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废油脂方案范文怎么写(大全9篇)

  • 上传日期:2023-11-23 07:01:16 |
  • ZTFB |
  • 7页

制定方案的过程需要团队成员的共同努力和专业知识的支持。在制定方案之前,我们需要分析问题的根本原因和可能的解决途径。方案的适应性和灵活性也很重要,以下是一些灵活调整方案的范文,供大家借鉴。

回收废油脂方案范文怎么写篇一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本市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的管理,保障食品安全,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餐厨废弃油脂的产生、收运、处置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餐厨废弃油脂,是指除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在餐饮服务(含单位供餐,以下统称“餐饮服务”)、食品生产加工以及食品现制现售等活动中产生的废弃食用动植物油脂和含食用动植物油脂的废水。

第四条(管理部门)。

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餐厨废弃油脂收运、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区(县)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规定职责,负责所辖区域内餐厨废弃油脂收运、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本市食品药品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工商以及出入境检验检疫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对产生餐厨废弃油脂单位的监督管理。

本市发展改革、商务、环保、水务和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市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负责本市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管理的跨部门综合协调工作。

第五条(单位主体责任)。

本市从事餐饮服务、食品生产加工以及食品现制现售等活动,产生餐厨废弃油脂的经营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产生单位”)以及从事餐厨废弃油脂收运和处置活动的单位是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的责任主体,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第六条(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一体化经营)。

本市鼓励通过改进加工工艺、引导公众科学饮食消费等方式,减少餐厨废弃油脂的产生数量。

本市对餐厨废弃油脂实行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资源化利用。

本市推进实行餐厨废弃油脂收运、处置的一体化经营模式。

第七条(收运单位的确定)。

区(县)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所辖区域内餐厨废弃油脂的产生数量,通过招标投标方式,确定从事本辖区餐厨废弃油脂收运活动的单位,并向社会公布。

按照前款规定确定的单位无法满足所辖区域内餐厨废弃油脂收运需求的,区(县)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前款规定的程序予以增加。

产生单位可以设立符合本办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条件的收运本单位产生的餐厨废弃油脂的企业,并取得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的同意。

从事本辖区餐厨废弃油脂收运活动的单位和收运本单位产生的餐厨废弃油脂的企业(以下统称“收运单位”)应当遵守本办法规定的相关收运要求。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从事餐厨废弃油脂的收运活动。

第八条(收运单位招标方案和招标要求)。

区(县)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组织编制收运单位招标方案,明确收运单位的数量和条件、服务范围、服务期限等事项,并报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后实施。

收运单位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人民币500万元。

(二)有与餐厨废弃油脂收运量相适应并取得道路运输车辆营运证的自有厢式货运车辆和收集容器;车辆和收集容器安装电子监控设备。

(三)有与餐厨废弃油脂收运量相适应的贮存、初加工场所以及车辆停放场地;贮存、初加工场所的选址和污染防治设施符合国家和本市环境保护管理的有关规定,并安装电子监控设备。

(四)有符合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信息管理系统。

(五)有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

区(县)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招标时,可以设定严于前款要求的招标条件。

区(县)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与中标的收运单位签订餐厨废弃油脂收运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收运服务协议”)。收运服务协议应当明确收运单位的服务范围、服务期限、服务规范、收运的餐厨废弃油脂去向、退出机制、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九条(处置单位的确定)。

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全市餐厨废弃油脂的处置数量,通过招标投标方式,确定从事本市餐厨废弃油脂处置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处置单位”),并向社会公布。

按照前款规定确定的处置单位无法满足全市餐厨废弃油脂处置需求的,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增加处置单位。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从事餐厨废弃油脂的处置活动。

第十条(处置单位招标要求)。

处置单位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二)有满足处置需求的处置设施、计量与原料检测设备;经处置后的产品符合本市产业发展导向要求,采用的处置技术、工艺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三)处置场所的选址和污染防治设施符合国家和本市环境保护管理的有关规定,并安装电子监控设备。

