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决定复查申请书汇总 人民政府复查申请书范文(六篇)

  • 上传日期:2023-01-16 06:2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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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如何写行政决定复查申请书汇总一

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执行的行政许可事项(1项)

设区市一级新闻事务系统执行的行政许可事项:无

县(市、区)一级新闻事务系统执行的行政许可事项:无

新闻事务系统部分地域执行的行政许可事项:无

新闻事务系统执行的杭州市、宁波市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无

请本系统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本公告规范的行政许可项目对本单位执行的行政许可项目及时进行调整和公告,不得擅自增加、减少行政许可事项,改变许可事项名称。

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

如何写行政决定复查申请书汇总二

申请人: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县公安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不服_____________号__________县公安局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申请复议。

请求目的:_________________请求依法撤销第_____________号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事实理由:______________号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所认定的事实根本就不存在,但3山县公安局确偏听偏信,作出处罚决定,其决定显失公正、公平。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程序υ法,是一项显失公正并带有严重倾向性,存在严重偏见的、υ法的处罚决定,请求复议机关查明事实,并根据事实和法律依法决定撤销被申请人的此项处罚

此致

__________县人民政府

申请人:______________

二〇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如何写行政决定复查申请书汇总三

姓 名: xx 性 别:女

民 族:汉族出生年月:19 xx年8月3日

证件号码:********** 婚姻状况:未婚

身 高:150cm体 重:42kg

户 籍:xx九江 现所在地xx

毕业学校:xx语外贸学院学 历:本科

专业名称:对外汉语毕业 年份:200xx年

工作年限:3年以内职 称:其他

职位性质:全 职

职位类别:行政/后勤

职位名称:行政文员

工作地区:广东广州;广东东莞

待遇要求:3500元/月 可面议 ; 需要提供住房

到职时间:三周内

语言能力:英语 六级 ; 英语 ; 普通话 标准

教育经历:时间所在学校学历

20xx年9月 - 20xx年7月广东外语外贸学院本科

培训经历:时间培训机构证书

20xx年1月 - 20xx年3月****事业有限公司

所在公司:xx东莞xx电子公司

时间范围:20xx年7月 - 200xx8月

公司性质:私营企业

所属行业:电子、微电子技术

担任职位:技工-普工

工作描述:我做的是暑期工,体验工作的艰辛和乐趣,工作简单,人事部经理告诉我们:成功的人在于每天做简单的工作,但每次都能成功完成任务。我做的是流水线工作,积极配合老板完成任务,博得老板和同事的赞扬。

离职原因:

所在公司:****培训机构

时间范围:20xx年9月 - 20xx年12月

公司性质:其他

所属行业:教育、培训、科研院所

担任职位:兼职-家教

工作描述:我教的是一名小学二年级的学生,负责监督他的每天完成老师布置作业的情况,指导他的预习与复习,获得家长好评,他的成绩有显著提高,家长很开心。

离职原因:

自我评价:适应能力强,创新意识强,只要自己努力了,就会成功.

发展方向:我将积极配合上司工作,发挥勤奋刻苦的精神和作风学习有经验人士,努力工作。

联系电话:***********手机号码:***********

电子邮件:******@(oicq):***********

个人网站:xxxxx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

如何写行政决定复查申请书汇总四

申请人:陈继浩,男,1977年6月21日出生,住址:上海浦东新区华东路3999号321室。

被申请人:杭州市余杭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住所:杭州市余杭区藕花洲大街167号,法定代表人:胡昕,职务:局长。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对其举报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违法不予立案决定不服,于20xx年3月17日向本局申请行政复议。因行政复议申请书表述不清,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全,本局制发(杭)工商复补字(20xx)13号《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要求申请人补正。20xx年3月24日本局收到申请补正材料,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予以依法受理。另,被申请人已改为“杭州市余杭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行政复议请求:请求撤销被申请人针对申请人举报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在双十二活动期间的违法行为不予立案决定。对该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

