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法制栏目申请书怎么写 加入法制栏目申请书怎么写范文(9篇)

  • 上传日期:2023-01-14 22:59: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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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加入法制栏目申请书怎么写一

通过同学们精心绘制手抄报的手抄报来引起同学们对法制的重视,知法守法,做一个合格的大学生。

为了保质保量完成,由大一每个班上交两张法制宣传手抄报,然后由我们部门进行评选优秀的且符合主题的手抄报进行展览。展览地点也会较以往不同,会选择人流量较多的天桥进行展览,望更多的同学能够驻足,引起重视且进行深入的反思。

这次活动大一各班都积极响应,他们问了很多关于法制的知识,自己也加入了绘制海报的行列中,受益匪浅。在展览地点,有许多同学也都停下了他们匆匆的步伐,认真的欣赏,一起讨论并发表各自的见解。我们部门将展览后的手抄报收回办公室,同时也邀请了院团总支权益部前往欣赏,一起分享活动的丰厚成果。

总之,在这次法制宣传日活动中,我们部门与同学们加强了沟通,让彼此的了解又加深了一层,也让我们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的展开,在同学们中扩大了影响力。同时,法制是我们大学生都必须明确的并且有清晰的定义,这是我们未来更好融入社会的基础,也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法制是我们拥有和平美满幸福生活的保障!在这次活动中,我们也有许多不足之处,没有及时的向同学们传达这次法制宣传日活动的信息,导致手抄报的绘制有点赶。我们对同学们的知识讲解也不到位,还有点业余化。最后,我们部门成员之间的工作协调不到位,让工作也出现了一点纰漏。不过,我们坚信,在未来的工作当中,我们部门将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把每件事都做的,我们每个人都会好好合作,让同学们明确法制意识,让他们走得更高更远,让法制为他们的未来保驾护航!法制,与你同在。

加入法制栏目申请书怎么写二

一、班会实施主题:增强凝聚力——和谐班级我的家

二、班会实施背景

进入大学已经快两年的时间,同学们对大学的生 活已由陌生混乱转入熟悉适应的状态。由高中转向大学,自己终于摆脱了沉重的高考包袱,挣脱了家长的溺爱怀抱,绝大多数同学都抱有在大学里好好放松一下的心 理——不用像高中那样拼命地学习,加上大学的管理没有高中严格,所以很多同学就慢慢放松了下来,对待学习没有紧迫感,对待活动没有热情与激情,对什么都无 所谓,只做他的“淡定哥”、“淡定姐”。久而久之,一个班级的凝聚力越来越差,成为一盘散沙,若如一盘散沙,这个班级就没有了它本身的意义。因此,一个班 级是不能没有凝聚力的,它是一种吸引力、向心力、亲和力,更是一种推进班风建设的动力,它从多个侧面和层面展示着一个班级的生机。

面对如今大学校园里部分班级缺乏向心力的现象,开展该项活动以加强同学之间的相互了解,提高班级成员的凝聚力,增强集体荣誉感。

三、班会实施目的

通过讲故事、做游戏等比较轻松的活动方式,使同学们在轻松愉快的氛围内加强相互之间的了解,同时增强团队意识,共同努力为集体贡献自己的力量,营造和谐温暖的大家庭。

四、班会前期准备

1、申请多媒体教室

2、收集有关凝聚力的小故事;收集团队合作的小游戏;下载歌曲《相亲相爱》

3、制作ppt

五、班会实施过程

1、导入及班级风采展示

同学们,在这个小小的教室里,聚集的是xx个来自四面八方的我们,佛祖曾说过:“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一次檫肩而过。”如果按佛祖的说法,那么我们的相聚,这可真是缘分中的缘分啊。既然如此,就让我们好好地珍惜这种缘分,好好地爱惜我们这个班集体。

下面大家来看看一年多来我们班在各类活动中的风采吧!(ppt班级风采展示)

2、讲讲凝聚力的故事

甲: 话说有一个装扮像魔术师的人来到一个村庄,他向迎面而来的妇人说:“我有一颗汤石,如果将它放入烧开的水中,会立刻变出美味的汤来,我现在就煮给大家 喝。”这时,有人就找了一口大锅,也有人提了一桶水,并且架上炉子和木材,就在广场煮了起来。这个陌生人很小心地把汤石放入滚烫的锅中,然后用汤匙尝了一 口,很兴奋地说:“太美味了,如果再加入一点洋葱就更好了。”立刻有人冲回家拿了一堆洋葱,陌生人又尝了一口:“太棒了,如果再放些肉片就更香了。”又一 个妇人快速回家端了一盘肉来。“再有一些蔬菜就完美无缺了。”陌生人又建议道。在陌生人的指挥下,有人拿了盐,有人拿了酱油,也有人捧了其它材料,当大家 一人一碗蹲在那里享用时,他们发现这真是天底下最美味好喝的汤。故事讲完了,大家知道这个故事其中蕴含了什么吗?

(学生讨论片刻,交流看法)

乙:这个故事就是在说团结合作会产生一种神奇的力量,而我们把它称之为凝聚力,那不过是陌生人在路边随手捡到的一颗石头,是凝聚力让那锅汤变得如此美味。其实只要我们愿意,每个人都可以煮出一锅如此美味的汤。当你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时,众志成城,汤石就在每个人的心中。

3、做游戏

游戏一:猜猜你是谁?

游 戏方法:(1)每一位同学用一张纸写上自己的特征(可以是外貌特征,也可以是性格特征等)(2)收集所有的纸张,放在一起。每次请一位同学上讲台抽贴纸并 念上面的内容,给一次机会猜出该纸张的主人,如不正确,可请另一位同学帮忙,若正确,则由该同学可继续抽纸张猜人名;若不正确,则纸张主人主动站出来承认 后,由其继续抽纸张猜人名。

游戏二:蒙罗丽莎芭蕉树游戏

游戏方法:这个游戏适合多人参与,越多人完就会越刺激,气氛越活跃。先让学生围成一个大圈,在学生人数较多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分组的形式进行,可以考虑十人一组。说明:“蒙罗丽莎芭蕉树”是一个不同的口令,其相对应的也是不同的动作。

被喊到“蒙罗”的人,不用做任何动作,直接可以对着另外一个人喊任何的口令。被喊到“丽莎”的人,要侧身微笑,两手相合,而他左右两边的人就需要张开两手,围着“丽莎”做出画框的动作。

被喊到“芭蕉树”的人,两手相合摆在头的上方,左右两人也要两手相合分别左、右两方,扮成向左右伸展的树枝。

过程:首先每一组学生a向学生b喊“蒙罗”,b向c喊“丽莎”,c和左右的同学做出相应的动作之后,向d喊“芭蕉树”,d做出相应的动作,继续向其他同学喊出其他的指令。凡有人做错动作,游戏就要重新开始。

(通过这两个游戏,有助于学生在快乐中学会合作,同时在游戏中发展友谊,在不知不觉中感受到班级是一个快乐的团队,从而加强班级的凝聚力。)

六、活动小结:

虽 然我们每个人不是最优秀的,但我们在一起就能组成一个最优秀的集体——友爱产生动力,和谐铸就辉煌,团结就是力量!著名教育家魏书生曾说过:“班级就像一 个大家庭,同学们如兄弟姐妹般互相关心着、帮助着,互相鼓舞着、照顾着,一起长大了、成熟了,便离开这个家庭,走向了社会。”愿我们一起在这个集体里度过 美好的大学时光!

结束:播放王力宏、容祖儿等演唱的《相亲相爱》

加入法制栏目申请书怎么写三

同学们:

你们好!今天我和大家第一次见面,和同学们交流一下学法、懂法、用法方面的一些问题和看法,感到非常高兴,这些问题学校老师和前任法制副校长已给同学们讲了许多,同学们也了解掌握了许多,同学们的法制观念和自律意识越来越强,这对自己、对他人、对家庭、对社会都是一件大好事。但是,法制教育这个话题不仅仅是对你们,而是对所有的人是一生都应该不断学习的一门课程,大家都知道,象原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成克杰、原北京市委书记同等党的高级领导干部的严重犯罪,从年龄上讲,他们可以说是你们的爷爷或是老爷爷,然而他们就是因为脱离了“法”的约束才走错了人生的最后一步,毁掉了自己辉煌的一生,他们本应该受到人们的尊重和爱戴,却由于犯了法被永远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因此我在这里向同学们说一句,我们生活在一个法制的社会里,学法便无止境,希望同学们千万走好人生的每一步。下面,我结合一些案例,对未成年人犯罪现状和类型向同学们作一个简要的介绍,希望同学们能从中受到启发,并引以为戒。

一、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的概况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花朵,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少年儿童时期也是一个人一生中最美好最值得留恋的时期。然而,我们未成年人的同学中却有少数人因为各种各样原因,在花季的年龄里,由于不健康因素的诱惑,过早地凋谢了,不但毁了自己的一生,还深深伤害了他人和自己的家人。近几年来,在国际上,“未成年人犯罪”已被列为吸毒贩毒、环境污染之后的第三大公害。在我国未成年人的犯罪人数也呈现出逐年增多,并且出现向低龄化、团伙化、恶性化发展的走向,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随着青岛对外开放规模的日益扩大与沿海开放城市的不断繁荣,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也日渐突出,据检察机关刑事检察部门近3年来办理刑事案件统计显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占刑事案件的总比率逐年成上升趋势,并且出现了一些令人担忧的新情况和新特点,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望同学们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

二、容易导致未成人犯罪的心理和生理因素

我国法律规定,未满18周岁的公民都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最显著的特点是处于生理、心理发育成长的重要时期,体力充沛、精力旺盛、思维活跃、对新鲜事物充满好奇心,但此时的未成年人正是刚开始学习科学文化和社会知识的时期,对什么是真正的真善美与假丑恶的是非概念模糊、可塑性大,极容易受不良社会环境影响。这一特点决定了未成年时期是一个自我抑制能力相对薄弱时期,是一个需要塑造、教育、保护的时期。正因为如此,有关专家把“十几岁”称作是“危险年龄期”,还有专家把这一时期称作是青少年成长过程中的“心理断奶期”。在这一阶段,一方面,同学们的独立意识和自我意识逐步加强,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逆反心理。另一方面,同学们的生理和心理的发育还不成熟,但随着社会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许多青少年在生理上出现早熟现象,一些14—17岁未成年人生理机能已接近成年人,可是心理发育仍相对滞后,辨别是非的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还较差,容易出现违反纪律、道德甚至违法犯罪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同学们自己不注意加强学习,放任自己,或者受家庭和社会的某些负面不良视觉刺激和影响,就很容易萌发不健康心理而误入歧途。

三、未成年人犯罪的几种主要类型

1、好奇模仿报复型。在办案中我们发现,模仿暴力较普遍存在于的青少年之中,作案时往往是一时冲动,不计后果。有这样一个案例:一个15岁的少年,模仿电视剧中暴力犯罪情节,将邻居家一个5岁儿童绑架。然后,学着电视中的情节给小孩的父母写恐吓信要赎金。他被抓获后,问他:“你为什么要绑架一个5岁儿童?”他说:“我是想试试电视剧中的办法好不好使”。一名12岁姓李的少年在电子游戏室与一名同龄少年吵架,由于吃了亏,便学着电视武打片中黑社会里的这帮那帮,约了3名少年携刀斧伺机报复,结果在寻找报复目标时,竟将另一名素不相识的同学砍成重伤;一个16岁的赵姓少年,其父母涉嫌犯罪,他不但不归劝父母悔过自新,而且只因邻居在公安机关调查时作证,就怒而残杀证人,小小年纪成为故意杀人犯等等,像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

2、江湖义气哥们型。还有的同学受一些港台及国外等影视作品的影响,平时在一起就大谈特谈什么“江湖义气”、“哥们义气”,为了“义气”和“面子”,遇到发生矛盾时,一轰而上,结果是往往伤了别人,也害了自己。“平时交友不慎,讲义气,朋友提出来不好意思不帮忙”,“怕被别人说不义气,硬着头皮上”。有这样一个例子,17岁的小明(化名)原本是一名品学兼优的学生,还是学校篮球队的主力,平时与篮球队的“哥们儿”关系非常好。一天,为准备一场球赛,队员们放学后一直训练到晚上8点。训练接近结束的时候,同学小涛(化名)叫过小明和另外两名同学。小涛告诉他们俩,前几天自己被邻校的一帮学生打了一顿,还抢走了100元钱,这几天感觉太窝囊了,忍不下这口气,让小明他们帮他出这口气。从来没有打过架的小明一听这话有点犹豫,但看到“朋友”恳求的目光,便只好答应下来。当天晚上,他们四人与邻校三名中学生大打出手,其中一名学生被打成重伤,小明因此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刑。在庄严的法庭上,小明哭了,面对法官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其实我一点也不想去打那些人,但是害怕不去被朋友笑话‘不义气’,只好去了,到了那里一时冲动,下手太重了”。少年法庭的法官介绍说,现在很多学生中的“江湖义气”风特别严重,许多孩子在不能明辨是非的情况下,盲目跟着“哥们儿”打人、偷窃、抢劫,给他人人身和公私财产造成了严重伤害和损失,由此葬送了自己美好的前途,实在令人痛心和惋惜。