(四)有5名以上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五)有符合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信息管理系统。

(六)有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

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招标时,可以设定严于前款要求的招标条件。

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与中标的处置单位签订餐厨废弃油脂处置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处置服务协议”)。处置服务协议应当明确处置单位的服务范围、服务期限、服务规范、餐厨废弃油脂经处置后的产品及其去向、退出机制、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十一条(定向收运)。

产生单位应当将产生的餐厨废弃油脂交由本办法第七条确定的收运单位收运,并与收运单位签订收运合同。收运合同应当明确收运的时间、频次、数量和餐厨废弃油脂收购价格等内容。

餐厨废弃油脂收购价格应当按照本市餐饮烹饪行业协会、食品协会和市容环境卫生行业协会制定的餐厨废弃油脂收购指导价确定。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利于餐厨废弃油脂收运的原则,对餐厨废弃油脂收购指导价的制定予以指导。

产生单位不得将餐厨废弃油脂提供给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收运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或者放任其他单位和个人收运本单位产生的餐厨废弃油脂。

第十二条(定向处置)。

收运单位应当将餐厨废弃油脂送交本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确定的处置单位处置,并与处置单位签订处置合同。处置合同应当明确送交的餐厨废弃油脂含水率指标、餐厨废弃油脂处置收购价格等内容;其中,餐厨废弃油脂处置收购价格应当按照本市市容环境卫生行业协会制定的餐厨废弃油脂处置收购指导价确定。

第十三条(合同备案)。

收运单位应当自收运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将收运合同报收运服务所在地区(县)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处置单位应当自处置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将处置合同报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产生单位的申报)。

产生单位应当在每年1月向所在地区(县)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申报本年度餐厨废弃油脂的种类和产生量。

第十五条(产生单位的设施设置要求)。

产生单位应当设置专门的餐厨废弃油脂收集容器。其中,餐饮服务单位还应当按照本市有关推进计划安装符合要求的油水分离器。

新设立的餐饮服务单位未按照要求安装油水分离器的,食品药品监督部门不予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不予核发口岸卫生许可证,环保部门不予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第十六条(产生单位的收集使用要求)。

产生单位应当保持餐厨废弃油脂收集容器和油水分离器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产生单位应当将餐厨废弃油脂单独收集,不得将餐厨废弃油脂混入餐厨垃圾等其他生活垃圾或者裸露存放。

第十七条(收运联单)。

产生单位向收运单位交送餐厨废弃油脂时,应当对交送的餐厨废弃油脂的种类和数量予以确认,并与收运单位在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格式的餐厨废弃油脂收运服务联单(以下简称“收运联单”)上签字、盖章。

收运联单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第十八条(收运要求)。

收运单位应当按照收运服务协议、收运合同的要求,定期从产生单位收运餐厨废弃油脂。

收运单位应当按照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在收运餐厨废弃油脂的车辆外部显示本单位名称、标识等信息。

收运单位收运餐厨废弃油脂时,收运车辆和收集容器的电子监控设备应当保持开启状态,并与区(县)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的信息管理系统实时联网。

收运单位应当对餐厨废弃油脂实行密闭化运输,不得滴漏、洒落。

第十九条(收运人员要求)。

收运人员从事餐厨废弃油脂收运作业时,应当按照市市容环境卫生行业协会的要求,穿着统一的作业服装,并佩戴身份标识牌。

收运人员应当参加市市容环境卫生行业协会组织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第二十条(贮存、初加工场所要求)。

收运餐厨废弃油脂的车辆进入贮存、初加工场所时,收运单位应当将收运联单记载的餐厨废弃油脂种类和数量与车辆实际收运的餐厨废弃油脂种类和数量进行核对。

贮存、初加工场所安装的电子监控设备应当全天保持开启状态,并与区(县)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的信息管理系统实时联网。

贮存、初加工场所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环境保护管理的有关要求。

第二十一条(处置联单)。

收运单位向处置单位送交餐厨废弃油脂时,应当对送交的餐厨废弃油脂的种类和数量予以确认,并与处置单位在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格式的餐厨废弃油脂处置服务联单上签字、盖章。

