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调研汇总问题与建议范文(优质20篇)

  • 上传日期:2023-11-13 04:25: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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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我们成长的见证,记录了我们经历过的各种挑战和成就。写总结时要把握好时态,既要回顾过去,也要展望未来。以下是专家总结的一些保持健康的小窍门,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调研汇总问题与建议篇一

为更好发挥典型事例在基层检察院建设中的引领、示范、带动作用,xx省检察院聚焦基层党建与业务融合、政治建设融入检察办案履职、加强人才培养、“四大检察”融合发展等主题,先后评选出两批基层检察院建设典型事例。现将部分事例进行集中宣传展播,为各地建强建好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提供学习借鉴。

“四大检察”融合发展类之一。

近年来,xx市xx区检察院以促进“行刑衔接”为发力点,以“执法监督综合应用平台”为支撑,探索建立了线索同步发现、案件协同办理、职能整合发力的“四大检察”全方位、一体化监督机制。xx年5月,该院被省检察院确定为“四检合一”办案模式试点基层院。

打造工作平台强化线索收集管理。

围绕监督痛点强化大数据支撑。xx市xx区检察院整合资源打造“执法监督综合应用平台”与“12345”热线、区社会治理系统、公安“天网”及环保监控等实时联系,辅以公益保护监督员实地反馈,从行政执法监督、刑事立案、公益诉讼三个维度快速跟进群众反映强烈、社会敏感度高的线索,为“一个监督线索多个部门响应”奠定信息化支撑。

突出“闭环管理”。该院设置“执法管理”模块动态追踪办案全过程,行政机关移送公安线索需同步报送检察机关,法定期限内责任部门未处理的系统自动提示,检察机关可制发检察建议,开展立案监督、行政及公益诉讼检察等;检察各业务部门办案发现的涉及其他部门的监督线索均可及时移送,实现信息共享、提升监督效能。

强化内外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对外,xx市xx区检察院与xx市xx区自然资源局联合会签了《关于加强检察监督工作和行政执法工作衔接的办法》,强化了各部门协作配合;对内,制定《行政执法监督案件联合办理规定》,明确部门责任分工。由此构建了从违法行为发现到查处、从涉案线索移送到刑事及公益诉讼同步侦查、从审查起诉到民事及公益诉讼跟进、从责任追究到跟踪治理的全流程、多角度、深融合“两法衔接”工作体系。

二是畅通行刑衔接渠道。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与行政机关互享除涉密案件外的行政违法、非诉执行、移送公安违法犯罪案件等办理信息;建立线索移送机制,定期移送行政复议、非诉执行及涉罪案件线索,检察机关分情况及时启动执法监督、公益诉讼调查和立案监督。目前,已共享案件56件,移送线索11条,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7件,立案监督2件。

三是落实同步追责。整合检察意见与行政执法监督,刑检部门对有关案件不起诉同时发出行政处罚检察意见,民行部门接力跟进行政及公益诉讼监督,让涉案人承担应有行政处罚或民事责任。同步启动刑事追责与民事追偿,及时跟进刑事案件的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做到同步取证、起诉、开庭、判决、监督。共监督案件4件,同步追责岳某某等非法经营案5件。

监督更加主动取得预期效果。

一是打击更精准化。xx市xx区检察院自觉对接生态环境保护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瞄准污染环境类、拖欠工资类、食药类等热点领域违法及犯罪线索,强化线索会商、案件会办,完善了“民生”关键点的监督体系,形成打击合力。机制建立来,共参与线索会商6次,联合执法2次,督促移送涉罪线索3条。

xx年2月,xx市xx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受理了王某某等人销售病死猪肉案,经依法审查,办案检察官认为被告人王某某代为屠宰死因不明、因病濒死的“问题猪”295头,涉及辖区内5个大型农贸市场,其行为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件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遂将线索移送至该院第四检察部。

经过第四检察部的审查,最终提起十倍惩罚性赔偿公益诉讼2件,给侵权人及潜在违法者极大震慑。此外,针对案件中存在的监管漏洞,该院向职能部门发出了加强检验检疫、强化监管和责任追究等建议,及时督促整改,有力保障了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是办案更精品化。既注重案件质量,又综合运用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等各类手段,将生态环境领域“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模式推广至“两法衔接”,助力市域治理现代化。xx市xx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收到张某某等4人随意排放电镀废水损坏公益案线索后,迅速会同环保等部门勘察现场,固定相关证据,及时提起公益诉讼并积极跟进环境修复,督促当事人在判决前就将生态修复完毕以获从轻处理,避免了因诉程长导致污染长期存在的问题。

三是监督更坚决有力。变等案上门为主动出击,变事后监督为事前、动态、连续监督。xx市xx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梳理案件发现辖区常发违法倾倒危险废物行为,且职能部门查处、取证、治理不到位,遂发出检察建议,并联合环保部门开展了打击危废专项行动。通过协同联动,先后提前介入案件3起、立案监督1起,公诉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张某某等人污染环境案获法院支持。

在打击危险废物犯罪活动中,该院第一检察部被最高检、公安部、生态环境部表扬为“表现突出集体”,“全链条”式监督打击环境犯罪经验被市院转发。

调研汇总问题与建议篇二

尽管我国政府非常重视农业推广工作,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农技推广投资强度(农业技术推广投资占农业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一直较低。部分地方对农业技术推广的公益性认识不到位,加之经济条件限制,自收自支、差额拨款还占相当比例、人头费尚不能保证,用于技术推广的专项经费就更少。

1.2农技推广人员综合素质不高。

农业科技转化,人才是关键。但当前从事农业技术推广的人员少、素质低,而且出现断层问题。据调查,有的地方在乡镇基层农技人员中,年龄在35—50岁的仅占18%,年龄结构的“断层”导致了知识结构的“断层”。在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中表现尤为突出:一是农技人员“在编不在岗,在岗不在位”的现象较为严重,到岗率低,在岗的农技人员也不能保证将时间全部用于本职工作中,一年中至少有1/3的时间从事乡镇分配的其它工作,技术人员改行情况非常突出。二是由于工作环境及待遇不高,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基层农业推广部门很难吸引、留住高学历、高层次人才,加上一些非专业人员的进入,造成有些地方推广队伍素质偏低。三是基层推广部门缺乏知识更新和进修深造的机会,面对农业结构调整的新特点,许多农技人员知识储备不足,技术更新不快,对现代农业新技术的熟悉程度不够和操作能力不强。

1.3科技成果与生产需求错位影响推广效果。

我国每年产生的农业科技成果数量不少,很多研究成果与农业需求脱节。在市场经济新形势下,农民以取得经济效益为根本取向,对技术要求呈现多样化、高效化的`趋势,并随着市场需求的变化,对增加有效综合技术和管理技术的需求更加强烈,而现行科技成果以及推广机制偏重于单一技术,对配套集成技术,以及对技术的整体作用和区域效果重视不够,影响了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实际效果。

1.4农民知识层次低导致推广难。

现代农业高新技术,要求采用者一般应具备一定的农业基础知识、掌握基本原理和严格的操作技术,而现阶段实际是仅有少量科技带头户具备这种能力,多数农民尚不具备。二是创新技术的采用都需要一定的经济实力,在小规模经营和农业比效效益较低及其他负担较多的多重压力下,多数农民由于资金薄弱,仅能采用一些效益显著、见效快的物化类技术成果,而对一些见效慢或投资大的高新技术,仅有采纳的欲望,但缺乏购买使用能力。三是很多农民都有很强的自我保护意识,他们宁愿沿用效益低但比较保险的传统技术,也不想冒险去接受新技术,导致推广新技术更难。

2做好农业技术推广的建议。

2.1建立多渠道融资投入机制。

首先,要强化国家拨款的主渠道,通过立法手段,争取保证国家财政每年投放到农技推广的经费与农业总产值的份额逐步达到0.5%以上。其次,要完善间接融资的体制,鼓励民间、私人投资于农业技术推广。同时,可以以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和技术承包等形式开展有偿服务。

2.2建立一支高素质、稳定的农业技术推广队伍。

农业推广人员的必备素质指的是推广农技工作所必备的科学技术知识、职业道德、思想道德、组织教育能力等综合能力,其水平的提高,带动了推广工作业绩的提高,提升了推广事业的高度,将会带动农业推广工作的全局。传统农业生产在向现代化集约型转变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问题,现代农业对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总的来说,一是有科学工作者的严肃的科学态度,有勇于吃苦,献身农业的工作精神。二是有广博的业务知识,有一定的社会经验;三是有较强的业务实践能力,有组织群众工作的经验和良好作风。总之,农业科技推广人员应是德才兼备、一专多能的综合型人才。

2.3加强农民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科技素质。

农民是农业经营主体,也是农业技术的需求主体、市场主体。农业技术推广离开农民科技素质的提高,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应将全面提升农民科技素质作为首要目标。一方面,加强技术培训,使农民应用科技由外行变为内行。另一方面,抓好科技示范,使农民“看得见、摸得着”地了解农业生产新技术,打破农民对新技术的观望态度。用活生生的事实引导农民改变传统的经营方式,应用科技致富。

调研汇总问题与建议篇三

正式来检察院工作以前,我对检察官的印象是和铁面无私的包公画上等号,后来看了《人民的名义》,了解到检察官手持正义之剑,把生死置之度外,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

如今,我在检察院学习、工作半年多了,渐渐感觉到,基层检察院秉持“明德、崇法、秉正、奋进”的理念,更多的是在维护老百姓身边的合法权益上作为,不仅在让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惩罚上绝不留情,同时也在以人民为中心、维护群众公平正义感的道路上留有温情。

法不容情:人人都应在法律规则中。

古人云: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法为镜,可以规行为。法律作为“国家之规度”,是不可能带有感情的,法律是公平的化身,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不容情”。

正因为如此,检察官作为法律监督的有力执行者,更应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留情面、不徇私情,才能彰显公平正义。

古往今来,中国对不正之风的惩处从未对任何人网开一面都将他们绳之以法,彰显了法律的铁面无私之处。

法亦有情:法律亦应关乎人心民情。

在中国这样一个人情社会里,法律与人情就像一对孪生兄弟,如影随形。法律作为众人之治,不应该仅仅是冰冷的国家机器,而应是坚定“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公共利益的公器。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做到良法善治。只有顺应时代潮流、合乎人情的良法,才能使人民群众实现心甘情愿的内心遵从。

近日,我院开展“废弃矿山治理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向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分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该局对10余座废弃矿山进行了安全隐患整治、补植复绿,周边老百姓纷纷表示“再也没有那么担心了”。

正是检察官们胸怀大爱、一心为民之情,才让老百姓拍手叫好。以人民为中心、以人民利益为根本利益,这是良法善治中应该尊崇的之情。

今年疫情初期,为了让xx看守所的涉罪未成年孩子们和家人更好地联系和沟通,我院未检部门乌唯君同志牺牲自己春节假期,主动到看守所了解孩子们的近况、心理状态,并把情况及时地反馈给家长,用暖心的电话搭起了家长和孩子们的一个温暖的桥梁,让家长安了心,也让这些涉罪的未成年人暖了心。

在司法实践中,惩罚不是司法的目的,更重要的是预防、教育和挽救。法律无情,人有情。作为法律的监督者和执行者,检察官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在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同时,也要充分考虑世俗人情,找准法理和人情的平衡点,让法具有情的温度,让情不失法的威严,这样才能真正赢得人心、暖乎民情。

法不容情,对待犯罪分子,法律永远就是冰冷的法条,毋庸置疑!法亦有情,对待维护老百姓合法利益、青少年健康成长,法律就要有更多的温度。

作为手持正义之剑的人民检察官,不仅要远离世俗的喧嚣,耐得住寂寞、坚持原则标准,独守内心亘古不变的正义法则;也要胸怀一心为民的大爱,寻求老百姓认同和理解的那份担当与宽容,为法治增添更多的温情,在广阔富饶的中国大地上,播撒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种子,构建幸福美好的新生活,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在实现xx建设“重要窗口”的途径中贡献出检察模范生的重要担当。

调研汇总问题与建议篇四

优化营商环境情况调研问题及建议基本情况。近年来,我县深入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通过成立机构、制定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等一系列措施,持续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各部门按照程序最简、时间最少、成本最低、质量最好的要求,改进作风、优化程序,提高效率、降低费用,全县营商环境明显改善。

目前,我县“最多跑一次”事项共计x项,占政府服务事项的x%以上。企业开办所需费用由x元降至x元,审批时间由x.x个工作日压缩至x个工作日。不动产登记登记由x个工作日压缩至x个工作日。企业用水环节由x个压缩至x个,办理时限由x个工作日压缩至x个工作日,接水总费用由x.x万元降至x.x万元。用电报装环节降至x个,时间压缩至x-x个工作日。施工许可证申请材料件数由x.x件压缩至x.x件,办理环节由x.x个压缩至x个,办理时限由x.x个工作日降至x.x个工作日。享受各类税收优惠政策企业x户,减免退税共计x.x万元。建成县政务服务大厅,进驻部门x个,行政审批事项x项。在今年上半年,全省营商环境监测评比中,我县名列全省x名,全市第x名。

困难问题。一、简政放权方面:一是权力下放衔接不到位。某企业因扩建,在办理土地规划许可时,主管部门解释权力已下放到镇,但镇一级没有专业人员和机构,无法承接,企业多头跑动。

二是政务服务大厅还需完善和加强。我县政务服务大厅刚刚成立,进驻部门x个,涉及行政审批事项x项,只占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x%,还不能完全做到人进事进权力进,有些行政审批事项还需报部门领导审批,相关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部门派驻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大厅对其缺乏有效的管理措施。

三是环评、安评对象范围不清。在“散乱污”企业整治中,不论企业类型、大小,一律要求作环评、安评,但对哪些企业需要做备案登记,哪些企业需要做整体评估评价,哪些企业需要进行设备改进,没有明确要求,企业无所适从。

二、强化监管方面:一是执行政策把握不准。某食品加工企业反映,其生产设施、生产环境均达到食品生产行业要求,在“散乱污”企业整治中却以无环评、安评手续被关停,但相邻县区此类企业仍能正常生产。某食醋生产企业反映,去年花费x多万购买塑料桶用于食醋包装,但今年主管部门不允许使用塑料桶包装,而周边县(区)对此无硬性要求,给企业造成较大损失。

二是执法监管多头高频。某企业反映,某执法部门x天内来企检查x次;

有企业反映,他们一下午就接待x批政府部门检查,多头高频繁检查给企业生产造成一定影响。

三是环保政策不稳定。一些企业反映,他们去年投入大量资金,对燃煤锅炉进行整改,烟气排放监测达到标准要求,且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今年却被告知政策有变化,x蒸吨以下锅炉要全部拆除,企业不理解,意见较大。

三、

优化服务方面:一是发展环境不优。某企业反映,他们计划修建停车场,提前按规定办理了相关手续,缴清了相关费用,因主管部门内部沟通不畅,导致该建设项目被叫停,给企业带来一定损失。某企业反映,他们因扩大生产,申请将相邻的闲地批给他们,但有关部门以旅游用地为由不予批复。

二是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有企业反映,蔡家坡东四路、东六路涵洞雨天积水,渭河河堤路与创业路衔接等问题一直困扰驻地企业,几年来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但一直未能解决。

三是招聘人才没有平台。不少企业反映,招不到人才,本地大学生不愿来,外地大学生不知道,人才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希望政府搭建人才招聘平台,解决招聘人才难题。

四是招商承诺兑现不到位。某企业反映,为了吸引参与开发建设,当时承诺项目建成后,协助办理房产证等相关手续,但建成后,房产手续至今未予办理,直接影响房产开发销售。企业与政府沟通的机制不健全,渠道不顺畅,企业遇到问题不知找谁去说,自身利益诉求缺少有效的表达途径。

四、规范收费方面:一是垄断性资源价格较高。水、电、气、暖等垄断性资源价格较高,企业没有议价权。天燃气接口费少则几万,多则几十万,且施工时间长,通气不及时,气压不足,甚至出现气荒等,企业和群众意见较大。

