缺少对执法权力的制约机制,还缺少对执法行为的规范机制。

(三)加快执法体制改革

如何实现司法权、监督权的分离,以有效地进行监督,确保司法公正的问题,是一个体制问题,需要加以研究。目前主要是要理顺有关人、财、物的管理、调配等关系,使干警在执法过程中摆脱来自方方面面的干扰,保障执法公正。公安机关要严格把好进人关、用人关,依法任免、考核、培训干警,采取岗位交流、挂职锻炼等方式,保持干警合理流动,从而避免长期形成的复杂人事关系的干扰。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民警的执法素质

要以正在全国开展的“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对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长抓不懈,要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对干警的政治理论培训,提高干警的思想素质和思想觉悟;要改变过去那种“重打击、轻管理,重使用、轻培训,重经验、轻科研,重自为、轻规范”的做法,组织在岗干警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不同形式的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与执法水平,向素质要警力;要引导干警向任长霞等一批先进典型人物学习,无私无畏,献身公安事业,以维护社会的长治久安为己任,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此外,还要提高刑侦、治安、户政、交管、签证、信访等“窗口”行业的执法水平,树立公安机关立法为公、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五)加强廉政建设

要抓紧建章立制,堵塞有可能造成执法不公的漏洞,同时要树榜样、抓典型,大力宣传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加强公安队伍的党性党纪教育,使每个公安干警都自觉做到廉洁奉公,勤政为民。对于少数干警执法犯法,以权谋私,贪赃枉法等违法违纪行为,各级公安机关领导要高度重视,一经发现,必须严肃认真地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六)建立、健全和完善执法监督制约机制

严格办案程序,提高办案透明度,推进“警务公开”,是防止执法不公的重要条件。要做到执法公正,必须加强执法监督。人民警察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是职业道德的要求,是我国法律和法规的要求,也是公平正直得以实现的保证。人民警察执行职务,必须自觉地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人民警察机关作出的与公众利益直接有关的规定,应当向公众公布。现有的纪检、监察、信访、法制等部门,要相互协调,加强合作,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法制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各类案件的审核把关制度,尤其是对各类案件动作环节上的把关。要进一步明确执法责任制,凡属重大案件或拟放人案件,必须经办案人员或有权组织集体讨论决定,防止领导和办案人员个人随意拍板。要加强经常性的执法大检查活动,及早着手,防止执法不公,同时要进一步完善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赏罚分明,对思想不纯的民警坚决清理出政法队伍,对不清除的追究领导的责任,并明确追究何种责任。要加强同社会各界的联系,推行警务公开,各级公安机关可以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知名人士担任执法监督员,进一步疏通信访渠道,让老百姓去介入,加强信息沟通,拓宽监督渠道,加强执法监督的力度和广度,把公安机关的工作进度和干警的执法状况主动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为衡量工作、衡量政绩的标准,进一步防止执法不公,保证执法活动正确进行。公民或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

有关向公安机关提交请示范文(精)二

9月4日,中央政法委召开政法网络新媒体建设工作会议,旨在学习贯彻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政法网络新媒体创新发展工作,动员各方力量做大做强做响政法网络新媒体,切实加强政法领域意识形态工作。中央政法委秘书长陈一新在会上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政法网络新媒体创新发展,着力构建全网覆盖全时响应的政法网络新媒体矩阵,着力做大做强做响政法网络新媒体,着力培育政法网红大v,着力开展网络斗争新战略新战场新战法研究,着力掌握政法领域意识形态的话语权主导权,努力把政法网络新媒体打造成为网上斗争第一方阵的排头兵,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公安工作,宣传系于一半”。公安宣传工作是公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安机关的“喉舌”,是树立“亲民公安”形象、打造“为民警察”品牌的重要“法宝”,更是加强警察公共关系建设、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推动整个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手段。

近年来,在各级公安机关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公安宣传工作日新月异,取得了很大成就,对提升公安形象和影响力,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面对社会转型期诸多复杂因素的冲击,也面临许多挑战,形势十分严峻。公安宣传工作职责和任务重大。作为一名基层从事公安宣传工作的宣传专干,应该怎样认识自己的角色、提高自身能力,适应当前严峻的形势呢?答案是要坚持“大局为重”,实现宣传领域从聚焦政法工作向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转变。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既要加强政法工作宣传,还要主动为党分忧,努力把政法宣传的领域从政法工作拓展到党和国家中心工作,舆论引导的范围从政法大政大案大事延伸到社会热点焦点难点问题,促进人民在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上紧紧团结在一起,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讲政治、讲纪律,要始终如一的与各级公安机关党委部署和当前公安工作重点保持高度一致,在撸起袖子大力宣传的同时,你要记得你还是一名公安民警,你所采写宣传的稿件或新闻作品,必须是与当地局党委相一致的,是正能量的;其次就是要提升自己,要多学、多写、多练,着力提高公安新闻操作和写作能力;多看、多听、多问,着力提高公安新闻宣传和策划能力;多谋、多虑、多记,着力提高涉警舆情处置与引导能力;努力做一名合格的公安宣传专干。

(一)多学,做到“学然后知不足”。古语云: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知识是靠学习积累得来的,许多名编辑、名记者一开始也是从学习开始的,通过“学习—淬炼—再学习—升华”的模式,从而达到了一定高度。在日常的工作、学习、生活中,从事新闻写作的宣传专干或兼干对好书、好文章要反复阅读,多思考、广涉猎,从中吸收营养,找到自己的不足与缺点,不断修正自己的思维和观点。学无止境,对于每一个宣传专干或兼干更是这样。社会变革永远不会停息,新闻传播领域也正酝酿巨大变革,我们只有通过学习不断去适应社会发展进程、适应新闻宣传规律,才能胜任本职工作,服务好、宣传好公安工作。(二)多写,做到与新闻媒体“情投意合”。刚接触公安新闻写作的同志总会抱怨,为什么自己写的稿件不能被新闻媒体采用呢?原因是多方面的,内容庞杂,主题不突出;新闻不新,实效性不突出;写作角度不佳,难以表现主题;公文式写法,可读性不强;标题随意,吸引力较弱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然而,基层公安宣传专干,怎样做到与新闻媒体情投意合,提高上稿被采用率呢?首先,要掌握新闻写作的规律。一是要多动脑选择表现或突出主题的角度去写,集中笔墨,把一个主题写深写透;二是要重视新闻的时效性,俗话说“今天的新闻是金子,昨天的新闻是银子,前几天发生的新闻是沙子”;三是要熟练运用新闻的语言,报道要充满亲和力感染力,也就是接地气;四是要精心构思标题,寻找最贴近基层、贴近民警生活、贴近百姓生活和最著特色的变化做为切入点,一语点破,吸引和引起读者的注意力和兴致。五是要多精雕细琢,反复修改,力求精品。一篇好稿件都是通过不断的反复修改、反复提炼写出来的,2002年度全国党报“好新闻”作品评选中获得一等奖的《英雄从绝境中凯旋》,是我从采访澧县民警在抗洪抢险中,冒着生命危险爆堤泄洪的感人故事,当天晚上挑灯夜战一个通宵历经反复的写、反复的修改才最后定稿的。其次,要了解媒体的用稿规律。一是要熟悉各类媒体的定位,站在媒体的角度思考新闻宣传问题,去落笔写作新闻稿件。二是要随时关注研究媒体每个时期的宣传报道的内容和形式,及时调整跟进,甚至提前预定、策划新闻报道。三是要善于处理好媒体要求和公安机关宣传需求及读者三个之间的关系,讲究职业道德,遵守宣传纪律和操守。(三)多练,做到“夏练三伏、冬练三九”。勤能补拙,熟能生巧。但凡功成名就的作者、名记者和大咖成名之初,大都有写作和投出的稿件屡投不中的经历。从事公安宣传的同志们,只要辛勤耕耘,通过多练笔,逐渐摸索、不断。以笔者自己为例,一年下来写作稿件超过500多篇(含图片、消息、通讯、调研经验文章)。通过不断的写作,开拓了视野、丰富了知识、积累了经验。

