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违法占地通报批评范文通用(实用13篇)

  • 上传日期:2023-11-20 19:35: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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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的事情真的需要一个好的总结来梳理一下。写总结时要有一定的逻辑性,按照时间顺序或者逻辑顺序进行组织和归纳。以下是一些总结范文,希望能给大家写作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

违法占地通报批评范文通用篇一

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开展治理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工作,实现和完成以下总体目标:

(一)指导和帮助广大农民群众,进一步增强依法依规进行建设的意识;

(二)遏制违法建筑势头,进一步规范我镇建设秩序;

(三)完成违法建筑的巡查任务、建立和落实违法建筑巡查长效机制;

(四)加大抢建、超建建筑的拆除力度。

为加强我镇治理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工作顺利实施,经研究,决定成立镇治理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

成员:

主任:

副主任:

工作职责:办公室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州、市、镇有关清理整治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的各项要求,组织实施违法建设巡查、限期整改、依法拆除等工作,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组长:

副组长:

工作职责:负责对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定期巡查及督查考核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控制和查处;负责对违法建筑发放停工通知书,提出整改要求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将巡查的违法建筑进行拍照取证登记造册,为今后的违法建筑集中整治提供事实依据,同时严格执行巡查执勤,及时了解掌握群众来电、来访所反映违法搭建等相关信息。

巡查时间:为有效防止新的违法建筑的搭建和及时了解掌握已有违法建筑信息,决定实行每周一至周四为规定巡查时间,周五至周天抽查。

组长:

副组长:

工作职责:执法组成员在完成单位日常工作的同时,要积极配合执法组相关工作,在有执法任务时严格按照党政综合办公室安排,在指定时间和地点集结,并听从组长和副组长指挥。

治理范围为镇辖区内的所有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以下建筑物、构筑物必须予以拆除:

1

未经审批在国有土地上建设的建筑物或构筑物;

2

在非建设用地上建设的建筑物或构筑物;

3

4

未经审批在老宅地村内空闲地上建设的建筑物或构筑物;

5

宅基地申请后未按土管规划部门要求进行建设且影响规划无法改正的建筑物或构筑物;

6

宅基地划分后,新房建好后旧房未拆的;

7

8

未按建设工程相关要求施工,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不可消除的建筑物或构筑物;

9

准备在近期实施的市政工程基础设施等建设施工范围内抢建的建筑物或构筑物;

10。

在高压走廊道路保护范围内,影响安全建设的建筑物或构筑物;

11。

其他未经市镇发改土管和规划部门批准私自建设的建筑物或构筑物。

违法建筑按照。

“谁审批。

谁负责”的原则,由规划站审批的则由规划站牵头负责、土管所审批的则由土管所牵头负责,未经审批建设的由行政执法中队负责。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村委会、社区负责各自地域的日常监管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反应上报。具体责任划分如下:

1

日常巡查工作;

2

3

违法建设行为的证据收集及法律程序的履行等;

4

简单违法建筑的拆除;

5

复杂较大违法建筑拆除方案的制定,拆除时市执法局增援人员的协调等工作。

各村委会书记及社区书记是辖区治理违建的第一责任人,各片区负责人是具体责任人。

1

宅基地划分后新房建好旧房未拆除的,由村委会负责拆除;

2

翻新的老房屋由村委会负责日常监管和拆除;

3

4

5

6

房屋建设。

30。

厘米以内的,村委会必须制止并上报。

1

未经审批在村庄规划区以外非法占地进行建设的,由国土资源所牵头负责;

2

占用耕地林地等因改变土地用途进行建设的,由国土资源所牵头负责。

1

2

集镇区已办理规划手续的批后监管工作。

经批准的宅基地,村民应严格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房屋必须符合。

“安居富民”及国家建筑工程质量要求,并且在施工过程中确保施工安全。镇域内建设两层以上楼房的(集镇区内一层以上),必须到市城乡规划部门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方可开工建设。

违法占地通报批评范文通用篇二

按照《xx市纪委机关x市委组织部关于召开“__县芒种桥乡违法违规占地”案件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根据x市专项以案促改领导小组工作部署,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耕地保护工作、乡村振兴战略等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本人结合工作实际,对照“六查六看六坚决”,扎实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摆存在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形成个人对照检查剖析材料如下:

一、对照“六查六看六坚决”剖析存在的问题。

(一)查政治站位,看是否牢记“国之大者”,坚决做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是否存在认识不到位、贯彻不坚决、落实不具体的问题,是否存在对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重要性认识不够,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够的问题。坚决纠正政治站位不高、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自行其是、不顾大局的行为。

