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举报工作调研报告范文简短(精选10篇)

  • 上传日期:2023-11-22 12:46: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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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是一种正式的书面材料,用于陈述事实、分析问题和提出解决方案。报告中应该使用简洁明了的语言,避免使用行业专有名词和复杂的词汇。在这里,你可以找到各个领域中一些重要的报告样本,供你参考和学习。

税收举报工作调研报告范文简短篇一

税收征收管理,是税务机关依据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通过一定的程序,对纳税人的应纳税款依法征收入库的活动。我们通过几年的税收征管改革,建立了“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税收征管新体制。本文立足基层税收征管实践,就新形势下的税收征管进行探讨。

按照“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原则构建的征管体制,经过多年的深化和实践,取得全面成功,从运行成效看,较为科学和严密。不仅促进了征管科技含量和征管质量逐步提高,同时也促进了税务部门勤政、廉洁、高效的形象日益凸现。主要表现为:一是从法制的角度明确了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权利、义务、责任,使征纳双方责任不清的问题得到根本解决。二是税务执法明显优化。通过征、管、查职能机构间的分离,在执法权力的合理分解制约上取得重大突破。三是税收征管的科技含量逐步提高,加快了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的征管现代化进程。特别是在ctais系统成功上线运行后,计算机作为现代化管理的技术手段,已广泛运用于征管的全过程,基本实现了信息化支持下的专业化征管格局。建立了人机结合的税收征管体系,大力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强化基础管理,使税收征管踏上良性循环的轨道。五是税务机关的社会形象明显提升。

近年来,税收征管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和突破性进展,但面临新形势,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指出:税源管理是税收征管的基础和核心,是反映税收征管水平的重要方面。税务系统要大力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多管齐下,把税源管理抓紧、抓实、抓好。由此可见税源管理的重要性。基层国税机关面临新形势,在税源管理方面还存在几个薄弱环节:一是在外部,国地税之间的税源管理关系不够协调。在分税制财税体制下,为解决中央与地方政府在财力和管理权限方面的矛盾,调动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把税收分为中央税和地方税是非常必要的。但国地分设,在税源管理方面,出现了一些矛盾,主要体现在所得税管理方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后税收征管范围的通知》(国税发〔20xx〕8号)文件规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有关规定,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开业)登记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都是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机关,而征管对象的划分却不按企业性质、类别,而是按工商注册登记时间,这就意味着部分相同性质、类型的企业,归属不同的税务机关管理,客观上增加了管理的难度。对于所得税管理的问题,实际上是因为在税收收入任务的压力之下,充分“挖掘”税源的结果,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国税、地税之间,中央和地方之间争抢税源的现状。结果导致国、地税在企业所得税日常管理中,对于好管的,税收效益明显的双方争着管,而对于效益不明显甚至亏损的企业,就双方都少管甚至不管,无形中损害了税法的严肃性。二是在系统与系统之间,税源管理标准有待统一。具体表现在双定户定额标准方面,从目前情况看,虽然推行了电脑核定定额,由于局与局之间掌握的定税标准不一致,造成某些交叉管理地段的行业相同、规模相近业户的核定税额差距较大。特别是对于地处市、县、区的双定户,核定定额由于没有统一的标准,极易引起争议。三是在系统内部,税源管理力量不协调。由于机构和人员配备上的相对独立,分析、监控、评估和稽查良性互动机制尚未形成,征、管、查之间信息不通畅、力量不协调,制约了税源管理质量的提高,成为对税源进行深度分析、对税源进行精细化管理的瓶颈。

近年来,国税部门的信息化建设步伐明显加快,成功推行应用了如ctais征管信息系统,并相继配套完善了辅助系统和税收执法考核系统等,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基层的税收实践与信息化的要求存在一定的距离。信息化系统的程序设计,是严格按照税法的程序和要求设计的,特别是涉及执法程序的执行,是非常严谨的,这是严格依法治税的体现,无可厚非。但从整个国家的国情、法制化的进程以及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方面,却跟不上信息系统的步伐。基层面临的实际操作困难较多。二是系统功能存在缺陷,影响了征管效率。在计算机运用上,其科技含量没有充分挖掘,计算机功能远远没有发挥,不少计算机只停留在用于开票、打字等一些相对简单的工作和文件处理、信息收集等较低层面上,其信息处理、管理监督等功能大量被闲置,税收征管的基本手段仍然靠传统的“人海战术”,还远没有实现税收征管手段的现代化。如应用系统缺乏税收收入统计分析、征管行为的统计分析及自动预警功能等,部分系统数据均需要通过导出数据结合手工操作完成,增加了税收成本高,加重了基层负担。三是仅在系统内实现了网络化,且数据综合利用率不高。工商、公安、财政、银行、劳动、统计等经济部门的信息与税源管理密切相关,虽然新税收征管法对政府和部门支持税收工作都提出了明确要求,但由于缺乏硬性的法律责任约束和具体的工作机制,这些要求往往很难落实到位。即便税务部门能够取得数据,但在数据的准确度上和时效性上也往往不能满足管理的要求。同时,内外信息不兼容。各经济管理部门由于管理内容和要求的差异,在数据的统计口径、分类方法、信息化应用平台上都各具特色,致使内外信息互不兼容,税务部门难以将外部信息直接应用于日常管理工作之中。

(三)税务稽查“重中之重”的地位不突出

税务稽查作为依法治税、保证征收的重要手段和税收管理的重要环节,是税收征管的最后一道防线,对于打击涉税违法行为,保证国家财政收入,促进税收征管具有重要作用。目前的征管模式赋予税务稽查十分重要的职能,并强调了其“重中之重”的地位,但在实际运作中,受多种因素的制约与影响,稽查工作“重中之重”的地位与作用并没有充分体现,实际工作中“重征收、轻稽查”的观念仍然存在,稽查独立性欠缺,办案干扰因素多,案件查处和处罚力度不平衡。

一是队伍现代管理意识不强。还没有真正确立现代管理意识,对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的管理手段认识不足。特别是计算机操作不够熟练的人员,仍习惯于长期的传统管理方式,即使“人手一机”的条件已经具备,却缺乏熟悉应用信息系统处理日常税收业务的能力。二是队伍有老化趋势,复合型人才缺乏。以梅江区局为例,国税人员中40岁以上的占50%以上,30岁以下的不到20%,队伍年龄结构呈倒金字塔形。队伍年龄偏大,对推行以高科技为依托的现代税收管理形成了制约。缺乏既懂税收业务又精通电脑的复合型人才。部分税务人员技术应用水平低,造成信息的时效差、传递不及时和数据不准确或过时现象,从而,工作效率不能得到明显改观。三是考核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现行的考核评价机制虽然推行了计算机管理,但是依然没有摆脱“做多错多”的局面,使重要岗位和业务骨干面临越来越大的压力。同时,缺乏激励机制使得人才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受到一定的负面影响。

一是探索委托代征制度。两税合并后,内外资所得税管理机构在管理职能上需要在国地税内部进行衔接和重新调整。在国地税机关之间,重新调整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征管范围,按照主体税种的归属来划分征管范围,即征收增值税、消费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交由国税部门征收管理,征收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税部门负责征收管理。如果出现既征收增值税业务又有营业税业务的企业,可以比照增值税混合销售业务或者兼营业务来处理。这样,既避免征收范围交叉重复征收管理,也避免国地税务机关争税源的问题,同时,主体税种全部由一个税务部门管理,可以降低税收管理成本,便于税务机关进行税源监控,便于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二是建立市县区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协调相互之间的征管标准。三是实施专业化管理。在进一步明确征收、管理和检查职能基础上,增强征管查的协作性,重点是加强信息流的传递、交换和共享。征收、管理、稽查部门之间应该建立一套规范的联系制度,设置统一的信息传递文书,定期将纳税申报资料、税收管理资料、税收稽查资料在各部门相互传递,形成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的格局,建立职责清晰、衔接顺畅、重点突出、良性互动的`税源管理机制。

以信息化为支撑是新一轮征管改革的主要特征,其主要目的是充分发挥计算机网络在税收征管各环节中的依托作用,最大程度地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质量。一是关注征管软件的兼容性和差异性,充分考虑到城乡有别、税源的集中与分散有别,经济发达与经济发展相对滞后有别的实际情况,逐步修改完善统一征管软件,以避免征管软件与征管实际不相适应,影响征管效率的提高。二是要充实完善系统功能,大力推进信息系统的深层次应用,减轻基层负担。要把日常的数据逻辑分析、比对、预警等需要耗费大量人力的工作,依托计算机进行处理,最大限度提高工作效能。三是积极纳入政府上网工程,在国税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之间建立信息沟通的专用网络,将外系统其他部门所掌握的经济信息及时导入ctais中,丰富系统资源的内容和应用方式,实现安全、快速的信息交互和共享,准确掌握纳税人的信息,确认纳税人纳税申报的真实程度,从而更加有效地对税源进行监控,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

