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县法院执行局报告范文(优秀16篇)

  • 上传日期:2023-11-12 21:58: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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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应该根据读者的需求和背景选择合适的语言和展示方式。在写作过程中,我们需要合理安排时间,确保有足够的时间来整理和修改报告。报告的写作是一个不断学习和提高的过程,希望大家能够持之以恒并积累经验。

县法院执行局报告篇一

2020年以来,根据相关要求,现本人结合自己分管工作,将个人履行职务、廉政、学习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年来,我时刻牢记党的宗旨、自觉增强党性观念,正确对待权力、地位和自身利益,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做人民的公仆,按照党的廉洁从政的要求,认真落实廉政监督责任制,坚持立党为公、勤政为民,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一、加强廉政学习,提高廉洁意识,注重自我预防。

本人能够积极参加上级部门和本处组织的廉政教育活动,学习党和国家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若干规定、各项党纪政纪,重视自学努力领会精神实质。并常对照党纪法规认真查找自身在贯彻廉政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整改。通过不断学习,不仅使我在思想上提高了对反腐倡廉工作重要性、长期性的认识,还增强了我严于律已的自觉性。达到能用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指导自身工作。

二、严格以身作则,处处防微杜渐。

我深知"为政重在廉,做人重在诚,说话重在信,办事重在实",因而我常常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格遵守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规范了自己的从政行为。一年来,在公务活动和社交活动中都做到了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规定,做到了廉洁奉公,忠于职守,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没有私自从事营利活动的行为;遵守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没有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的行为;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奉公守法,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做到了讲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还严格做到了遵守“廉政建设若干规定”,规范了自己的从政行为。

三、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执行业务学习。

坚持“干中学、学中干”,一方面积极学习相关制度文件和法规,充实自己的知识储备,提高工作的能力;另一方面,加强知识运用,努力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具体工作中,真正把所学到的知识和经验转化成推动工作的“动力”。在工作中本人分管执行局,经常教育分管工作的干部严要求、严管理,教育他们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认真执行廉洁从政准则,贯彻落实《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心存侥幸、不以身试法,教育村干部用人民给予的权利为父老乡亲谋利益,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反对讲排场、比待遇、追逐名利和拜金主义。

四、树立了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正确行使权力。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做到了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利,淡化“官念”和权欲,用平常心看待官位,用责任心看待和运用权力,一是做到了“慎权”。二是做到了二要“慎欲”。从未谋取规定以外的特殊利益,不放纵自己,不贪吃喝、不贪钱财、不贪享乐、不贪图名利地位,堂堂正正地做人,明明白白地工作。不为声色犬马、灯红酒绿的生活方式所动,过好了享乐、金钱关,艰苦奋斗,俭以养德,保持了良好的品行和高尚的情操。三是做到了“慎微”。做到了时时刻刻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见微知著,防微杜渐。力争做到大事不糊涂、小事不马虎,自觉增强“守一”意识,不越雷池一步,在防微杜渐上下功夫,追求党性和道德修养的高境界。四是做到了“慎独”。在廉洁自律上做到了表里如一,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自觉以党性原则和道德规范衡量、约束自己,没有人前一套、人后一套,严格进行自我监督。

五、坚持民主集中,转变工作作风,履行岗位职责。

一年来我院共立执行案件4117件,结案3582件,在今年年底,我们要做到剩余案件不超过300件。在此期间我能严格遵守和执行民主集中制各项原则和制度,始终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做到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做的事不做,全力维护班子的团结和统一。在对待上访群众时能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讲解,及时处置"。为维持社会安定团结,我坚持不定期排查信访隐患。一年来发生的各类突发问题基本上都能得到妥善解决,且在处置的过程中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在处理过程中也增强了自身解决问题的能力。

六、今后努力的方向。

1、加强业务学习,努力学习新的业务知识,与同事领导多交流执行经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把新的业务知识熟练运用于日常执行工作中去。2、开拓创新,务实进取,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多。

总结。

经验,发挥自身优势。3、注重调查研究,努力探索解决新问题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我自知,在执行局局长的岗位上,要履行好职责,必须加倍努力,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我会认真改进,力争把工作做得更好。旁观者清,恳请领导和同志们指出我的诸多不足和过失。我将虚心接受,鼎力改进。

县法院执行局报告篇二

我被任命为法院执行局长,今年5月份被任命为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根据区委办发〔2019〕82通知要求,现将自己一年来的履职、学习、廉政及学法守法情况汇报如下:

一年来,我围绕区委的中心工作和院党组的工作重点,紧扣年度目标任务和工作内容,在上级法院的关心和指导下,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勤奋敬业,努力工作,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切实履行职责,全力抓好案件执行和管理。

今年以来,我针对积案较多、执行案件上升幅度过快的工作实际,加大对执行案件的流程管理和执行工作管控力度,集全局集体智慧出台了一系列有助于提升执结率的措施,成立了快速反应小组和集中查询机制,归建了开发区法庭执行小组,将年度目标任务细化、执行案件量化、人员管理优化纳入管理细则,坚持分工负责、分权制约、相互配合、相互监督、强化实施、细致裁决的原则,共同促进了执行工作的提升。

(二)围绕执行工作,努力攻克执行难。

5月份,我被任命为党组成员后,如何尽快适应岗位工作需要,进入工作状态,实践中我注重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1、围绕本职工作,明确指导思想。针对今年执行工作特点,我与同志们认真分析和探讨,研究确定了以“三个至上”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争创执行工作良性运行示范法院为目标,以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为抓手,以提高执行工作质量和提高执行效率为重点,以确保司法公正、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为核心,为做好年度执行工作起到了一定的指导作用。

2、把握工作大局,注意工作运作方法。围绕全院工作大局,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全力维护集体声誉,自觉摆正自己的位置,积极协调各方面的关系。正确处理局部与全局,参谋与决策的关系,在工作运作指导思想上坚持重大问题请示汇报,集体决议认真执行,分管工作尽职尽责。在工作运作方式上实行层次管理,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要求我本人和执行干警自觉坚持不处理职权范围以外的事情,不上交职权范围以内的工作,不提交没有处理意见的报告,保证分管工作正常运转。

3、坚持执行工作首问责任制。作为执行局长,工作中我始终坚持执行工作首问责任制,敢于较真和承担责任,积极完善了执行工作的协调配合机制,根据区委政法委制定的执行工作领导小组联联席会议规则,全面落实执行工作领导责任制,对于重点、疑难执行积案中存在的特殊情况及时与区委、院党组及上级法院和机关保持沟通。

4、下大力抓联动机制的运作。在已经建立协助法院执行联动机制的基础上,今年,我着重抓了联动机制的动作,以实现当事人权利、解决执行难为目标,互为明确联络员,积极主动地联系联动单位,要求联动部门在企业注册、股权变更、企业注销、查扣被执行车辆、置房购地、经营贸易、高消费、接受荣誉和提拔使用等方面共同对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予以严格限制,以促其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村(社区)两级等基层协助法院执行网络的作用,在各街道办事处设协助执行小组,行文委任办事处分管综综治工作的领导任组长,负责本辖区协助人民法院个案时的协助和协调工作,在村(社区)设协助执行员一名,协助宣传、贯彻落实执行工作方面的法规政策宣传、信访稳控、执行环境政治和协助调查取证及时发现群体性的事件的隐患等工作,切实保证执行效果。

(三)着眼条线目标,狠抓工作落实。

今年以来,我坚持以提升执行干警执行力、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执行队伍为目标,坚决在市院执行条线争位创先。

1、建章立制。今年执行局陆续出台了一系列规章性文件和措施,在认真调研和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在我的指导下,出台了《执行案件流程管理规定》等十二项一整套执行工作规定和措施,内容涵盖了队伍建设、内部管理、执行纪律等各个方面,要求大家经常学习,遵照执行,不仅使我们的执行工作步入规范化管理的轨程,而且得到了中院执行局的充分肯定,同时,还根据执行工作的新特点和新形势的需要,有针对性地对已有的制度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必循、违章必究,坚持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

2、咬住目标。去年,我局在市条线排名为第三,我个人荣立了三等功,执行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今年的争位创先一直是我们奋斗的目标,我在年度大目标的框架内,区分了阶段和月目标,将任务区分后每一个人头,在院“三比三看”规定的任务内,我要求能执尽执、能执应执、能执必执,举全局之力攻难案,我带头、局领导执重点案和信访案,坚持集中强制执行制度,开展了一系列诸如“凌晨堵窝、中午堵桌、晚上堵门”及“执行会战”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执行效果。

3、积极清理执行积案。根据省高院的统一部署,从年初开始,我局就将“清理执行积案”纳入正常结案范围,做到月结、月清,定期回头看,坚持打执行工作攻坚战,力求压低积案数,提高执结率,实现执行工作良性循环的工作目标。根据这个工作思路,在工作中,一是建立健全执行工作制度,对未结执行案件登记造册,分类排队,逐案分析未结原因,并实行严格的责任制,明确责任,相互协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执行预案,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克服工作盲目蛮干。二是打破正常的工作时间,采取灵活多样的执行方式,使案件循环速度加快。三是在执行局设立了执行举报热线电话,及时与申请执行人沟通信息,掌握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对有执行线索的及时出警,对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促其自觉履行义务,使一大批案件得以执结。

4、狠抓“三率”。2019年度,我坚持把“执结率”、“到位率”和压降“信访投诉率”作为工作主线,不断推动质效考核指标向上攀升。紧紧依靠全局执行干警从基础工作做起,抓好执行制度的落实,完善和加强了执行工作的统一管理。在此基础上切实加大案件执行力度,通过每月协调通报案件的执行情况,检查督促案件承办人依法实施执行行为,细化、穷尽执行措施,倡导文明执行、和谐执行、人性化执行,多做被执行思想工作,保证了公正、高效地执结案件。通过落实合议制,坚持执行长联席会议制度,提高了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通过重大、疑难、有影响的案件及时向上级法院沟通和向本院审委会汇报,有些案件还及时向党委、人大、政府汇报,争取支持,切实化解了执行工作中的一些疑难问题。通过采取两次为期一月的集中专项执行活动,采取有效措施,清理了大批积案和被执行人长期外出躲债的疑难案件,努力提高案件执结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降低执行中止、终结率。通过专人负责信访上访案件的接待工作,定期梳理旧存和新收执行案件,及时发现上访信访隐患,对于有上访信访苗头的当事人,掌握当事人的思想动态,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强化稳控措施,及时果断处理。通过不懈努力,执行质效考核指标呈良好的上升态势。

一年中,作为一名执行法官,我紧紧围绕司法的“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加强自己党风廉政建设的修养和学习。结合执行工作的特殊性,把执行工作同党风廉政建设、法官职业道德教育紧密结合起来。认真执行《廉政准则》和《江苏省法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细则(试行)》等规定,自觉廉政自洁。同时,作为一名中共党员,坚决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五条规定》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两不准”》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等一些党纪文件的规定,认真体会为其精神,同时认真遵守中央政法委的“四条禁令”及人民法院干警的“八不准”等一些规范。平时,加强警示教育的学习,以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加强对自己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使我的政治思想面貌有了改观,坚定了自己的政治立场,坚定了人民法官廉政为民、秉公执法的信念。在参加每季度四支部民主生活会上,能够坦诚地剖析自己的缺点,对同志提出的批评和建议,能够认真的对待和改进。对于自己分管的执行工作做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在一系列的工作中积极改进。在工作中始终坚持务实求真,踏踏实实的精神。

严抓自身廉政建设。严格遵守与院党组签订的党风廉政责任制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2019年度由于没有发生属于报告范围的事项,没有报告。同时,加强对执行人员廉洁执法教育,本人按照中院执行局开展的廉洁司法示范庭创建活动要求,对执行人员的思想、行为等予以全方位监督,筑牢反腐倡廉的坚实防线。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要求、接受请托人给特定关系人为案情打招呼;没有从事任何兼职或有偿中介活动,没有开办或者投资任何公司,没有任何公司的股份;从不参加赌博,也没有以变相赌博等形式收敛钱财,更没有为赌博提供条件或为赌博提供保护等行为;没有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以及贵重物品的情况;没有用公款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近年自己及家中也没有发生过婚丧喜庆事宜,更谈不上借机敛财;相信自己能力以及党的干部政策,从不为做官的事情作过多考虑,视“要官”为不齿,没有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的情况;从不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其他亲友谋取私利;没有违反规定用公款大吃大喝及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的情况。也没有接受过可能影响公正司法的宴请,严格执行“五个严禁”和江苏省高院的六条禁令要求;没有违反其他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的情况。

今年以来,面对复杂的社会矛盾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型情况,结合为期半年的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本人严格按照。

学习计划。

要求,同时把握好现实变化情况,系统学习,重点提高,按科学发展观要求,认真学习了科学发展观理论和中共中央、省市有关文件,认真分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和现实社会矛盾,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

在学法守法方面,一是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特别是新的业务知识,并带领同志们切实运用到实践中去。二是严格依法公正执法,及时监督、提醒和纠正承办人的办案偏差,对投诉案件,亲自接待,亲自按排解决办法。三是严格落实各项办案制度,带动全局严格遵法守法和执法,树立良好执法形象。