经自我查摆剖析,在是否牢记“国之大者”,坚决做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方面。本人能够时刻关注党中央在关心什么、强调什么,提高政治站位,在思想上站得高、看得远,学会从中央的高度思考问题、理解政策。深刻领会什么是党和国家最重要的利益,什么是最需要坚定维护的立场,在重大原则、重大立场和重大利益做到心明眼亮。不存在政治站位不高、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自行其是、不顾大局的行为。但理论学习的连续性、系统性、全面性有欠缺,有时急学急用、现学现用,追求实用主义,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髓和内涵领会把握不深入、不全面,缺乏专研学、贯通学的专注精神和热情,融会贯通、举一反三做的不够。

(二)查作风建设,看违法违规占地背后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作风问题,坚决做到牢记初心担当使命。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牢记“三个务必”,勇于担当作为、积极履职尽责,认真查纠对违法违规占地问题实体性监督落空,审批监督“文字对文字、电脑对电脑”,流于形式问题。解决好层层转批、当甩手掌柜,以批示代替落实,责任心不强、作风不严不实、不作为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

经自我查摆剖析,在违法违规占地背后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作风问题,坚决做到牢记初心担当使命方面。本人能够深刻领会“三个务必”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牢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牢记我们党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我作为领导干部,能够做到走在前、作表率,以“功成不必在我”的胸怀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攻坚克难、砥砺奋进,不存在以批示代替落实,责任心不强、作风不严不实、不作为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

(三)查为民情怀,看是否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坚持把人民至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与落脚点,用心用情用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让人民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严厉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

经自我查摆剖析,在是否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方面。本人能够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训词,“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能够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理念,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平时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了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办到群众心坎上,本人积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主动下沉村居走访调研,听真话、摸实情、找问题,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体察社情民意、了解群众诉求,解民忧、纾民困、化民忧、暖民心。但工作中有时会出现拖拉现象,没有做到立说立行、雷厉风行、立竿见影,对遇到的新困难和群众反映的新问题没能马上出台解决措施。

(四)查监管执法,看是否履职尽责积极作为,坚决守牢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排查违法占地、农田抛荒背后是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监管部门是否存在日常监管不到位、监督执法不力问题,实施耕地网格化管理和田长制落实不到位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工作机制和常态长效监管机制落实不到位问题,农田“非农化”、良田“非粮化”、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房的问题等。

经自我查摆剖析,在是否履职尽责积极作为,坚决守牢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方面。本人能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严格履行责任,严守政策法规,坚决守住守牢耕地保护红线。自觉站在“两个维护”的高度,充分认识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时刻紧绷耕地保护这根弦,严格落实耕地保护政策法规,不断健全完善土地执法监管体制机制,坚决把有限的耕地资源保护好、利用好。

(五)查法规宣传,看是否做到普法宣传到基层,坚决严守法律底线不碰高压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关部门,要认真查找土地政策和法规宣传存在的问题,法规宣传教育不能浮在面上、不能出现空白和盲区,个别基层干部和群众对土地管理相关法规学习不到位、理解不到位,存在法纪意识淡薄、有法不依、心存侥幸等问题。

经自我查摆剖析,在是否做到普法宣传到基层,坚决严守法律底线不碰高压线方面。本人能够做到坚守底线,不越红线,坚决不碰高压线,始终坚守以法律制度为底线坚守的工作纪律要求。时刻清醒的认识到底线是脚地下要走的,红线是身体有一定的空间但不能越线,高压线是往上的触碰不得,始终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群众纪律要求,守住内心的一方净土。工作中,有红线边界意识,坚决不做违法乱纪之事,不仅自己不做,更要去提醒、监督身边的人远离法律红线。

(六)查法规落实,看是否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坚决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对土地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认真排查,是否存在政商勾连腐败、利益输送问题,是否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是否存在纪律底线、法律红线失守问题,对基层党委政府和工作人员监督管理是否存在宽松软问题等。

经自我查摆剖析,在是否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坚决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方面。本人能够做到以身作则,带头学法,自觉守法,决不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违法行为充当“保护伞”,决不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力牟取个人私利。在土地法律法规执行上,对于违法者,不论来者何人,不论有多大“背景”,都会对其依法追究其责任,从不酌情处理,更不搞下不为例;尤其对暴力抗法者,不管其多么“横”,都能勇于碰硬,敢于打击,依法给予重罚严处。无论涉及到什么人,都能做到实事求是,严肃纪律,依法追责,切实做到“法无例外”,坚决维护法规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