二是融资难问题依然存在。一方面由于企业缺乏可供抵押资产,难以获得银行贷款。另一方面金融机构贷款手续复杂、条件要求较高,服务不够灵活,不能满足中小微企业“短、小、频、急”的需求。

三是环评、安评手续办理费用高、周期长。企业集中办理环评、安评手续,中介收费高,时间长。目前,中小规模企业办理环评、安评单项费用由原来的x-x万元涨到x-x万元,企业办完环评、安评手续需x万元左右。

意见建议。一、深化简政放权改革,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一要简政放权,以构建服务型政府为目标,厘清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的权力边界,进一步明确政府应该管什么、怎么管。不断转变工作理念,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给企业更多的自主权。要加强上下联系,把下放的权力落到实处,保证基层接得住、管得好,避免权力真空,也不允许搞明放暗不放、变相审批。

二要加强政务服务大厅建设,按照“只进一扇门”要求,把所有涉企监管部门,全部纳入政务服务大厅,减少前置条件、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间,使企业所办手续在大厅内一次性办结。同时,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与x政务服务网有效对接,把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x政务服务网,开通手机政务服务app,最大程度方便企业办理事务。

三要建立亲清政商关系,要把企业的事当做自己的事,设身处地的为企业着想,真心实意的为企业办事,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特别是在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时,既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又要敢担当,敢负责。同企业关系要清,界线要明,服务要优。

四要建立部门之间互联互通机制,基层要向上级部门反映实情,上级部门出台政策前,要先调研,使出台的政策接地气,便操作,增强政策的稳定性、严肃性。要打破部门之间、部门与镇之间数据资料壁垒,实现数据资料共享,防止向企业重复索要数据资料,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二、转变职能优化服务,着力解决发展瓶颈。一是水、电、气、暖等主管部门,要建立报装时限、报装环节、报装费用三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积极探索建立水、电、气、暖等资源要素议价机制。针对我县燃气需要量大面广的实际,引进新的燃气公司,打破燃气供给垄断局面,推动形成价格竞争机制,降低企业运行成本。土地主管部门,要加强与省市联系,争取更多的土地指标,同时要结合实际,通过调整规划、调整指标,解决企业急需用地问题。加快产业园区建设。依托现有生物制药企业,在县城以南规划建设生物制药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建设,环评、安评等手续统一办理,降低企业生产、运行成本。下功夫解决蔡家坡东四路、东六路涵洞积水、渭河河堤路与创业路衔接等问题,为企业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要搭建人才交流平台,加强与大专院校、大中城市人才市场联系,建立人才供需信息互联互通机制,为企业招聘人才创造条件。出台企业招聘高端人才鼓励激励政策,对招聘的高端人才在住房、养老、医疗、子女教育等方面给予优惠。

三要加强与金融机构沟通联系,支持金融机构拓展服务产品,降低门槛,减少环节,优化服务,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便捷高效融资服务,满足中小微企业“短、小、频、急”的需求。要立足我县实际,加快建设县级融资担保机构,破解担保难问题。学习借鉴发达地区经验,深化银行与税务部门合作,探索建立“银税互动”融资机制,将企业的纳税信用、纳税贡献转化为有价值的融资成本,解决诚信纳税企业缺抵押、少担保、难以获得银行金融支持的难题。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加大对县外其他融资机构联系,力争更多的融资机构落户x,为企业融资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要建立诚信政府,以构建法治政府为目标,建立廉洁、高效、务实、守信政府,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履行承诺。对在招商引资中承诺事项进行集中清理、集中督办,维护政府形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三、完善监管工作机制,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一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压减自由载量权,减少检查频次,积极推行联合执法,不断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努力打造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的事中事后监管新模式。

二要继续推进涉企收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健全完善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切实做到“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最大限度减轻企业负担,维护企业利益。加大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认知度,努力形成“维护营商环境为荣,损害营商环境为耻”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要加大效能督查力度,从严查处庸、懒、散和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以及吃、拿、卡、要等行为。

调研汇总问题与建议篇五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1.1饮用水水质超标问题。

由于无序的资源开发使许多地区水源遭到严重的破坏,水源枯竭,水质变差,矿物质增多。部分水源由于长期受腐生植物的浸泡,微生物远远超出了饮用水卫生标准,加之大面积种植橡胶、茶叶及经济作物,我市不仅是坝区连山区也大量的施用农药、化肥等,因此造成我市各乡镇的水源总磷、氨氮、高锰酸盐指数严重超标,地表水和地下水均受到严重污染。

1.2水源保证率、用水量的问题。

当前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是水资源短缺。由于受资金的制约,农村供水工程普遍标准低,缺乏水处理设施,饮水水量和水质没有保证,供水保证率低,遇到连续干旱就会重新出现饮水困难。近几年来,虽然农村经济得到发展,温饱问题已基本解决,居住、电力、交通等条件已逐步得到改善,生活水平普遍提高,但农村饮水设施建设基本停留在较低水平,明显滞后于其他基础设施建设。

1.3工程技术问题。

1.3.1饮水工程缺乏科学规划。

目前农村饮水安全面临的技术问题主要是缺乏科学的统筹规划。在工程建设上并没有综合考虑水资源开发、环境保护、村镇建设等诸多因素,工程建设仅局限于解决短期饮水困难问题,缺乏区域性的统一筹划,供水规模普遍偏小,用水成本普遍偏高。

1.3.2水资源信息资料缺乏。

在工程建设中,地方上往往缺乏水文、地质方面的相关资料,建井的随意很大,只凭着经验确定井位,因此出现了许多报废工程,造成了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浪费。

调研汇总问题与建议篇六

提供一篇。

调研报告。

为您提供帮助!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体现了党和国家解决“三农”问题的决心和信心。无论是从农业贷款投放规模,还是营业网点的设立,支持“三农”发展的重担责无旁贷的落在了信用社的肩上,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在支持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农村社会稳定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由于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信贷支农工作问题比较突出,影响了“三农”问题的解决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进程。

(一)从社会环境看。

1.农业投入不足,难以满足农业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党和国家十分重视农业的发展,拿出了一定数量的资金支持农业,但财政支农支出占国家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呈现不稳定并有相对下降趋势,尤其是县乡财力十分困难,对农业的投入不足,更加剧了农业资金缺短的状况。

2、农村信用环境差。由于宣传不到位,认识上出现偏差,以至有的农民错误地将农业贷款看成扶贫救济款,盲目申贷、张冠李“贷”,直接影响到农业贷款的发放、使用与回收。由于农村信用环境差,农户信用意识淡薄,农业科技含量低,农民收入不稳定,支农贷款风险高,信用社存在普遍的“惧贷”、“惜贷”心理,有富余资金不愿投放。由于金融、法律意识差,甚至恶意逃废金融债务,造成信用社的部分贷款被“悬空”,信贷资金的周转速度逐年减慢,交易成本偏高,严重降低了农村信用社信贷资金的使用效益,也制约了农村信用社信贷支农资金的投放力度。赖债现象还在一些农户中存在,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信用社信贷支农工作的积极性。

4、农业贷款受政策性因素多。目前,农村信用社是地方性金融机构,在一定程度上,农业贷款的发放受到行政干预。比如禽流感、雪灾等,农村信用社在政府部门的督促下,给予了大力支持,禽流感过后,由于政府扶持和信用社的信贷支持,禽业发展迅速恢复,截至2019年末北镇地区的禽类养殖量已达4000万羽,比禽流感前养殖量2500万羽增加了1500万羽,造成蛋鸡产品市场过剩,价格低廉,加之饲料涨价及养殖成本的增加,导致养殖蛋鸡风险加大。

(二)从农村信用社内部看。

1、对信贷支农工作认识不足。部分信用社工作人员没有充分认识到农村信用社信贷支农工作的重要性,认为农业贷款风险大,工作任务重,投入的人力、精力多,效益却没有投向工矿企业来得快,来得明显,对信贷支农工作缺乏热情,信贷支农的主动性不够。

2、信贷支农资金不足。当前,县域金融市场的基本现状是各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农村信用社等机构分争社会资金。除农村信用社外,其他机构吸收的资金绝大部分流出县域及农业产业之外,农村资金匮乏,单凭信用社的资金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农村信贷资金的需要。

3、农村信用社信贷人员素质难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目前信用社信贷员普遍偏少,据查,一个信用社一般有信贷员2—3名,一个镇有十多个行政村,一个信贷员要负责好几个行政村几千户农民,加上信贷日常工作,实在忙不过来。同时,为防范风险,信贷员不仅要懂得贷款知识,还要懂一些科学知识,对种殖业、养殖业、企业管理、农村产业政策,整个市场行情等等都要了解。这就对信贷员的素质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4、信用社的内控机制制约了信贷支农。贷款作为一种商业行为,它是以安全为起点的,但农业贷款由于其自身的特殊性,存在着自然风险大,比较效益差的特点,而目前农村信用社对农贷的考核有不尽合理的地方,这给信贷员造成了一定的心理压力,惧贷恐贷思想还一定程度存在。

1、进一步提高对信贷支农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农村信用社广大干部职工要进一步端正经营思想,切实增强做好信贷支农工作的紧迫感和主动性,因地制宜地制定信贷支农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支持力度。

2、改善支农投资环境,解决农民贷款供求问题。农村信用社要从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大局出发,紧密联系现阶段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健全和完善支农政策措施,千方百计扩大对农业投资力度,把工作重心真正转移到服务“三农”上来。一是要把信用社牢牢定位于服务农村、立足农业、支持农民,优先保证农户种养及相关的加工、服务业的合理资金需要。并在此基础上,加大对农民消费信贷和农村工商业的扶持力度;二是完善授权授信制度。依据各地经济状况、信用环境和信用社的管理水平及资金实力,采取有区别的贷款额度调控措施,有针对性的适度提高贷款限额;三是实行贷款增量考核,将农户贷款增量纳入年度考核指标,对信贷人员实行业绩考核,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多放多奖;四是制定科学的责任追究制度,注意区分违规放款、决策失误、自然灾害和市场变化等不同情况,确定相应的责任标准,充分调动农业贷款投入的积极性。

3、政府对农村信用社支农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努力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农业贷款的管理工作,离不开地方党政的支持。各级政府应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信用的综合治理,切实改善社会信用,共同维护金融债权,提高农民信用意识,同时依法打击恶意逃废债务的行为。加大宣传力度,发挥舆论导向,在全社会范围内大力提倡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努力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4、合理安排信贷资金,突出支持重点。农村信用社资金要取之于农,用之于农。在信贷资金投向上要体现“三优先”:农户贷款优先、社员贷款优先、农业贷款优先。具体说一是要保证农民种植粮棉油的生产费用需要。二是要积极引导和支持农民加快产业和产品结构调整,着力支持优化品种,优化品质,优化布局.提高产品质量的加工转化,支持农户多种经营。三是要结合农业结构调整,择优支持以本地区资源为依托,产品有销路,还款有保障的,以公司带农户为主要形式的产供销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经营,实现龙头带基地,基地联农户的良性循环,推动农业产业化市场化。

5、进一步完善贷款方式,提高为农服务水平。农村信用社要适应农民对信贷资金需求额度逐渐加大的形势变化,不断总结小额信用贷款的经验,在加强风险防范的前提下,适当提高信用贷款的额度,对不同的信用等级农户核定不同的信用贷款额度,最高可达10万元,同时要按照灵活、方便、安全的原则,完善农产联保贷款方式,扩大农户联保贷款的范围。在贷款期限上,要合理确定支农贷款使用期限;在经营方式上,由以往的“坐等放贷”转变为“主动营销”;在工作作风上,农村信用社信贷员要发扬“背包银行”精神,坚持走出社门,访农民家,知农民情,助农致富。从根本上扭转农民“贷款难”问题,使农村信用社真正成为服务“三农”的主力军。

6、建立科学的信贷风险防范体系,解决农村信用社支农服务的管理困境。一是切实强化对支农贷款的管理和监督。首先要健全农户贷款档案,各类管理台账、卡片,要规范统计口径,定期复核台账、卡片内容,确保信贷信息真实全面,并逐步将档案台账实行计算机操作管理,实现客户档案动态管理。其次是探索实行贷款公示制,将信用社的贷款条件,贷款对象,贷款利率,贷款程序公示于众,以程序的公开保证贷款管理的公正。再次就是转变工作作风,要规范信贷人员深入农户调查的次数、比例及内容,加强信贷调查,及时掌握农户真实的基本情况。三是建立有效风险防范体系。农村信用社要深入研究信贷支农风险的特点和表现形式,借鉴先进的信贷风险评级方法,建立适合产业化特点和自身情况的科学有效的信贷风险防范体系。四是规范贷款责任认定。责任追究和认定要建立一个合理的综合性指标,对不良贷款数量、占比等各种情况综合考虑,同时增加对信贷人员的奖励条款,对信贷投放效果好、质量高的信贷人员实行奖励政策,达到既控制违规贷款,最大限度地减少信贷资产风险,又有效地支持“三农”的目的.

7、进一步优化农村信用社的信贷支农环境。一是针对高投入、高风险特点,建议地方政府牵头建立支持“三农”发展担保机构和担保基金,为“三农”发展提供系统的金融和非金融服务,为农村信用社发放“三农”贷款提供担保,降低产业化龙头企业、重点大户的融资难度和融资成本,为农村信用社支持产业化发展创造更有利的条件。二是政府要加强对信用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要本着信用社经营自主的原则,减少对信用社不适当的行政干预,加大对信用社依法维护债权工作的支持力度。三是建立高质量的信用环境,广泛开展创建信用村(镇)活动,通过加强宣传,建立农户信用评级机制等方式,强化农产的信用意识,规范其信用行为,为信用社支农服务创造良好宽松的外部环境。

调研汇总问题与建议篇七

区法院近三年受理案件为研究对象。

随着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社会公众权利意识日益增长,对政府行政管理透明度和社会公众知情权保护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出台,从法治的层面为社会公众获取信息提供了依据与途径。在《条例》逐渐被广泛熟知后,社会公众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猛增,如何正确审理此类案件也成为行政审判的工作重点之一。

2012。

年,

2

件;

2013。

年全年的受理数上升为。

3

件,同上年相比增长。

50%。

;但。

2014。

年,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呈现出猛增的态势,截止。

7

月底,受理案件数已达到。

28。

件,增幅达到。

8

倍以上。

2012。

区法院受理首例案件以来,该类案件数量逐年上升,且在。

2014。

年呈现出了井喷态势。案件当前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2012。

1

2014。

7

区法院受理的。

33。

件政府信息公开案件中,诉行政机关不公开决定的案件为。

28。

件,占总数的。

84.85。

%。

就原告提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内容来看,该。

33。

25。

件,占比达到了。

75.76%。

此外,食品安全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案件有。

4

件,占比为。

12.12%。

环保、司法、物价、行政机关收支情况等其他信息公开案件有。

4

件,占比。

12.12%。

从案件裁判情况来看,该。

33。

件案件除。

1

件因当事人未经许可中途退庭被裁定撤诉外,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为。

26。

件,占案件总数的。

78.79%。

;判决撤销的为。

5

件,占案件总数的。

15.16%。

;判决行政机关进行答复的。

1

件,占案件总数的。

3.03%。

综合来看,行政机关的败诉率为。

18.19%。

驳回诉讼请求的理由主要有:行政行为事实清楚、程序合法;申请的政府信息非原告的生产、生活和科研需要;原告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原告无法证明被告保存有该信息撤销的理由主要有:程序违法或存在瑕疵;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未引用法律条文;主体错误;答非所问。

在政府信息公开案件中,部分当事人,特别是涉及农村土地征收的当事人,为达到其他目的,向多个行政机关反复提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以获得相应的证据或依据,在得不到满意答复甚至在行政机关已将其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予以公开的情况下,反复提起多起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导致滥诉。审理中还发现,不同当事人(常常是同一征地区域的居民)分别就同一信息向行政机关提出公开申请,行政机关分别作出公开或不公开决定之后,其又分别提起诉讼,虽然法院对其中一个进行了审理和裁判,但因为是不同的当事人对同样的答复提起诉讼,又不适用“一事不再理”原则,因此法院不得不对同样的答复反复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判,浪费诉讼资源。

