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延期检验申请书简短 电梯检验申请书流程(2篇)

  • 上传日期:2023-01-17 03:12: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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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关于电梯延期检验申请书简短一

乙方(出租方):杭州xx公司(以下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机械的名称、型号、数量、地点;

1、名称:

2、型号:

3、数量:

4、地点:

二、进出场费、租金及其交纳期限:

1、进出场费为每台人民币设备备案后10天内付清。

2、按月结算当月租金,每台每月租金为人民币(不含电梯操作人员工资),一次性定价不作调整。

3、租赁费付款方法:安监站备案日起计算租金,每台前三个月暂不付租费,第四个月开始。下月20号前付清上月租赁费,每月均以月单位计算。全部人货梯拆除后二个月内付清。

三、甲方责任:

1、负责设备基础施工制作,总电缆线及楼层安全门。

2、提供安全、可靠的电源,并将电源引入电梯设备电源箱。

3、积极配合升降机安装、拆除工作,保证进场道路畅通,负责夜间施工照明。

4、承租过程中,确保对电梯设备失窃或受人为破坏承担全部责任。

四、乙方责任:

1、提供合格的设备。

2、向甲方提供有关地基处理要求与基础图纸等有关技术资料,并进行书面交底。

3、负责机械设备的进场安装、维护、拆除,并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出具一切技术安全验收合格资料,甲方现场配合。

五、人员管理及安全责任:

1、因机械本身存在的质量问题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设备安拆时一切安全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承担一切责任。

2、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检查并参与创建文明工地活动。

3、甲方违章指挥时,造成后果由甲方承担,操作人员应拒绝作业,非操作人员不得进入机械操作室作业。

4、甲方必须通知各施工队不得随意打开平台安全门,随手关门不得违犯,如电梯周围作业或需进入电梯运行场地,施工队要通知电梯司机停机,电梯停止运行后,甲方才可安全作业

六、租赁期间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及故障排除:

1、租赁期间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及其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机械使用期间要求乙方每15天检修维护一次并做好记录,并且保证机械设备的安全性能、技术性能符合国家规定。

2、故障排除:乙方应使机械设备随时保持良好运转状态。若设备发生的故障现场人员不能排除时,乙方应迅速派专业人员赴现场排除。

3、做好设备维修保养,乙方处理故障,做到一般故障2小时内排除,大故障当天排除。因乙方原因每月累计停机修理超过2天,如每超一天,乙方承担甲方所有损失。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若不能按期足额付清月租,乙方有权停机待款,停机待款期间租赁费按正常租赁费全额结算,停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停机租费按正常结算,如甲方逾期付款,从逾期的次日起按逾期部分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停工停机,双方协商。

2、甲方报停应提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停机时间。

3、本合同不详之处,双方协商解决。

八、其他约定事项: 附墙要求全部6米设置一道。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时,依法向____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所有条款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签章)

代表签字:

电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章)代表签字:

电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电梯延期检验申请书简短二

买受人(以下简称甲方):

出卖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购买电梯设备事宜,订立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一、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品牌及价款费、税费等为完成设备供应、安装的全部费用。

二、设备质量技术要求

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到甲方现场进行全面勘察,完成电梯设备安装图纸的确认。乙方应保证电梯设备符合双方确认的产品规格以及甲方现场安装条件,在电梯设备交付时随机附产品出厂合格证书。

2、本合同的电梯设备质量标准按“gb7588-20xx”《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执行。

3、乙方按其企业标准提供电梯设备包装,以保证电梯设备安全抵达合同指定的到货地点。若到货地当地有关部门对货物的运输或包装有任何特殊规定和要求,甲方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迟延交货后果,乙方不予负责。

三、货款支付方式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甲方应以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定金支付给乙方,乙方收到定金后,正式安排生产;甲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前20天按照合同总价款的25%向乙方支付第二笔货款;设备运达交货地点交付于甲方并经甲方初步验收合格后2日内,乙方向甲方出具全额发票,甲方按照合同总价款的65%向乙方支付第三笔货款;剩余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本合同约定的质量保修期限届满之日起7日内,扣除乙方因承担的质量保修费用后据实无息支付给乙方。

2、付款方式为:电汇或甲方通过其开户行以同城支票方式付款。

四、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交付方式

1、乙方应于20xx年4月12日将合同项下全部电梯设备交付于甲方予以初步验收,交货地点为:烟台市芝罘区世茂海湾一号项目工地;乙方应及时安排施工人员并保证于20xx年5月12日之前将全部电梯设备安装完毕。

