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场森林资源管护例会范文范本 林业管护会议记录内容(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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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林场森林资源管护例会范文范本一

住所地::

身份证号:

反担保人:

身份证号:

鉴于甲方在乙方与贷款人通过___网签订的《网络借款电子借条》中以担保函的方式为乙方借款提供保证担保,约定当乙方在还款期限届满而不履行还款义务时,贷款人或其债权受让人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即甲方清偿该项债务,甲方在承担上述保证责任后,可依法向乙方行使追偿权。

现甲方为确保该追偿权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反担保,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抵押担保的债权: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甲方就上述《网络借款电子借条》约定之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超息、罚息、催收费用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向贷款人履行保证义务后所产生的对乙方的债权。

二、担保形式及期间

乙方根据本合同以抵押的方式向甲方提供担保,担保期间自被担保的主借款协议成立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三、债务履行期限

乙方应于甲方根据上述《电子借条》约定向贷款人或其债权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后3日内向甲方偿还其已经承担的全部担保款项。逾期未履行的,参照本合同的第五条、第八条执行,林场经营权详见《林场经营权抵押清单》。

四、抵押财产的抵押登记

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后十五日内,到相关权属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有关手续。

五、抵押权的实现

若甲方代偿后3日内未得到乙方的清偿,则甲、乙双方应在甲方代偿后的10日内,协商将抵押的林地经营权进行折价处理、公开转让或出租;林地经营权采取折价、公开转让或出租等方式所得实际价款应当优先清偿甲方的债权。若该所得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则归乙方所有,不足的部分,由乙方承担补足责任,乙方不能及时补足的,甲方可就不足部分进行诉讼追偿。

若在前述约定的10日内双方未就抵押权的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则甲方或其债权受让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的经营权年限,以拍卖、变卖所得偿还债务。

六、甲方权利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抵押权人,享有如下权利:

甲方有权就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的现实状况及使用情况进行相应调查,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应权证、审批表;

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甲方未受清偿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行使抵押权,即与乙方协商以上述抵押财产以折价或者以转让、出租等方式所取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若本合同项下抵押权由于乙方对抵押财产的权利灭失而消灭,甲方有权以乙方所得的赔偿金作为抵押财产行使抵押权;

在抵押期间,甲方有权决定是否同意乙方转让抵押物的请求,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抵押物进行任何处分;

甲方有权转让本合同项下债权,无须取得乙方的同意,但应依法通知乙方,通知可以以电话、邮件及其他任何方式进行。

2.甲方作为抵押权人,应履行下列义务:

甲方在乙方履行偿还义务后,不得再向乙方行使抵押权;

甲方依本合同约定向乙方行使抵押权,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部分应归还乙方;

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作为抵押人,享有如下权利:

甲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抵押权后,乙方有权要求归还抵押物折价、拍卖或变卖后超过债权数额部分的价款;

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并告知受让人后,可以转让抵押物;

2.乙方作为抵押人,应承担如下义务:

乙方应依据本合同约定及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林场经营权进行转让、出租、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资产;

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就本合同项下之抵押物为除本合同项下之债务以外的任何债务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

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签订前,未对抵押财产进行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形式处置抵押财产,并愿意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同时保证不自行且不准许他人在所抵押的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矿、采砂、采土等行为。

乙方若因姓名、住址、邮箱、联系电话、紧急联系人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可能引起相关通知无法送达,应在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未通知甲方的,乙方同意甲方自相关通知行为发出时,即视为已送达至乙方。

八、违约责任

乙方在发生下列事件之一时即构成违约:

1.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时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2.乙方没有履行或遵守本合同中的任何一项义务或规定;

3.乙方明确表示不偿还其到期债务或以其他行为表明不偿还的;上述违约事件发生后,甲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主担保合同下担保款项的20%;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依法赔偿损失。并由此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咨询费、差旅费等由违约方承担。

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电子借条》主协议成立之日起生效;上述《电子借条》无效或失效的,乙方仍应在上述《电子借条》无效或失效后造成的相应的后果承担担保责任;本合同的某些条款或某些条款的部分内容在现在或将来无效的,该无效条款或该无效部分并不影响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或该条款的其他内容的效力。

十、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或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某一条款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附则

本合同的附属文件作为本合同完整组成部分,不可分割。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翼龙贷网备案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股东签字:

日期:日期:

精选林场森林资源管护例会范文范本二

为进一步提高我街道森林防火能力,确保全街道森林资源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省林地保护条例》、《国家处置重、特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结合我街道防火工作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切实有效地保护森林资源,维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坚决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街道辖区内不发生或少发生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

通过全街道上下的共同努力,采取有效措施,层层落实责任,积极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达到全街道不发生或少发生森林火灾,切实有效地维护森林资源的安全。

(一)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我街道设立森林防火指挥部,全面负责森林火灾的应急工作。

指挥长:

副指挥长:

专职副指挥长:

总值班主任:

成员单位:林业站、派出所、财政所、安监站、城建办、水管站、中小学校、农业办、计生办、农经站、综治维稳办、各村。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安监站,办公室主任由安监站长兼任。指挥部下设防火办、火场指挥组、宣传报组、治安保卫组、扑救队、医疗救助组。

(二)职责任务

指挥部: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扑救森林火灾的重大措施和指导意见,解决扑火救灾中的重大问题;根据扑火需要,指挥调动扑火力量、物资和装备;指导发生森林火灾的村委会完成扑火救灾任务。

防火办主要职责:1、及时掌握全街道有关灾情;2、督促协调检查各村、各单位的森林防火工作;3、贯彻执行街道主要领导及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防火的各项工作决策;4、负责处理各有关防火的日常工作;5、加强值班。

防火办主任:

副主任:

成员:安监站工作人员。

电话号码:

火场指挥组组长:成员由安监站、各村工作人员。

火场指挥组织职责:组织实施火情处置方案;下达指令或分配任务;向火场指挥员或扑火队下达指令;收集火扑救和其他工作信息;掌握火情动态,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宣传报道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办公室工作人员。

宣传报道组职责:负责指挥部新闻发布的项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森林火灾宣传报道的规定,统一发布火情信息,对扑火救灾的情况进行报道,协调新闻单位采访报道的具体事宜。

治安保卫组组长:

成员:由综治维稳办、派出所工作人员和各村调解员组成。

治安保卫组职责:维护火灾区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交通秩序;负责灾区政府机关、机要部、金融部门及救灾物资等的安全;负责火灾扑救和预防。