(一)多看,明辨是非真假。写文章之前,要多看。看什么呢?一是通过看,增强观察力,善于发现新闻线索。从事公安宣传,最大的困惑是发现新闻事实后却找不到灵感,选不好角度,抓不住主题,虽有提笔想一气呵成的冲动,但往往像蛇吞象,无处下手,提起笔又不知所云。我们一定要培养新闻敏锐力,培养锻炼对事物的观察力,善于发现新闻线索,捕捉新闻亮点。也许在你反复思考中,往往灵感自己就找上门来了。二是通过看,了解自身不足,产生“灵感”。对领导或请人审过、看过、改过的文章,一定要仔细揣摩,领悟改稿人描图点睛的高明之处。旁观者清。有时自己写的东西,自己看不出问题,可经人一指点,你就会有“茅塞顿开”的感觉。因为高手对你文稿的改动之处,往往是你思维受限、容易忽视的方面或问题,或者是你语言、文字运用容易出问题的地方。(二)多听,耳听八方集素材。一篇优秀的稿件,必须用最简短的文字传递最丰富的信息,这就要求要有大量的第一手资料,足够的素材。写稿之前,宣传专干或兼干们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深入现场、走进当事人,多层次、全方位地收集有用的信息,了解社会各层面的反馈,做到心中有数;稿件完成后,要送相关部门、当事人,要请领导修改、审核,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大刀阔斧地修改;稿件发出之后,要了解媒体采用情况、受众对稿件的接受度、有无负面影响等情况,对收集到的情况进行研判,找到自己在新闻写作中的短块,认真修正和完善。(三)多问,“谦受益,满招损”。这里说的问有两个层次,一是虚心求教,二是了解事实真相。其一,凡事达者为师,不懂就问。要放下身份抱着虚心求教的态度,向编辑、记者、向公安业务部门的骨干求教,不断学习、充实、提高,让自己成为一个多面手。不管发生什么舆情时,能第一时间辨明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初步处置意见,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其二,假象蒙蔽不了真实。对于好题材的采访更要深入细致,不放过任何新闻线索和细节。毛主席教导我们说:“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新闻写作要从深入采访做起,而调查就是深入细致采访的过程,来不得半点虚假。所以说宣传专干或兼干们一定要深入实地、深入一线,要随警作战,了解访问当事人、见证者,挖掘事件背后蕴藏的新闻点和事实真相,掌握第一手资料,用丰富的笔墨和影像再现新闻事实。

2003年4月9日,一名被贵州和常德警方列为网上追逃对象43岁的贩毒犯罪嫌疑人范新祥因开枪拒捕,被民警果断击毙。随后,民警当场从范新祥所携挎包内缴获毒品海洛因100余克,仿六四手枪一支,枪膛内一颗子弹底火已经击发的哑弹一颗。事件发生后,做为市局的宣传专干,我第一时间携带照相机、摄像机赶到事发现场进行现场采访,为了避免网上不明真像的人恶意炒作,当了解掌握全部案情和抓捕过程及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后,便在第一时间通知中央、省、市媒体和网络新媒体等待第一时间发布的事件现场通稿。如此同时,在20分钟后《湖南常德一毒枭开枪拒捕被警方当场击毙》的新闻通稿,经局领导审核后,力排众议,便出现在各级媒体头条或显著位置。由于有针对性的进行了引导,消除该事件被别有用心的人恶化的可能性。

着力提高涉警舆情处置与提高引导能力,笔者认为,(一)要多谋,做到有的放矢。一是提前谋划。我们在涉警舆情处置与引导中,应根据事件成因、性质、发生发展过程以及可能造成的后果,制作多个不同的预案,不疏漏、不遗漏任何细节,做到有的放矢。二是把握预期。对产生正面作用和负面影响的舆情信息要认真研读和研判,及时发现疑点、爆发点,提前进行有针对性的引导,尽量消除其恶化的可能性。三是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以舆情监控为指导,提前预警,在事件萌芽开始之时就提前处置;以信息发布为核心、公开透明,突发事件发生后,应采取“速报事实、慎报原因”的原则,专人负责、统一出口,用一个声音说话。以舆论引导为主导、疏堵结合,一方面要善待、善用、善管媒体,合理设置议题,牵着舆论和媒体鼻子走,另一方面,要实施24小时监控,及时封堵有害信息。(二)要多虑,做到胸有成竹。俗话说“人无远虑必有近忧”。要在完成本职工作基础上,关注本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动态、关注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关注当前存在的突出矛盾,多方面、多角度去考虑问题。笔者认为应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以柔克刚,转移视线。舆情事件发生后,做为宣传专干则应全方位掌握事件的整体情况,在正面引导效果不明显时,采取典型宣传、经验做法报道等方式,转移受众视线,起到围魏救赵的作用。二是加强和舆体的沟通协调,经营好关系。从我经历的“常德9.1年大案”、“常德11.11一中投毒案”、2012年鼎城区“毒贩持枪绑架人质被击毙案”、2015年“常德闹市持刀抢劫金店案”、“一疑患艾滋病嫌犯常德闹市被擒拒捕咬伤民警”等一些重大突发事件体会看,往往因信息公开不及时,会流言出现泛滥,给舆论处置带来压力。因此,只有及时满足受众的知情权才能先声夺人,才能在第一时间把握舆论宣传的主动权,掌控着有利于事件解决的舆论环境,让那些不实的传闻和谣言没有产生、传播的空间和机会。三是在新闻出口上把好关、把好度。一是在政治理论的宣传上,要把好关,把好度;二是在重大案事件报道上,要把好关,把好度;三是在社会热点、敏感问题的宣传上要把好关、把好度;四是在宣传的品味和格调上,要把好关,把好度;在舆论监督上,要把好关,把好度;五是在涉及民族、宗教等问题上,要把好关,把好度;六是在遵守宣传纪律上,把好关,把好度。(三)多记,做到温故知新。这里说的“记”,意为记录、提炼、升华、固定。每一个宣传专干或兼干都要善于总结教训、善于借鉴提炼、善于去伪存真,得到成功经验为我所用。每一次涉警舆情发生后,都能及时跟进,关注事态发生、发展、处置的全过程,通过信息研判、总结提炼,得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同时,要多收集与本辖区情况类似、雷同的区域发生的典型事例,对别人已经形成的可行的、固有的模式、机制加以研判、改进和完善。通过对新近发生、以往发生的涉警舆情的总结、研判,不断融合、提炼,形成符合地方实情、符合科学发展规律的处置办法,并记录下来形成固定的机制。既建立了新的机制,又通过实践去检验,遇到类似涉警舆情处置也就能得心应手了。

有关向公安机关提交请示范文(精)三

在不久前召开的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着力锻造一支有铁一般的理想信念、铁一般的责任担当、铁一般的过硬本领、铁一般的纪律作风的公安铁军。这明确了新时代我国公安队伍建设的根本属性、根本要求、根本使命、根本方向。我们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按照“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以政治建警完成灵魂铸造,以改革强警回应时代使命,以科技兴警把握未来趋势,以从严治警确定底线要求,将公安队伍建设成为一支高素质铁军,推动公安工作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从而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不断发展,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现,作出更大的贡献。