今后的工作中,力争进一步增强工作中的主观能动性、创新性、解决复杂矛盾的能力和全面领导水平。

县法院执行局报告篇三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无可否认将理论与实践很好的贯彻结合,方能将所学的理论知识发挥实处,为了很好贯彻此,我们在学校、学院的安排下于2010年8月31日到宁乡县人民法院报到实习,我被分到了执行警务庭。在执行局实习的半个多月里,工作虽然繁杂但是却必不可少,让我收到了不少启迪。从实习的第一天起,我就意识到今后三个星期的实习锻炼将使我学到在学校无法遇到的一些新东西,对于它们的把握与研究将会对本人今后在法学领域中进一步的发展有着极大且重要的促进作用。作为一名大学生,有些东西不论书本上还是从别人的描绘诉说中,无论多么生动、形象,如果你从未亲身体会过,那么你将永远无法获得第一手的资讯,在当今这个信息时代尤为如此,换句话讲,即便对于书本理论头头是道,但远离了实践,充其量仅仅是个门外汉,只能纸上谈兵。

在此,我要向湖南省宁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各位领导、法官以及各位帮助过我的人特别是彭法官表达我最诚挚的谢意,是您们给了我一个锻炼自我,提高自我的机会,虽然只有短短的三个星期的时间,但在您们的指导和帮助下我学到了许多在课本上学不到的指示,得到了宝贵的人生历练,这些知识和历练将对我以后的学习和工作产生深远的影响。下面就此谈谈自己在实习中学习到的内容以及感受。

一、整理卷宗。

整理案卷基本是每个法学专业的实习生都要做的事情。因为执行局的案子是比较多的,所以需要整理的卷宗的工作也必不可少。在这段实习期间,我接到的最多任务就是整理卷宗,这个看似简单的工作也需要大量的时间去熟悉——要准确分辨资料的适用性,同时还要按照一定的次序进行排列,如立案审批表、执行申请书、执行依据、执行通知书、送达回证等,都不能混乱,这些步骤则与法院1的程序紧密相关,每一个次序的排位都有相应的司法程序对应。所以,每一次整理卷宗都是对司法程序的掌握和熟悉。通过自己的认真学习,再加上彭法官的细心教导,经过多次的整理,我才慢慢把握到整理卷宗的要领,最后自己能独立的完成一份完整案卷的整理。

二、关于法律文书的制作。

因为在学校还没有学习法律文书,所以实习刚开始的时候是参照着书记员的模板写一些简单的法律文书,例如:执行通知书、传票、送达回证等,这些相对简单,而且格式固定,所以学习起来就比较快。但是对民事裁定书和合议笔录的制作就相对困难。这类法律文书需要制作人对案情有着详细地了解,能对法院的判决有着准确的理解,并且在过程中,措辞必须严谨细致,不能产生错漏。打完裁定书后还要进行排版,调整格式。在书记员的耐心指导之下,我对自己写的每一份裁定书都进行了反复的修改,直至满意为止。

法律文书是当事人重要的资料,并且代表法院工作人员的水平和法律的尊严,一旦马虎应付,必然会产生十分不良的影响。

三、外出执行案件。

在执行局工作,执行案件、查封财产是不可缺少的工作,有些案子我是跟随彭法官去执行的,所以亲自体会了执行案件的送达和查询。其中有一起关于交通道路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案件,我便体会到了执行案件的困难度。这个案件的案情大致是申请执行人是李某,被执行人是个骑摩托车的,因被执行人开摩托车不小心撞到了申请执行人的脚部,而使申请执行人花去部分医疗费,而被执行人因生活来源不高,所以拖了很久都没有足够的金钱赔偿申请执行人,只好协议每月赔偿申请人几百元,直到赔偿完为止。有些执行案件法院发出执行令后被告抵抗不予配合,给案件的执行带来非常大的麻烦。因此执行庭决定强制执行,使用查封、拍卖、冻结、扣押等手段,保障当事人的权益,体现法律的强制性!对此,执行难的问题可见一斑。

“执行难”一直是困扰法院工作的一个问题,而执行法官有时出去执行工作却要冒着很大的危险,甚至会危及到自己的生命安全。彭法官曾和我说过:2008年6月的一天,执行局长胡勇红带领8名执行法官前往长沙执行湖南锦新混凝土土有限公司债务担保纠纷一案,查明该公司有偿债的能力却拒绝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以他们决定对该公司的董事长进行司法拘留。然而就在实施拘留措施过程中,突然30多名来历不明的人将法官包围并进行殴打,企图接走被拘留人。法官们尽管身负重伤,但仍圆满地完成了执行任务。后来院党组对这次执行进行了表彰。

在这段时间里,我不敢妄论自己从中到底学到了多少东西,但这期间我第一次真正体会到了所谓法院系统的“执行难、难执行”问题的现状,看清了其庐山真面目。

四、关于案件的审理。

在执行案中,大多案件的案情都清晰明了,而且证据充分,所以有些简单的开庭显得不必要。法官们经验丰富,法律知识扎实,他们对每一起案件都认真细致深入了解,对案情清晰明了的案件,法官们都会为当事人从法律上分析利弊,进行调解,大多数当事人都能理智的接受法官们的意见,节省了许多法律资源。

法庭审理是我最感兴趣的一件事,因为在学校学的都是些理论知识,自己也很想了解法庭审理的真实情况。由于执行局的案件相对简单,所以开庭比较少,虽然每天都有案件开庭,但是基本都不是执行局的庭审。相对而言,民庭和刑庭的案件开庭比较频繁,而且有些民事案件具有一定的争议性,法官会告知我要有针对性地去听一些案子,对自己会比较有帮助。

于是我选择了几起比较大的案件进行了旁听。通过旁听案件,我对庭审的基本程序有了更深入地了解。现在法院相对过去比较重视程序,但是却不失人性化,对欠缺法律知识的当事人法官都会进行耐心的解释,并告知当事人在进行具体程序的时候所享有的权利和所承担的义务。而调解是民事案件的精髓!

五、实习后的思考。

经过了这半个多月的实习,我不但收获了经验也收获了思考。关于经验的收获,上面诉说的种种都是一种丰收,必然会成为我日后工作的宝贵经验,并且对我的未来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除此以外,这次实习更是激励起我学好专业知识的信念,尽快弥补自己的不足,健全自己的知识体系和操作技巧。

而关于这次实习,主要阐述一下我的实习思考:

第一、理论与实践脱节。现在的大学本科的法学教育大多是重理论,轻实践;重知识,轻技巧的培养。无可否认,当代大学的学生理论知识掌握的确很扎实,可是一到实习单位或工作单位的时候,却显得束手无策了,对于很多的事情都缺乏相关经验,不知道从何处着手,这一点我在实习中是深有体会的,从整理案卷到送达回证到制作法律文书,几乎所有的工作都是从头开始学,而平时的理论素养在此时显得几乎没有用武之地,除了在制作法律文书的时候。现在社会的就业倾向越来越偏向于掌握实际操作技巧的人才,而不是理论人才,大学生作为日后就业的后备队伍,如果不能掌握实际的操作,缺乏相关的实践经验,便很难胜任面向我们的工作。如果说大学的教育是为社会培养人才,那么现在我们的教育走向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思和警醒。

第二、部门单位之间的不配合。执行案件要经常跑房产局、车管所、银行等,甚至要去到外地的兄弟法院要求帮助执行。要是远的话不但浪费时间,也浪费资源。解决好“执行难”问题并不仅是法院的责任,还需要社会各相关单位和人士的配合和帮助。需要知道,法律是维系社会的命脉,如果不能及时调整,法律将会失信于众。

重干扰了法院工作;被执行人或者赖着不给钱,东躲西藏,或者认为判决书判决不公平而坚决不履行义务,或者向法官哭诉家庭困难没有钱等等。这些情况经常发生,甚者则是暴力抗拒执行,暴力抗法,非法处置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违法犯罪行为。

六、结语。

短暂的实习期一瞬即逝,看似漫长的三个星期的工作也在白驹过隙间走到了终点,看着自己在这些天来所经历的诸多案件,看着自己在这些天来所整理的卷宗,所做出的每一份文件报告,可以说这段过程不可谓不充实,期间经过的每一天,结交的每一位老师朋友,都是我难以忘怀,衷心的祝福他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有更佳的表现。

通过这一个月的短暂而充实的实习,对我以后的学习起到了一个承上启下的作用,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桥梁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重要的影响。同时也有不少感想,我们法律专业的学生需要面对的法律现状还是严峻的,面对的问题也是困难和艰巨的,在实习之后,需要太多的思考和沉淀,期望能沉淀出法律学习坚定的信念和对法律正义追求的执著。至此,再次感谢帮助我的宁乡县人民法院和各位法官与工作人员。

法学0804班吴尧君。

2010年9月22日。

县法院执行局报告篇四

实习报告姓名:学号:专业班级:指导老师:

实习地点:武汉市武昌区执行局报告日期:__年年7月22日一、概述

在武汉工程大学政法学院有关领导和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的共同安排下,我们于今年6月16日起到7月18日止,进行了为期35天的系统的业务实习。对于我们中的大多数人来说,这都是一个全新的经历。业务实习意味着我们从今天起就要面对别样的人和事,这些人可能是法官、是书记员、是当事人、是代理人、是同事,但就是不可能是老师、是同学,也就是说我们必须精神抖擞,争取在最短的时间里,最大限度的学到课本之外的知识。如与人交往,一个个未必单纯的社会人;同事相处、上下级关系;还有我们要把所学的知识融会贯通,真正做到时常挂在嘴边的理论联系实际。我对这些事情,既新奇又期待,充满憧憬。

接受我的实习单位是武昌区人民法院。这是一所机构完备的基层法院,内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立案庭、审判监督庭等8个专业审判庭和办公室,政治处、研究室、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司法行政科、法警大队、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办公室等8个综合部门;另设水果湖人民法庭、中华路人民法庭、杨园人民法庭、中南路人民法院、白沙洲人民法庭等5个法庭。据__年统计数据显示,全院编制总数192人,实有法官及工作人员183人。法院设院长1人,副院长4人、执行局局长1人、副局长3人。具有审判职称的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115人,书记员14人。在职干部中具有法学硕士学历学位的16人,法律专业本科学历的138人,大专及以下学历29人。

事实上,第一天学院老师领导把我们送到武昌区法院的时候,很多同学对它的第一印象是简陋。我们看到了两座陈旧的主楼屹立着,其中一座正在进行装修改造,内含立案庭、审判监督庭、档案室等。另一座不起眼的白色矮楼,竟然内含刑庭、民庭、行政庭、办公室、政治处等机构。我们首次分配实习具体办公室也是在这里进行的,那时发现它竟有11层。指导老师、法院工作人员和同学们商议讨论后,分派任务,我被分到了另起一栋的三层小楼的执行局。

自此我就开始了真正意义上的实习生活。在六七月的武汉阳光下,我们很早起床,追逐公交汽车,被黑压压的人群中推来搡去,很少能占到座位,转车在内的近两个小时里,穿越将近半个城市,不顾一切,奔到实习地点。汗流浃背,身心俱碎。个中滋味,非求学人不能体会。我想:学到实践经验还真是不容易,怎么说也得好好钻研,至少得对得起这么辛苦的途中跑啊。

二、两位老师。

在这里我一共遇到过两位老师,首先是郭书记员。不知道是不是案件分配的原因,我只在他的教导下学写过民事裁定书和执行通知书,制作过一份笔录和一份合议庭讨论记录。这些东西对于没接触过的人来或许很玄奥,实际上并不难做。制作法律文书只需要依照相应的格式,充实具体的案情就行了。你需要的品质是细心和勤奋。在这里实习的学生和法院工作人员地位是一样的,都要对当事人负责。比如在打印民事裁定书时,就得认真核对双方当事人基本信息,尤其是身份信息不能出任何差错。

印象最深的是郭书记员的口才,那一次在他巧妙的调解了一起执行纠纷,双方当事人心服口服,最后该案以自动履行的方式了结。他告诉我,以什么样的姿态或语调面对不同的当事人,都大有讲究,我深有同感。想来也是,有时候一句话可以激怒一个人,让矛盾一发不可收拾;有时候一句话可以平息一个人,使干戈顷刻化玉帛。就看你怎么说。

其余时间里执行局是很闲的,终日只是看报上网,于公务上却不十分打紧。

第二位老师是王晓明庭长,他大约五十岁上下,顾盼之间,神采飞扬。堂堂一张国字脸,不怒自威,举止风度,十分不凡。一看就知道他是办事老练,为人爽朗的好老师。后来的接触证明了我的看法。我每天在他到来之前开门,打扫房间之后烧水泡茶,然后打开电脑查询法院信息系统,再就是翻阅今天要办的案件的卷宗。王老师来的时候我总是主动问好,或是找要做的事情,或是询问下一步的任务,没事时就读书看报。而经验丰富的老师对我也十分不错,礼貌的同时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倾囊相授,使我学到了不少知识。

三、制作法律文书。

其间我制作过民事裁定书、执行通知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询问笔录、案件上网信息通报表、合议庭评议意见、执结报告、代为拘留书、查询冻结扣押划拨存款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每一份文书老师都要亲自过目,检查无误后才让我提交打印。

(一)询问笔录以上文件我都逐渐掌握了大致情况,其中制作笔录对我来说很困难。因为我是安徽人,对武汉话很不敏感,而当事人几乎全是流利的武汉话。我只好听懂一点就问一下当事人,不懂的让法官解释,然后当事人确认无误之后才予以记录。有一次申请人说他被开麻目的撞了,要求赔偿,我就很迷惑,这“麻目”为何物?后来才知道他说的是机动三轮车……这使我认识到记笔录也不简单。需要有很强的应变能力、手脑耳的协调能力、敏锐的洞察力和高度的概括力。