(一)主观改造有所忽视,不够深入。存在唯实践论倾向。片面强调实践的重要性,当工作与学习发生冲突时,往往把学习放在后面,没有把学习放在应有的位置加以重视,忽视了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和能动作用。存在被动应付倾向。主观上想学习的愿望非常强烈,但对一些学习的“规定动作”还有被动应付的情况,看的多思考少、浏览多记住少,满足于记好笔记、写好心得、完成任务,学习的效率不高。存在实用主义倾向。学习缺乏系统规划,往往是工作中需要什么学什么,不涉及就不学,以致知识面趋于狭窄,经常有“本领恐慌”的感觉。

(二)工作方法有所滞后,不够灵活。与时俱进的意识有待提高。工作多年了,形成了一定的思维定势,还习惯用老经验指导工作、用老套路抓落实、用老办法处理问题。化繁为简的能力有待提高。有时不善于集中注意力,没有很好的进行时间管理,经常被临时性任务打乱工作节奏,经常被琐碎的小事牵绊住工作的进度。付诸实践的勇气有待提高。平时对工作的思考也比较深入,也经常思索一些新的点子、新的方法,但往往怕出纰漏、怕出乱子,最终还是让求稳的心态占了上风,没有把创新思维和创新实践更好的结合起来,敢于创新、敢于实践的勇气还需要进一步增强。

(三)优良作风有所削弱,不够过硬。理论联系实际不够紧密。存在就理论学理论、不及时通过联系实际实践融会贯通新知识的问题,用学到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水平还有欠缺。批评教育不够严厉,在工作生活中能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已,但对同志尽管狠话硬话说的多,但动真碰硬时心还有些软,对一些工作效率不高、工作落实不到位、作风不严不实的同志,总怕影响了工作积极性,往往只是批评教育了事,处理不痛不痒。

三、下一步整改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切实在系统全面、融会贯通上下功夫,确保知其言更知其义,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切实在知行合一、学以致用上下功夫,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导解决实际问题,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做好本职工作、推动事业发展的生动实践。坚持学思践悟,带着问题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经常学、反复学、持续学。

(二)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坚持民主集中制,保证政令畅通,摆正自己的位置,工作到位不越位,自觉维护班子团结,对组织、对班子开诚布公,不隐晦游离自己的意见,形成集体意见后尊重维护集体领导。

(三)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努力学习老一辈革命家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光荣传统,增强艰苦奋斗精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持以身作则,始终干在前处、干在实处,无论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都要吃苦在先、享受在后,不辱使命、不负重托。努力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不懈强化宗旨意识,把群众观点、群众路线深深根植于思想中、具体落实到行动上。严以律己、心怀敬畏,经常查找自己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方面存在的差距,强化自我修炼、自我约束、自我塑造,坚持敬畏组织、敬畏法纪,始终做清正廉洁的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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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占地通报批评范文通用篇三

广大小区业主:

今年以来,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全县上下掀起了“四城同创”各项工作的新热潮,在全民动手、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下,城区面貌、小区环境整治等各方面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部分住宅小区私搭乱建、破窗开门、乱堆杂物、毁绿种菜、占用公共绿地和消防通道等行为依然存在,群众对此反映十分强烈。

依据《_物权法》、《_城乡规划法》、_《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县物业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上行为均属违法违规行为。

若有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自本通告下发之日起,限期5日内自行整改到位;逾期未整改的,县相关执法部门将依法强制拆除或清理。对反抗、阻挠依法执行公务、聚众闹事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照《_治安管理处罚法》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县行政执法局县规划局县公安局。

县住建局县房管局xx镇人民政府。

年10月20日。

违法占地通报批评范文通用篇四

一、对查出欠税的企业。

县国税局、地税局要按照法定程序,下达催缴文书,限期缴纳入库。对于不纳税、少纳税或不按规定期限缴纳入库的企业,由税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进行稽查,采取查封、扣押、拍卖资产等强制执行措施全力清缴,并按规定处以罚款。欠税数额较大、达到移送标准的案件,及时移交公安部门进行立案侦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改变土地性质、圈大建小、闲置及浪费土地的企业。

县国土资源局要进一步核查,并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置,并将闲置土地处置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对不配合调查处理的企业要依法追责,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县国土资源局要严格执行先税后证制度,未缴纳耕地占用税的企业一律不予办理土地使用证。

三、对没有生产、不能正常生产、建设缓慢及未能达到投资强度的企业。

工业城管委会要依照与企业签订的协议,结合相应法律法规采取措施,要求企业限期进行整改,不能完成整改的.或不能达到投资强度要求的企业由工业城管委会取消相关优惠政策并清出园区。

依法纳税和规范用地是企业的法律义务。各企业业主要认清形势,学习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主动配合此次清理工作,避免造成经济和声誉上的损失。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相关部门要依法履责,对无理取闹、不按相关规定缴税或整改的企业给予严厉打击,为圆满完成此次清理工作保驾护航。

