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体经济项目土地申请书如何写 村集体经济申请怎么写(九篇)

  • 上传日期:2023-01-11 06:52: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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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村集体经济项目土地申请书如何写一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要求,以建立村级增收长效机制为抓手,以提高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用足力气提升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实力,以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为重点,因地制宜探索资源整合有效利用、提供服务、物业管理、混合经营等多种集体经济实现形式,拓宽集体经济发展路子,压实责任加快集体经济发展步伐,增强村级集体自我发展、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实现农村集体经济总量增长、效益提高、实力增强,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农民共同富裕、巩固农村基层政权注入新活力。

(二)目标任务

力争通过试点项目建设,结合党建引领、乡村振兴战略,初步建立试点村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稳定增长机制,不断满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服务和管理的支出需要,保障基层组织高效运转,实现村“两委”引领发展、带动致富、服务群众能力显著增强。到2022年底,力争试点村集体经济收入达30万元以上,其中经营性收入不少于15万元,村集体经济年收益增长不低于10万元。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党建引领。强化村党组织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中的政治引领作用,自觉坚持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作为基层党组织的一项重大任务,真正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战斗堡垒。

2.坚持集体所有。坚守不改变村集体产权性质、不损害村集体利益、不损害农民利益“三条底线”,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确保村集体经济发展成果惠及村级集体所有成员。

3.坚持市场导向。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用市场的办法解决发展遇到的问题,同时更好地发挥政策引导、规划引领、资金支持等方面的作用。

4.坚持改革创新。鼓励试点村大胆实践,勇于创新,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5.坚持因地制宜。结合我区实际,加强分类指导,因村因势施策,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协调发展。同时,坚守生态环保底线,避免资源过度开发和环境污染。

6.坚持村为主导。充分发挥村集体的主导作用和农民的主体作用,落实好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调动农民广泛参与的积极性,实现集体增实力、农民增收益和产业增效益的有机统一。

二、工作内容

(一)试点项目思路与措施

1.探索资源整合有效利用的发展形式。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创办或领办土地股份合作社,按照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鼓励和引导村及集体成员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入社。按照民主决策的原则选择适合当地实际的经营方式,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率,实现土地经营收益最大化。明确合作社管理和运行机制,完善农民合作社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理事会、监事会等机构,提高生产经营管理综合能力。鼓励村集体通过流转或利用集体机动地、荒地以及其他土地和资源,发展现代特色农林业、品牌农业和生态循环农业。

2.探索以提供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发展形式。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创办或领办农业经营服务合作社、劳动服务合作社等实体,为各类市场主体尤其是粮食生产经营主体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促进农业产业链延伸,在更高层次、更大范围内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开展代耕代种代收、统防统治、烘干储藏、集中运输等综合性服务。围绕特色主导产业,开展优质农产品品牌创建,建设农业生产、加工、经营、服务设施,开展农产品产地加工。完善农产品营销体系,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建立农产品网上交易平台。利用本地生态资源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促进农业与旅游、文化产业的深度融合,进一步拓展农业新功能。

3.探索以物业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发展形式。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的要求,开发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等资源,量力而行建设物业项目,发展物业经济。盘活村集体闲置办公用房、学校、仓库、礼堂等不动产,开展租赁经营。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区位优势明显地区或城镇规划区,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建设的原则,通过异地兴建、联村共建等多种形式,增加村集体资产和物业经营收入,拓展村集体经济发展空间。

4.探索以混合经营为主要内容的发展形式。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以集体资产资源参股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经营稳健的工商企业。可以探索设立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基金,积极探索基金使用运作方式,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探索强村带弱村、村企联手共建、定点帮扶、扶贫开发等多种形式,实现多元化经营。鼓励有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其他经济主体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项目,利用资源优势,引进资本、引进项目,实现农业产业化发展。不断探索和丰富村集体经济发展形式。

(二)村集体经济项目建设

根据我区乡村资源资产状况和位置条件,结合港口发展与村级产业发展现状,我区扶持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范围涉及电城镇海后村、山兜村、博贺镇新沟村3个行政村。

1.茂名滨海新区电城镇海后村茂宏沙石场基地;

2.茂名滨海新区电城镇山兜村肉猪养殖及母猪培殖基地;

3.茂名滨海新区博贺镇新沟村建设坝田村商铺一条街项目;

(三)基层党建项目建设

1.加强组织建设

坚持党建引领村级集体经济壮大发展,指导农村充分运用土地、地域、资源、人才等优势,探索兴办产业、发展旅游、“党建+合作社”、土地流转、物业经营等路径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加强党组织对村民自治组织、经济组织、社会服务组织的领导,在组织群众、动员群众、教育群众、引导群众上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督促指导村级其他组织每年至少向党组织报告一次工作开展情况。规范基层党组织设置,结合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实际,在有利于党组织作用发挥、有利于党员教育管理的前提下,抓好农村基层党组织的规范设置。

2.加强队伍建设

常态化分析研判村级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坚决撤换调整“四不”书记。抓好村级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实施村级党组织书记区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建立完善村级党组织书记档案管理、推选考察、年度轮训、出国(境)管理、任期审计办法。继续实施“村官大学生”培训工程,提高农村干部队伍文化素质,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培养一批高素质的村级基层组织管理者,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人才保证。深化候任村(社区)干部制度,加强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村级干部学习培训,全员轮训“两委”干部、候任村(社区)干部,全面提升村级干部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加强党组织“第一书记”教育管理,充分发挥第一书记帮扶单位的资源优势,助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3.加强制度建设

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广东省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推动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抓好“三个第一”学习制度落实,深化党员领导干部领学带学督学活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政治制度,继续抓好“三会一课”一季度一计划、一季度一通报制度实施,坚持和完善村级党组织“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四议两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党务村务公开和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加大村级财务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力度,财务管理严格按制度和规章办事,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定期张榜公布。

4.加强活动建设

深化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效,进一步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的教育,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结合基层党组织书记年度考核和民主评议党员,开展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星级创评工作。积极探索党员分类教育管理,深化“党员联系户”活动,推行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大力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志愿者在乡村振兴、集体经济发展中的带头作用。