后勤保障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民政办工作人员。

后勤保障组职责:负责组织扑救组人员的集合,组织供应扑火救灾的物资和扑火物资的快速运输;负责灾群众的疏散安置和吃、穿、住等工作;制定救灾标准,发放救灾款物;做好灾情调查和统计工作;做好死难者的善后工作和孤老幼残人员的置;做好国内外社会各界援救款物接受工作。

扑救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安监站工作人员。

扑救组职责:负责火场情况调度,组织扑火力量,落实具体的扑救措施;负责召集各有林村护林员当向导;召集各扑火队伍报到,登记扑火队伍单位、人数、报到和上山时间明确上山线路,尽快扑灭火灾,确保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医疗救助组组长:县医院院长

成员:县医院工作人员。

医疗救助组职责:负责做好火灾区受伤群的医疗卫生工作,负责抢救伤员和预防灾后各种疾病的传播。

1、广泛深入开展《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进山作业、游玩有关规定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禁火区和进山路口均设立固定的宣传警示牌,并在山场显眼位置刷写宣传标语,增强进山人员防火意识。各村要采取张贴公告、书写示语、召开户主会、印发给农户的一封信、广播、宣传车等形式,各学校要利用主题班会,上好森林防火一堂课,给学生家长一封信等有效形式,认真切实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2、落实村两委干部和林场护林员包片、包山头、包路口制度,护林员要严格执行巡山制度,对自己所管辖的场要实行常年性全天候路口办证和巡山执勤。村两委要切实担负森林防火的责任,对所包山头、责任范围要加强督查,消除隐患。

3、层层落实责任,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森防火工作。街道办事处每年都要与各村、学校鉴订森林防火责状,进一步明确责任,分级负责,各自抓好自己管辖行政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工作。

4、严格野外用火管理,杜绝森林火灾隐患。森林防火期内严禁下列用火:禁止在山上烧因灾受损的'断木枯枝;禁止烧荒、烧田埂草、草木灰;严禁在林内和林缘地带吸烟、野炊、上坟烧纸或其它祭祀用火;严禁毁林烧木炭;严禁小孩在林区内玩火。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必立即扑救并向所在村或街道森林防火机构报告。

2、街道、村接到火情报告后,必须迅速动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召开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紧急会议,研究制定扑救方案。下达扑火救灾各项指令,发出组织扑救森林火灾紧急通知,调遣扑火队伍进行扑救,扑救组第一梯队人员要在半小时内赶赴现场扑救。

3、扑救组随时向指挥部报告火场火情情况,凡延烧半小时仍未扑灭的,指挥部根据火情动态,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请增援。

4、后勤保障组要在扑救组第一梯队出发后两小时内,要把水与干粮送到火场。

5、山火未彻底扑灭,扑火人员不得撤离现场,撤退命令由现场指挥部下达。明火彻底扑灭后,应对火灾现进行全面检查,清除暗火,并由火灾发生的村负责留足力量继续观察,直到确保不复燃为止。

1、坚持“三不打、二严禁、一报备”制。即“三不打”:进入夜间对火场原则上围而不打,组织人员开防火路;扑打火头原则上不动用群众,而应组织专业队伍突击扑打;在危险的地形条件或火情环境下,原则不动用大兵团扑火,而应组若干精干的专业分队实施突击。“两严禁”:严禁组织妇女、儿童和老人上山打火;严禁指派无扑火经验的干部,尤其是街道干部到一线场指挥打火。“一报备”火场清理和守护实行指挥员姓名报镇政备案制,严格责任,严防火场死灰复燃。

2、扑火队伍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既以队伍单位相对集中,又要以组为单位分撒扑打,不准离组脱队单人行动,若发现险情,要及时向队长报告。

3、遇到扑火队员受伤,要迅速撤离火场抢救,及时与火场指挥员或前线指挥部联系救助。

4、发现扑火队员丢失,要以组为单位马上组织搜寻,并及时向火场指挥员或前线指挥部报告。

5、后勤组在运送救援物资到达火场应按照“先送送前,后送送后”的原则,确保每位扑火队员都能及时拿到救援物资。

各村应储备柴刀、灭火鞭、手电筒等工具若干,要保证扑火设备完好,随时添加,随时动用。

1、灾后报告:森林火灾发生后二天内所在村应向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做出书面报告,说明起火原因、地点、组织扑救、损失情况、检查隐患和整改措施等。

2、火案查处:案件查处工作由街道林业配合县林业公安分局处理,所在村要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做好调取证工作,尽快破案查处。

3、扑灭经费:扑火人员误工补贴以及火期间的其它费用,由火灾肇事者或所在村(单位)承担。

4、奖惩办法:灾后负伤的救火人员以及因灾给灾民生产生活造成损失的,由所辖村给予妥善处理;对扑有功人员,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予以表彰;对肇事者,由森林公安机关给予法律及经济处罚;对玩忽职守者,根据法律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处罚。

精选林场森林资源管护例会范文范本三

森林防火会发言

各位领导、同志们:当前正值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昆阳作为森林防火重点火险区,在今后的工作中,决心做到“四个强化”:

我们将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管火先管人”的指导思想,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宣传方式,除了继续采用宣传车

、宣传单以及在村庄、路口、重点部位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宣传警示牌等形式外,我们将制作一套vcd光盘,在全镇乡郊公共汽车的车载电视上连续播放。同时,在中小学生、老年人等重点人群中开设森林防火知识讲座,在护林员、扑火队员中开展森林火灾扑救安全培训,进一步提高全民防火救火意识。

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健全组织机构,形成镇、办事处、村“层层有队伍、村村有护林员、人人有责任”。落实工作责任,实行镇机关干部包片、驻村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山的森林防火包干责任制。加强防火值班,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严格实行火情报告制。完善防火预案,把火情消灭在萌芽状态,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目标。

我们将把野外火源管理作为重中之重,坚决管住山火源头。严格执行“严禁林地周边农事用火、严禁上坟用火和严禁林区抽烟”。重点部位做到重点防范,火灾隐患突出的地方,我们将开辟防火林带,实行护林员动态巡护;重点火险区和火灾多发地段,我们将组织人员设岗检查,收缴进山火种。同时,加大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做到见烟就查、违章就罚、犯罪就抓,坚决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火工作的督查力度,通过明查暗访、突击抽查等方式,抓好森林防火督查工作。同时,进一步严明纪律,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坚决按照机关绩效考评要求,予以处理。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失职渎职、贻误战机而造成森林火灾损失的,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决不迁就放任。

