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止打架的新闻稿范文 严禁打架斗殴演讲稿(4篇)

  • 上传日期:2023-01-15 06:4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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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2023年制止打架的新闻稿范文(精)一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伤害后果的行为。

本规定所称的家庭成员是指夫妻、父母(养父母)、子女(养子女),以及有扶养关系或者共同生活的继父母、继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兄弟姐妹等。

第三条 家庭成员间应当相互爱护,相互尊重,相互帮助。禁止家庭暴力。

第四条 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应当实行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做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禁止家庭暴力的法制宣传教育列入普法工作规划。

各级司法行政、民政、文化、教育、妇联、工会、共青团等有关部门和组织以及村(居)民委员会、新闻媒体应当根据普法规划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法制观念、道德观念和预防制止家庭暴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创建文明家庭、文明生态村、文明社区等群众性精神文明活动的内容,并给予指导。

村(居)民委员会可以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内容列入村(居)民公约。

第八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救助请求和控告。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向有关部门和单位举报家庭暴力行为;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有权依法予以劝阻。

有关部门和组织应当建立对家庭暴力的举报、控告和救助请求的受理机制,并做好回访工作。

第九条 司法所、基层妇联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家庭暴力行为人所在单位、受害人所在单位,受理对家庭暴力的控告和救助请求,应当进行调查了解,及时调解家庭矛盾和纠纷;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应当及时予以劝阻。对事态严重,劝阻无效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家庭暴力行为人经所在单位批评教育拒不改正的,应当给予相应的处分。

在校就读的未成年人受家庭暴力伤害的,其所在学校应当对家庭暴力行为人进行劝阻和教育,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报告

第十条 公安机关受理对家庭暴力的控告、举报,应当记录,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并对家庭暴力行为人进行法制教育。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受害人请求处理的,应当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公安机关发现或者接到报警后,应当及时出警予以制止。

第十一条 司法所、基层妇联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家庭暴力行为人所在单位、受害人所在单位处理家庭暴力行为,应当客观、公正地记录家庭暴力行为人的违法事实和受害人的受害情况,制作见证材料并保存。 

第十二条 家庭暴力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第十三条 各级妇联组织和有关部门、单位应当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或者民事诉讼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帮助,及时协助相关单位处理。

人民法院应当为符合条件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司法救助。

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为符合条件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 

第十四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在收集证据证明家庭暴力情况时,公安机关、司法所、基层妇联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家庭暴力行为人所在单位、受害人所在单位应当如实提供所掌握的见证材料和其他有关证据。 

第十五条 司法鉴定机构对家庭暴力受害人提出的伤情鉴定请求,应当受理,并依法出具鉴定结论;对经济困难或者无力支付鉴定费用的受害人,应当酌情予以减免。

第十六条 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临时救助场所。当地民政部门对请求临时救助的家庭暴力受害人,应当依法提供救助。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家庭暴力行为人所在单位、受害人所在单位,应当对经济困难且没有临时居所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帮助。家庭暴力行为人应当支付相关的费用。

鼓励社会对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帮助。

第十七条 处理家庭暴力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尊重和保护当事人的隐私权。

第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对预防、制止家庭暴力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九条 司法所、基层妇联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家庭暴力行为人所在单位、受害人所在单位,对家庭暴力的举报、控告和救助请求不及时处理,对家庭暴力行为不及时调解劝阻,或者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而不报告的,有关部门应当对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相应处分。

第二十条 负有制止、处理家庭暴力法定职责的公安和其他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家庭暴力行为不及时制止和处理,有关部门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2023年制止打架的新闻稿范文(精)二

 为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有力制止餐饮浪费现象,建设节约型单位,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带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培养良好就餐习惯,避免舌尖上的浪费,着力建设节约型单位作为全体干部职工思想道德教育的必修课。党员干部带头践行文明、健康、绿色、节约的生活方式,自觉践行“光盘”行动和落实“文明餐桌”行动,防止“舌尖上的浪费”,不剩饭、不剩菜,养成健康用餐、文明用餐好习惯,以自身的示范行动带动更多人形成节俭节约的新风尚。