申请人称:由于至今申请人只是通过电话大概了解了不予立案的结果,未收到被申请人的不予立案决定书的书面材料,也不清楚被申请人不予立案的理由,所以无法充分阐述复议理由,希望考虑这个因素。但申请人认为:第一,被申请人程序违法。申请人自20xx年12月12日通过公司“积分宝贝”微博向余杭区消保委315举报淘宝的违法行为,事后得到网络回复,请致电投诉电话0571-86222315进行举报,于是申请人应该在20xx年12月16日进行了电话举报。20xx年12月17日接到工作人员电话,让申请人提交书面材料举报,当天即以ems方式将材料寄给被申请人。举报后至20xx年1月底(时间明显超过15个工作日)多次与被申请人工作人员联系,但工作人员回复称已将该案移交分局法规部门认定,尚无结果。直到申请人20xx年3月13日下午,电话联系被申请人工作人员才被告知分局法规部门决定不予立案,并向申请人告知了理由。申请人索要书面决定,但被拒绝。第二,被举报人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在双十二活动期间的广告行为属于违法行为。被举报人广告有虚假和欺骗内容,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第(三)项有关有奖销售的规定。

被申请人称:20xx年12月16日,被申请人收到申请人举报,反映淘宝网违法发布广告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广告打出用淘宝客户端一次可获500万,要求查处。12月17日收到申请人相关举报材料,12月30日,经被申请人负责人批准立案调查。20xx年2月25日被申请调查终结,经负责人批准同意撤销案件。被申请人认为,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没有要求用户购买商品或者支付一定费用即享受其提供的服务,要求用户使用淘宝的客户端扫描二维码即可获赠1注彩票,属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并不是有奖销售行为。因此,不构成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对于“用淘宝客户端一次可获500万”的广告用语,因被举报人于20xx年12月12日当日主动纠正,不予行政处罚。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经被申请人负责人批准,20xx年2月25日予以撤案。综上所述,请求杭州市工商局依法驳回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

经审理查明:20xx年12月16日15:33:55,被申请人收到了申请人的电话举报,称“淘宝网违反广告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3条,广告打出用淘宝客户端一次可获得500万。要求查处,并回复”。12月17日10:10,被申请人工作人员电话告知申请人需要核对交易凭证。同日12:19申请人电话告知被申请人工作人员会书面邮寄材料。12月17日,被申请收到了申请人邮寄的《关于淘宝双十二违法广告行为》的举报信和下载的两份截屏证据。申请人请求“望贵局能够依法予以查处,并将结果予以公布或者告知本人”12月30日,被申请人以被举报人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涉嫌广告违法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决定予以立案调查。但没有将立案情况告知申请人。

经被申请人调查,本案涉及两个行为主体: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和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两公司定于20xx年12月12日举行“扫码分钱”活动(亦称“双十二”送彩票活动)。20xx年12月10日,由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分两次向支付宝充值人民币3600万元,购买了17721104注双色球福利彩票。

据申请人称,20xx年12月11日晚,每个安装了淘宝客户端手机用户都收到了一条推送广告。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显示,该广告第一页内容为“双12盛典揭幕礼 12月12日0点打开电脑上淘宝首页 扫码分钱 用淘宝客户端一次可获500万”,其中“扫码分钱”字样特别突出,而且字号特大。“12月12日0点”和“500万”都以显著方式标注。第二页标图依然有突出的“扫码分钱”字样,内容显示为“手机淘宝客户端扫码---一次可获1000000元”。此外,还有彩票开奖时间和活动期限和活动规则内容。活动期限以显著方式标注,但活动规则无显著方式标注的内容。

12月11日21:50,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向“已经安装淘宝客户端的用户发送了文案为‘0点开抢!一次可获百万’的活动通知”。该通知的内容与申请人提供的截屏证据内容不相同。题目改为“双十二揭幕礼 扫码分钱 一次可获百万元”,但依然有突出的“扫码分钱”字样的内容。并列有“活动时间”、“参与条件”、“参与方式”、“彩票开奖时间”、“活动注意事项”等内容。

