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员工资料保密制度范文(优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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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法是语文学习的基础,掌握好语法规则有助于写出正确的表达。了解规则和基本技巧是学习和掌握任何一项运动的第一步。希望这些总结范文能给大家提供一些思路和启示。

员工资料保密制度篇一

为提升财务人员保密意识,规范财务中心保密工作,规避财务泄密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范围

银行付款密码、审核密码、支票、汇票密码、保险柜密码、会计凭证、账薄、报表、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会计报告),公司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证件、印章,会计数据、会计资料及其会计载体(包括计算机、税控装置及程序、电算化程序、备份文字数据的软盘、光盘及移动硬盘等),财务设备等各种资源管理均适用本制度,未涉及事项依有关规定或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二、具体规定:

1、网上银行付款密码、审核密码必须分开由不同人员保管,严禁互相刺探密码或透露给第三人。

2、支票、汇票密码。由出纳岗位人员使用和单独管理,密码单要存放于保险柜中,严禁向第三方透露。

3、财务保险柜、文件保密柜等财务专用设备,其使用人必须牢记使用密码,专人专用。

4、印章的使用,其专门负责人在职责范围内按程序进行使用和登记,对于特殊事项,必须经公司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使用,并进行相应登记。

5、会计凭证须于次月16日之前装订完毕,归集后统一放入专

门的凭证柜进行保管。装入凭证柜时,档案管理人要做好登记备案。查阅凭证需填制查阅记录。若需外借凭证,必须由财务经理及以上领导书面同意,并在财务中心进行相关登记,限定归还日期,原则上不允许超过两天。

6、账簿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进行打印、装订、归档、贴花等工作。归档时档案管理人要做好登记备案。查阅账簿需填制查阅记录。若需外借账簿,必须由财务经理及以上领导书面同意,并在财务中心进行相关登记,限定归还日期,原则上不允许超过三天。

7、报表、财务情况说明书。每月7号前将上月的报表打印上报财务总监并按相应报表使用人权限拆分报表后上报经加密的电子版报表,同时保留电子格式一份存档。

8、会计数据、会计资料及其会计载体(非纸制类资料)。财务人员工作用计算机必须设置登入密码和屏幕保护密码,密码的设置应达到一定的复杂度,即位数不得少于6位。同时,使用人员应定期对密码进行更改。对于屏幕保护的设置,其等待时间不得长于5分钟。财务人员操作计算机时资料文件夹必须存放在c盘以外各盘,按资料类别进行分类归档。账套数据需每月15日备份一次,备份的数据存放在专门的移动硬盘中。

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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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时应当提供给直接相关人,不得使用群发方式向非相关人提供数据。

(2)财务中心配备碎纸机,对于打印、复印作废的'资料或其它应销毁的资料,应及时使用碎纸机销毁。各办公桌桌面在人员离开工作位置时应将相关资料整理入资料存放地。

(3)财务人员对于重要的文字数据必须及时备份,备份文字数据的软盘、光盘及移动硬盘等各种会计载体由财务部信息系统管-理-员负责保管(此岗位空缺时暂由财务经理或主管会计兼任),备份的财务数据只用于恢复系统时使用,不作任何其他用途。

(4)财务人员对本岗位所涉及到的业务信息做好保密工作,部门内部可以就具体业务进行相互沟通学习,但是禁止对其他岗位业务内容进行询问、猜测、质疑等行为。

四、对报表特殊使用人的保密要求

(1)集团财务中心上报给各产业公司相关负责人的财务报表及财务资料,各产业公司负责人对该报表资料负有保密责任,严禁泄露给他人或其他单位。各产业公司负责人收到报表时要进行加密处理,并对该报表、资料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商业报表数据保存期不超过一年。到期应将电子版报表、资料删除销毁。纸制报表资料交回集团财务中心,由集团财务中心进行销毁。

五、对客户、分销商、供应商等信息保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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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道、网络、工程信息、技术、工艺等的信息资料,要设专人保管,存储在电脑中的要进行加密处理,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擅自提供、泄露给他人(或其他单位、竞争对手)。如果私自提供、泄露给他人(或其他单位、竞争对手)并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要追究法律和经济责任。