森林防火是我们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我们有决心、有信心、有办法,更加扎实有效地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为建设“生态昆阳”作出积极贡献。

基层单位主要领导在全林区森林防火资源管护暨禁毒工作

会议在的表态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大家好!今天我有幸作为管理局的职工代表上台发言,与各位同事一起分享xxxx年度的工作成绩,我感到非常的高兴和光荣。xx年的成绩的取得,不但得益于我们管理局各位同事的支持与默契配合,更得益于管理局优良的团队氛围和局领导的深切关心。在这里,我要真诚的向各位果断决策的领导和辛勤工作的同事致以深深的敬意。

洮河局(刘志江)

传达好、贯彻好、落实好全省和管理局防火会议精神。局(场)领导分片包场、包站,落实到山头、地块。重点火险区、管护区由主要领导包片,从单位到个人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同时对森林病虫害,新造林地和重点生态公益林全面实施承包,不留死角、不留漏洞。做好扑火预案和应急预案,切实做好责任制度人员机具“五落实”。

特别是对外开放营业的两个国家级森林公园,是最大的人员流动隐患地,为此我们要加大重点旅游区域的管防力度,靠实责任、巡防到位,查处到位

护防指挥部和公检法,每月1-5号要联合召开一次例会和一次巡回检查,认真讨论新形势、新要求,分析犯罪行为的心里动态和犯罪手段,不失时机的进行打击,要抓现案办积案,加大自侦案件力度,使犯罪分子无处脱身,有家难回。资源管护与森林防火是一个完整的体系,有人员出没的地方就有火源隐患,为此我们将资源管护和森林防火同时抓,同时管,列入我们的首要工作来抓,护林防火是我们各项工作的基础,如果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会牵动各级领导和全员的心。同时还要加大林地管理执法力度,认真排查,依法办证,严厉打击开垦烧荒,开矿,采石的违法占用林地的犯罪行为。

二是统一安排,周密布置,切实打好禁毒歼灭战,完善工作方案,早部署,早安排,早动手,有结果,突出宣传、清山、踏查、复查工作职能,对案件线索要深挖细查。三是深入开展禁毒宣传,提高全民禁毒意识。坚持经常性禁毒宣传教育和重点时期集中宣传教育相结合,采用张贴标语,散发传单、展览图片,横幅、板报,宣传栏,移动信息,深入村社、牧场,家属区,学校,民工工地,面对面宣传。四是深入禁毒踏查,确保毒籽不下种不结果。五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创建二级无毒林区,确保零种植和零产出。

迭部局(孙万洲)

一是认真贯彻省、管理局森林防火、资源管护和禁毒工作会议精神,于11月10日之前召开全局森林防火、资源管护和禁毒工作会议,总结安排森林防火、资源管护和禁毒工作,兑现上年年度目标责任奖,签定2008年度森林防火、禁毒工作目标责任书,召开地企护林防火联防会议。二是建立健全局、林场、中队、个人四级森林防火责任体系,划分领导责任区,局领导包林场、场领导包沟系、管护人员包林班小号。三是调整充实局、场两级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进一步协调和完善与县、乡、村的护林联防体系。四是党政工齐抓共管,把森林防火工作当作林区的头等大事来抓

一要加大宣传力度,教育群众增强全民防火意识,把今年十一月和明年三月作为护林防火宣传月,进行集中宣传教育。二要发挥地企联防组织的作用,管护人员深入到村寨、牧场、工地、作业点、田边地头和学校进行宣传,确保乡不漏村,村不漏户。三要在护林防火关键时期,要狠抓住关键人群的防火宣传与监管;春节期间,主要把中小学生作为宣传重点;三月份,把牧民、春耕生产人员作为宣传重点;四月份把上坟、祭祀人员作为宣传重点;五月份,对来林区旅游和进山采摘野菜的外来人员作为宣传重点。

开展大规模的清山查林行动,局护林防火指挥部派出“三清”工作组,配合林场开展全面清山查林工作。

一是建立完善入山检查,巡山查林,用火审批,火情报告制度,对林区烧荒积肥、焚香烧纸等行为,果断处理;二是构建疏导与防范相结合、管理与服务相统一的火源监管机制,对林农交错地的农户、牧民野外用火,均落实专人监管;三是加强沟口检查站力量,加大对入山人员的管理和宣传。

在春节、清明节等重要时段,对重点区域的值班情况进行极时检查,春节期间,局党政工领导对各林场的森林防火、民用防火进行全面检查并对一线管护人员进行慰问。

即:人员落实、制度落实,训练落实、物资落实。

按照《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规范》的要求,我局将统一专业和半专业消防队伍建设标准,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做到九种制度、四种图上上墙,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制作队牌,做到五种制度、四种图表上墙

首先,严格执行管理人员考核制度。点、站对管护人员实行日考核,中队对点、站实行半月考核,林场对全场管护人员实行月考核,考核结果与工资挂钩。局对各林场的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防火期内一个半月考核一次,防火期外实行季考核,确保管护岗位的充实和稳定。其次,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管护人员请假,必须由分队、中队同意,并履行好护林防火责任委托手续。第三,进一步加大巡山查林力度。林场每月召开一次点、站长工作总结会,查找工作中的不足,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巡山查林到位。第四,对管护人员请假未归,其它岗位借用经警等问题进行清理整顿,进一步完善经警管理办法,确保一线管护力量。

舟曲局(刘正祥)

管理局会议结束后,我们一定及时召开我局森林防火、资源管护和禁毒工作会议,认真传达全省、管理局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好我局森林防火、资源管护、禁毒工作措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将责任落实到位。

对于今冬明春的森林防火工作,我们要认真研究并吸取希腊特大森林火灾的教训,进一步完善森林防火预案,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强化领导,深入开展火险隐患排查,突出工作重点,堵塞各种隐患漏洞,加大辖区监测巡查力度,及时做到“打早、打小、打了”。严密防范,做好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防火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未雨绸缪,严格执行“有火必查、违章必究、成灾必抓”的工作制度,力争在防火期内不出现问题,确保辖区内森林资源安全。