3、侥幸心理和攀比型。未成年人中存在的侥幸和攀比心理也滋生着暴力犯罪的动机。这部分人罪犯普遍抱有“这事只有自己或我们几个人知道,别人不会被发现”的心态,尤其是一次得手后没被发现,就刹不住车又多次作案,并相互“鼓励”:“不会有事的,以前我干过好几次了。”据报载,云南省开远市5名青少年结伙抢劫多辆汽车、杀死无辜,手段残忍,被警方拘捕后他们竟天真地说:“录像上那些英雄杀了多少人都没被抓到,我们为什么这样倒霉?”,这样的法盲实在叫人笑不出来,有的只是感到震惊和深深的思考。还有的同学聚在一起,不比别的,就比吃喝,比谁家有钱,比谁的零花钱多,一味追求物质享受。随着欲望的膨胀,本来就缺乏自控能力的少部分同学开始追求畸形消费,甚至不惜采取违法犯罪行为来满足物质欲望。有两名17岁的女学生就是因为难以抵御灯红酒绿的诱惑,联手盗窃了多家电子游戏室价值两万多元的财物,销赃后尽情挥霍。还有相当数量的未成年人盗窃、敲诈、抢劫案件都与“别人有我也一定要有”的盲目攀比心理有着直接的关系。

4、沾有不良嗜好型。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除了客观外界环境的影响外,其自身主观原因,也是导致违法犯罪比率在不断上升的重要原因。据团省委在全省中小学生中抽样调查显示,若追究每一位劣迹少年走上犯罪道路的历史,都与他们起初不自觉地参与过不健康的活动有关。如经常出入电子游戏厅、练歌房、录像厅、台球厅、酒吧、网吧、拨打不健康的电话信息台等。这其中有的同学要钱是为了满足上网、抽烟、喝酒等嗜好;有的纯粹是逞强争霸,显示威风,寻求不健康的精神刺激。在他们的脑海里偏偏就没有“违法犯罪”的概念,有的根本不知道这是在犯罪,就稀里糊涂地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轻者受到校规校纪处理和行政处罚,重者按照刑法被追究刑事责任。这是我们去年办理的一起案件,刚刚满14岁正在上初中的李文,经常到游戏室寻找刺激,成了游戏室的常客。因为经常泡游戏室,身上的零用钱已远远不能满足其挥霍,没有经济来源,手头拮据,于是李文将歪心思动在了抢自己外婆身上。因为李文的外婆开了一家小百货批发部,收入比较可观,但自己不便动手。有一天,李文便找到在游戏室认识的两名外来人员,告诉他们他外婆有钱,要能抢来,就能打游戏,并将他外婆每天走的路线、时间一一告诉来人,并给两人手机用于联络。然后李文将两人领到外婆家楼下藏起来,自己则躲在批发部对面的楼内观察。当天晚上8点左右,他外婆黄某忙碌完一天从批发部出来,她万万没想到这个不争气的外孙正准备打劫她,李文此时立即将外婆的衣着特征告诉同伙。当黄某走到自家楼下门洞时,二人冲上前去,将黄某随身携带的装有8.5万元现金的手提包抢走,3人遂即在打工人员的暂住处分赃,李文仅分到了750元。案发后因其不满16岁,且系初犯,结果被劳动教养,全家人为有李文这么一个不学好的孩子痛心万分,他父母和外婆整天以泪洗面,当他自己明白过来后更是百感交集、悔恨不已。还有个别人为了在同学们面前呈威风,或者为了不受别人欺负,往往主动与行为不端的人相勾结,拉帮结派,称王称霸,寻衅滋事严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有的还甚至借助于团伙的力量进入校园或在学校周边,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向低年级同学索要钱财,少则几元、多则几十元,从小打小闹逐渐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5、沉迷于进吧上网型。让我们再来谈谈同学们“上网”的问题。网络让世界浓缩于一个小小的屏幕,又让屏幕成为一个诺大的世界。它消除了时间与空间的限制,给人以充分的自由,看的自由、表达的自由、行动的自由。正因如此,网络不可避免地以其特有的诱惑力吸引着有极强好奇心的孩子。据统计,我国上网人数已达3000万人,其中青少年占到80%以上。有些网吧业主想方设法吸引未成年人进吧上网,使众多学生沉迷其中不能自拔。网络里的电子游戏室、色情网站、各类缺乏管理的聊天室都是青少年犯罪的温床。

据调查,在网吧中玩游戏的80%以上是中小学生。小学生涉足游戏室的五、六年级学生较多,中学初一、二年级学生较多,也有少数高中学生。有的学生甚至因为玩游戏把手指都敲破了,还乐此不疲;有的同学因迷恋网络游戏,经常只睡三四个小时,通宵达旦地玩,整天脸色惨白,精神恍惚,上课无精打采。某中学初中一年级学生林某,平时经常光顾网吧玩游戏,有时甚至连续2天不回家食宿也不到校学习。饿了就吃个冷馒头,困了就在椅子上打个盹,醒了继续玩儿。他的学习成绩原来在班级属中上等,但自从迷上网吧后成绩直线下降。为了打游戏,开始中午不吃饭省下钱来交上网费,后来发展到偷下岗母亲的钱,最多的一次偷了家中仅有的100多元。因贪恋上网玩游戏,多次偷盗他人财物,根本无心学习,最后被校方勒令退学。在我们看到的一家网吧去年的赊账本中记载:昼夜上网打通宵游戏的中小学生,18日有10人;19日有6人;20日有4人;21日有5人;22日有9人。仅10月18日至10月22日,短短5天时间,在这里赊账的在校学生就有34人,金额达500元之多。还有的同学迷恋上网,搞“网恋”,给自己在网上起了个浪漫时尚且颇具诱惑力的名,小小年纪,在网上卿卿我我地谈起了恋爱,这样的同学学习是难以搞好的。另外,一些淫秽色情制品通过网络对青少年造成“视觉污染”和“精神污染”,这些网络“色情文化”严重摧残着有相当一部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将他们引入歧途。近几年来青少年因有意无意访问色情网站,遭受“黄毒”侵害,甚至走上堕落和犯罪道路的案例也时有发生。__年11月,国务院已经下达《关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的通知》,网吧不得容留未成年人夜间上网。希望同学们严格遵守国家的这些规定,这些都是国家对同学们的前途负责,对同学们的家庭负责,一定要牢记。

四、善待自己,珍惜青春年华,做一个对社会有益的人。我们先从反面听一听有过失足未成年人他们的悔过。这是一个全部由在校学生组成的犯罪团伙,下面是检察官提审时他们的口供笔录,比较典型,我摘录了几段,给大家读一下:

我们暂且叫他小a:“我父母做生意,平时除了给我钱,对我再也不管不问。我拿钱请哥们吃吃喝喝,他们便奉我为“老大”,学电影里的样子,我带着他们偷摩托车,抢小学生钱,为的只是显示“老大”的派头”。

小b:“在学校里,他经常欺负同学,上次硬抢我的钱,还当着几名同学的面打我耳光。后来认了“老大”,觉得腰杆硬了,那天,我看见他自己坐在路边,便想报仇,我当着“老大”的面故意上前狠狠地踢了他一脚,没想到竟使对方脾破裂,造成了重伤的严重后果,我还参与盗窃、抢劫。我很后悔,希望自己能够重新做人”。

小c:“爸爸妈妈离婚后,妈妈出国了,爸爸再婚,我便跟着爷爷生活。平时没有人关心,我便很感激平时‘照顾’我的哥们。他们经常带我出去吃喝玩乐,他们偷东西时,便安排我给他们‘望风’,现在我才知道‘望风’也是犯罪,我对不起含辛茹苦拉扯我的爷爷”。

小d:“上中学后,跟着同学迷上了学校旁的网吧,每天上课都心神不宁,就等着放学去那里玩游戏。爸爸妈妈给我的饭钱、书钱,都被我花到了这上面,父母知道我总是到网吧,就不再给我钱。有一天,我在网吧被社会青年抢劫了,并被打了一顿。我因此加入“帮派”,用同样的方法抢劫更小的学生。”

检察官在办案手记中写到:“这4名犯罪嫌疑人均为十五六岁的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既有共同点,又有各自的原因……他们结识以后,逐渐由打架斗殴、小偷小摸发展到有预谋地盗窃抢劫。其实他们都很单纯,正值风华正茂之时,走上犯罪道路,实在叫人痛惜……”同学们,当我念到这里不知你们有何感想,但是我想强调是,从某种意义上说学校的校规校纪就是遵纪守法的最起码的前提,如果视校规校纪为儿戏,那是非常危险的,这决不是危言耸听。如果上面所提到的四位同学能够听老师的话,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就决不会走进劳教所和监狱的大门,请同学们三思。

同学们,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你们能够健康成长,关系到整个民族的明天,也是你们父母、老师和家庭殷切的期望,希望同学们能好好珍惜自己的学习机会,千万别做出后悔一辈子的事,千万别给你和你的家人在心理上和精神上造成难以弥补的创伤。马上就要放寒假了,希望同学们多和父母在一起,多帮父母做一些家务,多参加一些有益身心健康、积极向上的娱乐活动,并利用假期有限的时间认真复习学过的知识,让自己过一个充实、健康的假期。一年一度的新春佳节即将来临,预祝老师和同学们身体健康,春节快乐!

谢谢大家!

加入法制栏目申请书怎么写四

为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全面实施区委区政府批转的“五五”普法规划,纪念现行宪法颁布实施二十周年,中国加入wtox周年,我区按市里统一要求,于11月18日至12月28日在全区开展了法制宣传月活动,现将宣传月工作总结如下:

一、法制宣传月的基本概况

自市里会议统一部署后,我们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作了汇报,根据全区实际情况,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制定计划。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司法局编制了《南京市栖霞区法制宣传月活动实施意见》,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以文件形式转发,区委副书记李汉桥签发。二是召开协调会。由于法制宣传月牵涉的部门多,活动的时间长,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司法局组织召开由区委宣传部、区人大内司委、区政法委、区文广局、区电视台、《栖霞报》的领导和同志参加的协调会。统一思想,明确分工。三是召开工作部署会。分别召开了街道、镇司法所长会和驻区大中型企业联络员会议,8家街道、镇司法所和27名联络员全部参加了会议。会上部署了举办法制宣传月的十项工作内容,提出了四点工作要求,使各单位明确工作任务。四是做好基础工作。区司法局为使法制宣传月顺利进行,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编印法制宣传月小册子本,公证工作办事程序400份,法律援助规定150份,法律服务联系卡1500个,法律书籍165本,做横幅5条,做法制漫画展板11块,选送法制文艺节目1个,各行政执法部门和其它相关部门也做了相应的物质准备,由于各项基础工作做得早、想得细,确保了法制宣传月工作的顺利进行。

全区法制宣传月工作历时一月有余,主要活动内容有以下十个方面:一是请区委副书记、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副组长李汉桥同志发表《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推进依法治区进程》,刊登在《栖霞报》454期(11月13日)第一版上。二是请区人大戴康础主任于12月4日发表题为《学习贯彻xx大精神,推进民主与法制建设》的电视讲话,并刊登在458期《栖霞报》第一版。三是栖霞电视台选出8条标语、每周2条,在每日黄金时间段滚动播出,让全区人民知道法制宣传月,并积极参与。四是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12月2日,区司法局组织了区法院、区检察院、燕子矶街道办事处、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法制宣传等职能部门,在燕子矶幕府山庄举办了送法进社区活动,接待咨询群众60多位,并向社区群众赠送与法律相关的宣传品400多份。五是积极开展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宣传月期间,区综治委、区教育局专门发出通知,要求每位法制副校长到校给学生上一次法制课。全区法制副校长上法制课共计43次,上课率在92%。同时,在原靖安镇9所中小学开设青少年法制信箱的基础上,在法制宣传月中,全区其他中小学也普遍开设了青少年法制信箱。六是开展企业员工维权活动。主要是针对驻区大中型企业多、内退、下岗、职工多的特点,在宣传月活动中重点是开展了各种维权活动。七是开展应征入伍青年法制教育工作。向应征入伍的160名新兵赠送了法律书籍,各街道和镇还组织了适龄青年和入伍新兵的座谈教育,受教育青年465人。八是市区联动,开展送法下乡活动。12月17日,市普法讲师团成员、市局机关工作人员、区司法局、区委宣传部、区法院、公证员、律师及龙潭镇司法所近40名人员到龙潭花园村冒雨开展送法下乡活动。现场接待群众咨询近百名,现场问卷调查300多人、发放《农民常用法律法规》手册1800本,法制漫画台历400个、法制漫画100本,并到花园中学开展问卷调查49人。九是举办普法骨干培训班。区举办普法培训班2期,培训普法骨干150名。十是举办大型法律咨询活动。12月4日,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司法局在迈皋桥国贸商城门前举办了大型法律咨询活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房产局、区环保局、区计生局、区市容管理局、区劳动局、区工商局、区物价局等18家行政执法单位参加。现场接待群众咨询80多人,发放各种法律宣传资料600多册。