违法占地通报批评范文通用篇五

为加强城市建设和管理,改善城市居民的生活环境,加快我市“森林城市”建设步伐,确保冬季绿化的顺利进行,市政府决定,对我市规划为绿化用地上的各类违章建筑、临时建筑和违法占地全面清理拆除。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次清除范围为和平、沈河、大东、皇姑、铁西、东陵、于洪和浑南开发区内规划为绿化用地上的违章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和违法占地。重点拆除各类违建商亭、棚厦;清理取缔各类违法摊点、加工点、废品收购站及占道市场。

二、按照绿化规划需要,应拆除的临时建筑,其临时建筑规划许可证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即行废止。有效期内的临时建筑,其拆迁补偿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各类违章建筑、临时建筑和违法占地的使用人,应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自行清理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强制拆除。

四、本次清理拆除工作由各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建委、房产局、公安局、工商局等部门按各自的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配合。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清理拆除工作,凡阻碍清理拆除工作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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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占地通报批评范文通用篇六

征地拆迁维权合法途径有很多,其中一种民众比较熟知常见又被忽略的方法“举报”,现实中很多人在遇到征地拆迁知道对方属于违法行为,侵害了自己的权益之后,心中都会出现“讨个说法”的心态,只有这个想法,但是不知道怎么做才可以讨回合理说法。

渊博拆迁律师根据这个问题,带大家了解一下,在遇到违法征地拆迁,如何依法举报。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凡是我国公民对所有机关单位和工作人员,有权利提出批评,对于违法行为有向有关机关提出建议、检举的权利,收到民众的检举,有关部门必须核查,处理,任何人不能进行报复。

根据上述可以看出,每一位公民都有权利对机关和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揭发,在补偿条例中也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条例规定的,都有权利向有关部门、房屋征收部门进行举报,收到举报的部门必须进行核实然后处理,为了进一步督查有关部门履行职责规范房屋征收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对违反房屋征收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就算举报人不是房屋征收利益人也享有举报的权利。

说了这么多,我们要向谁举报?应该举报什么?

一般向谁举报呢?县级以上政府,在征地拆迁中作出征收决定的政府,其它的相关部门,例如:城乡_门、住房城乡_门,国土资源,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等。

举报什么内容?一般来讲,只要是违反了法律规定进行征地拆迁的都可以举报,不管是拆迁方没有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拆迁,滥用职权,贪污补偿款还是违法强拆等,都可以举报。

在征地拆迁领域,被拆迁人证据的收集十分重要,不管是举报还是后期维权,证据都是决定最后的走向,渊博拆迁律师也提醒,一定要凭证举报,不可虚构、伪造,不然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违法占地通报批评范文通用篇七

xx县东湖公园始建于2011年底,是县委县政府为打造“生态xx”的重要决策,也是实现“建五宝,争百强”的具体举措。该项目位于杨庄镇姬袁庄村东部,占地面积200余亩,公园的建设对改善我县东部地区的生态环境,提升xx城市整体形象有很大的作用。对于这样一项公益性质的惠民工程,本应该把好事办好,给县委县政府和全县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但却因为违法占地问题,受到了上级部门的查处。通过深入学习贯彻“树正气、转作风、促发展”活动,我认为在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难点、热点,我们通过认真讨论,总结出的一些想法和见解:

(一)是强化土地执法监督,建立和完善执法监督机制。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必须有严格的监管和严肃的执法相配合,才能确保有效的落实,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改变执法监督体系簿弱的环节.最主要的就是转变观念,将立法与执法监督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上,并且运用法律的形式明确土地执法监督的方式、方法以及采取的手段,确保土地执法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定完善的土地执法监察监督机制,建立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情况报告制度;建立土地动态巡查责任制度;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等等。明确机关和基层、执法大队和中队的责任,明查和暗访相结合。有了这些制度和做法,对于建立和完善土地执法监督机制将起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是加强各部门联动,建立联合执法的机制。联合执法,首先要加强国土资源部门内部联动,从基层国土所开始,人员实行相对分工,每人均承担执法管理任务,定期进行考核,内部通报。强化基层和市局联合执法,对每个工作环节均进行合法性审查,涉及违法用地的及时移交执法监察部查处。

其次,国土部门加强与规划、城管等行政执法部门的联动,按照各自职权,处理土地和其他违法行为。加强与公检法等司法部门联动,建立正常的联合办案制度,将违法用地行为的司法处置由行政处罚决定执行阶段提高到下发停工通知阶段。