区法院受理了一起要求公开。

1995。

年征地中安置人员名单的政府信息。三是除单纯基于生产、生活或科研需要提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社会公众外,还出现了部分社会公众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途径从而达到获得证据材料、要挟行政机关以实现自身利益的情形。

1

保护个人隐私和兼顾公共利益存在冲突,法院审理的“度”较难把握。

当前,

区法院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案件中大多数涉及土地征收中的信息,尤其是出现了要求公开征地补偿时每家每户发放补偿款的金额等信息,政府部门一般以涉及第三人隐私为由不予公开,申请人不服而诉至法院。从保护公共利益来讲,公开了每户的补偿情况更有利于维护申请人的知情权,使其能够了解到是否得到了公平合理的补偿;但从保护个人隐私来讲,社会公众的个人财产属于个人隐私,如果公开了则必然侵犯社会公众的隐私权。在实践中,如果法院更多倾向于保护个人隐私而对信息不公开,则申请人更加会认为在征收过程中存在非法行为,进一步怀疑征收过程的合法性,甚至认为法院徇私枉法,导致与法院的对抗情绪加剧;但如更多倾向于兼顾公共利益,法院判决行政机关予以公开,又必然侵犯到一部分被征收人的隐私,同样会导致不满情绪,甚至提起诉讼。

2

在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案件中,法院审查方式存在瑕疵,不能有效保护涉密内容。

从我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的规定来看,我国对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案件实行的是“不公开审理原则”,此处的不公开仅针对当事人之外的人不公开。而由于政府信息公开诉讼的特殊性,行政机关在法庭上对于其拒绝公开相关文件的举证通常会导致双方所争议文件的内容在举证过程中被泄漏并为相对方所知晓,从而使原告在法院作出裁判前便可能获悉所欲知晓的相关政府信息,此种“泄露”不但会使该诉讼的继续进行失去意义,同时还有可能因该信息的不当公开而损坏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以我院审理的一起原告向被告举报商家涉嫌价格欺诈,被告调查处理后作出告知书,原告不服而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中,原告同时提起了两个诉讼,一个是要求撤销告知书的物价行政处罚诉讼,另一个是要求被告公开调查处理过程中收集到的相关资料的政府信息公开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即出现以下问题,即因调查中收集到的资料涉及商业秘密被告不应公开,但被告要证明其调查处理进行的合法性则必须向法庭举证其调查收集的资料,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告所举的证据原告可以查看和复印,如此商业秘密就会泄露给原告,由此导致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左右为难。

1

对“三需要”

的审查程度存在差异。

《条例》中对行政机关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进行了列举,但对于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条例》只在第十三条规定了社会公众、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根据“三需要”提出申请。行政机关认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对申请人申请公开与本人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的政府信息,可以不予提供,因此在审查是否应当公开信息时,应严格审查“三需要”与信息的关联性,申请人应提供相应证据证明,申请人证据不足则不予公开;而法院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第六款的规定,对原告“三需要”的审查为从宽原则,即只要原告作出合理的说明即可,行政机关若以此为由决定不公开则会承担败诉风险。行政机关和法院对审查程度理解的差异,也直接导致在法院判决行政机关败诉后行政机关不服而上诉。

2

在答复主体的认识上存在分歧。

实践中对于向政府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府在答复过程中,从答复文书的盖章来看,答复主体有政府、政府法制办、政府政务中心、政府信息处理中心、政府行政效能办公室等,这些机构部门有的有独立的组织机构代码,有的则没有。法院认为申请人既然是向政府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那么作出答复的机构也只能是政府,在答复文书上的印章只能是政府的印章,以其他主体作为答复机构不符合规定;但政府认为根据《条例》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政府的办公厅(室)或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申请人进行答复。对答复主体认识上的分歧,导致法院判决撤销政府答复并要求重新作出行政行为时政府产生抵触情绪。

由于土地征收本身牵涉面广、涉及人数多,一旦针对土地征收过程中的问题提起诉讼,利益相关的被征收人都会参与,导致原告人数众多,且由于征地过程中部分被征收人与政府的矛盾比较尖锐,进入诉讼后在思想中又存在法院是政府一个部门的错误认识,与法院的对立情绪严重;从审判实践来看,被征收人提起涉及土地征收的政府信息公开诉讼,获取政府信息只是其为解决土地征收补偿等其他问题而获得证据材料的一个过程性行为,如果判决败诉使其未能获得相关材料会对下一步提出利益诉求产生实质性影响,从而导致原告的对立情绪升级,带来一定的维稳压力。

三、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诉讼的对策。

1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立法。

《条例》赋予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知情权这一宪政权利,是一部重要的行政法规。但作为一部行政法规,由《条例》规定如此重大的制度,其立法的权威性不足,特别是与《保守国家秘密法》、《档案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物权法》等难以有机衔接,当其遇到与有关法律抵触情况时,也就只能让步;且由于政府准备不足,《条例》本身需要明确的问题很多,相关规定的可操作性不强等,均导致《条例》实施的效果大打折扣。此外,当前信息公开的范围仅仅局限于政府信息公开范畴,也不足以全面维护公众的知情权,因此,笔者认为制定一部涉及全领域的《信息公开法》非常有必要,不仅可以使当前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落到实处,也可以更广泛地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针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案件审查方式上的瑕疵,在程序上应当确定“不公开审查”原则,即是指法官在案件当事人不在场的情形下所享有的不让原告查阅而仅由法官自己审查,从而作出是否应当公开政府信息的决断。

2

建议最高院发布指导性案例。

就促进信息公开诉讼实践发展而言,怎样在仅有国务院《条例》和少数地方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对信息公开诉讼作出简略规定的情况下,更好地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监督行政机关权力行使,以增强其对信息公开制度的司法保障实效,不断提高审判水平,是司法实践目前面临的突出问题之一笔者认为,在当前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形势下,以案例指导制度来推进信息公开,指导对新兴的信息公开诉讼案件的裁判,是一个绝佳的选择而且,最高人民法院最近发布了

2013。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诉讼的十大案例,对政府信息公开诉讼中的部分重要问题以案例的方式进行了明确,如其中杨政权诉山东省肥城市城市房产管理局一案中对如何兼顾公共利益和个人隐私提供了“度”的把握标准,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对于法院和行政机关在部分问题上认识不一致甚至分歧的问题,建议召开高级别的会议,通过会议纪要或其他方式统一认识,以便于行政机关的实际操作,也能使法院在裁判后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如对于“三需要”审查标准的问题,可以将“三需要”与申请认定申请内容综合考虑,申请人只需要提交能够合理说明“三需要”的证据即可;如对于答复主体认识上的分歧,可以明确只有政府办公厅(室)才能以自己的名义代表政府予以答复。此外,在基层法院和政府之间也要进一步深化良性互动,对于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突出问题和新问题应互相交流,统一法律适用标准。

鉴于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多集中于征地拆迁类而原告情绪普遍较为激烈的现状,切实化解诉讼中的维稳风险很有必要。一是前期做协调工作,尽量通过庭外和解解决问题。涉及征地拆迁类的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其根源在于对征地拆迁的不满,通过政府信息公开诉讼的目的也是要以此获得证据材料或向行政机关施压,以达到自身的目的。因此,对于此类案件,笔者建议尽量通过协调的方式,在法庭之外解决申请人的合理诉求。二是加强安保维稳工作,确保庭审和宣判的顺利进行。对于不能在庭外化解的矛盾纠纷,法院应当尽快开庭审理,同时在开庭前要做好相应的庭审准备,对于可能出现的情况提前预防,防止不稳定事情发生;在宣判时,尤其是对于可能要判决败诉的案件,要做好对原告的释明工作,促进原告息诉罢访。

当前,政府信息公开案件数量的不断增长,反映出行政机关和社会公众对《条例》的不适应性,法院作为中立的司法审判机关应当积极延伸审判职能,着力构建政府信息公开的互动环境,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一是着力转变行政机关的思想观念。总体观念上要真正从“不公开为原则,公开为例外”,转到“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上来。法院通过强化行政审判职能,切实推动行政机关真正将政府信息从独享资源转到社会大众的共享资源上来。二是着力转变行政机关的公开途径。要遵循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促使行政机关进一步加强软、硬件建设。逐步扩大主动公开的信息量,减少申请公开的信息量,努力节约行政和司法资源。三是着力加强释法工作。努力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知识水平,形成权利与义务并重的现代法律意识,引导其依法申请信息公开,避免出现滥诉的情形。

调研汇总问题与建议篇八

法院调解,又称诉讼调解,是指民事案件在人民法院审判组织主持下,诉讼当事人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以终结诉讼活动的一种结案方式,近年来,资源法院不断强化调解意识,创新调解工作方法,积极构建民事诉讼调解运行的新机制,取得了上诉率、申诉率低和上访缠诉率持续下降,生效法律裁判自动履行率不断提高的效果,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政治的有机统一。但在实际工作中亦发现不少问题。认真总结经验,研究解决问题,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调解工作,更好地发挥其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作用,成为摆正我们面前的重要问题。为此,笔者通过对资源县人民法院近年来所审结案件的调查发现,当前民商事调解工作开展的总体情况良好,但也存在着影响制约调解工作有效开展的一些因素,有的问题出在法院自身,有的属于当事人和律师的问题,有的则属于法律问题。

(一)、法院方面存在的问题。

1、受上级法院对基层法院当庭宣判率和同期结案率等指标考核的影响,为了提高考核分数,对案情简单、当事人争议不大的案件,一般都采取了一次开庭并当庭宣判,这在客观上制约了调解率的提高。同样为了提高结案率,往往造成年底突击结案,由于时间短,一般不愿过多调解,也会造成调解率的下降。

2、调审主体合一,调解对人员、时间的需求与人员少、办案任务重之间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调解工作的深入,影响了调解率的提高。根据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实践,一方面调解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另一方面,民事审判法官人员少,案件数量多,审判任务重,大多时间用于开庭审理。对于事实较清案件,判决远比调解节约时间,因而造成了部分可调解案件因为没有时间和精力而采取了判决的方式。

3、对诉讼调解存在认识上的偏差。有的法官仅把调解当做回避办案风险的手段,对案件处理把握得准的案件,不愿花时间去做调解工作,遇到把握不准的案件时才想方设法进行调解,对调解工作有功利性倾向;有的法官认为判决更能体现法律的严肃性,而调解弱化了法律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滋生了惰性;有的法官认识不到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以“判决结案”为荣,认为优秀的判决可以体现自己的法律水平及庭审能力。

4、对调解工作程序的规范不够完善,没有一套较为系统的调解工作规程。法官在调解方面随意性较大,缺乏一定的监督。有的案件调解需要花费很大的功夫,需要反反复复做工作,有的法官宁可判决结案,不愿意多花时间调解。例如,同样同类的案件,有的法官调解结案,有的则是判决结案。有的以拖压调、强行调解甚至“以判压调”,迫使一方当事人放弃部分权利;解释宣传法律不够透彻,或故意曲解法律,哄骗当事人接受调解结果;主持调解行为不规范,引起当事人反感而不愿接受调解;调解书制作不够规范,主文表述不够严谨。

5、缺乏调解方法和技巧。有的法官对调解工作存在畏难思想,不愿做也不想做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有的满足于“和稀泥”式的'调解方法,缺乏对调解技能和调解艺术的总体把握;有的法官在高强度的任务压力和快节奏的审判流程下,找不到头绪,调解效率低下,有的案子甚至久调不决;一些年轻法官,学历高但社会经验不足,调解能力相对较低。

7、调解程序的简约化与调解书制作方式的复杂化不相适应。我国的诉讼调解,从程序设计上就有便捷、简约的特点,特别是《调解规定》的出台,从调解的时段、调解的期限等方面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加宽松的条件。然而在司法实践中,调解书起草完毕后,要经过庭室负责人签发,方可交付打印、再加盖法院印章,才可交付送达。因此,无法做到就地调解,就地送达,当庭调解,当庭送达。调解书制作方式的慢节奏,与调解程序简约化的目的是不相适应的。

(二)、当事人和代理人方面存在的问题。

1、当事人“恶意调解”。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隐瞒事实,到法院走程序,欺骗审判人员,得到合法的调解书,以此转移财产,规避法律责任,获取非法利益,损害了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及集体、国家的利益;一些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一再要求对方当事人让步,对方作出让步并达成调解协议后,在执行阶段却拒不履行或消极履行调解书规定的义务,使对方当事人合法权益遭到损害;有些当事人利用调解恶意处分他人财产;一些当事人将调解作为缓兵之计,进行资产转移。

2、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当前社会诚信度不高,一些当事人缺乏诚信意识,达成调解后并不自动履行,一些案件仍需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导致人们对于诉讼调解的信赖度下降。

3、当事人下落不明或拒不到庭造成调解工作客观上无法开展。当前人员流动性大,被告难找,送达难、被告到庭率低的问题较为突出,以我院为例,每年需要公告送达的案件约占8%左右,此类案件的存在,使调解工作无法有效展开,影响了调解率;部分当事人虽然送达,但对诉讼消极应付,拒不到庭,案件缺席审理数量有逐年增加的趋势,被告到庭率低造成调解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4、部分案件当事人因自身需要不要调解书而要求法院判决。如我院受理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伤害赔偿纠纷,有的车辆因入了保险,而保险公司要求理赔必须使用法院的判决书,造成当事人即使协商同意,也只能使用判决的形式结案。

5、婚姻案件越来越多。审判实践表明,婚姻案件的调解结案率在各种类型案件中,调解难度最大,调解率最低,婚姻案件的增多影响了案件的整体调解结案率。

此外,随着改革向纵深发展,当前社会矛盾日益复杂化,致使调解难度增大;当事人权力意识增强,不愿让步调解;部分案件律师“架讼”,致使调解难度增大;一些当事人由于对法院和法官缺乏信任,或者认为基层法院司法水平不高而不愿接受调解,希望判决后上诉获得二审法院的看法等原因,亦使调解难度加大。

(三)、民事调解工作司法解释施行中遇到的问题。

民事调解工作司法解释扩大了诉讼调解的框架,拓宽了诉讼调解的通道,简化并进一步规范了诉讼调解的程序,提高了诉讼调解的合法有效性。但在适用过程中,尚存在如下几个较为突出的问题:一是法院还未能充分运用该规定中的方法和措施,如委托调解、协助调解等手段运用不够广泛,缺乏必要的实践。二是协助调解力量难以真正到位。主要问题是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或者与案件一定联系的组织和个人较难邀请到,即使邀请到了,如果调解不成功,相关人员的差旅补助等费用当事人也不愿承担。三是民事调解工作司法解释中的一些规定有待进一步明确。如答辩前调解在调解期限届满后经当事人同意延长期限不计入审限的规定,其操作性有待斟酌,是否要制作笔录并明确告知调解期限不计入审限,调解期限是否需要设定一个合理的期限,又如调解协议担保人的地位列明问题,当事人对诉讼费用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人民法院决定诉讼费的承担比例是否有一定的原则可循问题,等等。四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实施中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也影响了调解工作的开展和调解效果。如规定中规定:当事人申请庭外和解的期间不计入审限。这样,一旦进入了调解程序,当事人要求和解的,因不影响其办案期限,法官就不再积极促成和解,使得个案的办案期限相对变长,影响了办案效率。

调研汇总问题与建议篇九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按照xxx组织部的相关要求,局xx科积极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在充分调查、科学分析、对标先进、学习经验的基础上,对当前干部队伍基本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了基本了解,对新时期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性有了新的认识,对下一步如何加强xxxx局干部队伍建设有了一个初步的建议与对策。

(一)机构设置。

局内设x个股室,分别为:。同时下辖xx个事业单位,分别为:。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二)人员情况。

全局目前共有编制xx名,其中行政编制xx名,事业编制xx名,在编在岗干部职工xx人,其中男xx人,女xx人。

干部学历情况:研究生学历xx人,本科xx人,大专xx人,中专以下1xx人。

(三)队伍突出特点和建设总体成效。一是整体素质日趋提高,特别是在政治思想建设、知识更新和专业技能培训方面成效明显。二是服务水平不断提升。能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统计服务职能,提升服务水平。三是干部作风总体向好。能够求真务实,勤政廉政,没有出现重大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发生。