5.加强保障建设

压实镇党委书记、村党组织书记在项目推进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和实施责任,加强对项目的督促指导,明确试点项目的目标任务,按照制定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稳步推进。按照省、市、区6:3:1比例,严格落实村“两委”干部补贴、办公经费、党组织书记绩效奖励、村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补贴,确保经费保障落实到位。细化落实《茂名市党内关爱扶助金管理使用制度》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的要求,关心关爱困难党员群众。

(四)统筹安排资金使用

对每个纳入试点村的项目,可申请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补助资金5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0万元,省财政资金15万元,市级财政资金2万,区级财政资金3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鼓励土地流转、零散土地整治、发展为农服务、物业经营等方面。其余资金通过村民入股、吸引社会资金等方式自筹补足。

三、实施步骤

实施步骤分前期准备、动员部署、组织实施、评估考核四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0.2-2020.4)

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召开区镇两级联席会议,启动试点前期工作。区、镇两级成立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实地考察、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各村进行走访调研,深入分析研究,确定具体试点村及拟建设项目类型。

(二)动员部署阶段(2020.5-2020.7)

镇党委政府结合试点村经济基础、区位优势、资源条件等实际情况出发,因村制宜,结合政策,选准产业、项目和载体,以达到集体经济最大化为目标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并报区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备案。

(三)组织实施阶段(2020.8-2021.5)

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农林水局,两镇党委、3个试点村要严格按照遵照执行贯彻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落实各项试点工作任务,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月进度通报”制度,重点督查试点项目每月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区级领导小组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试点村,对试点项目内容、经营模式及发展预期目标实行考察评估论证,便于复制推广。镇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包村联系制度,明确包村领导和分工职责,具体负责试点项目的推进工作。各试点村须在方案通过后全面启动扶持项目实施工作,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召开相关会议,做好资料收集和公示公开工作,确定经营内容和模式,确保实现精准投资经营村,明确村集体经济组织参股经营、创办或领办合作社、投资经营管理、收益分配等章程制度,规范操作管理,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相关进度及情况。

(四)评估考核阶段(2021.6-2021.12)

项目建设完成后,各试点村先自行安排自查,抓好档案收集整理,做好经验总结,成果展示等工作,全面总结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试点工作,由区级检查组对试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在自我考核的基础上,迎接省、市的全面考核,并依据考评结果,总结经验,巩固提升政策措施,完善并推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长效运行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镇两级党委政府一把手要亲自抓,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挂帅,压实责任。推进试点项目工作领导机构要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分解任务,落实工作措施,提出具体要求,创造保障条件,确保试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分工,形成合力

建立区、镇、村分级负责机制。

1.区级职责

(1)区党工委、管委会作为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的责任主体,整合落实配套资金,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期按质完成项目建设。

(2)区、镇一把手亲自抓,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明确区、镇、村各级责任和挂点领导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制,建立专门工作台账,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3)区级扶持集体经济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各镇扶持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明确区、镇、村三级责任和挂点领导责任,建立专门工作台账,健全考核、督查、通报等工作机制,指导扶持试点村开展项目工程建设,及时推广项目经验。

(4)区农林水局牵头,负责试点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管理制度,为项目组织实施提供规划指导、技术推广、产销对接等服务支撑,加强对项目建设中财政投入部分形成资产的确权确利工作,明确其所有权、收益权归村集体组织所有,所有权如需变动须经区财政局、区农林水局批准,按“四议两公开”及时督促对项目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开。

(5)区人社局负责把扶持村集体经济情况纳入镇党委抓基层党建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村党组织对发展村集体经济工作的领导,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鼓励和支持党员领办致富项目。

(6)区财政局要负责统筹安排财政资金,及时下拨资金,监督指导项目资金的规范使用,加强财政监督和绩效管理。

2.镇级责任

(1)镇级党委、政府作为扶持壮大集体经济村的项目建设的实施主体,负责协助编制扶持壮大集体经济村项目规划,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各项具体工作,负责开展试点项目和资金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2)镇级党委书记要亲自抓,明确班子责任分工,建立专项工作台账,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3.村级责任

(1)各试点村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议定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

(2)村“两委”对项目建设负直接责任,负责组织本村扶持壮大集体经济村建设项目;提出项目规划建设发展思路和需求;组织力量群策群力研究项目建设;引导群众通过投工投劳等形式参与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

(3)帮扶单位及驻村工作队要协助做好调查摸底、宣传发动、规划编制和项目实施工作,将扶持壮大集体经济村建设项目纳入帮扶计划,进一步加大人力财力投入。

(三)加强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区、镇两级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试点工作项目落实,加强监督管理和工作考核,围绕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农民收入增加、适度规模经营、财政资金保障、体制机制创新、可复制推广性等内容建立考核评价体系。要不定期组织试点村项目推进、资金到位和支出情况专项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整改问题,对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以及项目运营过程中出现的非正常亏损、非正常经营性失误、弄虚作假等行为,虚报项目套取扶持资金和侵害村集体利益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要重视发展的可持续性,注重培植村级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能力,防止因财政扶持资金的结束而失去造血能力。领导小组每半年对各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进行督查,把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纳入对镇党委、政府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纳入党建述职重要内容,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给予表彰奖励。

(四)做好试点总结。区、镇两级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开展试点项目总结并建立报告制度,及时总结工作,每半年向上级部门汇报试点项目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成效、下一步工作计划和重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等内容。区、镇两级党委要组织力量加大对扶持村集体经济的宣传培训力度,为试点建设提供必要的人才支撑与宣传导向,要认真总结实践经验,营造有利扶持村级集体经济的良好氛围。

有关村集体经济项目土地申请书如何写二

为进一步壮大村级产业,提高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增强基层实力活力,提升我村为民办实事的能力,现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2020年村集体经济发展计划。

一、基本情况

x村距离县城*公里,全村区域面积*平方公里,共有耕地*5亩,其中水田*亩,旱土*亩。全村共有*个村小组,*户*人,党员*人。主要产业有养鱼、蔬菜、玉米、脐橙等,2019年村集体经济收入8.42万元。