由人民法院来制止当事人或施工单位停工,既减少了当事人不必要的损失,又使违法用地行为真正控制得住。国土部门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联动,与纪检监察部门建立土地执法情况定期会商制度。国土资源部门定期向纪检监察机关通报土地执法动态案件查处和违法责任人建议追究情况,并联合开展执法检查。

二、针对现实工作中我们存在的漏洞,就如何完善工作制度提出几点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一)执法不严,执法工作中存在一定的问题。东湖公园是xx县的九大重点工程之一,其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就设在xx县国土资源局。开工建设时,虽然土地报批材料已经上报,但一直并没有批下来。由于开工时间紧,另外考虑到该工程属公益性建设项目,由于我们的部分执法人员水平低下,缺乏对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研读以及对专业知识的学习,仅仅凭着经验办案而忽视了周围环境的变化。

对法律法规解读不透,断章取义,对行政违法事实认定不清,把握不准,以致没有能够及时立案查处,没有履职履责,不敢正确的对待问题,更没有考虑到问题的严重性,不能坚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而为执法工作埋下了风险。作为土地管理工作者,不能够坚持原则,不能够向领导们提出正确的处理意见,以至于造成目前十分被动的工作局面。

(二)原则性不强,不能坚守法律的底线。对于东湖工程的建设,虽然知道未批先建是错误的,但在思想上却认为,该工程是公益性建设项目,没有开发,没有盈利,对群众的补偿已经到位,边建边批不会造成多么严重的后果。有问题也不敢提出来,怕影响县里的整体规划,提出来怕领导不满意,而把工作的原则性和法律的底线放在一边。因此在该工程的建设中,不敢向县委、县政府提出未批先建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

通过东湖公园建设项目被上级部门查处,使我们认识到在工作中存在原则性不强,执法不严重的问题,说明在思想上、业务上仍有模糊认识。一是认为该工程是县里的重点工程,是一项公益性工程,是一项群众的工程,即使存在一些违法问题,也可能不会被发现和查处。二是虽然也知道未批先建是违法的,但由于怕影响县里的整体规划,怕提出来领导不满意。

通过开展的“树正气、转作风、促发展”集中教育活动,回过头来,对东湖公园建设工程前前后后的工作情况进行反思,通过上级部门对该宗违法占地的查处,在今后的工作中,作为一个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者,建议做到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要认真学习国土资源管理各项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要端正工作态度,在具体工作中要好事办好,不要错误的认为为民办好事,违法点也没有什么,有关部门是可以谅解的。

(二)在执法工作中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针对在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中,不论违法责任主体是谁,都要一视同仁。特别是政府部门的违法问题,国土资源局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更要为政府决策提供合理化建议,对个别问题要立场明确,不能因为政府部门的违法问题而优柔寡断,不能够坚持依法办事。

违法占地通报批评范文通用篇八

区下辖空港城、一个镇、三个办事处、52个行政村,人口21.8万,辖区面积101.3平方公里,耕地总面积5371.075公顷,随着管辖面积的扩大,处置违法占地的任务量也不断增加。在遏制违法占地行为过程中,区逐步形成了“一米线”制度,并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

一、“一米线”制度的由来。

造成的违法成本可能是一辈子的积蓄。面对“两难”困局坚持对违法占地行为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初便逐渐形成了“一米线”制度。

所谓“一米线”制度,就是指违法建筑物在高度不超过地表一米前即被发现、制止、拆除和恢复现状。凡违法占地,其建筑属砖泥、砖混结构的,被发现时间控制在地表以上一米之内,其建筑属钢架、钢混、彩钢结构的,其发现时间控制在混凝土基础施工之前。

二、如何落实“一米线”制度。

落实“一米线”制度的根本目的是遏制土地违法占地行为,所以,我们要在认真落实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制度》的基础上,重点把握好五个环节:发现土地违法占地行为突出一个“早”字。以往的教训告诉我们,辖区内的违法占地如果达到三天还没发现,多数建筑物就会封顶。早,就是在“一米线”之内发现。只有早发现,才能早制止、早拆除;处理土地违法占地行为坚持一个“快”字。快,就是在第一时间责令停工,基层国土所将现场影像资料、勘测调查文字材料立即上报国土资源分局、镇及相应办事处,并指定专人对违法施工行为继续监控,防止违法行为继续实施。镇、办事处依据管委会共同监管责任机制要求及时组织力量拆除。只有快才能使违法建筑不能成形,才能损失小,强制性拆除违法者才易接受;动态巡查工作保持一个“勤”字。勤,就是加大动态巡查次数,做到每天一次,巡查过程不留死角和盲区,对重点地段进行重点防范和管控。只有勤巡查,才能早发现;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牢记一个“细”字。细,就是把法律条款、法律依据解释清楚,消除侥幸心理,尽早拆除还会减少损失;时时刻刻牢记一个“防”字。遏制违法占地行为的最佳效果是防患于未然,通过加大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建立奖惩机制、落实国土资源执法共同监管责任机制等措施,来实现“防”字。