第二十二条(处置要求)。

处置单位应当按照处置服务协议的要求,对餐厨废弃油脂进行处置。餐厨废弃油脂经处置后的产品应当符合相应的产品质量标准。

处置场所安装的电子监控设备应当全天保持开启状态,并与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的信息管理系统实时联网。

处置单位应当保持餐厨废弃油脂处置设施、设备的完好,定期对相关设施、设备的性能和环保指标进行检测、评价。

处置场所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环境保护管理的有关要求。

第二十三条(处置的禁止性要求)。

处置单位不得将未经处置的餐厨废弃油脂或者处置后不符合相应产品质量标准的产品予以转售或者用于其他用途。

未经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处置单位不得擅自停业、歇业。

第二十四条(台帐和信息管理要求)。

产生单位、收运单位和处置单位应当建立餐厨废弃油脂的记录台帐,如实记录每日交送、收运或者处置的餐厨废弃油脂的种类、数量、时间、相关单位名称。

收运单位和处置单位应当将前款规定的记录台帐记录的内容以及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形成的检测、评价结果等信息,输入本单位的信息管理系统,并每月将信息管理系统记录的信息报送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

收运单位和处置单位应当按照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逐步将本单位的信息管理系统与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的信息管理系统联网。

产生单位、收运单位和处置单位应当按照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逐步使用电子联单。

第二十五条(行业自律)。

本市餐饮烹饪行业协会、食品协会、市容环境卫生行业协会应当制定行业自律制度,督促产生单位、收运单位和处置单位加强餐厨废弃油脂产生、收运和处置活动的管理;对违反行业自律制度的会员单位,可以采取相应的自律惩戒措施。

第二十六条(评议制度)。

市和区(县)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食品药品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工商、环保、水务、公安、城管执法以及出入境检验检疫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每年对收运单位、处置单位从事餐厨废弃油脂收运、处置活动的情况进行评议,并向社会公布评议结果。

收运单位、处置单位经评议不合格的,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收运服务协议、处置服务协议,暂停或者终止其从事餐厨废弃油脂收运、处置活动。

第二十七条(相关许可监管)。

本市食品药品监督、出入境检验检疫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将餐饮服务单位的油水分离器的安装和使用以及餐厨废弃油脂产生申报、收运合同、收运联单和记录台帐等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作为餐饮服务许可证、口岸卫生许可证核发、延续的审核内容之一。

本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将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的餐厨废弃油脂产生申报、收运合同、收运联单和记录台帐等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作为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换发的审核内容之一。

在商场、超市等食品经营单位的经营场所内从事食品现制现售活动的,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餐厨废弃油脂产生申报、收运合同、收运联单和记录台帐等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作为食品流通许可证核发、延续的审核内容之一。

第二十八条(信息共享)。

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与市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和市食品药品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工商、环保、水务、公安、城管执法以及出入境检验检疫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加强沟通,建立餐厨废弃油脂监管的信息共享制度。

第二十九条(应急处置)。

市和区(县)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编制餐厨废弃油脂处理应急预案,做好餐厨废弃油脂收运、处置活动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三十条(投诉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违反本办法情形的,可以向本市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者举报。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接到投诉和举报后,对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予以反馈;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处理。

第三十一条(对擅自收运、处置的处理)。

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五款、第九条第三款规定,擅自从事餐厨废弃油脂收运或者处置活动的,城管执法部门应当责令违法行为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城管执法部门的监督下,将擅自收运或者处置的餐厨废弃油脂交由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收运单位或者处置单位处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擅自从事餐厨废弃油脂收运或者处置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对产生单位的处罚)。

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产生单位将餐厨废弃油脂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人或者放任其他单位和个人收运的,城管执法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对收运单位的处罚)。

违反本办法规定,收运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四)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要求进行核对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对处置单位的处罚)。