应淡化对稽查数量指标的考核,更加重视稽查质量指标,促使“收入型”稽查向“执法型”稽查的根本改变;应转变稽查系统业务上接受上级部门指导、行政上接受本级税务部门领导的双重管理模式,对稽查实施垂直管理,人、财、物上直接归属国家总局和省稽查机构,成立稽查局党组,在人权和财力上淡化与地方财政的关系,只是在业务上受市局业务指导,而在稽查工作上直接归属省级稽查机构,使省以下各级稽查部门可以按照垂直的稽查模式,按照省局统一领导,进行稽查工作。这样,既又调动各级稽查机构的工作能动性,又能促进稽查工作的深入开展,使稽查工作解除不必要的后顾之忧。同时,由于人员、经费的垂直管理,也有利于国家和省级稽查机构在全国、全省布置统一行动,促进稽查的计划性与统一性。

就目前的实际情况而论,税务人员综合素质参差不齐,业务能力高低不一,要达到信息化、专业化的征管新局面,还需要作出巨大的努力。一是要结合当前形势,深入开展教育,提高各级对信息化建设的认识,提高应用现代税收征管手段的自觉性。二是有关部门要有针对性展开具体的业务培训,加强各岗位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要有计划、有目的、有步骤地技能培训,全面提高税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要结合当前信息化的实际情况,把计算机技能培训作为征管工作和队伍建设的一项常规性工作。要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对领导层、管理层、操作层实施分类培训,使各级领导干部能熟练地应用各类办公自动化软件开展工作,能熟练地运用各种管理软件查询和分析各类税收信息;一般干部能熟练地操作各自业务应用软件。要通过培训,提高国税干部在信息化环境下进行有效管理和工作的能力,不断适应税收征管的要求。同时,要有意识的招收、培养既懂计算机知识,又懂税收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三是要强化征收管理绩效考核。要以执法管理信息系统为平台,推行能级管理制度,对各岗位按劳动强度、业务复杂程序、执法风险划分级别,重新设定岗位系数,把办结率、正确率和满意率作为考核的三个关键指标,做到考核有依据,奖惩有尺度,形成权利到人、责任到人、事事到人的内部管理机制,旨在通过实施能级管理,推行绩效考核制度,形成“能级能升能降、报酬能高能低、人员能进能出”的局面,打破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最大限度地激发干部的内在潜能。

税收举报工作调研报告范文简短篇二

车船使用税自1986年10月1日开征以来,在规范车辆的管理和使用,促进交通运输业的发展,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等诸方面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各种应税车辆,尤其是农村的各种运输车辆逐年增多,为车船使用税和其他地方税收提供了税源,但是由于农村车辆量多面广,涉及到千家万户,且车辆类型不一,使农村车辆的税收征管成为车辆税收征管的焦点和难点。

近几年,我县地税局对全县农村车辆加强了税收征管,入库税额连年大幅度增长,为该县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随着征管力度的不断加大,大量的征纳冲突和问题也接踵而来,致使征收工作越来越难,群众意见越来越多,涉及车辆税收的咨询上访案件接连不断。从我们调查了解的情况看,造成目前这种局面的原因很多,既有政策规定问题,又有征管手段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政策规定不明。

山东省财政厅1986年12月在《关于车船使用税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规定:“拖拉机全年从事农业生产在九个月以上的免税。对全年从事运输业务时间在九个月以上的按全年征税,全年从事运输业务的时间在九个月以下的,可按从事运输业务时间计算征收车船使用税。”这一规定前后矛盾,在具体征管中无法操作,是引起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在征收问题上认识相左以致造成农民群众集体上访的直接根源。其一,根据以上规定,如果某农民拥有一辆农用拖拉机,一年之中有九个月用来从事农业生产,其余三个月用来从事运输业务,如果按“全年从事农业生产在九个月以上的拖拉机免税”这一规定,他不用缴纳车船使用税,如果按“全年从事运输业务时间在九个月以下的,可按从事运输业务时间计算征收车船使用税”这一规定,他应当按三个月计算缴纳车船使用税。其二,农民群众抓住“主要用于农业生产的拖拉机免税”这一规定,坚持认为自己的拖拉机是干农活的,即使干不满九个月以上,其他时间闲置在家,不搞经营活动,也不应该缴纳车船使用税,更不应该缴纳营业税和其他各税。其三,政策中“九个月以上”、“九个月以下”以及实际“从事运输业务时间”,怎麽来认定,由谁来认定,发生争议由谁来裁决等问题都没有在文件中给予明确规定。

2、执法主体不明。

由于农村车辆量大面广,税务征管力量严重不足,为此,税务部门在突出自身执法主体地位的前提下,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按照政府管税、税务部门征税、相关部门协税护税的要求,集中时间、集中领导、集中人力,突击税款征收。但几年来的实践证明,农村车辆的税收征管离开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离开各相关部门的配合几乎寸步难行,税款征收的主动权不是掌握在税务部门手里,而是掌握在党委政府,掌握在各职能部门手中,征管工作存在着严重的依赖性。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税款征收工作过度依赖乡镇政府。基本上90以上的农村车辆税收都是由乡镇党委政府强制村委会代征的,不管是税收宣传、税源排查的前期准备工作,还是突击征收的攻坚阶段,都由乡镇政府一手包办,如果乡镇政府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出面,如个别财政状况较好的乡镇拒绝支持集中征收工作,则征管工作就不能开展。另外缺乏必要的、行之有效的监管手段,只要村委会反映税款收齐就盲目确信,而忽视税款的实际情况。二是车辆检查工作过分依赖交警、交通等部门的协助。由于税务部门没有上路查车的权利,若自行上路检查,唯恐给扣上“三乱”的帽子,这大大削弱了税收执法的刚性,造成税款的大量流失。

3、税务处罚难以实施。

由于地税机关无权上路检查,有关部门又无法定的配合义务,开展农村车辆税收专项检查难度很大,检查效果也不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有关的处罚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很难实施。从当前的情况看,我们对农村车辆税收征管采取集中征收的方式,大量的车辆在很短的时间内就要征足税款,时间有限,一些摆出种种理由拒不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如果再对其进行罚款,困难实在太大,但对一些不从事生产经营的三轮车又没有查封、扣押物品的权利,结果导致要麽对一些偷逃税款的行为无法打击处罚,要麽出现执法简单化的现象,也是致使农村车辆税收征管工作难以到位,造成税款流失,不能征足征齐的重要原因之一。

为解决上述问题,我认为应采取以下措施:

1、继续加大税法宣传力度,突出税务机关的执法主体地位。

税法宣传是我们地税部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对赢得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提高广大纳税人的依法纳税意识,促进税款入库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目前大多数农民还没有树立起自觉依法纳税的意识,在他们的思想观念中“税”的概念还比较模糊,税法宣传更为必要,要使农民从思想上把车辆税收与各种摊派提留区别开来,使其明白依法纳税的重要性。宣传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在宣传形式上要不拘一格,形式新颖、多样,要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多种宣传媒体和黑板报、宣传栏、明白纸等多种宣传工具,为广大群众易于接受,让税法走进千家万户,逐步提高全民纳税意识;在宣传内容上,既要宣传车辆税收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程序,又要宣传依法纳税的重大意义,既宣传纳税人的权利义务,又宣传不履行纳税义务所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工作中,要注意宣传效果,既要抓主动诚实申报纳税的正面宣传,又要抓偷逃税案件的反面宣传,在税法宣传的针对性和效果上下功夫。尤其要向当地党委、政府作深入细致的宣传工作;对乡镇党委政府出台的各项税收政策,县以上地税机关要严格把关,统一标准,突出税务机关的执法主体地位。

2、加强学习和教育,[本文自提高地税队伍的执法水平。

一是加强对税收政策的学习。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地税人员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及业务水平。

二是坚持不懈地开展税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保证做到廉洁从税,严格执法,文明服务。

3、发动社会力量,开展协税护税。

要实行政务公开,对车辆情况和纳税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既要协调好与当地党委政府的关系,进一步巩固协税护税网络。同时设立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对偷逃税行为进行举报,并对群众举报的偷逃税情况进行认真查处,对举报人予以保护和奖励,以建立良好的群众协税护税环境和税务机关依法治税环境。

4、建议上级税务部门对农用拖拉机的车船使用税政策规定进行修改。

要麽取消“主要用于农业生产的拖拉机免税”的规定,对农村所有的机动车辆一律征收车船使用税,不论使用时间长短,一律按全年时间计征。要麽取消省财政厅的解释规定,对农村所有的小马力(12马力及以下)拖拉机一律免征车船使用税(已办理营运证照的除外),并规定由谁出具农用证明,车主持证明到税务机关领取农用车辆车船使用税免税标志,每年验换一次。

5、建议有关部门允许税务稽查人员上路对应税车辆进行检查。

通过检查来解决农村的车辆是否从事运输业务问题,解决营业和农用的争议,便于查征涉及车辆的各项税收。

税收举报工作调研报告范文简短篇三

当前,“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的征管模式已基本形成,强化税收管理的制度、办法和措施已比较健全,税收管理工作得到有效加强,税收征管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但是,从基层税收管理工作的实践来看,我们的税收管理工作与新时期、新形势下税收管理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还相当程度的存在着管理不深,不透、不严的问题。对这些问题如果不认真研究,及时解决,必将制约税收管理整体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下面结合工作实践及体会,对有关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供参考。

(一)有效税源没有完全转化为税收,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税收流失。具体表现在土地使用税漏征漏管问题比较突出,已征用但未开发使用的闲置用地、经营不正常企业用地、个体工商户用地等前期大多未纳入监控,正常企业也存在不申报或少申报土地使用税现象,胶州市地税局在08年进行的土地使用税清查中,共清查入库以前年度土地使用税5000多万元。