20xx年1月16日,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和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联合致函被申请人,对“扫码分钱”活动作了说明,但同时辩称“淘宝认为,签署活动不属于有奖销售类型的营销活动范围,不受《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定的经营者不得从事奖励金额超过5000元的抽奖式有奖销售的限制。分解分析如下:1、淘宝举报(疑为“举办”,打印人注)‘扫码分钱’活动的核心目标是回馈用户,淘宝网成立10余年来,没有用户的支持不会有今天的成就,…本活动自始至终,均未向参与活动的用户收取任何费用,不属于销售行为。2、本活动中所有的彩票均是由淘宝向福利彩票发行中心购买后免费赠送给用户,淘宝没有获得任何的直接利益。3、为了确定回馈对象,需要用户…签到,无需进行任何其他附加的行为,用户扫码后将必然免费领取一注彩票,且淘宝赠送彩票的行为对所有用户是一视同仁的,先到先得,送完为止。”

被申请人调查后认为,有奖销售是建立在买卖关系的基础之上的,是奖励购买者的行为。而本案两当事人并没有要求用户购买商品或者支付一定费用享受其提供的服务,而只是要求用户使用淘宝的客户端扫描二维码即可获赠1注彩票,属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并不是有奖销售行为,因此,不构成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据此,被申请人于20xx年2月25日决定,对该案予以销案。

本局认为,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有线电视台在提供电视节目服务中进行有奖竞猜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答复》(工商公字(1999)第55号)中“《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所称的有奖销售,是指经营者以附带性地提供金钱、物品或者其他利益(统称奖品)的引诱方式,促销其商品(包括服务)的行为。不论向商品的购买者提供奖品,还是向其他有关当事人提供奖品,只要经营者以促销商品为目的,均可构成有奖销售,受《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调整”的解释,被举报人涉嫌构成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在“扫码分钱”活动中,被举报人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以及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的商业促销意图非常明显,其声称该活动的“核心目标是回馈用户” 、“淘宝没有获得任何的直接利益”。众所周知,用户是商家直接的交易对象,也是商家获取利润的唯一源泉,回馈用户就是稳定自己的客户群,保住自己获取利润的来源渠道。很显然,商家回馈用户不是搞慈善,而是真真切切地商业促销活动。回馈用户当然不能取得“任何直接利益”,但必然能取得潜在或者间接的利益。再者,被举报人以显著方式表述“扫码分钱”、“手机淘宝客户端扫码---一次可获1000000元”等内容,也足以证明其促销引诱的特征。

因此,被申请人以及被举报人以“扫码分钱”活动未发生直接的商品销售和服务提供为由,将其排斥在《反不正当竞争法》调整范围的理由不能成立,本局不予支持。

此外,被申请人作出立案和销案决定,未依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一款和本局杭工商法(20xx)36号《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和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告知具名举报人(申请人)立案和销案的决定。存在程序瑕疵,本局予以指正。

经审查,被申请人作出的销案的决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依据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1目和第2目的规定,本局决定:

撤销被申请人20xx年2月25日作出的对申请人举报的立案案件予以销案的决定,责令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30日内重新作出处理,并在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处理结果。

申请人如不服本行政复议决定,可在接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本局为被告向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起诉。

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xx年5月23日

如何写行政决定复查申请书汇总五

当事人: 重庆药业有限公司

住 所: (略)

当事人: 重庆医药有限公司

住 所: (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本机关于20xx年10月16日立案,依法对当事人与其他别嘌醇片生产销售企业进行价格协商、分割销售市场,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行为进行了调查。本机关于20xx年12月28日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依法告知当事人涉嫌违法的事实、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理由和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或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没有要求举行听证。本机关的调查情况和处理决定如下:

经查,重庆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和重庆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的第一大股东均为北京中燃华融投资有限公司,重庆负责制剂销售的副总经理兼任重庆总经理,重庆财务副总经理兼任重庆财务负责人,两家公司属于关联企业。重庆生产原料药别嘌醇及制剂别嘌醇片,自20xx年起**品牌别嘌醇片由重庆开票对外销售,重庆、重庆别嘌醇片销售管理工作由同一人负责。在本案别嘌醇片垄断协议达成并实施过程中,重庆、重庆决策、行为具有一致性,在垄断协议中共同代表销售**品牌别嘌醇片的一方,且两家公司的别嘌醇片销售额基本重合,因此是本案垄断协议的共同行为人。