公安队伍的历史传承决定了其政治基因。我国的公安队伍,其历史渊源来自人民解放军。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即将人民解放军的部分部队改编为隶属于公安部的公安军,此后逐渐发展成为公安干警队伍,成为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的中坚力量。正是这样的历史渊源,从根本上决定了我国公安队伍是一支讲政治、有灵魂的革命化队伍,而绝不等同于西方形式主义法治中以“政治中立”自居的执法官僚机器。

我国公安队伍独特的政治基因,首先在于对党的绝对忠诚。在思想上始终保持坚定的理想信念,依据党的思想指引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在组织上始终保持着党在公安队伍中的绝对领导,贯彻党管干部的原则。正是这种对党的绝对忠诚,保证了在革命、建设与改革年代中,面对各种艰难险阻能够不怕牺牲争取胜利。我国公安队伍独特的政治基因,也体现为对人民的无限热爱,始终将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加以捍卫。

对党的绝对忠诚,对人民的无限热爱,决定了公安队伍的政治属性。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入新时代的背景下,坚持政治建警,就是要从公安队伍的政治基因提炼其中最核心的精神,将政治思想理论与理想信念教育贯彻于业务工作的全过程之中,将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始终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确保公安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政治本色,铸造公安这支铁军对党忠诚的不朽政治灵魂。要从政治上建设和掌握公安机关,引导全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选好配强各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各级公安机关要完善对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等情况的督促检查、问效问责机制,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政治建警,意味着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形势能够清醒地意识到“公安姓党”的鲜明政治属性,意识到公安机关是党和人民手中掌握的从不变色的“刀把子”,意识到公安的各方面工作都显示出明确的政治效果。

锻造一支高素质公安铁军,改革是推动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无论是社会安全与社会管理方面都,给公安队伍提出了新问题、新挑战。当存在与实践不相适应、束缚公安队伍战斗力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时,就必须通过改革加以改造,向改革要战斗力。

改革强警,意味着坚持在改革中增强动力和活力,深入推进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法手段创新,加快构建符合新时代要求、体现实战化特点、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警务体系,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职责使命。新时代背景下如何改革,必须充分坚持实践导向,不是基于来自西方的理论去进行书斋中的设计,而是立足于中国实践中形成的经验加以提炼总结,进行具有中国特色、体现实践精神的改革。面对新时代对公安队伍的要求,改革强警,最重要的是必须健全完善警务管理体系,以警务管理体系的改革作为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核心内容。警务管理体系的改革,目标在于提升警务效能,建立起适合公安机关高效回应社会需求的管理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推行扁平化管理,把机关做精、把警种做优、把基层做强、把基础做实,加快构建职能科学、事权清晰、指挥顺畅、运行高效的公安机关机构职能体系。要树立大抓基层、大抓基础的导向,推动重心下移、警力下沉、保障下倾,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升基层战斗力。要深化同机构改革配套的相关政策制度改革,优化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力量资源配置,加强机构人员职能整合、业务工作融合、机制流程衔接。”这就为改革的具体实施提出了顶层设计,改革就是要按照扁平化管理、专业化建设、实战化运行的要求,做精机关、做优警种、做强基层、做实基础,积极构建务实高效的警务运行体制机制。通过管理体系的改革,要进一步明晰职能定位、理顺事权关系、优化组织管理、规范机构设置,从有利于发挥实战效能的角度出发,在市县公安机关积极推行大部门、大警种制,全力解决警力资源分散等制约战斗力提升的突出问题。

改革的深层推进,就必须充分向基层深入,体现在对基层战斗力的强化。公安工作的重点在基层,解决问题的难点也在基层,基层是公安机关战斗力的基础。通过改革,就是要从体制机制、警力配备、经费装备等方面着手,将各方面资源向基层下沉,增强基层实力。通过改革,就是要解放基层受到的不合理体制制约,激发基层活力。通过改革,就是要通过增强基层战斗力,为构建富有活力和效率的新型警务组织体系和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奠定基础。

面对新时代向公安工作与公安队伍提出的新问题、新任务、新挑战,改革强警是公安队伍的时代使命。通过改革强警,建立一支体制科学、管理合理、行动高效的高素质过硬队伍,使之成为一支能够回应党和人民提出的要求、具有坚强战斗力的铁军。

公安工作具有高度的专业性,不能仅仅依靠强力去完成其工作任务,而必须运用专业手段,寻求最合理、最有效的工作手段,而这就离不开科技条件的支持。运用科技手段,能够增强对社会风险的监测和防控能力,能够丰富对犯罪的控制和预防手段,能够改进服务人民群众的效率和质量。尤其是在现代社会条件下,科技因素所发挥的影响就更为突出了。科技的进步增加了社会风险的类型,科技的进步也导致了新的犯罪形式,科技的进步还提升了人民群众对于社会管理服务的需求,公安机关必须要增强自己运用科技手段的能力,不断吸收科技前沿的最新成果,面向新时代的科技发展去提升战斗力。

科技兴警,意味着向科技要警力、要战斗力,使公安队伍成为一支具有高科技含量的现代化铁军。高素质需要通过高科技体现,高科技进一步提升高素质。科技兴警,包含了各类新兴技术在公安工作中的运用,这些技术既可以用于直接处理社会风险防控、犯罪的打击预防,也可以用于向人民群众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社会管理服务。

在科技兴警的过程中,立足于当代的科技发展状态与趋势,一个关键的方面就是对于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技术的学习与运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大数据作为推动公安工作创新发展的大引擎、培育战斗力生成新的增长点,全面助推公安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目前的科技发展已经进入到这样一个智能时代,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技术在社会生活各方面的应用不断深入和扩展,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日常的社会生活。在这样的背景下,如果不能充分运用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技术,就无法驾驭当下这个智能时代的社会,无法回应党和人民在新时代对于公安机关的期望与要求。因此,科技兴警的核心内容就是全方位吸收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技术,全力打造“智慧公安”。

通过打造“智慧公安”实现科技兴警,要通过智能技术全面加强对社会面的观察、预测与反应,同时打通各部门、各领域的数据壁垒,对所获取的社会各方面数据进行智能分析,从而使公安有能力精准并高效介入到需要干预的社会领域,全面增强直接面向具体工作任务的战斗力。同时,智慧公安的建设,也能够作用于警务管理体制改革,通过智能技术建立更为扁平高效的警务管理体系,能够在更高效的公安体系内部分享并运用信息,从而提升公安队伍的管理与行动效率,为执行各项具体任务提供强有力的综合保障。

科技兴警,是推动公安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的必由之路。实现科技兴警,就是要在科技创新中不断锐意进取,以推进公安大数据平台规划建设为着力点,推动科技创新成果与公安工作深度融合,健全完全适应实战化要求的警务运行机制,实现更高水平的公安工作信息化、智能化和现代化。通过科技兴警,将公安队伍打造成为一支充分把握时代的发展趋势,面向未来、赢得未来的高科技铁军。

锻造一支高素质公安铁军,从严治警一刻都不能放松。公安机关是代表国家行使权力的重要机关,在现代社会中拥有强大的力量对于社会生活各方面进行规制和干预。正是由于这种权力的强大和权力行使的合理性,对人民群众的利益具有显著的影响,对国家权力的正当性建构提供有力的支持。因此,必须通过从严治警,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使这种强大的权力在法律、规章与纪律所设定的轨道之内运行,确保其在社会中发挥积极作用。