为有效推进工作落实,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各村(社区)村四职干部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建办,办公室主任由-同志担任,-同志负责具体办公。

(一)加强爱惜粮食教育和宣传,倡导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认真学习省委、市委、县委有关工作部署。二是把珍惜粮食、杜绝浪费作为当前思想教育的重点,向全镇党员干部发出倡议书,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培养勤俭节约品德,养成良好习惯,以自身的示范行动带动周边更多群众形成节俭节约的新风尚。三是各村(居、社区)要通过开群众会、出公告栏等多种途径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宣传教育,在食堂张贴温馨提示语,以及发放倡议书等,营造珍惜粮食、杜绝浪费的浓厚氛围,从节约一粒米、一张纸等小事做起,引导群众形成勤俭节约的意识和行为习惯,增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意识。

(二)加强食堂管理,把落实餐饮节约的各项措施贯穿食堂管理的各个环节。一是控制食材采购成本,严格执行采购流程,多采购质优价廉的本地、应季蔬菜和扶贫产品。二是加强对就餐人数的预估,及时统计用餐人数,做到按用餐人数做餐、配餐,同时加强对剩余饭菜现象的分析,及时调整菜品,调整食品份量,提高菜品口味,提供小份食品。三是提倡健康饮食,引导形成不挑食、不偏食的良好习惯,自觉践行“光盘”行动和落实“文明餐桌”行动,不剩饭、不剩菜,减少浪费现象。

(三)加强监督管理。建立以群众为主体的监督体系,强化对餐饮浪费现象的监督。镇纪委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攀比摆阔、奢侈浪费等不良风气及时劝导制止,对陋习不改、造成餐饮浪费严重的行为予以批评,并限期整改。

(一)加强领导,提高站位。各村(居、社区)、各工作部门务必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有力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促进形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社会风尚。

(二)高度重视,积极推进。要以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为切入点,加强宣传教育,把珍惜粮食、反对浪费作为移风易俗教育重点。

(三)久久为功,务求实效。珍惜粮食是养成勤俭节约的品德和习惯的前提,俭以养德,传承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共同推动社会风尚向上向好。

2023年制止打架的新闻稿范文(精)三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央、省、市、县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工作部署要求,在全局树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新风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把节约粮食、厉行节约、艰苦奋斗等精神作为全局干部职工教育的必修课,把落实中央、省、市、县制止餐饮浪费的各项措施贯穿在所有的工作生活中,教育全局干部职工带头践行文明、健康、绿色、节约的生活方式,自觉践行“光盘”行动和落实“文明餐桌”行动,防止“舌尖上的浪费”,不剩饭,不剩菜,养成健康用餐、文明用餐好习惯,以自身的示范行动带动更多人形成节俭、节约的新风尚。

为全面抓好工作落实,成立县城管局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魏良华

副组长:杨兰芳、卢华军、陈宏鑫

成  员:肖永华、罗平祥、邬良竹、李发久、胡世满

1、加强爱惜粮食学习教育力度,在局干部职工中倡导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把珍惜粮食、杜绝浪费作为全局干部职工当前和今后教育的重点,从节约一粒米、一滴水、一度电、一张纸等小事做起,培养干部职工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意识,养成良好生活习惯。

2、深入开展公务接待中餐饮浪费专项整治。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私费公报、转嫁或颊支接待费用。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公务活动用餐有关规定,从严控制陪餐人数和接待标准。公务接待原则上都安排自助餐,确实难以安排自助餐的应在规定标准限额内安排家常菜点餐,不得提供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菜肴,严禁入私人会所、高消费场所消费。严格执行公务用餐公示公开制度,做到公务接待程序规范、费用公开。

3、深入开展商务宴请中餐饮浪费专项整治。严格规范商务接待范围,按照对口接待和节俭原则,从严控制陪餐人数,不铺张浪费。深入整治以招商引资为名变相公款吃喝。加强对各类商务宴请、节日团拜、展会酒会、庆典晚会等制止餐饮浪费宣传引导,倡导理性消费、文明用餐,提倡采取自助餐、分餐制按需备餐、供餐、用餐。