违反本办法规定,处置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三)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未经同意擅自停业、歇业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处置单位因擅自停业、歇业,严重影响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解除处置服务协议。

第三十五条(对违反台帐和信息管理要求的处罚)。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收运单位或者处置单位未按照要求报送信息管理系统记录的信息的。

第三十六条(案件移送)。

本市食品药品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工商以及出入境检验检疫等行政管理部门发现产生单位有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且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收集有关证据材料,并及时将案件材料移送城管执法部门。

第三十七条(行政责任)。

违反本办法规定,市和区(县)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城管执法部门以及其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一)违法确定收运单位或者处置单位;。

(二)未将本办法规定的要求纳入相关行政许可审核;。

(三)未依法处理发现或者投诉、举报的非法收运、处置餐厨废弃油脂的行为;。

(四)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三十八条(利用动物、动物产品和食品加工废料生产食用油的处理)。

对病死以及腐败变质的家畜家禽等动物以及动物产品,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上海市动物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作为原料生产食用油。

食品加工废料应当按照《上海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不得作为原料生产食用油。

本市农业、食品药品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工商、绿化市容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病死以及腐败变质的家畜家禽等动物以及动物产品、食品加工废料处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九条(施行日期)

本办法自3月1日起施行。

回收废油脂方案范文怎么写篇二

(1)各店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在店内设立废品临时存放点。车间内废品(不含客户需带走的旧件)每日集中到废品临时存放点,进行分类存放,整理结果纳入各店每日的车间现场卫生检查项目进行评比考核。

(2)产生废品的班组要及时指定专人每天下班前区分可利用件和完全废品件。并设置明显的标识进行区别存放。

(3)废金属、废电瓶、废轮胎、废机油在进行处置前必须告知废品回收主管人员。除此以外的废品如:纸皮、塑料瓶等因其产生周期较短,存放不方便,可由各店相应班组自行处置,但应事前告知前台派人随行监督、收款。

(4)变卖废品时要先报告店长,必须有经手人、见证人两人在场,并如实填写《旧件、废品回收登记明细表》。当店自行处置废品时必须有前台派人随行监督、收款。否则将按“私自处理废品”论处。

(5)变卖废品所得款项必须立即上缴财务,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占用。

(6)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公司办公室所有。罚则:凡私自处理废品者,一经发现将处以500元/人次的罚款。此处所指“私罚则:自处理废品”系指当店、当组在未告知废品回收主管人员的情况下处理废品的情形。

回收废油脂方案范文怎么写篇三

1、管理原则:谁使用、谁管理、谁维护、谁回收。

2、机电运输科负责全矿井机电设备的监督、检查及回收管理工作。

3、各主管科室兼管所管辖区队机电设备使用情况及需求,督促闲置或待修设备及时回收,避免设备占用或闲置。

4、责任区队要掌握本区队机电设备使用情况,根据生产需要,对本区队使用的机电设备合理使用和调配(设备变动使用地点需及时上报机电运输科,以便及时更新设备台帐)。

1、井下替换下来的设备二天内必须回收升井。若检查发现工作场所存放有坏设备、配件(备用设备除外),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回收的,每延迟一天对使用单位罚款100元/台(件),使用单位机电队长罚款50元/台(件)。若回收不及时造成设备、配件丢失的,对使用单位按照设备原值处罚。

2、井下施工地点转移(施工结束)时,由施工单位主管部门书面通知机电运输科,机电运输科组织施工单位和主管科室验收后向施工单位下发通知单(通知剩余设备、配件运往*地或就近调拨)。施工单位(使用单位)接到通知后要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所有设备、配件运到指定地点(调拨设备由使用单位负责运输)。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天,造成设备、配件损失的对责任单位按设备、配件原值进行处罚。

3、采掘工作面形成或结束二天内主管部门通知机电运输科组织设备使用单位、回收单位到现场清点设备并办理移交手续。设备移交后,设备的管理责任由回收单位承担,回收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设备如数上交机电设备库,并存放至指定地点。因回收单位回收过程中造成设备丢失或损坏的,对回收单位按设备原值进行处罚。

