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案件分割协议书范本 分割财产协议书范本(5篇)

  • 上传日期:2023-01-14 15:3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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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精选执行案件分割协议书范本一

住所地:xx市 法定代表人:

电话:(邓律师,xx市律师事务所)

被申请人: ,男,x年出生,汉族,泊头市

请求事项:

被申请人诉申请人财产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业经人民法院()泊民初字第判决,()沧民再终字第号民事判决,已生效,进入执行程序。讼争标的与申请人无关,人民法院判决申请人承担责任:其判决认定事实错误,程序违法,有新的证据证明该案当事人已经因为此事涉嫌犯罪,当事人王(下称嫌疑人)已被xx市公安局分局刑事拘留,正在进行审查,需要进一步查明事实;该案是错案,民事部分问题的解决需要以刑事部分问题的解决为依据;申请人已经向xx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了申诉,xx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决定立案,申请号是*1号,xx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在审理该案;对此案现在执行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利,为了防止执行错误,申请人特提出异议。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审查申请人的异议申请,中止执行。

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一、 该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应当予以撤销。

我国《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再审案件原为一审生效的,应按一审程序审理,判决后,当事人有权上诉。本案原生效判决是()泊民初字第 民事判决,适用的是第一审程序,沧州市中院的提审行为,直接用二审程序审理和判决(为终审判决),是违法的:《民事诉讼法》第184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是由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发生的判决,当事人可以上诉,沧州中院直接按二审程序审理和判决,是违反法律规定,使申诉人丧失了一次纠正错误判决的上诉机会,剥夺了申请人上诉权利。

租赁合同是虚假的,章是私刻的,合同是无效的。约定“司法部门管辖”约定不明而无效的。

同时,《民事诉讼法》还规定,因案件事实未查清,主要证据不足的,应撤销判决,发回重审。

二、该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有些事实并未查清。

(一)本案中,一个关键的事实未查清,吴万士提供的证据证明诉争的租赁物送到了房山区窦店镇田家园工地,而申诉人与该地区无任何施工和合作关系。本案应按原审事实未查清,应当裁定发回泊头市人民法院重审。

(二)该判决没有查清合同的效力,王双猛为无权代理,该合同及责任跟申请人无关 。首先,法院应当查明合同的效力特别是公章和代理人是否有权代理以及租赁物的所有权及其去向。申请人并没有盖公章,法院审查第二项目部及其签订合同的效力,这是很关键的,但法院没有依法审理:

(1)申请人从来没有设立所谓的第二项目部,(事实上和工商档案中均没有申请人设立第二项目部的文书和批文),甚至连牌子也没有挂,原审法院并没有把事实核查清楚。所谓“项目部”是王双猛自己临时设置的,未经登记,没有独立的行为能力。就本案而言,“第二项目部”未经依法登记,且没有申诉人的授权,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设立任何权利与义务,不能从事材料采购、租赁、对外设立合同等民事法律行为。项目部的性质决定了其不能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其他经济组织。

( 2 )申请人从没有授权 及所谓的第二项目部进行任何行为,也没有任何证据证明申请人授权给嫌疑人办理任何事项,申请人同时也从来没有对其追认。合同法解释(二):第十二条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 也从来没有与申请人发生过任何业务。

( 3 )所谓的第二项目部的印章,跟申请人没有任何关系,是嫌疑人私刻的、伪造的(在后述),申请人对此根本就不知情。

(三)本案为租赁合同,而出租人没有证据证明合同标的物送到申诉人控制之下,其提供的证据证明租赁物送到的地点是田家园工地,现已查明该工地是个人工地,申请人对该工地一无所知,申诉人及其下属从未实际收到过租赁物。这一关键事实,在再审中并未查明。既然申诉人未收到合同的标的物,就不应该承担任何民事责任。

(四)根据我国《合同法》及《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租赁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不因实际占有而发生变更,结合本案,租赁物所有权归吴万士所有,而王双猛的诈骗行为所侵犯的是财产所有权,该行为指向的客体是租物的所有权,所侵犯的是吴万士的财产权利,吴万士才是受到侵害的利益人。再审判决中所称“等人代表收取租物后,即使构成犯罪,侵犯的也*公司的利益…”一说,显然是错误的。

三、有新的证据证明,本案当事人已被xx市公安局分局以涉嫌诈骗罪刑事拘留,案件事实需要进一步查清,本案为刑民交叉的案件,民事案件事实需要等刑事案件查清之后才能认定,其审判程序应遵循“先刑后民”的程序进行。

x年8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及时查处在经济纠纷案件中发现的经济犯罪的通知》中指出,为了保证及时、合法、准确地打击这些犯罪活动,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如发现有经济犯罪,(申请人在原审中提出了证据证明章私刻,没有授权和不知道也没有收到任何物,)应将经济犯罪的有关材料分别移送给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侦查起诉,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均应及时予以受理。

x年3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发现经济犯罪必须及时移送的通知》中,为了及时有力地打击经济犯罪,又强调指出,对在法院审理经济纠纷中发现的经济犯罪问题,法院必须及时移送,公安、检察机关也必须及时受理,不得互相推诿、扯皮。

x年4月9日,最高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7号)(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对审理经济纠纷中发现经济犯罪嫌疑必须“先刑后民”也作了明确规定。