二、目标任务

坚持“村级主导、市场主体,因地制宜、示范带动、整体联动”的原则,创新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形式,多途径增加村级集体经济可支配收入,逐步建立村集体经济发展长效机制,努力实现村级集体经济总量增长、质量提高、实力增强,增强村级组织服务功能,确保2020年村集体经济收入达25.54万元。

三、实现形式

一是突出异地置业。x村在百村创业园购置的149.36平方米店面以30元/平方米的价格签订了出租合同,每月可增加收入4481元,店面目前已投入使用,出租后每年预计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约5万元,2020年将增收5.38万元。

二是盘活资产增收。依托现有的\\公墓,优化升级服务模式,扩大公墓规模,村集体以山场入股,预计今年取得收入2.6万元。盘活山塘、鱼塘资源,将其转租、发包给本村种养大户,每年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0.4万元。此外,大广高速复线项目在x村租赁两处用地,合同为每年8.81万元,经费6万元,二者合计每年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14.81万元。

三是其他方面增收。加强对村内企业的管理,优化服务,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收取脐橙园、石灰厂、预制厂管理费,稳定每年0.97万元的企业管理收入。

四、工作要求

1.精心谋划,科学发展。结合本地实际,选准项目,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与精准脱贫、美丽乡村建设结合起来,促进本村集体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同时,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不搞行政命令,杜绝因发展集体经济而增加村级债务和农民负担。

2.因地制宜,稳步实施。从本地经济基础、区位条件、资源状况等实际出发,因村制宜,面向市场,多渠道多形式探索我村集体经济的发展,确保完成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目标任务。

3.加强领导,强化管理。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村“两委”重要工作位置来抓,同时,加强村级集体资产、村级财务、民主监督管理,做好归档工作。

有关村集体经济项目土地申请书如何写三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想和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意见》《山西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三年行动方案》;积极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高村级组织自我保护、服务群众、推动发展能力,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结合我村客观实际和发展优势,现制定出小山头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年行动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好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草,以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为核心,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农民共同富裕为主线,以增强村级集体经济造血功能为主攻方向,以体制改革、机制创新为动力,加强政策引导,创新发展模式、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促进农村集体经济持续较快增长,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一)小山头村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小山头村总占地面积1100亩(包括荒山、道路、田坎),现在我村现有粮田176亩;果树地372亩;养殖用地20亩;居民区占地160余亩;企业占地60亩;荒山荒沟300余亩。现有居民户296户,总人口872人。

2、产业发展情况:全村共有大小企业3个,主要产品有节能环保砖、不锈钢制品及印刷品。农民人均纯收入6000元,集体收入25万元。

(二)发展优势

五马办事处小山头村位于长治市城区东南端,东靠磨盘垴、跎岗岭,西临北董村,南与东山旅游路、月季观光园相连,北面与南山头村接壤,距长治市区5公里,外环路穿村而过,交通便利。小山头村东面傍山,西临外环路,村庄东高西低,土地肥沃,四季分明,气候宜人,有丰富的土地资源和良好的生态环境,适宜种植果树和旱地耕作,依托东山发展旅游产业,小山头村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一)发展目标

2018-2020年发展规划

11、继续加大增加农民收入力度,大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以良种苹果、桃、杏种植产业,增加农民收入;引导农民向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发展,大力发展个体服务业,发展多种经济;积极鼓励农民向畜牧养殖特色农业转变,争取创办成1-2个特色养殖示范基地。

2、探索农村发展新模式,进行产业调整,在确保本村农业保持稳步发展的同时要引导村民积极投资第三产业,根据区委区政府东山旅游开发的总体思路和塔岭山桃花节的文化影响力,建设独具特色东山旅游文化区。这样既解决了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问题,还增加这部分村民收入。

3、村务管理建立新机制,实现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村务公开制度化、正常化。村民对村级管理满意率达95%。

4、争取至2020年全村实现“布局优化,村庄美化,卫生洁化”,建成环境优美、生活富裕、文明和谐新小山头村。

(二)实施步骤

按照总体要求,将规划划分成3个实施步骤:

1、第一步骤,通过城中村改造的推进逐步完善村级基础设施建设。

2、第二步骤,引导村民转变传统经济发展观念。

3、第三步骤,建设生活富裕、文明和谐新小山头村。

(一)强力推进村建设,争取早日奔小康

利用三到五年的时间,以发展第三产业为主导,以典型示范引领,逐步稳妥地推进城中村改造,并解决村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

(二)完善人居环境,建设优美新农村

切实加强农村环境建设和生态保护。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着力治理农村面源污染,加快改水、改厨、改厕、改圈,推广垃圾集中处理,治理脏、乱、差,改善村容村貌和人居环境。开展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深入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发展循环农业、生态农业、节约型农业,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继续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重点工程建设,支持发展后续产业。打造“和谐、秀美、文明”的新小山头村。

(三)完善管理机制,推进民主治村

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凡涉及与村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事项及村内重大事项,均实行民主决策,把村民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村干部是否合格标准,坚持民主评议村干部,把评选结果作为村干部使用的标准,加强村民思想道德建设,鼓励村民参政议政,大力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

首先,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村党支部、村委会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增强党员干部为民服务、勇于奉献的思想意识,加快发展、勇于进取的职责意识,创业拼搏、勇于探索的创新意识。真正使党员干部成为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主导。

其次,加强农民素质教育,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农民进行培训,切实提高新时期农民的科技素养和市场意识、发展意识、创新意识等,真正使农民群众成为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中坚。

第三、坚持走出去,引进来,两委班子成员要发挥每个人的主观能动性,善于跑资金、跑项目,引技术、引人才。

第四、强化职责目标落实,严格任务目标考核,真正使两委班子成员人人头上有指标,个个身上有压力,积极主动去工作,协调配合抓落实。

有关村集体经济项目土地申请书如何写四

1、村(居)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法、合理组织收入,加强货币资金管理。

2、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收入主要包括:发包及上交收入、经营收入、租赁收入、投资收益、土地征用补偿收入、集体资产变卖收入、一事一议资金、上级专项资金及补助收入、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收入。

3、严格执行票据管理制度。村(居)集体在收取各种款项时,必须使用区经管局监制的农村专用收款收据,收据由“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管理,村(居)会计根据需要领取。代管中心对领用人、领用时间、票据号码详细登记,对使用的收据存根收回备案审验。其中“一事一议”要附有村民代表会议记录复印件。