认真总结以往护林工作的经验教训,按照“严管林”的要求,认真落实“山上管严、沟口把死、强化路查、及时打击”的护林方针,进一步完善森林资源管护措施,落实好领导分片包干责任制,加强经警、护林员的队伍管理,从严治警,依法护林,坚决取缔林区内非法矿点,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

白水江局(王洪云)

一是切实加强责任落实。在管理上做到“山上管严,沟口把死,路查及时,依法办案”;在巡护上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在责任上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企地联防,落实“四个责任人制度”。在制度落实上实行“五定一奖一罚”,即“定责任、定任务、定面积、定地段、定报酬”、“奖先进、罚落后”管理制度,把责任管护人员的工资发放和责任考核结合起来。二是切实加强宣传工作。要在原来的召开会议、张贴标语、走村串户、散发传单等有效形式的基础上创造性的开展工作。近期,局将联系放影单位,在林区各各村社播放电影,大力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件》、《禁毒条例》和即将出台的《禁毒法》。制作200多面护林防火宣传小红旗,印制“护林防火,人人有责”等宣传内容,进校园向学生发放进行发放宣传。通过宣传要把林业法律、法规、政策及日常的防火、用火、灭火的科学知识进行宣传普及,提高林区群众的法律意识、防火意识、安全意识和防灭火技能。三要切实要加强火源管理。护林防火分管口组织公安、经警和防火办人员开展一次“清山、清林、清沟”行动,对辖区内盲流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各单位火源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林区群众生产、生活用火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查漏补缺,消除隐患;在防火期内,对高火险区、防火重点区和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段(如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采取超常措施,定人定员,蹲点守护,严加防范,死看死守,确保不出任何问题;对违规用火者,公安机关将依法办案,依法处理,坚决打击处理各类违法行为。四要切实加强值班工作。落实应急预案,加强火情监测,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求责任管护单位、电台、了望台严格坚持24小时值班,严格执行火灾报告制度、每天的定时定点平安信息报告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人员管理,确保值班人员到岗到位,严格考勤,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并随时对防火值班情况进行抽查,防止出现脱岗、漏岗现象,对脱岗、漏岗或玩忽职守者给予严肃批评和处理。在防火期内,无特殊情况,护林防火人员一律不准请假。加强车辆管理,对各单位车辆限制外出,用于护林防火。五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公安分局、消防中队、经警大队、安昌河检查站将把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抓下去,积极开展队伍教育训练活动,提高人员的内在整体素质,在组织纪律、工作作风、体能技能上力争有新提高。

一是通过落实责任、巡山查林、依法办案等各种手段,坚决打击盗伐盗运林木行为。二是对毁林开荒问题认真对待。对出现的毁林开荒问题进行过问、调查和依法处理。三是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不法行为。四是由于博峪河自然保护区成立,将切实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河西局(蒋太明)

落实护林责任,加大管护力度。实行主管部门责任制,确保森林资源持续增长,把资源管护重担落在各级管护人员肩上。全局现有林业管护人员15人,每个护林员身上都分配有各自的责任区,并签订了管护合同,执行管护成效与工资挂钩制度。各级林业管护人员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加大管护力度,严肃查处违规用火、乱砍滥伐林木、乱征滥占林地等违法行为。

为了切实搞好森林防火工作,我局始终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紧紧围绕“抓落实、保安全、促发展”这一主题,全面提升森林火灾防控水平,严防重特大火灾的发生。为此,我局在具体工作中要求各级管护人员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五顷塬乡今冬明春护林防火工作作以发言。

去冬以来,在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努力克服天气持续高温干旱、护林防火形势严峻的不利因素,加强领导,靠实责任,狠抓落实,使森林资源安然度险,取得了全乡无森林火灾及中湾林区连续30年无火灾的可喜成绩。

今冬明春护林防火工作,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全县第二十三届护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强化防范;坚持依法治火、严格管理;努力实现全乡及中湾林区无森林火灾的目标。具体工作中,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坚持把宣传教育作为搞好护林防火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管火先管人”的指导思想,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要创新宣传方式,采取召开乡村组群众大会、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出动宣传车、护林员上门入户,面对面宣传等多种形式,进行重点宣传和经常性宣传。在重点林区、重点路口、公路及村庄两侧竖立永久性防火警示牌,村村张贴《护林防火公告》、户户分发《护林防火公约》,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以及林区用火常识、用火制度、用火程序。同时,在中小学生、老年人等重点人群中开设森林防火知识讲座,在护林员、扑火队员中开展森林火灾扑救安全培训,进一步提高全民防火救火意识。

乡上将成立由乡长担任总指挥,林场正副场长担任副总指挥,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五顷塬乡及中湾林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协调指挥全乡的护林防火工作。切实加强对集体林、荒山造林、退耕还林、行道树的保护,严格落实乡干部包片、驻村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山的森林防火包干责任制,靠实护林防火工作责任。加强防火值班,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严格实行火情报告制,完善防火预案,把火情消灭在萌芽状态,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

把野外火源管理作为重中之重,坚决管住山火源头。严格执行“严禁林地周边农事用火、严禁上坟用火和严禁林区吸烟”。重点部位做到重点防范,火灾隐患突出的地方,开辟防火林带,实行护林员动态巡护;重点火险区和火灾多发地段,组织人员设岗检查,收缴进山火种。同时,加强林区痴呆傻人员的管理,对林区痴呆傻人员进行详细摸底登记,以责任书的形式明确监护人和监护责任,以确保此类人群不出问题。此外,切实加大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做到见火就查、违章就罚、犯罪就抓,坚决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目前护林防火工作已进入临战状态,我们将按照本次会议精神,严阵以待,积极做好应急工作。一是不断完善防扑火预案。二是加强值班。林场、各检查站(点)、值班室、了望台要坚持24小时轮流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高度警惕、信息和火情的及时传递,不误时机。三是做好处置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工作。组织基干民兵应急扑火队伍和林场半专业化消防队伍进行集中整训,提高快速反映能力,做到“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做好物资准备及扑火装备、车辆、机具的检修、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用得上。 以上发言,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精选林场森林资源管护例会范文范本四

12月12日,我校24名党员在腾冲县曲石镇中心学校相关领导的带领下,参观了善洲林场,并认真学习了杨善洲同志的先进事迹,同事们被杨善洲同志爱国爱党,无私奉献的事迹深深感动。