六、本制度适用于集团财务中心,集团所属各产业公司及各部门在未制定本公司(部门)的保密制度之前,可参照该制度执行。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集团财务中心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财务中心

2012年8月9日

员工资料保密制度篇二

第一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公司所有员工都有义务和责任保守公司秘密。

细 则

第三条 严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司内外无关人员散布、泄漏公司机密或涉及公司机密。

第四条 不得向其他公司员工窥探、过问非本人工作职责内的公司机密。

第五条 严格遵守文件(包括传真、计算机盘片)登记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内,计算机中的秘密文件必须设置口令,并将口令报告公司总经理。不准带机密文件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六条 严格遵守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借用管理制度。如需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第七条 秘密文件、资料不准私自翻印、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翻印、复制时,应按有关规定经办公室批准后办理。复制件应按照文件、资料的密级规定管理。不得在公开发表的文章中引用秘密文件和资料。

第八条 会议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传播会议内容,特别是涉及人事、

机构以及有争议的问题。会议记录(或录单)要集中管理,未经办公室批准不得外借。

第九条 调职、离职时,必须将自己经管的秘密文件或其他东西,交至公司总经理,切不可随意移民给其他人员。

第十条 公司员工离开办公室时,必须将文件放入抽屉和文件柜中。

第十一条 发现失密、泄密现象,要及时报告,认真处理。对失密、泄密者,给予50-100元扣薪;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行政处分;造成公司严重损失的,送有关机关处理。

员工资料保密制度篇三

为切实保障涉密测绘成果的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防止泄密事件发生,特制定本测绘工作管理制度。

一、测绘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切实做好涉密测绘成果的保密工作。

二、建立涉密测绘成果保密管理责任制,部门负责人承担涉密测绘成果保密管理领导责任,保密管理人员承担涉密测绘成果的保密管理责任。

三、对涉密测绘成果的使用、复制、保存等情况实行登记管理制度。凡使用涉密测绘成果进经主管领导批准,并予登记后,方可提供。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后应及时归档,要求记录清晰。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复制、转让或转借涉密测绘成果,不得拷贝、对外传送涉密测绘成果数据。

四、传递地形图、涉密数据等秘密载体,须通过机要进行传递,禁止通过普通邮政或非邮政渠道传递。

五、使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须严格遵守《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等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的有关规定,杜绝外传、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六、处理、外输、储存涉密测绘成果数据的计算机软件和硬件系统必须采取安全保密防护措施,设置进入登陆密码和屏幕保护密码,安装加密防毒软件。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应采取物理隔离措施,不得与互联网、外部网络相联,不使用无线网卡等无线网络装置。

七、涉密测绘成果只能用于被许可的使用目的和范围。因使用目的或应用项目结束等原因,须销毁涉密测绘成果的,必须报主要领导审批,并备案。

八、销毁涉密测绘成果须经专人清点、核对、登记、造册,由主管领导和档案部门负责派人销毁。对销毁的花时间、地点、方式及销毁过程总存在的问题进行记录,与销毁清册、领导批示一并存档。

九、如发现涉密测绘成果泄密、失密事件,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和国家保密管理部门,及时查清事件发生的原因及责任,将事件调查处理到位。

十、本管理制度应根据国家规定的新要求和新情况作必要补充和修订。

为切实保障涉密测绘成果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涉密人员的管理

为有效地保障本单位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的安全,设置资料室为专门保密机构,承担涉密测绘成果的日常管理工作,并确定核心涉密人员3人。

主要工作职责:

一、涉密人员负有维护测绘成果秘密安全的责任和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应自觉遵守有关的法规和制度,接受资料室的教育和监督。选拔任用涉密人员,要依照标准及国家测绘局的要求,进行严格审查,并报资料室备案。不得使用临时聘用人员。

二、涉密人员管理由项目组织、人力资源部和资料室共同实施,并对涉密人员在岗位情况每年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联合检查。对检查中发现不宜留在涉密岗位的,应坚决调离。