县法院执行局报告篇五

法院执行庭是法学系的同学们实习的场所之一,下面是本站小编收集整理的法院执行庭实习报告1000字范文,欢迎阅读与参考。

一转眼,整整两个月的法院实习即将结束了,还记得刚来实习时什么都不懂,我被分在执行庭,起初对执行庭并无太多了解。只是在潜意识里认为执行庭的工作十分简单,因为在立案阶段对相关材料都是程序性的审查,不具体涉及实体的问题,后来慢慢发现立案对于法院工作来说,是很重要的第一步。

执行庭的老师们都很和蔼,对于一些不懂的问题也耐心地教我,最后我被分到了管辖合议庭,到那时审判长董老师就和我讲:“来这里并不是要你多学习书本上的知识,而是要你从这里的锻炼中学会为人处事的方式,学到在课本上所没有的知识,多练习实务。”最后他让一个书记员带我处理案件裁定后的一些后续文字处理工作,这样,在中院的实习就正式拉开帷幕。

带我的书记员很细心,也很有耐心,她一步步教我如何处理文件,哪些不同的文件名称各代表什么意思,因为刚上手,有些东西做了一遍可能记得还不是很透,她还是耐心地再教我一遍。总的来说,在这两个月的实习时间里,我主要完成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首先到立案大厅拿本合议庭有关管辖的案件。接受案件乃是案件审理的第一步,我们合议庭的案件后再分属各个审判员审理。当然案件的审限是从立案当日开始计算的。接受案件,还需要在各个案件的接收表上签字,清点案件的数量,确认无误后再将接收表送回立案大厅,以作存档之用。

二、登记案件编写,撰写阅卷笔录。案件分到各个审判员之后,我就需要帮每个人所接收的案件登记到接收本上,其中包括以下几项:案号、案由、当事人、原审法院、收案日期。登记完之后,后面就需要做案件的阅卷笔录,也可以称为审理报告,包括以下几方面:案号、原审案号、案由、原审法院、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上诉人上诉理由、原审法院裁定、工作方向。阅卷笔录是构成副卷的重要材料。

三、到文印处将法律文书签发件盖章,并拿案件裁定书,在裁定书上盖“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的章;文印处是设在主楼的21楼,一般盖法院的章和拿裁定书都要来这里,不管盖章还是拿裁定书都要在登记簿上登记签名。拿到裁定书后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将裁定书后盖上“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的章。

四、填写委托送达函、退卷函;因为是中院,案件审完后是委托下层法院送达,并将基层法院送交的卷宗退回,这就需要填写委托送达函和退卷函,各有两份,一份入卷,一份随卷宗退回。

五、做送达回证;中院委托下层法院送达当事人,就要制作送达回证,当下层法院代为送达后,就需要寄回送达回证,需要收到裁定书的当事人签字。

六、退卷、结案审批。各个卷宗整理完之后,我们需要把退回下层法院的文件统一寄回,这就得把案件送到专门退卷的地方,需要工作人员核对签收。拿到退卷核对无误的签字后,就得去结案审批,最后由工作人员盖上“确认无误”的章之后才算一个案件的结束。

八、归档、做案卷目录(分正卷、副卷)。以上工作都完成之后,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归档与目录制作,这两项工作是连在一起的,首先将案件归档,再制作案卷的目录,目录包括正卷和副卷两卷,但也有特殊的,如立他字号就只有副卷没有正卷。制作目录首先要将整理好的案件材料编号,正卷、副卷各从“3”开始编号。

九、见当事人或者律师并撰写谈话笔录。在书记员老师不在的时候,我就回去和审判员去见当事人或者代理律师,听他们的谈话并撰写谈话笔录,确认无误后需要由谈话人签字。

上述1到8点其实就是一个案件从接受到审结的过程。

执行庭工作较少的时候,在征得审判庭的老师同意之后,我可以去旁听其他庭的庭审过程。在此过程之中,我了解到了很多关于庭审之前的准备工作,书记员核实当事人的身份,审判长宣布庭审开始,并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如若申请回避,且被申请者符合回避要求,则作出延期审理的决定;如若不符合回避要求,则当庭驳回。而后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双方当事人先后向法庭提交证据,以利于查清案件事实。针对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而后进入法庭辩论阶段等等。

最后,我非常感谢在法院里工作的每一位法官,他们都是我的老师。感谢他们的耐心指导,使我大大提高了对立案程序和法庭审判过程的熟悉程度,这对我的实习经历来说是十分重要的。有他们的帮助,我少走了很多弯路。我认为到了实际工作中以后,学历并不是最重要的,关键是个人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交际能力。我深刻的体会了这一点。尤其是现在我们的大学教育与社会需求脱轨,相互之间有一定差距,所以,实习就显得非常重要,这是一个弥补自己经验的时刻,是一个迅速融入社会的.过程,在其中,有各位经验丰富的老师的指导,我们走了捷径。

总而言之,我们必须将大学里所学的知识与更多的社会实践结合在一起,不断提升自己的实践能力和认识水平,纠正错误认识;深刻体悟社会现实,以激励自己更加努力地去学习知识;同时使我们明确了自己身上的责任和使命,国家和社会为我们大学生做了那么多,而我们现在能做什么呢?我们又做了什么呢?这是值得我们每一个大学生反思的。所以,我们必须努力奋斗,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投身于当今社会建设,以实现人生的社会价值和个人的自我价值。点燃自己,为社会贡献一份微薄之力。

一、概述。

在武汉工程大学政法学院有关领导和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的共同安排下,我们于今年6月16日起到7月18日止,进行了为期35天的系统的业务实习。对于我们中的大多数人来说,这都是一个全新的经历。业务实习意味着我们从今天起就要面对别样的人和事,这些人可能是法官、是书记员、是当事人、是代理人、是同事,但就是不可能是老师、是同学,也就是说我们必须精神抖擞,争取在最短的时间里,最大限度的学到课本之外的知识。如与人交往,一个个未必单纯的社会人;同事相处、上下级关系;还有我们要把所学的知识融会贯通,真正做到时常挂在嘴边的理论联系实际。我对这些事情,既新奇又期待,充满憧憬。

事实上,第一天学院老师领导把我们送到武昌区法院的时候,很多同学对它的第一印象是简陋。我们看到了两座陈旧的主楼屹立着,其中一座正在进行装修改造,内含执行庭、审判监督庭、档案室等。另一座不起眼的白色矮楼,竟然内含刑庭、民庭、行政庭、办公室、政治处等机构。我们首次分配实习具体办公室也是在这里进行的,那时发现它竟有11层。指导老师、法院工作人员和同学们商议讨论后,分派任务,我被分到了另起一栋的三层小楼的执行局。

自此我就开始了真正意义上的实习生活。在六七月的武汉阳光下,我们很早起床,追逐公交汽车,被黑压压的人群中推来搡去,很少能占到座位,转车在内的近两个小时里,穿越将近半个城市,不顾一切,奔到实习地点。汗流浃背,身心俱碎。个中滋味,非求学人不能体会。我想:学到实践经验还真是不容易,怎么说也得好好钻研,至少得对得起这么辛苦的途中跑啊。

下面让我结合实际,谈一下在执行局实习的体会:

二、两位老师。

在这里我一共遇到过两位老师,首先是郭书记员。不知道是不是案件分配的原因,我只在他的教导下学写过民事裁定书和执行通知书,制作过一份笔录和一份合议庭讨论记录。这些东西对于没接触过的人来或许很玄奥,实际上并不难做。制作法律文书只需要依照相应的格式,充实具体的案情就行了。你需要的品质是细心和勤奋。在这里实习的学生和法院工作人员地位是一样的,都要对当事人负责。比如在打印民事裁定书时,就得认真核对双方当事人基本信息,尤其是身份信息不能出任何差错。

印象最深的是郭书记员的口才,那一次在他巧妙的调解了一起执行纠纷,双方当事人心服口服,最后该案以自动履行的方式了结。他告诉我,以什么样的姿态或语调面对不同的当事人,都大有讲究,我深有同感。想来也是,有时候一句话可以激怒一个人,让矛盾一发不可收拾;有时候一句话可以平息一个人,使干戈顷刻化玉帛。就看你怎么说。

其余时间里执行局是很闲的,终日只是看报上网,于公务上却不十分打紧。

第二位老师是王晓明庭长,他大约五十岁上下,顾盼之间,神采飞扬。堂堂一张国字脸,不怒自威,举止风度,十分不凡。一看就知道他是办事老练,为人爽朗的好老师。后来的接触证明了我的看法。我每天在他到来之前开门,打扫房间之后烧水泡茶,然后打开电脑查询法院信息系统,再就是翻阅今天要办的案件的卷宗。王老师来的时候我总是主动问好,或是找要做的事情,或是询问下一步的任务,没事时就读书看报。而经验丰富的老师对我也十分不错,礼貌的同时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倾囊相授,使我学到了不少知识。

三、制作法律文书。

其间我制作过民事裁定书、执行通知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询问笔录、案件上网信息通报表、合议庭评议意见、执结报告、代为拘留书、查询冻结扣押划拨存款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每一份文书老师都要亲自过目,检查无误后才让我提交打印。

以上文件我都逐渐掌握了大致情况,其中制作笔录对我来说很困难。因为我是安徽人,对武汉话很不敏感,而当事人几乎全是流利的武汉话。我只好听懂一点就问一下当事人,不懂的让法官解释,然后当事人确认无误之后才予以记录。有一次申请人说他被开麻目的撞了,要求赔偿,我就很迷惑,这“麻目”为何物?后来才知道他说的是机动三轮车……这使我认识到记笔录也不简单。需要有很强的应变能力、手脑耳的协调能力、敏锐的洞察力和高度的概括力。

县法院执行局报告篇六

在__省__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处实习的日子,虽然仅有短短四个星期的时光,但在这二十余天的时间里,接触了到大量的执行案件,涉及信访、督导、执行、监管等一系列系统操作。从第一天起,我就意识到今后二十余天的实习锻炼将使我学到在学校无法遇到的一些新东西,对于它们的把握与研究将会对本人今后在法学领域中进一步的发展有着极大且重要的促进作用。作为一名大学生,有些东西不论书本上还是从别人的描绘诉说中,无论多么生动、形象,如果你从未亲身体会过,那么你将永远无法获得第一手的资讯,在当今这个信息时代尤为如此,换句话讲,即便对于书本理论头头是道,但远离了实践,充其量仅仅是个门外汉,只能纸上谈兵。事实证明确实如此,在这段时间里,我不敢妄论自己从中到底学到了多少东西,但这期间我第一次真正体会到了所谓法院系统的“执行难”问题的现状,看清了其庐山学真习面网目。

从对执行一无所知开始,到接触到第一个执行案件,看到第一份卷宗,写出第一份案件报告、第一份督促执行令、第一份指令函,再到最后的订卷以及归档,所有的这一切,让我的实习生活紧张而忙碌,充实而有条理。看到了很多,听到了很多,遇到了很多,同时也想到了很多、学到了很多。自始至终我是以一名初学者的姿态和心情对待这一切,有些事情从头到尾都需要老师手把手地教,甚至在遇到的有些案子上,根本无法将所学理论知识与具体实践做一联结。有时候一份案件的审理报告,从一开始写初稿到最后的成稿出炉,期间要经历多达六次的返工处理,认真分析每一个字每一个词的运用是否妥帖得当,对于法律条文的选取以及语言句式的构造,从中可以切身体会到老法官的严谨以及其对于法院工作的扎实的态度。

当然和绝大多数参与法院实习的学生一样,我也面临着整理卷宗的枯燥、熬人、同时又富含极大乐趣的工作。对于卷宗内文件的顺序的排列以及其间所包含的严谨的逻辑连结性,都是对初学者的一种历练和考验,而作为法院审理判案的灵魂的载体,每一份卷宗中所包含的更是对于每一个案件的审理过程的记录和判决执行结果的展示和追索。在这二十余天的工作中,前后累计整理订卷达90余份,不仅使我对于法院正常审理执行案件的程序过程有了切实的体认,同时更使我在相当短的时间内大量的阅读和知晓了种类各异的诸多案件在执行中所遇到的问题,促使我对于导致案件执行难这一法院系统的老大难问题有了更为深刻的认知和思索。

当然还需要在这里感谢实习期间给予我巨大的帮助和引导的执行局的各位领导和老师们,他们无微不至的关怀和指导,使我在整个过程中有的学习空间和领悟内容。还有他们在自我本职工作中所展现的认真、诚恳、扎实的工作作风,使我对将来参加工作之后的模式有了正确的建构方向。在日常闲暇时分的闲聊畅叙中,他们言辞中所透露出的意蕴和对我的期待更使我感觉自己须付出百倍之努力和拿出更好的将来来对待他们给予我的那份希冀。

短暂的实习期一瞬即逝,看似漫长的二十余天的工作也在白驹过隙间走到了终点,看着自己在这些天来所经历的诸多案件,看着自己在这些天来所整理的卷宗,所做出的每一份文件报告,可以说这段过程不可谓不充实,期间经过的每一天,结交的每一位老师朋友,都是我难以忘怀,衷心的祝福他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有更佳的表现,我也会怀抱着这段充实美好的经历在今后的学习工作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走向自己的未来。

县法院执行局报告篇七

20xx年以来,本人严格按照职责要求,在党组领导和全局同志努力下,充分履行一岗双责,各项工作任务都圆满完成。现将勤政、廉政情况汇报如下:

一、四项主要工作实绩。

在20xx年的工作中,本人能够紧密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积极服务大局,注重务实苦干,工作能力进一步提高,综合素质进一步增强,工作成效进一步体现,较好地履行了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职责。