二、法制宣传月工作的主要特点

1、领导重视,加大力度。首先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领导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月工作,发表署名文章,发表电视讲话,拨出专门经费,签发文件等,都非常重视支持普法宣传月工作。12月4日,区委副书记李汉桥带领区四套班子领导专程到迈皋桥国贸商城门前巡视法律咨询活动并提出要求。其次,区各行政执法单位和街道、镇的党政领导亲自担任法制宣传月领导小组组长,有的单位还以党(工)委名义发出文件;龙潭镇还拨出经费xx余元,举办了普法小教员培训班。尧化街道在尧化市民广场组织了法律咨询;燕子矶街道开展了法律进社区活动等。再次,驻区大中型企业的党委和行政领导,各中小学的领导也十分重视法制宣传月工作。南京电气集团党委书记武久林同志在全厂做了广播讲话,金陵石化烷基苯厂把做好法制宣传工作作为厂宣传处、保卫处等相关中层以上干部述职的重要内容之一,金陵石化化工二厂党委书记兰志泰、副书记王林亲自组织厂内的宣传月工作,尧化中学请法制副校长我局法制宣传科科长李明贤同志给全校1800多位教师和学生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知识》讲座。

2、精心组织,计划周密。一是明确了全区法制宣传月活动由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人大内司委、区司法局、区文广局(栖霞报、区电视台)共同负责,尤其是区司法局起指导协调、组织实施的作用。二是计划周密,任务明确。十项工作可操作性强,做环境,造影响。三是及时召开了组织实施单位的协调会,参与单位的工作部署会,使各单位明确工作意义、任务和目标。四是召开了宣传活动的2场汇报会,及时收集情况,交流做法、总结经验。

3、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一是环境烘托,营造氛围。全区共悬挂横幅106条,出专栏、橱窗、板报162期,张贴标语、宣传画1947张。二是新闻媒体宣传。通过区“两台一报”和驻区企业厂报,闭路电视、局域网进行宣传。全区闭路电视宣传14场次,各类报纸出版12期共18800份。三是举办法律咨询或讲座。全区各单位在法制宣传月期间举办法律咨询或讲座24场,接待咨询和参加讲座5000余人。四是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或考试7次。五是举办普法培训班7期,计523人参加了培训。同时,全区共组织各种系列活动175个,召开会议42场次,发放法律书籍和宣传资料xx0多份,法制漫画展板巡展24场次,观看人数达21332人次,选送法制文艺节目1个(优秀奖),投入财力8万多元。

三、法制宣传月的几点成效

今年12月4日,是全国第二个法制宣传日,与去年相比,工作思路有所创新,活动时间长,涉及单位多,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主要有以下四个成效:

1、各级党政领导的参与意识明显增强。长期以来领导干部,是学法用法的重点对象之一,也是依法治理和普法宣传的决策者和责任人,但由于刚性措施少,依然存在任务软,工作弱的现象。和去年相比,我区各级党政领导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参与意识明显增强。表现在三多,对法制宣传工作支持多了,财力投入多了,亲自参加活动多了。

2、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明显提高。法律是先进文化的主要内涵之一,举办法制宣传月活动既是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时俱进,贴近群众,服务百姓,真正把体现人民意志的法律交给人民,又是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实践。从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举办法律咨询等现场可以看到,群众对法律的需求十分渴望,懂得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能运用法律知识解决生产、生活中许多问题。这说明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较以前有了明显提高,法制宣传工作的社会成效正逐渐凸显。

3、密切党和政府与群众的血肉联系。一项工作,要得到社会的认可,群众的拥护,关键是看需要不需要,满意不满意,群众需要的,我们就做,而且做得要让群众满意。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免费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法律知识台历等各种宣传资料,群众疑惑而来满意而去,既是对我们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从一个侧面密切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得到了群众的拥护。

4、创新了法制宣传的形式。过去,法制宣传单一,手段和措施简单,效果受到影响。现在,整个法制宣传月的平台多,载体多,内容多,全社会参与,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式的转变来自理念的突破,只有不断丰富法制宣传的形式,才能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

四、存在的问题

1、发展不够平衡。个别单位宣传的氛围不够,活动的内容不多。

2、硬件建设相对滞后。由于受财力影响,缺少全区性的法制教育主阵地,如法制教育基地、大型电子荧幕、宣传车辆、摄像设备等。

加入法制栏目申请书怎么写五

同学们:

今天我给大家上节法制课,讲解法律知识,进行法制教育,我觉得这是非常必要而且是非常重要的,这是我们急需上好而且必须上好的一堂课。

当前,我国正逐步走向法治社会,各项法律法规正逐步建立健全,学法、知法、守法是每一个公民应该做到而且必须做到的一件大事。守法与犯法其实只在一线之间,在特定情况下,具备基本的法律常识,运用法律常识去指导自己言行往往能获得法律的保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拯救自己;而对法律一无所知的法盲则会不知所从、一味蛮干,不可避免地走向犯罪的深渊。人生最大的痛苦和悲哀莫过于失去自由,失去自由、身陷囹圄时才知道法律的无情和自由的宝贵。我们发现,有些犯罪分子也有过美好的学生时代,他们也不是生来就是坏孩子,他们原来也曾是优秀的好学生,但是他们不严格要求,结交了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朋友,贪图一时的享受,沾染上了一些坏习惯,逐步从一名优秀的学生沦为失足青年,可以说致使他们走向犯罪的不是别人而是他们自己,是他们自己首先放弃了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放弃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放弃了对自由和人生的正确追求,也就放弃了自己,教训是发人深省的。

无知的人最可怕,无知才会妄为,无知才会导致悲剧,法制观念淡薄,好逸恶劳,贪图享受,以身试法,最终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据统计,当前国内14—25岁青少年在社会总人口中所占的比例为24.38%,而这一年龄段的青少年在在押犯中所占的比例却高达35.15%,这一数字令人怵目惊心,惶恐难安。

目前,在我们同学们当中也有极个别同学不好好珍惜美好的青年时光,不珍惜难得的学习机会,不严格要求自己,存在着厌学、旷课、打架、衣着不整、吸烟、进网吧等不良行为,对学校的规章制度置若罔闻,对学生守则和规范不屑一顾,对老师的谆谆教导充耳不闻,自以为是、我行我素,做着危害自己一生同时也在危害别人的事。在此,我奉劝并告戒这些同学从现在开始立刻悬崖勒马,改过自新。

学校本着“对学生的终生幸福负责”的教育理念,有决心有信心为同学们的健康成长创设一个优质的人文环境,同时对同学们提出如下要求:

(一)掌握基本法律知识,依法保护自身权益

英国著名思想家温斯坦莱说过:"假如有很好的法律,但人民不了解它们,这对共和国来说就像没有任何法律一样糟糕。"我们青少年正处在人生的十字路口,要想不走错路,必须铺设好自己的人生轨道,这就是要注意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否则,便会因为不知法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如今法律在一个人的生活中已显得越来越重要。不懂法律知识的人叫做"法盲",法盲在生活中容易吃亏,在工作中容易碰壁。一个人必须先懂得一些法律的基本知识,才能将法律作为武器来保护自己。作为青少年,知道自己享有哪些权利,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你知道怎样去维护它,这些还是非常必要的。

另一方面,我们处在一个特殊的成长时期,阅历相对简单,社会经验不够丰富,鉴别是非的能力也较弱,比较容易受到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社会不良行为的伤害,尤其需要珍惜花样年华,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学习掌握自护知识,是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功,有助于迈好人生的第一步,有助于增强与违法犯罪作斗争的信心和勇气。犯罪分子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具备防范犯罪的意识和能力。青少年只有学会了自护,才能在犯罪侵害发生时,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临危不惧,运用有效的防卫手段,敢于和善于与犯罪行为作斗争。

(二)坚决摈弃不良习惯,做遵规守法好学生

一些在押犯人的违法犯罪都是由“说谎、小偷小摸、义气用事”这些不起眼的不良行为逐渐滋生、发展的。在越来越多的青少年犯罪中,消费观念和生活观念的变迁成为重要的诱因。一些学生一味在生活上互相攀比,比高档、用名牌,过度的高消费使他们产生不劳而获的寄生虫思想,得不到满足就去偷去抢,坠入违法犯罪的深渊。我们千万不要为了一时的享受、一时的痛快,而毁掉自己的一生啊!

青少年充满朝气,思维活跃,喜欢接触新事物,但又思想单纯、幼稚,思想防线薄弱,容易染上不良习气。古人云:"立身成败,在于所染。染苍则苍,当黑则黑"。青少年就是这么一个易染的群体,青少年一旦染上恶劣习性,人生观和品德就会向坏的方面发展,到头来只有走向变质和堕落,成为社会的渣滓。因此,拒邪恶,永不沾,抵制各种不良习气,应该是我们青少年共同的严肃课题。

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不以规矩,无以成方元圆"。英国著名文学莎士比亚说过:"纪律是达到一切雄图的阶梯"。我们要实现心中的理想,就应该时刻不忘记纪律这一"阶梯",做遵守纪律的模范,将遵守纪律的道德观念落在行动上,从日常生活重的小事做起。希望全体同学以他们为诫,洁身自好,严格要求,追求健康高尚的生活,正视自己的不足,勇于改正自己的缺点,为自己的一生奠定良好的基础。

目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历史阶段。面对经济全球化不断发展,现代科技突飞猛进,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的形势,我国将进一步改革开放,不断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应对加入世贸组织之后的挑战,积极参与全球经济的竞争。这种竞争,是综合国力的竞争,科学技术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在21世纪中华民族实现的伟大复兴中,青少年肩负重大历史使命,我们希望各位同学认真学习《小学生守则》、遵守《中小学学生日常行为条例》,遵纪守法,严以律己,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自强、自尊、自重、自爱,自觉学法、懂法和守法,成为合格文明的公民

学校法制副校长讲话稿(二):

同学们:

你们好!今天大家共同学习一堂有关毒品知识的讲座,说是讲座,更是一次交流。今天的讲座大概需要一个小时,同学们,今天主要与大家交流的以下几个问题。

1、毒品的基本知识。

2、我国目前的禁毒工作现状。

3、涉毒违法犯罪的法律责任。

4、我们青少年学生应该如何预防和抵制毒品。

下面先同大家交流第1个问题。

1、毒品的基本知识。

1.1、毒品的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7条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也可以通俗的讲,一切列入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一旦被非法使用便是毒品。

1.2、目前国家规定的毒品数量。

1996年1月16日卫生部发布的《麻醉药品品种目录》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共列出被管制的能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共计237种,其中麻醉药品118种,精神药品119种(一类47种、二类72种)。

1.3、毒品与药品的区别。

毒品与药品没有本质的区别,往往具有双重属性,用于医疗目的就是药品,反之违反法律规定生产、使用的就是毒品,如可卡因、杜冷丁。但部分毒品没有任何药用价值,如海洛因、大麻、冰毒及摇头丸。

1.4、毒品的分类。

毒品主要有三种分类方法。

第一种:分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a、麻醉药品包括鸦片类(鸦片、吗啡、海洛因)、可卡因类(古可碱、盐酸可卡因)、大麻类(大麻烟、大麻脂、大麻油)、合成麻醉药品类、药用原植物及其配剂。

b、精神药品包括苯丙胺类药物,催眠药、安定药等。

第二种:天然毒品、半合成毒品(海洛因、冰毒、可卡因)和合成毒品(杜冷丁)。

第三种:麻醉剂、抑制剂、兴奋剂、镇静剂、制幻剂。

1.5、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毒品介绍。

日常生活中常见毒品主要有:摇头丸、海洛因、冰毒、k粉、鸦片、古柯碱(可卡因)、杜冷丁等,另外常见的毒品原植物有罂粟、大麻。

1.6、毒品为什么会上瘾。

毒品上瘾主要有三个原因。

第一是生理因素。人脑中本来就有一种类吗啡肽物质,维持着人体的正常生理活动。吸毒者吸食毒品后,外来的类吗啡肽物质进入人体后,减少并抑制了自身的分泌,最后自身的类吗啡肽物质完全停止分泌,只有靠外界的毒品中的类吗啡肽物质来维持人体的生理活动。那么,一旦外界也停止了供应吗啡肽物质,则人的生理活动就出现了紊乱,出现医学上说的"反跳"或"戒断症状",此时,只有再供给吗啡物质,才可能解除这些戒断症状,这就是所谓的"上瘾"。