杨善洲同志出身寒苦、一生坎坷,他做过石匠,饱尝了一个老百姓的所有艰辛。但他有着一个优秀共产党员的崇高信仰,所以在他退休后,主动放弃进省城安享晚年的机会,义无反顾的扎进了大亮山,义务植树造林,艰苦创业,一干就是20xx年,建成面积8万亩,价值3亿多元的林场,并在弥留之际将林场无偿献给国家。

当天,我们先是怀着无比崇敬的心情参观了杨善洲老先生的墓地,为老人家献花。在老先生墓前重温了入党誓词。接着参观了位于墓地右下方的碑林:前面的几块墓碑上赫然刻着各级领导人对善洲老人的高度评价;后面几块墓碑上的小故事则镌刻着老人家一生的艰苦奋斗精神。特别是看到老先生留给老伴的“遗产”仅仅是区区四万元时,我流泪了,因为从那四万元里,我读到了老先生对家人的“抠门”,而更多的是读懂了他对党的无限忠诚。

接着,我们在导游的解说中瞻仰了老先生的宿舍及办公区,领略到了一个不平凡老人的平民化的生活:古董一样的马鞍、床铺以及那简陋的窝棚似乎在向每一个前来瞻仰的人民讲述着一个又一个不平凡的故事

最后,我们进入了善洲博物馆,一件件老先生生前用过的东西映入眼帘:破旧的衣服、破旧的劳动工具、破旧的布鞋、破旧的帆布袋所有的东西都破烂不堪,但陈列馆里有一样永不褪色的东西弥漫在哪里——那就是善洲精神!

面对一望无际的青葱林木,心里除了震撼还是震撼。不由得问自己:是什么力量促就了我们老党员默默耕耘、奉献的一生?回来的路上,经过多番思索,我终于找到了答案:是爱国爱党的力量!而作为一名党员教师,我们也应该坚定不移地向杨善洲同志学习。

一是学习他忠诚于党、矢志不移的坚定信念。杨善洲同志入党几十年,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把“随时为党和人民的事业牺牲一切”作为自己的铮铮誓言,时时处处以共产党员的标准来衡量和要求自己。他坚信共产主义,牢记党的宗旨,立场坚定、意志坚强,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

二是学习他坚持树立“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的理念”。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始终把党的事业放在自己人生事业的至高点,以坚定的信念展示共产党员的风采。

三是学习他无私奉献、克己奉公的高尚情操。他“为官”多年没有为家人安置工作和捞上一册“农转非”本本,连组织上给予的正常政策照顾也被他婉言拒绝了。他也没有给家里盖上一间像样的房子,时常对家里人说:过日子,吃处有个锅,睡处有个“窝”就行,却把

个人大量的积蓄投入到大亮山义务植树造林上,他把价值3亿元的林场无偿移交给施甸县人民政府,县里要奖励他10万元,他坚决不要;市委、市政府奖励他20万元,他又把大部分捐献给教育等社会公益事业。试想,如今这样的干部、这样的领导还有吗?这正是杨善洲老书记人格魅力的高大和高尚所在,他永葆本色、锲而不舍的精神,是我们党的宝贵财富,是我们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学习的楷模。

四是学习他不图名、不求利、不谋私,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一尘不染,坚持以德立身、以公处事、以廉树威,永葆共产党人本色的精神。学习杨善洲同志,就要学习他艰苦朴素、苦干实干的优良作风。杨善洲同志穿着朴素的服装走上各级领导岗位,仍以普通群众的心态往来其间,以赤诚之心对待群众。向杨善洲同志学习,就要像他那样,弘扬党的优良传统,以一团火的激情,脚踏实地,扑下身子,努力创造出无愧于时代和人民要求的业绩。

五是要学习他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革命精神。盛年时期,他废寝忘食,夙兴夜寐,忘我工作;年事已高仍然老骥伏枥,志在千里,退休后把植树造林作为为党为人民服务的又一新起点。出于对他几十年卓着成绩的褒奖和关心,省委曾让他到昆明居住,并到省人大会工作,但他婉言谢绝,把“我要回家乡施甸种树,为家乡百姓造一片绿”一句话说得铿锵有力。向杨善洲同志学习,就要像他那样,永

葆锲而不舍的精神,活到老学到老、拼搏到老、奉献到老,把毕生献给党和人民的事业。

作为一名奋战在农村教育一线的教师,我将时刻以杨善洲同志为榜样,把他的精神落实到具体的教育教学工作中,真正做到以学生为本,从爱学生做起,从细小的奉献做起,从现在做起,以赤诚之心对待每一个学生,努力为学生办实事。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更加扎实的

工作作风,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作出更大的贡献。

精选林场森林资源管护例会范文范本五

各市、地、州、县委,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级各部门: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南方集体林区森林资源管理,坚决制止乱砍滥伐的指示》,是对林业建设的又一重大决策,各级、政府要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刹住乱砍滥伐歪风,切实保护管理好森林资源。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省林业改革取得了一定成绩。造林绿化步伐加快,林区经济比较活跃,林农生活有所改善,总的形势是好的,但是,长期存在的林木超量采伐仍难以控制,森林资源不断减少。近几年来,无计划和超计划采伐严重,侵占、破坏国营林业企事业单位经营范围森林的现象普遍存在,盗伐、哄抢国有、集体林木的案件不断发生,流通秩序混乱,乱收乱购、黑市交易猖獗。造成这种状况的直接原因,正如中央指出的,“主要是林业改革中某些具体政策失调和存在漏洞,林政和资源管理不严,对犯罪分子打击不力”。为了把中央《指示》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坚决刹住乱砍滥伐歪风,加强森林资源管理,特作如下规定:

一、严格执行年森林采伐限额制度

实行年森林采伐限额制度是《森林法》的一项重要规定,是防止森林资源过量消耗的保证。国务院批准的采伐限额,任何地方和单位都必须严格执行。未经国务院或授权单位批准,各级都不得突破限额。林区乡村企业加工用材和群众自用材,都必须纳入采伐限额。生产木耳、香菇、木炭等消耗的木材也要严加控制。烧制砖瓦、石灰以及烤烟、烘茶等,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改烧其他燃料。

制定年度木材生产建议计划,必须控制在年森林采伐限额的一定比例之内。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年度木材生产“一本帐”计划。各地在执行和下达木材生产计划时,不得突破省下达的计划数,不允许层层加码。任何地方和单位都不得无计划和超计划采伐。超计划和无计划采伐的木材,扣减下年采伐指标,所得销售收入全部上缴林业主管部门用于发展林业生产,情节严重的要追查领导责任。