1、服务中心及招商引资实绩。

今年以来,能够结合本职工作,从服务社会稳定大局出发,在院领导的领导和指导下,紧抓涉执信访,努力钝化社会矛盾,悉心调处执行纠纷,在案件执行、指导基层以及涉执信访查办过程中,实现了奥运期间无一件执行案件上访,以自己的实际工作为社会稳定大局作出了积极贡献。在执行泗阳某公司的案件中,该公司104名工人因已被拖欠了9个月的工资而多次上访,为此本人在执行款中优先拨付了工人工资,有效化解了这一群体性纠纷。

本人高度重视对招商引资企业的法律权益保护。对我市招商引资企业涉及法律纠纷进入执行程序的,充分考虑企业的利益保护,尽量在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予以协调解决。对我市企业作为债权人申请执行的案件,积极安排精干人员执行,全面、迅速的保护招商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今年牵头为市开发区招商引资企业江苏芬那丝企业有限公司追回靖江一企业拖欠的货款320万元,为泗阳县招商引资企业太湖巨豪人造板有限公司追回常熟一企业拖欠的货款110万元。

2、负责的主体工作实绩。

今年以来本人能够咬住升级进位目标不放松,加大力度,大胆创新、务实勤奋,完成了工作任务。全年执行局结295件案件,在省院已经公布的全省质效指标中,所带领的执行局的执结率以及法定正常审限内执结率在全省中院都排名第3,执行投诉率在全省排名第5,较好地完成了中院党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工作中,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首要工作来抓,针对执行工作高风险、高诱惑,违法违纪高发的实际,在分管领导的支持下,召开了全市法院执行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罚款措施的紧急通知》,在全市法院开展了为期10个月的“抓规范、促公信”主题教育活动,使执行干警依法执行的意识进一步树立,规范执行的制度进一步完善,执行的效率也得以进一步提升。

3、创新创优实绩。

本人在案件执行、队伍建设以及管理机制等方面大胆实践,做出了一些尝试。积极拓展与协助执行单位的联系和交流,扩大执行工作的社会影响面,于今年7月本人具体负责组织了**市协助执行知识竞赛活动,进一步拓宽了协助执行联系交流的途径。今年对强制被执行人申报财产制度进行了完善和补充,并对有关法律文书及程序进行了细化和调整,使我市法院此项工作在新《民事诉讼法》实施之前就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结合**执行工作实际的基础上建立完善基层法院执行工作季度考核通报制度,促进了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整体指标的提高,在已经公布的全省执行质效指标排名中,全市基层法院2项指标在全省位居中上。

4、有潜在、长远效应的打基础工作实绩。

按照分管院长的工作要求,今年以来本人具体负责了全市法院基层协助执行网络的建立运行工作。多次深入基层法院,督促、指导基层法院开展好此项工作,继今年4月在泗阳县召开全市基层协助执行网络建设现场会之后,又进一步深入各基层法院了解情况、指导实践。基层协助执行网络的建立运行,将有效缓解法院执行力量薄弱、装备不足的实际困难,动员和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参与执行,形成全社会共同解决“执行难”的长效机制。

二、理论学习和廉政建设情况。

1、注重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以及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努力学习贯彻胡锦涛在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积极参加“解放思想能行成,推动落实好快干”大讨论活动,不断优化政治素养,提升素质能力。在实际工作能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服务经济建设大局,服从党的领导,正确行使自己手中的权力,努力做到司法公正,一心为民,注意工作的方式方法,围绕中心工作把握正确的方向,通过执行工作的有效开展化解社会矛盾,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2、严抓廉政建设。严格遵守与院党组签订的党风廉政责任制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20xx年度由于没有发生属于报告范围的事项,没有报告。同时,加强对执行人员廉洁执法教育,本人在中院执行局开展了廉洁司法示范庭创建活动,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的暂行规定》,对执行人员的思想、行为等予以全方位监督,筑牢反腐倡廉的坚实防线。

三、最不满意的一项工作。

今年本人最不满意的一项工作是执行工作联动机制没有全部建立。一方面是因为执行联动机制牵涉的面广、涉及的单位较多,沟通联系占用的时间较多,在主观上个人努力不足,该联系的没有及时联系,导致工作只是部分完成;另一方面是本人抓具体工作多一些,自办案件以及协调重大疑难案件占用了相当大的时间和精力,客观上也很难有充裕的时间详细谋划、具体思考和联系。目前,本人已经着手与执行联动机关联系,争取尽快出台相关实施意见,构建起符合**实际的联动执行网络。

述廉(廉政)内容。

一、对案件当事人所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以及其它财物,本人能够做到坚决拒收,实在无法退掉的,及时上缴。年内没有购买、占用过房屋、汽车。

二、从没有利用自己的职权和职务影响进行过任何投资。

三、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要求、接受请托人给特定关系人安排工作,或者不工作获取薪酬的情况。

四、没有从事任何兼职或有偿中介活动,没有开办或者投资任何公司,没有任何公司的股份。

五、从不参加赌博,也没有以变相赌博等形式收敛钱财,更没有为赌博提供条件或为赌博提供保护等行为。

六、没有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以及贵重物品的情况。

七、没有用公款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近年自己及家中也没有发生过婚丧喜庆事宜,更谈不上借机敛财。

八、相信自己能力以及党的干部政策,从不为做官的事情作过多考虑,视“跑官要官”为不齿,没有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的情况。

九、从不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其他亲友谋取私利。

十、没有违反规定用公款大吃大喝及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的情况。也没有接受过可能影响公正司法的宴请,严格执行市纪委三条禁令和省高院的六条禁令要求。

十一、从未利用职权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活动,以及利用工程建设产生的债务“以债谋私”的行为。

十二、没有违反其他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的情况。

县法院执行局报告篇八

本人于1986年7月参加工作(工作年限25年)。1995年12月任地区中级法院助审员(副科级),2004年5月至今在市中级法院执行局任审判员。在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帮助下,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2008年至2010年3年来,年度考核均被评定为称职。2009、2010年连续两年被评为“先进个人”。现将个人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本人始终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及业务理论学习,通过集中学习与个人学习相结合,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的内涵,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公正司法、廉洁执法。

党委、政府、人大的监督,警钟长鸣,严格按照最高法的“八不准”、“十条禁令”、“五个禁止”要求自己,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做到遵纪守法、廉政勤政。几年来,本人共执结案件128件,其中调解结案37件,执行标的约5亿元。本人在执行金秋房地产有限公司系列案件中,因这些系列案件案情复杂,社会矛盾突出,历经多个主办法官未能执结。2008年这些案件分配给本人主办后,本人能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对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以顺利拍卖金秋大厦的结果使双方当事人都感到满意,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几年来,自己在学习、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仍存在不足,如理论业务学习抓得还不够紧。本人决心今后一定发扬成绩,改进不足,再接再励,把工作推向新台阶,争取更大成绩。

县法院执行局报告篇九

院党组:

我自xx年年元月到执行局工作以来,在院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在相关庭室队的大力配合下,团结全局新老同志,振作精神,埋头苦干,努力开创全县执行工作新局面。根据要求,现将三年来的工作、思想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立足本职,务实不务虚。

xx年年——20xx年的三年里,我共办理各类执行案件102件(包括清理执行积案12件),其中xx年年18件,20xx年29件,20xx年43件。案件涉及婚姻家庭、借款及民间借贷、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人身权、合同买卖及加工承揽、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劳动报酬纠纷等诸多方面,涉案标的金额200多万元,综合结案率达80%以上。在执行案件过程中,坚持依法、公正、文明的执行原则自不必说,重要的是我注意区分案件的不同类型,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针对不同案件制定不同的执行方案,采取不同的执行措施。

对那些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果断采取强制手段,坚决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和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利。如我办理的申请执行人李群和被执行人刘发云人身权纠纷一案,执行标的'6000元。被执行人家庭条件尚好,并购置有挖掘机,但却对几千元赔偿款无动于衷。经多次劝说无效后,依法对其采取拘留罚款措施,给被执行人及其家人上了一堂法制教育课,当然,本案得以顺利执行。对那些涉及农民工利益的案件,更是确保在最短时间内为他们追回欠款,以守住基层农民生活生存的底线。如我办理的申请执行人xx县茶庵镇人民政府和被执行人xx县育才建筑安装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20余万元。这20多万元是被执行人拖欠当地农民工修路的工程款,因此在当地产生了不良影响。鉴于被执行人人去楼空,我们在xx县法院执行局同志的鼎力协助下,几乎查遍了xx县城区的每个金融机构,功夫不负有心人,最后终于在一家银行查到被执行人挂在教育经费名下的一笔临时11万元转账资金。我们及时与银行工作人员沟通,动情晓理,终使这笔钱款成功打进本院账户,该案受到茶庵镇党委政府的高度评价。对那些涉及医患纠纷的敏感案件,我不是简单地一执了之,既要考虑到患者拿回赔偿款的焦急心理和迫切愿望,也要考虑到医疗机构工作秩序的正常运转。如我办理的申请执行人戚士力与被执行人xx市新华医疗集团新华医院医疗事故赔偿纠纷一案,执行标的10万余元。

在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账户时,被执行人得到消息,主动和我们取得联系,说明账户内资金系医院购买设备专用,请求不要扣划,表示愿意自动履行。后经协调,被执行人于次日来我局一次性将赔偿款全额缴清,医患双方消除了对立情绪,握手言和。对那些被执行人财产在外地的案件,我一直提示自己要设身处地从申请执行人的角度思考解决问题,坚持正确的群众观念,那就是把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尽量用最小代价获取最大利益。如我办理的申请执行人徐尚舟与被执行人李兵合伙纠纷一案,执行标的20万元。本案申请执行人是河南人,被执行人是xx县人,经查被执行人在xx县空空如也,其所有的可供执行财产却远在崇明。为节约执行成本,我们和xx市xx县法院执行庭多方联系,详细说明情况,希望能接受委托。在我们的不懈努力下,崇明法院同意接收此案。目前此案已进入财产评估、拍卖程序,申请执行人为此写来感谢信。限于篇幅,其他案件的执行情况在此不再一一赘述。三年来,我配合局里其他同志办理执行案件约有200多件。我始终坚持执行一盘棋思想,心结一条,劲使一处,依靠执行集体的智慧和力量,攻克了一个有一个硬骨头案件,平息了若干社会矛盾,在化解“执行难”的道路上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二、加强学习,温故而知新。

面对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面对不断颁布和更新的法律法规,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准确把握时代跳动的脉搏;也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适应新形势下执行工作新的挑战。首先,政治理论学习不容忽视。一个法官,尤其是执行法官,不能仅仅着眼于案件本身的法律效果。在当今构建和谐社会的漫漫征途中,案件的社会效果往往很重要,在某些方面表现得相当突出。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对国家和地方政府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大趋势保持清醒的认识。如果认为政治理论空洞无物而放松学习,则有可能迷失方向,导致盲目蛮干。xx年年开展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我受益匪浅。通过学习,我初步掌握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而这对以后办案将无疑会起到导航和指南作用。

20xx年开展的“科学发展观”教育,又使我对人民法院的可持续发展有了更深的理解。科学发展观必将而且已经指导人民法院进一步调整工作思路,进一步调整审判执行工作服务大局的重心,促进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由被动办案到能动服务的转变。科学发展观确立的“以人为本”思想又要求作为法官的我们全面理解和领会人权的司法保护,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其次,法律学习一以贯之。xx年年10月通过的《物权法》和修改后的《民诉法》,以及后来众多的司法解释,都是执行工作中不可或缺的,必须学习掌握。我自己在xx年年也幸运地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学习是为了更好地工作,工作又反过来检验学习成果是否落到实处。在实际执行中,执行异议、执行听证等许多方面的处理现阶段还处在摸索阶段,更少不了认真学习和大胆借鉴。再次,学习方式方法多种多样。可以从书本学习,可以向典型学习,可以和同事讨论,可以翻阅报纸杂志,可以浏览网络电视等等,只要是有心人,随时随地都可以学习。正所谓磨刀不误砍柴工,目标是争取做一名学习型法官。

县法院执行局报告篇十

学号:

姓名:

根据学校安排,我在宜川县人民法院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实习工作,时间虽然短暂,但这一实习过程中我是带着对法律学习的热情、对司法实践的渴望开始了实习过程的,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指导老师们求教,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和国家的政策,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在实习中,我主要进行了立案、送达保全、庭审、法律文书制作和整卷等方面的工作。现在就将我这次实习工作。

总结。

如下:

一、立案工作。

在立案工作中,我主要参与了案件的立案排期、送达保全、报卷等工作。在整个立案过程中,我感触比较深刻的是法院电脑程序的立案系统。无论是案件的排期还是诉讼费用的计算,通过这套电脑程序系统,一切都变得非常简单。特别是诉讼费用的计算系统,因为我们知道,法院诉讼费用的计算标准是根据诉讼标的以及案件性质的不同而有所区别的,而且一般的案件又同时涉及起诉费、保全费等多种诉讼费用的计算,尽管我们悉知标准,但是实际计算起来并非是易事,而这项繁杂的工作通过电脑程序只需要简单的输入、点击即可。通过这一点,可以让我们很直观的感受到现在的司法实践中计算机学科与法学学科联系的密切性与便捷性,或许,不久的将来会出现一门信息法学。那么我们也就不难再想到现代法学中正在兴起和发展中的其他一些法学边缘学科,像法律伦理学、法律哲学等,以前我对于这些法学边缘学科并不觉得有什么重要性,但现在看来,法学的边缘学科其实是我们法学科学与其他科学学科进行联系的纽带与桥梁,是顺应现代社会综合发展趋势的必然产物,也必将不断推进我们司法实践的发展与改进。