三、落实“一米线”制度的好处。

落实“一米线”制度,有如下好处:一是有利于督促基层一线执法人员巡查到位,制止到位;二是可以减少开支,节约执法成本,也减少人民群众的财产损失;三是减轻了违法建筑拆除工作的执法难度。由于此时违法成本不高,容易做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让其自行拆除,更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四是将违法占地行为消灭在了萌芽状态,达到了保护耕地的目的。2010月初,街道办事处新城子村民张相富圈占刘家洼、新城子2个村集体土地15亩建仓库、车间。该地块位于我区主要交通干道—北安道南侧。此违法建筑高度建到大约40公分时,被国土所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并制止。当即国土所上报街道办事处、庆北办事处和国土分局,三个单位及时组织联合执法将其拆除,使15亩耕地免遭破坏,现该地块已恢复原状,为来年种植奠定了基础。

四、完善和落实“一米线”制度的保障措施。

“一米线”制度的实施,能有效遏制辖区土地违法高发势头。打击违法占地行为是一项长期工作,时刻不能掉以轻心。为进一步把“一米线”制度落到实处,建议建立和完善如下保障措施。

1.机制保障。推进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落实,强化镇、办事处属地管理。规定老庄子镇政府、各办事处是本辖区内制止违法用地行为的第一责任人,国土所长、村委会主任是直接责任人,形成齐抓共管局面,务必将违法占地行为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

2.组织保障。成立临时拆违综合执法大队,队长由涉案镇、办事处一名党政正职担任,副队长由国土分局、公安分局、城管综合执法大队一名主管领导担任。成员为涉案国土所所长、派出所主管所长、村主任及国土分局、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各一名专职工作人员。镇、各办事处都分别指定一支预备拆违施工队伍。没有拆违任务时,除两名专职工作人员外,所有人员仍坚持原岗位工作,遇有拆违任务时,在第一时间联合出动,立即对违法占地进行制止、拆除,并由涉及到的镇、办事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

3.责任保障。一是切实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各相关单位不及时、正确履行查处职责,造成违法用地案件既成事实的,由区监察局或任免机关按照管理权限追究责任。二是由区监察局对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土地、建设管理规定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或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对玩忽职守,压案不报,导致重大违法案件发生或群体性上访的,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三是评选遵守国土资源法律、法规优秀村。本年度内,没有新发生违法占地的村年终给予奖励。

4.宣传教育保障。通过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使保护国土资源的理念深入人心。国土分局采取如下办法加大宣传力度。一是扩大培训范围,将每年对村主任的土地政策培训扩大到村两委成员;二是置办土地政策法规宣传车,将相关政策法律、相关案例、以及违法占地的处置办法等制成录音带,定期到各村播放;三是结合“全国土地日”组织人员上街宣传法律法规,张贴宣传标语,开办土地法律知识咨询等,使“法”的观念深入人心。

5.“四化”管理保障。做到执法队伍—网络化,执法人员与各村协调联动、上下沟通形成网络;执法巡查—经常化,坚持每天巡查,及时发现、及时制止;案件查处—制度化,包括案件公示、责任追究等系列制度;用地账目—系统化,建立全区用地台帐,将主要道路两侧和经济活跃区的占地情况绘制成图,实行跟踪管理和服务。

6.预警防线保障。即实行“入户工作”制度,直接把土地违法苗头消灭在萌动期。要求各国土所在日常动态巡查中把已经垫土或已经准备建筑材料的地方进行注册登记,然后进村入户摸清情况,对没有用地手续的占地户提前告知该地块地类、规划,讲明非法占地的严重性,争取在违法行为实施之前打消其占地念头。

违法占地通报批评范文通用篇九

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先生:

您好!