由于xxx工作政策性强,xxx、xxx、xxxx、等工作联系紧密,内容复杂,致使xxx局在机构设置及队伍建设方面仍有一些问题,距离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队伍结构不尽合理。至3月底,市场局名职工中,40岁以下的人,占13.3%;40-50岁人,占66.7%;50岁以上人,占20%,平均年龄为周岁。因xxx工作的专业性和繁琐性,近两年,通过公务员招聘、调入等方式招入名比较年轻的人员,但是相对统计业务不够熟悉,暂时不能成为xxx工作中的业务骨干力量,至目前已出现年龄老化现象、青黄不接的问题已日趋严重。

(二)干部素质参差不齐。大部分干部的业务技能已不能适应新政策、新环境的需要。现部分工作人员年龄较大,学习接受能力不强、工作责任心有所下降,严重影响工作效率。

(二)干部学习培训不到位。相关培训学习针对性不强,容易大而化之,陷入形式主义,不能充分结合当前市场监管工作实际,无法解决现实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难以起到提升自我的作用。另外,所办培训多为单一业务培训,复合型交叉型培训较少,培训内容也较为简单。工作人员的专业政策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都有所欠缺,难以适应xxx事业发展的需要。

三、建议与对策。

面对存在的问题,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干部队伍建设任重而道远。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原则,全面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能力建设,为保障民生,服务民生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

(一)把思想建设贯穿干部队伍建设的始终。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进一步深化学政策、学理论、学业务、学做事、学做人的各项活动。从全县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解决对策办法,将具体措施落实到工作中,全面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推动各项工作向更高层次迈进。

(二)把能力建设贯穿干部队伍建设的始终。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部署,制定出台符合xxx系统干部队伍发展需要的干部管理制度,提高xxx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学习力、创造力、发展力和服务力,增强放眼全局、把握全局、服从全局、服务全局的意识和本领。要更注重年轻干部的教育培养,为xxx事业全面发展贮备力量,再做新贡献。

(三)要把机制建设贯穿干部队伍建设的始终。按照严格“入口”,畅通“出口”的要求,建立系统内干部交流制度,使我局干部能进能出,保持干部队伍的活力。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建立竞争择优机制,采取平等竞争、严格考察、择优选择的办法,在系统内部实行竞争上岗,创新干部选任方式,从严管理干部。要建立监督约束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考核制度、惩戒制度等制度,形成对干部严格监督的制度保障。

调研汇总问题与建议篇十

工业园区调研报告存在问题建议一、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园区总体规模偏小,集约化程度不够高。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因低成本开发建设,入驻工业企业有限,现有入驻企业因所建商铺权属变更、管理粗放等原因归类不够规范,且于x年将部分工业用地规划做了调整,与成链闭环发展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还有一定差距,园区经济发展特色不明显,短期内难以改观。x工业园区入驻企业相对较多,用地相对集约,但入驻工业企业效益不佳,如煜兴建材已濒临破产。

(二)缺乏统一的科学规划,专业配套能力不够强。过去在招商引资的时候,不管是不是同一类产品,同一类企业都往园区里装。致使园区不能做到专业配套,不能做到同类产品集中、集聚和集群化发展。

(三)园区定位不够规范,产业结构特色不明显。同质化现象较为严重。如x工业园区基本上都是以建筑建材等传统经济为主,没有形成优势产业,发挥较好的带动效应。

(四)园区建设投资偏低,基础设施滞后。现有园区已不足以承载更多的工业企业入住,急需对x工业园区和循环经济产业园区进行二期建设。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进一步明确全县工业发展思路,把握目标定位,在提高增量、扩大规模、提升速度上下功夫,打造结构合理、特色突出、产业集聚的工业体系,做到产业链条化、经济园区化。

二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引好的企业入驻园区,从量到质有明显的提升。

三是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和发展现状,就x工业园区和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择一进行二期建设。通过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实行较为优惠的政策支持,创造良好的建设发展条件,实现项目、资金、技术、人才的聚集效应和规模发展,打造具有充分活力、相对独立和完整的工业企业群体,形成对我县经济发展具有突出推动作用的集中区域。目前,我局已聘请专业机构,正在加紧开展园区建设详规编制、园区建设项目申报等前期工作。

四是加强内部管理,引进培养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企业,坚持生产生活生态有机融合,优化园区功能布局,腾笼换鸟,为延伸产业链条、大项目落地和科技孵化提供空间支持。

调研汇总问题与建议篇十一

本文阐述了当前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提出加强农技推广工作的建议与对策,对促进农技推广工作的开展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在生产水平相对较低,对自然因素依赖较强的情况下,农业的发展,必须依靠科技突破资源和环境约束,实现持续稳定的发展。近年来,农业生产连获丰收,并不是连年风调雨顺,而是科学技术在这里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要把先进的科学技术确实应用于农业经济的生产实际,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仅依靠以科研教学为主的科研部门和农业院校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主要还是依靠与农民联系密切、熟知生产实际,具有较强专业知识和吃苦耐劳精神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者。农业技术推广是农业科学技术转化为农业现实生产力的桥梁和纽带,是加快社会卞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生产力发展的最有效措施。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为农业现代化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完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对于进一步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战略性调整,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村经济,实现农业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调研汇总问题与建议篇十二

按照省院和市委的安排,现将一年来履行岗位职责等情况报告如下,请各位领导评议。

20xx年,在省院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zf、政协和以社会各届的监督和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检察长会议和市委全会精神,全面深化队伍、作风、业务、保障和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履行自身职责。

一、坚持谋全局利长远,履行好抓班子带队伍职责。

一是抓好两级院领导班子建设。充分发挥省院“以上看下“和”以下看上”机制在班子建设上的作用,明确了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为以上看下标准,细化两级院班子成员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建立以评价市院、反馈意见为主要内容的“以下看上”常态机制,定期组织基层班子成员对市院中层以上干部进行封闭式测评,对检察长信箱400余条留言分类梳理,提供了服务基层的思路和途径,以集体的智慧履行班子建设职责。

二是抓好梯次人才队伍建设。树立在实干、实绩上培育人才导向。通过重大案件全员选拔、鼓励自荐发现挖掘人才,角色互换的实践方式培育人才,只要有一技专长就提供发挥作用的平台来锻炼人才,招录遴选急需人才等方式,全市队伍形成持续发展的梯次结构:年龄结构上,50岁以上、49—35岁、34岁以下干警比例分别为29.4%、40.6%、30%;知识结构上,具有硕士、学士学位115人;专业结构上,法学、计算机、文检、司法会计、法医、中文等持续加强,电子数据、心理测试等从无到有逐步强化。

三是抓好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在资金使用上,由使用部门、计财部门、监察部门和市审计局形成一致意见后,各部门负责人列席检察长办公会议对采购和资金支出做出决定,并对全体干警进行公示。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对每一位干警的使用注重本人政治信念、群众评价、部门和主管领导意见,综合各方面信息反馈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在业务工作上,对于重大疑难问题珍视每位办案同志提出的事实论证、证据分析和法律依据,综合民主意见作出法律决策。

二、坚持多措并举,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职责。

一是以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推进落实“两个责任”及“一岗双责”。把两个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作为落实“两个责任”及“一岗双责”的重要载体,市院班子共查找“四风”问题20个,我本人查找19个,班子成员查找127个,扎实进行整改。以解决问题为导向,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调研,帮助解决“两个责任”及“一岗双责”方面问题56个。纪检监察部门工作重心转换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调查案件11件13人,警示谈话9人。深化预防警示,组织市院中层以上干部、基层院检察长到省廉政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

二是多措并举纠正”四风”和执法作风问题。严格落实八小时以外生活圈管理规定,实行重点岗位人员到公共场所就餐等个人行为报告制度。巡视监督回访案件当事人、随机暗访群众,实现巡视监督全覆盖。督察部门检务督察、对口部门业务督察、基层院相互督察,实名通报152个问题。精简会议和文件简报,除必须召开的工作会议外,一律采取视频或网上传输等方式安排部署工作。从个人情况看,“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按照上级规定执行,没有出国、出境情况,没有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已按要求进行了整改,自觉主动接受党内外部监督。

三是以制度保障和检务公开推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检务公开试点为途径,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和“一案双查”制度,层层传导压力。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检务公开等工作有机结合,实现外部监督途径。两级院公开重大工作部署等601项,公开案件程序信息763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03条,公开法律文书311份,“检察开放日”活动延伸至基层院,各届代表评议检察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22次276人次,电视台播放院内干警自主拍摄预防题材微电影《如果》6次。

三、坚持抓业务提质量,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

一是深化业务培训。采取走出去学、请进来教、实践中练、阶段性考、精英中带等方式,多渠道提高业务素质。选派业务骨干外出学习90人次。在省院政治部支持下,以检察官学院分院为平台邀请省院部门专业人才及省外学者进行专题辅导,充分发挥省院挂职干部敏刚同志专业优势,由其带领将其自身知识及外派业务骨干所学知识转授给全市干警。与北京大学法制信息中心联合开发法律知识资源平台,建成4个检索系统,涵盖法律法规、司法案例、裁判文书、法学文章、法学教程等资料264万件。以市院为主导,基层干警带着本院案卷、问题到市院对口部门工作,既拓宽了基层干警办案视野,又通过自身辐射作用促进基层院整体业务能力的提升。突出实践性、技能性和竞争性,组织各项业务考试和竞赛45次。在全市组建精英办案团队,通过领办加强一线业务骨干、办案能手的培养,让精英带动大众、让大众走向精英,其中20余名重点培养的年轻干警业务骨干作用日益突出。

二是深化检察一体化运行机制。完善《伊春市检察机关检察一体化工作实施细则》,从检察监督地域、检察力量调配、检察业务发展、检务信息保障、精英团队建设、案件流程管理等方面进行细化,健全完善各部门一体化监督机制15项,形成了纵向一体、横向紧密、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一体化工作机制。立案查办职务犯罪132件173人,刑事立案监督占审查逮捕数9.2%;刑事抗诉率15‰;办理监管活动职务犯罪23件25人;针对临街商户噪音扰民、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等行政监管缺失问题,办理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案件101件;指导性案例通过省院审查46篇,报送高检院2篇;6个院入选全省检委会工作规范化建设经验;办理刑事救助38件,涉检访连续4年实现零进京、零登记;两级院在高检院、省院刊发经验材料157篇。

三是深化工作评价体系建设。根据省院对市分院评价机制,实施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对市院班子成员以分管部门和所联系基层院取得荣誉、出现差误、全年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定性定量评价。对市院部门负责人以本部门和基层对口部门取得荣誉、出现差误、全年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定性定量评价。对基层检察长以本院取得荣誉、出现差误、全年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定性定量评价。引入竞争机制,细化市院班子成员联系基层院职责,通过对检察工作月通报、季总结、年评价,形成了市院班子成员相互激励、基层院相互赶超的浓厚氛围。提倡弘扬主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评价机制,培育干警自信、忠诚、励志等信念,解决干警生活、工作、职级等实际问题,激活干警争先创优潜能。

四、坚持抓基础提水平,履行好检务保障职责。

一是加强基础建设。办案区按照满足百人办案的设计标准,完成侦查指挥中心、远程审讯、心理测试等23个功能区建设。购置电子数据取证系统等设备1307台套,为4个林区基层院配备电脑、打印机150台。建立文件检验、司法会计检验、电子数据、法医鉴定机构。在省院的指导下,伊春分院被确定为国家检察官学院教学示范基地,国家检察官学院刘彦副院长为伊春分院联系领导。

二是加强信息化建设。投入1300余万元对全市两级院视频会议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市委、市zf确定为全市党政电视会议中心,主会场设在学院报告厅,分会场设在各基层院。看守所监区视频监控系统、社区矫正人员手机定位系统投入使用。建成办公室网络视频会议系统,实现即时网上汇报、案件研讨等功能。完善执法办案手机短信平台功能,准确、及时、高效传递工作信息。

三是加强办案安全。严格落实省院徐xx检察长对办案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从机制、物质、队伍、管理等方面全方位保障安全。针对办案薄弱环节,重点加强涉案人员内心状态分析掌控,在保证“物理安全”的前提下,把心理疏导作为涉案人员到案后、审讯前的规定环节,以亲情、法律、政策洗涤心灵,使其牵挂亲人、留恋生命、萌生希望,在内心深处消除绝望、恐惧心理,切实确保“化学安全”。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业务建设需要适应司法体制改革要求,进一步提高市院业务集中度;二是个别基层院对检务公开推进执法水平意义认识不深,改进工作措施不够全面深入;三是改进作风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还不到位,“四风”整治需要进一步深化。

20xx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省院各项工作部署,积极顺应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按照本次省院领导和同志们的评议意见,进一步加强各项工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保障作用。

20xx年度主要工作成果及存在的问题。

一、实施“两个机制”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建立“以上看下”和“以下看上”机制,以“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为标准细化两级院班子成员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建立以基层班子成员对市院中层以上干部定期封闭式测评为主要内容的“以下看上”常态机制,充分发挥了领导班子的表率和引领作用。

二、实施社会化职务犯罪预防。以增强公职人员法制观念、法治思维为目标,在全市开展社会化职务犯罪预防。开通预防职务犯罪微信公众平台,普及法律知识,剖析典型案例,共发布微信106期281篇,关注人群3400余人,阅读4万余次。开展“走百家警示教育系列行”活动,重点围绕权力运行、制度机制、思想道德等方面的风险点,深入153家单位开展警示教育,发放调查问卷3005份,接受教育6580人次。市院干警自主拍摄预防题材微电影《如果》在电视台播放6次,获得全国优秀奖。在伊春日报开辟预防职务犯罪专栏21期52篇,利用公共场所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廉政公益广告220次。

三、实施检务公开改革。推进“阳光检务”,实施检务公开,在龙剑网公开重大工作部署等334项,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查办行hui犯罪和职务犯罪追逃追赃两个专项行动部署情况。通过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开程序信息692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08条,公开法律文书405份。举办举报宣传周活动,开通举报qq,发放宣传手册1000余份,接待群众505人次。开通人民监督专用网络邮箱和短信联系平台,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新闻媒体和各界群众参观办案区和工作区、评议检察工作22次276人次,参加逮捕必要性审查公开听证14次185人次,参加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观摩11次98人次。

五、实施“业务建设年”。深化走出去学、请进来教、实践中练、阶段性考、精英中带的业务培养方式,选派业务骨干外出学习90人次,以检察官学院分院为平台邀请省院部门专业人才及省外学者进行专题辅导,与北京大学法制信息中心联合开发涵盖264万件信息的法律知识资源平台。以市院为主导,组织基层干警带着本院案卷、问题到市院对口部门工作,既拓宽了基层干警办案视野,又通过自身辐射作用促进基层整体业务能力提升。组建精英办案团队,通过精英领办加强一线业务骨干的培养,让精英带动大众、让大众走向精英,其中20余名重点培养的年轻干警业务骨干作用日益突出。

六、实施检察一体化监督机制。完善《伊春市检察机关检察一体化工作实施细则》,建立以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为主要内容的一体化工作评价体系。运用一体化机制承办了垦区zf采购招投标领域、农机领域等7项省内外职务犯罪专案,省检察院和上级机关对伊春检察机关的重视和支持力度不断加大。深化一体化诉讼监督,刑事立案监督占审查逮捕数9.93%,刑事抗诉率达12.12‰,办理监管活动职务犯罪23件25人,均位居全省第一,市检察院各部门和21个基层检察院均在省院工作考评中获得优秀等次。两级院荣记集体一等功1个,二等功1个,个人三等功7人次,嘉奖8人次,其他各类荣誉111个。

主要问题:一是按照完善法治监督体系、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新要求,需要进一步强化市检察院对基层院业务领导;二是个别基层院对检务公开推进执法水平的意义认识不深,改进工作措施不够全面深入;三是改进作风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还不到位,“四风”整治需要进一步深化。

 

 