二、送达保全工作。

nn。

受理案件后向原告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向被告送达相应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再如留置送达中关于送达回证的填写,以及邮寄送达中对于送达回执的整理粘贴和公告送达中的公告的制作与张贴等。在实习过程中,我在了解了各种送达方式之外,还感受到了我们司法实践中对于送达工作上存在的一些问题。比如,在送达工作中村委会、居委会对法院的配合问题。在我参与的送达工作中,就经常性的碰到送达时村居不配合的情况,例如我们像村居查询当事人具体居所房号时村居知情不报或拒不提供,公然对抗法律。我觉得,我们相应的国家机关应该加强这方面的管理与协调工作,同时更重要的是要进行全社会性的普法宣传,特别是对村委会、居委会相关负责人的法律宣传教育,以推进全社会懂法、守法,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从而提高司法效率,节省司法资源,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进而维护社会正义。再有,就是我们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公告送达的适用问题,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明确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所以,必须满足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使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转送达等其他民诉法规定的送达方式无法送达这两个条件中的一个,才可以适用公告送达,而不可以直接使用公告送达像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因为我们必须明确,送达的意义不仅是让受送达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了解诉讼文书的内容,更重要的是送达行为本身即包含并进一步预设了一定的法律后果,也即人民法院依法定方式和程序送达诉讼文书后就产生了诉讼法上的效力,受送达人就要在相应的情况下承担诉讼法上的后果。

在保全方面,实习过程中我主要参与了对当事人银行存款的冻结、工商登记查询、土地登记查询、厂房车辆等不动产、动产的查封和扣押等保全工作。通过实习,我了解了保全工作中的一些具体内容,如协助执行通知书的填写、存款冻结程序以及封条的填贴拍照、查封财产清单的填写等。在实习过程中,我感觉到在进行保全工作时,各个相关单位都积极协助配合,提高了司法效率,节省了司法资源,保证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听审工作。

官在诉讼过程中起的一个什么样的作用。作为学习法律的人来说,了解自己的专业,了解自己的职业,是十分重要的。

四、法律文书制作和整卷工作。

在法律文书的制作中,我主要参与了一些财产保全的裁定书以及一些合议庭评议笔录、审理报告等法律文书的制作。在这个过程中,我感受到的是,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要有一个十分认真的工作态度。因为裁判文书毕竟代表的是生效的判决或裁定,是涉及当事人利益得损的法律文书,必须认真对待。法院在此项工作当中的实际做法也体现了这一点:每一份裁判文书的制作,都要经过拟稿、核稿、校对和签字四个环节的层层把关才可以,从承办人到庭长再到院长,每一位法官都必须对裁判文书进行严格而细致的审查,哪怕一个没有对齐的空格也要对裁判文书重新打印制作,无不体现着工作人员对这项工作的严肃程度。这次实习过程中,大量的接触各种各样的法律文书,也学习着写了一些常用的法律文书,如起诉状、上诉状、答辩状、代理意见、律师函、所函、公司员工制度、合同书等等。虽然大学选修课里面也开了司法文书的课程,但是在现实的运用中,是大大的不足的。由于。

教学。

的过程中有不同的侧重性,因此在学习的课程中容易被导师的教学重点所误导,在学习写法律文书的过程更多的注重关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机关的法律文书,而某程度上疏忽了对普通法律事务的法律文书的书写。但是,这次实习的过程中,实习辅导的律师经过认真的、负责的、耐心的指导,让我从新学习这些法律文书的书写,如法律文书的格式、表达、侧重点等方面。

在实习中,我对案卷卷宗进行了整理装订工作,在案卷的整理过程中,每一本案卷都要按照要求进行材料的打印、粘贴,然后对案卷材料进行排序整理、装订编码等工作。在整个案卷整理过程中,可以当成是一个非常好的学习的过程,其中的材料就是我们书写的范本,还很好的培养了我的耐心和细心。

在实习过程中,我觉得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有些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不知道如何适用它,以至于触犯法律;有时候人们对两个以上不同法律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不明白,不知道该适用哪一部法律。我们的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的让人们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有希望。此外,法官们任劳任怨的敬业和实干精神,刚正不阿、执法如山的严正品格,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良好节操,深厚的法学底蕴,丰富的法律知识,广泛的社会经验和高超的驾驭庭审的艺术„„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他们的身上闪烁着法治文明的光芒,寄托着百姓群众的法律信仰。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指导老师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上述内容是我此次实习工作的体会与总结。经过此次实习,我在法学实践、法学理论以及为人处事等方面都有很多的收获,我会在以后的学习工作过程中好好的利用这些收获和经验,以尽快的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律人才。

附:房产纠纷民事起诉书。

附:

房产纠纷民事起诉状。

原告:方xx。

住址:陕西省宜川县xxx镇xx村。

电话:139xxxxxxxx139xxxxxxxx。

被告:宜川县xx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宜川县xxxxx路x号。

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人:刘xx。

电话:136xxxxxxxx4xxxxxxx。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为原告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逾期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违约金;。

3、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2009年10月11日,原告向被告支付贰拾万元(200000.00元)用于购买被告于2009年开发建成的xx小区xx号楼一套住房,由于该小区是现房销售,被告于原告付款当日便将房屋交付入住。2010年7月15日,原告向被告支付该房屋契税及维修基金,并敦促其早日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但时至今日,被告方一直以种种原因拖延原告办理其应有的房屋所有权证,原告多次联系被告方该项目的负责人刘xx要求办理房屋产权手续,均未果。

综上所述,被告作为房屋买卖合同的出售方,在原告交付购房款履行了付款义务后,被告方交付房屋即购房合同成立,被告方应当在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内按约定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0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3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定,被告应当立即办理房屋产权证并支付违约金。

为维护原告合法权利,特诉请人民法院判允前列诉讼请求。

此致

宜川县人民法院。

起诉人:方xx2011年8月12日。

县法院执行局报告篇十一

按照学院的毕业规定,为了让毕业生能在毕业后尽快的适应社会工作,提高就业后的工作能力,毕业生应当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参加至少20个工作日的毕业实习。2011年司法考试回家后我向我家所在县的人民法院提出实习申请。法院根据情况最后通知我从12月中旬开始在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实习,实习指导老师是二庭庭长__和书记员___。执行局共分三个庭,一庭和二庭负责执行程序中的各项具体工作,三庭是综合庭,负责分配案件、协调关系以及财务。在实际工作中,每个庭又都根据各自的情况分成若干小组全权负责自己的案子。我们二庭分成三个小组,三个小组基本是按照被执行人的住址所在乡镇划分,两个指导老师和我都属第一小组,全权负责我们县________四个乡镇和城关的案件。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和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在实习中我了解到的是,当事人向法院立案庭申请立案,立案庭审查同意立案后分配执行案号到执行三庭,由三庭协调分案。分配案件并不是随机分配,这里边要考虑到涉案金额,执行难度,需要走的程序等,从而科学优化人员配置,提高执行效率,更关键是要考虑到地域,小小的县城,法官也多数来自本县,一方面法律有回避的规定,另一方面很多法官也不喜欢处理自己家乡或者有利害关系的案子,因为这样的案子在执行过程中会遇到很多程序外的阻力,给执行带来困难。执行庭里的执行员基本都是来自各个乡镇,庭长也都是从乡镇法庭调过来的,所以分配案件其实也是很有水准的工作,既要避嫌又要尽量优化人员配置提高效率。三庭分完后报给庭长,庭长看过后最后分配给各执行小组。

各小组接到案件后,一般都是在三日内,按照被执行人的住址所在地集中整理准备送达执行通知书和传票。送达看似是最简单最容易的工作,其实在实际中不然。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员将执行通知书送达即可,不管是直接送达还是留置送达。但是在实际中,我们找到当事人后,当事人往往都不满法院判决,而将这种不满发泄到我们身上,向我们表达冤屈。一看到这个,我们在心中其实就已经犯了难,肯定是个不好执行的案子。这种情绪转化到执行中的后果就是当事人可能会拒不执行判决。我们一再解释只负责执行,如果认为判决有误,可以向法院走复议再审等程序,但是当事人不吃这一套,有时候还会将情绪直接发泄到我们身上破口大骂是轻,有时候还要动手。这种情况也只能忍着,手续送达职责就尽了。执行中还会遇到的一个问题是,找不到当事人。被送达人的地址获取途径基本就是判决书和申请人提供,但是判决书上所写的都是身份证上的住址,与当事人的实际住址可能并不一致;很多当事人也不是很清楚对方的具体住址,有的只能提供个大概位置,具体落实的工作就得靠我们自己找,但是问的过程也不容易,人们一看是从警车上下来的找人,一般都装作不认识或者说不知道,这种情况在农村尤为严重,可能就在当事人家门口但是也不知道。其中就有一次,我们下车和被送达人碰了个面对面,还问他,他胡编了一个地方,我们到那边又问人才知道被耍了。如果在审判阶段就能留下当事人的具体地址和照片,案子到执行阶段也就容易一点。

对于执行标的有财产的案子,送达后紧接着要做的工作就是查询。一般当事人都会主动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关于车辆、房产、地产和存款等重要的财产信息,我们在执行中要一一查询落实。各个银行、储蓄所,房产局,土地局和交管所就成了经常光顾的地方。有时候会一下分过来很多案子,当事人又多,在银行查询过程中就需要银行的特别配合,因为查询工作对于银行工作人员来说并不是本职主要工作,而只是配合,尽管法律规定银行是必须配合但这毕竟和本职工作还是有区别。在查询中不仅依靠法律和法院和单位间的关系,还需要执行员和银行工作人员之间良好的个人关系,这样的话查询才会更顺利,快捷。很多时候,查询的结果都是不令人满意的,因为现在人们的法律知识和反侦察能力都增强了,官司一败,财产立马转移。但是有一次去银行查询一个案件,标的十多万,查询到当事人有一万多元的存款,但是当事人开户行远在三百公里之外,只能到开户地银行才能扣划,上午九点钟查出结果后立马就动身去了三百公里之外的鄄城,当晚返回。

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的案件是最困难的。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强制执行,谈何容易!执行局总共人员也就30来个,如果当事人阻拦,想要强制拆除谈何容易。在农村,很容易就会遇到家族式的阻拦,手段不当很容易造成群体事件,我们在执行过程中投鼠忌器放不开手脚。有一个所有权确认案件,判决被执行人搬出房屋,但是当事人态度蛮横极不配合。送达执行通知书时态度就极为蛮横,后来我们联合几个小组一起去,最后也还是没有结果,发生了小规模冲突,两名执行员的衣服被撕破。最后经局长申请,院长批准,法警队极力配合,出动十余名警力才算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当今社会舆论普遍对强制性的拆迁表示反感,如果当事人再不配合,很容易造成群体事件,这是法院和政府都最不愿意看到的,因此这种案件需要非常妥善的处理。

通过近三个月的实习,我受益匪浅,不仅仅是了解到了书本上说的程序在实践中的具体操作,把书本知识落实到了实践,更重要的收获是实习使自己更加成熟,不再习惯于跟风批判和抱怨,而是对目前的法律工作者们以理解和支持,要开始着眼于社会实际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想办法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法律工作是一项光荣神圣而又充满困难的艰巨工作,大学生满腹的正义感和伟大抱负不是通过抱怨实现的,而是要满怀激情充满希望的努力踏实工作,在工作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做一个对社会对老百姓真正有用是实用人才。

县法院执行局报告篇十二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现将自己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请评议。

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争取人大支持。

我作为一名长期从事法院工作的审判人员,经过多年的工作实践,深深体会到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不但有利于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办案的自觉性,而且有利于规范自己的执法行为,纠正和预防工作中出现的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的各种问题,通过监督才能不断提高执法水平,维护司法公正,确保执行工作不偏离方向。一年来,凡遇到重大疑难问题都主动向人大汇报,以求得人大支持,对人大代表的提案、建议、批评意见等事项,都能认真对待,积极办理,并及时回复,办结率100%。

二、适应岗位需要,拓宽工作思路。

我是2002年底被任命为党组成员、执行局长的,如何尽快适应岗位工作需要,进入工作状态,实践中我注重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学习,适应新的工作。

面对执行工作新机制,首要任务是学习。一是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增强执行工作服从服务大局意识,端正执法思想;二是面对执行工作不断变化的新情况,注意学习探讨与执行工作有关的新理念、新方法、新举措,以适应时代对执行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三是虚心学习和广泛收集兄弟法院的好经验、好做法,并结合我院的实际,编印了《执行效能手册》,其中有几项制度是我们创新的或在全省率先实施的。通过学习,为努力开展好本职工作奠定了一定的理论基础。

2、围绕本职工作,明确指导思想。

根据新形势下执行工作的特点,我与同志们认真分析和探讨,研究确定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执行工作质量和提高执行效率为重点,以确保司法公正,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为核心,强攻执行难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为做好工作起到了一定的指导作用。

3、把握工作大局,注意工作运作方法。

围绕全院工作大局,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全力维护集体声誉,自觉摆正自己的位置,积极协调各方面的关系。正确处理局部与全局,参谋与决策的关系,在工作运作指导思想上坚持重大问题请示汇报,集体决议认真执行,分管工作尽职尽责。在工作运作方式上实行层次管理,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要求我本人和所分管的部门领导自觉坚持不处理职权范围以外的事情,不上交职权范围以内的工作,不提交没有处理意见的报告,保证分管工作正常运转。

