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道路拆除协议书如何写 施工道路拆除协议书如何写的(4篇)

  • 上传日期:2023-01-13 14:5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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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推荐施工道路拆除协议书如何写一

为确保我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分包的 项目施工安全,施工项目负责人: 郑重承诺,将依照施工协议对本次施工范围内的安全管理承担责任,承诺内容如下:

一、在工程施工期间,严格按照道路施工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业主公司安全相关规定,明确安全责任。

二、确保安全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佩戴、使用。

三、乙方自觉遵守甲方安全管理规定,如发生人为的不安全行为,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必须无条件立即整改。甲方监管人员发现有重大不安全因素时,随时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改,乙方不得继续违章操作强行施工。如因施工发生任何意外或造成人员伤亡,乙方承担完全负责,与甲方无关。

四、因施工不当等问题造成甲方人员、财产安全受到损失的,照损失程度由乙方全额赔偿。

五、承诺对本单位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培训教育记录,保证施工人员不违反公司管理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服从公司监管。

六、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将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和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交甲方备案,按规定办理“临时施工出入证”。并接受甲方监督检查,凭证出入施工现场。

七、承诺文明施工,保证现场不出现消防安全事故和工伤事故,设立现场安全负责人,向甲方和相关部门解释施工消防、安全工作保障情况及

施工方案实施情况,保证施工人员和甲方及第三方人员、财产安全。如因施工发生任何意外或造成人员伤亡,施工方承诺完全负责,与甲方无关。

八、承诺在施工期间,严格管理施工车辆,严禁酒后、疲劳驾驶车辆,闯禁令标志、超速行车、野蛮驾驶,违章抢行,不按规定让车,未按规定倒车、调头或在高速路上逆向行驶。如因违规驾驶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由施工方负全部责任。

九、公司或公司监管人员发现有重大不安全因素时,随时有权要求施工方停工整改,施工方不得继续违章操作强行施工。

十、承诺施工期间对公司或公司相关部门开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单》接受整改。自觉签收《安全整改通知单》。承诺施工人员自觉遵守甲方公司管理规定,如发生人为的不安全行为,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必须无条件立即整改,并接受甲方公司及公司职能部门的检查监督,对公司及公司相关部门开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单》的问题坚决整改。

十一、本承诺书是公司对外来施工安全监管的有效证明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十二、安全问题包括但不仅限于上述情况,如有未尽详细事宜,参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承诺书的条款执行。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 日期:

推荐施工道路拆除协议书如何写二

辉山镇争鸣村村道(大茅思至村委会段)因年久失修,路面损毁严重,需进行维修整治,现该路段将由五通桥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对其实施硬化。为确保工程质量,按时竣工,经辉山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该路段实行全封闭施工。

一、封闭施工时间为:20xx年9月3日至20xx年10月31日。

二、上述施工时间根据施工进度和天气因素等实际情况,可能有所变化,届时将另外通知。

三、施工期间所有车辆、行人请绕行该路段。

四、施工期间给广大群众的出行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和支持。

特此公告

五通桥区辉山镇人民政府

二oxx年八月二十四日

推荐施工道路拆除协议书如何写三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保障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承包范围、内容及要求

(一)万安山野生动物园园区景观主干道、步行区、车行区道路施工。

(二)工程标准及要求:

1、景观道路施工标准:素土压实、三级混土白灰30%、素土70%20㎝,石子、白灰、素土压实30㎝

2、车行区道路施工标准:素土压实、三级混土白灰30%、素土70%,20㎝、c30标准 18㎝厚

3、步行区道路施工标准:素土压实、三级混土白灰30%、素土70%、c30标准、18㎝厚

二、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负责场地通水和通电的保障

2、工程协调、管理、监督、验收与及时安排下道工序。

3、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合同签订之日起2天内进场,完成施工准备。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时保质完成全部工程施工。

2、负责做好现场设备、材料的照管工作,做好现场施工记录及相关联的其它产品保护。

3、负责各种技术资料、质保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移交甲方。

4、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工作,严格实施安全防范措施。

三、工程价款结算及给付办法

(一)工程款分四个阶段给付,开工后首笔款按工程总额20%给付;工程完成80%时按工程总额的50%给付;竣工验收后补足为工程总额90%,余10%作为工程的保证金。 。