本案合同的订立人沧州市中院再审时,在x年已由xx市公安分局以涉嫌诈骗依法立案侦查,申诉人在开庭时,已提交相关材料(本次再次提交并要求贵院依法听证和调取相关证据:嫌疑人已经交代,其章是私刻的,业务申请人也是一点也不知道,租赁物也是由他自己处理,没有给公司,已经涉嫌诈骗),并要求移送本案。现在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为了严惩犯罪,公安机关正在对此案进行侦查,以查明多人多次合伙共同进行诈骗犯罪活动,目前发现,有的犯罪嫌疑人已经潜逃,公安机关正在对其他犯罪嫌疑人进行追捕。

我们认为,本案尚在侦查当中,全部事实尚未查清,赃款赃物的追缴工作尚未进行,在这种情况下,刑事案件的处理结果会影响到民事案件的处理结果,同时,把因犯罪行为导致的责任,判决全部由申诉人承担,是极其不公平的,是违法的。无论是法律效果还是社会效果都是不好的。试想,如果租赁物被追回,在判决生效的前提下,赃物是发还该谁呢?依照该判,赃物无法发还。

就本案而言,根据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刑事犯罪案件尚未审结,沧州中院应该裁定中止审理,待刑事案件审理终结后,再继续审理,不能让无辜的申请人成为冤大头!!

四、申请人已经向xx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xx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立案,案号是()河高再字第1号,高一级司法机关审查本案,有利于查明事实,做到程序公正,贵院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本案,避免再出现错误。

综上所述,申诉人认为,()泊民初字第判决、()沧民再终字第民事判决,严重的违反了法律程序,使申诉人丧失了保护自己权利的机会,且本案认定事实错误、有些事实未查清,申诉人在完全不知情和没有任何过错的前提下,却要承担因犯罪行为而造成的损失,显失公平,该判决是错误的,程序是违法的,该判决是不能执行的,贵院应当认真审查申请人的异议,进行听证和调卷,申请人也可以提供执行保证,贵院应当依法中止对本案的执行,将本案移送xx市公安局分局或待xx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结果后再决定是否执行。

此致

xx省泊头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有限公司

20xx年8月 日

精选执行案件分割协议书范本二

这是我在倍垒职业经理培训网的提高执行力的课程中所得的体会。经过这两天的培训,让我进一步了解了提高个人执行力对公司来说是多么的重要。下头就分享我的一些感想。

执行力,顾名思义是执行并实现既定目标的本事,就是指把理念、思路、战略、决策、规划和部署付诸实施的本事。对于执行力的概念,虽然早就看到过、听说过,可是理解上还是很片面和肤浅,对执行力的内涵和提高执行力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理解不深,掌握不透。经过这次学习,我明白了执行力的含义。

我们在日常工作中执行某项任务时,总会遇到一些问题。而对待问题有两种选择。一种是不怕问题,想方设法解决问题,千方百计消灭问题,结果是圆满完成任务;一种是应对问题,一筹莫展,不思进取,结果是问题依然存在,任务也不会完成。反思对待问题的两种选择和两个结果,我们会不由自主的问到,同是一项工作,为什么有的人能够做得很好,有的人却做不到呢关键是一个思想观念认识的问题。我们常说,观念决定思路,思路决定出路。观念转、天地宽,观念的力量是无穷的。

对照提高政府执行力对干部素质和本事的要求,结合我自身的情景,我总结了一下差距,确定了今后努力的方向和重点。

一是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职责意识和效率意识。讲政治、讲纪律、讲服从、讲执行,进取主动地思考完成既定的目标任务,选准结合点,力求有新的突破。加强岗位职责意识,明确自我的职责,层层推动、步步实施。

二是结合自我实际,努力做到“十个不”,推进工作落实,即:不要自行其是,不要以权谋私,不要不学无术,不要不思进取,不要是非不清,不要无所作为,不要错失良机,不要推诿梗阻;,不要坐而论道,不要浪费奢侈。

所以,在自我的话语词典中,要把“无法”,“不要”抹掉。多对自我说“我能够”,“我必须”。自我的激励很重要!公司有大的目标,有详细的规划。作为我自我也要有目标和计划,仅有自我不断的学习和成长,成为公司需要的人才,才能跟上公司大的发展。

精选执行案件分割协议书范本三

申请人:xxx

电话:xxxx

住所地:xxxxxx

被申请人:xxxxxx

住所地:xx市南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

申请事项:

请求恢复执行东劳仲南城分庭(20xx)533号仲裁裁决书。

申请理由:

申请人刘桂与被申请人xxxxxx劳动争议纠纷一案,贵院以(20xx)东法执字第894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申请人执行东劳仲南城分庭(20xx)533号仲裁裁决申请。理由是被申请人已就该项仲裁裁决向xx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书尚未发生法律效力。