三、

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工作落实。

1、以“队伍建设年”活动为动力,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执行队伍。

(1)根据院党组的统一部署安排,我和局其他领导一起,积极组织,认真运作,强化措施,狠抓落实,采取学习文件、领导讲评、专题讨论、会议交流等形式,扎扎实实搞好每个阶(新世纪范本网http://,原创范本免费提供下载基地。)段的工作。我不仅对每个同志的工作进行逐项讲评,还专题做了“人生感悟”的世界观教育讲座,提高了干警的政治素质,促进了干警作风的转变,激发了干警干事创业的劲头。(2)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今年执行局陆续出台了一系列规章性文件和措施,我亲自动笔和组织编印的《执行效能手册》内容涵盖了队伍建设、内部管理、执行纪律等各个方面,发放干警人手一册,要求大家经常学习,遵照执行,不仅使我们的执行工作步入规范化管理的轨程,而且得到了高院执行局的充分肯定,并将予以在全省推广。同时,还根据执行工作的新特点和新形势的需要,有针对性地对已有的制度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必循、违章必究,坚持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3)强化廉政监督措施,规范干警执法行为,增强干警廉洁自律意识。我与院长和分管庭长分别签订了执法执纪承诺保证书,达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取得全年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的良好效果。由于措施得力,任务明确,极大地激发了执行干警的积极性,形成你争我赶的热潮,执行干警不怕疲劳,忍辱负重,超负荷工作,提前超额完成了全年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93件,结66件,执行标的金额达1亿多,结案率71%,为我院的执行工作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打下坚实基础。

2、围绕服务大局,积极做好城市信用社执行案件专项执行工作。

由于银鹰典当行非法集资而引发的市城市信用社联社存款挤兑,从而导致城市信用社改组,大量的兑付金由政府背驮,依法清收城市信用社外欠借款,以减轻市财政负担,是我们应尽的职责。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我组织两级法院集中开展清欠活动,着手建立了组织,亲自制定方案和措施。经过全体干警几个月的辛勤工作,促使大部分案件顺利执结或有重大进展,目前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得到了市委、市政府清欠领导组的充分肯定。

3、加大执行力度,积极清理执行积案。

根据省高院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执行工作实际,确定工作目标,层层落实责任和工作任务,确定工作重点,重点地区和重点类型案件。从10月份开始,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打一场执行工作攻坚战,力求压低积案数,提高执结率,实现执行工作良性循环的工作目标。根据这个工作思路,在工作中,一是建立健全执行工作制度,对未结执行案件登记造册,分类排队,逐案分析未结原因,并实行严格的责任制,明确责任,相互协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执行预案,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克服工作盲目蛮干。二是打破正常的工作时间,采取灵活多样的执行方式,使案件循环速度加快。在执行局设立了执行举报热线电话,及时与申请执行人沟通信息,掌握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对有执行线索的及时出警,对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促其自觉履行义务,使一大批案件得以执结,执行存案率在全省最低。

4、强化执行案件监督指导,推进全市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

中院执行局成立后,按照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执行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的四统一机制的要求,如何加强对基层法院执行工作的领导,我组织执行局一班人进行认真的研究,确定管理办法。一是建立分包负责对口指导的目标责任制,对口指导、监督、服务,每庭每人都确定相应的目标、任务,责任到人,常年与基层法院保持密切联系,掌握他们的信息、动态、工作进度、主要问题、基本情况等,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地监督、指导和帮助支持。二是加强了对个案的督办、催办。对党委、人大及上级法院、本院领导交办、督办、基层法院请示帮助的案件,及时给予督办、催办,对上级要结果的案件,都做到了件件有结果、有报告。三是指定执行、交叉执行、提级执行并举,对当事人反映基层法院执行不力或行政干预严重的案件,根据不同情况,及时采取交叉执行或提级执行。四是及时通报讲评。一年来,我带领中院执行局的同志对基层法院的检查都及时反馈情况,对各个法院存在的问题都实事求是地进行通报讲评,收到了良好效果,使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纳入有序的发展轨道,阻止了以往存在的执行乱、乱执行的状况。

4、强化人性化执行,维护我市良好经济发展环境。

以营造良好经济发展环境为已任,我先后组织实施了有关强制执行和诉讼保全的人性化工作措施,在执行案件时,应切实注意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对于暂时困难但是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企业为被执行人的,采取“蓄水养鱼”的方式,督促其采用分期分批履行的方法,尽可能通过被执行企业的经营发展偿还债务。行人的,考虑经济转轨过程中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采取以物抵债,债权转股权,无形资产抵债,执行和解,分期执行等多种方式,尽量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对于知名企业、骨干企业为被执行人的,在执行时充分考虑企业形象,慎用警车,禁止在其生产、销售场所乱鸣警笛。在查封、冻结企业财产时,采取活“查封”,尤其是企业正在使用的生产资料、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等财产,通过查封权利证书等方式,商同有关部门协助执行,以限制其转移、转让、出租财产,在查封期内允许企业出于生产需要继续使用被查封财产,尽量减少企业因诉讼造成的不必要损失。以上措施实施以来,干警的执行理念上去了,案件执结率提高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努力方向。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虽然也做了很大的努力,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相距甚远,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一是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没有下功夫研读邓小平理论和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水平不高。二是执行理念有待进一步提升,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公民整体意识的提高,旧有粗放型的执行方式已经不能适应工作的要求,要做好执行工作,必须进一步转变执行观念,注重当事人主义在执行过程中的价值,强化执行程序公正意识,不断提升执行理念。

三是对新时期出现的“执行难”有避难畏难情绪,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

对于以上问题,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一是继续加强理论学习,提高领导水平和驾驭全局工作的能力,努力适应日益复杂的执行工作环境,努力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二是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探索新时期执行工作的特点,强化创新意识和为民意识。三是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维护好法院整体形象,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拒腐不沾,为政清廉,清清白白做人,堂堂正正办事,用自身的良好形象,勇当反腐倡廉带头人。

县法院执行局报告篇十三

实习报告姓名:学号:专业班级:指导老师:

实习地点:武汉市武昌区执行局报告日期:xx年年7月22日一、概述

在武汉工程大学政法学院有关领导和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的共同安排下,我们于今年6月16日起到7月18日止,进行了为期35天的系统的业务实习。对于我们中的大多数人来说,这都是一个全新的经历。业务实习意味着我们从今天起就要面对别样的人和事,这些人可能是法官、是书记员、是当事人、是代理人、是同事,但就是不可能是老师、是同学,也就是说我们必须精神抖擞,争取在最短的时间里,最大限度的学到课本之外的知识。如与人交往,一个个未必单纯的社会人;同事相处、上下级关系;还有我们要把所学的知识融会贯通,真正做到时常挂在嘴边的理论联系实际。我对这些事情,既新奇又期待,充满憧憬。

接受我的实习单位是武昌区人民法院。这是一所机构完备的-1-。

基层法院,内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立案庭、审判监督庭等8个专业审判庭和办公室,政治处、研究室、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司法行政科、法警大队、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办公室等8个综合部门;另设水果湖人民法庭、中华路人民法庭、杨园人民法庭、中南路人民法院、白沙洲人民法庭等5个法庭。据xx年统计数据显示,全院编制总数192人,实有法官及工作人员183人。法院设院长1人,副院长4人、执行局局长1人、副局长3人。具有审判职称的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115人,书记员14人。在职干部中具有法学硕士学历学位的16人,法律专业本科学历的138人,大专及以下学历29人。

事实上,第一天学院老师领导把我们送到武昌区法院的时候,很多同学对它的第一印象是简陋。我们看到了两座陈旧的主楼屹立着,其中一座正在进行装修改造,内含立案庭、审判监督庭、档案室等。另一座不起眼的白色矮楼,竟然内含刑庭、民庭、行政庭、办公室、政治处等机构。我们首次分配实习具体办公室也是在这里进行的,那时发现它竟有11层。指导老师、法院工作人员和同学们商议讨论后,分派任务,我被分到了另起一栋的三层小楼的执行局。

自此我就开始了真正意义上的实习生活。在六七月的武汉阳。

-2-。

光下,我们很早起床,追逐公交汽车,被黑压压的人群中推来搡去,很少能占到座位,转车在内的近两个小时里,穿越将近半个城市,不顾一切,奔到实习地点。汗流浃背,身心俱碎。个中滋味,非求学人不能体会。我想:学到实践经验还真是不容易,怎么说也得好好钻研,至少得对得起这么辛苦的途中跑啊。

下面让我结合实际,谈一下在执行局实习的体会:二、两位老师。

在这里我一共遇到过两位老师,首先是郭书记员。不知道是不是案件分配的原因,我只在他的教导下学写过民事裁定书和执行通知书,制作过一份笔录和一份合议庭讨论记录。这些东西对于没接触过的人来或许很玄奥,实际上并不难做。制作法律文书只需要依照相应的格式,充实具体的案情就行了。你需要的品质是细心和勤奋。在这里实习的学生和法院工作人员地位是一样的,都要对当事人负责。比如在打印民事裁定书时,就得认真核对双方当事人基本信息,尤其是身份信息不能出任何差错。

-3-。

戈顷刻化玉帛。就看你怎么说。

其余时间里执行局是很闲的,终日只是看报上网,于公务上却不十分打紧。

第二位老师是王晓明庭长,他大约五十岁上下,顾盼之间,神采飞扬。堂堂一张国字脸,不怒自威,举止风度,十分不凡。一看就知道他是办事老练,为人爽朗的好老师。后来的接触证明了我的看法。我每天在他到来之前开门,打扫房间之后烧水泡茶,然后打开电脑查询法院信息系统,再就是翻阅今天要办的案件的卷宗。王老师来的时候我总是主动问好,或是找要做的事情,或是询问下一步的任务,没事时就读书看报。而经验丰富的老师对我也十分不错,礼貌的同时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倾囊相授,使我学到了不少知识。

三、

制作法律文书。

其间我制作过民事裁定书、执行通知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询问笔录、案件上网信息通报表、合议庭评议意见、执结报告、代为拘留书、查询冻结扣押划拨存款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每一份文书老师都要亲自过目,检查无误后才让我提交打印。

-4-。

问一下当事人,不懂的让法官解释,然后当事人确认无误之后才予以记录。有一次申请人说他被开麻目的撞了,要求赔偿,我就很迷惑,这“麻目”为何物?后来才知道他说的是机动三轮车……这使我认识到记笔录也不简单。需要有很强的应变能力、手脑耳的协调能力、敏锐的洞察力和高度的概括力。

-5-。

县法院执行局报告篇十四

xx人民法院。

首先,向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xx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我的实习是由河北工程大学文学院院和保定唐县人民法院共同安排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几年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大量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过程中我还担任了具体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以下案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参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审判的过程,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见:

1:案件由来。

唐县某村一有夫之妇因有外遇被其丈夫发现,其丈夫因此对该女实施了暴力,致使该女轻伤。

2:案件主要辩论焦点。

丈夫的暴力行为与夫妻间的感情破裂是否有直接联系,妻子的外遇行为与丈夫的暴力是否有根本联系,何方应承担主要过错责任。

3:原判结果。

过多次合议讨论,做出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本案是一个民事案件,再细分属于婚姻法中的婚姻纠纷案。通过对本案的审理,我认为在现阶段中国的婚姻法在维护夫妻双方的权利方面还有待近一步完善。婚姻本为了双方的利益而建立,应运而生的婚姻法本也应该遵循这个基本原则,法律的内容应该更全面并具体地规定出结婚夫妇各自应该承担的责任,在维护夫妻双方的共同利益的前提下,还应该体现维护夫妻各方的利益。婚姻本身也是一份特殊的契约,是契约就有着它生效与失效的条件,我认为如果婚姻契约失去了建立它时本来的基础,这样的契约也应该及时结束,法院也应该积极协助离婚案件中的弱势个体,体察并理解其真实的意思表示,不能仅仅凭法条的死规定或某一方当事人的单方意思表示而轻易驳回诉讼请求。其实现实中有很多家庭的建立本身就是不幸福的,其间有些当事人非常想结束并不理想的婚姻,但总要突破重重阻挠,其中除了家人不休的劝说,配偶的威胁与暴力,顾及财产上的不容易取得这些,最后最难突破的屏障就是法院的判决。法官们的出发点本也没有错,不过是怕因为一些人的一时激愤而毁坏了一个原本可以幸福的家庭,所以才驳回起诉,给予他们更多磨和感情的机会。其实,但凡两个人闹到法院去的,两个人的感情已经差不多破裂了,法院的不支持有时反而会是原本可以简单处理的事情更复杂化,因为在法院给予的磨和期内,两个人也许会发生的激烈冲突,夫妻反目动起杀念的很多,现实生活里的夫妻相残大多是在闹离婚期间发生的。,如果法院能及时保护弱势一方,及时支持其要求,也许悲剧会因此避免。

这是我首次看见简易程序在审理案件中的具体运用。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唐县人民法院也属基层法院,符合简易程序的条件。审理过程中,时限很短,而且开庭审理似乎只是走下过场,法官对于如何判早有结论。

通过这几起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审理,我看到虽然审理时限很短,必备的程序却很完备的,但是我认为法官审理时的态度应该适当调整。法官在庭审时的角色似乎与检查院一方成为了联盟关系,对嫌疑人语气强硬也罢,而对其辩护律师也是有几分蔑视与斥责,反而对提起公诉的检察院一方和颜悦色。其实律师,检察员,法官三方在庭审时的关系应该是绝对平等的,法官断案,检查员公诉,律师辩护都应该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应该共同受到统一标准的规范。而当看到法官那副横眉冷对辩护人的神情,我很为做律师的感到不平。

1、案由:本案中的被告为一名邪教痴迷练习者,因为练功入魔,对家人生起杀念欲借此蘖盘九天,在做案中及时被人制止,致使受害人重伤。

2、辩论焦点:a.该犯罪嫌疑人的行为系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b.该犯罪嫌疑人是否符合司法精神鉴定中关于精神病的规定。

3、原判结果:合议庭多次讨论后,该犯罪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其实关于这样的案子在全国发生过很多起,邪教本身就不合法,是受我国宪法刑法约束的邪教组织,因为这些人痴迷练功身心受到严重创伤最终害人害己,实在令人扼腕叹息。我国刑法在维护国民的安全与打击犯罪方面确实起到了很好的保护伞的作用,但是,随着时代的变迁,犯罪也会以各中不同的形态出现,有些在它发展之处时披着合法的外衣,因此,刑法与宪法的内容也应该做到及时修改,与时惧进,与社会和民众的生活接轨,才能够真正从根本上及时维护好国民的切身利益。

通过这次实习,我不仅开阔了视野更重要的是突破了纸上谈兵的局限。在学校由于受到各方面的因素,我们很难亲身接触到鲜活的庭审场面,观察到实践的诉讼程序,感受理论应用与司法实践时的评析过程,见识那些与诉讼有关的各种真实文书卷宗、票据。在整个实习过程中,除了接触或感受到了以上东西外,带给我更深刻的感受是,我在探索着应用法律知识到实践中去的过程里,不仅仅丰富巩固了自己的专业知识,更提高了自己独立分析案情的能力,并且大大提高了自己对本专业的兴趣与热爱,为自己将来走上司法工作岗位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最后再一次向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唐县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老师,在实习过程中帮助我的朋友、我的同学致以衷心的感谢!