三、涉密人员上岗前,必须参加资料室举办的保密业务培训方能上岗。必须进行保密教育,不断强化政治业务素质,增强保密观念。

四、涉密人员必须与单位签定保密责任书,履行保密责任和保密义务,遵守保密纪律和有关规定。

第二条 涉密载体的管理

一、涉密载体及密品,必须由单位核心涉密人员统一管理,密件收发、交换、借阅应履行登记签字手续。

二、密件传阅应专夹专人直传,不得横传,并做到当天阅读当天退还资料室,不得在资料室以外场所存放。

三、销毁密件,须认真登记、经单位分管领导审批后,统一进行销毁。个人不得擅自销毁密件。

四、因工作需要随身携带密件、密品外出的,必须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五、对涉密的硬盘、软盘、u盘、磁盘等载体,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密级和保

密期限,并视同秘密文件、资料,由资料室统一登记,集中管理。对涉密计算机设备粘贴涉密计算机标识。

第三条 涉密成果的管理

一、对涉密测绘成果的生产、提供、使用、保管等情况实行登记管理制度。凡使用涉密测绘成果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予登记后,方可提供。

二、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后应及时归档。登记清册须存档保存,要求帐物相符、记录清晰。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复制、转让或转借涉密测绘成果,不得拷贝、对外传送涉密测绘成果数据。

三、涉密测绘成果只能用于被许可的使用目的和范围。因使用目的或应用项目结束等原因,须销毁涉密测绘成果的,必须报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批。

四、销毁涉密测绘成果须经专人清点、核对、登记、造册,由本单位主管领导和资料室派专人销毁。对销毁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销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记录,与销毁清册、领导批示一并存档。

第四条 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的管理

一、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应安置在安全保密的场所,并按照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要求,配备保密安全设施。

二、使用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应针对其涉密内容和涉密程度等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保密技术措施。

三、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更换或维修,应当在涉密场所进行,并有专人监督。所更换的设备或配件,在未采取技术处理时,不得挪为他用。

四、注意在通讯和办公自动化中的保密工作。不得在无保密措施的电话、传真机上传递保密材料;不得在私人通信中涉及单位秘密;不得利用公用电话以及邮局办理秘密事项等。

第五条 涉密测绘成果生产保管场所的管理

一、单位设有库房,资料室,办公室。其中资料室是存储资料的机密重地,非资料室工作人员,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资料室。

二、确保资料室安全,管理人员做到人离灯灭、关窗、加锁,妥善保管资料室钥匙,消除火灾隐患,库房内严禁吸烟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三、保持资料室整洁、卫生。做到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虫、防鼠、防高温、防强光工作。要经常检查资料保护设备和库房温湿度变化,防止档案材料的破损、老化,及时进行档案材料的修复和补救。

四、入库的各类档案要依档号排放,库房柜架编排顺序号,排列整齐。

五、保管人员要熟悉库藏情况,对库藏档案和资料的保管情况定期进行检查核对,做到帐、卡、物相符。

六、档案人员调离时,对所保管的档案材料要逐件进行移交,移交清单一式两份,办清手续,方可调离。

第七条 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的管理

一、涉密计算机系统或单机,不得直接或间接与国际互联网、公共信息网相联接,必须实行物理隔离,并且必须设置必要的`用户识别密码,做到定期更换。不得在未采取数据保护和网络安全保密监控管理技术措施的计算机网络内输入、保存和传递涉密资料的信息。非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采集、存储、处理、传输涉密信息。

二、涉密计算机房,应当设在有利于安全保密的场所,建立和健全机房管理制度。

三、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凡需要在网上进行信息发布的,应当认真执行信息保密审核制度。

四、任何人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不得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国家明令禁止的各种非法信息。

五、在网络上传递信息、聊天或在论坛发表文章以及发送电子邮件时,不得泄露和传播任何涉密信息。

六、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更换或维修,应当在涉密场所进行,并有专人监督。所更换的设备或配件,在未采取技术处理时,不得挪为他用。

七、对需报废的涉密载体、设备或配件,应当登记造册,经单位领导批准后,送市公文销毁站销毁。

八、任何部门和个人在发现计算机系统泄密后,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立即上

报资料室。

第七条 涉密计算机维修、更换、报废保密管理制度

一、涉密计算机维修、更换、报废前的涉密数据备份和清空工作,须由资料室负责执行;设备部负责本单位涉密计算机维修、更换、报废的统一管理,各科室不得擅自处理。

二、涉密计算机需要送外部维修时,应保证储存的涉密信息不被泄露,必须到涉密场所进行维修,并派技术人员在现场负责监督,将废旧的存储介质收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在报废前,应进行信息清除处理。