第二是社会因素。包括社会环境能否获得毒品,社会动荡不安对人的影响,社会文化背景决定哪些人易成为毒品的俘虏,社会法律对毒品的态度等等。

第三是个人的心理因素。研究结果倾向于认为在不同性格的人群当中易冲动、对社会常规模式具有反抗性以及对挫折忍受差者这三类人,有着相对较高的危险度,即具有较高的滥用药物成瘾的易感性。

1.7、多长时间会上瘾。

这个问题比较复杂。毒品成瘾的快慢,与其所使用毒品的性质、类别、毒性的强弱、吸毒的方式、吸食的剂量、次数和吸毒者个人的心理素质、身体耐受程度以及文化素质、社会环境等诸多因素直接有关。一般来讲,毒性强的成瘾快,毒性弱的成瘾慢。吗啡、海洛因等绝大多数毒品一次吸食就可成瘾,更有甚者第一次吸食就导致死亡。大家需要注意的是,成瘾的快慢不是仅局限于个人的身体素质,不要以为我的身体挺棒的,吸一次没有关系,这是极为错误的理解,往往有了第一次就有了第二次、第三次,所以拒绝毒品必须要从第一口开始。

1.8、吸毒究竟能不能戒断。

这个问题,我想请大家引起重视,认真听一下。

毒瘾能不能戒断要一分为二的回答这个问题,一方面回答是肯定的。我国在解放后仅用三年时间,就使2000万个瘾君子戒除了毒瘾,就是雄辩的事实证明。戒除毒瘾关键在人,只要横下一条心,坚决同毒品决裂,吸毒时间再长的人也能戒除。

“云南王”龙云1950年响应新中国号召决定戒毒,当时他已吸鸦片成瘾至少有50年的历史。在很短的时间内即告成功。现在国内的吸毒者吸毒时间没有比龙云长的,龙云能戒除,其他吸毒者就没有不能戒除的。

但回答这个问题的第二个方面,是我要与同学们着重强调的。我郑重的告诫大家,一日吸毒,终身戒毒。目前世界上众多科学家与医生虽经数十年努力,但目前吸毒成瘾者的戒断率很低,戒毒之路异常艰难。据资料研究,第一次吸毒可脱瘾的达20%,第二次吸毒可脱瘾的达10%,三次以上吸毒脱瘾的仅达1%。因为吸毒成瘾主要有二个方面,身体毒瘾与心里毒瘾。身体脱毒一般通过三到六个月的强制戒毒及医疗,就可以脱瘾。但毒品在心里的依赖作用将潜伏在身体里相当长的时间,甚至可以说是一辈子。就是说身体戒了毒,但只要生活中在有毒品的环境,几乎任何人都难以抵御其心里上的诱惑。用吸毒者的话说,仿佛有一种无形的魔力在控制着他们。

还有一个问题,我想请大家注意一下。我国解放前,吸毒者大都是吸食鸦片,而现在海洛因等毒品毒瘾较大,戒毒的难度是有所区别的。

1.10、导致吸毒的原因是什么。

导致吸毒的原因有很多,常见的是:

(1)、好奇心驱使,逐渐发展成瘾。

(2)、思想空虚,摆阔显富,寻找刺激。

(3)、不相信吸毒上瘾后戒不了,结果不能自拔。(这一点青少年引起足够重视)

(4)、不知情被欺骗、引诱吸毒。

(我想请同学们加以注意,绝大多数初吸者,都是被蒙蔽而染上毒瘾,有时一些不好的朋友,给你一支香烟,说“这支香烟特有劲”,在这种情况下,大家一定首先要考虑是不是毒品,往往贩毒者,或居心叵测的人,就是用这种方法,拉你下水。)

(5)、亲友间的相互影响或他人引诱、胁迫、教唆。

(6)、精神苦闷,情绪低落,以吸毒麻醉自己,解脱苦恼。

(7)、因治疗疾病,长期服用某种产生依赖性的药物而成瘾。

2、我国目前的禁毒工作现状。

我国在解放前,毒品问题是相当严重的,有吸毒人员2000万人,以贩毒为业者30万人。解放后,党和政府开展了轰轰烈烈的禁毒运动,用了三年时间,就在全国范围内基本消除了吸毒现象,毒品在中国大地上基本绝迹。中国也成为全世界首个成功消灭毒害的国家。

但从七十年代末到八十年代末,毒品问题又开始在我国死灰复燃,从西南地区向全国蔓延。截止到1999年全国涉毒县(市、区)已达2081个。到2004年全国登记在册吸毒人员达110万。

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禁毒工作。1999年确立了“四禁”并举、堵源截流、严格执法、标本兼治的禁毒工作方针。江泽民、胡锦涛等多位中央领导人对禁毒工作做出批示。

3、涉毒违法犯罪的法律责任。

涉毒违法犯罪近年来一直是我国法律打击的重点,对情节严重的最高可以判处死刑。在这里我特别强调一下,盗窃罪在新刑法修订中取消了死刑,而涉毒犯罪的死刑仍然被保留,足以看出我国对打击毒品犯罪的决心。

4、我们青少年学生应该如何预防和抵制毒品。

同学们,这是今天交流的最后一个问题,也是最重要与最关键的问题,请同学们认真听一下。我们青少年学生究竟应该如何预防和抵制毒品,我想应该从三个方面来与同学们交流。

4.1、坚决不要吃第一口。

同学们,毒品有时会穿上特殊的外衣,有些居心叵测的人会说这不是毒品,是一种另外什么东西,诸如兴奋剂、兴奋药之类,或者会告诉你,这种毒品是新产品,不会上瘾。对这些请同学们要有起码的识别能力,我可以告诉同学们,是毒品都会上瘾,都必然造成对身体的伤害,否则国家也不会通过法律来强制管理。同学们,有些毒贩为了利益的需要,有时会通过前几次免费提供的方式,让你染上毒瘾后,他就可以源源不断的销售毒品。今天我向同学们发出呼吁,拒绝毒品必须要从第一口开始,甚至要从不抽陌生人的香烟开始。我个人奉劝大家最好连香烟都不要抽。

4.2、时刻告诫自己,一日吸毒,终身戒毒,吸毒必然毁灭一生。

同学们,前方有许多许多的发展的机会在等着你们,等着你们成为mba、外交家,等着你们成为科学家、教授。你们需要做的事情很多很多,学习文化、锻炼身体、提高修养。我到不担心同学们在学生时代就会被毒魔侵蚀,而是担心在走上社会以后,因为社会的环境,工作的压力,或者因为事业的成功贪图享受,抑或生活的变故而把持不住自己而吸食。不管是何种情况下吸食,请同学们记住,毒品找到你第一次,必然会找你第二次、第三次。只要你沾染了第一次毒品,你的人生将会改变,不会变的前途似锦,而是被“鬼魔缠身”,这个比喻不太恰当,但事实就是如此。大家也常在报纸电视上看到过某种特殊身份的人,如警察、医生、记者不相信毒品的成瘾如此巨大而尝试,但结果都是毁灭了自己。所以说,同学们,在拒绝毒品的问题上,一定要时刻告诫自己,一日吸毒,终身戒毒,一旦染上毒品必然毁灭一生。

4.3、机智地与毒品违法犯罪做斗争。

毒品问题已经侵入高邮,而且就在我们身边。同学们在以后的生活中可能会直接发现并面对毒品,应该怎么办?回答这个问题,我个人认为,不与违法犯罪分子正面斗争。要装出没看见或根本不懂的样子,设法脱身报警,当然在报警前,要注意嫌疑人的特征,越特殊越好的特征,比如特殊的衣着,车辆号牌,联系方法等等。报警后最大限度的协助警方抓获涉毒犯罪分子。这才是同学们智勇双全的表现。

同学们,你们都将拥有五彩斑斓的人生,现在是读书学习的大好时光,也是同学们成长的关键时期。在日常生活中如何拒绝毒品,我再与同学们交流几点想法:

(1)慎重交友,少结交社会中有劣迹人员。

(2)尽量不要涉足公共娱乐场所,特别是可能涉毒的场所。

(3)尽量不抽香烟,特别是不要抽陌生人的香烟与不吃来历明白的食物。

(4)健康生活态度,正确对待人生,遇挫折不气馁,遇成功不骄傲。我奉劝大家,在对待毒品问题上,一定要警示自己,坚决拒绝毒品,千千万万不要尝试第一口。

最后引用东汉时期政论家、史学家荀悦在《申辩》中一段话结束今天的讲座。“进忠在三术:一曰防,二曰救,三曰戒。先其未然谓之防,发而止之谓之救,行而责之为之戒。防为上,救次之,戒为下。”同学们,拒绝毒品,预防第

一。时时告诫自己,一日染毒,终身戒毒。

学校法制副校长讲话稿(三):

同学们,你们好!

今天我和同学们谈谈违法犯罪的自我防范问题,希望能对提高同学们的自我保护意识有所帮助。

同学们,在你们成长的过程中,有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比如说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还有好多威胁我们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安全隐患,如食物中毒、体育运动损伤、网络交友安全、交通事故、火灾火险、溺水、毒品危害、性侵犯等。一旦碰到了这些情况怎么办呢?我们要增强分辨能力,学会自我保护,要学会分辨美与丑,懂得欣赏美好的事物,同时也要知道如何对付丑恶的现象。国家的法律都是为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惩罚各种不法行为而制定的,也就是说在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面临危险的时候,同学们要机智勇敢地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如果畏惧罪犯的话,就会助长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使他们有恃无恐地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未成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指未成年人通过加强文化修养和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另一方面是指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后应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

我们知道,一个人如果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就规定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一)旷课、夜不归宿;(二)携带管制刀具;(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该法还规定,对有本法规定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未成年人的“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一)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二)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四)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五)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六)多次偷窃;

(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八)吸食、注射毒品;(九)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未成年人有本法规定严重不良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因不满十四周岁或者情节特别轻微免予处罚的,可以予以训诫。未成年人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严加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依法收容教养。所以,我们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公共规范,遵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再说了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老师、家长及社会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所以我们还要自尊、自律、自强,因为这是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我们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

其次,未成年人要增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平日不和不三不四的人交往,不给坏人在自己身上打主意的机会,不留下让坏人侵害自己的隐患。如已经结交坏人做朋友或发现朋友干坏事时,就要立即彻底摆脱同他们的联系,避免被拉下水和被害。

第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依靠法律是预防侵害的首要原则,是自我保护的必备武器。我们中学生年龄较小,身单力薄,在面对违法犯罪分子时,更要强调善于斗争。要依靠自己的聪明智慧、机智巧妙地战胜敌人,保存自己。面对身高力大、用心险恶的坏人,不仅要敢于斗争,更要善于斗争,勇敢加机智才能保平安。否则,单凭勇敢,鲁莽从事,硬拼硬干,可能会受到更大的侵害。所以,"智勇双全",才是预防和对付侵害的正确原则。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样、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我们既要克服"害怕对方报复,干脆自认倒霉"的错误思想;又要克服"管它三七二十一,我私下找人报复"的错误做法。总之,就是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我保护,而不能用个人感情代替政策、法律。

第三、当你开始与同伴在一起玩时发现同伴有违法犯罪意图时,你应当制止他们,如果你制止不了的话,你就要赶快想办法远离他们,千万不能为了哥们义气跟着同伴去抢劫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因为你一旦到了违法犯罪现场,即使你没有动手,你也难脱干系。因为受害人不管你具体有什么行为,他只说共有多少人实施了抢劫或者其他违法活动,你们这些去的人即使没动手也都助了威。所以同学们以后如果碰到这类情况,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有自我保护意识,不要惹祸上身。

下面,我给同学们讲一些自我保护的方法:

一、上学和放学的路上,最好与同学结伴而行。有事外出时,一定要告诉父母、老师或周围的人,你和谁在一起,要到什么地方去、干什么事。记住,不要一个人在黑暗、偏僻、荒凉的地方行走。走夜路时一定要昂首挺胸,即使害怕,也要抖擞精神,要让企图袭击你的人望而却步。当发现有人一直跟着你时,你不用害怕,你可以尽快到繁华热闹的街道,商场等地方,想办法摆脱跟踪者。也可以跑向附近人多的地方报警求救。如果是在校门口,就给家里打电话,让大人来接。关键是当只有你一个人时,要有警惕性,多动脑筋。