县法院执行局报告篇十五

一转眼,整整两个月的法院实习即将结束了,还记得刚来实习时什么都不懂,我被分在执行庭,起初对执行庭并无太多了解。只是在潜意识里认为执行庭的工作十分简单,因为在立案阶段对相关材料都是程序性的审查,不具体涉及实体的问题,后来慢慢发现立案对于法院工作来说,是很重要的步。

执行庭的老师们都很和蔼,对于一些不懂的问题也耐心地教我,最后我被分到了管辖合议庭,到那时审判长董老师就和我讲:“来这里并不是要你多学习书本上的知识,而是要你从这里的锻炼中学会为人处事的方式,学到在课本上所没有的知识,多练习实务。”最后他让一个书记员带我处理案件裁定后的一些后续文字处理工作,这样,在中院的实习就正式拉开帷幕。

带我的书记员很细心,也很有耐心,她一步步教我如何处理文件,哪些不同的文件名称各代表什么意思,因为刚上手,有些东西做了一遍可能记得还不是很透,她还是耐心地再教我一遍。总的来说,在这两个月的实习时间里,我主要完成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首先到立案大厅拿本合议庭有关管辖的案件。接受案件乃是案件审理的步,我们合议庭的案件后再分属各个审判员审理。当然案件的审限是从立案当日开始计算的。接受案件,还需要在各个案件的接收表上签字,清点案件的数量,确认无误后再将接收表送回立案大厅,以作存档之用。

二、登记案件编写,撰写阅卷笔录。案件分到各个审判员之后,我就需要帮每个人所接收的案件登记到接收本上,其中包括以下几项:案号、案由、当事人、原审法院、收案日期。登记完之后,后面就需要做案件的阅卷笔录,也可以称为审理报告,包括以下几方面:案号、原审案号、案由、原审法院、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上诉人上诉理由、原审法院裁定、工作方向。阅卷笔录是构成副卷的重要材料。

三、到文印处将法律文书签发件盖章,并拿案件裁定书,在裁定书上盖“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的章;文印处是设在主楼的21楼,一般盖法院的章和拿裁定书都要来这里,不管盖章还是拿裁定书都要在登记簿上登记签名。拿到裁定书后要做的件事就是将裁定书后盖上“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的章。

四、填写委托送达函、退卷函;因为是中院,案件审完后是委托下层法院送达,并将基层法院送交的卷宗退回,这就需要填写委托送达函和退卷函,各有两份,一份入卷,一份随卷宗退回。

五、做送达回证;中院委托下层法院送达当事人,就要制作送达回证,当下层法院代为送达后,就需要寄回送达回证,需要收到裁定书的当事人签字。

六、退卷、结案审批。各个卷宗整理完之后,我们需要把退回下层法院的文件统一寄回,这就得把案件送到专门退卷的地方,需要工作人员核对签收。拿到退卷核对无误的签字后,就得去结案审批,最后由工作人员盖上“确认无误”的章之后才算一个案件的结束。

八、归档、做案卷目录(分正卷、副卷)。以上工作都完成之后,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归档与目录制作,这两项工作是连在一起的,首先将案件归档,再制作案卷的目录,目录包括正卷和副卷两卷,但也有特殊的,如立他字号就只有副卷没有正卷。制作目录首先要将整理好的案件材料编号,正卷、副卷各从“3”开始编号。

九、见当事人或者律师并撰写谈话笔录。在书记员老师不在的时候,我就回去和审判员去见当事人或者代理律师,听他们的谈话并撰写谈话笔录,确认无误后需要由谈话人签字。

上述1到8点其实就是一个案件从接受到审结的过程。

执行庭工作较少的时候,在征得审判庭的老师同意之后,我可以去旁听其他庭的庭审过程。在此过程之中,我了解到了很多关于庭审之前的准备工作,书记员核实当事人的身份,审判长宣布庭审开始,并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如若申请回避,且被申请者符合回避要求,则作出延期审理的决定;如若不符合回避要求,则当庭驳回。而后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双方当事人先后向法庭提交证据,以利于查清案件事实。针对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而后进入法庭辩论阶段等等。

最后,我非常感谢在法院里工作的每一位法官,他们都是我的老师。感谢他们的耐心指导,使我大大提高了对立案程序和法庭审判过程的熟悉程度,这对我的实习经历来说是十分重要的。有他们的帮助,我少走了很多弯路。我认为到了实际工作中以后,学历并不是最重要的,关键是个人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交际能力。我深刻的体会了这一点。尤其是现在我们的大学教育与社会需求脱轨,相互之间有一定差距,所以,实习就显得非常重要,这是一个弥补自己经验的时刻,是一个迅速融入社会的过程,在其中,有各位经验丰富的老师的指导,我们走了捷径。

会为我们大学生做了那么多,而我们现在能做什么呢?我们又做了什么呢?这是值得我们每一个大学生反思的。所以,我们必须努力奋斗,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投身于当今社会建设,以实现人生的社会价值和个人的自我价值。点燃自己,为社会贡献一份微薄之力。

县法院执行局报告篇十六

在**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处实习的日子,虽然仅有短短四个星期的时光,但在这二十余天的时间里,接触了到大量的执行案件,涉及信访、督导、执行、监管等一系列系统操作。从第一天起,我就意识到今后二十余天的实习锻炼将使我学到在学校无法遇到的一些新东西,对于它们的把握与研究将会对本人今后在法学领域中进一步的发展有着极大且重要的促进作用。作为一名大学生,有些东西不论书本上还是从别人的描绘诉说中,无论多么生动、形象,如果你从未亲身体会过,那么你将永远无法获得第一手的资讯,在当今这个信息时代尤为如此,换句话讲,即便对于书本理论头头是道,但远离了实践,充其量仅仅是个门外汉,只能纸上谈兵。事实证明确实如此,在这段时间里,我不敢妄论自己从中到底学到了多少东西,但这期间我第一次真正体会到了所谓法院系统的“执行难”问题的现状,看清了其庐山学真习面网目。从对执行一无所知开始,到接触到第一个执行案件,看到第一份卷宗,写出第一份案件报告、第一份督促执行令、第一份指令函,再到最后的订卷以及归档,所有的这一切,让我的实习生活紧张而忙碌,充实而有条理。看到了很多,听到了很多,遇到了很多,同时也想到了很多、学到了很多。自始至终我是以一名初学者的姿态和心情对待这一切,有些事情从头到尾都需要老师手把手地教,甚至在遇到的有些案子上,根本无法将所学理论知识与具体实践做一联结。有时候一份案件的审理报告,从一开始写初稿到最后的成稿出炉,期间要经历多达六次的返工处理,认真分析每一个字每一个词的运用是否妥帖得当,对于法律条文的选取以及语言句式的构造,从中可以切身体会到老法官的严谨以及其对于法院工作的扎实的态度。

认,同时更使我在相当短的时间内大量的阅读和知晓了种类各异的诸多案件在执行中所遇到的问题,促使我对于导致案件执行难这一法院系统的老大难问题有了更为深刻的认知和思索。

当然还需要在这里感谢实习期间给予我巨大的帮助和引导的执行局的各位领导和老师们,他们无微不至的关怀和指导,使我在整个过程中有更多的学习空间和领悟内容。还有他们在自我本职工作中所展现的认真、诚恳、扎实的工作作风,使我对将来参加工作之后的模式有了正确的建构方向。在日常闲暇时分的闲聊畅叙中,他们言辞中所透露出的意蕴和对我的期待更使我感觉自己须付出百倍之努力和拿出更好的将来来对待他们给予我的那份希冀。

短暂的实习期一瞬即逝,看似漫长的二十余天的工作也在白驹过隙间走到了终点,看着自己在这些天来所经历的诸多案件,看着自己在这些天来所整理的卷宗,所做出的每一份文件报告,可以说这段过程不可谓不充实,期间经过的每一天,结交的每一位老师朋友,都是我难以忘怀,衷心的祝福他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有更佳的表现,我也会怀抱着这段充实美好的经历在今后的学习工作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走向自己的未来。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无可否认将理论与实践很好的贯彻结合,方能将所学的理论知识发挥实处,为了很好贯彻此,我们在学校、学院的安排下于20xx年8月31日到宁乡县人民法院报到实习,我被分到了执行警务庭。在执行局实习的半个多月里,工作虽然繁杂但是却必不可少,让我收到了不少启迪。从实习的第一天起,我就意识到今后三个星期的实习锻炼将使我学到在学校无法遇到的一些新东西,对于它们的把握与研究将会对本人今后在法学领域中进一步的发展有着极大且重要的促进作用。作为一名大学生,有些东西不论书本上还是从别人的描绘诉说中,无论多么生动、形象,如果你从未亲身体会过,那么你将永远无法获得第一手的资讯,在当今这个信息时代尤为如此,换句话讲,即便对于书本理论头头是道,但远离了实践,充其量仅仅是个门外汉,只能纸上谈兵。

在此,我要向湖南省宁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各位领导、法官以及各位帮助过我的人特别是彭法官表达我最诚挚的谢意,是您们给了我一个锻炼自我,提高自我的机会,虽然只有短短的三个星期的时间,但在您们的指导和帮助下我学到了许多在课本上学不到的指示,得到了宝贵的人生历练,这些知识和历练将对我以后的学习和工作产生深远的影响。下面就此谈谈自己在实习中学习到的内容以及感受。

的程序紧密相关,每一个次序的排位都有相应的司法程序对应。所以,每一次整理卷宗都是对司法程序的掌握和熟悉。通过自己的认真学习,再加上彭法官的细心教导,经过多次的整理,我才慢慢把握到整理卷宗的要领,最后自己能独立的完成一份完整案卷的整理。

因为在学校还没有学习法律文书,所以实习刚开始的时候是参照着书记员的模板写一些简单的法律文书,例如:执行通知书、传票、送达回证等,这些相对简单,而且格式固定,所以学习起来就比较快。但是对民事裁定书和合议笔录的制作就相对困难。这类法律文书需要制作人对案情有着详细地了解,能对法院的判决有着准确的理解,并且在过程中,措辞必须严谨细致,不能产生错漏。打完裁定书后还要进行排版,调整格式。在书记员的耐心指导之下,我对自己写的每一份裁定书都进行了反复的修改,直至满意为止。

法律文书是当事人重要的资料,并且代表法院工作人员的水平和法律的尊严,一旦马虎应付,必然会产生十分不良的影响。

在执行局工作,执行案件、查封财产是不可缺少的工作,有些案子我是跟随彭法官去执行的,所以亲自体会了执行案件的送达和查询。其中有一起关于交通道路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案件,我便体会到了执行案件的困难度。这个案件的案情大致是申请执行人是李某,被执行人是个骑摩托车的,因被执行人开摩托车不小心撞到了申请执行人的脚部,而使申请执行人花去部分医疗费,而被执行人因生活来源不高,所以拖了很久都没有足够的金钱赔偿申请执行人,只好协议每月赔偿申请人几百元,直到赔偿完为止。有些执行案件法院发出执行令后被告抵抗不予配合,给案件的执行带来非常大的麻烦。因此执行庭决定强制执行,使用查封、拍卖、冻结、扣押等手段,保障当事人的权益,体现法律的强制性!对此,执行难的问题可见一斑。

“执行难”一直是困扰法院工作的一个问题,而执行法官有时出去执行工作却要冒着很大的危险,甚至会危及到自己的生命安全。彭法官曾和我说过:2008年6月的一天,执行局长胡勇红带领8名执行法官前往长沙执行湖南锦新混凝土土有限公司债务担保纠纷一案,查明该公司有偿债的能力却拒绝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以他们决定对该公司的董事长进行司法拘留。然而就在实施拘留措施过程中,突然30多名来历不明的人将法官包围并进行殴打,企图接走被拘留人。法官们尽管身负重伤,但仍圆满地完成了执行任务。后来院党组对这次执行进行了表彰。

在这段时间里,我不敢妄论自己从中到底学到了多少东西,但这期间我第一次真正体会到了所谓法院系统的“执行难、难执行”问题的.现状,看清了其庐山真面目。

在执行案中,大多案件的案情都清晰明了,而且证据充分,所以有些简单的开庭显得不必要。法官们经验丰富,法律知识扎实,他们对每一起案件都认真细致深入了解,对案情清晰明了的案件,法官们都会为当事人从法律上分析利弊,进行调解,大多数当事人都能理智的接受法官们的意见,节省了许多法律资源。

法庭审理是我最感兴趣的一件事,因为在学校学的都是些理论知识,自己也很想了解法庭审理的真实情况。由于执行局的案件相对简单,所以开庭比较少,虽然每天都有案件开庭,但是基本都不是执行局的庭审。相对而言,民庭和刑庭的案件开庭比较频繁,而且有些民事案件具有一定的争议性,法官会告知我要有针对性地去听一些案子,对自己会比较有帮助。

于是我选择了几起比较大的案件进行了旁听。通过旁听案件,我对庭审的基本程序有了更深入地了解。现在法院相对过去比较重视程序,但是却不失人性化,对欠缺法律知识的当事人法官都会进行耐心的解释,并告知当事人在进行具体程序的时候所享有的权利和所承担的义务。而调解是民事案件的精髓!