别嘌醇片是治疗因尿酸过高引起的高尿酸血症、痛风的常用药物。别嘌醇制剂属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的甲类药品,别嘌醇片还列入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低价药目录,价格低廉,在临床上广泛使用。全国获得别嘌醇片批准文号的生产厂家有15家,20xx年至20xx年实际有7家企业生产别嘌醇片,20xx年以来实际只有重庆、上海联合医药药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联合)、世贸制药(江苏)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世贸)3家企业生产别嘌醇片。

现查明,当事人于20xx年4月至20xx年9月在销售别嘌醇片过程中,存在以下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事实:

一、与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了“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和“分割销售市场”的垄断协议

从法律主体看,当事人与上海联合及其别嘌醇片独家经销企业商丘市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丘)、江苏世贸是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主要理由如下:从性能、功效、药品成分等因素比较,、世贸三大品牌别嘌醇片均属于治疗因尿酸过高引起的高尿酸血症、痛风的常用药物,原料药成分相同,具有明显的可替代性,构成了直接竞争关系。当事人与上海联合及商丘、江苏世贸,作为生产销售三个不同品牌别嘌醇片的独立市场主体,属于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

20xx年4月以来,当事人与上述具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先后四次召开会议,对销售包装规格为0.1克×100片/瓶的别嘌醇片进行协商,达成了上涨销售价格和分割销售市场的垄断协议。

20xx年4月1日,当事人与上海联合、江苏世贸在上海召开市场运行会议,达成了如下协议:一是统一上涨别嘌醇片价格。三方协商将别嘌醇片销售价格提到每瓶不低于18元,投标价格不低于20元。二是分割别嘌醇片销售市场。三方协商划分了销售区域,其中当事人负责川渝、广东、云南、山东、安徽、陕甘宁、新疆、西藏、内蒙古;上海联合负责上海、浙江、京津、河南、河北、海南、广西、江西、山西;江苏世贸负责江苏、湖南、湖北、福建、贵州、吉林、辽宁、黑龙江。会议还协商调整了别嘌醇原料药价格。重庆同意向江苏世贸、上海联合供应别嘌醇原料药,价格由每公斤240元左右调整到500元。

20xx年6月上海联合与商丘签订别嘌醇片独家经销合同后,商丘也与上海联合一起加入了协商会议。

20xx年7月18日,当事人与上海联合及商丘、江苏世贸在盐城开会。会议主要讨论各家公司别嘌醇片的销售价格和市场运行情况,同时要求各家公司销售别嘌醇片的区域不要超过上次会议所划分的市场范围,不要低于约定价格进行销售。

20xx年12月5日,当事人与上海联合及商丘、江苏世贸在上海开会,通过会议协商,决定将别嘌醇片价格上调至每瓶23.8元,从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20xx年4月22日,当事人与上海联合及商丘、江苏世贸在上海召开会议,对别嘌醇片销售继续达成三点约定:一是划分三方区域。继续强调三方销售区域的划分,划分范围与20xx年4月1日第一次会议确定的范围相同。二是约定招投标工作。合作三方必须在划定区域内进行招投标,不得到其它区域投标或议价。三是统一出厂开票价格。对列入基本药物的省份,销售价格不得低于每瓶23.8元;对列为低价药的省份,不得低于每瓶50元。同时强调,如违反约定,重庆将取消合作并不予供应原料药。

