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资金财政申请书通用 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申请表(三篇)

  • 上传日期:2023-01-15 02:46: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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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采购资金财政申请书通用一

整合涉农资金2400万元,用于全县15个脱贫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产业发展。

(一)大营子乡二八地村光伏移民产业园和老君沟村易地扶贫搬迁产业园,投入230万元。

1、二八地村光伏移民产业园占地1200亩,建设安置房200户,可安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00余人;安装光伏发电系统200套,人均年收益2500元,所得收益直接分配各户;建设设施农业暖棚50栋,人均收益700元,所得资产收益按入住人口分配至各户,同时为入住贫困户提供设施农业生产就业机会。

2、老君沟村易地扶贫搬迁产业园占地591.7亩。新建温室大棚137栋,总投资886万元;新建移民搬迁安置房138处,总投资722万元。项目涉及贫困户121户,262人,同步搬迁17户39人。

(二)官地镇下官地扶贫产业园和两棵树扶贫产业园,

投入230万元。

1、下官地扶贫产业园是集易地移民搬迁、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为一体的扶贫产业园。(1)易地移民搬迁+设施农业。项目占地500亩,总投资2100万元,规划建设安置房76栋,日光温室大棚76栋,高标准经济林100亩,规划建设生态餐厅1处,同时配套建设供水、供电、道路、广场等基础设施。(2)无公害蔬菜产业占地300亩,总投资350万元。与180户农户签订订单合同,发展形成1000亩辣椒生产基地,其中贫困户56户。(3)通过流转贫困户土地、优先雇佣贫困劳动力务工等方式,带动65户贫困户增收致富。

2、两棵树扶贫产业园占地约3800亩,总投资3020万元。由设施农业产业园、南山2500亩经济林、垂钓园、农业“嘉年华”、农乐意合作社、蔬菜种植基地、绿禾园脱水蔬菜加工厂等项目构成,是官地镇着力打造的集现代农业、休闲垂钓、观光采摘、餐馆娱乐、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综合扶贫示范园区。

(三)新城子镇海棠湖“野果富民”生态扶贫产业园、七合堂“野果富民”生态产业园和双井中草药扶贫产业园,投入450万元。

1、海棠湖“野果富民”生态扶贫产业园总投资5000万元,新造经济林1850亩,换植1300亩,山杏嫁接扁杏3000亩,规划建设农家乐2家,采摘园13处,自驾游营地1处,停车场4000平方米,修建旅游公路7.7公里,建设综合展

厅1处。

2、七合堂“野果富民”生态产业园是集野果生产、采摘和生态观光、旅游于一体的综合性产业园。现有果树面积7300亩,年产水果1.2万吨,销售收入2500万元。2017年维修加固50栋闲置暖棚,更新配套水利设施,新栽植油桃、樱桃等树种。森林覆盖率达86.1%,从生态建设中创造的产值达2660万元。

3、双井中草药扶贫产业园总投资735.7万元。共流转土地3200亩。2017年实现农机服务和种植业收入60万元,合作社户均增收1.5万元。2018年继续发展中草药种植,大黄芩400亩、赤芍1000亩。发展肉驴养殖,养殖规模450头只,年出栏200头。流转800亩水浇地,种植甜玉米500亩、大豆100亩、种植青豆等农作物200亩。

(四)统部镇扶贫生态产业园,投入230万元。产业园规划面积约8500亩,总投资1.1亿元。园区主要产业:23000亩内蒙野果经济林、1300亩大扁杏;4000头育肥牛养殖基地,占地300亩;1000栋设施农业冷棚;4900平高标准育苗工厂;10000万蔬菜交易市场;500亩青贮和500亩大田蔬菜基地,是一个集观光、旅游、采摘、林下经济于一体的综合性产业园。

(五)新林镇蒙中药扶贫产业园和食用菌扶贫产业园,投入230万元。

1、蒙中药扶贫产业园投资360万元,其中投资140万

元新建仓储物流中心1处、2000平方米,投资70万元硬化晾晒场地10000平方米,投资150万元采购撞药机、输送机、打捆机、包装机、检验检测、烘干、服务等配套设施,服务规模化药材基地发展。投产后可实现收入50万元以上,能有效带动350名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2、食用菌扶贫产业园占地500亩,投资800万元,建设食用菌加工厂1处,其中新建厂房1200平方米、冷库500平方米、加工车间300平方米,新购包装机2台、真空机2台、其他小型包装机15台。投产后可带动300名贫困人口稳定就业,实现增收脱贫。