二、如果你收到匿名信或者匿名电话时,完全没有恐慌害怕的必要。否则,恰恰是上了对方的当,中了对方的计。你应该静下来思考,来信来电者可能是谁?原因究竟是什么?再想一想,先前或者最近和谁有什么矛盾,谁对自己有什么要求遭到拒绝,或自己有意无意地触犯过谁。经过分析,至少可以将来信来电者,判定在一个比较狭小的圈子里,心里稍微有点数。当自己分析这些事有困难时,应该及时告知家长、老师或同学,大家共同来分析。千万不要一个人冥思苦想,浪费太多的时间精力。也可通过学校报告派出所,司法部门会对那些经常地情节严重的匿名来信、来电事件加以追查和处理的。请同学们记住,即使查不出匿名人究竟是谁,你仍然要保持乐观向上的情绪,不要心烦意乱。俗话说得好“狗在狂吠,骆驼队照旧在前进”,只要你行为端正,就不怕歪门邪道。

三、我们一些学生喜欢网上聊天,因为上网跟网友聊聊天,谈一些轻松的话题,能使自己从枯燥沉重的学习生活中得到放松,而且在网上还可以毫无顾忌地跟网友谈一些平时跟家长和老师不愿谈、不能说的话。但是网上也有很多陷阱,特别是一些爱幻想、充满好奇心的女孩来说,稍不留神,也许就会掉进网友设好的陷阱。所以,网上交友时,请你特别注意:

1.不要说出自己的真实姓名和地址、电话号码、学校名称等信息。

2.千万不要与网友会面。

3.如非见面不可,最好去人多的地方。

4.对网上求爱者不予理睬

5.对谈话庸俗的网友,不要反驳或回答,以沉默的方式对待。

6、不要轻信网上朋友的信息资料,因为一些别有用心者上网前往往用假信息资料巧妙地把自己伪装起来。

四、当你收到异性同学写着超出同学正常友谊界线话语的纸条时,不能憋在心里,这样可能对你自己内心伤害最大,会带来恐惧、焦虑、失眠、上课注意力不集中等情况。另外,写纸条的同学一般是同班或同校的男同学,对方见你没有答复,可能还会再写,纠缠不休。也不要公之于众,这样做的结果,会让对方下不来台,感到难堪,失去威信,无法在本班或本校继续学习下去,心灵受到打击。比较合适的方法是,悄悄地自己答复。

你要明确地告诉对方:现在我们不该想这些事,更不想谈这些事。我们都处在长身体、长知识、发展品德的时期,各方面都还不成熟,我们都应该集中精力学习、锻炼……

这样干脆明确地回绝对方,既可以断了对方的不正确念头,又可以保全对方的面子,继续维持同学友谊,还可以解脱自己,卸掉自己思想上的压力,轻松学习。如果对方不懂事,不明智,仍然纠缠,那就必须依靠老师和学校解决问题了。当然,告诉老师这种方法要看老师的具体情况。如果老师知道后生硬地批评对方,思想疏通不到家,或当众点名,或旁敲侧击,那就遭了。

五、当你遇到抢劫时,应以保护自身生命和安全为首要原则,不要过多地顾及财物。不到万不得已,不要硬拼,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关键时候要大声呼救,及时报警。报警时,要简明、准确地向公安部门报告案件发生的地点、时间、坏人的人数、案情等内容,以便公安部门及时派员处理,还要留下联系电话。如果你是处在和坏人周旋的危险中拨打110,应注意隐蔽和轻声。当然,打报警电话是事关社会治安管理的大事,千万不要随意拨打或以此开玩笑。平时,提包要斜挎在肩上,不要把包背在靠马路一边,以防坏人抢劫。家门钥匙要放在身上不易被发现的地方,也不要放在书包或挎包里,即使被抢了,你仍可进家门。

六、当有人拉拢你看黄色制品,你就应该这样做:

1.远离黄色淫秽的书刊和各种音像制品,包括不健康的小报、杂志,电子光盘,带有黄色画面的游戏机。做到不买、不看、不传、不藏,不受坏人的拉拢、利诱或胁迫。

2.凡拉拢你观看黄色制品的人,不管是成年人,还是你的同学、朋友,都是违法行为,必须依法惩处。你应该勇敢地做斗争,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斩断这只罪恶的黑手!

七、与人交往要谨慎。不要与单个成年人单独相处,不要进陌生人的房间,不要接受陌生人送的小礼物或饮料、食品等。对经常夸张地称赞你的美貌、吹捧你的能力,有事无事总是纠缠你、或是言行低级庸俗的人要特别提高警惕。在马路上行走时,对陌生人也要保持一定的警惕性,当有人下车问路时,应与他保持一定的距离回答,千万不可搭乘陌生人的顺路车。乘坐汽车,尽量靠近司机和售票员。

八、同学们上学和放学的时候,正是一天中道路交通最拥挤的时候,人多车辆多,我们要注意:

1、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要靠路边行走。行走时要专心,注意周围情况,不要相互追逐、打闹、嬉戏;也不要东张西望、边走边看书报或做其他事情。

2、集体外出时,最好有组织、有秩序地列队行走;

3、在没有交通民警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强行。

4、骑自行车时不要双手撒把,不多人并骑,不互相攀扶,不相互追逐、打闹,不骑车带人,不在骑车时戴耳机听音乐。

5、穿越马路,要走人行横道线;要走直线,不可迂回穿行;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应先看左边,再看右边,在确认没有机动车通过时才可以穿越马路。6、在僻静的马路上,要面对车流行走,不要背对车流,以免有人停车袭击。7、要尽量避免在无人的汽车站等车,这样,你容易成为坏人袭击的目标。

综上所述,为了有效地保护自己,同学们应该牢记以下八条:(1)记住可信赖的成年人,如老师、家长的电话,这样在遇到侵害时,可以及时寻求他们的帮助。

(2)学会拒绝不正当要求,坚决不与坏人坏事同流合污。比如让我们去打群架、赌博、看黄色录像等等,我们坚决不要去,并劝说朋友也不要去。

(3)独自在家时,不要给陌生人开门;如有人撬门趴窗,应立即大声呼救或电话报警。必要时可拿起家里的菜刀、锤子作为武器,来震慑歹徒。

(4)如在路上遇到陌生人尾随,应想办法跑到人多的地方,或者躲避到单位、居民家。

(5)迷路走失后,应及时告诉警察,或者打电话给自己最信赖的人来迎接,不要向其他陌生人求助。

(6)上学、放学时,应与同学结伴而行,身上不要装过多的钱,不要携带珍贵物品,即使携带了,也不要随意显露。

(7)遭到坏人绑架、劫持、伤害等暴力侵害时,要大声呼救,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反击。如果坏人过于凶狠,一般不要与其硬拼,这时要镇静、机智地与之周旋,以寻找机会脱身并报警。

(8)遭遇违法犯罪行为侵害时,及时报警,并记住坏人的身份特征和其他一些突出的特征,以有利于公安机关破案。

同学们,构建和谐社会是我们每个社会成员的责任,创建平安校园也是我们全校师生的义务。特别是暑假将至,我真诚的希望同学们依法律己,抵制不良诱惑,把主要精力放在学习上,提高道德修养,为自己将来美好的人生打下坚实的基础。

谢谢大家!

加入法制栏目申请书怎么写六

为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全面实施区委区政府批转的“五五”普法规划,纪念现行宪法颁布实施二十周年,中国加入wtox周年,我区按市里统一要求,于11月18日至12月28日在全区开展了法制宣传月活动,现将宣传月工作总结如下:

一、法制宣传月的基本概况

自市里会议统一部署后,我们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作了汇报,根据全区实际情况,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制定计划。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司法局编制了《南京市栖霞区法制宣传月活动实施意见》,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以文件形式转发,区委副书记李汉桥签发。二是召开协调会。由于法制宣传月牵涉的部门多,活动的时间长,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司法局组织召开由区委宣传部、区人大内司委、区政法委、区文广局、区电视台、《栖霞报》的领导和同志参加的协调会。统一思想,明确分工。三是召开工作部署会。分别召开了街道、镇司法所长会和驻区大中型企业联络员会议,8家街道、镇司法所和27名联络员全部参加了会议。会上部署了举办法制宣传月的十项工作内容,提出了四点工作要求,使各单位明确工作任务。四是做好基础工作。区司法局为使法制宣传月顺利进行,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编印法制宣传月小册子本,公证工作办事程序400份,法律援助规定150份,法律服务联系卡1500个,法律书籍165本,做横幅5条,做法制漫画展板11块,选送法制文艺节目1个,各行政执法部门和其它相关部门也做了相应的物质准备,由于各项基础工作做得早、想得细,确保了法制宣传月工作的顺利进行。

全区法制宣传月工作历时一月有余,主要活动内容有以下十个方面:一是请区委副书记、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副组长李汉桥同志发表《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推进依法治区进程》,刊登在《栖霞报》454期(11月13日)第一版上。二是请区人大戴康础主任于12月4日发表题为《学习贯彻xx大精神,推进民主与法制建设》的电视讲话,并刊登在458期《栖霞报》第一版。三是栖霞电视台选出8条标语、每周2条,在每日黄金时间段滚动播出,让全区人民知道法制宣传月,并积极参与。四是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12月2日,区司法局组织了区法院、区检察院、燕子矶街道办事处、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法制宣传等职能部门,在燕子矶幕府山庄举办了送法进社区活动,接待咨询群众60多位,并向社区群众赠送与法律相关的宣传品400多份。五是积极开展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宣传月期间,区综治委、区教育局专门发出通知,要求每位法制副校长到校给学生上一次法制课。全区法制副校长上法制课共计43次,上课率在92%。同时,在原靖安镇9所中小学开设青少年法制信箱的基础上,在法制宣传月中,全区其他中小学也普遍开设了青少年法制信箱。六是开展企业员工维权活动。主要是针对驻区大中型企业多、内退、下岗、职工多的特点,在宣传月活动中重点是开展了各种维权活动。七是开展应征入伍青年法制教育工作。向应征入伍的160名新兵赠送了法律书籍,各街道和镇还组织了适龄青年和入伍新兵的座谈教育,受教育青年465人。八是市区联动,开展送法下乡活动。12月17日,市普法讲师团成员、市局机关工作人员、区司法局、区委宣传部、区法院、公证员、律师及龙潭镇司法所近40名人员到龙潭花园村冒雨开展送法下乡活动。现场接待群众咨询近百名,现场问卷调查300多人、发放《农民常用法律法规》手册1800本,法制漫画台历400个、法制漫画100本,并到花园中学开展问卷调查49人。九是举办普法骨干培训班。区举办普法培训班2期,培训普法骨干150名。十是举办大型法律咨询活动。12月4日,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司法局在迈皋桥国贸商城门前举办了大型法律咨询活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房产局、区环保局、区计生局、区市容管理局、区劳动局、区工商局、区物价局等18家行政执法单位参加。现场接待群众咨询80多人,发放各种法律宣传资料600多册。

二、法制宣传月工作的主要特点

1、领导重视,加大力度。首先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领导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月工作,发表署名文章,发表电视讲话,拨出专门经费,签发文件等,都非常重视支持普法宣传月工作。12月4日,区委副书记李汉桥带领区四套班子领导专程到迈皋桥国贸商城门前巡视法律咨询活动并提出要求。其次,区各行政执法单位和街道、镇的党政领导亲自担任法制宣传月领导小组组长,有的单位还以党(工)委名义发出文件;龙潭镇还拨出经费xx余元,举办了普法小教员培训班。尧化街道在尧化市民广场组织了法律咨询;燕子矶街道开展了法律进社区活动等。再次,驻区大中型企业的党委和行政领导,各中小学的领导也十分重视法制宣传月工作。南京电气集团党委书记武久林同志在全厂做了广播讲话,金陵石化烷基苯厂把做好法制宣传工作作为厂宣传处、保卫处等相关中层以上干部述职的重要内容之一,金陵石化化工二厂党委书记兰志泰、副书记王林亲自组织厂内的宣传月工作,尧化中学请法制副校长我局法制宣传科科长李明贤同志给全校1800多位教师和学生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知识》讲座。

2、精心组织,计划周密。一是明确了全区法制宣传月活动由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人大内司委、区司法局、区文广局(栖霞报、区电视台)共同负责,尤其是区司法局起指导协调、组织实施的作用。二是计划周密,任务明确。十项工作可操作性强,做环境,造影响。三是及时召开了组织实施单位的协调会,参与单位的工作部署会,使各单位明确工作意义、任务和目标。四是召开了宣传活动的2场汇报会,及时收集情况,交流做法、总结经验。

3、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一是环境烘托,营造氛围。全区共悬挂横幅106条,出专栏、橱窗、板报162期,张贴标语、宣传画1947张。二是新闻媒体宣传。通过区“两台一报”和驻区企业厂报,闭路电视、局域网进行宣传。全区闭路电视宣传14场次,各类报纸出版12期共18800份。三是举办法律咨询或讲座。全区各单位在法制宣传月期间举办法律咨询或讲座24场,接待咨询和参加讲座5000余人。四是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或考试7次。五是举办普法培训班7期,计523人参加了培训。同时,全区共组织各种系列活动175个,召开会议42场次,发放法律书籍和宣传资料xx0多份,法制漫画展板巡展24场次,观看人数达21332人次,选送法制文艺节目1个(优秀奖),投入财力8万多元。