4、收入一经发生,必须在3日内上缴乡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入帐核算,实行收支两条线,不准坐收坐支,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白条抵库,不准私设小金库。

5、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要经常核查村级有关经济往来帐目,定期与开户银行核对,定期盘点库存现金,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1、村(居)集体经济组织各项支出应做到集体理财、民主管理、公开透明。

2、村集体经济组织支出主要包括:村(组)干部报酬、办公费用等管理费、五保户供养、集体统一经营支出、公益事业支出和其他支出。村级不得开支招待费。

3、村集体经济组织支出实行备付金制度,每月由村报账员到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领取一定数量的备付金用于日常开支备用金限额原则上每村(居)一般为500—1000元。发生超出备付金限额的支出事项时,村应提前向中心提出申请,经中心主任审批后预支。

4、财务开支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

5、严格执行开支审批权限制度。500元以下支出由村书记、主任审批;501—1000元的支出由村两委研究审批;1001—5000元的支出,由村民主理财小组参与村两委研究审批。5000元以上的支出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审批,并把审批意见附在原始凭证之后。所有支出单据须经村书记主任审批、经办人签字、民主理财小组审核、乡镇(街道)经管站审计后方可入帐。杜绝白条入帐,对大型项目工程支出,应把与对方签订的合同书或协议书复印件作为附件附在原始凭证之后。

6、审核同意后的财务开支票据由村报账员负责到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报账。中心要加强对原始单据的审核把关,手续不全的单据不得报账入账。

1、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每年年初应当提出当年资金预算方案(包括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交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须履行相关程序,填入农民负担监督卡后方可实施。

2、审核通过后的预算方案应张榜公布并报乡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审批备案。

3、村集体经济组织应严格执行预算方案。确需调整的,由村民委员会提出调整方案,说明调整原因,交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并报乡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审批。

4、村集体经济组织年终应当及时进行决算,并将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结果向全体成员公布。

1、村(居)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财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

2、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以下内容进行公开:

(1)财务预算;

(2)各项收入;

(3)各项支出;

(4)资产资源及处置情况;

(5)债权债务;

(6)收益分配;

(7)村民承担的费用和劳务;

(8)其他应向村民公开的事项。

3、财务公开应做到年初公布预算方案,每月公布收支情况,年末公布预算执行、决算、资产资源和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专项资金筹集和使用等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4、财务公开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和乡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负责监督实施。

1、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每年要进行一次资产清查,重点清查核实各种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做到帐实、帐款相符。

2、资产清查由村务监督委员会或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实施,清查结果要向全体村民公布并报乡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备案。

3、资产清查中心发现的和结果公布后村民提出的问题应及时予以解决,并将解决情况张榜公布。

1、村集体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和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资产,按照类别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及时记录资产增减变动情况。

2、资产台帐的内容主要包括:资产的名称、类别、数量、单位、购建时间、预计使用年限、原始价值、折旧额、净值等。

3、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资产台帐还应当登记承包、租赁单位(人员)名称,承包费或租赁金以及承包、租赁期限等。

4、已出让或报废的资产,应当及时进行核销。

5、资产台帐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登记,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负责管理。

1、集体经济组织以招标方式承包、租赁、出让集体资产,以参股、联营、合作方式经营集体资产,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产权制度改革、合并或者分设等,必须进行资产评估。

2、评估由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或具有资质的单位实施,由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

3、受集体经济组织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当根据被评估资产的原值、使用年限、折旧以及重置成本、获利能力、公开市场价格合理评定价值并出具评估报告。

4、评估结果要按权属关系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公议确认并报乡镇街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备案。

5、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或者与评估机构串通作弊,或者评估机构玩忽职守致使评估结果不实的,可由上级机关宣布无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采取承包、租赁、出让等方式盘活集体资产,取得收益。

2、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出让时应当制定相关方案,明确资产的名称、数量、用途、承包、租赁、出让的条件及其价格,是否招标投标,是否进行资产评估等事项。

3、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出让相关方案应由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交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其过程由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监督。

4、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经营时应当签订经济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建设责任等,并向全体成员公开。

5、经济合同及有关资料应当及时报乡镇(街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备案、归档。

1、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资产要明确经营管理责任人的责任和经营目标,确定决策机制、管理机制和收益分配机制,并向全体成员公开。

2、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出让经营的,要加强合同履行的监督检查,公开合同履行情况。

3、集体资产统一经营和承包、租赁、出让所取得的收入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纳入村(居)账核算。

4、乡镇(街道)“三资”委托代理中心和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定期对集体资产的使用、维护和收益进行检查,确保集体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

1、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草地、荒地、滩涂等集体资源性资产,应当建立集体资源性资产登记簿,逐项记录,并建立电子文档。

2、资源性资产登记簿的主要内容包括:资源的名称、类别、坐落、面积等。

3、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集体资源性资产,还应当登记资源承包、租赁单位(个人)的名称、地址,承包、租赁资源用途,承包费或租赁金,期限和起止日期等。

4、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以及发生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事项等要重点记录。

5、资源登记簿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登记,乡镇(街道)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负责管理。

1、镇街每年定期开展债权债务清查,按债权债务发生的时间、数量、经手人、证明人等情况分类登记造册,摸清底数,张榜公布。

2、对拖欠的村级债权,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积极加以催收,落实经办人的清收责任。对债务单位撤销或债务人死亡,既无遗产可以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确实无法追回的款项,要由镇街经管站审查,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予以核销。但由有关责任人造成的损失,应酌情由其赔偿。

3、对已形成的村级债务,在清查确认的基础上,积极采取收欠还债、降息减债、划转债务、盘活集体资产和增加集体收入等方式逐年进行化解。

4、坚决制止村级新增债务,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财务开支要精打盘算、开源节流,必须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严禁举债兴办公益事业;严禁举债垫付各种税费;严禁举债用于村级支出;严禁超出规定订阅报刊;严禁超村级定额补贴标准发放报酬、补贴;严禁村以任何名义从金融机构贷款或为企业提供担保。对未按以上要求擅自举债的,按照“谁签字、谁负责”原则,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1、集体所有且没有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土地、林木、山岭、园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资源性资产的承包、租赁,应当采取公开协商或者招标投标的方式进行。