此外个体工商户未办税务登记或已办理税务登记但未达到起征点户数的比例较高,个体假停业户、假非正常户、假注销户还不能得到有效监控。

(二)中小企业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所得税管理质量比较低。虽然推行了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但诸多措施在实际工作中并未有效落实,中小企业经济税源运行质量难以保障,特别是所得税管理质量普遍不高。从xx年前3个季度的申报来看,地税征管企业所得税的1101户企业中,零申报户507户,占总户数的46%,其中核定征收126户,查帐征收381户。

(三)分支机构管理不规范,与总机构所在地管理信息不对称。连锁经营店总、分支机构管理不规范,跨区域汇总纳税的总、分支结构所在地分局管理信息不对称,对于总机构是否能够完全将分支机构纳入核算,核算是否准确难以确定,容易形成管理缝隙。

(四)税源管理信息失真,造成大集中系统的垃圾数据。主要表现是税务登记信息与实际不符,如经营地址与办证地址不一致、经营范围与实际不符、法人代表与实际经营户主不一致等。此外一些应注销未作注销处理户,实际工作中早已人去楼空,或更换了业主后新业主重新办证,但对原经营户主的登记没有及时注销。凡此种种,主要原因是日常管理没有跟上,基础数据没有及时更新清理。

(五)巡查巡管不到位,税收管理员职责没有完全履行。每次税源清查,都能清理出一部分税源,清理出的税源中,大部分是日常未能有效监管的税源,这从一个侧面也反映了日常巡查巡管流于形式,没有真正落到实处。或者是在巡查巡管过程中往往只看现象、不抓本质,使本应纳入监管的税源没有及时纳入监管,导致了税款的流失。

(六)管理和稽查没有真正形成互动的局面,以查促管的成效甚微。虽然建立了查管互动机制,但在落实上并不理想,特别是征管所能提供的案源数量太少,大部分征管单位即便发现了有价值的案源,也仅是协调纳税人补税了事,根本不按规定移交稽查处理。

(七)管理和发票脱节,“以票控税”推行难度较大。一方面是同国税的信息传递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增值税纳税人的发票开具信息掌握不全面。另一方面是管理人员参与发票管理程度不够,游离于发票管理之外,基本不掌握纳税人的发票开具情况,未能及时将纳税人开票金额与核定税额相比对,掌握纳税人真实经营信息。

(八)对涉税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不够,税收管理的执法刚性有待强化。主要表现在税收执法上避重就轻,对税收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按照一般违法行为定性处理。对税收违法行为达到移送稽查处理的不移送,进行变通处理。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评估、检查工作上,通过纳税评估该进行深入检查的,仅仅是走纳税评估程序,进行补税、加收滞纳金了事,没有按规定履行检查程序,该处罚的没有进行处罚。

综合以上八个方面,集中反映了在税收管理工作中管理衔接不畅、管理内容不明、管理手段滞后、管理落实不够等具体问题。存在以上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体制上的原因,也有制度上的原因。既有税收管理员日常事务性工作量大、临时性工作多、自身素质不高的原因,也有税收管理员认识不到位、工作能动性欠缺的原因。分析起来,主要有以下五点:

一是政策、制度落实不够。近年来,特别是国家税务总局倡导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理念以后,从上到下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管理的制度和办法,但是税收管理员并没有按照这些制度和办法的要求来完善自身的管理理念,并没有将这些先进的理念和管理手段落实到具体管理工作中。

二是个别税收管理员工作能动性不够。个别税收管理员无法应对社会及地税新形势的发展,思想认识上存在一定误区,盲从、求稳、迷茫、攀比等不良心态,导致税收管理员对自身工作角色定位不准,工作动力不足,缺乏应有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凡事习惯于照搬照套,信奉“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不敢、不愿也不善于突破固有的思维模式开创工作新局面。

三是缺乏行之有效的竞争激励机制。虽然制定了税收管理员的考核办法,但是考核大多停留在表面指标上,难以深入到税源管理层面上,考核的效果不理想,没有完全起到促进工作的作用。考核机制和评价机制还未能完全切合基层实际,在某些环节和方法上还有待完善,考核成果的运用还不够宽泛。

四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够。个别的税收管理员对税收政策理解不透,发现问题不研究,也不上报,听之任之。对待纳税人的疑问,不闻不问,或是一推了之。

五是工作中督导不到位,监督乏力。管理部门在贯彻政策或布置工作后,往往只重结果不重过程,期间对基层的落实情况缺乏必要的督导,没有了上级的监督,基层的执行力就大打折扣,直接影响到抓落实的效果。

(一)加强能力建设。首先,要加强教育引导,增强干部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定“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根本宗旨,始终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其次,要完善培训机制,把教育培训工作的重点由单纯追求提高全员学历层次向提升全员岗位技能转变,重点围绕大集中系统、税收业务、财务会计、法律法规、服务技能等方面开展更新知识培训。其三是通过多种形式鼓励广大基层税务干部在税收实践中加强对征管难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的研究和分析,积极探索适合税收征管的有效措施和手段,不断提升征管队伍的操作能力和实践能力。

(二)建立税源管理的长效督导机制。要层层建立税源管理督导组织,定期不定期地下基层进行督导,督导重点包括:上级部署重点工作、税收政策贯彻落实等情况,以及各单位、征管责任区的税收管理情况。督导情况要形成书面报告,将搜集问题、归纳分析、措施建议等及时通报反馈,并监督落实,确保税源管理无盲点,征管质量不断提高,税收收入稳步增长。

税收举报工作调研报告范文简短篇四

目前,“以纳税申报和服务优化为基础,依托计算机网络,集中征收,集中稽查,强化管理”的征管模式基本形成。加强税收管理的制度、方法和措施比较健全,税收管理得到有效加强,税收征管质量明显提高。但是,从基层税务管理的实践来看,我国的税务管理与新时期新形势下的税务管理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在相当程度上还存在管理不到位、不透明、不严等问题。如果这些问题没有得到认真研究和及时解决,将制约税收管理整体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本文结合工作实践和经验,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以供参考。

(一)有效税源没有完全转化为税收,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税收流失。具体来说,土地使用税流失问题更为突出。已征用但未开发利用的未利用土地、经营异常的企业使用的土地、个体工商户使用的土地大多未纳入前期监测。正常企业也有不申报或少申报土地使用税的现象。在20xx年胶州市地方税务局进行的土地使用税清查中,上一年共检查土地使用税5000多万元。

此外,未办理税务登记或已办理税务登记但未达到门槛的个体工商户比例较高,无法有效监控个体假封闭户、假异常户、假注销户。

(二)对中小企业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所得税管理质量相对较低。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虽然已经开展,但很多措施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得到有效落实,中小企业经济税源运行质量难以保证,尤其是所得税管理质量普遍不高。根据xx前三季度的申报,在1101家地方税收征收管理企业所得税的企业中,有507家零申报,占总户数的46%,其中126家已批准征收,381家已审核征收。

(3)分行管理不规范,与总行所在地管理信息不对称。连锁店总公司和分公司管理不规范,跨地区汇总纳税所在地分公司管理信息不对称。很难确定总行能否在会计核算中完全包含分行,容易形成管理缺口。

(四)税源管理信息失真,造成系统垃圾数据大集中。主要表现为税务登记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如经营地址与认证地址不符、经营范围与实际情况不符、法定代表人与实际企业主不符等。此外,一些未经注销处理就应注销的住户,在实际工作中已经空置,或者新业主更换业主后要重新办理许可证,但原企业业主的登记并未及时注销。造成这一切的主要原因是日常管理没有跟上,基础数据没有及时更新清理。

(五)巡查管理不到位,税务师职责未完全履行。每次检查一个税源,都可以清理出一部分税源,清理出来的税源大多是日常未能得到有效监管的税源。这也从一个方面反映出日常巡查和巡逻流于形式,没有真正落实。或者在检查管理过程中,往往只看现象,不看本质,导致本应纳入监管的税源没有及时纳入监管,造成税收流失。

(六)管理与检查没有真正形成互动的局面,以管理促进检查。结果很小。虽然已经建立了调查与管理的互动机制,但实施起来并不理想,尤其是征管办提供的案件数量太少。即使大多数征管单位发现有价值的案件,也只是协调纳税人纳税,根本不按规定移交检查处理。

(七)管理与发票脱节,难以实行“凭票控税”。一方面,同一个国税的信息传递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增值税纳税人的开票信息还没有完全掌握。另一方面,管理人员对发票管理参与不够,脱离发票管理,基本不掌握纳税人的开票情况,未能及时将纳税人的发票金额与核定的税额进行比较,掌握纳税人真实的业务信息。

(八)对涉税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税收管理的执法刚性有待加强。主要表现在税收执法上,税收违法“严重”,按一般违法定性处理。税务违法行为移送检查的,不予移送,实行弹性处理。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纳税评估检查工作中,对通过纳税评估的,只应深入检查其办理纳税评估手续、补税和收取滞纳金,未按规定履行检查手续,且未受到处罚。