三、法制宣传月的几点成效

今年12月4日,是全国第二个法制宣传日,与去年相比,工作思路有所创新,活动时间长,涉及单位多,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主要有以下四个成效:

1、各级党政领导的参与意识明显增强。长期以来领导干部,是学法用法的重点对象之一,也是依法治理和普法宣传的决策者和责任人,但由于刚性措施少,依然存在任务软,工作弱的现象。和去年相比,我区各级党政领导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参与意识明显增强。表现在三多,对法制宣传工作支持多了,财力投入多了,亲自参加活动多了。

2、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明显提高。法律是先进文化的主要内涵之一,举办法制宣传月活动既是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时俱进,贴近群众,服务百姓,真正把体现人民意志的法律交给人民,又是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实践。从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举办法律咨询等现场可以看到,群众对法律的需求十分渴望,懂得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能运用法律知识解决生产、生活中许多问题。这说明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较以前有了明显提高,法制宣传工作的社会成效正逐渐凸显。

3、密切党和政府与群众的血肉联系。一项工作,要得到社会的认可,群众的拥护,关键是看需要不需要,满意不满意,群众需要的,我们就做,而且做得要让群众满意。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免费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法律知识台历等各种宣传资料,群众疑惑而来满意而去,既是对我们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从一个侧面密切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得到了群众的拥护。

4、创新了法制宣传的形式。过去,法制宣传单一,手段和措施简单,效果受到影响。现在,整个法制宣传月的平台多,载体多,内容多,全社会参与,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式的转变来自理念的突破,只有不断丰富法制宣传的形式,才能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

四、存在的问题

1、发展不够平衡。个别单位宣传的氛围不够,活动的内容不多。

2、硬件建设相对滞后。由于受财力影响,缺少全区性的法制教育主阵地,如法制教育基地、大型电子荧幕、宣传车辆、摄像设备等。

篇四:学校“平安建设”法制教育宣传月活动总结

加入法制栏目申请书怎么写七

为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全面实施区委区政府批转的“五五”普法规划,纪念现行宪法颁布实施二十周年,中国加入wtox周年,我区按市里统一要求,于11月18日至12月28日在全区开展了法制宣传月活动,现将宣传月工作总结如下:

一、法制宣传月的基本概况

自市里会议统一部署后,我们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作了汇报,根据全区实际情况,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制定计划。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司法局编制了《南京市栖霞区法制宣传月活动实施意见》,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以文件形式转发,区委副书记李汉桥签发。二是召开协调会。由于法制宣传月牵涉的部门多,活动的时间长,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司法局组织召开由区委宣传部、区人大内司委、区政法委、区文广局、区电视台、《栖霞报》的领导和同志参加的协调会。统一思想,明确分工。三是召开工作部署会。分别召开了街道、镇司法所长会和驻区大中型企业联络员会议,8家街道、镇司法所和27名联络员全部参加了会议。会上部署了举办法制宣传月的十项工作内容,提出了四点工作要求,使各单位明确工作任务。四是做好基础工作。区司法局为使法制宣传月顺利进行,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编印法制宣传月小册子本,公证工作办事程序400份,法律援助规定150份,法律服务联系卡1500个,法律书籍165本,做横幅5条,做法制漫画展板11块,选送法制文艺节目1个,各行政执法部门和其它相关部门也做了相应的物质准备,由于各项基础工作做得早、想得细,确保了法制宣传月工作的顺利进行。

全区法制宣传月工作历时一月有余,主要活动内容有以下十个方面:一是请区委副书记、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副组长李汉桥同志发表《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推进依法治区进程》,刊登在《栖霞报》454期(11月13日)第一版上。二是请区人大戴康础主任于12月4日发表题为《学习贯彻xx大精神,推进民主与法制建设》的电视讲话,并刊登在458期《栖霞报》第一版。三是栖霞电视台选出8条标语、每周2条,在每日黄金时间段滚动播出,让全区人民知道法制宣传月,并积极参与。四是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12月2日,区司法局组织了区法院、区检察院、燕子矶街道办事处、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法制宣传等职能部门,在燕子矶幕府山庄举办了送法进社区活动,接待咨询群众60多位,并向社区群众赠送与法律相关的宣传品400多份。五是积极开展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宣传月期间,区综治委、区教育局专门发出通知,要求每位法制副校长到校给学生上一次法制课。全区法制副校长上法制课共计43次,上课率在92%。同时,在原靖安镇9所中小学开设青少年法制信箱的基础上,在法制宣传月中,全区其他中小学也普遍开设了青少年法制信箱。六是开展企业员工维权活动。主要是针对驻区大中型企业多、内退、下岗、职工多的特点,在宣传月活动中重点是开展了各种维权活动。七是开展应征入伍青年法制教育工作。向应征入伍的160名新兵赠送了法律书籍,各街道和镇还组织了适龄青年和入伍新兵的座谈教育,受教育青年465人。八是市区联动,开展送法下乡活动。12月17日,市普法讲师团成员、市局机关工作人员、区司法局、区委宣传部、区法院、公证员、律师及龙潭镇司法所近40名人员到龙潭花园村冒雨开展送法下乡活动。现场接待群众咨询近百名,现场问卷调查300多人、发放《农民常用法律法规》手册1800本,法制漫画台历400个、法制漫画100本,并到花园中学开展问卷调查49人。九是举办普法骨干培训班。区举办普法培训班2期,培训普法骨干150名。十是举办大型法律咨询活动。12月4日,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司法局在迈皋桥国贸商城门前举办了大型法律咨询活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房产局、区环保局、区计生局、区市容管理局、区劳动局、区工商局、区物价局等18家行政执法单位参加。现场接待群众咨询80多人,发放各种法律宣传资料600多册。

二、法制宣传月工作的主要特点

1、领导重视,加大力度。首先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领导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月工作,发表署名文章,发表电视讲话,拨出专门经费,签发文件等,都非常重视支持普法宣传月工作。12月4日,区委副书记李汉桥带领区四套班子领导专程到迈皋桥国贸商城门前巡视法律咨询活动并提出要求。其次,区各行政执法单位和街道、镇的党政领导亲自担任法制宣传月领导小组组长,有的单位还以党(工)委名义发出文件;龙潭镇还拨出经费xx余元,举办了普法小教员培训班。尧化街道在尧化市民广场组织了法律咨询;燕子矶街道开展了法律进社区活动等。再次,驻区大中型企业的党委和行政领导,各中小学的领导也十分重视法制宣传月工作。南京电气集团党委书记武久林同志在全厂做了广播讲话,金陵石化烷基苯厂把做好法制宣传工作作为厂宣传处、保卫处等相关中层以上干部述职的重要内容之一,金陵石化化工二厂党委书记兰志泰、副书记王林亲自组织厂内的宣传月工作,尧化中学请法制副校长我局法制宣传科科长李明贤同志给全校1800多位教师和学生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知识》讲座。

2、精心组织,计划周密。一是明确了全区法制宣传月活动由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人大内司委、区司法局、区文广局(栖霞报、区电视台)共同负责,尤其是区司法局起指导协调、组织实施的作用。二是计划周密,任务明确。十项工作可操作性强,做环境,造影响。三是及时召开了组织实施单位的协调会,参与单位的工作部署会,使各单位明确工作意义、任务和目标。四是召开了宣传活动的2场汇报会,及时收集情况,交流做法、总结经验。

3、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一是环境烘托,营造氛围。全区共悬挂横幅106条,出专栏、橱窗、板报162期,张贴标语、宣传画1947张。二是新闻媒体宣传。通过区“两台一报”和驻区企业厂报,闭路电视、局域网进行宣传。全区闭路电视宣传14场次,各类报纸出版12期共18800份。三是举办法律咨询或讲座。全区各单位在法制宣传月期间举办法律咨询或讲座24场,接待咨询和参加讲座5000余人。四是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或考试7次。五是举办普法培训班7期,计523人参加了培训。同时,全区共组织各种系列活动175个,召开会议42场次,发放法律书籍和宣传资料xx0多份,法制漫画展板巡展24场次,观看人数达21332人次,选送法制文艺节目1个(优秀奖),投入财力8万多元。

三、法制宣传月的几点成效

今年12月4日,是全国第二个法制宣传日,与去年相比,工作思路有所创新,活动时间长,涉及单位多,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主要有以下四个成效:

1、各级党政领导的参与意识明显增强。长期以来领导干部,是学法用法的重点对象之一,也是依法治理和普法宣传的决策者和责任人,但由于刚性措施少,依然存在任务软,工作弱的现象。和去年相比,我区各级党政领导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参与意识明显增强。表现在三多,对法制宣传工作支持多了,财力投入多了,亲自参加活动多了。

2、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明显提高。法律是先进文化的主要内涵之一,举办法制宣传月活动既是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时俱进,贴近群众,服务百姓,真正把体现人民意志的法律交给人民,又是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实践。从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举办法律咨询等现场可以看到,群众对法律的需求十分渴望,懂得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能运用法律知识解决生产、生活中许多问题。这说明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较以前有了明显提高,法制宣传工作的社会成效正逐渐凸显。

3、密切党和政府与群众的血肉联系。一项工作,要得到社会的认可,群众的拥护,关键是看需要不需要,满意不满意,群众需要的,我们就做,而且做得要让群众满意。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免费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法律知识台历等各种宣传资料,群众疑惑而来满意而去,既是对我们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从一个侧面密切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得到了群众的拥护。

4、创新了法制宣传的形式。过去,法制宣传单一,手段和措施简单,效果受到影响。现在,整个法制宣传月的平台多,载体多,内容多,全社会参与,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式的转变来自理念的突破,只有不断丰富法制宣传的形式,才能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

四、存在的问题

1、发展不够平衡。个别单位宣传的氛围不够,活动的内容不多。

2、硬件建设相对滞后。由于受财力影响,缺少全区性的法制教育主阵地,如法制教育基地、大型电子荧幕、宣传车辆、摄像设备等。

篇四:学校“平安建设”法制教育宣传月活动总结

加入法制栏目申请书怎么写八

同学们:

下午好!我是沙头角派出所东和社区民警彭佛填。寒假生活就要开始了,我十分高兴与大家一起学习法制、安全知识。下面,我就结合平时工作中的案例,跟同学们谈谈,希望大家有所收获。

一、打架斗殴的案例

1、xx年10月,李某某同学,刚满16周岁,某校高中生,与王某某同学在学校因小事发生矛盾,李某某同学在下课后找了3个朋友在诗宁大厦楼下殴打王某某同学,后经法医鉴定王某某同学为轻伤。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了李某某同学等四人2——1年的有期徒刑。

2、xx年12月某日,陈某某同学,男,15岁,初三学生,在海涛路步行时与同校赵某某相互碰撞了一下,并发生了争吵。随后,赵某某同学打电话叫来了3名朋友(均未满16岁),将陈某某打成轻微伤,虽然司法部门因年龄未追究刑事责任,但赵某某及其3个朋友的法定代理人即家长赔偿陈某某医药费共8000多元。

3、14岁的刘某是深圳市某学校学生,xx年12月1日与同班同学罗某某、钟某某等人为了报复,到深圳市南山区某学校找人打架,未找到要报复的人,却与被害人张某发生争执,继而对张某实施殴打,致张某全身多处软组织裂伤及失血休克,经法医鉴定张某受伤程度为重伤。结果是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刘某及参与打架的罗某某、钟某某的法定代理人赔偿张某医疗费等合计119744.64元。

4、xx年3月6日下午17时,17岁的王某携带一把砍刀,在中英街门口被查获,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王某携带管制刀具,违反了治安条例,结果王某被公安机关拘留15天。

5、xx年我区有2名青年报名参军,体检合格,本人也十分希望能够参军,但政审时,查到学校与派出所有记录该2名青年以前在学校打架斗殴,将学生打伤,因当时达不到追究刑事责任的年龄,其父母赔偿了医药费的案底,所以政审未能通过,没有实现参军的愿望。

以上几个案例中,结果有的赔钱,有的判刑,轻则拘留,严重的影响一生。产生的原因是什么?就是不懂法,就是不学法,讲哥们义气,随意殴打他人,结果连人带友都打进去了,害人害己。同学们,以后碰到危难,请报110,求助警察,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危难。

二、敲诈勒索的案例

彭某某,龙岗某职校学生,沙中初中毕业,案发时未满16周岁。暑假常在某游戏厅打游戏而上瘾,但因为没有足够资金维持其玩乐,产生了歹念,通过其妹(未满12周岁)认识了一名家庭经济比较宽裕的小学生,遂多次向该小学生索要钱财,合计人民币10000多元,数额较大,在去年9月某一晚,受害人的家长报案,彭某某在又一次勒索钱财时被公安干警当场抓获并拘留。按侵犯罪第274条规定,彭某某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因案发时彭某某未满16周岁,检察机关未提起公诉,只在盐田看守所里拘禁了两个多月,在司法部门多方调解、教育下释放了,但彭某某的父母须赔偿受害人家庭经济损失10000元及作出赔礼道歉。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这个案子就发生在我们身边,给我们的启示是:切莫以身试法,铤而走险。