为了保证森林采伐限额和年度木材生产“一本帐”计划的执行,各级政府必须加强检查监督。县每半年检查一次,市、地、州每年检查一次,省组织抽查。检查情况要按时向上级政府作出报告。

二、坚决依法保护国有山林权属不受侵犯

国营林业企业、国营林场和自然保护区管理的山场、林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侵占、破坏,不允许再将国有林划给集体和个人。各市、地、州、县对还没有颁发林权证的国营林业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国家批准的经营区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明确权属、界限、登记造册,打桩定界,绘图存档,在今年年底前发给林权证。有边界森林权争议的地方,双方都不得采伐争议区的林木,违者,按滥伐森林论处。国营林业单位的经营区和自然保护区,不得非法划作他用。确需划为森林公园和风景旅游区的,必须按照《森林法》、《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事先征得省林业主管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同意,按程序上报审批。自行划定的一律无效。兴办旅游业,不得改变国营林业单位的隶属关系,不得改变森林、林木、林地的权属,必须服从林业部门关于森林经营管理的统一规划。

三、进一步完善集体林业生产责任制。

稳定山林权属,依法保护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已经落实的林权,不再变动。成片的集体用材林,不得再分到户。已经分到户而管理不善的,可以乡、村、组为单位或联户组织专人统一管护,实行“林权不变,统一封山,专人看管,报酬分摊”等有利于保护森林资源的多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以此基础上,逐步引导农民在自愿的原则下,实行联合采伐、联合更新、联合造林。

四、整顿木材流通渠道

国有林区非统配材和集体林区重点产材县的木材,由林业部门统一管理和进山收购,除二十四个重点采伐企业外,其余均由当地林产公司收购和售销。农具、文化用品等特殊用材,可由供销社等部门提出申请,经市、地、州林业局批准,跨市、地、州的还须报省林业厅批准,按县林业局指定的时间、地点、树种、材种和数量进行收购。重点产材县及毗邻乡镇不开放木材市场。

非重点产材县的用材,要充分发挥林业部门专业公司的主渠道作用,切实担负起从产区组织购进木材的任务,并积极搞好代购代销、联营经销等服务工作。经县批准的其他单位,或以经营木材,实行多渠道流通。

国营林场生产的木场,仍实行自产自销。林农自产的零星木材,可在县指定的市场上凭证自销,也可在林业部门的收购站出售。不允许私人倒卖和贩运木材。

从一九八八年起,对阿坝、甘孜、凉山州及攀枝花、雅安、乐山等地生产的木材,除保证国家和省的上调任务外,其余商品材均列入指导性计划,由省林业厅根据首先保证省内用材,然后适量出省的原则平衡下达,不得超计划销售。省内非统配木材调剂,由供需双方签订购销合同并报省林业部门备案。木材出县、出市 (地、州)、出省,必须有县、市 (地、州)、省林业部门签发的运输证明。

工商行政管理、林业、税务、物价、物资等部门要通力合作,加强木材流通管理。严禁无照经营、无证运输、无证销售和黑市交易。经营木材的单位须凭县林业部门发给的经营木材许可证,向所在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对过去经营木材的单位和个人,应于十月底前普遍进行一次清理,凡不允许再经营木材的,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销,其库存木材按清理登记的数额售完为止。

五、坚决查处和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

各级政府和地区行政公署,要立即组织力量,对一九八五年以来的乱砍滥伐,包括地方各级领导人擅自批准的超计划采伐和侵占破坏国有林等毁林案件,进行认真清理。

哄抢、盗伐国有和集体林木是违法犯罪犯罪行为,必须依法处理,该判刑的要判刑,决不能手软。对挑动群众哄抢破坏森林、伤害护林人员的犯罪分子,必须从速从重依法惩办。在国有林区、集体林区重点产材县乱砍滥伐严重的地方,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破坏森林资源的犯罪分子进行严厉打击。打击的重点:一是为首组织、策划、煽动盗伐滥伐,致使森林资源遭受重大损失和盗伐滥伐林木数额巨大的犯罪分子;二是以暴力威胁阻碍执行公务的林政管理人员、护林人员和木材检查站人员的犯罪分子;三是伪造、盗窃、倒卖木材采伐、流通票证的犯罪分子;四是国家工作人员中,支持、参与、包庇、煽动群众毁林和玩忽职守,致使森林资源造成重大损失的犯罪分子。五是在贯彻中发[1987]20号文件中,造谣惑众,顶风作案的犯罪分子。要选择一批大案要案,大张旗鼓地公开处理,以震慑犯罪分子,教育干部和群众。

六、实行预留森林资源更新费制度

除房前、屋后、自留地上的零星木材以外,按木材销售收入的百分之五至百之十预留森林资源更新费,用于更新、造林预留的更新费,归林权所有者所有,由乡林业站代管;尚未建立乡林业站的地方,由县林业局或区林业站代管,存入银行,严禁挪用和平调。在限期内完成更新、造林计划的,如数领回;逾期不更新、造林的,由乡林业站用这笔资金统一安排造林。

七、合理调整林业税收、整顿林业费用负担

继续执行对森工企业和国营林场已实行的减免税、费的优惠政策。没有落实的要认真落实。

国营森工企业上交的所得税,应本着有利于限制森林过伐、保护森林资源的精神,在不超过一九八六年实际上交的原则下,确定一个合理基数定额上交,增长部分留给企业和当地森工企业主管部门,用于造林、营林和消化企业多出的劳力,由财政部门监督,专款专用。对因过去集中过伐、资源已近枯竭、经济困难的企业,可以给予减免所得税的照顾,由林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报同级政府酌情处理,减少的税收按现行财政体制负担。

八、充实林业基层管理机构,强化林业管理职能

我省林业基层力量十分薄弱,县乡级森林资源和林政管理机构的人员急待加强。要充实林区的县级林政管理机构,重点林区的区和重点乡要在上级核定的党政机关编制内配备专职或兼职的林业助理员。要加强木材检查站工作。林政检查人员的执法标志和证件,由省林业厅统一制发。

九、落实领导干部保护森林、发展林业任期目标责任制

“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制止乱砍滥伐,应当作为各级领导,特别是县一级领导的重要任务”。要正确处理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关系,不能用破坏森林资源的办法致富翻番。要把造林绿化和迹地更新、护林防火、制止乱砍滥伐、保证森林资源增长,作为考核县领导干部政绩的内容。对出现毁林事件制止不力,使森林资源遭到重大损失的,要追究县领导的责任。县政府除每年检查一次,并向省政府作出报告外,任期届满时还要向下届政府作出交待。