三、如涉密计算机需要报废,须先运用低级格式化命令格式化硬盘,确保拟报废机器硬盘中没有涉密信息留存后,方可交由报废执行单位进行报废。

四、涉密计算机的销毁,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后,送资料室统一销毁,各科室不得擅自销毁。禁止将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作为废品出售。

五、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涉密计算机造成泄密事件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为了加强测绘成果保密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目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目测绘成果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制订本保密设施管理规定。

一、测绘成果保密范围及密级

1、测绘成果保密范围具体按照国家测绘局国家保密局《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规定。

2、测绘成果国家秘密目录主要包括各类规定等级(精度)大地测量成果,具体目录按国家测绘局国家保密局《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目录规定。

3、测绘成果密级分为绝密、机密和秘密三个等级。

二、测绘档案室保密管理

1、档案工作人员应严格贯彻执行国家保密法规,遵守保密纪律,明确保密职责,维护档案的安全的完整。

2、保密文件材料、档案的密级划分、变更和解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制度和规定办理。保密档案及文件材料,要妥善保管,绝密档案要单独保管。

3、档案库房设施应符合”八防”的要求,要安装铁门(防盗门)铁窗,凡遇重大节日应提前对库房的安全保密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不该说的国家秘密不说,不该知道的国家秘密不问,不该看的国家秘密不看,不该记录的国家秘密不记录。

5、不准私自或在无保密保障的情况下复制、使用、存放、销毁于国家秘密的文件、档案、资料和物品。不准将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档案、资料和物品作为废品出售。

6、不准借阔秘密档案资料。查阔秘密档案或文件,应履行审批手续,并限于保密室或档案室内阔览,不得抄录和带出,不得向别人透露秘密文件的内容。

三、常规保密管理

1、属于国家秘密的测绘成果的生产,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应该符合国家保密管理规定。

2,对绝密毁的国家秘密的测绘成果,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一)非经原确定密毁的机关、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二)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经批准复制、摘抄的绝密级的国家秘密的测绘成果,按同等密级进行保密管理。

3、因涉外工作或项目需要对外提供国家秘密的测绘成果及数据信息测,必颓由上级提出审批报告。

4、在有线、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的,必须采取保密措施。不准通过普通邮政传递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5,发现国家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单位或个人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向测绘管理处报告。

四、计算机保密管理

离。

2、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研制、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保密要求。

3、涉密信息和数据必须按照保密规定进行采集、存储、处理、传递、使用和销毁。

4、计算机信息系统打印输出的涉密文件,应当按相应密毁的文件进行管理。

五、保密监督

1、测绘成果生产、管理和使用单位和个人违反国家测绘成果保密法律规定,需要追究行政责任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河南宇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员工资料保密制度篇四

第1条为维护公司的权益,尊重客户的隐私权,确保客户信息的保密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客户资料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不被泄露,又保证工作顺利进行的方针。

第5条对于密级的客户资料和文件,应采取以下措施。(1)在设备完善电脑中保存。(2)非经主管批准,不得复制。

第6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1)已泄露客户资料秘密,但采取了补救措施的。

(2)泄露了客户资料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第7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1)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客户资料保管保密规定的。(2)违反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客户资料秘密的。

第8条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1)使公司客户资料秘密与重要客户信息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2)使公司客户资料秘密与重要客户信息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xx公司。

员工资料保密制度篇五

各单位、科室:

为加强物资管理,规范物资购销市场,保守企业秘密,维护企业利益,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3、妥善保管各种物资供应文件资料,任何人不得将文件和档案私自带离单位;

5、内部使用的各种文件和资料,未经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复印或外传;

10、不准带供应商及其他无关人员随意进入库房查看库存物资;

12、内部未公开宣布的决定或事宜,不得外传。

员工资料保密制度篇六

一、本社区档案室所保存的档案主要提供本社区工作人员及社区居民查阅,除此以外人员查阅本社区档案需经领导批准。

二、查阅涉及国家秘密的档案,机密级以上的,要经秘密事项产生、管理单位的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批准。

三、复印、转抄涉及国家秘密的档案,要办理以下手续:

