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博士就职申请书 国外博士后申请流程(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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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外博士就职申请书(推荐)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简称“合资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律和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国共同举办合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营各方

第2.01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

(上述两个实体合称甲方,两个实体可共同和各自享受与承担在本合同下的有关甲方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法定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

第三章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第3.01条甲、乙双方根据“合资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律和规定,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资经营的制药有限公司。

第3.02条

1.合营公司名称是:

(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其英文名称:__________

为此,合营公司与乙方将签订一个许可使用名称的合同。

无论什么原因,如果乙方在合营公司中不再有%的股份,甲方同意改变合营公司的名称,以使合营公司的中英文名称中不再出现的字样。

2.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

第3.03条合营公司在中国具有法人资格,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法律和有关规定。

第3.04条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除各自认缴的注册资本的出资额外,各方均不对合营公司的债务负有更多的责任,合营公司的债权人只能向合营公司的财产求偿。

第四章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4.01条

1.合营公司的目的是: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和长期真诚合作的愿望,努力吸取合营双方各自的专长和采用适宜的先进技术以及科学的管理方法,将合营公司建成一个现代化的制药企业,使其在产品的品种、质量及价格方面在国内外市场上具有竞争能力,并使甲方和乙方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合营公司应依照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药品生产管理规范(“gmp”)以及乙方制定的内部的质量规格条例,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国卫生部的有关规定的条件下从事生产和推销医药产品。

2.为了达到上述的主要目的,合营公司可以单独或依照中国法律和有关规定与各种形式和性质的公司、企业、经济组织、经济实体、机构及个人合作,根据“合资法”与本合同在国内外成立分公司、子公司。

第4.02条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制造和销售各种剂型的药品。药品的包装包括大包装(例如粉、颗粒、片剂、胶囊剂等)和适合消费者的需要的小包装。

为了达到它的主要目的,合营公司有权开展自己的经营活动。

第4.03条合营公司将生产如在不断调整的本合同附件中列出的产品:

a类:用中国国内生产的原料药生产的产品,由合营公司通过乙方包销的形式在国外市场销售。

b类:用乙方或其子公司提供的原料药生产的产品,由合营公司通过乙方包销的形式在国外市场销售。

c类:用乙方或其子公司提供的原料药生产的产品,由合营公司利用甲方的销售机构,根据合营公司和甲方签订的代销合同在国内市场销售。

d类:董事会可于将来决定d类产品,包括下述产品:

(1)用乙方或中国国内的原料药生产乙方开发的产品,使用乙方的商标,由合营公司在国内国外销售。出口产品应由乙方包销。

(2)用中国国内的原料,生产合营公司开发的产品,包括先进的中草药制剂产品,使用合营公司的商标,由合营公司在国内国外销售,按董事会的决定,出口产品可由合营公司直接或通过乙方销售。

生产b类、c类及部分d类产品所需进口的原料药,合营公司按不高于乙方及其子公司或其团体公司之间购买同类原料药时的平均价格从乙方或其子公司购买。

第4.04条按合营公司工厂的设计能力,合营公司初期的生产规模为年产量至________片/粒。根据市场情况,今后再增加约美元的投资,合营公司年产量可增至_________片/粒。

第4.05条合营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外汇主要由出口a类、b类以及部分d类产品来解决。如外汇仍有不足,特别是当合营公司未能成功地按合理的条款和条件出口产品时,合营公司也可以按本合同第十九章所述通过其它途径解决。

第4.06条合营公司今后将努力进行研究和开发工作。其研究和开发的成果和产品均属合营公司所有。这些成果和产品,可按照董事会决定的条款和条件,分配或转让给甲方或乙方,或双方。

第五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5.01条合营公司投资总额为相当于美元的人民币或币。

第5.02条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为美元。

甲方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____%。

其中:以土地使用权出资,作价为美元。现金出资为相当于__________美元的人民币。

乙方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____%。

其中:以工厂设施的设计及服务出资,作代价为__________美元。现金出资为相当于__________美元的币。

第5.03条合营公司总投资额与注册资本之间的差额将由合营公司向中国境内的银行或其它经合营公司选择并经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金融机构贷款解决。从甲方和/或乙方要求的对合营公司的贷款的担保或担保物应由双方按各自的注册资本的出资额的比例给予提供。

第5.04条1.甲方除以现金对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外,还以__________平方米的场地(以下称“场地”)使用权作为出资额出资。场地使用年限为__________年。场地使用权的出资作价为 美元。

2.乙方除以现金对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外,还以如本合同第12.01条及本合同附件四所述的条款和条件进行设计的设计工作和服务,并以此作为出资额出资,作价为

美元。

第5.05条双方应制定对注册资本分阶段的、同等出资的初步计划。一旦董事会正式成立,董事会应根据合营公司的实际要求调整该出资计划,但最后的出资应在合营公司厂房土建完成之前支付。以现金出资时,甲、乙双方应按出资计划规定的日期和出资额以现金存入合营公司在中国银行所立的人民币帐户和外币帐户。

甲方和乙方的出资是按美元折算的。运用的外汇兑换率为实际出资日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人民币对美元、瑞士法郎对美元的兑换率。出资后外汇兑换率的变化不影响双方出资额在注册本中所占的比例。

任何一方如果推迟了应交纳的资金时,应交付拖欠利息,利率比出资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年度贷款的利率高__________%,直到交足资金并全部付清拖欠应付利息为止。

第5.06条甲方和乙方应在出资计划规定特定事项完成后分别向注册资本出资。

第5.07条合营公司的双方投资额需经中国的注册会计师验资,出具验资证明。合营公司据此给出资者出具有董事长、副董事长共同签署的出资证明。

第5.08条合营期内,合营公司不得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须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经审批机构批准。

第5.09条任何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事先都需取得对方书面同意。一方转让时,对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5.10条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或转让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后,报审批机构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5.11条当双方的出资额达到注册资本后,合营公司一旦取得了使合营公司能有效地经营所需要的各种许可,合营公司将请求甲、乙双方协助合营公司安排所需的长期贷款。

第六章合营各方责任

第6.01条甲方责任如下:

1.向有关中国机关申请批准本合同及其附件,代表合营公司进行登记和取得营业执照以及办理有关合营公司建立的其它事项。

2.根据本合同第五章的规定对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进行出资。

3.协助合营公司办理有关场地的开发事宜。

4.协助合营公司对场地获得和接通水、电和燃料,接通通讯、交通及其它有关的基础设施。

5.根据本合同第9.01条的规定,向甲方已有客户代销合营公司的内销产品。

6.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合格雇员,及时任命合营公司的董事和董事长,推荐第14.01条的副总经理和第14.03条规定的其它高级职员。

7.协助合营公司申请并取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所必须的批准。

8.协助合营公司办理合营公司从中国境外购置的所有机器设备的进口及海关手续。

9.协助合营公司申请确认附于本合同后的“合营公司和合营各方的税务待遇的申请书”中提出的税务待遇。

10.协助合营公司与中国境内的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进行贷款谈判。

11.协助合营公司和乙方的外国雇员和职工获得他们进入中国从事有关合营公司业务所要求的签证和工作许可。

12.严格遵守本合同及附件的所有规定。

13.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甲方的其它事项。

第6.02条乙方的责任如下:

1.根据本合同第五章的规定,对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进行出资。

2.根据本合同第十二章负责工厂设施设计、并就该设计工作与中国设计院密切合作。

3.为合营公司推荐在海外购置所需机器设备。

4.根据本合同附件三“技术转让协议”的条款和条件进行技术转让和提供技术服务。

5.协助合营公司申请并取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所有必须的批准。

6.直接或通过其子公司向合营公司出售合营公司根据本合同第11.03条为b类、c类和部分d类产品的生产所需要的所有原料药。

7.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合格雇员和及时任命合营公司董事及副董事长,推荐14.01条的总经理和14.03条规定的高级职员。

8.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外的金融机构进行贷款谈判。

9.协助合营公司和甲方的中国雇员、职工取得他们在中国境外从事有关合营公司事务的旅行所要求的去往国境外的国家或地区的签证和工作许可。

10.根据第9.02条规定的合营公司和乙方签订的包销合同,通过合营公司产品的出口以及通过第19.01条(b)、(iii)、(iv)、(v)、(vi)条规定的其它方法协助合营公司获得足够的外汇。

11.严格遵守本合同及其附件的所有规定。

12.办理合营公司委托乙方的其它事项。

第七章技术合作

第7.01条在合营期内,根据合营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乙方应向合营公司转让其产品的先进技术,以及乙方今后对这些产品的改进。该技术转让的详细内容和条件规定在本合同附件三“技术转让协议”中。

(1)乙方应以技术资料和医学/科学资料的形式向合营公司转让a类、b类、c类和部分d类产品的生产配方、工艺技术、质量控制等专有技术的数据、资料和知识,包括今后的改进和进一步的发展,以使合营公司可能根据“gmp”和乙方质量规格和不断修改的“药品生产指南”进行生产、包装和销售该产品。

(2)乙方准予合营公司使用属于乙方的商标的使用许可,其条件和条款规定在本合同附件“技术转让协议”中。

(3)作为乙方转让技术和继续发展该技术如上述(1)项和(2)项的报酬,合营公司应在单项产品开始商业性销售后的__________年期间,按该单项产品的净销售额的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该单项产品技术提成费。

年的提成期过后,不再支付提成费。合营公司有权无偿继续使用所转让的技术和生产销售所转让的产品。

(4)对用于乙方转让给合营公司的产品的属于乙方拥有的,但未在中国专利局登记的具有专利权的技术,乙方应向合营公司提交有关专利证书。经乙方与合营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不同情况,合营公司按运用该有专利权的技术的单项产品的净销售额____%给乙方支付附加技术提成费。该附加技术提成费应在专利有效期内支付,但支付该附加技术提成费最长不超过自该单项产品开始商业性销售后的年期间,

年期间过后不再支付任何提成费,合营公司有权无偿继续使用该项具有专利权的技术。

(5)对用于乙方转让给合营公司的产品的属于乙方拥有的并在中国专利局登记批准的具有专利的技术,合营公司将根据(4)的原则与乙方另行签订专利许可合同。

(6)乙方与合营公司签订的按本合同附件三的形式的技术转让合同期限与合营合同期限相同,原则上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经与乙方协商同意可对技术转让合同进行修改。

(7)合营公司在使用乙方转让的技术时,对于第三者提出的权益要求,不负任何责任。

第7.02条合营公司开发的产品作如下规定:

1.合营公司将来按董事会批准开发的d类产品应具有疗效、稳定性、有效期内的安全性。合营公司应严格地依据“gmp”和乙方的标准操作程序和不断修改的“药品生产指南”以及所有适用的法律和规则(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被普遍接受的安全标准来制造和包装产品。

2.在合营公司对该d类产品或该d类产品的新的药品剂型或新的剂量进行首次制造或包装前,合营公司应交给甲方和乙方完整的产品文件,包括全部技术资料和全部医学/科学资料,让甲方和乙方作出意见和批准,即确认所有文件是否完整。

3.在合营期限内,如合营公司发觉它未能保持或不能保证严格地按照合营公司为了“gmp”,安全健康或其它目的所提出的该d类产品的产品规格来制造、包装、质量控制、贮藏和运输任何产品时,合营公司应尽最大努力减少或在可能的情况下防止损失,并立即把以上情况通知甲方和乙方。

4.根据乙方规定由合营公司制造和/或包装的产品,合营公司应保存参考样品,所用原料、包装材料及产品的完整的资料,也根据乙方规定由合营公司进行随后的稳定性的检验。

5.合营公司自己开发的产品属合营公司所有,并使用合营公司自己的商标。

6.除上述1、2、3、4、5规定外,如果合营公司要求从甲方或乙方给予附加的技术帮助或先进技术。对此,合营公司应就适当的报酬与甲方和乙方达成协议。

第7.03条经董事会同意并根据中国有关法律规定,合营公司可从第三者引进甲方和乙方所没有的先进技术。合营公司也可向第三者转让合营公司自己开发的技术。

第八章场地使用

第8.01条甲方保证合营公司第23.01条所规定的合营期间中享有场地的使用权。

第8.02条合营公司承担场地的开发费,即取得场地的占地所发生的费用(劳动力安置、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新菜田开发费、拆迁费等)以及接通公用设施的费用。甲方和乙方估计总的开发费为人民币

元左右。

第8.03条合营公司应委托一个合适的机构负责安排和开办好所有有关劳动力安置、土地补偿、青苗补偿、新菜田开发及拆迁等事宜。委托该机构在六个月内完成这些事宜。

第九章产品销售

第9.01条合营公司应负责在国内销售其产品,并委托甲方作为甲方已有客户的销售代理人。由甲方代销的条款和条件应在合营公司与甲方签订的销售代理合同中给予规定,或应包括下列原则:

1.甲方应是合营公司产品在国内销售给甲方已有客户的销售代理人。

2.产品的宣传和广告工作应由合营公司进行。

3.产品的销售价格应由合营公司决定并且能够使产品在国内市场具有竞争力。

4.甲方应享有销售佣金,该佣金占净销售额的比例由合营公司和甲方协议决定。

第9.02条计划由合营公司出口的乙方的a类、b类和部分d类产品以及合营公司开发并由董事会决定由乙方在国外销售的d类产品,由乙方在中国境外包销。由乙方包销的条款和条件应在合营公司与乙方签订的包销合同中给予规定,并应包括下列原则:

1.乙方应为独家的出口产品包销商。

2.乙方应以出厂价fob北京的条件,从合营公司购买出口产品,该价格应能使乙方按照国际市场有竞争力的价格转售出口产品。乙方应定期地向合营公司提供有关在中国境外销售的市场资料。

3.合营公司应负责该出口产品取得出口许可证,乙方应负责出口产品销售的国家和地区取得销售许可。

第9.03条由合营公司开发的d类产品亦可由合营公司直接出口。

第9.04条合营公司应进行市场调查,以使决定当地市场条件和了解为国内市场服务的最佳途径和方法,据此,合营公司应在晚些时候运用该市场调查资料建立其自己的销售组织。

第十章设备、辅料、包装材料的购置

第10.01条董事会已经做出有关合营公司生产产品的最终决策之后,应根据乙方推荐购置机器设备。乙方应提供机器设备的型号、规格和供应者。为了确保工厂设施的经营根据“gmp”和乙方的规格,合营公司应从乙方推荐的可靠的、信誉好的供应者购置机器设备。乙方应协助合营公司从海外定购机器设备。

第10.02条关于购买零件、分析测定仪器、机械设备、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等,如果能符合规格、保证要求、与其它部件配套,可靠的并在其它方面如服务、维修、维护及改进的服务和质量符合要求,可以对在中国购买给予优先考虑。