调研汇总问题与建议篇十三

着力做好检察环节推进“平安赤坎”建设工作。全力配合公安机关做好“32”专项整治工作,突出打击农村黑恶势力、涉黄赌毒、涉枪等专项整治犯罪,共批准逮捕上述案件190件304人,起诉192件281人。注重多种法律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和利益纷争。落实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改革措施,处理关于人身、民事权益等各类法律诉求20件,做到案结、事了、人和。积极开展被害人司法救助工作,对4名刑事被害人进行了救助,减少刑事诉讼中不和谐的因素。贯彻落实理性、平和、文明的执法理念,依法确认并给予2人共10多万元国家赔偿。

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效果显著。

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不减。一是立案数量进一步提升。20xx年,共立案侦查tanwu贿赂、渎职侵权案件27件32人,其中,tanwu贿赂案件25件30人。二是大案、要案比例较高。办理处级干部要案4人,科级干部案件7人;大案20件,比例为83%。三是专项查办工作稳步推进。在查办涉农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中,立案侦查了湛江市农垦局企业管理处处长陈某某受hui等案件。在查办行hui犯罪专项工作中,重点查办长期“围猎”干部的行hui人员,立查人数同比上升33%,占全市立查行hui人数的21%。四是积极做好追逃、追赃专项工作。共成功追逃抓捕5名在逃嫌疑人;通过办案追回涉案款项400多万元。

三、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突出实效。

在刑事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方面,坚持“底线思维”,去年依法不批准逮捕73人,依法不起诉67人,坚守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监督立案2件2人,纠正漏捕12人,监督立案、纠正漏捕在去年判决有期徒刑的有12人和18人。追诉漏罪8件10人;提起刑事抗诉3件3人,法院已改判1件1人。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163件。在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方面,共发出审判、执行和行政履职监督检察建议书4份,其中执行监督建议书2份,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建议书2份,法院和行政机关已采纳2份。我院办理的黎某某诉庞某某、占某某民间借贷虚假诉讼检察建议案,被高检院评为“第二届全国民事检察优秀案件”。

四、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更接地气。

扎实推进检察官“五进”工作,宣传法律法治,预防社会犯罪。深化“检察官志愿者”送法进校园活动,去年重点开展了“法律种子撒播城乡学校”的系列活动,深受学生欢迎。我院“关爱青少年成长,预防青少年犯罪系列活动”被团省委推荐参加团中央“团建优品汇”的评选活动。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我区社区矫正人员102人。努力推进“两法衔接”工作,针对已列入毒pin范围的“止咳水”滥卖的现象,及时督促卫生管理和食品药监部门进行了专项治理;针对辖区非法占用土地较为突出问题,及时研究法律依据,建议国土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调研汇总问题与建议篇十四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报告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报告根据用途的不同也有着不同的类型。一听到写报告马上头昏脑涨?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县民营经济发展的特点问题及对策建议调研报告,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改革开放以来的xx年里,我国经济保持了当今世界瞩目的高增长。推动这一高增长的动力,由最初的国有、集体企业混合引擎逐步过渡到国有、民营和外资三大引擎,且民营经济在县域经济中已逐步占据主导地位。如何加快发展民营经济,是摆在各级党政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面前的重大课题。为了解我县民营经济的现状,解剖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成因,探寻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对策,最近我们对我县民营经济发展现状进行了一次调查,结果显示,我县民营经济既取得了一定成绩,也存在不少问题,为此我们提出一些决策建议,供领导和有关部门参考。

我县民营经济是在改革开放大潮和市场经济发展中孕育而生并发展壮大的。改革开放以后,特别是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县民营经济从小到大,由弱至强,发展迅速,逐步成为我县经济发展中最具活力的经济成份,成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主力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总量迅速扩大,主导地位确立。据经济普查初步汇总结果显示,至20__年底,全县有各类民营企业近千家,从业人员1万多人;个体工商户1.77万户,从业人员3.62万人。初步测算,20__年全县非公有制经济实现生产总值19.33亿元(农民承包集体土地从事种植、林业、水面养殖等生产活动为集体经济,不属于民营经济),占全县生产总值的50.5,已占据全县经济半壁江山。民营工业实现增加值7.09亿元,占全部工业增加值的99.7;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6亿元,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91.0%。民营经济在县域经济中已上升为主导地位,其发展变化已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主要矛盾。

2、企业发展迅速,支柱作用显现。

一是在工业领域逐步发展并形成了我县的支柱行业。据调查全县民营工业初步形成食品加工、造纸及纸制品、机械制造、化工、棉麻纺织和生物医药制造等六大行业。这六大行业拥有规模工业企业32家(20__年底),工业产值占全县规模工业产值的96.0。

二是在零售业领域逐步发展了一批领头羊企业。以恒生、广兴超市为代表的百货零售,以福民、新视野家电为代表的家用电器零售,以康源、百姓药房为代表的医药零售,以亿客隆、鑫三角为代表的服装超市及各种品牌专卖店,这些几乎涵盖了所有零售业领域,占有了很大的市场份额,是我县零售市场的佼佼者。

三是规模效益初现。以凯斯机械有限公司为例,通过几年的发展,现已成为拥有凯斯零件、安凯机械两家子公司的企业集团。20__年完成销售产值7000多万元,实现利润948万元,均是20__年的1.5倍,其上交税金增长速度更快。

四是企业规模日益扩大。20__年民营企业注册资本平均每户为79万元,远高于20__年的25万元。全县规模工业企业中,民营企业家数,占总家数的96。规模商业企业也由20__年的5家发展到10家。

3、活力不断增强,带动效应显著。民营企业适应市场经济的灵活经营机制,为国有、集体企业的改革与发展提供了许多有益的经验。一些民营企业也积极参与国有、集体企业改革。20__年县工商年报显示,全县创立各类有限责任公司99家、股份合作企业22家。20__年以来,我县几家较大型的国有、集体工商业企业成功实行了改革改制,民营化后的企业在市场经济大潮中焕发出勃勃生机。

4、加速劳动力转移,推进城镇化进程。民营经济的发展,吸引了千家万户的农民广泛参与到产、加、销的“产业链”之中,加强了农民向集镇聚集的动力,同时也更进一步增强了他们的商品意识、市场意识和文明素质,有效地促进了农村劳动力转移。据调查,目前,城关地区户籍人口虽只有7万多人,而实际常住人口已超过12万人,乡镇集镇码头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能力也在不断增强。全县民营企业从业人员中,50以上是农村剩余劳动力。民营经济的发展,有效地增强了所在地城镇的聚散、幅射功能,促进县城建设以块状延伸、内涵扩张的形式发展。

1、融资渠道不畅,制约了民营企业的发展壮大。长期以来,国有商业银行往往集中力量保大企业、大客户而不愿向小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放贷,使民营企业客观上游离于主流融资体系之外。民间投资的资金来源主要靠自筹,绝大多数依靠个人储蓄或者以高出国家法定利率许多的成本从黑市拆借。这种筹资方式因违反国家政策,具有融资成本高、风险大的弊端,影响了民间投资的积极性和民营企业的发展壮大。融资渠道不畅,已成为困扰和制约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主要瓶颈。

2、服务与政策落实不到位,挫伤了民间投资的积极性。许多部门没有适应政府职能转变而及时转变思维方式和管理方式,仍然固守计划经济时代的'思维惯性和行为方式,缺乏“公仆意识”、“服务意识”、“纳税人意识”和“委托代理人意识”,导致“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化,利益最大化”的现象普遍存在.对民营经济的发展,基本上采取放任自流、让其自生自灭的态度。特别是在对待民间投资问题上,存在倡导有余、措施不力、落实不到位的现象。更没有如对外资招商那样有计划、有目的地向民间资本开展集中地招商活动。

3、自身素质不高,制约了民营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一是企业主文化素质较低。现有的民营企业主大多40多岁,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受经营者知识水平、知识结构、信息来源等因素的限制,他们在投资决策上往往凭个人经验,难以适应千变万化的国内外大市场,也难于适应企业规模不断扩大、投资领域不断拓宽和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形势。

二是企业管理方式落后。由于民营经济自身的特性,在资本原始积累投资期一般采用了个人业主制、合伙制等管理方式,这是合理的。但当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后,这种管理方式就会成为企业规模向更大方向发展的障碍和束缚,而要真正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当前我们的民营企业主大多还难以胜任。

三是民营企业信誉度不高。经营中违约、违反政策的现象时有发生。调查发现,目前我县部分民营企业仍存在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现象,社保、医保等职工权益在很多民营企业中根本没有落实,企业人才被外地挖走,企业出现招工难、特别是招骋人才难的现象。

1、加强领导,形成发展民营经济的强大合力。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创新工作机制。把加快发展民营经济作为重大战略措施来抓,把发展民营经济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鼓励党政领导、机关干部与民营企业家交朋友、结对子。建立“领导干部挂钩民营企业”制度和“机关干部下企业”制度。

二是转变工作作风,优化政务环境。要按照多服务、少干预,多帮忙、不设障的要求,积极改进对民营企业的管理与服务,形成“县委统一领导,政府宏观调控,部门全力支持,企业自主发展”的工作格局,满腔热情地帮助民营企业过好市场经济关。切实改进领导方式,深入企业,及时总结推广民营企业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强化教育,提高民营企业依法纳税意识,守法经营意识和讲信用、办实业、创品牌的自觉性,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2、更新观念,形成民营经济发展的浓厚氛围。把发展民营经济作为落实第一要务的主题,形成共识,从思想上根除妨碍民营经济发展的观念性障碍。着力为民营经济搭建舞台,为民营企业牵线搭桥,帮助它们做大做强。帮助民营企业家学习和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国际贸易规则,引导他们恪守职业道德、规范经营和守法经营,严守商业信用,把目光投向国内国际市场,敢于办大事,创大业,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企业家队伍。分期分批组织民营企业家到江苏、浙江、广东等发达省市参观学习,引导民营企业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股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树立全方位开放的观念,树立长期发展的观念,克服“小富即安”的思想,提升民营企业整体素质,推进企业的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

3、引导民营企业家增强诚信意识,重信誉、守合同,真正做到以质量占领市场,靠信用赢得客户,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为促进我县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调研汇总问题与建议篇十五

村级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农民的桥梁和纽带,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组织者和依靠力量。但是,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农村各项政策的调整,大部分村级组织运转渐趋艰难,捉襟见肘的村级财力、繁重的工作任务和纷繁复杂的农村各类矛盾,严重制约着农村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村级组织运行中的主要困难和问题表现在:

一是村级收支平衡难。取消农业税后,村级组织运转资金主要来自于上级财政转移支付,但有限的资金远远满足不了目前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的需要。据如东县调查,全县297个村中,有的村管理资金透支,有的村基本无村级统一经营收入。村级管理资金中除了支付村干部基本报酬和正常的办公经费外,还有沉重的村干退职补助和养老保险(统筹)补助。开展其他工作如全民创业、招商引资、禽流感等疫病防治、粮食直补落实、征兵、选举等等基本没有相应的经费作支撑,村级组织管理事务越多,经费就越紧张,迫于无奈,村级组织要完成上级下达的的各项事务,只得千方百计负债,有的甚至不惜代价去违纪违规挪用专项资金。村社集体经济早已处于空壳状态,而且这种状态随着时间的推移会日趋严重。二是村级债务化解难。村级债务问题已成为农村问题中的一大焦点、难点。20__年末,如东县村级账面债务为亿元,20__年底,仍有债务亿元。全县债务超过70万元的村28个,50—70万元的村37个,30—50万元的村60个,10—30万元的村111个,5—10万元的村34个,债务5万元以下接近“零债务”的村56个。有的村是旧债未了,新债又增。农村村税费改革前,村级负债可以通过农民上缴的村提留、清收的陈欠和单项集资、摊派来偿还,税费改革后,原有的筹资渠道被切断,能够化解的政策措施已全部用足,绝大多数已是化债无门,今后的化解难度更大。

三是公益事业发展难。农村税费改革后村内生产和公益事业建设资金主要来自于村内事一议筹资筹劳。但真正用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不足50,有的村所筹资金还不够偿还债务,村级生产基础设施投入和公益事业发展的经费严重不足。同时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具体操作中,“会难开、事难议、议难决、决难行”的矛盾较为普遍。农业基础设施不足,公益事业发展缓慢,严重制约农村经济发展,影响农村干群关系。

四村干部工作开展难。农业税全面取消后,村干部工作任务仍然繁杂,除要完成带头创业、发展经济、调解矛盾等工作任务外,还要用大量的时间、花费较大的精力去努力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如代理收取有关款项、招商引资、改水、全民创业、发展有线电视、征兵等等。每一项任务都参与考核,都与报酬挂钩,压得村干部喘不过气来,村干部往往绞尽脑汁,千方百计,百计千方也难以完成,空耗了时间和精力,甚至最后还不得不通过贷款、借钱去垫付。在这种情况下,村干部难以有更多的时间、更多的精力、更多的资金去为群众服务。

农村基层组织运转困难的主要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对村级组织运转存在问题认识不足、重视不够问题,有改革配套政策不到位问题,也有目前村级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存在的问题。

因此,针对农业税全面取消后村级组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建议各级要理智分析,认真思考,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有效地予以解决,从而保证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

1、加大上级财政对村级的转移支付力度。目前村级资金矛盾十分突出,而培植财源又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村级经济尚不发达且无新的增长点情况下,村级组织既要确保正常运转,化解各类债务,又要进行农村基础建设,自我调节能力十分脆弱,难度很大。建议上级在政策、资金、项目、投入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在确保村级组织运转资金足额到位的同时,各级财政要划出专项建设资金重点支持村内农业基础投入。国家对农业的补贴今后应逐步向村级组织倾斜,向水利、道路建设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倾斜,拿出具体的政策措施,真正做到财力下倾,缺口上移。

2、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村基础资金投入机制发生变化。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成为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投入的主要途径,因此,建议上级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提供刚性有力的政策支持和法律保障。尽快出台真正符合农村实际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条例法规,实行依法筹集、民主议决、规范使用。

3、进一步理顺村级管理体制。基层党委、政府要真正转变政府职能,对村级组织实施正确的领导和指导,其主要精力应当用于指导、支持村级组织发展经济、搞好服务上。要取消向村级组织下达的不切实际的经济指标任务,如招商引资、全民创业、协税护税等等,更不能把应当由基层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完成的任务,交给村级组织去完成,凭空增加村级组织不应有的负担,甚至掏空村级组织的家底。各级、各部门要切实转换工作职能,转变工作作风,采取综合有效措施为村级组织工作开展创造必要的条件和良好的环境。要合理划分镇村财权、事权,属于村级资金一分钱不截留,不属于村级支出范围的一分线不摊派,需要村级组织服务的要明确责任,不能由村统包统揽,不能把矛盾和难题都甩向基层。否则将会继续步入恶性循环的怪圈,农村税费改革将会前功尽弃。

4、扶持村级经济发展。解决农村税费改革后所面临的问题和矛盾,归根到底是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这是确保村级组织良性运转的根本出路和最佳良策。要研究出台扶持发展村级经济具体的优惠政策,想方设法增加村营收入,如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土地整理,增加的有效耕地面积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收入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有关项目增加信贷投入,提供税收优惠。对涉农项目开发资金应直接补助到村等。

5、积极探索多种途径发展村级公益事业,努力形成多元化的农村公益事业投入机制。要严格区分自愿捐资与加重农民负担之间的政策界限,对农民直接受益的村组公路、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在农民自愿、民主协商、规范运作的前提下,鼓励农民自力更生,办好、管好自己受益的公益事业。

调研汇总问题与建议篇十六

余名。

80。

后青年干部,深入扶贫一线驻村实践锻炼。

期间,他们吃住在贫困村,无论是烈日炎炎,还是阴雨绵绵,都不能阻挡他们走访贫困户的步伐。通过实地体察民情,与乡镇干部、驻村书记、村两委班子以及贫困群众进行交流,一定程度上了解了基层实际情况,感悟良多。

笔者以为,这些来自于脱贫实践一线的思考、感悟和体会,虽然还有不成熟的地方,但仍有一定的价值意义,若完全废弃在故纸堆中,实为可惜,遂略作整理,以近乎原汁原味的面貌呈现给大家,希望能对当前扶贫工作的深入开展有所借鉴。