从严治警,要求必须严格依法治警、严格执法。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要通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过程中,公安机关承担着重要职责。公安执法工作结合了行政与司法两方面性质,既是法治政府的重要体现,也对于公正司法有重要影响,对于法治中国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必须特别强调公安队伍与公安工作的法治化,确保公安机关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到对自身权力行使的约束,严格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程序进行执法活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公平正义是执法司法工作的生命线。要抓住关键环节,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通过依法治警实现从严治警,就是要在公安工作中严格遵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必须坚持不懈地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落实到每一项执法活动和每一个执法环节,着力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完善的执法制度标准和运行机制,是公安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有效保障。通过不断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构建严密的执法管理监督制约体系,使执法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公安姓党”这一鲜明的政治属性,也明确了从严治警既要依法治警,也要依规治警。公安队伍是一支始终听党指挥的队伍,这就决定了党内法规同样是从严治警必须遵循的基本规范。党内法规通过制定更为严格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实现党内权力运行的法治化,同国家法律法规相辅相成,从而共同推进在党领导下的全面依法治国。公安队伍在履行各类型任务的过程中,必须始终模范地遵守党规党纪的规定,并且意识到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以此作为更高标准严格要求。

从严治警不仅包括依法治警、依规治警,还包括高标准严要求的作风建设。公安队伍的光荣历史,塑造了这支铁军铁一般的纪律作风,这样的优良作风,必须始终得到充分的传承发扬。因此,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党规党纪的同时,还必须更进一步以公安队伍优良作风的传统作为从严治警的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警营风气。通过作风建设,确保公安队伍在日常工作的每一个细节中自觉从严要求,使全警真正养成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高度自觉。

通过从严治警,确保公安的执法工作按照党纪国法的要求规范执行,权力的运行不越雷池一步,在工作的全方位环节中始终恪守底线要求,从而将公安队伍建设成为一支具有严明纪律与优良作风的高素质铁军。

有关向公安机关提交请示范文(精)四

2017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西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19号)和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赣府厅字〔2017〕67号)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工作实效,优化政务服务水平,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全面推进各项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做好行政决策、执行和服务,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 推进决策公开。我局2017年以来,先后对拟出台的《xx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xx市公安局警务改革工作要点》等规范性文件在政府审议前通过网站、微信公众账号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草案,征求意见,吸纳社会意见。

2. 推进执行公开。紧紧围绕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项目和公安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在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并根据工作进展公布取得成效、后续举措,广泛听取公众的意见建议。深化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公开,积极推动单位预决算及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信息向社会公开,目前,市政府门户网站已公开我局预决算及 “三公”经费信息3条。

3. 推进服务公开。按要求下放了“剧毒化学品准购审核”事项审批权限,建立了公安网上办事大厅,让办事者在第一时间掌握窗口的办件信息,将被动咨询服务转变为主动告知服务,实现申报件的动态跟踪和提前告知服务。目前,xx市公安局“一站式服务、一体化办事、一网互通”的在线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天候的行政公共服务和个性化服务,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创新发展。

截止目前,xx市公安局网上办事大厅办事量达102475件。同时,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平台将各项服务事项进行公开,公开办事指南及行使权力的主体、办理依据、办理地点、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和所需表格下载等,主动接收群众监督,让群众不跑冤枉路。

4 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我局切实承担起公安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职责,制定了具体实施办法,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信息,如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反诈空间中的反诈骗信息及2017年政务公开要点中公安牵头落实的户籍政策信息等, 2017年以来,xx市公安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17条,及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局门户网站集中公开。

(二)扎实开展政策解读。今年,进一步明确解读的范围、程序、形式、解读标准,在提请政府审议政策文件时一并上报解读材料、解读方案。我局围绕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对部分文件发布了政策解读。此外,做好国家、省政策解读的转载工作,解读的内容涵盖社会关注的重要事项,解读形式进一步丰富。除图解、文字解读外,还通过报纸、在线访谈、微信公众账号等方式解读,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在解读政策文件方面的作用,扩大受众面,提升决策的认同度。

(三)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对涉抚、涉警的重要舆情、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等热点问题,在第一时间通过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专访等方式进行回应。我局互联网门户网站进一步完善“互动交流” “局长信箱”等栏目,收集舆情,及时回应。2017年以来,我局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平台及“局长信箱”等收到群众咨询投诉679条,办理670条,回复率达到98.67%。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分管局领导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罗会明负责此项工作,市局办公室是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市公安机关的政务公开工作。各县(分)局也成立了相应工作机构,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形成了各级各部门联动的政务公开网络,为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大力整合政务公开方面的力量和资源,加强与新闻媒体、新闻网站等的沟通协调,做好统筹指导。进一步理顺机制,明确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市、县两级均有专职或兼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基本满足工作需要。

(五)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建设。先后出台了《xx市公安局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xx市公安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管理办法》《xx市公安局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建立政务公开领导责任制,强化领导责任,量化工作任务,明确考核奖惩,完善激励和制约机制;建立政务公开承诺办理制度,首问责任制度和限时办结制,做到有诺必践;建立政务监督评议制度,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和评议;建立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将政务公开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机关效能建设、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内容。

(六)积极组织学习培训。2017年5月16日至18日,xx市公安局在市人民警察学校举办全市公安宣传和新闻舆情工作培训班。各县(分)局、局直各单位从事新闻宣传工作的部门负责人和专(兼)职宣传员共100余人参加培训。6月13日至17日举办全省公安公安机关新闻宣传工作培训班。

2017年7月11日至15日,联合中国传媒大学在北京举办了为期五天的xx市公安机关“党建+公共关系危机管理”专题培训班。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周样兴和市局各警种负责人、各县(分)局政委、分管新闻舆情局领导以及市局负责新闻舆情有关人员共50余人参加了培训。2017年10月24日至28日,在吉安市人民警察学校举办了2017年全省舆情引导工作培训班。通过一些列的学习培训,锻炼了一只专业的信息队伍。

虽然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但实际推进过程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草案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务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有的部门信息公开不规范,目录编制过于简单、粗放,公开的内容不够清晰,信息内容单调,在公布内容上缺少有情况、有分析、有措施的深度信息。三是信息公开的范围因公安机关涉密信息、内部资料较多,不适合公开。四是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及应用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还不能实行“一网办结”足不出户办好审批事项。

今后,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江西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以及市政府办关于信息公开的要求,坚持不懈地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一)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地向公众提供信息公开服务,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来抓,全面规范政务公开制度,实施细则、管理办法、奖惩办法,层层落实责任。及时更新发生变化、变更的信息,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二)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同时,对部门的信息,按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除政策、法律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外,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三)扩展政务公开途径。在继续做好全市公安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公开途径,加大新闻媒体、网上办事大厅等方面的政务公开力度。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途径,拓宽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企事业单位、服务群众,有针对性开展工作,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内容。

(四)提升政务公开整体水平。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发展。深入开展更多形式的宣传活动,让公众更多地了解政务公开工作,争取得到理解与支持。

有关向公安机关提交请示范文(精)五

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发展阶段。在新的形势下,公安工作环境、公安体制、政策法规等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公安机关担负的任务越来越重,队伍建设的要求越来越高。但公安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一些不和谐的问题却越来越凸显出来,值得我们思考。

1、思想认识存在错位,重视程度不够。目前,公安队伍建设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不转变观念。为人处事、执法办案还是以管理者自居,没有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服务理念,“四难”现象仍不同程度地存在,态度生硬,办事推诿,伤害了群众感情,疏远了警民关系;二是不敬业爱业。缺乏“干一行爱一行”的思想,在工作中不主动不积极,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得过且过,甚至在岗不作为,过一天混一天;三是不学习创新。学习意识不强,综合素质有待提高。有的民警学习的目的就仅仅是混个文凭,不学习新知识更不接受新知识,甚至对政治理论的学习也是敷衍了事,对本身的业务钻研也不深,满足于现有经验,对业务知识一知半解;四是不依法办事。法制观念淡薄,违反程序办案的现象仍然时有发生,甚至在履行职责时舍法取利,亵渎法律,徇私枉法。