现xx市中级人民法院申以(20xx)东中法劳仲审字第1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被申请人撤销东劳仲南城分庭(20xx)533号仲裁裁决的申请,该民事裁定为终审裁定。东劳仲南城分庭(20xx)533号仲裁裁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故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向贵院申请恢复执行。

此 呈

xx市人民法院

精选执行案件分割协议书范本四

校内科研项目执行合同

项目或课题名称: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

项目起止时间:_________

资助经费:_________元

下达单位(甲方):_________

承担单位(乙方):_________

项目或课题负责人:_________

经校学术委员会审批,同意该项目列入我校_________年度科研计划。为保证科研计划的严肃性,出成果,出_____,并使学校有限的科研基金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以科技处为甲方,项目负责人所属单位为乙方,双方签订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在乙方所承担项目的进行期间主要责任为:

1.积极为乙方项目的实施提供必要的服务和咨询。

2.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对科研经费以及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统筹管理,按计划确保项目经费的使用。

3.定时验收半年报告和年终报告,若乙方不能按时上交阶段报告,甲方有权冻结该项目经费。

4.乙方无故中止项目的进行,在合同期满后仍不提交研究报告,甲方有权向上级领导反映情况并扣留剩余经费,在合同期满后的_________年内停止资助乙方的院内科研项目。

二、乙方的主要职责为:

1.对本项目的阶段报告和提交最终科研成果负责。(项目结题形式请按照《_________学院校内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实施)

2.认真执行项目计划,严格掌握经费开支,勤俭节约,按时完成研究课题。

3.项目承担者因某种不可抗拒的客观因素而使项目无法进行或需延长时间时,应写出详实的书面报告,经所在单位主管领导核实无误并签署意见,交付甲方备案,经审查批准后合同随之中止或延长。

三、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项目结题后,乙方按规定向甲方提交研究报告及有关文件,经审查合格后,合同随即停止。

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项目负责人各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承担单位)(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项目或课题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精选执行案件分割协议书范本五

责成党办、监察、人事等部门组成人员对2012年元月至2014年12月做出的党政纪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单位2012年元月至2014年12月以来,共接受党政纪处分21人。其中:市公路局机关,行政警告处分3人;市公路直属分局,警告处分2人;许昌广莅公路工程公司1人判刑,已解除劳务合同;许昌市路政支队共处理15人,清除出路政执法队伍9人,行政警告处分3人,法院重新审理期间待岗停发工资3人。目前,已经全部处理完毕。

本着对组织负责,对违规人员进行警示教育,严肃处理的原则,我单位党委真实、客观的对系统内

违规人员做出了党政纪处分决定,但在自查中发现由于一些客观原因的问题,存在以下几方面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一)认识不够。有的直属单位领导或经办人员碍于情面而缩小处分决定宣布的范围或甚至不宣布,总认为处理了就完事了,没必要搞得满城风雨,影响单位的形象。正是在这种意识的支配下,使得处分决定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内宣布,处分决定也未送达到本人。

   (二)违背原则充当“老好人”。处分决定的执行直接关系到被处分对象的切身利益,特别是一些重处分涉及到被处分对象的职务及工资变动等事项,所以有的直属单位怕得罪人,便置规定而不顾,充当“好人”,拖一天算一天。

   (三)信息不对称。虽然出台了《办法》,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但在检查中还是暴露出了一些工作中协调配合方面存在的问题,特别是被调查对象已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司法机关依法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没有即时送达被调查人所在单位时,导致被调查人员的工作人员所在单位和相关部门不知情,无据对其作出相应的处理。而被调查人所在单位针对职工长期不在岗位的情况,也没有主动对接有关部门弄清情况。

   (四)责任心不强。处分决定及职务、工资等调整依据本应及时装入被处分对象的人事档案,但由于有的承办人员工作不负责任、业务不熟等,导致有的处分决定及相关材料未装入个人人事档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

为确保执行处分情况的严肃性,我们要求直属单位把处分决定执行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同时成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加大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力度,真正达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要广泛宣传执纪方面的有关规定,增强法纪观念,提高工作主动性。

   (二)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工作程序

   一是制定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相关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问题;二是在向有关单位送达下发处分决定的同时,应附上《处分决定执行报告表》、《纪律处分执行告知书》和《送达回执》,并注明如何填报,告知书内容包括处分决定宣布送达的期限和方式、归档手续以及降薪降职、年度考核等事项的办理要求和政策依据;三是明确各单位在开展公职人员年度考核、评先选优、提拔任用、调资工作的时候,在上报资料给组织、人事等部门之前,必须经纪检监察部门审核后方能报送;四是司法机关对涉嫌犯罪的工作人员作出的强制措施或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除法定可不予通知的情形外,应在7个工作日内告知其所在单位和相关部门,确保信息对称、工作不脱节;五是建立台账跟踪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整合资源、强化监督检查

   要充分发挥处分决定执行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联席会议,专门解决在执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通报情况,做到信息对称,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四)纪律责任

    按照相关规定,对在执行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或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应严格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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