1

第三方评估的问题。调查问卷上面,

5

号字体密密麻麻,看起来很费劲。里面的内容,如“两学一做”、“一生中最后悔的决定”、“近一个月压力大的事”,让人“脑洞大开”。评估人员入户调查时,不熟悉农村工作,不分对象只一味照本宣科、生搬硬套;检查档卡时,对计数方式、涂改等不分具体情况,一律判定为问题,挫伤了基层干部的积极性。个别检查人员态度生硬、方式欠妥,伤害了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感情。

2

3

暗访检查的问题。“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直接入户”的暗访方式,也有值得改进的地方:第一,不发通知,找不到人,或者效率非常低。第二,群众不知我们是干啥的,防范心理非常重,甚至发生过有农户被不明身份的人骗走财产的情况。第三,很快暴露目标,暗访变明察,起不到应有的效果。

4

“埋在表格里”。扶贫工作的很多精力工夫,都用在填表开会完善档卡上,平均。

3

5

天就要迎接一次检查走访。每次检查走访,无论青红皂白,错一个字,有一处涂改,所有的表格都要重填,要让群众重新签名,“精准扶贫”变成了“精准填表”。有些人无奈地把汪峰的《春天里》改成了《表格里》:“如果有一天我悄然离去,请把我埋在这表格里,表格里。”

5

表格统计不接地气。在翻看历经几个版本要求的各类档案表格后发现,驻村干部统计农民收入时,单是收入就分出“财产性收入”“经营性收入”“务工收入”等若干类,这些经济学专业名词,有时解释半天,农民也弄不明白填什么怎么填。

6

争当贫困户的问题。走访中,遇到这样一个事情。村里有一家非贫困户,找到驻村第一书记,要求把自己家定为贫困户,哪怕过一段时间再取消也行。问其原因,说是家里马上要给儿子娶媳妇了,如果定为贫困户会对女方更有吸引力。这种“以贫为荣”“有便宜不占白不占”的思想认识,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群众对待贫困的认识和态度需要加以引导,思想扶贫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7

“搭便车”现象。在有些贫困户眼里,“扶贫”就是等国家给自己发票子修路修房子。更有个别贫困户并非真贫,而是通过隐匿财产夸大困难大闹村委会扬言上访告状等方式“装穷”“争穷”“吃低保”,以不劳而获“得好处”为能事。精准识别贫困户,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基层干部手段有限掣肘较多,只能确保符合条件的“不漏一户不落一人”,而不敢确保没有“搭便车”现象。

8

贫困“代际传递”的问题。因计划生育优生优育政策执行不到位,致使一些家庭集中出现憨傻痴呆及后天残疾现象,导致贫困在一些家庭“代际传递”,贫上加贫现象不容忽视。走访过程中发现,几乎每个贫困村都有不少于一两户这样的家庭,全家有一半左右的成员,存在不同程度的精神残疾问题,并且仍在继续不加控制地增长。这类群体自理自救能力差,且弱弱结合的不良婚配形成的夫妻残一家多残后代残的情况,造成整个家庭贫困的恶性循环。

9

7

8

项之多,其他一些部门单位压下来“属地管理”、“第一责任”的工作还有很多。基层干部面临“权力有限大,责任无限大”的工作困境,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板子最后都打到基层干部身上。

10。

基层干部被戏谑。乡镇驻村干部工作压力大任务重要求高待遇低的现象普遍存在。镇村干部长年风里来雨里去,吃了不少苦头,流了不少汗水,受了不少委屈。有人甚至戏谑基层干部是:“摸爬滚打终日疲惫,急难险重必须到位,一日三餐时间不对,逢年过节天天战备,正常提拔还得排队,囊中羞涩见人惭愧。”

11。

驻村干部面临的困境。驻村干部奋斗在基层一线,遭遇诸多困境:一是责任比天大,权力只有巴掌大。二是条件艰苦任务繁重。三是种豆子的人越来越少,数豆子的人越来越多。千头万绪都要基层落实,干活的就那么几个人,屈指可数,而各级的考核评比检查督导却是层出不穷让人疲于应付。某组驻村十天期间,镇村就先后接受了脱贫攻坚巡查半年工作综合考评环境治理工作督导党建工作观摩“双百工程”实地观摩半年脱贫攻坚工作考评等名目繁多的检查。

12。

村镇基层干部问责压力大。上边千把锤底下一根钉”。各项工作的落实都在基层,稍不注意就会被问责警告。有的乡镇驻村干部仅仅因为村内没有宣传横幅墙体标语就受到处分,很多则是因为档卡资料不规范收入算账不精准受到处分,而且是一个小问题被查出来,与之相关的一连串的人受到处分。严格地讲,这些问题当然也是问题,但还不至于处分免职,工作强度和工作所得不成正比。上级部门的检查督导要求有脱离实际的情况,不能真正实事求是有担当地看待存在的问题,人无完人,人非圣人,要求村镇基层干部做到的上级领导是否能够自己先做到,要求村镇干部的工作标准是否自己能够达到,标准定给别人,手电筒照的也只是别人。

13。

新矛盾新问题。贫困户政策获利太集中,已经激发了新的农村矛盾。精准识别后的贫困户相比以前,确实更得到了整体村民的认可,但在实际生活中,离贫困户标准距离不大的农户也有一些,他们可能就因为一两个硬性条件定不了贫困户,但实际生活水平可能和贫困户差不太多,这部分人看着贫困户获取的相关补贴政策,会做何感想?仅各级医疗免费这一项政策收益,就会让多少人眼红妒忌。贫困户丰厚的利益,带来的可能就是农村最直接最现实的矛盾。尤其是那一部分有劳动能力但不参加劳动的贫困户,他们获得这些扶贫利益后,已经引起了其他农户的不满。党委政府要敏锐发现这些问题,不能把党的好政策落实成了农村新的矛盾源。

14。

乡镇“运动式”工作方法的弊病。上级的许多要求,在乡镇实际工作中往往演变为一个接一个的“运动”。比如秸秆禁烧,春季耗费一个多月,秋季还要一个月。每到这个时段,乡镇干部都要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既要处置偷偷焚烧秸秆的人也要应对上级不定时的检查。乡镇干部只有住帐篷吃干粮,日夜在田间地头严防死守。还有每逢上级开“两会”“党代会”等重要会议和活动,乡镇干部都要对一些可能的上访人员包干盯人,既不能干预上访人的人身自由又要防止其非法上访,只能像勤务员一样紧跟着。“运动”尤其表现在上级检查和考核期间,乡镇干部倾巢而出,搁置手中其他工作,集中力量服务于所谓的“中心工作”,搞得轰轰烈烈,但检查考核一结束便终止。这种“运动式”的方法既不可持续,又严重影响乡镇正常运作,直接导致治理的低效。

15。

扶贫政策的可持续性问题。如贫困户就医零支付,凡是确定为贫困户的家人,在县域内的公立医院就医的,全部实行零支付,这项政策确实大幅减轻了因病致贫家庭的负担,但是在执行过程中也产生了一些负面的影响,部分贫困户以此长期住在医院不愿意出院,同时给县财政造成了很大压力,这项政策的可持续性有待商榷。

16。

最深的感受。不深入基层,不直接和群众面对面,就不知道什么是基层工作,什么是群众工作。大家普遍的感受是,坐在同一条板凳上,才缩短了心与心的距离;住在农家的炕头上,收获的不只是建议。我的脚下粘有多少泥土,我的心中就沉淀多少真情。”

17。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上级机关的决策安排工作部署,到底符不符合基层实际能不能行得通,乡村干部最有发言权。上级机关应时不时地深入一线调研,用心倾听来自基层的声音,少一些闭门造车,多一些衔接地气,少一些粗放要求,多一些精准谋划,力求出台的政策和规定真正匹配基层契合实际。

18。

如何开展调研。要在农村搞调研,说话做事就要像个农民的样子;要在工厂企业搞调研,举手投足就要像个工人的样子。下基层,“不能坐着车子转转,摇下玻璃看看”,不是听汇报看材料,而是扑下身子,走进群众们中间,“冬天受受冻,夏天出出汗,坐坐冷板凳,听听真心话。”一个感受就是,与村两委班子和困难群众交流,如果是正儿八经正襟危坐地在干净明亮的空调屋里开会,那是必定达不到预期效果,并且可能会适得其反的。端一个大瓷碗蹲在家门口吃着捞面条,饭后站着闲聊瞎扯,这个时候反而能听到真心话。

19。

“三农”问题是根本问题。曾几何时,李昌平上书总理,直言中国的“三农”问题: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现在,三农问题依然存在,但内涵已经有所变化。农民苦,是辛苦,不是痛苦;农村穷,是落后,不是走投无路;农业危险,是困扰尚多,不是凋敝没落。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为新时代农业农村改革明确了重点指明了方向。

20。

老百姓最朴实。只有沉到“一线”,放下“架子”,群众才会把你当亲人,把掏心窝子的话说出来;你也才能真正了解群众的所需所想所愿所盼,拉近干部与群众之间的距离。群众是朴实的,你真心办实事,他们就会从心底感激你支持你拥护你。相反地,如果你虚头巴脑官气十足,说话咋咋呼呼,他们就不会掏心窝子,更不会买你的账。

21。

贫穷是病,扶贫是药。精准扶贫就是要因人而宜对症下药。当今社会,贫穷不再单单只是一种生活方式生活质量生活状态,它更是一种病,一种甚至能遗传能传染的病。有病就得治!俗话说,打蛇打七寸,强调的就是要抓住要害精准发力。精准扶贫就是要解决“扶持谁扶什么怎么扶”的问题。面对贫穷这一疾病,我们需要一剂好药,一剂能治病的好药。

22。

治未病,防患于未然。贫困户是病人,政府是医生,不能只管开药,更要抓好药效跟踪,搞好疾病预防。作为政策的实施者,政府不能仅仅满足于把政策落实下去了,不能只局限于今天脱贫了,更需要把政策种到农民心里去,把脱贫当作一项长期的工程继续下去。病治好了要巩固治疗效果,没病更要抓好预防。

23。

首先要解决“头脑贫困”。面对“贫中之贫”“困中之困”这个“硬骨头”,当务之急,正是先要除掉“头脑贫困”这个障碍。如果说上级政策是牵引力,外部帮扶是推动力,那么,贫困群众自身的脱贫之智,正是不可或缺的内生动力。贫穷不可怕,怕的正是思想观念和思路的贫困。

24。

给予镇村基层干部多一些关爱。乡镇基层干部是在用自己的“辛苦指数”提升群众的“幸福指数”。头绪多任务重人员少缺保障强度高节奏快,这就是基层干部的常态。待遇低责任大上升通道较窄,是基层干部面临的普遍问题,上级机关应该给予更多关心关爱,不能把工作和责任简单地“一推了之”,或者只注重“传导压力”的措施,而忽略疏导减压的保障。

25。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但首先要信任。严管就是厚爱,但在严管的同时,不要忘了厚爱。上级部门在优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标准的同时需要实事求是得看待工作,有担当地评价工作,有信任地对待干部。问责工作要本着正视问题信任干部的态度,有区别得实际客观得开展,不能简单得以问责这种形式作为处理整改问题的主要手段。

26。

表格统计只是扶贫工作的一个方面。要真正推动脱贫,绝不能局限于表格上的一系列数据。从操作层面看,扶贫统计表格最好少而精,且要符合农村实际,实现“精准”统计。因此,在对群众说话为群众制订政策的时候,要做好调查研究,尊重实际,尽可能通俗一些实用一些接地气一些。

27。

多授“渔”,少舍“鱼”。群众是脱贫致富的主体,精准扶贫必须解决“精准脱贫能力”,而不是一味的给钱给粮,给猪给羊。必须创新扶贫模式,变“输血”为“造血”,让贫困户“张口想要扶贫款”变“依靠政策我要干”。通过多种途径把群众引导到参与项目实施家园建设上来,实现从“要我脱贫”到“我要脱贫”从“等靠要”到“内生动力”的转换,而不是本末倒置坐享其成,乃至争抢“嗟来之食”,更不是把“扶贫”当作“理直气壮”讹诈的机会。

28。

实施“志智双扶”。外在的扶持帮助只能作为脱贫致富的“发面引子”,不能单纯依赖外援。扶志就是扶思想扶观念扶信心,帮助贫困群众树立起摆脱困境的斗志和勇气;扶智就是扶知识扶技术扶思路,帮助和指导贫困群众着力提升脱贫致富的综合素质。扶贫不扶志,扶贫的目的就难以达到,即使一度脱贫,也可能会再度返贫;扶贫不扶智,就会知识匮乏智力不足,甚至造成贫困的代际传递。

29。

扶贫不是包办。不能简单化片面化庸俗化地理解帮扶,一提联系服务群众,就给群众送钱送东西,而且一送了之。要外力,更要内功,“求人不如求己”;要见物,更要见人,“富口袋,也要富脑袋”;要当前,也要长远,“扶上马,送一程”。

30。

扶贫不能养懒汉。扶贫不扶懒,懒人也扶不起来。扶贫首先应让困难群众树立生活信心,提升认识,通过自力更生脱贫,而不是一味政府兜底,大包大揽,给某些人留下钻政策漏洞的空间,营造脱贫攻坚是帮扶而不是替代是造血而不是输血的舆论氛围。

31。

注重精神扶贫。“精神贫困”是扶贫攻坚的最大敌人,扶贫先扶志,家贫志不穷。只要思想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有梦才会追,有志才能起。脱贫攻坚不仅要物质脱贫,更要思想脱贫。村镇基层干部要谋划好扶志工作,善于发掘“志穷”贫困户的生活希望点,重燃他们的生活希望。

32。

注重生态扶贫。扶贫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扶贫开发要以生态保护为约束,不能走先发展后治理的老路子,生态保护与扶贫开发要进一步融合,既要保证贫困地区人口按时按质脱贫,又要保证贫困地区的生态环境不受破坏。

33。

给啥都不如配个好党支部。如果把扶贫脱贫比作缝制衣服,那么村党支部承担的角色就是穿针引线。毛泽东同志指出:正确的路线确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实践证明:对贫困村来说,送支票不如送支部;对贫困户来说,送银子不如送点子;对帮扶干部来说,爱挑的担子不嫌沉。走访中发现,许多村两委班子都存在年龄结构偏大的问题。虽说农村有农村的实际,村支书就像是老中医,年龄大有经验稳重可靠,是一笔颇有价值的精神财富,但也要注意培养有生力量。这正如《平凡的世界》中的双水村,既少不了田福堂,也需要孙少安。

34。

依靠干部发动群众。脱贫攻坚不能单打独斗,很多工作最终还是要依靠村干部全体党员全村人民群众来组织开展和实施,而最主要的还是要依靠村两委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要让人民群众这支主力军走向主战场,让各级书记工作队帮扶人与贫困群众结成命运共同体,凝心聚力,同心同行,党员干部成了中流砥柱,脱贫攻坚就有了中坚力量。

35。

有所为有所不为。驻村干部要扑下身子,多干事少浮夸,讲求默默奉献,还要掌握好有所为而有所不为的原则,不能好逸恶劳,但也不能越俎代庖,不能事事全揽下。要摆正自己的位置,指导而不要领导,到位而不要越位,参与而不要干预。

36。

扶贫脱贫,绝不是“劫富济贫”。扶贫绝不单单是既有社会财富的转移,而是社会财富的整体增加,最终实现共同富裕。让富裕户更富裕,让贫困户实现脱贫,让富裕户带领贫困户致富,实现富民强村共同进步,这也是扶贫的真正意义所在。

37。

整合扶贫力量。改革开放的初衷,是让一部分人让富起来然后带动全体人民共同致富,现在的实际情况,贫困户是真贫困,富裕户是真富裕。因此,应当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更好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引入社会力量助推脱贫攻坚,而不是把先富裕起来的群体排除在脱贫攻坚之外,党和政府要充分调动其投身参与扶贫工作的积极性。

调研汇总问题与建议篇十七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近几年来,我市建设工程领域的安全生产现状与人们的期望之间存在一定差距,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频频发生,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安全生产应当将长期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科学管理”的理念,切实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得到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利益得到切实维护上,推动安全生产与经济建设同步协调发展。