2、以公开协商方式承包、租赁集体资源的,承包费、租赁金由双方议定。

3、以招标投标方式承包、租赁集体资源的,承包费、租赁金应当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中标权。

4、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的承包、租赁集体资源方案应交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并报乡镇(街道)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审查备案。重大事项应召开成员会议或代表会议讨论。

5、招标投标方案、招标公告、招标合同和相关资料应当报乡镇(街道)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备案。

1、集体资源的承包、租赁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统一编号,统一管理。

2、合同应当使用统一文本,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

3、实行家庭承包的农村集体土地应逐户签订合同,颁发承包合同书和经营权证书。土地流转使合同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进行合同变更。

4、承包、租凭产生的收入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纳入账内核算并定期公开。

5、承包、租凭合同及有关资料应及时归档并报乡镇(街道)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备案。

1、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受村(居)委托承担农村集体“三资”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指导工作。同时承担内部审计、土地流转及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等工作。中心日常工作实行电算化管理。

2、中心设主任、副主任、总会计、资金会计、资产资源管理人员等岗位。

3、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中心全面工作;

(2)遵守和执行各项财经制度和法律法规;

(3)负责内部审计、土地流转及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等工作,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任务;

(4)负责监督和指导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出让、承包、出租、租赁以及招投标管理工作;

(5)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服务中心的管理,保证政策运转和高效工作;

(6)组织人员定期审计和检查各村财务状况,保证集体资金的安全及合理使用;

(7)负责对服务中心人员及村级报帐员的考查、管理、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

4、副主任岗位职责

(1)协助主任管理中心日常工作;

(2)负责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定期组织业务学习和培训;

(3)协助主任负责内部审计、土地流转及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等工作,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任务;

(4)协助主任负责监督和指导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出让、承包、出租、租赁以及招投标管理工作;

(5)完成主任交办的工作任务。

5、总会计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财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履行会计监督职责,坚持按财务制度做好财务核算,如实反映村集体资金收支情况;

(2)负责对村报账员报送的票据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票据加盖审核同意章予以报账,对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票据不予盖章并拒付;

(3)按规定设置各类账薄,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审核各类票据,编制会计凭证,及时进行电脑记账,按时完成会计月报、年报及其他会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村集体资金的运行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4)负责监督资金会计资金领、核、销工作;

(5)对村各类经济合同进行登记备案,及时与资金会计核对账目,定期检查和分析财务指标执行情况,及时反馈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予以纠正和解决;

(6)建立财务档案,妥善保管各种财务资料;

(7)加强对电算化微机的管理和维护,保证财务数据的安全。

6、资金会计职责

(1)严格按照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办理各类现金收付业务;

(2)负责银行存、取款和结算业务;

(3)做好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并定期与总会计核对账目,做到账款相符;

(4)增强安全意识,采取防范措施,保证资金安全;

(5)按规定做好收据的领、核、销工作;

(6)及时提供财务公开的会计资料。

7、资产资源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内部审计、土地流转及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等工作;

(2)负责建立各村资产、资源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

(3)指导各村按照民主程序处置各类资产和资源,负责各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方案的审核与监督。

8、村(居)报账员的职责

(1)积极配合镇中心的工作人员工作;

(2)严格遵守财经法规,坚持原则,坚决制止和抵制一切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在村两委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并保证各种财务活动合规合法、真实有效、票据正规,杜绝虚报、冒领和坐支现金;

(4)及时地将本村集体各项收入上交代理服务中心账户;

(5)定期到镇服务中心进行报帐;

(6)定期向村(居)两委、村民代表会议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汇报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

(7)负责本村(居)的财务公开工作。

有关村集体经济项目土地申请书如何写五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探索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新途径、新办法,因村制宜、发挥优势、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多措并举,不断增强村级集体经济自身的“造血”功能和综合实力,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根据各村级不同现实状况,探索发展村集体经济新的壮大形式,增加村级集体经济稳定性可支配收入,不断满足农村基层建设、服务和管理的支出需要。

各村要在认真学习、总结和借鉴近年来我乡及其他乡镇村队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采取资产经营、资源开发、产业互动、服务创收等多种形式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一)加快土地有序流转,盘活村集体土地存量。充分利用荒山、荒坡、荒田,加快土地流转,合理开发集体土地资源,实现村级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大力引导各类组织和个人参与土地流转,促进流转主体多元化,使土地流转从以前单一的农户之间的流转向农业企

业、科技人员、专业大户、合作社等参与流转转变,切实提高土地流转实效。鼓励经营管理能手、种养大户进行规模经营,或采取反租承包、合股经营的形式进行开发,创办农业基地,增加集体经济收入。

(二)盘活村级闲置资产,激活村级集体经济活力。村级集体发展过程中积累了一定量的固定资产,盘活这些闲置资产,对增加村级集体收入具有重要意义。对于闲置的固定资产以公开招标形式实行买断、租赁经营,或以投资入股形式参与企业经营,提高闲置存量资产的利用率,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避免集体资产流失、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和农民收入。

(三)利用资源优势,实现农业产业化发展。按照“旅游兴乡”的发展思路,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结合各村实际,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引导农民建设优势旅游点,采取村级牵头发展恰西、塔里木、恰甫其海水库、吉尔格郎河谷等旅游服务项目,创新形式,开发特色旅游资源项目。

(四)依托各村优势,发展“一村一特”。依据各村现有优势,结合产业结构调整的有力时机,大力发展“一村一特”项目。如:阔格尔森村、阔克加孜克村发展特色林果业种植,阿勒玛勒村、喀拉吐木苏克村发展中草药种植、奥夏干德村、沙尕村发展优质养殖项目,通过打造特色提升村级集体经济收入。

(一)强化领导,提供组织保障(5月10日-6月10日)。成立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领导小组,加强领导,相互协作,强力推进新型农

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成立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为副组长,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各联系村领导和驻村干部对各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加强领导,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规划壮大集体经济思路,做好指导工作和提供信息服务,加强对集体资金的监管,严格财经纪律,依章理事,实现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范、可持续的、又好又快地健康发展。