基于以上八个方面,反映了税务管理中存在的管理衔接不畅、管理内容不清、管理手段滞后、管理实施不到位等具体问题。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有很多,既有制度上的,也有制度上的。既有税务管理人员日常工作量大、临时工多、自身素质低的原因,也有税务管理人员不了解、缺乏工作主动性的原因。分析,主要有以下五点:。

一是政策制度落实不够。近年来,特别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倡导科学精细化管理理念后,一系列管理制度和方法自上而下被引入。然而,税务管理人员并没有按照这些制度和方法的要求完善自己的管理理念,也没有将这些先进的理念和管理工具融入到具体的管理工作中。

第二,个别税务管理人员积极性不够。个别税务管理人员无法应对社会和地方税收新形势的发展,在思想认识上存在盲目服从、求稳、混乱和攀比等误区,导致工作角色定位不准确,工作动力不足,缺乏应有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他们习惯于照抄一切,信奉“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害怕、不甘、不善于突破固有的思维模式,在工作中开创新局面。

第三,缺乏有效的竞争激励机制。虽然已经制定了税务管理人员的考核办法,但考核多停留在表面指标上,很难深入税源管理层面。考核效果不理想,没有充分推动工作。考核机制和评价机制还没有完全适应基层的实际情况,一些环节和方法有待改进,考核结果的应用还不够广泛。

第四,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个别税务管理员对税收政策了解不透彻,发现问题不研究不报告,放任不管。对待纳税人的问题,要么充耳不闻,要么推掉。

第五,监管不到位,监管不力。管理部门在实施政策或安排工作后,往往更注重结果而不是过程。期间,对基层单位的执行缺乏必要的监督。没有上级的监督,基层单位的执行力会大打折扣,直接影响执行效果。

(一)加强能力建设。首先,要加强教育引导,增强干部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感,强化“为国聚财,为民执法”的根本宗旨,始终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其次,要完善培训机制,将教育培训工作的重点从单纯寻求提高全体员工的教育水平转变为提高全体员工的岗位技能,注重集中制度、税务业务、财务会计、法律法规、服务技能等方面的知识更新培训。三是通过多种形式,鼓励基层税务干部加强对税收征管难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的研究分析,积极探索适合税收征管的有效措施和手段,不断提高征管队伍的业务和实践能力。

(二)建立税源管理的长效监督机制。要建立不同层次的税源管理监督机构,在地下基层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监管重点包括:上级对重点任务的部署,税收政策的落实,各单位和税收征管领域的税收管理。监督形成书面报告,将收集到的问题、归纳分析、措施和建议及时通报反馈,并监督落实,确保税源管理没有盲点,征管质量不断提高,税收收入稳步增长。

税收举报工作调研报告范文简短篇五

地税部门是地方政府组织财政收入的重要职能部门,担负着组织地方税收、调节地方经济、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职能。我市地税系统现有干部职工2894人,负责征收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12个税种、5项规费以及政府委托代征的“两税两金”,管理着18.3万余户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纳税人。近年来,全市地税系统认真贯彻“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工作宗旨,大力推进依法治税,搞好规范化管理,不断优化服务,地税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特别是组织收入工作连年超额完成任务,全市地税系统组织税费收入:20xx年95亿元,20xx年110.2亿元,收入规模跨越百亿大关,20xx年131.6亿元,税费收入规模和增幅均创建局以来最高水平,其中各年组织的地方税收占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均达到50%以上,为我市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社会的和谐进步、“三个适宜”现代文明城市的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持依法治税,努力营造良好的地方税收法治环境。市地税系统以依法行政、依法治税为目标,全方位、多渠道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地方税收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净化税收环境,维护税法严肃性。一是加强对干部的培养和教育。通过每年举办《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税收专业知识的考核竞赛等办法,不断增强税收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意识,提高干部的执法水平和业务能力。二是加强税收法制宣传。通过开展税收宣传月、建立纳税服务热线、举办座谈会、深入企业调研、发放政策资料等,不断扩展税收宣传形式,增强税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极大地提高了纳税人依法纳税的意识和诚信纳税的遵从度。三是健全规章制度。制定出台了房地产和建筑业税收属地管理、减免税管理实施办法及减免税审批工作规程等一系列制度办法,使税收征管工作有章可循,保证依法治税工作落到实处。四是落实执法责任制。研究制定了符合新的征管体制的岗位职责、征管工作规程、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工作规程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形成了职责明晰、考核规范、监督有力、追究严格的税收执法岗责体系,为依法履行职责、规范执法行为提供了制度保证。20xx、20xx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优秀示范单位。五是强化执法监督。通过成立执法监督组、设立内部监督员、实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等措施,强化内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察、政府法制、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聘请特邀监察员强化外部监督;拓宽监督渠道,在市地税局外部网站建立哈市地税系统税收执法监督评议专栏,公示行政执法责任制,广泛接受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及广大纳税人的监督。通过依法治税,营造了良好的税收秩序,保证了地方税收职能得到充分发挥,组织收入工作顺利有序地开展。20xx年被评为全省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

四是加强对偷逃骗税的打击。通过税收专项检查、纳税评估、欠税核查及加强与司法部门配合等手段,严厉打击偷逃骗税等违法行为,压缩陈欠,杜绝新欠,确保地方税收征管到位,应收尽收。

(三)优化税收服务,努力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市地税系统坚持执法为民,树立以纳税人为本、与纳税人为善的服务与治税理念,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能,密切征纳关系,营造优良的地方税收服务环境,得到了纳税人的广泛好评。一是为纳税人提供公平、公开的规范服务。加强办税服务厅的建设与管理,健全完善服务功能,为纳税人提供方便温馨的办税环境;坚持文明办税“八公开”及出台“局长服务日”等制度,增强依法行政透明度,保障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二是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提供切实的政策服务。不折不扣地落实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等税收优惠政策,特事特办,妥善解决国家法律政策允许范围内的、地方财政能够承受的企业急需解决的涉税问题,把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在前。三是为纳税人提供畅通的信息服务。通过地税网站、纳税服务热线、开展税收咨询宣传等多种途径,加强了征纳双方的沟通互动,广泛征求纳税人的意见;开展纳税评估,送服务上门,送政策到户,切实解决纳税人的实际困难。四是为纳税人提供高效便捷的办税服务。实行了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减少办税环节,推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等措施,推广网上申报、网上纳税等多种方式,简化了办税程序,方便了纳税人。五是为纳税人及广大消费者提供网上查询发票真伪的鉴别服务。及时开发了发票查询软件,在xx市地税局门户网站及内部网站同时开通了地税普通发票查询窗口,可以及时发现串用发票及使用的不法行为,防止国家税款流失,更好地维护纳税人和消费者权益。

(四)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积极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市地税系统在依法大力组织收入的同时,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牢固树立经济税收发展观,充分发挥税收调节地方经济的职能作用,准确把握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内涵和作用,正确处理好依法治税与服务经济、加强税源管理与落实政策、组织收入与税收减免之间的`关系,积极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引导纳税人用活用足各项政策,不仅受到了纳税人的一致好评,同时,有效地培植了税源,促进了地方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和税收与经济的良性互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0xx年以来,市地税系统不折不扣地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老工业基地振兴、国有企业改制、哈大齐工业走廊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等各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认真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关心关注弱势群体生产生活,截至20xx年1季度,减免再就业环节各项税收6373万元,政策惠及14730名下岗失业人员,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清醒地认识阻碍我市地方税收增长的矛盾和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调研中也发现我市地方税收工作中,在主观上或客观上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影响着地税工作职能的充分发挥。主要是:

(一)与工商等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间的信息共享系统尚未有效运行。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的发展、政府招商引资力度的加大,新增企业、个体办证户数逐年增加,而工商部门登记信息与税务登记信息间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或脱节的问题。究其原因一方面由于工商登记与税务登记所依据的政策不同、统计口径等不一致,使双方的统计数字客观上存在差别;另一方面,一部分纳税人在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后没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同时,工商部门与税务机关由于缺乏必要的信息衔接与交换,没有形成统一的管理机制,在登记环节形成脱节,造成税务管理中出现漏征漏管户。针对这种情况,20xx年,市地税局与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技术监督局、市信息产业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企业基础信息交换工作的通知》,由市信息产业局牵头,组织开发了各部门间的基础信息共享系统,但由于各部门输入信息时未按照统一标准录入,加之输入中错别字等失误因素,致使该系统建设后至今一直无法正常使用。调研中还发现一些县(市)在车辆营运税征收中,由于缺乏与交通等部门的衔接,对客运及货运车辆信息监控难,导致征收困难。因此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建立行之有效的信息共享系统是加强源头控管、堵塞税收漏洞的当务之急。

(二)税收宣传的整体效应有待进一步提高。近年来,市地税系统在税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宣传方面作了大量扎实有益的工作,但比照以人为本的要求,税收宣传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宣传的效果。一是税收宣传缺乏长期的目标规划和严谨的制度保障,往往是围绕每年4月的税收宣传月开展活动,持续时间短,宣传效果不佳。二是宣传的内容还不够全面,过份强调纳税人义务的宣传,而纳税人的权益维护保障宣传较少,无法充分调动广大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的积极性。三是宣传的对象上比较狭隘,往往只注重对各类企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的宣传,而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工薪阶层很少进入宣传视野。四是宣传形式较为单一,往往局限于税收服务厅和街道两点,采用摆摊设点,设立税收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力度较小。五是税收宣传还缺乏有效的部门配合,往往是税务部门单兵作战,尚未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风气,未能形成整体合力,也难达到预期效果。