2、警力严重不足,工作任务超负荷。从宏观上看,随着社会的发展,新的社会行业、新的治安问题不断出现,警察的职能始终呈不断扩张之势。然而警力的增长很难达到与社会需求同步增长。我派出所辖区总面积114.7平方公里,实有人口4.8万人。辖区村庄多、常住人口多、新迁入移民数量庞大,社会治安状况日趋复杂。社会治安管理工作任务繁重,警力严重不足,我所现仅有民警6人,平均每天接处警量11个以上,民警长期超负荷工作,既影响了工作效能,又影响了民警的身心健康。因而,警力不足将是一个长期的普遍性的问题,严重制约着公安队伍建设的长远发展。

3、从优待警、后勤保障工作不到位。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从优待警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果,公安工作的后勤保障水平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但与目前的实际需要相比仍然存在差距。一方面,经费保障不足。当前,公安机关虽然都落实了最低经费保障标准,但与繁重的公安工作任务相比,公安经费依然显得捉襟见肘。如追逃工作,办案单位要采取各种措施和手段,发协查通报、有偿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到工作中来,一旦有线索,就要南征北上,抓嫌犯,调证据,往往追捕一名逃犯都要花上好大一笔费用,大大超出预算,办案经费不足直接制约着民警的工作效率。警力不足、任务繁重导致部分民警无法按照规定落实年休假、年体检等工作。这些直接制约着从优待警工作的正常开展,使公安队伍建设隐患重重。

4、执法压力越来越大。当前,随着法制社会的不断完善和进步,群众的法律意识也在进一步提高,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对公安执法活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民警执法素质的差异,每年因民警执法问题引起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与日增加。尤其是在倡导人性化执法的今天,各种围绕如何便民、利民的一系列制度措施层出不穷,而针对民警合法权益的保护机制却少之又少,民警稍不注意,就会触动高压线,面临着巨大的社会及工作压力,使公安队伍建设的风险不断加大。

1、提高民警思想认识、务求实效狠抓思想教育公安队伍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不是一朝一夕、一蹴而就的事情,必须从提高思想认识入手。一是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各基层单位的领导要充分认识队伍建设与业务工作的辩证关系,从思想上和行动上引起高度重视,切实把队伍建设作为搞好公安工作的根本来加强。二是要始终坚持立足民警抓思想教育。务必要克服形式主义,不搞花架子,以正面教育为主,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把集中教育和单个教育结合起来,把专题教育和经常性思想工作结合起来,力求内容充实、方法灵活、措施多样,便于理解与接受,使队伍整体活力焕发出来,队伍建设整体效能也将得到极大提高。

2、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提高执政能力

按照“政治坚定、开拓创新、团结协调、廉洁勤政”的要求,将各级公安机关的领导班子建成硬班子,以领导班子的表率作用,带动公安队伍建设。要把握三个要点:一是建设一个讲政治、讲大局的领导班子。围绕“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的目标,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充分体现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二是建设一个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的领导班子。要改进领导作风,增强从严治警的政治责任,带头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挑战自我,敢于面对困难和阻力。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做事业发展的带头人。三是建设一支廉洁勤政、克己奉公的领导班子。班子成员要经常按照廉洁自律的要求,对照检查自己。工作圈内,坚持建功立业为人民;生活圈内,坚持一身正气拒腐蚀;交际圈内,要耐得住艰苦,抗得住诱惑,守得住小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努力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

3、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配套完善的管理运行机制

抓队伍建设,一要靠教育,二要靠制度。好的机制是实现从严治警,确保队伍不出问题的保证。在制度建设上,首先要解决脱离实际和流于形式的问题。脱离了实际的制度不可能贯彻实行,同样,制定好的制度如果不坚决执行,也是一纸空文。其次要解决管理、监督不力的问题。监督既要有内部的,也要有外部的,那样才能真正体现出制度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在制度建设上,必须严格管理和教育。要加强对民警的宗旨观念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不断提高民警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境界,从思想根源上最大限度地减少民警的违法违纪问题。要严格监督,严肃法纪。各级领导要经常深入基层检查督促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及时解决;要把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有机的结合起来,把公安机关的内部监督部门的事后查处为主变为事先防范为主,把预防民警违法违纪的关口前移。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警务公开制度,不断提高公安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坚持把解决民警思想问题、作风问题、工作问题与解决民警政治、经济待遇和实际生活困难相结合,凝聚警心,调动广大民警干事创业的工作热情。

4、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民警综合素质,科学使用警力在当前警力不足的情况下,只有力求在管理和提高民警素质上下功夫,充分发挥计划、组织、指挥、激励、协调机制,真正做到人尽其才、事得其人、人事相宜,才能真正缓解队伍建设的压力。首先,大力加强教育训练,提高民警的身体素质、知识文化水平、思想道德标准和业务工作能力。下大功夫做好民警“知识”向“能力”的转化,通过集中培训、实践锻炼、轮训轮值等多种手段,将民警的理论素质转化为实战能力,使更多的人成为业务骨干、技术能手、专业尖子。为一肩挑多担、一人胜多岗奠定基础。其次,合理引进人才。在招考录用新警过程中,要本着“实用、实战”的原则,对当前紧缺的相关专业的人才,可以适当放宽条件,降低门槛,为整个公安队伍充实新鲜活力。只有盘活了现有警力资源,才能给队伍管理提供一个比较宽松的环境。

5、以人为本加强保障、解决民警后顾之忧

首先,坚决把从优待警工作的各项措施贯彻落实到底,积极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如实反映公安机关存在的实际困难,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在制订相关政策上向公安机关倾斜,为队伍建设提供强大的经费支持;严格落实民警休假制度、年体检制度,努力提高民警的政治经济待遇,切实关心民警身心健康,解决民警后顾之忧。其次,根据工作需要和社会治安特点,为民警增添必须的警务装备,科学调配和合理使用有限的财力资源,最大限度发挥装备的使用效能,最大限度地提高民警的基本保障水平。

6、缓解民警执法压力、保护民警合法权益切实加大对民警的保护,针对一些群众的无理取闹与投诉,在尊重客观事实的基础上,要从保护民警的角度出发,不能片面认为“民警遭到投诉就是民警的错”,为了平息当事人的怨气和不满,不分青红皂白,动辄就对被投诉民警进行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使民警在辛苦付出的同时不仅得不到一丝安慰,还要在心理上承受更多的压力和委屈。因此,要坚决严厉打击无理取闹和投诉者,要彻底澄清事实,对那些无理取闹和上访者形成震慑作用,消除民警的后顾之忧,增强民警执法的信心和勇气。

7、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塑造良好的社会形象

警察公共关系是近几年来提出的新课题,搞好警察公共关系建设是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举措。首先,要加强公安机关内部公共关系建设,促进部门之间、民警之间的思想沟通,增进团结、步调一致、真诚合作,形成巨大的组织凝聚力;其次,要加强与外部的沟通联系,争取各种组织、团体和公众的理解支持与协助。要通过联系会或者走访等多种形式,定期了解社会大众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发动和组织公众参加队伍监督;第三,要加强对外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传播工具,介绍公安工作情况,推行警务公开,促进公安机关与公众之间的相互了解,使公安工作真正得到社会公众的理解和支持。要大力宣传公安机关在维护稳定、打击犯罪、服务群众、抢险救灾等工作中所取得的重大成效,主动引导社会舆论。