4、深入开展婚丧嫁娶等红白喜事、私人聚餐餐饮浪费专项整治。严禁婚丧嫁娶等红白喜事办酒席时大操大办,原则上只办理婚事、丧事,其他事宜一律不准操办,喜事庆典只办理一天,丧事祭奠三天内办理完毕。私人聚餐要做到按需点菜,做到不剩饭、不剩菜,餐后打包带走。

5、强化餐饮浪费行为监督管理。局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关于餐饮浪费行为的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公务接待、商务宴请、婚丧嫁娶红白事、私人聚餐等餐饮浪费行为的监督管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好经验好做法进行通报表扬。

6、严格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城管局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公务接待、商务宴请、婚丧嫁娶红白事、私人聚餐等餐饮浪费行为进行检查,对干部职工违纪违规行为从严从重处理。

2023年制止打架的新闻稿范文(精)四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重要指示精神,坚决制止浪费粮食行为,切实培养节约习惯,在全社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浓厚氛围,省商务厅、省直机关工委、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妇联、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出如下倡议:

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优良品德。目前,“舌尖上的浪费”现象时有发生。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尊重劳动、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做到科学饮食、文明就餐,理性消费,将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理念融入日常生活。要从我做起,积极参与“光盘行动”,自觉使用公筷公勺,共同抵制浪费粮食、非理性消费、婚丧喜庆大操大办等不良风气,人人争做崇高道德的践行者、文明风尚的维护者、美好生活的创造者。

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指示精神,以节约型公共机构创建和绿色食堂建设为抓手,加强食堂用餐节约,做好食品采购、储存和加工等工作,按需按量供给。推行浪费行为约谈训诫制度。省直机关要发挥好带头示范作用。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学生勤俭节约养成教育,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引导学生适量点餐、适量取食,不挑食、不剩饭、不倒饭,自觉抵制铺张浪费行为。

各类酒店、餐饮企业要引导消费者文明就餐、理性消费,适量点餐、节俭就餐;积极推出半份菜和小份菜,为消费者提供多样化选择,试行半份半价、小份适价;要创新服务方式,积极推行“分餐制、公筷制、双筷制”;要在醒目位置设置不剩饭、不剩菜标识,推行打包服务;要制定成本控制办法,自觉将厉行节约的理念纳入餐饮生产、加工、服务的全过程。餐饮行业、协会要积极引导餐饮企业采取返利、折扣等方式鼓励消费者节约行为,培育餐饮新风。

四、注重家风传承,倡导勤俭持家。

每个家庭要传承勤俭节约的良好家风,从节约一粒米、一滴水、一度电做起,教育引导子女珍惜来之不易的粮食,自觉养成艰苦朴素的生活习惯。家长要以身作则、带头示范,精打细算、勤俭持家,倡导绿色消费健康生活模式,教育引导子女合理饮食,不偏食挑食、不暴食暴饮、不铺张浪费。要适当适量采购食物食品,重视做好科学储存、精细加工等环节,减少案板浪费、冰箱浪费。

要在公共区域和就餐场所张贴宣传标语,播放公益广告,宣传健康文明的餐饮消费方式。传统媒体、新媒体要广泛宣传勤俭节约先进典型,及时曝光浪费粮食的不良行为、典型案例和推进工作不力的单位。各类餐饮企业、食堂要在显著位置张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光盘行动”“文明用餐”“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等提示牌,在全社会营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氛围。

民以食为天,食以俭养德。节约是行动,节约是习惯,节约更是美德。广大党员干部要发挥带头表率作用,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从身边做起,自觉养成文明节俭的消费理念和生活习惯,争当爱粮节粮模范。全社会都要积极行动起来,与文明行为握手,向浪费陋习告别,珍惜粮食、杜绝浪费,努力使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成为新时代的价值取向、行为规范,成为新的时尚风向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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