第10.03条在符合乙方质量规格和质量控制条件下,合营公司可以从中国或外国的来源购买辅料和包装材料。

第十一章原料药的供应

第11.01条为a类产品的生产和合营公司开发的d类产品所要求的原料药和物质应在中国购买。

第11.02条为获得技术转让合同的技术目标以及维持最高的生产标准,合营公司应从乙方购买所有其需要的原料药,以生产b类、c类和部分d类产品。

第11.03条乙方应向合营公司按乙方同合营公司签订的合同范文规定的条款和条件供应第11.02条提到的原料药,该合同范文应包括下列原则:

1.乙方对原料药的报价不应高于乙方向其子公司的并不时修改的报酬的平均价格,其价格条件应是cif。

2.向合营公司供应的原料药应符合乙方的标准规格。

3.所有原料药需求的预测、订货和支付应根据合同范文的规定。

4.合营公司同意它应仅从乙方或其子公司购买所有它所需要的原料药。

5.合营公司应用双方同意的自由兑换的货币为该原料药支付。

6.合营公司应负责为该原料药获得必要的进口许可和政府批准,并应负责为该进口支付任何关税或税款。

第十二章工厂设施的设计准备和建筑

第12.01条1.为确保合营公司将拥有和经营一个有先进的设计特点的现代化的药品(生产)工厂设施以便遵循“gmp”和

方规格,并符合中国政府有关设计的规范要求,×方应为该工厂设施准备设计。

合营公司与方应根据本合同附件“设计协议”的形式及条款和条件签订设计合同。

方与一个设计院合作来完成该项设计工作。合营公司将与设计院签订一个设计合同,明确规定设计分工、协作、责任和报酬。方积极地参加该设计合同的谈判。

2.方应通过准备工厂的初步设计和实施设计(扩大初步设计),指导并监督设计院的设计是否符合方的设计规格。

方对该项设计工作负有全面的责任。需要方确认的设计和图纸,应由合营公司负责安排译成×文。

3.上述第2款中所述的方的设计工作和服务,连同×方由于设计工作需要派专家/技师来往的飞机票费(飞机票最多应不超过人次),应根据第5.04条作为×方对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其作价为____美元。合营公司应支付该专家/技师的食宿费(每次不超过两周,最多_____人次)。合营公司应负责支付设计院的设计费。

第12.02条本合同批准日后的一个月内,合营公司应建立一个建设和筹备办公室(“筹备办公室”)。董事会应委任筹备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筹备办公室应在合营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工作。

第12.03条筹备办公室的一般责任为:

1.在本合同批准日后三个月内,准备总设计费的预算。为了便于主管部门对设计的审批协助×方工作。

2.根据设计与工厂建筑的总承包商就建筑合同(“建筑合同”)进行谈判。

3.组织购置和检验工厂的建筑所要求的设备和材料,并在码头办理所有进口手续和海关申报。

4.组织所有设备及设施的安装并在方指导监督下进行投试。

5.决定项目建设的总进度。

6.编制开支计划,并进行项目的财务管理。

7.编制有关管理程序。

8.保存和整理所有建筑阶段期间的文件、图纸、档案和资料。

9.定期准备由董事会审查的建筑报告。

第12.04条该工厂设计批准后,合营公司应与筹备办公室选中的总承包商签订建筑合同。该建筑合同应根据批准的设计和董事会满意的条款和条件来进行。

第12.05条筹备办公室应监督工程的实施以确保其符合设计和建筑合同的规定。

第12.06条筹备办公室的费用和其工作人员的报酬应包括在合营公司建筑预算中。

第12.07条工厂建筑完工后,筹备办公室应安排董事会进行工程的验收。

在工厂设施根据批准的设计的完工以及对交接程序的完成表示满意后,董事会应解散筹备办公室。

第12.08条除上述工作外,合营公司在其建设期间的其它生产准备工作应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第十三章董事会

第13.01条1.董事会是合营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的权力和职责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规定。

2.合营公司的重大事项应由董事会全体一致决定。该重大事项在《公司章程》中第二十九条予以规定。

3.除上述条款外的其它事项应由多数票通过决议决定,但是至少各方委派的一名董事投了赞成票。该事项在《公司章程》第三十条予以规定。

第13.02条董事会应由____名董事组成,各方应各委派____名董事。甲方应在其董事中委派一名董事长。乙方应在其董事中委派一名副董事长。

董事、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任职期限应为四年,经委派方决定可以连任。

第13.03条合营公司的营业执照颁发之日为其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13.04条董事会的董事长是合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如果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副董事长应被暂行授权来履行董事长的职责。

13.05条董事会会议应每年举行____次,并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会议程序、法定人数要求、代理、投票等事宜在《公司章程》第四章中规定。

第十四章管理机构

第14.01条合营公司应设一名总经理和一名副总经理。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应由董事会任命。总经理应由____方推荐,副总经理应由方推荐。他们的任期为四年,同样可根据董事会的决定连任。

第14.02条总经理应对董事会负直接责任。他应执行董事会的各种决定并应组织和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工作和管理。副总经理应协助总经理进行工作,当总经理缺席时,副总经理应代表总经理履行其职责。关于主要事项的决定需要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共同签署,在《公司章程》第三十三条中予以规定。

第14.03条1.合营公司应建立在总经理和副总经理领导下的,由生产经营部经理、质量控制部经理、车间工程师、人事部经理、财务管理经理(即:总会计师)以及销售和物料供应部(材料管理)经理组成的管理机构,上述人员均应由董事会任命,各高级职员的任期为四年,亦可根据董事会的决定连任。

2.甲方应推荐质量控制部经理、人事部经理和总会计师。乙方应推荐生产经营部经理、车间工程师、销售和物料供应部(材料管理)经理。在晚些时候董事会可对甲乙双方推荐的职位作调整。

第14.04条高级职员有营私舞弊和严重渎职的情况,可由董事会的决议随时解聘,触犯刑法者应对其犯罪行为根据中国刑法承担责任。

第14.05条合营公司高级职员的工资和报酬应由董事会根据下述原则决定:

(a)合营公司高级职员中的外国雇员的工资和报酬应与中国的医药合营企业的同样职位的同类职员的平均工资标准相似,并应以双方同意的可自由兑换的货币支付。如果法律允许,在中国境内一般日常开销所需那一部分工资和报酬,经董事会决定应以人民币支付。

(b)合营公司高级职员中的中国当地雇员的工资和报酬与中国的医药合营企业的同样职位的同类职员的平均工资标准相似。该工资和报酬应以人民币支付。

第14.06条如董事会决定,合营公司应自费或支付住房补贴为合营公司的外国高级职员提供住房。该提供的住房或支付的住房补贴应有一个合理的标准,该标准与中国其它医药合营公司为外国管理人员提供的住房或住房补贴标准相似。

第14.07条所有其它事项,如合营公司的中外高级职员的津贴、福利、旅行费用标准等等应由董事会决定。

第十五章劳动管理

第15.01条1.合营公司的职员、工人的雇用、招聘、解雇和辞职,以及他们的工资、福利待遇、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及其它事宜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条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办理。

2.合营公司职员、工人的工资和报酬应根据中国政府的有关规定制定,其个人实行得工资水平是____地区国营医药企业职员工人实得工资收入的____%,该工资应全部付给每一个职员工人。

3.在合营公司职员工人不断适合合营公司的要求条件下,合营公司将保持尽力将其职员、工人的长期雇用政策,接受特殊培训职员、工人的雇用期不得少于_____年。

4.如果职员、工人过剩或经过培训后仍不能适合合营公司的要求,合营公司可解雇他们,但将依法给予补偿。

5.上述1、2、3和4款中所述事宜按董事会的决定将在合营公司与职员、工人集体或个人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中作出具体规定。劳动合同应向市劳动部门备案。