(二)制定发展计划,打造“一村一特”(6月11日-12月30日)。要考虑村集体、全体村民、经营者等几方面的利益,既要做到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又要确保村集体资产的安全性。做到经济发展有项目,发展有规划,有预期目标,有完善制度,有具体措施,有考核奖惩方案。同时进行不定期督察,对发现的问题做到及时整改,对好的经验做法积极总结推广,建立切合发展实际的长效机制。

有关村集体经济项目土地申请书如何写六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想和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意见》《山西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三年行动方案》;积极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高村级组织自我保护、服务群众、推动发展能力,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结合我村客观实际和发展优势,现制定出小山头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年行动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好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草,以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为核心,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农民共同富裕为主线,以增强村级集体经济造血功能为主攻方向,以体制改革、机制创新为动力,加强政策引导,创新发展模式、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促进农村集体经济持续较快增长,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一)小山头村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小山头村总占地面积1100亩(包括荒山、道路、田坎),现在我村现有粮田176亩;果树地372亩;养殖用地20亩;居民区占地160余亩;企业占地60亩;荒山荒沟300余亩。现有居民户296户,总人口872人。

2、产业发展情况:全村共有大小企业3个,主要产品有节能环保砖、不锈钢制品及印刷品。农民人均纯收入6000元,集体收入25万元。

(二)发展优势

五马办事处小山头村位于长治市城区东南端,东靠磨盘垴、跎岗岭,西临北董村,南与东山旅游路、月季观光园相连,北面与南山头村接壤,距长治市区5公里,外环路穿村而过,交通便利。小山头村东面傍山,西临外环路,村庄东高西低,土地肥沃,四季分明,气候宜人,有丰富的土地资源和良好的生态环境,适宜种植果树和旱地耕作,依托东山发展旅游产业,小山头村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一)发展目标

2018-2020年发展规划

11、继续加大增加农民收入力度,大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以良种苹果、桃、杏种植产业,增加农民收入;引导农民向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发展,大力发展个体服务业,发展多种经济;积极鼓励农民向畜牧养殖特色农业转变,争取创办成1-2个特色养殖示范基地。

2、探索农村发展新模式,进行产业调整,在确保本村农业保持稳步发展的同时要引导村民积极投资第三产业,根据区委区政府东山旅游开发的总体思路和塔岭山桃花节的文化影响力,建设独具特色东山旅游文化区。这样既解决了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问题,还增加这部分村民收入。

3、村务管理建立新机制,实现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村务公开制度化、正常化。村民对村级管理满意率达95%。

4、争取至2020年全村实现“布局优化,村庄美化,卫生洁化”,建成环境优美、生活富裕、文明和谐新小山头村。

(二)实施步骤

按照总体要求,将规划划分成3个实施步骤:

1、第一步骤,通过城中村改造的推进逐步完善村级基础设施建设。

2、第二步骤,引导村民转变传统经济发展观念。

3、第三步骤,建设生活富裕、文明和谐新小山头村。

(一)强力推进村建设,争取早日奔小康

利用三到五年的时间,以发展第三产业为主导,以典型示范引领,逐步稳妥地推进城中村改造,并解决村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

(二)完善人居环境,建设优美新农村

切实加强农村环境建设和生态保护。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着力治理农村面源污染,加快改水、改厨、改厕、改圈,推广垃圾集中处理,治理脏、乱、差,改善村容村貌和人居环境。开展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深入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发展循环农业、生态农业、节约型农业,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继续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重点工程建设,支持发展后续产业。打造“和谐、秀美、文明”的新小山头村。

(三)完善管理机制,推进民主治村

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凡涉及与村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事项及村内重大事项,均实行民主决策,把村民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村干部是否合格标准,坚持民主评议村干部,把评选结果作为村干部使用的标准,加强村民思想道德建设,鼓励村民参政议政,大力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

首先,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村党支部、村委会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增强党员干部为民服务、勇于奉献的思想意识,加快发展、勇于进取的职责意识,创业拼搏、勇于探索的创新意识。真正使党员干部成为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主导。

其次,加强农民素质教育,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农民进行培训,切实提高新时期农民的科技素养和市场意识、发展意识、创新意识等,真正使农民群众成为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中坚。

第三、坚持走出去,引进来,两委班子成员要发挥每个人的主观能动性,善于跑资金、跑项目,引技术、引人才。

第四、强化职责目标落实,严格任务目标考核,真正使两委班子成员人人头上有指标,个个身上有压力,积极主动去工作,协调配合抓落实。

有关村集体经济项目土地申请书如何写七

    为打好脱贫攻坚战,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夯实基层基础的部署要求,以增强村集体经济实力为目标,发挥地域优势,坚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不断创新机制,强化管理,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强村级集体发展活力,推动农村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繁荣农村经济、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基础,也是实现农民共同富裕、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地位的重要手段。而规范村集体经济发展,也越来越需要重视。

(一)、村集体经济监管缺位。在目前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存在很多的问题需要得到有效的解决,其中,最为主要的就是村集体经济监督不严,管理不善。在我村村集体经济发展中,管理层缺少专业的培训,在管理的专业化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不足。同时,监管方式还是老方式、老方法,跟不上时代的发展,监管频率低、次数少、不严格。监管缺位意味着村集体经济得不到科学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村集体经济的壮大。

(二)、村干部兼任合作社法人或成员导致职责难以区分。我村由于工作环境较差,配套设施不完善等因素的影响,很难吸引到大量的优秀人才加入到农村经济建设中来,导致人才不够用,出现村干部兼任合作社法人情况。我村的合作社法人由村党总支书记华红林兼任,由于村党总支日常工作繁重,同时还要顾及自家的生产和生活,很难有精力用于发展集体经济上。同时,由于发展村集体经济是脱贫攻坚的部分工作,还要与集体经济的发展“两头兼顾”,职责难以区分。

(三)、合作社章程不够规范难以监管。制度建设的不完善,是阻碍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完善的制度可以有效的规范管理的科学性以及工作的规范性。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完善的制度,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也将受到阻碍。我村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不够完善,不够规范,合作社的作用得不到凸显。章程不够规范,合作社运行不按章程走,导致监管困难,村集体经济发展不明显。

