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勘测申请书通用 文物勘察设计资质(8篇)

  • 上传日期:2023-01-13 02:2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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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文物勘测申请书通用一

1、想买几个垃圾箱,放暑假时,我和我爸爸去北京,放到长城上,我自己做环保卫士,维护长城的卫生。

2、对在长城上乱涂乱画的游客加强监管,景区工作人员先对他们警告,如果还不起作用,就罚款。

3、在我们去旅游的时候,应该多带一些垃圾袋,文明旅行,做一名讲卫生的游客,回来时下山时再把垃圾带走。

4、建议他们在长城上多放些垃圾箱,每30米安置一个,让游客的垃圾有处可仍。

5、在长城上多安几个摄像头,对乱涂乱画的游客监控,等他们出景区时在门口留下来他们再做处理。

6、在长城上放些机器人,让机器人制止这些不文明现象。

7、游客来此就是为了纪念,不到长城非好汉。不如发明一种塑料袋,蒙在城墙上,让他们乱涂乱画,满足他们的心理……当然这种塑料袋是高科技的,人们画上去后字迹会留上一定时间,过了这个时间段后,就会自行消失呢!

8、发明一种墙壁自动报警器,谁在城墙上乱画,报警器就会自动报警。

总之,想要保护好长城或者其他景区、文物,除了政府、景区加强管理外,最主要的就是提高我们游客的自身素质了,文明素质提高了,环保问题便再不是问题 !”

文物勘测申请书通用二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文物的保护,传承优秀历史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文物保护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文物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其文物保护委员会负责协调、解决涉及文物保护的重大事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文物保护专家咨询机制。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实施监督管理,制定重大文物安全事故防范预案,督促检查文物保护单位、文物收藏单位落实文物保护安全措施,加强对民间收藏文物流通的监管;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文物保护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文物保护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乡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用于文物保护的财政拨款随着财政收入增长而增加。

国有文物保护单位门票收入和其他事业性收入,专门用于文物保护。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可以在法定权限内,委托文物管理机构等具备法定条件的事业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应当对保护文物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文物勘测申请书通用三

女士们、先生们,大家好!我们现在已经到了福建省内最大的寺庙――泉州开元寺。开元寺占地面积78000平方米。它规模宏大,构筑壮观,景色优美,曾与洛阳白马寺、杭州灵隐寺、北京广济寺齐名。开元寺初名“莲花寺“,后改为“兴教寺”、“龙兴寺”。唐开元二十六年(公元739年)唐玄宗下令全国各州建一座开元寺,遂改现名。

人们常说“自古名山僧占多”,其实是冤枉了出家人。与世无争的僧人隐身在高山峻岭之上,本意是修心养性,却常成为德高望重的高僧,因而山以僧名,闻名遐迩。而泉州开元寺就座落在平平无奇的鲤城区西街,与凡世的隔绝只靠山门前这堵象征性的屏障一紫云屏,这无形中缩短了尘世与佛门的距离。缺少名山大川的陪衬,却多了善男信女的亲近,这就是泉州开元寺的独特之处。

泉州开元寺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也是福建省“十佳”风景区,或许大家想知道,开元寺何以能够闻名海内外呢?那就让我们一起慢慢领略、细细品味吧。

眼前这座别致的建筑就是开元寺的山门,也叫天王殿。它建于唐武则天垂拱三年(公元687年),前后已经过几次火灾烧毁与重建,现存建筑是民国十四年(公元1925年)修建的。大家先请看这石柱:上下端略细,中部较粗,呈梭子状,学名梭柱,据考证为唐朝的石柱风格,年代已十分久远了。石柱上还悬挂有一木制对联“此地方称佛国,满街都是圣人”。这是南宋大理学家朱熹所撰,近代高僧弘一法师所写的。它是泉州这个具有浓厚宗教文化色彩的古城风貌的真实写照。分坐在天王殿两旁的是按佛教密宗规制所配置的密迹金刚与梵王。它们怒目挺胸,状极威严,与一般寺庙所雕塑的四大金刚有较大差别,有人谑称它们为“哼哈二将”。

跨过山门就到了拜亭。站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拔地而起的东西塔和宽敞明亮的东西两廊对称地排列在两旁,而我们所在的位置就在开元寺的中轴线上。佛教传入我国巳有一千多年历史,并在中国落地开花,与中国文化融为一体。开元寺的布局就突出了我国古建筑的南面为尊和中轴线为主的特点。