第15.02条合营公司的奖励、福利基金只能用于支付合营公司职员和工人的奖金、福利,不得它用。

第十六章工会

第16.01条合营公司的职员、工人有权按《合资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合营公司对工会的工作将给予支持,给予其房屋、设备的使用权,以便工会的办公,开会及开展其它活动。

第16.02条合营公司的工会在本合营公司内享有《公司章程》第九章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16.03条合营公司将拨出合营公司职员、工人工资总额的2%作为工会活动经费。工会将按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使用这笔经费。

第十七章税收

第17.01条合营公司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国其它有关法律、规定缴纳税款。

第17.02条合营公司的高级职员、职员、工人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法律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17.03条本合同签字之后,甲方和乙方将立即将本合同、附件和“合营公司合营方关于税务待遇的申请书”提交给中国税务部门以争取早日取得有关税务通知。

第十八章财务会计制度

第18.01条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将按照中国财政部《中外合资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参照有关国际会计标准的惯例制定。

第18.02条合营公司将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

第18.03条1.合营公司的全部帐簿和财务记录应合理、详细、完整和准确并公平地反映财务结果以及其制作之日的合营公司财务现状。

2.合营公司的全部凭证、帐簿、报表将用中文制作,主要财务、会计文件、报表(包括月季和年度报表)将译成英文并其内容上与中文文件、报表相符。

第18.04条合营公司的会计年度将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但合营公司的第一个会计年度从合营公司成立之日,即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最后一个会计年度截止于合营公司解散或合营期满。

第18.05条合营公司将采用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同时并用实际收付的货币记帐。外汇按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当日公布的外汇比价值折算成人民币。

第18.06条合营公司将在中国银行

分行分别开立人民币和外汇帐户,并可在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其它银行开立外汇帐户。

第18.07条1.合营公司的总会计师负责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

2.总会计师将按期向董事会提供合营公司的财务报告(按月、季和年度)。

第18.08条1.合营公司将聘请一名独立的来自于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中国注册的审计师负责年度验证合营公司的报表及财务报告。

第十九章外汇

1.该审计师的报告将提交给董事会和总经理。

2.各方有权在任何时候聘请会计师审查合营公司的报表和财务报告,费用自理,合营公司将为此种审查提供便利。

第19.01条合营公司将在法律允许范围内采用各种适当的办法努力保持外汇收支平衡。

a)通过出口合营公司的产品取得外汇,乙方将根据本合同第9.02条规定由乙方与合营公司签定包销合同,乙方负责出口合营公司的产品。在开始商业性生产起×年内该出口作为外汇的主要来源。该×年后合营公司的产品的出口将继续增加以创所需的外汇。

b)在合营期间内,如上述a)的办法尚不足时则合营公司或乙方将使用下列办法创外汇。

(i)根据《国务院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汇收支平衡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外汇平衡规定”)的第六条,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合营公司可利用乙方的销售渠道推销国内产品出口。“国内产品”包括甲方所生产并同意出口的任何产品和乙方认为可以成功地销往国外的其它任何第三方生产的任何产品。

(ii)根据外汇平衡规定的第八条,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合营公司可以向有外汇支付能力的企业销售产品,并以外币计价结算。

(iii)根据外汇平衡规定的第九条,乙方(包括乙方的所有其它部门)已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其它合资企业的合法收入的外汇有余额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乙方可调剂解决合营公司与乙方所设立的其它合营企业的外汇问题。

(iv)在特殊情况下,乙方同意,合营公司可以用人民币支付乙方的利润。根据外汇平衡规定的第十条,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乙方可用人民币再投资于国内能够新创外汇或新增加外汇收入的企业并享受外汇平衡规定第十条所给予的优惠。

(v)根据外汇平衡规定第五条,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合营公司可向中国国内用户销售其产品,替代进口,收取外汇。

(vi)在其它现行或将来的规定允许范围内,合营公司或乙方可采用其它手段以求其外汇收支平衡。

第19.02条合营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其它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的规定办理。

第19.03条合营公司的一切外汇收入将存入在中国银行开户或经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其它银行的外汇存款帐户。合营公司的一切外汇支出从该外汇存款帐户中支出。

第19.04条根据合营公司债务和需要,董事会应决定合营公司外汇支付顺序。

第二十条利润分配

第20.01条合营公司将从其税后利润中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福利基金(三项基金)。提取比例由董事会决定,但提取职工奖励福利基金的比例为税后利润的×%。

第20.02条1.每个会计年度的前三个月,总经理负责准备上一年度的收支平衡表,损益报告书及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董事会审查批准。

2.董事会将决定是否将提取三项基金后的税后利润分配给各方。任何利润的分配将按合营各方出资额在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占比例进行分配。

第20.03条原则上,合营公司将用外汇支付乙方分得的利润,在特殊情况下,合营公司的外汇不足以支付乙方的利润,合营公司应选择下列之一:

a)乙方同意后,以人民币支付乙方的利润或:

b)直至合营公司获得足够的外汇,合营公司将:

i)提取应付乙方同等金额的人民币并将该笔人民币在中国存入有利息帐户,一旦获得充裕的的外汇后,合营公司将以外汇支付乙方的利润,以人民币支付其存款利息。或:

ii)提取应付乙方的同等金额的人民币作为合营公司的流动奖金。一旦获得充裕的外汇,合营公司将以外汇支付乙方的利润以人民币支付其利息。利率将按合营公司决定使用这项资金之日中国银行贷给其它中国国营企业的类似贷款利率而定。

第二十一条保险

第21.01条合营公司的一切保险事宜应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或中国有关部门批准的其它保险公司投保,董事会将决定保险的种类、范围,价值以及保险期限。

第二十二章保密

第22.01条1.合营公司对甲方或乙方提供给合营公司的一切保密资料,专有技术和技术要严格保密,并只能在合营公司的业务范围内使用。

2.合营公司的全部高级职员、职工将与合营公司签订保密协议,保证对在他们就业期间所接触的保密资料、专有技术和技术予以保密,这种保密协议可包括在劳动合同内。

3.甲方应对合营公司或乙方对其所披露的保密资料,专有技术和技术保守保密,未经乙方事先书面授权,不得向其它任何第三方披露。

4.乙方应对合营公司或甲方对其披露的保密资料,专有技术和技术保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授权,不得向其它任何第三者披露。

第22.02条合营公司,其任何雇员,甲方和乙方在下列情况下,不承担保密义务:

1.保密资料的泄露非合营公司,其任何雇员,甲方或乙方的过失而已经为公众所知。

2.保密资料为有泄露权的第三者提供。

3.如果合营公司,其雇员,甲方或乙方将保密资料泄露之前,已为第三者完全掌握的。

第二十三章期限、解散、清算

第23.01条合营公司的合营期限为

年,从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开始。

第23.02条在合营期满前两年,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可以延长合营期限,延长期限批准之后,要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登记。