(六)五十家子镇头道湾子设施农业扶贫产业园,投入230万元。

产业园总建设用地563.66亩,其中:移民产业园建设用地202.34亩,农家乐采摘园建设用地25.57亩,一期温室大棚建设用地99.87亩,二期温室大棚建设用地235.88亩。总投资为1501万元,其中:温室大棚投资1092万元,易地扶贫移民安置房投资224万元,基础设施投资185万元。

(七)大井生态扶贫产业园,投入230万元。产业园规划面积23000亩,是集生态修复、现代农业、旅游观光、产业引领、精准扶贫于一体的生态扶贫综合体,规划投资1.12亿元。园区初步形成以设施农业、林果经济、中草药种植、特色养殖为主导的产业格局,通过“红松岭”、“金鸡岭”、“向阳岭”的发展引领,着力培树“三岭一园”

为主体的生态扶贫产业发展体系。产业园现已带动农户400余户实现增收,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21户232人、户均增收9600余元。

(八)林西镇黄河子扶贫产业园,投入120万元。产业园规划面积1000亩,投资2000万元,建设工程分为三期,具体为:一期建设有机蔬菜采摘园50亩,养殖美洲雁5000只,建设休闲旅游度假区1处,完成基础设施建设;二期投资500万元,扩大种养殖规模,向河道上游延展旅游度假区范围,丰富旅游项目;三期投资1000万元,建成田园综合体示范区。

(九)十二吐乡脱贫产业园和凤凰岭经济林产业园,投入450万元。

1、十二吐乡脱贫产业园区规划面积2万亩,总投资1.2亿元,按照“园区+企业(合作社)+基地+贫困户”的“177”产业扶贫模式,建设成1个综合性示范园区,涵盖设施农业、肉牛、牦牛、肉羊、光伏、观光采摘、冷链物流7个脱贫产业,辐射7个行政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25户、795人。

2、凤凰岭经济林产业园在原有2000亩经济林基础上,启动实施2150亩,初步形成以“123”、黄太平、锦绣海棠为主打产品,以农家乐、采摘棚、保鲜库为配套设施的生态旅游产业园。

2023年采购资金财政申请书通用二

为贯彻落实《晋城市关于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的实施方案》,充分发挥产业在巩固脱贫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产业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晋城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能够有效带动全市实现脱贫的20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6.433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稳定增收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点)后续产业发展的特色产业扶贫项目。

市级产业扶贫项目资金审批权限原则上下放到县(市、区),发挥县(市、区)熟悉情况优势,实行责任、权力、资金、任务“四到县(市、区)”的办法。以各县(市、区)所辖实现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村数量、贫困户数量、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后续产业作为县级资金分配因素,其中实现脱贫的贫困村数量权重30%,脱贫人口权重30%,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数量权重40%,确定产业扶贫项目资金额度分别为:城区8万元,泽州县139万元,高平市67万元,阳城县132万元,陵川县394万元,沁水县260万元,共1000万元。

1.项目选择要科学精准。谋划、确定特色农业扶贫产业项目,要突出地区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区位条件实际,统筹考虑产业周期性、群众参与性、项目带动性,因地制宜、突出特色、规模适度,避免出现扶贫产业规模小而散、产品市场前景不好、效益产生时间周期过长、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弱、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等问题。要填写《晋城市产业扶贫项目资金申报建议书》,并制定《晋城市产业扶贫项目资金实施方案》。

2.产业扶贫资金要向巩固“五有”产业扶贫机制、巩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点)特别是农村安置区(点)产业发展和能够有效整合带动已实施产业扶贫项目做强做大的特色产业项目倾斜。

3.申报市级产业扶贫项目要明确项目实施主体,实施主体必须由有经营能力的市场经营主体(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经营大户等)承担,没有市场经营主体或者市场经营主体没有经营能力的可以采取委托帮扶或者股份合作的方式进行。

4.所实施市级产业扶贫项目中,农户的自筹资金比例由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5.产业扶贫项目,扶贫是目的,产业是基础。要把推进扶贫产业项目提质增效放在产业扶贫工作的突出位置,要建立与已脱贫的贫困村、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持续、有效、直接带动脱贫人口实现稳定增收。

6.各县(市、区)要按照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情况给予适当补助,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尽快达产达效。

7.建立产业扶贫项目绩效评价制度,当年扶持的项目要进行绩效自评,此项工作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统一组织。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将对绩效评价优秀的县(市、区),在下一年安排产业扶贫项目资金时适当予以倾斜。

1.种植业:蔬菜(食用菌)、小杂粮、蚕桑、干鲜果、中药材等;

2.养殖业:猪、牛、羊、鸡、蜂以及特种养殖业等;

3.加工流通业:能够带动种养业发展的加工、销售、流通等;