拜亭前的这个大石庭,是个“凡草不生”的拜庭,供古今官民朝拜和活动。每逢农历二十六日,这里人山人海,梵呗声声,一派泉南佛国景象。石庭两边分列着八棵200至800岁的大榕树,阴翳蔽日,盘根错节,增添了开元寺静寂、庄严的气氛。树下排列着11座唐、宋、明时期不同形式的古经幢、小舍利塔,以及两只。庭中还置立着一座3米多高的石雕焚帛炉,盖钮雕蹲狻猊,炉身周雕幡龙、祥云、莲瓣、蔓草等纹饰,形制优美,雕工精妙。焚帛炉稍后两侧,还有两座南宋绍兴十五年(公元1145年)泉州南厢柳三娘捐建的印度萃堵波的方形石塔,塔上刻有萨锤太子舍身饲虎的故事,是印度教在南宋时留下的痕迹。

在中轴线上的主体建筑,就是眼前这座大雄宝殿。因传说建殿之时有紫云盖地,所以又叫紫云大殿。大殿上方这块巨匾写有“桑莲法界”四个魏碑风格的大亨,以应桑开白莲之说。早在唐朝初期,泉州已盛产丝绸。这片地原是大财主黄守恭的桑树园,后来捐给匡护大师建寺。关于这件事,有一个很动人的传说:一天,黄守恭梦见有一个僧人向他募地建寺,他说等桑树开白莲花后就献地结缘。几天后,满园桑树果然都开出白莲花,黄守恭深被无边佛法所感动,果然把这片桑树园捐献出来。其实,黄守恭本为乐善好施之人,桑开白莲之说乃是人们敬慕佛祖,附会而成,但这一神奇的传说却为泉州人民所津津乐道,世代相传,因而开元寺也得了“桑莲法界”的美称。

大雄宝殿始建于唐朝垂拱二年(公元686年),先后经过唐、南宋、元、明几次受灾与重建,现存建筑物是明代崇祯十年(公元1637年)遗物。大殿通高20米,面宽九间,进深六间,面积达1387.75平方米,大殿出拱深远,外观雄浑,保存唐朝宏模巨制、巍峨壮观的建筑风格。

大殿正中供奉的是御赐佛像毗卢遮那佛,汉译大日如来,是佛教密宗的最高神抵。其两旁是五代王审?修大殿时增塑的四尊大佛,依次为东方香积世界阿?佛,南方欢喜世界是宝生佛,西方极乐世界阿弥陀佛,北方莲花世界成就佛,合称五方佛,也叫五智如来。这五尊大佛金光闪烁,衣纹清晰,神容慈祥,法相庄严,双手分别作说法、施与、接引、禅定等相,工艺精巧,令人叹绝。五方佛的胁侍有文殊、普贤、阿难、迦叶以及观音、势至、韦驮、关羽、梵王、帝释等诸天菩萨、护法神将共10尊。在大殿后正中供奉着密宗六观音的首座圣观音以及善才、龙女和两翼神态各异的十八罗汉。开元寺历代住持皈宗不一:有法相宗、律宗、净土宗、密宗、禅宗等宗派,而大殿却能保持这种罕见的规制,这既值得夸耀,也是值得研究的。

大雄宝殿还有一个“百柱殿”的雅称。全殿原计划设立柱子一百根,后来因为需要放置佛像和腾出给佛教徒朝拜的地方,便加长了珩梁,减少了立柱,成为86根柱子的“百柱殿”。崇祯十年(公元1637年)右参政、按察使曾樱与总兵郑芝龙重修开元寺紫云大殿时,将其中木柱全部换成石柱。

文物勘测申请书通用四

第五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文物损毁等严重后果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征求文物行政部门的意见,在地上、地下文物丰富的地段进行基本建设工程的;

(二)未经考古调查、勘探,擅自进行占地二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基本建设工程或者在地下文物保护区、历史文化名城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的。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对社会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和有不可移动文物的参观游览场所的管理、使用单位,拒不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文物安全,或者破坏文物的自然环境和历史风貌的;

(二)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擅自设置户外广告设施或者栽植、移植大型乔木和修建构筑物的;

(三)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修建人造景点或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等危害文物安全的物品的;

(四)在工程建设和生产活动中发现文物,不立即停止施工、生产,造成文物损毁的;

(五)建设和施工单位拒不配合或者妨碍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工作的;

(六)建设单位拒不支付考古调查、勘探、发掘费用的;

(七)建设单位进行基本建设工程涉及不可移动文物,未事先确定文物保护措施,或者未将事先确定的保护措施报请批准的;

(八)擅自利用不可移动文物举办展览、展销、演出或者拍摄电影、电视、广告等活动的;