税收举报工作调研报告范文简短篇六

为了解掌握物流企业税收试点效果和存在问题,进一步完善有利于物流企业经营发展的税收政策,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受全国现代物流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委托,承担了《我国现代物流业税收管理研究》课题。为此,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局开展了物流税收试点企业问卷调查,共收回有效调查问卷33份,并于20__年6月22日在北京召开了“部分物流税收试点企业座谈会”,44家物流税收试点企业的负责人和财务主管参加了会议。

五大问题需要明确。

“仓储费”的界定问题。按规定:“试点企业将承揽的仓储业务分给其他单位并由其统一收取价款的,应以该企业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付给其他仓储合作方的仓储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征收营业税。”但没有对什么是“仓储业务”和“仓储费”明确界定,如仓库的租赁费用和营运、管理、维护费用,在仓储环节完成的装卸、搬运、分拆、加工、包装、信息服务等。由于对此缺乏明确界定,各地在执行中不易掌握。

关于营业额减除项目凭证管理问题。文件规定:“营业额减除项目支付款项发生在境内的,该减除项目支付款项凭证必须是发票或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合法有效凭证”。现在的问题是,我国公路运输总量中大部分为个体运输车辆,组织化程度低,流动性大,不能够方便地取得合法有效凭证,而又确实是公路货运市场的“主力军”。试点企业因凭证缺乏,无法实行营业额减除项目的确定,使试点的效果大打折扣。个体司机开展运输业务开票难的问题是目前全国比较普遍的问题,由于缺乏监管体系与便捷方便的代开票服务,导致“卖发票、假发票”现象突出。一方面国家税款流失严重,另一方面诚信守法的企业享受不到应有政策。

货代业务减除的问题。有企业反映,货代代开票纳税人从事联运业务的,支付给其他联运合作方的各种费用,目前还不能列入营业额减除项目。还有部分物流企业提出了自有铁路专用线的运营收入不能够开具运输业发票的问题。

伴随营业税发生的附带税种的减除问题。部分企业提出当运输业发票采用差额纳税后,附加的印花税、防洪基金、副食品价格调整基金等仍然按全额纳税。

税收监管突出的问题。

自开票纳税人的管理思路已经不适应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按照现行政策规定,自开票纳税资格的认定,必须具有自备车辆,只有自备车辆运输的货物量才能开具普通运输发票,有的地方还规定了每辆车的额度限制和属地限制。而整合社会资源,提供一体化的物流服务,不仅是物流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所在和现代物流业创造社会价值的基本模式,也是解决我国大部分公路运输车辆个体化现象税收监管困难的有效途径。如果再延续这种硬性要求企业自备车辆的传统思维,将会削弱我国物流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阻碍现代物流业在我国的发展。

物流服务业务税负较重,税率不统一,增值税抵扣政策不一致。物流属于充分竞争的劳动密集型微利行业,全行业平均利润率在3-5%之间,目前的税负显然偏高。而且各个业务环节税率不统一,增值税抵扣政策不一致。在开展运输业务时开具货物运输业发票,缴纳3%的营业税,并允许抵扣工商企业增值税进项,而仓储、装卸、配送等业务只能开具服务业发票,缴纳5%的营业税,还没有纳入工商企业增值税进项抵扣范围。根据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显示,仓储业务利润率仅为,不仅低于全行业平均水平,更低于道路运输业的盈利水平。仓储业是更加需要政策扶持和引导的行业,而仓储业营业税税率为5%,反而高于运输业。同时,现代物流一体化的要求逐步提高,一些综合性物流业务和供应链服务已经很难简单地区分运输部分和仓储部分,在物流收入核算上也逐步向物流费用总包、销售比例核算的模式发展。这样人为划分,不仅给物流企业财务管理与核算带来了一定困难,也不利于税务部门征收管理。

物流业税收政策与建议。

税收政策是关系物流业发展的重要制度因素。结合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需要和物流税收试点中出现的普遍问题,提出以下关于深化物流业税收改革的政策建议:。

建议一:明确现有试点政策,研究解决执行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第一,明确试点企业“所属企业”的范围。建议把“试点企业所属企业”界定为试点企业的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相对控股的参股公司。这些“所属企业”不论是否具有自开票纳税人的资格,均可以享受试点企业总部的相关政策。

第二,界定试点企业“仓储业务”差额纳税的内涵。建议用“库存分拨管理”的现代物流管理范畴进行解释,将现代物流企业在“库存分拨管理”业务中的仓库租赁费用、营运、管理、维护费用,在库存分拨管理环节完成的装卸、盘点、搬运、分拣、加工、包装、信息服务等费用解释为试点政策“仓储业务”的内涵,并以此来解释(国税发[20__]208号)文关于“仓储业务”及“仓储费”的含义。

第三,放宽“自开票纳税人”资格的限制。现阶段首先放开自开票纳税人拥有车辆车籍登记的地域限制,不论车辆在何地注册,都可以认定为自有车辆;放开集团型企业各分支机构的限制,对一家集团型企业可以考核其总的车辆数量,但不要求每一个分支机构必备车辆;放宽单车货物量的限制,对其实际从事的物流配送服务与运输服务部分在一定范围内允许开具运输业发票。

第四,承认货代代开票纳税人及“联运业务”的营业额减除项目。货代代开票纳税人从事联运业务的,支付给其他联运合作方的各种费用,允许列入营业额减除项目。如纳税人从事联运、分运、物流业务,以其向货主收取的全部运费及其他价外收费减去付给其他运输合作方运费(物流劳务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征营业税。

第五,解决伴随营业税发生的附带税种的减除问题。当运输业发票采用差额纳税时,允许附加的印花税、防洪基金、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等实行同等的差额纳税。

建议二:通过多种方式,扩大试点范围,减少行政审批和自由裁量权。

第一,从行业入手,扩大试点。建议在目前已有明确界定的仓储行业全面实行营业税差额纳税政策,顺应制造、交通、仓储等行业供应链一体化协调发展的需要。进一步研究快递业务适用税收政策,重新明确快递业务适用的营业税税目,合理确定其适用营业税政策及征收管理办法。在此基础上,对已经相对成熟的汽车物流、医药物流、家电物流等推开全行业试点。

税收举报工作调研报告范文简短篇七

省局:

根据省局转发国家地方税司《关于开展资源税税目税负情况调查的通知》(地便函[20__]55号)文件精神,我局领导对此项工作非常重视,要求各单位组织专人进行全面调查,提供翔实的数据,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国资源税率过低,扭曲了市场价格,不利于资源开采和利用效率,有碍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改革要点是改“从量计征”为“从价计征”和扩大资源税税目税负。我市共调查10户企业。其中:煤炭企业3户、铁矿石3户、膨润土3户、花岗岩1户。如煤炭企业阜新矿务局八道壕煤矿,主要生产原煤,这几年由于资源的匮乏加之煤碳价格的不断攀升,该企业年生产原煤150万吨左右全部用于销售且供不应求,价格也由x年的182元/吨涨至现在的256元/吨,单位税额由x月1日之前的元/吨调至现在的元/吨,x资源税万元,x纳资源税万元,20__年上半后纳资源税万元,资源税实际税负率平均在左右。

铁矿石单位产品销售利润虽然有所提高,但受单位税额政策性提高因素影响税负呈上升趋势;其原因是:没有储量,铁厂附近找不着铁矿石;另一户企业储量只有几十吨,平时只靠附近的农民挖掘点铁矿石送到企业进行生产。我市的铁矿资源并不是很丰富,十分分散,这个山头有点,那个沟里有点,这些铁矿石时常与土壤混杂在一起,挖一大堆土壤,才有几块矿石或者把岩石炸开一个断面,在断面只有很薄的一层是铁矿,铁矿资源即将挖空。具体调查情况如下:铁矿石x年x0年平均品位分别为61%、56%、51%;产量分别为:10762吨、6989吨、4022吨;销量分别为:11271吨、7370吨、4179吨;单位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为:301元、528元、691元;单位产品销售成本分别为:274元、433元、607元;单位产品销售利润分别为:43元、元、元;销售利润率分别为:21%、9%、-3%。为保护国家现有的各种矿产资源,建议国家提高矿产品资源税税率。

膨润土资源税由于销路不畅通、利润下降等因素影响,税负呈上升趋势;我市各家膨润土加工企业现在销售均不太顺畅(由于膨润土主要用于钢铁生产企业,受钢铁生产企业的影响),销路较窄。资源税实际税负率平均在3%左右。

二、存在的征管问题。

资源税对经济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作用,可以从两方面讨论。一是制度性的调节机制,比如累进税制的资源税。二是相机抉择,如在经济高涨时期,资源需求加快时,政府可以实行增税的紧缩性税收政策,通过提高资源税率,或设置新税,扩大征收范围,降低起征点和免征额等等,以缩小总需求。此外,资源税还可以通过再分配来维护社会公平和稳定。资源税可以调节资源级差收入,使自然资源条件优越的级差收入归国家所有,排除因资源优劣造成企业利润分配上的不合理。