经过了这半个多月的实习,我不但收获了经验也收获了思考。关于经验的收获,上面诉说的种种都是一种丰收,必然会成为我日后工作的宝贵经验,并且对我的未来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除此以外,这次实习更是激励起我学好专业知识的信念,尽快弥补自己的不足,健全自己的知识体系和操作技巧。

第一、理论与实践脱节。现在的大学本科的法学教育大多是重理论,轻实践;重知识,轻技巧的培养。无可否认,当代大学的学生理论知识掌握的确很扎实,可是一到实习单位或工作单位的时候,却显得束手无策了,对于很多的事情都缺乏相关经验,不知道从何处着手,这一点我在实习中是深有体会的,从整理案卷到送达回证到制作法律文书,几乎所有的工作都是从头开始学,而平时的理论素养在此时显得几乎没有用武之地,除了在制作法律文书的时候。现在社会的就业倾向越来越偏向于掌握实际操作技巧的人才,而不是理论人才,大学生作为日后就业的后备队伍,如果不能掌握实际的操作,缺乏相关的实践经验,便很难胜任面向我们的工作。如果说大学的教育是为社会培养人才,那么现在我们的教育走向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思和警醒。

第二、部门单位之间的不配合。执行案件要经常跑房产局、车管所、银行等,甚至要去到外地的兄弟法院要求帮助执行。要是远的话不但浪费时间,也浪费资源。解决好“执行难”问题并不仅是法院的责任,还需要社会各相关单位和人士的配合和帮助。需要知道,法律是维系社会的命脉,如果不能及时调整,法律将会失信于众。

重干扰了法院工作;被执行人或者赖着不给钱,东躲西藏,或者认为判决书判决不公平而坚决不履行义务,或者向法官哭诉家庭困难没有钱等等。这些情况经常发生,甚者则是暴力抗拒执行,暴力抗法,非法处置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违法犯罪行为。

短暂的实习期一瞬即逝,看似漫长的三个星期的工作也在白驹过隙间走到了终点,看着自己在这些天来所经历的诸多案件,看着自己在这些天来所整理的卷宗,所做出的每一份文件报告,可以说这段过程不可谓不充实,期间经过的每一天,结交的每一位老师朋友,都是我难以忘怀,衷心的祝福他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有更佳的表现。

通过这一个月的短暂而充实的实习,对我以后的学习起到了一个承上启下的作用,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桥梁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重要的影响。同时也有不少感想,我们法律专业的学生需要面对的法律现状还是严峻的,面对的问题也是困难和艰巨的,在实习之后,需要太多的思考和沉淀,期望能沉淀出法律学习坚定的信念和对法律正义追求的执著。至此,再次感谢帮助我的宁乡县人民法院和各位法官与工作人员。

本人于20xx年7月在山东律师事务所完成了6个月的实习工作。在实习期间,我亲身接触到了律师实务,实际参与了一些案件的诉讼过程,独立完成了几篇律师日常法律文书的写作。现将实习期间的工作经历总结为本报告。本实习报告正文部分将分三个部分完成。第一部分为实践经验,主要讨论一些律师在办案过程中的工作方法。第二部分为诉讼技巧,主要论述在诉讼过程中的一些技巧性工作方法。第三部分为法律文书,主要讨论初规范性格式外,在律师文书应该注意的问题。

事实胜于雄辩,律师实务不同于学术研究,律师在诉讼中的难点并不是解决法律如何使用,而是理清案件的客观事实。以法律为标准将生活事实整理为法律事实。因此律师在开庭前最主要的工作除了研究法律适用外,就是认真的搜集证据,掌握与案件有关的客观事实以及证据基础。并且应该注意证据的证明力问题。尽最大努力使我方主张的事实得到证据的支持。在分析证据的时候应该对全案证据作出综合判断,仔细分析每一个证据的证明事项,以及各证据之间的关系。主要工作在于检查证据之间是否相矛盾;证据对待证事实的证明力的强弱;所提供的证据与诉讼请求之间有无矛盾;以及不同的待证事实之间的证据与诉讼请求的关系、从整体上把握证据与诉讼请求之间的关系,不可割裂开各各证据之间的联系,孤立的审查证据。

例如,在一起发生在上海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原告方的诉讼请求之一就是要求被告承担其交通费,而在其主张的交通费中主要的证据是两张价值400元的从郯城到上海的汽车票。而其起诉书中确表明在事故发生后原告的丈夫就赶到了医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解释》中规定,对于必要的交通费用,原告的主张可以支持。由于原告的丈夫已经在原告身旁,这400元的车票不属于必要的费用。显然,原告的起诉书中所承认的事实与其诉讼请求以及提供的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直接影响了诉讼请求的成立。

惯,在与法律没有冲突的情形下,可能直接决定了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在应该注意案件所涉及的交易习惯。在很多时候,交易习惯可能直接影响案件的结果。

例如,在一起房屋买卖纠纷中,双方当事人签订了《房屋定购协议》,后房屋一直没有开工。我方当事人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对方当事人主张其并没有房屋预售许可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解释》规定,合同应该无效。我方当事人无权要求违约责任。我方主张:根据交易习惯,“订购”不同于“定购”其只反应了一种交易意向,而不是交易本身。合同的标的不是房屋所有权的转让,而是以协议中约定的条款来订立买卖合同。因此《房屋定购协议》并不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解释》。合同有效,对方应承担责任。由此可见交易习惯在诉讼中的重要意义。

实中的诉讼纠纷中确十分重要。而且法律的抽象性与法律的确定性之间存在矛盾。为了保证规则的涵盖面,法律不得不使用抽象语言表述规则,这样确又与客观事实之间产生一定距离。在大多数诉讼中,虽然都有法律对相关问题作出规定,但是确没有明确给出解决纠纷的方,把相关问题交给法律以外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解决。因此在诉讼中一定要注意行政法规,地方规章。首先,应注意对案件行使管辖权的法院所在地的政府,人大对案件涉及的问题有无规定。其次,应该注意案件争议的所涉及到的行业主管部门对此是否由规定。最后,分析各规定,法规之间有无矛盾,以及它们彼此之间的效力层次。

例如,在上文中涉及到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涉及到的法律主要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涉及到的法律解释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解释》;涉及到的行政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涉及到的地方规定有:《上海市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条例》;《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上海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外出补助标准》。在这样一起纠纷中,所涉及到的法律外的规范性文件的数量大于法律文件。

在民事纠纷中大多数都涉及到损害赔偿的计算,计算方法将会直接影响到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而这个时候引入一些基本的会计方法即简化了计算步骤,又比较容易被法院接受。

(1)预期损失,根据2011年同期营业额为计算标准计算合同解除后原告应该获得的受益。以营业额的35%为利润计算标准。

(2)支付给员工的工资、由于被告的违约,使原告的营业额下降,但是确必须按照原营业额给付员工工资,对于多给付的工资,应该由被告承担。

(3)机器折旧费用,以其可使用年限比照实际使用年限,计算折旧额。

(4)房屋装修的费用,装修的花费,减去使用年度的费用。

如果用会计方法来检验,这种计算方式显然不合理,根据会计基本公式,利润等于受益减费用。既然以受益的35%计算利润,那么在主张多支付的工资这一费用,显然属于重复计算。而且在计算折旧费用的时候没有考虑到净残值,以及当事人所在行业所适用的会计准则的规定。这样的诉讼请求很难得到法院支持。

法律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作为律师工作的根本目的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因此应从多个角度去分析问题。诉讼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手段,在现代法治国家中,法院并不是展示律师法律技能的唯一舞台。行政手段也是解决争议的一种高效方式。在遇到纠纷时,可以在司法手段和行政手段之间灵活灵活的选择。而不仅仅拘泥与诉讼或是仲裁这些成本高昂,耗费时间较长,且存在着诉讼风险的手段。比如在土地权属纠纷中,即可以选择民事诉讼中的确认之诉,又可以提起行政裁决或者行政确认。而且还可以在不同手段之间可以灵活切换,避免对自己不利的结果发生,减少解决问题的成本。比如,当遇到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如果政府的公证性受到外来因素不正当干涉,可以从行政手段跳跃到诉讼手段,将争议问题的管辖权由政府转移到法院。同时为了防止不利于己的终局性行政结果,也可以在行政确认和行政裁决之间灵活切换适用,利用不具有行政强制力,确能够对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义务产生影响的行政措施去解决问题。

诉讼是一个脑力劳动而不是体力劳动,在律师的工作中,除了认真,敬业的工作精神之外,还应该注意一些技巧性的东西,灵活的运用诉讼技巧不但可以减轻工作负担,还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在实习期间,我所接触到的工作技巧主要有一下几个方面:

在诉讼中,代理词与诉状之间起到的作用不同,适用的诉讼阶段不同,因此应该注意好二者的区别。起诉书的目的是提起诉讼程序,因此重点在于陈述案件涉及的事实以及诉讼请求。而代理词是在法庭辩论中使用的,目的是让法庭接受自己的观点。其重点是表述清楚诉讼主张的法律依据,以及案件事实之间的关系。由此可见,二者不可混淆。如果在起诉书中过多的涉及到了代理词中的内容,不但没有任何意义,反而泄漏了我方辩论观点,使对方可以提前准备,不利于我方诉讼理由的有效展开。同样,如果代理词与起诉书在内容上大同小异的话,等于放弃了法庭辩论的权利,失去了一次陈述我方诉讼主张的机会。

律师的主要工作是搜集案件相关证据,理顺案件事实。将客观的社会生活梳理成抽象的法律事实。而证据规则就是将客观事实抽象为法律事实的工具。因此,律师在工作中应该十分注重证据规则的运用。根据证据规则中的规定,选择案件的且入点,以便规避自己的举证责任,增加对方的举证义务。比如在依据《民事诉讼规则》侵权案件和违约案件适用不同的举证责任分配。因此在遇到请求权竟合的案件中,应选择举证最有效的一种请求权方式主张权利,减少工作量,降低诉讼风险。

反驳,稍有差池就会前功尽弃。而且从客观上讲,即便对方没有充分的驳倒我方主张,对争议问题的过多论述也会加深了审判法官对我方主张的怀疑。因此在诉讼中应该尽量回避争议而不是激化矛盾。因此在辩论过程中,在顺位安排上尽量将争议问题后置,将其作为一个法律结果处理而不是法律适用前提。这样即使争议问题不被法院支持也不会影响其他的诉讼主张。

将争议问题后置的方式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矛盾,但是并不是彻底的回避矛盾,因此在法律争议问题出现的时候,还可以将争议问题分撒在各各诉讼利用之间。利用这种方式来回避争议问题。当采用这种方式时,将争议问题化整为零,分解成数个独立的问题。在阐述我方观点的时候将其分撒与各各观点之中,不但回避了主要问题,在客观上也加强了诉讼理由对法官的心里影响。同时也能分散对方的注意力,使其顾此失彼,难以集中力量解决问题。而且即使单个问题出现错误时,也不会从根本上影响我方对争议问题的观点的说服力。

由于我国特殊的法律文化传统,法院在审判民事案件中倾向于调节的方式解决问题。在法院内部工作统计中,调节也是作为对法官职称评比的一个标准。因此在诉讼中,法官往往会激励促成调节,即便一方当事人在法庭上明确表示拒绝调节,法官也会在法庭外积极促成调节。甚至在没有法官参与下,原本拒绝调节的一方当事人提出调节请求时,法院也会违背程序法规定联系调节。因此在诉讼中调节的机会有很多。并不仅仅是开庭审判过程的那次调节。所以我们可以灵活的运用调节来加强我方诉讼请求的力度。一般来说,很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中,当事人总是希望使用调节来解决问题。因此法官门大多会得出这样的经验:如果一方当事人积极主张调节,是一种心虚的体现。从心理上否定一方的诉讼主张,即使最后支持了主张调节放的请求,支持的内容也会大打折扣。所以在诉讼过程中,即便证据不全,事实不清,也要主动回避调节。法官由于工作需要会积极促成调解,如果在庭审后我方接受了法官的调节工作,不但不会影响诉讼请求的力度,还会使法官在感情上偏向于我方当事人。由此可见,调节程序对诉讼请求使大有裨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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