1、该国家秘密事项是本社区产生的,要有本社区负责人同意复制的.证明。

2、该国家秘密事项是其它单位产生的,要有涉及单位负责人同意复制的证明。

3、该国家秘密事项的载体是中央、国务院、、省政府文件,复制时要请示市保密局按有关规定办理。

4、对复制和转抄件,有关单位要按国家秘密的管理办法,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泄露。

5、对造成丢失、泄密的有关责任人,依照《保密法》及其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一、认真学习《保密法》,增强保密意识,严格按《保密法》要求开展档案工作,防止失泄密事故发生。

二、不准擅自向外借阅文件、档案,借阅必须按规定办理手续。

三、不准把档案文件带回家或公共场所查阅。

四、不准用普通电话、书信来往谈论档案机密内容,也不准把档案机密泄露给亲戚朋友,家属子 女。

五、定期进行保密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整改。

六、不准擅自留学生销毁档案文件,需要销毁的档案文件,应造册后,经领导批准,由二人监销,安全处理。

一、档案人员要认真学习《保密法》,严格执行《保密法》和党和国家有关保密政策和保密制度,每年定期进行档案安全保密检查工作,检查各部门档案保密制度执行情况及文件资料保管、清理,档案整理归档情况,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二、档案室必须做好保密工作,对秘密以上的密级档案要加强管理,控制使用,严格执行查阅审批手续,防止泄、失密的事故发生。

三、凡查阅密级档案,查阅人员不得私自摘抄和复印、剪裁、撕毁,并做到知密不泄。

四、查阅档案只限在阅档室内阅读,未经许可,不得摘抄、复制、录档案内容,确需借出档案,须报分管领导批准,并按时归还。

五、任何人不得携带档案文件外出。档案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保密制度,不将机密档案放在档案室以外的任何地方,不随身携带库房或档案箱柜钥匙。对调出查阅的案卷入库时,档案员必须对该案卷进行认真细致检查。

六、档案部门及有关人员应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对于造成泄密的部门和个人,应追究其责任,并就其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1、 档案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保密制度,除工作需要 外,不与任何人谈论和泄露档案机密。

2、 本社区工作人员和居民因工作或生活需要,均可利用档案。外单位人员查阅档案应持介绍信或其他合法证件,经社区领导同意,方可利用档案。

3、 查阅档案时,必须填写登记表。档案原件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确需外借的,应经领导批准,并限期归还,确保档案的安全。

4、 档案利用者必须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严禁擅自拆卷、复制、伪造、撕页、污损、涂改、圈划、标注等有损档案原貌的行为发生,违者视情节国重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或追究责任。

5、 借阅归还的档案,管理人员要当面检点无误方可办理注销手续。

6、利用者应及时向档案室反馈档案查阅利用情况。

员工资料保密制度篇七

1、所有网络计算机都必须安装杀毒软件和防火墙。

2、切实加强防火、防盗、防潮等安全措施,并责任到人。

3、严禁将外来磁、优盘带入本机房内使用,如特殊原因确需使用外来磁、优盘必须在本机房先经过病毒检测,经查无病毒后方可使用。

4、禁止在微机上玩游戏、聊天等与工作无关的事。

5、工作期间,无关人员不得在机房内逗留。

6、保持机房内整洁、卫生、安静、严禁烟火。

7、微机房的软、硬件设备,概不外借。

8、网络设备使用人员必须爱护机房设备,不得任意拆卸电脑。

9、未经机房管理人员允许,不得拷贝、改动和删除本系统任何文件。

第一条  保守秘密关系到党和国-家-安-全,为严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确保我局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保密法》及其实施办法,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

第三条  局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及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对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保密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定期检查,并对本系统的保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第四条  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的日常保密工作。

第五条  局保密重点部门和部位为:局办公室、业务股、服务股、档案室、防雷中心、各气象哨等。

第六条  局机关工作人员应熟悉并执行相关保密法规、制度和办法,并严格遵守各自的岗位责任制。

秘密文件管理

第七条  秘密文件包括上级机关下发的,本机关和各单位形成的秘密文件、资料、刊物、密码电报、载有秘密内容的会议记录、电话记录、表册、照片、录音、录相、电传、计算机磁盘、光盘和工作笔记本等。