过去的有关规定,凡与中发[1987]20号文件和本规定不符的,均停止执行。

精选林场森林资源管护例会范文范本六

各位领导,同志们:

兴林大业,防火为先。森林火灾突发性强、危害性大、扑救困难,而森林生态系统一旦遭到破坏,需要几十年甚至上百年时间才能恢复,有的甚至无法恢复。近期,由于天气持续干旱少雨,湿度小,蒸发量大,气温回升快,风高物燥,林区森林火险等级一直保持4-5级的高火险等级,再加上“清明节”也将来临,上坟祭祖、烧纸烧香等野外非生产性用火将会增多,全县的森林防火工作已进入最紧张、最危险、最关键的时刻,森林防火任务十分艰巨。下面,就森林防火我讲三点意见:

一要突出防火重点。各乡(镇)对林区居民点,林区路口、坟头等易发火情部位和地段要加派人手,严防死守;对痴、呆、聋、哑、精神病等五种人,要落实专人监管,杜绝玩火、放火行为发生。二要突出防火薄弱环节。各乡(镇)要开展一次拉网式森林防火大检查和排查,重点是林区内吸烟、烧灰积肥、迷信用火、小孩玩火,一经发现,要坚决制止,严肃处理。三要突出防火宣传。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宣传栏、警示牌、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的同时,各乡(镇)要组织专门力量,通过对国务院新修订的《森林防火条例》和防火知识进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浓厚的森林防火舆论氛围。四是要积极引导群众摒弃陈规陋习,大力倡导鞠躬默哀、敬献鲜花、种植树木等健康文明的祭祀方式,开创“文明祭祀,平安清明”的`和谐局面,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一是密切关注动态。县乡指挥部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加强森林火险预报监测工作,一旦发生火情要及时报告。二是科学组织扑救。接到火情报警后,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科学部署人员,保持通信畅通,做好后勤保障,有序组织灭火。三是扑火队伍要随时待命。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民兵应急分队要高度戒备,随时作好扑火准备,确保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能迅速组织施救,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四是做好各种扑火物资储备。各乡(镇)人民政府、林场要按照规定要求,落实各种扑火物资,乡镇、林场要重点储备一批风力灭火机、油锯、照明电筒、二类扑火工具专用拖把、防火服等,以提高火灾扑救能力。五是必须确保扑火人员安全。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防止小火酿成大灾,坚决避免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一是加强值班调度,确保信息畅通。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县乡防火办要加强火情调度和核查工作,及时反馈有关信息。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归口上报制度,对迟报、瞒报火情、贻误时机,扑救组织不得力,酿成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二是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严肃查处火案。

同志们,森林防火,责任重大。当前全县已进入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希望县乡指挥部立即行动起来,再宣传再动员再督促再检查再落实,以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扎扎实实地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确保万无一失,让县委、县政府放心,让全县人民放心,为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精选林场森林资源管护例会范文范本七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南方集体林区森林资源管理,坚决制止乱砍滥伐的指示》(中发〔1987〕20号文件),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指导林业改革健康、深入发展的又一个重要文件,在改革、开放、搞活方针的指导下,围绕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这个中心,针对南方集体林区当前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了有关政策措施。这对于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制止乱砍滥伐,理顺林区经济,促进林业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认真领会,全面、准确地贯彻执行。要通过学习和宣传,把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中央文件上来,既要防止放而不管,有法不依,使森林资源继续遭到破坏,又要克服因循守旧,防止走回头路,造成新的混乱。在贯彻文件的过程中,必须态度积极,步骤稳妥,精心指导,把中央文件精神落到实处。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坚决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

各地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公安、检察、法院和林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林业部、公安部《关于森林案件管辖范围及森林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暂行规定》,对一九八五年以来发生的破坏森林案件,认真进行一次清查,并从集中查处重大案件入手,把已经部署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深入下去。打击的重点,一是哄砍、哄抢和借口林权纠纷破坏国有林、集体林的策划、组织者和首要分子;二是盗伐滥伐林木数额巨大或屡教不改的犯罪分子和团伙;三是盗伐、滥伐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的犯罪分子;四是使用暴力威胁、伤害和报复林政管理人员、护林人员和木材检查站人员的犯罪分子;五是玩忽职守,致使森林资源造成重大损失已构成犯罪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六是伪造、倒卖林森采伐证和木材运输证,情节严重的犯罪分子。此外,对支持、包庇、怂恿或煽动群众哄抢盗伐国有林的少数领导干部,其行为已构成犯罪的。也应坚决打击,不能姑息迁就。对挑动群众哄抢破坏森林、伤害护林人员和顶风作案的犯罪分子,必须从速从重依法惩办。各地要选择一批大案要案,大张旗鼓地公开宣判,以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切实改变部分地方对毁林犯罪打击不力的状况,对广大干部群众进行一次深刻的林业法制教育,做到严格执法,坚决守法,持久地、有效地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

二、严格执行年森林限额采伐制度

森林采伐限额包括主伐、抚育间伐、补充主伐胸高直径六公分以上的立木资源。乡村企业加工和群众生产自用的、用作商品薪炭材和生产香菇、木耳的木材,都要纳入采伐限额。

我省“七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立木蓄积为四百四十四点五万立方米,折合木材三百二十万立方米,由省下达到县、国营林场,逐级控制,不得突破。各县每年按资源消长情况,向乡、村下达年度采伐计划,实行木材生产“一本帐”,不得层层加码。要合理确定商品材自用材的比例,商品材指标应为树种、材种落实到生产单位和采伐山场,积极提倡以村、组为单位,统一采伐期、统一检尺、统一验证,加强采伐监督,把超量采伐制止在山头。

各县要对一九八五年省下达采伐限额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集中清理一九八六年以来,各级领导乱批条子、经营或用材单位乱收乱购、林业部门乱开出口而造成的超计划采伐,并分别情况,按有关政策法规严肃处理。今后每年要检查一次限额采伐执行情况,并向上级政府作出报告。