二、当事人实施了上述别嘌醇片垄断协议

(一)当事人依照协议提高了别嘌醇片销售价格。当事人对外销售别嘌醇片的均价,20xx年每瓶为5.9元,20xx年为5.7元,20xx年4月至12月提高到每瓶8.08元,20xx年1月至9月提高到9.09元,同时通过经销协议限定经销商销售**品牌的别嘌醇片价格自20xx年4月起不得低于18元,20xx年起不得低于23.8元。20xx年以来当事人在相关省的别嘌醇片中标价格分别为23.6元、27.4元和30.75元。尽管当事人出厂价格没有直接达到18元和23.8元,但是对经销商进行转售价格限制,要求经销商价格提高到本案垄断协议决定的价格,就是为了实施当事人与上海联合及商丘、江苏世贸达成的垄断协议,这与当事人直接执行垄断协议价格的效果相比,同样排除、限制了市场竞争,推高了别嘌醇片的终端销售价格,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二)当事人按照垄断协议分割的市场范围销售别嘌醇片。当事人20xx年4月至20xx年9月的别嘌醇片销售记录显示,当事人基本实施了分割别嘌醇片销售市场的垄断协议,对于其他企业具体销售人员超出划定区域销售别嘌醇片的行为,当事人在公司层面进行了协调处理。比如,根据协议,安徽、云南市场划归当事人,20xx年7月,江苏世贸有一批别嘌醇片销售到(略),当事人提出反对,后来由江苏世贸把这批货按照原价收回;20xx年5月,江苏世贸有一批产品销售到(略),当事人销售人员报请公司与江苏世贸(略)进行联系,要求江苏世贸停止销售,并将在(略)地区的库存全部收回,否则将停止原料药供应。

另查明,当事人上一年度别嘌醇片销售额为2256.58万元。

以上事实有会议情况记录、调查询问笔录、业务函件、别嘌醇片经销合同、别嘌醇片销售记录、财务数据等证据为证。

本机关认定,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三)项规定,属于与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并实施“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分割销售市场”垄断协议的违法行为。20xx年以来全国范围内只有重庆、上海联合、江苏世贸生产别嘌醇片,当事人达成并实施的垄断协议,严重排除、限制了别嘌醇片的市场竞争,对20xx年4月以来别嘌醇片价格上涨具有重要影响,增加了广大高尿酸血症和痛风患者的药费负担,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本机关认为,本案垄断协议涉及上涨价格、分割销售市场两种行为,性质较为严重,持续时间为一年半,排除、限制别嘌醇片市场竞争的程度较深。同时,当事人自20xx年7月以来在全国范围内独家生产供应别嘌醇原料药,本案其他两家生产别嘌醇片的企业在原料药供应方面严重依赖当事人,当事人在别嘌醇片垄断协议的达成实施过程中处于主导地位,并且当事人在调查过程中不能积极配合,在调查初期否认相关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四十九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当事人作出以下处理:

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二、处当事人20xx年度别嘌醇片对外销售额2256.58万元8%的罚款,计180.52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捌拾万伍仟贰百元整)。其中,重庆销售额为2108.67万元,罚款计168.69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陆拾捌万陆仟九百元整);扣除重庆销售额后,重庆销售额为147.91万元,罚款计11.83万元(大写:人民币壹拾壹万捌仟三百元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携本行政处罚决定书将罚款上缴国库。收款人全称:(略);账号:(略);开户银行:(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和第(三)项规定,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同时本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如对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诉讼期间,本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xx年1月15日

如何写行政决定复查申请书汇总六

xx市银山铁矿:

对你单位的税收违法行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主席令第四十九号)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主席令第六十三号)第三十一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税务行政处罚的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及拟作出的处罚决定。

经我局检查发现,你单位存在如下违法事实:

你单位20xx年1月至20xx年9月期间,采取个人银行卡收款、销售货物不入账的账外经营方式向部分单位和个人销售货物,共计收款278635309.00元,未申报缴纳相应的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和第十九条第一款“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第(一)项“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三十八条“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第(一)项“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之规定,你单位少计应税货物销售额238149836.74元,少计提销项税额40485472.26元,造成少缴纳增值税款40485472.26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主席令第四十九号)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你单位上述隐瞒销售收入少缴增值税款的行为已构成偷税,拟对你单位处所偷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计20xx2736.13元。

二、你单位有陈述、申辩的权利。请于20xx年10月28日之前到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自行提供陈述、申辩材料;逾期不进行陈述、申辩的,视同放弃权利。

三、你单位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可于20xx年10月18日之前向我局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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