2、因甲方逾期付款导致交货时间、安装工期迟延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的交货时间、安装工期相应顺延一日,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3、因乙方交付的设备及其安装工程不符合双方约定造成交货时间、安装工期迟延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本着有利于电梯设备安全的包装、运输方式将货运抵交货地点并交付甲方,运输、装卸及一切相关费用均有乙方承担。

5、在甲方对电梯设备安装工程最终验收之前,乙方应予以妥善保管,否则,因任何原因(包括不可抗力)所产生的相关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五、设备验收

1、货到交付地点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初步验收,双方根据设备资料及合同要求对电梯设备包装的完整性、装箱数量及其外观进行验收。甲方发现乙方所交付设备与合同约定不符的,应在3日内通知乙方,乙方负责及时核查补救。

2、在甲方没有对设备初步验收前,乙方不得擅自进行安装,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并重新更换新的设备。

3、电梯设备的安装工程结束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7日内,由双方及相关部门按照“gb7588-20xx”《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及相关国家标准予以验收,安装工程最终需经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

六、保修责任

1、乙方必须有相应的保修服务人员配备,以处理所有的维修服务,需提供24小时服务,而且维修人员需要接到报修电话后2小时内赶到现场,提供不间断的服务直到维修结束。

2、乙方须对合同中规定的电梯按《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提供24个月质保期,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日常维护和保养及维修培训服务,时间从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和电梯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为电梯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及维修提供服务支持,确保电梯正常安全运行。

4、质保期内乙方负责免费修理和替换任何由于设备自身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及故障。

5、在保修期结束时,须由具备技术监督局检验资质的专业工程师依据国标规定对电梯设备进行一次测试,所检出的属质量保修范围的质量缺陷由乙方免费修理,并得到甲方认可。修理完成后,乙方应将修理及恢复时间和日期等报告给甲方,报告一式两份。

6、在质保期内,如乙方服务不及时或维修后仍不能排除故障的,乙方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有关责任和直接经济损失,此损失买方有权视情况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七、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合同履行中,如甲方要求变更合同,则应于合同规定交货日六十天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因合同变更而增加的成本和费用由甲方承担。合同变更后需重新确定交货期。合同变更的事项双方需另签合同补充协议, 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甲方逾期支付本合同约定的第一、第二、第三笔款项中任何一笔超过9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若乙方解除合同,甲方已付定金不再退回,但应将甲方支付的除定金之外的其他货款退还给甲方,乙方有权另行处理电梯设备。

3、因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

(1)乙方逾期交货超过20天;

(2)乙方交付的电梯设备不符合双方约定要求,经甲方通知后,乙方3日内仍不能更正解决。

(3)乙方交付安装的电梯设备经两次维修处理仍不符合双方约定的验收标准或者仍不能通过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

4、当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出现时,合同另一方可立即终止本合同的全部或者部分。

(1)合同一方停业或者与履行合同相关的任何许可证被吊销,或者被解散、终止、清算、宣告破产或兼并;

(2)甲方财产被查封的导致严重损害甲方履约能力的。

八、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违约不能按时将电梯设备交货并安装完毕时,乙方应提前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其支付办法是,逾期交货的,每延迟一日,违约金为迟延交付设备价款的万分之四;逾期安装的,每延迟一日,违约金为迟延交付合同设备价款的万分之四。

2、由于甲方违约不能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支付设备价款时, 甲方应提前告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否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其支付办法是,每延迟一日,违约金为迟延支付合同设备价款的万分之四。

3、在质保期内,如乙方服务不及时或维修后仍不能排除故障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维修,乙方应承担全部第三方的维修费用。

4、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或者解除的,甲方已付定金不再退回,但应将甲方支付的除定金之外的其他货款退还给甲方,乙方有权另行处理电梯设备。

5、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或者解除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九、其它事项

1、乙方在合同设备产成后为甲方免费保管1天, 自第2天起, 因甲方原因推迟交付时间的,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每台电/扶梯50元/天的仓储保管费。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货款和仓储保管费后(如有),按合同规定交货。超过九十天,甲方仍不付清货款或提货, 乙方可视为甲方自动退货,定金不予返还。

2、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应提交原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5、本合同双方签署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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