4、回收设备在打运前,必须分类码放整齐,并挂牌管理。否则,对回收单位罚款100元/处(台),机电队长罚款50元/处(台)。

5、临时停用或停用15天以上的设备,使用单位必须设专人看管,因看管不严而又不回收造成丢失、损坏的,对使用单位按设备原价处罚;停用一个月或一个月以上的设备,必须回收升井,否则对使用单位按5000元/次处罚。

6、机电运输科设备管理员要定期对井下设备使用情况、各区队仓库进行检查,发现闲置或损坏设备应立即向使用单位下发设备回收通知单,限期回收。逾期未回收的每延迟一天对使用单位罚款100元/台(件),使用单位机电队长罚款50元/台(件)。

7、需交旧领新的设备必须按照《交旧领新制度》执行,区队仓库内不得以任何借口存放设备。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台(件)。

1、需回收的各种机电设备及配件,必须由使用单位按机电运输科要求按时回收并送至指定地点,特殊情况下确需推迟回收的,必须经机电运输科批准;否则每推迟一天,按200元/天/台(件)处罚。

2、除正常损耗的机电设备外,其它机电设备、配件必须保证完好,不能缺件,否则按公司相关设备管理制度执行。

以上条款规定内容罚款同时连带单位负责人10%罚款。本制度执行同时并严格按照公司《机电设备管理制度》、《带式输送机管理制度》、《材料、设备回收复用管理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回收废油脂方案范文怎么写篇四

1、非厨房工作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食堂。

3、食堂内禁放有毒、有害物品,消毒药品要专人保管,专柜存放,专人配比使用。

4、采购有包装食品,必须有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规格、保质日期及产品检验合格证。

5、食品应分类保管存放,应在安全期内使用。

6、幼儿每日食用的熟食品,必须在冰箱内留样48小时以上,每个食物样品留样量不少于100克。

7、冰箱有专人保管使用,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定期清理食品。每周清洁消毒一次。不得购买腐烂变质食品,严防食物中毒。

8、食堂远离小朋友活动区,严防幼儿进入。蒸饭箱不能放在食堂外,电热开水器不能放在食堂内。以免影响保教人员打开水。

9、注意食堂安全,下班前检查食堂门窗、水电、煤气是否关好,防止失窃、失火、投毒等事故的发生。

10、食堂内的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定期检查维修,操作人员应熟悉操作规范,确保安全使用。

回收废油脂方案范文怎么写篇五

为了减少环境污染,提高经济效益,加强废旧油品回收和处置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1、废油脂不得随意处置,必须按规定回收。

2、设备包机人负责设备所产生废旧油品的分类收集和回收到指定地点。

3、废油脂存放位置必须有明显的标识牌,避免混乱。

4、要有专人负责废旧油品管理工作,建立废旧油品回收管理台帐和考核制度。

5、 废旧油品回收时要按照油品的牌号进行分类收集,盛装废旧油品的油桶要干净且与所盛装油品的牌号对应,不得将不同牌号的废旧油品混装回收,回收过程中要避免发生二次污染。

6、 设备包机人收集的废旧油品要及时向物资供应中心移交,对于通过采取处理措施可以继续使用的废旧油品,要处理后继续使用,避免造成浪费。

7、可回收油品的领用实行交旧领新制度,设备使用和维修单位在领用新油时,要在当天对应数量的废旧油品回交。

中国神华能源神东煤炭分公司补连塔煤矿

8、回收的废油必须回收到指定位置,且开回收票。

9、设备使用废旧油品回收量与eam系统的出库量相比,回收率应达到下表规定:

10、废油脂不按规定回收,发现一次处罚相关责任人100元。

运 转 二 队

2017年1月1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减少环境污染,提高经济效益,保障人体健康,加强废旧油脂的回收处置管理。有效控制生产过程中废油的`产生,并对生产及清洗零件所产生的废旧油脂进行合理回收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废旧油脂是指煤炭筛分厂各设备在生产运行和维护保养过程中产生的不可再重复利用于机械等设备中的油脂,如废旧的液压油、齿轮油、机油等。