第23.03条合营公司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将解散,其中(b)~(1)项可能发生在合营期满之前。

a)合营期满,不再延长。

b)合营双方一致认为提前解散合营公司于双方有利。

c)第17.03条中所述的税务待遇申请书未获税务机关批准。

d)在申请建设施工许可证时,第8.03条所述事宜尚未完成,致使合营公司无法在场地上开始进行建筑时。

e)工厂建设的总投资额(包括场地开发费,设备费等)超过双方估计的数额的____%或____%以上。

f)合营公司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g)因外汇支出持续超过收入,虽经双方努力仍不能改变,以致无法继续经营。

h)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无法继续经营。

i)任何一方的董事或推荐的高级职员被有效地排除参与董事会或对合营公司的管理。

j)合营的任何一方或合营公司的全部或大部分资产被国家没收或征用。

k)合营各方通过其在董事会的代表未能就有关合营公司的全面政策,经营中的重大问题达成协议,这种情况对于合营公司继续有盈利地经营造成实质性和不利的影响。

1)合营的一方严重不履行本合同及其附件所规定的义务,致使合营公司无法继续经营。

本条c、d、e、f、g、h、i、j、k或1项中有一项发生后,任何一方建议提前解散合营公司,董事会应在三十天内召开会议讨论此建议,为避免终止合同及提前解散合营公司,双方应尽最大努力排除障碍,如会后三十天内仍无法解决,应由董事会作出解散决议,提出解散申请书,经中国审批机构批准后,合营公司可以解散。

在本条1情况下,违约方应对合营公司由此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第23.04条经审批机构批准后,董事会宣告合营公司解散,提出清算的程序,原则,清算委员会人选。清算将按中国有关法律和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第十章进行。

第二十四章违约和不可抗力

第24.01条除本章24.02条规定外,若本合同一方在实质性方面不完整履行或终止履行本合同及附件,在收到另一方通知后六十天内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时,该方便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责任,负责赔偿履约方或合营公司由此遭受的损失。

第24.02条1.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如旋风、雷电、战争、洪水、水灾、火灾、地震、台风或其它不可预见的事件,其发生和后果是不可预见,不可避免,致使该方无力履行本合同和/或附件,受害方应立即用电报或电传通知另一方,并提供事件的详细情况,声明本合同和/或附件不能履行的原因,受害方应尽全力减少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对另一方或合营公司所造成的损失。

2.如受害方证明不可抗力事件是其不履行合同的主要原因,并满足了本条第一款的要求,该方不履行合同将不视为违约。

3.如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____天以上,合营双方将召开会议,商讨由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是否应修改本合同和/或附件。

第二十五章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第25.01条本合同及其附件的效力,解释,执行,修改,终止及争议的解决,应适用中国法律。已公布的中国法律未涉及事宜,采用国际惯例。

第25.02条1.在履行本合同及附件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争议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则经双方书面同意,可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程序进行仲裁。如果双方不能就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达成一致意见,则争议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商会仲裁院并按该院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语言采用×语。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和附件。

第二十六章合同文本与文字

第26.01条本合同一式六份,包括中文本三份,英文本三份。中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权威性和同等的法律效力。各方均已核实中、英文两种文本并承认两种文本的内容在实质上相同。甲乙双方将各自保存中、英文本各一份。

第二十七章合同生效及其它事项

第27.01条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27.02条本合同及其附件一至六自审批机构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27.03条本合同或附件应以双方书面协议的形式进行修改,经审批机构批准后生效。

第27.04条1.在本合同生效后若政府颁布较本合同条款更为有利并适用于合营公司,甲方或乙方的有关税务、关税或外汇方面的优惠条件或其它新法律、条例和规定,合营公司,甲方或乙方将及时根据这些新规定申请取得其所提供的利益。

2.在本合同生效后,若政府颁发有关税务、关税、外汇或其它事宜的法律、条例或规定以及现有的或新的法律、条例或规定的修改补充或废除,严重影响合营公司甲方或乙方在本合同下的经济利益,双方为了保持合营公司甲方或乙方在本合同下的经济利益应及时协商对本合同的条款作必要的修改和调整,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后生效。

第27.05条1.一切通知都必须以书面文字形式送至对方。

______方给____方的通知用中文书写附英文译本;

______方给____方的通知用英文书写附中文译本。

2.通知采用电传、电报或航空邮寄方式传送。电传、电报发送之日视为生效。航空邮寄以邮戳日期或其类似文件为准生效。

3.通知应送至各方的下列地址:

甲方: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关于海外博士就职申请书(推荐)二

外滩,位于上海市中心区的黄浦江畔,是上海的一道风景线,也是到上海观光的游客必到之地。外滩又名中山东一路,全长约1.5公里。东临黄浦江,西面为哥特式、罗马式、巴洛克式、中西合壁式等52幢风格各异的大楼,被称为“万国建筑博览群”。

外滩面对开阔的母亲河——黄浦江,背倚造型严谨、风格迥异的建筑群。由于其独特的地理位置及近百年来在经济活动领域对上海乃至中国的影响,使其具有十分丰富的文化内涵。外滩的江面、长堤、绿化带及美轮美奂的建筑群所构成的街景,是最具有特征的上海景观。早晨,外滩是人们的健身的场所;白天,它是繁华热闹的游览胜地;晚上,则是情侣的恋爱天地。每当华灯初上之时,外滩各栋建筑物上灯光辉煌,一座座犹如水晶宫似的,令海内外游客赞叹不已。徜徉在这里,我们领略着上海母亲河——黄浦江的风采,远眺着对岸浦东陆家嘴地区的新姿,感受着绿树花坛间大都市园林的别样风味,享受着大都市少有的清新空气和明媚阳光。

外滩得名

黄浦江是流经上海市区最大的河流,黄浦江源头坐落在浙江安吉龙王山自然保护区内。由于黄浦江通江接海,受到潮汐影响,平均每天两次有明显的涨潮和退潮现象,一天内的水位落差可达4米以上,如遇天文大潮,水位落差就更大了。(关于黄浦江的源头,以前有的说在淀山湖,有的说在太湖。但以湖泊作为江河源头的在世界地理中很少见,况且太湖是个浅湖盆,有多方来水,不能算作完整的源。找到太湖的源头才能找到黄浦江真正的源。经过考察考证,龙王山下的西苕溪以145公里长度、18亿立方水量、2800平方公里的流域面积,供给量占太湖水的70%,为太湖水源之首。龙王山为黄浦江源头的结论便据此得出。)

在150年前,上海仅是江南沿海的一个中等县城,航运事业很不发达,人们没必要、也没能力在沿江修筑堤岸,所以除东门黄浦江岸外大部分江岸是一片自然滩地。退潮时,江水聚滞在河床中心,露出一大片滩地。涨潮时,江水又没过河滩。黄浦江是上海的主要河道。由于江宽水急,逆水而行的船只就须拉纤行走。几百年来,纤夫的足迹就在黄浦江滩踩出一条曲折多弯的小道,人们称之“纤道”,这纤道就是外滩最早的路了。

在上海的地名习惯用词中,一般把河流的上游叫作“里”,河流的下游叫作“外”,如今天上海人习惯把虹口港上的汉阳路桥叫作“里虹桥”,把长治路桥叫作“中虹桥”,把大名路桥叫作“外虹桥”,就是根据桥所在河流的位置来取名的。同样,今苏州河入黄浦江口的第一座桥叫作“外白渡桥”,依次向里的桥也俗称“里白渡桥”(今乍浦路桥)、三白渡桥(今四川路桥)。如以县城为依据时,距城近的地方称为“里”,距城远的地方称为“外”,今南市区的“里咸瓜街”和“外咸瓜街”;“里仓桥”和“外仓桥”等就是以此得名的。

进入上海县城附近的黄浦江在陆家浜出口处形成一个急弯,于是上海人就以陆家浜为界,其上游称为“里黄浦”,下游称为“外黄浦”。里黄浦的河滩叫作“里黄浦滩”,简称“里滩”,外黄浦的滩地就叫作“外黄浦滩”,简称“外滩”。