我与贵公司作为双方当事人x年x月xx日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该合同第八条“交付期限”约定贵公司(作为房屋出卖人)应当在20xx年9月30日前向我交付合同项下的房屋(号房),但截至20xx年xx月xx日,贵公司仍未向我交付该房屋,贵公司的行为已构成违约,本人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房屋买受人)现依据该合同第九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之约定依法行使解除权,解除与贵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解除后依合同之约定贵公司应向我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并赔偿其他损失。同时,我亦保留采取法律措施等途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之权利。

特此告知。

买受人:。

_____年___月___日。

违法占地通报批评范文通用篇十

同志们:

时值年根岁底,县委、县政府今天召开县城集中清理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动员大会,这充分说明这项工作非常重要,目的是组织和动员县城范围内的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打一场清理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的攻坚战,为贯彻落实好县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加快实施“双倍”目标,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刚才张县长代表县委、县政府作了动员报告,对清理工作作了全面的动员部署,希望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狠抓落实。国土局、建设局、近湖镇作了发言,讲得都很好。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开展集中清违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破坏城市规划,侵占城市土地和空间,影响市容市貌,损害城市形象,人民群众反映强烈。近几年来,我县城市建设有了较快发展,县城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由于管理上存有漏洞和少数人利益趋动等原因,县城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一度时期有所抬头,有的地段问题还比较严重,这已严重阻碍城市建设,破坏城市整体形象,影响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因此,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在县城范围内开展集中清理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这次会议精神上来,进一步增强开展清违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开展集中清违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维护群众利益的必然要求。目前,在县城次干道、城郊结合部、居民生活小区,违法建筑呈蔓延趋势,侵占了国有土地和公共绿地,堵塞了消防通道,占压了地下管线,严重影响城市规划,损害市容市貌,还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很大的隐患。开展集中清违专项行动,拆掉的是少数违建户的个人利益,维护的是绝大多数人的公共利益、环境权益,是实践“三个代表”,造福于民、取信于民的民心工程。各级、各部门以及广大干部群众要正确处理好少数人利益与大多数人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积极投身集中清违行动。

开展集中清违工作,是各级组织充分履行职责的客观要求。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就地方党委、政府而言,执政能力就是发展一方的能力、致富一方的能力和稳定一方的能力。违章问题增多,既有职能部门管理弱化、少数居民法制意识淡薄等原因,也与基层组织失之管理有关。看好自家的门,管好自家的人,把好规划建设关,清理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进一步树立威信,提高执政水平,这既是各级组织、各部门管理公共事务的应有职责,又是对各级基层组织战斗力、凝聚力的集中检验。各级、各部门要从提高执政能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切实抓好集中清违工作。

开展集中清违工作,是强化城市管理、争创省级文明城市的重要举措。近几年,我县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完善了城市功能,改善了城市形象,促进了经济发展。但城市建设和管理中不少顽症还没有攻克,如乱搭乱建、乱占土地等问题还时有发生、反复回潮,不仅造成“脏、乱、差”等问题得不到根治,而且由于这些建设逃避国土、建设、规划、环保等方面的审核、监督,会造成新的危房与污染,会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威胁,同时也会助长投机取巧等不良习气,不利于形成文明健康、正气抬头的社会风气,也会影响到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目标的实现。因此,我们各有关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一定要增强法制意识,投身到集中清违行动中去,反对乱搭乱建,进一步强化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全社会的文明程度,努力把建湖建设得更美、更有秩序。

违法占地通报批评范文通用篇十一

征地拆迁补偿安置不合理,无论是地方政府如何操作,农民就是不签字。杨明明律师此处强调,只要是不签字,土地、房屋的合法使用权就是自身的,农民进而就以依法来阻止地方政府、开发商的非法施工。

在征地拆迁中,您因为没有得到合理的补偿而没有在出让协议上签字。很多时候政府就威胁说“您要是不签字,就停止你子女的工作,或者是冻结你的经营权”。当遇到这种情况不要怕,杨明明律师对此郑重强调,无论是谁都没有权利剥夺公民合法工作、合法经营的权利。这种情况只是一种心理战术而已,只要坚决不签字在法律上就没有权利。

当遇到暴力强征强拆前,农民一定要做好充足地准备,杨明明律师对此表示团结是最重要的,除此外还要准备石块、汽油等物品,以备发生的不测,保护自己生命安全。一定要准备好相机、录音、录像等设备,收集必要的相关证据并寻求媒体记者帮助。

违法占地通报批评范文通用篇十二

《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的实施主体为中国支付清算协会;适用主体涵盖支付市场的各类参与主体,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清算机构以及无证经营支付结算业务的单位和个人;适用范围针对支付结算领域,包括银行账户、支付账户、支付工具、支付系统等支付结算业务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办法》要求,举报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时,应实名举报,且应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举报事实及证据。为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举报奖励遵循为举报人保密原则。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将举报人姓名、身份及举报材料公开或泄漏给被举报单位和其他无关人员。若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对规范市场有积极作用且事先未被监管部门掌握,将对举报人予以奖励,具体奖励标准由支付清算协会制定并对外公布。

人民银行表示,举报奖励机制的建立有利于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充实监管信息源,降低信息不对称,建立健全“政府监管、行业自律、机构自治、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监管体制,对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支付服务市场秩序具有积极意义。