4.乡村旅游业:休闲农业、农林文旅康产业融合发展等;

5.市级产业扶贫项目资金不得用于下列各项支出:

(1)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2)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

(3)弥补合作社和企业亏损;

(4)修建乡(镇)、村楼、堂、馆、所及职工住宅;

(5)偿还村级和合作社经济组织债务;

(6)乡(镇)、村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

(7)交通工具及个人通信设备;

(8)乡(镇)基础设施建设;

(9)企业担保金;

(10)其他与市级产业扶贫资金使用范围不相符的支出。

1.新培育的产业扶贫项目优先从项目库中选取,项目申报书经产业扶贫项目所在村委会组织村委干部、农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和村民代表初审,在产业扶贫项目所在村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乡(镇)政府审核。

2.乡(镇)政府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审批。

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加快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进度,按照程序下拨资金并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4.年中和年底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分别向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报送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6月15日、12月15日)

产业扶贫项目实施主体必须严格按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批复方案实施,不得擅自变更。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需提出书面申请,待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批复后再行实施。

建立项目档案和管护制度。实行项目责任制、合同管理制、项目公示制、招投标制、竣工验收制、质量和安全保证制。

1.项目验收程序:

项目实施前、实施过程和完成后的图片资料等,按程序提交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留档;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所在村按程序将验收申请提交乡(镇)政府,经乡(镇)政府初验审核同意后报县(市、区)农业农村局验收。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在收到验收申请后,及时组织财政、项目主管部门、乡(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等人员组成产业扶贫项目验收组,对项目进行实地验收。

2.项目验收要附以下资料:

(1)项目资金计划批准文件;

(2)项目合同书,项目实施单位与项目主体分离的附承包合同,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附采购合同;

(3)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批准的项目实施计划书;

(4)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5)费用支出明细表;

(6)合法会计原始凭证。

3.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进行项目验收时,要详实做好相关验收记录。对有以下问题之一的,不得通过验收:

(1)未经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批准随意调整变更的项目;

(2)不按要求提供有效报账文件和凭证的;

(3)县(市、区)项目主管部门没有初审签字的;

(4)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支出的;

(5)项目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的。

项目实施过程中,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部门可根据项目实施进展的实际情况,适当预拨资金,等项目完成验收,经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审批后,乡(镇)财政在5个工作日内资金全部拨付到位。

1.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部门要加强对产业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使用和管理的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涉嫌违法违纪的,按程序移交纪检监察或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2.驻村工作队、农村第一书记会同乡(镇)政府、村委会落实“一户一策”,跟踪服务产业扶贫项目规划、选址、申报、立项、实施、验收、资金拨付和项目后期管理全过程。

3.所有产业扶贫项目资金实施前和项目竣工后,由实施主体在产业扶贫项目所在乡(镇)、村的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告、公示,并设立项目竣工牌,公告、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告、公示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立项和审核情况、投资规模、资金来源、资金用途、受益对象、实施单位、补助标准、补助环节、项目完成情况、资金拨付情况、举报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等。

4.积极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扶贫的着力点放在打造具有带动脱贫地区产业发展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上,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重点扶持建设一批脱贫人口参与度高的特色农业产业基地,培育发展一批带动脱贫户增收能力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并按照产业化经营模式规范运行,促使其提档升级,增强带动能力,使脱贫人口参与到产业扶贫中,不断激发发展生产、增产增收的内生动力。

5.加强金融扶贫政策对接。加大产业扶贫和金融扶贫政策衔接,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开发“一村一品一主体”产业扶贫金融产品,充分发挥金融扶贫助推产业扶贫作用。

6.建立产业扶贫项目资金“黑名单”制。对报送虚假材料、多头申报等形式骗取、套取产业扶贫项目资金和擅自变更产业扶贫项目的实施主体纳入“黑名单”。被纳入“黑名单”的市场经营主体,两年内不得再享受市级政策资金扶持。

2023年采购资金财政申请书通用三

主要加强工厂生产成本和运营成本的核算及控制

1. 生产成本:进行电机成本的核算,结合客户信息、市场,同行业比较,得出合理的市场电机销售价格。

2. 运行成本:即非生产性开支,作预算和控制,降低不合理的非生产性开支增加职工福利,收入预算提高。

3. 严格控制采购原料,配套件,采购成本费用,货比三家。

4. 合理避税方面和缴税率的控制。

5. 资金合理使用,保证工厂正常运作,银行对账单和现金数,供应商货款每月明细一定要交给惠建兴审核,同意后方能支付。

6. 销售单位应收款,月底必须汇总、统计,包括无锡地区和其他销售单位(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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