总之,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必须同当前正在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将“以人为本”的理念深化为“以警为本”,在确保公安业务工作正常开展的总体目标之下,从切实保障民警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提高民警的综合素质出发,以公安队伍建设为基础,坚持科学发展,坚持科学管理,坚持科学建警,进一步转变思想、改变作风,努力克服、解决制约公安工作、公安队伍建设的不利因素,切实担负起“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历史使命,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保驾护航。

有关向公安机关提交请示范文(精)六

人民警察是一支执法队伍,肩负着依照国家法律打击和防范各种违法犯罪分子活动,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重任。人民警察在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保障国家和人民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的过程中,执法公正显得尤为重要。人民警察在执法过程中,更要创先争优,敢为人先。现就我系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来的工作情况做一个自查总结。

公正观念在人民警察的职业生涯中使用得相当广泛,如“秉公执法”、“公断是非”、“办事公道”等。公正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其含义包括公平、平等、正当、正义等。具体来说,公正执法既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遵循平等和正当的原则,也要求执法人员做出的各种决定体现公平和正义的精神。法律面前应该人人平等,执法面前更应该人人平等。无论行为人具有什么样的身份和地位,他们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应该在执法机关面前得到正当平等的对待,因为他们都是执法活动的平等对象。这里所说的“正当平等的对待”,既包括违法必究的含义,当然也包括权利保护的含义。总之,公正执法应该是执法活动的一条基本原则。

人民警察除了具备熟练掌握法律、政策进行工作的业务水平外,做到执法公正,不偏不倚,不仅展示出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而且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我们这支执法队伍敢于并善于向国家、向人民负责任的道德责任感。人民警察执法公正,有利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各种合法权益,而且有利于加快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

人民警察所从事的工作有极强的法律性和政策性,容不得丝毫的偏差,如若执法不公,就会充斥大量“油水案、人情案、金钱美女案”、“冤、假、错”案,刑讯逼供层出不穷,警匪一家,人民怨声载道,社会秩序混乱无章。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的任何不公,就会在一定程度上轻视乃至忽略了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的意志和利益。从总体上看,广大人民警察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都能遵纪守法,严格执法,秉公办事,文明办案,自觉地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但勿庸讳言,目前执法队伍良莠不齐,优劣并存,少数执法者的枉法、不法的行为,已成为我们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大障碍。

执法不公,是长期困扰公安机关正确执法的一个现实问题,它是市场经济中各种消极因素在执法活动中的综合反映,也是当前社会各界反映较多的一个热点问题。客观地说,全国的执法状况总体上是好的,维护了社会局势的稳定,保护了公民和全社会的合法权益。但也要清醒地看到,人民警察执法不公的现象在执法过程的环节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执法不严、执法犯法的社会危害性,仅以其对社会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所直接造成的有形损害来衡量是远远不够的,还应当对执法不公所引起的社会价值观念失衡及其不良影响有充分的认识。执法不严、执法犯法的危害主要在于:

第一,妨害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使国家法律形同虚设,导致社会无序化的蔓延,极大地妨害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发展;第二,破坏了我国法制的尊严和权威,弱化与消减了公民的法制观念;第三,损毁了公安机关的威信,疏淡了警民、干群关系;第四,侵害了法律精神的根基--公正与正义。一次不公平的执法活动,其恶果甚至超过数次犯罪。因为犯罪虽然是无视法律--这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执法则毁坏了法律--就好比污染了水源。就现行的法律体制而言,完善法制固然重要,但防止执法不公却更重要。总的来讲,公安执法工作近几年来有了很大变化,执法意识有了进一步增强,执法水平有了一定提高,执法形象有了较大改善。但是依然存在不少值得注意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执法公正问题的认识不足

有人认为,无论程序如何,无论手段如何,只要处理结论是公正的,就是执法公正了。这种观念是需要纠正的。另一种错误观念是片面地强调打击犯罪和片面地追求执法效率,忽视执法活动的公正性和文明性,忽视对当事人正当权利的保障。另外,有的执法人员把文明执法消极理解为放松管理甚至不敢管理,存在执法不严、不公、不作为的现象。

(二)少数警察执法责任意识不强

工作方法简单,执法素质和执法水平不高,基础工作不够规范。主要表现为:

1、该处理的不处理。表现为该报捕的案件不报捕;该劳教的不劳教;该治安处罚的不处罚;案件虽立上了,却一拖再拖,迟迟不作处理,最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了了之。有的案件立案后不是积极去处理,而是等人来说情;有的案件填表拘留时,问题不少,人一送至看守所,却不管不问,拘留期限一到就放人,这类案件,是执法不公的一个主要方面。

2、该严肃处理的却降格处理。在查处治安案件中,该报劳教的不劳教,该拘留的不拘留,治安拘留占查处案件总数的比例也一直在下降,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降格处理的问题。

3、该处理的难处理。对犯罪和违法行为本可以依法处理,却因客观外界因素的限制而不得不改变处理方式。如有的地方个别领导不能正确处理权与法的关系,干扰对具体案件的处理,使案件的办理增加了很大的难度。

4、该严肃处理的罚款处理。即以罚代刑、以罚代拘、以罚代教、以罚代审,罚款成为了万能钥匙。对已经查清的案件,一不看情节,二不看轻重,三不看社会效果,一律罚款了事。有的干警在开取罚没款中徇私舞弊,大肆贪污,“涌”出不少“公安大款”,这种行为是人民警察利用职权犯罪的最典型表现,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

5、执法随意性大。主要反映在少数干警查处赌博、卖淫嫖娼、传播淫秽物品案件时,不能准确把握罚款幅度,不看情节轻重、危害程度,一律给予最高额罚款,搞创收,设“小金库”,利用违法人员怕出丑、怕曝光的心态,大罚特罚,开口就是三千、五千,甚至上万。在此情况下,有的被处罚人千方百计找熟人说情,一旦遇到得力的说情人,办案人员大笔一挥又改成几百元,甚至全部勾消,这种处罚的随意性,严重损害了干警在群众中的形象。

6、有的干警为获取口供,对犯罪嫌疑人简单粗暴,刑讯逼供,屈打成招,致人伤残,酿成冤案。

7、少数干部大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如私放犯人,庇护犯罪,充当保护伞,收取好处费。

人民警察执法中存在的上述问题,严重玷污了公安机关声誉,败坏了社会风气。

存在干警执法不公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客观上讲,有体制不顺的影响,又有市场经济环境下社会诸多消极因素的综合影响。从主观上讲,既有干警自身素质问题,又有思想观念、思想意识问题,这些原因归纳起来主要有:

(一)行政干预的影响

公安机关执法活动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受社会上某些不正之风的影响,某些行政领导法制意识淡薄,长官意志严重,出于团体或个人利益,错误的预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行为的正确性,造成了程度不同的执法不公。

(二)体制不顺的影响

目前公安机关在人员编制、经费、设备、后勤保障等诸多方面要受到一定的限制,执法时不得不左请示,右汇报,干警在执法中与某些地方利益、单位利益相冲突时,有的地方利用执法机关在人、财、物等方面由当地管理的现行体制,在许多方面采取卡、压等手段,迫使干警秉承其旨意行事。有的干警因严格执法得罪当地负责人,被撤换、调离,以致有的干警为照顾各种关系,束手束脚,不敢大胆依法办事。

(三)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目前关于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虽然不少,但有些条文比较笼统,对执法程序也不够重视。像《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就给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留有过大的空间,对证据和程序的规定也不是很清晰,造成警察权力很大。在这种情况下,难免不发生极个别警察徇私舞弊的问题。所以应当尽快修改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少数干警政治、业务素质不高