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有利于完善农村经营体制、有利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有利于持续增加农民收入。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我村农业生产走向都市型农业和现代化农业的必然趋势。因此,针对我村农民专业合作社当前所面临的现状和问题,有以下几点思考和建议。

(一)、加强村集体经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监管。建议专业化的管理方式,健全化的监管方法,是村集体经济健康蓬勃发展的保障。村监会及村干部应加大对村集体经济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日常工作和取得成绩的监管力度,对发展的不足之处及时指出,并加以整改,促进我村经济全面发展。

(二)、区分合作社成员职责与村干部职责,确保经济发展与日常工作“两头抓”。加强合作社章程的健全,全面准确的学习合作社章程,按照章程来规范合作社,确认合作社的职责。我村党总支书记兼任合作社法人,在确保基层党建工作能完美完成的情况下,应做好我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带头雁”,带领我村经济蓬勃发展。

(三)、规范合作社章程,严格按章程运作合作社,强化合作社内在质量。充分发挥村干部的农业知识优势,加强对合作社相关的工作技能和农业知识的培训,完善合作社内部管理制度,提高规范化水平,完善利益分配机制,保障农民从合作社一体化经营机制中获得更大的利益。一是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者的监管和教育,使之端正办社态度,真正依法开展业务活动;二是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制度建设,使章程真正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纲领性文件。为使合作社健全、专业发展,建议组建一支由工作能力强的成员和干部为主的合作社监督指导员队伍,做好合作社发展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又做到动态监督、管理职能,确保合作社良性发展。

有关村集体经济项目土地申请书如何写八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推进会议精神,进一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提升村级组织运转保障水平,从根本上解决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不平衡、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基层组织“无钱办事”等问题,结合我镇农村实际,就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1、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强村富民为目标,把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与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村改革、建设美丽乡村、促进农民增收有机结合起来,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不断创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思路和模式,积极探索集体经济多种实现形式,选准产业、项目和载体,加大投入力度,强化政策扶持,推动集体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切实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造血功能和综合实力。

2、工作原则。一是坚持村级主体。充分发挥村党组织主体作用,增强发展集体经济的内生动力,调动群众广泛参与的积极性。二是坚持因地制宜。把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与群众实际需求相结合,坚持一村一策,探索多种发展模式和实现形式。三是坚持统筹推进。把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与发展镇域经济、抓好脱贫攻坚、推进农业产业化和建设美丽乡村结合起来,统筹部署,协同推进。四是坚持市场主导。遵循市场规律,把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和市场需求紧密结合,有效对接。五是坚持实事求是。既要高效发展,又要量力而行,避免一哄而上、急于求成或盲目投资。

3、实施步骤及具体目标。大力实施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步走”计划:一是整合资源,规范管理。督导各村扎实开展集体资产、资源摸底,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积极进行资源整合和规范利用,增加村集体收益。同时指导资产管理规范、工作基础较好的村进行先行试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力争2017年年底前全30%以上的村实现集体收入零突破。二是拓展途径,发展项目。组织各村借鉴典型经验,全面整合规范资产资源增加集体收入,同时指导有条件的村积极发展经营项目,力争2018年6月底前全镇80%以上的村实现集体收入零突破,50%以上的村年集体收入5万以上;三是深化提高,实现突破。指导各村进一步深化资源整合,拓展增收途径,力争2018年年底前全镇所有村均有稳定的集体收入,争取50%以上的村年集体收入达到10万,并发展壮大出年集体收入50万以上的先进村。

1、规范集体土地承包。利用发包集体预留机动地,增加集体收入。以村为单位,组织专门力量,10月底前对农村集体预留机动地进行一次摸底核查,彻底摸清预留地的等级亩数、发包情况、承包年限等情况,建立统一登记台账。与土地、司法、农业等职能站所人员合作,成立审查小组,依照相关法律条款,11月底前对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进行一次集中审查。对私自转包、擅自改变用途等明显违反法律规定的合同约定,一律予以终止;对低价承包、一包多年等显失公平的,按有关政策重新评估审核;对新收回的集体土地,按照市场价格重新进行发包,明确租金增长方式,依法确定发包年限,确保村集体收益最大化。集体土地审核发包工作于2017年底前完成。

2、大力发展“四旁”种植。利用路旁、渠旁、沟旁、宅旁大力发展植树造林或其他经济作物,增加集体收入。结合不动产登记确权,明确“四旁”的产权归属,10月底前完成对分属于镇、村集体、农户的权属范围的界定,明确各方利益分成。在充分争取群众意见基础上,经村党支部、村委会决议,对“四旁”种植进行统一规划,多方筹资,按计划、分步骤进行种植。制定和落实严格的管护措施,做好管护工作,保证成活率、成材率,严厉打击盗伐滥伐、蓄意破坏等行为。

3、有序进行土地整理。村集体组织力量对废弃窑厂、坑塘、沟渠进行连片开发整理,形成新的复耕地,经土地确权、明确权属后,村集体可以通过承包、转包、出租、入股托管等方式向农业公司、农民合作社、农业种植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流转,流转费用归村集体所有。用足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支持符合规划、有条件的村庄,通过整村新建或联村合建等形式,有序进行土地整理和村庄整治,在优先保障农民安置和生产发展用地的前提下,依靠置换出的公共用地等增加集体收入。

4、积极盘活集体资产。督导各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经营管理,增加集体收入。在村监会的监督下,10月底前对村级资产、资源及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进行全面清理核查,做到家底清楚、产权明晰,逐村进行登记造册,并予以公开公示,报镇政府备案,参与对外经营需经镇政府审核把关。将闲置的片场、厂房、资金等集体资产,通过入股或有偿转让等形式,与发展状况良好的企事业单位合作经营,收取合作效益,实现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镇政府所在地的村庄,探索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造,市场化运作的路子,通过创建实体经济组织、发展商贸物流业、现代服务业,多方增加集体收入。