1、征管力量不足。资源税涉及较多个体、私营及乡镇企业。尤其是其他非金属矿产品主要分布在沿河、沿山的偏远地区,开采者90%是个体户,只能采取定期定额征收方式,需要税务人员对纳税户的营业额进行深入调查,以合理确定税负,但由于工作量大,征管力量不足,难以合理确定税负,难以实现对应税品目的有效征收、管理、监督、检查。

2、纳税人纳税意识淡薄。主要表现在对国有资源有偿开采,应依法纳税的观念不强,以及财务核算不健全甚至根本不建账。

税收举报工作调研报告范文简短篇八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地方税务系统税收的征收管理,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促进我市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08年调研工作安排,今年5月,财经委员会组成人员针对我市地方税务系统税收征收管理情况深入到南岗区、尚志市、巴彦县三个地税分局进行了调研,召开了有电力、交通运输、房地产、建筑、餐饮等不同行业,包括国有、股份制、集体等不同经济形式的代表参加的纳税人座谈会,听取了市地税局的综合情况汇报,着重对地税系统近年来在依法治税、征收管理、税收服务、落实优惠政策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

一、我市地税系统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做出了突出贡献。

地税部门是地方政府组织财政收入的重要职能部门,担负着组织地方税收、调节地方经济、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职能。我市地税系统现有干部职工2894人,负责征收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12个税种、5项规费以及政府委托代征的“两税两金”,管理着18.3万余户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纳税人。近年来,全市地税系统认真贯彻“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工作宗旨,大力推进依法治税,搞好规范化管理,不断优化服务,地税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特别是组织收入工作连年超额完成任务,全市地税系统组织税费收入:2005年95亿元,2006年110.2亿元,收入规模跨越百亿大关,2007年131.6亿元,税费收入规模和增幅均创建局以来最高水平,其中各年组织的地方税收占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均达到50%以上,为我市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社会的和谐进步、“三个适宜”现代文明城市的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持依法治税,努力营造良好的地方税收法治环境。

市地税系统以依法行政、依法治税为目标,全方位、多渠道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地方税收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净化税收环境,维护税法严肃性。一是加强对干部的培养和教育。通过每年举办《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税收专业知识的考核竞赛等办法,不断增强税收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意识,提高干部的执法水平和业务能力。二是加强税收法制宣传。通过开展税收宣传月、建立纳税服务热线、举办座谈会、深入企业调研、发放政策资料等,不断扩展税收宣传形式,增强税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极大地提高了纳税人依法纳税的意识和诚信纳税的遵从度。三是健全规章制度。制定出台了房地产和建筑业税收属地管理、减免税管理实施办法及减免税审批工作规程等一系列制度办法,使税收征管工作有章可循,保证依法治税工作落到实处。四是落实执法责任制。研究制定了符合新的征管体制的岗位职责、征管工作规程、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工作规程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形成了职责明晰、考核规范、监督有力、追究严格的税收执法岗责体系,为依法履行职责、规范执法行为提供了制度保证。2006、2007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优秀示范单位。五是强化执法监督。通过成立执法监督组、设立内部监督员、实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等措施,强化内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察、政府法制、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聘请特邀监察员强化外部监督;拓宽监督渠道,在市地税局外部网站建立哈市地税系统税收执法监督评议专栏,公示行政执法责任制,广泛接受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及广大纳税人的监督。通过依法治税,营造了良好的税收秩序,保证了地方税收职能得到充分发挥,组织收入工作顺利有序地开展。2007年被评为全省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

(二)完善税收征管体制,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

尽收。

(三)优化税收服务,努力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

市地税系统坚持执法为民,树立以纳税人为本、与纳税人为善的服务与治税理念,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能,密切征纳关系,营造优良的地方税收服务环境,得到了纳税人的广泛好评。一是为纳税人提供公平、公开的规范服务。加强办税服务厅的建设与管理,健全完善服务功能,为纳税人提供方便温馨的办税环境;坚持文明办税“八公开”及出台“局长服务日”等制度,增强依法行政透明度,保障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二是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提供切实的政策服务。不折不扣地落实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等税收优惠政策,特事特办,妥善解决国家法律政策允许范围内的、地方财政能够承受的企业急需解决的涉税问题,把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在前。三是为纳税人提供畅通的信息服务。通过地税网站、纳税服务热线、开展税收咨询宣传等多种途径,加强了征纳双方的沟通互动,广泛征求纳税人的意见;开展纳税评估,送服务上门,送政策到户,切实解决纳税人的实际困难。四是为纳税人提供高效便捷的办税服务。实行了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减少办税环节,推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等措施,推广网上申报、网上纳税等多种方式,简化了办税程序,方便了纳税人。五是为纳税人及广大消费者提供网上查询发票真伪的鉴别服务。及时开发了发票查询软件,在xx市地税局门户网站及内部网站同时开通了地税普通发票查询窗口,可以及时发现串用发票及使用假发票的不法行为,防止国家税款流失,更好地维护纳税人和消费者权益。

(四)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积极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市地税系统在依法大力组织收入的同时,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牢固树立经济税收发展观,充分发挥税收调节地方经济的职能作用,准确把握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内涵和作用,正确处理好依法治税与服务经济、加强税源管理与落实政策、组织收入与税收减免之间的关系,积极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引导纳税人用活用足各项政策,不仅受到了纳税人的一致好评,同时,有效地培植了税源,促进了地方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和税收与经济的良性互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005年以来,市地税系统不折不扣地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老工业基地振兴、国有企业改制、哈大齐工业走廊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等各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认真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关心关注弱势群体生产生活,截至2008年1季度,减免再就业环节各项税收6373万元,政策惠及14730名下岗失业人员,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清醒地认识阻碍我市地方税收增长的矛盾和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调研中也发现我市地方税收工作中,在主观上或客观上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影响着地税工作职能的充分发挥。主要是:

(一)与工商等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间的信息共享系统尚未有效运行。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的发展、政府招商引资力度的加大,新增企业、个体办证户数逐年增加,而工商部门登记信息与税务登记信息间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或脱节的问题。究其原因一方面由于工商登记与税务登记所依据的政策不同、统计口径等不一致,使双方的统计数字客观上存在差别;另一方面,一部分纳税人在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后没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同时,工商部门与税务机关由于缺乏必要的信息衔接与交换,没有形成统一的管理机制,在登记环节形成脱节,造成税务管理中出现漏征漏管户。针对这种情况,2004年,市地税局与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技术监督局、市信息产业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企业基础信息交换工作的通知》,由市信息产业局牵头,组织开发了各部门间的基础信息共享系统,但由于各部门输入信息时未按照统一标准录入,加之输入中错别字等失误因素,致使该系统建设后至今一直无法正常使用。调研中还发现一些县(市)在车辆营运税征收中,由于缺乏与交通等部门的衔接,对客运及货运车辆信息监控难,导致征收困难。因此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建立行之有效的信息共享系统是加强源头控管、堵塞税收漏洞的当务之急。

(二)税收宣传的整体效应有待进一步提高。

近年来,市地税系统在税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宣传方面作了大量扎实有益的工作,但比照以人为本的要求,税收宣传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宣传的效果。一是税收宣传缺乏长期的目标规划和严谨的制度保障,往往是围绕每年4月的税收宣传月开展活动,持续时间短,宣传效果不佳。二是宣传的内容还不够全面,过份强调纳税人义务的宣传,而纳税人的权益维护保障宣传较少,无法充分调动广大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的积极性。三是宣传的对象上比较狭隘,往往只注重对各类企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的宣传,而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工薪阶层很少进入宣传视野。四是宣传形式较为单一,往往局限于税收服务厅和街道两点,采用摆摊设点,设立税收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力度较小。五是税收宣传还缺乏有效的部门配合,往往是税务部门单兵作战,尚未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风气,未能形成整体合力,也难达到预期效果。

(三)人员力量有待加强,干部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市地税局在1994年10月建局初期,全系统共有干部职工1301人,共管理纳税户46100户,截至目前,全系统干部职工2894人,负责管理的纳税户发展到182788户,在纳税户增长近3倍的情况下,人员比建局初期增加1593人。全系统专职的税收管理员1200人,平均每人负责管理152.3户纳税户,任务重、责任大,难以适应新的税收征管体制下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特别是一些区、县(市)地税分局,人手不足、人员年龄老化的情况更加突出,加之税源分散、税收零星,全面管理、应收尽收的目标较难实现。另一方面,一些税务干部由于年龄、基础等方面原因,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不能完全适应当前经济快速发展情况下,偷税与反偷税、骗税与反骗税、避税与反避税斗争日趋尖锐复杂的新形势;有的干部对税收政策学习理解不够,责任心不强,执法随意性大,在社会上产生了不良的影响。

(四)税收计划分配方式有待进一步科学合理。

这是我国当前税收工作普遍存在的问题。每年税收任务按照“以收定支”“基数递增”的方式,以上年实际完成数为基数,确定一定的增长比例,核定当年的税收计划任务,同时地方政府往往要根据地方财政支出的需要,在税务系统内部的年度收入计划基础上,再追加一块任务指标。这种税收计划管理方式,在一定时期确实有效的调动了各级税务机关依法组织收入的积极性。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现在的收入计划管理已明显与依法治税产生了矛盾。各级税务机关为了完成计划任务疲于应付,常常根据收入计划完成情况决定多征或少征,人为调节收入进度,不能真实反映一定时期经济发展可提供税收的情况,从长远来看只能使税收任务计划陷入一种恶性循环的怪圈。