(一)行政监管不力。一是地方立法力度不够。二是行政监管部门执法难。行政监管部门对建设工程进行监管时,常常受到不相关因素干扰,来自方方面面的人物说情,影响监管工作的有效进行,不利于严厉打击建设工程违法行为。三是为招商引资、建设重点项目创造宽松环境,片面追求速度,部分工程无规划、用地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招投标手续、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未进行施工图纸审查便进行施工,从源头上监管失控,给建设工程带来了事故隐患。

(二)施工单位的责任。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事故主要发生在施工过程中,因施工单位导致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一是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薄弱,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没有相应的施工安全技术保障措施,缺乏安全技术交底。二是从业人员整体安全素质不高,大部分一线作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安全意识不强,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自我保护能力差。三是施工单位把施工任务通过转包、违法分包或以挂靠的形式承包给一些根本不具备施工条件或缺乏相应资质的队伍和作业人员。四是施工单位为了揽到工程对建设单位拒付施工企业安全措施费用委屈求全,一旦中标,用于安全生产的必要设备、器材、工具等无力购置,于是能省则省,导致施工现场十分混乱,大大增加了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四)监理单位的责任。在建立过程中监理单位未能真正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监理责任。一是未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进行认真审批,不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部分监理人员缺乏安全管理知识。二是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规范不清楚、不熟悉,未能及时发现的安全隐患,或发现了隐患不责令整改。三是对于施工企业不按期组织整改或整改不力情况,不及时向建设单位和行业监督部门报告,致使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无人过问。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归根到底是违背科学规律造成的。所以,要实现安全生产,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扭转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关键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宣传教育,科学监管。

(一)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建设工程责任主体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配合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的科学发展观,提高建设工程责任主体安全生产以人为本。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的责任意识,充分认识以人为本就是以人的生命为本,把事关人的生命和健康的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上;就是要从人的需求出发,把关心人、理解人、尊重人、爱护人作为安全生产的基本出发点。以人为本首先要以人的生命健康为本,保障生命健康是人的第一需要,如果不顾及人的生命健康,不顾及在生产过程中人的安全,就根本谈不上以人为本。忽视安全,损害职工合法权益,甚至牺牲从业业人员的生命和健康追逐利润,是造成伤亡事故多发的根本原因。

(二)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与监督。安全生产,管理是关键。必须用科学发展观这一新的理念推进安全生产,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一是从政府层面主要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从体制、机制、投入等方面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纳入地方经济发展规划和指标考核体系。二是从各有关部门层面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本着“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有关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督促和指导生产经营单位不断强化安全基础。三是从企业层面要完善内部动态监督管理机制,做到能够及时发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并妥善处理。三是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通过各种渠道保证群众对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和监督的权利,有关管理部门对群众举报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处理,大力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形成舆论监督、媒体监督、群众监督机制。

(三)提高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能力。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事故主要发生在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内部管理十分重要。如:一是设立安全总监、项目安全负责人以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二是对法定代表人、安全总监、项目负责人、项目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分别作出具体规定。三是相关责任人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时必须做好安全工作记录并对安全隐患及时进行督促整改。四是要求培训各类作业人员,建立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实施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五是协调好同一施工现场几个施工单位交叉作业的安全保护问题。六是对建筑起重机机械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具进场质量进行严格把关。

调研汇总问题与建议篇十八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医保工作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病有所医”的美好生活需要,xx年x月至x月,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先后深入区医保局、区卫生健康委、区财政局等部门,部分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xx街道、xx镇等x个街镇,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发放调查问卷等,就我区医保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现报告如下。

一、我区医保工作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我区认真落实中央、重庆市关于医保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保基本、可持续、惠民生、推改革”的总体要求,把握新形势,厘清新思路,积极推进医保体系建设、服务能力提升、强化监督管理等各项工作,医保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完善基本医保体系,形成了人人享有基本医保格局。

一是建立了医保工作领导保障体系。区政府高度重视医保工作,成立了全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处理医保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大力推进医保制度改革和建设。同时,结合机构改革,在年初新组建成立了区医疗保障局,成为专职医疗保障监管服务的区政府组成部门,增强了队伍力量和监管能力。二是建立了多层次的全民医保体系。我区在基本医保基础上,相继实施了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居民大病保险,建立起了以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为基础,基本医疗、补充医疗和医疗救助“三条保障线”为辅助的较为完善的医保体系,形成了人人享有基本医保的制度格局。截至xx年x月,全区应参保的x万人中,共参保x万人(其中职工医保x万人,居民医保x万人,含全区x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居民参保资助),覆盖率达x%,全民医保已基本实现。三是医疗服务网络日趋完善。全区定点医疗机构x家,执行二级医疗机构医保政策x家,执行一级医疗机构医保政策x家。其中公立医院x家,职工医院x家,民营医院x家,门诊部x个,村卫生室x个,诊所x个。全区纳入医保定点的零售药店x家(城区x个,乡镇x个),已基本实现“城区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三级医保服务网络全覆盖。

(二)提高医保服务能力,持续做好医保惠民工作。

一是持续开展政策宣传。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微信、宣传手册、一次性告知单等形式,多渠道、宽领域、广范围地扩大政策宣传面;通过组织定点机构在镇街设立宣传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开展义诊活动等方式,强化宣传效果,提高群众知晓度。二是竭力提高医保待遇。坚持医保基金“取之于民、惠及于民”,不断扩大医保报销范围、救助范围。职工医保特殊疾病病种从19种扩至23种,居民8种重大疾病门。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诊医疗费可按住院报销,医保康复治疗机构定点增至5个,在总额指标分配时对康复类专科医院进行了适当倾斜,参保群众看病就医得到更多实惠。三是优化服务流程。落实了参保人员异地就医联网制度,启动了医疗费联网即时结算、微信公众号缴纳等业务,简化异地住院报销、特病申报流程,提高经办效率。同时,采取保险公司与医保部门合署办公,推行医保费用“一站式”结算。目前,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已实现与x个外省(市、自治区),x余家异地医疗机构跨省联网的即时结算,医保费用已基本实现一次申报、一站办结。

(三)加强医保基金征缴和监管,努力维护基金安全。

一是加大医保基金征缴力度。城镇职工医保费征收中建立政府牵头、部门配合的基金征缴联动机制,开展执法检查等方式及时足额征收基金;城乡居民医保费征缴中,建立完善区、镇、村征缴责任机制,通过会议部署、广泛宣传、上门服务等,增强医保费征缴实效。xx年职工医保费征缴x万元,同比增长x%,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x万元,同比增长x%,完成上级下达征缴任务。二是财政投入逐步增加,基金总量得以做大。xx年三级财政投入x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x万元,市级财政投入x万元,区财政投入x万元。三是医保基金管理逐步完善。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不断加强和完善基金预算管理,细化分解基金预算。坚持执行基金运行分析和风险预警制度,促使医疗机构主动合理控费。医保费用支付实行经办人员初审、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复审、主要领导审签的“四级”审核制度,严控内部管理,严把费用审核关、支付关。每年年底对各医疗机构当年费用按照协议进行审查清算,促进医疗机构严格加强管理,提高基金使用效率。

(四)强化监督管理,促进“两定”单位规范运行。

一是严格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准入淘汰机制。按照以人为本、方便参保人员就医、购药并便于管理的原则,每年与定点服务机构签订医保服务协议,对费用控制、医保政策落实等方面实施量化管理和考核,规范定点服务机构服务行为。二是完善医疗费用支付方式和结算办法。大力推行单病种定额包干付费等付费制度的改变。根据全区年度医保基金支出预算,对医疗机构付费实行“预算管理、总额控制、按月结算、年终清算”,将医保费用按项目实付的单一结算方式改革为总额预付、项目实付、单病种付费等方式相结合的综合结算方式,促进医疗服务机构自行管理和费用控制。三是加强网络监控。依托医保服务网络,设定部分重点参数指标作为监控重点,落实专人负责审核医疗机构费用发生情况,建立网络费用查看日志,对医疗费用进行实时监控,以遏制服务收费不合理增长。今年1-8月,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药占比已分别降至x%、x%,同比下降xx%、x%;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卫生材料收入控制在20元以下,分别为x元、x元;门急诊均次费用同比下降x%、x%,住院均次费用同比增长x、x%,控制在指标范围内。四是强化监督检查。不定期对医疗机构执行医保政策和规范医疗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坚决查处,截至9月30日,xx年共计查处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行为x家次,涉及违规金额x万元,处违约金x万元。

(五)实施健康扶贫,积极助力脱贫攻坚。

一是资助建卡贫困户参保。对未脱贫户按参加居民一档个人缴费的x%予以资助,对巩固脱贫户(已脱贫仍享受政策)按参加居民一档个人缴费的x%予以资助。截止xx年x月,共资助建卡贫困户参保人员x人,资助金额x万元。二是完善健康扶贫制度。印发《xx市xx区农村贫困人口健康扶贫医疗基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xx市xx区健康扶贫兜底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对建档立卡贫困患者的医疗费用经过“七重保障”后进行兜底保障,确保贫困患者门诊自付比例在10%—20%,住院自付比例在6%—10%。目前,已兜底保障x万元,救助x人次。

以问卷调查结果来看,对全区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整体评价为:满意x%,基本满意x%,不满意x%。可见,广大群众对医保工作总体表示认可和满意。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医保政策宣传实效性不够,居民参保积极性和主动性还不强。

一是医保政策宣传实效性不足,群众了解不够深入。近年来医保处于改革期,相关的具体规定调整较为频繁,而医保基本政策公布和更新不够全面及时,解读信息少,导致参保人员对现行医保的参保政策、经办程序、报销范围及比例、个人账户用途等都存在了解不深、认识不充分的情况,部分群众还存有一些误解。如,群众对医保缴费费用每年上涨存在抵触情绪,对个人帐户余额清零等颇有怨言,误解报销比例应包含所有住院费用等。二是宣传引导还不够,部分居民对参加医保的认识不足。如,有的青壮年参加居民医保意识不够强,认为自己年轻,不会生病住院,没有必要缴费,参保积极性不高。有病参保、无病不保、年轻不保、年老参保的趋利选择性参保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三是居民对医保报销知晓度不高。医疗机构实行“一站式”结算,对报销金额进行直接扣付,清单、明细不详细、不简化,在方便群众结算的同时消费也“不明不白”,部分群众认为实际报销比例偏少,有故意过度医疗、抬高医疗费用的嫌疑,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医患矛盾,降低了对医保工作的满意度。

(二)医保基金供需矛盾突出,基金可持续运行压力巨大。

一方面,医保基金保费增收空间小,扩大总量规模难。其一,我区医保参保率已达到98%以上,基本实现了全覆盖,通过增加参保人数增加基金收入的空间越来越小。同时,由于我区经济发展实力不够强,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不够高,绝大多数城乡居民购买医保都执行一档标准,很难通过提高缴费标准增大基金总量。其二,国家实施企业减税降费政策,企业减轻医保基金缴纳负担的同时医保基金总量也会相应减少。并且,受经济下行压力的影响,个别企业经营困难,医保缴费欠缴、少缴的情况仍然存在。此外,还存在部分农民工因参加了居民医保主动放弃在就业单位参加职工医保,企业为降低运行成本不为职工参保等情况。

另一方面,医疗费用增长过快,医保基金支出迅猛。一是受人口老龄化因素影响,医疗费用增长较快。职工医保退休人员不需缴费,而发生的医药费相对较高,我区城镇职工参保供养比为1.46:1,远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基金支付压力越来越大。二是随着医改报销目录扩面扩项,部分慢性病、特病门诊纳入报销范围,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项目费用调增,居民享受到更多报销实惠的同时,医保金支出范围也逐渐扩大。三是脱贫攻坚建卡贫困户待遇提标等政策性因素。四是医疗机构趋利行为,不合理的过度检查、过度治疗等。以上因素导致我区医保基金支出增长较快,预算收支缺口逐渐“拉大”。以xx、xx两年数据为例。xx年基金收入x亿,基金统筹支出x亿,预算收支缺口x亿,缺口率x%(其中居民医保缺口率x%,职工医保缺口率x%);xx年基金收入x亿,基金统筹支出x亿,预算收支缺口x亿,缺口率x%(其中居民医保缺口率x%,职工医保缺口率x%)。至xx年,我区居民医保基金、职工医保基金结余已分别减至x余万元、x万元,预计明年开始,每年就需区财政给予刚性补贴,医保基金可持续发展面临巨大压力。

(三)分级诊疗机制还未真正建立落实,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不高。

医保基金实行全市统筹,区县分级负责的方式,在居民异地就医和结算更加方便的同时,基金外流现象也更加突出。随着生活水平提高、交通便捷,人民群众对医疗保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区内部分群众生病住院宁可舟车劳顿,也要到报销比例相对较低的市级医院就医住院,一定程度上挤占了我区本地基金资源。另一方面,区医保部门对区外医疗机构和就医行为无法实施监管和控制,造成我区医保基金外流。xx年,我区统筹基金区外就医支出总占比达x%,并且呈加速上升趋势。

从区内看,近年我区在推进医联体建设及分级诊疗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分级诊疗效果仍不明显。一方面,医保报销政策中各级医疗机构医保起付线、报销比例差距小,基层首诊无医保配套政策,医保经济杠杆调节作用不足,影响了分级诊疗的推进。另一方面,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服务能力弱,服务功能不全、专业人才匮乏、设备配套不足、技术力量薄弱等状况不同程度存在。基层医疗机构“转得上但转不下”、“转得下但接不住”的现象依然突出,进而形成了恶性循环,“小病不出镇、大病不出区”的分级诊疗机制还未真正实现,一定程度上加剧了群众“看病难”问题和医保基金“浪费”。从问卷调查结果来看,家中有人生病,首选带家人去人民医院等区级医院占比达x%。

(四)基金监管难度较大,监管服务能力相对薄弱。

我区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点多面广,基金监管的难度不断增大。技术层面上,医疗行业专业性很强,部分病种缺乏临床路径规范,监管中缺乏判断标准,加之医疗信息不对称,医疗行为的正与误很难准确判定。少数医药机构将医、患双方利益捆绑在一起,在利益驱动下骗取、套取医保基金时有发生,监管方查证事实十分困难,处罚依据难以获取。目前,医保部门与协议医药机构之间主要是通过服务协议来约束医药服务行为,其约束力有限。同时,经办机构人员力量不足,专门监管人员仅有6名,监管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尚有差距,制约了基金监管作用有效发挥。

(五)医保政策机制还需不够完善,医保导向作用发挥不佳。

一是医保机构在药品定价中话语权分量不大,药品价格形成机制还不完善。一方面流通领域交易成本过高,使药品价格虚高,另一方面部分低价药品由于利润空间减小,企业生产积极性不高,有退出市场的趋势。药品价格居高不下,加重基金支付压力。同时,医疗机构采购药品价格上涨,而医保支付限价未及时调整,医疗机构负担过大,易引发医患矛盾。二是有些医保政策导向作用发挥不够好,比如“非住院治疗不予报销、不输液不算住院”的政策规定,致使一些门诊就能治疗的慢性病和手术患者,为报销一部分治疗费用而选择住院治疗,导致小病大治、小病久治、挂床住院,“门诊治疗住院化”现象较为普遍,浪费医保基金。以及门诊统筹清零的规定,极易引发违规套取医保基金行为。

(一)进一步改善宣传工作方法,扩大医保政策知晓度和透明度。

一是提升宣传实效性。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建设完善医保政策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及时、系统、全面地发布国家和市、区有关医保制度的基本文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目录、医保分类报销政策等具体规定,便于群众查找使用,强化宣传实效。二是提升宣传针对性。更加注重发挥宣传对引导群众观念转变作用,注意宣传上的“精准滴灌”,通过制作宣传漫画、宣传片等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方式进行多层次宣传,切实引导群众走出医保缴纳费用持续上涨而报销比例、范围不变,身体健康参保“吃亏”、门诊病住院化“划算”等认识误区,提升群众参保积极性。三是增加医保工作透明度。通过探索实施医保结算系统结算过程清单打印、在定点医疗机构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牌),公布医保报销药品目录、价格、费用结算补助比例、医疗诊治程序、手续等医保工作公开措施,进一步从源头上加强管理,强化医保工作公开透明度,缓解医患矛盾,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二)积极扩大医保基金总量,努力满足居民医疗保障需求。