5、兴办合作服务组织。鼓励支持村集体创办产业协会、专业合作社等经济合作服务组织,建立“支部+合作社+农户”的合作经营模式,为农户提供技术指导、信息传递、物资供应、产品加工、市场营销等生产经营性服务,发展壮大村级集体收入。鼓励村集体发展土地股份合作,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组织农户流转承包地进行股份合作,实行统一经营,大力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等农业规模经营,流转新增土地归村集体所有。鼓励村集体购置大型农机,发展土地托管经营,在不改变承包土地经营权的情况下,对土地经营由村集体全程托管或部分托管,村集体按照协商价格收取托管服务费。

6、积极开展生产性服务。引导村集体领办创办各类服务实体,在规范签订合同、约定服务内容的前提下,收取相关服务费作为集体经济收入。支持村集体利用自然环境、文化和生态资源,发展民俗景点、文化客栈、“农家乐”、户外运动等乡村旅游、生态休闲观光农业和健康养老产业。支持村集体通过创办综合服务社、便民服务店或劳动服务队等,开展家政、环卫、养老、商贸、道路养护、绿化管护等社区服务和广电、通信、保险等代理服务。

7、引导发展物业经济。鼓励村集体在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用地政策和镇村建设规划的前提下,通过开发利用依法取得的存量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兴办商业店铺、集贸市场、仓储设施、车间厂房等,通过租赁经营,增加集体收入。支持村集体建设各类生产、生活资料市场和车库泊位等物业服务业,增加集体物业和服务收入。允许村集体向村民收取一定卫生费,用于组建农村卫生保洁队伍,维护村庄日常环境卫生。

8、鼓励探索其它业态增收途径。鼓励村集体以集体资产资源参股经营稳定、效益较好的企业。鼓励村集体利用互联网,开展电商微商服务。鼓励村集体利用村内、周边空闲土地或与农户合作利用屋面资源,建立光伏发电站。加强对集体建设用地的开发利用,对于具备条件的,鼓励村集体利用建设用地通过招商引资或集体投资进行工业园区、商贸园区、交易市场等建设。

1、强化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将成立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领导、指导工作开展。镇组织办和各村党支部要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选好村庄发展带头人,为发展集体经济提供组织保证。农经站要积极推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各项工作,切实履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指导和监督职责。镇财政所要积极与财政局申请,加大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资金扶持力度,确保扶持资金落实到位。城建所要积极协调国土资源局,要积极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2、加强帮扶指导。实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包村联系制度,包片领导、包村干部对所包村特别是集体经济落后村要加强帮扶指导。深化部门帮扶,实行村企结对、村银结对,从资金、项目、人才、规划等方面给予支持。创新帮扶方式,采取部门牵头、财政支持、企业援助、共同扶持等办法,推动集体经济发展。

3、加强督导考核。对乡镇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情况,镇组织办将进行每月调度、季度通报,并把此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村级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和村党支部书记年度述职评议内容,加大督查力度,严格落实奖惩,推动工作落实。同时,镇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对示范带动强、经济效益好的发展项目和村集体,给予适当奖励,激发农村干部发展热情。

有关村集体经济项目土地申请书如何写九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及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_________年。其中试用期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个月。

第二条 生产(工作)任务

乙方愿意接受并完成下列生产(工作)任务:

在岗位_________,为工种_________。

乙方在生产(工作)上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_________

第三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并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_________,保健食品费_________元。

第四条 劳动纪律

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内容:_________。

乙方在合同期内须严格遵守各项纪律,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做好工作。

第五条 工作时间与劳动报酬

1.乙方每月工作天,每天实行小时工作制。如双方同意延长工作时间,按加点给予报酬,加点费为每小时_________元。

2.合同期内,职工工资待遇(甲方支付乙方工资、奖金的数量,支付时间和方式等)按下列约定办理:_________。

第六条 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1.乙方非因工负伤、患病住院治疗,以及死亡的待遇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约定如下:

(1)乙方非因工负伤、患病的,甲方应给予月的医疗期。医疗期满仍未治愈的再延长_________月。

(2)医疗期内的医疗费由甲方负担_________%,乙方负担_________%。病假工资为_________元。

(3)医疗期满后因不能从事原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发给乙方相当于本人实得工资_________个月的医疗补助费。

(4)乙方非因工负伤、患病而死亡的,甲方负担丧葬费_________元。

2.乙方因工负伤、致残、死亡的待遇,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约定如下:

(1)医疗期为_________月(年),期满未治愈的延长_________月。

(2)乙方的医疗费全部由甲方负担,病假工资为全薪。

(3)因工负伤致残的,甲方应_________。

(4)因工死亡的,甲方应付给丧葬费_________元,直系亲属抚恤费_________元,其他费用_________元。

3.在合同期内,乙方符合条件的,享受探亲假_________天;婚假_________天,丧假_________天,女工的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有关文件执行。

4.甲方因本合同第七条第2款第(2)项规定和第4款规定的情况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按工作每满一年(满半年不满一年计算)发给乙方实得工资一个月的生活补助费。同时,如合同期未满,甲方应发给乙方合同期内的失业补偿费,标准为:距合同期满,每相差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实得工资一个月的金额。生活补助费、失业补偿费最高均不超过十二个月乙方实得工资。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在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情况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事项,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已修改的;

(4)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2.下列情况,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3)参照国务院《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乙方属于应予辞退的;

(4)甲方破产或歇业的;

3.下列情况,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间的。

4.下列情况,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违反国家规定,无安全防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职工身份健康的;

(2)甲方无力或不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政策、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

5.乙方被开除、劳动教养,以及受刑事处分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6.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必须提前通知对方。由于本条第2款第(3)项解除劳动合同,以及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

7.合同期满后应即终止执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在征得乙方同意的条件下,双方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如不终止执行,又不履行续订合同手续,则本合同视为续订同一合同期限。

第八条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住房问题:

2.甲方应为乙方解决伙食问题:

3.因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而富余职工时,以及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在乙方休假期间,以及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5.除国家规定以外,在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6.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在不变更合同的条件下,安排乙方从事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工作:

(1)合同期内发生事故或自然灾害,需要抢修或救灾;

(2)合同期内因工作需要而进行临时调动,期限为_________月;

(3)合同期内发生不超过_________个月的短期停工。

7.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赔偿金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

第十条 劳动争议处理

因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应在争议发生十五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或当地没有调解组织的,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选择_________:

1.按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有关规定,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有抵触的,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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