表现在以下几方面:①法律知识欠缺,对法律精神和实质理解肤浅。为适应斗争形势的需要,近的来公安机关充实了相当一部分警力,除正规公安、政法院校毕业的大、中专学生外,也不乏之前从没有接触过法律的人员,而严峻的社会治安形势,繁忙的公安业务工作使部分同志上岗前得不到相应的培训,使匆匆投入业务工作。于是“以罚代法”、“法随口出”者有之;不懂装懂,违法执法者有之;机械执法,有法不依者有之。②缺乏正确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态度。在处理问题时,要么畏首畏尾、互相推诿,要么只知道一味的“和稀泥”,使矛盾得到表面上的平息,并没有有从根源上彻底解决问题。在执法活动中,存在着“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冷、硬、横的办事态度使公安队伍逐渐疏远了同人民群众的关系。③在“权、钱、色”面前抵抗能力较差。公安机关拥有一定的权力,又处于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的第一线,接触阴暗面较多,这种特殊的地位和职权,无疑使民警成为糖衣炮弹袭击的重要目标。公安队伍中的少数意志薄弱者往往经不起考验,一旦权力欲、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恶性膨胀,就会成为权、钱、色的俘虏,以致于私放犯人、庇护犯罪、充当保护伞等案件时有发生。值得深思的是,在整个公安队伍的执法过程中,贪污受贿数额很大的案件为数很少,而被烟、酒、吃、玩而诱入泥潭的则占有很大比重。可以这样说,权力、金钱、美色的腐蚀是当今公正执法的三大障碍,是公安干警执法的三大敌人。④干警个性主观上的惰性。一个人长期从事某一项单一的工作,无形当中就会形成一种惰性,应该说这也是一种自然现象。但人民警察在执法活动中形成惰性,所造成的后果不敢想象。如现场晚去一步,痕迹物证就有可能灭失;证据收集不充分,案犯一翻供,就束手无策;法律文书上哪怕缺一项内容,法庭上就会成为废纸一张。公安机关处在维护两个稳定和管理治安的第一线,任务十分繁重,客观上给学法带来了一定困难,但是不爱学习才是主要因素,以致于许多法律精神没有认真消化吸收。个别干警对入党、提拔、福利待遇问题有看法就发泄在执法活动中,大搞违法乱纪或消极怠工,推卸责任,把案件能否攻克抛之脑后。

(五)制约监督机制不完善

权力一旦缺乏监督,必然产生腐败。古今中外,概莫能外。随着我国法制的不断健全和完善,各级公安机关对如何建立、健全公安执法监督机制,采取了许多措施。但是,目前监督警察的机构仍然缺位,或者是监督机构分散,配套措施没有跟上,即使有一定的监督作用,效力也不大。有的执法机关为完成任务,往往利用罚款作为内部收入来源,甚至下达了“抓人指标”,用这种指标打法律的擦边球,没有任何规章制度可以约束。所以,明知是违法行为,依然活照干,人照抓。根据法律,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检举、控告,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查处。但遗憾的是,老百姓很少有人知道在被警察侵害时还可以获得这样的法律援助。

(六)意志以外的原因

人民警察执法不公,诸多意志以外的因素所产生的消极作用是不容忽视的。

如警力不足,经费紧张,装备落后等严重削弱人民警察的执法力度,也挫伤了干警秉公执法的积极性。

执法公正必须从严治警。公安责任重,万事人为本。解决执法公正问题的关键在人,关键在从严治警。人民警察要牢固树立公正观念。人民警察的公正观和社会主义公正观是一致的。社会主义公正观念的核心就是维护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人民警察树立公正观念,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治体制的客观要求。人民警察树立了公正观念,不仅有利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保障人民群众的各种合法权益,而且将有益于加快发展我国的政治民主制度。

(一)加强教育,端正执法思想

公安机关是国家的重要执法机关,担负着“打击敌人、保护人民、惩治犯罪、服务四化”的职能。公正执法是“依法治国”的要求,是法律公正精神的体现,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律建设的需要,是维护国家政权、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是密切警民关系乃至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需要,更是衡量各级公安机关领导素质和公安民警工作水平的重要标准。就我国目前的社会状况而言,强调公正执法特别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心愿,是民众的心声,因此,要教育广大民警自觉增强法制观念,彻底摒弃“以管人者自居”的思想,按照江--同志“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指示精神,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叫响对法律负责的口号,把对党对人民负责与对法律负责一致起来,从而保证公安机关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

(二)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保障执法公正的规章制度

包括办案程序制度和组织人事制度等。在这方面,我国近年来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例如,系统向公正执法迈进的一个重要步骤。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我国的执法公正保障体制还不够完善,还缺少对执法权力的制约机制,还缺少对执法行为的规范机制。

(三)加快执法体制改革

如何实现司法权、监督权的分离,以有效地进行监督,确保司法公正的问题,是一个体制问题,需要加以研究。目前主要是要理顺有关人、财、物的管理、调配等关系,使干警在执法过程中摆脱来自方方面面的干扰,保障执法公正。公安机关要严格把好进人关、用人关,依法任免、考核、培训干警,采取岗位交流、挂职锻炼等方式,保持干警合理流动,从而避免长期形成的复杂人事关系的干扰。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民警的执法素质

要以正在全国开展的“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对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长抓不懈,要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对干警的政治理论培训,提高干警的思想素质和思想觉悟;要改变过去那种“重打击、轻管理,重使用、轻培训,重经验、轻科研,重自为、轻规范”的做法,组织在岗干警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不同形式的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与执法水平,向素质要警力;要引导干警向任长霞等一批先进典型人物学习,无私无畏,献身公安事业,以维护社会的x久安为己任,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此外,还要提高刑侦、治安、户政、交管、签证、信访等“窗口”行业的执法水平,树立公安机关立法为公、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五)加强廉政建设

要抓紧建章立制,堵塞有可能造成执法不公的漏洞,同时要树榜样、抓典型,大力宣传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加强公安队伍的党性党纪教育,使每个公安干警都自觉做到廉洁奉公,勤政为民。对于少数干警执法犯法,以权谋私,贪赃枉法等违法违纪行为,各级公安机关领导要高度重视,一经发现,必须严肃认真地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六)建立、健全和完善执法监督制约机制

严格办案程序,提高办案透明度,推进“警务公开”,是防止执法不公的重要条件。要做到执法公正,必须加强执法监督。人民警察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是职业道德的要求,是我国法律和法规的要求,也是公平正直得以实现的保证。人民警察执行职务,必须自觉地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人民警察机关作出的与公众利益直接有关的规定,应当向公众公布。现有的纪检、监察、信访、法制等部门,要相互协调,加强合作,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法制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各类案件的审核把关制度,尤其是对各类案件动作环节上的把关。要进一步明确执法责任制,凡属重大案件或拟放人案件,必须经办案人员或有权组织集体讨论决定,防止领导和办案人员个人随意拍板。要加强经常性的执法大检查活动,及早着手,防止执法不公,同时要进一步完善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赏罚分明,对思想不纯的民警坚决清理出政法队伍,对不清除的追究领导的责任,并明确追究何种责任。要加强同社会各界的联系,推行警务公开,各级公安机关可以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知名人士担任执法监督员,进一步疏通信访渠道,让老百姓去介入,加强信息沟通,拓宽监督渠道,加强执法监督的力度和广度,把公安机关的工作进度和干警的执法状况主动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为衡量工作、衡量政绩的标准,进一步防止执法不公,保证执法活动正确进行。公民或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