1840年以后,上海作为五个通商口岸之一,对外开放,1845年英国殖民主义者抢占外滩,建立了英租界。1849年,法国殖民者也抢占外滩建立了法租界。自此至20世纪40年代初,外滩一直被英租界和法租界占据,并分别被叫作“英租界外滩”和“法兰西外滩”。公共租界的工部局和法租界的公董局分别为它们的最高市政组织和领导机构。

租界俨然是一个主权区,西方列强以他们的方式经营、管理。建设租界,外滩就成了租界最早建设和最繁华之地。早期的外滩是一个对外贸易的中心,这里洋行林立,贸易繁荣。从19世纪后期开始,许多外资和华资银行在外滩建立,这里成了上海的“金融街”,又有“东方华尔街”之称。

于是,外滩成了一块“风水宝地”。在外滩拥有一块土地,不仅是财富的象征,更是名誉的象征。商行、金融企业在外滩占有一席之地后,即大兴土木,营建公司大楼。外滩的建筑大多经过三次或三次以上的重建,各国建筑师在这里大显身手,使面积不算大的外滩集中了二十余幢不同时期、不同国家、不同风格的建筑,故外滩又有“万国建筑博览”之称。

百余年来,外滩一直作为上海的象征出现在世人面前。它是上海人心目中的骄傲,它向世人充分展示了上海的文化,以及将外来文明与本土文明有机揉合、创新、发展的卓越能力。

外滩的历史演变

第一阶段为形成期,时间从1843年上海开埠至1885年。外滩开埠之初,楼宇多为2至3层的外廊式建筑。最早的建筑是1849年落成的原英国领事馆。

第二阶段为发展期,时间从1886年至1920_年。20世纪初被称为“远东华尔街”,外滩作为远东金融中心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

第三阶段为成熟期,时间从1920_年至1937年。30年代外滩“万国建筑博览”终成现在的规模。

新中国建立后,外滩在20世纪90年代和20_年上海世博会前夕经历了两次大规模改造。20世纪90年代的外滩改造是着重解决交通功能和防汛安全问题。世博会前夕改造目地是提升外滩滨水区域的环境品质,更加凸显了“万国建筑”的历史文化岁月与特色,充分演绎了”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世博主题,成为高品质街区和上海最具标志性、最经典的城市景观区域。

景点介绍

黄浦公园

曾记载着“华人与狗不得入内”屈辱历史的黄浦公园,是上海最早的欧式花园,始建于1886年,她是外滩百年沧桑的见证人。如今,上海人民英雄纪念塔屹然挺立,塔底免费开放的外滩历史纪念馆是一部中华民族百年的奋斗史。

上海市人民英雄纪念塔

坐落在曾经是“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黄浦公园内,给人以深刻的思索,三块枪状塔体,寓意鸦片战争、五四运动、解放战争以来光荣牺牲的先烈永垂不朽,内涵有深刻的概括性。

浦江潮

位于黄浦公园南大门内,它是大型青铜人像雕塑。一位身躯伟岸的工人,扬着风帆迎向袭来的巨浪,奋勇搏击。形象而动感强烈,表现出无产阶级力量无比,不畏艰险,勇敢前进,气吞山河的大无畏精神。作品主题是表彰上海工人阶级在革命和建设事业中的光辉业绩。

上海百年风云大型花岗石浮雕

位于黄浦公园下沉式圆岛上,浮雕全长120米,高3.8米。浮雕以写实的手法撷取具有典型意义的历史事件,表现了从1840年至1949年间上海人民的革命斗争。两翼为装饰性的花环图案,象征着上海人民对革命先烈的缅怀。浮雕可分为七组,97个典型人物,表现了先烈们伟大的斗争业绩。

外白渡桥

闻名中外的外白渡桥(garden bridge ofshanghai)是旧上海的标志性建筑之一。处于苏州河下游河口,位于黄浦公园西侧,架在中山东一路,东大名路之间的苏州河河段上。是一座全钢结构的桥梁,两跨52.16米,宽18.3米,是上海市区连接沪北、沪东的重要通道,过桥人流量和车流量很高。

十六铺

小东门原名“宝带门”,门外为十六铺。街市东临黄浦江,西濒丹凤路,南达老太平弄,北至龙潭路,历史上南侧曾延伸至万豫码头街。此处依水傍城,是上海的水上门户。

十六铺上海客运总站附近新建绿苑商厦、申客饭店、龙申大酒家以及适应中高档消费的碧玉池豪华浴室,加上一批中小旅馆,总共可提供近900套客房,20_多床位,为过往旅客提供综合性服务。

十六铺logo于20_年8月7日亮相,新十六铺logo在20_多份应征作品中脱颖而出,出自一位对十六铺具有特殊情怀的广告设计师的设计。它的创作灵感来源于新十六铺建筑中浦江之云、浦江之荷的造型,三条水纹揭示了十六铺依江踞城的地理特质,新十六铺的华丽转身由此开始,蓝色象征了十六铺文化底蕴的深邃,水纹和新地标建筑的外形巧妙结合在新logo标志中,赋予十六铺独特的视觉识别特性。

在十六铺630米的建筑带上,将竖起三栋体积小巧的建筑,它们如同镶嵌在黄浦江这一华丽皇冠上的璀璨钻石,引人注目。作为十六铺宽阔绿地与无垠江景的完美点缀,它们必将成为外滩建筑典范之作。在约6.8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内,三栋小楼建筑面积总和仅有5000平方米,这使得项目绿化率高达52%。市民游客停留小楼之中,能感受到徐徐江风、婆娑的树影;闲坐空中花园般的屋顶平台,能眺望黄浦江烟波浩荡,感叹浦江两岸的巨变。

外滩城市雕塑群

城市的美应有三个组成部分:建筑、雕塑和绿化。而城市雕塑又被称为“城市眼睛”,是美化城市的重要部分。外滩城市雕塑群由“浦江之光”、“帆”、“风”三座不锈钢雕塑组成,位于金陵东路外滩绿色长廊中,在阳光下熠熠生辉。“浦江之光”造型别具一格,用竖向的水波和水珠形象组合,如五线谱上跳跃音符,以轻松欢快的旋律,演奏上海母亲河黄浦江的乐曲。“帆”表现黄浦江上帆樯林立,船队正驶向各地,外汇与旅游业在这条经济之河中流淌;帆与帆的连接,多曲线的漂动,增加了立体动感。"风"以锐角和钝角、弧线和折线,褶皱波动表现改革东风劲吹,气象万千。

陈毅广场

十里南京路尽头的陈毅广场,新中国第一任上海市市长陈毅的塑像昂然矗立。陈毅塑像坐北朝南,用青铜浇注,高5.6米,底座用红色磨光花岗石砌成,高3.5米,塑像再现了陈毅同志视察工作时的典型姿态,显示他一路风尘,勤勤恳恳的公仆形象,又有和蔼可亲,虚怀若谷的儒将风度。每逢周末,在塑像前都将举行隆重热烈的广场音乐会。

陈毅广场涌泉:位于南京东路外滩,陈毅塑像南面。它的造型是外周正方,内圈椭圆的现代化喷水池。水柱随着声音喷射,时高时低,池底安装了彩色的光源,夜晚随着灯光的变换,条条水柱辉映出红,黄,蓝,绿的光束,为外滩增添了瑰丽的夜景。