鼓励举报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支付结算市场秩序,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现予公布,自207月1日起施行。

《办法》建立了举报奖励制度,鼓励举报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包括银行账户、支付账户、支付工具、支付系统等支付结算业务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举报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支付结算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支付结算办法》(银发〔1997〕393号文印发)、《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2号发布)等法律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是指违反支付结算有关法律制度和行业自律规范,违法违规开展有关银行账户、支付账户、支付工具、支付系统等领域支付结算业务的行为。

违法违规主体为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清算机构或者非法从事支付结算业务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应当采用实名举报方式。

第四条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负责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的具体实施,包括举报的受理、调查、处理、奖励等。

第五条协会依照本办法组织获准从事支付结算业务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清算机构设立专项奖励基金,并建立对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的行业自律惩戒机制。

第六条举报奖励的实施应当遵循为举报人保密原则。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将举报人姓名、身份及举报材料公开或泄漏给被举报单位和其他无关人员。

第二章奖励条件与标准。

第七条举报人实名向协会举报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依照本办法给予奖励:

(一)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举报事实及证据;。

(二)举报内容事先未被监管部门和协会掌握;。

(三)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且经协会认定对规范市场有积极作用。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奖励:

(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便利获取信息用以举报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

(三)协会规定不予奖励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同一行为由两个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其他举报人提供的举报内容对举报事项查处有帮助的,可以酌情给予奖励。

两人以上联名举报同一事项的,按同一举报奖励,奖金由举报人协商分配,由实名举报的第一署名人领取奖金。

第十条举报奖励标准根据举报事项的违法违规性质及程度、举报人所提供线索和证据对举报事项查处所起的作用等因素综合评定,具体举报奖励标准由协会制定并对外公布。

第三章举报奖励程序。

第十一条举报人可以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网络举报平台等方式进行举报。具体举报方式由协会制定并对外公布。

第十二条举报人应当提交举报材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二)举报情况说明,包括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事实等;。

(三)举报人对举报事项、内容和证据的真实性承诺;。

(四)举报人的姓名、有效身份证明与联系方式等。

第十三条协会收到举报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告知举报人。不予受理的,应当向举报人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协会受理举报后,应当及时组织对举报事项调查核实,被调查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举报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案情复杂的,经协会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0个工作日。

第十五条协会根据调查情况,依据本办法和行业自律管理规范对被举报事项作出处理,对违规主体采取自律惩戒措施。

对于可能涉及行政处罚或刑事犯罪的,分别移交人民银行或公安机关。

第十六条协会应当在作出处理结果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告知举报人。符合本办法奖励条件的,还应当通知举报人领取奖励。

无正当理由逾期未领取奖励的,视为放弃奖励权利。

第十七条协会应当建立公开、透明、高效的举报奖励实施机制,公布举报受理、调查处理结果等举报事项。

第四章纪律监督。

第十八条协会应当建立举报奖励档案,存储举报材料、举报受理、举报核实、举报处理、奖励领取等记录。

第十九条协会应当严格执行举报奖励制度,加强资金管理。因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致使奖金被骗取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协会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况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未经举报人同意,擅自对外透露举报人身份、举报内容和奖励等情况;。

(二)对举报人或举报情况敷衍了事,未认真核实查处;。

(三)向被举报人通风报信,帮助其逃避查处。

第二十一条举报人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奖励资金。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协会应当根据本办法,制定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和举报奖励基金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违法占地通报批评范文通用篇十三

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实现行政管理目标的手段,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进行处罚,是行政机关的法定职权。我国的行政机关是一个庞大的、组织严密的体系,由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组成。中央行政机关即xxx,它由各部、委员会、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组成;地方行政机关是指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由各工作部门组成。xxx及其组成部门和地方政府及其组成部门都是行政机关,都承担一定的行政职能。但是,并不是每个行政机关都有行政处罚权。行政机关行使处罚权,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

必须履行外部行政管理职能。

根据行政机关所行使的管理职能不同,可以将行政机关分为内部行政机关和外部行政机关。外部行政机关是指代表国家对公民、法人实施行政管理的机关,如工商、税务、环保等机关;内部行政机关是指对行政机关系统内部的人员和事务实施管理的机关,如各级政府的办事机构、人事机构、监察机构、咨询机构等。行政处罚是一种外部行政行为,必须由外部行政机关实施,内部行政机关不能对公民、法人进行处罚。

外部行政机关必须依法取得特定的处罚权。

行政处罚权是限制公民、法人的权利,或者是给公民、法人设定新的义务,它不是行政管理权的自然延伸,不是行政机关自然就具有的。行政机关要取得处罚权,必须经法律、法规、规章特别授予。

必须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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