三、关于偷盗、抢窃财物的案例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我们从小就应树立起对财物价值的正确认识,如果爱财如命,那就容易出轨了。

何某某同学,男,18岁,是某学校高三学生,从小有小偷小摸的陋习,好吃零食。xx年暑假补课期间,某日中午13时左右,在教室里偷了同班同学的手机一部,价值800元人民币,被当场抓获移送公安机关后,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期一年。此案例中的何某某同学,在人生道路上摔了一大跤。前几天,高考报名,学校以该生高中不能毕业为由,断然拒绝办理报考手续,不能参加高考。十二年寒窗苦读考大学的美梦就应为自己小偷小摸的坏习惯,禁不住诱惑而断送了。同学们,当你想伸出贪婪之手时,千万别忘了这个前车之鉴。

因时间关系,案例就暂时介绍到这里,以后有机会大家再一起学习。下面,就安全、法制两方面问题谈谈。

四、请同学们在假期里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交友要慎重。请不要随便与社会上的人过多交往,以免上当受骗,误入歧途。请不要相信社会不良人士的引诱和利用,加入所谓的“帮派组织”寻求保护或敲诈勒索他人,以身试法,贻误一生。有时,一些闲杂人员进入学校周围对学生进行敲诈勒索,甚至殴打学生。所以,同学们一定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遇到敲诈勒索一定要及时向老师、家长报告。有人欲侵犯你,不要惊慌,可向旁人求助,设法逃离。记住对方的年龄、身高、体形、长相、口音等显著特征,然后迅速报警,配合公安干警打击违法犯罪。顺便提醒大家,最近,公安部门将110、119、120、122统一为110,所以以后报警就打110。

2、请不要为一点点不顺心的小事斤斤计较或一时冲动与人争吵甚至斗殴,更不要出于“哥们义气”参与打群架,这样既违反校规,也可能触犯法律,影响学习,影响人生。

3、请不要趁人不备“顺手牵羊”拿别人财物,偷盗是违法犯罪行为。

4、请不要沉迷于网吧和打游戏机,不要赌博,玩物丧志,又伤害与父母的感情。另外,家里上网也要注意安全,与网友聊天酿成生命财物受危害的例子不少。如:上海某中学女生,乖乖女,寒假期间在家里上网与男网友聊天,轻易将家庭住址告诉网友,网友以欺骗的方式,趁女生父母不在,轻松进入了女孩家,将其奸杀,并将女孩家里的贵重物品洗劫一空。

5、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请不要轻易接受他人的食品、饮料、香烟,防止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迷魂药实施拐骗、抢劫,利用毒品上瘾后任其控制。

6、发生抢夺,要大声叫,以便让周围的群众知道并取得帮助,及时报警。如果对方以借手机的方式使用你的手机,不要外借。

7、商场、银行、公园、工厂、住宅门口以及公共汽车停靠点等人群拥挤的繁华路段是“两抢”案件的多发部位,要十分小心。逛商场、住宾馆要看清安全出口,预防火灾。

同学们,在完成好假期作业的同时,应该参加健康的活动,应该利用假期学一些感兴趣有利于身心健康的东西。

最后预祝同学们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谢谢大家!

加入法制栏目申请书怎么写九

老师们、同学们:

很高兴有机会在这里和大家交流,这一学期的学习任务就要结束,寒假生活即将来临,我们在此时利用校园广播召开全校安全法制教育大会,有着特殊的意义。

近期以来,我们学校连续发生了几起恶性学校暴力事件,极少数同学为了满足自己不可压抑的空虚感和虚荣心,深夜外出上网、逃学旷课、顶撞老师、打架斗殴、甚至勾结社会不良青年到校门口寻衅滋事,这些都严重干扰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给受害者造成了心理及身体上的巨大伤害,在广大师生中间形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同时也严重损害了我们学校良好的社会形象。

大家都知道我们学校的办学宗旨是‚为学生的持续发展奠基、对学生的终生幸福负责‛,对于学习态度端正、思想品德优秀、深受老师和同学认可的同学,学校将不遗余力的为他们的成长提供最广阔的空间与舞台(教师节奖学金和今天上午发奖,充分说明了这一点);但对于极少数屡次无视校规校纪的害群之马,学校也会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罚,触犯国家法律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在这一方面,学校决不会手软,也决不会姑息迁就。

下面我举几个例子:

1、 三起偷盗行为:去年高三高考前早晨5:00左右偷教室大学未录取;高三某男生,宿舍行窃,涉及手机、运动鞋、钱物等;高一某女生,身为班干部,虚荣心强,攀比送礼物,竟把手伸向天天在一起的好友。。。良心发现退回部分;均开除劝退。

2、 打架斗殴。最大的一起是12、16晚上高一高二发生群殴事件,原因仅仅是素不相识的两个学生把八四消毒液弄对方裤子上,只要一个对不起,也许就解决的问题演变成一起重大恶性刑事案件,虽然是轻伤,定性不是简单的打架而是被定为‚寻衅滋事‛,(原因是其中一方是恶意蓄谋找多人并派人去教室招呼打的群架),参与的学生先后有5人刑事拘留,已经一个多月;另有10余人不同程度参与,多次到公安局受询查;双方因赔偿问题仍然在谈判,估计赔偿金在50万左右,只要参与人人有份;因案情未了结,不便多说,以后我们会安排相关法律人员剖析此案例,让大家真正汲取教训。

相关人员包括目前上课的同学也将受到学校处理。

同样地点20xx年9、24因下雨溅湿裤子,走校生与运动员发生矛盾。30余万。。 (可恶的是回家周前,高二和高一由于暖壶事件,差点又酿成恶性打架事件,幸亏值班教师发现劝阻,当事学生明天上午招呼家长到德育处等处理;如果有上次参与本次又加入的坚决不留。)

3、手机上网聊天交友,私自外出,劝退三人。都是女生,去年元旦高三实验班借故有病未归去见网友;现在高二16和和高二10班,也发生类似情况,涉及隐私不多说,已经劝退。

警告有此类情况的要悬崖勒马;网上—秦皇岛某中学一名女生,也是上网结识了一名男子,与该男子到桂林游玩后在阳朔县城投宿,遭遇网友性侵犯,在逃避时不幸坠楼身亡。

周日校外网吧被打被敲诈。(辛集被绑架---就在农校网吧附近)

4、早恋引发打架事件。 今年12月21日,某中学一名品学兼优的班长,因为出言制止了一起两个女同学间的争执,竟然被其中一名女同学叫来社会闲散人员伤害致死。案情水落石出之后,人们很震惊地发现,这起命案的背后,隐约有早恋的影子——— 两名女同学争执的缘由,是她们都‚爱‛上同一名男生。

我校上届高三某男生因招惹家里附近饭店服务员,差点被砍;还有一起某女生与校外发小早恋,天天接送,门口骑车冲突,男生逞能,事后报复,用匕首扎伤,仍在监狱服刑;高一某男生暗恋、嫉妒发生冲突;高三某男生因早恋在校外被打。

5、 逗闹引发恶性伤害事件。高二四班田某把书砸向本班女生,嘴角受伤; 高二13班因下棋发生打斗引发眼睛受伤,一拳头估计需要几万元。

6、 安全事故另外在校外发生交通事故多起,两名学生每天三轮接送;校内也发生多起骑电动车相撞的伤人事件。

为了惩前毖后,教育本人,我们对部分违反校规校纪的同学已经做出非常严肃的处理,初步统计本学期我们共开除劝退各类严重违纪的学生18人,留校查看及以上处分70余人,有种情况值得一提:个别已经劝退的学生本来已经转学,却忍受不了其它学校恶劣环境和过于宽松的管理,动用了各种关系甚至家长想下跪求情,但因其表现极其恶劣影响太坏,学校坚持未让他们返校,只能自己在家里自学;

更令人痛心遗憾的是至今至少6人次曾经或仍然在看守所拘留,给家庭学校带来极其恶劣影响,给本人带来了终身耻辱甚至影响了他一生的前途;

说这些,作为你们的德育校长,我感到心情很沉重,我虽然经常对大家进行安全法制教育,经常语重心长的发自内心劝导违纪的小时,但是仍然发生这么多事情,没有把这些学生教育好,觉得很愧对他们的家长!我深深感到自责,感到自己肩上担子的沉重!

但我和我们的老师尤其是你们的班主任一起,依旧会全力做好我们本职工作,帮助大家健康成长!

我希望受到学校处理的同学能够及时悬崖勒马,重新回到班级、学校的集体队伍中,改掉自身的所有不良习气与习惯,严格以学校的规章制度来要求自己,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谈举止,用古人的一句话来说,就是‚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或者叫‚亡羊补牢,为时未晚‛。

同时也希望其他同学引以为戒,遇到类似的问题敢于大胆的揭发与制止,让此类现象在我们的校园内没有生存、发展的土壤,让我们的校园变得更加美丽、和谐,真正成为我们生活、学习、成长的共同家园。

同学们,你们正值人生的花季,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普遍希望得到社会的支持、理解、尊重和赞扬,以体现自己在家庭、学校和社会中的价值。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有些现象,以前在我们学校也曾经发生过,比如:有的同学在我们学校上学的时候,不遵守纪律,不听老师的教育,爱小偷小摸,小到拿别人一支铅笔、一块橡皮,大到偷钱、偷自行车、敲诈等等,还有的同学爱打架,整天无事生非、寻衅滋事;总之在他们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有了许多劣迹。当他们走出校园,或早或晚,几乎都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运动员偷自行车大学被开除;某学生大学录取书刚到手偷摩托车。。。)

下面,我想从法律的角度给同学们讲讲什么是违法犯罪,虽不专业但却都是活生生的真实案例,也许你仅仅记住一个,悲剧不会发生在你身上,你将终身受益。

20世纪以来,青少年犯罪是各国共同面临的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青少年犯罪所占全国刑事立案比例一直较高,约为65%,处于居高不下的局面。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14—18岁的少年发案率上升较快,成为违法犯罪的高发年龄阶段,并以侵犯财产型犯罪居多,团伙作案数量剧增。人之初,性本善,这些少年,曾经天真无邪,如同一张白纸,他们的人生座标为什么变得如此扭曲?人生最初暗淡的一笔来自哪里呢?根据有关调查数据分析,目前未成年人犯罪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未成年人对法律的无知。

我给同学们讲两个案例,一个是一名十四周岁中学生的周某故意伤害案,该学生因为一件琐事和同学发生口角,大打出手,用板凳将同学打成重伤。这起案件发生后,该同学后悔不已,他说自已没有想到会出现这种情况,但是严重的后果已经造成,该学生的后悔不能代替法律的惩罚,根据《刑法》的规定,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这叫什么?这就叫‚一失足而成千古恨‛。(孟曾经说过,二狗子身份)

再给同学们讲一个20xx年河南省发生的一起案件,被告人刘某年仅15周岁,一直沉迷于网络游戏。但父母不给钱,于是他就想到向同学下手敲诈钱财,一天,他在操场上看见同学方某,刘某就走上前要方某给他钱,并威胁方某说,自已认识许多社会上的人,不给钱就叫人来打你。方某很害怕,将自已身上仅有的五元钱给了刘某,以后刘某陆续向方某要了三次,共计六十余元,最后一次,被告人刘某逼方某拿五佰元,方某不给,刘某便勾结社会青年将方某带到一偏僻地方,对方某拳打脚踢,并要求方某第二天中午把钱交到刘某手中,在这种情况下,方某才将这件事告诉其父亲,方某父亲马上向学校反映情况,到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人员将被告人刘某抓获归案,刘某后来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从这起案件的发生和发展看,一方面,刘某对违法犯罪的界定认识不清,另一方面,被害人方某也不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以至于三番五次的被抢劫。所以我想告诉同学们,只要当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不合理的侵害和侵犯,你完全可以举起法律的盾牌,向学校、老师、家长及时反映,学校一定会联合相关执法部门对出现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极个别违犯学校规章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学生给予严肃的处理。

我们通常所讲的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主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所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严重不良行为,即: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多次偷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等等。

上述列举的行为中,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这一行为希望同学们引起注意,同学们可能会对此不以为然,但这也是违法行为;还有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的违法行为在学校也是时常发生的,据我了解,一些高年级的同学会向低年级的同学强行索要钱财,这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是犯罪!对于此类歪风邪气,同学们不要害怕,要敢于检举揭发,同这些违法行为作斗争。

(平安夜卖苹果、香烟,学校已经处理;对是否存在收保护费等情况并已经报案,如有线索请直接联系我)

那么对具有上述违法行为的未成年人应当如何处理呢?