针对我市地税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建议:

(一)建立健全税务机关与政府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制度,强化协税护税网络,不断增强税源监控能力。

建立健全税务机关与政府其他管理机关的信息共享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对税收管理信息现代化建设的要求。针对我市目前地税系统涉税信息“孤岛”问题,市政府应高度重视,尽快建立我市涉税信息交换与共享制度。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布置,由信息产业局牵头,全面有效地汇集地税、国税、工商、技术监督、交通、财政、公检法等相关部门掌握的涉税信息,具体可依托政府政务网络,建立我市税源共享信息平台,统一数据口径,规范信息标准,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涉税信息传递渠道,实现涉税信息实时交换和共享。应定期召开相关部门信息交换联系会议,总结信息交换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不断提高信息质量和传递工作的质量。地税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各部门的联系,定期向地方政府汇报工作,取得地方党政领导的理解和支持,推动税务机关专业管理与社会协税护税力量的有机结合。当务之急要尽快健全改善与工商部门的联网,强化税源控管,堵塞税收征管漏洞,要按照信息共享和互利互惠的原则,对税务检查中发现的无营业执照经营业户及时反馈给工商机关,提高工商部门积极性。政府要加强共享信息工作的考核,与奖惩挂钩,对工作不力、责任心不强、甚至造成工作失误的部门、人员,予以通报或追究责任,保证整个信息系统顺畅有效运行。

(二)进一步扎实深入开展税收宣传,创新工作理念,提升税收宣传效果。

要建立税收宣传的长效机制,明确各阶段宣传的内容、采取的措施及所要达到的目标,以每年4月的集中宣传为契机,将宣传活动延续到日常工作中,要与纳税人建立联系制度,及时通报税收政策方面的情况,构建税收宣传服务体系。在宣传的内容上,除了强化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外,还应突出关注民生,重点宣传与公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税收服务、优惠政策等,广泛宣传“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税收促进发展、发展改善民生的理念,使纳税人充分认识和理解税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树立依法诚信纳税荣辱观,自觉提高纳税遵从度。在宣传形式上,要具有实效性和针对性,根据不同的纳税人的需求,采取行之有效的、群众喜闻乐见、易学易懂易用的形式,选择不同的宣传重点,增强宣传的吸引力。在宣传对象上除纳税人外,还应调动党政部门广泛参与,使他们充分了解税收与经济发展、与当地财政收入的关系,从而理解支持税务部门依法征收,积极主动为税收工作排忧解难,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要提高认识,合力加强税收宣传,建立专门的税法宣传机构,各级党政领导应亲自过问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工作,工商、公检法等部门要协作配合,新闻媒体应广泛宣传报道,加大对涉税案件的曝光力度,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税收宣传格局,保证税收宣传的立体效果。

(三)加强队伍建设,充实税务力量,提高干部整体素质。

搞好税收工作,人的因素是第一位的。针对地税系统存在的人员不足、年龄老化的情况,应尽快充实人员特别要补充基层税务力量,通过社会公开招聘,录取一批年龄适宜、熟悉税收专业又懂得微机操作等现代化管理手段的复合型人才,改善人员机构,努力建立一支素质高、业务精、敢打硬仗、高效廉洁的税收队伍。要加强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广大地税干部的事业心、责任心和使命感,激发广大地税干部爱岗敬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加强和改进干部的业务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干部的业务技能,同时加强涉税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的教育,提高执法者的法律素质,使干部在规范执法的基础上,增强执法的效率和质量。要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落实各项党风廉政责任制,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不断增强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竞争上岗,对不称职的人员予以下岗培训,形成可上可下、优胜劣汰的竞争局面,全面促进干部素质的提高。

(四)更新税收观念,坚持依法治税,促进地方经济健康发展。

税收的可持续增长必须依靠经济的健康发展。政府应更新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治税思想,树立以收定支的观念,保持税收与经济的适度稳定增长。税务系统要坚持依法治税,应收尽收,避免人为调节税收,要加强税收的预测分析,建立科学的税收指标考核体系,促进经济与税收的良性发展。

税收举报工作调研报告范文简短篇九

征前减免是组织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税收调节经济的重要调控手段,也是依法治税的重要管理内容。20__年,__市国税局为纳税人办理征前减免7.25亿元,同比增加5.99亿元,增长476.07%,惠及1450户不同类型纳税人,减免税额约占全年国税收入的38%,其中包括:为农业示范园区17户农业企业办理增值税征前减免196万元;为销售农业生产资料者、小规模出口企业、残疾人劳务等260户纳税人办理增值税征前减免60万元;为137户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办理所得税征前减免32718万元;为3户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低税率照顾减免所得税999万元;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免税所得、民政福利企业、新办商贸企业、新办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软件企业以及小型微利企业低税率优惠等各类纳税人办理所得税征前减免39500万元,有效地发挥了税收调控经济的职能,促进了__地方经济发展。

一、目前征前减免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依法减免是税收优惠政策的核心,在税收征管中,一方面,我们必须树立“应收尽收”的治税理念,另一方面,也应当牢固树立“不兑现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也是收过头税”的理念,不断创新与改革,切实加强征前减免管理,充分发挥税收调控职能。但是,目前征前减免管理中却存在着如下问题:

一是税收政策调整频繁增加了征前减免的管理难度。征前减免主要是指纳税人不需要缴纳入国库而直接由税务机关减免的税款,在资金占用方面给予纳税人实惠,在认定手续办理方面给予纳税人方便,但征前减免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在纳税申报、税收会统核算等方面给管理带来了困难。特别是新企业所得税法等税收法律法规调整后,征前减免项目增多,适用对象扩大,一方面要将政策宣传到每一纳税人,另一方面是企业在追求生产经营利益最大化中难免想方设法利用政策打擦边球,特别是那些同时经营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的`企业,增加了纳税申报审核难度。

二是征管系统(ctais2.0)对征前减免管理要求不统一、资格认定信息进机操作不规范增加了核算和统计难度。由于征前减免优惠认定的手续和环节简单,且减免税金不须缴纳入国库而直接由税务机关减免,因此,征前减免应征税金核算存在“取证”难,特别是数据省局大集中后,征管信息系统中对纳税人征前减免优惠资格认定及进机操作没有作明确而统一的要求,操作的不规范也带来核算时数据归集统计口径的不一。如:对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纳税人的免征税款,20__年征管系统申报征收模块“征前减免”反映我局“废旧物资回收”减免税款2612万元,而20__年系统中这一模块已不再反映这一部分的核算内容;同样的还有,对个体工商户未达起征点的管理,系统中20__年统一在“双定户未达起征点减免”中核算,20__年只有少数纳税人反映了这一征前减免信息,且分散在““双定户未达起征点减免”和“记录起征点以下减免”两模块。因此,征管系统中归集反映的纳税人征前减免信息及数据的全面性、完整性都有待考量。

三是征管系统(ctais2.0)没有涵盖到所有按政策规定享受征前减免的纳税人。如目前的国有粮食企业、新华书店等,系统“征前减免”查询模块一直没有归集和反映这些纳税人的征前减免应征税金数据信息。

二、加强征前减免管理的主要实践。

为切实加强征前减免管理,__市国税局依托征管信息系统,借助联动管理平台,从以下几方面改进与创新了征前减免工作:

一是厘清征前减免对象,做好政策解读和纳税辅导。认真梳理现行纳税人享受的征前减免税;严格执行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增值税起征点的规定,切实将对个体工商户未达起征点的减免认定落在实处;及时厘清哪些纳税人可以享受到哪类征前减免项目及减免优惠幅度。20__年,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主要结合汇算清缴做好老外商投资企业进入获利年度确认工作,该免则免,该减半征收则减半征收;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福利企业等,主要利用年审做好资格确认,对改制或发生其他变更后不符合享受优惠政策的,该取消的立即取消;对新办企业,则将政策宣传工作前置到税务登记环节,在对新办税务登记纳税人进行巡查时就做好税收政策解读和纳税辅导工作,向纳税人免费发放涉税资料;此外,结合税法宣传,向地方党政部门做好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工作,积极取得地方党政部门对贯彻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的理解和支持。

二是厘清征前减免优惠类型,实行分类联动管理。将征前减免工作纳入市局税源联动管理,通过市局与分局、市局各职能科室的联动,提高对征前减免的管理效率;在具体执行中实行分类管理,凡属报批类的,税政部门集中资料后定期或不定期提交市局减免退税集体审议委员会审议后再办理,该减则减,该免则免,该上报上一级税务部门审批的上报上级机关,凡属备案类减免退税的,由基层分局受理、审核、确认后报市局税政部门备案。