第八条  秘密文件的收发和内部运转应建立严格的登记、签收制度。机要信件要由办公室文书处理人员负责签收,文书处理人员不在时由指定的代收人签收,签收时要逐件清点。急件要注册签收的具体时间,信件由文书处理人员拆封登记,登记文件须将标题、密级、发文单位、字号及件数登记清楚。发文必须填好发文通知单,写清发往单位、件数、时间、字号、制发机关。

第九条  秘密文件要统一保管,钥匙由文书处理人员保管,文书处理人员因公外出,要指定专人保管,文书处理人员外出前和回来后都须办理文件交接手续。每天下班前、上班后和节假日要进行安全保密检查。

第十条  文书处理人员应每月对收进和发出的秘密文件进行清理、分类存放,以便查找。发现丢失或泄密,应及时报告、查处,并尽快采取补救措施,不得以正在查找为借口推迟报告或拖而不报。

第十一条  秘密文件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阅读、传达,不得自行扩大阅读和传达范围,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文件内容。

第十二条  传阅、借阅文件要严格履行登记手续,随时掌握文件去向,避免漏传、误传。急办文件,立即通知有关单位负责人阅办,否则追查有关人员责任。

第十三条  秘密文件限于在办公室阅读,不得将文件带到住所或公共场所。

第十四条  传阅秘密文件由文书处理人员负责,领导不得自行横传,不得随便在传阅夹中随意抽下文件自行处理,阅后要及时归还。文书处理人员每天将送阅的文件收回检查,发现缺少文件,要及时查找,绝密文件和密码电报要严加管理,只限于文书处理人员在场阅读。

第十五条  确因工作需要摘抄阅办的秘密文件、密码电报的有关内容,经批准后可将其主要精神摘抄在保密笔记本上,不得摘抄全文,密码电报要变换用词,摘抄的笔记本要妥善保管。

第十六条  离退休干部按其享受的政治待遇阅读相应级别的中央文件,由局办公室统一组织学习、传达,对行动有困难的同志,可用车接到单位来阅读,也可以在不违背保密原则的前提下,由文书处理人员到家或到医院向他们传达重要文件的精神。秘密文件一律不准带回家中或送往医院。

第十七条  传递秘密文件应包括拆封,标明密级,从机要局邮寄或由文书处理人员递送,递送文件要注意保密安全。交接文件时,必须严格交接手续,途中不得办理与传递文件无关的事项。本单位内部传递秘密文件亦应办理登记签收手续。

第十八条  需要领取的秘密文件和密码电报,须派人专车领取,途中不得乘坐公共汽车,不得在公共场所停留。

第十九条  不得用普通电话、移动电话传达秘密文件和密码电报精神,不准用明码电报代发密码电报和秘密文件。同一事件不能既发密码电报、又发明码电报,传输秘密文件,必须用有加密措施的传真机传输。负责传真人员要严守保密纪律。

第二十条  复印秘密文件要建立严格的审批、登记、签收、废页处理制度,复印件要与原件一样严格管理。复印机有记忆功能的要及时清除。

第二十一条  复印上级机关或本机关制发的“秘密”、“机密”级文件,必须经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第二十二条  严禁复印有密级的中央负责同志的讲话和绝密文件。

第二十三条  对复印机要严加管理,负责复印的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得擅自复印秘密文件。未经领导批准,前来复印各种材料的,一律拒绝复印。

第二十四条  严禁将秘密文件拿到社会上属营业性质的单位复印。

第二十五条  秘密文件未经制发机关批准,不得自行翻印,经批准翻印的文件,要注明翻印机关的名称,翻印份数。

第二十六条  汇编秘密文件,须经制发机关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汇编,文件汇编要在封面上标明密级,密级要按汇编文件中最高密级定。并在复制国家秘密定点厂印刷。

第二十七条  秘密文件要建立清退、归档、销毁制度,密码电报一周一清,半年一核对,秘密文件、资料一月一清,发至县处级的文件、资料,按保密委员会办公室的规定及时清退。

第二十八条  阅办完毕的密码电报、秘密文件、资料、刊物需要归档的,应按文书立卷归档的要求进行分类组卷,交机关档案室。

第二十九条  不需归档的密码电报、秘密文件、资料刊物和重要文件,需要销毁的,必须登记造册,经局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销毁。