第三条 煤炭筛分厂废旧油脂回收管理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四条 煤炭筛分厂所属各设备在生产和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旧油脂将有组织、有目的性的进行回收,并对废旧油脂的回收实行全过程性的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 筛分厂所属各部门、班组必须严格执行此制度。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六条 筛分厂成立废旧油脂回收管理领导小组,厂长任组长,各部室及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任组员。

第七条 生产调度部、安质部负责废旧油脂回收制度的监督管理,综合部负责废旧油脂回收制度档案的建立和保存工作。

第八条 生产调度部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废旧油脂回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废旧油脂回收检查、监督、考核管理。

第九条 安质部负责废旧油脂在回收过程中的人员及设备的安全防护工作,并负责对废旧油脂回收的检查和监督管理。

第十条 综合部负责废旧油脂回收管理,编制回收计划及相关报表,根据本厂具体情况制定相应实施、检查、考核管理细则并建立健全废旧油脂回收的档案。

第三章 废旧油脂回收管理内容

第十一条 各班设专人负责对本班组所产生的废油进行收集管理。

第十二条 对机体各部放油时应使用容器接好,清洗人员在油盆中清洗零件时应轻拿轻放,为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应避免清洗废油飞溅。

第十三条 为了加强对废旧油脂的管理,要做到定具、定点、定时、定质、定期回收,要求作业人员在每次作业完毕后必须对其进行收集,统一存放到废油库内,并做好登记。

第十四条 废弃油脂应设专人负责管理。

第十五条 废弃油脂要及时回收,另桶存放,应有专门标有“废弃油脂 专用”字样的密闭容器存放,由公司有关部门统一处理。

第十七条 对收回的废旧油脂的容器要统一存放到规定的仓储库内,并且要在仓储库内放置必备的有效的灭火器具。

第十八条 仓储库存放废旧油脂的位置必须有明显的标识牌,避免混乱。

第十九条 要有专人负责废旧油脂的管理工作,建立废旧油脂的回收管理台账,详细记录回收时间、种类、数量、使 用单位、用途等情况。

第二十条 加强废旧油脂回收人员的的环保意识培训,加大环保

保护宣传力度。

第四章 检查与考核

第二十一条 废旧油脂回收管理的实施情况由生产调度部定期对各部门本组进行检查考核,并纳入五型企业绩效考核中,月末用加权平均分对各部门进行兑现。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筛分产所属各部门班组可结合实际情况,依据此制度的规定制定各自的废旧油脂回收的详细办法或细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生产调度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回收废油脂方案范文怎么写篇六

第一条:为了全面加强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增强对废旧物资回收、销售等主要环节的监督管理力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及各部室在生产、维修、大修、更新改造过程中,拆除更换的各种废旧金属、工器具、机电产品、废弃包装物以及生产中不能继续使用的原材物料和工业垃圾等,一律由供应贸易部和生产技术部组织回收。

第三条:所有废旧物资均由上述部门归口统一回收,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擅自处理,违者视其情节追究其责任。

第四条:所有有价值的废旧物资由其产生部门负责交送供应贸易部回收。

第五条:供应贸易部对回收的废旧物资要根据品种、等级重新分类,定置存放,妥善保管。

第六条:所有有价值的废旧物资的处理,除公司自用部分外,一律由供应贸易部门出售。销售款统一交公司财务部。

第七条:废旧物资售出后,凭供应贸易部门开具的专用出门证出门,其它出门证一律无效。

第八条:供应贸易部门负责对公司各部门的废旧物资回收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第九条:各部门应根据本办法的规定,保证废旧物资处理工作各环节的衔接和有效运作。

第十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废品回收安全管理制度。

回收废油脂方案范文怎么写篇七

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电话:

为防止食品和环境污染,保障人体健康,保护和改善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制定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加工使用后的废弃油脂(泔水油脂),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定时清运。

二、乙方对废弃油脂的收集、处理、储存等活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乙方不得将收集到的废弃油脂加工后再作为食用油脂使用或销售。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负责人:乙方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

回收废油脂方案范文怎么写篇八

目的防止本公司物业管理服务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确保所有固体废弃物得到最大限度的收集,妥善处置,特制定本管理程序。

范围适用于公司的各部门、相关方和物业区域内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管理。

职责环洁部负责固体废弃物控制的归口管理。

各部门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由各部门分类回收。

综合部联络具备法定资格的合格废物回收公司,处理固化废弃物,其合作协议须经管理者代表确认。

各部门协助综合部负责对公司收集固体废弃物的相关方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工作程序。

固体废弃物管理原则。

根据《^v^固体废弃物防治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管理。

所有固体废弃物的管理必须遵照“分类回收、集中保管、分别处理、综合评价”的原则进行。

分类回收是指按照固体废弃物的类别,将各部门和物业管理范围内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分类回收以后再收集,应在盛装固体废弃物的容器或场所等外面标明固体废弃物的类别、名称。

集中保管是指各部门回收的固体废弃物应集中存放在公司指定的场所。

废渣处置服务供方评价:环洁部协助品质督导确认对回收废渣公司相关事项及资格进行评价,管理者代表审批,由综合部负责填写《合格供方名录》。

固体废弃物的分类。

本公司物业活动服务中和物业管理范围内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分为四类:即为一般生活垃圾、可回收废弃物(如废纸张、塑料、玻璃等)、有毒有害废弃物(如废电池、灯管)、建筑垃圾。

一般生活垃圾是指:公司员工以及物业区域的业主住户日常食宿产生的各种有机体,如果皮、剩菜、塑料制品、卫生纸等。

可回收废弃物是指:公司员工以及物业区域的业主日常起居、办公而产生的杂物重复利用的废弃物,如:纸张、金属容器、玻璃瓶、塑料包装材料等。

有毒有害废弃物是指:公司以及物业区域的业主日常起居,办公而产生的对环境有害的废弃物,如电池、医用药品(针头、针管等)及用具、废弃办公设备(灯管、打印色带、墨盒)、各种有毒有害物质及容器(农药、油漆空瓶)等。

建筑垃圾是指:装修、装饰房屋建筑/设备、设施改造而产生的废弃建筑材料及其容器等。

本程序要求本公司各部门以及物业区域的顾客将各自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按照上述方法进行分类,投放在相应的收集地点或垃圾箱内。

固体废弃物的处理。

固体废弃物分类处置方法。

生活垃圾与取得垃圾处置证的企业签订生活垃圾清运协议。

建筑垃圾与取得垃圾处置资质的企业签订建筑垃圾清运协议。

有毒有害垃圾与具备*许可资格,具有相应处理能力的专业处理机构签订协议回收本公司的有毒有害废弃物。

可回收垃圾移交废品回收公司统一处置。

综合部负责与具备*许可资格,具有相应处理能力的专业处理机构签订固体废弃物清运回收协议,相关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实施。

回收废油脂方案范文怎么写篇九

1、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

2、设置符合标准的餐厨废弃物收集容器。

3、餐厨废弃物与非餐厨废弃物分类收集、单独存放,并按照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设置油水分离器或者隔油池等污染防治设施。

4、餐厨废弃物由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餐饮服务提供者应与处置单位或个人签订合同,并索取其经营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5、保证餐厨废弃物收集容器、污染防治设施完好、密闭和整洁,并保持周边环境干净、整洁。

6、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由餐厅设置专人负责,餐厅负责人监督执行效果,并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

8、建立《污水检查记录表》,并及时对隔油池清理,餐厅设置专人负责,餐厅负责人监督执行效果。

9、不得将餐厨废弃物排入雨水管道、污水管道、河道、湖泊、水库、沟渠和公共厕所。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