(九)擅自对考古发掘现场进行新闻报道、电视直播或者制作专题类节目的。

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人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变更已批准的修缮计划和工程设计、施工方案,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缮、迁移、重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资质证书。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文物拍卖企业出租、出借或者转让文物拍卖许可证的,由省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批准经营未被认定为文物的监管物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批准擅自进行考古勘探的,由省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勘探,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无正当理由,拒不与文物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签订责任书或者不履行责任书规定义务的;

(二)考古发掘单位因管理不善造成出土文物损毁、丢失的;

(三)擅自处理出土文物以及科研标本的。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批准进行文物征集活动的,由省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没收非法征集的文物,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伪造、涂改文物销售标识和文物拍卖批准文件的,由省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发展改革、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规划等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未征求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意见,或者未经文物行政部门同意擅自审批建设项目的,由主管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改变文物保护单位行政隶属关系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海关和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对追缴的涉案文物,应当登记造册,妥善保管,并在结案后三十日内无偿交还失主或者移交给同级文物行政部门;拒不按时交还或者移交的,由主管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六十四条 文物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五条 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有行政处理规定的,适用其规定;造成文物灭失、损毁、流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文物勘测申请书通用五

第八条 对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予以登记公布,参照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埋藏文物丰富的地区划定为地下文物保护区,报本级人民政府核定公布,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参照相应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进行管理。

第九条 县(市、区)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对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应当及时登记并于每年末向社会公布;其中,属于重要文物或者遇有紧急情况可能受到危害的文物,应当即时向社会公布。

县(市、区)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应当至少每五年将已登记公布的不可移动文物报本级人民政府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省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应当至少每五年从下级文物保护单位或者新发现的文物中,选择具有重大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报本级人民政府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

设区的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核定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逐级报省人民政府备案,并自公布之日起一年内,划定并公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作出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设置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第十条 没有专门机构管理的文物保护单位,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聘请一至三名文物保护员专门负责管理,并支付合理报酬,费用在文物保护经费中列支。

第十一条 变更文物保护单位行政隶属关系的,应当经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第十二条 文物行政部门以外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宗教活动场所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管理使用不可移动文物的,应当与其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签订责任书,负责文物及其附属物的安全、保养和修缮,并接受文物行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前款规定的组织和个人难以继续承担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责任,该文物属于国有的,应当将管理使用权与相关资料移交文物行政部门;属于非国有的,可以将管理使用权与相关资料移交文物行政部门。

第十三条 行政区划调整的,原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在一年内,将不可移动文物及其有关工作档案和资料移交调整后的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管理。

第十四条 对社会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和有不可移动文物的参观游览场所,其管理、使用单位必须采取有效保护措施保证文物安全,禁止破坏自然环境和历史风貌。

不可移动文物的管理、使用单位应当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群,距离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管理、使用单位应当就近设立专职消防队。

第十五条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设置户外广告设施;

(二)修建人造景点;

(三)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等危害文物安全的物品;

(四)擅自进行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或者栽植、移植大型乔木和修建构筑物;

(五)建窑、取土、采石、开矿、毁林、排污、深翻土地;

(六)进行与文物保护无关的其他建设工程。

第十六条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划定前已有的非文物建筑物和构筑物,危害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的,应当拆迁;破坏或者影响文物保护单位自然环境和历史风貌的,应当结合城乡规划和文物保护规划逐步拆迁或者改造,拆迁、改造费用由文物保护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承担;属于违法建筑的,拆迁、改造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第十七条 迁移、拆除不可移动文物,或者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内和已登记公布的不可移动文物占地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作业的,必须依法报请审批。审批机关在作出决定前,应当征求文物保护专家的意见。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大遗址保护工作,因大遗址保护造成的周边土地用途改变、移民、产业调整等应当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在组织编制涉及大遗址保护的城乡规划时,应当征求省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的意见。

第十九条 文物保护单位辟为参观游览场所,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对其文物保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缮、迁移、重建,应当履行法定审批程序,并严格执行修缮计划和工程设计、施工方案;确需变更的,应当经原审批机关批准。

文物保护工程应当接受审批机关的监督和指导,工程竣工后,由审批机关组织验收。

第二十一条 文物保护工程实行项目审批制度。凡不符合国家文物保护工程管理规定或者经专家论证否决的项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不予批准,财政部门不予拨款。

第二十二条 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有损毁危险,所有人不具备修缮能力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申请帮助修缮。符合帮助修缮条件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帮助。接受帮助修缮的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转让、抵押或者改变用途的,应当根据其级别报经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备案,并退还修缮费用。

第二十三条 利用不可移动文物举办展览、展销、演出等活动,举办者应当编制文物和环境保护方案,根据文物的级别,经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审核,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批准;涉及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报省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或者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批准。