一是强化医保基金征收,做大基金总量。狠抓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征收扩面工作,严格执行重点优抚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参保资助政策,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同时,在通过强化医保政策宣传,深化参保人员对医保工作认识基础上,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家庭购买“二档”保险,扩大基金收入。二是科学合理确定风险共担机制。在进行深入调研,综合考虑医院等级、医疗费用正常增长、公立医院公益性作用发挥等多种因素的基础上,科学合理确定风险共担机制,制定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超额清偿办法和保障制度,通过积极向市级部门争取医保支出控额指标、加大区财政投入力度等方式,努力保障城乡居民就医需求。

(三)深化医保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提高医保基金使用绩效。

要按照国家和市里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建立适应不同人群、不同疾病、不同服务特点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制度,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权益、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继续推进以总额预付为主,单病种结算、按人头付费和按床日付费、择期手术术前门诊检查费用报销等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进一步完善总额预付的测算方法以及监督考核指标。健全医保支付机制和利益调控机制,激发医疗机构规范行为、控制成本、合理收治和转诊患者的内生动力,引导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和患者有序就医。加强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建立基金运行分析和风险预警制度,切实提高基金预算的约束力。

(四)强化医保基金监管,维护基金安全。

一是进一步完善医保服务协议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建立完善“两定”机构退出机制,着力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强化协议约束作用,把入院标准、诊疗技术规范、用药管理规范等纳入协议管理内容,引导规范诊疗行为,提高监管效率。二是建立完善监督机制。监管队伍上,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完善举报奖励办法,以部门联动和社会协同壮大监管队伍。监管技术上,积极整合现有信息资源,强化大数据支撑。对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人次、均次费用、病种费用、住院天数等重要指标进行动态监控并进行对比分析,对疑似过度诊疗的行为适时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调查核实,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各种违规行为。监管方式上,关口前移,变事后监管为事中监管,建立完善事前约束,事中监管,事后评价的监管体系。三是严管重罚,形成威慑。针对目前较为突出的过度医疗、医媒拉客、医患利益捆绑等医保乱象,与公安等部门协同开展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加大处罚力度,通过制作警示教育片等方式进行以案宣传,着重发现一批、处罚一批、曝光一批、取缔一批,形成不敢骗诈的高压态势。

(五)推进分级诊疗体制机制建设,有效减少基金外流。

一是加大基层医疗机构建设力度,进一步落实分级诊疗制度。要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的人、财、物倾斜力度,通过建立完善大小医院间人才双向交流机制、提高基层医务人员待遇保障水平、强化基层医疗人员业务培训力度等措施,制定综合激励政策,积极引导高水平的医疗服务向乡镇、社区延伸,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建立完善双向转诊实施办法,落实分级诊疗机制,杜绝“大医院治小病”等浪费医保基金行为,提升医保资金使用效率。二是进一步提高医院诊疗水平。依托我区优质医疗机构资源,积极强化与市级医院的医联体工作纵向对接,加大人才、技术交流力度,用“上级资源”助推本级医院发展,积极打造区域性医疗中心,增强医疗辐射、集聚功能。持续推进医院等级评审工作,以等级评审为契机,切实提高医院诊疗水平,增强参保人员就地就诊信心,减少医保基金外流现象。

(六)建立完善医保体制机制,推动医保工作健康发展。

一是建立健全医保工作领导保障体系,形成补齐医保工作短板合力。完善政府领导负责、部门协同参与的医保领导机制,研究处理医保工作中的重点问题,保障群众基本医疗需求,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和可持续,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二是加强医保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服务监管能力。要配齐配优医保工作力量,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努力提升医保经办人员的业务技能。三是加快完善医保基金管理信息化建设,整合医保、医疗、医药等各方的信息资源,推进相关职能部门之间、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数据联网,打通信息孤岛,搭建统一的监管平台,促进信息资源共享。

调研汇总问题与建议篇十九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体现了党和国家解决“三农”问题的决心和信心。无论是从农业贷款投放规模,还是营业网点的设立,支持“三农”发展的重担责无旁贷的落在了信用社的肩上,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在支持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农村社会稳定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由于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信贷支农工作问题比较突出,影响了“三农”问题的解决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进程。

(一)从社会环境看。

1.农业投入不足,难以满足农业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党和国家十分重视农业的发展,拿出了一定数量的资金支持农业,但财政支农支出占国家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呈现不稳定并有相对下降趋势,尤其是县乡财力十分困难,对农业的投入不足,更加剧了农业资金缺短的状况。

2、农村信用环境差。由于宣传不到位,认识上出现偏差,以至有的农民错误地将农业贷款看成扶贫救济款,盲目申贷、张冠李“贷”,直接影响到农业贷款的发放、使用与回收。由于农村信用环境差,农户信用意识淡薄,农业科技含量低,农民收入不稳定,支农贷款风险高,信用社存在普遍的“惧贷”、“惜贷”心理,有富余资金不愿投放。由于金融、法律意识差,甚至恶意逃废金融债务,造成信用社的部分贷款被“悬空”,信贷资金的周转速度逐年减慢,交易成本偏高,严重降低了农村信用社信贷资金的使用效益,也制约了农村信用社信贷支农资金的投放力度。赖债现象还在一些农户中存在,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信用社信贷支农工作的积极性。

4、农业贷款受政策性因素多。目前,农村信用社是地方性金融机构,在一定程度上,农业贷款的发放受到行政干预。比如禽流感、雪灾等,农村信用社在政府部门的督促下,给予了大力支持,禽流感过后,由于政府扶持和信用社的信贷支持,禽业发展迅速恢复,截至末北镇地区的禽类养殖量已达4000万羽,比禽流感前养殖量2500万羽增加了1500万羽,造成蛋鸡产品市场过剩,价格低廉,加之饲料涨价及养殖成本的增加,导致养殖蛋鸡风险加大。

(二)从农村信用社内部看。

1、对信贷支农工作认识不足。部分信用社工作人员没有充分认识到农村信用社信贷支农工作的重要性,认为农业贷款风险大,工作任务重,投入的人力、精力多,效益却没有投向工矿企业来得快,来得明显,对信贷支农工作缺乏热情,信贷支农的主动性不够。

2、信贷支农资金不足。当前,县域金融市场的基本现状是各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农村信用社等机构分争社会资金。除农村信用社外,其他机构吸收的资金绝大部分流出县域及农业产业之外,农村资金匮乏,单凭信用社的资金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农村信贷资金的需要。

3、农村信用社信贷人员素质难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目前信用社信贷员普遍偏少,据查,一个信用社一般有信贷员2—3名,一个镇有十多个行政村,一个信贷员要负责好几个行政村几千户农民,加上信贷日常工作,实在忙不过来。同时,为防范风险,信贷员不仅要懂得贷款知识,还要懂一些科学知识,对种殖业、养殖业、企业管理、农村产业政策,整个市场行情等等都要了解。这就对信贷员的素质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4、信用社的内控机制制约了信贷支农。贷款作为一种商业行为,它是以安全为起点的,但农业贷款由于其自身的特殊性,存在着自然风险大,比较效益差的特点,而目前农村信用社对农贷的考核有不尽合理的地方,这给信贷员造成了一定的心理压力,惧贷恐贷思想还一定程度存在。

1、进一步提高对信贷支农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农村信用社广大干部职工要进一步端正经营思想,切实增强做好信贷支农工作的紧迫感和主动性,因地制宜地制定信贷支农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支持力度。

2、改善支农投资环境,解决农民贷款供求问题。农村信用社要从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大局出发,紧密联系现阶段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健全和完善支农政策措施,千方百计扩大对农业投资力度,把工作重心真正转移到服务“三农”上来。一是要把信用社牢牢定位于服务农村、立足农业、支持农民,优先保证农户种养及相关的加工、服务业的合理资金需要。并在此基础上,加大对农民消费信贷和农村工商业的扶持力度;二是完善授权授信制度。依据各地经济状况、信用环境和信用社的管理水平及资金实力,采取有区别的贷款额度调控措施,有针对性的适度提高贷款限额;三是实行贷款增量考核,将农户贷款增量纳入年度考核指标,对信贷人员实行业绩考核,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多放多奖;四是制定科学的责任追究制度,注意区分违规放款、决策失误、自然灾害和市场变化等不同情况,确定相应的责任标准,充分调动农业贷款投入的积极性。

3、政府对农村信用社支农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努力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农业贷款的管理工作,离不开地方党政的支持。各级政府应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信用的综合治理,切实改善社会信用,共同维护金融债权,提高农民信用意识,同时依法打击恶意逃废债务的行为。加大宣传力度,发挥舆论导向,在全社会范围内大力提倡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努力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4、合理安排信贷资金,突出支持重点。农村信用社资金要取之于农,用之于农。在信贷资金投向上要体现“三优先”:农户贷款优先、社员贷款优先、农业贷款优先。具体说一是要保证农民种植粮棉油的.生产费用需要。二是要积极引导和支持农民加快产业和产品结构调整,着力支持优化品种,优化品质,优化布局.提高产品质量的加工转化,支持农户多种经营。三是要结合农业结构调整,择优支持以本地区资源为依托,产品有销路,还款有保障的,以公司带农户为主要形式的产供销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经营,实现龙头带基地,基地联农户的良性循环,推动农业产业化市场化。

5、进一步完善贷款方式,提高为农服务水平。农村信用社要适应农民对信贷资金需求额度逐渐加大的形势变化,不断总结小额信用贷款的经验,在加强风险防范的前提下,适当提高信用贷款的额度,对不同的信用等级农户核定不同的信用贷款额度,最高可达10万元,同时要按照灵活、方便、安全的原则,完善农产联保贷款方式,扩大农户联保贷款的范围。在贷款期限上,要合理确定支农贷款使用期限;在经营方式上,由以往的“坐等放贷”转变为“主动营销”;在工作作风上,农村信用社信贷员要发扬“背包银行”精神,坚持走出社门,访农民家,知农民情,助农致富。从根本上扭转农民“贷款难”问题,使农村信用社真正成为服务“三农”的主力军。

6、建立科学的信贷风险防范体系,解决农村信用社支农服务的管理困境。一是切实强化对支农贷款的管理和监督。首先要健全农户贷款档案,各类管理台账、卡片,要规范统计口径,定期复核台账、卡片内容,确保信贷信息真实全面,并逐步将档案台账实行计算机操作管理,实现客户档案动态管理。其次是探索实行贷款公示制,将信用社的贷款条件,贷款对象,贷款利率,贷款程序公示于众,以程序的公开保证贷款管理的公正。再次就是转变工作作风,要规范信贷人员深入农户调查的次数、比例及内容,加强信贷调查,及时掌握农户真实的基本情况。三是建立有效风险防范体系。农村信用社要深入研究信贷支农风险的特点和表现形式,借鉴先进的信贷风险评级方法,建立适合产业化特点和自身情况的科学有效的信贷风险防范体系。四是规范贷款责任认定。责任追究和认定要建立一个合理的综合性指标,对不良贷款数量、占比等各种情况综合考虑,同时增加对信贷人员的奖励条款,对信贷投放效果好、质量高的信贷人员实行奖励政策,达到既控制违规贷款,最大限度地减少信贷资产风险,又有效地支持“三农”的目的.

7、进一步优化农村信用社的信贷支农环境。一是针对高投入、高风险特点,建议地方政府牵头建立支持“三农”发展担保机构和担保基金,为“三农”发展提供系统的金融和非金融服务,为农村信用社发放“三农”贷款提供担保,降低产业化龙头企业、重点大户的融资难度和融资成本,为农村信用社支持产业化发展创造更有利的条件。二是政府要加强对信用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要本着信用社经营自主的原则,减少对信用社不适当的行政干预,加大对信用社依法维护债权工作的支持力度。三是建立高质量的信用环境,广泛开展创建信用村(镇)活动,通过加强宣传,建立农户信用评级机制等方式,强化农产的信用意识,规范其信用行为,为信用社支农服务创造良好宽松的外部环境。

调研汇总问题与建议篇二十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政府组织引导,农民自愿参加,大病统筹为主”的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是新形势下提高农民群众健康水平,防止农民因贫返贫、因病致贫的一种好形式,体现了国家对农村卫生事业和提高农民健康水平的高度重视。从其运行的基本情况看,通过合作医疗使医疗机构增添了活力,农民减轻了负担,得到了实惠,体现了互助共济的优越性,较好地解决了农民群众因贫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实践证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它的建立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

通过试点和调查,我们发现,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运行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农村合作医疗的受益面相对较小,大多数农民群众的受益补偿率普遍较低。以某县某乡镇为例,该镇农业合作医疗受益人口仅占参加合作医疗农民总数的43.7%。由于受益补偿率低,直接影响了农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合作医疗工作巩固提高的连续性和持久性。资金筹集过少,使合作医疗基金风险加大,大病报销资金兑付的风险也相对增加。

二是合作医疗基金的管理不够规范。从市级合作医疗试点县来看,在合作医疗资金的.筹集上主要是农民群众筹资能够及时到位,但乡镇的补助资金常常难以落实,使承担农村合作医疗的机构难以为继;有的只建专帐不设专户,影响了正常医疗救治的运转。同时,在合作医疗基金的监管上还缺乏有效的措施,致使合作医疗基金筹集、使用上监管不到位、缺乏权威而且及时的审计。

三是合作医疗定点机构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相对较低。医疗设备陈旧,农民在乡镇卫生院得不到医疗保障,农民不仅得不到应有的医疗服务,而且也难以享受到医疗政策带来的实惠。

二、几点建议。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政府组织引导,农民自愿参加,大病统筹为主”的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各级政府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体现,是解决“三农”问题,提高农民健康水平,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为了确保农村合作医疗健康持久的发展,更好地发挥合作医疗在农村中的重要作用,我们认为,应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应制定较科学合理的医疗补助标准。科学合理的受益率是巩固提高合作医疗成果的基础。如果受益率提高到一个不适当的标准,就可能使医疗机构负债经营,否则就会影响农民群众的参与热情和积极性。一是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在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的过程中,政府的重视和大力支持是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根本和前提。因此,要宣传、组织、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让群众认可。要加强对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一定会教育和引导,制订出合理的宣传方案,通过各种媒体,加强对维护农村农民健康权益和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教育,教会农民如何正确地分析评价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利弊,根据不同健康状况下农民的心理开展工作。二是要根据年度内的资金使用情况,对没有享受合作医疗的农民群众本着无病关心的原则,为这部分农民开展一次健康查体,并确实将这一措施落到实处。真正使有限的资金用于农民群众的疾病医疗和保健,让农民群众得到真正的实惠。否则,就会挫伤农民群众的积极性。

其次,应严格规范合作医疗基金的管理,维护农村合作医疗的信誉。要严格贯彻执行鲁政办发[]17号文件,将全部合作医疗资金纳入县级财政专户储存,做到医疗基金统一管理,设专门基金专帐、专户,县合作医疗办公室每月定期审核汇总基金运行情况,由财政部门根据审计结果,开具申请支付凭证,提交银行,办理资金结算业务,直接将资金转入定点医疗机构银行帐户,对农民群众应当享受报销的要简化手续,定期办理,对整个基金的监管要责任到人,防止失控。真正使合作医疗实施过程公开化、透明化,要实行基金收支分离、管用分开、封闭运行,防止任何形式的挤占、挪用,确保每一分钱都花在合作医疗上,同时,要放宽转院条件,简化审批手续,要制定严格的责任追究办法,对违反基金管理规定的要严肃查处,不能姑息迁就,要将合作医疗的收支情况进行公示张榜公布,确保农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第三,加强合作医疗定点医院建设,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合作医疗定点机构的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直接关系到农民参保的热情。针对乡镇卫生院存在的机制不活、医疗水平低,设备陈旧的问题,合作医疗定点医院应加大基础设施和医疗设备的投入,改善就医条件,方便群众就医,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让农民群众放心就医。医院要加强对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并严格代购药品管理,切实保证代购药品的质量,只有这样,农民的医疗保健才能得到保障,才能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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