(二)工程价款采用不变单价:

合同为暂定量,工程量按实际工程工作量为准进行验收结算。

1、园区景观主干道按标准 元/㎡× ㎡, 合计 元‘

2、园区步行区道路按标准元/㎡× ㎡,合计 元。

3、园区车行区道路按标准元/㎡× ㎡,合计 元。

(三)以上单价全部为含税费价格,以正式发票为结算票据,如人工费可不要正式发票结算则扣除税收的6%后支付。

四、安全文明施工:

(一)、乙方应按有关管理规定及甲方现场代表的指令精心组织,文明安全施工,当乙方施工人员出现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时甲方有权制止,罚款直至解除合同。

(二)、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五、竣工验收

乙方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前3天通知发包人组织竣工验收。发包人在收到通知后及时组织有关单位及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2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整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整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的整改费用。

六、违约责任

(一)发包人违约:

因发包人原因和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费用不计。

(二)承包人违约:

1、因承包人原因,未按本合同约定工期按时竣工,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按 1000 元/天向发包人支付逾期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全部损失。

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由承包人无条件进行返工、整改、修复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达到合同质量标准,所产生的费用包括重新检测所需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且向发包人赔偿本工程项目总造价的5%的违约金。如因承包人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发包人、总承包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后7天内承包人仍未予以完善的发包人有权另行安排单位完成相应整改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及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七、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首先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合同生效与终止

(一)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且加盖法人公章后生效。

(二)合同订立时间:20xx年 月 日

(三)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九、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推荐施工道路拆除协议书如何写四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合同双方为了完成建设工程而明确的双方的权利、义务的协议。很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因为施工方对合同的法律知识不了解,导致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那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由哪些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将导致合同自始无效,合同关系不再存在,当事人不再享有和承担原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不能产生当事人|来源|考试|大|所预期的法律后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也不例外,但由于其标的特殊性,其无效的处理与普通无效合同有着很大的差别,当事人的缔约过失也比普通无效合同复杂。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后尚未履行前被确认无效的后果。

尚未履行前被确认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当事人均不得再继续履行。这时,合同无效的处理只按照缔约过失来承担责任,由有过错的一方赔偿另一方因合同无效而造成的损失,双方均有过错的,依照过错大小承担相应的责任。另外,损害事实的举证责任在受损害一方,如果受损害一方对其损失不能通过举证加以明确,其要求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的请求法院不能支持。而有过错一方除了自行承担给自己造成的违法后果外,还要承担无过错方的实际损失。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已开始履行但尚未履行完毕被确认无效的后果。

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尚未履行完毕就被确认无效的情形,笔者认为,不能按一般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实行恢复原状或双方返还,应区分不同的情况处理。

第一种情况,已完成部分工程质量低劣,无法补救或所建工程在防洪区域内对防洪工程构成_____的,应按照一般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已经完成部分工程应拆除,建设方支付的工程款应返还。

第二种情况,工程质量完全合格,也未违反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计划,则已完成的建设工程归建设方所有,承包方所付出的劳动由建设方折价补偿给施工方,折价时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比例折价。最高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0条第1款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该解释的规定正是为了避免教条,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和浪费。第三种情况是赔偿损失,如果因建设方过错导致合同无效的,建设方对自己的损失自负,同时应该赔偿承包方施工过程中支付的人工费、材料费等实际支出费用;如果是承包方存在过错的,承包方对自己的损失自负,同时要赔偿建设方材料费等实际支出的费用。双方都有过错的,按过错大小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已履行完毕后被确认无效的后果。

按照最高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条和第3条的规定处理。

第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后,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方应该参照合同约定支付承包方工程价款。但仍应追究双方的其它相应法律责任。

第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后,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要分两种情况给予不同处理:一是维修后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方仍应参照合同约定支付承包方工程款,但承包方应承担相应的维修义务,或自己维修,或负担建设方维修费。二是维修后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方不支付施工方工程款,对此损失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同时按照双方的过错及过错大小对其它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里的其它损失包括签订、履行合同和合同被确认无效后的后续费用,如拆除质量不合格的建筑物的费用、工程延期费用、材料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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