三是厘清减免税各管理部门的相关职能,形成管理合力。明确税政部门的主要职责为:主要负责牵头做好优惠政策的宣传、解读,优惠资格、优惠方式的认定,减免税的审核报批,享受税收优惠资格纳税人的年审等工作;建立备案类减免税管理台账,做好跟踪管理;税收政策调整或新政策出台后,及时排查可以享受税收优惠的新对象,对应该享受优惠的,布置基层做好政策落实或送政策上门,保证国家政策落到实处。明确征管(法制)部门的相关职责是:负责申报进机数据网上监控审核,统一规范优惠资格进机,具体包括优惠资格的认定、以及认定的范围、适用的税率、认定的幅度等是否符合政策;认定信息进机操作录入的口径是否规范,录入的内容是否完整,符合征前减免条件的纳税人有否及时进行征(免)税申报,减免税款计算是否准确等,对监控发现问题,提交市局联动管理小组处理:对发现不符合政策的,取消优惠资格,对减免优惠到期还在享受的,及时清理取消,该补税的补税。明确计统部门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征管系统做好征前减免税款的分类核算、统计,并对征前减免优惠调控力度在组织收入、在扶持__企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的作用作出客观分析和评价。

四是厘清征前减免操作流程,提高政策执行透明度和纳税遵从度。服务大厅受理纳税人征前减免优惠资格认定时,对照税收政策及征管操作规范,能当场办理的即时办结,按规定需要流程税源部门的限时流转;税源管理部门在实地巡查进行优惠资格确认时,完成纳税辅导工作,告知纳税人在享受减免税优惠期间,无论当期是否有销售营业收入发生,都要依法申报销售营业收入,包括减免税情况。

三、进一步加强征前减免管理的筹划及建议。

为进一步加强征前减免管理,__市国税局准备在以下方面作更多的尝试。

一是提高对征前减免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征前减免税金虽然不需要组织入库,但也是税收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纳入正常税收征管并对相关政策作好规范性宣传。特别是对这两年新办的“三农”企业,要做好针对性、个性化政策宣传,做好相关纳税辅导,充分提高社会的纳税意识,使享受征前减免的纳税人也能认识到,即使销售的免税产品也要及时、足额申报免税销售营业收入,申报减免的应征税金,并做好应征税金分类核算。

二是进一步推行征前减免分类管理。对直接减免和备案类减免的纳税人,着重加强申报管理,做好申报环节的监控,重点核查纳税人对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是否分开核算和申报,而对审批类的减免优惠要着重把好前期资格认定关,把好应税、免税项目核算关,把好优惠税率适用关,把好减免幅度、额度审核关。

三是进一步强化依托征管信息系统流程对征前减免的管理。统一开发平台,统一操作流程,统一操作方法,统一资料收集信息采集。通过征管系统流程控制来强化对征前减免的管理,通过征管系统操作规范来健全完善征前减免数据信息的归集、核算和统计。

四是将征前减免管理渗透到税收分析、税源监控、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各个管理环节。既让纳税人享受到应该享受的税收优惠待遇,也同时要防范和杜绝纳税人骗取税收优惠,防止税款的跑冒漏滴,对征前减免形成一个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五是借鉴所得税汇算清缴。在次年资格年审、执法检查、专项检查或其他税收管理活动中,对纳税人上年度或某一段时期内享受的征前减免税款再进行一次结算,同时准确反馈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情况。

税收举报工作调研报告范文简短篇十

当前,在地税工作中,我们经常会遇到这样的问题:思路清晰了,目标明确了,方案也制定了,可往往工作效果却不如人意。造成这样的结果究竟是什么原因呢?其实,我们缺少的不是好思路、好办法、好制度,而是决策与执行的脱节,执行能力与客观要求的脱节,使得许多工作没有收到预期的良好效果,这已成为制约我们地税工作继续发展的瓶颈,在现有干部队伍结构情况下,如何提高有效执行力已成为我们必须面对和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执行力现状及成因探析。

1、执行效率低。有在执行中对具体工作宣传不到位,使认识不统一而影响执行的现象;有对决策未进行科学解读,统筹的全局性不够,方法的科学性不强,从而增加了执行难度的现象;也有掌握不好制度与效率、执法与服务、争创与落实、热情与从严的辩证关系,把握不准两者的平衡点,使执行有效性降低的现象。

2、执行持续性差。有的工作刚布置的一段时间执行得好,可时间一长就变味、走样,有制度不执行、有监督不到位、有领导不控制。有的工作在执行中一遇到阻力,大家就开始琢磨、怀疑上级的决策,不会把决策要求本地化,将一般的东西典型化,将上级要求与实际落实一致化,工作停滞不前,甚至还满腹牢骚,缺乏一种追踪目标直至实现的果敢、信心和能力,影响工作推进。

3、执行不到位。平时,我们听到最多的就是“任务重、事情多、压力大”等等,毋庸讳言,近年来,由于主题活动年年搞,中心工作时时抓,我们的工作量大了、节奏快了,但有些同志对此心理准备不足、研究思考不深、积极应对不够,工作中没有一种主动贯彻落实的愿望,一来不及做就开始急躁,一遇到了难题就开始应付,导致组织管理不到位、执行机制不畅通、考核督查不落实,工作被动忙乱,忙而无功。

我们深入分析以上现象后不难看出,影响有执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的,也有客观的,但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执行的主动性差。工作自主性不强,只知呆板执行、被动接受,而不善创新;或只喜欢发现问题,而不注重解决问题。上级往往认为下级的执行有问题,下级又认为上级的决策不实际,相互推卸,被动执行,致使执行效率下降。二是执行的驾驭能力水平低。执行业务能力不强,缺少总揽全局、深谋远虑的业务洞察力,缺乏不拘一格的突破性思维,没有设定目标、坚定不移的态度和雷厉风行、快速行动的执行风格,适用不了新形势下地税工作的要求。三是未能形成执行合力。沟通不得力使合力无法形成,上下层沟通的时机单一、内容单调、方式欠佳,使个人的能力在队伍中被相互抵减,团队优势得不到发挥。

二、对提高执行力的思考及建议。

抓工作难,抓执行更难。因为,执行就会有碰撞,有观念的碰撞、有感情的碰撞、也有利益的碰撞,没有一点负责任的境界和过硬的作风是执行不下去的。笔者以为,结合当前执行力现状及原因分析,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强化执行意识,形成执行合力。抓执行不是讨论该不该做,而是想方设法如何做好的问题。只有胸怀全局、立足实际,才能方向不偏、干出实绩。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竭其力。要每日“三问”:问今天还有哪些工作应该做还没有做?问今天的工作中还存在哪些问题?问明天需要做什么,应该做什么,怎样去做?同时,我们抓执行还需要创先争优的意识。我们现在所处的时代是竞争的时代,一个单位,一个人,如果不敢争先必将被时代所淘汰。干工作要有一种不干则已,要干就干最好的信念;要有一种服务社会、奉献社会的使命,保持处在地税事业发展的前沿地位。抓执行的过程,还是一个不断探索、不断创新、不断进步的过程。创新不是标新立异,而是以创新的手段解决上级决策的一般性与实际工作的特殊性这对矛盾的新举措,是取他人之长、创自己之新,解决新问题,实现新突破,并形成执行合力,最终使我们的工作执行落到实处。

2、强化税务职业道德修养,提升干部队伍执行能力。工作执行到不到位,完成质量好不好,关键在于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为此,应着重加强对税务职业道德修养的教育。一要敢于负责。要敢于负责,在各项工作中敢抓敢管,在权限范围内积极主动,不能一味汇报请示、议而不决;要善抓重点,抓住问题的主要矛盾,以主带次,以典型促一般。要有效落实,要真正做到前有计划部署,中有督促落实,后有考核总结,持续改进。只有这样,各项工作才能得到有效执行。二要调查研究,提升科学决策的能力。要吃透上头的工作部署,摸清下头的实际情况,有机结合制订科学的决策;导要经常下基层,特别要到最困难的地方去,到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到工作推不开的地方去,把决策建立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之上,降低执行难度,减少执行失误,提高执行效力。三要脚踏实地、埋头苦干,提升组织收入的能力。要教育引导税务干部求真务实、公正执法,把抓执行的落脚点放到为纳税人办实事上,把抓落实的重点放到组织收入上。要全面确立依法治税理念,充分估计组织收入可能遇到的困难,使工作建立在更加扎实可靠的基础上,全面完成各项收入任务。四要敢为人先,提升开拓创新的能力。有了敢为人先的精神,执行意识便会增强,有了开拓创新的能力,执行效果自然会显现。当前正处于地税发展的黄金期,但机遇与挑战同在,惟有抓住机遇,用一种立大志、创大业的“闯劲”,一种敢于面对矛盾、迎接挑战的“拼劲”,一种锐意进取、永不言败的“韧劲”,地税事业的宏伟蓝图才能得以实现。五要凝聚人心,提升团队作战的能力。人心齐,泰山移。每个人都要尽职尽责,相互合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更要互谅互让、互相尊重,形成心齐、风正、气顺的和谐氛围。

3、强化落实,全面提升工作执行效率。工作执行力的效率体现在工作执行的速度和工作完成的质量两个方面,既要讲求速度,各司其职,分工合作,雷厉风行;又要确保工作按时、保质的完成工作,才能确保工作执行到位,落实到位。同时,还应以绩效导向来推进工作的执行,因为绩效考核是执行力的真正动力来源。在考核方式上应充分利用信息化平台,推进对征管数据的日常电子自动考核,充分体现公平;在考核内容上将以抓住关键业务为重点,尽可能简化并事先明确,并注意将矛头对准不作为、不负责的内容、项目、环节、人员,拒绝无作为,激发队伍的持续动力;从而推动工作执行效率的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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