气象探测资料保密

第三十条  气象探测资料是属于国家的重要机密,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向外提供。对外提供气象探测资料,须由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对外提供资料的工作。

第三十一条  对所提供资料的保密审定,以《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为依据。

第三十二条  对外所提供的资料,特别是气象探测原始资料,一律由局保密领导组组长审定后方可对外提供。

第三十三条  经审定属于国家秘密的资料,其中能够作技术处理且经技术处理后能够符合对外协作实际需要的,应作技术处理,并经有审批权限的.机关、单位批准后方可对外提供,但必须要求对方承担保密义务,否则不予提供。

电子计算机保密

第三十四条  电子计算机保密是指本局及所属事业单位由电子计算机形成的各类文件及涉密的磁盘等。

第三十五条  电子计算机处理文件中的起草、核签、会签、核对、装订全过程必须做好保密工作。涉及国家秘密的,经办人员不得泄露已知秘密。

第三十六条  秘密文件投发,必须采取措施,注明发送范围和阅读级限,由专人负责分发,底稿由专人保存。

第三十七条  电子计算机打印秘密文件,要严格按确定的份数印制,不得多印自留,印制完毕,须将磁盘内容及时消除,废页及时监销,不得随意丢放或扩散。

涉外活动、涉密会议保密

第三十八条  对外接待或洽谈工作时,应严格按照保守国家秘密,按规定程序执行。接待人员与外宾、客商交流时,不得涉及个人专业。交流技术、介绍情况时,不得提供秘密资料。

第三十九条  对出国人员应进行保密教育。不准将国家秘密、资料和其他载体及记有国家秘密内容的笔记本携带出国。

第四十条  涉密会议应事先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范围,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会场,严禁使用无线话筒。会议内容不准记录的应事先说明。

第四十一条  严格控制下发的会议文件。会议期间印发的国家秘密文件一律标明密级,统一编号、登记分发。并把文件资料存放在保密箱(柜)内。不得把会议文件带出会场。

第四十二条  会议结束后,要对秘密文件的传递或携带采取防丢防窃措施,要对会议住房进行保密检查,查清有无遗失文件、笔记本等。

新闻报道保密

第四十三条  对所有接触国家秘密的干部,未经批准,不得公开发表应该保密的数据和内容。

第四十四条  对采编、撰稿人员确因工作需要接触或阅读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内容材料的,应征得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严格办理登记手续。对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及内部材料,严禁泄漏给有关人员或提供公开报道出版。

第四十五条  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局办公室对需要进行保密审查的报道、稿件认真进行审查;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界限不清或有争议的事项,请示县保密局审定。

第四十六条  对国家秘密事项,有关同志应拒绝提供消息和获得消息的途径。

附    则

第四十七条  提高警惕、遵章守法,互相监督,杜绝失、泄密事件的发生,发现泄密的漏洞和隐患及时报告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

第四十八条  违反保密法规,故意或过失泄密,情节严重或向境外组织机构人员泄露国家秘密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泄露国家秘密不够刑事处罚的,将根据危害程度,按照有关规定酌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第四十九条  本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员工资料保密制度篇八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这充分说明制度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同样,在企业的薪酬管理中,没有制度也是难以让管理工作很好开展的,合理的薪酬制度可以让企业的薪酬管理效率跟高,可以显著提升员工满意度,薪酬保密制度就属于企业薪酬制度的一种。

什么是薪酬保密制度

所谓薪酬保密制度其实就是指通常所说的密薪制,也就是指在企业内部对薪酬实行保密管理,不准员工相互打探彼此间的薪酬。在目前的职场中,关于薪酬保密还是薪酬公开让人存在很多的争议,这也是企业管理中比较令人头疼的方面。

薪酬保密制度的优势与缺点

1.优势。企业通过实行薪酬保密制度,可以让企业的`管理更加容易,因为保密可以掩盖很多问题,员工一旦相互之间没有比较,尤其是在金钱上没有比较的话,就可以显著减少心理上存在的问题,而这显然有利于企业的稳定。