外滩观光隧道

外滩观光隧道位于浦西南京东路外滩与浦东陆家嘴东方明珠之间,是我国第一条越江行人隧道,全长646.70米,20_年底竣工。建成后,隧道的两岸出入口由自动扶梯输送旅客,残疾人采用液压电梯输送,隧道内采用九十年代国际先进的全自动、无人驾驶、牵引式封闭车厢输送游客,箱体美观、舒适、轻颖、透明度高,整个过江时间约需2.5~5分钟,其运输能力最高可达5280人/小时。同时,隧道还利用空间,运用现代高科技手段,在隧道内演示反映人物、历史、文化、科技、风景等各种图案、景象及背景音乐,使过江过程带有极强的趣味性、娱乐性和刺激性,给游客留下美好的记忆。

主要建筑

1、亚细亚大楼

中山东一路1号(故又称外滩一号),1920_年建成,折中主义建筑风格。

原建7层,1930年加层至8层,立面为横3段,坚3段式。大楼竣工后被命名为麦克皮恩大楼,后因产权转让给亚细亚火油公司,遂易名为亚细亚大楼。底部两层采用爱奥尼克对柱,中部3至5层立面采用罗马石拱券装饰,中段为装饰简洁明朗的现代主义建筑风格;大楼上段为巴洛克式,有爱奥尼克对立柱、圆弧形铁栏内阳台。入口大门饰有双柱支承弧形门罩,并雕以花纹,门上方有半圆形券顶,雕以花饰,给人视觉上有较强的纵深感。

亚细亚大楼内的广大洋行是中共地下党的秘密组织,公开身份是经营进出口贸易的商行,实际是为中共中央筹划资金和外汇的机构。1948年6月,由于叛徒的出卖,地下党组织被暴露,在上级党组织的指挥下,广大洋行转移到香港。新中国成立后,亚细亚大楼易名为延江大楼,现为太平洋保险公司总部。

2、上海总会大楼

中山东一路2号,1920_年建成,文艺复兴式建筑风格。

原为旅沪英侨俱乐部会所,现为希尔顿集团旗下亚洲首家华尔道夫酒店。墙体为混凝土结构,地上5层地下1层,以大门入口为主轴线,两侧对称。底层三个门洞和两扇圆窗烘托与中门的拱心石组合在一起的垂花雕饰,两边的辅助入口各有两对塔司干式柱子作为装饰。入口处的玻璃雨篷是后来的楼主为了实用而安装的,但视觉上破坏了立面构图的完整性。第3、4层贯以门根爱奥尼克立柱。第5层压下的窗户采用拱券形,层顶南北两端有巴洛克塔亭。大楼内部也十分典雅、豪华。大厅的南部是当时远东最大的酒吧,长达34米。大楼内装饰仿英国王宫格调,故有“皇家总会”之称。

3、中国通商银行大楼

中山东一路6号,1920_年建造,英国维多利亚歌特式建筑风格。

1897年盛宣怀筹资兴办的中国人自己最经营的一家银行—中国通商银行买下这幢楼房,并在这里开业,故人们一般将其称为“中国通商银行大楼”。

窗洞造型自下而上每层都不一样,分别采用半圆券、弧形券、平券和尖券,这在同期或以后的外滩建筑中都十分少见。大门入口竖有罗马刺廊柱;底层、二层为落地长窗,券状窗框,两肩对称;屋顶坡面陡,开有老虎窗,形成东立面一排五个尖角顶的顶端原立有十字架,尖角顶的两侧都有小尖塔,如向上帝供奉的巨烛。顶层南面有平台,是观览黄浦江的胜处。现与“外滩3号”、“外滩18号”一样,为外滩的又一新的时尚地标。

4、汇丰银行大楼

中山东一路11-12号,1920_年建成,古典主义建筑风格,又带有新希腊建筑风格的装饰(唯一一幢)。英国人自诩“从苏伊士运河到白令海峡的最讲究的一幢建筑”。现为浦东发展银行。

是外滩门面最宽、占地最广、体量最大的建筑。主立面成横三段、竖三段的格式,大楼主入口由三个罗马石拱券形花饰细腻的铜质大门组成,券门左右置高低圆柱灯各一,铜狮一对。2至4层中段中部贯以6根希腊式科林斯柱子,其中2排为双柱。建筑顶部为古罗马万神庙的穹隆顶,顶端还有巴洛克式尖塔,犹如一顶巨大的皇冠,显出华丽庄严的风范。

“稀世三宝”

汇丰银行大楼门关的铜狮

为汇丰银行的重要象征物,张嘴吼叫的是“史提芬”,为香港分行总司理;闭嘴苦思的称为“施迪”是当时上海分行经理的名字。

八角门厅穹顶上的巨型马赛克镶嵌壁画

门厅的下半部是由8个圆拱形门洞构成的,圆拱的拱肩上镶嵌有16个希腊风格的人物造像。圆拱门洞上方8个主要的镶板代表东西方的金融中心,其象征分别是汇丰银行在伦敦、纽约、东京、上海、香港、巴黎、曼谷、加尔各答的八家银行。每幅壁画的主题人物是不同装束和寓意的女神。门厅里圆形天顶图案是:太阳神赫利俄斯驾驶着金色马车从东至西驰过天空,追赶着孪生姐妹月亮神阿耳忒弥斯;云彩承托着谷物女神色列斯手捧丰收之角,里面盛满了谷穗和各种水果,是丰硕的象征。整幅天顶画象征的是苍穹大地和日月星辰的生生不息。穹顶外圈是黄道12宫星座图像。

四根意大利大理石圆柱

在大厅大理石的工程里,特别值得一提的是4根用整块意大利天然大理石凿成的圆柱,没有拼接,每端布置两根。这些圆柱在意大利制造,每根柱子重约7吨,从意大利完好无损地运到现场。据说,世界上这种大理石圆柱只有6根,另2根在法国卢浮宫内。

5、海关大楼

中山东一路13号,1920_年建成,折中主义建筑风格。

1857年在这里建成的江海北关,可称之为第一代海关大楼建筑。第二代海关大楼采用洋派的英国都铎王朝时代建筑样式,在主楼中央有一个钟楼,这是上海第一次设立钟楼。

由8层楼和5层辅楼组成,建筑高度为79.2米。顶部的钟楼为整幢建筑纵轴线,两边门窗及雕刻图案对称。东立面大门有四根纯手工打磨的粗壮的多立克柱子支撑。基座部分为严谨的古典主义风格,从三到七层为竖线条,立面装饰非常简化,钏楼造型属于装饰艺术派风格,整幢大楼带有高耸的形体和几何形图案装饰,它是上海终结复古主义样式,尝试“新潮”或“摩登”的第一座建筑。

大楼顶部的大楼,仿英国伦敦国会大厦大钟式样制造,钟面为圆形,每面用12角菱形图案组合,直径达5.4米,钟的指针用紫铜做成,其中分针长3.17米,时针长2.3米。钟内有3个钟摆,最大的一个重2吨,其余2个也有1吨重左右,还有一口大敲钟,4个小敲钟,钟的发条长15.65米。大钟上还有72盏自动形状的电灯。海关大楼与汇丰银行大楼被称为“姐弟楼”。

6、华俄道胜银行大楼

中山东一路15号,1920_年建成,法国古典主义建筑风格。

1895年沙皇俄国、法国与清政府合资设立华俄道胜银行,次年设分行于上海,成为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银行。建筑共3层,沿袭了当时讲究捧场的银行业崇尚的意大利文艺复兴式复古风格。立面构图为横3段、竖3段,并以法国凡尔赛宫花园内的小特里阿农宫为原型,当时的上海媒体普遍都认为:“这是上海第一幢从设计、材料到施工均能与欧洲建筑相媲美的楼房。”