我可以给大家举个例子:20xx年11月份,江西某中学学生张某为了给自己买一个随身听,多次在校内外作案,利用西瓜刀等作案工具,抢劫、勒索同学钱物五起,现金68.5元,因为在抢劫及勒索过程中有明显暴力倾向,被公安机关逮捕,并被处以五年有期徒刑。因为自己一时的贪欲葬送了美好的青春年华,我想这不得不引起我们深痛的反思。杀人、纵火、投毒、抢劫、敲诈,国家司法部门对于这些违法犯罪行为的量刑是最重的。20xx年9月在某地举行的公捕公判大会上,一个青年就因为手持匕首抢了一块钱,就被判了三年有期徒刑,同学们,这一块钱的代价真可谓惨痛之至!

我再给同学们举个案例,安徽省某中学学生林某,案发时未满16周岁,20xx年11月14日下午,他在一家游戏机室附近遇见同学杨某,就向杨某索要香烟,杨某说没有,便进了游戏室里,林某便觉得杨某没有给他面子,就纠集另一人将杨某叫出游戏厅又叫他拿烟,杨某不给,林某便一拳往杨某腹部打去,当杨某躬着身抱着肚子叫痛时,林某又用右肘部击打他后脑造成杨某颅出血而死亡。此案例中的林某已满14周岁,且实施的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行为,根据国家的法律规定,林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的规定,应承担刑事责任,他将在监狱中渡过漫长的黑暗生活。等他重新踏入社会时,可能已经垂垂老矣,人生最为光彩的一段青春消失了。

同学们,做人就一定要有做人的尊严,要时常告诫自己,要想幸福的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就应该遵守社会规则。否则,哪怕是一个小小的举动,都会使自己失去‚自由‛这个最宝贵的财富。正如作家柳青所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

(下学期组织同学去参观拘留所!)

其实刚才我所列举的这些案例,完全是由于多数学生对于法律知识的茫然和自己一时的头脑发热。西方有一句谚语:‚冲动是魔鬼‛。一时的冲动,能铸成毁灭前途的大错,一时的冲动,能使自己堕落到罪恶的深渊,一时的冲动,又不知不觉地把自己送上严峻的法庭,等待着的是法律的制裁和正义的审判!所以,我想对有过类似行为或者想法的同学敲响警钟:要对自己负责、要对家庭负责、要对社会负责,更要对所有关爱过你的人负责,对自己一生的幸福负责!不要等着冰冷的手铐戴在手上的时候才追悔莫及,不要看着父母老泪纵横的双眼才痛哭流涕,不要在失去自由的瞬间才幡然醒悟!

下面我重点说一下:中学生打架斗殴的成因。

学生自身的原因

一是早恋引起导致的。中学生大都进入青春期。这个时期是人体发育迅猛、心理变化急剧的时期,也是性萌发并趋向于成熟的时期,易产生早恋现象。由于早恋,会产生争风吃醋现象,导致斗殴。

二是虚荣心作崇导致的。虚荣心作祟,死要面子,这种情势往往取决于围观者的态度,如果看客较多,起哄、叫嚣,那势必造成为‚面子‛而斗殴。

三是受影视媒体影响导致的。崇拜黑社会‚老大‛,随着住宿学生的增加,寝室之间演变成‚帮派‛林立,明争暗斗,大仗时有,小仗不断。

四是受暴力网络游戏影响导致的。在游戏的暗示作用下,青少年会从内心倾向用游戏中简单粗暴的处理方式来解决现实中的问题,严重的会导致犯罪。

五是精神世界的极度空虚导致的。因为空虚,他们选择早恋、网络……甚至犯罪。不少学生空虚的思想已经被暴力充斥,成为打架斗殴的直接诱因。

六是心理不相容导致的。独生子女的特性决定了大多数学生缺乏谦让精神和包容性,对他人‚看不惯‛,当意见发生冲突时,容易义气用事,情绪激动,导致矛盾激化,因争强好胜而大打出手。

七是 ‚变态自尊‛导致的。此类学生因非智力因素导致自卑感严重,担心他人嫌弃自己,因而表现出‚变态自尊‛---因怀疑、敏感而容易在外界刺激下激起愤怒情绪,选择‚用拳头找回自我‛。

八是以暴制暴导致的。学生本是事件受害者,但未能采取正当手段解决问题,反而纠集一些人,以暴力手段实施报复行为,导致恶性后果。

家长的原因。

一是溺爱型家长。现在的孩子大多是独生子女,当孩子之间发生了矛盾,不能正确的去疏导,反而去宠用孩子。

二是疏于管教型家长。学生在外结交不三不四人等,成帮结派,惹事生非;不少学生家庭或因单亲或因父母下岗忙于打工挣钱或因家长责任心较差而忽略了对子女的关心教育,致使学生结交了社会上的不良人员,受他们挑唆、利用而参与斗殴。

三是粗暴型家长。有些家长发现孩子身上有缺点或在学校违纪了,听说之后,不问青红皂白,轻者大骂,重者大打出手。常此以往,在学校得不到温暖,在家得不到关爱,孩子就会破罐子破摔,易导致他们出现心理偏差及行为过激问题。

四是没有掌握家庭教育操作技术型家长。大部分家长都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只关注孩子的学习成绩,而忽略孩子的思想道德教育;还有一些家长没有掌握教育孩子的科学方法,孩子总听到同样的话,只会厌倦,去寻找新的刺激和快乐,一旦有机会就会爆发。 同学之间的情缘是很难得的,有什么矛盾纠纷要各自多作自我批评,化解矛盾;不要动不动就打架,个别同学打架还叫上其他同学或社会上的人,我曾经说过这是没有赢家的战争----一是肌体伤害 (严重的甚至留下残疾),二是赔偿,三要处分甚至开除,四是留下案底,以后当兵就业都会受影响。

不要发生、不要参与、不要人家叫你你就出去(过去例子),不要心存侥幸,学校不可能不知道;要有防患意识,发现打架斗殴的苗头要进行劝阻,及时报告老师和学校;

有必要提醒同学们的是:每年的年末,也是社会上两抢和刑事暴力案件的高发期,一些不法分子猖狂做案,总是给新年的祥和抹上不和谐的阴影,为了自身的合法权益免受伤害,远离暴力侵害,希望同学们在这一时期要时时注意安全防范,主要是预防受到抢劫、抢夺、绑架、勒索,偷窃等不法行为的伤害,因此要注意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不到一些有安全隐患的地方活动,比如一些娱乐场所,特别是‚三厅两吧‛,二是不到偏僻的地方行走活动,如人员较少的山地、公园、巷道,三是谨慎与陌生人接触,不要轻信陌生人的话,不要轻易将个人情况和家庭财产、成员等情况告诉他人,四是离开家人或学校时务必告知自己的去向,并按时回家和返校,五是不到其他地方留宿或彻夜不归。只有我们时刻注意防范,伤害一定会远离我们的。

同时我还要提醒同学们,年底期末我们容易受到侵害的不仅是来自校园之外,也许,一些严重的暴力源就在校园之内,每年的年底或期末时间,发生在各个校园内的各种暴力侵害案件屡见不鲜。临近期末,一些有暴力倾向的学生,以为打了架就放假,学校现在抓不到我,抱着侥幸心理,所以就将暴力伤害加在自己同学身上;一些学生以为,一个学期来与其他人的矛盾总要有一个了结,这了结的最后时机就在期末了,机不可失,于是就纠集所谓哥们兄弟寻仇打人;一些学生平时好逸恶劳,花钱如水,亏空欠债,急于还债,只好铤而走险,偷窃公私财物、勒索、敲诈弱小同学;更有极少数不良学生,与社会不法人员里外勾结,利用学生胆小或怕报复的心理,公然对学生实施抢劫、勒索、偷窃电动车等。因此,我在这里警告个别有以上不法或重大违纪行为动机的学生,必须认清形势,抑制住自己的不正常,不健康的念头,不要成为校园暴力的做蛹者,最后为人所不齿。在此,必须明确告诉你们,任何的不法行为都必将受到严厉的惩处,学校是有力量、也有决心维护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的。

最后我再讲一讲中学生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所谓犯罪的自我防范是指个人为减少被害的可能,进行自我保护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方法,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0条的规定,未成人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指未成年人通过加强文化修养和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另一方面是指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后应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具体来讲,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中学生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实践证明未成年人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我想我们的很多老师和同学也身有同感。因此,我们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尊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你可以有个性、有特点、甚至标新立异,但是要把法律规定作为一切活动的最高警戒线,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不能越雷池半步。

(二)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

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我们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

如20xx年山西发生的李某抢劫、伤害案,案犯李某原是在校学生,因父母离异无人管教,学习成绩越来越差,他就自暴自弃,成天泡在游戏机房玩游戏,并结识了刘某等人,后与刘某等人一同去打架伤人,抢出租车司机,堕落的无法自拔,最后被关进监牢,被判处9年徒刑。不幸的家庭固然是造成李某走上歧途的起因,但破罐子破摔的心理却把他最终推向了违法犯罪的深渊。

(三)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作为中学生,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我们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人类最大的智慧就是知道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什么是该做的,什么是不该做的。不该做的事情坚决不能做!

(四)加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对犯罪的自我防范,除以上讲的,还必需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但要人人见义勇为,正义感是人类最崇高的情感之一。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是具有正义感的重要表现。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

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老师、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的报告,不要盲目行事。比如现在发生的一些学生之间打架事件要引起同学们的注意,据调查,一些学生被同学殴打后并不是向家长或学校汇报,而是自己作主到外面找人来报复,要知道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情节严重还要构成犯罪坐牢。哥们义气高于一切的封建帮派式的友谊观已经葬送了我们很多非常优秀的学生,我不希望类似的悲剧在此在我们的校园上演。

以上给同学们讲解了违法犯罪的概念和如何加强自我防范方面的问题,我所讲的只是给同学们起个抛砖引玉的作用,同学们要真正做到远离违法、犯罪,健康成长,还要靠同学自觉刻苦地学习文化、科学、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好学生。

送大家四颗心

一是同学们要有正义之心,不以‚恶小而不见‛,人人要坚守自己的原则,坚持自己的一身正气,在加强自身防范的同时,不要被歪风邪气吓倒,要敢于与不法侵害做斗争,遇到同学受到伤害时要以适当的方式报警或报告学校、老师,如果我们众志成城,是没有什么可以伤害我们的。

二是同学们要有仁爱之心,团结友爱是学生的基本守则和规范,如果人人相互关爱,珍惜同学情谊,乐乐融融,也就没有了暴力的温床;

三是同学们要宽容之心,以诚待人,严以律己,宽以待人,能宽容他人的过失和错误,不以恶小而为之,那么,我们的心灵就充满了阳光;

四是勇敢之心。万一自己遇到侵害,要立刻报告学校和老师,或以适当的方式求助于同学和群众,在脱险后立即向学校或公安机关报案,不给不法犯罪分子以再次伤害自己和他人的机会,切记:任何的软弱只会给自身造成更大的伤害。

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大家布臵三个任务:

一、各班要召开一次讨论会。会后,各班要以这次法制教育会为契机,就在这次报告会中受到的启迪、教育、以及心中还有什么疑问,展开一次讨论会。树立正确的荣辱观,不断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不断增强道德法制观念,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

二、利用寒假学习法律知识,多掌握一些法律知识。我们大家要知道,法律是一把双刃剑,他既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不能跨越法律一步,不能违法。同时也是我们的保护伞和武器,它可以保护我们,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所以我们要认真学习法律,感受法律的威严和神圣,提高法律意识,防患于未然,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三、每位学生寒假期间写一篇有关这次法制报告会的体会文章

通过这次法制报告会以及各班的法制讨论会,或自己搜集到的材料,每位学生至少写一篇有关法律知识的文章,或体会文章,以加强学生对法律知识的认识和提高,并且借助写、说来提高对法律知识深层次的认识和理解。下学期,挑选写得好的文章办一期法制手抄报或"法制园地"专栏,也可以办"法制之窗"来广泛宣传法律知识,使之深入人心。

老师们、同学们,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希望我们的广大教师和学生一同筑起法律这道生命的防火墙,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依靠法律这把双刃剑,平安、健康、茁壮的成长,以健康的人生去迎接未来的挑战!

高一高二4号即将期末考试,高三明天即将再次模拟,衷心希望同学们端正心态,把考试看作是一个舞台,一个展示自己才华的舞台。行动起来吧,请带上最锐利的头脑,握紧最有力的拳头,拿出你们的智慧,拿出你们的勇气,挑战期末考试,去谱写属于你们自己的辉煌吧!

最后,祝同学们学业进步,考试成功!

请牢记:只要你遵纪守法、牢记安全,你就一定是平安幸福的!

祝福同学们一生平安!

谢谢大家的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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