2.缺点。但正是这样的优势,导致企业薪酬管理公平性和激励性的缺失,因为员工彼此不知道自己的薪酬水平,这通过举个例子说明。

a员工和b员工岗位相同,工作职责和内容也是相同的,但a员工工作态度端正,努力勤奋,但b员工却工作不努力,偷奸耍滑,而最后两个的薪酬水平确实相同的,但由于企业采用薪酬保密制度,导致a员工并不知道这种情况的存在,这其实就是对a员工的不公平。

作为国内专业的薪酬调查机构,中国薪酬调查网认为,薪酬是敏感的,由薪酬不公平引发出任何不好的情况都是可能的,就如同上述例子中,若a员工意外知道这种情况的存在,那么他的离职可能也会很正常,所以作为企业来说,如果条件允许,实行薪酬公平或许会更好,因为公开才能真正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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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资料保密制度篇九

一、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保密管理坚持专人负责、专门登记、专柜存放、全程管理、确保安全的原则。

(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一名保密专干,具体负责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建立专门的涉密文件信息制度资料登记制度,与非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分别登记管理。

(三)、建立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借阅、使用登记制度,借阅和使用涉密文件信息资料,要及时办理登记手续,随时掌握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的去向。

二、涉密文件的收文与传阅

(一)、文件管理人员收到涉密文件后,应在专用的登记本上予以登记。登记后,交局办公室负责人确定传阅范围。

(二)、文件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确定的传阅范围进行传阅。送阅涉密文件应使用专用的文件夹,一般应当面送交,立等收回,严禁随意放置其办公桌上。传阅领导或者工作人员确实因工作需要保留的,也应在阅读(使用)完毕后及时交还或者通知相关人员收回,不可直接转入下一环节。文件管理人员应对滞留他处的涉密文件进行登记,随时掌握其去向。

(三)、涉密文件的批示件送达按涉密文件分发要求进

行;批示件办理完毕后,应及时将批示件或者复印件退还文件管理人员。

三、涉密文件资料的`使用保管

(一)、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的借阅、复制、下载

1、借阅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应当经本机关、单位的主管领导批准,严格履行报批手续。

2、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一般不得复制、下载,确因工作需要的,应当向单位主管领导请求并经制发单位批准。复制、下载的涉密文件信息资料视同原件管理。

3、复制涉密文件信息资料,要履行登记手续,并不得改变其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二)、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的保存

1、涉密文件信息资料要存放在铁质文件柜中,与非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分别存放,并定期进行清查,核对。

2、涉密电子文件应当存储在涉密计算机中。

3、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场所,应当将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及时存放在文件柜中。

4、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管理人员离岗、离职前,应将所保管的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全部如数清退,并办理移交手续。

5、需要归档的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应当按照国家档案管理规定及时归档。

四、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的清退销毁

(一)、每年对本单位的涉密文件信息资料进行清理,要逐件进行清点,除需留存或者存档的资料外,一律填写《销毁文件目录》和《涉密载体销毁登记表》,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后送区保密局统一销毁,禁止私自销毁涉密文件信息资料。

(二)、严禁将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作为废品出售给物资废品收购站。

1.1 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档案保密工作的一般管理要求。

1.2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档案保密管理。

2 引用标准和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

综合管理部是本公司档案保密管理的职能部门。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和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保密法规和制度,保证企业档案的绝对安全。

4.2 严格掌握档案材料和资料的查(借)阅范围及审批手续,一般档案材料、资料查阅应办理查阅手续,由档案管理人员提供并登记备案。

4.3 已归档的文件材料和资料一般仅限于在档案阅档室内查阅,不得外借,任何部室和个人无权擅自扩大查阅范围和公布档案内容。

4.4 查阅档案材料一般不得摘抄、复制、拍照、翻印,特殊情况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并作好记录。

4.5 外单位人员查阅一般档案应持有效介绍信并经领导同意。查阅带有密级档案须经公司领导同意。

4.6 归档档案一般不得带出公司,特殊情况必须带出的除办理借用手续外,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准携带档案材料或资料去公共场所或探亲访友。

4.7 查阅涉及机密性质的档案材料或资料,须经公司领导批准。

4.8 档案一般不借阅,如确因工作需要借用应说明借用原因及归还时间并确保借

用期间档案材料的安全、完整。

4.9 档案材料或资料的转移,批量的必须有指定人员监运,小量的应采用机要邮递和专人护送。

4.10 档案的销毁必须由指定的监督人员监销,不准作废纸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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