大楼入口门廊两侧饰塔司干式双柱,立面上有两根巨柱式半圆形爱奥尼克壁柱,左右还各有两根方形的爱奥尼克壁柱。二、三层外墙镶贴大理石与乳白色的釉面砖,室内有贯通三层的彩色玻璃天棚覆盖的中庭式大厅。不仅豪华,还采用了不少新技术、新设备,开创上海建筑的数项第一:即第一幢用瓷砖贴面的建筑,最早安装卫生设备的建筑,最早使用砂垫层替代打桩的建筑。

1920_年11月,南京政府设立国家银行——中央银行,接管这幢大楼产权,将它作为中央银行行址,现为中国外汇交易中心。

7、汇中饭店

现为和平饭店南楼,正门设在南京东路23号,靠外滩的19号属边门,1920_年建成,文艺复兴式建筑风格。落成于1920_年,因其设计于1920_年,故建筑的门楣上刻有“1906”字样。建筑共6层,外墙用白色清水砖砌成,镶以红色水砖做腰线。当时,无论从豪华舒适还是规模或建筑高度方面,它都占据了上海第一的位置,也是第一幢安装电梯的大楼。

尤其值得称道的是,大楼屋顶曾建有花园,花园的东西两侧则各建一座巴洛克式凉亭,人们可以坐在东侧的凉亭内眺望上海城市和黄浦江对岸乡村的景象。可惜的是,1920_年8月15日一场突如其来的火灾把屋顶花园烧得面目全非。

1920_年2月1日至26日,第一届反毒品大会在上海召开,刚落成不久的汇中饭店被选作主会场。1920_年12月29日下午,中国同盟会本部就借汇中饭店召开欢迎孙中山回国大会,孙中山出席会议,并作了热情洋溢的讲话。巧合的是,当天上午17省代表在南京选举孙中山为中华民国首任临时大总统。

1996年11月25日,世界33个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的禁毒专家及官员会集于此,出席由联合国禁毒署举办的“上海国际兴奋剂会议”,同时为1920_年的“万国禁烟会”会址立纪念会牌于大门西侧。如今大楼底层是斯沃琪集团顶级的钟表品牌宝玑、宝珀、欧米茄、斯沃琪,开设精品钟表旗舰店。

8、沙逊大厦

沙逊大厦(现为和平饭店北楼)位于中山东一路20号,1920_年建成,装饰艺术派风格。是上海终结复古主义样式、开创“摩登建筑”时代的第一座建筑。大楼前部12层,后部9层,其中地下1层,楼高77米。塔楼上冠以19米高的瓦楞紫铜皮方锥体,现为墨绿色,是铜氧化后的颜色。当时因其内外装饰豪华,被誉为“远东第一楼”。

大厦建成后,底层和1至2层辟为出租商场,3层为沙逊洋行写字间,4至9层为华懋(mao)饭店客房、餐厅和舞厅,10层以上为沙逊家族自用。该饭店内设德国、印度、西班牙、法国、英国、中国、日本、美国意大利等9个国家不同风格的套房。

现在,饭店酒吧有颇受海外游客欢迎的上海都看爵士乐队,在此演奏世界各国各地区的名曲。1998年美国总统克林顿在上海访问期间的晚宴,曾在此楼举行。同年,祖国大陆海协会和中国台湾海基金举行的“汪辜会谈”(汪道涵、辜振甫)也曾在此进行。

20_年上海锦江国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沙逊大厦进行了改造。修缮后的著名“九国特色套房”仍是该饭店的一大特色。

外滩建筑今昔

1号,现为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总部所在地,原名亚细亚大楼,建于1920_年,是英商亚细亚火油公司在上海成立的办事处。史称“外滩第一高楼”,底段与上段都是巴洛克式造型,中段为现代主义建筑风格,是上海高层建筑中最年长的建筑。

2号,现为东风饭店,曾是上海最豪华的俱乐部——上海总会。有“东洋伦敦”之称,设计上仿效英国古典主义,也参照日本帝国大厦。三角形电梯是西门子公司制造,已有90余年的历史。有一条110多英尺的吧台,号称远东最长的吧台。

3号,现名有利大楼,原名联合大楼,属于美国有利银行所有,现为新加坡佳通投资有限公司所在地。1920_年建成,是上海第一幢钢结构大楼,钢材来自德国。

5号,现属华夏银行,原为日本日清公司大楼,是日本近代西洋建筑与古典建筑风格相结合的产物,外立面采用花岗石,建于1920_年。

6号,现属香港侨福国际企业有限公司,原为中国通商银行大楼。外墙采用花岗石贴面,英国哥特式建筑风格,19世纪末20世纪初外滩的典型建筑。

7号,现为泰王国驻上海总领事馆和泰国盘谷银行上海分行所在地,原为大北电报公司大楼,1920_年建成。

9号,轮船招商总局大楼,建于1920_年,盛宣怀投资白银220万两。

10—12号,现为浦东发展银行所在地,原为香港上海汇丰银行上海分行所在地,建于1920_年。三扇青铜大门和两旁的铜狮子,由英国专门铸造,据说铸成后立刻将铜模毁掉,狮子成为绝版珍品。底层中部突出一个八角形门厅,由此进入宽敞的营业大厅。门厅的顶部有8幅彩色马赛克镶拼成的壁画,分别描绘了20世纪初上海、香港、伦敦、巴黎、纽约、东京、曼谷、加尔各答等8大城市的建筑风貌。画旁有文字“四海之内皆兄弟”。此楼耗资800万两白银,被誉为“从苏伊士运河到白令海峡最考究的建筑”。

13号,现为海关大厦,是汇丰银行大楼的姊妹楼,建于1920_年,仿造美国国会大厦的大钟制造,在美国造好后到上海组装,此楼楼外立面的大钟为亚洲第一大钟,世界最著名的大钟之一,每逢整点奏威斯敏斯特报时曲。

15号,现为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原为华俄道胜银行大楼,1920_年竣工。

16号,现属招商银行,原为中国台湾银行大楼。中国台湾银行原为日商银行,是中国台湾沦为日本殖民地之后,日本在台北开设的,1920_年又在上海设立分行。抗战胜利后,国民党政府将中国台湾银行划归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分行所有。

17号:现为友邦保险大楼,原为《字林西报》大楼,是上海第一幢高层建筑。《字林西报》创刊于1850年,是英国人办的一张英文日报,也是在上海开设最大的新闻出版机构。《字林西报》起初只是一份4页的英文周报,刊登商贾行情、船期航班等交通信息,后因时常刊登英租界当局的文告、新闻公报,被称为租界工部局的喉舌。1951年停刊。大楼室内白色大理石地坪,黑色大理石墙面,金色马赛克穹庐顶,十分气派。

18号:建于1920_年,是一栋有着84年历史的市级经典保护建筑,位于外滩南京东路口,原名麦加利银行的外滩十八号楼,曾是英国渣打银行驻中国的总部,建于一九二三年。自一_五年渣打银行迁址以来,历经多家单位使用。

修复后的外滩十八号楼进门四根古希腊式的大理石柱是原装,谜一般地来自二百年前意大利的教堂。两盏量身定做的三米高红色玻璃吊灯,全部由空心玻璃管组装而成,每盏灯由一百八十五个零件拼装起来。大堂璀璨耀眼的二十四k金砖马塞克壁画是全手工制作。其被打造成为国际知名时装、珠宝、名表、美食、娱乐、艺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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