有关向公安机关提交请示范文(精)七

近年来,xx公安局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积极落实x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多措并举努力为全旗营造安全稳定的治安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有效推动了全旗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工作模式制度化,“三长”担责抓落实。一是局长任组长抓督办。由副旗长、公安局局长哈斯巴根同志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各派出所所长、局直单位负责人任成员对此项工作进行督办落实,并要求对辖区企业要户户走到,所有党委成员均明确包联企业,经常性深入企业了解需求和困难。二是所长包园区查隐患。明确各派出所所长为辖区优化营商环境的第一负责人,每周进行一次巡查,全面加强对企业集中区域、工业园区、重点项目建设工程、大中型物流园区等周边治安整治工作,消除一批治安隐患,净化企业周边治安环境,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三是警务助理包企业搞服务。辖区规模以上企业均由“阿睦尔”警务助理定期走访企业,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存在的困难问题,及时协调推动解决。排查化解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矛盾纠纷,帮助引导企业依法解决。

二、审批流程简单化,特事特办定时限。一是优化审批程序快速办结。在公章刻纸方面,企业到刻章企业只需一个工作日内办结,为了方便新开办企业能够及时持《公章备案登记表》办理相关业务,我局要求刻章企业在公章刻制完毕后半个工作日内完善备案手续,同时安排专人负责,节假日不休为企业提供备案服务。及时向刻章企业下发通知,要求统一制作《新开办企业公章制作登记表》,对有刻章需求的新开办企业特事特办,不用排队,分别登记,优先办理。二是签字审批变为电话审批。在爆破作业审批方面,审批民警或局领导外出期间,企业代办人可以通过电话提出申请,后由公安机关严格查验材料后先行为其办理开证业务,确保了一次审批结束.同时降低开办企业费用方面,已取消印章刻制费用。三是每次申请变为按需申请。为了安全起见,有爆破需求的企业需要在每次爆破作业前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用多少申请多少。为了方便企业,缩短工期,我局创新工作模式,在强化安全监管的同时,组织爆破公司对企业所需炸材进行评估,一次性将所有炸材进行审批签证,然后由爆破公司把关分多次使用,确保了只跑一次腿,只找一次人。

三、依法打击常态化,大力整治保稳定。以“扫黑除恶”和治安突出问题整治为契机,依法严厉打击涉企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活动,特别是影响企业健康发展的“行霸”“业霸”“市霸”等黑恶势力,以及恶意阻拦施工、寻衅滋事、强揽工程等影响重点工程建设的违法犯罪活动;经查韩某常年混迹在xx商业区,以收取保护费、借款等形式,以威胁恐吓等手段不断向商业网点敲诈、勒索钱财。广大商业网点经营者深受其害,苦不堪言。韩某行走在犯罪边缘,虽然“保护费、借款”数额不大,构不成严重的威胁,但为经营业主们所深恶痛绝。经多方调查取证,一举侦破涉霸案件x起,抓获涉霸嫌疑人x名。严厉打击合同诈骗、非法经营、损害商业信誉、商品信誉等破坏市场正常竞争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和企业内部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资金、职务侵占、收受贿赂等犯罪行为。推动简易案件和纠纷快速处理方面,我局已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专门设立行政案件快速办理办公场所,对简易案件进行快速处理。对简易纠纷我局已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专门设立速裁法庭,已和旗人民法院沟通完毕,共同对纠纷案件进行调解处理,对疑难复杂的案件,多部门协调办理。同时对企业提供的涉案线索坚持优先侦办、专班经营、一查到底,坚决维护企业合法利益。对准妨碍企业创新发展、坑害群众利益、危害生产安全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加大宣传力度,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检查,防止发生此类案件,我局至今未受理此类案件。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服务重点企业发展的意识还不强。只要体现在内容、形式和方法比较单一,法制宣传不够,对企业安保、防范等方面的指导不够,特别是在不断探索和拓宽为企业服务的新路子和新方法,不断拓宽联系范围和联系质量,强化“服务”“保障”等方面的差距还很大。

二是金融领域乱象横生,问题突出。近年来,金融系统由于内部管理不严,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职,甚至失职渎职,导致巨额贷款到期后不能及时收回。该类案件涉及资产保全、评估、清算处理等方方面面,侦办难度大、办案周期长,对社会稳定构成重大隐患。

三是经济格局不断变化,风险隐患突出。近年来,因资金链断裂出现相关问题,引发不安定因素,导致受损群体多次到相关部门反映问题及上访。特别是今年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部分企业因经营不善或资金链断裂,暴露出拖欠工程款、材料款等问题,引发欠薪潜逃、破产倒闭现象集中爆发。由于此类案事件涉及群体多、范围广,党委政府、群众、媒体高度关注,问题难以一时得到妥善解决。群众、业主、债主、民工维权行为与违法行为往往同时存在,矛盾积累反复性较大,甚至导致上访事件的发生,公安机关面临打击、维稳两难境地。

四是协作机制不顺畅,预警防范不及时。一方面,公安机关与有关职能部门协作机制不畅,信息难共享。虽然建立了一些机制,但真正落实的不多,公安部门单打独斗现象仍十分突出;另一方面,联勤联防机制不畅。由于警力缺乏,基层社区民警、治安积极分子难以做到主动贴靠式服务,互动少、沟通少,发挥作用、功效不明显。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不够健全,没有形成强大合力,还没有形成专防专治、联防联治理的大工作格局。从源头监管到打击处理的各个环节,各部门、各行业单位在思想认识在存在偏差。

五是新型犯罪打击难度加大。网络空间治理、新型犯罪打击难度不断增大,违法犯罪更加智能化,尤其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呈上升趋势,且侦破难度较大;金融诈骗、金融投机等新的经济犯罪活动日趋严重,打击难度大,智能化破案手段有待加强。目前,部分民警对法律知识掌握不够全面、系统,对法律条文满足于字面上的一般理解,缺乏对立法精神及其蕴含的深刻涵义及价值取向的正确把握,有的对法律修改、补充以及新的司法解释了解掌握不及时,尤其是对新型犯罪以及案件涉及的新情况新问题敏感性、洞察力不够,缺乏妥善处理解决疑难复杂问题的办法。

六是服务平台普及率不高。能够在政务服务平台上直接办理的业务不多。尤其是在全市印章刻制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与政务“一网通”对接方面,由于上级部门未与政务“一网通”对接,所以暂未实现全市印章刻制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与政务“一网通”对接。

(三)下一步整改措施

一是在警企联系上转变观念,积极拓展警企联系的路上进行创新。我们应该在不断总结近年警企联系方面经验的基础上,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务实创新,经常与企业进行沟通交流,切实搞清楚企业需要我们做什么,破除旧观念、旧思想、旧思路,凡是政策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大胆探索和试行,凡是上级政策和规定有一定弹性幅度的,我们要从有利于经济发展出发、优化营商环境出发,为鄂温克的重点企业、民营企业的协调发展,帮助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是强化预警防范,全力打造安定和谐的经营环境。建立发改、住建、人社、金融、国土、工商、银行、公安等多部门参与的协同会商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判分析各类经济犯罪案件特点及表现形式,充分利用各种专业力量和手段优势,超前获取海量信息中隐藏的各类不稳定因素,对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重大问题、矛盾及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信息会商、分析研判,及时掌握深层次、预警性信息,及时进行深度研判、风险评估,不断提升对重特大经济、金融犯罪的预警防范能力。

三是发挥打击犯罪的主力军作用,全力打造安全稳定的经济发展环境。建议由政府牵头,建立多部门、多警种合成作战的快速反应机制,坚持快处、快侦、快破,力争在犯罪规模较小、涉案人员较少时就将其控制在萌芽状态。对已经成型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类犯罪案件,相关职能部门要第一时间提供相关鉴定结论、政策依据,第一时间介入善后事宜的处置工作,争取最大限度地收集固定证据、追缴资金、降低社会风险。进一步完善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及时妥善、坚决果断处置“三堵”、阻工、扰工等群体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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