利用不可移动文物拍摄电影、电视、广告等活动,应当经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并按照规定向其管理、使用单位支付费用。涉外拍摄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文物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负责对前两款规定的活动进行监督。

第二十四条 因被盗、失火或者其他原因造成不可移动文物损毁的,有关组织和个人应当立即向文物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文物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同时报告上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

文物勘测申请书通用六

回北京后,无意中看了一个纪录片《我在故宫修文物》,很有感触,仿佛乱如麻的思绪逐渐下沉清晰,心中的郁结也逐渐散开,使心性变得更宽广而包容。毕竟看到那些在故宫工作的人,会觉的这个世界上每个岗位都有着存在的意义。

红墙琉璃瓦,一方小院有鸟有绿叶,风吹藤架枝叶晃,还能采摘皇家沃土孕育的天然果子,在故宫这样的工作环境仿佛与世隔绝,如同穿越,把浮躁都关在了城墙外。

看这个纪录片突然很羡慕这些工作人员,可以踏踏实实的做点东西。不过,也要耐得住寂寞。很佩服在故宫工作的年轻人,将心性打磨地与岁月相契合。

古都有多个,但唯独京城却这么有韵味。经历风雨雷电、兵荒马乱,故宫的存在,有时会觉得像一个奇迹。

再回想曾看过的那些几m几kb的小说,刷了一本又一本,穿越、宫斗、虐恋,现在的人揣摩着古人的爱恨情仇,掩埋的岁月有增添了神秘感。每看一本就回不过神。

有一个朋友,季仔,特别喜欢故宫,也来北京工作了,虽然加班挤占了她的生活,好在情怀未曾磨灭。

纪律片有两个镜头印象比较深,一个是叫东歌的工作人员骑着自行车穿行在周一闭馆没有人的大殿前;还有一个是,工作人员早起开门时,庭院伫立着一只猫,也许有着皇家血液。

文物修复除了沉淀下来的性格,最重要的还是专业知识的运用,甚至还要很多学科的综合,真心觉得自己知道的太少。虽说术业有专攻,但自己的专业和现在学到的本领真是一塌糊涂。

看到评论很多人再说匠人精神,联想到了日本,自愧不如。

虽然我还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想从事什么,但是每个阶段能沉下心思去学习,应该总会找到喜欢的吧。

心绪乱时,会再看一遍。

文物勘测申请书通用七

我们要保护长城,因为它是中华古迹,是中国人的骄傲,可现在它受到了破坏,我提出以下建议:

一 我要建议游客们不要乱扔果皮、水瓶、废纸什么的,也不要在条石上乱刻乱画,不然长城会变得很难看。

二 我希望长城的管理员应该让电视台做一些保护长城的广告或者是新闻,这样游客就会爱护长城了。

三 建议想修复长城的人,请你们不要用现代的发明来“修理”长城,你们可以请古文物或者建筑专家来,让他们一点一点地把长城恢复原貌。

四 我要对农民提出建议,你们应该去爱护长城,不应该去伤害它,你们也不应该拆长城的条石去垒自家的墙,大家都该爱护我们的长城。

如果能做到这几点,长城一定会因为我们的爱国之心一代代地传下去的。

建议人:

201x年xx月x

文物勘测申请书通用八

女士们、先生们,大家好!我们现在已经到了福建省内最大的寺庙――泉州开元寺。开元寺占地面积78000平方米。它规模宏大,构筑壮观,景色优美,曾与洛阳白马寺、杭州灵隐寺、北京广济寺齐名。开元寺初名“莲花寺“,后改为“兴教寺”、“龙兴寺”。唐开元二十六年(公元739年)唐玄宗下令全国各州建一座开元寺,遂改现名。

人们常说“自古名山僧占多”,其实是冤枉了出家人。与世无争的僧人隐身在高山峻岭之上,本意是修心养性,却常成为德高望重的高僧,因而山以僧名,闻名遐迩。而泉州开元寺就座落在平平无奇的鲤城区西街,与凡世的隔绝只靠山门前这堵象征性的屏障一紫云屏,这无形中缩短了尘世与佛门的距离。缺少名山大川的陪衬,却多了善男信女的亲近,这就是泉州开元寺的独特之处。

泉州开元寺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也是福建省“十佳”风景区,或许大家想知道,开元寺何以能够闻名海内外呢?那就让我们一起慢慢领略、细细品味吧。