三、完善林业生产责任制

完善林业生产责任制,应按省委、省政府《批转省农经委〈关于完善双层经营、稳定家庭联产承包制的报告〉的通知》(湘发〔1987〕23号文件)的精神认真落实,林业生产周期长,要特别注意政策的稳定性。成片用材林没有分到户的不要再分。已经分户经营的地方,要在稳定的基础上,切实加强统一护林,逐步推行联合造林。对已经分到户的成片用材林,应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办法,积极引导联合采伐、联合更新造林。对各种形式的联合体,要在经济上扶持,技术上优先指导。

四、维护国营林场、国营采育场、自然保护区的权益

国有山林权属不可侵犯。任何单位、个人都 不得以任何借口侵占、破坏。未发证的,要在年底前发好山权林权证书。对林业“三定”以来未按规定办法报批手续而划出、占用的国有山林,应逐场进行清查,并向省林业厅写出专题报告,妥善进行处理。

国营采育场在集体山地上的造林,除已办征用手续的外,山权属集体、林权属国营采育场,山价比例分成。

国营林场(包括代管村、组的集体林)国营采育场生产的木材,自主经营。省下达国营林场的统配材任务,不准层层加码。严禁向国营林场、采育场摊派转嫁各种不合理的负担。国有林的林价要适当提高,具体标准由省林业厅、财政厅下达。

五、整顿木材流通渠道

为了严格控制限额采伐,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重点林区县的木材实行由林业部门的国营木材公司一家进山收购,一般林区县是一家还是几家进山收购,应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本着有利于保护森林资源,搞活木材流通的原则,由县人民政府确定;平湖、丘陵和少林县,应在加强和统一林政管理的前提下,继续实行产销见面。

实行一家收购的县,要特别注意保护林农利益,在国家未颁布指导价格之前,产材县可制定合理的收购保护价。木材公司应认真整顿经营作风,采取县乡联营、产销联营、代购代销或经销等多种经营形式,合理增设网点,搞好购销服务。木材公司无力收购和供应的特殊用材,经地市林业局批准,需材单位可按县林业局指定的时间、地点、树种、材种限额收购。

要全面整顿木材经营单位,除国营木材公司外,对现有其他经营单位,应由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林业部门按规定条件重新审查,换发执照,该吊销执照的一律吊销,坚决取缔无照经营,不准私人倒卖和贩运木材。

要切实加强木材市场的管理。重点林区县不设木材市场,其他县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木材市场,凡两县交界地段设置的,应由两县商定,组织护林联防。所有木材市场都必须由林业、工商、税务部门联合组织市场管理机构,认真搞好市场监督。严禁购销无证木材,违者按《湖南省林政管理办法》查处。

群众房前屋后,自留地自产的零星木材,凭乡林业站证明,可就地在农贸市场出售。

一切商品木材出县、出省,必须有林业部门签发的运输证明,否则铁路、交通部门不得承运,林政管理部门有权监督执行。运输单位或个人承运无证木材,监理部门可以吊销其驾驶执照,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六、预留森林资源更新费

除房前屋后、自留地上的零星树木外,凡集体、林农采伐出售的木材,一律按收购价百分之十预留森林资源更新费(或更新押金,下同),预留资金(包括利息)归林权者所有,由乡林业站或县林业局代管,专户存入银行,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个人无权挪用和平调。预交单位和个人完成了造林更新或抚育等营林任务并以验收合格的,其预交资金在第二年秋后如数(包括利息)返还,无故而逾期不完成任务的,由代管单位统一用于造林护林。管理办法由省财政厅、林业厅和省农业银行制定。

七、合理确定森工企业所得税上交基数

从一九八七年起,国营森工企业所得税(包括利润,下同),在不超过一九八六年上交所得税(或亏损补贴)的原则下,由当地财政部门与企业协商核定基数,实行定额上交或定额补贴,一定三年不变。个别县如从今年起实行包干对实现当年收支平衡有困难的,亦可从一九八八年起实行。增长部分百分之十作为企业奖励基金,百分之十作为企业福利基金,百分之二十五作为企业生产发展基金,其余全部用于造林。企业无造林任务的,交林业主管部门用于造林营林。资金使用由财政部门监督,专款专用。少数过伐严重、中转运量锐减的采运企业,经济特别困难的,由企业的林业主管部门与财政部门协商,报同级政府批准,可酌情给予定期减免所得税的照顾。由于实行上交包干或减免所得税所减少的财政收入,按现行财政体制负担。能源交通基金以一九八六年缴纳数为基数,增收的不多交。林业其他税收负担问题,在财政部未作调整规定前,仍按我省现有规定执行。

八、整顿林业费用负担

省政府湘政办发〔1986〕49号文批转省林业厅、财政厅、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调整木材税费收取标准的报告》,对木材费用负担作了明确的规定。不少地方又在规定外增加费用项目,加重林农负担。各地必须认真进行一次清理。凡违背省里规定而擅自增收的费用,一律交上一级财政。今后再乱收费用的,应按有关政策法规严肃查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九充实林业基层机构,强化林业管理职能

加强县、乡级森林资源和林政管理机构,要着重建设好四支基层管理队伍。一是乡(或区)林业站。需要建站而尚未建立的要尽快建立起来,已建立的,要积极搞好培训,提高技术素质和管理水平。二是木材检查站,要充实力量,经批准增设必要的站、点,加强铁路、公路、水路木材运输检查。检查人员要统一执法标志和证件,加强思想和业务建设,模范执法守法。三是调查设计队伍,重点林区县要首先建立起来,以乡、林场为单位,搞好森林资源建档,掌握森林资源消长情况,搞好造林更新规划设计和施工验收。四是林业公检法队伍,要进一步加强,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抓好干警队伍的自身建设,坚持从严治警。

木材检查站,林业公检法人员都应纳入事业编制,其经费已纳入财政预算的不要再变,尚未列入的暂由林政管理费、山区管理建设费内开支。林业调查队、林业站属事业性质,经费按原渠道不变。

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任期目标责任制

县、乡(镇)要层层建立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任期目标责任制,签定责任状。主要内容包括造林绿化、限额采伐、护林防火、制止乱砍滥伐等。任期目标执行情况纳入干部政绩的考核内容,每年检查评比一次。对成绩显著的给予奖励。对问题较多的予以批评,限期改正;对严重失职致使森林资源遭受重大损失的要按照党纪、政纪、法规追究责任。重点林区县乡(镇)要明确一名领导主管林业。

以上通知,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学习讨论,从自己的实际情况出发,采取有效措施,抓紧贯彻落实,并于十月底以前向省委、省人民政府作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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