眼前这座别致的建筑就是开元寺的山门,也叫天王殿。它建于唐武则天垂拱三年(公元687年),前后已经过几次火灾烧毁与重建,现存建筑是民国十四年(公元1925年)修建的。大家先请看这石柱:上下端略细,中部较粗,呈梭子状,学名梭柱,据考证为唐朝的石柱风格,年代已十分久远了。石柱上还悬挂有一木制对联“此地方称佛国,满街都是圣人”。这是南宋大理学家朱熹所撰,近代高僧弘一法师所写的。它是泉州这个具有浓厚宗教文化色彩的古城风貌的真实写照。分坐在天王殿两旁的是按佛教密宗规制所配置的密迹金刚与梵王。它们怒目挺胸,状极威严,与一般寺庙所雕塑的四大金刚有较大差别,有人谑称它们为“哼哈二将”。

跨过山门就到了拜亭。站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拔地而起的东西塔和宽敞明亮的东西两廊对称地排列在两旁,而我们所在的位置就在开元寺的中轴线上。佛教传入我国巳有一千多年历史,并在中国落地开花,与中国文化融为一体。开元寺的布局就突出了我国古建筑的南面为尊和中轴线为主的特点。

拜亭前的这个大石庭,是个“凡草不生”的拜庭,供古今官民朝拜和活动。每逢农历二十六日,这里人山人海,梵呗声声,一派泉南佛国景象。石庭两边分列着八棵200至800岁的大榕树,阴翳蔽日,盘根错节,增添了开元寺静寂、庄严的气氛。树下排列着11座唐、宋、明时期不同形式的古经幢、小舍利塔,以及两只。庭中还置立着一座3米多高的石雕焚帛炉,盖钮雕蹲狻猊,炉身周雕幡龙、祥云、莲瓣、蔓草等纹饰,形制优美,雕工精妙。焚帛炉稍后两侧,还有两座南宋绍兴十五年(公元1145年)泉州南厢柳三娘捐建的印度萃堵波的方形石塔,塔上刻有萨锤太子舍身饲虎的故事,是印度教在南宋时留下的痕迹。

在中轴线上的主体建筑,就是眼前这座大雄宝殿。因传说建殿之时有紫云盖地,所以又叫紫云大殿。大殿上方这块巨匾写有“桑莲法界”四个魏碑风格的大亨,以应桑开白莲之说。早在唐朝初期,泉州已盛产丝绸。这片地原是大财主黄守恭的桑树园,后来捐给匡护大师建寺。关于这件事,有一个很动人的传说:一天,黄守恭梦见有一个僧人向他募地建寺,他说等桑树开白莲花后就献地结缘。几天后,满园桑树果然都开出白莲花,黄守恭深被无边佛法所感动,果然把这片桑树园捐献出来。其实,黄守恭本为乐善好施之人,桑开白莲之说乃是人们敬慕佛祖,附会而成,但这一神奇的传说却为泉州人民所津津乐道,世代相传,因而开元寺也得了“桑莲法界”的美称。

大雄宝殿始建于唐朝垂拱二年(公元686年),先后经过唐、南宋、元、明几次受灾与重建,现存建筑物是明代崇祯十年(公元1637年)遗物。大殿通高20米,面宽九间,进深六间,面积达1387.75平方米,大殿出拱深远,外观雄浑,保存唐朝宏模巨制、巍峨壮观的建筑风格。

大殿正中供奉的是御赐佛像毗卢遮那佛,汉译大日如来,是佛教密宗的最高神抵。其两旁是五代王审?修大殿时增塑的四尊大佛,依次为东方香积世界阿?佛,南方欢喜世界是宝生佛,西方极乐世界阿弥陀佛,北方莲花世界成就佛,合称五方佛,也叫五智如来。这五尊大佛金光闪烁,衣纹清晰,神容慈祥,法相庄严,双手分别作说法、施与、接引、禅定等相,工艺精巧,令人叹绝。五方佛的胁侍有文殊、普贤、阿难、迦叶以及观音、势至、韦驮、关羽、梵王、帝释等诸天菩萨、护法神将共10尊。在大殿后正中供奉着密宗六观音的首座圣观音以及善才、龙女和两翼神态各异的十八罗汉。开元寺历代住持皈宗不一:有法相宗、律宗、净土宗、密宗、禅宗等宗派,而大殿却能保持这种罕见的规制,这既值得夸耀,也是值得研究的。

大雄宝殿还有一个“百柱殿”的雅称。全殿原计划设立柱子一百根,后来因为需要放置佛像和腾出给佛教徒朝拜的地方,便加长了珩梁,减少了立柱,成为86根柱子的“百柱殿”。崇祯十年(公元1637年)右参政、按察使曾樱与总兵郑芝龙重修开元寺紫云大殿时,将其中木柱全部换成石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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